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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开挖施工申请书 地面开挖施工申请书范文(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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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开挖施工申请书 地面开挖施工申请书范文(四篇)
2023-01-14 22:54:21    小编:ZTFB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关于地面开挖施工申请书(精)一

根据本标段招标文件及图纸,确定土方明挖范围如下:包括准备工作、场地清理、施工期排水、清淤、永久及临时建筑物土方明挖等。

0+000~1+630段采用长臂挖掘机清淤,人工配合,利用施工机械直接将淤泥装车运走。

1+6300~2+518段采用人工配合机械施工方法,场外购买含水量较低的干素土,按照比例1:1与河道淤泥机械掺和,以便机械装运外弃。车辆沿马道分支运行,外弃淤泥。

1、程序安排原则

(1)根据工程地形、地质特点及招标文件、图纸要求安排施工程序。力求安排合理,确保工程保质、保量,按照期实现。

(2)开挖前,需对原始地貌进行复测,并报送监理工程师签证;同时根据设计图纸要求,完成开挖区周边截水沟等排水工程的施工。

(3)开挖到砂砾料时,进行地形复测,以确定土层和砂砾料层的分界线,并报送监理工程师签证。

2、工艺流程

准备工作→地表及可预见的地下物拆除→场地清理→施工期排水→开挖运输→基槽平整→完工验收前的维护→质量检查与验收

1、设置临时水准点。在建筑物附近设置必须数量的临时水准点,并同固定水准点连线,构成完整的水准导线。水准点设置在不受施工影响的坚实地面或构筑物上,以便于施工时对管线标高进行控制,注意保护标点和作好记录。

2、左右侧上开口线、场内道路线、堆土区等控制线的确定。根据招标文件和图纸,施工测量人员用白灰及木桩定出左右侧上开口线、场内道路线、堆土区、施工导流等控制线,为土方开挖、补充勘查、拆迁等工作做准备。

3、补充勘查

工程在正式开挖之前,施工人员对拟定开挖(包括施工道路和堆土区)范围内地下管道、线缆、地下标志点及其他构筑物进行探测,并根据地形地物和已知地下管线构筑物等情景,采取深挖和坑探的方法,查明与施工有关的如地下水位、土质、地下管线(缆)、构筑物等的走向以及建筑物的相互关系等情景,将勘察结果列表汇总并绘制地下管道、线缆、地下标志点及其他构筑物平立面图,上报监理、业主。

场地清理包括植被清理和表土清挖。其范围包括永久和临时工程、料场、存弃渣场等施工用地需要清理的全部区域的地表。开挖先剥离全部的表土(视表土存在的厚度而定,不小于30cm),务作回填表土料用。

1、植被清理

1.1采用人工配合t140—1型推土机清理开挖工程区域内的树根、杂草、垃圾、废渣及监理指明的其它有碍物。

1.2除监理另有指示外,主体工程施工场地地表的植被清理,延伸至离施工图所示最大开挖边线或建筑物基础边线(或施工道路边线)外侧至少3m的距离。挖除树根的范围延伸至离施工图所示最大开挖边线、或建筑物基础(或施工道路边线)外侧3m的距离。

1.3保护清理区域附近的天然植被,并加强对环境保护。

1.4场地清理和开挖过程中发现的文物古迹,按《施工合同技术条款》的规定办理,保护现场,及时报告。

2、表土清挖

2.1表土清挖:采用人工配合t140—1型推土机直接攒堆,ex300型挖掘机配合15t自卸汽车运输的方法对监理指示的表土开挖深度、范围进行开挖。在堆土区配备1台t140—1型推土机和1台反铲挖掘机负责弃料场的平整,覆盖层清除的弃料按监理工程师指定的地方整齐有序的堆放,不得随心所欲的堆放。

2.1完工场地清理

工程完工时进行场地清理,包括拆除临时道路、清理平整施工场地,恢复到施工前地表原状。

为保证采用挖掘机、推土机等机械进行基坑开挖时地下水位降低至最低开挖面0.5m以下,确保旱地施工条件,使用降低地下水位的施工期排水措施。

1、及时排除地面积水:在堆土区外侧或建筑物开挖区外侧设置1×0.5m,纵坡2%的排水沟,内铺防渗膜,将开挖断面内抽排的积水、雨水及地面积水及时排除。

2、开挖断面内积水的抽排:在地下水位低于建筑物基础0.5米的断面或建筑物开挖断面中预留肥槽,设置集水沟或集水井,将开挖断面内的积水及时排至排水沟中。

3、地下水位和地面沉降观测:基坑开挖期间,在地址管线、构筑物及其周围降低水位影响的地区设置观测红开,对地下水位和地面沉降观测,并采取措施。

1、工艺流程

准备工作→场地清理→开挖运输→平整边坡的维护加固→完工验收前的维护→基槽平整→完工验收前的维护→质量检查与验收

2、场地清理

2.1植被清理

①采用人工配合推土机清理开挖工程区域内的树根、杂草、垃圾、废渣及监理指明的其它有碍物。

②除监理另有指示外,主体工程施工场地地表的植被清理,延伸至离施工图所示最大开挖连线或建筑物基础边线(或施工道路边线)外侧至少5m的距离。

③主体工程的植被清理,须予挖除树根的范围延伸至于施工图所示最大开挖边线、填筑线或建筑物基础外侧3m的距离。

④注意保护清理区域附近的天然植被,并加强对环境保护,因施工不当造成清理区域附近林木资源的毁坏,以及对环境保护造成不良影响。

⑤场地清理范围内,砍伐的成材或清理获得具有商业价值的材料按监理人指示,将其运到指定地点堆放。

2.2、清基

①清基范围为填筑部分的底部,采用人工配合推土机撺堆,挖掘机挖甩配合t140推土机的方法对监理指示的表土开挖深度、范围进行开挖。

②清基前,按设计断面准确放线,确定清基范围。堤基基面清理范围的边界在设计基面边线外500mm。

③在清基范围内将树木、树桩、树根、杂草、淤泥、垃圾和杂物等全部清除干净,清基厚度不小于300mm,并必须将腐植土植物根须清理干净。

④对工程场地内表层0.3~0.5m深的耕作层,要求按施工程序指定的位置堆存起来,以备将来绿化美化之用。清除的耕植土不用于基础回填和河床填筑。

⑤堤基范围内的沟、坑等在清除后按堤身要求进行回填处理。

⑥地基清基后予以压实,压实标准为堤基以下500mm深度范围内到达筑堤压实标准。堤基表土层达不到堤身压实标准的,挖出并重新回填压实。

⑦河床地基处理完毕后每隔30m取2组试样试验,测定基土干密度,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河床填筑。

⑧基面清理平整后,急时报验。基面验收后应抓紧施工,若不能立即施工时,做好基面保护,复工前再检验,必要时重新清理。

⑨开挖线以下300mm范围采用人工开挖,避免对建筑物基础、河道边坡等产生扰动。

⑩对表土系指含细根须、草本植物及覆盖草等植物的表层有机土壤,将开挖的有机土壤运到监理人指定地区堆放。堆存的有机土壤应利用于工程的环境保护、河坡种植土回填等。按合同要求或发包人的环境整体规划,合理使用有机土壤。工程完工时进行场地清理,包括拆除临时道路、清理平整场地,恢复到施工地表原状,事宜耕种和植被恢复,防止水土流失。

3、土方开挖

包括:开挖区段的选择、开挖运输机械的选择、开挖边坡的确定、开挖顺序、开挖量与回填量的平衡开挖施工。

3.1开挖运输机械的选择:

由于最大开挖深度小于4m,土方施工采用直接开挖。表土清除采用t140—1型推土机推运;土方采用1.2m3挖掘机开挖,t140—1型推土机辅助推运,就近堆放于堆土区。

3.2开挖顺序:土方开挖顺序自上而下分层开挖,采用1.2m3反铲型挖掘机,每层开挖深度控制在4m范围内。

3.3开挖运输

开挖前,按设计断面准确放线。本工程土方开挖采用反铲挖掘机进行,从上到下分层分段依次进行,施工中随时作成必须的坡势,以利排水。配合自卸汽车将土方直接运至回填区。开挖过程中对开挖平面位置、高程、控制桩号、水准点校核、边坡坡度等经常进行校核,检查是否贴合设计要求,避免出现错误。

在开挖时注意控制好以下问题:

(1)土方开挖贴合上报工程师并经批准的开挖施工深度。

(2)施工中按设计开挖图控制开挖边坡,要求不出现欠挖、超挖,基础底部预留的20厘米保护层待下一道工序开始时,再人工修整到设计标高。

4、堆土场堆存

1)土料利用t140—1型推土机将回填用土推到堤脚侧,开挖出的土料及砂砾料分开堆存。堤脚侧既作为临时道路路基又作为临时堆土区。临时堆土边坡为1:2,最大堆土高度不大于3m。

2)开挖过程中将可利用弃渣和弃置废渣分别运至监理人批准的堆渣地点进行分类堆放。

5、基槽平整和缺陷处理

在基础开挖完毕后,采用人工清理掉预留的20厘米保护层并进行检查,若检查中出现意料不到的缺陷,及时通知工程师,确认处理方法并认真执行。地基清基后应予以压实,压实标准为堤基以下500mm深度范围内到达筑堤压实标准。堤基表土层达不到堤身压实标准的,需要挖出并重新回填压实。

堤基清理范围平整应在设计基面边线外500mm。当建筑物基础中遇到淤泥及软弱土层不太厚时,将淤泥及软弱土层全部挖除,换填后进行压实。

基面清理平整后,应急时报验。基面验收后应抓紧施工,若不能立即施工时,应做好基面保护,复工前应再检验,必要时须重新清理。

基槽开挖注意事项

1、采用机械设备挖土时,槽底预留10~20cm保护层人工开挖,并保护原土不受扰动。槽底原土平整拍实,对受到扰动的原土应夯实。如局部超挖则应用相同的材料填补,并夯实到天然密实度。

2、基槽基土中如遇淤泥、流沙(饱和粉细砂)等异常软弱土壤时,会同设计部门确定处理方案。

3、槽基底土质不一致或差异较大时,会同设计部门确定地基处理方案。

1、土方开挖前的质量检查和验收:土方开挖前,施工单位会同监理进行以下各项的质量检查和验收。

1.1用于开挖工程量计量的原地形测量剖面的复核检查。

1.2按施工图纸所示的工程建筑物开挖尺寸进行开挖剖面测量放样成果的检查。施工单位的开挖剖面放样成果,经监理人复核签认后,作为工程量计量的依据。

1.3按施工图纸所示进行开挖区周围排水和防洪保护设施的质量检查和验收。

2、土方开挖过程中的质量检查:在土方开挖芝程中,施工单位定期测量校正开挖平面的尺寸和标高,以及按施工图纸的要求检查开挖边坡的坡度和平整度,并将测量资料提交监理。

3、土方明挖工程完成后的质量检查和验收:土方开挖工程完成后,业主、施工单位会同监理及地质部门进行以下各款的质量检查和验收。

3.1主体工程开挖基础面检查清理的验收

3.1.1按施工图纸要求检查基础开挖面的平面尺寸、标高和场地平整度。

3.1.2取样检测基础土的物理力学性质指标。

3.2边坡的检查和验收

3.2.1永久边坡的坡度和平整度的复测检查。

3.2.2边坡永久性排水沟道的坡度和尺寸的复测检查。

1、现场成立雨季施工领导小组和抢险小组,设专人值班,做到及时发现、改善、消除隐患;并且注意天气变化,做好记录。

2、认真做好雨施准备工作,雨季来临前一个月,对各种防水设备、器材、临时设施和临建工程进行检查,并购置、修整,配备足够、完好的排水泵。雨季施工前,要对施工场地原有排水系统进行检查、疏浚或加固,保证水流畅通。

3、雨季施工时,在基槽两侧安全距离范围内人工修筑高50cm的土埂,以离雨水流入沟槽,并及时将地面及基槽内沉积的雨水排走。

4、雨季施工时,派专人对巡视,发现异常情景及时启动应急措施。

5、雨季施工运输材料的车辆做好防滑措施。有专人排水、洒石屑等物确保路面平整、坚实、无积水。

6、冬季施工的开挖边坡修整及其护面和加固工作,在解冻后进行,时间不允许时,采取有效的封闭防冻措施。

关于地面开挖施工申请书(精)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双方在建筑施工合作中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分包内容:

1、按照本工程设计施工开挖红线范围组织土方开挖工程施工; 2、按照本工程设计施工开挖深度范围组织土方开挖工程施工;

3、满足本工程基础设计深度及施工规范要求及甲方现场确定的工作面,坡度;

4、负责开挖土方的人工清土、转运、修边、捡底,达到浇筑砼垫层的标准要求,机具、设备、运输等工具的组织与管理,并承担一切费用;

5、负责落实开挖土方的卸料场地,手续完善及相关费用;

6、负责落实开挖土方的运输过程城市市政管理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7、负责协调、处理开挖土方全过程城市执法、市政检查、社区环境及可能影响施工的一切情况,并承担相关费用;

8、负责土方挖掘地面垃圾的清运以及在挖掘过程中产生的垃圾清运,并承担费用。

第二条 分包方式:

承包方式为综合单价包干,综合包干单价包括乙方实施该分项分部工程及缺陷修复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第三条 合同工期:

本工程从合同鉴定之日起,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完成。

本工程的所有工期均指日历天数,包括所有法定假期、休息日、暴风雨雾、高温等天气。各种分包工程工序配合所需时间及分包单位延误的工作时间在内。

第四条 分包单价:

1、甲方将本项目土方开挖工程承包给乙方,挖土方体积均以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计算以实际测算为准。

土方开挖单价: 元/m3,为最终结算单价,结算时不再做任何调整。该包干单价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土方挖运、机械挖掘所不及位置的人工挖掘、机械进出场费、路基费用、卸点施工、场内外和沿线道路保洁、文明施工、周边协调、治安交通市容环卫环保渣土巡警申报和协调费、夜间施工申报费、进建设交易中心土石方分中心的交易费、外来人员综合保险费、垃圾清运费、乙方合理的管理费、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

具体单价见附件1:实物量单价表。

如检查施工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必须返工到合格标准,返工的一切材料及人工等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视情况对乙方另行经济处罚。若安全、文明施工不合要求,乙方应自费整改直至合格。

第四条 提供作业人员:

乙方根据工程需要,提供符合要求的作业人员共 人。

第六条 价款的结算与支付 注: 本工程无预付款。

1、价款的结算:

1)根据乙方在施工中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以及合同约定的分包单价,经甲方劳资员根据施工任务书出具结算单,项目统计员、项目经济师、项目经理签字齐全并报分公司人力资源科、审计科、主任经济师审核后由甲方财务部门办理结算入账手续。其他人员签字的任何凭据都不作为结算依据。

2)甲方出具的结算单必须有乙方委托的代理人签字确认,乙方委托的代理

2、结算时间:

按月进行结算:定为每月的 号。 3、价款的支付:

1)费用结算后,乙方向甲方出据工程所在地建筑业专用发票作为收款凭证;在建设单位付款正常条件下,甲方按月进度结算额的 % 经银行转账形式拨付给乙方,在工程竣工后付至 %。

2)工程竣工后留质保金,待工程质保期满后未出现质量问题,全额返还。

第七条 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检验标准、施工验收规范和施工图组织施工。如有合理化建议应征得甲方同意,并办理变更手续后方可改变施工。

2、质量标准,双方约定如下:

质量标准:合格 。 3、具体质量要求:

1)工程质量必须符合本工程设计图纸和国家的有关规范要求,甲方必须指派施工技术人员检查督促,以保证工程质量。

2)所有各部分分项工程应由现场施工人员会同甲方指定人员共同验收合格,并按规定做好验收记录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第八条 安全施工及安全事故处理 1、安全施工: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

2)乙方使用的各类机械、脚手架及防护设施,应由甲方主管部门(或指定的负责人)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确认符合安全标准时,持有本人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方可操作。

3费用由乙方承担。

2、伤亡事故处理:

乙方人员发生伤亡事故时,双方应尽力抢救伤者,同时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伤者必须移动现场设备,须做出书面记录或拍照。鉴于乙方为具有法人资格的独立主体,由乙方所聘用的施工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人员、农民工等)与乙方形成劳动关系,与甲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关系。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致使财产、人员伤亡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及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因政府及其他原因致使甲方承担了该项损失赔偿,则视为甲方替代乙方履行,甲方替代乙方对外承担了上述损害赔偿后,有权向乙方主张权利。

第九条 环境控制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遵守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避免造成环境污染,对产生的扬尘、固体废弃物、噪声、有害气休、污水等加强管理与控制。

第十条 机具设备供应

1、由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为:

搅拌机、垂直物料提升机、四轮农用车 。

2、由乙方自备的工具为:

3、乙方自备的工具须自带入现场,由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防护用具由甲方采购并供应到施工现场。

4、乙方应遵守和执行甲方材料机具领用规定,履行书面领、还手续,对借用甲方的机具,要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加强维修保养。

第十一条 双方义务 1、甲方

1)对乙方进驻甲方施工现场的人员及时进行遵纪守法、安全消防及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2)及时提供乙方生产所必需的技术资料,并向乙方驻工地代表做施工技术、

3)负责安排好乙方人员的连续生产,避免停工、窝工现象发生。若不能保证连续生产,应出据相应的文字材料同意乙方人员或部分工种在其他合作单位中进行合理调剂。

4)为乙方工人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宿条件,食宿费用自理。将乙方纳入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管理。

5)严格履行合同规定内容,监督乙方工人工资的发放。

6)及时办理现场签证的义务,将实际发生的停工、窝工及零星用工按协议要求列入结算。

2、乙方

1)应与其提供的工人签订劳动合同,保证人员的身体素质和技术水平,工人年龄不低于18周岁,不超过55周岁,持有本人身份证和施工省、市要求必备的证件,并将工人按甲方要求进行登记造册备案,现场工人不允许用当地及附近村民。

2)保证其队伍人员的相对稳定,如有变更注册人员,要在进场第一时间文字通知甲方,否则后果自负。确保安全、质量目标,按期完成甲方下达的生产任务,服从甲方统一调动、安排。当甲方不能保证连续生产时,乙方在不影响甲方生产任务完成的前提下,可将人员进行临时调整,对所调整的人员向甲方出据书面通知。

3)在施工中应注意保护成品、半成品。爱护使用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及其工具,如发生损坏或丢失应折价赔偿。

4)对其工人进行安全生产、食品卫生、交通安全及意外伤害等方面的教育。乙方人员应遵守甲方有关安全生产、消防保卫、文明施工等规章制度,服从甲方有关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5)乙方应每月及时支付工人工资,并每月向甲方提供真实的工资支付表。 6)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规,为所属施工人员、施工财产购买相关保险,并将所买的人身保险和工人身份证复印件交到甲方劳资部门。如乙方未给乙方施工人员购买相关保险,甲方将从结算款中扣除,代其购买。因施工安全措施不当,

造成人身作亡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自负。乙方因自身看守不当造成财产损失,责任由乙方自负。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甲方

1)由于安排任务或材料机具供应不及时造成停工、窝工应按实际发生的工日,双方现场洽商做好记录,作为结算凭证。

2)任务不足时,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双方协商后可提前终止合同。 3)由于甲方施工人员指挥错误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经济损失及有关责任由甲方承担。

2、乙方

1)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工程质量严重不符合要求时,甲方可终止合同,其工料损失由乙方负担,结算时按情况扣除全部损失费用。因乙方驻工地代表未向其工人交底或交底不清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2)施工过程中无故撤走部分或全部工人,并因此对合同工期造成影响,甲方可通知乙方在 2日内出示书面答复材料,乙方未书面答复,甲方有权拒付其未结算的价款费用、终止合同,并有权索赔。

3)进场人员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进行调整。乙方无法调整时,甲方有权暂不安排施工任务(窝工损失乙方自负),并书面通知乙方,直至终止合同。

第十三条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时,本合同允许变更或终止。

第十四条 如国家政策性调整致使合同项目不能继续实施时,双方协商解决并做好善后工作。

第十五条 为保证合作顺利进行,乙方 为派驻工地的代表,负责日常的管理、协调工作。

第十六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同意交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解决。

第十七条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法定代表应出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应出示委托证明。

本合同在完成分包工作内容、结清分包工程尾款后,即宣告终止。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 六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列入补充条款与正文具有同等效力。在本合同之外签订的协议等,内容与本合同相抵触者无效。

补充条款:

1、在麦收、秋收等需要正常施工期间乙方人员必须保证足够的作业人数和施工能力,不得以此为由向甲方追加费用。

2、乙方施工人员的来回工地路途费用由自己负责,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费用。 3、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施工,做好文明施工。如若不能够满足合同单价包括的工作内容,另外出现材料清理,拆模运输等用工费用将从乙方结算款中扣除。

4、乙方不得以资金暂时不到位等问题而停工或罢工等恶性事件,如若发生,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5、周转工具实行领退料制度,其他按《周转工具管理协议》执行。 6、工程重复运输费用及因质量原因重复用工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7、合同订立后,不能再行追加合同以外的任何费用,合同中已包含一切的风险。

甲 方 签 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月 日

关于地面开挖施工申请书(精)三

甲方:xx有限公司

乙方:,层号商铺经营者

甲方就乙方对商铺进行装修改造活动,根据《北京市商场市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凤翔商厦经营管理制度》及其它各项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装修商铺

本合同装修场地位于怀柔区商业街2号楼凤翔商厦内之层

号商铺。

第二条 装修期限

装修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 装修押金

乙方进入场地装修前,需向商厦管理处缴纳装修抵押金2019元,装修完成后,经商厦管理处确认无损坏、破坏商铺环境、设施设备等条件后,一个月后无息退还装修抵押金予乙方。

第四条 装修条例

1、甲方有权对乙方提出的商铺装修改造方案进行审核,乙方必须在得到甲方的书面批复后方可进行装修改造。

2、乙方所提出的装修改造方案必须要明确装饰部位、范围以及内容等详尽信息。

3、装修期间所产生的水、电、垃圾清运等各项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在装修改造过程中对商厦及他人的设施、设备等造成损毁的由乙方负全责并承担所有维修费用。

5、乙方所有装修改造工程必须在甲方规定期间内完成,否则每逾期一日应交纳违约金(日租的两倍)元,租期不顺延。

6、乙方需要改造商铺(包括在场地内设置固定装置),应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未经书面同意改造的,乙方应负责恢复原状,并赔偿因此给商厦所造成的损失。

7、乙方如需对商铺的电力系统进行改造,或增加照明设施等,须报经商厦管理处审核,并经书面回复后严格按照《北京市地区电气安全工作规程》、《北京地区电气安装标准》进行施工。如擅自施工将对乙方处以1000元罚款,乙方擅自更改的,要恢复原状,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8、乙方对商铺的装修改造均不应对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安全,消防、电路、空调和其它各种管线的使用安全及整体美观造成不良影响,并不得影响甲方或第三方的经营,否则,乙方应立即改正,并赔偿因此给甲方和第三方造成的损失。

9、乙方装修改造所产生的垃圾、废料等必须及时清扫干净,不得影响商厦内的整体环境美观,否则,将处以200—500元的罚款。

10、乙方不得在商铺内的墙壁、地面钻孔,不得在墙壁上直接安装饰物或金属挂件,如有违反,将处以200—500元罚款。

11.乙方的装修改造工程所用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按规定的防火和环保要求。

第五条 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关于地面开挖施工申请书(精)四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工程名称:北京发那科机电有限公司cnc数控系统应用技术中心项目(蓄水池工程)

二、工程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银铧路。

三、承包内容:基坑土方开挖运输、护坡、基坑、排水沟降水井、人工开挖平整、护坡土钉支护等。

四、承包基价:土方每立方米按土机械进退费、机械费、消纳费,也包括在挖运土方过程中涉及到市政、交警、环保等到单位发生的一切费用。挖土量按图纸设计、自然标高及方案计算。基坑土钉支护(护坡面)每平米 元,包括施工机械及人工费用。

五、施工日期:自具备条件挖土开始算起 15 天(除大雨天外)完成。由于乙方原因,工期不予顺延;由于发包方原因影响工期,经发包方代表签证同意后,工期相应顺延。施工工期拖延按300元/天计罚。

六、质量要求:根据甲方提供的有关数据,蓄水池图纸和支护方案及支护详图,严格按照程序施工,不得违规施工。如因乙方施工不当而发生工程超挖、少挖不符合要求,而造成返工等质量事故,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七、工程款结算支付方式:

结算方式按平面图和剖面图计算工程量乘以单价。由于本工程工期短。土方及护坡工程完成付总工程款的%;小市政及室外工程竣工验收合格2个月后 付款完毕。

八、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提供有关工程图纸等技术资料,提供围护方案、自然地面标高。

2)根据图纸及现场情况确定蓄水池位置;

3)及时处理和协调挖土、护坡过程中发生的有关问题;

4)按合同工期规定,监督乙方工期内完成任务;

6)负责提供夜间照明和组织基坑排水工作。

2、乙方责任:

1)土方开挖前上报登记甲方特种施工人员证件,工人证件;

2)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挖掘、运输、护坡支护现场管理,保证在合同工期内合理完成挖运土任务;

3)按照甲方提供的有关图纸、方案、资料进行挖土、运输、护坡支护施工,不得随意超挖、少挖;

4)挖土施工中如遇到问题应及时与项目部协商,由项目部全权处理所有事务;

5)施工过程中如由乙方造成的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6)如挖运及护坡施工过程中的环保、交警、市政等与之发生的冲突发生的费用,乙方负责交纳。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中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后生效。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负责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 话: 电 话:

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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