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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需解决的问题报告范文简短(优秀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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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需解决的问题报告范文简短(优秀9篇)
2023-11-18 11:47:52    小编:ZTFB

报告的形式多样,例如项目报告、市场调研报告、年度工作报告等。报告的结构应该清晰、有层次,各部分之间要有连贯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报告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本报告主要涵盖了XXX方面的内容,通过分析和梳理,我们可以得出XXX的结论,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措施。希望这份报告能够对大家有所启发和帮助。

急需解决的问题报告范文简短篇一

涉及诉讼的鉴定习惯称为司法鉴定,主要包括物证鉴定、法医学鉴定和精神病学鉴定。我国现行的司法鉴定制度是在建国50多年的司法实践中自然形成的。长期以来,由于我国缺乏对司法鉴定立法,使鉴定工作在法律定位、管理体制、鉴定程序、鉴定标准等方面都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鉴定的科学性、公正性、严肃性,并在一定程度上妨碍了司法公正,同时也在人力、物力、财力上造成极大浪费。2001年九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有8个代表团的266名代表提出议案,要求尽快立法规范司法鉴定工作。今年九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又有7个代表团的234名代表提出该议案。为妥处理上述议案并答复提案代表,从去年5月至今年5月,全国人大内司委多次派出调研组赴广东、重庆、福建等省、市,围绕司鉴定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今年上半年,又分别邀请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等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的专家学者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的有关负责同志,就建立和完善司法鉴定制度和制定司法鉴定管理法等问题召开座谈会、研讨会。现将司法鉴定管理工作亟待规范的几个主要问题调研综述如下。

一、确立鉴定的法律属性。

我国现行法律没有对司法鉴定的概念及法律属性做出明确的界定。多年来,实践中就如何解决鉴定机构设置和管理多元化的问题,以及由此造成的多头鉴定、重复鉴定,甚至虚假鉴定越来越严重等问题,有关部门所持主张及具体做法不尽相同,甚至大相径庭。我们在调研中发现,有的同志认为,目前鉴定工作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主要是由于管理体制混乱造成的,并提出从理顺管理体制入手,将分设在公、检、法、安、司机关中的鉴定机构进行改造、整合或重组。有的提出仿照行政体制,逐级建立自下而下、统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对此,有一些不同意见:有的认为,鉴定是侦查破案的一个重要手段,是侦查工作的组成部分,公安机关设立鉴定机构是必须的;有的认为,检察机关批捕和审查起诉工作都需要对侦查中的鉴定结论进行审查、确认或重新鉴定,而且检察机关还担负着一部分案件的侦查工作,因而,检察机关必须设立司法鉴定机构;还有的同志认为,鉴定是法院审判职能的一部分,各级人民法院应建立鉴定机构,并实行自上而下的统一管理。我们认为,解决鉴定中存在的问题的关键,不应在现行体制框架内去理顺管理机制,首先应该是通过立法,明确司法鉴定的性质,我国刑事、民事、行政三大诉讼法都规定,鉴定结论是证据之一。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侦查机关自主进行鉴定是为了发现犯罪、证明犯罪、指控犯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辩护人申请进行鉴定,是为了获取证据,以便向法庭举证,进行无罪或罪轻的辩护。在民事和行政诉讼中,双方当事人委托鉴定是为了将鉴定结论作为向法庭提出主张的一种依据,都是鉴定机构和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专门知识对某一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它既不是一种行政行为,也不属于检察和审判职权范畴,更不是一种诉讼活动。鉴定的概念和法律属性应当是为了向法庭提供证据,对某些专门性问题,由具有专门知识或技能的人,依照法定程序所作的检验、鉴别和判断,是一种依法为诉讼活动提供帮助的科学鉴定。

二、明确司法鉴定机构的管理体制。

由于目前有关部门对司法鉴定机构的管理体制存在不同的认识,在规范司法鉴定机构的管理工作时又发生直接冲突,因此,我们认为司法鉴定的管理体制问题必须通过制定全国统一实施的司法鉴定管理法予以解决,并在立法中,依据对司法鉴定管理是司法行政职能而不是审判职能这一内在属性,确立科学的鉴定管理机制。即除侦查机关(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以及检察机关负责自侦案件的部门)为侦查犯罪而设立的鉴定机构外,所有鉴定机构都应当是依照法定程序设立,依法被指定或接受聘任为司法机关和委托人提供鉴定服务,独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社会中介组织。各鉴定机构之间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互不隶属、无大小和级别高低之分,其管理模式和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一样实行行业自律。在机构设置上,由司法行政机关按法定条件进行注册登记并进行监督是必要的,过渡到行业自律后也仍要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监督。确立科学的鉴定管理体制,是规范司法鉴定工作的一个关键性问题。

三、明确司法鉴定的范围和种类。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各类案件中需要鉴定的专门性问题越来越多,范围也越来越广。如何界定司法鉴定的范围,有的意见认为,按照我们法律规定,鉴定结论是法定的证据之一。因而,凡是为诉讼活动服务的鉴定,都应当属于司法鉴定。这种意见所讲的鉴定,据有关专家统计,至少包括28类,1000多个学科。而且随着科技的发展,各类诉讼活动中需要鉴定的问题和涉及的学科还将不断增加。重庆等市制定的司法鉴定条例,已经把会计、审计、资产评估、产品质量、工程质量、知识产权等纳入了鉴定范围。我们认为,作为司法鉴定进行管理的鉴定范围不宜太宽。相关法律已明确规定由有关主管部门做出的技术鉴定,不应再列入司法鉴定的范围。司法鉴定主要是法医学鉴定、精神病学鉴定、司法化学规定、司法物理学鉴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未作规定,且与审判紧密联系的学科和与之相关联的边缘问题;会计、审计、建筑工程质量、产品质量、知识产权等相关法律、法规已经规范的内容,不应再列为司法鉴定的范围。此外,医疗事故鉴定作为临床医学的一个组成部分、相关行政管理法规已明确规定各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为唯一合法的医疗事故鉴定组织,它的鉴定结论是认定和处理医疗事故的依据,因此,医疗事故鉴定也不宜纳入司法鉴定范围。工伤事故鉴定也应如此。

四、建立统一司法鉴定人员资格制度。

在司法鉴定工作中,鉴定人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职业道德至关重要。近年来,由于鉴定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和职业道德问题,出现在鉴定问题上的错鉴和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现象屡屡发生,影响了司法鉴定的严肃性和公正性。主要原因就是我国长期以来法律没有对鉴定人的从业资格和考试、考核及管理制度予以规范。为此,司法鉴定工作一定要建立起统一的鉴定人员考试、考核和资格审查制度。

五、建立鉴定人负责制度。

关于谁对鉴定结论负责的问题,现行的有关规定是鉴定人在鉴定结论上签名,其所在的鉴定机构在鉴定结论上加盖公章。这实际上意味着除鉴定人本人外,鉴定机构也要为鉴定人出具的鉴定结论承担责任。这种规定削弱了鉴定人的鉴定责任,不利于保障鉴定结论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为解决这一问题,应该建立司法鉴定和鉴定人负责制,将现行有关法律中规定的以单位负责为主,改为以鉴定人负责为主,单位负管理责任,即每一个鉴定人都要对自己署名的鉴定结论负责。对多人参加的鉴定,如存在不同意见,应当注明保留意见,不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做法。特别是精神病的鉴定,可邀请不同单位的鉴定人一起会诊,各负其责,避免同一单位的多数人做出错误鉴定结论。

六、制定统一的鉴定标准。

我国现行的一些鉴定标准有的不够科学,有的.不够准确,给司法审判造成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如法医鉴定中重伤偏轻和轻伤偏重以及轻伤与轻微伤的鉴定结论就概念模糊。现实生活中重伤就是重伤、轻伤就是轻伤,不应存在偏轻、偏重的问题类似这样的鉴定结论在其他学科中也还有一些。司法鉴定标准是鉴定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目前,重复鉴定问题和发生在鉴定中的徇私舞弊现象与规定标准不统一有直接关系。因此,应当由有关部门按照不同学科,制定统一的鉴定标准。

七、废除终局鉴定制度。

司法实践中鉴定结论的多样性和重复鉴定问题,给司法机关和当事人在人力、物力、财力上造成极大浪费,也给审判机关高效、准确地认定案件事实带来困难。为此,学术界和公安司法机关的同志都提出了不少解决问题的办法。有的提出限制鉴定次数;有的提出要组织权威性鉴定机构,实行“终局鉴定”制度;有的提出只有法院自己作的鉴定或法律委托作的鉴定才算数等等。在目前有关司法鉴定的规范中,有的规定各地成立的司法鉴定委员会负责本地区司法鉴定的终局鉴定。有的规定鉴定限于两次,两次后由司法鉴定委员会进行终局鉴定。上述规定的出发点是好的,但限制鉴定次数和采取终局鉴定的做法,不仅与我国法律规定和证据原则不符,而且侵犯了人民法院的独立审判权。我国诉讼法规定,所有证据必须经过人民法院认定才能作出判案的依据。因此,无论是司法鉴定委员会还是权威鉴定机构所作的终局鉴定,不仅在法律上没有任何意义,取代不了人民法院的最终决定权,而且影响和妨碍了人民法院对鉴定结论的审查判断,并有可能直接导致对证据认定上的错误。

八、依法维护人民法院对鉴定结论采信的绝对权威。

宪法规定,各级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独立行使审判权。审判权的行使是通过对证据的审查判断,通过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并依据认定的事实和法律作出裁判来实现的。鉴定结论作为诉讼中的一种证据,法院享有对其审查判断并对其是否作为定案依据的最终决定权,但并不能认为只有法院自己的鉴定机构或者法院委托的机构和人员才具有鉴定资格。就鉴定结论的性质和鉴定结论产生的过程而言,它是一种科学实证活动,不是审判行为。因此,人民法院应当通过建立科学完备的质证、辩论和专家咨询制度,帮助审判人员对鉴定结论作出公正、准确的认定。实行专家咨询制度也是鉴定立法要解决的一个问题。

近年来,除全国人大代表不断提出立法议案外,许多法学家、法律工作者和从事鉴定工作的专家学者,也通过媒体阐述观点,呼吁全国人大常委会尽快制定司法鉴定管理法。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查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已取得共识,即通过立法,规范司法鉴定管理工作,一是对现行法律中没有规范的,且在诉讼法中又无法规定的关于鉴定的性质、原则、鉴定范围、鉴定程序、鉴定方式、鉴定机构的设立、鉴定人员资格、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权利义务、鉴定文书、鉴定的监督、法律责任等内容。通过制定司法鉴定管理法予以规范。二是通过立法确立司法行政机关对司法鉴定的行政管理职责和管理内容;确立各级人民法院在分类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员名册中抽选法定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进行鉴定的制度。

关于司法鉴定管理法的起草工作,大家一致认为公安司法机关多年的司法实践、各类司法鉴定机构的经验积累、专家学者的研究成果,以及有关部门和各地人大制定的法规等都为制定全国统一的司法鉴定管理法奠定了理论和实践基础,立法时机已经日趋成熟。司法部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的同志普遍表示,鉴定立法涉及到我国的诉讼制度。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关系,不是哪一个部门的事情、任何一个部门都难以承担该法的起草工作,建议由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牵头,各有关部门共同参加起草。

急需解决的问题报告范文简短篇二

伴随着21世纪的钟声,煤炭市场终于艰难地走出低谷,出现了购销两旺、煤价回升、煤矿库存和应收货款大幅下降的可喜局面.当前煤炭市场形势,是我国宏观经济持续增长、煤炭生产总量控制、铁路运力调整、公路运输秩序整顿和国际煤炭市场转暖、煤炭出口增加等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也是市场经济规律发生作用的必然趋势.与此同时,我们也应当清醒地看到,随着国家能源结构调整的.逐步深入,西气东输、核电及以三峡工程为代表的总装机容量3000万kw的水电工程等清洁能源将陆续投入使用,煤炭在国家能源结构中的比重将进一步下降,神华集团专用煤炭转运港“黄华港”及专线铁路的建成,将使其煤炭外运能力净增0.8~1亿t,中国加入wto意味着国内煤炭市场将与国际市场全面接轨,煤炭市场竞争将更加激烈.事实表明当前的煤炭市场基础还很薄弱,市场形势仍有发生反复的可能,煤炭企业应认清形势,站在战略的高度研究市场,充分利用当前煤炭市场的有利形势,以调整营销策略、优化市场结构、建立良好的销售秩序为重点,以建立一个健康、成熟的煤炭市场为目标,切实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作者:万善福周景军作者单位:平煤集团运销公司刊名:煤炭经济研究pku英文刊名:coaleconomicresearch年,卷(期):“”(11)分类号:f42关键词:

急需解决的问题报告范文简短篇三

当前,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正处于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关键时期,选好人,用好人,管好人,事关大局和长远。党的__届四中全会提出:“源源不断培养大批优秀年轻干部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的根本大计”、“要把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作为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抓紧抓好,提高全党思想政治水平”。在年轻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任用过程中,应坚持搞好思想政治建设不动摇。

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中存在的问题。

党的事业发展迫切需要年轻干部健康而又快速地成长起来。近几年,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一是人数不断增加,截至__年5月,全县80后年轻干部人数达到了100多人;二是素质不断提高,原始学历为大学本科的比例达到了90%以上,其中还有4名硕士研究生;三是结构不断优化,有选调生、公务员、选拔生、大学生村官等;四是男女性别比例比较协调。但是,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工作,无论在思想认识方面,还是在工作机制方面,都还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

1、不正之风滋长了投机心理。有的干部奉行“关系最重要,能力作参考”的“升官经”,产生了“百张群众推荐票,不如领导的一张拍板票”的不良心态,热衷于走门子,找靠山,拉关系,而没有做到立足基层扎实工作。

2、形式主义诱发了漂浮作风。有的年轻干部热衷于搞虚假政绩,不愿做扎扎实实的工作;有的年轻干部热衷于联系上级领导,不愿深入基层和群众,工作作风漂浮;有的年轻干部热衷于迎来送往,忽视了个人能力提高。

3、庸俗风气助长了自满情绪。有的年轻干部把文化、年龄优势变成了个人升迁的“资本”,不严格要求自己,一些思想不健康的人对他们“捧着”、“抬着”,致使有的年轻干部把本来的优势变成了“包袱”,影响了自身的健康成长。

二、年轻干部思想素质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有一部分年轻干部尤其是党政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不适应党的事业要求,在思想政治素质方面呈现出“滑坡”趋势,有的甚至相当严重,主要表现在:

l、拜金主义思想滋长,理想信念动摇。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推进,受市场经济自身弱点和消极方面的影响,有的年轻干部放松了对自身思想的改造,滋生了拜金主义,信奉“金钱万能”。一些干部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发生扭曲,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动摇,有的甚至说“共产主义只是一个理想化的口号,说得好做不到”。

2、实用主义比较盛行,理论素养下降。当前,年轻干部队伍中文化水平高、理论素质低的问题不可忽视。有的对学习理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学习兴趣不浓,忙于应酬;有的对科学理论断章取义,片面理解;有的则理论与实践脱节,学而不用。

3、自由主义逐步蔓延,纪律观念淡薄。一是有的干部对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打折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二是有的干部“不讲党性讲人情,不讲原则讲关系”;三是有的干部搞好人主义,对歪风邪气和腐败现象不敢理直气壮地斗争,遇到是非问题和稀泥。

4、官僚主义较为严重,宗旨观念不牢。有的年轻干部成长为领导后只考虑自己权力的大小,职务的升迁,对群众的冷暖漠不关心,高高在上,严重脱离群众。

5、形式主义屡禁不止,工作作风漂浮。一是喜欢搞花架子,做表面文章,迎合领导的喜好,骗取领导的信任。调查研究不是为了解决问题,而是为了表明“经常深入基层”,骗取好评;有的干工作不讲效率,而是满足于“文山会海”。

三、以思想政治建设为抓手,强力推进年轻干部队伍建设。

造就一大批德才兼备的优秀年轻干部,既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需要,又是新形势下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客观要求,意义重大。抓好年轻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的提高,是一项紧迫而艰巨的任务,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解决好四个矛盾。一是解决好选拔任用与素质优化的矛盾,坚持条件和标准,把最优秀的年轻干部选拔上来,决不能降格以求;二是解决好人才需求的多样性与培养选拔模式单一性的矛盾,通过选任、招聘、委任等多种形式,不拘一格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三是解决好班子调整的周期性与选拔工作经常性的矛盾,做好经常性的培养选拔工作,使选任工作规范化;四是解决好年轻干部素质要求的高标准与跟踪培养工作低水平的矛盾,切实做好后备干部的培养工作,提高干部培养工作的水平。

2、处理好四个关系。一要正确处理与班子职数限制的关系,创造条件让优秀年轻干部进班子;二要正确处理与任职台阶要求的关系,大胆破格提拔优秀年轻干部;三要正确处理与干部入口规定的关系,保证高素质人才进入干部队伍;四要正确处理干部出口不畅的关系,尽可能为优秀年轻干部腾出位子。

3、坚持好四项教育。一是抓好邓小平理论的教育,使年轻干部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提高他们运用党的理论、执行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的自觉性;二是抓好党的性质、纲领和宗旨教育,加强年轻干部世界观的改造,使他们过好权力、人情、金钱、美色和名利关;三是抓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使年轻干部密切联系群众,当好人民公仆;四是抓好反腐倡廉教育,使年轻干部严于律已、清正廉洁。

4、加大监督力度。年轻干部思想作风出现的问题,应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加强教育和管理。组织部门要在严把入口关的前提下,不断强化对年轻干部的监督,要建立健全汇报思想、定期谈话、年末述职等一系列监督制度,把管理监督工作贯穿于年轻干部培养、选拔、使用的全过程。综合运用组织考察、个别座谈、民主评议、公开述职等形式,加强对年轻干部的考察监督,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发现问题及时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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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需解决的问题报告范文简短篇四

我相信会思考比死学习更重要,因为,思考是一门终身受益的学问。如今,学生迫于应试教育,课外班形形色色,家庭作业许许多多。两点一线的生活,迫在眉睫的考试,几乎每天让我觉得将成为应试的机器,家长也不知课外班的价值有多大,只要有班开,就想去报,不注重学习效果,根本不考虑补课的价值和收获。

平静地考虑过,自己最缺乏的是思考,在学习中,只是一味地接受知识,却没有酝酿思考,不往深层次地思考、研究,只是表面听懂,遇到一些灵活概念的题就不一定得心应手,没有形成一套很好的解题思维,只能做到就题论题,不能触类旁通,必然导致学习效率低、时间不够用。

另外,只注重于题目本身或者说连题的目的意思都没有明白,急于去做,做了半天,才发现自己的思路本身就是错的。返回来又改,这样一道题耽误两三倍的时间,最终发现考试时间不够用,时间太短,这样的教训可谓太深刻了。古人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学习是这样,生活也是这样,失去思考的生活是平庸的,僵化的生活。可见思考的重要性。因此,我应当首先学会思考,勤于思考,善于思考,遇到问题多问几个“为什么”“怎么办”,这样的学习效率会提高,学习起来才会感到轻松,所以我必须首先学会思考。

急需解决的问题报告范文简短篇五

3、大电机一次线配线不美观(粉碎机、制粒机);

4、施工现场部分铁管与金属软管之间未加标准金属接头;

5、柜内到现场电缆排列不够整齐美观;

6、竖桥架未加盖;

此类问题的出现,说明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对质量要求未加重视,尤其是部门领导和质量小组巡查人员均未尽到质量监督检查的职责,在此,特作如下处罚决定:

二、对王国辉、杨春合罚款各100元;石阳、尹建华罚款各50元;

三、对在该套电柜生产期间的质量小组巡查员罚款各80元;

四、该通告在公司内张贴并在公司博客上发布;

唐山金鼎自控技术有限公司。

xxxx—7—26。

急需解决的问题报告范文简短篇六

调查中反映的问题80%的同学认为校园不诚信问题非常严重,在问卷中所提到的不诚信现象中,调查结果不禁让我们瞠目结舌,100%的人做过或见到周围人做的,可见校园诚信缺失问题的严重性,这让我们不得不对诚信问题引起高度的关注。

面对大学生诚信严重缺失问题,建立诚信档案是否势在必行?73%的同学认为应该建立,15%认为没必要。很多人认为对于诚信好的同学建立会有帮助,而对诚信不好的同学一定会起到反面作用,这也是不可避免的,也只有这样才能显示出诚信者的优势啊。

诚信是否影响就业?75%认为一定会,25%认为不一定,没有人认为不会。而诚信是否能成为就业的主要条件,53%的同学认为一定会,28%认为可能会,只有少数人认为不会。

二、原因分析。

1、历史积淀的负面影响是导致大学生诚信缺失的历史根源.

在中华文明的发展史上,虽然形成了诸如“童叟无欺,公平交易”、“一言既出,驷马难追”等诚信的经典之句,但在封建社会长期的封建制度专制下。剥削阶级贪图享受的思想和消极腐败的现象一直影响着人们的思维方式、行为方式,加之历史上“见什么人说什么话”、“老实人吃亏”等俗语古训,导致人们在潜意识中诚信意识的扭曲。诚信的基本要求是真实,无真实则无诚信。因此,“历史积淀中的负面影响确实还在影响着当代大学生,而且这种影响还具有“世袭”的趋势。

2、现实中失信成本偏低是导致大学生诚信缺失的直接原因.

经济在极大地促进了生产力发展的同时,也给人们的生活领域和认知领域带来许多负面的影响。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济准则被运用与人际关系中,效率的优先和利润的最大化成为人们评价一切的准绳.经济上的急功近利,必然造成道德上的惟利是图,从而不可避免地使一些人公德心淡漠和行为方式失范,诚实守信的基本道德规范被物质化、功利化。这种现象存在于社会的广泛领域。从经济领域中的假冒伪掠产品冲斥市场、坑蒙拐骗经营,到社会政治领域中的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贪污受贿、欺上瞒下、搞形式主义、浮夸虚报;从教育界的教师不安心教书、搞第二职业,领导只讲不做、失信于师生到学生考试时的替考、作弊等等,这些失信行为的人在现实生活中不仅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而且在一定程度上获得很大的收益,也就是说,现实社会中失信者所付出的成本远远小于守信所付出的成本。因此,现实生活中的种.种消极现象极大地腐蚀着大学生的灵魂,使得正处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时期的大学生有无所适从之势,从而导致了当代大学生诚信的滑坡。

3、教育机制、管理体制的不完善是造成大学生诚信缺失的重要原因.

急需解决的问题报告范文简短篇七

xx是一家休闲餐饮的综合品牌,自成立至今,得到了消防大队的大力支持与指导。我公司领导对消防安全工作也非常重视,要求对消防安全工作常抓不懈,尽管如此我公司在消防工作上仍有不到位的地方,在20xx年3月5日,消防领导及支队在我公司消防工作检查中,发现几处消防安全隐患及问题:

1、控制室值班人员不足。

2、控制室标准化建设不完善。

3、员工宿舍材料不合格。

4、消防控制柜存在故障点,消防设施维护不到位针对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公司领导高度重视,责令相关部门立即整改,并指出消防工作责任重于泰山,不能存在任何松懈和侥幸心理。

现就检查出来的隐患和问题,整改实施如下:

1、对控制值班人员不足问题,协调集团人事部,安排具有消防中控室监管员证书的人员值班,现共计4人24小时双人在岗值班。

2、按照消防部门的要求制作了米x米的控制室安全管理一览图,更换消防设施标志。

3、员工宿舍设置警戒线予以暂时封存,已通过设计公司对其经行规划,近期将按照消防安全要求拆除从建。

4、针对消防故障点,协同消防维保公司逐一排查线路,对前期因更换租户装修中故障点进行梳理排查,现已解除故障点。同时,对所有的消防设施设备经行排查,对发现的问题逐一落实整改。

通过这次消防上级部门对我公司的消防工作的检查,暴露了我们消防中存在的问题,为公司消防安全工作指明的`方向。按照领导现场指示及大队的规定和要求,今后我公司将更加深入、持久的开展消防安全工作,以确保公司的消防安全。

附件:图片。

急需解决的问题报告范文简短篇八

广东目前欠缺130万的技能型人才,而且在未来的五年内还将增加缺口25万的技能型人才,“能工巧匠”的严重亏缺已经掣肘着广东产业经济的发展。

据透露,未来五年内,广东省高级技能人才欠缺量预计将达25万人,而且缺口将扩大至石油化工、生化制药、物流配送等多个专业,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则更奇缺。与此同时,广东全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在校学生仅20万余名,且一半是就读于财经、文秘、医农、师范等,往往难以适应专业岗位技能要求,达高级技工水平的仅2%。

急需解决的问题报告范文简短篇九

为把好所查案件的质量,促进执法人员提高执法水平,确保本系统依法行政,各地食品药品监管局依据有关规定成立了案件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案审委),负责案件审理等工作。但关于案审委的工作,其职责、内容和程序等,目前还没有一个法定的统一规定。下面就如何使案审委工作规范有序和简明高效,笔者结合工作实际谈些看法。

一、案审委的组成。

案审委承担着涉及药械违法违规案件的审理等重要工作,通过审理,保证本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还要研究、总结执法工作,对本系统的执法工作给予指导。案审委工作具有很高的责任性和较强的专业性,因此案审委成员应由局领导、法规机构及各业务处室的负责人担任。

为加强对案审委的领导,案审委主任应由局长担任,可设一至两名副主任,由分管行政执法的副局长和其他副局长担任。在政策法规处科(县级局可在局办公室)设立案审委办公室,承办案审委的具体工作。

二、案审委职责和工作内容。

根据我系统承担的食品药品监管任务和目前工作现状,参照其他执法部门的做法,笔者认为,案审委主要有以下职责和工作内容:

一是审理案件。这是案审委的主要职责。从工作实际出发,案审委主要审理以下案件:上级部门或领导交办的;须听证的;本局受理的复议案件或被上级部门复议后决定本局重新作出处罚决定的;需移送公安部门的;局领导决定审理的;有较大影响、疑难复杂的;下级请示的。以上列举的案件,或因为复杂、或因为影响较大,或因为涉及面广,需充分研究,认真审理,谨慎作出决定。

因为所有立案查处的案件都要经法规部门审核,从提高执法效能,节约执法成本角度看,除以上列举的案件外,其他事实简单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查处程序合法,拟作出的处罚决定适当的案件,经法规部门审核后报局领导审批即可,不需再报请案审委审理。

案审委着重审理案件是否由本部门管辖,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查处程序是否合法,拟作出的处罚决定是否适当。

二是对执法工作进行总结。案审委应经常对行政执法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对行政执法中先进的理念,良好的机制,创新的做法等进行总结,并加以推广。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指导全系统加以改正和改进。

三是研究问题。对执法中遇到的新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及时研究,探求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对下级部门涉及行政执法工作的需要集体研究的请示,应及时研究,或给予答复,或报请上级部门指示。

三、案审委的工作程序。

根据案审委工作性质和特点,案审委审理工作可照以下步骤进行:

3、与会委员对案件及审核意见发表看法,就有关情况询问案件承办人员和案件审核人员;

4、案件承办人员和审核人员回答委员询问,回答有关问题;

5、委员们展开讨论;

8、案审委办公室在规定的时限内将案审委或局领导集体的决定交案件承办人员执行,承办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将执行结果报案审委办公室备案。

四、目前案审委工作存在的问题。

通过案审委工作,执法人员的办案质量明显提高,依法行政得到有效保证。为更好地发挥好案审委的作用,以下一些困扰案审委工作的问题需认真对待。

一是案审委委员审理水平有待提高。案审委委员主要由局领导和业务处室负责人担任,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委员们的审案水平不尽一致。有的委员对有关的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掌握不熟练;有的对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理解不一致;有的对案件查处的程序和方法不够了解;有的思考问题的出发点,着重点不同,以上原因造成有时案件审理意见有时难以统一,一时形成不了较一致的决定,影响了案审委审理工作的准确性、权威性和效率。二是何时召开案审会存在矛盾。一种做法是随时召开,这样做的好处是能保证及时审理案件,保证违法违规行为得到及时查处,不便之处是难以及时召集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会议,且不可避免地会影响委员们其他工作的有序开展;一种是定期召开案审会,这样做的好处是保证案审工作准备充分,规范有序,不足之处是不能及时审理案件,影响执法效率。三是两个关系尚不明晰。一个是案审委决定和局领导集体研究决定的效力层次关系,另一个是案审委对案件的审理和法规机构对案件的审核的分工关系。

随着不断实践和探索,不断改进工作思路和方法,案审委必将在全系统加强执法能力建设,保证依法行政,促进药械监管水平向更高层次发展中发挥越来越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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