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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仲裁申请执行申请书通用(通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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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仲裁申请执行申请书通用(通用8篇)
2023-11-09 16:41:12    小编:ZTFB

每个人的生活中都会遇到一些特殊的时刻,让人难以忘怀。在写一篇完美的总结时,我们要注重逻辑性和条理性,准确地表达自己的观点。接下来,我们将分享一些成功的总结案例,供大家学习和借鉴。

工伤仲裁申请执行申请书通用篇一

申请人:

请求事项:

请求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中止“()深宝裁字第号”仲裁裁决的执行。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一审终审,本案现已进入执行阶段。

鉴于申请人目前生活困难,经济紧张,4位老人体弱多病,需申请人赡养,还有未成年儿女也需申请人抚养,申请人本人也没有工作,更无经济来源,每个月只能靠借贷过日。所以申请人目前根本无法执行(20xx年)深宝裁字第1078号”仲裁裁决。

现情势紧急,如果不中止执行,势必会造成申请人生活困难,严重影响申请人家庭生活的和谐。在此情况下,特此建议贵院执行局出于以人为本的原则,慎重处理,严格按照《仲裁法》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在1998年7月8日制定的《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2条规定,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裁定中止执行,因此,请求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立即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申请人:

工伤仲裁申请执行申请书通用篇二

申请人:邓某,男,1967年9月生,籍贯:湖南,住址:。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xx公司,地址:,电话:,法定代表人:

一、请求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劳动关系自年1月29日依法解除,并要求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3480元(1740元×2月)。

二、请求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因工伤7级而产生的工伤待遇170112元。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一)其中工伤医疗补助金39886(14月×2849元)。

(二)伤残就业补助金38976(80元×21.75天×0.7×32月)。

(三)伤残补助金22620元(80元×21.75天×13月)。

(四)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工伤期间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20880元(12月×1740元)。

(六)交通费用20xx元。

(七)康复费用40000元。

申请人于20xx年2月10日开始为被申请人提供劳动。劳动岗位为新办公楼零杂工,用工时被申请人没有与申请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工资按每天80元计,发放工资时间为每月月底,被申请人以现金给申请人发放工资。

20xx年11月4日15:00左右,申请人依照被申请人的工作安排与同事共同操作一台机器,整理新办公楼地面残渣,由于地面障碍物导致机器失控,将申请人右脚吸到机器内致残,被申请人事后给予了申请人相应的医疗,但否认申请人的受伤事故为工伤并拒绝相关赔偿。

申请人无奈之下根据相关法律,向省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省劳动仲裁委仲裁确认为双方存在劳动关系。被上诉人不服提出上诉,后又经人民法院判决确认为劳动关系,目前判决已生效。

申请人依据判决向省社保局提出工伤申请,经审核,确认申请人20xx年11月4日发生的受伤系工伤事故,并经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7级伤残。由于被申请人未给申请购买社会保险,并拒绝支付工伤待遇。现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第(二)、(五)项提出仲裁申请。申请人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第四十六条第(一)项之规定,依法于年1月29日解除与被申请人的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的存续期间为20xx年2月10日至年1月29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3480元。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六款,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十七条,第(一)项,第六十二条第二款;《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第(一)、(二)、(三)、(七)项和x省工伤保险相关规定等要求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工伤待遇170112元。以上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请省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给予支持。

此致

xx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xx。

20xx年xx月xx日。

工伤仲裁申请执行申请书通用篇三

性别:x。

出生年月:xx年x月x日。

民族:x。

住址:

邮编:

电话:

工作单位:xxxx。

邮编:x。

电话:x。

被申请人名称:xx。

住所地:

邮编:x。

法定代表人:xx。

职务:xx。

电话:xx。

请求事项:

一.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xx年9月的双被工资2750元。

二.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法定休假日,双休日以及工作日延长劳动时间的加班工资,合计2283元。

三.依法裁决被申请人补缴申请人20xx年8月和9月的社会劳动保险费,基数为1369。

申请人于20xx年8月1日起于被申请人建立劳动关系,当时被申请人口诉试用期为一个月,工资为900元;第二个月转正后一个月为1200元。两班倒,一天9个小时,一个月3天休息,双休日正常上班。直至第二个月9月25日为止,被申请人都没与申请人签定书面劳动合同,8月份工作日延长劳动时间共计76.36个小时,双休日加班10日;9月1日至9月25日工作日延长劳动时间共计31.36个小时,双休日加班4日;法定假期中秋节1日;被申请人没有为申请人缴纳社会劳动保险。

现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因此被申请人应该支付9月份的双倍工资2750元。

根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加点,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劳动者加班加点的工资:

(一)工作日延长劳动时间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支付加点工资;。

(三)在法定休假日劳动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三百支付加班工资;。

因此被申请人应该支付8月1日至9月25日的加班工资2750元。

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此被申请人应补缴8月和9月的社会劳动保险费,基数1369。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

20xx年xx月xx日。

工伤仲裁申请执行申请书通用篇四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

被申请人:名称: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

双方因_____________一案,已由________经济合同仲。

裁委员会作出裁决,(__字__号裁决书)被申请人未履行裁决中规定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特向你院申请予以执行。

申请执行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xx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签章)。

工伤仲裁申请执行申请书通用篇五

申请人:

请求事项:

1、请求强制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人民币148603.8元。

2、本案执行费用全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于9月30日做出民事判决书,内容为被申请人于一次性支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人民币148603.8元。后被申请人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该院于20xx年x月x日作出驳回上诉的裁定。该裁定于20xx年x月x日已经生效。

但直至今日,被申请人仍未履行上述付款义务。为此,特申请贵院给予强制执行。

此致

xx市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

20xx年x月x日。

工伤仲裁申请执行申请书通用篇六

地址:

法定代表人:包国忠,电话:133。

一、请求执行被申请人依法应支付给申请人拖欠工资、通讯费午餐补助、等款项共计元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请求强制被申请人依法为申请人补办劳动关系存续期间(20年11月至20年3月)的各项社会保险。

申请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因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业经省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于二0一一年五月十一日做出劳仲裁字[201]第0号仲裁裁决书(以上请求均是终局裁决),现在裁决书已经生效,并且规定的'履行期限(生效后七日内)已过被申请人拒不遵照裁决履行。为此,特申请贵院给予强制执行。

此致

省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

工伤仲裁申请执行申请书通用篇七

异议人(案外人):

申请执行人:

异议请求事项:(有几项写几项)。

请求法院停止(或撤销、纠正、中止)执行行为(或对某财产的执行)。

事实和理由:(具体情况因案而异,要简明扼要,实事求是)。

贵院在执行(xxxx)鄂1002民初xxxxx号民事判决过程中,查封(或冻结、拍卖)财产,因该财产属于异议人生活必须财产,根据法律不得作为执行标的物(或执行行为违法)。现提出书面异议,请求贵院停止(或撤销、纠正、中止)执行行为(或对某财产的执行)。

此致

xx市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

20xx年x月x日。

工伤仲裁申请执行申请书通用篇八

法定代表人:袁义兮厂长。

地址:株洲市芦淞路102号。

被执行人:株洲市金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冯铁坚总经理。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新闻路金丰小区15栋。

被执行人:株洲新住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戴丹总经理。

地址:芦淞区曲尺乡谭家段村顺鑫佳园4栋1号门面请求事项: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因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业经株洲市仲裁委主持下制作了仲裁调解书,该仲裁调解书已产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支付余款51000元的义务,现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强制执行。

事实与理由: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在往来帐相冲抵后,被执行人株洲市金丰房地产开有限公司共应向申请执行人支付151464.65元,并在调解协议生效后7天内一次性付清。该仲裁调解书生效后,由于被执行人株洲市新住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开发“顺鑫佳园”项目的债务承担曾作出过承诺,故被执行人株洲新住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申请执行人先期支付了10万元,但仍有51000元的余款至今尚未支付。申请执行人曾多次催其支付未果,故使申请执行人的合法债权一直无法实现。

基于以上事实与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请求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予以强制执行,并加付逾期利息。

此致

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株洲市皮革制品总厂。

二o一o年七月日。

附:

1、株洲市仲裁委员会调解书[(2010)株促裁字0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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