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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除的申请书汇总 开除书怎么写(五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14 08:04:36 页码:12
开除的申请书汇总 开除书怎么写(五篇)
2023-01-14 08:04:36    小编:ZT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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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开除的申请书汇总一

因 原因,公司现决定辞去原任公司 岗位的员工 ,请该员工按照《员工进出异动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要求于 内完成离职手续,任职新岗位。

特此通知

被辞退员工确认:

部门负责人:

综合办公室负责人:

分管副总经理:

总经理审批:

最新开除的申请书汇总二

关于对严重违纪学生给予开除处分的决定

为给广大同学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保障广大学生不受侵害,经学校研究决定对有以下八种严重违纪行为的学生予以开除处分。

一、动手打架者,予以开除。

二、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品、黄色书刊等不健康读物进入校园者,予以开除。

三、私自离校外出者,予以开除。

四、在校期间沉溺网络或外出上网者,予以开除。

五、男女同学不正常交往,有早恋行为者,予以开除。

六、在校期间带手机、手机充电器、烟酒者,予以开除。

七、向他人索要钱物者,予以开除。

八、私拿他人财物者,予以开除。

希望全体同学牢记以上八条禁令,不得触犯。 一旦触犯,学校将按规定予以开除(不给机会),通知家长办理退学手续。

新城紫泉中学

20xx年2月17日

最新开除的申请书汇总三

各部门、车间:

关于20xx年x月x日晚11:40左右车间员工、赵方林、陈宗保、司志博与郭义刚在宿舍发生争执、打架事件的调查和处理通告如下:

一、事件调查

20xx年x月x日晚,员工郭义刚未经行政部同意私自将外面朋友带进公司宿舍并喝酒,同楼层刘梦龙、薛宗保等也在宿舍喝酒,约11:30分左右双方因言语产生纠纷,在外来人员的挑衅下,刘梦龙、薛宗保等人冲进郭义刚宿舍欧打外来人员,郭义刚维护外来人员进行帮架,后经人劝架拉开。

二、处理结果

根据公司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对造事责任人处理如下如下:

1.郭义刚严重违反公司规定:晚上私自带外人进厂喝酒挑衅闹事是此事件的主要原因,给予罚款1200元,立即开除出厂,外来私自进厂人员交由派出所处置;

2.刘梦龙、薛宗保在宿舍喝酒闹事带头动手打人,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给予每人罚款1000元,留厂查看一个月后再处理。

3.刘方林、司志博在宿舍喝酒后闹事协助打架,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给予每人罚款800元,留厂查看一个月后再处理。

4.当班保安刘基铭未尽到岗位职责,遇事不能及时汇报处置,罚款200元,后勤主管杨立志对宿舍管理监管不力,罚款200元。

5.即日起,公司内不准卖酒、员工不准带酒进公司、宿舍内不允许任何人喝酒,一经发现给予罚款500元处罚。

6.即日起,凡私自带人进厂者,查证属实后给予当事人罚款1000元并开除出厂的处罚,同时将非厂人员以扰乱公司管理送派出所处置!

希望全厂人员以此为戒,切实遵守公司相关规定,特此通报!

行政部

年x月x日

最新开除的申请书汇总四

区纪委:

20xx年4月14日,沙埠镇纪委对违纪问题进行立案调查。现将我们对处理意见请示如下:

,男,20xx年3月15日出生,汉族,20xx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初中文化程度,台州市黄岩区沙埠镇人,现住沙埠镇沙埠叶村,现任村党支部副书记。

20xx年11月15日22时许,在黄岩东城清水湾休闲中心360包厢内,以400元的价格为条件准备向一广西籍女子莫某某嫖娼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认定为嫖娼行为。20xx年11月16日台州市公安局黄岩分局给予罚款人民币伍佰元的处罚。

身为中共党员,犯嫖娼错误,其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纪律,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五十六条之规定,经20xx年12月3日镇党委会讨论决定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当否?请批复。

中共沙埠镇委

20xx年12月3日

最新开除的申请书汇总五

秦,男,1989年10月出生,x市人,现系我院xx4班学生。

陆,男,1991年1月出生,x市人,现系我院xx4班学生。

曹,男,1988年 7月出生,x市人,现系我院xx3班学生。

黄 ,男,1989年 8月出生,x市人,现系我院xx4班学生。

周,男,1987年 4月出生,x市人,现系我院xx4班。

经查,在20xx年2月21日至3月13日的20多天时间内,学生秦、曹、陆、周、黄预谋多次(其中黄参与一次),在我院与淮安信息学院之间的路段和商校西门口等夜间没有路灯的地方,以在校大学生为目标,采用持刀威胁、追逐拦截、暴力殴打等方式对路过的学生实施抢劫,劫得小灵通、手机和现金等钱物若干。经公安机关审讯确定,秦等5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涉嫌抢劫罪。以上五名学生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校纪校规,在学生中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为严肃校纪,警戒他人,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十四条第二款、《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理规定》第八条,经机电工程系申请、学生处建议、学院研究决定给予学生秦、曹、陆、周、黄开除学籍处分。

如本人对此处理结果有异议,需在收到本决定之日或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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