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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青海省专家通知范文(精选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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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青海省专家通知范文(精选16篇)
2023-11-18 18:18:48    小编:ZTFB

总结是一种反思过去,为未来做准备的重要方式。写一篇完美的总结需要我们对过去的经历和成果进行客观、全面的评估。阅读这些总结范文后,我们可以对比自己的写作,找出需要改进的地方,并在下一次的总结中尝试应用。

青海省专家通知篇一

地质灾害,地质学专业术语,是指在自然或者人为因素的作用下形成的,对人类生命财产、环境造成破坏和损失的地质作用(现象)。如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缝、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及沼泽化、土壤盐碱化,以及地震、火山、地热害等。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

青海省专家通知篇二

各位考生:

根据省公务员局《关于公布青海省2018年公开考录主任科员以下职位公务员笔试成绩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将报考青海省交通运输厅职位考生资格复审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资格复审时间为5月15日至5月24日(周六、周日正常休息),逾期视为自愿放弃。资格审核具体地址:青海省公路路政执法总队人事处701办公室(西宁市城北区海西西路49号盐庄青海高速办公大楼七楼701室,18路公交车盐庄小区站。)。

2、资格复审中考生须提供《青海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审核表》(一式两份)、本人有效身份证(无身份证的可提供户籍部门出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户口本、学历证明、准考证、退役证(只限退役士兵)及复审当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如: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及劳动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

3、报考“面向大学生村官”等职位的“四类”人员还需提供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基层服务人员由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具证明材料;特岗教师由省教育厅出具证明材料;西部志愿者(青南计划)由共青团省委出具证明材料。

4、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资格复审时须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准考证、学生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所在院校开具的所学专业和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加盖所在学校公章,加盖科系公章的证明不予认可)。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提交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本次考试录用资格。

5、获取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认证报告。

希望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积极主动配合做好资格复审工作,如因考生本人未关注通知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联系电话:0971—6231701。

2018年5月15日。

青海省专家通知篇三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坚持过硬政治本色,遵循坚定信仰立场,坚守作风正直、公道正派、廉洁奉公、遵纪守法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原则。

(二)熟悉消防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规范等。

(三)专家要品行端正、职业操守好,说实话办实事,工作热情高,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火灾等灾害事故处置工作;身体健康,能够有力有效有序的履行职责。

(五)在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全职工作,不得在其他单位任职、兼职、挂职或挂靠执业资格证书,能够承担经常性出差任务。

青海省专家通知篇四

体格检查合格人员,根据专业测试、面试的综合成绩排名,按照不超过招聘计划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替补)人员名单。

同等条件下,取得注册证书者优先,按照现场实操测试、业务理论测试、面试的先后,以单项成绩择优聘用。

(二)公示。

总队将拟聘用(替补)人员名单在“广东消防”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三)确定聘用对象。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列为可聘用对象。

(四)订立劳动合同。

聘用人员在入职前,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订立劳动合同,首次聘期2年(含试用期)。

(五)补充聘用。

在试用期内,聘用对象因故解除劳动合同的,从公示替补对象中依次替补聘用。

青海省专家通知篇五

12月13日9时至12月14日18时。

请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前往考区现场提交毕业申请材料并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内前往考区现场审核的本次不再补办,可申请下一批次毕业申请。

考生申请毕业条件和所需材料详见《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审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细则可登录青海省教育考试网“自学考试”专题专栏或自考服务平台“政策文件”下查看。

毕业申请采取“线上申请+线下审核”的模式,考生登录自考服务平台后依次点击“申请-毕业申请”,具体操作步骤及流程详见《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操作指南》,操作指南可登录青海省教育考试网“自学考试”专题专栏或自考服务平台“通知公告”下查看。

(一)高职院校“专本衔接”申请毕业考生请提前联系衔接院校,按规定要求及时上交申请材料,学校审核汇总后统一交省自考办。

(二)请广大考生自觉遵守考区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务必自觉保持安全防护间距,并按考区要求配合做好防疫工作。

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2年12月12日。

青海省专家通知篇六

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级有关部门,中央在川单位:

专家津贴制度是党和政府关心关怀高层次人才的重要制度,也是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为做好2017年度专家津贴发放工作,确保按时准确发放2017年度专家津贴。现就开展享受津贴专家信息核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对象。

本次核查对象为在川两院院士、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990年至1994年终身享受人员)、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及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四种津贴专家的信息。

二、核查内容。

(一)按月享受以上四种津贴的专家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工作单位和职务,所学专业、学科方向、通信地址、已经办理使用的津贴卡号。

(二)因离退休、去世等原因停发津贴,但未及时向我厅报告的专家信息。

(三)因机构改革、调整、调入调出、离职、辞职、取消称号等原因引起专家变动的情况。

(四)历年来本单位专家津贴发放过程中出现的结余资金数额、结余原因等。

(五)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情况。

三、报送方式。

请各单位认真填写《四川省享受津贴专家信息表》,并就核查结果形成书面材料,连同电子版于5月10日前报四川省专家服务中心。报送的主要内容包括:

(三)核查的专家信息情况。包括需要重点说明的专家变动信息,专家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情况。

(四)本单位负责专家津贴人员及联系方式(座机、手机、传真、邮箱)和单位地址、邮编等。

四、工作要求。

(二)各地、各部门(单位)在开展专家信息核查工作中,要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保证报送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对各地、各部门(单位)报送的信息,我厅将组织力量进行抽查。

(三)对报送专家信息不真实,出现瞒报、漏报、错报等情况影响专家津贴发放到位的,由有关地方和单位承担责任。

联系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二巷18号邮编:610015。

联系人:李佳王美玲。

四川专家和留学人员工作qq群:115960096。

青海省专家通知篇七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招委会成立青海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省级统考工作,招生办负责管理与监督,青海师范大学、青海民族大学负责具体的考务实施工作。设点高校要成立由学校主要负责人牵头的领导小组和相应的职能小组(包括仲裁组),制定统考实施方案和具体执行细则,确保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规范、安全、平稳、有序实施。

(二)严格规范管理。设点高校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安全、有序原则,认真研究制定我省2017年艺术省级统考实施细则和考试应急预案,合理设计考试流程,编印考试工作手册,并于开考前报省考试管理中心备案。艺术省级统考全部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进行,对考试过程实行实时视频监控并录像。要加强信息管理,凡审核材料、试题答卷、原始评分等纸质材料应进行原件保存或完整扫描后电子化保存;面试等测试内容应全程录音录像保存四年以上备查;凡经会议确定的结论性内容,应留存会议纪要。

(三)严守工作纪律。设点高校要按照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保密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命题、制卷、试卷保管和参与考评人员信息的保密工作。加强考评人员选聘,各类别专业考评人员(含仲裁小组成员)应由一定比例的省外高校专业教师和校外专业教师或专家共同组成,并采取现场随机方式产生。严格实行考评人员回避制度,凡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指导关系的,不得参与任何考评工作。所有涉题人员必须签订保密责任书,考评人员必须签订利益关系者回避责任书。要加强对考评人员和其他考务人员的上岗前教育培训,强化职业道德和法纪警示教育,增强安全保密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

(四)严肃考风考纪。要严格考生资格审查,对在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或校考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相关规定处理。对在省级统考或校考中被认定为作弊以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材料取得资格的考生,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其当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及高考资格,并将违规事实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已被录取进入高等学校学习的,由高等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学籍。加强考试违禁物品检查。广泛开展诚信考试教育,营造“诚信守法光荣、违规舞弊可耻”的良好舆论氛围。

(五)强化社会监督。为进一步增强艺术专业考试工作的透明度,从今年起我省艺术类省级统考引入社会监督机制,由省招委办公室公开面向社会征集若干名考生家长,作为社会督考员参与我省2017年艺术专业考试工作的现场监督,同时每个专业类别考点派出省级巡视员加强考试巡查,以更好服务广大考生和确保省级统考的公平、公开、公正。各招生院校要加大信息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布高校艺术类考试内容和要求,要在各个工作环节实施科学规范的操作,增加艺术类专业考试评分的客观性、公正性。

附件:1.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名单(29所)。

2.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专业)招生考试院校名单(13所)。

2016年11月25日。

附件1。

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名单(29所)。

中央戏剧学院中央美术学院中央音乐学院。

中国音乐学院北京电影学院北京舞蹈学院。

中国戏曲学院天津音乐学院天津美术学院。

鲁迅美术学院吉林艺术学院上海音乐学院。

上海戏剧学院南京艺术学院中国美术学院。

景德镇陶瓷学院山东艺术学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湖北美术学院武汉音乐学院广州美术学院。

星海音乐学院广西艺术学院四川美术学院。

云南艺术学院西安美术学院西安音乐学院。

新疆艺术学院解放军艺术学院。

备注:中央美术学院动画专业(高职)和中央戏剧学院影视表演、人物形象设计专业(高职)可以在省统考基础上组织校考。

附件2。

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专业)招生院校名单(13所)。

清华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东华大学、江南大学、北京服装学院、北京印刷学院(仅限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天津工业大学、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苏州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浙江传媒学院(仅限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影、录音艺术等4个本科专业)、浙江理工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及内蒙古大学(仅限音乐表演、表演、音乐学等3个本科专业)。

青海省专家通知篇八

为加强京津冀医疗协同发展,邢台县医院定于9月24日(星期六),特邀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世纪坛医院呼吸内科、消化内科、普通外科、骨科、泌尿外科、心脏外科、放射科、耳鼻喉科等13名医疗专家莅临义诊,竭诚欢迎广大患者前来就诊。

咨询电话:0319—3xxxxxx。

医院地址:邢台市桥东区开元北路669号(乘1、20、22、28、102、103、104、105、109、113路公交车县医院站下车即到)。

青海省专家通知篇九

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促进我市健康教育工作的发展,提高健康教育水平,拟从市直各单位中选拔一批医学专家,组建我市高素质的健康教育专家队伍,承担我市开展城市社区、农村健康教育活动、举办健康教育讨论、撰写医学科普文章、培训县级健康教育师资等工作任务。请各单位认真做好专家推荐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推荐范围

市直医疗卫生单位从事呼吸、消化、泌尿、内分泌、心血管、神经、骨科、肿瘤、口腔、眼科、皮肤、血液、儿科、妇科、精神卫生、传染病、中医等专业的退休或在职资深专家。

二、推荐名额

市一院12名、二院10名、中医院8名、卫校5名、疾控中心3名、妇幼院3名、荣军精神病院2名、三院1名、四院1名、血站1名。每个单位推荐专家专业尽量不重复。

三、推荐条件

1、具有较强的政治素质,医德医风好,工作责任心强,并热爱健康教育、医学科普公益事业,愿意为健康教育事业做贡献。

3、具有丰富的医学、公共卫生、健康教育相关知识和工作经验,具备副主任医师以上(或聘任中级满5年)专业技术职称,且在本专业领域有一定的学术造诣。

4、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沟通、宣传能力,熟练掌握健康科普知识,善于将医学知识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表达,适合做科普类演讲。

四、推荐程序

1、拟聘任专家由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推荐提名;

3、拟聘任专家经市卫生局审查后确定名单并颁发专家聘书。

五、工作要求

进工作;根据市卫生局邀请参加各类健康教育活动(如:举办社区健康教育知识讲座、电视讲座等),专家结合本专业特点主要讲授生活卫生与健康、饮食卫生与健康、心理卫生与健康、慢性病防治、传染病防治、创伤急救等综合知识或专科防病、保健、康复等知识。各单位要对专家参加市举办的健康教育活动给予大力支持。

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根据单位人员情况,遴选、推荐符合条件的相关专家,并于11月7日前将《晋中市健康教育专家推荐表》(一式一份)报市卫生局疾控科。

联系人:马冬梅、杨艮凤 电话:2636391

附件:晋中市健康教育专家推荐表

二〇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推荐 健康 教育 专家 通知 报:省卫生厅疾控处。

晋中市卫生局办公室 2011年10月31日印发

晋中市健康教育专家推荐表

全体教职工:

师生健康教育是提高师生保健意识,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的有效手段,健康教育学校是家长健康教育的主阵地,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公共卫生工作,做好师生的健康教育,加强对健康教育的领导,经校委会研究决定,设立27小学健康教育学校,学校地址设在教学楼会议室,同时成立27小学健康教育学校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刘雪霞

副 组 长:任改和

成 员:董曼丽 刘巧玲 王嵘 李军 姜桂兰 王晓宁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组 长:刘雪霞

主要负责师生健康教育小组的`组织和管理协调工作。包括制定全年小组工作计划方案、协调学校活动中涉及的上下级单位、全面分配小组成员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等。

二、副组长:任改和

负责全面落实小组的全年计划,协助组长具体实施各项工作。负责活动中人员的调配,确保小组任务目标的实现。

三、组员

负责学校活动的举行全过程的宣传、通知、组织、秩序维护、活动照相、活动总结和信息上报工作。

董曼丽:负责各项活动的计划、通知、活动安排、活动总结等文字材

料的整理和汇总存档;

刘巧玲:负责学校大型活动的活动记录和活动情况总结;

乌鲁木齐市第二十七小学

二0一0年一月二十八日

青海省专家通知篇十

为做好年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394号令)以及青海省人民政府《青海省地质环境保护办法》(第72号令)等有关规定,结合全省地质灾害重大隐患分布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引发因素。强降水及流水侵蚀仍是引发突发性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特别是引发泥石流灾害的最重要自然因素。不合理的人为活动,如工程建设切坡、开挖、人饮工程渗漏、村(居)民傍山沿沟建房、取土均是引发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的重要因素。

(二)降水趋势预测。据省气象局气候趋势预测:柴达木盆地西北部至唐古拉山地区、东部地区、环湖地区大部、黄南和果洛大部年降水量较历年平均水平偏多1—4成,省内其余地区年降水量较历年平均水平偏少1—4成。

春季(3—5月)降水与历史同期相比,除柴达木盆地外,全省大部降水偏多2-4成。

夏季(6—8月)降水与历史同期相比,海西西部至唐古拉地区、祁连山区、东部地区、黄南、果洛等地降水偏多2—4成,其余地区偏少2—5成。

秋季(9—10月)降水与历史同期相比,东部地区、海西中西部、玉树南部及黄南、果洛等地降水偏多1—4成,其余地区偏少2—5成。

冬季(11—次年2月)降水与历史同期相比,北部地区降水偏多1—4成,南部偏少1—4成。

预计青海东部地区、环青海湖地区、黄南和北部的祁连山地区将会在汛期出现2—4次阶段性强降雨过程。

(三)地质灾害态势预测。据今年全省降水趋势及全省1990-突发性地质灾害资料统计分析,预计今年70%左右的地质灾害仍发生在6—9月份。3—5月,青海东部地区、环青海湖地区、黄南以及祁连山地区因降水引发的地质灾害可能性较大,东部地区因冰雪冻融、春灌等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6—8月,东部地区、祁连山区、黄南及果洛等地区因降水引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期间全省受极端气候及人为切坡建房、人饮工程等人类工程活动诱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9—10月,东部地区、黄南、玉树南部及果洛等地区因降水引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预计2017年地质灾害发生数量较多年均值有所增加(1991-20地质灾害年均25起)。

二、2017年地质灾害类型及重点防范的时期、区域和对象。

(一)地质灾害类型。预计2017年地质灾害以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为主。

(二)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时期。我省地质灾害发生受降雨影响明显,大部分地质灾害发生在汛期,特别是出现强降雨时,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明显增多。受人类工程活动引发地质灾害发生的时间具有不确定性。因此我省地质灾害防范以汛期为主。

(三)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域。2017年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重点地区主要有:西宁市区及湟中、大通、湟源3县,海东市乐都、平安2区和互助、民和、化隆、循化4县,黄南州同仁、尖扎2县,海南州贵德、同德、兴海、共和、贵南5县,海北州门源、祁连2县,玉树州玉树、杂多2县(市),果洛州玛沁县。

(四)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段)。根据年排查结果,确定2017年全省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段)共计194处,分布地区为:西宁市46处、海东市95处、海北州13处、黄南州14处、海南州14处、海西州1处、玉树州9处、果洛州2处。

(五)地质灾害重点防范的对象。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城镇、学校、医院、旅游景点,居住在高陡斜坡区和泥石流径流、堆积区的居民群众和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

三、2017年全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要求及措施。

(一)指导思想。

各级政府要按照“落实责任、完善体系、整合资源、统筹力量”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防灾减灾工作的各项指示要求,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理念和以人为本的防灾意识,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对经常或可能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重点地区进行跟踪管理,加强险情排查、群测群防、预警预报、搬迁避险和执法督查等各项事前防范避灾措施的落实,加大防灾工作力度,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二)工作要求。

1.明确责任、强化管理。各市(州)、县(市、区、行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为防灾工作第一责任人,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交通、水利、铁路、旅游、建设、教育、卫生等主管部门及黄河上游流域水电工程建设和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为防灾工作直接责任人。各级防灾工作责任人要全面贯彻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青政办〔〕12号)等文件规定,切实做好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2.提前部署,突出预防。各地要严格执行汛前年度防灾预案的要求,加强汛前排查、汛期巡查、汛后复查、监测预警、主动避让和险(灾)情速报、汛期值班等工作。加强防灾知识的宣传、培训、教育活动,提前部署地质灾害易发区的防灾减灾工作。

3.以人为本,消除隐患。各地要加大汛期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群专结合和村民房前屋后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工作力度,及时提出防灾目标和落实各项应急避让减灾措施,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4.明确任务、责任到人。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目标责任制度,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把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长期监测和应急处置措施落实到乡(镇)、村、社和单位及具体部门,发挥群测群防网络功能,做到汛前防灾措施部署检查、汛期防灾措施落实督查、汛后防灾成效检查,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各县(市、区、行委)要根据已调查出的隐患点,层层落实责任,将涉及地质灾害防灾避险的“明白卡”发至村(居)民手中,让受灾害威胁的村(居)民知道灾害即将发生的征兆和发生时的撤离路线,增强人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

5.群专结合,务求实效。“十三五”期间将着力打造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升级版”,建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综合协调、责任到人”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系。省国土资源厅和地质环境监测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全省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和险情排查工作,做好预警预报,提高险情灾情的快速响应与应急处置能力。各市(州)、县政府要加大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和险情排查,积极构建适合本地区实际的群专结合监测预警体系,以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为重点,以群测群防为主要手段,以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社会稳定为目标,全面提高地质灾害防御能力。

2017年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采取逐级负责,以县为主,乡镇自查,专业技术支撑单位协助的方式进行,着重对以下重点区域进行排查:

(1)全省各县(市、区、行委)所有可能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城镇、乡村、学校、医院、旅游景区、厂矿等人员聚居区。

(2)年内及近五年发生3.0级以上地震的危险区。

(3)美丽城镇、美丽乡村及传统村落分布区。

(4)省内已治理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

省级核查:由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组织省级194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核查工作。由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负责管理和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指导工作。由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省环境地质勘查局、省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院、省核工业地质局、省有色地质矿产勘查局八队、青海中煤地质工程公司、省柴达木综合地质矿产勘查院、武警黄金部队第六支队等8家单位组成专业技术支撑单位,排查省级防灾预案中确定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段),排查2017年对省内已完成治理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对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县(市、区、行委)采取分片包干的形式协助开展排查和核查工作,并负责向各县(市、区、行委)国土资源局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提供技术支撑。

市(州)排查:市(州)国土资源局负责编制本市(州)地质灾害防灾预案,负责本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监管,做好本市(州)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预警工作,督促指导县(区、行委)排查工作。

县(市、区、行委)排查:县(市、区、行委)人民政府为排查工作的责任主体。由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成县级排查工作组,依据各县(市、区、行委)实际情况编制县级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方案,对县域内所有隐患点进行排查,对排查结果及防灾措施落实情况逐点登记造册,并将排查成果报送上级部门。对县域内新发现和已搬迁或已治理隐患点要上报省国土资源厅进行认定或核销,并纳入下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中。督促指导乡(镇)、村、社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做好本县(区、行委)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预警工作。

乡(镇)排查:以乡(镇)为单位,组成以乡(镇)干部、国土所干部(土管员)和村干部为主要成员的基层排查组,逐村逐户开展实地排查,特别要加强对居民房前屋后陡崖、取土点及土窑的排查,发现险情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应对,并及时编制排查总结。

7.开展动态巡查。开展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动态巡查工作是各级政府的主要职责之一。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制度,认真组织对本辖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经常性的'巡回检查,对重点防治区域开展汛前排查、汛期检查和汛后核查,及时消除灾害隐患,并将排查结果及防灾责任单位及时向社会公布。市(州)、县(市、区、行委)两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在对各自防灾预案确定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排查的同时,要加强对乡(镇)隐患排查的督促指导。

8.强化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信息由省国土资源厅与省气象局联合在青海广播电视台的全省天气预报中以“全省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节目向公众发布。各市(州)、县也要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预报预警地区的各级政府、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电视和手机短信预报预警信息,迅速部署和落实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危险区人民群众的应急避险及搬迁避让等应急防灾减灾工作。

9.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活动。各地要广泛开展本区域内地质灾害识灾、防灾、避险自救等防治知识的宣传培训活动,地质灾害重点县(市、区、行委)及乡镇地质灾害防治人员进行不少于1次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重点强化面向基层干部群众的宣传培训,特别是基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干部,通过宣传培训使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广大人民群众、干部等了解地质灾害的一些基本知识,提高全民识灾、防灾、避险自救技能,增强公众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和科学应对能力。

10.积极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省内地质灾害重点县(市、区、行委)至少组织开展1次地质灾害应急演练。着重突出主动避让、临灾避让的演练工作,使广大群众通过参与避险疏散、自救互救,增强防灾意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11.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高标准“十有县”建设。各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根据《青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工作的通知》(青国土资〔〕320号)的要求,加强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机制和体制建设,按照高标准“十有县”的标准,推进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和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

12.进一步强化相关部门职责。各级水利、建设、交通、铁路、教育、卫生、旅游等主管部门和黄河上游等流域水电工程管理及建设部门,要做好各自领域内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动态巡查工作。武警黄金部队第六支队配合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开展地质灾害排查和应急调查工作。

(三)应急响应。

当发生地质灾害或出现地质灾害险情时,按以下程序进行应急响应。

1.灾害速报。1小时报告。发生30人(含)以上死亡和失踪的特大型、10(含)—30人死亡和失踪的大型地质灾害灾情及险情,灾害发生地的市(州)、县政府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报省政府及省国土资源厅。

6小时报告。发生3(含)—10人死亡和失踪的中型地质灾害,灾害发生地的市(州)、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在接到报告后6小时内报省国土资源厅。

1日报告。发生造成3人以下死亡和失踪的小型地质灾害灾情,灾害发生地的市(州)、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在接到报告后1日内报省国土资源厅。

因建筑工程施工、工矿生产并引发边坡失稳造成人员伤亡或失踪的,要在向安全监管部门报告的同时报告省国土资源厅。省国土资源厅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前往调查协助抢险救灾。

2.应急响应开始。出现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时,应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应当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根据灾情或险情情况提出应急防灾减灾对策,迅速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等措施。

3.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应急响应。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发生后,按有关规定程序及时报告省政府,市(州)及当地县(市、区、行委)立即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和按照应急预案要求,指挥、协调和组织应急防灾减灾职责部门责任人和专家及时赶赴现场,部署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防止灾害损失进一步扩大。

4.中型、小型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应急响应。出现中型、小型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的市(州)政府及县(市、区、行委)应立即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和按照应急预案要求,指挥、协调和组织应急防灾减灾职责部门责任人和专家及时赶赴现场,部署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防止灾害损失进一步扩大,并将相关情况及时上报省政府。

5.应急响应结束。经专家组鉴定,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已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后,由当地政府撤消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应急响应结束。

(四)应急机构。

地质灾害应急机构由地质灾害防治指挥系统、省地质灾害防治应急专家成员、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地质灾害应急中心组成。

3.全省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段)一览表。

青海省专家通知篇十一

人社部“万名专家服务基层”沂蒙行医疗服务专项活动将于近期在临沂市人民医院启动,届时,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著名神经外科专家将在临沂市人民医院南医疗区开展义诊活动,活动期间免收挂号费、诊疗费。

如有脑肿瘤、脑血管病等神经外科疾病患者,可于6月4日至8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到临沂市人民医院南医疗区门诊楼二楼神经外科诊室预约,额满为止。

联系电话:8xxxxxx。

青海省专家通知篇十二

尊敬的阁下:

国际企业家联合会是由海内外知名人士和企业领袖联名发起成立,全世界企业家联合起来共同组成的商会组织,是国际组织及各国政府联系企业家的桥梁和纽带,是全体企业家共同的家园。联合会顾问委员会主席由陈xx女士和xx先生担任,副主席由xx、xx、吴xx等知名人士担任,主席由香港xx集团董事局主席史xx先生担任。联合会以海内外成功企业家为主体,以政府官员、经济学家、社会活动家等各界名流为重要补充,以深入交流、增进友谊、团结协作、共同发展为手段,以弘扬企业精神、激发创业热情、承担社会责任、传播商道真经、促进交流合作为己任,以实现民族复兴、构建和谐世界为目标。

近年,在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在全体联合会成员和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我们坚持服务立会、活动兴会、实力强会,为联合会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商会的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曾陆续推出了国际企业家高峰论坛、国际中小企业家联谊会等高端活动,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还先后赴美国洛杉矶、土耳其伊斯坦布尔、莫桑比克马普托、中国香港、澳门等国家和地区以及中国南京、苏州、上海、昆明等城市开展商务交流,会员队伍在不断壮大,拥有的企业家资源已达3千余人。

机遇蕴含精彩,创新成就伟业。新的一年开启新的希望,新的历程承载新的梦想,也昭示着美好的未来。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进一步全面落实办会宗旨,为纵深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做出新贡献。经济是社会发展的基石,联合会承载着经济繁荣、社会进步的光荣使命,是搭载政府和企业家、企业家和企业家联系的纽带,我们一定牢记使命,不负重托,充分发挥好联合会“经济性、民间性”的综合优势,秉承“服务企业创业、弘扬企业精神、展示企业形象、构建交流平台、促进横向联合、实现共同发展”的一贯宗旨,真正成为企业家们政治上的领路人,正当权益的代言人,依法办事的监护人,公共关系的协调人,经济往来的中介人,事迹经验的宣传人,把我们国际企业家联合会办成和谐、文化、有影响力、有凝聚力、有吸引力的商会,把联合会建成企业家们的团结之家,服务之家,温暖之家。

国际企业家联合会是直接为会员企业和社会服务的企业型商会组织,分为理事长单位、常务副理事长单位、副理事长单位、常务理事单位、理事单位、会员单位六个级别。作为国际企业家的共同家园,国际企业家联合会将永远秉承联合会宗旨、遵照联合会章程,以弘扬企业精神、激发创业热情、承担社会责任、促进交流合作为己任,竭尽全力为全体会员单位的发展提供国际合作、招商引资、宣传推广、高层公关、管理咨询、科技服务、人才培训、联谊沙龙、高端酒会、会议论坛、企业策划、新闻发布等直接服务。

鉴于贵单位和阁下取得的非凡成就以及在商界中的良好声誉,我们特邀请您加入国际企业家联合会,并热切希望您能够和国际企业家一道,共同实现企业辉煌的光荣梦想。

邀请人:

20xx年x月x日。

文档为doc格式。

青海省专家通知篇十三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中心城市、行业设备管理协会,各专业委员会、中心,团体会员,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了系统整合我国设备工程领域专家资源,充分发挥专家作用,推进我国设备工程现代化进程,更好地为国民经济建设服务,中国设备管理协会自2017年开始建立中国设备工程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2017~2017年应广大企业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及专家的要求,中国设备管理协会继续开展了专家入库申报工作,并开发了专家在线交流平台——中国设备工程专家网(#url#),该平台极大地方便了行业内技术人员与专家之间的信息交流,促进了疑难问题的顺利解决。该项工作深受企事业单位和各行业设备领域工程技术人员、专家学者的欢迎。

为了进一步发挥专家交流平台的作用,中国设备管理协会决定逐年更新中国设备工程专家库,按各大行业系统分类开展,及时做好增补符合条件的专家入库工作。

家库组委会负责。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立专家库的宗旨

2、向全社会展示专家风采,为专家提供更广阔的'施展空间;

3、为政府提供发展我国设备工程事业的建议,为国家有关重大项目提供技术论证;

4、为社会提供设备工程专家资讯,为企业提供设备工程方面的人力资源服务等。

二、专家库的专家范围

设备的管理、设计、制造、选购、安装调试、监理、运行、检验、检测、诊断、维修、技术改造、再制造、调剂、租赁、评估、安全评价和法律等设备工程领域。

三、专家库专家评审标准

1.国家级专家: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或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国家技术发明奖的获得者;或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者。

2.高级专家:具有高级、副高级技术职称或具有同等专业水平,从事设备工程学术、技术及相关工作八年以上,在学术、技术方面作出显著成就和贡献;能够承担评估、评审、重大项目咨询和企业技术服务工作。

3.专家:具有中级技术职称或具有同等专业水平,从事设备工程学术、技术工作及相关工作四年以上,有突出业绩者;在重点刊物或学术会议上发表过一篇以上专业论文;身体健康,能够承担企业技术服务和项目咨询工作。

四、专家库的体系及管理

中国设备工程专家库由“一档一书一网”构成。

一档:中国设备管理协会为每位入选的专家建立档案,颁发证书。

一书:编辑出版《中国设备工程专家指南暨论文集》,主要刊载专家论文及所取得业绩等。

一网:中国设备工程专家网为每位专家开通个人展示专栏及独立管理账户。全方位展示专家风采;开展设备工程领域咨询服务;介绍国内外最新设备管理理论与模式,交流设备管理经验;全面报道设备工程领域的各类成果。

五、专家推荐审批程序

1.拟入库专家由协会、学会、工作单位推荐和专家自荐。 2.拟入选专家如实填写中国设备工程专家库专家登记表(附件2),推荐单位汇总后填写申报表(附件1)。将附件1、附件2邮寄或传真至中国设备工程专家库组委会,经审核后予以资格认定,颁发证书。

六、工作联系

青海省专家通知篇十四

1、与主管部门沟通确定评审会方案(包括时间、地点、场地、评审专家信息、到会领导信息、评审会负责人等)。

2、与业主(市场人员负责)沟通,确定到会人员名单、职务(需全名,并与主管部门领导职务相对应)。

3、与我方技术部/项目负责人沟通,确定到会人员名单、职务(行政人事部负责);

4、汇总参会人员名单并上报给主管部门评审会负责人。

二、评审会场布置及现场相关工作。

1、确定由业主或我方负责评审会场布置,现场负责人联系信息;(如为租用场地,应准备好相应费用)。

2、会场布置标准:投影仪+投影幕、电脑(评审会前一天装好打印机驱动)、u盘、接线板、横幅/欢迎字幕、茶水(水果、托盘、茶叶、水杯、电水壶、烟灰盅、纸巾)、台签、纸笔、打印机(打印纸)、公文包、与会人员名单(详细联系信息)。

3、确定由业主或我方负责会餐(包括休息酒店)安排;4、专家接送:提前一天联系专家并确定是否接送;5、会餐安排(如需):预订用餐房间、确定用餐地方是否可以刷卡,否则备好现金;6、休息安排(如需):确定休息酒店并预订房间。

三、我方准备相关工作。

1、联系专家并送报告(材料包括专家邀请函、报告、会议议程,并于会前1~2天送达)。

(1)技术报告(根据与会人员情况确定打印装订的数量,尽量做到节省)、汇报ppt。

(2)签到表:与会人员、专家(3份:主管部门一份,我方2份:附于报告、报销用)。

(3)专家评审意见表(按主管部门的格式要求)。

(4)公文包=会议议程+笔+纸+宣传手册(专家及到会领导的文件袋再加上评审费)。

(6)台签。

(7)投影仪(如果需要)。

(8)电脑(评审会前一天装好打印机驱动)、u盘、接线板(9)打印机、打印纸。

(10)数码相机、数据线、电池、内存卡(11)文件袋、档案袋、信封、封口胶。

四、会议过程中相关工作。

1、拍照会议过程中的照片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5)包含项目名称的ppt页面的照片。

按照会议实际情况修改“专家评审意见表”(按业主单位需要的份数+我单位预留2份打印)、“专家组签到表”(包含专家组长信息,附于项目报告后,打印1份)。

四、说明。

1、项目评审相关工作由项目负责人统筹安排、具体人员分工可另行列表。

2、如由业主负责会场相关布置工作,我方仍应提前一天跟进检查是否达到标准要求;

3、会后应指定专人撰写总结/会议记录,交行政人事部存档。

青海省专家通知篇十五

评估专家库由省教育厅统一管理,主要用于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评估和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等工作。在本省评估专家选派时,原则上应使用评估专家库专家。

二、

(一)拥护中国xxx的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治素质过硬,自觉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品行端正、廉洁自律,具有较高的职业素养、职业操守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三)热爱高等教育事业,身体健康,能够保证投入足够的时间、精力接受相关评估培训和参加评估工作。

(四)熟悉国家高等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本科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工作,了解国内外高等教育质量保障发展形势。

(五)掌握评估政策、评估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必备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六)推荐专家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理论修养,具有高级职称,原则上担任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岗位职务10年(含)以上或从事教育教学研究工作10年(含)以上且主持过省部级以上教学改革项目。有意愿参与评估工作的少数优秀教师视需要可适当放宽条件。

(七)担任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专家委员会委员,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教育部工程类、医学类、师范类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委员,有丰富实践经验的评估专家和认证专家特别是承担过教育部相关司局、直属单位委托或合作开展的评估认证监测研究项目专家,及已参加过院校评估的高校时任分管教学副校长、教务处长、质量或评估监测部门负责人等五类专家,应优先推荐。

(八)原则上,首次成为评估专家年龄不超过65周岁,对评估业务能力强、业内公认度高、身体状况良好、有意愿参与评估工作的专家可适当放宽年龄。

青海省专家通知篇十六

青海西宁最好的季节,因长期的一线奔波和超负荷的工作,43岁的青海省委组织部原副部长朱治国积劳成疾。以下是关于青海省印发《关于开展向朱治国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的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

近日,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向朱治国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学习榜样、凝聚力量、担当实干。

《通知》指出,朱治国同志从事组织工作近20年,始终把旗帜鲜明讲政治摆在首位,敢于担当、勇于创新,严于律己,公道正派,积极开展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促乡村振兴、村级集体经济“破零”“组织体系建设三年行动”等工作,全面参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学习教育等,走遍全省362个乡镇,推动解决村(社区)干部报酬偏低、干部素质提升、牧民安居等实际问题,赢得党员干部群众的信任和赞誉。

《通知》强调,朱治国同志是教育培养成长起来的优秀党员干部,是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的优秀代表,是现代化新青海实践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是全省广大党员干部的楷模和榜样。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大力弘扬朱治国同志崇高精神,学习他信念如磐、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学习他公道正派、务实创新的职业操守;学习他勤勉敬业、无私奉献的工作作风;学习他爱岗敬业、心系百姓的公仆情怀;学习他清正廉洁、严于律己的高尚情操,坚定理想信念、树牢宗旨意识,对党忠诚、忠实履职,自觉在对标先进中增强党性修养、提升思想境界。

《通知》强调,朱治国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是“两弹一星”精神、“两路”精神、青藏高原精神在新时代的集中体现和传承弘扬,是青海广大党员、干部精神风貌的集中彰显。各级党组织要把向朱治国同志学习活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与学习贯彻党的精神结合起来,与深入学习贯彻考察青海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与即将在全党开展的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全面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和省委十四届二次、三次全会部署要求结合起来,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座谈研讨、实践活动等方式,结合“我是党员我光荣、我为党旗添光彩”“我的岗位我负责、我在岗位请放心”“我为群众办实事”等实践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各自岗位上努力作出不平凡业绩,积极争做投身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产业“四地”的表率和模范。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结合实际工作,对开展向朱治国同志学习活动作出具体安排,创新学习方式,丰富活动载体,拓展学习内容,推动学习活动取得实实在在成效。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切实把学习过程中激发出的热情和干劲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以更加坚定的信念、昂扬的姿态、忘我的精神,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青海篇章。

2022年6月11日,朱治国因突发心源性疾病不幸离世,年仅43岁。

“组工人的眼里是有光的,这道光指引我们前行,让我们保持昂扬斗志和澎湃激情。”这是“全国优秀组织工作干部”朱治国同志在他的学习笔记中写下的一句话。朱治国同志同样是党员干部前进道路上的一道光,指引着我们工作前行的方向。

甘为孺牛,扎根基层。21岁的朱治国没有留恋城市,通过考录后服从组织分配,到距离西宁市800公里以外的戈壁乡镇工作。当时的领导和同事对一致评价:不挑活儿,入户填表、农田调研、写简报、接待群众,每天“两眼一睁,忙到熄灯”,毫无怨言。

孜孜不倦,不断提升。对于学习,朱治国同志也始终有一种“不知足,知不足”的紧迫感,他写到:“每天都有新思考、新体悟、新收获,这种感觉很美妙,很久都没有这种充实的感觉,只是感到时间不够用,消化吸收不充分。”

坚守初心,忠诚为民。朱治国同志的水杯,刻着“以正治国”四个字。一路走来,他始终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聚焦急难愁盼,想千方、设百计,把基层党组织缺资源、缺资金、缺人才等问题解决好,用责任与担当书写了一名组工干部满心为民的公仆情怀。

“党让干啥就干啥,接过来就必须干好”,朱治国同志用他的实际行动践行了“革命理想高于天”的革命情怀。“做人要实,干工作更要务实”、“少说'干不了',多想'怎么干'”,这是他的承诺,更是他的行动。一代人有一代人的使命,一代人有一代人的担当。我们要认真学习朱治国同志无上的忠诚、无私的干净、无比的当担,做到思想上对标对表,精神上紧跟紧随,行动上争先率先,走好新时代的“赶考之路”。

党的事业永远在路上,作为新时代的党员干部,我们要以朱治国同志为榜样,以坚定如山信仰、坚守如磐初心、坚持如水情怀,用忠诚、担当、干净永葆“赶考”的清醒和坚定,将履职为民的答卷写在群众心底。

“党让干啥就干啥,接过来就必须干好!”他时刻做到在党为党、在党爱党、在党忧党,心系民生冷暖、情牵万家灯火,这是他立志要让大家过上更好生活的行动指南,生动诠释共产党人不变的价值追求,是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价值坚守,更体现了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人民公仆怎么样,群众口碑有画像。工龄22年、党龄25年的朱治国同志用生命刻画出党的为民情怀,为此,作为党员干部要坚持“哪里有群众的需求,工作的着力点就放在哪里”,竭诚履职为民向前跑,把人民的每一件事办到实处,赢得“好评”和“点赞”,让“人民满意”辉映新的赶考之路。

朱治国凡事保持“时时放心不下、事事放心不下”的态度,让人民群众有了一座坚实的“靠山”。党员干部应苦练内功强本领,下足“绣花功夫”,将民生“微小”融入数十年如一日的“厚度”,践行于实践,“心”近基层、“身”入基层,将共产党人“愿得此身长报国”的忠诚烙印于骨髓,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时代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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