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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施工方案范文模板如何写 施工优化设计方案(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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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施工方案范文模板如何写 施工优化设计方案(6篇)
2023-01-14 06:35:51    小编:ZTFB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给大家介绍的方案范文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推荐优化施工方案范文模板如何写一

春节期间未停工的工地在有效落实防疫措施的情况下方可组织既有人员继续施工,但不得通知外地务工人员返肥。

春节期间停工的建筑工地,暂不得复工或新开工,复工时间另行通知,各单位不得通知外地务工人员返肥,可根据疫情形势,结合工地实际,做好延迟、错峰复工和新开工的各项准备。

建筑工地复工前,应符合下列规定,并通过工程监督机构复查:

(一)复工条件

1.组织机构

各建筑工地应成立项目疫情防控小组,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担任组长,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建设单位现场工程师(业主代表)、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材料员、劳务管理人员、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劳务单位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担任组员,专人专岗,明确相应岗位职责,并落实专人对接属地街道(社区)及疾控部门。

2.人员管控

建筑工地用工严格实行实名制管理,严禁临时招募散工、点工。项目疫情防控小组应在工地入口处设立健康观察点,对所有进场人员实施体温检测,并按规定要求来肥人员填写《健康信息登记表》(各项目可根据各自管理要求自制,但应包括姓名、年龄、性别、户籍地、身份证号、单位、工种、健康状况、手机号码、20xx年以来的驻留地及时间、何时从何处来肥、是否途经疫情严重地区、是否有确诊及疑似病例接触史、是否接触过疫情严重地区人员等信息),并应核实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等关键信息,关键信息应及时与属地社区共享。

(1)来自疫情严重地区的人员,疫情结束前,企业不得通知其来肥,不得允许其进入工地。

(2)途经疫情严重地区以及与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或体温检测不合格人员密切接触的,疫情结束前,原则上不安排来肥进入工地。确需安排的,用人单位应在工地外安排隔离点,安排不少于14天的隔离观察。

发现应隔离未隔离过的人员,体温检测不合格的,通知属地街道(社区)并落实专车就近送至医疗机构;体温检测合格的,通知属地街道(社区)进行隔离观察(留验)。

(3)其他非疫情严重地区来肥、也未途经疫情严重地区、同时未与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或体温检测不合格人员密切接触的人员,体温检测合格的可进入建筑工地;体温检测不合格的,通知属地街道(社区)落实专车送至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3.施工现场管控

(1)建筑工地应严格实施全封闭管理,只开放一个进、出口,施工现场和生活区24小时单独设岗,建立进出场登记和体温检测制度,测温处应设有供发热人员隔离的隔离场所,门卫每岗不得少于2人。

(2)施工单位应每日对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域及其他人员活动场所开展消毒,保持室内空气流通,落实环境消毒制度。

(3)采取在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显著位置张贴卫生防疫宣传广告等措施,提高现场人员的防控意识,自觉做好自身防护,疫情教育交底应深入到每一家进场单位、每一个进场人员。

4.防疫物资准备

建筑工地应配备足够的口罩、测温计、消毒液等疾病控制用品,口罩纳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确保每名进场人员每天不少于1只口罩,储备不得少于1周用量。

5.现场安全管理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应到岗履职;对大型机械进行维修检查和运行调试;对临边防护、临电、脚手架等安全设施进行排查。

6.教育交底

参建各方应对所有进场人员进行复工前的安全、卫生防疫等教育交底。

(二)复工检查流程

1.自查。参建各方应根据各自职责,对照复工条件开展复工前的全面自查,填写《合肥市建筑工地春节后复工前疫情防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详见附件1)。

2.复查和申请。各项目疫情防控小组根据《合肥市建筑工地春节后复工前疫情防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检查重点,实施复查,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分别签署复工意见,加盖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法人公章后,向工程监督机构提出复工申请。

3.核查。工程监督机构收到复工申请后,应及时对复工条件进行核查,合格一家复工一家。凡未通过复查或复查不符合的一律不得擅自复工。

建筑工地复工后,参建各方应落实防控主体责任,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并建档造册备查。防疫措施不到位的,视为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

(一)人员管控

1.做好进出场人员登记全覆盖。建筑工地应严格进出场管理,实行实名制考勤,对于进场人员每日登记,建立一人一档,对于出场的去向应做好登记备案工作,并应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新进场人员按照复工前人员管控要求执行。

2.做好现场人员体温检测全覆盖。施工单位应按照卫生防疫要求,每天早晚2次对所有进场人员逐一检测体温,一人负责检测,一人负责复核,记录在案。

3.做好应急处置全覆盖。施工现场发现有体温不合格的,应立即安排场所隔离并及时通知属地街道(社区)落实专车送至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按照防疫要求做好后续应急处置。经医疗机构确认疑似病例或确诊的,立即停工并封锁场地、隔离人员,配合疾控部门开展防治。

(二)施工现场管控要求

1.所有进场人员都要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分散开展班前教育、技术交底等活动,减少人员聚集。

2.每日对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域(工地食堂、宿舍以及厕所等场所)及其他人员活动场所进行消毒。尤其要加强对墙地面、物体表面、楼梯扶手、门把手、对讲机按钮、便器、洗手水池、水龙头、餐饮具、饮水机水嘴及按钮阀门、通风设备(空调、排风扇)等的消毒,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有人员活动的房间每日开窗自然通风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不能自然通风的,可采用排气扇等设备进行机械通风)。

3.严格执行食品采购、加工、储存等卫生标准要求,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工地食堂不集中堂食(餐桌间可采用隔板、屏风等分隔成单独就餐区域),采取分餐、错时用餐(在同一餐桌错时用餐的,用餐区域需一客一消毒)等措施,减少人员聚集引发的疫情传播隐患。

4.做好生活垃圾分类,严格按照卫生防疫要求处置废弃口罩等医用防护用品垃圾。

5.施工现场应将相关卫生防疫教育纳入进场和每日岗前教育,全面启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采取在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显著位置张贴卫生防疫宣传广告等措施,提高现场人员的防控意识,自觉做好自身防护。

6.疫情防控工作实行日报制度和紧急报告制度。疫情防控小组每天中午十一点前向工程监督机构报送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情况(详见附件2),工程监督机构每天十四点前将辖区项目防控情况报市城乡建设局(详见附件3),突发情况立即报送属地街道(社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卫生防疫部门,各部门逐级上报。

参建各方应强化疫情防控责任制,企业法定代表人是第一责任人,项目负责人是建筑工地第一责任人。

(一)建设单位是项目部落实防控措施的首要责任主体,全面做好施工项目疫情防控的组织工作。因疫情防控导致的工期延误,属于合同约定中的不可抗力情形,建设单位应将合同约定的工期顺延,防止开工、复工后抢工期、赶进度带来生产安全风险。建设单位不得以工期紧等理由要求或者变相要求施工单位未经报备、未落实防疫措施擅自开工。

(二)施工单位是疫情防控的直接责任主体,要切实督促所辖项目部按照疫情防控的要求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建立贯穿企业管理层、项目部、劳务企业的防控管理体系。用工(劳务)企业是选工用工的第一责任主体,要严格落实把第一道关的主体责任。项目部是复核进场人员的直接责任主体,要切实做到清楚了解每一名进入现场的"务工人员的具体情况。

(三)监理单位是疫情防控的监督责任主体,要切实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并做好进场监理人员的卫生防疫措施。

(一)建筑工地的疫情防控工作统一纳入属地监管,服从属地防疫管理部门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调度、统一监管。

(二)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建筑工地的监督检查,确保主体责任的落实,确保建筑工地与属地街道(社区)、防疫部门对接机制真正落地。建筑工地过程管控不满足本通知要求的,应立即责令停工整改。市城乡建设局随机开展督查。

(三)强化责任追究。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建筑工地存在以下情况的,依法对责任单位和个人给予行政处罚,并采取通报曝光、记不良行为记录、联合惩戒等方式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未经批准擅自复工的;

2.过程管控整改不力的;

3.不报、缓报、漏报和瞒报情况的;

4.行动迟缓、措施不力或其他导致疫情发生及传播的。

我局将根据疫情发展形势,进一步优化完善相关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措施,具体措施另行通知。

推荐优化施工方案范文模板如何写二

甲方:

乙方:

为加强对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确保地铁设施安全与运营安全,维护地铁车站出入口正常通行与周边的整洁卫生,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条例》、《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港铁轨道交通(深圳)有限公司《ref-od-005-a0/4号线线铁路保护区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

一、施工作业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

1.2 项目位置:

1.3 施工作业内容与范围:

1.4 作业期限:

1.5 车站或隧道内监测项目:

1.6 车站或隧道外监测项目:

1.7 作业现场存在的危险因素:

二、安全施工条款

2.1通用条款

2.1.1 乙方单位应建立安全施工保障体系,实行安全施工岗位责任制。

2.1.2乙方应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分析与评估设计方案和施工方案对城市轨道交通

设施及运营安全的影响。

2.1.3乙方应委托有资质单位承担该项目施工,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不会对地铁设

施与运营安全构成不利影响。

2.1.4 乙方应对施工作业影响的地下管线,尤其是邻近地铁设施、出入口附近的燃气管

线进行妥善的安全防护和监测,确保安全。

2.1.5乙方应根据地铁结构、设备、设施和不同自然条件,针对性地制订城市轨道交通

设施保护及安全运营的各种应急预案(如暴雨、透水、位移、沉降、变形等),得到甲

方审核同意,并报深圳市地铁运营管理办公室备案。

2.1.6乙方应委托具有监测资质的第三方监测单位对受影响区域的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进

行监测,并将第三方监测单位资质材料报甲方和深圳市地铁运营管理办公室备案。

2.1.7当监测值接近《地铁安全保护第三方监测控制指标》规定的控制指标时,乙方应

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地铁设施与运营安全。

2.1.8第三方监测需要在地铁设施或地铁内部布点监测的,必须得到甲方同意,并由甲

方人员陪同方可作业。

2.1.9进入地铁内部施工作业的乙方人员,应遵守甲方有关规定,服从甲方工作人员的

指挥;如乙方未执行甲方的安全生产规定而产生的安全管理问题,由乙方负责。

2.1.10乙方应指派专人负责施工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甲方指派专人负责联系、

管理、监督工作。

2.1.11对甲方指出的不符合安全管理的行为,乙方应立即改正,并接受处理;乙方施工

作业人员不服从甲方管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

2.1.12乙方在现场发生意外事故,应立即向甲方报告,并保护好现场,接受调查处理。

2.2特别条款

(具体内容由各主管部门根据施工作业内容和现场环境拟定)。

三、文明施工条款

3.1通用条款

3.1.1施工作业单位应建立文明施工保障体系,实行文明施工岗位责任制。

3.1.2施工作业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按照《深圳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文明施工必须进行设计,得到甲方的同意。设计时要求:

3.1.2.1施工作业的临时设施、场地布置、临时道路、围墙围栏等不得影响地铁出入口通行和地铁乘客安全;

3.1.2.2施工作业现场的污水处理排放不得排向地铁车站出入口、风亭、冷却塔等设施;

3.1.2.3应设置必要的导向标志和温馨提示,方便地铁乘客通行。

3.1.3乙方应在临近地铁车站出入口的现场周边应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栏,保证围栏安全、稳固、整齐、美观。

3.1.4乙方临时建筑物、构筑物与地铁风亭、冷却塔的净距离不应小于5米,并满足地铁通风散热要求。

3.1.5乙方临时建筑物、构筑物与车站出入口的距离应满足地铁消防疏散要求。

3.1.6乙方应控制施工作业引起的粉尘不影响车站出入口、风亭、冷却塔的正常通行与运行,否则乙方应采取洒水、场地硬化、通风措施,甚至停工处理。

3.1.7乙方应采用低噪音的工艺和施工方法,以控制施工作业引起的噪音不影响地铁乘客出行。

3.1.8乙方应采用措施搞好现场卫生,清理垃圾,施药除“四害”,定期检查环境卫生,维持地铁车站出入口周边良好的环境。

3.1.9 因乙方施工作业围档导致地铁乘客需要经过偏僻、狭长、视线不佳的路段,乙方有责任和义务在夜间增加现场安全保卫,确保地铁乘客安全。

3.2特别条款

(具体内容由各主管部门根据施工作业内容和现场环境拟定)。

四、双方责任

4.1乙方责任

4.1.1乙方对施工中对地铁既有结构损坏和由此造成的后果全面负责。要严格按审定的技术方案和范围组织施工,施工中要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和监测方案,并根据监测结果优化施工方案。

4.1.2乙方向甲方提交的设计方案、施工方案,虽经甲方技术审核,不减免乙方及项目设计、施工、监理、建设各方的任何责任。

4.1.3乙方须在施工期间制定可能影响车站运营安全及施工区域土建结构安全的应急预案,在发生可能危及地铁安全的突发事件时,需在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并组织抢险工作。

4.1.4进入地铁保护区范围的施工,乙方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进行施工监督、配合,由于乙方通知不及时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全责。

4.1.5对地铁运营有较大影响的施工,必须在“地铁非营运”时间内进行,避免乘客投诉。

4.1.6因乙方责任造成地铁设备设施损坏、影响使用性能的,乙方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按原规格标准恢复,并由乙方承担经济损失。

4.1.7乙方施工前须对地铁既有管线调查清楚,如有损坏由乙方按价赔偿。

4.1.8乙方在作业过程中,要尽量减少施工作业噪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减轻粉尘、震动对乘客的影响。

4.1.9在协议期内,施工单位应切实维护地铁运营环境,对甲方指出的不符合运营管理的行为,比如:施工人员到车站闲逛,大声喧哗;通道打通时,未及时清理垃圾,乙方应立即改正,并接受处理。

4.1.10施工期间施工单位须保证车站出入口建筑物全部外露;施工围挡保证站外地铁客流通道最小宽度不小于5米;确保施工围挡结构安全;地铁客流通道地面必须硬化,确保通行安全。

4.1.11各出入口接驳应错开施工,站内施工围挡不得影响车站的整体美观,围挡应有防尘、降噪、防渗水功能,某出入口封闭期间应保证其它出入口正常通行。

4.1.12施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地铁车站要求,做好站内外临时导向标志的设置,并在相应出入口布置安民告示。在车站出入口的站外明显处布置施工项目告示栏。封闭出入口前,需向甲方提报计划经同意后方准施工。

4.1.13接驳和迁移期间,施工单位必须做好防盗措施,确保车站财产安全。

4.1.14地铁车站出入口迁移施工封堵时间不得超过 无 天,每延误 / 天按5000元人民币处罚。

4.1.15地铁车站出入口接驳施工时,围挡占用地铁客流通道宽度不得大于1.0米,须在运营后进行围挡施工,不影响各出入口的通行。

5.1.16乙方组织对施工项目竣工验收时,将增加施工对地铁设施与运营安全影响的验收内容,并接受深圳市地铁运营管理办公室和甲方的监督。

4.1.17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有关地铁运营管理的规定。

4.2甲方责任、权利

4.2.1在施工期间,甲方发现乙方有影响地铁运营安全的隐患,有权通知乙方整改,危及地铁既有设备安全时,有权责令乙方停止施工。

4.2.2施工作业前,甲方应对乙方作业负责人介绍有关地铁运营管理的规定。

4.2.3甲方尽可能提供施工范围内地铁所属设备、管线清单及布置情况,如有疑问现场确认。

五、意外事件处理及赔偿

5.1乘客投诉。因施工造成的乘客投诉,由乙方以书面形式(经甲方审核后)给予乘客答复。

5.2乘客人身安全及其它损失。由乙方原因造成的地铁责任范围内的乘客伤亡事件,由乙方负责赔偿。

5.3乙方施工作业造成甲方设施损坏、设备丢失的,由乙方负责在规定时间内维修好和赔偿。

六、联络制度

6.1甲乙双方对施工期间出现或可能出现的情况须互相及时通报,必要时召开双方联席会。

6.2双方责任部门及联系电话:

甲方:港铁(深圳)公司运营项目部/

乙方:

七、其它

7.1乙方施工作业全过程必须接受甲方和深圳市地铁运营管理办公室的检查与监督。

7.2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7.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推荐优化施工方案范文模板如何写三

20xx年以来,市商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及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xx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我市首次获批“国”字号外贸转型升级基地,被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海关总署等六部委列为全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城市;省级经开区新获批x家、达到x家,新批数量和总数均居全省第一;中集物流、武钢物流“xx—xx”铁海快线开通运营;全市商务工作两次赢得省分管商务工作的副省长xx批示表扬。

一、主要工作及成绩

(一)履职尽责,主动接受人大监督

坚持把人大指导监督作为提升工作水平、改进工作作风、促进职能转变的重要途径。一是高度重视人大工作。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xx为组长的深入实施高标准营商环境优化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xx市商务局深入实施高标准营商环境优化行动工作方案》,认真落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不断创新思路,把人大代表提出的各项建议落到实处。加强对人大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全局上下对人大工作地位、职权、作用的认识,形成了尊重代表、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责的良好环境。二是办理议案不打折扣。20xx年以来,共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案x件。对于每一件建议案,我局都高度重视,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实行办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具体承办的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办理程序、办理方法、办理要求和办理时间,确保实现“三个百分之百”:即办复率x%,见面率x%,满意率x%。三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我局把联系和沟通人大代表的工作日常化、制度化,采取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以及邀请人大代表视察等多种形式,积极争取各级人大代表的监督指导,广泛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研究解决我局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

(二)争先创优,营商环境评价各项指标稳步增长

一是各项指标均位于全省前列。20xx年,全市外贸进出口x亿元、居全省第x位。新引进省外资金项目x个、居全省第x位;实际到位省外资金x亿元、居全省第x位,同比增长x%。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x家,同比增长居全省第x位;实际吸收外资x亿美元,同比增长x%、居全省第x位;合同外资x亿美元、居全省第x位,同比增长x亿美元、居全省第x位。今年x—x月份,全市外贸进出口x亿元、居全省第x位。新引进省外资金项目x个、居全省第x位;实际到位省外资金x亿元、居全省第x位。全市商务部口径实际到位外资x万美元,同比增加x万美元、增速居全省第x位;省口径实际吸收外资x亿美元、居全省第x位,同比增长x%、居全省第x位。二是招商引资成效明显。相继起草并以市委或市政府文件出台《xx市招商引资优惠支持办法》《xx市促进外资增长的实施意见》《xx市“7+x”招商引资工作机制》等文件。今年以来,先后举办百名浙商、湘商、苏商进xx系列活动,总投资x亿元的东旭·xx光电显示材料产业园等一批大项目、好项目顺利签约。全省重大项目建设暨“三个一批”推进会,我市上报x个拟签约项目,总投资x亿元,经省商务厅筛选,最终确定会上集中签约项目x个,均为亿元以上项目,总投资x亿元,个数和签约金额均居全省第x位。三是外贸外资平稳发展。严格落实“首席服务官”制度,深入研究并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坚持内外资一致原则,切实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20xx年以来,共为全市外经贸企业争取各类资金近x万元,尤其是今年,面对灾情和疫情双重影响,我局共争取国家级和省级资金x万元。其中,城乡小商户帮扶救助资金20xx万元;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x万元;农产品供应链资金x万元;外贸发展专项资金x万元;帮助科瑞森和武陟对外劳务平台争取x万元;帮助宝武综合物流园争取x万元。

(三)强化担当,坚持依法行政

市商务局坚持把依法行政作为工作生命线,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加大事项办理提质提效力度,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工作。一是商务执法务求规范高效。健全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度,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检查人员信息库,不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和系统工作会议,组织开展成品油质量专项整治,严格成品油进货登记、“进销存”台帐管理,累计出动执法车辆x台次,出动执法人员x余人次,检查加油站x家次。二是政务服务务求精简便利。按照国务院“四级四同”要求,全面排查商务领域在事项办理、行政执法等环节中存在的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清理了x项中介服务,取消了x个证明事项,实现了“事项办理时限压减2/3以上、行政许可类事项即办件占比达到x%以上、不见面审批事项占比达到x%以上、监管事项主项覆盖率达到x%以上”等目标。三是进一步办事指南规范。对所有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梳理,并制定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理规程,对经常办理的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对外贸易备案登记、二手车交易市场备案等事项进行明确,并将办事指南及地址做成二维码,在窗口展示,让企业办理一看即知。

二、存在问题

一是政策宣讲力度需进一步加强。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全国“放管服”改革的逐步深入,各市场准入条件逐步放宽放开,许多政策变化更新较快,政策宣讲渠道不够广泛,企业了解政策存在滞后现象。二是招商引资力量在全省偏弱。市级层面未设立专门的招商机构,招商引资工作队伍力量较其他兄弟地市偏弱。

三、下步工作及目标

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次营商环境评议为契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指导,聚焦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开展好“万人助万企”“入户访民情、我来办实事”“懂业务、守规矩、真落实”等活动为抓手,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以商务的出彩,成就xx的更加出彩。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执行人大决议,大项工作、重大活动,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主动邀请人大领导视察、监督和指导。加强与人大代表沟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把商务局工作置于人大常委会及人大代表的监督之下。对于人大有关商务工作的决定和议案,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认真办理,切实将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二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严格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全面实施“一网通办”“最多跑一次改革”,简化办事流程,进一步压缩办事时限。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大通关建设,全面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三是不断提升外向型经济水平。制定“四图四拜访”招商工作机制,根据“四张图谱”确定“四个拜访”重点方向和路线图,重点实施小分队招商、产业招商等。坚持周动态、月通报、季排名、1/3时间外出招商等制度,切实提高招商实效。四是加强商务领域企业服务。大力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切实承担起“万人助万企”第三工作组组长单位职责,做好温县、博爱以及所分包的沁阳x家企业帮扶工作。同时,发挥企业融资与招商功能服务专班作用,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研究制定支持外贸企业发展措施,尽快出台全市商贸服务业提质增效工作方案,着力引进外贸综合服务企业。重点筹办好首届易物大会,联合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举办首届中国羊剪绒博览会。适时重启因汛情和疫情中断的“钜惠夏季•火热xx”促消费活动,尽快开展汽车促消活动。重点跟踪指导xx申报国家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和外贸转型升级基地,指导xx经开区申报国家级经开区。

推荐优化施工方案范文模板如何写四

委 托 人:

监 理 人:

合同编号:

合同名称: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委托人名称) (以下简称委托人),委托 (监理人名称) (以下简称监理人)提供 (工程名称) 工程 (监理项目名称) 监理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建设地点:

3、工程等别(级):

4、工程总投资(人民币,下同): 万元

5、工期:

二、监理范围

1、监理项目名称:

2、监理项目内容及主要特性参数:

3、监理项目投资:

4、监理阶段: (施工期、保修期)

三、监理服务内容、期限

1、监理服务内容: 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2、监理服务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监理服务酬金

监理正常服务酬金为(大写) 元,由委托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时间向监理人支付。

五、监理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

1、监理合同书(含补充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报价书;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监理大纲;

7、双方确认需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

六、本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七、本合同书正本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委托人执 份,监理人执 份。

委托人: (盖章) 监理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 法定代表人: (签名)

或授权代表人: (签名) 或授权代表人: (签名)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一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词语涵义及适用语言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约定外,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一、“委托人”指承担工程建设项目直接建设管理责任,委托监理业务的法人或其合法继承人。

二、“监理人”指受委托人委托,提供监理服务的法人或其合法继承人。

三、“承包人”指与委托人(发包人)签订了施工合同,承担工程施工的法人或其合法继承人。

四、“监理机构”指监理人派驻工程现场直接开展监理业务的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以及其他人员组成。

五、“监理项目”是指委托人委托监理人实施建设监理的工程建设项目。

六、“服务”是指监理人根据监理合同约定所承担的各项工作,包括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

七、“正常服务”指监理人按照合同约定的监理范围、内容和期限所提供的服务。

八、“附加服务”指监理人为委托人提供正常服务以外的服务。

九、“服务酬金”指本合同中监理人完成“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应得到的正常服务酬金和附加服务酬金。

十、“天”指日历天。

十一、“现场”指监理项目实施的场所。

第二条 本合同适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文字。

监理依据

第三条 监理的依据是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有关技术标准;经批准的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及其相关文件;监理合同、施工合同等合同文件。具体内容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通知和联系

第四条 委托人应指定一名联系人,负责与监理机构联系。更换联系人时,应提前通知监理人。

第五条 在监理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的联系均应以书面函件为准。在不做出紧急处理即可能导致安全、质量事故的情况下,可先以口头形式通知,并在48小时内补做书面通知。

第六条 委托人对委托监理范围内工程项目实施的意见和决策,应通过监理机构下达,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委托人的权利

第七条 委托人享有如下权利:

一、对监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撤换不能胜任监理工作人员的建议或要求;

二、对工程建设中质量、安全、投资、进度方面的重大问题的决策权;

三、核定监理人签发的工程计量、付款凭证;

四、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监理工作报告和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五、当监理人发生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违约情形时,有权解除本合同。

监理人的权利

第八条 委托人赋予监理人如下权利:

一、审查承包人拟选择的分包项目和分包人,报委托人批准;

二、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等各类文件;

三、核查并签发施工图纸;

四、签发合同项目开工令、暂停施工指示,但应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签发进场通知、复工通知;

五、审核和签发工程计量、付款凭证;

六、核查承包人现场工作人员数量及相应岗位资格,有权要求承包人撤换不称职的现场工作人员;

七、发现承包人使用的施工设备影响工程质量或进度时,有权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

八、当委托人发生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违约情形时,有权解除本合同;

九、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权利。

委托人的义务

第九条 工程建设外部环境的协调工作。

第十条 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数量、方式,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开展监理服务的有关本工程建设的资料。

第十一条 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机构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问题作出书面决定,并及时送达监理机构。超过约定时间,监理机构未收到委托人的书面决定,且委托人未说明理由,监理机构可认为委托人对其提出的事宜已无不同意见,无须再作确认。

第十二条 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中明确其赋予监理人的权限,并在工程开工前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通知承包人。

第十三条 提供监理人员在现场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具体内容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如果不能提供上述条件的,应按实际发生费用给予监理人补偿。

第十四条 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监理服务酬金。

第十五条 为监理机构指定具有检验、试验资质的机构并承担检验、试验相关费用。

第十六条 维护监理机构工作的独立性,不干涉监理机构正常开展监理业务,不擅自作出有悖于监理机构在合同授权范围内所作出的指示的决定;未经监理机构签字确认,不得支付工程款。

第十七条 为监理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如要求监理人自己投保,则应同意监理人将投保的费用计入报价中。

第十八条 将投保工程险的保险合同提供给监理人作为工程合同管理的一部分。

第十九条 未经监理人同意,不得将监理人用于本工程监理服务的任何文件直接或间接用于其他工程建设之中。

监理人的义务

第二十条 本着“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监理服务内容为委托人提供优质服务。

第二十一条 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组建监理机构,并进驻现场。及时将监理规划、监理机构及其主要人员名单提交委托人,将监理机构及其人员名单、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的授权范围通知承包人;实施期间有变化的,应当及时通知承包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主要监理人员应征得委托人同意。

第二十二条 发现设计文件不符合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时,应向委托人报告。

第二十三条 核验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质量,检查、检验并确认工程的施工质量;检查施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存在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应按有关规定及时采取相应的监理措施。

第二十四条 监督、检查工程施工进度。

第二十五条 按照委托人签订的工程保险合同,做好施工现场工程保险合同的管理。协助委托人向保险公司及时提供一切必要的材料和证据。

第二十六条 协调施工合同各方之间的关系。

第二十七条 按照施工作业程序,采取旁站、巡视、跟踪检测和平行检测等方法实施监理。需要旁站的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第二十八条 及时做好工程施工过程各种监理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并保证现场记录、试验、检验、检查等资料的完整和真实。

第二十九条 编制《监理日志》,并向委托人提交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监理工作报告和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第三十条 按有关规定参加工程验收,做好相关配合工作。委托人委托监理人主持的分部工程验收由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第三十一条 妥善做好委托人所提供的工程建设文件资料的保存、回收及保密工作。在本合同期限内或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终止后的一定期限内,未征得委托人同意,不得公开涉及委托人的专利、专有技术或其他需保密的资料,不得泄露与本合同业务有关的技术、商务等秘密。

监理服务酬金

第三十二条 监理正常服务酬金的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第三十三条 除不可抗力外,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由此引起监理工作量增加或服务期限延长,均应视为监理机构的附加服务,监理人应得到监理附加服务酬金:

一、由于委托人、第三方责任、设计变更及不良地质条件等非监理人原因致使正常的监理服务受到阻碍或延误;

二、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要求监理机构完成监理合同约定范围和内容以外的服务;

三、由于非监理人原因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时,其善后工作或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

监理人完成附加服务应得到的酬金,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法或监理补充协议计取和支付。

第三十四条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理酬金标准发生变化时,应按有关规定调整监理服务酬金。

第三十五条 委托人对监理人申请支付的监理酬金项目及金额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支付申请书后7天内向监理人发出异议通知,由双方协商解决。7天内未发出异议通知,则按通用合同条款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的约定支付。

合同变更与终止

第三十六条 因工程建设计划调整、较大的工程设计变更、不良地质条件等非监理人原因致使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内容和服务形式发生较大变化时,双方对监理服务酬金计取、监理服务期限等有关合同条款应当充分协商,签订监理补充协议。

第三十七条 当发生法律或本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时,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书面通知对方;若通知送达后28天内未收到对方的答复,可发出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本合同即行终止。因解除合同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赔偿损失。

第三十八条 在监理服务期内,由于国家政策致使工程建设计划重大调整,或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时,双方协商解决因合同终止所产生的遗留问题。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在监理期限届满并结清监理服务酬金后即终止。

违约责任

第四十条 委托人未履行合同条款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约定的义务和责任,除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监理人支付违约金外,还应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

第四十一条 委托人未按合同条款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约定支付监理服务酬金,除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监理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外,还应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支付义务。

第四十二条 监理人未履行合同条款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约定的义务和责任,除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外,还应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或合同争议调解机构调解;协商或调解未果时,经当事人双方同意可由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争议调解机构、仲裁机构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第四十四条 在争议协商、调解、仲裁或起诉过程中,双方仍应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

其 他

第四十五条 委托人可以对监理人提出并落实的合理化建议给予奖励。奖励办法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第二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监理依据

第三条 本合同的监理依据为: 。

委托人的权利

第七条

五、当监理人发生下列违约情形时,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

1、 ;

2、 ;

3、 。

监理人的权利

第八条

八、当委托人发生下列违约情形时,监理人有权解除合同:

1、 ;

2、 ;

3、 。

九、委托人赋予监理人的其他权利:

1、签发工程移交证书(若不授予则删除此款;若授予应约定监理人的具体权限);

2、签发保修责任终止证书(若不授予则删除此款;若授予应约定监理人的具体权限);

3、 。

委托人的义务

第十条 委托人向监理机构免费提供的资料为:

序号资料名称份数提供时间收回时间保存和保密要求

第十一条 委托人对监理机构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决定并送达的时限:

一般文件 天;紧急事项_______________天;变更文件_______________天。

第十三条 委托人无偿向监理机构提供的工作、生活条件为:

序号名称单位数量提供时间交还时间管理要求备注

1生活、办公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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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办公设施、设备

3检验、测试设备

4交通工具

5通讯设施

6其他(水、电等)

监理人的义务

第二十条 监理服务内容:(参照附件,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二十一条 监理人应当在本合同生效后 天内组建监理机构,并进驻现场。

第二十七条 需旁站监理的工程重要部位是: 。

需旁站监理的关键工序是: 。

第三十条 委托人委托监理人主持的分部工程验收: 。

第三十一条 在本合同终止后 天内,未征得委托人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合同业务有关的技术、商务等秘密。

监理服务酬金

第三十二条 监理正常服务酬金支付方法:

一、支付时间为: 。

二、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三条 监理附加服务酬金的计取与支付方法:

一、计取方法为: 。

二、支付方式为: 。

三、支付时间为: 。

违约责任

第四十条 委托人违约,应支付给监理人违约金。

违约金: 。

第四十一条 因委托人延期支付监理服务酬金而向监理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办法: 。

第四十二条 监理人违约,应支付给委托人违约金。

违约金: 。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三条 争议调解、仲裁机构:

一、争议调解机构为: 。

二、仲裁机构为: 。

其 他

第四十五条 委托人对监理人提出并落实的合理化建议的奖励办法为:_______________。

第三部分 附件

本合同监理服务内容:(具体内容由双方协商确定)

(一)设计方面

1、核查并签发施工图,发现问题向委托人反映,重大问题向委托人做专题报告。

2、主持或与委托人联合主持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编写会议纪要。

3、协助委托人会同设计人对重大技术问题和优化设计进行专题讨论。

4、审核承包人对施工图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委托人会同设计人进行研究。

5、其他相关业务。

(二)采购方面

1、协助委托人进行采购招标。

2、协助委托人对进场的永久工程设备进行质量检验与到货验收。

3、其他相关业务。

(三)施工方面

1、协助委托人进行工程施工招标和签订工程施工合同。

2、全面管理工程施工合同,审查承包人选择的分包单位,并报委托人批准。

3、督促委托人按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落实必须提供的施工条件;检查承包人的开工准备工作。

4、审核按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约定应由承包人提交的设计文件。

5、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措施计划;审核工艺试验成果等。

6、进度控制。协助委托人编制控制性总进度计划,审批承包人编制的进度计划;检查实施情况,督促承包人采取措施,实现合同工期目标。当实施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要求承包人调整进度计划;向委托人提出调整控制性进度计划的建议意见。

7、施工质量控制。审查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审查承包人的实验室条件;依据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对施工全过程进行检查,对重要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旁站监理;按照有关规定,对承包人进场的工程设备、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中间产品进行跟踪检测和平行检测,复核承包人自评的工程质量等级;审核承包人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处理方案,参与调查质量事故。

8、资金控制。协助委托人编制付款计划;审查承包人提交的资金流计划;核定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审核承包人提交的支付申请,签发付款凭证;受理索赔申请,提出处理建议意见;处理工程变更。

9、施工安全控制。审查承包人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并检查实施情况;检查防洪度汛措施落实情况;参与安全事故调查。

10、协调施工合同各方之间的关系。

11、按有关规定参加工程验收,负责完成监理资料的汇总、整理,协助委托人检查承包人的合同执行情况;做好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或者配合工作,提供工程监理资料,提交监理工作报告。

12、档案管理。做好施工现场的监理记录与信息反馈,做好监理文档管理工作,合同期限届满时按照档案管理要求整理、归档并移交委托人。

13、监督承包人执行保修期工作计划,检查和验收尾工项目,对已移交工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等调查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

14、按照委托人签订的工程保险合同,做好施工现场工程保险合同的管理。协助委托人向保险公司及时提供一切必要的材料和证据。

15、其他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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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负责)人: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乙方(设计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负责)人: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和批准的施工图设计任务书,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的施工图设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项目名称:____________。

2、工程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设计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估算(概算)投资:____________。

1、设计内容:____________。

2、设计范围:____________。

3、技术标准:____________

(1)《城镇燃气设计规范》(_____________);

(2)《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_____________);

(3)《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____________

(4)《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_____________

(5)《油田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_____________

(6)《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_____________

(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______________);

(8)《原油和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______________);

(9)其它:现行有关设计规范。

1、设计费(含税):_____________

2、最终设计费以工程结算价格和实际设计户数为准:入户燃气管道设计费按_____________元/户(入户引入管总阀门为界)计取;工业、商业用户及居民庭院燃气管网按照工程造价的_____________%计取。

3、支付:

(1)本合同生效后,由甲方下达“燃气工程设计委托书”,乙方组织人员进行设计,乙方按照双方规定时间提交第一套设计图纸后十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燃气工程设计委托书总工程量_____________%设计费;

(2)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十五日内支付该单项工程设计费的_____________%,如工程在一年内不能竣工,甲方应在最终版图纸完成满一年后_____________日内付概算余款。

4、乙方指定下列账户为接受设计费的帐户,并对其信息真实性、安全性、准确性负责。银行账户如下:

收款人: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

(一)甲方

1、要求乙方选派合格的设计人员进行施工图设计。

2、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提供合格的施工图文件。

3、要求乙方对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范和约定要求的设计文件限期整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工程设计规范、标准进行设计。

4、负责及时向乙方提供有关工程设计所需的确切资料(包括初步设计文件资料、设计任务书、用地红线图与地形图、政府有关批文与规定),并对所提交资料及文件的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效性负责。

5、组织本施工图设计的会审,根据评审结论要求乙方进行完善补充。

6、负责组织设计部门与设备商之间设计条件对接会。

7、为方便乙方顺利完成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安全环境。

(二)乙方

1、按国家规定和约定的设计标准、规范、规程、定额进行工程设计,严格审核设计文件,并按约定的进度、质量交付设计文件。

2、按照设计任务书所规定的内容和深度进行设计,不得随意更改设计内容和另立项目重复收费。

3、不得超越设计资质证书规定的等级和业务范围承接业务。

4、委派相关专业的设计人员参加施工图设计的会审、协调会议以及工程验收工作,并及时完善和优化设计方案。

5、根据甲方要求委派现场设计代表进行设计交底,配合施工,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关设计问题。

6、对甲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提出的工程设计文件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或解决方案。

7、除有特殊要求的建筑材料、专用设备和工艺生产线外,乙方在设计文件中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8、工程设计应保证工程的安全性能,满足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采用有利于环境保护、提高能效的设计方案。

9、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

10、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合同项下的设计业务转委托。

1、甲方因下列原因可以进行设计变更,甲方根据需要进行设计变更,或者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设计人应及时修改设计、出图和办理相关手续。因变更造成乙方设计文件交付日期延误的,交付期相应顺延,需返工修改设计的,甲方应按乙方实际工作量支付返工费。

(1)超出设计任务书范围变更设计项目、规模、标准、条件;

(2)提交的基础资料错误并作较大修改;

2、乙方因下列原因可以进行设计变更,因变更增加的设计费用由乙方承担。

(1)设计质量不符合技术标准、规范和约定要求的;

(2)设计遗漏、错误、设计深度不够。

(3)在设计任务书范围内,由于乙方原因导致需优化设计方案。

3、因一方原因造成设计变更的,变更方应提出设计变更书面申请,甲方对设计变更申请及理由进行审查批准。

1、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所获得的一切原始资料、信息及相关工作成果属甲方所有,乙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或合同履行完毕后以任何方式泄露;

2、对乙方所有的技术成果权,甲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重复使用。不得擅自向第三方扩散、转让。

1、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变更或解除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

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向对方发出书面解除通知。合同的解除不影响各方解除合同前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1)给甲方造成损失拒不赔偿的;

(2)对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拒不履行的;

(3)擅自将合同项下的设计业务转委托;

(4)其它:

1、甲方未按期提供有关基础资料,致使乙方无法进行设计的,设计文件交付日期相应顺延。

2、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设计费,每逾期一日,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未按期交付设计文件及有关资料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设计费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甲方可在设计费中扣除)。

4、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符合约定质量和规范要求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设计费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甲方可在设计费中扣除)。

5、由于设计遗漏、错误等原因使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乙方除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外,应赔偿甲方或第三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6、乙方未履行合同其他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九、争议的解决办法

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2、如协商不成,可选择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机构名称)申请仲裁,适用该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仲裁地点在________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它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两份,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是合同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如附件与本文不一致,以本文为准;如补充协议与本文不一致,以补充协议为准。

4、甲方下达的“燃气工程设计委托书”为本合同附件。

5、其它:_____________。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住所地: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传真: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住所地: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传真: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

推荐优化施工方案范文模板如何写六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注册号码: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注册号码: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湖北省、武汉市的有关规定和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友好充分协商,就工程的施工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工程概况

第一条工程简介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

3、设计单位:_______________

4、设计编号: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同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

1、按标段划分的全部施工图、施工过程中的优化设计变更、与其他施工单位的协调配合等(详见“工程技术标准”);

2、所有阳台全部采用塑钢窗进行封闭,所有门窗均采用单层玻璃;

3、电子防盗系统、煤气、强弱电、消防系统等本次未招标工程的预留及预埋;

4、消防电梯坑-2.15m加砼板8cm厚,配筋φ10双层双向@150。

5、上述内容未提及的,但涉及招标项目的完整性和建筑施工规范要求所必需完成的部位、预埋、预留、服务、配合等工程内容均为本合同所包含的内容。

第三条合同承包形式:采取总价包干形式。本价格包含完成本工程施工图纸、施工前设计变更及上条款中工程内容的全部费用,包干价款不因国家政策及物价变化和方案变动而作任何调整。

第四条工程合同工期

1、开工日期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主体工程封顶日期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3、工程竣工日期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工完场清。

第五条本工程委托监理单位为:_______________建设*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如有变更,甲方提前一周通报乙方。

第二章双方责任

第六条驻现场代表

1、甲方驻现场代表: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甲方代表易人应提前七天书面通知乙方,并继续承担前任代表的责任和义务;

2、乙方驻现场代表: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七日书面通知甲方,并继续承担前任代表的责任和义务。

第七条甲方责任

1、提供施工所需工程资料,保证资料、数据真实准确;

2、以书面形式或在现场提供现场水准点及坐标控制点,并进行交验;

3、提供施工图纸叁套

4、提供施工用水的水源,施工用电的电源,达到“三通一平”;

5、委托监理单位对本工程实行社会监理;

6、对本工程建设实施全面管理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资金使用情况;

7、负责按合同支付工程款项和结算事务;

8、现场甲方应完成的工作。

第八条乙方责任

1、完成合同所确定的所有工程内容,对产品有保护的义务,造成损坏,应予以赔偿;

2、向甲方及监理方提供施工组织方案,施工组织应符合甲方整体组织安排,并按期提供施工进度计划和有关报表;

3、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按工程所需提供和维修施工设施,保证工程、财产、人身安全,并承担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

4、负责工程施工时按甲方指定位置挂表计量水电用量,并按甲方规定综合价格交纳水电费;负责现场临时设施的建设;达到武汉市安全文明施工现场要求;

5、对所有材料、设备实行进出场许可制度,非本工程所用材料、设备一律不准进场,设备、材料堆放施工现场不得妨碍正常生产;本工程所用材料、设备等,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或“开箱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不经检验随意使用材料、设备于本工程,将对此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6、要有建制完整的项目经理部和质量、工期保证体系,并上交相关真实证件和名单给甲方和监理方;

7、遵守甲方或省市政府的有关管理部门规定,并做好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任何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并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而造成一切损失和责任;

8、积极无条件配合其他工程的交叉施工和成品保护工作,因本单位施工造成的损坏或破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并承担因此影响竣工或交付使用时间的经济损失;

9、工程竣工后十五天内,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10、按照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要求,完成竣工资料并符合市档案馆相关要求;

11、服从甲方及监理方的管理与协调;

1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包和肢解分包该项目;

13、负责完成其他有关手续。

第三章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延误

第九条施工组织设计

1、在本合同签订的三天内,乙方向甲方和监理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甲方或监理方在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后一周内,予以审查和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批复,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已批准。

2、乙方必须按已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接受甲方及监理方的检查和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工期要求提出赶工措施,报甲方批准后执行,费用自理。

第十条暂停施工

1、甲方或监理方(须经甲方认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应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或监理方意见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实施甲方或监理方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经甲方批准后继续施工。

2、非甲方原因的停工,按乙方违约处理。

第十一条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导致工程停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

第十二条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经监理方总监签证且经甲方代表签证认可,相应顺延工期。

1、甲方不能按约定的日期提供图纸,按延期时间顺延工期;

2、一天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以上,经监理方、甲方代表确认后顺延工期一天;

3、连续下大雨4小时以上,经监理方、甲方代表确认后顺延工期一天;

4、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的其它情况,按协商结果顺延工期。

第四章质量与验收

第十三条乙方竣工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规范标准以上及合同约定的武汉市优质工程的质量验收标准。

乙方达不到以上工程质量标准部分,或出现施工检查、检验工程质量不合格,甲方代表及监理单位有权要求乙方返工,直至符合工程质量标准,且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仍不能达到所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相应工程造价的百分之二十罚款。

第十四条乙方应该按照国家施工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图纸会审纪要等有关规定及甲方和监理方的要求组织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监理单位及质量监督部门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施工中乙方应严格执行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部位,乙方预检后,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甲方及监理方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手续后,乙方才能继续施工。

第十五条质量等级按《建筑法》相关要求及武汉市质量监督部门监督评定结果为合法有效。甲乙双方因工程质量发生的争议,由政府有关部门仲裁。仲裁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败诉一方承担。

第五章材料供应

第十六条合同的总承包款中包括所有工程用料和施工用料,全部由乙方负责采购、运输、检测、保管和使用,且必须符合设计和质量要求。

第十七条材料选用标准:选用国家规范、合格材料;若甲方在施工过程中有指定材料或产品时,则选用甲方指定材料或产品,若施工单位未采用指定品牌材料时,立即更换为指定材料;合同指定材料有:

1、钢材:采用武-钢或鄂钢生产的合格产品;

2、水泥:采用黄石*新水泥厂、武*三磊(原一冶)*泥厂、武*水泥厂、武汉亚*水泥厂生产的合格产品;

3、外墙面砖挂贴时,其颜色及品质需经甲方认可后方可施工;

4、工程施工使用的材料及产成品,必须报经甲方和监理方认可后方可投入使用,否则按工程质量违约处理。

第十八条乙方采购的材料应符合设计和质量要求,具有合格的质量证明,并经甲方代表和监理方审核认可;特殊材料还须经设计或有关管理部门认可方可使用,由此增加的费用甲方不予认可,减少的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九条材料进场后必须按规范、程序抽样检验,并经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认可,符合质量要求方可使用,由乙方承担试验费用;设备、材料不合格的限二天内运出施工现场。

第六章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二十条合同价款。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其中,消防系统等工程价款为人民币元整;本价款为完成本工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支出,不因国家政策或物价变动等因素作任何调整。

第二十一条价款调整:工程项目出现增减时,由甲乙双方代表签证且附有监理方见证签证,并采用甲方专用《工程现场签证单》,报甲方预算部门审查认可,并遵循甲方《工程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管理条例》后方可作调整;若需要时,另签增加项目的工程施工合同。

第二十二条进度款支付:按照甲方《工程预算、结算、决算管理条例》执行;

1、乙方从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每月25日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工程形象进度报告,先经监理方审定,并由甲方现场代表签证,每层作为一结算单位,未满一层的,留待下月结算。

2、甲方在按相关管理条例办理进度款的支付手续,月进度款的支付结合工程进度支付;

3、工程进度符合或超出甲方工程计划安排时,支付审核后款项的60%;工程进度未达到甲方计划安排时暂停付当月进度款。

第七章竣工与决算

第二十三条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在竣工验收10天前,向甲方提交经监理公司审定后的竣工验收报告和完整的竣工资料陆套及市档案馆验收证明壹份:

第二十四条甲方在收到乙方竣工验收报告后,尽快通知乙方并协助乙方组织有关部门按国家相关规定参加验收。

第二十五条竣工日期为乙方送竣工验收报告后,经甲方会同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并由相关部门出具各项书面验收合格证明书面材料之日期。

第二十六条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二十七条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银行设立共管帐户,甲方进度款和结算款均通过此帐户进行,并且甲方有权了解此款项是否用于本工程(乙方每月提供该帐户银行对帐单核查),否则甲方有权终止付款,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八条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相关部门及甲方批准后,完成交工手续办理,此后进行合同决算,甲方从合同总价款中留取5%作为乙方的工程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用于保修期内(主体一年、外墙、厨、卫防水三年、屋面防水五年)因工程质量问题所发生的一切经济支出,待保修期满后,余额退返乙方;若出现质保金不足时,经甲乙双方协商或由政府部门审定,均由乙方支付。

第二十九条工程竣工后十五天内,乙方撤出全部临建、施工人员、机械设备和剩余材料(除甲方同意保留外);自办理交工手续之日起计算其保修期(按本合同上一条的内容执行),并与甲方签订质量保证书。

第三十条在质保期内,若出现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必须随时进行维修,且承担质量违约责任;若乙方未及时维修,甲方有权进行维修,并从乙方质保金中直接支出所发生的维修及相关费用。

第八章争议与违约

第三十一条争议。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可向有管辖权的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第三十二条违约责任

1、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支付款项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按应付额万分之四每天支付违约金;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转包或肢解转包工程的,甲方有权停止支付工程款,并按转包工程项目的款额对乙方进行处罚;

3、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应承担违约责任,按合同总额万分之四每天支付违约金,同时按甲方要求尽快完成工程,若整体工期逾合同工期三月及以上时,扣合同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处罚;

4、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规范及合同要求应承担违约责任,承担对方的直接损失和合同总价的10%的违约金,同时无条件进行返工,直至达到质量要求;

5、除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6、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10天通知违约方,双方认同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承担对方的直接损失和合同总价的10%的违约金。

第九章其他

第三十三条安全施工。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安全施工,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

第三十四条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小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受害情况,48小时内向甲方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隔10天向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致灾害结束,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

第三十五条因不可抗力灾害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4、所需清理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双方另行协商。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含以下附件,若附件有与本合同不一致的内容,以本合同为准,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附件一:清江花园主体建安工程招标商务文件;

2、附件二:清江花园主体建安工程技术标准;

3、附件三:本项目工程所有施工图、设计变更及图纸会审纪要;

4、附件四:本工程乙方投标文件;

5、附件五:清江花园主体建安工程进度款结算实施细则;

6、附件六:甲方工程建设、结算相关管理条例。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作为本工程结算的唯一依据,若因其他原因需对本工程签订合同,则该合同仅作为本工程的资料之用,不作为结算依据。

第三十八条未尽事宜,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及有效附件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保修期满后终止。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及附件一式捌份,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副本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

发包方(章):___________房地产承包方(章):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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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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