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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公路修建协议书范本 修建村道公路协议怎么写(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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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公路修建协议书范本 修建村道公路协议怎么写(7篇)
2023-01-14 18:54:34    小编:ZTFB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推荐村民公路修建协议书范本一

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大力改善广大村民的居住条件,促进农村经济等各项事业的发展,我村将于20xx年秋修建村南北主街并硬化水泥路面。

该建设项目经村两委会积极运作,已得到上级批准,并得到了相关仁人志士鼎力相助。这是我们村人民生产、生活中的一件大喜事。该项工程总投资约 万元,全长 米,路基宽 米,路面宽 米。经测算目前尚缺资金 万元。为此,我们倡议广大村民、名人志士踊跃捐资,以解决资金困难。所筹资金实行独立建帐,专款专用,民主管理,定期公布,确保资金全部用于水泥路建设上。

俗话说,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我们村因坐落在斜山之阳而得名。我们真诚希望父老乡亲以及在外工作的家乡赤子同仁,事业有成的官场名人,生意兴隆的商界财亨和功成名就的才子佳人们献出一片真爱,捐出一片真情,用真实无私的奉献情怀来回报曾经哺育过你们的家乡热土,曾经关心过你们的父老兄弟姐妹!家乡的山山水水滋养着心中永远的依恋,故乡的点点滴滴变化凝聚着你们的热心参与。

我们的村级集体经济一直很薄弱,寄希望于大家多尽绵薄之力,众人拾柴火焰高,还有什么困难能难倒你们踊跃参与的热情呢。也许只要您少抽一包烟、少买一件衣、少喝一瓶酒、少饮一壶茶,涓涓细流便能汇成江河。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团结一致、万众一心、共克时艰,捐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吧!为了表彰多作贡献者,村委会将对捐款500及以上者刻碑纪念,所有捐款者均张榜公布,让家乡的父老乡亲们永远铭记着你们的功德!

道通则人兴,路好则财旺,今天您的热心将会换来明天家乡的腾飞,我们共同的乡村将会变得更加美好,我们共同的明天将会变得更加灿烂辉煌!

慷慨解囊不论多少,踊跃参与不分先后。

您的爱心,将流芳千载,传颂子孙,庇荫后代!

最后,祝您和您的家人身体健康、生活幸福、事业发达、阖家欢乐!

倡议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推荐村民公路修建协议书范本二

甲方: 乙方:

甲方承建湖北宜昌至巴东高速公路ybe1合同段工程任务,根据工程需要,甲方将本合同段内李家湾隧道交给乙方施工,本着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明确甲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工程概况

(一)、 工程名称:李家湾隧道;

(二)、工程地点:宜昌市夷陵区鸦鹊岭镇;

(三)、工程规模:303m;

(四)、承包范围和内容包含:

1、洞身开挖(围岩级别分类情况见工程量清单)。具体内容包括:临时设施建设、设备调遣及进出场,搭、拆脚手架,测量,人工挖除整修,钻眼、爆破、通风、出碴、运料、防尘、照明,三管两线及出渣道路养护,排水,木支撑制、安、拆,整修边沟,超挖回填等为完成隧道开挖所需的一切工序施工、完成和缺陷修复工作(弃碴运距从出碴洞口算起1 公里、弃碴场用地由甲方负责)。

2、支护(包括a 砂浆锚杆、中空注浆锚杆、b 超前小导管、c 注浆、d 喷砼、e 挂网、f 格栅钢架、g 联结钢筋)。 具体内容包括临时设施建设、设备调遣及进出场及脚手架:

a、 砂浆锚杆、中空注浆锚杆--搭、拆、移动脚手架、加工制作锚杆及垫板、钻孔、砂浆制作、灌浆、装树脂包、安装锚杆、上垫板、锚固、焊接、运输等全部制、安过程;中空砂浆锚甲方统一供应。

b、 超前小导管--钢管加工制作、运输、布眼、搭、拆脚手架、钻孔、顶管等全部制安过程;

c、 注浆--搭、拆脚手架,运料、浆液制作、压浆、检查、堵孔等全部施制过程;

d、 喷射砼--搭、拆脚手架,安、拆转移机具设备,砼制作,喷射及养护等喷射砼所需的所有工序施工、完成和缺陷修复工作;

e、 挂网-制作、运输、挂网、点焊、加固等挂钢筋网所需的所有工作内容;

f、 格栅钢架—加工制作、运输、安装、加固等格栅钢架制安全部施做内容;

g、 联结钢筋加工制作、运输、安装、焊接等全部施做内容;

3、衬砌(包括正洞衬砌、仰拱及其钢筋、仰拱填充、铺底、大小避车洞衬砌、水沟、电缆槽、盖板、电缆余长腔、电缆槽内铺砂);具体内容包括:临时

4、工程价款及清单。

该隧道工程价款为¥ 32450857.00元(大写:叁仟贰佰肆拾伍万零捌佰伍拾柒元)后附:(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工程量清单。承包单价已包含了为完成以上第二条工程内容所需的一切人工、材料(已含水、电)、机具、设备费用、施工超挖回填及进出场费,施工风险,管理费,利润,还包括为完成本承包工程所需的其他一切费用。本隧道规定的全部费用,应认为已被计入有标价的各细目中,没有的细目,其费用应视为已分配在其它单价之中。工程量清单中未单独列项内容费用作为附属工程已含在相应项目或综合单价中,计量规则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xx版和有关办法、规定等,清单中另定单价在后续补充协议商定。

三、工期

正式开工日期:20xx年 2 月 25 日,竣工日期为 20xx 年 4 月 25 日。本工程是按工序单价承包,如果实施中乙方的施工质量、安全、进度等不能令甲方满意,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此时,合同工期条款自动失败。

四、工程数量的核实和确认

1、乙方向甲方施工技术人员提交已完工程量计算单或签证,以便甲方对乙方进行验工计价。

2、工程量验收方法:隧道开挖数量以隧道设计开挖断面计算,(乙方不得欠挖,欠挖的甲方将要求乙方整改,甚至对乙方进行处罚),隧道开挖数量不计预留沉落量和乙方超挖数量;衬砌数量按照图纸设计厚度及尺寸计算,乙方超挖造成的衬砌厚度加厚,其加厚部分不计入结算工程数量,其费用由乙方承担;避车洞衬砌工程数量按照设计图纸尺寸一并计入隧道衬砌数量,按照衬砌单价计算,不再另立单价;隧道仰拱填充及铺底按照图纸设计厚度、尺寸及甲方技术交底计算,乙方超挖造成的填充厚度加厚,其加厚部分不计入结算工程数量,其费用由乙方承担;排水沟、电缆槽、排水沟电缆槽盖板、电缆余长腔及盖板数量按照设计图纸尺寸及甲方技术交底计算,按照附表清单单价计量,清单中没有单价的认为包含在相应项目或单价中不再单独计量,隧道电缆沟铺砂由乙方负责填铺,费用由乙方负担;隧道砂浆锚杆、超前锚杆支护数量按乙方依照甲方技术交底施工的实际数量计算,以延米为单位(在施工中,由甲方验收签证);隧道注浆时由甲方清点并进行签证,按照签证数量计入验工数量;乙方喷射砼厚度严格

3、隧道施工过程中不允许出现塌方。造成塌方的,塌方处理费用由乙方负担。

五、工程质量标准与验收

1、乙方在现场必须按甲方贯标及建设单位的要求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配备足够的测量检测仪器设备,并设立专职质检人员,负责工程质量的管理和检查。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技术交底、现行公路验收标准和公路施工规范组织施工。

3、乙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须全部达到国家或本行业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4、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及监理工程师的质量监督、检验。

3、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进行返工,并承担因返工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返工后仍达不到验收标准的,则认定乙方违约,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委派其它单位或个人进行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5、按《公路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质量标准和适用办法验收。

六、工程变更

1、建设单位对原工程设计进行的变更,乙方必须服从。

2、施工中甲方有权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乙方必须服从。

3、因变更延误的工期经甲方批准后相应顺延。

4、乙方确保甲方可能提出的工程施工组织方案实施,乙方在施工中提出合理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必须经甲方批准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虞顺延。甲方同意乙方合理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甲乙双方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5、由于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增减,按照附件1 的单价执行,工程项目增加的,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单价。

七、双方责任与权利

1、甲方责任与权利

(1) 负责解决施工场地的征用,工程用电主线提供至施工现场。

(2)甲方提供的主要工程材料供应到甲方材料库,乙方负责领料费用(装、卸车、运输等所用机械及人工费用由乙方负责)。

(3)负责对工程进行技术交底,负责隧道主体的线形控制。

(4)负责技术监督、检查工作,甲方技术人员有权对乙方不合格工程责令返工并视不合格轻重情况给予适度罚款。

(5)在施工中,对乙方从事管理及施工人员工作不得力、不认真者,甲方有权提出更换或清退。

(6)负责处理监理及业主关系。

(7)负责对乙方提供的施工原始资料进行审核。

2、乙方责任与权利

(1)完成本合同承包范围项目工程及附属的施工、竣工和缺陷修复工作。

(2)负责从甲方主电源上安装自备电表及用电线路,并承担费用。

(3)负责临时住房、小型临建、生活设施以及设备人员进出场,费用自理。

(4)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乙方使用的甲供材料到甲方材料储存现场领取并管理;

(5)乙方进场的队伍,必须以甲方的名义进行施工,接受甲方的统一管理,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按照甲方的要求,挂牌上岗。

(6)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公路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及有关技术规范和甲方下达的技术、质量等管理办法、作业指导书及技术交底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7)按甲方要求作好施工原始记录和编制甲方需要的全部施工资料交甲方存档。

(8)施工中注意妥善排污,必须遵守国家和当地有关环境部门的环保规定,由乙方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破坏而导致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9)乙方承包人代表必须常驻现场,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

(10)乙方指定施工现场负责人为 ,现场负责人必须常驻施工现场,有事外出必须向甲方项目部领导请假,每当发现一次没有请假外出罚款20xx 元。

(11)按照项目部总体施工组织方案,在横洞施工、隧道进度等方面无条件服从甲方安排,确保甲方相关工序的计划实施。

(12)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根据工程需要,乙方应提供和维修夜间、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工

(13)向甲方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甲方办公、生活房屋及设施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必要的办公、生活方便。

(14)需乙方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乙方需安排不少于3 人施工总调度,轮流值班,负责现场的交通,安全文明施工,负责材料设备的调度,负责处理日常施工事务等,保证工程正常不间断施工。

(15)乙方负责对道路、场地维修并承担费用,负责水电线路的维护、损坏恢复并承担费用。

(16)乙方必须加强现场标准化管理,做到标识明确、统一,并接受甲方现场标准化管理。

(17)竣工队伍退场,要做到工完料净,恢复原貌。必须彻底清理完当地村民经济关系,不留尾巴。

八、安全施工

1、 乙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施工技术规范、操作步骤及安全保护措施进行施工生产,各项主体工程施工前乙方必须制定出详细的安全防护方案报甲方审批;由于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人员安全、交通等事故,一切责任和后果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接受当地安全管理部门和甲方安全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2、甲方发现施工现场需整改的安全事项,乙方必须无条件整改,如不整改,出现安全质量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及费用。

3、开工前,乙方必须在整个施工期间对其为本合同工程工作的人员进行人身意外保险,保险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支付。使用设备必须性能完好,持证上岗,运输汽车证件齐全,并必须购买保险。

4、根据双方协商,爆破用炸药、雷管由甲方安排供应,乙方必须安排有专用存放地点(未用完或未用的及时退回),安排专人负责炸药、雷管的接收、保管工作,作好炸药、雷管的收发、保管工作,乙方必须做到绝对避免炸药雷管的丢失、被盗。因乙方原因造成炸药、雷管丢失、被盗等,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九、进度计划

1、经甲乙双方同意的施工进度计划,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双方必须遵守。

2、乙方必须按照上报甲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严格执行上报甲方的进度计划,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进度滞后,乙方应以书面形式报甲方备案,如不及时上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承担。根据具体进度计划,制订详细

十、承包工程价款支付和结算

1、甲方不拨预付款,根据现场实际完成情况,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每月甲方根据由项目总工审核批准的工程量和本合同附件1《承包人承包工程项目一览表--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核定工程价款。经甲方项目经理审核批准后,作为拨付工程款的依据。每次应付金额为其验工计价的80%,同时扣减甲方供应的材料(应由乙方承担部分)及提供的水电费、罚金;扣留20%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电费按乙方安装的电表的实际耗电数与甲方变压器给乙方分摊的电损数之和乘以每度电单价(0.9 元/度)计算,每次拨款时从工程款扣除。

2、待乙方施工工程全部完成并通过甲方、监理、业主的验收达到质量要求后,进行工程结算,拨款限额为合同总价的90%,同时扣减甲方供应的材料(应由乙方承担部分)及提供的水电费,剩余合同总价的10%作为保修金。待承包工程缺陷责任期、保修期满后(保修期满足业主要求,保修期间若发生工程缺陷修复,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7 天内进场施工,并达到业主方的修复要求。若乙方未能按期进场施工,甲方可自行组织施工,其施工费用乙方无条件接受,并从其质保金中扣除),保修金一次付清(无息)。

十一、履约担保

合同签约时乙方必须交纳承包工程总造价5%的履约担保金交与甲方,或以到场机械设备作为抵押,并办理抵押手续,甲方有权根据乙方违约情况扣留乙方相应价值的部分机械设备或所有机械设备。在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以前,履约担保一直有效,直至乙方承包工程全部完成并通过甲方、监理、业主的检测达到质量要求后,进行工程结算时退还给乙方。履约担保期间履约担保金无利率。

十二、保修

1、保修内容、范围:承包工程全部内容。

2、保修期限:满足业主要求。

3、保修金额和支付方式:保修金额为总合同价的10%,在竣工结算款中扣留,保修期满后一次性归返乙方。

十三、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若没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经济损失。

2、如乙方未能按合同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完成施工任务,延期一天罚款1500元,罚款限额为合同总价的10%。

3、因乙方原因达不到质量标准,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返工,直至符

4、乙方由于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或施工力量不足,不能按附表完成施工进度推迟在二个月以上者,不服从甲方管理等问题时,甲方有权分割或收回所承包的工程,直至终止合同,而由甲方另行安排施工队伍,其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赔偿。

5、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没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的其他情况,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经济损失。

6、因第三方原因(主要指业主、监理、重大变更、地震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进度,工期可顺延;工期顺延期间乙方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工期延长的天数应由乙方书面呈报甲方,经甲方审核批准后确定工期延长天数。

7、分包:本工程不允许分包、转包。若乙方将本工程的全部或部分分转包给他人,甲方有权将单方面作出合同终止,并由乙方承担因此对甲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四、其它

1、环保:由于本标段在山林环境中施工,乙方进场后必须注意环保卫生,满足施工地区的环保要求,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乙方自负。

2、文明施工: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及地方的法律、法规,不得有违法乱纪行为,就使用当地劳务、购买地方材料等物资费用应及时付款,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自负,甲方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1000-5000 元罚款。

十五、附则

1、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不存在误工费用。

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合同期间双方达成的任何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加条款,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3、当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发生的争议并且协商无法解决时,依法向甲方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竣工结算完毕后,除保修条款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甲方支付完毕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5、本合同正本贰份,甲乙双方各壹份,副本肆份,甲乙双方各贰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推荐村民公路修建协议书范本三

20xx年,xx、xx两条高速公路的建成通车,使xx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到20xx公里。20xx年我省高速公路计划新开工14条,同时确保长株、邵永、衡炎3条高速公路年内建成通车。预计到20xx年,全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将突破5700公里。形成从省会城市到任何市州四小时的经济圈。

随着高速公路的不断延伸,xx省边远、落后地区逐步纳入到高速公路的辐射网中来。而新开通的xx高速公路经过的地区位于xx的湘西山区地带,在xx高速公路开通前,该地区相对于湘中、湘北、湘南地区是比较落后和闭塞的,延线又以少数民族的山区居民为多数,以及新加入到xx高速公路警察队伍中不满一年的警员占了现在xx大队总共民警数量的一半以上,新进民警执法水平和能力高低有别,这些特点使新开通的xx高速公路警察在交通安全管理中遇到了一些在前面开通的高速公路经过的经济发达地区不太容易出现的现象和难题也必将更加普遍和突出,一些新问题也将不断出现。

(一)沿线群众对高速公路的功能和特点缺乏认识,不听劝阻,易引发事故。

主要体现在行人上高速的问题上。高速公路采用全封闭、全立交,路段两侧均设置禁入栅,交叉口全立交,避免横向穿越,使车速的提高和安全有了保证。xx高速公路沿线大部分是少数民族山区居民,根据民警沿线走访的情况了解到,沿线村民大部分是老人和留守儿童,青壮年大部分在外务工和就学,在高速警察进村开展交通安全教育之前,受到的交通安全教育几乎为零,他们之前从来没有接触过高速公路,对高速公路的特点和功能不了解,高速公路对他们来说就是一件非常新鲜的事物,认为是:路就可以走,不然怎么叫路呢?因而行人经常置高速公路管理民警的劝告和交通安全宣传标语的提示于不顾,在高速公路上行走进行赶集、走亲访友、上学、搭车等其他行为,易使松弛的驾驶员突然反应,在毫秒之间,躲闪不及,轻则影响驾驶员驾驶,重则车毁人亡。

在新开通的xx高速公路所发现的行人中,以下几类占了相当大的比重。

1、高速公路延线的居民。

2、在高速公路上下车的乘客。

3、部分拾荒、流浪人员。

4、观光采风人员。

(二)高速公路沿线驾驶人员交通安全意识差,几种典型交通违法行为较突出。

由于高速公路管理的特殊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专门列出第四章第五节对高速公路行车进行了特别规定。新开通高速公路配套设施较新,也较全。全程对各种违法违规现象,诸如“不系安全带”、“超速”、“酒后驾驶”等,都设有警示标志。各涵洞、桥梁上的禁止、取消禁止,提示标志也较为明显,然而民警在执勤执法的时候发现,沿线驾驶员违反以下几种交通违法行为的多。

1、客运车辆在高速公路上下客的违法行为多。许多沿线居民,因为离高速公路近,不去车站买票坐车,而是直接和驾驶员电话联系,或者干脆就在高速公路的路肩上邀手,示意坐车,驾驶员为了营利,不顾危险,而突然刹车,在高速公路上进行上下客。

2、超速行驶、遮挡号码、套用其他机动车号牌、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多。在新开通的xx高速公路上,由于路况复杂,限速较低,初期超速车辆甚至能达到50%以上。处罚的普遍性,使得许多沿线司机养成了上高速挡号牌、挂套牌、不挂牌的习惯,上高速公路后,经常把车开在超车道上一路狂飙,一旦遇到紧急情况,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3、驾驶车辆不带驾驶证、行驶证、驾驶没有手续的、走私的、报废的、拼装的车辆违法行为多。这种交通违法行为在沿线的驾驶员违法情况中比较突出,自认为,自己在本县跑,不带驾驶证、行驶证应该不会有人查车,查了车,有关系打个电话就可以放;有的沿线驾驶员驾驶已经报废的、走私的、拼装的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车况很差,对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构成了很大的威胁。

由于是新建成的高速公路,出现诸多问题是难免的。由于规划设计经验的缺乏使得桥梁、涵洞等方便通行的道路设置存在某些不合理性,以及居民对新事物、新交通方式还存在的不了解,等等各方面的原因,使得新建成的xx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存在一定的难度,容易出现新老问题。

(一)行人上高速,产生问题的原因主要有:

1、高速公路沿线居民出行需要。xx高速公路多穿越山区、贫地。年青人外出打工较多,留守的多为孤老病残,人员素质对于经济发达地区而言相对较低。为了出行的需要,他们常破坏高速两旁的防护网而进入高速。高速公路的修建满足了城镇间的沟通,但因为设计与成本的原因,不可能照顾到方方面面,考虑得面面具到,便不会是全程天桥与地下通道,使一部分沿线居民的出行绕了远路。而新建成的xx高速公路,远离省会城市之地,车流量相较老高速而言较少,少数生活于高速旁的人,麻痹大意,敢于横穿高速。再则新建的xx高速大多穿山越涧,特别是跨河大桥、高山涵洞的建成,缩短河两岸、山两边的距离。沿高速走将减少行程,从而不必翻山越岭,节约出行时间,这也是少数人敢于以身涉险的原因所在。以xx大队沅陵中队辖区数百米长的樱桃湾隧道为例。该隧道大大缩短了往来沅陵县凉水井镇何家村、白合村、王家岭村、云从洞村、凉水井集镇等地间的距离,节省了翻山越岭近一个多小时的路程,每天在早中晚均有人穿隧道而过。

2、在高速公路上等车的现象并非新开通的xx高速所独有,却以新开通的xx高速较为突出。新建高速公路直接连接上了周边的市州中心城市,而城乡差距的明显,周边车站车辆班次规划的不健全,使一些小的出口附近乡镇的居民不再愿意到县区车站去转车,而直接选择了上高速招拦过路的客运货运车辆。大多高速出口没有配备车站站点,部分司机,为了利益的需要,也敢于在高速公路上停车载客,不顾事故隐患,严重违反高速行车规定。

3、在拾荒、流浪人员中,尤以精神病人最为典型。新开通的xx高速公路大多车流量较少,但还是有部分拾荒者,为了一时经济利益的驱动,对高速公路上车辆制造的生活垃圾感兴趣,少数不文明的司乘人员抛洒到高速公路的生活垃圾成为拾荒者所青睐的财富。而沿高速流浪的人员中,以精神病人最为典型。社会救助制度的不完善,直接导致了流浪人员上高速公路。 20xx年3月10日晚上,一名痴呆老人进入xx高速公路,被沅陵中队巡逻民警刘念、向胜及时发现,并联系其家人送回。像这样的例子,在xx高速沅陵中队日常的执勤执法中,经常能够碰到,而且经常能碰到的,就是家住高速沿线的一两个精神病人。

4、观光采风人员偶尔有之。新建的xx高速两旁大多山川迤逦,溪涧潺潺,春有油菜花遍野;夏有青山蝉鸣;秋有漫山红叶;冬有银装素裹。不少采风、摄影人员偏就喜欢另辟蹊径,或乘汽车而下,或由路口而上,以独特的视角,“观赏自然,感悟人生”。20xx年3月上旬之后,天气变暖,阳光明媚之时,在xx高速沅陵出口附近,常能够看到三两手持相机的摄影爱好者,对高速公路两旁的金灿灿的油菜花颇感兴趣,在沅陵中队执勤民警的多次劝阻下,才从xx高速沅陵收费站下高速。

(二)针对沿线驾驶员驾驶机动车上高速行驶出现的许多问题,分析其原因主要有:

1、新开通的xx高速大多每小时限速一百公里以下。这是针对高速涵洞桥梁多的整体而言,在某些路况较好的路段,因为是新建高速,路面条件甚至优于某些平原旧高速。驾驶员便会放松警惕,加速行驶。随着汽车制造业的发展及居民购买能力的增强,普通小轿车的最高时速都能达到每小时160公里以上。而走遍全国,没有一条高速会允许你跑到每小时120公里以上。以xx高速沅陵段为例,该路段全程限速每小时80公里,但实际上,查处的超速驾驶员经常抱怨,以每小时80的速度在高速公路上跑,“感觉就像是爬一样”。

许多驾驶员对高速公路行车规定不够重视,把平时驾车随意行驶的习惯带上高速,占超车道、骑线、随意停靠的比较多。特别是新开通的xx高速车辆较少的情况下,前后没有车辆时,便把两个车道当成一个车道开。极易在超车前后造成其他驾驶员的心理紧张,易酿事故。

2、一些短途驾驶员,习惯性的不携带驾驶证、行驶证出行。一些新车,临时牌照过期一两个月,在没有牌照的情况下,也照常上路行驶。对张贴检验保险标志的问题,普遍的不够重视,怕影响车辆美观,难以清洗,放在车上也不想去贴。认为万一被交警查到了一个电话也可以解决问题;一些车况不好的报废、拼装、走私车辆,驾驶员为了贪图便宜,坏了再修,只要能发动,能行驶就开着上路,把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与不顾,这些虽都与驾驶人员日常的习惯有关,但也与当地地方交警部门管理的松懈不无关系。

正因为新开通的高速有着这样那样的新老问题,这就对我们高速公路管理支队的民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省高速公路民警队伍不断扩大的情形之下,新民警、新面孔不断的充实到高速公路管理队伍中来,必然会在管理中出现经验不足,协调能力欠缺等诸多问题。这就对新开通的高速公路的民警执勤执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许多问题不是没有发现,没有处理,而是发现的不够及时,处理的不够完善到位。初步应做到“加强学习,做好宣传,有效管理,搞好沟通。”

(一)认真学好交通法规,善于向老同志学习,善于总结工作经验,提高民警自身执法水平和能力。

法律是执法者的武器,高速公路警察在执勤执法之余,应当积极主动学习业务知识。只有学好用好法律法规,民警在执勤执法工作中,才能够在处罚当事人时理直气壮,义正辞严;才能够对违法违章人员产生威慑能力;才能够在执勤执法中受到侵害时依法保护自己的权益。

(二)熟悉沿线执勤执法环境,开展执法宣传。

1、对高速沿线的情况进行摸底,掌握民情社情,了解治安状况。对沿线的学校,居民集中聚居区进行走访,充分利用老师、村镇干部、党员在群众中的威信,对群众进行教育遵守交通安全法规。

2、针对客车超员、在高速公路上下客的情况,要找准原因,对车站的驾驶员,重点对私营的驾驶员进行宣传教育。让其了解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和后果,了解我们高速警察的管理意图,对于屡次违反的驾驶员要列入“黑名单”,有针对性的进行管理。

3、在醒目和重要的路段悬挂标语条幅,用手将安全知识贴在群众的心里,要走村窜户,用口将章程规定送到老百姓的耳中。只有沿线居民真正意识到你的认真,你的不遗余力,他才会意识到问题的严重,他才会遵守交通安全法规。

(三)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树立高速警察良好形象。

1、对行人上高速等问题,以规劝教育为主,处罚为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七条之规定,交通警察对于当场发现的轻微违法行为、未影响道路通行和安全的,可以提出警告,纠正违法后放行。通过教育宣传的手段,逐步使居民习惯于不再走上高速。对规劝不听的,影响通行的也要尝试着进行处罚,毕竟对行人上高速的处罚是有法可依。

2、对驾驶员的处罚,不仅仅是使其交钱接受惩罚,还应当对驾驶员进行教育。在对驾驶员进行罚款、扣分等处罚的同时,要使驾驶员从心底里认识到,自己的确是违了法的,以后不能再犯,而不仅仅只是当面的唯唯诺诺;从心底里认识到道路交通安全法不仅仅是针对驾驶员个人的规定,而是对整个高速公路行车安全的规定;从心底里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不仅仅置自己于险境,还有可能会侵害到他人利益。

(四)与相关部门联动,共同抓好高速管理工作。

1、对护栏被破坏的地方,及时通知路政部门进行维护修理。护栏破损而得不到修复,使得许多本不上高速的人也跟风走上了高速,形成行人上高速的习惯。

2、对超员、在高速公路上下客等违法行为,通报车站、运管等部门。可尝试配合车站、运管,建立营运车辆的违法违规准入机制,对经常超载超员,视法律如无物的进行严厉打击,直至取消其载客资格。

3、与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做好沟通与协调。

当然,新开通的xx高速公路管理需要xx管理处等其他多个部门共同参与协作。高速公路配套设施的破坏,路标、路牌等标志摆放的不合理,天桥、涵洞设置的不合理,也是导致诸多问题的原因。如何能把新开通的xx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中碰到的问题管理到位,减少事故发生,保障司乘、行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依然是一个需要深度探讨的话题。

推荐村民公路修建协议书范本四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路路政管理,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公路路政管理。

    本条例所称路政管理,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部门及其所属的公路管理机构,为保护路产,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依法进行的行政管理活动。

    本条例所称路产,是指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路政管理领导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公路路产。

    乡级人民政府应当协助交通部门进行公路路政管理工作,指导村民自治组织进行村道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 省人民政府交通部门主管全省公路路政工作。

    省公路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全省路政管理工作,其所属机构具体履行所管路段的路政管理职责。

    州(地、市)和县级人民政府交通部门的公路管理机构具体履行所管路段的路政管理职责。

    第五条 国土资源、公安、城建、水利、林业、环保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交通部门进行路政管理工作。

    第六条 公路路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或者非法占用,不得在公路上非法设卡、收费、罚款和拦截车辆。

第二章   路产管理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划定公路用地范围,确定权属。公路用地范围的宽度从公路两侧边沟(坡顶截水沟、坡脚护坡道)外缘起不少于一米。

    交通部门应当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和先进的技术手段,完善公路服务设施,提高公路管理水平。

    第八条 除公路养护维修、改造或者交通管制等需要外,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毁、移动、涂改公路标线或者标志等公路附属设施。

    第九条   兴建铁路、机场、电站、通信设施、水利工程以及其他建设工程,需要挖掘公路或者占用、利用公路路产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征得有关交通部门同意,并签订修复、改建或者补偿协议。影响交通安全的,须征得公安机关批准。

    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并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建设。

    第十条   在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敷设、挂设管线或者设置其他设施,应当事先经有关交通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须征得有关公安机关的同意,并符合行车和公路附属设施安全要求。

    在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广告、招牌及其他非公路标志、标牌,应当事先经有关交通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须征得有关公安机关的同意。

    第十一条   提高建筑物与公路路肩边缘之间原地面标高的,须经公路管理机构批准,并负责修建排水设施,保证公路排水畅通。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部门利用贷款或者向企业、个人有偿集资建设的公路,国内外经济组织投资建设或者依照公路法的规定受让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权的公路,在规定期限内可以收取车辆通行费。

    第十三条   设置收费站必须经省人民政府审查批准。收费站名称、审批机关、收费单位、收费标准、收费起止年限和监督电话等内容应当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四条   收费公路的收费期限届满,必须终止收费,拆除收费设施,并向社会公布。

    政府还贷公路在批准的收费期限届满前已经还清贷款、有偿集资款的,必须终止收费。

    有偿转让公路收费权的公路,转让收费权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收费权由出让方收回;由国内外经济组织依法投资建成并经营的收费公路,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该公路由国家无偿收回,由有关交通部门管理。

    第十五条   凡进入收费公路的车辆,必须按规定标准交纳车辆通行费;对无正当理由拒交、逃交、少交车辆通行费的车辆,责令停驶,待其补交车辆通行费后放行。

    故意堵塞收费站通行车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依法实施拖移。

    故意堵塞其他干线公路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实施拖移。

第三章   路产保护

    第十六条   公路管理机构应当按照规范划定公路标线,设置标志等附属设施,加强养护工作,保证公路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第十七条   在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打场晒粮、晒物、种植作物和放养牲畜;

    (二)倾倒、堆放废弃物、杂物或者其他非公路养护维修施工材料;

    (三)损毁公路排水设施或者利用公路排灌水;

    (四)挖沟、挖沙、采矿、取土;

    (五)设置经商摊点、维修、洗车场点以及影响公路畅通的障碍物;

    (六)将公路作为检验机动车制动性能的试车场地;

    (七)其他侵占、破坏公路路产,影响公路畅通及安全的行为。

    第十八条   运输易洒漏、易抛撒、易触及公路路面等物品的车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和损坏公路及其附属设施。

    第十九条   进入公路行驶车辆的轴载质量和车货总长度、宽度、高度,以及车货总质量应当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要求。超限运输车辆未经批准,不得进入公路行驶。

    第二十条   运载超限物品的车辆,确需进入公路行驶的,承运人应当依法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公路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承运人申请之日起三日内予以书面答复。

    第二十一条   经批准超限运输不可解体物品的车辆进入公路前,公路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公路、桥梁的承载能力,制定通行方案,并与承运人签订有关协议,保障行驶安全。

    承运人应当承担对途经道路、桥梁等进行必要加固、改建和被损公路及其附属设施修复的费用。

    第二十二条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交通部门可以在国道、省道干线公路上设置超限运输检测站。

    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坚持科学检测、超限运输车辆卸货放行的原则,规范检测站的检测行为。公路路政监督检查人员检测超限运输车辆,不得影响其他车辆通行。

    第二十三条   承运人应当按照公路路政监督检查人员的停车示意,主动接受检测,不得强行通过;不接受公路路政监督检查,强行通过的,由公路路政管理人员告知有关公安机关处理。

    第二十四条   经检测属于超限运输可分解物品的车辆,承运人应当卸去超限部分的物品。

    公路管理机构应当为承运人提供超限运输卸载物品临时存放场所,或者协助联系分载车辆。卸载物品委托公路管理机构保管的,应当办理委托手续。

    第二十五条   未经批准超限运输蔬菜、畜禽、水产等鲜活农牧产品、油气化学危险品等物品的车辆,不实施卸载。公路路政管理人员应当对超限运输车辆的违法行为现场依法处理后放行,并抄告道路运输管理部门。

    第二十六条   因交通事故或者其他原因造成公路及其附属设施损坏的,当事人必须立即停驶,保护现场,并报告公路管理机构和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处理。

第四章   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管理

    第二十七条   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的范围,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保障公路运行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从公路边沟、坡脚护坡道、坡顶截水沟或者隔离栅、界桩外缘起,依照下列规定划定:

  (一)国道不少于二十米;

    (二)省道不少于十五米;

    (三)县道不少于十米;

    (四)乡道不少于五米。

    第二十八条   除公路防护、养护必需外,禁止在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构筑物。建筑控制区内已有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工程设施,当地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公路建设以及交通安全畅通的需要,制定计划逐步迁出。迁出确有困难的,可以暂时维持原状,但不得扩建。

    在建筑控制区内敷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经公路管理机构批准。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规划、城建、国土资源等部门在审批临近公路的建设项目、土地征用等事项时,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并注明与公路的控制距离,同时抄告交通部门。

    新建、改建公路专项规划确定后,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不得在建筑控制区内批准修建建筑物、构筑物。

    第三十条   在公路大中型桥梁、渡口周围二百米,小型桥梁、隧道上方和洞口外一百米范围内,禁止采矿、挖沙、取土、爆破、倾倒废弃物以及其他危及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公路渡口安全的活动。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部门应当加强对公路管理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和公路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依法处理违法行为。

    省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所属机构路政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二条   公路路政管理人员执行公务,应当持证上岗、秉公执法、文明服务,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侵占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财产或者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

    (二)利用职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

    (三)违法审批或者违法处罚;

    (四)收费、罚款不开具规定票据;

    (五)其他失职、违法行为。

    第三十三条   在公路两侧进行可能危及行车安全、公路及其附属设施安全的危险作业时,作业单位必须事先征得公路管理机构和公安机关同意。经批准的有关危险作业应当采取控制和防护措施,避开行车高峰,在限定的时间内进行。

    第三十四条   公路管理机构和公安机关对经批准进行危险作业的路段应当实施监控,保证行车安全和公路及其附属设施安全。未经批准在公路两侧进行可能危及行车安全、公路及附属设施安全的危险作业的,公路管理机构应当责令责任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第三十五条  公路管理机构、路政管理人员依法实施路政管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阻挠。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按照其规定处罚。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侵占公路路产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公路路产原状。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交通部门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由交通部门拆除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一)擅自在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敷设、挂设管线或者设置其他设施的;

    (二)擅自在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广告、招牌或者其他非公路标志、标牌的;

    (三)未经公路管理机构批准,提高建筑物与公路路肩边缘之间原地面标高的。

    第三十九条  因交通事故或者其他原因造成公路路产损害的,当事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十条   交通部门、路政管理机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高等级公路、城市道路、专用公路的路政管理,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四十二条    本条例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

推荐村民公路修建协议书范本五

至20xx年底六盘水市农村公路10818公里(六枝2126公里、盘县5122公里、水城3259公里、钟山311公里),其中县道1996公里、乡道2388公里、村道6385公里,专用公路50公里。公路总里程11606公里(含高速公路67公里、国省干线公路721公里),公路密度116公里/百平方公里,高于全省平均81公里/百平方公里。县乡油路水泥路1394公里,村油路水泥路124公里,通乡油路除盘县普古、水城龙场、营盘三个乡正在进行通乡油路工程收尾外,已基本实现乡乡通油路,1229个行政村基本实现村村通公路,20户以上的村寨80%以上以通车,26%的行政村通油路、水泥路。根据国务院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县级人民政府是农村公路建设和管理养护的主体,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农村公路建设和管理养护的行业管理工作,具体承担县乡道改造和通村油路、水泥路建设的组织管理工作,通村公路一般由乡镇组织实施,县交通运输局作计划管理和技术指导;县公路管理所主要承担农村公路的管理养护工作,具体负责县乡油路养护、管理、大中修工程、水毁预防控制恢复工程;县乡泥路及村公路一般由乡镇组织养护管理,县交通运输局及公路管理所负责计划管理及技术指导。管理养护资金,省级按县道7000元/公里、乡道3500元/公里、村道1000元/公里、全年约2300万元切块下达,主要用于县乡油路大中修、水毁、安保工程补助;市财政承担县乡油路900010000元/年公里的小修保养费,20xx年850万元,费用随里程增加而增加,并配套10万元/公里的县乡油路大修工程费,每年约400万元;县财政承担县乡泥路,村公路小修保养费,县乡泥路30006000元/年公里,村公路600元/年公里(村公路小修保养费省从切块资金中补助500元/年公里)。

(一)农村公路建设

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以来,加大了以交通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公路专业建设人才极为紧缺,有经验、懂技术从事农村公路设计、施工、监理、业主管理的工程技术人才就更少,加之征地拆迁,炸药等重要物资的协调力度困难加大,项目建设机制体制的制约,就不可避免地出现农村公路建设进度慢、投资超概,质量问题时有发生的现象,使项目“质量、进度、投资”三大目标不能有效控制,其问题的根源是:

1、投资。农村公路建设主要是国家补助引导、市县政府配套建设,受国家政策投向的制约,在一个省内补助标准是一致的,以六盘水和黔东南为例,由于六盘水是能源原材料城市,很多公路要承担运煤功能,相应投资就高,而黔东南的公路主要是满足沿线群众生产,生活需要,基本没有重载车辆通行,投资就低。国家补助标准为通乡油路40万元/公里,通村油路(水泥路)35万元/公里。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多,投资数量大,地方配套困难,主要靠贷款解决,建设资金需求与地方配套不足的矛盾突出。为了适应国家的投资政策,争取国家资金补助,在地方配套不足的情况下,只能低标准建设,对于以运煤为主的原材料重载运输线路,效果十分有限,很多有运煤功能的通乡油路由于地方配套不能到位,不能按重载标准建设,不能达到应有的投资效益。

2、招投标。按招投标法等相关规定,工程投资超200万元,施工单位必须通过招投标进行选择,通乡油路一般每公里造价在70万元以上,即超过三公里的通乡油路项目必须进行工程招投标。从20xx年通乡油路实施以来,由于高速、高等级公路建设项目多、施工条件较好、利润较高,资质等级高、有信用的施工单位特别是省内的专业施工企业不愿承担农村公路的施工任务,而通过招投标公开、公平、公正选择进场的大部分为没有专业技术管理和组织能力,借用资质投标,临时组织农民施工的施工队伍,形成“一流队伍投标、二流队伍进场、农民组织施工”的现状,使本来单价就低的工程不可避免地造成一定的浪费。公路施工,看似简单,“挖高填低压实”,其实对施工队伍的技术管理水平和施工组织管理能力要求很高,很多挂靠投标的施工队伍其设备和资金实力可能不是主要问题,而高水平、有经验的技术管理人员是工程成败的决定因素,挂靠的施工队伍难于具备这个条件,工程质量、进度、成本不能得到有效控制,很难履行合同义务。

3、质量保证体系。公路项目实行“政府监督、业主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四级质量保证体系,首先是企业自检,施工企业的好坏直接决定工程的成败。其次是社会监理,农村公路现场监理条件相对较差,高水平、有能力的监理人员不会到农村公路实施现场监理,农村公路现场监理人员普遍素质不高,不能履行监理职责。第三是业主管理,针对施工技术管理不到位,施工组织不合理的情况下,对业主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工程技术管理水平相应地提高了要求,而业主管理工作由于任务重,人员少,且大量的精力用于征地拆迁、炸药使用等相关部门的协调,因此在业主管理方面也有不到位的问题。第四是政府监督,质量监督机构主要监督方式:项目前期工作参与论证,实施过程中的巡查,完工后的检测验收。由于项目多,涉及面广,不可能面面俱到,实施有效监督。

4、建设环境。农村公路主要服务乡镇和沿线群众生产、生活和出行要求的公益设施,在农村公路建设中,由于征地拆迁政策的不完善,社会对公路施工企业利润高的认识误区以及相关部门服务理念上的差异,造成服务环境不能很好地满足公路建设的需要,主要表现在征地拆迁困难,料场、供电、炸材审批程序复杂,使用成本高,不能满足工程建设需要,成为制约工期和成本的关键因素,也是业主未满足施工合同条件,违约的主要表现。

(二)农村公路管理养护

1、乡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任务重与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矛盾。乡镇机构改革前,各乡镇基本设有交通管理站,具体负责村公路的建设养护和县乡公路的协调管理工作,责任落实相对到位,机构改革后,交管站取消,有的乡镇明确专人管理养护农村公路,有的乡镇是兼职管理人员。农村公路养护未纳入目标考核,认识不到位,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属“应付式”养护,只有路断才有人管,有限的养护资金不能完全用于公路养护管理,养护形成“小坑不补,大坑无钱补”的恶性循环。

2、养护资金。按市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筹集规定,市级财政承担县、乡油路养护资金900010000元/年公里,约900万元/年,全部到位,县级财政承担县乡泥路及村公路养护资金,县泥路6000元/年公里,乡泥路3000元/年公里,村油路5000元/年公里,村泥路配套600元/年公里(省补助500元/年公里),按照标准,六枝290万元/年,盘县756万元/年,水城480万元/年,钟山50万元/年,部分县区不能完全到位。

3、公路管理。主要是维护路产路权的路政巡查和超限运输治理执法活动,保障公路避免侵占及正常使用,路政巡查中,路政人员少,主要对重要县乡道路进行巡查,巡查的频率和巡查面小,且有执法权,没有有效的执法手段,执法效益低,乡村公路基本无力顾及,主要由乡镇来管理,随意侵占公路,乱搭乱建,利用公路堆放物品的现象随处可见,严重危及公路的安全畅通。在超限运输治理执法活动中,车主受利益驱使,抵制执法,按交通运输部规定,55吨以上车辆严禁上路行驶,而运煤车辆多在6080吨,农村公路的设计标准只能承受40吨的荷载标准,设计标准与实际荷载存在很大的差距,使设计正常使用年限68年的油路只能使用34年就需大修,大修的造价约6070万元,超载产生的运输效益远远低于公路建设投入的成本效益,同时公路建设需占用钢材、水泥、沥青等大量的社会资源,因此超载直接导致投资效益低和社会资源浪费。

(一)农村公路建设

1、努力筹措地方配套资金。农村公路建设单价投资高,资金总量需求大,单靠地方财力投入,很难保证建设需求,必须紧跟国家投资政策方向,争取更多的项目纳入国家补助范围,按要求筹措地方配套资金,尽量减少地方自主项目的建设,减少地方筹资压力。

2、以项目规划为基础,确保工程质量。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做好项目规划,市级做好县道、县级做好乡道、乡镇做好村道的规划,尤其是村道的规划,在乡镇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村公路未进行全面规划,由于国家下达计划规模较大,很多乡镇临时拼凑项目,难免不合理、重复建设,造成投资特别是土地资源的浪费。应按照“质量+进度=效益”的'建设原则,一手抓加快速度、一手抓质量求效益;全面落实业主、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责任人责任和“政府监督、业主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质量保证体系;积极探索乡村“义务监督员”制度的成功经验;发挥业主管理关键作用,建立激励机制,加大对业主的奖惩力度;对项目资金,技术质量要求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实行阳关工程。做到农村公路建设一条,达标一条,确保合格率,提高优良率。

3、创新农村公路建设机制,保证投资效益。结合农村公路的实际,可利用公路专业部门的技术管理力量、施工组织经验、机械设备等优势组织当地农民进行施工,在发改、财政、交通等部门对质量、进度、投资、安全责任有效控制的前提下,让农民得实惠,政府得效益,同时解决部分农民的就业问题,公路部门为财政供养的事业单位,也有义务完成政府下达的建设任务,质量意识较强,能确保发挥投资效益。

4、强化服务,营造良好的建设环境。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参与,密切配合,各负其责,认真解决好农村公路建设中涉及的征地拆迁,爆炸物品使用等问题;制定标准适当、统一的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维护补偿标准的严肃性,保证补偿公平合理。

(二)农村公路养护管理

1、明确乡镇职责、机构。乡镇负责辖区内乡道泥路和村道的管理养护工作,协助县公路管理部门开展路政管理,有条件的乡镇可筹集一定的资金用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乡镇应通过内部编制调剂,设立交通管理站,具体负责本辖区农村公路的管理养护和建设。

2、完善考核体系。市县人民政府要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纳入相应下级政府的年度目标考核,明确养护目标。市人民政府负责督促县人民政府及时配套到位日常养护资金;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协调乡、镇人民政府做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要将村公路养护管理纳入对村民委员会的年度目标考核。

3、严格执法。加大超限治理力度,把治理超载作为保障公路安全、合理使用,延长公路使用寿命,发挥投资效益的有效手段。

推荐村民公路修建协议书范本六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大会主任会议委托,根据樊国玺等十位市人大代表在今年3月召开的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联名提出的“关于重视贫困山区发展加快群众脱贫步伐的议案”,3月23日在市人大会副主任石海钦的带领下,由市人大会农工委、市委农工委、市政府七科、市民政局、市扶贫办、市水务局等单位有关负责同志组成的调研组,深入栾川县的潭头镇张村谢凹自然村、狮子庙乡的许沟村东沟自然村等地,就议案涉及的内容进行了实地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栾川县的专题汇报,并与提议案的部分代表进行了座谈了解。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关于议案的基本情况

关于“重视贫困山区发展加快群众脱贫步伐的议案”涉及4个方面的内容:一是针对20xx年7月24日栾川县遭遇特大洪灾加大救灾支持力度问题;二是继续确保栾川县为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问题;三是加大产业扶持,变输血为造血,带动区域经济发展问题;四是争取全市50强企业尽力帮扶伏牛山区贫困县的县域经济发展问题。

一、关于加大救灾支持力度的有关情况

去年7月24日的特大洪灾,导致栾川县14个乡镇、213个村1953个村(居)民组受到不同程度的灾害,受灾群众达3.8万户15.7万人,因灾返贫1.18万户4.3万人。倒塌房屋5240间,形成危房19917间。全县农作物受灾50586亩、绝收17987亩、冲毁农田13896亩; 桥梁有98座损坏;村村通公路、乡公路及干线公路多处损坏严重;吃水工程360处被水冲毁,饮水管道5.8万米遭到毁坏,造成12万人饮水困难;通讯和光缆及多个变电站也受到严重损坏。此次洪灾造成直接财产损失达19.8亿元。面对洪灾,栾川县委、县政府积极应对,采取强有力措施,争取各项救灾资金,科学划分灾民类型,及时发放救灾物资,做好灾区群众生活安排。市民政局共下拨救灾及灾民生活补助资金820万元,倒房重建资金1657.2万元。栾川县已下拨全县14个乡镇生活补助资金和租房补贴资金893.9万元。下拨各类救灾物资折款161.52余万元。拨付受灾群众医疗救助资金11万元。为了加快倒房重建工作,栾川县充分利用中央和省、市补助资金1657.2万元,县级匹配资金2493.3万元,圆满完成了1494户倒房重建任务。但从实地调研情况看,栾川县遭遇百年不遇的洪水自然灾害,基础设施损坏严重,特别是公路、水利、通讯等关系到群众生产、生活的必需设施急需修复,以上拨款只是杯水车薪。恢复重建工作仅凭栾川的财政,难度很大,很难在短时间内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

二、关于继续确立栾川县为“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有关情况

栾川县属深山区县,由于山区气候条件恶劣,地理位置偏僻,交通不便,严重制约着区域经济的发展。新世纪扶贫开发20xx年来,国家加大了扶贫开发力度,贫困乡村面貌有了较大改变,各项社会事业也有了较快发展,农民人均纯收入由20xx年的1690元增长到20xx年的4090元。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为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但是,栾川县山多地少,贫富发展不平衡,加上农业基础设施不完善,贫困人口占多数,以农业为主的农民收入还很低,全县人均纯收入在1196元以下的还有3.2万户11.77万人,占总农业人口的41%。 96个自然村不通机动车,道路等级低,路况差,往往是晴通雨阻,通行不便。用上自来水的农户不到50%;仍有约11万农户靠担水吃,人畜用水条件非常困难;医疗卫生条件差,特别是深山区缺医少药,农民就医困难;有61个深山村民组缺乏基本的生存条件,需要搬迁才能改变贫困现状。从整体情况看,目前,栾川县仍处于比较贫困的状况。

三、关于重视产业扶持,变输血为造血的有关情况

近几年,栾川县充分利用自身矿产、旅游、农副产品资源丰富的优势,积极调整产业结构,扩大采矿规模,开发旅游项目,加大农副产品深加工力度,有效地促进了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仅矿业产值已占全县gdp80%,上缴税金占全县财政收入的70%以上。旅游业也成为栾川县域经济发展中最具潜力和活力的产业。同时,建立了经济林、药用林基地,食用菌小区以及各类种植、养殖专业村,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产业化发展已成为县域经济发展的主体。但产业化发展投入不足,农、贸、工一体化经营体系不尽完善,龙头企业和专业市场的消化和吸收能力有限,使农副产品不能快速进入市场,农副产品难卖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产业化的发展进程。

四、关于将伏牛山区贫困县作为全市前50强企业帮扶对象的有关情况

近年来,栾川县委、县政府大力实施“工业强县、旅游强县、生态立县”的发展战略,保持了经济平稳发展,以单一的矿业经济发展带动了财政收入较高。但是贫富差距较大,占农业人口32%的低收入农户,抵抗自然灾害能力还相当脆弱。代表们希望市大企业能在资金、专业技术等方面给予帮扶支持,推进县域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

几点建议

通过调研,我们认为,议案内容关乎民生,关乎发展。议案的切实落实,对于加快恢复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群众生活,发展农业生产,推动县域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加大救灾支持力度。针对栾川县发生的百年不遇的特大洪灾,单凭栾川县财力恢复重建工作难度很大,市政府应在财力允许的情况下加大扶持力度,在资金上给予倾斜。

二、扶持产业做大做强。栾川县的各类产业化发展已初具规模,为促使产业化尽快发展,带动县域经济的快速增长,市政府应加大政策方面的扶持力度,推动产业做大做强。

三、重点扶持贫困农户。市政府应在政策范围内尽量协调好的企业帮扶贫困山区经济发展,扶持贫困山区群众生产生活,安置就业岗位,带动群众脱贫致富。

四、鉴于该议案涉及面广,且有些内容超出会职权范围,根据洛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议案处理的有关规定,我们建议,将该议案作为重点代表建议、批评、意见转交市政府逐步落实。

推荐村民公路修建协议书范本七

同志们:

县政府十分重视农村公路建设,决定今天召开全县农村公路建设督战会议,目的是为了动员全县广大干群进一步认清形势,统一思想,落实责任,强化措施,保证质量,加快进度,确保农村公路建设省市实事任务高标准完成,兑现年初县委、县政府向全县人民的庄严承诺,向省市交上一份圆满的答卷。刚才,佳政书记、元敬局长就农村公路建设有关情况作了详细通报,我完全赞成。下面,我就农村公路建设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强化任务意识,确保目标任务无条件完成

今年以来,县交通部门认真谋划,精心部署农村公路建设,较好地把握了工作主动权。在雨季较长、资金紧缺等不利条件下,取得了较好成效。截止10月29日,全县通畅工程共开工建设104个项目192.9公里,完成路面硬化176.3公里,分别占省市目标任务和县定目标任务的65.3%和63%。

这个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四大家领导高度重视、正确领导,相关部门、各乡镇村场干部群众、寓外乡友以及施工队伍同心协力,互相配合支持,艰苦努力的结果。总的来看,形势喜人,形势也逼人。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就目前的进展情况与完成今年农村公路建设任务还有很大的差距。一是整体进度偏慢,农村公路全面启动至今已有整整6个月时间,月均完成里程还不到30公里,全县平均每天打路还不到1公里,严重滞后于去年;同时纵观周边,形势也十分逼人,全市有农村公路建设任务的6个县市,最慢的也完成了80%之多,大大落后于兄弟县市。二是工作极不平衡,同样的条件,有的乡镇已完成或超额完成了今年的目标任务,注滋口镇完成了116%,南山乡完成了96%,其中还包括一条长达9公里的乡道,新建、治河渡、胜峰、东山、北景港、梅田湖等乡镇也都完成了70%以上,相反还有新河、宋家嘴、鲇鱼须、团洲、三封寺、插旗等乡镇任务完成还不到50%,尤其是万庾镇还没有打一米路,任务完成为“0”,就农村公路建设这一项工作来说相差太远了。照此下去,今年不少乡镇将存在完不成任务的危险,必须引起我们在座各位的高度重视,对此,我们要切实感到如履薄冰、寝食难安,必须进一步增强加快农村公路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我县今年农村公路建设任务的全面完成。这里我强调两条:

一是必须完成任务。今年280公里建设任务是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县人大xx届一次会议确定的,已列入了各级党委政府向人民承诺的实事内容,各乡镇年初也与县政府签订了目标责任状,年底要严格考核兑现。能否完成任务是检验我们各级干部的组织观念、对党和群众的忠诚度以及执政能力水平的重要标尺。面对这样的目标,我们没有任何退路可走,没有任何价钱可讲,也不能有任何幻想可留,要不惜一切代价,采取得力措施确保任务完成,所有乡镇必须按年初签订的目标责任状保任务完成,绝对不允许欠帐,否则,将按照华政发[20xx]15号文件严格奖惩,严肃追究责任。尽管农村公路建设中确实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但无论困难有多大、问题有多少,我们的决心和信心都不能动摇。同时,我们也要深刻地认识到,克服困难、解决问题正是我们的职责所在,也是对我们执政能力和在不在状态的考验。因此,我们要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以昂扬的斗志,扎实的作风,科学安排好各项工程的建设,确保既定目标如期如实完成。

二是要抢抓有效工期,大干当前。今年剩下的有效工作日不到60天了,还要完成这么大的工作量,时间很紧,任务压头。当前正是秋高气爽,最佳施工的时期。今天的会议后,各乡镇要把农村公路建设列入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上足机械和劳力,迅速掀起农村公路建设的新高潮,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做到亲自挂帅、亲自上阵、亲自组织、亲自参与、亲自督查,真正做到出全力、负全责、尽全心,深入第一线了解情况,研究决策,协调矛盾,解决问题。总的要求:确保全县所有年内计划实施的项目不得调整,在11月上旬申报开工,并在12月20日前全面完工,凡逾期未开工的,今后不再安排建设计划;不能按时完工报省市验收的,一律不作资金安排。同时对已经完成主体工程的项目,要抓紧做好相关配套工程建设,重点是把道路的路肩培土、错车道设置、交通标牌设置、绿化工程和排水系统等工程按标准建设到位,以便迎接省市验收和顺利争取补助资金,否则,县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予初检,更不可能向省市报验,因此而错过省市验收造成国省补助资金无法到位等后果一律自负。

二、严格管理,强化质量意识,确保工程质量万无一失

质量是工程建设的生命线,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事关工程的使用效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甚至影响社会大局的稳定,可以说是“悠悠万事,唯此为大”。特别是凤凰堤溪大桥整体跨蹋事故给我们敲响了工程质量安全的警钟,当前,对于农村公路建设的质量,各级领导的重视程度和人民群众的期望值、满意度都提到了一个全新的高度,省、市业务主管部门对质量考核验收将更加严格,只要出现了一个省、市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仅仅只是影响到项目的业主单位,更重要的是会连带全县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和政治影响,这个责任是谁也担不起的。对此,我们要引以高度重视,要以对国家、对人民、对历史负责的态度,要牢牢把住质量这道关键防线,把这一造福于民的好事办实办好,绝不能因我们的工作失职而留下遗憾。

但从目前现实情况来看,一些乡镇、村场负责人质量意识淡漠,重进度、轻质量,甚至庇护包工老板,对县质监人员层层设阻,为包工老板说情讨保。从最近县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的质量督查情况来看,质量问题还十分严重,如水泥用量不足,水泥品种以次充好,施工设备不齐,路基改造不到位,质量监管责任不落实等问题,在全县范围内还不同程度的存在,刚才元敬局长已经作了专门通报,这里我不再一一列举。对于这些质量问题,我们一定要痛下决心,采取坚决措施加以克服和解决。各乡镇和交通主管部门都要从严要求,从严把关,要把各级关于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的政策规定落实到位,严格实行现场动态监督,落实最严格的质量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农村公路建设始终处于良好的受控状态。

一要落实质量管理责任制。乡道、村道的施工及质量管理的责任主体是所属乡镇政府,乡镇书记、乡镇长为本单位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乡镇分管负责人和工班长为具体责任人,县交通局负责对乡镇的质量管理工作进行监督、考核、评比。同时要建立农村公路质量责任人档案,将每条道路的负责人、施工单位、技术责任人的名字挂牌明示,并存入档案,实行施工质量终生追究制。

二要健全质量监管体系。要建立健全三级质量监控体系,坚持施工单位自检,乡镇政府初检,县交通部门抽检,做到分级管理,层层负责。特别是交通部门质量监督人员,必须要身临一线、现场检查、跟踪督查,严格把握质量标准。要加大对影响结构稳定和安全的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质量监督力度,最大限度地消灭质量管理通病和实体质量通病。各项目业主必须成立由有责任心、有经验、敢于坚持原则的村代表、老干部代表和老党员代表为监督主体的质监小组,对农村公路建设的拌合场和浇筑现场实行全程监督。对拌和场的监督关键是要把握好混凝土的配比关,对水泥的用量要当日进行统计,通过丈量施工路面的长度折算水泥的用量,确保每米水泥的用量村道不少于5包,乡道不少于6.5包;对浇筑现场的监督,重点是装模要规范,保证水泥路面每处厚度都要达到20cm,混凝土振捣要实,抹面要在4次以上,确保表面平整光洁,养生施水时间要在半月以上,确保建成一米,合格一米。同时还要发动群众进行社会监督,及时举报质量问题。

三要从严查处质量问题。在质量检查中,如发现工程任何一个环节出现质量问题,都要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施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该返工的坚决返工,并通过县电视台、政府门户网等媒体公开曝光。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单位和责任人,将严格按照《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的通知》(华政办函[20xx]60号)的规定追究责任。即县综合验收为“不合格”的工程项目,要实行处罚三挂钩:一是与项目的资金拨付挂钩,一律不予拨付资金;二是与乡镇的年度考评挂钩,所在乡镇年终千分制考核“交通建设年度考核”科目评定为不合格,考核分值计负分;三是与相关责任人的年度考核挂钩,县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分片责任人、乡村两级工程建设责任人年度个人考核评定为不称职。对承包人及包工老板要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3年内不允许从事农村公路建设。省、市抽查验收定为不合格的项目而影响全县农村公路建设验收的,对项目业主单位负责人要追究纪律和法律责任。总之,要力争将每一条农村公路建成“长寿工程”、“精品工程”、经得起群众和历史检验的“放心工程”。

三、规范操作,强化廉洁意识,确保资金运行安全有效

农村公路建设是一项“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必须在资金使用、工程管理等各个环节中推行“阳光行动”,增加透明度,把农村公路建成“廉洁路”。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在座的各位与农村公路建设直接打交道,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不碰“高压线”。

一是不碰农民减负的“高压线”。要有效降低建设成本,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各项费用,有效缓解资金压力,特别是农村税费改革后,在资金筹集上,必须适度把握政策,体现群众意愿。否则,就会加重农民群众的负担,不仅会违背政府建设农村公路的初衷,而且会让善意的举动伤害了农民的心。筹资筹劳时,要采取“一路一议”的办法和“一事一议”的程序办理,正确处理好农村公路建设与农民负担的关系,做到议之有法,议之有据,不碰农民负担“高压线”,也不搞“软着陆”,严禁在农村公路建设中盲目举债、强行摊派,加重农民负担和损害农民利益,严禁在农村公路建设中拖欠或变相拖欠农民工资。

二是不碰资金使用的“高压线”。资金投入是公路建设的基本保障和决定因素,资金不足是制约农村公路建设的最大难题。国家省补助资金对于规模庞大的农村公路建设来说,十分有限。要确保农村公路建设的顺利进行,必须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要彻底摒弃“等、靠、要”的思想,树立“放(开放的思想)、改(改革的方式)、筹(多渠道的筹资办法)”的观念,继续巩固和完善“政府投、群众捐、社会融”的筹资渠道,尤其是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影响力和模范带头作用,广泛发动企业主、个体工商和人民群众捐资修路,鼓励和引导村民通过一事一议的办法,投工投劳。对于筹集到的建设资金,要加强监管,实行资金随项目走,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口上。要认真搞好成本控制,乡镇、村组在项目资金管理上要实行专户储存、财务公开,采取设置村民监督员、财务公开栏和项目公开牌等措施,由村民和社会进行监督,杜绝截留、挪用、套取资金和跑、冒、滴、漏等现象的发生。各部门、乡镇绝对不能以农村公路建设的名义收取任何工作经费,绝对不能以收工作经费和扣税名义动用、截留国省补助资金。在这方面,交通部门坚持较好,农村公路建设实施近3年来,县交通部门始终继续坚持“零”收费服务;在农村公路建设国省资金管理上,做到阳光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每一笔资金都是按政策、程序和标准拨付,不仅没有截留、挤占和挪用一分国补资金,而且还在国省补助资金不能及时到位的情况下,先后向县信用联社会贷款过900万元提前支付工程款。

三是不碰廉洁自律的“高压线”。在农村公路建设中,各级干部要严格要求,洁身自好,在面对各种诱惑时,要算好“经济帐”、“法纪帐”和“良心帐”。要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全面落实廉政责任制,在项目申报、设计、施工、监理过程中,要严守纪律,坚决杜绝腐败现象的发生,切实做到“四个确保”:确保工程质量不出事,确保安全施工不出事,确保稳定发展不出事,确保廉洁自律不出事。不要出现“改造一段公路,倒下一批干部”的现象。

同志们,农村公路建设惠及三农,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我们一定要振奋精神,再接再厉,全力以赴,真抓实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全力推进农村公路建设,为繁荣农村经济,加快富民强县步伐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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