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设备资产共享协议书简短 设备资产共享协议书简短版(八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14 06:24:08 页码:7
设备资产共享协议书简短 设备资产共享协议书简短版(八篇)
2023-01-14 06:24:08    小编:ZTFB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最新设备资产共享协议书简短一

设备订购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

第一章 合同双方

买受方(甲方):

出卖方(乙方):

第二章 总则

2.1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规定,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三章 合同标的及相关情况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数量备注

技术要求及供货范围见附件一、附件二

本合同总价大写: 小写:

备注:上述设备总价,应包含了如下费用:

3.1 图纸设计费

3.2 自制部分(图纸上的所有部件)和设备配套

3.3 全部设备的从制造厂至项目现场的运输费,上下车费、运输保险费、安装费、现场安装人员保险费,和第三方责任险,指导调试人员及调试费、培训费、关税、增值税等一切相关费用。

3.4每台产品配一套专用工具。

3.5 每台产品配一套国产石墨密封块。

3.5备品备件:联轴器一个,液压抱闸一个。至少包括上述部件,但是不限于此。

第四章 设备供货范围的审定及供应方法

4.1供货范围及服务范围见附件一、附件二,包括减速机电机等。

4.2上述设备的组成部件、专用工具及备品备件清单(含名称、规格、数量)需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的三日内,由乙方提交予甲方,并经甲方审核同意后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3上述设备的组成部件、专用工具及备品备件应与上述设备同时到达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与设备同时移交予甲方。

第五章 交货时间及地点

5.1工期:60天(含设计、制造),运输7天,安装调试工期15天。

5.2交货时间:20__年6月30日之前到现场,或接到甲方另行指定的发货时间通知后10日内到现场。

5.3交货地点:由乙方负责卸货至*项目现场。

第六章 原材料的提供方法,规格,数量和质量

6.1 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相关实际资料进行图纸设计,设计图纸需经甲方确认。乙方按照确认后的图纸要求和技术附件要求订购原材料并加工制造及配套,并接受甲方的检验。乙方隐瞒原材料或配套部件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加工成品的质量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者退货。

第七章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和标准

7.1按照本合同技术附件提出的设计图纸、技术要求、和参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第八章 技术资料和图纸提供的方法

8.1本合同签定之时进行再一次的技术交底和确认,本合同规定的加工设备的总图(含基础图)由乙方于合同生效后5日之内提供给甲方,其他主要部件图在本合同签定10日之内提供。甲方在收到乙方有关图纸后,需在5日内确认回复。乙方向甲方所提供的技术图纸需电子版一份,印刷版4份。

8.2乙方负责设备的相关的出厂前检验,并配有检验合格证

8.3乙方需提供所用原材料的出厂合格证,设备制造过程中质量管理关健点检测报告,有关技术人员的上岗资格证书。

第九章 包装运输

9.1包装必须牢固可靠,适合于长途远距离运输,严禁野蛮装卸,保证设备安全完整地到达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由于包装不当而造成的任何锈蚀、损伤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根据受损的实际情况,有权拒收,并有权采取一切可能的补救措施直至退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甲方退货,乙方应退回预付款,同时甲方保留向乙方诉讼及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最新设备资产共享协议书简短二

资产评估报告是由资产评估报告正文、资产评估说明、资产评估明细表和相关附件构成。下面依顺序介绍其基本内容。

1、资产评估报告书封面基本内容

资产评估报告封面须载明下列内容:资产评估项目名称、资产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的编号、资产评估机构全称和评估报告提交日期等。有服务商标的,评估机构可以在报告封面载明其图形标志。

2、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的基本内容

每份资产评估报告书的正文之前应有表达该报告书关键内容的摘要,用来让各有关方面了解该评估报告书的主要信息。该摘要与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一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注册资产评估师、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及评估机构等签字盖章和署明提交日期。该摘要还必须与评估报告书提示的结果一致,不得有误导性内容,并应当采用提醒文字提醒使用者阅读全文。

3、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的基本内容

(1)首部。评估报告书正文的首部应包括标题和报告书序号,标题应含有“xxx(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字样。

(2)序言。报告书正文的序言应写明该评估报告委托方全称、受托评估事项及评估工作整体情况。

(3)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简介。报告书正文的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简介应较为详细地分别介绍委托方和资产占有方的情况。当委托方和占有方相同时,可作为资产占有方介绍,也要写明委托方和资产占有方之间的隶属关系或经济关系。无隶属关系或经济关系的,应写明发生评估的原因,当资产占有方为多家企业时,还须逐一介绍。

(4)评估目的。报告书正文的评估目的应写明本次资产评估是为了满足委托方的何种需要,及其所对应的经济行为类型,并简要准确地说明该经济行为是否经过批准。若已获批准,应将批准文件的名称、批准单位、批准日期及文号写出。

(5)评估范围和对象。这部分应写明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及其类型,并列出评估前的账面金额。评估资产为多家占有,应说明各自的份额及对应资产类型。

(6)评估基准日。这部分应写明评估基准日的具体日期,确定评估基准日的理由和成立条件,揭示确定基准日对评估结果的影响程度。另外,还应对采用非基准日价格标准作出说明。评估基准日应根据经济行为的性质由委托方确定,并尽可能与评估目的实现日接近。

(7)评估原则。应在这部分中写明评估工作过程中遵循的各类原则和本次评估遵循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公认原则。对所遵循的特殊原则也应作适当阐述。

(8)评估依据。应在这部分中列示评估依据,包括经济行为依据、法律法规依据、产权依据和取价依据等。对评估中采用的特殊依据应作相应的披露。

(9)评估方法。应在这部分中说明评估过程所选择、使用的评估方法和选择评估方法的依据或原因。对某项资产评估采用一种以上评估方法的还应说明原因并说明该资产价值的确定方法。对所选择特殊评估方法的,也应介绍其原理及适用范围。

(10)评估过程。这部分应反映评估机构自接受评估项目委托起至提交评估报告的全过程。包括接受委托过程中确定评估目的、对象及范围,基准日和拟定评估方案的过程;资产清查中指导资产占有方清查、搜集准备资料、检查与验证过程;评估估算中的现场检测与鉴定、评估方法选择、市场调查与分析过程;评估汇总中的结果汇总、评估结论分析、撰写报告与说明、内部复核过程,以及提交评估报告等过程。

(11)评估结论。这部分是报告正文的重要部分,应使用表述性文字完整地叙述评估机构对评估结果发表的结论,对资产、负债、净资产的账面价值、调整后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及其增减幅度进行表述,还应单独列示不纳入评估汇总表的评估结果。

(12)特殊事项说明。在这部分中应说明在评估过程中已发现可能影响评估结论,但非评估人员执业水平和能力所能评定估算的有关事项,也应提示评估报告使用者注意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还应提示评估人员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3)评估基准日期后重大事项。在这部分中,应揭示评估基准日后至评估报告提出日期间发生的重要事项,以及评估基准日的期后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还应说明发生在评估基准日期后不能直接使用评估结论的事项。

(14)评估报告法律效力、使用范围和有效期。这部分应具体写明评估报告成立的前提条件和假设条件,并写明评估报告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生法律效力和评估结果的有效使用期限。还应写明评估结论仅供委托方依评估目的使用和送交主管部门审查使用,并申明评估报告书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向他人提供或公开。

(15)评估报告提出日期。在这部分中,应写明评估报告书提交委托方的具体日期。评估报告书原则上应在确定的评估基准日后三个月内提出。

(16)尾部。这部分应写明出具评估报告书的机构名称并加盖公章,还要由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和至少两名负责评估的注册资产评估师签名盖章。

4、备查文件的基本内容

资产评估报告书的附报文件至少包括如下基本内容:

(1)有关经济行为文件;

(2)资产评估立项批准文件;

(3)被评估企业前三年会计报表(至少包括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4)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5)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6)委托方、资产占有方的承诺函;

(7)资产评估人员和评估机构的承诺函;

(8)资产评估机构资格证书复印件;

(9)评估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10)参加本评估项目的人员名单;

(11)资产评估业务约定合同;

(12)重要合同;

(13)其他文件。

资产评估说明描述评估师和评估机构对其评估项目的评估程序、方法、依据、参数选取和计算过程,通过委托方、资产占有方充分揭示对资产评估行为和结果构成重大影响的事项,说明评估操作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行业规范要求。资产评估说明也是资产评估报告书的组成部分,在一定程序上决定着评估结果的公允性,保护着评估行为相关各方的合法利益。

按有关规定,评估说明中所揭示的内容应同评估报告书正文所阐述的内容一致。评估机构、注册资产评估师及委托方、资产占有方应保证其撰写或提供的构成评估说明各组成部分的内容真实完整,未作虚假陈述,也未遗漏重大事项。

资产评估说明应按以下顺序进行撰写和制作:

1、“评估说明封面及目录”的基本内容

评估说明封面应载明该评估项目名称、评估报告书的编号、评估机构名称、评估报告书提出日期,若需分册装订的评估说明,应在封面上注明共几册及该册的序号。

2、“关于评估说明使用范围的声明”的基本内容

这部分应声明评估报告仅供资产管理部门、介绍主管部门、资产评估行业协会在审查资产评估报告书和检查评估机构工作之用,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外,材料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提供给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见诸于公开媒体。

3、“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基本内容

这部分是由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共同撰写并由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签署日期。这部分的基本内容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概况;

②关于评估目的的说明;

③关于评估范围的说明;

④关于评估基准日的说明;

⑤可能影响评估工作的重大事项说明;

⑥资产及负债清查情况的说明;

⑦列示资产委托方、资产占有方提供的资产评估资料清单。

4、“资产清查核实情况说明”的基本内容

这部分主要用来说明评估方对委托评估的企业所占有的资产和与评估相关的负债进行清查核实的有关情况及清查结论。这部分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资产清查核实的内容;

②实物资产的分布情况及特点;

③影响资产清查的事项;

④资产清查核实的过程与方法;

⑤资产清查结论;

⑥资产清查调整说明。

5、“评估依据说明”的基本内容

评估依据说明主要用来说明进行评估工作中所遵循的具体行为依据、法规依据、产权依据和取价依据。具体包括:

①主要法律法规;

②经济行为文件;

③重大合同协议及产权证明文件;

④采用的取价标准;

⑤参考资料及其他。

6、“各项资产及负债的评估技术说明”基本内容

这部分主要用来说明对资产进行评定估算过程的解释,反映评估中选定的评估方法和采用的技术思路及实施的评估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①流动资产评估说明;

②长期投资评估说明;

③机器设备评估说明;

④房屋建筑物评估说明;

⑤在建工程评估说明;

⑥土地使用权评估说明;

⑦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评估说明;

⑧负债评估说明。

7、“整体资产评估收益现值法评估验证说明”基本内容

这部分主要说明运用收益法对企业整体资产进行评估来验证资产评估结果的有关情况。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收益法的应用简介;

②企业的生产经营业绩;

③企业的经营优势;

④企业的经营计划;

⑤企业的各项财务指标;

⑥评估依据;

⑦企业营业收入、成本费用和长期投资收益预测;

⑧折现率的选取和评估值的计算过程;

⑨评估结论。

8、“评估结论及其分析”的基本内容

这部分主要总体概括说明评估结论,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评估结论;

②评估结果与调整后账面值比较变动情况及原因;

③评估结论成立的条件;

④评估结论的瑕疵事项;

⑤评估基准日的期后事项说明及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⑥评估结论的效力、使用范围与有效期。

1、资产评估明细表基本内容

资产评估明细表是反映被评估资产评估前后的资产负债明细情况的表格。它是资产评估报告书的组成部分,也是资产评估结果得到认可、评估目的的经济行为实现后作为调整账目的主要依据之一。具体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资产及其负债的名称、发生日期、账面价值、评估价值等;

②反映资产及其负债特征的项目;

③反映评估增减值情况的栏目和备注栏目;

④反映被评估资产会计科目名称、资产占有单位、评估基准日、表号、金额单位、页码内容的资产评估明细表表头;

⑤写明清查人员、评估人员的表尾。评估明细表应逐级汇总。资产评估明细表一般应按会计科目顺序排列装订。

2、资产评估明细表样表包括的几个层次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资产评估结果分类汇总表、各项资产清查评估汇总表及各项资产清查评估明细表。

最新设备资产共享协议书简短三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该工程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定本合同。

1.工程项目

1.1工程范围:负责系统设计,设备制作、供货,指导安装及调试等项目

1.2设备总造价:人民币**万元整(¥**万元),供货清单详见技术协议附件。

2.设备供货和资料交接:

2.1乙方在20xx年3月15日前提交土建施工图及结构施工图;

2.2工艺施工图随设备到货一起提交;

2.3乙方在20xx年4月20日前将设备发到甲方指定地点

3.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

3.1自合同签定之日起一周内甲方向乙方预付总款项的30%,计**万元;

3.2设备运抵施工现场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总款额的40%,计**万元。

3.3系统调试合格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总款额的20%,计**万元。

3.4留总款额的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质保期为一年),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个周内付清,计**万元。

4.货物包装、交接方式及地点

采用汽车运输的方式运抵甲方现场,费用由乙方承担。

5验收方式及标准——详见双方签署的技术协议书

6双方责任

6.1供方对产品质量全面负责,如有质量问题,需方除提出退货外,供方还应承担相应的损失和赔偿。

6.2供方交货时应资料齐全。

6.3供方应严格按照合同交货期限履行交货,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交货(不可抗力因素、经供需双方同意情况除外),如逾期交货按日千分之五罚款。

7.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解决。

8其他:

8.1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8.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三份,乙方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设备资产共享协议书简短四

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称“中国”)_________市订立:

转让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鉴于:甲方系依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乙方系依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外商独资企业;甲方、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共同进行协作和配合,促使甲乙双方之间资产转让的顺利完成。就甲方资产转让事宜,甲方和乙方在此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定义

1.交割评估基准日:指为确定转让价格,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对转让资产进行最终评估、审计的日期。即满足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规定的所有条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2.交割日:指本协议所述的转让资产由甲方转移至乙方所有的日期,即满足本协议第八条第4款规定的所有条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3.评估基准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资产评估报告: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转让资产的资产评估报告(副本见附件一),由_________资产评估公司编写。

5.转让资产:依据本协议第三条,甲方应转让给乙方的所有资产,包括于资产评估报告列明的有关企业的(固定资产及土地使用权以及未列入资产评估报告,而乙方拟向甲方收购的流动资产)和与资产相关的经营业务。

6.相关期间:自评估基准日(含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不包括交割日)之间的期间。

7.工作日:即星期一至星期五(公众假期除外)。

8.附属企业:就本协议各方而言,由该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任何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控制"是指任何人士籍着持有股权、出资额,行使投票权、董事任命权或依据合同或其他方式所拥有的决定另一方决策及事务的权力。

9.有关物业:资产评估报告内列明的有关企业拟转让予乙方的,有关企业已或将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或房屋所有权的土地和/或房屋,其详情见附件二。

第二条资产转让

1.根据本协议的约定,甲方同意在本协议所规定的交割日将有关企业的转让资产转让予乙方。

2.乙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的约定自甲方受让有关企业的转让资产。

3.自本协议第八条第4款所规定的交割日起,乙方即成为该转让资产的合法所有者,享有并承担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甲方则不再享有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任何权利,也不承担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任何义务和责任,但本协议另有规定者除外。甲方有义务尽量协助乙方完成有关的必要的法律手续。

4.自交割日起,乙方及其授权人士将完全接管转让资产,并使用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三条转让资产

1.固定资产:甲乙双方同意,有关企业所拥有的拟向乙方转让的全部固定资产包括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一的资产评估报告内,于评估基准日的全部固定资产。甲乙双方确认,在交割日,甲方将上述全部固定资产作为转让资产向乙方转让,包括:

(1)列载于资产评估报告内的有关企业的所有机器设备、建筑物及在建工程。

(2)列载于资产评估报告内的有关企业的土地使用权。

2.流动资产:为了生产持续性发展的需要,本协议甲方同意向乙方转让,而乙方同意受让甲方拥有的有关的库存材料、产成品、在制品及配件仓库存零配件。

第四条产品售后安装及其它售后服务的安排

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本协议所述的交割日前,对甲方签署的并已履行交货义务,但依据合同、协议的规定或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如合同、协议并未有规定),甲方仍处于承诺履行产品的售后安装或其它售后服务义务期间的销售合同、协议,自交割日后,应由乙方代替甲方持续履行上述产品的售后安装及销售合同、协议所约定的其它售后服务。

2.为确保乙方持续履行前款所述的产品的售后安装及其它售后服务,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由_________公司对交割日的预提安装费、售后服务费进行审计确认。乙方在依据本协议第七条第3款所述方式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格时,应自转让价格中扣除上述经确认的预提安装费、售后服务费。

3.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以交割日为起算日,在自交割日起的第_________个公历年度届满之日,由_________公司对实际发生的安装费及售后服务费用进行审计,该审计数据为终局数据。如经审计,依据本条上款由乙方预提的安装费及售后服务费的总额超出实际发生的安装费及售后服务费用的总额,则乙方应在_________公司出具审计数据后的三十个工作日内,将上述超出部分的价款返还甲方;如经审计,乙方预提的安装费及售后服务费的总额不足支付实际发生的安装费及售后服务费用的总额,则甲方应在公司出具审计数据后的三十个工作日内,将不足部分的价款支付予乙方。

第五条商标的使用许可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甲方保证给予乙方有偿使用有关商标的使用许可,具体安排以甲乙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署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内容为准。

第六条劳务安排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交割日后,对于有意成为乙方职员的有关企业的员工,有关企业将解除与其签署的劳动合同,而由乙方予以全部留用并与其签署劳动合同,与乙方员工享受同等待遇。具体安排以甲乙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署的《劳务安排协议》的内容为准。

第七条转让价格、支付的时间及方式

1.根据_________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确认的资产评估结果,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以_________万元人民币作为固定资产转让价格的基础。在交割评估基准日,甲、乙双方将根据本条下款所述原则对交割评估基准日的转让资产进行调整。经过上述调整后的固定资产的转让价格与流动资产的转让价格总额将作为乙方收购转让资产的转让价格。

2.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依据下述原则确定转让资产的转让价格:

(1)固定资产:对列入资产评估报告内的固定资产,以_________元人民币为转让价格的基础,根据甲方_________年执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率,扣除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交割评估基准日的折旧额作为固定资产的转让价格。

(2)流动资产:流动资产转让价格的确定,应参考_________公司于交割评估基准日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及依据国际会计准则分别进行审计、确认的数据,由甲、乙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最终确定一公平、合理的市价。

3.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乙方以代替甲方偿还截止交割日,以甲方为债务人的有关债务的方式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格,惟上述有关债务截至交割日的本金及利息(如适用)的总额累计应相等于转让价格总额扣除依据本协议第四条第2款经_________公司审计确认的预提安装费及售后服务费。有关债务的债权人名单及相关资料由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

第八条交割评估基准日与交割日

1.在交割评估基准日,下述条件必须全部获得满足:

(1)甲方就本协议所述的资产转让行为获得有关贷款银行的书面同意;

(2)甲方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保证取得有关物业土地使用权及土地上所建房屋、建筑物的权属证明文件;

(3)本协议所述的资产转让行为及_________资产评估公司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为评估基准日,就转让的固定资产部分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获得_________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正式批准;

(4)根据中国法律及法规,所有按本协议就有关资产转让及本协议提及的其他交易及安排而应取得的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乙方的原审批机关的批准及其他一切审批、同意、豁免和授权均已取得及一切有关文件均获签署。

2.在交割评估基准日当天,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一份令乙方满意的独立中国律师出具的中国法律意见书证明及确认,本条上款所列条件已全部获得满足。

3.如自甲、乙双方正式签署本协议之日起_________个月内,本条第1款所述在交割评估基准日应获得满足的条件仍未能获得完全满足,则在甲、乙双方正式签署本协议之日的下一年度的同一日期(不包括该日)后,甲、乙双方之任何一方均有权书面提出解除本协议。

4.满足下列条件时,转让资产即可在交割日合法交割:

(1)本条第1款所述的在交割评估基准日应满足的所有条件完全得到满足;及

(2)根据本协议第三条、第七条的规定,本协议双方经过评估师、会计师所进行的评估、审计,已就转让资产的价格及与转让资产相关的一切交易、安排以书面形式达成一致意见。

5.甲、乙双方确认,本条上款所述所有条件,均应在交割评估基准日(包括该日)后的30个工作日内满足。

6.如本条第4款所述的所有条件在本条上款所述的期间内仍未能得到全部满足时,则甲、乙双方之任何一方均有权书面提出不收购流动资产。

7.在交割日当天,乙方应向乙方同意替代甲方偿还的有关债务的债权人发出乙方代替甲方承担有关债务的通知书,甲方应确保上述债务的债权人自收到上述通知书后(包括该日)的十四个工作日内,对通知书加以书面确认。如在上述期间内,债权人仍未能对通知书加以书面确认,对未能获得确认的债务部分,乙方不承担偿还义务,直至甲方促使该部分债务的债权人对通知书加以确认,而甲方应自行承担自债权人收到通知书后的第十五个工作日(包括该日)至债权人对通知书加以确认之日(包括该日)的,该部分债务所产生的利息及一切费用。

8.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对相关期间甲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应由_________负担。

第九条甲方的声明、保证及承诺

甲方在此向乙方声明、保证及承诺如下:

1.甲方是根据中国法律正式设立和合法存续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并具有一切必要的权利、权力及能力订立及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和责任;而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甲方具有合法、有效的约束力。

2.甲方对有关资产具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权及控制权,有权签署本协议并转让有关资产或其任何部分,而该等资产或与该等资产相关的任何权益,不受任何优先权或其他类似权利的限制。乙方于本协议所达成的资产转让完成后将享有作为转让资产的所有者应依法享有的一切权利并可依法转让、处分该等资产,并不会因其成立文件或中国法律的规定而受到任何扣压、抵押和负担或其他第三者权利的限制。就本协议所述的资产转让及其它交易、安排而言,仅需获得_________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批准,以及有关贷款银行及有关担保人的同意。

3.甲方是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中国外商独资企业,其根据中国法律有权拥有并经营其目前正在拥有并经营的一切资产和业务。甲方已经分别取得其设立及经营业务所需的一切批准、同意、授权和许可,所有这些批准、同意、授权和许可均为有效和具有约束力的。就甲方所知,在经营范围内,概无任何影响乙方利益的、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事件发生。

4.甲方保证合法拥有其目前正在拥有并在本协议所述交割日之前继续拥有的全部转让资产。除已向乙方作明确的书面披露者外,并不存在任何对上述资产及权益的价值及运用、转让、处分这些资产及权益的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的抵押、担保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权利或其他限制。

5.甲方保证,截止本协议签署日,以及直至本协议所规定的交割日,制造、销售或以其他方式经营的产品,没有并将不会侵犯任何专利、设计、版权、商标或类似的知识产权,并无任何人士提出与上述产品有重大关系的权利要求。

6.除已向乙方作明确的书面披露者外,甲方没有正在进行的、以甲方为一方的或以甲方的转让资产的任何部分为标的的,如作出对甲方不利的判决或裁定即可能单独或综合一起对转让资产状况或业务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理程序。

7.与甲方在交割日以前正在经营的业务有重大关系的一切商标、专利、设计、版权或其他类似的工业产权均系合法取得,收益权由甲方合法享有而无需缴纳任何费用(但为维持该等权利所需依法缴纳的费用除外)。截止本协议签署日,该等权利并未受到侵犯,也未以任何形式许可或授予第三人。

8.甲方一切按照中国法律和行业惯例应该保险的财产,在本协议签署日均已投保,且该等保单在本协议签署日仍然有效。甲方保证在交割日前不采取任何行为,亦不忽略任何行为,使上述保单成为无效或可能成为无效并保证在交割日后,促使有关保单的保险人同意将保单之投保人、受益人变更为乙方。

9.截至交割日,甲方并无任何正在生效的非正常商业条件的生产、经营合同或安排并因此对转让资产的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10.甲方在交割日之前对其所使用的土地的使用是合法的,并不需要补交任何税费,且并不存在任何未正式向乙方披露的因甲方在交割日前对土地的使用而需要乙方承担或履行的义务或责任。

11.银行及其他贷款或负债

(1)除已在经_________公司审计的有关企业_________年度的资产负债表中明确披露者外,甲方并无其他涉及转让资产的未偿还贷款、或有负债及其他形式的负债;

(2)甲方并无在本协议签署日前收到任何债权人书面通知,将强制性地处置任何部分的转让资产;

(3)除已向乙方作明确的书面披露者外,甲方并无设置任何影响其全部或部分业务或转让资产的抵押、保证、质押或其他方式的第三者权益,或其他可能导致前述事件发生的任何协议、安排或承诺;

(4)截至本协议签署日,并无任何人士就转让资产或其任何部分行使或声称将行使任何对转让资产的状况有重大不利影响的权利;亦无任何直接或间接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争议。

12.甲方没有一旦披露便会影响到签订本协议或本协议任何条款的原意被改变的事实未向乙方披露。

13.于交割日,甲方的厂房、机器、工具及其他设备均处于良好的运作及操作状态,并经定期及适当保养及维修。

14.甲方的高级管理人员或相关的知情人士对有关交割日前的有关企业或其附属企业之商业或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对外透露或基于商业的目的使用上述秘密。

15.在交割日后,甲方将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本身经营、或透过合营或持有其他公司或企业的股份或其他权益)参与任何对乙方的业务实际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16.甲方将按照国家法律及有关政策的精神与乙方共同妥善处理本协议所述资产转让过程中的任何未尽事宜。

17.甲方为有关土地使用权及房产所有权的实益拥有人及拥有有关物业妥善的及可在市场上出售的业权。有关物业并不受任何按揭、抵押、租赁、许可权或其他负担或任何第三方权利、条件、指令规则或其他限制所影响或需要得到任何第三方同意或向第三方支付金钱补偿,而将会或可能会对上述物业的价值或对有关企业使用、转让或出售上述资产的能力造成重大不良后果。

18.即使在交割日后,上述声明、保证及承诺将继续有效。

第十条乙方承诺、声明及保证

乙方在此向甲方声明、承诺及保证如下:

1.乙方是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外商独资企业。

2.乙方有充分的权利进行本协议所述的资产转让,除需获得其董事会对该资产转让的正式批准外,乙方已经获得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其他一切合法授权。

3.乙方将按照国家法律及有关政策的精神与甲方共同妥善处理本协议所述产权转让过程中的任何未尽事宜。

4.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

第十一条保密

除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或有关公司章程的明文规定或要求外,未经他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在本协议所述交易完成前或完成后,不得将本协议的有关内容向本次交易参与各方之外的任何第三人透露。

第十二条本协议未尽事宜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署后,就本协议未尽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有关企业的商标使用、劳务合作事宜,进行进一步的协商,并在交割日前达成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的任何声明、保证和承诺,或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全面和足额的赔偿。

2.在交割日后,当发生针对甲方或乙方,但起因于交割日前有关企业或其附属企业的经营活动,而在交割日前未曾预料到或未向乙方披露的债务纠纷或权利争议时,甲方同意采取措施予以解决,使转让资产或乙方免受损失。若该等纠纷或争议对转让资产或乙方造成任何损失,则甲方同意作出赔偿。

第十四条生效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双方公章即生效。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

1.凡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协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如果本协议任何条款由法庭裁决为无效,不影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持续有效和执行。

第十六条适用法律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管辖。

第十七条协议权利

未经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依本协议所享有的权利及应承担的义务。各方的继承者、经批准的受让人均受本协议的约束。

第十八条税项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应缴纳的任何税款或费用,均应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

第十九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本协议各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或其它天灾、战争、骚乱、罢工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

2.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该事件的一方应立即用可能的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对方,并在十五天内提供证明文件说明有关事件的细节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迟履行本协议的原因,然后由各方协商是否延期履行本协议或终止本协议。

第二十条附件

本协议所有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文本

本协议以中文书就。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__份。每份正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其他

1.任何一方向另一方发出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以专人送递、传真、电传或邮寄方式发出;通知如以专人送递,以送抵另一方法定地址时为送达;如以传真或电传方式发送,发件人在收到回答代码后视为送达;如以邮寄方式送达,以寄出日后两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

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需经双方同意,并须签署书面文件。本协议的修改应在双方签字之后报送相关审批机关批准或备案(如需要者)。

3.任何一方未能或延迟行使其根据本合同享有的权利、权力或特权不应视为对该等权利、权力或特权的放弃,且对该等权利、权力或特权的部分行使不应妨碍未来对此等权利、权力或特权的行使。

4.本协议赋予甲方及乙方的约定权利、权力或补救措施,并不拟排除任何其他权利、权力或补救措施,而应是累加性的,并应补充现时或日后法律、法规、合同规定或其他规定赋予的其他各项权利、权力及补救措施。

5.甲、乙双方彼此承诺,如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在本协议下的责任,但其享有在任何时候于任何法律管辖区的任何诉讼、或任何法律管辖区对其进行查封或执行关于其在本协议规定下的责任之判决的豁免权;甲、乙双方彼此并在不可撤销地放弃这种豁免权(如有者)。

6.甲、乙双方同意,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则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7.如甲方在第九条所作出的声明和保证与事实不符或其保证未能得到履行,则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8.甲、乙双方将支付彼此就有关本协议的各自的费用。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最新设备资产共享协议书简短五

设备维护合同

设备维护合同

客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维护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茲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签定本约如下:

一、甲方使用乙方所提供之硬体设备维护费用收取标准如下:

(一)收取标准,由甲方支付原购买百分之____为乙方一年维护费用。但耗材及零件費依定价____折收費如附件。

(二)维护标的: 

____________台

接收机台___________台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联络人:______________

合约起迄日: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付款方式:____天期票。(合约签定日起)

维护費用:人民币____万____千____元整(不含____%营业税)。

每半年付款一次人民币 ____万____千____元整(不含5%营业税)。

二、其维护标准订定如下:

(一)服务方式:

(1)乙方于甲方所订购之产品(维护标的所指定之产品)提供现场维护服务。每____个月现场保养一次。         

(2)乙方除定期保养外,不定期叫修,甲方除第五项所述状况,仅收零件費用,

(3)维护标的故障方式,(a)非紧急状况,可依当时状况需求.可用货运寄至乙方处理或通知乙方取回(b)緊急叫修及一般方式如(二)      

(二)叫修时段:

周____至周____ ____:____~____:____(上述时段不含各例假日、农历年假)

乙方于正常时段接到甲方故障叫修后,应于十六工作小时(即三个工作日內到达取回处理,不含当日)叫修以电话或传真机记录为凭。 

(三)即时叫修:(非假日,上述时段)____~____小        时費用另计 

(四)服务项目:

(1)故障检修:故障检修包括测试及修护故障产品,故障检修进行中,如维护约期届滿或超过约定服务时间时,乙方仍有义务继续完成该次检修,不向甲方另行收取工资費,但零件及耗材另计。

(2)维护状况:机器操作部份由甲方人载入程式,进行流程之测试后,始算完全修护。

(3)维护记录:乙方对所维护之产品应每一单位或每一台设一产品服务维护单,其內容包括产品编号、装置日期、叫修联络电话、联络人、维护或保养日期、时间、叫修及修护日期、故障摘要、到场维修人員签字栏、甲方对维修签认人员栏,以供记录每一台机器之全部维修事件,本单影印本并作为乙方向甲方申领维护費用之附件。

(五)服务条件:

对下列各项所导致之损坏,乙方虽无义务依本约提供维护服务,但在甲方要求乙方协助修护,乙方得酌收维护費用及零件材枓費,并于该损坏原因消失排除或发生后,应甲方之要求,乙方不得拒绝提供维护,可依订定之标准費率,酌收零件材料費。

(1)非条码机本身因素,导致机器不能正常使用。

(2)不依产品之使用手冊规定或说明操作。

(3)天然灾害,如地震、洪水等。

(4)罢工、暴动、战争、化生放灾难、火灾或其他人为意外事故。

(5)经非乙方人员所为或同意自行将硬体做修理、维护、调整、修改等。

(6)使用乙方所提供之耗材,则热感头得享叁个月之保固。

(六)除外约定:

维护服务包括下列事项:

(1)rf功能之测试。  (2)內部清洁保养   (3)机器本体维护

(七)维护之延续及终止

(1)本约有效事件为一年,自双方签约之日起算起,期间届滿后得经双方换文同意后,继续顺延,惟每次仍以一年为限。

(2)中途终止合约时,甲方须提前三个月通知乙,但乙方不得片面终止合约。

(3)合约有效时间,因可归责于乙方事由,致无法履行协议之维护义务时,乙方得一个月前以面通知中断维护和约,并于中断日起至终止日止之全部维护余额。

(八)如有以上未举例之项目,由甲乙双方协议后再另行补充

(九)管辖合意:甲乙双方同意基于本合约所产生之争议,以上海市地方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备注:维修标的分为1,2级        和3,4级,1,2级为外盖,按鍵,l.c.d,天线,备份电池…可自行拆換部份为乙方自行处理部份,乙方仅收零件費用3.4级为主机板,无线电维修校正则需送修原厂,費用以原厂报价加上來回运費及关税为基准a/p维修为3,4级。

甲方:______________

公司名称: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公司名称: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设备维护合同

设备维护合同

最新设备资产共享协议书简短六

甲方(转让方)

主要负责人:

地址:

乙方(受让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本协议签定于(地址)

鉴于:

1、甲方在20__年7月31日公告了拟出售的资产包组合,并于乙方竞价前将拟转让资产包组合及资产包内资产项目的调整情况书面(包括电子光盘形式)通知了乙方。乙方对资产包内不良资产的状况已有充分的了解,双方一致同意以资产包内资产(包括债权本金及利息以及股权资产、实物资产、抵债资产、有关诉讼费用、表外利息)以及其他财产权利作为本次交易的转让标的,最终标的金额以甲方审批同意并报经相关监管部门备案的数据为准,其有关资料已列于本协议附件。

2、在转让标的的现有状况下,经协商一致,甲方同意按本协议约定的对价,将标的项下主权利以及相应的从权利全部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接受该等转让标的并按本协议的约定向甲方悉数支付转让价款。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转让标的

1.1甲方同意将其对转让标的所享有的截止至转让资产交割“基准日”的330项(笔)年月日(以下称转让资产交割“基准日”)项(笔)债权资产整体债权(股权)余额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项股权资产元,项抵债资产元(上述转让标的的明细见附件清单),按本协议约定之条件全部转让给乙方。

1.2上述转让标的从资产交割“基准日”基准日至全部资产交割手续办理完毕期间收到的全部收入一并转让给乙方。

第二条转让价款与支付

2.1本协议项下转让标的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

2.2在本协议签署后七日内,乙方原已交付的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将作为首付款支付给甲方,同时,乙方应当在本协议签署后30日内支付剩余应付款项的50%即(大写)元,(小写)元,,在本协议签署后45日内付清全部转让价款。但乙方可以提前付清全部款项。应将上述价款一次性划付至甲方指定账户(由于乙方原已交付定金及保证金万元,因此,乙方此次实际补交付转让价款剩余未交款项的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元)

甲方开户行:

账户名称:

账号:

2.3如本协议签署后后七日内乙方未能足额乙方未能履行2.2之规定支付转让价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本协议签署后八日起计算的五个工作日内补足剩余未交付的转让价款,同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罚金,违约罚金的计算标准为自本协议签署后八日起计算,每延期一个自然天按照应补足余款金额的万分之五计付。

2.4如乙方未能如期履行2.2、2.3之规定,即为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书》,并有权采取相应的一切措施。乙方郑重承诺:若发生本款叙述的乙方单方面毁约情况,乙方已交付甲方的首付款甲方不再退还,做为乙方支付给甲方的违约赔偿金处理。

第三条转让标的范围内资产及权利的转移

3.1自本协议生效乙方付清本协议2.1规定之转让价款之日起,转让标的范围内资产及权利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3.2转让标的范围内资产及权利转移之同时,与其相关的全部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保证债权、抵押权、质押权)也一同转让给乙方。有关资产或权利需要办理产权转移或权利人变更手续的,由乙方自行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甲方予以手续上的协助。

3.3转让标的范围内资产及权利转移之同时,与本次标的债权资产有关的涉及中介机构的委托代理协议(合同)也一同转让给乙方。除非受托人同意,或者出现合同中约定的解除事由,否则乙方作为新的委托方,应当继续接受原委托代理协议(合同)的约束,并承继甲方与受托人的委托代理关系以及甲方的有关权利义务。

3.4自乙方依本协议第二条之约定付清全部款项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甲方与乙方办理完毕资产交割和资料交接的有关手续。本协议2.2约定的付款期内以及甲乙双方办理资产交割和资料交接的有关手续的期间为甲方与乙方的资产共管期,共管期内转让标的产生的收益归乙方所有。资产交割和资料交接的有关手续办理完毕后,甲方不再负责对转让标的范围内的资产(权利)和有关资料的管理工作。(除乙方委托甲方管理外)甲方应当在本合同后的六十日(或乙方同意的较长期间)内,就本《协议》项下标的资产(权利)已由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情况以甲乙双方联合公告通知的方式(或者,必要时按照适用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其他方式)通知每项资产的义务人。

3.5如乙方能够完全履行本协议第二条之约定,甲方同意在本协议签署后的六十日(或乙方书面同意的较长期间)内,就本《协议》项下标的资产(权利)已由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情况以甲乙双方联合公告通知的方式(或者,必要时按照适用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其他方式)通知每项资产的义务人。自乙方依本协议第二条之约定付清全部款项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甲方与乙方办理完毕资产交割和资料交接的有关手续。此30个工作日内为甲方与乙方的资产共管期,共管期内转让标的产生的收益归乙方所有。资产交割和资料交接的有关手续办理完毕后甲方不再负责对转让标的范围内的资产(权利)和有关资料管理工作。

3.6甲方应在交割时交付或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

3.6.1《贷款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2《担保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3《保证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4贷款借据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5诉讼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6和解协议、法院判决或转让协议的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7土地使用权他项权利登记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8房屋、建筑物他项权利登记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9房地产抵押确认书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10其他财产的他项权利登记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11原权利人将转让标的转让给甲方时,由原权利人和甲方达成的有关协议,以及相关的转让通知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12有关的催收通知及回执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13包含在“投资者审阅文档”中的其他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14其他甲方认为应当移交的有关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第四条共管期内事项的有关约定

34.17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对于甲方转让的资产包内的股权资产,甲方原持股企业的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购买权。甲方就打包转让其原持有的天*工业投资有限公司、天津*设备调剂租赁公司、天津金荣投*有限公司股权资产一事,已经履行了通知原持股企业董事会并通过董事会秘书通知其他股东的义务。鉴于股权资产的特殊性,在本《协议》签署后的共管期内,乙方委托并授权甲方与本款所述的三家公司的有关股东协商处理有关问题,具体委托并授权的内容及其他有关问题,双方在另行签订的有关委托协议中约定。共管期结束后,甲方将不再参与资产包内股权资产的经营管理和处理。在共管期间或之后,乙方对涉及受让的资产包内的股权资产权利的行使和处置(如甲方持股企业的其他股东对股权资产优先购买权等问题),应依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如果上述三户企业的其他股东要求行使优先购买权,且其购买价格不低于甲方列明的价格(有关价格见本协议附件),则乙方无条件予以认可。如果其他股东的报价低于甲方所列价格,则由乙方与其他股东协商确定转让价格或由乙方授权甲方与其他股东协商确定转让价格。

34.28在本《协议》签署后3.4规定的共管期内,乙方委托甲方对其受让的标的范围内的部分或全部资产进行管理和处置的甲方按照回收现金金额的2%向乙方收取委托代理管理费。

4.3超过本《协议》约定的共管期,具体委托并授权的内容及其他有关问题,双方在另行签订的有关委托协议中约定。若乙方需要委托甲方延长对部分资产进行管理和处置的期限,就委托代理费用、委托代理范围及其他有关事项,双方在另行签订的有关委托协议中约定。则在双方另行签订的有关委托协议中就包括委托代理费用、委托代理范围等有关事项予以明确约定。

第四第五条税负的承担

4.1因本协议项下的债权资产转让而产生的税负,双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

第五第六条其他特别约定

56.1转让标的状况:资产包内的不良资产可能存在各种法律上和事实上的瑕疵。甲方依现状出售,乙方依现状购买。乙方承诺不对资产包内任何单项或多项资产权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利益的可实现性可能存在的瑕疵或争议对中国*融资产管理公司及甲方、中国工*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和中国各级政府提出任何要求,中国*融资产管理公司及甲方、中国工*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和中国各级政府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56.2鉴于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由国家机关和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提供担保的情形,乙方承诺不对以上担保主体行使追索权及要求赔偿。

56.3鉴于本协议签署前,甲方已实际对部分标的资产进行管理、处置及为了维权等需要进行了相关工作,对本协议生效日前甲方对标的资产进行的全部或部分处置行为或为了维权等需要而采取的措施及相应的处置结果,乙方同意无条件予以认可并接受。

56.4甲方转让上述的债权后,甲方要求乙方采取国家法律、法规所允许的手段和方式向义务人主张权利,乙方签订本协议视为知悉甲方的这一要求。

5.5自乙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乙方即受让本协议第一条所述之转让标的。有关资产或权利需要办理产权转移或权利人变更手续的,由乙方自行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甲方予以手续上的协助。

56.65乙方受让上述债权资产后,义务人以及第三人对本协议所涉及转让标的的任何异议与甲方无关。根据乙方的要求,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转让标的中有关抵押资产或涉诉项目的权利人变更手续。

5.7乙方受让上述债权后,义务人以及第三人对本协议所涉及转让标的的任何异议与甲方无关。

第六第七条声明与保证

67.1甲方的声明与保证

67.1.1本协议项下的转让标的为金融不良资产,存在着部分或全部不能回收的风险特性以及清偿的困难性。

67.1.2甲方系依法成立之非银行金融机构,对转让标的享有合法权益,有权将转让标的范围内的资产及权利依法转让给乙方。

67.1.3甲方保证对其因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了解到的乙方的任何商业信息、资料(无论是书面或其他形式)承担保密责任,并不会以书面、口头或其他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有关监管机构的要求进行披露的除外。

67.1.4甲方依现状转让本协议第一条所述之转让标的,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瑕疵,如:附表中资产状况备注说明与实际情况有出入;物权资产被他人占用或存在租赁关系;有些标的资产可能存在欠税、欠费;有些债权及从权利未经法院确认;有些可能已逾诉讼时效;有些资产在诉讼或执行过程中原债权人可能欠缴部分费用;申请人为原权利人,委托人未申请变更;有些债权诉讼后可能未申请执行,有些执行中债权已有部分款项执行回收;有些债权债务人将款项还给原权利人后,由于原权利人未及时将项划给我办,造成转让债权与实际债权有差异;有些案件的债务人或担保人因涉嫌刑事犯罪被驳回诉讼、或移交公安机关查处;有些债权的债务人、抵押人或保证人对债务金额、抵押的有效性、保证的有效性持有异议;有些债权的抵押物可能已被处置或灭失等,有些债务企业、债务的保证人、抵押人可能已经破产或即将面临破产清算。

67.1.5甲方转让标的中如有物权资产或相关抵押物涉及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的,甲方及原权利人未取得相关人民政府同意转让或出让的批准文件,转让后甲方不负责办理该等批准文件。

67.1.56本《协议》项下转让标的所对应的资产可能存在被出租的情况,甲方对于该种情况的出现对于乙方的影响无法作出估计和预测。

67.1.67本合同所列债务人所欠本金和利息,来源于中国工*银行和甲方的会计记录,与债务人的财务记载可能存在出入。

67.1.78根据乙方的要求,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转让标的中有关抵押资产或涉诉项目的权利人变更手续。若乙方因行使诉权或者遇其他主张权利的情况,需要甲方证明与该转让行为有关的事实时,甲方给予配合,但甲方并不保证乙方主张权利能获得有关司法部门的支持。

67.2乙方的声明与保证

67.2.1乙方确认,已对本协议第一条所述之转让标的及协议附件所列资产和权利的性质、金额、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有无实现权利的法律障碍等一切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调查、了解,同意按照受让标的的现状和现有资料予以受让。乙方对前述“7.1.4”、“7.1.5”、“7.1.6”、“7.1.7”、“7.1.8”中的陈述内容已知悉和了解,已充分认识到了其根据本协议受让的金融不良资产的特殊性、风险的不确定性以及回收该等不良资产可能面临的困难,并且系经独立慎重判断后做出签署本协议之决定,同意按现有状态受让本协议项下转让标的。乙方同意按转让标的之目前状况购买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签署本《协议》后可能发生的一切风险、损失和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67.2.2乙方保证对其因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了解到的甲方的任何商业信息、资料(无论是书面或其他形式)承担保密责任,并不会以书面、口头或其他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唯乙方须按有关法律以及有关监管机构要求和规定提供的除外。

67.2.3乙方保证采取合法的手段和方式行使权利,乙方承诺受让后在主张权利的过程中自行负责所采取的任何措施和任何行为及其后果;

67.2.4乙方受让上述转让标的后,如在主张权利过程中,义务人对债务额有异议的,乙方与义务人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67.2.5乙方确认:甲方未曾针对本《协议》项下提供给乙方的任何信息的充分性,以及乙方欲购买的本《协议》项下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转让标的的性质、状况或回收可能性,作出任何种类或性质的、明示的或暗示的声明、承诺或保证。

67.2.6乙方保证:受让本《协议》项下标的资产(权利)后,不会因为在主张权利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障碍或风险(如债务人、担保人或第三人阻碍或抗辩其实现主债权及从权利)向甲方提出任何形式的抗辩或瑕疵主张或提出任何退回所受让资产(权利)的要求或提出任何赔偿请求。

第七第八条违约事件与违约责任

78.1协议双方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实际损失。

78.2本协议其他条款有关于违约责任承担的特别约定的,从该条特别约定。

第八第九条合同的生效

8.1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合法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后生效。

第九第十条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09.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09.2在合同履行期间,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各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在协商无效时,当事人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请有管辖权的法院依法裁决。

第十一条修改与变更

1011.1本协议未经当事人双方书面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不得修改。如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协议内容进行修改,双方应另行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1011.2经双方书面签署的任何修改、变更文件构成本协议的补充文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本协议生效后,如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司法解释的发生的任何变化,均不应成为任何一方主张本协议无效的理由。如经双方协商一致对协议内容进行修改,双方应另行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第十一十二条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原签署的《保密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协议所涉及的有关内容也应当遵守《保密协议》的约定,甲乙双方在此均承诺严格履行。

第十二三条其他

1113.1本协议附件《资产包清单》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113.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后签署补充协议约定,该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13.3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各份正本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转让方)

主要负责人或合法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乙方(受让方)

法定代表人或合法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最新设备资产共享协议书简短七

转让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甲方、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共同进行协作和配合,就甲方资产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同意将位于________甲方所有的资产转让予乙方。

(1)列载于资产评估报告内的有关企业的所有机器设备、建筑物及在建工程。

(2)列载于资产评估报告内的有关企业的土地使用权。

2、双方协商一致的转让交割日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3、自本协议规定的交割日起,乙方即成为该转让资产的合法所有者,享有并承担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4、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根据资产评估结果,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以_________万元人民币作为固定资产转让价格;乙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向甲方全额支付。(以甲方银行到账为准)

5、甲方在此向乙方声明、保证及承诺如下:

5.1甲方是根据中国法律正式设立和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并具有一切必要的权利、权力及能力订立及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和责任;而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甲方具有合法、有效的约束力。

5.3除已向乙方作明确的书面披露者外,甲方没有正在进行的、以甲方为一方的或以甲方的转让资产的任何部分为标的的,如作出对甲方不利的判决或裁定即可能单独或综合一起对转让资产状况或业务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理程序。

5.4甲方在交割日之前对其所使用的土地的使用是合法的,并不需要补交任何税费,且并不存在任何未正式向乙方披露的因甲方在交割日前对土地的使用而需要乙方承担或履行的义务或责任。

5.5甲方将按照国家法律及有关政策的精神与乙方共同妥善处理本协议所述资产转让过程中的任何未尽事宜。

6、乙方承诺、声明及保证:

6.1乙方妥善维护使用受让的资产,从事合法的经营活动。

6.2乙方承诺若再次转让所获得的资产时,甲方或甲方指派的代表人有绝对优先回购的权利。

6.3乙方将按照国家法律及有关政策的精神与甲方共同妥善处理本协议所述产权转让过程中的任何未尽事宜。

6.4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

7、保密条款:除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或有关公司章程的明文规定或要求外,未经他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在本协议所述交易完成前或完成后,不得将本协议的有关内容向本次交易参与各方之外的任何第三人透露。

8、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的任何声明、保证和承诺,或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全面和足额的赔偿。

9、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双方公章即生效。

10、争议的解决

10.1.凡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协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10.2.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如果本协议任何条款由法庭裁决为无效,不影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持续有效和执行。

1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应缴纳的任何税款或费用,均应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

12、本协议所有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本协议以中文书就。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__份。每份正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最新设备资产共享协议书简短八

第一部分合同书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项目的采购和安装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合同内容:

第二条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书和合同条款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招标文件

5、国家法规、规范、行业标准和有关技术文件

6、双方有关供货问题的协商、会议纪要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第三条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交货方式为交钥匙工程。

第四条合同价款

甲方向乙方订购(包括运输)计人民币¥元,安装计人民币¥元,合计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整。其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生产厂家、技术规格及功能、备品备件、易损件、进口和国产部件清单、维保计划表、五至十年的易损件报价单等详见附表。

第五条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货和施工、竣工,承担设备的质量问题,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第六条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第七条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八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二份,双方各存一份。双方约定合同副本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合同条款

第一部分采购合同条款

1、定义

本合同下列述语解释为:

1)合同:指供需双方签署的协议,包括所有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

3)设备:指乙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工具或其他义务。

4)项目现场:。

5)天:指日历天数。

2、来源地

本条所述来源地指设备生产地,经过制造、加工的产品或经过实质上组装元部件而形成的产品可称为设备。

3、技术规格

3.1、交付设备的技术规格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和要求。

3.2、除技术要求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公制。

4、专利权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设备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5、装运

5.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设备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现场。

5.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证书。

5.3、包装标志

5.3.1、乙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相邻四侧用不退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做出下列标记:

(a)收货人;(b)合同号;(c)目的地;(d)货物名称;

(e)箱号;(f)毛重/净重;(g)尺寸{长×宽×高,以厘米或cm计};

5.3.2、乙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标明“重心”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设备的不同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乙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心轻放”、“请勿倒置”、“防潮”等字样和其它适当的标志。

5.4、装运条件

5.4.1、供方负责安排运输,报价中包含产品运输费、保险费,货到工地卸车费由供方负担;产品价格为完全价格,含各项费用及保险费用,到达现场平地。

5.4.2、乙方装运的设备不应超过规定的数量和重量。否则,乙方应对超过数量或重量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5.5、装运通知

供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之前小时通知需方。

6、交货日期

乙方在接到甲方正式通知并收到合同约定的款项后三个月内,向甲方交付设备,乙方根据现场进度,在保证不影响安装的前提下可分批交货。

7、交货方式及到货地点:

7.1、交货方式:

供方将货运至需方指定地点,装卸及运输、运杂费由供方自理;如到货地点与需方要求不符所发生的二次运输费用由供方负担。

7.2、到货地点:

,甲方指定具体堆放点,由乙方负责堆放保管,乙方应采取防淋、防潮、防窃和防强光等事项。

8、保险

保险范围应包括乙方生产安装的全部设备。

9、伴随服务

9.1、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合同生效后的十五天内提交设备的有关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等。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资料应包装好随同每批设备一起发运。

9.2、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提供设备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

2)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提供设备实施监督、维修,但前提是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3)在设备生产厂或项目现场就设备的启动、运行和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9.3、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含在合同价中,不再单独进行支付。

10、质量与检验:

10.1、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规范、行业标准生产和检验确保产品质量。

10.2、产品的外观检验:外观、材质、随机资料(质量检验合格证、技术参数资料、随机附件一览表、三包凭证、使用说明书等)及包装完整无破损。在正式交付甲方使用之前,一切本身质量问题均由乙方负责。

10.3、乙方应保证其设备的正确安装,在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周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验收后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等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安装质量保证期为月。

10.4、根据有关部门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设备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设备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尽快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

10.5、如果乙方接到甲方要求其弥补缺陷的通知后,没有在商定的时间内采取补救措施,甲方可以自行采取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它权利不受影响。

10.6、产品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退、包换),费用由乙方负责,并负责承担由此引起的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10.7、验收方式:

供需双方设备到场但尚未安装前先验收箱数和外包装的完整性,待安装时当场开箱清点、验收并办理相关手续,产品的到货状态应在验收手续中记录明确。供方到场的设备及其数量、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时,需方有权拒收,由此而造成的需方的各项经济损失由供方承担,并承担法律责任。

10.8、本产品技术规格及功能详见附表。

第二部分安装合同条款

1、工期:

本合同安装具体开工时间由甲方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合同安装工期总天数为天,乙方按规定保证设备及时交货,因设备未及时交货影响安装,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2、甲、乙方住工地代表:

甲方代表姓名:

乙方代表(项目经理)姓名:(任命书、委派书作为合同附件)。

3、甲方工作:

3.1、提供设备进场及安装进场时间;

3.2、协调总、分包单位的日常工作,包括材料、设备的堆放、保管场地及施工人员休息用房,施工用水用电。

3.3、土建工作须符合图纸要求及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

3.4、负责部件安装后的土建完善。

4、乙方工作:

4.1、在接到甲方图纸及设计交底后,七天内向甲方报送施工进度计划及施工方案,并根据总承包商的施工计划细节计算出精确的人力配置和设备进场时间,并响应总承包商的施工计划的修改而有计划的修改。

4.2、配合总包单位核对清楚专业图纸与总包图纸间相关联的尺寸、标高等数据是否统一,指导甲方解决土建现场的一切有关方面的技术问题,如由于乙方配合不利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4.3、现场安装必须的堆放、垂直运输等必须提前天向总包单位提交计划。

4.4、乙方负责设备的勘察、安装、调试,负责安装所需的辅工辅料及调试仪器。

4.5、负责脚手架的搭拆工作。

4.6、对施工电源的要求应在施工天提交计划,现场电费按实与总包结算。

4.7、乙方要向总包单位缴纳总包配合费,其标准为:安装费用(不含设备费)的%计算。

4.8、进入施工现场要与总包单位签订文明施工协议、安全生产协议,随时清理施工垃圾,运至现场指定地点。

4.9、乙方必须服从总包的进度安排,对因乙方进度延误而影响总包进度的,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4.10、尊重国家及本市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负责安全保卫、整洁卫生等各项工作,做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树和地下管线的保护。

5、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

5.1、本合同的按标准安装及其它任何有关的标准、规范、条例等。

5.2、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和本市竣工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并负责政府部门验收工作。

5.3、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调试条件,乙方组织系统调试并在调试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通知包括调试内容、时间、地点。乙方准备调试记录,甲方根据乙方要求为调试提供必要条件。调试合格,甲方代表在调试记录上签字。

5.4、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系统调试条件,甲方组织调试并在调试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通知包括调试内容、时间、地点和乙方的要求,乙方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系统调试合格,双方在调试记录上签字。

5.5、由于设备制造原因系统调试达不到验收要求,由乙方负责重新购置修理并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工期不予顺延。

5.6、由于乙方施工原因系统调试达不到验收要求,乙方应按规范要求重新安装和调试,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调试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6、安全施工与检查: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技术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负。

7、质量验收与保修:

7.1、乙方按国家有关的验收技术标准进行最终质量验收,并向甲方出具《安装检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书》。

7.2、乙方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甲方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7.3、设备主体质量终生保修,附属配件、管线保修期为月,月后免费维修,更换材料费由甲方支付。

7.4、乙方在现场设立维修保养中心,提供一年的免费维护保养服务(免费维保期间,维保中心场地由甲方免费提供)。

第三部分通用条款

1、凡设备供应与安装之间的一切矛盾均由乙方自行协调处理,如因乙方处理不当造成质量、工期等违约,均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2、设备与安装工程交付前供方的检验是付款时所需文件的组成部分,但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数量或重量等的最终依据。

3、索赔

3.1、甲方有权根据当地商检局或有关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3.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甲方提出确应由乙方承担的索赔,乙方应同意退货、降低价格、更换部件,并承担甲方因此而蒙受的损失费用,同时乙方应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3.3、乙方如未能同意2.2条中任何一种方式解决索赔,甲方将从未付款中扣除相关的费用。

4、乙方履约延误

4.1、除合同通用条款第4条规定外,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交货、施工和提供服务。

4.2、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延误工期,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加收误期赔偿或终止违约合同。

4.3、供方确无法按期交货的,应将拖延的期限和理由及时通知需方,需方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修改合同及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5、不可抗力

5.1、不可抗力系指那些无法预见、无法避免并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但不包括乙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以及其它双方约定的事件。

5.2、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甲方,同时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当不可抗力超过天时,双方应协商修改合同履行时间。

6、履约保证金

1)乙方应交纳合同总价的10%款项或银行保函作为本工程项目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将在乙方按合同规定履行全部义务后无息退还。

3)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

7、争端的解决

7.1、双方在解决合同争端时,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协商不能解决时,双方均同意将争端向。

8、合同的终止

8.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履行其合同义务,甲方有权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8.2、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有权提出终止合同。

8.3、因乙方违约造成合同的终止时,甲方有权购买类似未交设备的设备,乙方应承担购买类似设备而超出的那部分费用。

9、合同价款及支付:

设备付款方式:

9.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设备价款的%作为定金。

9.2、确定交货期后提前天支付设备价款%作为预付款。

9.3、设备全部到货后业主清点后支付金额为设备价款的%,期限为从产品交货时起至调试合格,方式为不超过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同时乙方交付金额为设备价款%、期限为个月的银行履约保函。

9.4、设备一年质保期满后支付合同价款的%。

安装付款方式:

9.5、安装队进场前天甲方支付安装费的%。

9.6、在经过验收合格后日内甲方支付安装费的%,产品移交给业主。

9.7、安装费的%作为质量保修金,产品保修期满后日内付清。保修期内的修理、更换部件、人工、材料、设备费等均由乙方负责。

10、违约责任:

10.1、甲方未按期付款(按双方协议,或乙方违约除外)应向乙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贷款利息,按当期利息以天计算。

10.2、乙方不能按本协议条款约定内容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及发生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对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如乙方未能按期交货和安装完毕交付使用,乙方应向甲方偿付误期违约金,按合同总价每延误一周(7天)赔偿合同总价的1%,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11、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有偏离的,除甲方有书面确认外,以招标文件为准。

12、如供方设备未能达到技术条款,供方必须:

a、调换设备部件b、降低设备价格c、退货

d、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并赔偿需方的一切损失。

13、合同履行期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以“会议纪要”书面形式或“补充协议”等作为合同附件一并执行,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部分合同订购技术条款部分

1、产品名称:

2、货物清单:

3、技术参数及功能:(技术规格、基本功能要求)

4、卖方应提供的随机技术资料和文件:

5、验收标准要求:

6、质保期:

最终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双方代表签字,并交付使用后,供方应提供年的质保期,质保期内免费更换所有损坏部件(供方举证确系需方使用不当除外)并免费提供维修保养,内容包括:

¤每月提供次定期保养。

¤24小时值班服务,并不收取法定工作日和日常工作时间以外的附加费用

普通故障修复时间不超过小时,任何故障其修复时间不能超过基准值小时。

7、其它要求:

7.1、供方必须注明所供产品的系列、型号,并须提供对应系列、型号产品的样本或说明材料,内容包括技术特点、性能指标、功能解释表、土建尺寸要求。

7.2、供方必须提供下列关键部件、系统的型号、基本构造、技术特点、性能指标说明文件: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