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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专利技术评估报告范文 专利权评估报告范文(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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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专利技术评估报告范文 专利权评估报告范文(5篇)
2023-01-14 12:13:03    小编:ZTFB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报告不再是罕见的东西,多数报告都是在事情做完或发生后撰写的。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报告吗?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报告文章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推荐医用专利技术评估报告范文一

供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安 装 合 同

单位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供方: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户银行:

帐号:

根据双方充分讨论磋商,同意按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设备

1.1 本合同所订设备用于 ,项目名称为 医用气体及医疗设备安装 。

1.2安装内容

序号设备及安装工程名称单位工程量产地

一、制氧机房系统

1 医用制氧机台

2 手动汇流排台

3 氧气分气缸台

4 辅材及运输批

5 合计

二、供氧管道系统

1 φ20×1.5紫铜管(主管道)m

2 φ16×1紫铜管(副管道)m

3 φ8×1紫铜管(支管道)m

4 紫铜管件批

5 维修阀sj1-20(机房)个

6 供氧楼层维修阀sj1-12个

7 检修阀门sj1-4个

8 氧气终端(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个

9 管支架个

10 双回路氧气二级减压箱个

11 表显压力监视仪个

12 氧气流量计套

13 辅材及运输批

14 合计

三、负压机房

1 油旋片真空泵台

2 粗过滤器及撬装底座台

3 真空罐个

4 单向阀个

5 电接点真空表个

6 控制柜个

7 电缆线米

8 排气过滤消杀装置台

9 真空集气缸台

10 辅材及运输批

11 合计

四、负压系统管道

1 φ76×3不锈钢管(主管道)(不含室外)m

2 φ38×2不锈钢管(副管道)m

3 φ10×1紫铜管(支管道)m

4 吸引维修阀φ76(机房) 个

5 吸引楼层维修阀φ32(普通病房)个

6 吸引终端(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个

7 管件批

8 辅材及运输批

9 合计

五、医院压缩空气系统管道

1 φ20×1.5不锈钢管(主管道)(不含室外)m

2 φ16×1不锈钢管(副管道)m

3 φ10×1紫铜管(病房支管道)m

4 维修阀sj1-20(机房)个

5 供氧楼层维修阀sj1-12个

6 检修阀门sj1-4(普通病房)个

7 空气终端个

8 辅材及运输批

9 合计

六、设备带电器系统

1铝合金设备带m

2封头个

3扣槽m

5五孔成套插座个

6漏电保护器个

7照明开关个

8灯罩个

9床头灯个

10电力电缆及穿管m

11辅材及运输批

12合计

七、医护传呼系统

1 传呼主机by-862台

2 病床分机by-818台

3 显示屏by-421台

5 传呼主线及穿管rvvp-2*1.5m

6 传呼主线及穿管rvvp-2*0.75m

7 辅材及运输批

八、压缩空气机房

1 无油涡旋空压机ap3.7-8台

2 空气罐1m3个

3 干燥过滤系统个

4 控制柜pr-2个

5 管线米

6 辅材及运输批

7 合计

1.3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 无 。

第二条 价格和费用

2.1本合同总价为大写人民币 (小写¥ 元)。

2.2本合同总价为含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格,不含任何现场配套费用。

2.3本合同工程清单单价不因市场的变化而调整单价,若有增加的单项或工程量不在本次报价范围内时,增加的单项价格、工程量增量价格由甲、乙双方重新议定价格后进行施工,且需另计增加单项的税收费用。

第三条 支付和支付条件

3.1本合同费用按本合同第3部分规定的价格,由需方直接向供方支付,结算方式为: (银行电汇或现金支付),供方按需方支付额度陆续开具发票。

3.2付款条件:合同签订后,需方向供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 预付款,供方即开具发票,即大写人民币 (小写¥ 元),工程施工进度达到 % 时,预付款转为工程进度款。

工程施工进度达到 时,需方向供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即大写人民币 (小写¥ 元);

供方完成设备带及电器配件安装后,需方向供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即大写人民币 (小写¥ 元);

剩余款项待整体安装结束并经需方验收后 七 个工作日内,需方向供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 即大写人民币 (小写¥ 元)。余款3%为质保金,质保期结束后 个工作日内,需方向供方支付。

3.3本合同质量保证期为自本合同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二个月或设备安装结束十五个月,以先到为准。

3.4在质量保证期内设备出现质量问题,供方在最短时间内回复需方处理意

见,包括派员到现场调查处理,如属供方责任,供方应自费处理或更换。如属于需方使用不当所致,供方也应积极配合排除故障,费用由需方承担。

3.5质量保修期内由于供方过失(设计、制造、组装不当等),致使设备出现故障,供方免费到现场修理或更换;由于需方操作或维护不当造成设备故障,供方派人赴现场处理,发生的费用由需方承担。下列情况不属于质保范围:

1)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或意外事件导致的设备停机、损坏;

2)因操作失误或违规操作造成的设备损坏;

3)非产品质量原因导致的更换材料;

3.6超过保修期按成本费(配件采购费+旅差费+工资)收取维修费用。

第四条 交货和交货条件

4.1供方提供的设备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进度交货,设备的交货期为自合同正式生效之日起收到第一笔预付款后十五个工作日内进场, 日内交货。若需方延迟付款,则供方交货期顺延。

4.2设备的到货地点为 。

4.3运输方式为汽车运输,由供方承办,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4.4需方应提供如下使用条件

1)环境温度:0℃~50℃;2)相对湿度:≤80%;3)大气压:86kpa~106 kpa; 4)电源频率为:50hz ±1 hz;电压:三相为380v±30v:单相为:220v±22v;5)需方按供方提供的技术要求所做的设备基础及予埋管线合格;6)机房的安全、消防、通风、控温、配电(配电箱及进线)设施齐全。

第五条 包装和标记

5.1供方承担的包装运输工作,防雨、防潮、防震措施应适应长途运输需要。

5.2属于供方包装不善或标记不清造成的损失,供方负责及时修理、更换或补充。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直接费用。需方对到场货物进行妥善保管;由于需方保管不善,造成设备缺损时,需方承担由此引起的直接费用,供方协助解决。

5.3供方托运的设备若因承运单位造成丢失、损坏时,供方向发货地承运单位交涉。同时供方应及时来员修复或补足所损件,以保工程安装。

第六条 标准和检验

6.1需方同意供方按照国家行业、工厂的现行标准和规范完成本合同,但合同中或技术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技术协议执行。

6.2对重大问题双方有争议时,需方可提出书面意见,供方应给予书面答复,并进一步组织双方有关人员研究,妥善处理。

6.3供方严格进行各生产环节的检查和试验,并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付时质量证明文件组成部分。供方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或企业标准进行组装和调试工作;组装结束后需方可组织验收对验收结果签字确认,主要包括:1)系统气密性试验;2)设备试运转是否符合性能要求。

第七条 安装、试运行和最终验收

7.1“安装”是指设备在工地按设计要求进行的清洗、装配、就位、调整、设备间连接,以及液压、润滑、水、电气系统的装配和联接等。“试运行”是指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的单机试车和联动试车。

7.2供方参加安装、试运行、工程验收工作。

7.3在安装、试运行过程中由于供方原因造成设备损坏,需要返修、更换、补充时,供方无偿处理。需方未按供方的技术资料的要求,或违反供方技术人员根据技术资料的指导进行工作造成的事故和损失,由需方负责,供方协助。

7.4设备的交接验收工作,由需方负责,供方参加。

第八条 供方的责任和义务

8.1按本合同的安装范围及交货进度,履行合同义务。

8.2应按照第七条的规定完成合同内的设计、制造、安装、卸车、吊装、调试、试运行、培训、售后服务、提供随机技术资料工作。

8.3发生质量问题,要在需方规定的时间内解决。如供方委托需方进行处理,供方要出具委托书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8.4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设备安装,配合甲方进行设备验收。

第九条 需方的责任和义务

9.1按合同规定向供方支付相关款项,及时组织验收。

9.2负责将设备所需的水、电等公用条件送到供方所指定的位置。免费提供安装调试期间的水电供应、电梯和吊车(若有)使用、现场物资储存仓库。

9.3依供方提供的技术要求,进行机房安全、消防、通风、配电(机房配电箱及进线)、控温设施建设。

9.4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具备安装条件,配合供方进行设备的安装及调试。

第十条 技术秘密和使用权

10.1双方向对方提供的设计图纸技术资料均属秘密,双方有保密义务,保密期为本合同终止之日起5年。

10.2供方提供的图纸、资料等,如果涉及到第三方的专利权纠纷,由供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由于战争和严重的风灾、水灾、雪灾、火灾、地震等属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国家计划变更,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时,受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并出具有关当局的书面证明,并在影响消除时通知另一方。

第十二条 仲裁

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双方一致同意提交需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终止和其它

13.1本合同由供、需双方指定的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后正式生效。

13.2结清全部合同费用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13.3技术协议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4一切修正补充和变更应以书面形式做出,并由双方指定的代表签字后生效,即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3.5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13.6本合同及技术协议未经双方同意不得转让第三方。如一方自行转让,则转让方应负法律责任。

13.7供、需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责任,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也不因法人或承办人变动而变更或解除。

13.8本合同正本共 页,一式 肆 份,需方执 贰 份,供方执 贰 份。

以下无正文

需方(盖章): 供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推荐医用专利技术评估报告范文二

根据《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管理的通知》、《20__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工作方案》、《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为确保耗材及检验试剂网上交易的顺利进行,明确交易双方即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甲方)和中标企业、配送商(以下简称乙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医疗机构采购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中标产品

甲方须根据乙方在广西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所提供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中标产品(以下简称“产品”)信息,查询需要采购的产品,甲方通过医用耗材网上交易系统向乙方发送订单通知,乙方据此供货;双方在采购周期内的订单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必须无条件采购本合同项下的中标产品。 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采购其它品牌的产品替代中标产品。

(二)甲方应按产品合同计划采购量明细表(详见附表)完成中标产品的采购。

(三)甲方须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结算货款。指定结算银行的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结算银行的正常结算行为。

(四)甲方必须要求乙方按实际采购价格如实开具发票,并如实记帐。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对甲方发出的订单通知,自甲方发出订单通知起一个工作日内必须确认。

(二)乙方按购销合同所提供的产品合同计划采购量明细表向甲方供应中标产品。

(三)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中标产品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有关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等方面的权利要求。

(四)乙方所供应产品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质量、规格、包装须与中标产品的挂网信息一致,不得更改。

第四条 供货时间

甲方在发出订单后,乙方应当在一个工作日确认。急用产品要求24小时内送达,一般产品48小时内送达。如乙方在配送过程中只能完成甲方的部分采购计划,不能一次性完成的,剩余部分须在7天内(含第一次配送时间)保证完成配送任务。

第五条 产品有效期

除非甲方对有效期另有规定,乙方所提供产品的有效期不得少于9个月。

第六条 产品包装

(一)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乙方提供的全部产品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产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产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二)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产品合格证、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合同的要求,包括甲方后来提出的特殊要求。

(三)进口产品包装上(包括大包装、小包装等)必须附有名称、批号、产地、规格、型号、消毒日期、有效期等国家规定的中文标识。

第七条 采购价格

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和履行服务的价格为该产品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药械集中采购网公布的中标价格。甲、乙双方均不能以高于中标价格采购或供应中标产品。

第八条 货款结算

(一)甲方自收到货物之日起付款时间最长不得超过60日。

(二)配送商与供应商的货款结算、配送费用的支付方式等由双方协商,与甲方无关。

第九条 配送

中标产品由供应商或供应商委托的配送商负责配送。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甲方的采购计划或合同为准。

第十条 交货

(一)交货方式一般采用现场方式进行交货,其他交货方式在合同特殊条款中规定。现场交货的方式由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甲方现场。有关运输和保险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所有货物的交货日期以运抵甲方收货日期为准。

第十三条 伴随服务

(一)乙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一项或全部服务,但甲方必须在订单中明确提出具体的服务项目。

1、产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

2、提供产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3、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效期产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产品及时更换;

4、在甲方指定地点为所供产品的临床应用进行现场讲解或培训;

5、其他乙方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

(二)乙方应具备解决紧急问题的能力,如甲方在使用货物的过程中发现问题,乙方应及时到甲方现场解决。

第十一条 产品质量保证及检验

(一)乙方按合同交付的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承认的相应标准,并与报价时承诺的质量相一致,以确保使用过程的安全有效。

(二)如果甲方确认需要进行产品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的具体要求通知乙方。如果乙方同意进行产品质量检验,或者通过检验证明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则进行产品质量检验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检验在乙方交货的最终目的地进行。

(三)甲方在接收产品时,应对产品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质量、数量、包装、标识等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乙方应及时更换提供合格的产品,不得影响甲方的使用。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责任并赔偿相关直接损失。

(四)甲方如果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有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检验报告)或与报价时所作的承诺不一致,应及时报自治区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区药械采购中心”)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 配送商履约延误

(一)乙方应按照购销合同中甲方规定的时间配送产品并提供伴随服务。

(二)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妨碍按时配送产品和提供伴随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甲方和区药械采购中心。甲方或区药械采购中心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由甲方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重新签署。

(三)如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甲方有权加收误期赔偿费和(或)终止合同。同时给予乙方不良行为记录登记。

第十三条 违约及赔偿

(一)除本合同条款第十二条规定的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配送产品并提供伴随服务,甲方应从货款中扣除违约金,但应不影响本合同项下的其它补救办法。每延误一周的违约金为迟交产品货款的5%,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一周按7日计算,不足7日的按一周计算。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10%,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二)乙方在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应尽的交货义务。

(三)如甲方不按合同履行义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逾期付款或者逾期收货的违约金和(或)终止合同。逾期付款或者逾期收货的违约金为应付款或者应收货款金额的每日万分之五。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一)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的责任。

(二)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乙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乙方的违约或疏忽。“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

(三)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甲方。除甲方另行要求外,乙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

因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将争议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终止合同

(一)违约终止合同

1、在甲方对乙方因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能达成共识的情况下,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产品。

(2)甲方认定乙方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有严重违法行为。

(3)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4)甲方逾期付款或者逾期收货达 天以上的,乙方可以终止合同。

2、甲方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采购其它企业的中标产品。乙方应对采购替代产品所超出的费用负责。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3、如甲方未按合同的规定按时结算货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法定滞纳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直至终止合同。

(二)破产终止合同

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第十七条 转让和分包

除非甲方和区药械采购中心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

第十八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解释。

第十九条 合同修改

本合同的条款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甲、乙双方在协商自愿的基础上签订购销合同以外的补充条款,亦须报当地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二十条 适用范围

本合同条款适用于参加20__年度广西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的各方当事人。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20__年度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周期满为止。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在合同期内发生的有关网上交易的各项事宜,均受本合同的约束。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 乙方法人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合同附表:

耗材及检验试剂合同明细表

甲方(盖章):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

推荐医用专利技术评估报告范文三

采购方(甲方):__________

供货方(乙方):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供货协议:

1、甲乙双方愿意以附表所列产品型号及价格进行采购供货。供货协议期限内,甲乙双方均不得对供货协议价格进行调整(政策性调整除外)。协议有效期: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2、交货地点及运费:甲方医用耗材仓库或指定地点,落地交货。(所有费用乙方承担)

3、验货标准:以投标时封存的样品或国家行业标准为准,产品有效期不低于6个月(其中消毒有效期不得少于12个月);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货物必须是全新的、未曾使用过的产品,符合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准许在中国境内销售。

4、供货时间要求:乙方接到甲方订货电话2个工作日内到货,若未能及时到货,应在24小时内以传真方式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5、乙方所提供每批货物须与随货清单货或发票同时到达甲方指定位置。签订协议后,乙方应及时与甲方采购员确认随货清单格式和开票名称等。

6、付款方式:产品验收合格3个月内付清。

7、协议押金: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元),签订协议时现金缴纳。协议期满内30天内,押金返还。

8、违约责任:

8.1甲方违反上述协议,处以押金两倍的赔偿给一方;

8.2 乙方违反上述协议,协议押金没收,并取消供货资格。

9、违约责任认定:

9.1甲方无正当理由,取消乙方供货资格或未征得乙方同意,无正当理由延期付款的,视为甲方违约;

9.2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在协议期内出现3次逾期供货的或出现2次质量验收不合格的或未及时对近效期产品进行更换的,视为乙方违约。

10、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承诺、产品中标目录及规格为本协议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中标产品及规格见附件

12、未尽事宜,双方协议解决。

1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14、售后服务及责任:

14.1乙方必须确保甲方所需耗材的及时供应。

14.2甲方在使用乙方所供产品而引起的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经国家法律部门鉴定是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乙方承担相关责任并负责协调处理事故和纠纷。

14.3乙方必须按国家法律法规开具合法发票,若经执法部门认定为非法发票者,其后果和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并由此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15、协议有效期内,甲乙方欲提前中止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否则视为违约。下述情况除外:

(1)国家政策性集中采购,明确规定执行的;

(2)卫生行政、药监局、工商行政等管理部门明文规定禁止使用的;

(3)乙方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在临床搞促销等不正当竞争,被甲方取消供货资格的。

甲 方:__________(公章) 乙 方:__________(公章)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

推荐医用专利技术评估报告范文四

甲方(买方):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

乙方(卖方):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资源、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招标文件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向乙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具体协议:

第一条 药品品种、数量、价格

1.采购医用耗材(试剂)品种和数量:__________甲方向乙方所采购的医用耗材(试剂)品种、剂型、规格、数量等详见医用耗材(试剂)采购清单 (附件一),合计:品种为__________个,签约金额为 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医用耗材(试剂)的价格

(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提交药品的价格必须是中标通知书中确认的价格,本价格为甲方的入库价格。

(2)中标医用耗材(试剂)价格执行期间,遇国家或省价格主管部门调整价格时,对未供货部分,甲乙双方及时调整中标供货价格(原则上按中标供货价格同比例调整)。

第二条 质量标准

乙方交付的医用耗材(试剂)必须符合国家药典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并与投标时的承诺相一致,附有该药品生产企业同批号的出厂医用耗材(试剂)批次检验记录或合格证。

第三条医用耗材(试剂)有效期

1.乙方交付医用耗材(试剂)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相一致。

2.乙方所提供医用耗材(试剂)的有效期不得少于12个月;特殊品种双方另行协商。

第四条 包装标准

1.乙方提供的全部医用耗材(试剂)均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有一份详细装箱数量单和该药品生产企业同批号的出厂医用耗材(试剂)批次检验记录或合格证(进口医用耗材(试剂)应提供进口医用耗材(试剂)注册证和口岸药检所的进口医用耗材(试剂)检验报告书复印件,并加盖经营企业公章)。如为拼装箱件,箱内应按前述要求附有各种医用耗材(试剂)数量单和医用耗材(试剂)质量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配送企业公章。

2.特殊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

第五条 配送服务

配送由乙方负责。乙方按合同要求对甲方提供服务,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乙方收到甲方的书面供货通知/省医药招标采购网上的采购计划 为准。原则上在乙方收到 供货通知 后__________小时内送达,属急救及加急供货的应在__________小时内送达。乙方负责医用耗材(试剂)的现场搬运或入库,并提供医用耗材(试剂)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第六条 验收方式

乙方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的当日,双方现场进行数量和外观验收。

第七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必须按合同约定采购中标的医用耗材(试剂)品种;除本条第四项规定外,甲方不得采购其他非中标医用耗材(试剂)替代中标品种。

2.甲方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按实际入库的医用耗材(试剂)数量及时结算货款;并在货物验收入库后 / 日内结清货款。

3.甲方在接收医用耗材(试剂)时,应于当日对医用耗材(试剂)进行验收入库,对乙方提供的医用耗材(试剂)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种、数量、质量要求的部分,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4.甲方有证据证明乙方交付的医用耗材(试剂)不符合质量标准(以省、省辖市药监部门的检验结果为准)或延期交货等不按合同约定交货时,可以书面通知乙方终止该医用耗材(试剂)的供货。

5.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医用耗材(试剂)品种、数量、质量要求和期限,配送中标医用耗材(试剂)。

6.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中标医用耗材(试剂)时,不存在该医用耗材(试剂)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等知识产权方面的争议,如产生争议由乙方自行处理和承担责任。

7.乙方应对验收时发现的破损、有效期少于 __________个月或不符合特殊约定期限的医用耗材(试剂)及其他不合格包装医用耗材(试剂)及时更换。

8.乙方供应医用耗材(试剂)在医院使用过程中,因受举报、抽检等检查出现质量问题,属生产经营企业责任的,被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罚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医用耗材(试剂)不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期限等要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损失。

2.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配送医用耗材(试剂)或提供伴随服务,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每延误__________日,违约金为迟交医用耗材(试剂)货款的__________ %,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但违约金最高不超过迟交医用耗材(试剂)货款的 50 %;乙方在支付违约金后,甲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的乙方还应当履行应尽义务。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损失。

3.甲方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乙方支付货款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每迟延支付__________日,违约金为未支付货款金额的__________%,直至甲方支付应付货款为止,但违约金最高不超过未支付货款金额的__________%;当甲方未支付货款金额达到本合同约定金额的 __________%时,乙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终止合同,同时书面向医疗机构药品器械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本地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报告。

第九条 合同生效及合同有效期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2.本合同履行期满__________日前,一方当事人就续约一事提出书面异议的,本合同履行期满终止。双方均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自动续约至下一轮招标采购合同生效之日止。

第十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以下第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任何一方可选择 合同签订地 人民法院;

2. / 仲裁委员会解决纠纷。

第十一条 需要双方明确的其他事项

1.甲乙双方已相互提示就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对方要求作了相应的说明,签约双方对本合同的认识已达成完全的一致。

2.甲乙双方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而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各自提交给对方的合同、文件、资料、数据等,或其他使用对方处于有利竞争地位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不得将对方商业秘密披露给任何第三方或不当使用,但经对方书面同意或按法律规定除外。

3.合同一方通信地址的变更,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合同一方按本合同规定向对方发出的通知或其它信函,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专人、速递或传真按本合同中注明的注册地址向对方发出。送达时间以下列规定为准:

(1)专人交付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2)速递在发送后第三天被视为送达;

(3)传真方式以顺利发出当天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视为送达。

4.本合同所述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水灾、地震或其他灾难,战争或暴乱,以及其他在受影响的一方合理控制范围以外且经该方合理努力后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类似事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5.本合同的所有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

第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 肆 份,甲方 肆份,乙方 壹 份,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代理机构一份,医疗机构药品器械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成立。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补充协议不得违背招标文件及本合同的实质性内容。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同时,由甲方在七日内将补充协议送医疗机构药品器械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药品器械集中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备案。谈判过程中形成的资料、意向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一律以合同为准。本合同与 呼和浩特市医疗机构药品器械购销合同有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

附件:__________医用耗材(试剂)采购清单

甲方(盖章):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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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进一步加强医用耗材购销管理,严格执行采购程序,规范供销渠道,医院根据临床需要通过公开招标或议价的形式,向乙方采购所需产品。为确保产品质量,保证临床医疗安全,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互信、互利、互惠的基础上,一致达成如下供货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供货范围、品名及价格等

乙方为甲方提供各类耗材共计 ___________种,所供医用耗材具体品名、规格型号、单位、单价、厂家等以双方集中招议标结果为准,并附清单。计划外产品采购以双方临时议价为准。

二、交货时间、地点与方式

1、乙方对所供医用耗材应适当备货,确保甲方需要。甲方采购中心下达的月采购计划应在 天内供货到位,临时采购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供货,急诊或急救耗材必须保证随时下达计划随时供货,不得因供货不急时影响甲方正常医疗工作。

2、乙方所供医用耗材必须事先送达甲方库房(设备科)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医院非常规备库材料和非正常上班时间的急诊、急救(含手术)材料的供货,送货单必须由使用科室主任或负责人签收后再办理入库手续。

3、医用耗材的运达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运输途中的破损,由乙方负责。

三、资质保证:

乙方提供的医用耗材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并具有:

1、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2、医疗器械注册证(含注册登记表)

3、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4、委托授权书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组织机构代码证

7、税务登记证

进口医用耗材须有进口医用耗材注册证和口岸药检所的检验报告书。乙方所提供的医用耗材的有效期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计算,且有效期限不低于___________年;若在有效期内出现质量问题,要按质量承诺,由乙方负责退货并承担因此而导致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四、付款方式:

乙方按正常途径供货并办理入库手续后,甲方凭乙方开具的送货清单、发票,按医院财务规定的程序办理。

五、双方责任

1、乙方保证所供医用耗材相关资质证照齐备、有效并符合《国家医疗器械管理条例》;相关资证到期前必须及时到甲方采购中心办理更新备案。

2、乙方保证所供医用耗材符合政府相关采购、销售管理规定。

3、乙方保证所供医用耗材为符合国家医用耗材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确保临床医疗安全。

4、乙方出具的发票必须为符合国家税法规定的正规、有效税务发票;

5、乙方必须保证所供产品价格不高于政府招标价,有多个价时按“就低不就高”的原则。

7、乙方需在甲方办理公司印鉴、法人和业务经理签名备案手续;

8、甲方必须严格按照医院财务付款规定及时办理乙方货款的支付。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如逾期供货给甲方临床医疗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时,甲方将终止与乙方的所有供货业务关系。

2、乙方不按甲方规定办理公司印鉴、法人和业务经理签名备案手续的,出现公司业务、财务被不法侵害时一概与甲方无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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