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民办章程核准申请书(优质8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19 05:50:47 页码:13
民办章程核准申请书(优质8篇)
2023-11-19 05:50:47    小编:ZTFB

8.总结可以发现问题、找到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好的总结可以让我们更好地反思和改进,我想我们需要学会写出有价值的总结。总结是对过去一段时间经历的回顾和总结,可以让我们更好地认识自己。

民办章程核准申请书篇一

xx县教育局:

我于20xx年8月调至xx小学工作至今。因本人家在广xx乡,妻子不在县区工作等原因,导致小孩年幼无法照顾等实际困难,特向领导提出申请,将本人调到离家较近的广南县底圩乡第一小学工作。

20xx年5月,我与在企业上班的爱人结婚。20xx年我们按揭在广南县城区购置了房屋。我的.父母在广南县底圩乡下居住,爱人的父母也在底圩乡下居住,均因年事已高,不能来城区与我们一起居住,不能给我们提供任何帮助。我们的女儿今年2岁,明年可以上幼儿园,我们工作繁忙,根本无法亲自接送。因为妻子在公司上班,从事秘书工作,经常出差在外,无暇顾及家庭,教养女儿,以及家务劳动,都由我独自承担。长期以来,我一直在学校与家庭间奔波,疲倦之极,实在难以支撑。

为解决家庭实际困难,免除后顾之忧,更好的投身工作,我希望就近调入广南县底圩乡第一小学工作。请领导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xx年xx月xx日。

民办章程核准申请书篇二

吉林省高等学校章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国家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1号)的总体部署,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实施〈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的通知》(教政法厅〔20xx〕1号)的'要求,为做好学习宣传与贯彻实施工作,推进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我校启动了大学章程修订工作。

学校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专门成立以党委书记和校长为组长的章程起草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咨询委员会,并制定《长春理工大学修订大学章程工作方案》。章程修订过程中,多次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学校领导班子专题研讨,对章程中的关键问题以及反馈意见充分研究论证。经反复论证完善,教代会讨论,校长办公会通过,党委常委会审定,现已形成《长春理工大学章程(核准稿)》。

大学章程是我校按教育部统一部署所完成的“长春理工大学宪法”,意义非凡而重大。现向贵办提交《长春理工大学章程(核准稿》,请予核准。

20xx年xx月xx日。

民办章程核准申请书篇三

章程起草组织由学校领导、中层干部、各年级组学科带头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学校家长委员会会代表、退休教职工代表参加。章程起草过程中,在校内公开听取意见;涉及到关系学校发展定位、办学方向、培养目标、管理体制,以及与教职工、学生切身利益相关的重大问题,应当采取多种方式,征求意见、充分讨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章程制定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起草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学校章程,其内容包含:

一、学校管理体制。

二、学校机构的设置。

三、教育教学管理。

四、学校总务管理。

五、教师和职员管理。

六、学生管理。

章程草案经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后,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教育管理部门审批后实施。

民办章程核准申请书篇四

申请条件:

民办非企业单位修改章程,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办理材料:

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核准,网上填报通过后,提交以下材料(原件一式一份):

(1)《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核准表》(编号:05,填写修改说明时应对照新旧章程说明全部修改内容,附页须加盖公章)。

(2)新章程(章程骑缝处加盖业务主管单位印章)。

办理流程:

(2)预审通过后,由理事会审议,审议通过后15日内完成网上填报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再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民办非企业单位修改章程未履行规定程序的,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章程核准。未经核准的章程,不能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活动的依据。

办理地点:

民政部社会组织服务大厅(x市x区x大街x号x写字楼x室)。

办理时间:

联系电话:

附:。

民办章程核准申请书篇五

学校章程关涉学校全局,是学校自主管理、自我约束、依法接受监督的基本依据,是落实学校的办学自主权,依法确立法人地位的必要条件。依法制定和实施学校章程,全面规范学校的.办学宗旨、目标任务、内部管理体制及人事、财务、后勤等重大事项,形成学校自主办学、民主管理、科学发展的良性运行机制,提高办学水平和社会效益,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重要意义。

我校章程起草组织由学校领导、各年级组学科带头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学校家长委员会代表参加。章程起草过程中,在校内公开听取意见,并充分讨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学校章程,内容包括序言、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组织机构和管理体制,第三章学生,第四章教职工,第五章学校与家庭、社会,第六章学校资产及财务管理,第七章附则。本章程符合学校实际,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具有可行性,特报请教育局核准。

民办章程核准申请书篇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教育法规,结合学校实际,针对市内外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需求的状况,为了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职业教育方针,全面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章程,职业技术学校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xx市五星职业技术学校。

第三条学校性质:学校是一所全日制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制均为三年。学校为民营单位。

第四条主办单位:xx市五星教育集团。

第五条协办支持单位:市内各级政府各部门及市内外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人民群众及私营工商业者。

第六条主管部门:xx市教育局。

第七条服务范围:面向市内外初高中应届和往届毕业生。

第八条服务宗旨:以育人培技为本,探索科学有效的职业教育教学方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懂技术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的能自食其力的劳动者。

第九条校训校风:诚实、和谐、教书、育人;务实、求真、开拓、创新。

第十条教风学风:敬业、爱生、求实、进取;尊师、守纪、勤学、苦练。

第十一条办学方向:诚信办校、质量立校、特色强校、科研兴校。

第十二条教育理念:遵守“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理念。

第十三条育人目标:学会做人、学会求知、学会生存、学会创新。

第二章机构设置。

第十四条学校在xx市教育局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学校设董事会,董事会由董事长和董事等若干人组成。

第十五条学校实行董事长负责制,董事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和行政负责人。董事长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在学校董事会的监督下,在教职工代表大会民主管理下,全面负责学校工作。董事会成员协助董事长负责某一方面或有关方面的工作。

1、董事长应定期向上级汇报工作,向学校董事会通报工作,自觉接受学校董事会的监督。董事长在对学校重大问题决策前,应主动征询董事会的意见,学校中层以上干部的聘任与解聘,应经校董事会考核、研究决定。

2、董事长应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接受民主监督。董事长在对有关重大问题进行决策时,应注意听取教代会的意见和建议。

3、董事长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工作,接受上级领导的监督和考核。

第十六条在学校董事会领导下,在上级群团组织部门指导下,学校设置基层工会工作委员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等组织。

第十七条在上级主管部门领导下,在董事会的参与协调下,学校设董事办公室、学生工作处、教务处、团委、总务处、招生就业办等中层机构。

1、董事办公室在董事长指导下处理学校日常事务工作。

2、学生工作处负责学生行为规范的管理、学籍档案管理、国家资助款的申报和发放、保险办理及理赔工作,校园安全保卫及综合治理、校园广播室的管理、学生寝室管理、学生会等组织的管理与协调工作。

3、教务处负责教学教研工作,具体负责教学计划编制及课程安排、职业技能鉴定和技术比武、教学考试考核等工作。

4、总务处负责食堂监管、教学用品采购及保管、卫生保洁、基建维修等工作。

5、招生就业办负责招生、学生顶岗实训的安排和毕业生就业安置工作。

第十八条教研组根据培训工种及专业情况,分设理论教研组和实训教研组,在教务处指导下开展教学研究工作。

第十九条学校设图书资料室,主要负责图书和教材保管以及发放工作。

第三章运行机制。

第二十条学校根据党和国家对职业教育的发展要求,以及业务主管部门的指示,结合新时代需要和社会实际,制定学校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1、学校中期发展规划一般为五年,可与国家及地方政府五年规划在时间上同步。

2、学校长期发展规划一般为十年,可与国家及地方政府十年规划同步。

3、学校年度工作计划为公历自然年度,兼顾职业教育教学工作学年度的特点。

第二十一条学校工作规划由学校董事会组织拟定,交学校教职工大会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备案或相应批复后,学校方可组织实施。

第二十二条学校及学校内设部门、组织工作规划、计划、方案等在工作实施过程中,要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1、由于政策变更等不可抗拒因素,可作适当变更。变更内容需交董事会通过后予以实施。

2、注意工作过程中相应文字、图片实物、典型经验、学术成果等资料的整理。

3、规划、计划、方案等实施结束后必须提前做出相应的工作总结,经董事会通过并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

4、学校内设部门、组织等,在学校整体规划、计划的指导下,结合本部门、本组织的特点和政策法规以及上级相关部门、组织的要求,结合学校整体工作实际制定相应的工作规划和工作计划,交董事长审阅批准后,报上级相关部门,组织备案。

文档为doc格式。

民办章程核准申请书篇七

汪清县教育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我校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具体指导下,于20xx年3月开始起草《汪清县天桥岭林业小学学校章程(试行稿)》(以下简称《章程》),经过多方听取意见,反复研究推敲,多次修改,现经全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章程》对本校的办学宗旨、主要任务、内部体制、教职工、学生及家长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形式、章程修改程序等重大问题,依法作了明确规定,对于规范学校行政管理,加快依法治校进程,促进教育改革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据此我校拟将于批准之日起实行《章程》。

以上如无不当,请予批准施行。

汪清县天桥岭林业小学。

20xx年9月21日。

民办章程核准申请书篇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你校第12届党委会第5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报我部核准的《北京大学章程》,经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评议,7月15日教育部第22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核准。

核准书所附章程为最终文本,自即日起生效,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你校应当以章程作为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和依据,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体制,依法治校、科学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209月3日。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