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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部门职责工作总结范文简短 修订部门职责工作总结范文简短一点(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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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部门职责工作总结范文简短 修订部门职责工作总结范文简短一点(四篇)
2023-01-14 13:39:28    小编:ZTFB

总结是对过去一定时期的工作、学习或思想情况进行回顾、分析,并做出客观评价的书面材料,它有助于我们寻找工作和事物发展的规律,从而掌握并运用这些规律,是时候写一份总结了。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总结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总结书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最新修订部门职责工作总结范文简短一

2.贯彻落实企管部岗位责任制,明确企管部人员各岗位职责。企管部各人员根据工作目的性质、任务,制定自己的岗位职责描述书。

3.联合公司其他部门,在今年3月底前拿出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描述书,于4月上旬汇总至企管部,经公司领导商量后制成《企业各部门及岗位职责描述书》,形成公司级岗位职责的标准文件。

4.联合公司各部门,于4月份开始绩效考核,并检查督促各部门各岗位职责的执行情况,培养公司各部员工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

5.组织、协助公司级制度的起草、修订、执行,督查各部门完成部门规章的制定。做好公司规章制度起草、组织审核、颁发工作,协调新旧体制之间的矛盾,协助部门做好制度的宣传、执行、督查工作。拟订部门规章制定的程序,指导督促部门做好业务流程、业务规范的制定、执行。于今年6月前完成《企业管理手册》的制定。

6.做好每次宾客来访的接待工作。根据不同的宾客制定不同的接待标准,每次在宾客来访前做好相关欢迎标语和企业资料的准备工作,并根据来宾的访问时间制定合理的行程。在接待工作中不断提升企业的形象、展示企业风采,并积累更多的接待经验,确保每次接待工作的圆满完成。

7.于上半年配合施工部和生产部完成施工队所有队员的安全员培训取证工作,并在企业内部开展安全教育工作,确保所有员工树立牢固的安生产意识,在工作中不发生任何的意外伤害事故。

8.设立专职的防爆材料和清洗液研发人员,在公司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对防爆材料和清洗液进行进一步的研发,并在这两项产品上不断创新,以领先于同行业企业。

9.法务和商务专员在公司外聘专业律师的配合下,对公司有关的法律事务进行详细周到的处理,确保公司的利益和名誉不受损害,积极维护公司的权益。

10.专利工程师今年需要在专利开发和延伸上加大力度,积极开展新专利的申请、保密和存档工作。并积极配合企划、商务和法律,树立企业专利新形象。

11.组织汇总公司年度综合性资料,为公司年度总结、工作计划和其它综合性文稿搜集整理提供材料,及时拟写、审核以公司名义制发的各种文稿,审核部门外发的文稿。严格按行文程序办理,保证文稿质量。

12.组织收集和了解各部门的工作动态,沟通公司内部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和建设性方案。制定并执行公司信息收集处理规章流程,科学分析信息内容,及时反馈处理意见,做好信息综合分析、动态分析工作。协助公司主要领导协调各部门之间业务工作。

13.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和公司安排,搜集研究国家及地方政府部门关于公司产品而制定的法律、政策、程序、规章制度,为公司产品销售、生产、研发等业务提供政策支持性服务,协助各部门加快工作进度。

14.根据公司业务工作需要,开展调研、企划工作。根据具体工作目标,制定调研方案,组织调研人员,指导步署调研工作,分析调研结果,科学合理实事求实得出调研结论。

15.根据会议决议、领导目的和意图,制作企划方案,提供领导决策备选,协助部门实施企划方案,及时收集反馈信息,解决出现的问题;做好企划实施的总结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16.积极开展对内对外宣传。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公司企划和外交礼仪接待人员队伍,培养一批接待和商务方面的骨干精英,积极推动公司对外形象和文化建设。

17.协助销售部做好各地反馈信息的及时处理工作。按对口负责的原则,与各部门协商协调,整合资源,以最快的速度解决市场需要及时解决的问题。将问题的解决落实到人,重大问题排定时间表,按进度跟踪。动态管理,及时沟通,做好记录。研究信息,发现问题与苗头,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性材料。

18.做好具体的行政和后勤管理工作、以及临时性、突发性事务的处理工作。具体事务大致为:食堂、车辆、办公用品采购的审批与管理、会议组织、宾客接待、公司网页与网络、宣传、安全保卫、值班、文档、基建协调等。

19.工作建议:在财务管理部设臵专门的财务审计处(可暂由财务人员、企管部人员兼任),制定督查工作制度、规范、程序、督查范围、细则等,着重对企业各项经费的支出、外出安装和驻外基地发生的各项经费、采购供应部门的经费往来等开展督查审计工作。有力的督查审计,有利于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及责任心,经济问题是重点督查审计的对象。财务审计处直接对董事长负责。

20.具体工作(食堂、车辆、办公用品采购的审批与管理、会议组织、宾客接待、公司网与网络、宣传、安全保卫、值班、文档、基建协调等)。

总体目标:

a、有范可依——制定、完善企管部各项具体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严格按制度和流程办事;建设健康和谐、紧张有序的工作环境。

b、建立民主、科学、合理的企管部内部决策机制,逐步完善“企划—组织—实施—督导—总结提高”内部执行机制。

c、节省经费办实事,为公司各方面提供优质服务,完善企管部服务职能,强调树立服务观念。

d、依据企管部现有人员的能力、爱好、兴趣,开发现有人员的更大的服务功能(附加值),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大的支持。

具体措施:

a、依据工作性质和各人能力,在现有工作安排和平衡工作量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企管部各人员的基本工作职责、性质,各项工作规范、程序、要求,明确责任范围,制定奖惩措施。

b、每一项工作上做到既充分听取企管部人员意见,又大力贯彻公司工作规范要求,协助具体工作人员解决工作上的问题和困难,创造条件完成公司下达的企管部各项工作任务。

c、具体工作任务排定工作进度、品质要求,充分动员发动,同时依进度、品质督查、催办、指导,积极办理、承担责任。

d、事务办理过程中注重收集正反两方面反馈意见,针对出现的问题积极采取应对或补救措施。

e、重大问题(如涉及公司全局、重大经济性、多部门协作、跨公司协作等)请示董事长,在取得董事长、协作部门支持的情况下实施。实施过程中多考虑可能发生的负面效果。

f、注意与公司主要领导、主管领导沟通,充分把握领导主要真实的意图,力求正确贯彻实施其意图。

总结:企管部工作无论人力资源管理、行政服务、后勤保障等一系列工作都是极为细致的,来不得半点马虎;企管部是公司的形象部门,是对外联系的窗口,是建立公司企业文化的重要环节;企管部大量的工作跨部门、跨领域,事多面广。这些需要调动企管部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依靠团队的力量,克服困难,为公司发展助推出力,提供最大力度的支持。

最新修订部门职责工作总结范文简短二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修订)》及相关证券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对原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原公司章程第十条中所述"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修订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原公司章程第十一条为"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现修订为"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负责人。"

原公司章程第十三条为"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生产味精、肌苷、生化原料药、饮用天然矿泉水;销售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国家规定专营和不准许经营的商品或项目、化学危险品、爆炸物品除外),汽车运输。经营本公司或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或成员企业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本着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本公司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现修订为"本企业及企业成员的进出口业务;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应经审批的,按批准事项经营,未获审批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未规定审批的,企业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原公司章程第二十二条为"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一)向社会公众发行股份;(二)向现有股东配售股份;(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国务院证券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方式。"现修订为"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一)向社会公众发行股份;(二)向现有股东配售股份;(三)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债券转股;(四)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五)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国务院证券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方式。"

原公司章程第四十七条为"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当在会议召开三十日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全体股东。"现修订为"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当在会议召开三十日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全体股东,若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为章程第六十七条所列需流通股股东分类表决事项的,应在股权登记日后三日内再次公告通知全体股东。"

原公司章程第四十九条所述"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现修订为"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若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为章程第六十七条所列需流通股股东分类表决事项的,股东也可通过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重复进行表决,以现场表决为准。"

原公司章程第六十条为"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发出后,董事会不得再提出会议通知中未列出事项的新提案,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的前十五天公告。否则,会议召开日期应当顺延,保证至少有十五天的间隔期。"现修订为"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发出后,股东大会召开前修改提案或者年度股东大会增加提案的,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的前十五天发布股东大会补充通知,披露修改后的提案内容或者要求增加提案的股东姓名或名称、持股比例和新增提案的内容。否则,会议召开日期应当顺延,保证至少有十五天的间隔期。"

原公司章程第六十一条为"董事会决定不将股东大会提案列入会议议程的,应当在该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解释和说明,并将提案内容和董事会的说明在股东大会结束后与股东大会决议一并公告。"现修订为"董事会决定不将股东大会提案列入会议议程的,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五个交易日发布取消提案的通知,并说明取消提案的具体原因。取消提案的内容和董事会的说明在股东大会结束后与股东大会决议一并公告。"

原公司章程第六十六条后新增第六十七条(后续条款顺延)"下列事项经全体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方可实施或提出申请:(一)上市公司向社会公众增发新股(含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或其他股份性质的权证)、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原有股东配售股份(但具有实际控制权的股东在会议召开前承诺全额现金认购的除外);(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购买的资产总价较所购买资产经审计的账面净值溢价达到或超过20%的;(三)股东以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偿还其所欠该公司的债务;(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附属企业到境外上市;(五)在上市公司发展中对社会公众股股东利益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事项。

原公司章程第七十三条为"会议主持人根据表决结果决定股东大会的决议是否通过,并应当在会上宣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载入会议记录。"现修订为"会议主持人在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结束后,应根据每项议案合并统计的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投票表决结果,决定股东大会决议是否通过,并在会上宣布表决结果,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决议载入会议记录。股东大会决议应包括每项议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和分别统计的流通股股东及非流通股股东表决情况;涉及股东提案的,应当列明提案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持股比例和提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应当说明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况;对于需要流通股股东单独表决的提案,应当专门作出说明。

原公司章程第七十九条所述"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关联交易总额高于3000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以上的,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董事会并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告知公司全体股东;如果关联交易金额较大,则该等通知中应当简要说明进行该等关联交易的事由。"现修订为"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关联交易总额高于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绝对值5%以上的,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告知公司全体股东;如果关联交易金额较大,则该等通知中应当简要说明进行该等关联交易的事由。公司应依照《上市规则》及有关规定决定是否应聘请具有执业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对关联交易标的进行审计或评估。

原公司章程第一百零九条中所述"中国证监会在15个工作日内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进行审核。对中国证监会持有异议的被提名人,可作为公司董事候选人,但不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在召开股东大会选举独立董事时,公司董事会应对独立董事候选人是否被中国证监会提出异议的情况进行说明。"现修订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在15个工作日内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进行审核。对上海证券交易所持有异议的被提名人,可作为公司董事候选人,但不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在召开股东大会选举独立董事时,公司董事会应对独立董事候选人是否被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异议的情况进行说明。"

原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一条中所述"独立董事连续3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现修订为"独立董事应当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独立董事连续3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独立董事应向公司股东大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对其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说明。"

原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点为"重大关联交易(指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3000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现修订为"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并出具独立董事意见。"

原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二)点为"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现修订为"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也可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原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六条为"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二名,独立董事两名。"现修订为"董事会由六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二名,独立董事两名。"

原第一百三十条中所述"董事会应当确定其运用公司资产所作出的风险投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在法律、法规的规定范围投资证券等风险投资额不得超过当年度的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五,超过其限额的须报股东大会批准;投资实业其投资额达当年度公司净资产百分之十以上的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现修订为"董事会应确定其所审议交易的权限,公司发生的未达下述标准之一的交易,由董事会审议,达到下属标准的之一的交易,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

(二)交易成交的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

(三)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四)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年度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

(五)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在确保公司运作安全与效率的前提下,董事会可以将其职权范围内的部分审议事项,授予董事长或总经理行使或决策。但董事会有权否决或者变更董事长或者总经理决策的经董事会授权的事项。

本条所述交易包括以下事项:(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购买或出售行为);(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三)对外财务资助;(四)提供担保(反担保除外);(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六)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业务;(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八)债权、债务重组;(九)签订许可使用协议;(十)转让或者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交易。

原公司章程第一百四十六条中所述"本章程第八十四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适用于董事会秘书。"现修订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一)《公司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二)最近三年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三)最近三年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四)公司现任监事;(五)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原公司章程第一百四十九条后新增第一百五十条(后续条款顺延)"公司解聘董事会秘书应当有充分的理由,不得无故将其解聘。董事会秘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将其解聘:(一)公司章程第一百四十六条所列情形;(二)连续三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三)在履行职责时出现重大错误或者疏漏,给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四)违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给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

新增第一百五十一条"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公司应当指定一名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指定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人员之前,由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原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七条为"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召集人一名。监事会召集人不能履行职权时,由该召集人指定一名监事代行其职权。"现修改为"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四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召集人一名。监事会召集人不能履行职权时,由该召集人指定一名监事代行其职权。"

最新修订部门职责工作总结范文简短三

20__年我院人事工作的指导思想,加强领导,统一认识,加大力度,合理开发配置人力资源,创新人才建设机制,开创我院人才工作的新局面,为把我院建设成为现代化的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工作保障。

一、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全县人才工作会议,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营造良好的人才成长和发展的工作环境。

1、利用各种媒体和机会,学习、宣传上级有关人才工作的指示精神,提高对人才工作在医院的建设和发展中的重要地位的认识,抓住国家实施展人才强国战略的有利时机,加快我院人才建设工作的步伐,开创我院人才工作发展的良好局面。

2、认真讨论和研究人才强院战略问题,确定我院人才建设的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建立人才工作机制,实现我院卫技队伍的跨越式发展。

3、以建立学科带头人为重点,通过实施“萃英机划”,加强人才引进工作,促进医院学科建设,提升我院卫技队伍的整体水平。

4、积极为各类人才创建工作条件,用人所长,牢固树立对专家服务的思想,促使他们干好事业、干成事业。

二、全面实施“萃英人才建设计划”,以学科建设为导向,以学科带头人为重点,坚持吸引、培养和使用并重的原则,建立一支能中能西的高素质的卫生技术队伍。

1、引进人才。

2、加大对外聘专家工作的支持力度和监督管理,发挥医学专家的作用。

3、学历提高与能力提高并重,利用各种渠道,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卫技人员培养和培训工作的力度。工作要有计划,并通过建章立制来确保计划的实施。某某年拟安排外科、骨伤科、针灸科、妇科、肾病专科等10个科室15位人员去上级医院进修学习。

4、实施“名医工程”,做好20__年县级“名医”的培养工作,选择5—7名卫技人员为培养对象。

三、积极探索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切实推进人事改革。

1、继续做好全院职工聘用制工作,签订聘用合同,完善人事代理制。

2、加强对职工的业务考核,实行“末位”待岗制。

3、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聘工作。

4、适时修订原有的奖金分配方案,逐步建立以职位、岗位为前提,按贡献分配的奖金制度体系。

5、做好医院人事档案工作和职工的社会保险工作。

最新修订部门职责工作总结范文简短四

甲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根据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派遣员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派遣与借用

第一条派遣系指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将与甲方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派往乙方工作的行为。

第二条借用系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从甲方借调人员到乙方工作的行为。

第三条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派遣员工,乙方须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借用费。

第四条员工与甲方为劳动关系,与乙方为劳务关系。员工的工作地点、岗位、方式由乙方根据业务需要确定。

第五条借用费系指乙方借用甲方员工的费用,包括:

(一)支付员工的工资。

(二)支付员工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费用。

(三)甲方为派遣员工提供商业保险、福利的费用。

(四)甲方对派遣员工的管理、经营成本及承担的企业税收等费用。

第六条甲方派遣人员的姓名、聘用职务、借用费及其组成在附件1中约定,附件1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章甲方的义务与权利

第七条甲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根据乙方的要求推荐人选,与乙方决定借用的人员或乙方直接选定的人员签订《派遣员工劳动合同》。

(二)教育派遣员工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章。

(三)教育派遣员工遵守乙方的工作制度,保守乙方的商业秘密。

(四)从借用费中支付派遣员工的工资和应得收入。

(五)在乙方支付借用费后,依法承担派遣员工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福利费用,其中福利及医疗保险部分内容的具体实施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条款、甲方有关派遣员工福利待遇、医疗费用报销的规定执行。

(六)为派遣员工提供附件2中双方确定的服务内容。

(七)听取乙方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第八条甲方享有如下权利:

(一)如遇特殊情况,甲乙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甲方有权撤回派遣员工和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和派遣员工(派遣员工在试用期内除外),同时甲方按下列方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补偿费:___________

派遣员工被派遣时间每满一年,补偿费为一个月的借用费,不足一年的部分按一年计算。补偿费以派遣员工被撤回当月的借用费为计算标准。

(二)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或损害派遣员工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书面意见,进行交涉。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意见后六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甲方。

(三)乙方若无故拖欠派遣员工的工资或借用费,甲方可随时无条件解除本合同,并向乙方追索所欠费用。

(四)派遣员工若侵害了乙方的合法权益,甲方可协助乙方追究员工的相关责任。

第三章乙方的义务与权利

第九条乙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尊重派遣员工不同的民族习惯和宗教信抑,不歧视派遣员工。

(二)为派遣员工提供符合中国政府有关劳动保护规定的工作场所和条件,确定其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并依法为派遣员工提供各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费用。否则,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实行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如遇特殊情况需派遣员工延长工作时间,乙方须依法支付加班费。

(四)为派遣员工提供差旅等补贴,具体数额由乙方决定。

(五)保证派遣员工的法定节假日休息。为借用满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员工每年安排一次带薪休假,具体休假天数按乙方的规定执行。

派遣员工结婚时,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给予婚假3天,属于晚婚的,应再给予晚婚假7天。

(六)派遣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应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医疗期。医疗期内,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发给派遣员工病假工资和疾病救济费,但最低不低于社会最低工资的80%。

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及哺乳期内的,乙方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但女员工应提供合法的医生证明。

女员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乙方应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流产假期间,其工资照发。

(七)不得解除或终止对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女员工,以及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派遣员工的借用关系。

(八)不得解除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满,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派遣员工的借用关系。

(九)派遣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被解除借用的,乙方应按照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第6条规定,向甲方支付该员工的医疗补助费。

(十)督促派遣员工遵守中国政府颁布的税收法规,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十一)督促派遣员工办理借用期间的有关合法工作证件,依据中国的法律、法规制定乙方的规章制度,并教育派遣员工遵纪守法。

(十二)乙方因业务需要,搬迁至新办公地址时,须提前15天通知甲方,以便业务联系。

(十三)乙方因故被撤销时,须提前15天通知甲方,以便及时办理终止本合同的手续。

(十四)派遣员工若向乙方提出辞职,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但在试用期内辞职可随时提出。乙方接到通知后,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按收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计算收费截止日期。

(十五)向保险公司投保派遣员工驾驶的乙方机动车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若乙方未投保,派遣员工驾驶乙方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事故责任属于派遣员工的,由乙方赔偿损失。

本条所列第(三)、(四)、(五)项内容,乙方可以规章制度的形式作具体规定,也可与派遣员工以协议的形式作具体约定。只要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且送甲方备案,应以规章制度和协议为准。

第十条乙方享有如下权利:

(一)对决定借用的员工可以规定试用期,试用期限应根据借用期限确定:

1.借用期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超过15日;

2.借用期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超过30日;

3.借用期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超过60日;

4.借用期在2年以上的,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

试用期内,乙方对不符合要求者,有权终止试用,但应支付试用期的借用费(含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费用)。试用期满,所派遣员工自动转为正式派遣员工,其借用期自试用之日起计算。

(二)在借用期内,有解除派遣员工和解除本合同的权利,但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和派遣员工(派遣员工在试用期内除外),同时按下列方式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补偿费:

派遣员工借用时间每满一年,补偿费为一个月的借用费,不足一年的部分按一年计算。补偿费以派遣员工被退回甲方当月的借用费为计算标准。补偿费中包含派遣员工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三)如派遣员工因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和严重违反乙方规定(此规定对派遣员工和甲方应该是公开的)被解除借用,乙方经征求甲方意见后可随时通知甲方和派遣员工,并可不支付补偿费。

(四)可与派遣员工另行签订个人协议作为甲方与派遣员工劳动合同的附件送甲方备案,但该协议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内容。

(五)乙方有权对甲方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行为提出书面意见,并进行交涉。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意见后六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乙方。

第四章费用及其结算

第十一条本合同所涉及的借用费、派遣员工名单、借用时间和付费方式在本合同附件1中约定。

第十二条乙方须于当月20日前向甲方支付月借用费、补偿费和年终附加的工资(乙方直接支付派遣员工工资的,须于当月底前向甲方支付借用费的其它部分),甲方收到后,于次月6日支付派遣员工工资。以上费用每逾期10天按1%加付滞付金。逾期30天的,甲方可视情况提出索要违约金________元,并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且不属违约行为,双方办理相应手续。

第十三条加班、加点费用的计算方法为:

工作日加点费=月工资÷20.92天÷8小时×实际加点时间×150%;

休息日、带薪休假日加班费=月工资÷20.92天÷8小时×实际加班时间×200%;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月工资÷20.92天÷8小时×实际加班时间×300%;

第五章争议与仲裁

第十四条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后仍不能解决的,可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

第十五条甲方(或乙方)与派遣员工因本合同中有关劳动纪律约定、员工工资、保险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内容发生劳动争议,并提起劳动争议仲裁时,如争议的处理结果与乙方有利害关系,乙方有参加仲裁活动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章其它

第十六条甲方为派遣员工提供的服务内容在附件2中约定,附件2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国家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办理,国家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合同附件另行约定。

第十八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因中国政府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造成本合同条款必须修订时,均应以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准,由甲乙双方协商修订。

第十九条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年,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异议,有效期自行延长,延长期限与本合同期限相同。

第二十条本合同分别用中文和____文写成,每种文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中文本和________文本一份,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两种文本出现矛盾时,以中文本为准。

第七章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二十一条双方约定需增加的内容

第二十二条双方约定需修改或删除的本合同条款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代表签章:________代表签章: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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