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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医院印章管理的通知范文(精选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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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医院印章管理的通知范文(精选8篇)
2023-11-24 04:06:35    小编:ZTFB

总结是一种思考的过程,通过总结,我们可以更加明确自己的目标和方向。写总结要先回顾整个过程,将重点放在收获和成长上。以下是权威媒体报道的成功案例,启发我们的思考和行动。

医院印章管理的通知篇一

第一条为保证公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安全性和可靠性,保证公司规范运营,防范风险,杜绝违法行为,维护公司利益,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中所指印章是在公司发行或管理的文件、凭证文书等与公司权利义务有关的文件上,因需以公司名称或有关部门名义证明其权威作用而使用的印章。第三条公司印章的制定、改刻与废止的方案由人力资源行政部经理提出。

第四条本管理制度所指印章包括公司印章、职章、部门章、职衔签字章等具有法律效力的专项业务印章。

(1)印章:公司向主管机关登记的公司印章或指定业务专用的公司印章。如:公司行政章,合同专用章等。

(2)职章:刻有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或总经理职衔的印章。

(3)部门章:刻有公司部门名称的印章。如财务专用章、监理部用章等。

(4)职衔签字章:刻有经理及总经理职衔及签名的印章。

第五条公司印章的使用范围:

(1)凡属以公司名义对外、开具介绍信、报送报表等一律加盖公司法人章。

发送正式公文、电函、传真件等;

(3)凡属部门业务范围内加盖部门印章。

(5)凡属财务会计业务的用财务专用章。

(6)需要代表本单位加盖行政公章的其他批件、文本、凭证、材料等;

(1)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须报公司董事长批准,由人力资源行政部开具介绍信,到公安机关相关部门办理刻制手续。

(2)印章的形体和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印章的启用:

(1)新印章启用前要做好戳记,并留样保存,以便备查。

(2)印章启用应报董事长批准,并下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和使用范围。

(1)所有用章都须先填写《公章使用登记表》经归口职能部门主管审核,根据相应的审批权限,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盖章,重要文件需将用印文件的复印件提交人力资源行政部备案。

(2)公章使用必须建立用章登记制度,严格审批手续,不符合规定的和不经主管领导签发的文件、合同等,保管人必须有权拒印。

(3)严禁填盖空白合同、协议、证明及介绍信。因工作特殊确需开具时,须经公司总经理或董事长同意方可开具;待工作结束后,必须及时向公司汇报开具手续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须立即收回。

(4)公司各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公章使用的申请签盖工作,各部门公章使用指定人要上报人力资源行政部备案,监理项目填盖公章一律由品质技术部负责申请使用。

第九条严禁员工私自将公章带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公章带出使用,需提交申请报告,由部门主管同意,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并报人力资源行政部经理确认后方可带出。公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公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公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第十条违反以上规定者,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若给公司造成一定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者,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每年年终公章管理人负责将公章使用情况登记表送人力资源行政部存档。

第十二条公司各类印章实行专人保管:

(1)公司的印章、专用公章由人力资源行政部专人保管,各部门公章由各部门指定专人专柜保管,并将保管公章人员名单报人力资源行政部备案。

(2)公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公章名称、颁发部门、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第十三条公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须加锁保存,公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第十四条公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及时汇报,配合查处。

第十五条公章移交须办理手续,签署移交证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移交时间、图样等信息。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况,公章须停用:

(1)公司名称变动;

(2)公章使用损坏;

(3)公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

第十七条公章停用时须经董事长批准,及时将停用公章送人力资源行政部封存或销毁,建立公章上交、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

第十八条未按本制度要求使用印信、保管印信,造成丢失、盗用、仿制等。依情节轻重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第十九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行政部解释、补充,由公司总经理颁布生效。

医院印章管理的通知篇二

(一)印章的刻制须由用印单位向院办公室申请,报院长审批同意,由办公室开具单位介绍信到指定的公安机关定点处刻制。院办公室负责全院印章的刻制管理工作。

(二)处室(含所属职能科室)、业务科室如有变动,或因工作需要需增刻印章,须由处室、业务科室向办公室申请,报院长同意后,方可进行刻制。

(三)未经院长批准,任何处室、科室和个人不得擅自刻制本单位、本部门的印章。

(四)印章规格、材质、大小:印章的形体、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我院院级章为圆形铜质章,直径4.5厘米;处级行政章为圆形橡胶章,直径4.2厘米;科级行政章为圆形橡胶章,直径4.0厘米;业务章和专项工作章按相关规定执行。

(五)医院院级印章刻制好后报省备案。

(一)新印章要做好戳记,统一在办公室留样保存,以便备查。

(二)新印章启用前应由办公室向全院下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院级新印章要向省直有关单位发函启用。

医院的印章主要包括:医院行政章、法人章、财务章、业务章;内设机构及所属职能科室、临床业务科室和医技科室行政章;党、群团组织公章;省研究所及所属研究所(室)公章;职称、计划生育等各类专用工作章等。医院所有印章必须按规定范围使用,不得超出范围使用。

(一)医院行政章的使用范围:由医院名义签发的文件、文书,包括各类通知、通报、报告、决定、计划、纪要、函件、报表等,代表医院对外工作联系的介绍信,需证明的各类材料,与我院的各类合同、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及其它需要的签章等。

(二)医院法人章,主要用于需加盖私章的合同、财务及报表、人事聘任等各类文件。

(三)财务专用章,主要用于货币结算等相关业务。

(四)各处室(含所属职能科室)、业务科室的公章及业务专用章使用由各处室及科室负责人明确使用范围及要求。

(五)其它情况需加盖医院公章时,必须由分管院长签批,必要时须经院长审批同意(附件三:医院公章、法人章使用签批单)。

(六)涉及医院红线图、重要资产、重大借贷、重要合同、协议等,必须经法人代表签字方可使用印章,经办人、分管领导也应签字,印章管理人必须登记并永久保存。

1、医院行政章、法人章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管理;财务专用章由财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处室、科室行政章由处室、科室第一责任人管理。印章管理人须在办公室登记备案。

2、其他各类业务和专项工作印章,由各处室和科室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到办公室办理印章管理人登记备案手续。

3、处室、科室第一责任人为本处室、科室印章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如遇人事变动,需到办公室办理印章管理交接手续。

4、印章管理人必须切实负责,不得将印章随意放置或转交他人。如因事离开岗位需暂时移交他人的,可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代管,但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并填写《印章临时移交登记表》,法定保管人回到岗位时,再及时办理移回手续。(附件四:印章临时移交登记表)。

5、为保证资金的绝对安全,财务专用章、法人专用章等银行预留印章由两人以上分开保管、监督使用。

1、印章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循印章使用审批程序,按照印章的使用范围,经审批后方可用章。

2、法人章由法人签字或被授权人签字后方可使用。

3、财务专用章、支票专用章由财务部门按岗位职责权限使用。

4、严禁私自将印章带出单位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印章带出使用,请示院长同意后方可带出,并由印章保管人陪同外出使用。印章外出期间,只可将印章用于申请事由,借用人须对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5、以单位名义签定的合同、协议、订购单等,由财务、纪检、相关处(科)室审核,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盖章。(对加盖印章的材料,应注意落款单位必须与印章一致)。

6、私人取物、取款、挂失、办明,需用单位介绍信时,须由组织人事处出具证明,由办公室严格审批,符合要求后办理并执行登记制度。

7、任何印章管理责任人不得在当事人或委托人所持空白格式化文件上加盖印章。用章材料必须已经填写完毕,字迹须清晰、正确。

8、规范使用印章,做到“骑年盖月”,上沿不压正文,下沿在成文日期之下;盖章时用力要均匀,落印要平衡,印泥(油)要适度,保证印迹端正、清晰。

1、印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须加锁保存,印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2、印章管理责任人如因工作变动,需与继任者及时到办公室办理印章交接手续,以免贻误工作。

3、印章应及时维护,确保其清晰、端正。

4、有下列情况,公章必须停用:单位名称变动;公章使用损坏;公章遗失或被盗,声明作废。

5、经批准停止使用的公章由办公室做好戳记,统一去角封存或送政府相关部门销毁,不得私自处理。

1、印章刻制(停用或销毁)审批表。

4、印章临时移交登记表。

医院印章管理的通知篇三

各科室:

为了加强医院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维护医疗工作的正常秩序,预防违法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发生,保护国家集体财产和病员职工的人身安全,保障经济体制改革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省加强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意见》精神,依照“预防为主,确保重点,打击犯罪,保障安全”的原则,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经院务委员会研究决定,成立××医院安全管理委员会,其人员组成如下:

一、人员组成。

主任:

副主任:

成员:

二、工作职责。

安全管理委员会全面负责医院内部的治安保卫管理工作,其职责如下:

1、开展法制、形势、保密教育和防盗、防火、防破坏、防突发性灾害事故等教育,动员和依靠职工群众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2、做好防盗、防火、防破坏、防突发性灾害事故工作,落。

实各项安全措施。

3、协助公检法部门,依法组织查破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4、维护医院公共场所的治安秩序,加强院内巡视检查力度,确保院内秩序良好。

5、负责医院内的各种治安纠纷调解,预防重大案件的发生。

6、协助办理人民政府及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治安保卫事项。

院长是医院治安保卫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职责如下:

1、执行国家、地方和上级主管机关颁布的治安法规和政策,将治安保卫工作纳入事业领导责任制、经济核算责任制。

2、确定分管治安保卫工作的院领导,建立健全医院保卫组织。

3、组织制订和实施医院治安保卫工作计划。

4、督促检查各项治安保卫制度的落实情况。

5、及时研究处理突出的治安问题和重大的治安灾害隐患。

各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安全保卫工作的责任人,其职责如下:

1、具体负责医院安全管理制度在本部门的贯彻执行。

2、经常向所属职工进行遵纪守法教育。对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职工积极开展帮教活动。

3、组织本部门的安全检查,及时整改不安全因素。

4、负责管理好本部门的现金、设备、剧毒药品和公共场所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制度,严密防范措施。

5、负责保护本部门发案现场、调解发生在本部门的一般治安纠纷。

医院保卫科是本院治安保卫工作的职能部门,在院长和上级公安机关指导下开展工作,其职责如下:

1、根据政府关于治安保卫工作的法规及公安机关的规定,结合本院实际情况提出具体贯彻意见,并在院领导统一部署下组织实施。

2、负责治安、消防、门卫、秩序等保卫工作,制订职责范围内的各项治安保卫制度,落实具体防范措施。

3、配合有关部门在全院职工中开展遵纪守法“四防”教育,提高职工的法制观念和防范意识。

4、加强院内治安管理,加强重点部门的保卫工作医院关于成立安全管理委员会的通知监督,确保安全。

5、负责进修生、实习生、临时工等临时来院人员的治安管理。

6、完成其他日常治安保卫工作任务。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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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印章管理的通知篇四

局属各单位:

根据省厅、市局、市安委会目标责任制考核要求,为切实加强对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我局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有效地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局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局安委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局安委会组成人员。

…………。

二、主要职责。

(一)局安委会。

1.贯彻国家、省、市政府、市安委会、咸阳市交通运输局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标准。

2.研究制定局安全生产工作的发展规划、重大决策和工作措施。

3.审查对有关安全生产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4.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二)局安委会办公室。

1.贯彻执行局安委会的决议及决定事项。

2.负责向局安委会提出相关工作的意见、建议、措施等。

3.处理局安委会赋予的日常事务。

三、安委会及其办公室会议活动的有关要求。

1.及时研究处理全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有关重大事项和问题,确保局安委会和办公室正常履行职责,更好地开展工作。

2.建立安委会和办公室例会制度。局安委会全体委员会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局安委会办公室全体成员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遇到特殊情况可临时召集安委会全体委员会和局安委会办公室全体成员会议。

3.局安委会及其办公室会议议题由局安全生产主管科室负责收集整理,并根据所需决定事项的性质和重要程度,分别呈送局安委会会议和办公室会议研究决定。

4.局安委会和办公室会议研究的事项由局相关科室以局名义起草会议纪要或有关文件,并负责做好决定事项的督促落实工作。

各单位要尽快建立完善安委会,尽快调整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并将安全生产小组报局安委会办公室。

医院印章管理的通知篇五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促进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下同)保持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不断提高中医临床疗效和中医医疗质量,深化公立中医医院改革,统筹利用全社会中医医疗资源,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体工作安排,按照《中医医院评审暂行办法》、中医医院评审标准及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局决定于2013年1月启动二级中医医院评审工作。现就2013年二级中医医院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工作总体安排。

(一)请各省级和地市级中医药管理部门严格按照《中医医院评审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组织开展二级中医医院评审的申报和实施工作。申请评审的中医医院,应符合二级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基本标准相关要求。

(二)原则上各省(区、市)应于2013年12月底前完成本辖区内二级中医医院评审工作。因基建等特殊情况需要缓评的,应先向地市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提出缓评申请,并由地市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报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审核批准。缓评时间截止到2014年6月底前。

(三)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应在我局规定时间内组织完成辖区内二级中医医院评审工作,二级中医医院数量较多、确因工作需要延长评审时间的,应报我局医政司审核批准。

二、评审专家组组成。

(一)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应从省级中医医院评审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组成二级中医医院评审专家组,专家全部由被评审中医医院所在地(市)辖区外的专家组成,其中来自二级中医医院的专家人数不低于专家总人数的20%。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应根据被评审医院规模大小组建专家组,专家组人员总数为12—14人,其中,对检验、输血、影像和医院感染部分进行检查的专家应由三级医院的专家负责,同时,来自二级中医医院的评审专家原则上不独立进行检查。专家组成及任务分工见附件。

(二)评审专家组长应由参加过三级中医医院评审的省级、地市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分管中医工作的局(处)长,或三级中医医院院领导担任。临床科室和重点专科等医疗部分的评审专家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中应至少有两名参加过三级中医医院评审的专家。其他部分的评审专家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中管理、药事、护理至少有一名参加过三级中医医院评审的专家。

(三)在二级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进行评审,并由参加过三级中医医院评审的省级、地市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分管中医工作的局(处)长担任评审专家组长时,应分别增派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院领导担任专家组副组长;或选派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院领导担任评审专家组长。二级中西医结合医院临床组和专科组4名评审专家中至少应有2人来自中西医结合医院。二级民族医医院评审专家原则上由本省(区、市)选派,当本省(区、市)民族医专家力量不足时,可选用外省(区、市)民族医专家。二级专科医院临床组和专科组4名评审专家中至少应有3人为本专科专家。

三、实地评审工作要求。

(一)二级中医医院评审专家组应严格按照《二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3年版)》及专家手册进行评审,不得擅自增加或减少指标。

(二)每个专家组评审2—3家医院,每家医院评审时间2天,不得擅自缩短或延长评审时间。

(三)2008年8月31日之前中医医院变更为中西医结合医院的,或医院原来有中医医院和中西医结合医院两个名称、只保留中西医结合医院的,按照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标准进行评审。2008年8月31日之后变更的,按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进行评审。

(四)中西医结合专科医院按照相应的中医专科医院评审标准进行评审。

(五)医院名称中同时含“中医”和“民族医”的,原则上根据排列次序按照相应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例如:医院名称为“中蒙医院”的,按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医院名称为“蒙中医院”的,按照民族医医院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临床科室建设部分进行检查评估时,应分别选择1个民族医科室和1个中医科室进行检查。

(六)符合条件的民营中医医院按照相应的评审标准参加评审。

(七)我局将根据各省二级中医医院的评审工作安排,不定期派人了解各地二级中医医院的评审工作进展,沟通情况并实地指导。

四、评审结论确定。

(一)根据《中医医院评审暂行办法》,评审小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审报告,并经评审小组组长签字后提交给评审组织。评审工作报告经省级评审组织审核同意后,报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在收到评审工作报告后,对拟作出二级甲等、二级乙等或二级不合格评审结论的,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作出评审结论。对于评审结论为二级甲等和二级乙等的应以适当方式对社会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至15天。公示结果不影响评审结论的,书面通知被评审医院、评审组织和有关部门,同时报送我局医政司备案。

(二)确定评审结论的二级中医医院应按照规定悬挂统一的等级标牌,标牌格式及要求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一)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二级中医医院评审工作,加强组织领导,防止走过场,防止弄虚作假,防止违反评审纪律,确保二级中医医院评审工作取得实效。

(二)各地市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和三级中医医院要在二级中医医院评审中充分发挥作用,加强指导和培训,指导辖区内二级中医医院做好创建工作。

(三)我局将对各省开展二级中医医院评审情况进行抽查,如在抽查过程中发现评审情况与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组织开展的评审情况不符,将组织专家对其辖区内的二级中医医院重新进行评审。

(四)请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于2013年2月15日前将本辖区拟参加二级中医医院评审的医院名单和拟申请缓评医院名单报送至我局医政司。

(五)请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根据我局二级中医医院评审工作安排,认真制定本辖区内二级中医医院评审工作方案(包括评审医院、每家医院评审时间、每家医院评审小组组成等),并于评审开始前2周将方案报送至我局中医医院评审办公室备案。

(六)对于已按照要求完成试评工作的二级中医医院,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可按照《中医医院评审暂行办法》,对评审结论进行公示并予以公布。

(七)工作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我局中医医院评审办公室和医政司联系。

沈知彼田军莫用元。

联系电话:010—599577965995768959957795传。

真:010—59957684。

王瑾赵文华。

医院印章管理的通知篇六

8月27日下午,我院召开了2019年上半年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工作总结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副院长丁浩、钟广俊、顾爱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成员、护理部主任、输血科、用血重点科室主任和护士长。

会议由分管副院长钟广俊主持,钟院长组织大家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通过学习,使大家对献血知识有进一步了解,对输血工作的重要性有进一步的认识。输血科朱明亮同志作2019年上半年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工作总结。上半年,输血管理委员会组织学习了《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等输血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制定了2019年医院用血计划。加强临床用血质量管理,组织医务科、输血科等部门每月对医院用血工作进行考核检查,上半年共检查输血病历58份,提出改进意见18条,相关科室和人员及时加以整改。经过半年的持续改进,临床用血合理性、规范性明显提高,输血病程记录、护理输血记录明显规范。上半年,在出院人次、手术人次明显增加的情况下,用血量反而有了一定程度的下降。六月份临床用血申请单填写完整率已达96.5%,临床医师对供血工作的满意率为97.7%。

工艺工程师。

随后,与会人员对医院当前输血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展开了讨论,并对今后输血工作提出了较多的意见及建议。

最后,院领导就今后医院用血管理工作提出了几点要求:

1、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成员、科主任、护士长要继续组织科室人员学习输血管理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不断增强输血管理的法制意识。

2、输血科要加强输血指征知识的宣传,临床医师要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做到科学合理用血,杜绝“人情血”、“营养血”现象,充分发挥血液使用价值。

3、临床医师要认真规范书写输血病程记录,签署输血治疗同意书。护理部门对发生的输血不良反应病例要如实上报,加强三基培训,不断提高穿刺技术,确保临床用血安全。

4、手术科室对适应症患者要积极开展自体输血工作,节约血液资源。

医院印章管理的通知篇七

承办单位:

郑州大学第五附属医院。

一、参加对象。

2.各级各类医院及教学单位院长,康复科主任及康复科的医护人员。

二、会议内容。

(一)专题讲座。

1.当前医改形势解析河南省卫计委医政处田常俊处长。

2.新医改形势下行业协会的职能转变河南省医院协会马保根会长。

3.康复医学科的管理经验分享佛山市南海区妇幼保健院刘振寰副院长。

(二)我为本地区代言。

征集我省各地市康复医学带头人,介绍各地区康复医学发展情况:介绍分两部分,第一部分介绍本单位康复医学发展;第二部分介绍本地区康复发展情况,ppt格式,10—15分钟。

(三)我有绝招。

征集有特长的康复专家,展示自己的特长:分三部分:一是具体特长介绍;二是疗效展示;三是机制分析。ppt格式,10分钟,另预留10分钟提问、研讨。

三、会议时间。

四、会议地点。

郑州大学第五附属医院门诊五楼会议室(郑州市火车站西广场对面,

郑州市二七区中原路和京广路交叉口南200米路西)。

医院印章管理的通知篇八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议事协调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13号)精神,为加强能源战略决策和统筹协调,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家能源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研究拟订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审议能源安全和能源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国内能源开发和能源国际合作的重大事项。

二、组成人员。

………………。

………………。

国家能源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发展改革委主任兼任,副主任由能源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具体工作由能源局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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