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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楼盘意向代理协议书(优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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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楼盘意向代理协议书(优质10篇)
2023-11-19 05:58:34    小编:ZTFB

父母是我们的依靠和支持,他们的关爱是我们成长的力量。善于提炼关键信息,是写好总结的关键。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写出一篇完美的总结,以下是一些相关范文,供大家参考。

楼盘意向代理协议书篇一

甲方:________(出卖人)。

乙方:________(买受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为了保护商品房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认购甲方开发建设的商品房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基本情况:乙方预定甲方开发建设的位于___市___区___县___路___号___楼盘:___号楼___单元___号房屋,建筑面积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平方米,公用建筑分摊面积为___平方米。

房屋单价___元(美元)/平方米,总房款为(小写)___元(美元),(大写)元(美元)。

户型为___。

二、认购期间:甲方承诺为乙方所预定房屋保留___天(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三、定金:本协议签订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小写)___元(美元),(大写)___元(美元)。

乙方须在上述房号保留期限内,携本协议到甲方售楼处,与甲方协商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有关事宜。

上述定金在甲、乙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时,由甲方退还乙方或抵作该房屋的购房价款。

四、付款方式:乙方同意选择下列___种付款方式,在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后向甲方支付购房价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于签约当日付___%,剩余房款在___日内分___次付清;。

3、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于签约当日付清房屋总价___%的首付款。

五、证明文件:甲方应向乙方出示下列证件及其附属材料,甲方保证以下资格认证文件真实无瑕疵。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2、政府立项证明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3、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证号:_____________。

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证号:________________。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包括附图)证号:____________。

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7、施工许可证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8、房屋销售许可证证号:_________________。

六、甲方承诺:

1、具备商品房销售(预售)条件,如果甲方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导致此协议无效,甲方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除退还乙方定金外,还应赔偿乙方利息等资金损失及其他有关财产损失。

2、在本协议签订后,须为乙方保留该房屋至保留期届满之日止,且不得与第三方签订该房屋之《商品房认购协议书》或《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并承诺在乙方携本协议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时,甲方将完全履行本协议中约定的房屋位置、面积、价款、户型等条款。

如甲方违反上述约定,甲方需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同时本协议自动失效。

七、乙方承诺:在本协议签订后,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并承诺在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时,乙方将完全遵循本协议中约定的房屋位置、面积、价款、户型等条款。

如乙方不能履行本协议书确定的义务,视为乙方自行放弃该房屋的房号保留权,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的履行,并将该房屋另行出售,同时乙方已交付的定金不予返还。

八、其他:甲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协议,甲方应向乙方全额返还定金。

2、甲方存在其他违法行为导致双方不能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的;。

3、甲、乙双方经协商未能就补充协议达成统一意见的。

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受到诸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或其他双方认可的不可预见的不可抗力的直接影响,或无法按照原协议条款执行,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以传真通知对方,并且在此以后5天内将发生事故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事故证明寄给对方。

2、因政府产业政策发生变化而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可以解除本协议并免责。

十、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楼盘意向代理协议书篇二

认购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认购书不是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必经程序,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直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认购人以交付预付款性质费用的方式认购商品房的,不适用本认购书。

第一条基本情况。

(一)认购人所认购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为出卖人所开发的位于北京市_______区________项目中的第___________(幢)(座)___________(单元)(层)___________号房,朝向为:___________。

(二)该商品房的用途为:___________,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销售依据。

1.该商品房为预售商品房的,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_____________,预售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该商品房为现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价款与付款方式。

(一)该商品房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单价为________元/平方米,总房价款为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

该商品房按照(建筑面积)计价,单价为________元/平方米,总房价款为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

该商品房按照(套)计价,总房价款为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

(二)出卖人同意认购人按照下列第____种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贷款方式付款。

4.其他方式。

认购人选择第3种方式付款,认购人可以首期支付购房总价款的____%,其余价款可以向__________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借款支付。

认购人应当自签订本认购书之日起______日内,向出卖人支付认购定金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出卖人在收取定金后,应当向认购人开具收款凭证,并注明收款时间。认购人逾期未支付认购定金的,出卖人有权解除本认购书,并有权将该商品房另行出卖给第三方。

认购人同意在支付定金之日起_____日内,与出卖人协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条款(本款约定的期限为协商签约的起始时限,而非终止时限)。

第五条认购人未在第四条第二款约定的期限内与出卖人协商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关条款的,出卖人有权解除本认购书。出卖人解除本认购书的,认购人已支付的定金不予退还,出卖人有权将该商品房另行出卖给第三方。

第六条认购人在第四条第二款约定的期限内与出卖人协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条款,但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自第四条第二款约定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超过___日的,本认购书自动解除;双方也可以协商解除本认购书。出卖人应当在本认购书解除之日起___日内将已收取的定金退还认购人。

第七条出卖人在认购人支付认购定金之日起至本认购书解除之日止,将该商品房另行出卖给第三方的,出卖人应当向认购人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该商品房的买受人为(本人)(同一户籍内亲属)():__________。

(若选择其他的,应在空格部位写出买受人姓名)。

第九条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本认购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生效后本认购书自行终止。本认购书终止后,认购定金应当(返还认购人)(抵作商品房价款)。

第十一条本认购书未尽事项,可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本认购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〇五年二月。

楼盘意向代理协议书篇三

委托人(以下称甲方):

受托人(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甲方在的住宅楼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委托事项。

1-1、甲方委托乙方在设立售楼处,销售省市花园住宅楼期工程中的部分房屋,具体为号楼盘共计户。待上述楼盘在协议规定的时间内销售进度达到总面积的85%以上时,甲方可根据情况在给乙方安排其它楼盘的销售,届时双方再以书面协议的形式确定。

1-2、销售底价见附表一。甲乙双方必须在统一的对外销售价格基础上进行楼盘的对外销售。如果销售底价有变动甲方应提前天以书面形式告之乙方,甲方在没有提前以书面形式告之乙方的情况下进行销售而引起的客户及法律纠纷,由甲方负责。

1-3、如乙方将价格进行上浮销售,必须提前征求甲方同意,售高部分不计算代理费只按甲乙双方4:6分成,否则售高部分归甲方所有。

第二条:协议期限。

2-1、本协议期限为天,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2-2、甲乙双方如需继续合作,应当在不迟于本协议终止之日前一个月另行协商,并重新签定协议。

第三条:费用承担。

3-1、乙方在代理销售过程中自身所发生的费用(税金、策划费用、广告制作宣传费用、场地租赁费用、人员聘用费用)由乙方承担。

3-2、乙方在销售期间购房户的异地看房费用制订如下:如果看房户在乙方带领下到达甲方并交纳部分购房款后,看房费用由甲方承担或折为购房款;如果看房户在乙方带领下到达甲方没有交纳部分购房款,看房费用由乙方承担。

3-3、乙方负责看房户的人身安全,所雇佣的车辆必须是参加保险的车辆。多发生的一切人身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3-4、甲方企业和所属楼盘的所有宣传印刷品,在销售代理协议签署后由甲方一次性免费提供乙方套,并且乙方必须在保证宣传资料真实性的前提下可以自行印刷。

第四条:佣金费。

4-1、本协议所称佣金费仅指乙方销售本协议的约定商品住宅楼,甲方应支付的佣金。

4-2、代理费按照甲方核定的乙方实际销售房款总额和销售进度,支付给乙方。

4-3、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统一底价进行销售,乙方代理佣金按销售额的%进行提取。高出价格表部分,甲乙双方4:6分成。

第五条:佣金结算方式。

5-2、一次性付款达到协议房款的90%,佣金按90%计取;。

5-3、银行按揭首付款到位、办理完银行按揭手续及银行款到位,佣金按100%计取;。

5-4、分期付款达到协议房款90%以下,佣金按相应比例的80%进行计取;。

5-5、结算时间为每月一次,次月该日乙方将销售报表报甲方审核,甲方7日内将佣金结算给乙方,剩余佣金待购房户将剩余购房款全部缴纳后,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奖励与惩罚。

6-1、乙方销售房屋自本协议签定之日起个月内销售数量达到总面积90%及其以上,并保证所有房款都到甲方帐户,乙方的佣金费用在%的基础上再加1个点即%。在4个月内销售数量达到总面积的100%,并保证所有房款都到甲方帐户,乙方的佣金费用在%的基础上再加2个点即%。

6-2、乙方在协议期内销售达不到总代理面积的90%(不包括车库和储藏间),代理费按%提取。

6-3、在协议销售期间内,乙方销售缓慢或给甲方楼盘销售造成损失,甲方有单方面解除协议的权力,但要在协议终止月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七条:退房处理。

7-1、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已购房户退房,甲方退还已交房款的100%,同时乙方将不予返还因该客户买卖房屋所提取的佣金并且甲方应额外按照已交房款5%给予乙方做为经济补偿,客户所有的经济损失并且由甲方包补。

7-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已购房户退房,甲方退还已交房款的95%,乙方包补客户已交房款5%的损失,同时乙方应将因该客户买卖房屋所提取的佣金返还给甲方。

7-3、由于客户自身原因造成退房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乙方将不予返还因该客户买卖房屋所提取的佣金。

第八条:甲方应提供乙方的资料复印件。

8-1、甲方的营业执照。

8-2、上级有关批准文件。

8-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8-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8-5、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8-6、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8-7、商品房欲售许可证。

8-8、楼盘规划图和建筑施工图纸。

8-9、工程竣工验收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房屋销售成品标准》、《房屋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

8-10、房屋销售明细表。

第九条:其他。

9-1、甲方(乙方)发生销售时,应及时通知乙方(甲方),如果发生重卖现象由甲方(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乙方应及时将准购房户的详细资料通知甲方,通知内容包括:准购房户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现居住地址、通讯方式及所买详细楼号等。

9-2、销售期间甲乙双方商定,根据乙方的销售情况,甲方定期到乙方售楼处办理收缴房款和定金。乙方可以收取封房金,但不能直接收取购房定金、购房款。乙方以乙方名义开具的收款收据及发票所收款项,如交付甲方,甲方应给乙方出具相应的收款手续。

没有甲方的收款手续的,乙方独自所收款项给购房户造成的一切损害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与客户签定协议同时,应按甲方规定的方法签订,由甲方盖章确认后生效。非经甲方盖章签字的协议,所发生的一切纠纷及造成的经济问题全部由乙方承担。

9-3、在销售期间,甲方所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不正确或由商品房销售协议而引起的客户纠纷以及因建筑质量引起的问题由甲方负责解决并承担法律责任。

9-4、在销售期间,乙方因自行设计的宣传资料不真实而引起的纠纷以及与销售有关的其他问题,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法律责任。

9-5、乙方必须建立严格的客户登记制度,确保客户的售房款以及足额缴纳,并划拨甲方帐户,乙方不得私自挪为它用。

9-6、甲方(乙方)对乙方(甲方)企业的合作事项必须进行保密,如果出现因甲方(乙方)原因泄露甲乙双方合作事项,由甲方(乙方)承担乙方(甲方)的所有损失并且承担法律责任。

9-7、乙方(甲方)不得以甲方(乙方)的名义对外从事与甲方楼盘销售无关的商业行为,一经发现,甲方(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并依法追究乙方(甲方)给甲方(乙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9-8、甲方在房屋交付使用后3个月内,协助购房户办理房屋产权证书和土地使用权证书。其办证费用按主管部门的收费标准和规定由乙方组织购房户向甲方交付。

9-9、甲方负责与客户签订商品房销售协议,甲方指定委托人在乙方销售业绩确认书上签字盖章予以确认。

本协议未尽事宜,在不违反双方权益及利益的前提下,双方本着诚信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因本协议产生的争执纠纷由省市人民法院管辖。

9-10、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人签字、盖企业协议章后生效。

9-1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各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同附件与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全称):乙方(全称):

甲方法人代表:乙方法人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楼盘意向代理协议书篇四

甲方:

乙方: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委托代理服务项目及销售渠道的提供。

根据甲为的特约销售代理机构,乙方愿意通过个人关系协助甲方宣传销售项目,并提供有价值的客户信息或销售渠道。

第二条委托期限。

委托销售服务期限: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止。

第三条客户确认及客户有效期。

2、若该客户已经被确认为其他经纪人的客户,甲方应告知乙方,并有权拒绝确认该客户为乙方客户。在甲乙双方书面确认,甲方不得再行确认该客户为其他销售方的客户,否则,无论该客户是否通过乙方成交,均视为乙方销售代理服务成功。甲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丙方销售代理服务佣金。

3、客户经甲方确认为乙方客户后,30日内未能就购买甲方代理项目或签订有关购房合同,则该客户无论以后是否购买甲方项目代理房屋,均不再被视为乙方客户。

第四条有关费用结算、佣金计算及支付方式。

1、介绍客户购房成功后甲方于客户交清全部款项后,次月20号前(若遇法定节假日,则相应顺延至法定节假日终止后)一次性支付该套房款佣金给乙方。

2、销售代理服务佣金,由甲方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支付给乙方。

第五条甲方职责。

1、甲方有责任根据乙方需要每十天进行一次项目知识培训;。

2、甲方有义务为乙方带来的客户做项目介绍、接待并组织意向客户看房等工作;。

3、甲方可根据情况协助乙方开展团购业务或者大客户工作;。

4、甲方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销售佣金;。

5、乙方连续在两个月内没有提供有价值信息,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第六条乙方职责。

1、乙方必须认同甲方的推广的经纪人销售模式;。

第七条其他事项。

1、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产生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另一份报威海卓达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备案;。

4、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楼盘意向代理协议书篇五

甲方(委托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传真:

乙方(受托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传真: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真诚合作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就产权属于甲方的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委托给乙方作独家销售策划及代理销售事宜达成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产权属于甲方的项目的独家销售策划及销售代理机构,乙方提供项目营销策划,以甲方名义对外独家代理销售本项目。

项目详细指标资料作为本合同附件之一(最后指标以政府规划审批指标为准),项目详细指标资料甲方于合同签署当日提供给乙方;项目销售房号、确认的价格表等销售文件资料甲方于距开盘日30天前提供给乙方,以保证销售策划及代理的顺利实施。

二、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

1)本合同销售代理期限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就所委托销售的物业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对外公开发售开盘日起8个月止。(开盘日是指甲方在项目所在地主流宣传媒体上第一次发布开盘广告确定项目开盘并正式对外销售之日)。

2)代理期满后双方再行协商后续合作事宜。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除本合同另有约定或违约情形出现,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解除合同。

2、乙方的销售工作在甲方工程进度、营销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下开展:

a.销售中心(售楼处)完成并具备现场销售条件;。

b.实体样板房、看楼通道等现场包装完成并具备展示条件;。

c.项目整体广告推广费用(报纸广告、户外广告、电视/电台/网络广告等)不低于其销售总金额的1%。开盘前广告投入不低于整体推广费用的30%。此项目整体广告推广费用由甲方分阶段实施,具体实施方案和各阶段费用额度由甲乙双方另行商议。

三、甲、乙双方权责。

1、甲方权责:

1)甲方向乙方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所委托项目之开发建设法定文件、所有权法律批文复印件,提供项目规划设计的图纸、资料,项目运作的整体计划、方案及甲方要求等;在本项目发售前向乙方提供本项目公开销售所需的预售许可证及各项文件资料,以确保本项目策划工作和销售工作的顺利展开。甲方承诺依本款提供给乙方的资料完全真实,并承担因上述资料的承诺所产生的对本项目客户的一切责任。

2)甲方按本项目商品房买卖合同所约定期限按时交付房屋;保证项目的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按商品房买卖合同所约定的时间为客户办理房屋产权证。

3)对委托销售面积内的房屋进行抵押、典当、按揭、抵债、拆迁还房、司法冻结、行政限制的情况必须书面告知乙方;并保证提供的房源产权合法、有效。

4)甲方协助乙方制定整体销售策略,承担有关策划、宣传推广、广告、售楼资料及样板房、售楼现场包装等所需的各项营销推广费用。甲方承担购买本项目物业的客户使用信用卡及消费卡等以刷卡形式支付定金或购房款而产生的银行之手续费。

5)甲方按双方共同商定的销售执行方案确保工程进度。负责售楼现场清理、样板房及售楼处的装修、包装布置、办公设备到位等工作(至少在距开盘日7天之前完成),以具备项目开盘条件;甲方承担售楼处的电话/网络初装费、水电费、通讯费等日常运营费用;为客户提供必要的看楼交通工具。

6)合同正式签署后,甲方应在本项目合作期间的推广宣传品(含楼书、折页、户外广告、媒体以及各种形式的广告载体)上和营销活动中标识“策划代理:武汉德思勤”字样。甲方同意乙方在自有物料中宣传本项目。

7)甲方委派专人配合乙方的销售工作,负责收取首期购房款、与客户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并办理相关的各项购房手续。负责在正常销售过程中与有关银行签订按揭支持协议,能为购房客户办理银行按揭手续。

8)甲方对于乙方提出的有关策略方案负责审定,以高效率的工作方式尽快研究回复。除双方有明确商定的情况以外,其回复时限不能超过3个工作日。

9)甲方在乙方销售人员进驻咨询处或售楼处前,须向乙方提供盖章确认的关于项目具体内容统一说辞的项目介绍资料;在项目公开发售前提供盖章确认的价格表及房号表;甲方每次价格调整或实施新的优惠措施等须向乙方提供盖章确认的执行文件,乙方按此文件执行。

10)本项目具体销售周期、销售均价、各阶段销售计划见本合同附件。

11)甲方按时与乙方结算代理费,如有拖欠须按所欠代理费总额每日千分之五计付滞纳金。如逾期15天仍不能支付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12)非乙方之行为造成的索赔或其他法律责任,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13)在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再自行销售或者委托任何第三方代理销售本合同所指相关物业。

2、乙方权责:

1)乙方承接甲方项目营销代理业务,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项工作内容,并对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保密。

2)在签署本合同书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提交《营销策划报告》,开展系统营销策划实施工作;并根据市场的变化调整并制定售楼方案和宣传推广计划,经甲方认可决策后组织实施。

3)乙方与甲方在委托范围内合作,完成有关推广及宣传活动。派专业人员参加必要的本项目相关单位的联席会议,从销售角度为甲方提供意见和建议。

4)乙方在项目重要销售阶段,如各种展示活动、新闻发布会、酒会、展销会、开盘等为甲方提供活动方案,协助并配合甲方筹备组织、实施上述活动。

5)乙方派驻销售团队进驻销售现场开展客户咨询、接待、跟踪、销售等工作,并按双方共同商定的售楼方案进行销售。负责项目销售现场的日常管理工作,楼盘现场接待、客户追踪、认购预订、成交等合同签订前的销售工作。

6)乙方负责管理销控表,组织好楼盘销售工作,根据销售各阶段的实际调配资源,保证每日有一定数量的销售人员在售楼现场从事销售工作。

7)甲乙双方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定期与甲方沟通,乙方工作人员详细记录广告效果及销售情况,并每周向甲方提交销售进度报告,供双方根据销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销售策略。

8)乙方对每个销售单元的代理责任在客户缴付首期购房款时即告结束,但须协助甲方与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督促业主提供按揭资料。若因甲方原因导致客户不能交首期房款的,则乙方之代理责任于客户签订认购书时结束。

9)乙方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在结算日按时与甲方结算代理费。

10)乙方的销售策划权及代理权不得转让。

四、代理费及结算方式。

1、代理费取费标准:

乙方提供独家策划代理服务,乙方对委托销售代理并已售出的单元,每月根据委托物业完成的销售任务(销售率)按2.0%—2.5%的代理费率标准不分段补差收取代理费,如下:

注:

b.“售出单元”指客户已缴纳首期购房款并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的物业;当月售出单元的代理费结算时间以客户与甲方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的时间为准。

c.不分段补差代理费收取是指,销售率每提升至较高的阶段,按高阶段代理费点数支付累计销售额的代理费差额。如:当销售率超过70%时,之前的代理费按照2.1%标准收取的售出单元,按已售出单元2.5%标准将差额补回支付乙方。

3、乙方应结销售代理费预留及返还:

a.如乙方当月销售率在50%以下(不含50%),则甲方将乙方当月应结算销售代理费预留。如下壹个月乙方超额50%完成阶段销售任务,则上壹个月的乙方应结算销售代理费预留应由甲方在结算日100%返还乙方。超额完成的任务可以累计到下壹个月。如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完成本合同95%的销售目标,则甲方需于乙方完成该销售目标后十个工作日内100%返还此部分乙方应结销售代理费所有累计预留部分。

b.甲方将乙方应结算销售代理费人民币贰拾万元整在每月甲乙双方应结算销售代理费中分期预留。每月预留部分不超过当月应结算代理费的30%。如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完成本合同95%的销售目标,则甲方需于乙方完成该销售目标后十个工作日内100%返还上述乙方应结销售代理费预留部分。

4、结算时间:每月20日为代理费结算日,甲方自结算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与乙方结算代理费。

5、如乙方连续两个月未完成阶段销售任务,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6、销售奖励:如乙方在合同期内提前完成本合同95%的销售目标,则甲方需于乙方完成该销售目标后十个工作日内另行支付乙方销售奖励人民币伍万元整,且每提前销售计划壹个月再额外奖励人民币贰万元整。

7、若客户交清首期房款前悔约,所没收的定金双方各取50%;若客户在交清首期房款后悔约,定金及罚金归甲方所有,乙方收取相应的代理费。

8、凡是在代理期内已交齐定金、签署认购书,并在乙方销售代理期结束后30日内支付首期房款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的物业,甲方于代理期结束后35日内支付乙方应收代理费。

9、乙方收取甲方费用,按照国家税法规定缴纳相应税费,并向甲方提供相应正式税务发票。

五、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所有条款双方均需严格遵照执行,否则违约方要赔偿因此对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因不可抗拒之因素影响有关条款之执行时,双方应及时通报并协商,而不视之为违约行为。

3.双方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解除合同。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单方解除合同的,需赔偿对方相应经济损失。

4.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在本合同执行期间,甲方如委托任何第三方代理销售或自行销售本合同相关物业,或者因股东变更、产权交易等原因导致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物业产权主改变乙方无法继续销售本物业时,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除应支付乙方售出部分的代理费外,还应支付乙方经济补偿费用人民币伍拾万元,并承担因此对已交定金客户造成损失的各项责任。6.乙方完成项目开盘前所有筹备工作,因甲方原因导致本项目未能正常开盘对外销售并导致双方解除合同关系的,甲方补偿乙方人力成本等损失人民币叁拾万圆。

7.因甲方自身原因延迟完成合同约定的项目工程进度和权证取得时间、以及未按所提供的设备和装饰材料标准施工等甲方责任,延误销售计划完成的由甲方承担。

8.甲方在两年内不得以高薪、提职或其他物质条件录用乙方的服务本项目的乙方工作人员。甲方如果违反本协议,应赔偿乙方已支付给该员工24个月的平均工资总和。不足以赔偿乙方损失的仍需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工作人员包括:乙方的在职人员、包括但不仅限于和乙方有劳动合同关系,或者正在为乙方完成某一项目的临时工作人员等。)。

9.双方对合作过程中的所有相关商业资料均负有保密责任,未经许可,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对外发布或提供给第三者。

10.任何一方按本合同规定提出终止合同时,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双方派人于通知日起14日内完成办理相关结清款项、解除合同等手续。

11.双方同意,当双方公司发生股权变更或者更名时,本合同效力自动顺延。

1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3.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时间:年月日。

楼盘意向代理协议书篇六

销售代理是在签订合同的基础上,为委托人销售某些特定产品或全部产品的代理商,对价格、条款及其他交易条件可全权处理。那么签订楼盘销售代理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呢?以下是本站小编整理的楼盘销售代理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授权委托乙方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的家园小区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在区域内销售由甲方开发的位于港西镇政府驻地独家代理的吉利家园小区房产(项目详细资料见附页)。

第二条代理期限。

1、合同合作期限自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止。

2.在合同有效期内,除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必须将吉利家园小区作为首推楼盘,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

2、甲方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销售价格,但须在价格作出调整的前10天内,以书面形式将调价方案告知乙方。

第五条代理佣金及结算。

1.甲、乙双方商定采用如下方式结算代理费:

1)按揭客户按合同成交金额(含住宅、车库、储藏室)的4%计提佣金。

2)分期付款客户,住宅部分按总房款的5%计提佣金;车库、储藏室按3%计提佣金。

3)一次性付款客户,住宅部分按总房款的8%计提佣金;车库、储藏室按3%计提佣金。

2.结算标准:

1)按揭贷款客户以首付款50000.00元到位并签订〈〈吉利家园内部认购。

协议书。

〉〉为准,甲方按佣金的50%结算佣金,剩余50%待项目取得预售许可证并办理完所有相关购房手续后一次性付给乙方。

2)分期付款客户以首付款100000.00到位并签订〈〈吉利家园内部认购协议书〉〉为准,甲方按佣金的70%结算佣金,剩余30%待交房时一次性付给乙方。

3)一次性付款客户以房款100%到位并签订〈〈吉利家园内部认购协议书〉〉为准,甲方按佣金的70%结算佣金,剩余30%待交房时一次性付给乙方。

4)为防止项目在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因客户退定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所有分销商从第3套成交的客户开始结算佣金,前2套佣金作为退定保证金待取得预售许可证并办理完所有购房手续后给予结算。

3.结算时间。

佣金每月结算一次,销售周期为当月5日至次月4日,每月5日以后乙方将上月的销售报表及佣金计算表报给甲方审核,如无异议,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甲方5日内结表上月佣金,如甲方超过10日仍未向乙方支付代理费,每延迟一天,需向乙方支付费用的千分之一作为滞纳金;如超过30日仍未向乙方支付代理费,每延迟一天,需向乙方支付费用的千分之三作为滞纳金。

1)乙方结算的款项,必须出具正式的佣金发票并经乙方代理人签字后方可付款。

2)没有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代收房款,否则一切责任自负。

3)代理佣金基数为住宅,商铺,车库,储藏室四项合计总额。

第六条甲方的责任。

1、负责提供该物业的工程、建设开发手续及相关证件之复印件及宣传材料,

并保证资料真实有效。

2、负责本物业必要的形象和市场推广宣传。

3、保证本物业的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和入住时间。

4、应乙方要求,定期将本物业最新销售情况告知乙方,以免乙方重复销售。

5、向乙方提供该物业的销售合同文本及相关销售文件资料。

6、甲方保证本合同约定的代理项目的合法性及相关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

7、甲方负责合同登记、客户贷款、产证办理、交房及进户等工作,以及提供乙方所需的必要协助.

8、甲方委派财务人员,负责定金、房款和其他费用的收取,工资和福利由甲方承担。

9、甲方负责制定商品房预(出)售。

合同样本。

供乙方执行。

10、甲方负责对合同样本以外的附加条款予以审核,合同附加条款须经甲方确认后方能有效。如在审核期限内,甲方无任何反馈意见,则视合同附加条款甲方已确认。

11、甲方负责售楼处,样板房的建造及装修,并提供必要的销售道具及配备(水、电、空调、电话等),售楼处及样板房费用由甲方负责。

12、因甲方原因给予客户价格折让的,在结算乙方代理费时,仍按未折让前价格计算。

第七条乙方的责任。

1.在合作期间,利用乙方的客户网,通过直销等各种方式对该物业进行市场推广,寻找并向甲方推荐合适的客户。

2.有权了解甲方销售策略及与物业销售有关的配套、设计、规划等相关资料。

3.若乙方洽谈的客户与甲方洽谈的客户相冲突,则甲方有权决定此种情况的处理方式,乙方应配合甲方的工作。

4.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有关项目销售资料,代表甲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解答客户提问,并按甲方提供的销售。

合同范本。

及销售价格与客户商议销售条件,保证销售过程真实,对销售客户不做未经甲方许可之承诺。

5.对因本协议获取的有关甲方及物业的信息负有保密责任。

6、乙方负责协助甲方与客户签定认购书和销售合同,并以甲方确认的合同样本。

内容(包括付款方式及优惠折扣)为准,乙方无权对合同内容进行任何修改,遇有特殊情况需增删、变更合同条款的,均须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执行,任何乙方未经甲方书面确认而与客户的约定,其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7、乙方对外销售使用的销讲资料内容和广告方案等均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乙方设计的宣传资料及广告稿需交甲方签字确认后才能进行发布。

8、乙方在代理期限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委托第三方进行销售代理。

第八条相关管理事项。

一、佣金结算方面。

1.买受人不能亲自到现场签订〈〈内部认购协议书〉〉的,必须由相关代理人出示客户经过公证的〈〈授权。

委托书。

〉〉和代理人身份证明方可代为办理,否则一律视为无效认购协议,佣金一律不给算。

2.已经给分销商结算佣金的买受人退定时必须由买受人和相关分销商同时亲自到场并出示买受人身份证明和相关分销商盖章签字的〈〈吉利家园客户退定申请证明〉〉方可办理退定手续,否则一律不得退定。

3.已经结算佣金的客户退定时甲方有权在买受人诚意认购金中扣除已经给分销商结算的全部销售代理佣金,扣除部分由相关分销商负责补齐并退还给买受人,否刚一切后果均由分销商承担。

二、业绩确认方面。

1、各分销商传真客户资料时,只需填写客户姓名、看房日期等基本资料即可,无需填写客户联系方式,传真资料仅做甲方与相关分销商的业绩确认证明,不作为分销商之间的业绩确认证明使用。

2、各分销商之间发生的窜客、跑单等行为的业绩确认执行“小定七天时效法则”。即分销商之间的业绩确认仅以客户小定资料为准,客户在交纳小定后的七天之内无论在任何分销商那里或以任何形式成交的,均算作带客户交小定的分销商的业绩;超过此期限,此客户无论在任何分销商或以任何形式成交,均与带客户交小定的分销商无关。

三、销售管理方面。

1、严禁分销商与售楼员通过挪用、欺骗等手段转移公司客户或其他分销商客户的行为,一经发现售楼员作辞退处理,销售提成全部没收;解除相关分销商的分销合同,佣金一概不与结算,情节严惩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严禁任何售楼员以任何形式获取分销商客户资源,有类似行为的,相关分销商可以举报,当事售楼员被举报超过两次,做辞退处理。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期限内,若乙方有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甲方有权解除乙方的物业销售代理权,乙方应负责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2.甲方在合同期间违约,对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将按同等金额赔偿乙方。

3.乙方私自收取业主房款,甲方有权解除乙方的物业销售代理权,乙方应负责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第十条。

1、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可以修改、补充、完善。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制定补充协议,其效力等同于本合同。补充协议内容如与本合同约定事项不一致辞,以补充协议为准。

2、2、若因甲方(如工程停工、施工质量等),导致乙方不能完成销售指标时,甲方不行解除本合同。

3、除不可抗力导致甲方项目的销售出现困难,乙方未达到销售指标时,甲方有权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解除合同,甲方需要支付本合同工已履行期间的销售代理佣金外,不承担任何期其他责任。

4、在合同到期时自然终止。

第十一条免责条款。

如双方在执行本合同中,出现以下情势,则依法免于承担民事责任。

1、不可抗力:

(1)政府或其他权威机构确认的不可抗力备件。

(2)由双方共同确认的不可抗力条件。

第十二条。

1、双方若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威海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不成,可向威海市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_____。

地址:_____。

乙方:房地产中介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经营或拥有的_____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指定乙方为在(地区)的独家销售代理,销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_____兴建的_____项目,该项目为(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销售面积共计_____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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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盘意向代理协议书篇七

甲方: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为了保护商品房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就乙方认购甲方的商品房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认购房屋基本情况。

1.乙方预定甲方建设开发的______项目,位于______区______路______号院______号楼______单元______层______号房屋,户型为____________。该房屋暂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2.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总房款人民币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

3.认购方共有人:

二、认购有效期。

甲方承诺为乙方所预定房屋的保留期限自该认购书签定日起15日止。

三、认购订金。

本协议签订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订金人民币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乙方须在上述房屋保留期限内,携本协议到甲方售楼处,与甲方协商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有关事宜。上述订金____________在甲、乙双方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时,由甲方退还或抵作该房屋的购房价款。

四、付款方式。

乙方同意选择下列第______种付款方式,在与甲方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向甲方支付购房价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按揭付款。

五、证明文件。

甲方应向乙方出示下列证件及其相关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5.房屋预售许可证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六、甲方承诺。

1.如果甲方提供虚假材料,此协议无效,甲方除退还订金外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自本协议签订后,为乙方保留该房屋15日止,不得与第三方签订该房屋《商品房认购协议书》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承诺在乙方携本协议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甲方将完全履行本协议中约定的房屋位置、面积、价款、户型等条款。如甲方违反上述约定,需向乙方双倍返还订金,同时本协议自动失效。

3.乙方需要变更商品房认购协议内容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甲方应予配合。

七、乙方承诺。

1.本协议签订后,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承诺在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乙方将完全遵循本协议中约定的买受人、房屋位置、面积、价款、户型等条款。

2.如买受人不能履行本协议书确定的义务,视为乙方自行放弃该房屋的保留权,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的履行,同时乙方已交付的订金不予返还。

3.甲方需变更商品房认购协议内容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乙方应予配合。

八、其它补充协议。

九、双方应保证其联系方式真实可靠。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共有人: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楼盘意向代理协议书篇八

甲方:东莞市xx物业服务有限公司(xx步行街)(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东莞xx花园建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租用甲方场地开展产品推广活动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用期限: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共15天。

二、租用方式:甲方将位于xx步行街指定推广位置(临时)租赁给乙方。面积为9平方米,具体位置详见附件。甲方租赁给乙方的推广位置上用红线标出。

三、付款方式: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后,乙方即日将租赁费人民币1500元正、税金人民币105元正付给甲方作为本次费用。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必须尊重乙方合法权益,原则上不干涉乙方的正当推广活动。

2、甲方在乙方执行活动期间,提供所需用水、电源、桌子一张、椅子两张、光管两支、插座一个、绒布一张及相应的保安措施,如乙方活动发生问题,需甲方协助解决时,甲方给予配合和协助。

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在甲方场地推广活动前,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及有关证件给甲方备案(如卫生合格证等)。

2、乙方必须按协议按时支付推广位置租赁费予甲方,若乙方付款逾期,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

3、乙方可在租赁推广位置进行本公司系列产品展示,在甲方指定范围内派发本产品宣传资料。

4、乙方在甲方促销或推广时,必须执行甲方促销或推广营业时间(早上10:00至晚上9:30),如不执行上述规定营业时间,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作自动违约处理。

5、乙方在甲方场地活动时,如甲方需要临时收回协议书指定场地,乙方应当即配合撤场,甲方在日后将耽误相应的天数补回乙方。

五、补充说明:如乙方需要增加推广位置活动,经甲方同意,可在指定时间位置进行推广活动。

六、如乙方无违约行为,协议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

七、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应自觉遵守,共同履行。

甲方:东莞市xx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乙方:东莞xx花园建造有限公司。

(xx步行街)。

xx年xx月xx日。

楼盘意向代理协议书篇九

甲方(委托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传真:

乙方(受托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真诚合作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就产权属于甲方的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委托给乙方作独家销售策划及代理销售事宜达成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产权属于甲方的项目的独家销售策划及销售代理机构,乙方提供项目营销策划,以甲方名义对外独家代理销售本项目。

委托项目位于武汉市,土地使用权证书号,总用地面积167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2464平方米,容积率:5.8;其中委托销售部分总建筑面积6600平方米;项目详细指标资料作为本合同附件之一(最后指标以政府规划审批指标为准),项目详细指标资料甲方于合同签署当日提供给乙方;项目销售房号、确认的价格表等销售文件资料甲方于距开盘日30天前提供给乙方,以保证销售策划及代理的顺利实施。

1、本合同期限:

1)本合同销售代理期限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就所委托销售的物业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对外公开发售开盘日起8个月止。(开盘日是指甲方在项目所在地主流宣传媒体上第一次发布开盘广告确定项目开盘并正式对外销售之日)。

2)代理期满后双方再行协商后续合作事宜。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除本合同另有约定或违约情形出现,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解除合同。

2、乙方的销售工作在甲方工程进度、营销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下开展:

a.销售中心(售楼处)完成并具备现场销售条件;。

b.实体样板房、看楼通道等现场包装完成并具备展示条件;。

c.项目整体广告推广费用(报纸广告、户外广告、电视/电台/网络广告等)不低于其销售总金额的1%。开盘前广告投入不低于整体推广费用的30%。此项目整体广告推广费用由甲方分阶段实施,具体实施方案和各阶段费用额度由甲乙双方另行商议。

1、甲方权责:

1)甲方向乙方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所委托项目之开发建设法定文件、所有权法律批文复印件,提供项目规划设计的图纸、资料,项目运作的整体计划、方案及甲方要求等;在本项目发售前向乙方提供本项目公开销售所需的预售许可证及各项文件资料,以确保本项目策划工作和销售工作的顺利展开。甲方承诺依本款提供给乙方的资料完全真实,并承担因上述资料的承诺所产生的对本项目客户的一切责任。

2)甲方按本项目商品房买卖合同所约定期限按时交付房屋;保证项目的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按商品房买卖合同所约定的时间为客户办理房屋产权证。

3)对委托销售面积内的房屋进行抵押、典当、按揭、抵债、拆迁还房、司法冻结、行政限制的情况必须书面告知乙方;并保证提供的房源产权合法、有效。

4)甲方协助乙方制定整体销售策略,承担有关策划、宣传推广、广告、售楼资料及样板房、售楼现场包装等所需的各项营销推广费用。甲方承担购买本项目物业的客户使用信用卡及消费卡等以刷卡形式支付定金或购房款而产生的银行之手续费。

5)甲方按双方共同商定的销售执行方案确保工程进度。负责售楼现场清理、样板房及售楼处的装修、包装布置、办公设备到位等工作(至少在距开盘日7天之前完成),以具备项目开盘条件;甲方承担售楼处的电话/网络初装费、水电费、通讯费等日常运营费用;为客户提供必要的看楼交通工具。

6)合同正式签署后,甲方应在本项目合作期间的推广宣传品(含楼书、折页、户外广告、媒体以及各种形式的广告载体)上和营销活动中标识“策划代理:武汉德思勤”字样。甲方同意乙方在自有物料中宣传本项目。

7)甲方委派专人配合乙方的销售工作,负责收取首期购房款、与客户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并办理相关的各项购房手续。负责在正常销售过程中与有关银行签订按揭支持协议,能为购房客户办理银行按揭手续。

8)甲方对于乙方提出的有关策略方案负责审定,以高效率的工作方式尽快研究回复。除双方有明确商定的情况以外,其回复时限不能超过3个工作日。

9)甲方在乙方销售人员进驻咨询处或售楼处前,须向乙方提供盖章确认的关于项目具体内容统一说辞的项目介绍资料;在项目公开发售前提供盖章确认的价格表及房号表;甲方每次价格调整或实施新的优惠措施等须向乙方提供盖章确认的执行文件,乙方按此文件执行。

10)本项目具体销售周期、销售均价、各阶段销售计划见本合同附件。

11)甲方按时与乙方结算代理费,如有拖欠须按所欠代理费总额每日千分之五计付滞纳金。如逾期15天仍不能支付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12)非乙方之行为造成的索赔或其他法律责任,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13)在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再自行销售或者委托任何第三方代理销售本合同所指相关物业。

2、乙方权责:

1)乙方承接甲方项目营销代理业务,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项工作内容,并对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保密。

2)在签署本合同书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提交《营销策划报告》,开展系统营销策划实施工作;并根据市场的变化调整并制定售楼方案和宣传推广计划,经甲方认可决策后组织实施。

3)乙方与甲方在委托范围内合作,完成有关推广及宣传活动。派专业人员参加必要的本项目相关单位的联席会议,从销售角度为甲方提供意见和建议。

4)乙方在项目重要销售阶段,如各种展示活动、新闻发布会、酒会、展销会、开盘等为甲方提供活动方案,协助并配合甲方筹备组织、实施上述活动。

5)乙方派驻销售团队进驻销售现场开展客户咨询、接待、跟踪、销售等工作,并按双方共同商定的售楼方案进行销售。负责项目销售现场的日常管理工作,楼盘现场接待、客户追踪、认购预订、成交等合同签订前的销售工作。

6)乙方负责管理销控表,组织好楼盘销售工作,根据销售各阶段的实际调配资源,保证每日有一定数量的销售人员在售楼现场从事销售工作。

7)甲乙双方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定期与甲方沟通,乙方工作人员详细记录广告效果及销售情况,并每周向甲方提交销售进度报告,供双方根据销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销售策略。

8)乙方对每个销售单元的代理责任在客户缴付首期购房款时即告结束,但须协助甲方与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督促业主提供按揭资料。若因甲方原因导致客户不能交首期房款的,则乙方之代理责任于客户签订认购书时结束。

9)乙方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在结算日按时与甲方结算代理费。

10)乙方的销售策划权及代理权不得转让。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楼盘意向代理协议书篇十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经营或拥有的_________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指定乙方为在_________(地区)的独家销售代理,销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_________兴建的_________项目,该项目为_________(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销售面积共计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_____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_________个月。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在_________地区指定其他代理商。

第三条费用负担。

本项目的推广费用(包括但不仅包括报纸电视广告、印制宣传材料、售楼书、制作沙盘等)由甲方负责支付。该费用应在费用发生前一次性到位。

具体销售工作人员的开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四条销售价格。

销售基价(本代理项目各层楼面的平均价)由甲乙双方确定为_________元/平方米,乙方可视市场销售情况征得甲方认可后,有权灵活浮动。甲方所提供并确认的销售价目表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五条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为所售的_________项目价目表成交额的_________%,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销售基价部分,甲乙双方按五五比例分成。代理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甲方在正式销售合同签订并获得首期房款后,乙方对该销售合同中指定房地产的代销即告完成,即可获得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代理佣金。甲方在收到首期房款后应不迟于3天将代理佣金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转来的代理佣金后应开具收据。乙方代甲方收取房价款,并在扣除乙方应得佣金后,将其余款项返还甲方。

3.乙方若代甲方收取房款,属一次性付款的,在合同签订并收齐房款后,应不迟于5天将房款汇入甲方指定银行账户;属分期付款的,每两个月一次将所收房款汇给甲方。乙方不得擅自挪用代收的房款。

4.因客户对临时买卖合约违约而没收的定金,由甲乙双方五五分成。

第六条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甲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银行账户;。

(2)新开发建设项目,甲方应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对开发建设_________项目批准的有关证照(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批准证书和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开工证)和销售_________项目的商品房销售证书、外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外销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旧有房地产,甲方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5)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_________项目销售(的独家)代理的委托书;。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销售,负责提供看房车,并保证乙方客户所订的房号不发生误订。

3.甲方应按时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七条乙方的责任。

1.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做以下工作:

(1)制定推广计划书(包括市场定位、销售对象、销售计划、广告宣传等等);。

(2)根据市场推广计划,制定销售计划,安排时间表;。

(3)按照甲乙双方议定的条件,在委托期内,进行广告宣传、策划;。

(4)派送宣传资料、售楼书;。

(5)在甲方的协助下,安排客户实地考察并介绍项目、环境及情况;。

(6)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销售活动;。

(8)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诺。

2.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_________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

3.乙方应信守甲方所规定的销售价格,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户同意购买时,乙方应按甲乙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收款。若遇特殊情况(如客户一次性购买多个单位),乙方应告知甲方,作个案协商处理。

4.乙方收取客户所付款项后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代售房地产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

第八条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的除外。

2.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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