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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交通安全宣传资料范文汇总 农村交通安全宣传单(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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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交通安全宣传资料范文汇总 农村交通安全宣传单(五篇)
2023-01-14 19:11:55    小编:ZTFB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最新农村交通安全宣传资料范文汇总一

这次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视频会议,是县委、县政府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刻汲取8·26包茂高速、8·27青银高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坚决防止和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刚才,蔚恩同志传达了全国、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振华同志通报了全县1-8月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一会杨县长还要作重要讲话,请大家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先讲四点意见。

一、形势严峻,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刻不容缓

近日来,我县周边的安塞和绥德接连发生了“8·26”包茂高速特大交通事故和“8·27”青银高速重大交通事故,分别造成36死3伤和9死的严重后果。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省、市连续召开紧急会议、下发紧急通知,明确要求在全国范围内立即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大检查,坚决遏制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这些血的教训再次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值得大家深刻反思。

目前,我县拥有公路总里程2631.71公里,机动车保有量24440辆,其中客运班线69条,客运企业5家,客运车辆304辆。从刚才周队长的通报情况来看,当前引发交通事故的隐患还大量存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面临的挑战异常严峻。特别是上半年我县相继发生的几起重大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十分惨重,负面影响难以挽回,集中暴露出当前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乡镇、部门单位和企业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视不够,没有将其摆在重要位置上,加之广大群众交通安全意识还比较淡薄,全社会共同关注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围尚未形成。二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机动车数量迅速增加,现有的道路承载能力严重不足,现有的执法力量无法辐射到每一台车辆,车与路、建与管的矛盾日益突出。三是事故处置和责任追究机制建设滞后,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尚未建立,交通事故处理难度大、事故责任追究不严的现象普遍存在。这些问题必须引起全县各级各部门的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当前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超常规的举措、超标准的要求,下决心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高发势头,确保全县交通事故总量稳中有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稳定。

二、任务艰巨,专项整治务求取得实效

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从今天开始,立即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2个月的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11月份组织检查验收。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和企业要积极行动,认真落实各项排查整改措施,切实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具体要抓好四个“严”字。

(一)严查重处,深入开展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由县公安局牵头,县监察局、交通局、安监局和各乡镇政府配合,立即开展省道303线、县乡公路、通村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公安交警部门要上足警力,严格执法,确保交警警力80%以上上路执勤。要切实加大大客运、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整治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违法占道行驶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各乡镇派出所要配合乡镇交警中队开展乡村道路交通秩序整治,严查三轮车、低速货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要进一步深化“清车行动”,按照“不漏一车、不漏一人、不漏一岗”的要求,进行大规模地毯式排查清理,把治理7座以上客运车辆超员、大货车违法停车和危运车辆违法上路行为作为重点,查处一批套牌、假牌、无牌、报废、非法拼装机动车,查处一批重大交通安全隐患典型案件,处理曝光一批违法企业、违法驾驶人,追究一批措施不落实、管控不到位的责任人员,整改一批道路安全隐患。

(二)严把关口,切实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由县交通局牵头,公安局、安监局、旅游办配合,严格执行“三关一监督”(严把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严把营运车辆技术关、严把客运驾驶员资格关,加强客运站场的监督)制度,对每个客运企业、客运场站派驻工作组,重点检查客运车辆进出站登记、行驶记录仪安装使用、挂靠经营、驾驶人户籍管理等工作开展情况,对现有长途客运班线进行全面清理整顿,整改不合格的坚决停止运营,一周内取消“红眼班车”。要监督企业严格实行长途客运车辆零点至5时停止运营、客运车夜间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日间限速的80%、七座以上客车22时至次日6时禁止通行三级以下山区公路有关规定,严格落实长途客运停车换人、落地休息制度,确保客运驾驶人24小时累计驾驶时间原则上不超过8小时,日渐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不超过2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对违反规定超时、超速驾驶的驾驶人员和相关企业要依法严格处罚。同时,各运输企业要加强对营运驾驶员的聘用管理,全面开展安全技能检查和教育培训,对超员超速、疲劳驾驶情节严重的,坚决调离驾驶岗位或予以辞退。

(三)严格标准,切实加强车辆安全监管。由县交通局牵头,教育局、旅游办配合,对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校车、危险运输车和旅游包车进行全面排查,建立运输企业、车辆、驾驶人档案管理制度,对不符合安全条件车辆、超员超载车辆要依法取缔,并对相关企业、学校和驾驶人从严惩处。交管站要全面加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和运营车辆综合性能监测,严格检验检测机构的资格管理和计量认证管理,坚决查处检而不修,甚至不进场、不检测、不维修就开具合格证的违法行为。客运办、运输公司、教育局以及各运输企业要严格按照规定对县内所有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公交车、出租车、校车和危险运输车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卧铺客车、校车应同时安装车载视频装置。同时,要加快全县一体化数字交通监控平台建设,通过技术手段加强车辆和驾驶人的动态监管。这项工作,杨县长已作了专门的安排,有关单位和企业要立即行动,尽快落实,及早建成投用。今后,车辆动态监控系统的交通违法信息将作为执法依据,由交警部门定期进行检查,依法严格处罚。

(四)严抓实改,扎实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由县交通局牵头,公安局、安监局、公路段、气象局和各乡镇政府配合,进一步强化交通事故易发、多发、频发路段的排查治理,加强省道303线、县乡公路、通村道路巡查管控,特别是临水、临崖、急弯、陡坡以及视距不良、路侧险要、平交道口等特殊路段,要严格按照标准安装隔离栅、防护栏、防撞墙等安全设施,完善标志标线。客运、城管部门要立即着手规划县城公交停靠安全港的建设,力争早建成早投用。农村公路管理站要加大县乡公路的养护管理力度,逐步完善安全设施,为农村居民创造安全出行条件。气象局要积极推行公路灾害性天气预报和预警系统建设,提高对暴雨、浓雾、冰雪等恶劣天气的防范应对能力。县交通局、公路段和各油气企业要针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列出整改时间进度表,尽快完成整治任务,通过改善通行条件,消除不安全隐患。县政府将根据隐患严重程度,实施挂牌督办整改,对隐患整改落实不力的,要就追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最新农村交通安全宣传资料范文汇总二

广大市民朋友们:

你们好,今年以来,我市共发生涉及电动车、自行车、摩托车的死亡交通事故占死亡事故总数的51.5%,其中60岁以上死亡事故占总数的39.2%;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寿光公安交警真诚发出如下倡议:

1、行人过马路时,要走人行横道,左右环顾确保安全再通过,千万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马路。

2、成年人驾驶电动车、自行车最多载一人;

驾驶其他车辆按照核定人数载人。坚决杜绝拼车超员接送学生。

3、自行车、电动车应在非机动车道行驶,且速度不要超过每小时15公里。

60岁以上老人尽量减少驾驶自行车、电动车等各种车辆。路上通行坚决不能闯红灯、逆行、乱穿马路。

4、驾驶电动车、摩托车上路都要戴安全头盔,关键时刻能救人一命。

驾乘自行车上路之前,应检查自行车刹车系统等安全设施是否正常,横过公路应下车推行,左看右看确保安全再通行,路上行走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

5、拐弯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让直行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交警也会按此划分责任。

6、千万不要酒后驾驶各种车辆,头脑再清醒,手脚也不一定听指挥。

即使侥幸未发生事故,一旦被查获将会受到法律制裁,醉酒驾驶,三代亲人受害,得不偿失。

7、坚决不驾乘农用车、载货车、拖拉机、报废车和无牌、无证、无保险的“三无”车辆超员载人或者接送学生。

8、不购买乘坐“老年代步车”、“城市内燃观光车”,目前,这两种车辆不符合国家法规要求,不能办理牌证,不准上路行驶。

按法律规定:无牌、无证驾驶此类车辆,将视情节轻重处以200至20__元罚款,直至拘留处罚。出了事故还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9、驾驶农村面包坚决不能超员、超载、超速,此类车底盘高,质量轻,农村有些路段路况不是很好,车辆在超载超速行驶时,极易导致发生事故。

10、驾驶货车、商砼车、渣土车等大型车辆。

坚决杜绝涉牌涉证、拼装改装、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闯关冲卡、不服从管理、暴力抗法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交通安全关乎每一个家庭的平安与幸福,寿光公安交警恳请大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掌”握生命,“脚”踩安全,家人盼归,平安出行!

倡议人:

20xx年xx月xx日

最新农村交通安全宣传资料范文汇总三

同志们:

今天召开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主要目的是贯彻落实10月27日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电视电话会议和地区关于进一步加强今冬明春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通知精神,分析当前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研究部署今冬明春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道路交通安全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责任重于__,为进一步做好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前10个月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回顾

今年前10个月,我县牢牢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这个中心,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效益的关系,深入贯彻各项交通安全法规,不断加大交通安全治理的力度,为维护全县的道路交通秩序,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出了积极的努力,全县主干线公路安全畅通,乡镇基层基础工作扎实有效,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今年前10个月,全县共发生全县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514起, 死亡29 人,115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39.40万元。前阶段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重视程度增强。县委、县政府历来十分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定期不定期的召开会议,听取汇报,研究部署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把交通安全工作作为安全生产的重点来抓。县直各部门、各乡镇也把交通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领导机构,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工作措施,健全规章制度,有效地加强了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交通管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增强。尤其是公安机关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不断强化路面巡查和交通秩序专项整治,促进了全县交通安全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是协同能力增强。各级各部门不断加大协作,切实加强对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特别是公安交警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通过开展驾驶人集中教育活动,不仅在驾驶人中掀起了学交规、守法律、保安全的良好氛围,使驾驶员安全意识得到明显增强,而且示范和带动家人、带动社会共同遵守交通法规,全社会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

三是管理能力增强。各有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实施“畅通工程”为载体,加大了道路巡逻密度,强化了路面治理。根据不通路段畅通状况,新增设了各种交通安全标志,完善交通安全设施,特别是在全省旅发大会、省“两会”等重大活动中,公安交警部门发挥了积极地作用,有效地维护了交通秩序。以开展创建“平安大道”活动为主线,先后对酒后驾车、无证驾驶、客车超员、货车超载,农用车、拖拉机违章载人和机动车无牌上路以及私自改装改型、超速行驶、争道抢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了专项整治活动,加大了公路查控力度,及时纠正了交通违章,保证了道路安全畅通。

二、当前我县的交通安全形势

当前,我县已进入道路交通事故的高发期,从历年来我县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时间上来看,冬季和初春是我县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最多的时间,因为这期间,受天气和人流、车流量增多等因素的影响,极容易发生交通安全事故。

一是个别单位对工作重视程度仍然不够。有些部门、单位的负责同志,没有把交通安全工作提到应有的高度来认识,没有正确处理好安全稳定与生产经济的关系,交通安全工作分工不具体,责任不明确,满足于一般性号召,缺乏针对性措施。

二是摩托车违法行驶引发交通事故飞速增长。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群众生活节奏逐步提高,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购买摩托车的人越来越多,但是由于大部分驾驶员不懂技术,交通安全法律意识淡薄,违法、违规、违章行驶时有发生,已经成为我县交通安全事故发生的重点。现在流行一句话:“不想活骑摩托”!这和我们工作有很大的关系,治理摩托车违法行为力度还不够强,措施还有待提高。

三是部分驾驶员法律意识淡薄、素质较低,违章驾驶现象严重。当前,部分驾驶员素质不高,不遵守职业道德,不注重业务学习,只知道开车挣钱,不顾交通安全,导致交通事故屡屡发生;还有的置交通安全于不顾,开“病车”、开报废和私自改型的车;有的无证驾驶、无牌上路、超速行驶、酒后驾车、开“飞”车等违法行为比较严重,致交通事故频繁发生。

三是全民交通安全意识还不够强。非机动车辆和行人违反交通法的现象屡禁不止,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有的非机动车占用机动车道和人行道行驶;有的行人随便横过马路,不遵守交通信号,不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还有的在公路上违章占道,以致引发交通事故。

以上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着我市的交通安全,必须在冬季工作中,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加大力度,认真加以解决。

三、全力以赴投入工作,坚决将道路交通事故压制在萌芽状态

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结合我县交通安全管理实际,结合今冬明春道路交通特点,抓住工作重点,千方百计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一)狠抓源头整治。源头管理首要的问题就是要严管,要直接管到驾驶人,管不到驾驶人就是无效的管理。公安交警部门在源头管理上要认真抓好客运、货运、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及送子车辆的临时检验工作,对检验不合格的车辆一律不准上路行驶。交通部门要加强对运输行业的管理,坚决杜绝不具备安全运输条件的企业、车辆、人员进入道路运输市场。农机部门要加强对农用车的教育管理,提高安全行车意识和自觉守法意识。道路养护部门要维护路面状况良好,及时清除冰雪和影响通行障碍物,确保冬季冰雪天气的交通安全。其他各成员单位也要各司其职,抓好源头管理,从源头上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狠抓黑点治理。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要加强对事故多发和严重拥堵路段的排查整改工作,坚决改变只排查不治理或排查多治理少的现象。对__道路要同步完善安全设施,避免产生新的危险路段。特别要针对冬季行车安全的特点,把近3年冬季发生死亡事故的路口、路段进行一次彻底排查,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加强巡逻管控,防止因雪大、路滑、坡长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公安、交通、气象、消防、卫生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恶劣天气条件下的交通安全应急管理工作预案,遇到恶劣天气影响行车安全时,要及时启动防范预案,必要时依法实施交通管制,确保恶劣天气交通安全。

(三)狠抓严格执法。要从严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严厉整治违法停车,驾车不系安全带,机动车超速行驶,涉牌涉证违法行为,客运车辆超员,货运车辆超载,酒后驾驶、农用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警部门对以上重点违法行为,该处罚的处罚,该扣车的扣车,该吊扣、吊销驾驶执照的要坚决吊扣、吊销。对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要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绝不纵容姑息。通过严管严治严罚,起到强有力的惩戒和教育作用。

(四)狠抓摩托车违法行驶。一是要根据各个辖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治理措施,重点加大对无牌无证摩托车上路行驶的打击力度,真正做到严格执法。对在道路上行驶的无牌无证的摩托车,执勤交警灵活机动采取科学的管理手段,根据所处路段的交通环境,在不危及安全和有条件的情况下实施拦截,设法减少违法车辆的逃离机会。二是要在城乡道路上形成巡逻监控布局,特别是对事故多发路段的巡查力度。采取流动检查与定点检查、日常查纠与不定期整治相结合的方式,确保重点路段不失控,对无牌无证机动车形成严管态势。要继续深化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夯实事故预防的基础,一方面要对交通违法驾驶员起到教育、震慑效果;另一方面要显示交警部门严厉打击无证驾驶、拦而不停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决心。

(五)狠抓乡村公路安全。要从根本上解决影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实质问题,特别是要解决好田坪镇实施“建、管、养、运”后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一是要认真研究解决农民出行难的问题。各有关单位要从客运管理、税费征收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好扶持农村交通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农村客运市场的发展。二是农机部门要深入一线,检查督导农用车辆安全技术设施的配置情况,确保农村农用车辆反光标识粘贴率达到100%。三是要积极实施乡镇派出所与安监站、交管站、农业服务中心联合办公的工作模式,切实解决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漏管失控的问题。四是由县公安局牵头,县农业局配合,各乡镇按照“户籍化”管理的要求,组织各村民委、村小组对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摩托车及驾驶员进行全面排查,完善一车一档、一人一档管理制度。对无牌、无证及脱检机动车要依法进行注册登记,严防此类车辆上路行驶。

(六)狠抓交通管理社会化。我县开展交通管理社会化以来,效果不是很明显,特别是乡镇一级在工作中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交通管理工作,不是哪一个部门、哪一个单位的事情,而是全社会共同的职责。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广泛发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交通安全的监督和管理,争取人人成为交通安全工作的支持者、参与者。各部门、各单位还要积极配合交警部门,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教育好自己的人,管理好自己的车,努力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全面推进交通管理社会化进程。

(七)狠抓交通安全宣传责任的落实。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村、交通安全社区、交通安全学校创建活动,要在行政村、社区、学校、重点单位和公共场所普遍设立交通安全宣传窗口或板报。公安交警部门要积极配合新闻宣传部门,在媒体报道的内容上,把正面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和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结合起来,既要客观准确地报道重大交通事故,教育广大群众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又要大力宣传遵章驾驶、安全行车的典型。教育部门要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学内容,配合公安部门,坚决制止使用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接送学生。司法部门要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纳入普法内容,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全方位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进一步在全社会营造强大的声势和震慑力。

同志们,抓好今冬明春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事关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不断增强责任心和紧迫感,密切配合,扎实工作,共同把我县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抓好、抓实,为全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人民____良好的交通环境。

最新农村交通安全宣传资料范文汇总四

同志们:

刚才,安全处童处长传达了国务院安委办、杨部长在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和部里的两个明电四个文件精神,运输处和建设处分别对道路、水路运输和公路管养、在建项目的安全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大家要认真贯彻落实。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警钟常鸣,认清当前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面临形势

の年以来,全省交通运输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部署,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全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基本稳定,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明显下降,安全生产情况总体稳中向好。

但今年以来,我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非常严峻,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所占比重较大。1至3月份,发生道路交通事故432起,受伤590人,直接经济损失172.32 万元,死亡132人,其中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起数59起,占道路交通事故的13.66%;死亡23人,占 17.42%。

相继发生的定安“1.30”小轿车与油罐车追尾交通事故,造成5人死亡;文昌“4.10”春游车辆侧翻事故,导致8名小学生死亡,16人受伤。这两起事故给人民群众造成了巨大损失,特别是“4.10”车辆侧翻事故,发生在博鳌论坛年会期间,给社会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这些事故的发生再次暴露出,我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一些地方旅游包车客运运管监管上还存在漏洞。一是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安全操作技能较低和应急操作处置技能不强;二是企业主要领导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不到位,安全投入不到位,安全教育不重视,车辆技术状况差,设备设施陈旧及违法违规作业;三是安全生产基础薄弱,主要表现我省部分桥隧安全设施、消防、通风、照明等不标准、不规范,全省应急救援设备不足,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三无渡船”大量存在,农村公路路况普遍差,等级低,安保设施欠缺等。尤其是隧道问题,已被国务院安全督查组通报整改;四是相关监管部门安全监管不力、监督不到位,非法违规从事交通运输的行为时有发生。

随着国际旅游岛建设的深入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交通运输安全可靠、便捷舒适有了更高的期待和要求,受重大节假日小客车免费通行政策的实施影响,省客运量迅猛增加,人流密集、流动性大,加之恶劣天气等复杂状况,我省交通安全防范更加困难,安全保障压力越来越大。今年春节期间琼州海峡拥堵及这次春游车辆侧翻事故,再次把我省交通安全生产问题推向风口浪尖。

安全生产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当前及今后很长一段时期内,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我们要牢固树立“把历史上的事故当成今天的事故看待、把别人的事故当成自己的事故看待、把小事故当成大事故看待、把隐患当成事故看待”理念,我们决不能有所松懈,必须充分认识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做到清醒有为。

二、真抓实干,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一是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不动摇。对于交通运输行业来说,离开安全这个前提,各项工作就会失去意义。必须时刻牢记安全生产是交通运输改革发展的首要任务,是推进交通运输大发展的保障,是衡量人民满意交通的标尺,抓好安全生产就是对党和人民群众负责。要科学认识、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发展、安全与速度之间的关系,坚决守住安全是底线、安全是红线的思想防线和责任防线。采取有力措施,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确保交通运输事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二是紧抓责任落实不放松。讲安全就是讲政治、讲大局,业务工作做得再好,安全工作不到位,发生了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也是一票否决。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工作原则,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其他班子成员要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行业管理机构要结合业务工作实际,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按照国家和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从业人员的自律责任。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行业管理机构要加大检查指导和督促监管工作力度,消除安全监管盲区。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层级责任制,省、市、县各级的监管责任,生产、建设、运输、经营企业的责任都要分清楚,落实到位到岗。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履行承诺制,强化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三是优化工作机制不守旧。机制创新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生命线。全省要大力推进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督促企业按规定时限实现安全生产达标。要力争今年6月底前客运、危货运输企业全部达标。同时,还要不断探索创新与交通运输经济运行、社会管理相适应的安全监管模式,充分运用安全标准化评定结果,建立健全与企业信誉、项目核准、市场准入和退出等方面相挂钩的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完善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信用体系,健全失信惩戒制度。要研究制订企业分类管理办法,按企业规模、经营性质进行分类评估考核、监督管理。进一步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安全生产约谈、责任追究、重大隐患挂牌督办、黑名单管理和企业安全费用投入等规定,按照安全生产事故“四不放过”的要求,抓好事故隐患的整改和责任追究。

最新农村交通安全宣传资料范文汇总五

1.1编制目的

为切实加强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应急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预防预警、新闻宣传和通信保障等工作,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的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和保障体系,有效发挥交通运输部门在应对突发事件中的作用,提高突发事件预防和应对能力,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综合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

1.3分类分级

1.3.1分类

本预案所称交通运输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公路、水路、地方铁路以及重要客运枢纽出现中断、阻塞、重大人员伤亡、大量人员需要疏散、重大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以及由于社会经济异常波动造成重要物资、旅客运输紧张需要交通运输部门提供应急运输保障的紧急事件。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

(2)安全生产事故。主要包括交通事故、公路、水路、地方铁路工程建设事故、危险货物运输事故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等。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行业重大事件和涉外突发事件等。

1.3.2分级

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1)ⅰ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指事态非常复杂,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特别重大财产损失,需交通运输厅协调系统内多方面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紧急突发事件。

(2)ⅱ级(重大)突发事件:指事态复杂,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需交通运输厅指导应急处置的紧急突发事件。

(3)ⅲ级(较大)突发事件:指事态较为复杂,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较大财产损失,需交通运输厅参与应急处置的紧急突发事件。

(4)ⅳ级(一般)突发事件:指事态比较简单,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需交通运输厅了解应急处置有关情况的紧急突发事件。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或超出事发地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处置能力的、或由省政府责成需要由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处置的交通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以及需要由省交通运输厅提供交通运输保障的其它紧急事件。

预案中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同时符合多个分级情形的,按照最高级别认定。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省交通运输厅直属各单位可参考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预警分类,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情况,对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分类进行细化补充。

1.5工作原则

1.5.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坚持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一切对人民负责,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防护。树立预防为主思想,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加强应急宣传教育,提高公众防范意识,强化应急演练和培训,提高综合应急保障能力。

1.5.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级响应、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应急救援和保障模式。

1.5.3加强协作,资源共享。

建立省级交通应急指挥中心,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加强与政府其他部门合作,实现协调联动的综合应急保障和救援体系。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应急处置机制。

1.6应急预案体系

河北省交通运输综合应急预案体系是全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的一部分,具体包括:

(1)综合应急预案。是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应对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规范性文件,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制订并实施,报省政府、交通运输部应急管理部门和省安委办备案。

(2)专项应急预案。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而制订。主要涉及公路交通突发事件、水路交通突发事件、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城市公共汽电车突发事件、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和交通运输网络安全事件等方面。

(3)部门应急预案。为应对单一种类且以部门处置为主、相关单位配合、根据总体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制定、用以规范本部门、行业、系统应急管理工作而制订的应急预案。由省交通运输厅直属单位根据业务和职责分别负责制订并实施,报省交通运输厅备案。

(4)地方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各市、县(市、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根据省交通运输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地方政府公共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订本级应急预案(包括专项预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5)交通运输企业突发事件预案。省内各级各类交通企业根据国家及地方的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以应对企业范围内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制定的应急预案。

河北省交通运输应急组织指挥体系由省级(省交通运输厅)、市级(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县级(各县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三级组成。省级交通运输应急组织指挥机构为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2.1应急领导小组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是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机构,在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领导下开展工作,由省交通运输厅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厅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厅机关相关处室负责人、厅直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组织指挥全省交通运输系统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和应急管理日常工作。

(2)审定省级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3)决定启动和终止ⅱ级(重大)交通运输突发事件预警状态和应急响应行动。

(4)研究制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发布指挥调度命令,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5)根据省政府或交通运输部要求,会同省直有关部门或其他省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制定应对突发事件联合行动方案。

(6)承办省政府、交通运输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ⅲ级(较大)、ⅳ级(一般)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机构由市级(含定州、辛集市)、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成立,省交通运输厅根据省委省政府、交通运输部要求,或根据应急处置需要,指定成立现场工作组(工作专班),派往突发事件现场开展应急处置指导工作。

2.2应急工作组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应急指挥组、新闻宣传组、通信保障组、综合运输保障组、基础设施抢修组等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由厅办公室负责人任组长,根据突发事件类型和规模确定参加单位和部门。协助领导小组落实国家、省委、省政府、交通运输部领导同志及厅领导的有关要求;协办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应急指挥组。由厅安全监督处(应急办)负责人任组长,根据突发事件类型和规模确定参加单位和部门。负责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协调;负责起草重要报告、综合类文件;承办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新闻宣传组。由厅宣传中心负责人任组长,根据突发事件类型和规模确定参加单位和部门。负责突发事件的信息收集汇总,经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后,配合政府宣传部门搞好新闻发布、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工作;承办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4)通信保障组。由厅通信局负责人任组长,根据突发事件类型和规模确定参加单位和部门。负责应急处置过程中网络、视频、通信等保障工作;承办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5)综合运输保障组。由厅综运处负责人任组长,根据突发事件类型和规模确定参加单位和部门。负责指导各运输企业做好日常应急运力储备;负责组织、协调人员、物资的应急运输保障工作;负责协调各类运输方式的联运及与周边省(市)交通运输部门沟通协调工作;拟定应急运输补偿资金补助方案;负责申请开通“绿色通道”工作;承办省厅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6)基础设施抢修组。根据突发事件类型,由具体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任组长,负责组织公路、港口、机场、地方铁路、城市公路交通设施抢修及保畅;组织、协调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机械设备及物资调配;制定、发布公路绕行方案并协助组织实施;拟定抢险救灾资金补助方案;拟制灾后重修计划;承办省厅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3专家组。

按照突发事件分类处置的原则,由应急指挥组根据实际需要协调聘请全国知名专家或在专家库中选择与事件处置相关的专家组成专家组负责对应急准备、应急行动、应急响应终止和后期分析评估提出咨询和建议;为公众提供有关防护和技术咨询。

2.4现场工作组。

发生重大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后,省厅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事件性质、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处置行动的需要,派出领导、专家、相关部门人员和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现场,设立现场指挥组,组长由省厅应急领导小组指定。负责指挥现场救援力量落实省厅应急领导小组各项决策、部署;负责指挥和调度现场应急队伍;负责调配现场机械设备、应急救援物资等;参与地方政府组织开展的各项应急处置工作;现场提供交通运输技术支持;承办省厅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县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分别成立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制订职责范围内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处理相应的突发事件。

灾区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在当地政府应急指挥机构统一领导下参与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并根据灾情的救灾需要向上一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申请支援。非灾区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按照省厅应急领导小组或当地政府指挥调度,协助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3.1预防与预警机制

依托河北交通应急指挥中心及各分中心、各专项监测系统,建立和完善可能造成重大影响或涉及公共安全的信息收集、分析和交流制度,明确监测信息报送渠道、时限、程度。

本预案中的预防与预警主要针对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加强与气象、国土、地震等相关部门联系,收集极端恶劣天气、海洋灾害、地质灾害等预警信息,进行评估分析并做出判断,转发预警信息,采取防御响应措施。由厅安全监督处(应急办)牵头,省交通应急指挥中心日常运维保障单位负责厅级层面预警信息收集、整理和风险分析工作,处理预防工作事务。各级交通应急指挥分中心配合省交通应急指挥中心做好信息收集、整理和风险分析等工作,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3.2预警信息收集

信息收集来源,以省厅交通应急指挥中心为平台,整合各交通应急指挥分中心,建立重大突发事件数据库,各级、各部门应急救援力量、物资及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参数等基础数据,为应急救援提供数据支撑。实现重要预警信息共享,包括热带气旋(包括:超强台风、强台风、台风、强热带风暴、热带风暴)、冬季大风、寒潮、风暴潮、海冰、海啸、洪水、低温雨雪冰冻等极端恶劣天气、海洋灾害、地质灾害等信息的发展态势,及时通报相关单位和部门。

3.3防御响应

3.3.1预警分级

根据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影响,预警级别分为ⅰ级预警(特别严重)、ⅱ级预警(严重)、ⅲ级预警(较重)、ⅳ级预警(一般),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来表示。预警范围如下表:

3.3.2预警启动

突发事件ⅰ级预警由省政府或交通运输部启动。在接到ⅰ级预警启动指令后,省厅应急领导小组进入待命状态。突发事件ⅱ级预警由厅应急领导小组按如下程序启动:

(1)厅安全监督处(应急办)根据交通应急指挥中心提供的信息,向厅应急领导小组提出突发事件ⅱ级预警状态启动建议;

(2)厅应急领导小组在2小时内决定是否启动ⅱ级预警,如同意启动,在有关规定时限内,由应急领导小组正式签发ⅱ级预警启动文件,并按《河北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发布或向有关部门报送,同时将有关信息报省政府应急办和交通运输部应急办。

(3)综合协调组立即开展应急监测和预警信息专项报送工作,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4)综合运输保障组、基础设施抢修组根据预警信息开展应急物资、设施调拨或征用准备。

(5)新闻宣传组和通信保障组根据预警信息开展新闻宣传和通信保障工作。

(6)省交通应急指挥中心将ⅱ级预警指令发各有关部门。

ⅲ、ⅳ级预警启动程序由各市级、县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参照ⅱ级预警启动程序,结合当地特点自行制定。在预警过程中,如发现事态扩大,超过本级预警条件或处置能力时,及时上报上一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3.4防御响应结束

突发事件ⅰ级预警由省政府或交通运输部降级或撤销。ⅱ级预警降级或撤销由厅应急领导小组按以下程序执行:

(1)省交通应急指挥中心提供预警监测追踪信息,综合协调组确认事态发展已不满足ⅱ级预警启动标准时,向厅应急领导小组提出ⅱ级预警终止建议。

(2)厅应急领导小组同意终止后,正式签发ⅱ级预警终止文件,提出预警终止后续处理意见,通过预警启动相同办法对外发布,并报省政府应急办和交通运输部应急办。

(3)省交通应急指挥中心将ⅱ级预警终止指令发各有关部门。

ⅲ、ⅳ级预警终止程序由各市级、县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参照ⅱ级预警终止程序,结合当地特点自行制定。

4.1分级响应

突发事件应急响应一般分为ⅰ级(重大事件)、ⅱ级(重大事件)、ⅲ级(较大事件)和ⅳ级(一般事件)四个等级。

省政府或交通运输部负责ⅰ级应急响应的启动和实施,省交通运输厅负责ⅱ级或省政府责成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的启动和实施,市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负责ⅲ级应急响应的启动和实施,县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负责ⅳ级应急响应的启动和实施。

ⅰ级(重大事件):对符合本预案ⅰ级预警条件的交通突发事件,由省政府或交通运输部予以确认,启动并实施本级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响应。

ⅱ级(重大事件):对符合本预案ⅱ级预警条件的突发事件或由交通运输部下达的紧急物资运输等事件或省政府责成处理的突发事件,由省交通运输厅在省政府应急管理部门指导下予以确认,启动并实施ⅱ级应急响应,同时报送省政府、交通运输部备案。

ⅲ级(较大事件):对符合ⅲ级预警条件的交通突发事件,由市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启动并实施ⅲ级应急响应,同时报送省交通运输厅备案。

ⅳ级(一般事件):符合ⅳ级预警条件的交通突发事件,由县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在县政府的领导下,启动并实施ⅳ级应急响应,同时报送上一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4.2应急处置

4.2.1前期处置。

事发地交通运输部门在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相关预案对突发事件予以先期处置,并迅速了解和上报突发事件相关信息。

4.2.2应对措施。

各级公路、港航、道路运输、地方铁路、城市公共交通等部门,应当制定部门或专项应急预案。当发生ⅰ、ⅱ级突发事件时,由省厅应急领导小组召集相关部门进行应急会商,由相关业务部门提出应对措施,经省厅应急领导小组同意后,由业务部门牵头贯彻执行。重大突发事件综合应对措施,由省厅应急领导小组指定牵头部门执行。

4.2.3跨地区支援。

事发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急救援力量不能满足突发事件救援需要,由市(含定州、辛集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协调本区域内其他地区交通运输应急救援力量予以协助。省交通运输厅建立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应急救援互助机制,合理利用全省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急物资和应急处置力量,以就近原则,统筹协调各地方应急力量支援行动。

4.2.4应急物资调用。

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当依托公路养护部门、各大、中型交通运输企业、施工企业等储备一定数量应急物资。需调用省级交通运输应急物资时,由上级直接下达调用指令或由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省直管县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省厅应急领导小组同意,并下达省级交通运输应急物资调用指令,应急物资储备或管理单位接到调拨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完成物资发运工作。

4.2.5征用补偿。

对于跨地区应急力量的使用,各受援地在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应当给予补偿。ⅰ、ⅱ级突发事件中使用的省级交通运输应急物资,采取“无偿使用”原则,对可回收重复使用的应急物资由使用地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回收、清洗、消毒和整理,由物资储备或管理部门清点后入库,损耗、损毁的物资由省厅补充。其他等级突发事件中经省厅应急领导小组同意使用省级交通运输应急物资储备的,按照“谁使用,谁补偿”的原则,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补偿。

4.3信息报送

全省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均应当建立健全应急值守、信息报送等制度,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畅通。

各单位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应根据事件性质和危害程序逐级上报,重大以上突发事件可越级上报。突发事件信息原则上以书面形式报送,情况特别紧急的,可先电话报告,随后再报书面报告。

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在接到重大以上突发事件报告后,应迅速向上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当地政府上报,并在1小时内将有关情况报至省厅,情况特别紧急的,各基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可直接上报省厅。报送的信息应当包括:事件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影响范围和程度、人员伤亡情况、已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事件发展趋势等。

4.4总结评估

交通运输厅应急响应终止后,厅安全监督处(应急办)牵头需及时组织参与单位开展总结评估工作,客观评估应急处置工作成效,深入分析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并上报厅领导。

4.5新闻发布与宣传

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成立应急工作新闻宣传组,及时掌握应急事件的动态信息,定时报送应急领导小组及相关部门,在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相关信息研判形势后,及时上报省政府。ⅰ、ⅱ级突发事件由省政府宣传部门权威发布,ⅲ、ⅳ级由事发当地政府宣传部门负责,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回应社会关切。

省厅安全监督处(应急办)负责指导河北交通应急指挥中心发布预案启动公告、预警与应急响应启动公告、预警终止与应急响应终止公告,传递事态进展信息等;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和事发当地政府相关部门负责解释说明与突发事件有关的问题,澄清和回应与突发事件有关的报导,介绍应急处置动态等;省交通宣传中心负责组织新闻通稿、配合政府宣传部门召开新闻发布会等。

5.1队伍保障

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按照“平急结合、因地制宜,分类建设、分级负责,统一指挥、协调运转”的原则建立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保障队伍。

5.1.1公路应急保障队伍。

各高速公路管理(筹建)部门要依托养护部门建立一定规模的应急保障队伍,省高管局、河北交投集团负责各省管高速公路应急队伍的组建和日常管理,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省厅公路局负责指导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县(市、区)公路管理部门组建应急保障队伍,分别负责辖区内普通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保障工作。各高速公路应急保障队伍、普通干线公路应急保障队伍组建完成后要及时报当地政府及省交通运输厅备案。

5.1.2水运应急保障队伍。

省厅港航管理局指导各地方水运、海事管理部门、企业组建应急保障队伍,明确纳入应急保障的船舶及吨(座)位数、类型、技术状况,以及对行业人员和船舶管理的要求、应急征用条件和程序、补偿标准等,并将相关信息及时报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5.1.3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队伍。

省运管局负责组织、指导各大中型道路运输企业建立全省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队伍,每个市不少于50辆货车、50辆客车及部分加油、维修等保障车辆。应急运输保障车辆技术等级须达到二级以上,车辆使用年限要在5年以内,车辆所属单位、企业具体负责车辆日常维护、保养等,从事应急运输保障的人员,包括驾驶员、押运员、装卸员等,年龄须在25—50周岁之间,身体健康、政治素质高、技术过硬、熟悉有关法规政策等。应急运输保障车辆在执行应急运输任务时,由省交通运输厅统一配发证件,免收省内公路通行费。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队伍基本信息要及时更新,并报省交通运输厅应急管理部门备案。

5.1.4地方铁路应急保障队伍。

省铁路局负责组织、指导各地方铁路运输企业组建地方铁路应急保障队伍,配备一定数量铁路抢修、救援等专用设备。

5.1.5城市公共交通应急保障队伍。

省城运局负责组织、指导各市公共交通管理部门、各大中型公共交通运输企业组织城市公共交通应急保障队伍,指定技术状况较好的应急保障车辆,数量不低于企业公交车辆总数的3%。

5.1.6新闻、通信应急保障队伍。

省宣传中心和通信局负责组织,配备一定数量现场工作使用的设施和设备。

5.2资金保障

应急演练、教育培训、应急保障等所需各项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组负担,并按规定程序列入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年度财政预算。

对受重大突发事件影响较大的地区,省交通运输厅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支持。

鼓励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捐赠和援助。

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建立有效的监管和评估体系,对突发事件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

5.3物资保障

5.3.1公路应急保障物资。

分为抢通物资、救援物资和应急保障设备三类。抢通物资主要包括:沥青、碎石、砂石、水泥、钢桥、木材、编织袋、融雪剂、防滑剂等。救援物资主要包括:方便食品、饮用水、防护衣物及装备、医药、照明、帐篷、安全标志等。应急保障设备主要包括:挖掘机、装载机、平地机、撒布机、起重机、清雪车、发电机、拖运车辆等。应急物资储备以“因地制宜、规模适当、合理分布、有效利用”为原则,结合各地区气候与地质条件,省厅公路局负责建设国家、省级公路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并纳入省政府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各市、县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各级高速公路管理部门依托各公路养护部门储备一定规模抢通物资和救援物资。应急保障设备采取社会租赁和购置相结合的方式,应急充分依靠公路建设企业、武警交通部队的力量参与公路应急保障。

5.3.2水运和地方铁路应急保障物资。

省厅港航局负责指导各水运、港口企业根据自身特点和需要,储备一定数量救援、防火、防暴等应急保障物资。海上搜救和溢油应急处置,由交通运输部统一组织。省铁路局负责指导各地方铁路运营企业,储备一定数量铁路车辆救援、铁路抢通等应急保障物资。

5.4通信与信息保障

省交通通信管理局负责整合现有交通通信信息资源,建立和完善“统一管理、多网联动、快速响应、分级处置”的省级交通应急指挥平台,实现风险隐患监测、综合预测预警、信息接报与发布、综合研判、辅助决策、指挥调度、异地会商、应急保障、应急评估、模拟演练和综合业务管理等功能,建立专家咨询、应急资源等数据库,并能够及时向省政府、交通运输部应急平台提供数据、图像、资料等。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参照省级交通应急平台建设本级应急指挥系统。

5.5宣传与培训

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将应急教育培训纳入日常管理工作,相关人员每两年至少接受一次相关知识培训,并依据培训记录和考核实绩实施应急人员动态管理,提高应急指挥和保障人员的素质和专业技能。

公路、港航、道路运输、城市公交等部门应根据工作实际组织编写、录制应急宣传读本或宣传教育片,做到图文并茂、通俗易懂,并在车站、码头、服务区等场所免费向群众发放。

5.6应急演练

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监督处(应急办)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厅本级应急演练计划,组织省级联合应急演练。省厅本级各项应急预案,原则上每两年组织演练一次,并根据演练情况及时进行修订。

厅直各单位负责组织本行业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每年演练不少于1次。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组织本地区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6.1预案管理与更新

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省交通运输厅组织预案的适时修订:

(1)预案依据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2)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的;

(3)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4)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进行重大调整的;

(5)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6.2预案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省交通运输厅制定、组织实施和解释。

6.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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