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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公积金缴存协议书通用 武汉市公积金缴存(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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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公积金缴存协议书通用 武汉市公积金缴存(6篇)
2023-01-14 11:10:25    小编:ZTFB

范文为教学中作为模范的文章,也常常用来指写作的模板。常常用于文秘写作的参考,也可以作为演讲材料编写前的参考。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有关武汉公积金缴存协议书通用一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关系,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_____________市场内________楼________厅______摊位出租给乙方,由乙方在市场内从事经营。

第二条c期限为_____年。即自二0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二00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凭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如乙方在发租规定的最后期限届满前____天内还未办理续租手续,即视为放弃优先承租权,甲方有权将摊位另行发租。

第三条租金、租金的缴纳期限和优惠办法

1、租金每月_________元,共计_________元,交纳时间___________。

2、合同签订后,乙方在二00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缴付一年的摊位租金, 甲方按该摊位年租金给予一次性优惠____%,实际缴付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

第四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制定管理制度及经营公约等,并检查、督促乙方执行;

2、有权对乙方利用所租摊位销售伪劣商品和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进行教育和管理,并报有关执法部门;

3、在租赁期间因市场内部改造、房屋维修,需对乙方所租赁的摊位进行迁移、拆除时,甲方须提前___ 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须于____天内誊清摊位。甲方尽量给乙方重新安排摊位,乙方愿接受安排的,租金视调整后摊位实际状况重新予以核定。乙方不愿接受安排的,则由甲方退还乙方从拆摊之日起至承租合同期满之日止的摊位租金。租金退还计算方式为:按乙方所缴付的实际租金除以合同规定的承租天数,乘以拆摊之日起至承租合同期满之日止的天数。

(二)甲方义务:

1、不得擅自提前终止合同;

2、提供经营必备的后勤保障设施,如通风设备、照明灯光等,并逐步改善经营条件。

3、对自然原因造成的摊位损坏及照明灯光设施的故障进行维修、更换、保养。

4、维护市场内经营秩序,搞好环境卫生,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

第五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依法享有自主经营权;

2、甲方违反规定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

(二)乙方的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市场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合法经营;

2、服从管理,依法按期缴纳各项税费;

3、乙方为所租赁摊位的安全责任人,对该摊位使用安全和防火安全负责,并遵守市场内各项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管理规定,不出售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不乱接电源,不违章使用电器,违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爱护本市场内公共设施、维护摊容、摊貌及市场环境卫生;

5、文明经商、礼貌服务,在指定范围内经营。不出售反动、淫秽、封建、迷信、假冒伪劣商品;不乱堆、乱放、乱挂物品;

6、乙方不得擅自中途退租、转租、转让摊位。乙方若有特殊原因,确需中途退租、转租、转让摊位,需经甲方同意。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自义务,保证合同正常履行;

2、甲方擅自提前终止合同,乙方按摊位租金____ %向甲方收取违约金;

3、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擅自中途退租、转租、转让,甲方有权提前终止与乙方的租赁合同,并按摊位租金____ %向乙方收取违约金,同时取消乙方下一轮优先续租资格。

第七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合同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时间: 时间:

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有关武汉公积金缴存协议书通用二

大家可以看到,我们的左手边就是中国最大的城中湖---东湖,东湖风景区位于武汉市武昌区东部,是国务院首批命名的国家级风景区之一,东湖的面积有西湖面积的六倍之大,湖岸蜿蜒曲折,素有99湾之称。解放之后,朱德总司令游览东湖的时候曾说过“东湖暂让西湖好,将来更比西湖强”的诗句,这也说明我们的东湖有着巨大的潜力。

从五十年代开始东湖进行了大规模的建设,依其自然环境,东湖被分为听涛,落雁,白马,磨山,吹笛,珞洪六个景区,但现在对外开放的就只有听涛和磨山两大景区。我们今天游览的就是磨山景区。

进入磨山景区的大门,我们可以看到一面非常有楚文化特色的大鼓,叫做虎坐鸟架鼓,是战国时期出国的重要乐器种类,以两只卧虎为底座,虎背上各立一只长腿昂首的鸣凤,一面大鼓用红绳悬于凤冠之上。在楚文化中,我们随处可见这种形象的鼓,多为漆器制品。

关于虎坐鸟架鼓的来历有一段历史渊源,在春秋战国时期,楚人和位于现在四川一代的巴人连年征战,巴人崇尚老虎,而楚人崇尚凤,各自以虎和凤作为自己部落的图腾,楚人虽然不能每次战争都打能赢巴人,但是他们在思想上,精神上,都觉得楚国是最强的,所以他们制作了这种虎坐鸟架鼓,寓意着楚人可以把巴人踩在脚下,巴人要以楚人马首是瞻。也是因为有这样的民族荣誉感,楚国才能所向无敌,成为春秋五霸之一。

磨山景区可以说是一个大型的楚文化主题公园,大家远远的可以看到前面的楚城门,楚城是参照当时楚国的第一大都会纪南城所设计,建造的。

城门有三个门洞,一大两小,大家一定都听说过晏子使楚的故事,当年晏子代表齐国出使楚国,楚人欺负晏婴身材矮小,让他从城门的小门入,晏子说:“如果我是出使狗国,那么我就从狗门入,现在我出使楚国,不应该从此门入。”楚人没办法,不能承认自己是狗国,只好敞开大门,迎接晏婴。从这个小故事里我们也可以看出,当时楚国确实有多个门洞。

城门上是用甲骨文写的“楚城”二字,我们可以看到楚城门很有特色的地方是两边的望楼比中间的望楼要高,由此可以方便的监控周围的环境,以防敌情。另外一个特别的地方是楚城门除了陆门以外,还设有水门。根据楚人临水居高城的特点,楚城外一般都有天然的护城河,而且楚地处于南方,河流湖泊众多,不仅城外有宽阔的护城河,城内也是流水密布。通过水门,那些乘船而来的商贾和使节就可以直接开船进城。我们这里的楚城门就沿袭了当年的风格,向东湖里延伸出了一个水门。大家可以看右手边,那是我们的楚长城,大家都知道秦长城,很少知道楚国也有长城的,因为楚国的长城没有那么宏伟,但是建造的年代要比秦国早很多,也是作为防御之用。

关于这个楚城门,当年设计建造的时候专家们为其材料的选择大伤脑筋,本想以青灰色的石砖作为材料,可是那样的风格接近于唐代的城墙,宫殿建筑,年代就比较近了。用一般的转头又无法体现楚国的特色。后来专家们将目光放在武汉沿江码头台阶所用的红砂石上,楚人刚好崇尚红色,而且这些砂石资源丰富,售价便宜,就用此来建造我们现在所看到的楚城门。

这两个巨大的铜凤叫做楚凤标,高8.7米。凤是楚国人的图腾,被视为至真,至善,至美的象征。楚国人非常崇尚凤凰,所以在很多楚墓中出土的器物上都是凤的图案。我们可以看到这里的铜凤同我们在门口看到的虎坐鸟架鼓一样,也是脚踏老虎。这里的把凤的尾部特意做成上扬的形象,就像熊熊烈火,这也表现了楚人崇火尚凤的习俗。凤标修建最妙的地方在于凤尾形成的拱门,恰好将巍然屹立于磨山主峰的楚天台罩住,成为烘托楚天台的一个铜光环,这样一来凤标和楚天台就形成了“借景”效应。

登上345级台阶就可以登上楚天台,楚天台的名字取自_同志的一句“极目楚天舒”,而在楚国最顶级的建筑被称为台。楚天台是参照楚灵王时的行宫---章华台的遗址修建的。这里有一个小故事,据说灵王有一个非常奇怪的癖好,就是喜欢细腰,他自己是细腰不说,还对细腰的大臣非常喜爱,许多人为了得到灵王的厚爱都节食束腰,以致后来许多人都饿死了,所以在民间又有“灵王好细腰,国人多饿死”的说法,章华台也因此被称为细腰宫。据说有一次楚王宴请宾客,在章华台大摆宴席,哪知客人爬上章华台就休息了三次,所以章华台又名“三休台”,而现在我们登上楚天台的台阶上也设有三个休息平台。

现在我们所看到的就是磨山最主要的景点之一-----楚才园,它向我们展示了楚国800多年历史长河中的著名典故。楚才园的门口悬挂着四口楚式编钟,是按照曾侯乙编钟所设计的,编钟上刻有四个甲骨文,从右向左读出就是“惟楚有才”。这里要说到一个历史典故:当年蔡国的声子出使晋国,途中遇到了受到诬陷而逃亡郑国的楚国大夫伍举,为了帮助伍举回到楚国,声子回到蔡国后就急忙来到楚国并见到了楚国令尹(宰相)子木。子木问声子:“晋国的大夫和楚国的大夫,哪个更加贤明?"声子说:“楚国的大夫更贤明,就算晋国很有多的人才都不如楚国,可是,虽楚有才,晋实用之,楚国的人才大都流失到晋国了,晋王非常重视楚国的人才。”声子还向子木列举了很多楚国人才到晋国为官的例子。子木认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报告给了楚王,楚王随即召回了流失到晋国的人才们,并且迎回了伍举。后来“虽楚有才”被传诵成了“惟楚有才”,这里的“惟”并不是“唯独”的“唯”,并不是说只有楚国有人才,而是个语气词,意思是“啊!原来楚国有人才”。

进入楚才园的第一座雕像叫做次非斩蛟,展现的是楚国一位勇士在湍急的河流中奋力搏斗的场景。勇士双眼圆睁,手持宝剑与凶恶的扬子鳄搏斗,整个场面充满了原始的张力,在这里主要是想向游人展示楚国地处在河流湖泊众多的南方,建城之初人们生活环境恶劣,水兽横行,但是楚国人民不畏艰险,顽强的生活了下来,而且也表现出活跃在社会最底层的英雄形象。

这个头像是楚国的祖先鬻熊,他是商纣王时期楚民族非常有作为的一位酋长,他带领当时的楚民族离开了荒淫无道的商纣王,投奔民心所向的周王朝。使得后来的周天子分封他的曾孙熊绎为楚国的第一任国君。鬻熊的后代以他的名字分为鬻氏和熊氏,从此改变了楚国的国君由民主选举的禅让制改为熊氏子孙世袭制。

这边这幅巨大的浮雕名叫熊绎守燎,上面有一个人头像,双眉紧锁,下面是一堆熊熊燃烧的大火很多人在火堆旁边载歌载舞。这个头像就是熊绎,他是鬻熊的曾孙,在周王朝建立的时候被封予“子男”的爵位,这是当时周天子分封各诸侯最低的爵位。有一次周天子在会稽山举行诸侯大会,虽然熊绎也参加了,但是只能忙于一些会场的具体事物,做后勤工作,守着火堆,不能参与政事。这件事被楚国人认为是奇耻大辱,与后来楚国迅速崛起,楚成王代表周天子主持盟会,楚庄王敢向周王室询问鼎之轻重,形成了鲜明对比。

这个雕塑名叫卞和抱璞,是发生在楚国非常有名的一个故事。相传在楚山脚下有一个叫卞和的人,在山脚下发现了一块璞石,他知道里面藏有一块无价宝玉,出于对国家的热爱,他把璞玉献给了当时的楚国国君楚厉王,楚厉王见了便叫一位宫廷玉匠来辨识。谁知玉匠手艺虽然高超,却从未见过粗糙的璞石,于是就说这是一块普通的石头,楚厉王大怒,砍断了卞和的左腿。楚厉王死后,楚武王登位,卞和又抱着那块璞玉去觐见,谁知楚武王还是宠幸当年的玉匠,结果卞和又被看去了右腿。不久后楚武王去世,楚文王继位,被砍下双足的卞和已经80岁了,回顾往事不胜伤感,于是抱着璞石在山下嚎啕大哭,一直哭了三天三夜,眼睛都哭出了血。消息传到楚文王耳中,便召见了他,并问他:“楚国有那么多因为欺君之罪被砍掉双足的人,为什么你要哭的如此伤心?”卞和义正言辞的回答:“我哪里是悲伤失去双足,我悲伤的是明明是块宝玉却偏偏说它是石头,明明我忠心为国,却说我欺君,楚王不分真假,不辨忠奸,这才是我最伤心的。”楚王听了深受感动,这次他不再让玉匠用肉眼辨别,而是命人将璞石劈开,结果果然是举世罕见的无价之宝,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和氏璧的来历。

现在我们看到的这一长排浮雕描述了铜矿开采,丝织刺绣,漆器漆画和舞蹈音乐;向我们呈现出一片繁荣的景象,同时告诉我们楚文化的源远流长。我们沿着这一长排浮雕可以看到很多楚国当时的名人逸事,包括许行讲学,甘德观星,高山流水遇知音,楚囚南冠,优孟衣冠,楚宝倚相,隔河对射,伍参主战等等。

走了一圈,我们马上就要走出楚才园了,现在大家看到的这尊大型雕塑的名字叫做“庄王出征”,中间这位雄伟高大,身穿战甲的人就是春秋五霸之一的楚庄王。“一鸣惊人”这个成语的来历就跟楚庄王有关。在楚庄王刚继位的时候,三年不理朝政,整天歌舞享乐,有位大臣叫做伍举,他不知道庄王到底是不是明君,于是故意试探他:“臣听说山中有一只大鸟,三年不飞不鸣,不知道是为什么,大王您知道是什么原因么?”他满以为庄王答不上来。谁知庄王毫不思索的说:“此鸟三年不飞,一飞冲天,三年不鸣,一鸣惊人。”伍举一听大喜,为君王感到高兴,因为他知道庄王不是昏君。事实证明庄王果然很有能力,他通过三年时间摸清谁是正直的,为国家着想的大臣,哪些是昏庸,奸佞的臣子,之后更是带领着楚国进入鼎盛时期。

我们今天的讲解就到这里,剩下的时间大家可以自由活动,一个小时后我们在门口集合。

有关武汉公积金缴存协议书通用三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房屋

甲方将坐落于武汉市的合计面积为平方米的建筑物间租予乙方作为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为年另个月,甲方从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他人使用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拖欠租金累积达个月的;

租赁期届满时,租赁关系自然终止,甲方无须另行通知乙方,若双方均有意续租,可在届满前三个月提出续租意向,并议定合理租金和续租合同。

第三条:租金

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整,付款方式为付。

第四条:协议事项

1、房屋内外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自乙方入住之日起至租约期满迁出之日至均由方负担。

2、甲方应承担所出租房屋的修缮义务,乙方应对修缮工作予以配合。

乙方应妥善使用,管理出租房屋的内外设备,未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不能擅自变更,损坏房屋结构和设备。

3、乙方不得利用出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或存放危险物品,影响公共安全。

4、租赁期满之日,在不续租情况下,乙方应无条件退租,并将房屋设备清点后归还甲方,不得向甲方请求退还租金,移转费及一切权利金。乙方应将自用家具物品搬迁清楚,不得故意留存占据,如逾期不搬视为乙方抛弃其所有权,由甲方自行处理。对逾期不迁出者,甲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

5、租赁期间双方均不得无故解除合同,但乙方因特殊情况需退房时,必须提前十五天通知甲方,并支付一个月租金作为赔偿。如甲方确需收回房屋自用,也须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支付一个月租金作为乙方搬迁的补偿,并退还乙方未满租期的租金。

6、甲方需对上述房产提供全部法律文件,如因房产产权等问题影响乙方在租期内对房屋的居住使用,造成的全部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甲方与乙方的变更

1、若甲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出卖房屋,须在三个月前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需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向乙方交付合乎要求的出租房屋的,甲方应对此向乙方予以赔偿。

2、甲方未按时按要求对房屋进行必要的修缮的,对乙方造成财务损失和人员伤害,应承但赔偿义务。

3、乙方非正常管理使用房屋及设施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4、乙方故意逾期未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支付一个月租金作为赔偿。如遇特殊情况暂时未交租金的,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5、乙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房屋转租他人使用的,甲方有权收回所租的房屋,有权将乙方交付的期满前租金扣留作为乙方的违约金赔偿甲方。如因此对出租房屋造成损坏的,乙方还应负赔偿责任。

第七条: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损坏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均可:

1)向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

2)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签章:

日期:

身份证号码:

乙方:

签章:

日期:

身份证号码:

有关武汉公积金缴存协议书通用四

合同当事人:

出卖人;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邮编;

委托代理人地址;

邮编;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邮编;

买受人;

住所(址);

国籍;性别;出生年月;

[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邮编;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国籍;

住所(址);

邮编;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号码;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邮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

依据出卖人以方式取得位于、编号为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土地使用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出卖人经批准,在该地块上投资建设商品房。

该项目的有关批文如下:

1、《国有土地使用证》颁发机关:;编号:;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颁发机关:;编号:;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颁发机关:;编号:;

第二条商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

1、该商品房作为现房,出卖人已于20年月日向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备案。

2、该商品房作为预售商品房,已取得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核发的《武汉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编号为【武房开】预售号。

第三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第【幢】【座】单元层号房。

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主体结构为结构,建筑物地上层数为层,地下层数为层。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层高为米。该商品房户型结构为房厅厨卫,封闭式阳台个,非封闭式阳台个(见附件一)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有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如无特别约定,该商品房在建筑材料、设计、防火、给排水、隔音、照明、节能、车库等方面均应当符合有关的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第四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所在项目的基本情况

1、绿地率%,道路建筑面积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平方米,社区居委会用房建筑面积平方米;

2、停车场建筑面积平方米;

3、会所建筑面积平方米;

4、其它:。

第五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该商品房【属于】【不属于】政府定价的商品房。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列第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币)每平方米元,总金额(币)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币)每平方米元,总金额(币)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3、按套(单元)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币)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4、出卖人不再向买受人收取该商品房房价款外的费用。

第六条买受人付款形式及付款时间

双方约定,买受人按下列第种形式付款。商品房正在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中的,买受人应将全部商品房价款支付至甲方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号:。

1、一次性付款的,乙方应于年月日前,一次性存入商品房全部价款元。

2、贷款付款的,乙方应于年月日前,一次性存入商品房首付款元,其余价款办理贷款。

3、分期付款的,乙方应于年月日前,一次性存入商品房首付款元;年月日前,一次性存入商品房二次付款元;年月日前,一次性存入商品房尾款元。

具体付款方式及期限的约定见附件六。

第七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日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出卖人应向买

受人退还累计已付款。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日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

第八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当事人选择按套(单元)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下列第种方式进行处理:

1、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

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面积误差比=(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合同约定面积×100%

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2、该商品房单价不变,以产权登记面积据实结算房价款。

3、。

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职业培训教育网共部位、公用分摊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不含本数)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第九条交房期限及条件

出卖人应当在20年月日前,将符合下列条件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1、完成规划、单体工程质量、消防、人防、燃气等专项验收;

2、公共配套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及园林绿化工程按设计要求建成;并满足使用功能要求;

3、供电、给水、排水等设施按设计要求建成,并经有关行业单位认可达到正常使用条件;

4、完成商品房项目竣工交付使用相关手续:;

5、供电:;

6、给水:;

7、;

8、;

9、;

10、。

因不可抗力或者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其它原因,需延期交付使用的,出卖人应当在发生之日起日内书面告知买受人。

第十条关于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约定

所购商品房为住宅(含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或者结构与之相连的非住宅)的,买受人在办理房屋交付使用手续前,应当持《武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通知书》到指定的维修资金交存窗口或专户管理银行所属营业网点进行交存,凭已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专用票据办理房屋交付使用手续。

买受人未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出卖人不得将房屋交付给买受人,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买受人承担。出卖人已作为业主交存过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买受人应当向出卖人支付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第十一条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日,自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书面通知到达之日起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2、。

第十二条交接

商品房达到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的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将办理交接手续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证件等内容书面通知买受人。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出卖人不得将买受人交纳有关税费(含物业服务费)作为交接该商品房的条件。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第十三条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书面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利率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四条出卖人保证该商品房在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时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五条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见附件四)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装饰、设备差价以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核定的为准。

2、。

3、。

第十六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完房地产初始登记,因出卖人的责任造成买受人不能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_%赔偿买受人损失。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3、。

第十七条保修责任

出卖人向买受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列明保修范围、保修期、保修责任和保修单位等内容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非商品住宅的,双方应当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第十八条买受人的房屋仅作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十九条买卖双方就下列事项约定:

1、买受人享有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

(1);

(2);

(3)[所有权][使用权].

2、买受人享有该商品房所在项目的

(1);

(2);

(3)[所有权][使用权].

3、出卖人享有该商品房所在项目的

(1);

(2);

(3)[所有权][使用权].

4、买受人遵守业主临时公约,履行出卖人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见附件五)

出卖人(签章):_________ 买受人(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武汉公积金缴存协议书通用五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房屋

1、甲方将位于 的合计面积为 平方米的建筑物租予乙方作为 使用。

2、房屋配套设施: ;以上设施完好能保证日常生活需求。乙方清楚并同意该房屋配套设施现状承租。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为 年,甲方从 年 月 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时间

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不含税),乙方首次需一次性支付个 个月租金,后期需在租金到期日前 天一次性付清后面 个月的租金。

第四条:保证金

乙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当日,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合同保证金人民币 元。

第五条:其他费用

1、水费、电费、天燃气费、物业管理费按照武汉市水、电、天燃气公司、小区物业公司的计价标准计收,由乙方承担。本合同签署之日甲、乙双方共同确认该房屋电表读数为 ,水表的读数为 ,天然气的读数为 。

2、乙方应在每次支付房屋租金时一并向甲方支付前期的水、电、天然气费用、物业管理费用。

3、该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的有线电视开通费及使用费、有线电话开通费及使用费、网络开通费和使用费用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属于政府部门收取的各种税、费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六条:房屋及其配套设施的维护及使用

1、乙方必须正当使用和妥善保管维护该房屋的相关设施,确保其安全和正常使用。如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出现无法正常使用的情况,乙方须及时通知甲方,如是因乙方使用不当、保管不当或因装修、装饰行为导致的,则乙方承担有关费用和责任;如该现象非由乙方造成的,则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维修等相关工作。

2、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内部主体结构、房屋装修及配套设施的位置。

3、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乙方擅自对该房屋进行扩建、加建、改建、装修、拆毁原有设施的行为,均属于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回复原状,乙方拒不办理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房屋,并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第二款的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除此之外,乙方扔承担该房屋及时设施恢复原状的一切费用。

4、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擅自变动房屋内水、电、天然气等设施,严禁乱拉电线、严禁使用影响房屋安

全的大功率电器。如乙方违反,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房屋,并由乙方承担维修、恢复原装所需的一切费用。造成他人财产、人身等权益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

5、租赁期间,乙方需注重生活卫生,保证房屋及配套设施(厨房、卫生间、墙壁、地面、电器、家具)的卫生状况。,否则乙方需承担相应的清洁费用(甲方有权直接从保证金中扣除该笔费用)。

第七条: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1、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在房屋内储存易燃易爆、有毒、危险或违禁物品。如乙方违反,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房屋。如因此造成的甲方、乙方和其他第三方的财产、人身等权益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

2、 租赁期间,乙方需注意水、电、天然气的使用安全问题,并对房屋的防火等安全工作负责;如果因用水、用电、使用天然气和火灾等造成的甲方、乙方和其他第三方的财产、人身等权益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

3、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在房屋内从事赌博、吸毒、诈骗、传销、卖淫嫖娼等一切违法犯罪活动;如乙方违反,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房屋。

4、租赁期间,房屋仅供乙方生活居住使用,乙方在房屋内从事生产经营性等商业活动;如乙方违反,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房屋。

5、租赁期间,房屋内有关乙方的财产或人身安全,乙方应自行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及向保险公司投保,否则造成的任何财产、人身等权益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

6、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转借给其他方;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房屋,乙方还需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预期向甲方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当逾期金额的1%标准向乙方收取违约金至应付款付清之日止;逾期超过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并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第二款的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2、因乙方违约,甲方依本合同的相关约定或法律规定,解除本合同的,乙方除向甲方付清收回房屋前全部拖欠费用外,还需向甲方支付等额于余租赁期内租金总额的5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该按实际损失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逾期缴纳水、电、天然气、物业管理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欠费总额的1%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至应付款付清之日止。

4、租赁期内,租赁期间双方均不得无故解除合同,但乙方因特殊情况需退房时,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

结清相关费用,否则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等额于一个月租金的保证金,作为赔偿。如甲方确需收回房屋,也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在乙方结清相关费用,归还房屋后,退还乙方相应的保证金。

第九条:关于房屋的归还

1、租赁期满,乙方应该将房屋及其配套设施进行全面清洁后完好返还给甲方;该房屋所在屋内的所有的固定装修、装饰、配套设施、家具、电器等归甲方所有,其他属于乙方的物品或装置由乙方自行搬离房屋。

2、如房屋完好、所在屋内配套设施、家具、家电无损坏、下水管道、厕所无无堵漏,且已进行全面清洁,同

时结清相关费用,经甲方确认后,则甲方向乙方无息退换保证金(如乙方欠交费用的,甲方可在保证金中扣收乙方应交的费用,余款向乙方无息退还)。

3、除非双方续签该房屋的租赁合同,否则乙方在本合同期满未按时向甲方交接该房屋的,乙方的保证金不予

退还。同时甲方可采取有效手段收回该房屋,如因此造成乙方财产损失的,甲方无须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从租赁期满到甲方真正收回该房屋之日,为乙方对该房屋的擅自占用期,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擅自占用期的租金(按租赁期限届满前最后一个月的实际月租金乘以擅自占用期限计算)外,还应向甲方支付等额于擅自占用期租金总额的违约金。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的,可以提请房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或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第十一条:其他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即生效,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有关武汉公积金缴存协议书通用六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房屋

甲方将坐落于武汉市的合计面积为平方米的建筑物间租予乙方作为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为年另个月,甲方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他人使用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拖欠租金累积达个月的;

租赁期届满时,租赁关系自然终止,甲方无须另行通知乙方,若双方均有意续租,可在届满前三个月提出续租意向,并议定合理租金和续租合同。

第三条:租金

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整,付款方式为付。

第四条:协议事项

1、房屋内外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自乙方入住之日起至租约期满迁出之日至均由方负担。

2、甲方应承担所出租房屋的修缮义务,乙方应对修缮工作予以配合。

乙方应妥善使用,管理出租房屋的内外设备,未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不能擅自变更,损坏房屋结构和设备。

3、乙方不得利用出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或存放危险物品,影响公共安全。

4、租赁期满之日,在不续租情况下,乙方应无条件退租,并将房屋设备清点后归还甲方,不得向甲方请求退还租金,移转费及一切权利金。乙方应将自用家具物品搬迁清楚,不得故意留存占据,如逾期不搬视为乙方抛弃其所有权,由甲方自行处理。对逾期不迁出者,甲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

5、租赁期间双方均不得无故解除合同,但乙方因特殊情况需退房时,必须提前十五天通知甲方,并支付一个月租金作为赔偿。如甲方确需收回房屋自用,也须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支付一个月租金作为乙方搬迁的补偿,并退还乙方未满租期的租金。

6、甲方需对上述房产提供全部法律文件,如因房产产权等问题影响乙方在租期内对房屋的居住使用,造成的全部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甲方与乙方的变更

1、若甲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出卖房屋,须在三个月前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需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向乙方交付合乎要求的出租房屋的,甲方应对此向乙方予以赔偿。

2、甲方未按时按要求对房屋进行必要的修缮的,对乙方造成财务损失和人员伤害,应承但赔偿义务。

3、乙方非正常管理使用房屋及设施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4、乙方故意逾期未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支付一个月租金作为赔偿。如遇特殊情况暂时未交租金的,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5、乙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房屋转租他人使用的,甲方有权收回所租的房屋,有权将乙方交付的期满前租金扣留作为乙方的违约金赔偿甲方。如因此对出租房屋造成损坏的,乙方还应负赔偿责任。

第七条: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损坏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均可:

1)向运城市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

2)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签章:

日期:

身份证号码:

乙方:

签章:

日期:

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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