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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物业后勤部奖罚制度范文(汇总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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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物业后勤部奖罚制度范文(汇总15篇)
2023-11-19 04:32:07    小编:ZTFB

人们对于天气的变化一直都非常关注,因为它直接影响着我们的生活和工作。一份完美的总结应该包含对过去的评价和对未来的展望。总结写作一直以来都是大家所关注的话题,下面这些范文或许能给你一些启发。

物业后勤部奖罚制度篇一

颁发奖状;通报表扬;物质奖励;晋级;发放奖金。

(一)、奖励条件。

(1)对改进公司工作、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2)为业主提供热情、耐心、周到的服务,受到业主表扬者。

(3)在发明创造、技术改进、节能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使公司在管理中取得良好经济效益者。

(4)在各类报刊或学术研讨会上发表有关物业管理论文者。

(5)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6)控制开支、节约费用有显著成绩者。

(7)廉洁奉公,敢于抵制不正之风,事迹突出者。

(8)见义勇为,舍已救人,或做好人好事,事迹突出者。

(9)拾金(物)不昧,主动上交者。

(10)敬业爱岗,工作勤恳,任劳任怨,模范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者。

(二)、奖励程序。

凡符合奖励条件者,由主管部门将员工事迹以书面形式报告并填写奖励建议书呈报行政部,由行政部核实无误后,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一)、甲类过失。

(1)不按公司规定着装。

(2)仪表、仪容不整。

(3)不按公司规定佩戴员工证。

(4)不使用本岗位礼貌用语。

(5)当班时间吃东西、看报纸。

(6)在当值岗位使用公司电话办理私事超过3分钟。

(7)丢失公司财物。

(8)私自使用公司长途电话。

(9)无特殊原因不按时完成上级交付办的任务。

(10)工作时间接待私人来访时间超过15分钟。

(11)工作散漫,粗心大意。

(12)无故不参加公司的业务培训。

(13)1月内无故迟到、早退2次或每次迟到、早退超过10分钟。

(二)、乙类过失。

(1)委托他人或代他人打卡。

(2)当班时间睡觉。

(3)撤离工作岗位,经常迟到或早退(1周达3次)。

(4)因服务态度差受到业主投诉时,与业主争辩、吵闹。

(5)在辖区内变相赌博或从事不道德活动。

(6)未经批准私自配制辖区内房间钥匙。

(7)弄虚作假,涂改单据、证明、记录。

(8)私自向外界泄露公司机密资料。

(9)故意损坏公司或业主财物。

(10)不服从领导的正确命令并在公共场合顶撞领导。

(11)超越职权范围或违章操作,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12)工作时间消极怠工。

(三)、丙类过失。

(1)以权谋私,敲诈勒索业主或下属。

(2)组织及煽动罢工、聚众闹-事。

(3)工作时间酗酒、赌博、打架。

(4)侮辱、谩骂、恐吓、诬告、威胁他人,造谣惑众、搬弄是非。

(5)服务态度极差,与业主吵架,或1年累计被业主投诉达3次以上者。

(6)偷窃公司或业主财物。

(7)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造成重大事故或严重后果。

(8)恶意破坏公物或他人财物,造成公司或他人重大损失。

(9)连续旷工7天或1年内累计旷工10天以上。

(10)不服从正常的`工作调动。

(11)私自在外兼职或利用病假、事假炒更。

(12)受到国家法律及治安条例处罚。

(13)其他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

1、口头警告。仅限首次触犯甲类过失的行为,由部门主管签发并报总经理审核备案。

2、书面警告。员工重复触犯甲类过失或触犯乙类过失,将给予书面警告,并扣除当月浮动工资的20﹪。

3、最后书面警告。员工重复触犯乙类过失将给予最后书面警告处分,扣当月浮动工资的20﹪。

4、罚款。员工违规除给予书面警告外,还可以给予罚款、处分。

5、辞退或开除。员工触犯丙类过失,公司有仅给予辞退或开除处理,公司也有仅对重复触犯乙类过失、情节严重的员工给予辞退处分。

6、经公司领导批准,主管级可直接对违规员工签发警告通告书。

1、员工有违纪行为,由所在部门填写员工违纪警告书,列明违纪事实,提出处理意见,经见证人或违纪人签名后,送总经理办公室。

2、普通员工的违纪处罚,由部门经理审批。

3、主管级以上(含主管级)人员的违纪处罚,由总经理审批。

员工从受到警告通知书后三个月内,如能认真改过,积极工作,连续两次考评为“优”,或因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公司的通报表扬,经所在部门经理提出,公司领导批准后可取消警告处分。

员工若对所受的处分不服,应在3日内书面向公司领导提出申诉。总经理或公司其他领导对员工申诉进行认真核查,并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

物业后勤部奖罚制度篇二

一、保安部的主要任务。

交通秩序,尊老爱幼,帮助业主。

二、保安员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管区、保安部内的各项规章制度。1、服从管理、听从安排、廉洁奉公,敢于同违法犯罪分子做斗争。2、坚守岗位,忠于职守,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3、注意仪容整洁,讲究文明礼貌。4、值班时禁止喝酒、吸烟、吃零食;不准嬉笑打闹;不准会客、5看书报;不准做其他与值班执勤职责无关的事。、不准包庇坏人,不准贪污受贿,不准徇私舞弊。6、不准与业主发生口角,对待业主应对待自己亲人一样。7、爱护各种警械器具装备,不得丢失、损坏、转借或随意携带外8出。、不准利用娱乐之便作变相赌博。9、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有事外出时必须请假。

入管区,一律实行本小区管理制度。、值班期间,对岗位发生的各种情况要认真处理,并且做好详细6白天不定时流动巡视,责任明确。交接班时移交清楚,的书面记载。

夜间巡回检查三次以上,并逐次做好记录,在交接班时将处理结果。

告知接班者。、遇到紧急、突发性重大事件,要及时向主管领导请示报告。7、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按时按规定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8更不能误班、漏班。、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对管区内的住户做好公司的规9章制度及治安保卫的宣传工作。/14、执勤中玩忽职守,对工作不负责,造成一定损失的,要追究当10班保安员的责任。并视情节的严重给予相应的处罚。、积极配合其他班组的保安员,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把好管区的11大门。、对工作中成绩显著将给予适当的奖励,由于不负责任造成不良12后果的,将给予适当的处罚。

13、热情听取小区内业主的投诉及建议,能解决立即解决,不能解。

决的及时报上级主管领导或物业公司办公室。

要责任。

样,发现可疑立即查证,以确保安全。

.负责责任区内的清洁、绿化及公共设施设备的检查,发现问3题及时通知物业公司保洁管理人员进行处理。

要及时清走,不准放入垃圾桶内。

.负责接受业主投诉,收集业主(住户)的意见,及时通知物5。

业公司,主动热情为业主(住户)排扰解困。

.做到亲情服务,让小区业主感受到管家式服务的温馨。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7(二)门岗保安员职责/14.着装整齐,按规定上岗交接班,忠于职守,在岗时不得与其1他无关人员聊天。

基本熟悉并掌握小区业主情况,负责认真做好门卫日常工作,.2做好本岗位范围内的清洁卫生工作。

对不符合严格按规定登记。负责外来人员和外来车辆的检查,3.要求进入小区的人员和车辆进行礼貌劝阻,对可疑情况提高警惕,及时报告,确保安全。

解,指引来访客人行走,树立公司服务形象。

严禁收废品人员、推销人员、小商小贩、广告张贴等闲杂人员5./14。进入小区内,不准装修队擅自进入小区自找“生意”

.监控室值班的保安员要全面熟悉监控室内的设备功能和使1用程序与方法,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此岗题正确分析,果断决定,及时报告并与有关岗哨取得联系。

有调度其他当班岗位的权利)。

.负责对重点部位和可疑情况的电视录象工作。3.负责录象带的保管工作。4.负责查出报警位臵,及时调动保安员现场查看并处理。5/14并及时通知有关专业组进负责接受白天和夜间业主的投诉,6.行处理,积极主动为业主(住户)排扰解困,业主(住户)反映的(未有关问题要主动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映,争取尽早解决。

能解决的详细记录待第二天早晨通知相关工作人员)。

.做好资料保管和保密工作,无关人员不准进入监控室,不7准向无关人员谈及监控室的运作情况和值班情况。

理员与业户到现场处理,如有火警立即扑灭。

公司安保领导。

.负责查询可疑人员,及时将推销及闲杂人员劝离辖区内。4.监督检查业主(住户)装修现场的治安消防情况,及时处5理违章装修,监督业主将装修建筑垃圾倒放至指定位臵。

.负责巡查辖区内设备用房、公房、公共设备设施和清洁绿6/14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物业公司。

宁现象应及时报告物业公司进行处臵;巡查是否有业主在小区内遛。

狗拉大小便,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业公司相关管理人员。

应入户及时劝阻和制止,经两次劝阻制止仍不停止时,做好登记并。

再犯者进行罚款处理。

.巡查管辖区域,发现其他问题要做好记录,并在交接班记11录本上做好登记,由班长做好统计后一并汇报给物业公司办公室。

任。、所有事项交接清楚后,交班保安员在离开岗位前,在登记5薄上记录下班时间并签名。、接班人员未来,交班人员不得下班,若接班人员未来,交6班人员下班,这期间发生的问题,两人共同负责,没有发生问题,则分别扣发两人的工资。

五、保安员奖惩制度、奖励细则:1、发现并设法抓获各种违法犯罪分子者。)1(、保安人员见义勇为,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成绩显著者。)2(/14成绩显著者。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抓获违法犯罪分子及侦破案件,、)3(、积极参加抢险救灾,保卫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成绩显著者。)4(提出合理化建议,为搞好管区内的安全保卫工作积极出谋献策,、)5(效果显著者。、拾金不昧者、对业主始终如一,亲情服务者。)6(、年终被评为“先进保安员”者。)7(、被评为区、市、县政府“治安模范标兵”者。)8(、凡在执勤中,日常管理中完成规定目标,无违纪违章行为和其)9(他处罚,各项工作积极主动、圆满完成者。2、惩罚细则:、保安员在值班时看小说、玩游戏机、或进行其他与值班无关的)1(事情。对屡教不改,造成一定损失的,将重罚,直至开除。/14、保安员在值班时睡觉,对屡教不改,造成一定损失的,予以重)2(罚,直至开除。、保安员值班时擅离工作岗位。对屡教不改,造成一定损失者,)3(予以重罚,直至开除。

物业后勤部奖罚制度篇三

1、员工表现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公司将给予奖励:。

1)改进公司经营管理、提高企业效益方面有重大贡献的;

2)能保质保量完成领导交办的重大或特殊任务,在提高服务质量方面有显着成绩的;

3)在技术改进或提出合理化建议上取得重大成果或使公司在经营管理中取得显着效益的;

4)为公司节约资金和能源有重大贡献的;

5)制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使公司和业主及住户利益免受损失的;

6)检举、揭发损害公司利益或违规行为,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的;

7)见义勇为,维护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避免重大损失有功绩者。

8)做好人好事并得到了业户口头或书面表扬、称赞者。

9)在集团内部及公司外部报刊杂志上发表稿件者。

2、奖励形式:。

1)口头或通报表扬。

2)发给一次性奖金。

3)通令嘉奖。

4)授予荣誉称号。

5)晋升。

3、奖励程序。

凡符合奖励条件者,由所在部门经理将事迹书面报告和《员工奖惩表》送行政人事部审核后,呈报执行总经理签署意见,由行政人事部执行。

第二条处罚的种类以及形式。

作为提高员工素质,加强内部管理,对员工过失按轻微过失、中度过失、严重过失三类视其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的处罚。

第一条轻微过失。

1、上班时间不按规定着装或不佩戴工牌者。

2、无故迟到、早退或未经部门经理批准私自倒班者。

3、无故离岗十分钟以内者。

4、工作或服务态度不佳;怠慢业主(用户)或在与其打招呼时置之不理者。

5、不按规定使用对讲机及用语者。

6、安全管理人员非上班时间穿制服外出管辖区者。

7、不遵守交接班制度,以及未做好交接班记录者。

8、未经批准擅自将公司物品借给他人使用者。

9、不按部门工作规程要求工作;

10、没有遵守各部门订立的岗位职责;

11、拖延执行上级命令的;

12、托他人考勤(打卡)或代人考勤(打卡)。

第二条中度过失。

1、轻度过失3次以及3次以上者;

2、无故迟到、早退当月累计达3次以上者;

2、旷工一天以上的;

3、在值班时擅自离岗、睡岗或违反操作;

4、不爱惜公司财产者;

5、没有尽职及时报告事故的;

6、服务态度差受到有效投诉的;

7、当班时喝酒或酒后上岗者;

8、未经公司同意接受供应商或客户的馈赠查实者;

9、在考勤记录、统计、病假、报销等有欺骗行为;

10、未经公司授权自行配置或出借公司各类钥匙、重要财物及其他违纪行为者;

11、对用户(客户)使用亵渎性或辱骂性语言影响恶劣者;

12、其他有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情节较严重的。

第三条严重过失。

1、中度过失3次及3次以上者;

2、年累计旷工达6天以上的或连续旷工3天以上的;

2、挪用或偷窃公司财产、同事财物,查证属实的;

3、在单位或宿舍内打架斗殴的;

4、对各级管理人员或同事恐吓威胁的;

5、虚报伪造各种发票冒领费用的;

6、煽动他人怠工罢工;组织、参与集体上访的;

7、对外宣传有损公司形象的内容或制造谣言,给公司形象造成损害的;

物业后勤部奖罚制度篇四

一、以主人翁的精神做好公司的各项工作,工作时精神饱满,和蔼可亲,尽职尽责,办事认真,讲求效率。

二、工作积极主动,同事之间真诚协作,互相配合,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一、全体员工要自觉维护公司的整体形象,爱护公司的一草一木,不得践踏草地和私自采摘砍伐园区内的一切花、果、树木,保持园区内整洁、安静、秩序良好。

二、养成讲卫生的美德,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烟头杂物,注意生活区的清洁卫生,定期检查评比,奖优罚劣。

三、园区内不准学开汽车、摩托车,机动车在园区内要减速慢行,自行车停放在指定地点。

四、爱护公司的一切工作器具设施,注重所有设备的定期维修、保养,节约用水、电和易耗品,不乱取用公物,不随意丢弃有用公物。

一、诚实:有错必言,有过必改,不得阳奉阴违,诬陷他人;在工作范围、工作时间内拾到物品要主动上交。

二、亲切:对业主及同事需态度友好,自然流露笑容,给业主或顾客亲切、愉快的感觉。

三、责任:尽职尽责,各员工须尽职尽责地完成上级领导布置及本岗位要求的工作,如有疑难,应及时向上级反映,使问题得以圆满解决。

四、协助:各部门、员工应互相配合,真诚合作,同心协力解决困难。

五、效率:提供高效率的服务,及时完成工作任务,及时处理客人的投诉及意见,关注工作上和技术上的细节。

一、严禁打探业主/住户隐私。

二、严禁接受业主/住户馈赠。

三、严禁随意与业主/住户雇佣的保姆攀谈。

四、严禁在非当班时间与客户建立劳动雇佣关系。

五、进入业主/住户的住宅,一般情况下,工程维修人员需进行维修除外,其他须有2人以上人员配合。

一、服饰着装:

3、上班统一佩带工作牌,工作牌应端正地佩带在左胸襟处;

4、非当班时间,除因公或经批准外,不穿或携带工衣外出;

6、女员工应该穿肉色丝袜,男员工不允许穿肉色丝袜;

7、非特殊情况不允许穿肉色丝袜、短裤、拖鞋;

8、男、女员工均不允许戴有色眼镜;

9、除结婚戒指、手表外不允许佩带任何装饰品。

10、女员工统一穿着黑色中跟皮鞋,男员工统一穿着黑色皮鞋。

二、须发。

1、女员工刘海不遮眼、后发不超过肩部、不梳怪异发型;

物业后勤部奖罚制度篇五

奖励:

一、对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及下达指标,年底评出的先进个人由集团公司进行统一表彰。

二、对各有偿服务范围内的创收,按实际创收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给个人。

1、对发现查出偷水、偷电之行为并给予处罚,罚款部分按10%提取。

2、对工作中因有发明、技术改造或提出合理化建议,给公司带来经济效益的员工,参加集团公司献计策、做好事“双十佳”评选活动。并按公司文件规定评选奖励。

处罚:

三、工作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处罚10元,10分钟以上处罚20元;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处理(30分钟以上为半天,1小时后为一天)。

四、旷工半天,扣发本人一天工资,旷工一天扣发本人两天工资;旷工超过一天以上做自动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六、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分配及安排的,按旷工处理。

七、打架斗殴,聚众闹事,影响工作并造成影响的,除视情节轻重移交有关机关处理外,单位将据情节给予一定的处分和经济处罚,因触及刑律被依法刑事拘留的,按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八、利用工作之便以权谋私,接受用户好处(包括喝水、抽烟、吃请等),一经发现除返还或赔补外,发现一次处罚当事人200元,情节严重的加倍处罚。

九、除工作需要外,严禁中午喝酒,不得因业余时间喝酒而影响临时性工作安排或住户的服务要求,发现一次处罚50元,如给住户造成损失(本物业服务范围之内的)由当事者一并赔偿。

十、对水电查抄及收费过程中弄虚作假,发现一次除重新更正或补收外,处罚当事人100元。

十一、对居民提出的服务要求,不得推诿不管或置之不理,发现或居民举报反映给公司一次处罚50元,出现居民上告或举报给公司以外的其他管理部门一次,发现一次处罚当事人200元。(正当理由除外)。

十二、严格请销假制度,请假人不按规定写请假报告的按旷工处理。

十三、严格考勤并做好记录,做到日考日记,并于次月1日报公司经理,审核签字后备案并编制本月工资表,如发现考勤记录与实际出勤情况不符,扣责任人30元/次。

十四、工作要负责任,因玩忽职守造成的辖区内各类事故及损失,按损失的实际造价予以赔偿。

十五、对员工的各类处罚,均由经理办公会研究同意报集团公司批准后执行。

物业后勤部奖罚制度篇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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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后勤部奖罚制度篇七

全体员工。

安全部。

对认真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公司颁布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防止事故发生和职业病危害作出贡献的车间、部门、个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适当奖励:

对安全生产有所发明创造、合理化建议被采用有明显的效果者。

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者。

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

对抢险救灾有功者。

积极参加公司、部门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被评为先进车间、部门、班组、个人。

被评为省、市、局、总公司的安全生产积极分子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消防、安全工作和其它方面做出特殊贡献者。

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个人,由车间(部门)汇总材料上报部长审核后报安全部,经审核后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通过。

先进车间、部门、科室由安全部门提出意见,交公司安全生产小组讨论,审核通过。

对有关人员和单位的奖励,有车间和部门提出,经安全部门审查,抱公司领导批准。

事故责任者。

违章指挥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者。

违章违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

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

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

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

其它各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者。

对提出的整改意见有条件整改而拖延整改的责任人。

擅自挪用消防器材、损坏消防器材者。

行政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警告、辞退警告、降职、降级、留用查看、辞退、开除。

性质特别严重、情节恶劣,触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责任。

经济处罚由有关部门提出,报分管付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行政处罚由有关部门提出,按公司有关规定参照任命程序,报有关领导批准后执行。

物业后勤部奖罚制度篇八

如有下列情形,公司将予奖励:

(1)对改革物业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2)在服务工作中创造出优异成绩,多次受到客户表扬者。

(3)严格控制开支、节约费用有显著成效者。

(4)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实施有显著成效者。

(5)为公司取得重大经济效益者。

(6)为公司取得重大社会荣誉者。

2.奖励类型

奖励分为年度特别奖和不定期奖,均须由所在部门主管推荐,通过综合管理部审核,总经理批准执行。

3.奖励方式

奖励方式为:下发《奖励通知书》、通报表扬、升职、授予荣誉称号、颁发奖状和奖金等。

二、处分

如有违反以下情况之一的,视其情节轻重按下列规则予以纪律处分:

1.口头警告

(1)工作态度不认真的(如值班时看报纸、吃零食、吸烟、听音乐、喧哗、离岗等)。

(2)值班时制服衣着不整的。

(3)个人衣着打扮、外观形象、仪容仪表不符合要求的。

(4)上下班不打钟卡的。

(5)不经指定的员工通道进出的。

(6)迟到、早退在十分钟以内的。

(7)在本物业范围内粗言秽语的。

(8)做出任何有损公共卫生的事,如随地吐痰、乱丢垃圾或乱写乱画等。

(9)占用本物业电话作私人用途的。

(10)工作散漫或粗心大意的。

(11)违反安全守则或部门规定的。

(12)私配衣柜钥匙或私自改装其它锁的。

(13)下班后,无特殊原因仍在本物业范围内逗留的。

(14)忘记佩戴员工证的。

(15)未经同意,穿着制服外出的。

(16)更-衣柜内存储食物或私自调换更-衣柜的。

(17)未经许可,擅自截留、撕毁管理处安排传阅的各项有关规定、通知、公告等的。

2.书面警告

(1)擅离工作岗位或迟到、早退超过十分钟的。

(2)值班时打瞌睡的。

(3)旷工一天的。

(4)对上级不礼貌,顶撞、违背或不服从主管或上级合理工作指令的。

(5)对用户、同事粗暴或不礼貌的。

(6)未经许可而进入各私人单位的。

(7)蓄意损耗、损坏物业公司财物的。

(8)在物业公司内销售、买卖私人物品的。

(9)制造谣言或恶意中伤其他同事或物业公司业务的。

(10)在公司内聚赌或睡觉的。

(11)未经许可,将物业公司的物品移送别处的。

(12)擅自张贴或涂改、污损或撕毁物业公司通知、公告的。

(13)在物业公司内私自派发各类文字或印刷品的。

(14)拒绝物业公司安全管-理-员检查手袋、包裹等的。

(15)拾遗不报的'。

(16)挑拨打架、斗殴事件的。

(17)要求别人或代别人打钟卡的。

(18)消极怠工,态度不端正,在岗上、禁烟区、禁区或公共区域吸烟的。

(19)有严重失职行为的。

(20)未经同意私自接听私人电话时间超过五分钟的。

(21)未经同意私自换班或调岗的。

3.即时解雇

(1)使用恐吓手段,威胁、危害同事人身安全的。

(2)有不道德行为的。

(3)工作时间饮用酒类或服用麻-醉-药物的。

(4)偷窃的。

(5)虚报个人概况资料的。

(6)对外泄露物业公司商业管理机密的。

(7)收受贿赂或向别人行贿的。

(8)连续旷工2天的。

(9)携带违禁物品的(如武器、毒品、爆炸品等)。

(10)构成刑事犯罪或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

(11)因渎职给物业公司带来重大损失的。

(12)无事生非,挑起事端或动手打人的(造成伤害自行承担有关费用)。

(13)擅离职守或值班睡觉给物业公司造成严重后果的。

(14)行为及表现令物业公司声誉或形象受损害的。

(15)诈病或有不诚实行为的。

(16)在值班有关记录上(包括书面或口头)弄虚作假的。

(17)违反安全条例或守则,导致重大损失的。

(18)未经许可,以物业公司名义对外承诺、签合同、订协议、发函件等造成影响的。

三、处分执行

1.员工必须在发出的警告书上签名,如拒绝签名,以证人证言为据记录在案;或两个以上证人证明,该警告书将视作生效。

2.如果证实员工确属犯过,但又拒不签认,物业公司对其将作即时开除处理,不给任何补偿。三次“口头警告”等于一次“书面警告”,但一个月内连续两次“口头警告”同样视作一次“书面警告”的效力。

3.每签一次“口头警告”当月在其工资中扣25元。每签二次“书面警告”,当月在其工资中扣50元,当月签署第三次“书面警告”,员工将被立即解雇,公司不给任何补偿(注:本项处罚与全勤奖处罚条例发生冲突时任选其一执行)。

4.员工有上诉权利,如果员工对处分或处理意见不服时,可经部门主管向上级管理机构上诉。

1.总则

1.1为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创造更好的工作业绩,特制订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奖惩的原则

2.1奖惩的原则。

2.1.1奖惩有据的原则:奖惩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承包指标)等。

2.1.2奖惩及时的原则:为及时的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2.1.3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2.1.4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严防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2.2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达到或稍超出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视为员工应尽的责任,不应得到正常待遇之外的奖励。

2.3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岗位责任范围及薪酬》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岗位责任范围及薪酬》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处罚的原则是从轻不从重,目的是:防微杜渐、惩前毖后。

2.4为处理员工因违纪过失或责任过失行为而填写的表单为《奖惩建议单》,此表单必须知达当事人,并由当事人签字认可,对于不合理、不公平的惩罚,员工有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诉的权利。

2.5对员工奖惩采取拖延、推诿或不办等方式的管理人员,行政部应及时提出处罚建议,下达《奖惩建议单》。

3.奖励

3.1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3.2奖励的方式分经济奖励、行政奖励两种。任用与提升员工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受过奖励的员工,对德、才兼备者还可破格提升。

3.3经济奖励包括奖金、奖品。

3.4行政奖励包括通报表扬、嘉奖、记功、晋级或晋升。

3.5以上两种奖励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执行。

3.6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通报表扬,试用期员工提前一个月转正。

3.6.1熟悉工作内容并能正确表述,工作踏实并有创新意识者;

3.6.2品行优秀,服务勤劳,尽职尽责,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3.6.3具体有良好的团队意识,工作中常协助管理者;

3.6.4对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

3.6.5通过自身努力,避免了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事故者;

3.6.6优质服务,受业主、客户口头表扬者。

3.7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嘉奖,通报全公司,并奖励人民币50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试用期员工提前两个月转正。

3.7.1优质服务,受业户书面表扬或口头表扬三次以上者

3.7.2遇到突发事件能勇往直前者

3.7.3 领导有方,使业务发展有显著成就者

3.7.4出色完成上级交给的特殊任务者

3.7.5增收节支,控制成本绩效显著者

3.7.6技术和业务考核在行业中获得优秀成绩者

3.7.7拾重金而不昧者

3.7.8积极宣传企业形象、特色,使企业获得明显社会效益者

3.8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记功,通报全公司,并奖励人民币100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试用期员工提前三个月转正。

3.8.1提出合理化建议,在实际应用中取得重大效果和创造重大经济效益者。

3.8.2协助公安机关破获重大案件者

3.8.4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的,因个人行为受到社会赞同和舆-论表扬者。

3.8.5一个月内累计两次通令嘉奖者

3.9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晋级或晋升,通报全公司。

3.9.1连续两年被公司授予“优秀员工”称号者

3.9.2一个月内累计两次记功者

3.9.3才能卓著、成绩特别突出且能胜任更高职务者

4.惩戒

4.1惩戒的目的在于促使员工必须和应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惩前毖后,从而保障公司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4.2按照规定的标准(规章制度、岗位责任范围、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等)检查员工的表现,对达不到标准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4.2.1检查员工遵守公司的各项工作纪律、规章制度的情况,一切违反有关纪律、规章制度的行为构成违纪过失,填《奖惩建议单》。

4.2.2考查员工岗位描述以及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凡对本人负有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的工作造成损失的情节视为责任过失,填《奖惩建议单》。

4.3惩戒的方式有经济处罚与行政处分两种。

4.3.1经济处罚分为罚款。

4.3.2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降薪、辞退开除。

4.3.3以上两种惩戒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施行。

4.4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一类过失,进行警告批评,管理人员扣款20元,一般员工扣款10元。

4.4.1无正当理由上班迟到,早退者

4.4.2上班不戴工号牌,不着工装,不着工作鞋,工作服不整洁者

4.4.3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培训者

4.4.4在办公场所抽烟、随地吐痰、乱扔纸屑、烟头者

4.4.5上班吃零食、聊天、串岗、看与工作无关书报者

4.4.6接听电话不规范者

4.4.7未经允许上班时间因私会客者

4.4.8让非保安人员进入保安亭逗留者

4.4.9计划工作完成但质量不合格者

4.4.10 其他适合给予此类处罚的行为  

4.5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二类过失,进行记过批评,管理人员扣款40元,一般员工扣款20元,试用期员工延长两个月转正。

4.5.1代(托)人打卡、签到者

4.5.2擅离职守1小时以内,尚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4.5.3 无正当理由拖延执行上级命令、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4.5.4 上级对下级工作指导不利者  

4.5.5  擅自改变上班时间、换班者  

4.5.6  违反请假制度者  

4.5.7  未尽职责而影响目标实现者  

4.5.8  一个月内累计两次一类过失者  

4.5.9  日常工作检查中一般性违规者  

4.5.10  其他适合给予此类处罚的行为  

4.6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三类过失,进行记大过,管理人员扣款60元,一般人员扣款30元,试用期员工予以辞退。

4.6.1 擅离职守2小时以上者

4.6.2  旷工1天者

4.6.3  上班干私活、喝酒者  

4.6.4  发现情况、事故不及时汇报,不记录者  

4.6.5  涂改或伪造医生证明、各类工作记录表格者  

4.6.6  工作出现差错或服务欠佳被有效投诉者  

4.6.7  一个月内累计两次二类过失者  

4.6.8  其他适合给予此类处罚的行为  

4.7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四类过失,给予降职,降薪,通报全公司。

4.7.1  对业户不礼貌,与业户争执者

4.7.2  私动机电设备、消防器材尚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4.7.3  见业主有难不相助,造成不良影响者  

4.7.4  不制止违章,故意回避,明哲保身者  

4.7.5  不配合其他岗位开展工作、消极怠工、遇事推委  

4.7.6  日常检查中严重规违者  

4.7.7  旷工2天者  

4.7.8  一个月内累计两次三类过失  

4.7.9  其他适合给予此类处罚的行为  

4.8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五类过失,给予辞退或开除,通报全公司。

4.8.1当值时睡岗、偷闲怠工或擅离职守造成严重影响者

4.8.2 渎职、失职或对问题失查者造成严重后果者  

4.8.3 遇事退避、玩忽职守造成事故者  

4.8.4 故意刁难业主造成恶劣影响者  

4.8.5 贪污受贿,向业户索取财物者  

4.8.6 打架斗殴造成严重后果者  

4.8.7 进行公司不允许的活动或变相赌博者  

4.8.8 蓄意破坏、损坏、偷窃公物或业主之物品者  

4.8.9 故意或过失浪费、损害、侵占公司财物的  

4.8.10 违反操作程序,造成严重损失者  

4.8.11 泄露公司机密或谎报事实者  

4.8.12 上班干私活,造成恶劣影响或经济损失者  

4.8.13 严重违反公司制度或命令并屡教不改者  

4.8.14 经查实道德败坏,品行不端者  

4.8.15 旷工达三天及以上者  

4.8.16 搬弄是非,诽谤他人,影响团结,影响声誉者  

4.8.17未经批准,私自复印或向外传播文件、资料者  

4.8.18 拾员工或业主之物品不上交者  

4.8.19 不服从管理,态度野蛮者  

4.8.20 一个月内累计两次四类过失者  

4.8.21 其他适合给予此类处罚的行为  

5.奖惩的执行程序

奖惩建议人填写《奖惩建议单》,当事人签字认可。部门员工的奖惩由部门负责人审批执行;对部门负责人的奖惩建议由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执行。

经审批的《奖惩建议单》一联用于行政部公布、留存,另一联附于月度绩效考核报财务部备案,由财务部统计计入月度工资。

物业后勤部奖罚制度篇九

第一条 为了规范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保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市场的公平竞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之前,由建设单位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的物业管理。

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和行政主管部门对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住宅及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非住宅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投标人少于3个或者住宅规模较小的,经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

国家提倡其他物业的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

第四条 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盛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限制或者排斥具备投标资格的物业管理企业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

第二章 招标

第七条 本办法所称招标人是指依法进行前期物业管理招标的物业建设单位。

前期物业管理招标由招标人依法组织实施。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不得对潜在投标人提出与招标物业管理项目实际要求不符的过高的资格等要求。

第八条 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招标人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在公共媒介上发布招标公告,并同时在中国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和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网上发布免费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招标人采取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3个以上物业管理企业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应当包含前款规定的事项。

第九条 招标人可以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有能力组织和实施招标活动的,也可以自行组织实施招标活动。

物业管理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并遵守本办法对招标人的有关规定。

第十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物业管理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在招标前完成招标文件的编制。

招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二)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要求,包括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

(三)对投标人及投标书的要求,包括投标人的资格、投标书的格式、主要内容等;

(四)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五)招标活动方案,包括招标组织机构、开标时间及地点等;

(六)物业服务合同的签订说明;

(七)其他事项的说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一条 招标人应当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的10日前,提交以下材料报物业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一)与物业管理有关的物业项目开发建设的政府批件;

(二)招标公告或者招标邀请书;

(三)招标文件;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发现招标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及时责令招标人改正。

第十二条 公开招标的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

实行投标资格预审的物业管理项目,招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载明资格预审的条件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办法。

资格预审文件一般应当包括资格预审申请书格式、申请人须知,以及需要投标申请人提供的企业资格文件、业绩、技术装备、财务状况和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管理人员的简历、业绩等证明材料。

第十三条 经资格预审后,公开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告知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法,并同时向资格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告知资格预审结果。

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过多时,可以由招标人从中选择不少于5家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

第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公开招标的物业管理项目,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

第十五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的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十六条 招标人根据物业管理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的投标申请人踏勘物业项目现场,并提供隐蔽工程图纸等详细资料。对投标申请人提出的疑问应当予以澄清并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的招标文件收受人。

第十七条 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

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

第十八条 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进行谈判。

第十九条 通过招标投标方式选择物业管理企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以下规定时限完成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工作:

(一)新建现售商品房项目应当在现售前30日完成;

(二)预售商品房项目应当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完成;

(三)非出售的新建物业项目应当在交付使用前90日完成。

第三章 投标

第二十条 本办法所称投标人是指响应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参与投标竞争的物业管理企业。

投标人应当具有相应的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和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一条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需要澄清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第二十二条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内容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投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标函;

(二)投标报价;

(三)物业管理方案;

(四)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三条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向投标人出具标明签收人和签收时间的凭证,并妥善保存投标文件。在开标前,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开启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第二十四条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送达、签收和保管。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无效。

第二十五条 投标人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禁止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二十六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第二十七条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

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进行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

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由招标人存档备查。

第二十八条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物业管理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代表以外的物业管理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应当由招标人从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的专家名册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

第二十九条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评标的专家名册。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将专家数量少的城市的专家名册予以合并或者实行专家名册计算机联网。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进入专家名册的专家进行有关法律和业务培训,对其评标能力、廉洁公正等进行综合考评,及时取消不称职或者违法违规人员的评标专家资格。被取消评标专家资格的人员,不得再参加任何评标活动。

第三十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前款所称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是指评标委员会成员以外的因参与评标监督工作或者事务性工作而知悉有关评标情况的所有人员。

第三十一条 评标委员会可以用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投标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者说明,其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第三十二条 在评标过程中召开现场答辩会的,应当事先在招标文件中说明,并注明所占的评分比重。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评标要求,根据标书评分、现场答辩等情况进行综合评标。

除了现场答辩部分外,评标应当在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第三十三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并对评标结果签字确认。

第三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文件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物业管理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第三十五条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阐明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意见,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推荐不超过3名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应当按照中标候选人的排序确定中标人。当确定中标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可以依序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第三十六条 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时限30日前确定中标人。投标有效期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第三十七条 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并应当返还其投标书。

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物业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备案资料应当包括开标评标过程、确定中标人的方式及理由、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等资料。委托代理招标的,还应当附招标代理委托合同。

第三十八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第三十九条 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赔偿。

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本办法有关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者依法向有关部门投诉。

第四十一条 招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使用两种以上语言文字的,必须有一种是中文;如对不同文本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与数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的,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第三条规定住宅规模较小的,经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其规模标准由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第四十三条 业主和业主大会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

建立科学、完善的员工工作奖惩体系,以激发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1由部门签发的员工《即时奖/罚通知书》、《过失通知书》,由部门经理审批后报人事行政组备案。

3.2 部门签发的员工《警告通知书》由人事行政组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3.3 部门主管以下人员的劳动合同解除由部门经理审批,人事行政组备案。

3.4 部门主管以上人员(含主管)的劳动合同解除由人事行政组审核,总经理审批。

4.1定义-

a、公司奖励办法包括:口头表扬、经济奖励、部门通报表扬、公司通报表扬、外派交流、培训、考察、调薪、晋升。

b、公司惩罚办法包括:口头批评、经济处罚、下发过失通知书、警告通知书、部门通报批评、公司通报批评、降职、降薪、解除劳动合同。

4.1.1奖励方法

4.1.1.1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酌情给予员工口头表扬、月考核加5-20分、或部门通报表扬等。

a.    工作积极主动、提供优质服务,屡受顾客表扬。

b.    尊老爱幼、屡受顾客表扬。

c.    班余经常协助管理工作,帮助后进者。

d.   内务始终保持良好,做好传、帮、带工作。

e.     遇事临危不惧,勇于维护公司利益。

f.     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

g.   培训认真刻苦、成绩优秀,做到学以致用,并在工作中体现出实际效果。

a.    服务(生产)工作中,创造优异成绩,屡受各界表扬者。

b.    严格控制开支,节约费用能源有显著成效者。

d.   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e.     对改革小区(大厦)物业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f.     动议修改质量体系文件,并在工作中加以实施,确对公司管理有显著成效者。

g.   检举、揭发损害公司利益或违规行为,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h.   保护公共财产安全、防止重大事故,抢险救灾成绩显著者。

4.1.2惩罚方法

4.1.2.1凡有下列过失之一者,可给予口头批评,月考核扣5-l o分,罚款等处分。

a.    数次上班不签到。

b.    当值时间干私人事情,收听(看)广播、录音、电视,用公司电话办私人事情。

c.    当值时间吃东西。

d.   不使用指定之员工通道或搭乘客用电梯,未经允许上班会客,擅自换班、替班,不参加培训。

e.     在宿舍会客,留外人住宿,外出探亲访友或无故在小区(大厦)内逗留。

f.     仪容不整,上班时不穿整洁之工作制服或服装,不按规定位置佩带工牌(实习证)或员工证。

g.   高声喧哗或发出不必要之声浪,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纸屑等。

4.1.2.2凡有下列过失之一者,可视情节轻重给予月考核扣11-20分、扣薪、通报批评、书面警告(《即时奖/罚通知书》、《过失通知书》)的处罚或最后警告。

a.     对顾客不礼貌,与顾客争辨。

c.     吵闹、粗言秽语,违反公共场所秩序,扰乱小区(大厦)安宁。

d.    擅离工作岗位,经常迟到、早退或委托他人、代他人签到。

e.      因疏忽、不小心损坏公司或顾客的财物。

f.      当值时间睡觉未造成损失(安全员除外)。

g.     发现问题故意回避,不处理、不报告、不记录。

h.    利用工作之便,泄私愤、损坏公物、浪费材料。

i.       公报私仇,以权压人,以老欺新,处理问题不公正。

j.       非工作需要,私用机电设备,消防器材。

k.     本职工作失职未造成损失。

4.1.2.3凡有下列过失之一者,可给予月考核扣2l-30分,书面警告(《警告通知书》)或降职、降薪、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罚。

a.  管理人员

a)  轻视顾客需求或对顾客言而无信。

b)  不调查实情,放纵或乱指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行为。

c)   不关心员工生活,不解决员工的合理要求。

d)  知情不报,有意缓报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行为。

e)  遇到工作职责交叉或模糊事项时,推三阻四,不执行上级指示,不顾大局,遇紧急工作时临阵脱逃。

g)  不举贤避亲,不主动回避与自己有特殊关系人员的利益合作或利益分配。

h)  私自接受顾客赠送的物品。

b.

安全员

a)  轻视顾客需求或对顾客言而无信。

b)  明知侵害公司、顾客、同事利益的事项不报。

c)   见危不助。

d)  与顾客发生言语上的冲突;向顾客搬弄是非,造成不良影响。

e)  不遵守安全作业规定,不自我保护,不采取保护他人措施,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的行为。

f)聚岗、串岗、擅自脱岗。

h)  私自接受顾客赠送的物品。

c.环境服务人员

a)  轻视顾客需求或对顾客言而无信。

b)  发现问题故意回避,不处理、不报告。

c)   浪费或损坏顾客或公司财物。

d)  与顾客发生言语上的冲突。

e)  不讲究个人卫生,影响服务质量的行为。

f)不遵守安全作业规定,不自我保护,不采取保护他人措施,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的行为。

h)  私自接受顾客赠送的物品。

d.工程及维修人员

a)  轻视顾客需求或对顾客言而无信。

b)  不钻研业务,维修、安装工作不到位。

c)   浪费或损坏顾客或公司财物。

d)  与顾客发生言语上的冲突。

e)  知情不报,有意缓报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行为。

f)向顾客搬弄是非,造成不良影响。

g)  不遵守安全作业规定,不自我保护,不采取保护他人措施,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的行为。

h)  私自接受顾客赠送的物品。

4.1.2.4公司全体员工凡有以下过失之一者,作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a.    传播淫秽书刊、录像或使用毒品、麻醉剂或兴奋剂。

b.    连续旷工两天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两次。

4.1.2.5公司管理人员有以下过失之一者,作即时解除劳动合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a.    以权谋私、营私舞弊、索贿、受贿、欺诈,或利用职权间接获利的行为。

b.    私设小金库,指使下属做假帐的行为。

c.    未经公司批准不得在外兼职。

d.   纵容打击报复员工或顾客的行为。

e.     挪用或盗窃公司或顾客财物。

f.     窃取或泄露顾客资料或隐私。

g.   收费不给票据。

h.   与顾客或与同事打架。

i.      拾遗不上交。

4.1.2.6公司安全人员有以下过失之一者,作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b.     当值时间睡觉。

c.     不顾大局,遇紧急工作时临阵脱逃,推卸责任。

d.    挪用或盗窃公司或顾客财物。

e.     窃取或泄露顾客资料或隐私。

f.      收费不给票据。

g.     与顾客或与同事打架。

h.   拾遗不上交。

i.      向顾客或外部单位(含个人)索取小费、物品或其他报酬。

j.       结交有黑-社-会背景的人员,组织或参与有损公司正常工作的不良群体。

4.1.2.7公司环境服务人员有以下过失之一者,作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b.    私自为顾客提供获取报酬的劳务。

c.    不顾大局,遇紧急工作时临阵脱逃,推卸责任。

d.   挪用或盗窃公司或顾客财物。

e.     窃取或泄露顾客资料或隐私。

f.     收费不给票据。

g.   与顾客或同事打架。

h.   拾遗不上交。

j.     当值时间擅离职守,造成重大损失。 

4.1.2.8公司工程及维修人员有以下过失之一者,作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a.    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严重后果。

b.    发现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c.    工作弄虚作假,偷工减料,造成损失。

d.   挪用或盗窃公司或顾客财物。

e.     窃取或泄露顾客资料或隐私。

f.     收费不给票据。

g.   与顾客或同事打架。

h.   拾遗不上交。

i.      向顾客或外部单位(含个人)索取小费、物品或其他报酬。

j.     私自为顾客提供获取报酬的劳务。

4.2奖惩方式

4.2.1 员工受到公司或部门的任何奖励,部门经理应在部门工作例会予以宣布,通报表扬应视其情况在小区(大厦)宣传栏公布。

4.2.2 在最后警告后,该员工再一次违反公司有关规定或该员工犯有严重错误,将受到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处理,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可在全无提前通知情况下执行,而不给予任何补偿。

4.2.3员工受到公司或部门的惩罚,部门经理应及时在部门工作例会予以宣布,并在本部门(或公司)内部宣传栏上公布。

4.2.4对界定模糊的行为由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室判定。

4.3申诉

员工如认为部门给予本人或其他员工的奖惩不合理时,可进行申诉,申诉程序参见《内部沟通管理程序》。

物业后勤部奖罚制度篇十

有团队精神,乐于助人并有具体事实者;

品性端正,工作努力,工作绩效优异者;

总经理认定其它可以嘉奖的。

记小功。

对公司经营或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卓有成效者;

节约原材料或对废料再利用,卓有成效者;

检举违规或举报他人损害公司利益者;

发现职责外的故障,予以速报或妥善处理防止损害者;

总经理认定其它可以记小功的。

记大功。

研究发明,对公司确有贡献,并使成本降低,利润增加者;

总经理认定其它可以记大功的。

总经理特别奖。

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足为全公司表率者;

一年内记大功三次者;

总经理办公会认定可以给予特别奖励的。

2.惩罚术语。

仪容仪表不符合公司规定的;

不讲究公共卫生,随地吐痰,或不打扫宿舍卫生者;

物业后勤部奖罚制度篇十一

4.工作怠慢、服务欠佳,但未带来不良影响的;

5.接听电话不礼貌、不规范的;

6.未经允许上班时间因私会客;

7.未经同意,穿着制服外出;

8.粗鲁的言行和玩笑,谈论他人的私事或隐私;

9.其它诸多工作不适宜的事项。

(二)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将给予通报批评,同时给予工资比例的1%-5%(参考)的经济处罚:

1.违反考勤管理规定,无正当理由上班迟到、早退、替他人打卡或请他人帮打卡的;

2.不穿制服、仪容不整、不佩戴工牌的;

3.使用公司电话拨打私人国内国际长途;

物业后勤部奖罚制度篇十二

4.拾重金而不昧(根据各地实际水平确定);

5.对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的;

6.其它应嘉奖的事项。

1.严格开支,节约费用有显著成效的;

2.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公司挽回形象或财产损失的;

3.为保护公有财产、保护业户生命及财产,见义勇为的;

4.廉洁奉公,敢于抵制不正之风,事迹突出的;

5.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经实施有显着成效的;

6.其它应特级嘉奖的事项。

(五)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公司予以晋升时优先考虑(工资奖励晋级或职位晋升)或授予荣誉称号:

1.品行优秀,服务勤劳,恪尽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的;

2.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防止重大事故发生,使公司免受损失的;

3.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效应的;

4.对于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重大建设性意见并得以实施,证明创造重大价值的。

6.工作中有突出表现,以身作则,具有良好的业务水平和领导能力的;

7.其它应晋升或授予荣誉称号的事项。

第八条惩处。

物业后勤部奖罚制度篇十三

为净化、美化住宅小区,为广大住户创造优美、文明、整洁、有序的'生活环境,特作如下规定:

1、讲究文明,遵守社会公德,树立讲卫生光荣,不讲卫生可耻的社会新风尚。

2、住户生活垃圾请于每天早上8:00前,下午2:30前,用垃圾袋装好置于垃圾桶(箱)内,由清洁工收集统一清运。

3、不得随地吐痰,乱丢垃圾、纸屑和倾倒装修垃圾。

4、严禁从楼上往下抛垃圾、倒污水,不得在楼道堆放垃圾和杂物,违者罚款。

5、严禁把垃圾、残余食物倒入下水道,若因此造成管道堵塞,一切维修费用由肇事者负担。

6、小区内任何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美化物等均不得乱涂、乱画、乱张贴,违者负担其翻新费用;若属小孩行为,其责任由家长负责。

7、住户所喂养的宠物,不得在绿地及道路上排泄粪便,否则由其主人清除干净或处以罚款。

8、本规定从张贴之日起,严格遵照执行。

范文二、

一、文明卫生标准:?

1、大院道路、空地每天专人打扫,室内经常打扫,做到窗明几净。?

3、院内无乱搭、乱建、乱放、乱堆、乱倒现象。?

4、院内无饲养家禽家畜现象。?

5、倒垃圾按时按指定地点,严禁院内乱掷烟头、纸屑瓜果皮壳。?

7、汽车、自行车在指定线内有序停放,驾驶人员洗刷汽车后要立即将污渍地面扫净。?

8、院内三线(电话、电力、电视线)线路整齐美观。?

9、保持院内花草树木完整、美观、地面无枯败枝叶、杂草和弃物。?

10、严禁住楼户往楼下乱掷杂物。?

11、下水道畅通无堵塞,窨井完好无损。?

12、装潢施工有序,建筑材料定点摆放,废土及时清运整理,无遗留现象。?

二、责任范围:?

1、保洁员对所属卫生包干区要经常打扫,每日打扫不少于二次,保持包干区整洁卫生。

3、住家户要保持家庭内外整洁卫生,对庭院卫生负有责任。?

4、卫生管理人员,要负责好大院卫生工作,每天要巡回视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业主管理委员会对大院卫生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原则上每半月检查不少于一次。?

三、处罚规定:?

1、凡查出卫生包干区不卫生的,每次扣保洁员奖金50元,并责令其立即打扫。?

2、住家户乱倒垃圾的,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并责令立即清扫。?

3、住家户养家禽家畜,一但发现立即予以没收,并罚款50元。?

4、在院内乱掷烟头者,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6、对损坏院内花草树木者予以花木价值三倍罚款。?

8、院内乱停放车辆的每次罚款200元。?

四、本规定自二00五年三月十二日起执行。

物业后勤部奖罚制度篇十四

为维护国家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保障公司员工在生产过程中人身安全,推动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安全生产奖惩考核,以法制手段与行政手段、思想政治教育与经济制裁相结合,实行凭功受奖、论过受罚、赏罚严明的原则。

安全生产奖惩考核由安技部门归口管理,各分厂(分公司)、部门均应把安全生产奖惩列入员工考核内容。

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群体和员工,由安技部门或由其提请公司主管领导批给子一次性奖励。

对劳动安全工作提出切合实际、行之有效的重大合理化建议的;

发现事故预兆及时采取果断措施排除险情,避免了重大伤亡事故发生的;

在事故抢救中不畏危险,奋不顾身使国家和人民的财产生命免受损害或减轻损害的;

敢于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因而避免发生事故的;

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发现重大不安全隐患及时报告有关领导部门的。

对以上群体和员工的奖励分为:表彰、记功、晋级、授予荣誉称号和发给的一次性奖金。

奖励经费从公司奖励基金或税后留利中专项列支。

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群体和员工,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应予以严肃处理:

安全教育与检查督促不力,事故隐患未及时采取预防措施进行整改而造成各类重大事故的;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伤亡事故的责任者;

由于违反规章制度,玩忽职守,造成伤亡事故的责任者;

由于擅自动用他人设备,损坏或拆除安全设施等原因而造成各类重大事故者;

新建、改建、扩建及革新、挖潜项目未执行“三同时”评审的;

违反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责任者;

不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及女员工进入作业场所不戴安全帽者;

危险作业不办理审批手续者;

物业后勤部奖罚制度篇十五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_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xx〕41号)及《陕西省贯彻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县实际,修订本办法。

第二章实施范围和时间。

第二条绩效工资实施范围为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岗(包括符合条件的助理岗教师)的一线教职工。

第三条从20xx年秋季学期起实施,每学期按5个月进行核算。

第三章经费筹措和分配。

第四条绩效工资经费主要由县财政投入,财政局每年以全县在编在岗一线教职工人数为基数,按照县城学校、幼儿园和乡镇学校、幼儿园学年人均分别2万元和万元的标准进行列支。高级中学外聘教师县财政按学年人均万元列支,并从年薪中每年提取万元纳入绩效考核,通过校内考核兑现。

第五条各学校、幼儿园视经费情况投入配套资金,用于绩效工资,各学校和幼儿园用于绩效工资部分不得低于财政拨付经费的40%。

第六条县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对中小学、幼儿园的各类奖励资金及教职工(含高级中学外聘教师)个人工资中奖励津贴部分(每人每月800元)全部纳入绩效工资范围。

第七条县财政部门在每学期初将绩效工资拨付到各中小学、幼儿园帐户,其中80%由各学校和幼儿园依据考核结果适时发放,剩余20%根据学年考核结果进行兑现。

第四章绩效考核和发放。

第八条绩效考核由工作量、工作质量和教育教学质量三部分构成,采用百分制考核。中小学按照工作量、工作质量、教育教学质量3:3:4的比例进行考核,幼儿园按照工作量和工作质量5:5的比例进行考核。

第九条各学校和幼儿园结合实际,自行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和细则,进行考核兑现。

第五章职责和要求。

第十条县政府成立以主管领导任组长、教育局局长及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指导和监督绩效考核的落实;财政部门负责绩效工资年度预算,并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第十一条各学校、幼儿园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和细则时,要坚持多劳多得、优教优酬的原则,向教育教学一线倾斜,统筹兼顾教辅、行政、后勤等岗位工作实际,力求做到公平合理。

第十二条各学校、幼儿园要将考核办法和结果及时上报教育部门备案;县财政、审计、_门要加强资金投入、使用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对不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实施绩效工资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20xx年8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到20xx年7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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