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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尘防治管理协议书如何写 扬尘污染防治协议书(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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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尘防治管理协议书如何写 扬尘污染防治协议书(8篇)
2023-01-14 12:18:11    小编:ZT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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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尘防治管理协议书如何写一

成立以街道办事处主任为组长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办事处环保科、城管执法队、环卫所及基层组织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治理队伍;建立周一领任务、周五报进度、半月评比制度,定期分别召开街道,村、社区大气污染防治专题会议,分析形势,掌握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动态,对近期大气污染治理工作进行反馈及经验总结,通报各村、社区防治情况。

大力宣传大气污染防治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下发告知通知书58 份,悬挂条幅150条,设置社区大气污染防治专题栏4个,加强舆论引导,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逐步提高居民的环保意识,让保护环境从被动变成自觉行动,营造人人参与、人人有责的宣传氛围,形成保护环境光荣、污染环境可耻的社会氛围。

一是加大裸露地面、道路扬尘治理力度。购买防尘网4000平方米对平安大道两侧13处土堆进行防尘网遮盖。安排洒水车对辖区道路的尘土进行冲洗,累计冲洗路面2余万平米,做到了重点道路、重点区域洒水除尘无死角。

二是对重点区域进行美化整治工作。对平安大道的街心游园、绿化带及路面进行整治,破损道牙进行更换,枯树死树重新栽种。其中,修剪整理绿化带1260米,修补路面620平方米,更换道牙110米,绿化栽种黄杨树23棵,栽种四季青200米。

三是开展垃圾、渣土清理工作。加大辖区内垃圾散点和卫生死角的巡查和清运力度,对光华、响水、程庄、辛北进行轮番集中整治。督促两村加大对村内道路的保洁力度,及时清运清理积存垃圾,监督各村做好日常垃圾清理与保洁。安排4名清洁工对平安大道南北两侧、许南路东西两侧进行专业保洁;动用铲车1台,挖掘机1台,拖拉机2台,15名清理人员,共清理建筑垃圾30车,生活垃圾18车。更新破损垃圾桶10个,整修损坏垃圾池5个。

四是强化污染源头治理。依法拆除程庄村违法锅炉1座,对在建工程东程花园进行停工整顿,辛北砖厂进行关停处理,许南路口废品收购站完成封闭围墙搭设要求,并要求当前停止收购,对原有物品进行处理,近期街道将组织力量对其进行取缔。

五是加强对秸秆焚烧污染的防治。对于秋季秸秆禁烧,每个村均在地头成立秸秆禁烧指挥部,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街道全部人员组成6班禁烧小组,全辖区进行巡逻,严防死守。

六是巩固“三堆”整治成果。在煤场车辆出入频繁的主要路口设置卡点4个,并雇人24小时看守。保证了辖区拉煤车辆只出不进,对待未及时清理的煤堆进行全部覆盖。并动用洒水车每天对煤场附近道路4次洒水,防止扬尘污染。对清理出的煤场空地进行平整绿化,撒种草籽1100余平方,在道路两侧种植女贞500株。对条件较好的5处地块进行项目包装招商,有1处已初步达成项目建设意向,改变土地用途,彻底杜绝煤场死灰复燃。

七是杜绝有烟烧烤。重点对八矿广场的夜市进行集中整治,派出专人负责夜市管理,盯死看牢,严防有烟烧烤摊位出现。对夜市摊点群进行规范整治,定制度,定标准,定期考核,确保夜市卫生安全,满足群众需求。

扬尘防治管理协议书如何写二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国家、省第六次环保会议的精神,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小康社会为目标,以大气污染综合整治为主线,以城区大气环境整治为重点,按照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考核和小康社会目标考核的标准要求,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全面提升我县大气环境质量,确保我县历年空气环境质量优良率达到市定目标。同时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和完善大气污染防治长效管理机制,努力创造最适宜创业发展和生活居住的城市环境。

整治重点为县城中心城区及周边乡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岳阳市大气污染防治2016年度实施方案》要求进行整治。根据我县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及历史走势,将每年10月至次年2月确定为我县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特护期内,集中力量解决控制县内的燃煤烟尘、二氧化硫、建筑工地扬尘、渣土扬尘、道路扬尘、焚烧秸秆、垃圾以及饮食服务业油烟等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的问题,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区域协同,通过分时段、有侧重的严管 、严查、严考、严惩等防控措施,努力减少重污染天气出现的频次,确保我县空气环境质量优良率全年达到80%以上。

1、全面加强燃煤锅炉的整治工作。抓好燃煤锅炉的淘汰和升级改造,推广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替代燃煤,推广高效节能环保型锅炉,年内城区10蒸吨以下(含10蒸吨)的燃煤锅炉基本改造到位,10蒸吨以上的不能达到稳定排放的燃煤锅炉必须通过实施除尘设施提标改造及烟气脱硫、脱硝工程建设,确保达标排放。严禁企业、事业单位新上10蒸吨以下(含10蒸吨)的燃煤锅炉。(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市场与质量监督管理局)

2、加强对城区扬尘的治理。一是控制施工扬尘。继续落实建筑施工扬尘污染综合治理管理制度,积极推进绿色施工,做到施工现场围挡、工地砂土覆盖、工地路面硬化、拆除工程洒水、出入工地运输车辆冲净且密闭等措施的全面落实,打造文明工地。二是控制道路扬尘。健全环卫收运体系,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全部实现密闭运输。推行道路机械化清扫冲洗等低尘作业方式,加大洒水降尘力度。禁止焚烧生活垃圾、废木料、秸秆等固体废弃物,做好杏花村路、迎宾路、华容大道、港西路的道路冲洗和降尘保洁工作;洒水频次在原计划基础上每天增加1-2次。(责任单位:县住建局、环卫中心、渣土办、建工办、园林绿化管理办)

3、加强对餐饮油烟的治理。重点推进中心城区范围内大型餐饮单位、单位食堂、主要街道、敏感点周边以及群众投诉强烈的餐饮油烟整治。一是由县环保局负责大中型餐饮单位和单位食堂安装符合环保排放标准的油烟净化、处理装置。今年年底前,我县华容宾馆、长城宾馆、华康宾馆、神禹宾馆、明轩大酒店、华美大酒店、皇华大酒店、银河大酒店、金田国际大酒店、金长城大酒店、人民医院食堂、中医院食堂、亮哥虾蟹店、金幺姑土菜馆、湖南迈湘餐厅食品有限公司华容城市广场店、金湖湾茶餐厅休闲会所等20家单位要完成油烟净化装置的安装工作,并建立运行维护制度,定期对油烟处置装置进行清洗、维护,确保油烟达标排放。二是由县城管大队、环境监察大队联合对无证经营、未取得环评许可的餐饮业单位及乱搭乱建、占道经营的餐饮摊点和烧烤店等依法进行查处。三是由县市场与质量监督管理局限制对超过餐饮油烟排放标准的经营户的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并对逾期不整改、不具备治理条件、油烟污染较大的经营户,或无证照的经营户进行依法取缔。(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市场与质量监督管理局、城管大队、环境监察大队)

4、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的治理。制定机动车污染治理的工作方案,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达标检验工作,加强对大货车的路面监控,依法制定实施货车限行措施。在杏花村东路、健康路、范蠡北路、迎宾北路、港东路等华容大道以北周边道路选择合适位置设置禁行标志,禁止大货车(柴油大货车和渣土车)通行。待条件成熟后,对整个中心城区逐步实行大货车限行措施,并对城区加装摄像头,实行电子抓拍,加大执法力度;同时 ,严格限制大货车转入、转移登记,完成市下达的大货车年度淘汰任务。(责任单位:县交警大队)

5、控制周边农村废气污染。严控县城周边乡镇范围内秸秆焚烧、露天焚烧垃圾以及烟花爆竹燃放,建立并严格执行秸秆和垃圾焚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及时处置焚烧行为。(责任单位:县农业局、章华镇、三封寺镇、鲇鱼须镇、万庾镇、治河渡镇、田家湖新区)

6、加强对voc有机气体的控制。指定专人负责,按各部门、单位职责督促全县所有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进行油气回收治理改造工作的顺利完成,并严格对治理设施进行日常监督。对不配套油气回收装置,或不运行的依法采取停业整顿措施。(责任单位:县商务粮食局)

7、控制砖瓦行业发展。严格控制全县燃煤粘土实心砖瓦行业的发展,全面禁止中心城区及周边乡镇新建燃煤粘土实心砖瓦行业,对于运行中的该砖瓦行业采取搬迁或者关停等措施。(责任单位:县国土局、环保局、住建局)

8、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大力宣传大气污染防治的政策、法律法规和防治知识。定期向社会发布环境信息,公布环境污染治理进度及环境质量状况,向全社会公布12369举报电话,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积极性,形成良好的大气污染防治氛围。(责任单位:县环保局、电视台)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华容县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由金辉任组长,徐勋凯任第一副组长,戴辉进、刘建夫任副组长,县创建办、县环保局、县农业局、县住建局、县交警大队、县电视台、县城管大队、县环卫中心、县建工办、县渣土办、章华镇、万庾镇、三封寺镇、鲇鱼须镇、治河渡镇和田家湖新区等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县环保局),由刘健夫兼任办公室主任。

2、开展专题执法检查和巡查。由县创建办牵头,领导小组负责督查,利用各部门网格化监管平台加强监管和宣传力度,并在相关职能部门抽调专人组建一支联合执法队伍(其中县住建局1人,县环保局1人,县交警大队2人,城管大队1人,田家湖新区1人以及章华镇1人,农业局1人),重点落实对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燃煤土炉、建筑工地扬尘、渣土运输扬尘、焚烧秸秆、垃圾等影响环境空气质量问题的管理和执法工作,特别是夜间时段渣土运输的管理;同时不定期的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依法从重进行处罚,形成高压态势,违法违规者无处可藏。

3、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由领导小组组长召集,了解情况,掌握动态,及时调度,针对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的突出问题,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环境空气质量分析会,探讨解决方案,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4、实行考核讲评与奖励制度。对拨打举报电话12369情况属实,能引导执法部门查清事实开展执法的根据性质给予相应的奖励,同时保密举报人个人信息,由县财政预算列支20万元作为奖励资金。在整治过程中,对各部门单位、乡镇工作实行考核奖励机制,对成员单位和相关乡镇表现突出的给予相应金额的奖励,对表现不力的单位进行督查通报,并下达限期督办函。

5、加强媒体宣传监督。加大媒体宣传力度,提高环保意识。可以通过手机报、广播电视、网络、报社等媒体机构宣传报道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对渎职、失职和顶风作案行为公开曝光,并抄送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县级领导,不断促进整体工作推进,全面达到整治目的。

扬尘防治管理协议书如何写三

20xx年5月3日下午,成都兴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市政部项目分管经理李果生召集西二环改造项目、东客站片区、十陵立交改造项目各方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在在西二环改造项目现场指挥部会议室(金沙世纪酒店三楼)召开安全文明施工专题会议。

一、参会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务必按会议通知要求派相关负责人按时参加,不得无故缺席。凡参会迟到者,每次罚款记5000元;迟到累计3次,将通报迟到者所在公司并要求给予处理;

二、遵守会议制度,参会人员手机调至静音状态;在会议室外接听电话。传达了5月3日市安全文明施工会议的主要内容及市各职能部门针对扬尘整治的具体要求,同时要求各工程项目必须按照市各级职能部门的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做到措施到位,规范运行并要求:

一、各施工单位务必加强现场管理,提高安全文明施工标准,施工现场要尽快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做到精细化管理;

二、将安全文明施工、扬尘治理一并列入目标考核体系,安全文明施工、扬尘治理考评排名连续三次位居倒数第一,由兴城建管通报给施工单位并明确提出更换项目经理及相关责任人;

三、各施工单位立即制定或完善安全文明施工及扬尘治理相关制度或措施,责任要落实到人,奖惩分明;

四、安全文明施工、扬尘整治工作要形成周报管理制度。要求每周五下午五点之前,施工单位上报由监理、现场代表签字的每周现场管理情况;

五、按各标段成立安全文明施工领导小组,由甲方项目管理工程师担任组长,项目经理与监理总监为副组长,并将小组成员名单及电话在施工现场进行公示。

最后针对安全文明施工,就西二环建设项目近期工作作出安排:

一、各施工单位务必增加班组及现场施工机械数量,确保5月5日前第一批桩基施工按计划要求顺利完成;

二、各施工单位根据设计进度尽快排出施工进度计划。在施工打围前,提前2天主动联系市交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统筹协调工作;

三、各标段监理单位要充分履职,严格按照投标文件配备监理人员,并按工程施工要求24小时值守。

扬尘防治管理协议书如何写四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会议主持人

参加人

请假人

会议内容:

编号:

会议日期20xx年4月27日

1)每日进行1至2次清扫,清扫的灰尘和垃圾必须及时处理至垃圾存放点,不得滞留;

2)在清扫前,必须对路面、地面进行洒水,防止清扫时产生扬尘而污染周边环境;

3)车辆进料必须进行登记,车辆出门前必须在专门的洗车池进行洗车,入料车辆拒不执行洗车,一律不予放行,并及时报告项目部;

4)做好保卫工作,与本工程无关的扬尘污染源禁止带进工地;

5)生活区垃圾箱必须及时更换垃圾袋,及时清运,及时上盖。

记录人:

扬尘防治管理协议书如何写五

为贯彻落实我县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确保污染防治攻坚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全面提升环境质量,加快建设生态和谐宜居的生活环境,按照省市县的统一布署和要求,我局结合工作实际,现将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扬尘治理

1.管控道路遗撒:我局联合交通、交警、水务等部门,

开展了11次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夜间整治7次,同时加强了日常巡逻力度,共查处未遮盖车辆76辆,现场处罚21宗,行政处罚20宗,自行整改教育35宗,加大了对当事人的处罚力度,增加其违法成本,在控制车辆遗撒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2.整治扬尘污染源:今年以来,我局在国省道整治行动

中共计拆除修理铺35处,治理废品收购站5处,有力的打击了国道323线扬尘污染源.同时对县城规划区范围内的石灰油厂、汽车修理铺、砂石堆放场、废品收购站等扬尘污染源进行了摸排统计,其中石灰油厂7家、汽车修理铺29家、砂石堆放场6家、废品收购站27家,已登记造册,其中,石灰油厂已拆除5家,拆除面积1200余平方米,仅剩一家将于9月30日前拆除.于2019年8月16日开始开展废品收购站专项整治行动,截止2019年9月4日,已拆除废品收购站1家,搬迁3家,收缴磅秤5台,清理乱堆乱放物品10宗,并拆除废品收购站广告6家.

3.加强工地污染管理:截至目前,全县建筑工地大部分

已安装车辆冲洗设备,部分已按要求配备降尘雾炮机,在建工地围挡达100%,大部分在建项目已按要求进行裸露土方覆盖.多数在建工地如始兴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新建项目、人民医院新建项目、碧桂园煌宫豪庭、始兴县体育中心(一期)项目已基本落实扬尘治理“6个100%”目标,少数项目部分措施已落实.已开展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专项检查5次,下发扬尘治理整改通知19份.已按照计划于9月16日开始开展第三季度暨国庆节前质量安全、施工扬尘检查.同时,我局加强了对工地路段以及县城外围路段的巡查工作,查处了工地道路污染86宗,教育整改86宗,其中行政处罚2宗.

4.打击露天焚烧现象:为打击露天焚烧垃圾、杂草、桔梗现象,我局已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城南镇344县道两侧、国道323线两侧等露天焚烧高发区域的巡查,截止2019年9月18日,共查处露天焚烧现象42宗,教育当事人27宗,自行扑灭13宗,行政处罚2宗.

(二)建筑垃圾管控

为更好地管理县城规划区内建筑垃圾消纳与倾倒,我局加大了巡查力度,对违规倾倒建筑垃圾的行为进行打击,发现一宗查处一宗.截止2019年9月18日,发放调查通知书5份,共查处违规倾倒建筑垃圾48宗,其中,行政处罚3宗,督促当事人清理现场48宗,有效打击了违规倾倒建筑垃圾的行为.

(三)环境卫生保洁情况

1.卫生保洁:加强城区环境卫生的日常清扫保洁工作,严格按照始兴县环境卫生作业服务标准,做到全天候保洁,垃圾日产日清,同时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路段的清扫,确保不留卫生死角;加大(增加)路面冲洗和洒水次数,每天坚持使用扫路车、洒水车在城区主次干道作业三次以上,特殊路段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时加强冲洒次数,进一步降低道路扬尘污染;城区垃圾容器封闭,垃圾收集运输密闭化,不遗洒、不滴漏,及时定点收运.并定时对垃圾收集点(桶)进行冲洗,杜绝二次污染.垃圾清运做到日产日清、卫生填埋. 

2.垃圾中转站:各收集点垃圾由环卫工人使用电动三轮车装运至垃圾中转站压缩后或由垃圾压缩车直接运至垃圾填埋场.

3.县城垃圾填埋场:目前始兴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应急整改工程已全面完工,正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整改后可从根本上改变垃圾填埋场的现状,具备规范填埋的条件.

(四)始兴县ppp项目进展情况

1.项目建设情况:目前,司前镇、隘子镇、罗坝镇等5

个乡镇现已完成地质勘测、施工设计、土地征收及三通一平,其中深渡水乡污水处理厂已完成厂站调节组合池和反应池基础施工,综合用房主体已经完成,厂区内道路硬化已经完成总进度的80%,澄江镇、罗坝镇污水处理厂已经开始开挖基础,其他乡镇已经签订了施工合同,近期将全面入场施工.

2.镇级管网改造:马市、顿岗、罗坝、澄江、深渡水、司前、隘子等7个乡镇现已入场施工,其中马市镇污水管网现已完成70%主管网,支管完成30%及完成部分入户管;顿岗镇污水管网现完成主管网1200米左右,支管网已开始施工;罗坝镇主管网完成约800米,支管网已开始施工;澄江镇、司前镇污水管网正在进行主管网施工;隘子镇已安排施工单位进场做施工前期准备工作.

3.农村污水处理站建设:根据初步调查摸底,全县10个乡镇需要建设约158个农村污水处理站建设(不含29个省定贫困村范围内的污水处理站,以及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始兴分局在建、已建、拟建污水处理设施).目前,已完成农村污水处理站的选址工作,正在进行农村站点的测量及地勘.

(一)扬尘治理方面:夜间扬尘、建筑垃圾、露天焚烧管控难度大,存在夜间偷运、偷倒、偷烧问题;部分项目如新建始兴附城烟叶工作点项目未按要求对堆放土方进行覆盖,新建始兴附城烟叶工作点项目、红福花园二期等个别项目尚未完成场地硬化,喷淋设施配备数量不足,洗车槽未设置或设置不规范,私人建房工地基础设施薄弱,除尘降尘设备缺失,民众法律意识薄弱,监管难度大.

(二)建筑垃圾管控方面:县城规划区范围内无建筑垃圾消纳场,存在建筑垃圾无处倾倒的现状,导致违规倾倒现象层出不穷.

(三)环境卫生保洁方面:小贩摊档乱摆卖,造成摆摊场地形成大量垃圾;殡仪车辆经过城区区域沿路乱抛撒纸钱、燃鞭炮,不仅对环境造成污染,同时也使得保洁难度增大;泥斗车因密封性能不好,再加上大多数的工地没有洗车槽,以致装运的沙石、泥土等遗漏及散落在大街污染街道(包括过境的装运沙石、泥土等的车辆),对环卫作业造成一定的困难.

(一)做好日常巡查巡视,督促在建项目落实完善扬尘治理“6个100%”,加强对在建工地扬尘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按计划开展好季度质量安全、扬尘治理专项检查,(目前第三季度检查正在进行中);积极联合交通、交警、国土、环保等部门开展夜间扬尘整治行动,打击夜间偷运、偷倒、偷烧问题,加强对私人建房工地的巡查力度,加大对当事人的处罚力度,发现一宗查处一宗.

(二)继续和乡镇及县自然资源局深入沟通,重新选择适合的消纳场场址,确保尽快完成县城建筑垃圾消纳场所选址工作.

(三)加强对县城环卫服务方—中航美丽城乡环卫集团有限公司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增加城市的文明程度和整洁度,把始兴打造成为安全有序、整洁舒适、管理精细的美丽城市;由于始兴县垃圾填埋场现有污水处理设备过于陈旧、老化,且工艺落后,建议新增一套污水处理设备.

(四)村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将在9月底完成村级站点和管网的初步设计,并开始进入建设阶段;加快镇级污水处理厂的施工进度,在2019年底,镇级污水厂必须全面完成验收并投入使用,污水收集率达到85%以上.

扬尘防治管理协议书如何写六

各位主任、各位委员:

受政府委托,现将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近年来,在省人大有力监督和大力支持下,我省上下紧紧围绕“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的发展思路,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大气十条》)各项部署,积极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促进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协调发展。

(一)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稳中有升。20xx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总体稳定,南昌市执行空气质量新标准,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60.82%,细颗粒物(pm2.5)浓度在全国第一批执行空气质量新标准的74个城市中排名中上,全省其他10个设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二级标准。20xx年1-10月,南昌市空气质量优良率为79.6%,好于上年同期。九江市20xx年开始执行空气质量新标准,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2.6%,全省其他9个设区市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二级标准。

(二)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逐年下降。前三年,全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较20xx年累计下降6.16%、2.03%,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减排目标任务。20xx年上半年,全省二氧化硫排放总量26.8万吨,较上年同期下降1.39%;氮氧化物排放总量27.87万吨,较上年同期下降4.11%。

(三)大气污染防治责任进一步落实。一是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政府与环保部、各设区市政府分别签订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逐项扎实推进,确保取得实效。同时,制定印发江西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将21个省直单位纳入《实施细则》各项重点任务的责任单位,进一步强化了环境保护职能部门的监督责任和地方政府的主体责任。二是出台《大气十条》实施细则以及考核办法,按照《大气十条》要求,政府印发《江西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制定相应考核办法,将全省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设区市和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同时,组织开展全省净空、净水、净土行动,着重部署了应对大气污染的“净空”行动,从治理工业废气、汽车尾气、扬尘污染三个方面具体明确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

(一)以节能减排倒逼产业升级。近年来,我省持续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一是推进大气主要污染物减排。采取逐月督查、调度、通报、驻厂督办等措施,推进大气污染减排重点项目建设。预计年底全省火电脱硫、脱硝机组装机容量分别占统调火电机组总装机容量的比例将达到100%和94.66%,钢铁行业脱硫烧结机面积占烧结机总面积的比例达到94.79%,全省日产4000吨水泥熟料生产线脱硝设施比例将达100%。二是严格大气污染减排考核。省委、政府印发《20xx年度市县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实施意见》,将空气质量纳入考核范畴,并对节能减排不合格的相关设区市或县(市、区)实行“一票否决”,引导和推动市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20xx年,对未完成减排任务的1个设区市和8个县(区)实行了“一票否决”。三是强化节能评估审查。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评估审查规定,积极引导企业研发、使用节能环保的新技术、新设备,加快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重点推进钢铁、有色、陶瓷、水泥等高耗能行业的节能技术改造。四是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全省在圆满完成20xx年国家下达的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基础上,制定出台《江西省化解产能过剩矛盾实施意见》及分工方案,确定了我省20xx年淘汰落后产能年度目标和企业名单,并向各设区市政府下达了淘汰任务书。此外,加紧清理整顿全省钢铁、水泥、平板玻璃和船舶行业建成违规项目,清理新钢集团11#1050m3高炉项目等违规钢铁项目8个。

(二)大力开展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一是贯彻落实《江西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20xx年7月27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该《条例》,10月1日开始实施。该《条例》重点对机动车排气污染的预防和控制、环保检验和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尾气超标治理和强制报废等内容进行规范,为我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全省各地大力贯彻落实《条例》,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新进展。二是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截至10月底,全省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10.02万辆。三是加快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截至目前,全省经委托的机动车环检机构103家,基本覆盖到县一级,全省核发环保标志超过340万套。四是严格实施黄标车限行措施,各设区市均出台实施了黄标车限行管理规定,其中南昌市限行范围达到了70.53平方公里,抓拍并查处相关违法行为2万余起。五是加强机动车排污监管能力建设,南昌、上饶、景德镇、宜春、吉安、赣州等6个设区市均成立了机动车排气污染专门监管机构,省市两级机动车排污监管平台也正在加快建设,南昌市已完成平台建设。

(三)大力推动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一是加快地方性立法。《江西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已列入政府20xx年立法计划。二是推行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在全省开展建筑工地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施工,加强施工工地环境卫生管理,将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列为各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的条件之一,并将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在投标中计入竞争报价,实行费用单列。三是改进和加强城市道路清洗作业水平。加强城市环卫作业管理,积极推进主次干道的机械清扫,推进道路清扫由干式向湿式转变,加大对城区主要道路每天洒水压尘次数,对城市重点地段道路、公共场所地面实行定时水洗压尘,有效控制扬尘污染。四是建立健全扬尘管理机制,各设区市相继出台了控制扬尘污染方案,不定期对全市工地扬尘情况进行检查,开展多部门协同执法。南昌、九江、赣州、新余等设区市在建筑行业积极推广混凝土和砂浆预拌,有效减少施工现场搅拌粉尘。

(四)全力推进多污染物协同控制。一是加大油气回收力度,制定出台《江西省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推动全省所有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加快完成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二是加强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加快划定和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南昌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面积已达到城市建成区面积的75%以上,其他设区市均达到城市建成区面积的65%以上。三是加快淘汰燃煤锅炉,今年1-10月,全省共淘汰燃煤锅炉491台。四是推进燃油品质升级,20xx年7月1日前已向社会供应国ⅲ标准车用柴油,20xx年1月1日开始供应国ⅳ标准汽油。20xx年1月1日前将供应国ⅳ标准车用柴油。

(五)严格大气环境监督监管。一是严格涉气项目环评审批,将污染物总量来源作为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的前置条件,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对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行业的新增产能项目一概不予受理,并严格实施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确认制度。二是加强高能耗高排放项目准入管理,明确在城镇居民聚集区域、规划区,主导风上风向,以城镇中心为界线,向外延伸5公里内禁止新建化工、农药(原药生产)、钢铁、焦化、水泥(熟料)、有色金属冶炼等大气污染型项目。三是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根据国家有关部署,20xx年10月至20xx年3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出动执法人员7298人次,检查企业(单位)1471家,其中限期治理36家,取缔关停8家。20xx年6月至9月,再次对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专项督查,检查大气污染排放企业(单位)4548家,其中限期治理34家,取缔关停14家。

(六)实施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一是推动实施昌九区域规划,制定出台《昌九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规划》,统筹协调建立联席会议、联合执法、环评会商、环保信息共享、第三方监测、气象环保应急会商等应对雾霾的六大联动机制,实行区域内雾霾综合治理。二是开展预测预警联动,省、市级环保、气象等部门加强协作,构建环境保护工作合作框架,为开展全省空气质量预报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南昌市建立空气质量预报工作机制,将于20xx年1月1日起正式向公众发布预报预警结果。

(七)大力推进雾霾天气应急体系建设。一是加快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根据环保部部署,地级以上城市分三期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目前我省南昌市、九江市已于20xx年、20xx年先后实施了空气质量新标准。新余市作为第三阶段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的城市,提前于20xx年3月1日起正式实时对外发布监测数据。其他8个设区市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三阶段建设工作进展顺利,将于20xx年1月1日起正式向社会发布包括细颗粒物(pm2.5)在内的6项指标监测数据。二是加快省级和南昌市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在充分利用现有气象观测站网与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的基础上,做好空气重污染过程中的趋势分析,完善会商研判机制,提高监测预警工作水平。三是加大重点城市雾霾天气应急管理,南昌市相继出台空气重污染日应急方案、实施细则及考核办法,初步建立大气污染监测预警应急体系。

(八)积极推行绿色生产出行方式。一是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充分结合区域大气环境承载力,进一步优化大气污染型产业、园区和城市总体规划的规模、布局、结构,全面评估规划实施后对重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二是深入推行清洁生产,完成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源发电厂等72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备案,推进永修云山经济开发区等6个清洁化工业园区试点,加快省级清洁化园区创建、省级工业示范产业集群清洁化改造和工业绿色转型试点县(市、区)建设。三是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政府制定出台具体实施意见,落实各地公交优先发展战略,有序推进营运车辆“油改气”工作。截至20xx年6月30日,全省共有道路营运天然气车辆6469辆,“油气混合”车辆5630辆。与此同时,加快天然气推广使用,目前全省共启动116座汽车加气站,较去年增加25座。

虽然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随着我省工业的持续快速发展,能源消费和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长,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与挥发性有机物等大气污染物排放不断增加,大气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

(一)面临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带来的挑战。我省仍处于工业中期快速发展阶段,城市化和工业化互动发展进一步加快,资源能源消耗持续增长,环境容量相对不足,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和产业偏重化结构的趋势还将维持较长一段时期。gdp总量、煤炭消费量以及机动车保有量的大幅增长,必将对大气污染物的控制和大气环境质量的改善带来巨大的压力。仅昌九地区预计,到20xx年和20xx年新增煤炭消费量将分别达到866万吨和2351万吨,给大气环境质量的改善带来较大压力。同时,工程减排的空间日益缩减,对细颗粒物贡献较大的挥发性有机物控制尚处于起步阶段,现有污染控制力度与人民群众对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迫切要求存在一定差距。

(二)复合型大气污染现象日益突出。随着我省工业的快速发展、能源消费和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排放的大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与挥发性有机物导致细颗粒物、臭氧、酸雨等二次污染呈加剧态势,大气污染呈现复合型、区域化的污染特征。同时,我省区域逆温等不利气象条件时有发生,大气扩散能力差,污染物积聚,造成雾霾天气。

(三)城市扬尘污染有增无减。当前,我省多地正在加快新城建设和旧城改造。受城市环境管理水平限制,多数建筑工地和渣土运输车未严格采取防控措施,扬尘污染严重。城市扬尘等近地面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及其衍生的二次污染等问题,导致城区灰霾现象日趋频繁。

(四)机动车增长加剧城市空气污染。汽车尾气是复合型空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近年来,我省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加,截至20xx年上半年,我省汽车保有量为280.9万辆,但尚未全面供应符合国v标准的车用汽、柴油。

四、下步工作措施

全省将继续贯彻落实好《大气十条》,加大污染治理力度,着力解决现阶段突出的大气环境问题,努力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责任。进一步明确区域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并根据《江西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考核办法》,逐年严格落实各级政府、各部门的目标责任考核,建立运转顺畅、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共同治理的良好局面。严格落实《江西省机动车排污污染防治条例》,进一步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

(二)强化关键环节污染治理。确保完成节能减排目标任务,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严格项目监管,严防“两高”行业新增产能,强化工业污染源治理;严格执行机动车环保准入和环保限行相关政策,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强化建筑施工扬尘污染监测监管,严格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积极推进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强化大气污染监管执法。

(三)加大政策和资金倾斜力度。加大大气污染防治的资金投入,加快出台非电力行业脱硫脱硝扶持政策;加大对关闭淘汰落后产能、工艺设备的资金扶持力度。不断健全环境经济政策体系,综合利用财政、税收、价格、信贷、保险等多种手段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四)优化改善能源结构。大力推进以电代煤,以气代油,推进工业园区清洁能源升级改造,推广天然气、燃料电池和混合动力等清洁能源车辆,着力提高全省清洁能源比例;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进一步改善车用燃油品质,在20xx年底前全面供应符合国v标准的车用汽、柴油。

(五)提升大气环境管理水平。加强对重点城市细颗粒物(pm2.5)污染成分与源解析以及污染对策的研究,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协作,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体系。加强预警体系建设,提高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完善发布内容和方式,提高预警预报的科学性、准确性。加快机动车监控管理平台建设,健全各级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管机构。

(六)开展省际大气污染防治合作。加快融入长江中游城市群、长江经济带、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等发展战略,积极寻求与相邻省份的合作沟通,大力推进城市集群环境保护一体化,积极探索省际城市间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新机制,着力解决区域性突出环境问题。

扬尘防治管理协议书如何写七

各位主任、各位委员:

受省政府委托,现将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近年来,在省人大有力监督和大力支持下,我省上下紧紧围绕“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的发展思路,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大气十条》)各项部署,积极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促进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协调发展。

(一)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稳中有升。x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总体稳定,南昌市执行空气质量新标准,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60.82%,细颗粒物(pm2.5)浓度在全国第一批执行空气质量新标准的74个城市中排名中上,全省其他10个设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二级标准。x年1-10月,南昌市空气质量优良率为79.6%,好于上年同期。九江市x年开始执行空气质量新标准,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2.6%,全省其他9个设区市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二级标准。

(二)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逐年下降。“”前三年,全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较20xx年累计下降6.16%、2.03%,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减排目标任务。x年上半年,全省二氧化硫排放总量26.8万吨,较上年同期下降1.39%;氮氧化物排放总量27.87万吨,较上年同期下降4.11%。

(三)大气污染防治责任进一步落实。一是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省政府与环保部、各设区市政府分别签订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逐项扎实推进,确保取得实效。同时,制定印发江西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将21个省直单位纳入《实施细则》各项重点任务的责任单位,进一步强化了环境保护职能部门的监督责任和地方政府的主体责任。二是出台《大气十条》实施细则以及考核办法,按照《大气十条》要求,省政府印发《江西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制定相应考核办法,将全省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设区市和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同时,组织开展全省净空、净水、净土行动,着重部署了应对大气污染的“净空”行动,从治理工业废气、汽车尾气、扬尘污染三个方面具体明确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

(一)以节能减排倒逼产业升级。近年来,我省持续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一是推进大气主要污染物减排。采取逐月督查、调度、通报、驻厂督办等措施,推进大气污染减排重点项目建设。预计年底全省火电脱硫、脱硝机组装机容量分别占统调火电机组总装机容量的比例将达到100%和94.66%,钢铁行业脱硫烧结机面积占烧结机总面积的比例达到94.79%,全省日产4000吨水泥熟料生产线脱硝设施比例将达100%。二是严格大气污染减排考核。省委、省政府印发《x年度市县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实施意见》,将空气质量纳入考核范畴,并对节能减排不合格的相关设区市或县(市、区)实行“一票否决”,引导和推动市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x年,对未完成减排任务的1个设区市和8个县(区)实行了“一票否决”。三是强化节能评估审查。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评估审查规定,积极引导企业研发、使用节能环保的新技术、新设备,加快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重点推进钢铁、有色、陶瓷、水泥等高耗能行业的节能技术改造。四是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全省在圆满完成x年国家下达的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基础上,制定出台《江西省化解产能过剩矛盾实施意见》及分工方案,确定了我省x年淘汰落后产能年度目标和企业名单,并向各设区市政府下达了淘汰任务书。此外,加紧清理整顿全省钢铁、水泥、平板玻璃和船舶行业建成违规项目,清理新钢集团11#1050m3高炉项目等违规钢铁项目8个。

(二)大力开展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一是贯彻落实《江西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x年7月27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该《条例》,10月1日开始实施。该《条例》重点对机动车排气污染的预防和控制、环保检验和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尾气超标治理和强制报废等内容进行规范,为我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全省各地大力贯彻落实《条例》,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新进展。二是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截至10月底,全省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10.02万辆。三是加快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截至目前,全省经委托的机动车环检机构103家,基本覆盖到县一级,全省核发环保标志超过340万套。四是严格实施黄标车限行措施,各设区市均出台实施了黄标车限行管理规定,其中南昌市限行范围达到了70.53平方公里,抓拍并查处相关违法行为2万余起。五是加强机动车排污监管能力建设,南昌、上饶、景德镇、宜春、吉安、赣州等6个设区市均成立了机动车排气污染专门监管机构,省市两级机动车排污监管平台也正在加快建设,南昌市已完成平台建设。

(三)大力推动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一是加快地方性立法。《江西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已列入省政府x年立法计划。二是推行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在全省开展建筑工地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施工,加强施工工地环境卫生管理,将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列为各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的条件之一,并将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在投标中计入竞争报价,实行费用单列。三是改进和加强城市道路清洗作业水平。加强城市环卫作业管理,积极推进主次干道的机械清扫,推进道路清扫由干式向湿式转变,加大对城区主要道路每天洒水压尘次数,对城市重点地段道路、公共场所地面实行定时水洗压尘,有效控制扬尘污染。四是建立健全扬尘管理机制,各设区市相继出台了控制扬尘污染方案,不定期对全市工地扬尘情况进行检查,开展多部门协同执法。南昌、九江、赣州、新余等设区市在建筑行业积极推广混凝土和砂浆预拌,有效减少施工现场搅拌粉尘。

(四)全力推进多污染物协同控制。一是加大油气回收力度,制定出台《江西省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推动全省所有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加快完成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二是加强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加快划定和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南昌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面积已达到城市建成区面积的75%以上,其他设区市均达到城市建成区面积的65%以上。三是加快淘汰燃煤锅炉,今年1-10月,全省共淘汰燃煤锅炉491台。四是推进燃油品质升级,x年7月1日前已向社会供应国ⅲ标准车用柴油,x年1月1日开始供应国ⅳ标准汽油。x年1月1日前将供应国ⅳ标准车用柴油。

(五)严格大气环境监督监管。一是严格涉气项目环评审批,将污染物总量来源作为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的前置条件,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对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行业的新增产能项目一概不予受理,并严格实施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确认制度。二是加强高能耗高排放项目准入管理,明确在城镇居民聚集区域、规划区,主导风上风向,以城镇中心为界线,向外延伸5公里内禁止新建化工、农药(原药生产)、钢铁、焦化、水泥(熟料)、有色金属冶炼等大气污染型项目。三是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根据国家有关部署,x年10月至x年3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出动执法人员7298人次,检查企业(单位)1471家,其中限期治理36家,取缔关停8家。x年6月至9月,再次对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专项督查,检查大气污染排放企业(单位)4548家,其中限期治理34家,取缔关停14家。

(六)实施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一是推动实施昌九区域规划,制定出台《昌九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规划》,统筹协调建立联席会议、联合执法、环评会商、环保信息共享、第三方监测、气象环保应急会商等应对雾霾的六大联动机制,实行区域内雾霾综合治理。二是开展预测预警联动,省、市级环保、气象等部门加强协作,构建环境保护工作合作框架,为开展全省空气质量预报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南昌市建立空气质量预报工作机制,将于x年1月1日起正式向公众发布预报预警结果。

(七)大力推进雾霾天气应急体系建设。一是加快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根据环保部部署,地级以上城市分三期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目前我省南昌市、九江市已于x年、x年先后实施了空气质量新标准。新余市作为第三阶段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的城市,提前于x年3月1日起正式实时对外发布监测数据。其他8个设区市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三阶段建设工作进展顺利,将于x年1月1日起正式向社会发布包括细颗粒物(pm2.5)在内的6项指标监测数据。二是加快省级和南昌市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在充分利用现有气象观测站网与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的基础上,做好空气重污染过程中的趋势分析,完善会商研判机制,提高监测预警工作水平。三是加大重点城市雾霾天气应急管理,南昌市相继出台空气重污染日应急方案、实施细则及考核办法,初步建立大气污染监测预警应急体系。

(八)积极推行绿色生产出行方式。一是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充分结合区域大气环境承载力,进一步优化大气污染型产业、园区和城市总体规划的规模、布局、结构,全面评估规划实施后对重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二是深入推行清洁生产,完成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源发电厂等72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备案,推进永修云山经济开发区等6个清洁化工业园区试点,加快省级清洁化园区创建、省级工业示范产业集群清洁化改造和工业绿色转型试点县(市、区)建设。三是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省政府制定出台具体实施意见,落实各地公交优先发展战略,有序推进营运车辆“油改气”工作。截至x年6月30日,全省共有道路营运天然气车辆6469辆,“油气混合”车辆5630辆。与此同时,加快天然气推广使用,目前全省共启动116座汽车加气站,较去年增加25座。

虽然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随着我省工业的持续快速发展,能源消费和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长,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与挥发性有机物等大气污染物排放不断增加,大气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

(一)面临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带来的挑战。我省仍处于工业中期快速发展阶段,城市化和工业化互动发展进一步加快,资源能源消耗持续增长,环境容量相对不足,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和产业偏重化结构的趋势还将维持较长一段时期。gdp总量、煤炭消费量以及机动车保有量的大幅增长,必将对大气污染物的控制和大气环境质量的改善带来巨大的压力。仅昌九地区预计,到x年和20xx年新增煤炭消费量将分别达到866万吨和2351万吨,给大气环境质量的改善带来较大压力。同时,工程减排的空间日益缩减,对细颗粒物贡献较大的挥发性有机物控制尚处于起步阶段,现有污染控制力度与人民群众对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迫切要求存在一定差距。

(二)复合型大气污染现象日益突出。随着我省工业的快速发展、能源消费和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排放的大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与挥发性有机物导致细颗粒物、臭氧、酸雨等二次污染呈加剧态势,大气污染呈现复合型、区域化的污染特征。同时,我省区域逆温等不利气象条件时有发生,大气扩散能力差,污染物积聚,造成雾霾天气。

(三)城市扬尘污染有增无减。当前,我省多地正在加快新城建设和旧城改造。受城市环境管理水平限制,多数建筑工地和渣土运输车未严格采取防控措施,扬尘污染严重。城市扬尘等近地面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及其衍生的二次污染等问题,导致城区灰霾现象日趋频繁。

(四)机动车增长加剧城市空气污染。汽车尾气是复合型空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近年来,我省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加,截至x年上半年,我省汽车保有量为280.9万辆,但尚未全面供应符合国v标准的车用汽、柴油。

全省将继续贯彻落实好《大气十条》,加大污染治理力度,着力解决现阶段突出的大气环境问题,努力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责任。进一步明确区域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并根据《江西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考核办法》,逐年严格落实各级政府、各部门的目标责任考核,建立运转顺畅、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共同治理的良好局面。严格落实《江西省机动车排污污染防治条例》,进一步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

(二)强化关键环节污染治理。确保完成节能减排目标任务,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严格项目监管,严防“两高”行业新增产能,强化工业污染源治理;严格执行机动车环保准入和环保限行相关政策,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强化建筑施工扬尘污染监测监管,严格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积极推进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强化大气污染监管执法。

(三)加大政策和资金倾斜力度。加大大气污染防治的资金投入,加快出台非电力行业脱硫脱硝扶持政策;加大对关闭淘汰落后产能、工艺设备的资金扶持力度。不断健全环境经济政策体系,综合利用财政、税收、价格、信贷、保险等多种手段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四)优化改善能源结构。大力推进以电代煤,以气代油,推进工业园区清洁能源升级改造,推广天然气、燃料电池和混合动力等清洁能源车辆,着力提高全省清洁能源比例;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进一步改善车用燃油品质,在20xx年底前全面供应符合国v标准的车用汽、柴油。

(五)提升大气环境管理水平。加强对重点城市细颗粒物(pm2.5)污染成分与源解析以及污染对策的研究,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协作,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体系。加强预警体系建设,提高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完善发布内容和方式,提高预警预报的科学性、准确性。加快机动车监控管理平台建设,健全各级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管机构。

(六)开展省际大气污染防治合作。加快融入长江中游城市群、长江经济带、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等发展战略,积极寻求与相邻省份的合作沟通,大力推进城市集群环境保护一体化,积极探索省际城市间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新机制,着力解决区域性突出环境问题。

扬尘防治管理协议书如何写八

为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x精神,扎实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和中央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着力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就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x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环境问题为重点,以防控环境风险为底线,以压实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责任为抓手,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增强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确保生态环境建设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得到人民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

(二)主要目标

到x年,全县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城乡环境面貌明显改善,建成具有x特色、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其中,全县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达到38微克/立方米以下,县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2.8%以上;力争县环境空气质量省排名前10,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严格工业、生活污水处理,扎实推进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确保我县省级考核断面水质优良率95%以上,与x年相比,二氧化硫排放量减少1.2%以上,氮氧化物排放量减少1%以上,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减少4.3%以上,氨氮排放量减少4.0%以上;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占比达到28.06%以上,森林覆盖率在63.1%以上。

到2035年,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总体形成,生态环境质量根本好转。到本世纪中叶,生态文明全面提升,实现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基本原则

坚持对标中央。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总体部署,深入落实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和对江西工作重要要求,把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坚持保护优先。正确处理发展与保护的关系,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安全底线、自然资源利用上线硬约束,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坚持问题导向。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针对流域、区域、领域特点,聚焦问题、分类施策、精准发力,补齐生态环境短板,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改革创新。深化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改革,强化统筹、整合力量,区域合作、条块结合,激励与约束并举,严格环境标准,完善经济政策,增强科技支撑和能力保障,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的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

坚持依法监管。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法律法规,加强环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司法保障,坚持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并究,依法严惩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坚持全民共治。构建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各尽其责、共同发力,政府积极发挥主导作用,企业主动承担环境治理主体责任,公众自觉践行绿色生活。

二、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组织领导

(一)健全完善领导体制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总体设计和组织领导,成立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由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主任,主要负责研究制定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政策、重大规划计划、统筹协调处理重大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推动、督促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和市政府有关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的落实,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环境保护局。

(二)落实党政主体责任

严格实行党政同责。全县各级党委、政府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对本行政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党委要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突出位置,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研究部署。政府要强化责任、抓好落实。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其他有关领导成员在职责范围内承担应有责任。各级党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每季度至少研究1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落实有关部门责任。要制定责任清单,把任务分解落实到位。要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要求,依法明确和细化县委、县政府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制定生态环境保护年度工作计划和措施清单,落实情况每年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并抄送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各有关部门也要明确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措施清单。

健全环保督察机制。在充份落实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制度的同时,制定我县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完善工作程序和工作机制,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进高质量发展为重点,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推动环境保护督察向纵深发展。完善督查、交办、巡查、约谈、专项督察机制,开展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专项督察。加强日常督查,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落实。

(三)强化考核问责

出台考核办法。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制定的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实施细则,对各地、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的执法情况、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资金投入使用情况、公众满意度等相关方面开展评价考核。同时延伸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作为各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以及县有关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年度目标任务未完成、考核不合格的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和相关领导班子成员不得评优评先。对在生态环境方面造成严重破坏负有责任的干部,在责任追究期内不得提拔使用或者转任重要职务。

严格责任追究。严格执行《x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对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彻底、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执行不到位、污染防治攻坚任务完成严重滞后、区域生态环境问题突出的,约谈主要负责人,同时责成其向县委、县政府作出深刻检查。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违法违规审批开发利用规划和建设项目的,对生态环境质量恶化、生态严重破坏的,对生态环境事件多发高发、应对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对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没有落实、推诿扯皮、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依纪依法严格问责,终身追责。

三、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一)促进经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优化空间格局。对全县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和产业布局开展规划环评,调整优化不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定位的产业布局、规模和结构。

严格控制x河流域环境风险项目审批,推进我县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规范发展和提质增效,大力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加快我县的重污染企业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改造,

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以水泥、化工等行业为重点,通过完善综合标准体系、严格常态化执法和强制性标准实施,促使一批能耗、环保、安全、技术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产能过剩矛盾得到缓解,环境质量得到改善,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升级。

加快构建绿色产业体系。大力推进传统制造业升级改造,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大力发展绿色生态农业、特色林业和旅游业,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

(二)推进能源资源全面节约

实施节能行动计划。实施节能改造工程,重点推进热电联产、锅炉窑炉改造、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余热余压利用、化石能源节约替代、绿色照明推广等节能改造项目;实施节能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重点支持能源梯级利用、高效清洁利用等节能技术产品示范,推进led照明、高效节能电机、节能变压器等一批节能产品规模化及其应用。

实施节地行动计划。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强化城市建设用地开发强度、土地投资强度、人均用地指标整体控制,努力实现新增建设用地规模逐步减少。实施节水行动计划。大力开展节水型企业、机关、小区、学校、灌区等节水示范载体创建,推出一批在本行业用水效率处于领先地位的水效领跑者。实施高耗行业节水改造示范工程,推广先进节水技术,鼓励废水深度处理和回用,推广农业节水灌溉模式和技术;实施城市节水改造工程,加强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控制管理;实施节水产品更新换代工程,实行水效标识制度,鼓励居民使用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器具。

实施节矿行动计划。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布局建设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开展地质矿产调查评价专项,推动矿产资源开发整合,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水平;推进尾矿综合利用。

积极应对气候变化。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完成x年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行动目标,扎实推进碳排放权交易,统筹深化低碳试点。

(三)引导公众绿色生活

增强全民生态文明意识。把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国民教育、继续教育、干部培训和企业培训体系,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绿色商场、绿色社区、绿色家庭等创建活动,组织好世界环境日、世界水日、植树节、湿地日、全国节能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积极举办具有x特色和广泛影响力的生态文明普及活动。

推行生活方式低碳化。广泛开展绿色生活行动,积极引导居民绿色消费、绿色出行、绿色家居;深入开展反过度包装、反食品浪费、反过度消费行动,推动形成勤俭节约的社会风尚;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鼓励消费者购买和使用节能环保产品、节能省地住宅;实行公共交通优先,鼓励自行车出行,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计划;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严格执行空调温度控制标准,强化政府绿色采购制度。

四、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一)强化燃煤污染治理

深化燃煤锅炉治理。加快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x年底前,基本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

全面整治“散乱污”企业。开展“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行动,实行拉网式排查,规范管理台账,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分类实施关停取缔、整合搬迁、整改提升等措施,x年底前基本完成整治任务。

深化工业污染治理。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对全县化工、有色金属冶炼、水泥等行业实行工业污染源清单制管理,将烟气在线监测数据作为执法依据,加大超标处罚和联合惩戒力度,未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依法停产整治,x年底前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推进重点行业整治。推动重点行业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加强水泥行业污染治理,强化有色冶炼行业整治,推进有机化工、医药、表面涂装、等行业vocs治理,加强各类无组织排放管控,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工业堆场扬尘污染,切实减少各类大气污染物排放。

开展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全面完成露天矿山摸底排查,对违反资源环境法律法规、规划,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乱采滥挖的露天矿山,依法予以关闭;对污染治理不规范的露天矿山,依法责令停产整治,整治完成并经相关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对拒不停产或擅自恢复生产的依法强制关闭;对责任主体灭失的露天矿山,要加强修复绿化、减尘抑尘。

(二)强化城市大气污染治理

规范施工工地管理。加强工地施工扬尘管理,推动县城施工现场按照“六个百分之百”(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要求规范管理,县城施工工地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工地围挡外5米距离内的保洁由工地施工业主负责。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3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采取持续加压喷淋等措施,加强建(构)筑物拆除作业扬尘管控。创新监管手段,对县城内规模以上施工工地要安装视频在线监控设施实施远程监管;将扬尘管理工作不到位的不良信息按规定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按规定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加强渣土运输车辆管理。渣土运输车辆实行公司化运营,各地要加强对运营公司管理,车辆必须全部安装密闭装置,加装卫星定位系统,确保车辆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和路线行驶。各有关部门要依职加大执法力度,打击违规运输、违法倾倒行为。

深入开展餐饮油烟专项整治。推动县区营业面积100平方米以上的餐饮经营场所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并试点在部分大型餐饮场所安装在线监控设施。规范烧烤管理,县城城区依法禁止露天烧烤。大力推进城市建成区汽车维修行业vocs专项整治、干洗行业vocs专项整治。

严格烟花爆竹禁限放管控。落实县城城区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加强日常管控,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明确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并严格落实到位,加大对违禁燃放的惩处力度。大力宣传禁限放烟花爆竹规定,形成市民自觉约束机制。

(三)强化农业大气污染治理

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禁烧。加强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效率,探索秸秆利用重点区域支持政策。强化对乡村秸秆禁烧的监控和考核,建立秸秆禁烧奖罚机制,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激励和约束作用,确保秸秆焚烧火点数量逐年下降。

全面依法禁止其他露天焚烧行为。推广不炼山造林技术,除松材线虫病等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疫情需焚烧处理和除治性采伐迹地炼山处理行为外,严格管控炼山造林行为;加强对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焚烧监管,全面落实县城城区禁止焚烧生活垃圾、枯枝落叶杂草和建筑垃圾要求,x年底前全面建立网格化监管机制。

(四)强化交通大气污染治理

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推进老旧柴油车深度治理;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新车准入标准,规范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行为,杜绝弄虚作假;督促报废车辆履行报废手续,确保报废车辆“应拆尽拆”;加快推广新能源汽车。协同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公交、环卫等行业和政府机关要率先使用新能源汽车,鼓励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

五、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

(一)打好水源地保护攻坚战

加强饮用水源规范化建设。推进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完善饮用水水源地安全评估制度,x年底前完善我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划定、勘界、审批等工作。x年底前,基本完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划定工作,并增加对全县各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进行监测。建立和完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一源一档”档案。

开展饮用水源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和整治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违法违规问题,x年底前完成我县饮用水水源排查整改工作,x年底前完成乡镇饮用水水源排查整改工作。

公开水质状况。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供水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末梢水水质状况,自x年起,我县每季度向社会公开一次。

(二)打好消灭ⅴ类及劣ⅴ类水攻坚战

突出治理重点。以全省国控、省控和县界断面为重点,x年底,消灭ⅴ类及劣ⅴ类水断面,确保总体水质只能更好,不能变坏,带着ⅳ类及以上水质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深入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制定“一河一策”,全面整治河流水质;开展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全面排查入河排污口,封堵、取缔违法入河排污口,减少污染物排入水体。

促进废水排放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全面实施工业污染源达标行动计划,完善开发区污水处理设施,推进污水处理收集管网建设;加强工业废水排放监督监测,促进污水处理厂运行稳定并达标排放。对我县现有小(二)型以上水库143座水质检测,检测结果不达标的按照要求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到位。

(三)打好消除城市黑臭水体攻坚战

加强排查整治。全面排县城城区内黑臭水体,核清底数并加大整治力度,x年底前县城城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90%以上。要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加强统筹协调,完善长效机制,实现黑臭水体整治长制久清。

完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继续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x年底前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85%左右。

六、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

(一)加强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

深入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尽快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x年底前编制完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清单,x年底前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建立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列入名录且未完成治理修复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加强用地保护及安全利用。严格管控重度污染耕地,严禁在重度污染耕地种植食用农产品;建立污染地块联动监管机制,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用地规划和供地管理,严格控制用地准入,强化暂不开发污染地块的风险管控。

防控土壤环境污染。加大对废弃矿山治理力度,逐步推进全县历史遗留尾矿库、非正规垃圾填埋场、工业废物堆存场所整治;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严格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搬迁改造过程中的环境监管。

大力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以影响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的突出土壤污染问题为重点,有序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

(二)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和处置

加强生活垃圾处置。完善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加快焚烧发电处理设施建设,鼓励建设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园区,实行生活垃圾分类,统筹各类垃圾处理,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基本实现密闭收运,基本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填埋场排查整治。

强化固体废物监管。全面禁止进口“洋垃圾”,严厉打击走私。推动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和安全处置。调查评估重点工业行业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处置情况。完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转移等管理制度,建设危险废物管理信息系统,构建“能定位、能查询、能跟踪、能预警、能考核”的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平台;深入推进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大排查活动,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利用处置等违法犯罪活动。

提升医疗废物处置水平。完善医疗废物收集和处置体系,因地制宜推进农村、乡镇和偏远地区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处置医疗废物违法行为。

七、落实上级督查问题整改、做好环境信访工作

落实中央环保督查问题、长江经济带审计组问题、中央环保督察组“回头看”督办信访问题、x“共抓大保护”专项执法检查问题整改工作。

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对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各单位要做到热情接待,认真记录,详细了解投诉案情。对所有投诉案件,执法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到达案发地点,现场调查案情,能处理的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为了更好地做好环境信访工作,及时解决群众诉求,要求:一是执法部门迅速处理群众反映的环境污染事件,在第一时间出现在污染现场,在最短的时间内制止环境污染行为,并要求及时整改。二是对产生污染的单位整改情况追踪到底,做到群众反映的污染环境事件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八、深入推进农业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一)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力度

调整农业投入结构。全面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科学施用农药,推进病虫害绿色防控替代化学防治,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加强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完善废旧地膜和包装废弃物等回收处理制度,鼓励支持使用符合新国标的地膜。

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完善畜禽养殖“三区”规划,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禁养区外的畜禽养殖场(小区),进一步完善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落实畜禽规模养殖环评制度,对新建、改建、扩建的畜禽规模养殖场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加强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全面取缔河湖水库网箱养殖,禁止湖泊水库投放无机肥、有机肥和生物复合肥养殖;加强渔政执法,严厉打击“电鱼”等违法行为,保护好水产资源。

(二)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

开展农村垃圾整治行动。统筹考虑生活垃圾和农业生产废弃物利用、处理,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实际、方式多样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重点整治垃圾山、垃圾围村、垃圾围坝、工业污染“上山下乡”,使得90%左右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

开展农村污水整治行动。采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模式,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积极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技术,x年底前全县农村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有效管控。

(三)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开展农村厕所整治行动。合理选择改厕模式,推进厕所革命,环境容量较小地方的村庄加快推进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同步实施厕所粪污治理,其他地方按照群众接受、经济适用、维护方便、不污染公共水体的要求,普及不同水平的卫生厕所;引导农村新建住房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人口规模较大村庄配套建设公共厕所,全县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0%以上。

开展提升村容村貌行动。整治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消除私搭乱建、乱堆乱放;大力提升农村建筑风貌,突出乡土特色和地域民族特点;推进村庄绿化,充分利用闲置土地组织开展植树造林、湿地恢复等活动,建设绿色生态村庄;推进乡村生态空间建设,打造乡村休闲游憩场所;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基本解决脏乱差问题,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九、加快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

(一)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

按照应保尽保、应划尽划的原则,将生态功能重要区域、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纳入生态保护红线,向社会公布全省生态保护红线,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设立统一规范的标识牌,建立全省生态保护红线地理空间数据库和管理平台;严格执行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加大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执法力度,确保生态保护红线划得实、守得住。

(二)实施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

大力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造林绿化与退耕还林、森林质量提升、低质低效林改造、湿地保护与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重大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保护好山脉、森林、水系、湿地、物种等生态资源,持续提高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着力构建“一湖五河三屏”生态安全格局。全面排查违法违规挤占生态空间、破坏自然遗迹等行为,制定治理和修复计划并向社会公开。

十、改革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

(一)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体系

建立严格的源头严防制度。建立符合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环境保护目标体系、统计体系与核算制度;建立“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环境管控体系,严格环境准入制度,强化污染企业治理、淘汰和退出;推动改革和完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全面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

建立严格的过程严管制度。健全完善能够充分体现地方政府环境保护工作实绩的领导干部政绩评价考核制度;建立统一公平、覆盖主要污染物的排放许可制度,建立以环境容量为基础、以环境质量为导向的总量控制制度;建立严格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制度。

建立严格的后果严惩制度。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加大对不作为、乱作为的问责力度;充分运用按日计罚、限产停产、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等手段,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违法行为的行政责任追究力度;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加大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民事责任追究力度;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加大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刑事责任追究力度;加强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建设,按规定将企业环境信用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向社会公示,加大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信用惩戒力度。

(二)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能力保障体系

增强环境科技支撑能力。加大环保科技投入力度,大力开展污染防治、节能减排和环境风险防范适用技术研发,加快成果转化与应用,推动区域性、流域性生态环境问题解决和绿色产业发展。

加强大数据应用及应急预警能力。开展重点区域、流域、行业环境与健康调查,建立风险监测网络及风险评估体系;建立跨部门、跨区域环境应急协调联动机制。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队伍建设。建设规范化、标准化和专业化生态环境保护人才队伍,打造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保铁军;按照乡、村不同层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配备相应工作力量,保障履职需要,确保同生态环境保护任务相匹配。

(三)构建生态环境保护社会行动体系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力度。健全生态环境新闻发布机制,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及时报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动态、成效做法、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依托媒体曝光突出问题,报道整改进展情况。

完善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公众关心的生态环境信息、环境监测信息以及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项目及时主动公开。强化排污者主体责任。企业应严格守法,规范自身环境行为,落实资金投入、物资保障、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应急处置主体责任;x年底前,重点排污单位全部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联网。

完善公众参与制度。推动环保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规范健康发展,引导环保社会组织依法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表彰对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完善公众监督、举报反馈机制,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鼓励设立有奖举报基金。

各乡镇、园区、各部门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勇于担当,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x不懈奋斗,奋力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x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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