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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道路修复协议书 临时道路使用及维护协议(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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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道路修复协议书 临时道路使用及维护协议(六篇)
2023-01-14 13:53:08    小编:ZTFB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有关临时道路修复协议书(精)一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和承包范围:地块至市政公路之间段临时道路工程(包括道路土方开挖、塘渣回填、混凝土路面等工程),道路总长暂定为200米。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所有材料均由乙方自行采购,但材料质量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并具备产品合格证书等。

5、合同造价:暂定为人民币 元整。

6、工期:合同签订并生效后 天内完成。工期每延迟一天,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上述逾期违约金,甲方可在本工程造价中直接扣除。

7、合同履约保证金

本工程不设置履约保证金。

8、结算办法

8.1 按以下原则结算:

8.1.1 按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xx版)结算,具体单价及费率详见附后清单。

8.1.2 根据附后清单约定的价格及现场签证的工程量按实结算。

8.2 土方开挖费用按挖机台班及短驳运输费用单独计取,单独土方短驳运输(运距1000米内)按40元/车(5吨车)计,此单价均已包括管理费税金等所有费用。

8.3 挖土机采用200型挖机,挖土机费用按230元/小时单价包干,此单价已包括管理费、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

9、工程质量

9.1 道路工程质量按《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j97-87)》和《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1-90)》执行,要求保证达到合格等级。并达到以下要求:

9.1.1 混凝土层

混凝土采用设计规定的商品混凝土。

厚度误差:±10%厚度。

平整度误差:小于10mm。

宽度:不小于设计规定。

9.1.2 塘渣基层

塘渣层的高度、宽度、纵横坡度和边坡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路基开挖应至老土,当局部为淤泥土时,应保证回填厚度应经甲方确认。

路基应有良好的排水系统;

路基应碾压密实、均匀坚实、稳定,压实度和平整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必须用不小于15吨的压路机碾压检验,其轮迹不得大于5mm。

不得有翻浆、软弹、起皮、波浪、积水等现象。

道路中线标高允许误差±20mm。

平整度允许偏差:20mm。

宽度允许偏差:100mm。

9.2 材料要求

9.2.1 中标单位必须对所采购的材料质量全面负责,应提供产品合格证书、质保书、试验报告。招标单位对材料质量有疑问时,有权要求复验,复验合格其相关费用由招标方建设单位支付,复验不合格其经济损失及复验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9.2.2 道路基层塘渣要求采用清塘渣。

9.3 乙方必须精心组织施工,如未按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进行施工而造成返工重做的,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将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9.4 由于乙方偷工减料等施工原因引起工程质量问题,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和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9.5 乙方必须做好本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否则,因此对其他施工单位造成损失的,所有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9.6 路基及道路基层必须碾压密实,否则,由此造成的道路缺陷修复责任由乙方承担。

10、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10.1 乙方必须认真执行国家、省、市及东洲街道有关施工安全生产条例和有关规定,施工期间必须认真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杜绝重大事故发生。

10.2 施工期间,发生安全事故和其它事故所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和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同时根据事故情节轻重,甲方每次向乙方收取违约金人民币500-5000元。

10.3乙方应做好森林防火及环境保护工作,如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森林火灾及环境破坏,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及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10.4乙方的所有人员必须持证持牌上岗。

11、资料管理和竣工结算的有关规定:

11.1乙方必须按照市政工程规定要求,整理本工程的各项技术资料。

11.2本工程的所有资料必须用a4纸,并用电脑打印。

11.3本工程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15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二套,其中一套必须是原件。

11.4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30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工程完整的结算书(包括工程量计算书)和结算资料一式三份。

12、付款办法:

12.1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审核完毕后一个月内,除留设结算造价10%的质量保修金外,其余款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造价款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正式的税务发票。

12.2质量保修金按以下规定支付:

a) 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一年后的14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质量保修金; b) 质量保修金不计利息。

12.3水电费用乙方自理。

1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二)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3、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为一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保修期内发生质量事故,乙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五天内完成维修工作。否则,甲方有权另请其他施工队伍维修,所有维修款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可直接从质量保修金中予以扣除。

14、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及时处理好各种在道路施工中发生的阻挠施工行为的。

15、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16、本合同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四份,经双方单位盖章、代表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临时道路修复协议书(精)二

甲方:分局

乙方:工程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开挖(临时占用)的管理,完善城市道路挖掘审批管理工作。按照“谁申请开挖、谁负责修复保养”的原则,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由申请单位与建设主管单位共同签订施工安全责任书。

城市道路开挖(临时占用)审批由执法部门审核,城管办负责道路开挖(临时占用)前置审批。施工方案提交建设主管单位审定,原则上可以顶管的尽量要求顶管,主车道6米(含6米)以上砼路面不准开挖。经批准临时施工的,应遵循便民、畅通、安全的原则,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乙方按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对路面的修复和绿化的修复必须按以下要求完成:

(一)、开挖标准:行车道的开挖宽度不能小于1米,行人道的开挖宽度不能小于0.5米。回填土应分层夯实(每层不得超过0.3米),密实度应达到95%以上。

(二)、行车道的修复要求:

①安装管道后必须用砂回填至路基垫层高度并灌水冲实。

②路基垫层:20cm厚碎石垫层,压实(夯实)。

③稳定层:20cm厚6%水泥石粉层,碾压。

④砼路面:22cm厚砼面层(抗折强度≥4.5mpa)。

⑤砼面层需要安装ф[emailprotected],原砼面层两边钻孔纵向用ф12钢筋连接。

(三)、行人道的修复要求:

①安装通信管后必须用砂回填至垫层高度并灌水冲实。

②稳定层:5cm厚素石粉层。

③砼路面:12cm厚c25砼面层。

(四)、绿化的修复要求:

①绿化植物必须按原品种和规格补植并负责养护恢复原貌。

②乙方必须向伦教市政管理处交纳修复位置(按实际开挖面积计算)的绿化保养费(元/平方米年)1年。(该点需征求环卫绿化科意见)

位置由起经至止。面积平方米。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用于。

二、乙方按规定设置安全护栏、交通导向标志及路障警示灯、并进行围蔽作业。

三、乙方施工作业不得压占检查井、消防栓、雨污水井等设施。

四、乙方应在施工现场设立专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员、质监员,主要负责施工现场的组织管理、质量监管,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五、施工现场须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围设施,围档外严禁摆放施工机具或堆放施工材料。凡是横挖街、巷、通道或单位车辆出入口,必须设置跨槽通道,力求做到方便行人和车辆的通行。挖掘沟槽的泥土必须向围栏内侧堆放,余土必须及时清运,不得影响市容卫生。

六、涉及设计测量标志、地下管线、文物保护标志等设施时,应当采取保护措施,不得移位损坏。

七、可能对其他管线和设施的安全和维修产生影响的施工,乙方须通知有关管线单位派人到现场监护,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八、需要限制车辆通行或实行临时交通管制的应当事先报请公安交警部门批准。

九、道路挖掘施工要严格控制作业长度,可采取逐段挖掘,逐段恢复的方法依次前移,要保证围档的实际效果。否则,甲方立刻中止乙方施工待整改达到要求后方可施工。

十、在人流量较大的道路进行施工的,上下班等高峰期间应停止施工,并采取有效措施恢复通行;在拥挤的道路挖掘修复施工的,应组织施工方案,尽可能利用休息天和非重要节日时间施工。

十一、在临近居民区挖掘道路的,夜间22时至凌晨6时不得进行有噪音污

染的施工活动。

十二、挖掘沥青、混凝土路以及水泥人行道时应采用切割机进行路面面层切割,必须切割整齐,不得损坏开挖范围外的路面。

十三、严禁在主要车、人行道上搅拌水泥砂浆等拌合物,使用商品混凝土确有困难的,经甲方批准,可在施工现场附近占用部分道路或场地作为堆放材料和搅拌的场所。

十四、乙方在沟槽回填时应严格把握质量标准。回填土应分层夯实(每层不得超过0.3米),密实度应达到95%以上。回填夯实后,必须通知甲方,待甲方代表检查回填合符质量要求后,方可进行铺装行道板、沥青、混凝土路面(人行道),否则乙方需返工,待甲方确认加填合符质量为止。完工后由甲方组织有关人员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

十五、乙方须按审批时间、地点、范围和要求施工。如需延长施工时间、扩大施工范围,应先到甲方申请补办手续,经批准同意后方可施工。

十六、沿途管道如涉及城市桥梁架设的,必须独立办理审批手续。十七、乙方应严格遵守上述管理规定,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违反上述规定,甲方提请执法部门将按照《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因施工损坏道路附属设施、地下管线设施的,以及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质量事故和因安全防范措施不当而造成责任事故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面试网)

甲方(盖章)分局代表:

乙方(盖章)工程有限公司代表:

年月日

有关临时道路修复协议书(精)三

道路土方施工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责任关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范围

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在现场指定区域内进行施工,余土外运至渣场,渣场由乙方自行落实,甲方概不负责。

五、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竣工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天。

六、合同价款

本合同采用单价包干合同,即乙方完成合同约定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和工作内容所需要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含机械设备等的进、出场费)、管理费、保险费、利润、税金、环卫出渣费以及倒土费、工程周边社会关系协调等全部费用组成,其单价为:

1、场内回填部分

(1)页岩(松次坚石)做回填方,按_____元/m3包干价执行。

2、余土外运部分

(1)外运工程量不论运距远近,按_____元/m3包干价执行。

3、其他

若甲方需要向乙方临时租用机械设备,按租用期市场价计算租金,机械设备台班以甲方指定人员签证为准。

七、工程结算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依据甲、乙双方现场实测方格网及实际收方工程量办理结算,结算完毕,移交竣工资料后,一次性付至结算金额的___%,剩余尾款___个月内付清。

八、工程质量及技术要求

本工程严格按照国家现行《土石方爆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建筑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进行施工和验收。同时,本合同约定:

1、土石方工程施工完成后的验收标高与设计标高的误差不大于_____cm,垂直面无偏坡。

2、进场施工前,必须提前___天向甲方分别提交:土石方调配及外运施工方案、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及质量进度保证措施。

3、场内填筑部分必须分层碾压密实,并优先选择页岩以内土石方回填,且在页岩以内土石方有剩的情况下,不得选用砂岩回填。

4、建筑物及其基础外边线_____m以外范围内,回填土石方必须分层碾压,密实度不得小于_____%。

5、竣工资料为___式___套。

九、安全施工

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施工规范进行施工,采取严格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在施工作业中,所遇任何与工程相关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违约责任

1、本合同工程不允许转包分包,若甲方核实乙方有转包分包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___日内必须无条件退场,并承担该工程总工作量___%的违约金。

十一、合同留存

本合同___式___份,甲方___份,乙方___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合格交验结清尾款后自然失效。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发包单位:__________承包单位: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__

有关临时道路修复协议书(精)四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由于甲乙双方承建的芜湖市长江南路工程是相邻标段,cjnc-s04与cjnc-s03标段,为方便施工,甲方需使用乙方管段内的渣土便道。为了建好芜湖长江南路工程,乙方同意甲方使用其管段内的便道。由于乙方管段内的便道是临时建设道路,本着互助互利的原则,甲方使用乙方管段内的便道,需承担一部分便道建设费,根据甲乙双方多次沟通、协商,就甲方使用乙方管段内便道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望双方遵守执行:

一、道路使用的长度及方位甲方需使用乙方管段内道路共计公里,延长江南路大里程方向。

二、道路的现状及今后道路的修复方式乙方管段内便道还未完全施工成型。

三、修筑费用的金额及付款方式根据双方确认的甲方使用便道长度为公里,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大写)便道施工、维修费。本协议签订后,工作日内甲方以银行转账的形式支付乙方,余下的部分在缴清。

四、双方责任本协议签后,乙方收到甲方第一次支付金额后,乙方应及时修整好便道,不得影响甲方使用。甲方按时支付便道施工费,加强文明施工使用。

五、协议未尽事宜及其它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上海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诉讼解决。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管段施工完工,便道施工费支付清后,本协议自动失效。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有关临时道路修复协议书(精)五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项目建设及岳府阅20xx第126号文件精神,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项目工程施工任务。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促使双方相互配合协作,共同完成本建设项目,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文等。

第二条 施工依据

2.1甲方给乙方的项目开工通知(计划任务书)。

2.2甲方提交的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清单等基础资料。

2.2 乙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①《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②《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三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合同书、乙方提出的书面要求及委托书。

3.2甲方委托事务所对项目合同造价核审的报告。(详见市财政评审办委托岳金审(20xx)第081号审计报告)

3.3甲方驻工地代表、监理工程师共同签订的技术要求和工程量签证。

第四条 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投资及施工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

4.1工程名称:岳阳市青年路太子庙道路工程;

4.2施工内容:详见施工图设计和工程量清单附件;

4.3合同金额:壹仟壹佰陆拾捌万贰仟伍佰零柒元叁角陆分(¥11682507.36;(注:已下浮8%)

第五条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开工前提供全套施工图3份 。

第六条 乙方向甲方交付施工组织设计等文件及时间。 开工前三天,乙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

第七条 甲方驻工地代表

7.1甲方驻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员名单。

7.2实行监理的总监姓名及其监理范围。

第八条 乙方驻工地项目负责人

第九条 工程期限

9.1本合同全部工程自20xx年12月27日开工至20xx年4月27日竣工,各单项工程开竣工时间计划。

9.2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以顺延工期。

(1)由于天灾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使工程被迫停工;

(2)甲方提出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使工程不能继续施工;

(3)甲方不能按期提供图纸(包括水准点),及时解决施工纠纷等而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对此,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并通过书面表式确定顺利期限。如因乙方责任延误,造成施工困难和施工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第十条 施工准备

甲方工作:完成征地、拆迁;办理工程开工手续;保证三通;向乙方及时提供设计图纸;组织施工、设计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交底。提供地下(上)管线的保护要求,线路资料等。

乙方工作:组织有关人员了解和熟悉图纸,踏勘施工现场:参与设计交底;编好施工图预算,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作现场平面布置,搭建临时设施;安排施工总进度计划,储备材料,加工或订购构件等一切施工准备。

第十一条 对乙方的有关要求

11.1对工程分包的要求; 不得分包。

11.2对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的要求; 遵守施工规范。

11.3对特殊施工工艺的要求;

11.4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现场环境卫生的要求; 按《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有关规定实施。

11.5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

11.6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时间和份数(包括进度报表、资金计划、工期要求等)。

第十二条 工程承包方式及造价

12.1合同采用包工包料方式施工,单价采用清单报价,清单内未涉信的增补工程项目现场签证后按岳阳市“经评审的最低价法”下浮8%计算。严格按照岳金审(20xx)第081号审计报价执行。

12.2无单价包干的项目按清单进行结算,无定额子目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工程总价(单价包干除外)按8%下浮。

12.3招投标项目按中标价和有关协议的结算方式结算。

第十三条 工程付款

13.1工程进度款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支付,每月底上报本月完成的工程量,累计计算,扣除累计已完工程量,经监理单位审核后交甲方审查,根据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在三十天内付给乙方(或作说明),工程进度款最高支付额度为已完成工程量造价的50%;

1 3.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结算总价在12个月内分期拨付,具体为工程竣工验收拨付工程款的60%,按时办理竣工决算资料后累计拨付至工程款70%,同时乙方必须100%结清民工工资,余款待终审后一年内付清(不计利息)。留5%的资金款作为工程保质金,待工程保修期满,达到质量要求,按有关规定结清。

第十四条 施工和工程质量

14.1乙方要根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全部工程应达到合格标准以上。

14.2工程建设和使用中如发生因施工质量原因造成的重大事故,由乙方及主要责任人负终身责任。

14.3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工程和设计变更按有关规定办理。

14.4乙方订的工程材料必须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凡应附有合格证明的材料,在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验证。必须时甲方可随机抽样检查,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否则因材料不合格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14.5对隐蔽工程乙方必须在工程隐蔽前二十四小时以书面道知甲方、监理方和设计单位共同进行验收,经检查合格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后乙方方可继续下道工序。如乙方不按程序办理,其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如果甲方等单位届时未参加,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并应作好记录。对此甲方应予承认。如甲方事后提供重作检查,符合要求其费用由甲方负责,不符合要求其由乙方负责。

1 4.6工程保修期为壹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期间出现的质量问题,乙方无偿保修。

第十五条 竣工验收

1 5.1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在竣工验收时,乙方应提供以下竣工资料:

①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中间交工验收证录等施工技术资料。

②根据国家建设部关于“编制基本建设工程竣工图的几项暂行规定”提供竣工图纸。

15.2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前五日将验收日期以书面通知甲方和监理方,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须提前通知乙方,并取得乙方同意,另订验收日期。

15.3竣工工程验收合格,从验收之日起十天内由乙方向甲方(或指定单位)移交完毕。如不能按时接受,致使己验收工程发生损失,应由甲方承担。如乙方不能按时交付,应按逾期竣工处理,不得因有经济纠纷拒绝交付。

15.4单项工程如需单独移交甲方,以便由另一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在移交时双方应办理中间验收手续搞好工程结算,作为竣工工程验收之依据。

15.5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五天内将竣工工程结算有关资料送交甲方进行审定,甲方接到上述资料后,应在一个月内审定完毕。如到期末审定完成或未提出异议,即视为同意结算。

第十六条 附则

16.1合同正本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应按《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备案实施办法》规定,向有关部门备案。

16.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在合同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结算尾数后失效。

16.3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应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订附款。

16.5有关承包合同的其它问题,均按照《建筑工程合同条例》以及《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其它

1、在设计与经评审的清单范围内,工程量按现场监理实际工程量计算。

2、本工程合同价为合同控制上从,超出清单外工程量及上限总价,需事先拿出方案,报请甲方审查认可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施工,否则不予计价。

3、施工过程中,乙方无条件接受市财政投资评审部门对可能影响工程造价明关因素进行的监督。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工程部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行:

地址: 帐号:

有关临时道路修复协议书(精)六

为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状况,美化环境,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团结路等六条城市道路进行拆迁改造,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拆迁改造的六条城市道路及范围:延安路长1000米,道路红线40米;团结路长2820米,道路红线50米;西虹东路长1100米,道路红线50米;青峰路长3100米,道路红线40米;卫星路长1000米,道路红线70米;河南路立交完善工程。

二、拆迁工作时限:上述路段的房屋拆迁工作从20xx年7月10日开始,9月1日前完成。

三、拆迁改造范围内的合法建筑物及其附属物,按照国务院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城市房 屋拆迁管理条例细则》的有关规定,给予拆迁补偿和安置。

四、拆迁改造范围内的违法建筑物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于20xx年8月1日之前自行拆除;拆除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一律不予补偿。

五、自本通告施行之日起停止办理拆迁改造范围内的基建审批手续;停止办理拆迁改造范围内居民户口的迁入、分户及房屋转让、用途变更、出租、抵押等手续。

六、拆迁改造范围内的新建、在建、翻建及装修工程,应立即停止施工,违反通告规定的,造成的损失由建设者自行承担。

七、无正当理由,逾期拒不搬迁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强制拆迁。

八、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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