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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站整体管理方案范文 客运站管理制度汇编(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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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站整体管理方案范文 客运站管理制度汇编(5篇)
2023-01-14 17:06:04    小编:ZTFB

为了确保我们的努力取得实效,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具有内容条理清楚、步骤清晰的特点。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方案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最新客运站整体管理方案范文(推荐)一

一、 领导重视、责任明确

分公司领导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并结合工作实际,把“春节”、“泼水节”、“五一”、“六月安全月”、“十一”等节假日的安全运输工作作为提高社会公共服务能力,服务群众,展现行业风貌的重要工作来抓。为确保旅客运输安全,公司成立了以经理为组长、副经理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年初,按照总公司工作部署,规划工作方案,制定应急预案。与部门和班组层层签订了《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同时又与所属客车驾驶员签订了《20xx年各节假日行车安全保证书》。明确了工作责任和工作任务,精心做好节日旅客安全运输准备工作。节前,精心组织人员排查车辆隐患,做好车辆维护工作,使车辆以良好的技术状况

投入营运,同时,加强各部门员工培训教育,做好应急演练,从而形成了上下联动,监管有力,反应灵敏的工作机制。

各节日期间,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多次带领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到客运站检查指导工作,加强与行管部门的工作沟通,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保证了各节假日运输安全的顺利完成。

二、 落实安全教育学习制度,提高行车安全意识

分公司始终把安全教育学习,作为一项长效机制来抓。为切实增强员工和客运车辆驾驶员安全意识,开展了多渠道,多种形成的安全动员和宣传教育活动。在春运、泼水节、五一、安全月、十一等主要节日期间,在车站主要通道口悬挂了横幅,宣传标语,安全宣传画等50余幅,发放宣传资料20xx余份,另外利用广播、宣传栏、电视、事故案例分析、网络等多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出版宣传栏12期,播放安全警示教育片400多场次。通过开展持续有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全员的安全意识得到了有效提高。全年共组织客运车辆驾驶员安全学习44 次,事故案例分析10次,使3400人次受到了教育,正确认识到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使广大员工提高了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水平。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知识竞赛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安全责任、重在落实”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在辖区内广泛开展了安全生产月活动。活动要求:

一是为加强本次安全月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有效落实,由分公司领导牵头,成立了“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知识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坚持上下齐抓共管,充分发挥每位员工的作用,建立了监督、检查制度,制定了相适应的责罚措施,同时明确责任,严格管理,让广大员工从思想上彻底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形成安全无小事,人人关心安全,安全关系人人的良好工作氛围。

二是组织员工参加安全生产“全员签题活动”和“安康杯”知识竞赛抢答活动,在抢答赛中取得了第三名。

三是组织员工观看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片。同时组织开展以“抓班组,提高管理水平,重教育,推进安全文化”的安康杯竞赛活动,进一步促进了分公司客运站场,班组安全文化建设。

四是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落实隐患整改。注重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上狠下功夫,组织人员认真进行检查,对发现问题定人、定时定措施及时地进行整改。五是为做好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演练的各项工作,推动分公司系统应急预案演练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强化分公司安全管理,提高交通事故防控和突发事故应变能力,学会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分公司组织了一次交通运输应急预案处置演练。县交通局、运政所等单位领导共计23人参加了演练。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康杯”竞赛活动,增强了广大员工和客运车辆驾驶员的责任心,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取得了预期效果。我们将以本次活动为契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力度,达到以安全促生产,保证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今年以来,经损指标与去年相比,呈上升趋势,使得一度平稳的安全形势再次趋于紧张,在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下,分公司及时采取了应对措施:

一是下发告诫书至每位客运车辆驾驶员,使驾驶员从中吸取教训,确保行车安全。

二是为确保雨季运输安全,分公司定人落实对各条道路通行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将考察情况在安全学习活动中作宣传通报。对塌方较严重的乡村道路停驶营运,待路状况恢复后开班。

三是针对部份客运车辆驾驶员行车安全意识淡薄,文化水平低,职业道德差等一些实际问题。利用晚上时间,分管领导率领安全管理人员深入到勐遮、勐啊、打洛等地进行安全教育学习,采取播放vcd碟片、电视、投影等方法把分公司内部发生的事故和省外发生的重特大典型事故案例,作为宣传材料传达至客运车辆驾驶员队伍中,使他们从中吸取教训,增强防范意识。

四是分批组织召开驾驶员家属座谈会,签订驾驶员家属责任书等方式方法。使家属在思想上深刻认识到行车安全的重要性,要求家属积极配合公司做好驾驶员行车安全工作,切实履行好自己应尽义务,共同把安全行车工作做好。五是注重源头宣传,落实公安部关于开展“三超一疲劳”大整治的通知精神,分公司按照通知要求,把通知精神传达至每位运车辆驾驶员,在车站内挂横幅2幅,车内张贴安全告知306,四不承诺346份,展宣传栏一版,并张贴监督电话,通过开展此次活动,在站内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

三、加强检查,落实道路客运隐患专项整治,强化安全生产源头监管

1、加强安全生产检查

分公司切实把安全生产检查作为实施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来抓,全年安全生产检查 17 次,路检路22次,出人123人次,查出隐患10 起,整改10 起。结合云南省公路运输管理局文件云运安监[20xx]81号关于集中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和三部委《关于进一步深化和拓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安监总局一[20xx]97号)文件精神。以及《云南省公路运输管理局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卧铺客车隐患集中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分公司重新对客运车辆驾驶员资质,车辆维护情况、随车安全设施设备,gps、dvr车载设备及使用,驾驶员交通违法违规情况等认真地进行了排查、清理、整改。排查整改工作要求“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以主体责任的落实为重点,具体工作为:集中排查疏理了分公司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等制度的组织体系,培训责任落实,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软”隐患,完善了员工安全操作规程等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开展了客运车辆油路、电路、安全门、安全锤、灭火器,以及长途客车方向系、制动系、传动系、铺位设置是否存在非法改装等专项大检查活动,专项行动由分公司牵头,安全办、车队、例保检查室等部门配合,对346辆客运车辆进行了督促检查。在检查中,查出四辆长途车卧铺客车床位多一个,dvr监控设备损坏6台,gps设备故障2台,车辆灭火器失效6只,均定人、定车及时地进行了整改,消除了潜在隐患。另外根据昆曼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文件西昆曼运[20xx]74号,关于推行道路客运安全告知制度的通知要求。加大员工和客运车辆驾驶员宣传力度,落实了卧铺客车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制度。同时对13辆长途卧铺客车刻制了dvr旅客乘车安全宣传光盘。

2、做好车辆技术状况监管,确保行车安全

近几年以来,由于农村客运车辆不断增多,大多数驾驶员文化水平和素质相对较低,经营部份乡村道路上的客运车辆没有客运站点,给我们管理上带来了一定难度。但我们始终把安全这根弦绷紧,采取易接受的管理方法,深入到乡村道路上,不定时地进行抽查,检查客运车辆驾驶员资质、例保情况,二级维护作业情况等。同时加大对长途客车二级维护的监管,严格执行“三单、一证、一合同”规程,建立健全车辆二级维护台帐。对车辆二级维护的管理,是由车队、修理厂、安全办三部门联合监管。首先由车队做出当月二级维护计划表,修理厂在具体对客运车辆进行二级维护作业,然后在由安全办对当月二级维护车辆逐一进行核实,保证不漏检一台客运车辆。另外,客运车辆都按照运管部门要求24小时做一次例保检查,从而使客运车辆技术状况得到了有效监督,避免了机械事故的发生。

最新客运站整体管理方案范文(推荐)二

旅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运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客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运人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旅客人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发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到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乘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到站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旅客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权利:1.依据车票票面记载的内容乘车;

2.要求承运人提供与车票等级相应的服务并保障其施行安全;

3.因承运人过错发生身体损害或物品损失时,有权要求承运人给予赔偿。

义务:1.支付运输费用;

2.遵守国家法令和运输规章制度,听从铁路车站、列车工作人员的引导,按照车站的引导标志进、出站;

3.爱护铁路设备、设施,维护公共秩序和运输安全。

二、承运人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权利:1.按照公告的标准收取客票价款和行李、包裹的运费等有关的费用;

2.按照有关规定查验旅客客票和检查限运物品及危险品;

3.对于托运的旅客行李,在规定期限内无法交付的,有权依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义务:1.按照约定向旅客提供运送工具,并保证旅客于客票载明的时间、班次、座别搭乘列车和按时到达目的地;

2.为旅客提供必要的方便。在运送途中,承运人有义务为旅客提供必要的设施和生活服务;

3.将旅客安全送达目的地;

4.将旅客托运的行李,包裹安全送达目的地并交付给收货人。

第五条 车票

车票是旅客乘车的凭证。同时也是旅客加入铁路运输伤害强制保险的凭证。旅客应当根据自己施行的需要买票。

车票分为两种:

1.客票:包括软座、硬座。

2.附加票:包括加快票(特别加快、普通加快)、卧铺票(高级软卧、软卧、包房硬卧、硬卧)、空调整票。

车票票面主要应当载明:

1. 发站和到站站名;2.座别、卧别;3.路径;4.票价;5.车次;6.乘车日期;7.有效期。

第六条 儿童票

身高1.1至1.4米的儿童乘车时,应随同成人购买座别相同的半价客票、加快票及相应空调票(简称儿童票)。儿童票的座别应与成人票相同,其到站不得远于成人车票的到站。超过1.4米的儿童应买全价票。每一成人旅客可以免费携带身高不够1.1米的儿童一名。超过一名时,超过的人数应买儿童票。

身高不够1.1米的儿童单独使用卧铺时,应购买全价卧铺票,有空调时还应购买半价空调票。

第七条 加快票

旅客购买加快票,必须有软座和硬座客票。发售加快票的到站,必须是所乘快车或特别快车的停车站。发售需要在中转换车的加快票的中转站还必须是有相同等级快车始发的车站。

第八条 卧铺票

旅客购买卧铺票,必须有软座或硬座客票。乘坐快车时还应有加快票。卧铺票必须和客票的到站、座别相同。但中转换车的旅客,卧铺票只发售到换车站。买卧铺票的旅客在中途站开始乘车时应在买票时向车站说明。

持卧铺票的旅客,提前乘坐其它列车到中途站时,应另一方面行购买发站至中途站的车票。

如在列车开车1小时后卧铺仍无人使用时,列车长可将该铺加行出售。持票旅客再来卧铺时,应要求安排同等席别的其他铺位,没有空位时,应编制客运记录交送旅客,到站退还卧铺票价,核收退票费。

为了维护卧车的正常秩序,每个卧票只能由持票本人使用。成人带儿童或两个儿童可共用一个卧铺。

第九条 站台票

进站接送旅客的人应购买站台票。站台票当日使用一次有效。随同大人进站身高不够1.1米的儿童及特殊情况经车站同意进站的人员,可不买站台票。未经车站同意无站台票进站时,加倍补收站台票款。

第十条 伤残军人半价票

现役革命伤残军人,凭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签发的“革命伤残军人证”;退役革命伤残军人,凭省、市、自治区民政部签发的“革命伤残军人证”,仅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颁发的统一式样。

第十一条 学生减价票

正规院校(不包括各为职工大学、电视大学、业余广播大学、函授学校)没有工资收入的学生和研究生,家庭居住地和院校不在同一城市,自费回家或返校时,凭附有加盖院校公章的“减价优特证”的学生证和小学校的书面证明,每年可买四次从院校到家或从家到院校包在地车站之间的半价硬座客票、加快票和空调票以下简称学生票)。

学生从实习地点回家,或从家去实习地点,凭附有“减价优待证”的凭证和院校的书面证明,可购买学生票。

应届毕业生从院校回家,凭院校的书面证明,可买一次学生票新生入学凭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可买一次学生票。

华侨学生和港澳学生,按照上述规定同样办理。华侨、港澳学生如回家时,车票购买至边境车站,如不回家而去境内其他地方旅游或探亲访友时,在规定的次数内可购买学生票。

下列情况均不能购买学生票:

1.学生所在地有学生父或母其中一方时;

2.学生因退学、休学、复学、转学时;

3.学生从学校到家或从家回学校时。

第十二条 退票

旅客要求退票时,按下列规定办理,并核收退票费;

1.在发站开车前,特殊情况也可在开车后2小时内,退还全部车票票价。团体旅客必须在开车48小时以前办理。

2.在购票地退还联程票和往返票时,必须于折返地或换乘地的列车开车前5天办理。在折返地或换乘地退还未使用部分车票时,按本条第(1)项办理。

3.旅客开始施行后不能退票。如因伤、病不能继续施行时,经站、车证实可退还已收票价同已乘区间的票价差额。已乘区间不足起码里程计算;同行人同样办理。

4.退还带有“行”字戳迹的车票时,应先办理行李变更手续。

5. 站台票售出不退。

由于承运人责任致使旅客退票时,按下列规定办理,不收退票费;

1.在发站、退还全部票价。

2.在中途站,退还已收票价与已乘区间票价差额,已乘区间不足起码里程时退还全部票价。

3.在到站,退还已收票价与已使用部价票价差额。未使用部分不足起码里程按起码里程计算。

4.空调列车因空调设备故障在运行过程中不断修复时,应退还未使用区间的空调票价。

第十三条 乘车条件

1.旅客应按车票票面指定的乘车日期、车次、座别和铺别上车,并在票面规定有效期内到达到站。

2.旅客如在车票票面指定的乘车日期、车次于中途车站上车时,未乘区间的车票票价不退。旅客可在中途停车站下车(市效票除外),也可在车票有效期间内恢复施行但中途下车后,卧铺票即失效。

3.旅客在乘车途中,车票的有效期终了,要求继续乘车时,应在有效期终了站最近前方停车站起,另行补票,核收手续费。定期票可按有效使用至到站。

第十四条 车票签证

旅客如不能按票面指定的日期和车次乘车时,在不延长客票、加快票有效期间和列车有能力的条件下,可办理一次提前或改晚乘车手续。办理改晚乘车签证手续时,最迟不超过开车后2小时。团体旅客必须在开车48小时以前办理。往返票、卧铺票不办理改签。

由于承运人责任造成旅客不能按票面记载的日期、车次、座别、铺别乘车时,站、车应重新妥善安排。重新安排的列车,座席、铺位高于原票等级时,超过部分票价不予补收,低于原票等级时,应退还票价差额,不收票费等。

旅客在中转下车和中途下车恢复旅行时,都应先行到车站办理签证手续。

第十五条 变更路径

旅客在车站和列车内可要求变更一次路径,但须在车票有效期间内能够到达到站时方可办理。办理时收回原票,换发代用票,原票价低于变径后的票价时,应补收新旧径路里程票价差额,核收手续费。原票价高于或相等于变便的径路票价时,持原票乘车有效,差额部份(包括列车等级不符的差额)不予退还。

第十六条 变更座别和铺别

旅客要求变更座别、铺别时,由票价高的变更为标价低的不办理。由票价低的变更票价高的,应换发代用票,补收变更区间的票价差额核收手续费。不足起码里程时,按起码里程计算。

第十七条 越站乘车

旅客在车票到站前要求越过到站继续乘车时,在有能力的情况下列车应予以办理。核收越站区间的票价和手续费。办理时换发代用标。不足起码里程时,按起码里程计算。遇到下列情况不能办理越站。

1.列车严重超员;

2.乘坐卧铺的旅客买的是给中途预留的卧铺;

3.乘坐的回转车,途中需要甩车。

第十八条 检票、验票和收票

为了维护秩序,保证旅客安全,旅客购票上车时,必须经指定的检票口进站。车站对进站人员持用的车票、站台票经确认后打票验标记。对出站人员的车票、站台票和团体旅客证应收回。中途下车和换车旅客的车票不加剪也不收回。旅客要报销凭证时,卡片式车票将有日期、票价的一端撕交给旅客;计算机票、代用票、区段票应撕角后交给旅客。学生票不给报销凭证。出站人员的站台票应将其副券撕下。

在列车上或到站发现未经车站剪口和应答而未签证的车票应补剪、补签,并核收手续费。但对已使用到站的车票不再补剪、补签。乘坐卧铺车旅客的车票,由列车员代为保管并发给卧铺证,下车前交换。对于持用减价票和铁路签发的各种乘车证的旅客,检票时应对照减价凭证和规定的相应证件。

第十九条 丢失车票处理

旅客在乘车前丢失车票,应另行买票。在乘车中丢失车票,应从发现丢失车票的车站(如不能判明丢失站时,从列车站发站起)补收票款,核收手续费。

第二十条 不符合乘车条件的处理

对于下列不符合乘车的旅客,除按规定补票、核收手续费外,还必须加收应补票50%的票款。

1.旅客无票或持有失效车票乘车时,应补收自乘车站(不能判明时从列车始发站)起至到站止车票票价。

2.持用伪造或涂改的车票每次车时,除按无票处理外,并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3.持站台票上车并在开车后20分钟仍不声明时,按无票处理。

4.持用低等级的车票乘坐高等级列车铺位、座席时,补收所乘坐区间的票款差额。

5.旅客使用半价票没有减价凭证或不符合减价条件时,补收全价票价与半价差额。

第二十一条 杂费

1.站台票:每张1元。

2.手续费:列车上补卧铺每人每张5元,其他每张1元。同时发生时,按最高标准收一次手续费。

3.退票费:按应退票价计算,每10元(不足10元按10元计算)核收2元,2元以下的票价不退。

4.送票费:送到旅客所在地每人次5元。

5.货签费:每个0.25元;安全标签费:每个0.2元。

6.行李、包裹变更手续费:装车前,每票次5元;装车后,每票次10元。

7.行李、包裹查询费:当行李、包裹交付后,旅客或收货人还要求查询时,每票次5元。

8.行李、包裹保管费:超过免费保管期限,每日每件2元。如超过每件规定重量时,按其超重倍数增收。

9.携带品暂存费:每件2元,每件重量以20千克为限。超重时按其倍数增收。

10.携带品携运费:从站台搬运到广场停车地点(由火车、汽车搬上、搬下车时,每搬一次另计一次搬运作业),每件次2元,每件重量以20千克为限,超重时按其倍数增收。

第二十二条 车票有效期间的计算和延长

1.客票的有效期间按乘车里程计算:500千米以内为二日,超过500千米时,每增加500千米增加一日,不足500千米的尾数也按一日计算。

2.卧铺票按指定的乘车日期和车次有效,其他附加票随同原票使用有效。

3.各种客票和加快票的有效期间,从指定乘车日起至有效期间最后一日的24点止计算。

4.改签后的客票提前乘车时,有效期间从实际乘车日起计算;改晚乘车时,按原票指定乘车日起算。

遇有下列情况,四站可延长车票的有效期:

1.因旅客满员、晚点、停运等原因,使旅客在规定的有效期内不能到达到站时,车站可视实际需要延长车票的有效期,延长日数从车票的有效日期终了的次日起计算。

2.旅客因病,在客票有效期间内出具医疗单位证明或经车站证实时,可按医疗日数延长有效期,但最多不能超过10天。卧铺票不办理延长,可办理退票手续;同行人同样办理。

第二十三条 车票票价的计算方法

1.车票票价根据发、到站间的运价里程,按旅客票价表计算。棚车代用客车时,客票票价按硬座票半价计算。棚车小孩客票票价按棚车客票半价计算。棚车加快票按普通加快票计算。

2.享受减价优待的学生、伤残军人乘坐市郊、棚车小孩客票票价半价计算,不再减价。

3.计算旅客票价、行李包裹起码里程为:客票按20千米;包裹100千米。

第二十四条 旅客携带品范围及超过范围的处理

1.旅客携带品由自己负责看管。每人免费携带品的重量和体积是(特殊区段另有规定者除外);儿童10千克,外交人员35千克,其他旅客20千克。携带品的长度和休积要适合于放在行李架上或座位下边,并不妨碍其他旅客坐和通行。携带品的外部尺寸(长、宽、高的总和),最大不得超过160厘米;杆状物品的长度不得超过200厘米;重量不得超过20千克。

2.凡是危险品(如雷管、炸药、鞭炮、汽油、煤油、电石、液化气体等爆炸、易烯、自然物品和杀伤性剧毒物品等),国家限制运输物品、妨碍公共卫生的物品、动物以及损坏和污染车辆的物品(如:鸡、鸭、鹅、狗、猪、猴、猫、蛇),都不能带入车内。但在保证安全和卫生的条件下,可携带下列物品:

(1)安全火柴20小盒,气体打火机5个。

(2)不超过20亳升的指甲油,去光剂、染发剂。不超过100毫升的酒精、冷烫液。不超过600毫升的摩丝、发胶、卫生杀虫剂、空气清新剂。

(3)军人、武警、民兵、公安人员和猎人凭法规规定的持枪证明佩带的枪支、子弹。

(4)初生雏20只。

3.对超过免费重量的物品时,其超重部分应收四类包裹运费。对不可分析的超重、超大物品,按该件全部重量补收上车站至下车站四类包裹运费,危险品交最近前方停车处理,必要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对有必要就地销毁的危险品应就地销毁,使之不能为害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没收危险品时,应向被没收人出具书面证明。

第二十五条 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 纠纷的处理。

第二十七条 其他。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托、承运双方各执一份

旅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运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最新客运站整体管理方案范文(推荐)三

旅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运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客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运人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旅客人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发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到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乘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到站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旅客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权利:1.依据车票票面记载的内容乘车;

2.要求承运人提供与车票等级相应的服务并保障其施行安全;

3.因承运人过错发生身体损害或物品损失时,有权要求承运人给予赔偿。

义务:1.支付运输费用;

2.遵守国家法令和运输规章制度,听从铁路车站、列车工作人员的引导,按照车站的引导标志进、出站;

3.爱护铁路设备、设施,维护公共秩序和运输安全。

二、承运人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权利:1.按照公告的标准收取客票价款和行李、包裹的运费等有关的费用;

2.按照有关规定查验旅客客票和检查限运物品及危险品;

3.对于托运的旅客行李,在规定期限内无法交付的,有权依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义务:1.按照约定向旅客提供运送工具,并保证旅客于客票载明的时间、班次、座别搭乘列车和按时到达目的地;

2.为旅客提供必要的方便。在运送途中,承运人有义务为旅客提供必要的设施和生活服务;

3.将旅客安全送达目的地;

4.将旅客托运的行李,包裹安全送达目的地并交付给收货人。

第五条 车票

车票是旅客乘车的凭证。同时也是旅客加入铁路运输伤害强制保险的凭证。旅客应当根据自己施行的需要买票。

车票分为两种:

1.客票:包括软座、硬座。

2.附加票:包括加快票(特别加快、普通加快)、卧铺票(高级软卧、软卧、包房硬卧、硬卧)、空调整票。

车票票面主要应当载明:

1. 发站和到站站名;2.座别、卧别;3.路径;4.票价;5.车次;6.乘车日期;7.有效期。

第六条 儿童票

身高1.1至1.4米的儿童乘车时,应随同成人购买座别相同的半价客票、加快票及相应空调票(简称儿童票)。儿童票的座别应与成人票相同,其到站不得远于成人车票的到站。超过1.4米的儿童应买全价票。每一成人旅客可以免费携带身高不够1.1米的儿童一名。超过一名时,超过的人数应买儿童票。

身高不够1.1米的儿童单独使用卧铺时,应购买全价卧铺票,有空调时还应购买半价空调票。

第七条 加快票

旅客购买加快票,必须有软座和硬座客票。发售加快票的到站,必须是所乘快车或特别快车的停车站。发售需要在中转换车的加快票的中转站还必须是有相同等级快车始发的车站。

第八条 卧铺票

旅客购买卧铺票,必须有软座或硬座客票。乘坐快车时还应有加快票。卧铺票必须和客票的到站、座别相同。但中转换车的旅客,卧铺票只发售到换车站。买卧铺票的旅客在中途站开始乘车时应在买票时向车站说明。

持卧铺票的旅客,提前乘坐其它列车到中途站时,应另一方面行购买发站至中途站的车票。

如在列车开车1小时后卧铺仍无人使用时,列车长可将该铺加行出售。持票旅客再来卧铺时,应要求安排同等席别的其他铺位,没有空位时,应编制客运记录交送旅客,到站退还卧铺票价,核收退票费。

为了维护卧车的正常秩序,每个卧票只能由持票本人使用。成人带儿童或两个儿童可共用一个卧铺。

第九条 站台票

进站接送旅客的人应购买站台票。站台票当日使用一次有效。随同大人进站身高不够1.1米的儿童及特殊情况经车站同意进站的人员,可不买站台票。未经车站同意无站台票进站时,加倍补收站台票款。

第十条 伤残军人半价票

现役革命伤残军人,凭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签发的“革命伤残军人证”;退役革命伤残军人,凭省、市、自治区民政部签发的“革命伤残军人证”,仅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颁发的统一式样。

第十一条 学生减价票

正规院校(不包括各为职工大学、电视大学、业余广播大学、函授学校)没有工资收入的学生和研究生,家庭居住地和院校不在同一城市,自费回家或返校时,凭附有加盖院校公章的“减价优特证”的学生证和小学校的书面证明,每年可买四次从院校到家或从家到院校包在地车站之间的半价硬座客票、加快票和空调票以下简称学生票)。

学生从实习地点回家,或从家去实习地点,凭附有“减价优待证”的凭证和院校的书面证明,可购买学生票。

应届毕业生从院校回家,凭院校的书面证明,可买一次学生票新生入学凭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可买一次学生票。

华侨学生和港澳学生,按照上述规定同样办理。华侨、港澳学生如回家时,车票购买至边境车站,如不回家而去境内其他地方旅游或探亲访友时,在规定的次数内可购买学生票。

下列情况均不能购买学生票:

1.学生所在地有学生父或母其中一方时;

2.学生因退学、休学、复学、转学时;

3.学生从学校到家或从家回学校时。

第十二条 退票

旅客要求退票时,按下列规定办理,并核收退票费;

1.在发站开车前,特殊情况也可在开车后2小时内,退还全部车票票价。团体旅客必须在开车48小时以前办理。

2.在购票地退还联程票和往返票时,必须于折返地或换乘地的列车开车前5天办理。在折返地或换乘地退还未使用部分车票时,按本条第(1)项办理。

3.旅客开始施行后不能退票。如因伤、病不能继续施行时,经站、车证实可退还已收票价同已乘区间的票价差额。已乘区间不足起码里程计算;同行人同样办理。

4.退还带有“行”字戳迹的车票时,应先办理行李变更手续。

5. 站台票售出不退。

由于承运人责任致使旅客退票时,按下列规定办理,不收退票费;

1.在发站、退还全部票价。

2.在中途站,退还已收票价与已乘区间票价差额,已乘区间不足起码里程时退还全部票价。

3.在到站,退还已收票价与已使用部价票价差额。未使用部分不足起码里程按起码里程计算。

4.空调列车因空调设备故障在运行过程中不断修复时,应退还未使用区间的空调票价。

第十三条 乘车条件

1.旅客应按车票票面指定的乘车日期、车次、座别和铺别上车,并在票面规定有效期内到达到站。

2.旅客如在车票票面指定的乘车日期、车次于中途车站上车时,未乘区间的车票票价不退。旅客可在中途停车站下车(市效票除外),也可在车票有效期间内恢复施行但中途下车后,卧铺票即失效。

3.旅客在乘车途中,车票的有效期终了,要求继续乘车时,应在有效期终了站最近前方停车站起,另行补票,核收手续费。定期票可按有效使用至到站。

第十四条 车票签证

旅客如不能按票面指定的日期和车次乘车时,在不延长客票、加快票有效期间和列车有能力的条件下,可办理一次提前或改晚乘车手续。办理改晚乘车签证手续时,最迟不超过开车后2小时。团体旅客必须在开车48小时以前办理。往返票、卧铺票不办理改签。

由于承运人责任造成旅客不能按票面记载的日期、车次、座别、铺别乘车时,站、车应重新妥善安排。重新安排的列车,座席、铺位高于原票等级时,超过部分票价不予补收,低于原票等级时,应退还票价差额,不收票费等。

旅客在中转下车和中途下车恢复旅行时,都应先行到车站办理签证手续。

第十五条 变更路径

旅客在车站和列车内可要求变更一次路径,但须在车票有效期间内能够到达到站时方可办理。办理时收回原票,换发代用票,原票价低于变径后的票价时,应补收新旧径路里程票价差额,核收手续费。原票价高于或相等于变便的径路票价时,持原票乘车有效,差额部份(包括列车等级不符的差额)不予退还。

第十六条 变更座别和铺别

旅客要求变更座别、铺别时,由票价高的变更为标价低的不办理。由票价低的变更票价高的,应换发代用票,补收变更区间的票价差额核收手续费。不足起码里程时,按起码里程计算。

第十七条 越站乘车

旅客在车票到站前要求越过到站继续乘车时,在有能力的情况下列车应予以办理。核收越站区间的票价和手续费。办理时换发代用标。不足起码里程时,按起码里程计算。遇到下列情况不能办理越站。

1.列车严重超员;

2.乘坐卧铺的旅客买的是给中途预留的卧铺;

3.乘坐的回转车,途中需要甩车。

第十八条 检票、验票和收票

为了维护秩序,保证旅客安全,旅客购票上车时,必须经指定的检票口进站。车站对进站人员持用的车票、站台票经确认后打票验标记。对出站人员的车票、站台票和团体旅客证应收回。中途下车和换车旅客的车票不加剪也不收回。旅客要报销凭证时,卡片式车票将有日期、票价的一端撕交给旅客;计算机票、代用票、区段票应撕角后交给旅客。学生票不给报销凭证。出站人员的站台票应将其副券撕下。

在列车上或到站发现未经车站剪口和应答而未签证的车票应补剪、补签,并核收手续费。但对已使用到站的车票不再补剪、补签。乘坐卧铺车旅客的车票,由列车员代为保管并发给卧铺证,下车前交换。对于持用减价票和铁路签发的各种乘车证的旅客,检票时应对照减价凭证和规定的相应证件。

第十九条 丢失车票处理

旅客在乘车前丢失车票,应另行买票。在乘车中丢失车票,应从发现丢失车票的车站(如不能判明丢失站时,从列车站发站起)补收票款,核收手续费。

第二十条 不符合乘车条件的处理

对于下列不符合乘车的旅客,除按规定补票、核收手续费外,还必须加收应补票50%的票款。

1.旅客无票或持有失效车票乘车时,应补收自乘车站(不能判明时从列车始发站)起至到站止车票票价。

2.持用伪造或涂改的车票每次车时,除按无票处理外,并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3.持站台票上车并在开车后20分钟仍不声明时,按无票处理。

4.持用低等级的车票乘坐高等级列车铺位、座席时,补收所乘坐区间的票款差额。

5.旅客使用半价票没有减价凭证或不符合减价条件时,补收全价票价与半价差额。

第二十一条 杂费

1.站台票:每张1元。

2.手续费:列车上补卧铺每人每张5元,其他每张1元。同时发生时,按最高标准收一次手续费。

3.退票费:按应退票价计算,每10元(不足10元按10元计算)核收2元,2元以下的票价不退。

4.送票费:送到旅客所在地每人次5元。

5.货签费:每个0.25元;安全标签费:每个0.2元。

6.行李、包裹变更手续费:装车前,每票次5元;装车后,每票次10元。

7.行李、包裹查询费:当行李、包裹交付后,旅客或收货人还要求查询时,每票次5元。

8.行李、包裹保管费:超过免费保管期限,每日每件2元。如超过每件规定重量时,按其超重倍数增收。

9.携带品暂存费:每件2元,每件重量以20千克为限。超重时按其倍数增收。

10.携带品携运费:从站台搬运到广场停车地点(由火车、汽车搬上、搬下车时,每搬一次另计一次搬运作业),每件次2元,每件重量以20千克为限,超重时按其倍数增收。

第二十二条 车票有效期间的计算和延长

1.客票的有效期间按乘车里程计算:500千米以内为二日,超过500千米时,每增加500千米增加一日,不足500千米的尾数也按一日计算。

2.卧铺票按指定的乘车日期和车次有效,其他附加票随同原票使用有效。

3.各种客票和加快票的有效期间,从指定乘车日起至有效期间最后一日的24点止计算。

4.改签后的客票提前乘车时,有效期间从实际乘车日起计算;改晚乘车时,按原票指定乘车日起算。

遇有下列情况,四站可延长车票的有效期:

1.因旅客满员、晚点、停运等原因,使旅客在规定的有效期内不能到达到站时,车站可视实际需要延长车票的有效期,延长日数从车票的有效日期终了的次日起计算。

2.旅客因病,在客票有效期间内出具医疗单位证明或经车站证实时,可按医疗日数延长有效期,但最多不能超过10天。卧铺票不办理延长,可办理退票手续;同行人同样办理。

第二十三条 车票票价的计算方法

1.车票票价根据发、到站间的运价里程,按旅客票价表计算。棚车代用客车时,客票票价按硬座票半价计算。棚车小孩客票票价按棚车客票半价计算。棚车加快票按普通加快票计算。

2.享受减价优待的学生、伤残军人乘坐市郊、棚车小孩客票票价半价计算,不再减价。

3.计算旅客票价、行李包裹起码里程为:客票按20千米;包裹100千米。

第二十四条 旅客携带品范围及超过范围的处理

1.旅客携带品由自己负责看管。每人免费携带品的重量和体积是(特殊区段另有规定者除外);儿童10千克,外交人员35千克,其他旅客20千克。携带品的长度和休积要适合于放在行李架上或座位下边,并不妨碍其他旅客坐和通行。携带品的外部尺寸(长、宽、高的总和),最大不得超过160厘米;杆状物品的长度不得超过200厘米;重量不得超过20千克。

2.凡是危险品(如雷管、炸药、鞭炮、汽油、煤油、电石、液化气体等爆炸、易烯、自然物品和杀伤性剧毒物品等),国家限制运输物品、妨碍公共卫生的物品、动物以及损坏和污染车辆的物品(如:鸡、鸭、鹅、狗、猪、猴、猫、蛇),都不能带入车内。但在保证安全和卫生的条件下,可携带下列物品:

(1)安全火柴20小盒,气体打火机5个。

(2)不超过20亳升的指甲油,去光剂、染发剂。不超过100毫升的酒精、冷烫液。不超过600毫升的摩丝、发胶、卫生杀虫剂、空气清新剂。

(3)军人、武警、民兵、公安人员和猎人凭法规规定的持枪证明佩带的枪支、子弹。

(4)初生雏20只。

3.对超过免费重量的物品时,其超重部分应收四类包裹运费。对不可分析的超重、超大物品,按该件全部重量补收上车站至下车站四类包裹运费,危险品交最近前方停车处理,必要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对有必要就地销毁的危险品应就地销毁,使之不能为害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没收危险品时,应向被没收人出具书面证明。

第二十五条 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 纠纷的处理。

第二十七条 其他。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托、承运双方各执一份

旅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运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最新客运站整体管理方案范文(推荐)四

合同编号: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从业资格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省有关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现就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基本情况

甲方依法取得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资格,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_________ ,拥有_________个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的使用权,经营权证号从_________号——_________号,经营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依法取得出租汽车客运从业资格,从业资格证号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为甲方的员工,双方已按照国家规定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合同号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在本合同期内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履行社会保险义务。

营运车辆情况:车辆型号_________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___,车辆牌照号___________ ,车架号____________,道路运输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车辆购置价格(含车辆购置税及附属设施、设备)_____________万元,车辆购置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对应的经营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在本合同期内,甲方将上述车辆承包给乙方经营。

乙方自愿承包甲方提供的上述车辆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活动,接受甲方管理,并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报当地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在合同有效期内,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的使用权和车辆产权属于甲方。

第三条 承包费标准。乙方应按月向甲方缴纳承包费,每月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承包费包括:

公路养路费_________元;

客运附加费_________元;

营业税_________元;

车辆折旧费_________元;

保险费_________元;

其他税费项目金额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管理费__________________元。

乙方应在每月_________日之前一次性足额缴清下月承包费给甲方。甲方按照有关规定一次性收取财产抵押和安全保证金_______元,本合同到期,乙方未违反相关条款,甲方连本带息返还给乙方。

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承担国家对营运税费进行调整的风险。

第四条 甲方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出租汽车的规定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办理相关营运手续。乙方在承包经营过程中,应遵守出租汽车客运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文明服务。

第五条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为车辆办理规定的强制参保险种(车上责任险)和其他相关保险的投保和续保手续,保险受益人为甲方。

当需要办理保险理赔事项时,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保险索赔手续。

第六条 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谨慎驾驶车辆,确保乘客、第三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乙方应对车辆、车上驾驶员、乘客及第三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承担法律责任。若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案,并及时向甲方报告。甲方因交通事故赔偿和事故处理支出的实际费用有权按本合同规定向乙方追偿。

第七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车辆营运变动成本,包括修理费、检测费、燃油费等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按照技术规范使用车辆,保持车辆技术状况完好。乙方不得转包营运车辆。本合同到期后,车辆(含附属设施、设备及相关证照)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收回。

第八条 乙方聘请出租汽车驾驶员的,被聘请的驾驶员必须经运管机构培训合格,取得出租汽车客运从业资格证,且应当经过甲方的同意,并将聘请的驾驶员的相关资料报甲方备案,服从甲方统一管理。

第九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经营活动实行监督和管理。

2。在合同有效期内,非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本人、乙方聘请的驾驶员、乘客及第三人的人身和财产损害的,甲方在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3。在合同有效期内,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由乙方引起的其他事故,造成车辆和甲方其他财产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4。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管理规章制度,甲方可依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处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5。遇有重大的外事、抢险任务和主要客运集散点供车及其它特殊任务时,甲方可以调度乙方承包的车辆。

6。甲方有权根据经营需要,适时对乙方的出租汽车进行更新。

7。甲方按照规定,有权组织乙方参加职业培训和安全教育。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有义务做好驾驶员、营运车辆及相关证件的年审工作。

2。甲方有义务做好交通事故的处理工作,因处理事故支出的费用有权向乙方追偿。

3。甲方有义务提供营运所需的出租汽车客运票据。

4。甲方有义务及时宣传国家和省有关出租汽车客运法规政策。

5。甲方有义务组织甲方参加各项文明创建活动。

6。甲方有义务公示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及相关规章制度。

第十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有权要求甲方依本合同的规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2。乙方有权参加甲方组织安排的各种活动和安全培训。

3。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做好交通事故的处理工作。

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营运所需的出租汽车客运票据。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守法经营,文明经营,保障乘客的合法权益。

2。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监督和管理,遵守甲方内部管理制度,维护甲方的整体形象。

3。乙方应按时足额缴纳承包费给甲方。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出租车内外设施,包括但不局限于车身颜色、营运标志、车身广告、车身喷字等。

5。乙方应保证完成甲方担负的外事、抢险、主要客运集散点供车及其它特殊任务。

第十一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二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严重违反行业管理规定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二)发生重大服务质量事件,对甲方名誉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被有关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并诚实信用地行使各自权利、履行各自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违约。如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当向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乙方不按约定向甲方支付承包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拖欠费用总额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30天仍没有按约定支付承包费的,甲方有权解除经营合同,收回营运车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擅自转包车辆的,甲方有权收回车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含聘请驾驶员)违反有关规定,运管机构对甲方给予处罚或者质量信誉考核扣分的,甲方按照扣分结果,每扣1分给予乙方20元罚款。因乙方多次违章、严重违章致使甲方质量信誉考核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五)乙方无故不按照规定参加一年一度的轮训或者安全例会的,每缺一次处以100元罚款。

(六)乙方聘请驾驶员未向甲方报备的,每次处以100元罚款。

(七)因甲方原因办理相关营运证照不及时、代缴纳税费不及时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十五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他问题正在被审查或处理期间,乙方不得依据第一款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本合同即终止。在本合同期满前30天甲方向乙方表明终止或续订意向,经双方协商同意续订经营合同。

第十七条 甲乙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或损害的,应当依据国家和湖北省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在协商一致后,在本合同第十六条填写补充协议。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一份交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最新客运站整体管理方案范文(推荐)五

20xx年,长途汽车客运站在集团公司领导的正确指引下,在集团各部门的大力协助下,全站干部职工齐心协力坚持以安全生产为前提,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积极克服各种不利因素,不断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注重安全教育和培训,加强站务管理,使车站稳步良性发展。现将我站20xx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圆满完成各项经济指标。

20xx年,在全站员工的共同努力下,车站圆满完成了春运、“五一”小长假、暑运、“十一”国庆黄金周等多项旅客运输任务,预计全年发送班次12万个班次,运送旅客300万人,完成经济收入约10000万元,较去年增长8%,预计全年超额完成2.6%。在线路引进方面截止20xx年11月份车站引进线路60条引进车辆280台。

二、狠抓安全管理,确保站场运营安全有序。

在安全工作方面,长途汽车客运站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确保运营安全。

1、消防工作方面,车站安排专人,每月定期对站内所有的消防器材及参营车辆随车配备消防器材进行检查、整改,同时,对站务人员及司乘人员如何正确使用灭火器及消防栓也进行现场培训,保证站场消防无漏洞,车站坚持每月对站场电源线路进行集中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及时整改。同时,车站夜间值班站长坚持夜间带领员工对各办公室、售票房及办事处进行检查,重点检查用电设备电源是否关闭,并对车场进行巡查,确保车站夜间安全。

2、为进一步加强车站城市“窗口”文明建设,营造车站良好的治安环境和交通秩序,车站抽调治安管理人员,配合辖区公安部门,对站内及周边进行治安交通综合整治活动,有效打击了票托、票贩、摩的、拐的等违法行为,为进出站旅客营造了良好的乘车环境,也为参营车辆经营者创造了宽松的经营环境。

3、春运、五一、暑运、十一国庆黄金周等大客流期间,车站及时完善《大客流应急预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召开动员会,并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将安全工作落到实处,逢雨雪雾等恶劣天气,车站严查车辆随车配备防滑、消防设施,并通过安全警示厅加强对司乘人员安全警示教育工作,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4、为全面落实集团公司“百日安全大检查”活动精神,车站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利用led电子屏、广播、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对司乘人员进行宣传,加强安全教育;各岗位人员严格安全操作规程,切实执行“三品检查”、“五证一牌两单报班”等安全制度,确保运营安全。

5、六月份为安全生产月,车站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安全生产标语,制作安全生产横幅,并在一楼大厅外设置了安全宣传台,对过往市民、司乘、员工宣传安全常识;在实际工作中,车站尤其严格了三品检查、车辆安全例检、双签以及检票送车工作,要求安检相关岗位人员严格车辆安检,确保行车安全。

6、六月份开始,按照省市交通主管部门要求,车站要求参营车辆在发班时播放安全警示视频,并在车厢内醒目位置张贴安全知识卡片,并不断加强司乘人员的安全双告知工作。七月份,全国开展旅客安全带佩戴普及,车站安排专人,逐车逐一检查落实,同时要求司乘人员做好旅客解释工作,确保全员佩戴安全带,同时,车站与各参营车辆及公司签订“安全责任书”,加强司乘人员安全教育和管理,要求按照规定配备双驾,且每个驾驶员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并严格执行夜间0时至5时到就近服务区停车休息规定,确保行车安全。

7、为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全力做好安保工作,车站配合辖区治安单位,全面做好“十八大”期间安保维稳工作,与配载北京旅客的北京、廊坊、赤峰车辆签订安全责任书,对去往北京的旅客实名登记售票,对发往北京的货物实名登记。节日期间,通过对“三品”的严查,无一件“三品”进站、上车。

8、在安全工作痕迹化管理方面,车站对所有安全工作资料收集,统一装订、归档,并由专人管理,确保做好车站安全工作痕迹化管理工作。

三、抓好党员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

20xx年,长途汽车客运站党支部积极开展党建工作,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纪政纪等法律法规,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了警示教育活动,重点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市场经济、政策法规、时事政治等五个方面的学习培训,通过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党的各项纪检条例、规定,组织座谈讨论等活动,增强了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反腐倡廉意识和自律意识。在组织发展中我们严格坚持发展党员工作的“十六字”方针,今年我站党支部培养发展了三名党员,确定了四名预备党员,以及三名积极分子。

在党建工作中,车站党支部组织党员,积极参与植树活动,红五月歌唱比赛、广场舞等文化活动,同时,在11月份,响应西安日报社“暖冬行动”,发动党员及广大干部职工,向贫困山区共计捐赠85件棉衣,向弱势群体奉献爱心。

四、加强员工培训,全面打造学习型企业。

20xx年,根据车站工作实际,车站制定了《20xx年员工大会培训计划》、《班后会培训计划》、《党员学习计划》,坚持每日班前班后会学习,周二全员培训的学习制度,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业务技能、四城联创、服务礼仪及行业知识等方面进行培训,通过培训学习,营造了一个良好的学习氛围,也全面提高了员工的业务能力和服务管理水平。

安排安全警示厅工作人员每天发车前对司乘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的同时,并增加服务培训的课程,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司乘人员优质服务的意识,形成了站务员、司乘人员共同提升服务质量的良好局面。

五、规范经营,提升服务,推动企业良好迅速发展。在线路引进、车辆持续增多的情况下,车位利用率如何提高是车站一大课题,车站做好班线司乘工作,要求车辆站外待发,提前2小时进站上位,并将站内所有待发位设置为发车位,有效提高车位利用率。

在规范参营车辆经营方面,车站调整了稽查机构,充实了稽查人员,每日对参营车辆站外营运情况进行检查,规范了参营车辆经营行为,消除了安全隐患,维护了旅客的合法权益,树立了车站良好形象。

为方便广大旅客购票,车站坚持候车厅全天候免费开放,并实行24小时售票,客流高峰期,随时启动应急预案,增开售票窗口10余个,并对热门线路预售10-30天客票,以此缓解客流高峰期旅客购票压力。同时,为不使票款流失,车站为每位售票员都配备了一本地图册,对不熟悉的站点及时查询,引导旅客转乘就近线路车辆,为旅客提供最佳的出行乘车路线,既方便了旅客,也留住旅客,同时提升了车站效益。

在20xx年省、市各级开展的“敬老文明号”、“学生务工人员平安返乡”活动中,车站设立专用购票窗口,提升服务,方便老龄旅客和学生、务工人员出行。

六、做好四城联创长效管理,促车站三优三化发展。20xx年,西安市四城联创工作重点放在了创文工作上,根据省、市各相关主管部门文件及会议精神,长途汽车客运站将继续发扬创卫工作优良作风,加大资金投入,狠抓创文工作,以创文工作为契机,不断提升车站软硬件建设,为旅客打造优美、舒心的乘候车环境。

车站还组织员工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实践活动,如:党员植树活动、春节卫生整治活动、卫生月活动、“5.31无烟日活动”等,创新活动内容,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树立“文明西安我建设,西安文明我荣耀”理念,不断增强文明、卫生、环保意识,提高文明素质,讲文明、懂礼仪,做文明交通人,从而全面提升车站管理和服务水平,向中外游客展示良好西安交通新形象。

七、以人为本,建设员工温馨之家。

20xx年,车站积极响应集团公司工作精神,积极报名参加红歌联唱比赛等文体活动,赢得了集团领导的高度评价。同时,也丰富了员工的业余生活,陶冶了员工情操,激发了员工学习、工作的动力,使员工以更加饱满和良好的工作热情和精神状态投入到实际工作中去。

车站在建设“员工温馨之家”的过程中,重视软硬件的双加强工作,消除员工后顾之忧,使员工安心踏实工作,同时,全力帮助员工解决工作、生活中出现的困难,通过建设“员工温馨之家”活动的开展,长途汽车客运站已真正成为员工的温馨之家。

八、多媒介宣传,展现车站良好形象。

据不完全统计,车站20xx年累计受到国家、省、市各大媒体正面宣传报道逾200篇次,车站文明程度和社会知名度得到进一步提高,也树立了西安交通窗口良好形象。

在集团宣传部的指导下,车站加大微博平台建设工作,积极学习和借鉴兄弟单位微博工作的良好做法,将车站亮点展示给广大网民和社会,充分发挥微博作用,方便旅客出行。20xx年,车站与“西安失物招领”微博栏目合作,刊发失物招领信息,无偿招领,方便了旅客认领,进一步提升了车站形象。

20xx年即将结束,伴随“十八大”的闭幕,我们将迎来20xx年,在新的经济年,我们将以此为契机,把握机会,积极引进线路,发展壮大,并不断提升管理与服务质量,为平安品牌化打下良好基础!

20xx年规划:

1、安全工作方面,将继续坚持“先安全后生产,不安全不生产”的安全理念,深入排查,加大治理,消除各类隐患,全面完成集团公司下达的各项安全管理目标,确保安全生产长治久安,为广大旅客提供一个安全、舒心的乘车环境;

2、服务方面,随着公司不断发展壮大,车站将不断做好员工培训工作,提升管理能力和服务能力,打造品牌文化;

3、线路引进方面,随着客运市场不断规范,加之受高铁线路不断丰富,和公路客运相关政策的制约,公路长途运输在近年恐将有一次小的洗牌,所以,目前,做好优势线路引进将是长途客运站场发展壮大的食粮所在,车站将努力做好线路引进和培育工,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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