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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语文教学过程范文汇总(通用17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18 23:14:44 页码:9
小学语文教学过程范文汇总(通用17篇)
2023-11-18 23:14:44    小编:ZTFB

写总结是对自己的一种负责,也是对过去经历的一种交代。有效的时间管理可以提高工作和学习效率,我们应该如何合理安排时间?下面是一些瑜伽的基础动作演示,供大家学习和练习。

小学语文教学过程范文汇总篇一

众所周知,由于考试的导向,传统教学总是“重结果、轻过程”。语文新课程从“使学生具有较强的语文应用能力和一定的审美能力、探究能力,形成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为终身学习和有个性的发展奠定基础。”几个维度重建课程目标体系,指出过程本身就是“工具性人文性的统一”,从而从课程目标的高度确立和突出了过程的地位。教育理念具有实践性品质,它引领着教育实践,同时承受教育实践的诘问。直面当下的教学实践,传统的“重结果、轻过程”的教学情景已日见式微,过程与结果相互交融的教学景观数见不鲜,但同时重视“过程”而对“结果”的正确与否轻视甚至忽略的教学现象也时有所见,后者引起了广大教师的深刻反思和激烈争论,由此引发一些困惑和质问:过程重要,结果就不重要吗?过程与结果,到底谁更重要?这些问题不仅观念层面中过程与结果的关系思辨,更关涉到实践层面中过程与结果的权重把握,按马克思主义的观点,事物之间是对立统一的,又是相互联系的。因此,对这些现实问题的正确释晰无疑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语文教学的结果是指语文教学活动发展的最终产物,而语文教学的过程则是指为达到教学目的或获得教学结果所必须经历的活动程序。在人们的习惯思维中,前者与语文知识几乎是同义语(狭义的知识观),主要是一些经过严格检验,被证明是真实可靠的、能够用文字符号加以明确表达的事实,包括字、词、句、说话、作文等;后者具体为学生在教师的引导下,充分调度已有的知识经验,通过动手实践、自主探索与合作交流,谋求建立新旧知识之间实质性联系的过程。

教学的过程与结果在性质上存在着差异:结果通常只涉及认知的层面,而过程则不仅仅涉及认知层面,常常渗透着活动主体的情感、意志、态度等心理因素;结果通常是以“产品”的形式存在的',它是封闭的、固定的、静态的,而过程是以“活动”的形式存在的,它是开放的、灵活的、动态发展变化的;作为特殊认识活动的教学结果,往往是比较客观和确定的,而过程常常是主观的、不确定的,与特定的个体、特定的时空情境联系在一起;语文教学结果(即语文知识、语文能力等)具有公共性,而过程则通常具有个人性,并且过程的丰富多样性也与结果的“贫乏单调性”――后者仅仅是由若干词语所构成的――形成鲜明的对照。教学的过程与结果具有不同的教育价值。对学习者而言,结果的价值主要在于它的“消费”价值或使用价值,“由于其具有普遍适用性,学习者获得这些知识就能在自己的生活中直接使用它们,由此使得学习者的行为和生活能基于前人和他人知识经验,避免行为和生活的盲目性”,增强社会适应与生存能力。而过程具有“生产”价值或发展价值,它对于学生身心素质形成与发展具有促进作用。如果说前者追求的是对学生的即时效用,那么后者则是着眼于它对学生的身心结构的改造、丰富和发展的作用,追求的是“一种不可量化的‘长效’”。

教学过程与教学结果彼此对立,但两者并非孤立存在,而是相互依存、相互作用,彼此交织在一起。就语文学科本身而言,过程体现该学科的探究过程与探究方法,结论或结果表征该学科的探究结果。二者是相辅相成的。“什么样的探究过程与方法论必然对应着什么样的探究结论或结果,概念原理体系的获得依赖于特定的探究过程与方法论。如果说,概念原理体系是学科的‘肌体’,那么探究过程与探究方法就是学科的‘灵魂’”。“肌体”与“灵魂”总是相依相伴、密不可分的。从教学的角度看,教学结果是在教学过程中生成的,它是基于过程的结果,是过程的沉积物。对结果的追求是过程展开的动力源泉,同时结果又为过程发展提供方向导航。过程是结果的动态延伸,它总是朝着结果并受结果的引领与规限。“没有过程的结果是没有体验、没有深刻理解的结果,不追求结果的过程是缺乏价值和意义的过程”。

教学过程与教学结果既相互对立又相互依存,因此,两者之间是辩证的统一。其直接的教。

学涵义是:语文教学要坚持“两点论”,既要重视教学的结果,又要重视教学的过程。据此看来,那种“唯结果”或“唯过程”的极端做法是教学中的形而上学“一点论”,是完全错误的,其错误根源正如马克思在批判形而上学时所指出的:“在它看出有差别的地方就看不见统一。”在教育史上,著名哲学家、教育家杜威曾创造性地运用“经验”概念消解过程与结果的二元对立,确认过程与结果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杜威的“经验”概念包括两重意义,一是经验的事物,一是经验的过程。他从经验的意义上理解“知识”,“知识,是一个涉及范围最广泛的术语,……它包括各种操作和学科。……知识这个术语既有主动的意义,也有被动的意义。知识既指操作或行动,即认识的过程,又指结果,即认识的内容……”显然,在杜威看来,知识并非是人们通常只强调的作为认识结果的知识,而是认识过程和认识结果的统一,语文新课程正是基于对过程与结果辩证统一关系的深刻认识,在语文教学“重视结果、轻视甚至忽略过程”的特定历史背景下,适时指正“过程本身就是一个课程目标”,从课程目标的高度确立和突出过程的地位。事实上,只有在课程实施中真正做到既重视教学的结果,又重视教学的过程,才能有助于学生形成一个既有“肌体”又有“灵魂”的活的学科认知结构,也才能有效消解工具性对人文精神的控制,使学生的理智过程和精神世界获得实质性的发展与提升。

通过上面论述可看出,“过程和结果是一对永恒的矛盾。”我们应当以唯物辩证法为思想和行为的指导,做到既重视教学的结果,又重视教学的过程;既要看到统一,又要权衡轻重,做到具体知识具体分析,准确把握实际教学中过程与结果的相对权重。只有这样,才能培养学生的语文能力、合作的能力、学会生存能力,并“促进学生全面、持续、和谐地发展”。

小学语文教学过程范文汇总篇二

小学数学教学,作为一种以小学数学教材为中介的师生双方教与学的共同活动,它既是一种动态的多维结构,更是一个有序的连续过程。探明这个过程的本质和特点、要素与结构、实施程序与步骤,不仅是小学数学学科教学理论研究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同时也是小学数学教学实践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个实际问题。

(一)小学数学教学过程的本质什么是小学数学教学过程?教学论认为:教学过程既是一种特殊的认识过程,又是一个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过程,它是认识与发展相统一的活动过程。笔者认为小学数学教学过程可作这样的.表述:小学数学教学过程是师生双方在小学数学教学目的指引下,以小学数学教材为中介,教师组织和引导学生主动掌握数学知识、发展数学能力、形成良好个性心理品质的认识与发展相统一的活动过程。

我们还可以对小学数学教学过程的本质作出进一步的表述:从结构来看,它是一个以教师、学生、教材、教学目的和教学方法为基本要素的多维结构;从功能来看,它是一个教师引导学生掌握数学知识、发展数学能力、形成良好心理品质的认识与发展相统一的过程;从性质来讲,它又是一个有目的、有计划的师生相互作用的双边活动过程。

1.小学数学教学过程是一个以小学生为认识主体,以基本数量关系和空间形式为认识对象的特殊认识过程。

小学数学教学过程中的认识主体是学龄儿童,这一年龄阶段儿童的思维正处在以具体形象思维为主要形式,逐步向以抽象逻辑思维为主要形式过渡的阶段,他们的抽象逻辑思维虽然有了长足的发展,但仍然带有较明显的具体形象性。他们对生动具体的事物认识较清楚,但对抽象概括的知识理解和掌握却往往感到困难。再从认识对象来看,小学生在数学学习中所认识的主要是客观世界中的一些最基本的数量关系和空间形式,这些内容虽然反映的是人类在认识数量关系和空间形式方面的早期成果,但与其它学科相比较,它们仍然具有高度的抽象性和严密的逻辑性等特点。

认识主体和认识对象的特殊性决定了小学数学教学中的认识过程的个性特征。首先,认识主体思维的具体形象性和认识对象的抽象概括性决定了小学生在数学学习过程中对感性材料的依赖性。这就要求教师在教学中必须加强实际操作和直观教学;其次,认识对象严密的逻辑性决定了学生认识过程中不可逾越的阶段性和严格的顺序性。这就要求教师在教学时严格遵循儿童的认识发展顺序和小学数学教材结构的逻辑顺序。

[1][2][3]。

小学语文教学过程范文汇总篇三

操场上的人们的脚仿佛被灌了铅一般沉重。“什么?才第一圈?不行!我不行了!”同学们喘着大气地说着。一些同学仍在痛苦的坚持着,另一些同学则“不约而同”地肚子疼了起来,也许对他们来说,跑道与地狱没有什么区别。当然,也有些人是不一样的。

《阿甘正传》中,瘸子阿甘不知道是为了什么,与人一言不合便掉头就跑,整整跑了三年,毫无疲惫之感。看到这一段时,我不禁陷入了沉思:“到底阿甘是瘸子还是那些同学们是瘸子呢?”

大部分人都认为,跑步是最枯燥的一项运动,没错,跑步的确是一项枯燥的运动,正因如此,才有了“跑步可以练性格”这一说法。

在这寂静的花园里,独自一个人静静地跑着,心情自然变得平静下来,时间久了,性格自然会变得沉稳。在一个美丽的花园里,一边跑步一边赏景,锻炼身体,又提升精神境界,我们何乐而不为呢?正因为我这独特的跑步习惯,我才成了大家眼中的异类。

每逢跑步比赛时,我无一例外地是最后一名,但看着大家痛苦地争着抢先跑完时,我总会自己的享受而感到自豪。有同学看到我的申请,便会和我说:“行了,大家都是同班同学,我们知道你跑得慢,但也不必自豪得像个飞升者一样吧?”我跑得慢虽然是事实,但我的自豪又怎么能和这些厌恶跑步的人说呢?只会让他们在茶余饭后又多些笑料罢了。

大部分人厌恶跑步,我却享受其中,只因跑步能锻炼身体,只因跑步磨练意志,只因我热爱跑步,更因为我明白一个道理——先苦后甜,付出才有收获。恰巧,做人也是这个道理。

小学语文教学过程范文汇总篇四

《观潮》通过对钱塘江大潮雄奇壮丽,气势非凡景观的描绘,抒发了热爱祖国壮丽山河的思想感情。

教学目标。

1、理解课文内容,能根据上下文理解“若隐若现、齐头并进、漫天卷地”等重点词语的含义。

2、有感情地朗读课文,初步学会按“潮来前、潮来时、潮去后”的顺序给课文分段。

3、了解钱塘江大潮壮丽奇特的自然景象,感觉自然之壮美。

了解钱塘江大潮壮丽奇特的自然景象,感觉自然之壮美。

小学语文教学过程范文汇总篇五

浅谈解决语文课堂教学缺失的途径(教学论文)。

语文课堂教学中存在着班级学习机会差异悬殊,部分学生课堂实用时间少,课堂教学密度量小、质量差,教学水平低,知识迁移能力差,教学模式僵化陈旧,教学活动纯粹为了表演,缺乏“语文味”,滥用多媒体等都是有效性缺失的体现,严重抑制了课堂教学功能的整体实现。教师在课堂教学中讲得口干舌燥、操作的筋疲力尽,学生在课堂上听得头脑发胀、昏昏欲睡,这样的教学表面上看,占满了课堂教学的所有时间,教师也感到尽心尽力了,但从学生学习的效率来看,这样的教学恰恰是低效教学。作为有效教学,就必须把学生的进步与发展作为教学的首要目标,以关注教学效益与质量的方法,要求教师把教学过程与教学结果统一起来。同样,有效教学有一系利策略,本着以学生发展为宗旨,借鉴当代优秀语文教师的教学实践经验,笔者列举实施语文有效教学的几条途径,以期待语文教学有所启示。

一、制定准确、明确且有层次的教学目标。

教学目标是课堂教学的核心和灵魂,在教学活动中有定向的作用。它限定着课堂教学的运作,对保证课堂教学有效开展至关重要。现代教学理论和实践证明:有效的教学必先具备有效地教学目标。而有效的教学目标的设计首先要求是准确和明确。语文教学目标的准确应体现在摆脱“知识中心论”,定位于学生素质的全面发展。即不仅重视学生对语文知识的适度掌握,更要重视培养学生的语文运用能力以及创新思维能力;不仅重视发展学生的智力因素,而且注重发展学生的非智力因素。当然,目标众多,并非时时处处都要一应俱全,面面俱到。具体到一篇课文、一节课,可以适当增减,有所侧重。语文教学目标的明确是指不要过于宽泛。在一篇课文中,在一节课上哪些知识只要一般了解。哪些知识需要理解并会运用,要着重训练听说读写中的那一项能力,应达到什么程度等等,都应尽量细化,明确到位。同样,培养虚无生的思维品质、陶冶学生的道德情感等方面多目标,也应作出确切的规定。毫无疑问,只有高度明确的教学目标才有现实的可操作性和可评价性。其次,是要有一定的层次。即根据学生认知结构、学习水平、学习动机、学习意志等的差异,制定不同层次的教学目标。教学有效性缺失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在班级教学中学生间获得同样知识所需的时间存在较大差异,要在同一时空中按划一目标发展,部分学生学习时间的浪费十分明显。在实践中,如能按照“最近发展区”理论把获得某种知识所需时间和认知发展水平大体相当的学生进行归类分层,并确定与各层次学生的实际可能性相协调的分层递进教学目标,教学效率即可大幅度提高。因此,有效地语文教学,决不能搞“一刀切”,让全体学生接受同一水平的教育。

二、创设民主、和谐的课堂教学环境。

心理学家罗杰斯曾指出,一个人的创造力只有在其感觉到“心理安全”和“心里自由”的条件才能获得最大限度的表现和发展。教与学研究也表明,人在轻松、愉快、自由的心理状态下才可能有丰富的想象,才会迸发出创造性思维的火花。由此看来,语文课堂教学要实现有效教学,营造一个民主、宽松的教学环境必不可少。许多卓有成效的语文教师之所以取得教学的高效率,其诀窍之一正是贯彻教学民主原则,给学生充分的自由。全国著名特级教师魏书生即是典型代表。他不仅班级管理依靠民主,讨论问题发扬民主,就连每节课的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也跟学生共同商量。这种民主作风将教师的意愿不知不觉化作学生自己的意愿,给课堂带来了活力与生机,大大提高了学习时间的.利用率。因此,语文教学过程要充分发扬民主教学思想,让学生始终拥有安全、自由、开放的心境,无拘无束,敢疑敢问,敢说敢为。从某种意义上说教学点民主程度越高,学生自觉学习的热情就越高,课堂教学的效率也就越高。

三、提高学生参与教学全过程的程度。

有专家指出:“考察语文教学效率的标准之一,应该是学生积极主动参与的程度。在一堂课上,如果70%以上的学生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主动地参与语文教学的全过程,这就可以说是一堂高效率的课。”当代教学理论认为:尽管教学是教与学统一的过程,但是如果以为教师教的过程同时一定也是学生学的过程,那就大错特错了。因为事实上,教师教的过程,学生未必在学,即使在学,很可能是被动地学,低效甚至无效的学。真正有效的教学不是简单地让学习者占有别人的知识,而是要建构自己的知识经验,形成自己的见解。因此,依靠教师单方面的积极性,不争取学生参与教学的主动性,是无论如何难以实现有效教学的。学生可以参与制定教学计划、教学目标,选择教学方法、质疑解惑、与他人合作和教学评价等教学的全过程。这样从根本上改变长期以来教室向学生“奉送真理”的状态,把“发现真理”的主动权交给学生,最大限度地提高学生对教学活动的参与程度,从而做到如美国教育家杜威所言“是教育过程成为真正的师生共同参与过程,成为真正合作相互作用的过程”。

四、优化课堂教学时间的管理。

提高教学效率的实质是在单位时间内获得最大的教学成效。为此,必须优化课堂教学的时间管理,充分发挥教学实践的综合效用。首先要注重制度化学习时间与自主性学习时间相结合。传统课堂教学是以固定的时间单位组织教学的制度化体系,在教学时间分配上存在着教师支配一切的单向性,学生缺乏自我选择、自主学习的机会,从而影响了教学的效率和质量。因此,必须变革单一的“制度化”教学时间结构,把制度化学习时间和学生自主学习时间、教学时间的统一性与学生的自主性有机结合起来。其次,要提高课堂使用时间和学术学习时间比率,综合达成各项课堂学习目标。提高教学效率和质量不能寄希望与大量额外增加学生的学习时间,而是要通过提高教学水平和知识有效性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课堂时间损耗,提高课堂学习的使用时间和学术时间。同时,应把课堂教学时间的分配与教学目标、教学内容等因素联系起来,注意科学分配以不同教学组织形式完成各种认知的、情感的、技能的等课堂教学目标任务的实用和学术学习时间。这样,课堂教学才能综合、全面、高效地完成素质教育的任务。

五、将知识系统化,给学生一个清晰的认知结构。

“知识只有形成了系统,当然是从事物本质发出来的形成合理的系统。才能被我们充分掌握。”对于初步具有了逻辑思维能力的中学生来说,学习中应注意遵循系统性原则,善于掌握物理知识的网络系统,提高学习技能,养成科学的学习方法。可以根据章节之间的相互联系,把知识串成一个系统。就像一棵大树,主要的知识是树杆,每个树杆之间的联系、分叉这是大树不断生长的必要条件。这样可以提高学生运用知识时的效率,从而提高学生的学习的整体效率。

符尤见。

小学语文教学过程范文汇总篇六

在儒学中,有所谓“事实”与“价值”的关系问题,但是一直没有确定的语言来表达。直到朱子,才用“所以然”与“所当然”这两个概念将其表示出来。但是,朱子一方面区分了二者的不同意义,另一方面却又将二者完全统一起来,由此表明了他的哲学立场。对于朱子的这一重要学说,有必要作出现代的解释。

但是,要解释清楚“所以然”与“所当然”的统一关系,首先要理解朱子关于“理”的学说。因为“所以然”与“所当然”只代表理的两种重要涵义,而理还有更基本的涵义,二者的统一就是在其基本涵义展开的过程中实现的。

一、今人对朱子之理的解释。

为了更好地理解朱子的理,有必要了解今人对理的一些解释。这里只举出几种主要见解。

1、泛指理性或某种理性。研究者认为,朱子是理性主义者,理即是代表理性的,理就是理性。但它是何种理性?却又有不同理解。有人认为是“思辨理性”,因为朱子所说的理是“形而上者”,即是指绝对观念或精神,不是今人所说的科学理性。有人则认为是“实践理性”,是指导人的行为的普遍法则或原理。又有人认为是“实用理性”,即为现实政治服务并提供论证的,或为现实目的服务的。当然还有人认为是“认识理性”,即概念的认识。

究竟何为理性?在西方哲学中是有争论的,但是,有一个基本的共识,就是指人的理智能力,这种能力能够把握事物的客观普遍性,必然性。如果从这个意义上说,朱子之理也可以称之为理性,但究竟是哪种理性,则由于个人的理解不同而不同。

2、指本体。即认为朱子是讲本体论的,理就是本体。但是,一说到本体,就很容易用西方的本体论进行解释,认为朱子的理就是西方哲学所说的本体。但是,西方哲学的本体就是实体,本体论就是实体轮(主流派),本体与现象是对立的,分属于两个世界。一方面,本体是现象之本体(根据),现象是本体之现象(显现);另一方面,只有本体是真实的,现象则是不真实的。有学者指出,西方哲学的本体“真而不存”,现象“存而不真”,中国的哲学本体在现象之中,而现象是真实的(张岱年)。这当然很有道理。但是,即便如此,朱子所谓理是不是实体?这还是值得进一步思考的。朱子所说的“道体流行”、“天理流行”,就同静态的不变的实体并不相同。

3、规律。即认为朱子的理是指自然界的普遍规律。但是,规律之说同自然科学有密切的关系。西方近代以来的科学是以牛顿为代表的物理学,与此相应的哲学则是机械论、还原论的,即认为自然界是一个机械的物理世界,受因果律支配。世界犹如一架钟表,甚至人本身就是一架精巧的机器。但朱子哲学的理从根本上说是讲生命的,而生命现象是不能用机械规律所能解释的。即使是朱子所说的“物理”,同西方物理学上所说的规律也是不完全相同的。朱子所说的“物理”,是与生命有联系的。“桎梏有性”之说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

4、法则、原理。即认为朱子的理是指某种客观法则或原理。但是,这里也有一个问题,这个“法”是谁立的?是靠人来立的?还是超自然的绝对主体所立的?或是自然界固有的?一谈到“法则”,总会想到有一个“立法者”。西方基督教哲学主张“上帝立法”,主体论者主张“人为自然立法”,也“为自己立法”,自然主义者主张“自然法”,如此等等。很多人认为,朱子是客观主义者,其所谓理是客观的,外在的,那么,这个“法”究竟是谁立的?是什么力量用这样的“法”来主宰自然界和人类?朱子说过“主宰”的话,但所谓“主宰”者,并非有一个上帝在那里发号施令,所谓主宰者就是理,而理不在别处,就在心中。因此,人可以自我作主。如果说,朱熹是他律论者,似乎也有一定的困难。

5、形式。即认为理是事物的形式(或样式)。这是用亚里斯多德的“四因论”中的形式因解释朱子的理,认为理气关系是形式与质料的关系。按照这种解释,任何一物,都是由形式和质料构成的,形式是一物之所以为一物者,质料是一物之成为一物者。任何事物,都有各自的形式,有多少事物就有多少形式。因此,世界上没有无形式之物,无形式之物只是一堆材料,什么也不是。由此进一步推演,形式就成为规定事物之所以为事物的根源性的东西。所谓“本质主义”就是如此。形式之说在解释理之“所以然”时确实很有用。但是,朱子的理却不是纯粹形式,它不仅是在气(物)中存在的,而且是有内容的。在朱子哲学中,一物之成为该物而不是他物,不仅由理决定,而且由气决定。不仅由于理不同而物不同,而且由于气不同而物不同,所谓“理同气异”之说就是如此。这样看来,情况就极其复杂了。

6、秩序。即代表事物发展变化的秩序或方向,能使其“顺而不乱”。这是一种动态的解释,比较符合中国哲学的原义。秩序存在于事物之中,又能决定事物发展变化的道路和方向。秩序之说肯定事物的发展是有序的,而不是无序的;是有方向性的,而不是还原论的;是不可逆的,而不是可逆的。这就同机械决定论区别开了。秩序之说同规律也不相同,规律可在相同条件下不断重复,但秩序是不能重复的,一次性的,有历史的。这就好比人走路,只能沿着一个方向前进,直奔目的地,而不能走回头路,也不能重复已经走过的路。秩序决定了事物之间的和谐,繁而不乱,多而不杂,使世界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这同单子论的“预定和谐”有一点相似,但是单子论强调个体的“自由意志”,而理则是个体与整体的有机统一,一物有一物之理,但总天地万物之理,则又是一个理(太极),因此,是整体有序的学说。

7、观念或理念。即认为朱子之理是柏拉图式的理念。这与形式之说有一定关系,但形式是就具体事物而言,理念则是纯粹概念论的。概念又是有等级的,由此分出一般与特殊、共相与殊相的关系。一类事物有共同的理,一类中之特殊事物又有特殊之理,类之中又有大类,而总天地万物所有的理,便是太极之理。太极是最高理念,相当于柏拉图的善。从逻辑概念讲朱子之理,可称之为“逻辑分析”(但不是逻辑实证主义所说的分析,而是一种概念分析)。但是当概念被抽象出来之后,就变成独立的存在,如同实在论、新实在论所说。因而,在朱子哲学中便有一个“理世界”,这个“理世界”在现实世界之上,是超时空的。对于朱子的理,有必要进行概念分析,但是,能不能说成是独立存在的“理世界”,就值得进一步研究了。事实上,在朱子那里,逻辑分析只有认识的意义,并无存在的意义。从存在上说,理就在物中且只能在物中。在朱子哲学中,只有一个世界,没有两个世界,很难说朱子是观念论者或理念论者。

上述这些解释,各自都有一定的资料来源或理论根据,但是,大部分都是按照西方哲学的某种观念解释朱子的。应当承认,今日研究中国哲学,不能离开西方哲学的背景,不能离开西方哲学的语言、概念,我们总是参照或使用西方哲学的某些概念对中国哲学作出解释。但是,当我们这样作时,既要看到它的适用性,即中西互通的一面;又要看到它的不可适用性,即二者之间的差异。这样,才能保持中国哲学的特性,不致在所谓“共通性”的口号下,用西方哲学概念进行套解。我并不同意中西哲学完全“异质”而“不可通约”的说法,但是承认差异(包括观念和方法),讲出中国哲学的特点,这才是进行对话与沟通的前提。

二、朱子本人对理的解释和用法。

朱子是理学家中唯一对理作出全面解释的思想家。他虽然运用了一些概念分析,但又不是纯粹概念分析的哲学家。他在不同情境中说明理的不同用法,在不同语境中说明理的不同意义。这些不同用法和意义又是相互联系的,可以说共同构成理的全部内容。

具体地说,朱子之理有如下几种用法与涵义。

1、“所以然者”。

这是朱子最常用的说法,表示理的最重要的一种意义。理作为“形而上者”,具有抽象概念或观念的性质,是客观的、普遍的。“形而下”之物则是具体的、可感知的。“所以然者”就是一物之所以成为一物的本质规定者,具有形式或“范型”的意义,它使一物成为此物而不是他物。“所以然”还有原因的意义,但不是因果律中的原因,后者有时间的先后,先因而后果。这里所谓原因,是从逻辑上说的,先有“所以然”者,后有所然或实然之物,但这仅仅是一种逻辑的推论,并不是事实上如此。朱子所谓“推上去时,理在气先”云云,就是从这个意义上说的,并不是说,理真地先于物而存在。

朱子虽然运用了逻辑推论,强调“所以然”之重要,但并不以此为据,说明“所以然者”是独立的、超时空的存在。朱子不讲“存在”,但是讲“存”、讲“在”。他所谓“存心”,不是存一个空灵之心,而是存心中之理,心即是理之所“存”。他还讲“在物为理”,就是说,理存在于物中。这都说明,理不能独立存在,只能在心或物中。这也就是形而上者“不离”形而下者的意思。“所以然”之理虽是形而上者,却不能离开形而下之物而存在,只能在形而下的事物中存在。“形而上者”只具有认识意义,却不是存在本身。存在就是具体事物的存在,时空中的存在。这样看来,朱子所谓“所以然者”,同西方的观念论是有区别的。在这个问题上,朱子认为,既不是“本质先于存在”,也不是“存在先于本质”,而是“本质即存在”,本质与存在是同时存在的。

一般地说,“所以然者”是说明事实的,并不涉及价值问题。一物之为方为圆、为舟为车、有其为方为圆、为舟为车的“所以然”之理,它只讲事实本身,与人的善为恶之类的态度无关,并不涉及人的主观愿望或需要。人们喜欢或不喜欢某种事物,并不能改变这种事物的性质或本质,它是客观的。但是,朱子认为,“所以然”之理是可以认识的,他的“格物”之学,就是“即物而穷其所以然之理”。这不仅是获得知识,更重要的是要解决人的存在及其价值的问题。存在和价值最终是要统一的。

2、“所当然者”。

这是朱子关于理的另一个重要规定,与“所以然”具有同样的地位,故经常连用并提,合称“所以然与所当然之理”。关于二者的关系,后面要专门讨论,这里只谈谈“所当然”问题。

“所当然”就是“应当”,“所当然之理”就是应当如此的道理。按照这样的道理去做,就是“理所当然”;不这样做,就是“理所不容”。这显然是一个价值范畴。从语言表述上说,“所以然”是陈述句,“所当然”是祈使句或命令句,即要求人们如何如何去做,才是正当的。这种要求被认为是出于人的主观愿望,并不涉及事实本身。但是,作为一种理性,同时意味着它是一种普遍原则,也是一种无声的命令,人们应当去遵守。

如果是经验的,那就是在人们的时间活动中逐渐形成的,或者是一种习惯,或者是基于某种需要而制定的条规。但是,经过“内化”之后,就变成人们日常行为的准则,需要自觉地去遵守。朱熹的“所当然之理”,似乎不是这样的理。因为朱子虽然重视经验积累,但从根本上说,理是先天具有的。

这是一个极复杂的问题。如果说朱子是自律论者,那就必须承认,主体自身就能创造道德法则。这所谓主体,就是先验的道德本心,自身便是道德理性。考察朱子的著作,确实有这样的论述。他认为,心体就是性,而“性即理”,即认为心的本体存在就是“所当然”之理。如果说朱子是他律论者,就意味着不承认自心具有道德理性,理在心之外,只能通过认识获得这种法则,这个心,只能是认知心。如果是这样,“所当然之理”就只能是客观理念之类的东西。

但事实上,朱子同其他理学家一样,是天人合一论者,不是人与自然对立的二元论者。这是一个基本前提。尽管他们之间有这样那样的区别与争论,但基本的出发点和理论趋向则是一致的。朱子所谓“所当然”,毫无疑问具有客观性,但他并不认为心只是个认识心,而毫无道德主体之义。在朱子学说中,固然有“心外有理”及“格物致知”之说,但这并不妨碍其“心体即性”以及“本心”之说。在认识层面上,朱子承认有主客之分,因而有“穷理”之学。但“物理”最终通向“性理”,而“性理”则是存在问题,不是认识问题。我们说朱子学说有认识论的成分,但从根本上说是存在论的,就因为其学说的基点是天人合一论的,人与自然是一体的。因此,“所当然”之理,既是天地自然之理,又是人心所具之理。客观地说,它是自然界的法则,主观地说,它是人心所具之理。如果一定要作一个区分,那么是否可以说,就其作为自然界生命创造之原则及其价值而言,它是他律的;就其只能存在于人心并由人心来实现而言,它又是自律的。在这里,人是真正的主体,其心即是道德心。因此,不能用“非此即彼”的逻辑来看待朱子学说。

3、“自然之理”

这是从源头上说理。当朱子同时谈到“所以然”与“所当然”时,常常说道,这“无非是自然之理”。可见,“自然”是同时包含“所以然”与“所当然”的。而朱子所说的“自然”,就是最高存在,其中包含着可能的最高价值。在“自然”之上再没有任何东西了,“自然”就是儒家所说的天,是宇宙自然界的全体,亦即生命整体。“自然之理”就是“天理”。既然如此,那么,一切形上与形下、体与用的关系,都存在于这一整体之内。“形而上者”决不是超自然的绝对观念或绝对精神,而只是其中的一个层面。对于物质的自然界而言,它有超越性,是精神性的,但决不是绝对超越的实体。人也是自然界的一部分,既不是与自然相对立的主体,更不是凌驾自然之上的“主宰”,但是在自然中占有特殊地位。在朱子学说中,可以说心是人之主宰,理是自然界的主宰,但心者人之心,身心是合一的;理者自然之理,理与自然界是统一的。更重要的是,理不在别处,就在心中。这就是朱子的天人合一论,同西方人与自然的二元对立是绝然不同的。

自然是存在及其功能之全称。就存在而言,它是最高主体,但不是实体,而是“天道流行”的过程,“自然之理”就是自然界发育流行的过程所具有的秩序。就功能而言,“自然”就是自己如此,自然如此,自己决定自己,没有其他主宰着。有人从这个方面解释自然,当然是正确的。由过程说明存在,由功能说明本体,这正是朱子学说的本来意义。但是,不能只讲过程而不讲存在,或者只讲存在而不讲过程。

4、“生理”或“生生之理”。

这是理的核心内容,也是理的价值意义之所在。“生理”就是生命创造的原理,是“自然之理”所包涵的。所谓“自然之理”,就其实质而言只是“生生之理”。自然界是“生生不息”的生命创造的过程,其生命创造是有秩序的,此即所谓“生理”亦即“天秩天序”是也。但“理”字能表现其普遍性的意义,可说是一种“自然理性”。但这又是关系到人的生命意义的大问题。

《易传》说:“天地之大德曰生。”“生生之谓易。”这个“生”字是全部《周易》的精髓,也是全部儒学的精髓。人们都说,“易”有三义,即变易、不易、简易。但“易”之三义不是一般地讲自然界的变化之道,而是以生命为其核心内容的,因此才有《易传》的“天人合一”之学。阴阳变化错综复杂,但阴阳从本质上说蕴含着生命。所谓“不易”,正说明生生之道是一切变化中之不变者。所谓“简易”,正说明乾坤所蕴含的生命意义是最简易明白的。《易传》说:“易简而天下之理得。”这个“理”就是“生理”。“生”的哲学是中国哲学发展的'一条主线,《易传》之“生”的学说是理学最重要的思想来源。周敦颐的“万物化生”,张载的“乾坤父母”以及“天地之心以生为本”,程颢的“天只是以生为道”,程颐的“心者生道也”,无不以“生”为道为理。朱子作为“集大成者”,当然也不例外。他虽然对理做出了各种解释,但以“生理”为其核心这一点则是可以肯定的。他在《仁说》中提出著名的“天地以生物为心,人得夫天地生物之心以为心”的学说,就是对这一思想的进一步发展。在这里,“心”字和“生”字有内在联系,二者与“理”又有本质联系。这是朱子天人之学的关键所在。

5、“性理”。

人们都说,朱子和程颐都主张“性即理也”,故是“性理”之学。“性理”就是人性中之道德理性,理就是道德理性。这已经事主体化的说法。但是,“性理”同“生理”又有不可分割的联系,“性理”就是“生理”的实现。如果说,“生理”是从客观上说,或者从存在上说,那么,“性理”就是从主观上说,或者从价值上说。但这又不是截然分开、成二元式的独立存在,“性理”就是“生理”之在人者。存在之中有价值含义,价值之中有存在基础。中国人之重价值,于此即可见。

在理学中,性有二说。一说是指“性者万物一源”(张载语)之性,与《易传》所说“天地之大德曰生”有关。自然界是有“德性”的,这是西方主体论哲学不能接受的。“德”与“性”是价值词汇,其基本内容是“生”,其基本意义是“善”,所谓“元者善之长”、“继善成性”是也。善是指生命创造的目的,善就是目的,即向着完善、完美的方向发展。宋儒把“天德”说成是自然界的最高价值,就是以“生”为其存在论的基础。这已经是“天人之际”的问题了,不只是一个客观的陈述。

二是说人所禀受之性即人性,一般称之为“心性”,因为性就在心中。朱子说,“天道之赋于人者为性”,实际是以“生理”为人性之来源。“赋”字是一种目的性的授予。如果说“生理”是存在论的,“性理”是价值论的,二者如何统一呢?这正是需要回答的问题。

性理具有客观普遍性,既是“万物之一源”,则万物皆有性。但是,从现实上说,人与万物毕竟不同,人能得其全而万物不能得其全,“只能得一些子”(朱熹语)。何以会如此?程颢和朱子都从气上作了解释(不能详述)。但最重要的是,天地自然之生理是普遍的、无私的,故人与物都有可能禀受其全而成其性。因此,人对万物也就是没有资格以优越者自居,倒是有关爱万物的责任和义务。

总之,“性理”是“生理”之在人者,人是“生理”之实现者。人首先是生命存在,同时便具有价值,是有价值的存在者。其价值虽来源于“生理”,但其实现却完全在人自己。人的主体性、创造性主要表现在这里。

6、“使之然者”。

体用关系是真正讲存在问题的,是从本末关系发展而来的。如同一棵大树,有本有末,本是由根而生之主干,末是枝叶花实,其实是一个生命整体。体用关系也是如此。体虽是本原性、根源性的,但它是通过用而实现的,用就是实现体的,不是在用之外有个体(熊十力先生对此有深刻分析)。体用关系是动态的,不是静态的。既如此,理便不是静止不动的实体,而是流行过程中的动因。

7、“道理”。

“道理”之说很通俗,如同今人所说,“做事要讲道理”,“此人不讲道理”。但究竟什么是道理?是什么道理?按朱子所说,就是指道德义理,更具体说,就是“情理”,即所谓“天理人情”、“合情合理”。既合理又合情,情理合一,就是“道理”。朱子说:“今且以理言之,毕竟却无形影,只是这个道理。有如此道理,便做得许多事出来,所以能恻隐、羞恶、辞让、是非也。”(《语类》,卷四)理无形影,看不见,摸不着,但是却有实际内容,其内容就是道德情感。因此,一旦说出或表现在实际行动中,便能做出恻隐等等许多事出来。这些事都是情理中的事,一点也不抽象。他举出孟子的“四端”之情说明“道理”,正表明“道理”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这虽是日常生活中的道理,但又是很高的,真所谓“道中庸而极高明”,高而至于太极之理。太极者理之“极至”,是“极好至善的道理”。这个“道理”,是人生追求的最高目的。在这里,“道理”就是“所以然与所当然之理”。

二、朱子本人对理的解释和用法。

朱子是理学家中唯一对理作出全面解释的思想家。他虽然运用了一些概念分析,但又不是纯粹概念分析的哲学家。他在不同情境中说明理的不同用法,在不同语境中说明理的不同意义。这些不同用法和意义又是相互联系的,可以说共同构成理的全部内容。

具体地说,朱子之理有如下几种用法与涵义。

1、“所以然者”。

这是朱子最常用的说法,表示理的最重要的一种意义。理作为“形而上者”,具有抽象概念或观念的性质,是客观的、普遍的。“形而下”之物则是具体的、可感知的。“所以然者”就是一物之所以成为一物的本质规定者,具有形式或“范型”的意义,它使一物成为此物而不是他物。“所以然”还有原因的意义,但不是因果律中的原因,后者有时间的先后,先因而后果。这里所谓原因,是从逻辑上说的,先有“所以然”者,后有所然或实然之物,但这仅仅是一种逻辑的推论,并不是事实上如此。朱子所谓“推上去时,理在气先”云云,就是从这个意义上说的,并不是说,理真地先于物而存在。

朱子虽然运用了逻辑推论,强调“所以然”之重要,但并不以此为据,说明“所以然者”是独立的、超时空的存在。朱子不讲“存在”,但是讲“存”、讲“在”。他所谓“存心”,不是存一个空灵之心,而是存心中之理,心即是理之所“存”。他还讲“在物为理”,就是说,理存在于物中。这都说明,理不能独立存在,只能在心或物中。这也就是形而上者“不离”形而下者的意思。“所以然”之理虽是形而上者,却不能离开形而下之物而存在,只能在形而下的事物中存在。“形而上者”只具有认识意义,却不是存在本身。存在就是具体事物的存在,时空中的存在。这样看来,朱子所谓“所以然者”,同西方的观念论是有区别的。在这个问题上,朱子认为,既不是“本质先于存在”,也不是“存在先于本质”,而是“本质即存在”,本质与存在是同时存在的。

一般地说,“所以然者”是说明事实的,并不涉及价值问题。一物之为方为圆、为舟为车、有其为方为圆、为舟为车的“所以然”之理,它只讲事实本身,与人的善为恶之类的态度无关,并不涉及人的主观愿望或需要。人们喜欢或不喜欢某种事物,并不能改变这种事物的性质或本质,它是客观的。但是,朱子认为,“所以然”之理是可以认识的,他的“格物”之学,就是“即物而穷其所以然之理”。这不仅是获得知识,更重要的是要解决人的存在及其价值的问题。存在和价值最终是要统一的。

2、“所当然者”。

这是朱子关于理的另一个重要规定,与“所以然”具有同样的地位,故经常连用并提,合称“所以然与所当然之理”。关于二者的关系,后面要专门讨论,这里只谈谈“所当然”问题。

“所当然”就是“应当”,“所当然之理”就是应当如此的道理。按照这样的道理去做,就是“理所当然”;不这样做,就是“理所不容”。这显然是一个价值范畴。从语言表述上说,“所以然”是陈述句,“所当然”是祈使句或命令句,即要求人们如何如何去做,才是正当的。这种要求被认为是出于人的主观愿望,并不涉及事实本身。但是,作为一种理性,同时意味着它是一种普遍原则,也是一种无声的命令,人们应当去遵守。

如果是经验的,那就是在人们的时间活动中逐渐形成的,或者是一种习惯,或者是基于某种需要而制定的条规。但是,经过“内化”之后,就变成人们日常行为的准则,需要自觉地去遵守。朱熹的“所当然之理”,似乎不是这样的理。因为朱子虽然重视经验积累,但从根本上说,理是先天具有的。

这是一个极复杂的问题。如果说朱子是自律论者,那就必须承认,主体自身就能创造道德法则。这所谓主体,就是先验的道德本心,自身便是道德理性。考察朱子的著作,确实有这样的论述。他认为,心体就是性,而“性即理”,即认为心的本体存在就是“所当然”之理。如果说朱子是他律论者,就意味着不承认自心具有道德理性,理在心之外,只能通过认识获得这种法则,这个心,只能是认知心。如果是这样,“所当然之理”就只能是客观理念之类的东西。

但事实上,朱子同其他理学家一样,是天人合一论者,不是人与自然对立的二元论者。这是一个基本前提。尽管他们之间有这样那样的区别与争论,但基本的出发点和理论趋向则是一致的。朱子所谓“所当然”,毫无疑问具有客观性,但他并不认为心只是个认识心,而毫无道德主体之义。在朱子学说中,固然有“心外有理”及“格物致知”之说,但这并不妨碍其“心体即性”以及“本心”之说。在认识层面上,朱子承认有主客之分,因而有“穷理”之学。但“物理”最终通向“性理”,而“性理”则是存在问题,不是认识问题。我们说朱子学说有认识论的成分,但从根本上说是存在论的,就因为其学说的基点是天人合一论的,人与自然是一体的。因此,“所当然”之理,既是天地自然之理,又是人心所具之理。客观地说,它是自然界的法则,主观地说,它是人心所具之理。如果一定要作一个区分,那么是否可以说,就其作为自然界生命创造之原则及其价值而言,它是他律的;就其只能存在于人心并由人心来实现而言,它又是自律的。在这里,人是真正的主体,其心即是道德心。因此,不能用“非此即彼”的逻辑来看待朱子学说。

3、“自然之理”

这是从源头上说理。当朱子同时谈到“所以然”与“所当然”时,常常说道,这“无非是自然之理”。可见,“自然”是同时包含“所以然”与“所当然”的。而朱子所说的“自然”,就是最高存在,其中包含着可能的最高价值。在“自然”之上再没有任何东西了,“自然”就是儒家所说的天,是宇宙自然界的全体,亦即生命整体。“自然之理”就是“天理”。既然如此,那么,一切形上与形下、体与用的关系,都存在于这一整体之内。“形而上者”决不是超自然的绝对观念或绝对精神,而只是其中的一个层面。对于物质的自然界而言,它有超越性,是精神性的,但决不是绝对超越的实体。人也是自然界的一部分,既不是与自然相对立的主体,更不是凌驾自然之上的“主宰”,但是在自然中占有特殊地位。在朱子学说中,可以说心是人之主宰,理是自然界的主宰,但心者人之心,身心是合一的;理者自然之理,理与自然界是统一的。更重要的是,理不在别处,就在心中。这就是朱子的天人合一论,同西方人与自然的二元对立是绝然不同的。

自然是存在及其功能之全称。就存在而言,它是最高主体,但不是实体,而是“天道流行”的过程,“自然之理”就是自然界发育流行的过程所具有的秩序。就功能而言,“自然”就是自己如此,自然如此,自己决定自己,没有其他主宰着。有人从这个方面解释自然,当然是正确的。由过程说明存在,由功能说明本体,这正是朱子学说的本来意义。但是,不能只讲过程而不讲存在,或者只讲存在而不讲过程。

4、“生理”或“生生之理”。

这是理的核心内容,也是理的价值意义之所在。“生理”就是生命创造的原理,是“自然之理”所包涵的。所谓“自然之理”,就其实质而言只是“生生之理”。自然界是“生生不息”的生命创造的过程,其生命创造是有秩序的,此即所谓“生理”亦即“天秩天序”是也。但“理”字能表现其普遍性的意义,可说是一种“自然理性”。但这又是关系到人的生命意义的大问题。

《易传》说:“天地之大德曰生。”“生生之谓易。”这个“生”字是全部《周易》的精髓,也是全部儒学的精髓。人们都说,“易”有三义,即变易、不易、简易。但“易”之三义不是一般地讲自然界的变化之道,而是以生命为其核心内容的,因此才有《易传》的“天人合一”之学。阴阳变化错综复杂,但阴阳从本质上说蕴含着生命。所谓“不易”,正说明生生之道是一切变化中之不变者。所谓“简易”,正说明乾坤所蕴含的生命意义是最简易明白的。《易传》说:“易简而天下之理得。”这个“理”就是“生理”。“生”的哲学是中国哲学发展的一条主线,《易传》之“生”的学说是理学最重要的思想来源。周敦颐的“万物化生”,张载的“乾坤父母”以及“天地之心以生为本”,程颢的“天只是以生为道”,程颐的“心者生道也”,无不以“生”为道为理。朱子作为“集大成者”,当然也不例外。他虽然对理做出了各种解释,但以“生理”为其核心这一点则是可以肯定的。他在《仁说》中提出著名的“天地以生物为心,人得夫天地生物之心以为心”的学说,就是对这一思想的进一步发展。在这里,“心”字和“生”字有内在联系,二者与“理”又有本质联系。这是朱子天人之学的关键所在。

5、“性理”。

人们都说,朱子和程颐都主张“性即理也”,故是“性理”之学。“性理”就是人性中之道德理性,理就是道德理性。这已经事主体化的说法。但是,“性理”同“生理”又有不可分割的联系,“性理”就是“生理”的实现。如果说,“生理”是从客观上说,或者从存在上说,那么,“性理”就是从主观上说,或者从价值上说。但这又不是截然分开、成二元式的独立存在,“性理”就是“生理”之在人者。存在之中有价值含义,价值之中有存在基础。中国人之重价值,于此即可见。

在理学中,性有二说。一说是指“性者万物一源”(张载语)之性,与《易传》所说“天地之大德曰生”有关。自然界是有“德性”的,这是西方主体论哲学不能接受的。“德”与“性”是价值词汇,其基本内容是“生”,其基本意义是“善”,所谓“元者善之长”、“继善成性”是也。善是指生命创造的目的,善就是目的,即向着完善、完美的方向发展。宋儒把“天德”说成是自然界的最高价值,就是以“生”为其存在论的基础。这已经是“天人之际”的问题了,不只是一个客观的陈述。

二是说人所禀受之性即人性,一般称之为“心性”,因为性就在心中。朱子说,“天道之赋于人者为性”,实际是以“生理”为人性之来源。“赋”字是一种目的性的授予。如果说“生理”是存在论的,“性理”是价值论的,二者如何统一呢?这正是需要回答的问题。

性理具有客观普遍性,既是“万物之一源”,则万物皆有性。但是,从现实上说,人与万物毕竟不同,人能得其全而万物不能得其全,“只能得一些子”(朱熹语)。何以会如此?程颢和朱子都从气上作了解释(不能详述)。但最重要的是,天地自然之生理是普遍的、无私的,故人与物都有可能禀受其全而成其性。因此,人对万物也就是没有资格以优越者自居,倒是有关爱万物的责任和义务。

总之,“性理”是“生理”之在人者,人是“生理”之实现者。人首先是生命存在,同时便具有价值,是有价值的存在者。其价值虽来源于“生理”,但其实现却完全在人自己。人的主体性、创造性主要表现在这里。

6、“使之然者”。

体用关系是真正讲存在问题的,是从本末关系发展而来的。如同一棵大树,有本有末,本是由根而生之主干,末是枝叶花实,其实是一个生命整体。体用关系也是如此。体虽是本原性、根源性的,但它是通过用而实现的,用就是实现体的,不是在用之外有个体(熊十力先生对此有深刻分析)。体用关系是动态的,不是静态的。既如此,理便不是静止不动的实体,而是流行过程中的动因。

7、“道理”。

“道理”之说很通俗,如同今人所说,“做事要讲道理”,“此人不讲道理”。但究竟什么是道理?是什么道理?按朱子所说,就是指道德义理,更具体说,就是“情理”,即所谓“天理人情”、“合情合理”。既合理又合情,情理合一,就是“道理”。朱子说:“今且以理言之,毕竟却无形影,只是这个道理。有如此道理,便做得许多事出来,所以能恻隐、羞恶、辞让、是非也。”(《语类》,卷四)理无形影,看不见,摸不着,但是却有实际内容,其内容就是道德情感。因此,一旦说出或表现在实际行动中,便能做出恻隐等等许多事出来。这些事都是情理中的事,一点也不抽象。他举出孟子的“四端”之情说明“道理”,正表明“道理”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这虽是日常生活中的道理,但又是很高的,真所谓“道中庸而极高明”,高而至于太极之理。太极者理之“极至”,是“极好至善的道理”。这个“道理”,是人生追求的最高目的。在这里,“道理”就是“所以然与所当然之理”。

三、“所以然”与“所当然”如何统一?

以上分别说明朱子关于理的不同说法和用法,在于说明理有不同层次的涵义,具有丰富的内容。这些不同涵义相互联系在一起,形成一个有机整体。理就是这样一个多层次的动态的整体性范畴。正如朱子本人所说,“如人观火”,从不同方向去看,会有不同形状,但却只是一团火。既然如此,就说明理决不单纯是逻辑分析的结果,而“所以然”与“所当然”不仅不是互不相干的,而且与其他意义紧密相连。

朱子是主张“条分缕析”的。所谓“条分缕析”,就是逻辑分析,就理而言,从中分析出各种不同涵义。理的上述不同意义的提出,就是“条分缕析”的结果。但是,分析之后,并不是将这些意义平铺地摆出来,如同商店里的货架,摆满了各种商品,由人们分别去选择。而倒是像中药铺里的方格子,分别装有不同性能的药材,但是真正使用起来,必须将各种药调配在一起,才能起到治病的作用。就方法而言,这里当然有综合的问题。

康德有所谓“先验综合命题”,认为先验的范畴形式,能够将经验材料综合起来,形成新的知识,只靠分析是得不出新知的。但是,“先验综合”后来受到了批判,认为这是形而上学的,不能证明的。中国哲学从总体上说,缺少分析,而重视类比与综合,但基本上是一种经验性的综合。这样的综合有没有普遍必然性?这就成了问题,因而受到了质疑。

朱子关于理的学说,是怎样的综合呢?这是一个新提出的问题。我尝试作出一个解释,即整体论的要素分析与生命论的类比综合,很难用超验论还是经验论来划分。如果说是超验论的,则缺乏两个世界的明确划分以及纯粹形式化的分析;如果说是经验论的,则又有某种形而上的“预设”。因此,用纯粹先验论或经验论来划分朱子哲学,会遇到很大困难。这就如同直觉一样,既有经验主义的直觉,又有理性主义的直觉,还有超理性的神秘主义的直觉,要根据不同哲学的不同语境而定。

可以肯定的是,朱子虽然运用了“条分缕析”的方法,但不是逻辑分析主义的;他虽然很重视经验积累即“铢累而寸积”,但也不是纯粹经验主义的。从总体上说,理具有某种先验形式,但又是以经验为内容的,其先验形式不是“纯形式”,其经验内容也不是“被给予”的材料,而是真实存在的。我们可否说,朱子关于理的学说,主要是在人生体验中得到的,其中既有先验理性,又有人生经验,二者在实践中得到了统一。正如程颢所说:“天理二字,是自家体贴出来。”这“体贴”二字,很值得玩味。它既不是纯粹概念的认识,也不是单纯经验的集合,而是生命体验的结果。“体验”中既有认识,又有实践;既有理性,又有情感。总之是整体性的。朱子之所见、所思、所悟、所愿,在于人与自然界的生命联系与整体和谐,在于追求“天理流行”的人生境界。这种境界既不是纯粹认识的,也不是上帝“启示”的,毋宁说是“自然目的论”的。“所以然”与“所当然”正是在生命目的性的学说中得到了统一。

在西方哲学看来,“所以然”与“所当然”是表述两种截然不同的事物的,根本不能统一。朱子将二者合在一起,不作区分,认为“所以然”就是“所当然”,“所当然”就是“所以然”,笼统地说一个“所以然与所当然之理”,就是概念的含混不清,语言的意义混淆。按照分析哲学的说法,“所以然”是讲事实的,是陈述句,因而是客观的;“所当然”是讲价值的,是祈使句或命令句,因而是主观的。事实和价值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绝不能混淆。事实是客观存在的问题,价值是主观愿望或好恶的问题,主观与客观的界限是十分明确的。

自从休谟提出“事实”与“应当”的区分之后,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许多哲学家。现代西方哲学普遍接受了这种二分的观点,并且从逻辑分析到语言分析,不断进行论证,使之成为“定论”。现代分析哲学家(如艾耶尔、卡尔纳普等人),将价值完全主观化,甚至私人化,使伦理道德变成个人的兴趣、爱好,没有任何客观性,因而出现了“道德的沦丧”(麦金太尔语)。现在,又有一些哲学家试图将二者统一起来,建立“值得信任”的真理和价值观,比如理查德・罗蒂,从新实用主义的观点出发,将真理与价值合而为一,但是受到许多人的批评。

有趣的是,中国哲学早就提出了这一类的问题,“所以然”与“所当然”的关系问题就是最好的证明。中国的哲学家如朱子,并不是将二者混为一谈,而是区分二者的不同涵义。但是,他们并没有将二者完全对立起来,而是以独特的方式解决了二者的统一。这是很值得我们重视的。

但是,中国现代的一些哲学家,似乎没有遇到事实与价值的关系问题有现在这么严重,因此没有来得及对西方哲学家提出的挑战作出回应。他们只是从各自的哲学观点出发,对“理”作出了各自的解释。以冯友兰与牟宗三两位先生为代表,他们的理论兴趣不同,其结果也就不同。冯先生的兴趣在“所以然”,因而将其完全形式化,变成“共相”,建立了他的“新理学”。他讲人生境界,更多地是讲概念认识。牟宗三先生的兴趣在“所当然”,因而将其道德化,变成“实体”,建立了他的“道德形上学”。二人都讲本体论(或存有论),但冯先生讲出来的是“真际世界”,牟先生讲出来的是“价值世界”。二人各有侧重,但都没有直接就存在与价值的关系问题进行专门的讨论。

现在将前面的讨论归纳起来,专就“所以然”与“所当然”的关系问题提出进一步的解释。

1、理是一个整体性的范畴,其中有各种不同的要素,因其功能、作用不同而有不同的涵义和用法。其中,“自然之理”是整体自身。朱子所谓“一理而万殊”之“一理”,就是整体性的“自然之理”,它不是数学上的“一”,而是包涵很多因素和层面的有机整体。尽管它是从“形而上”的层面上说的。这所谓“自然”,即是生命整体,人只是其中的一部分,虽然是居于特殊地位、具有特殊意义的一部分。这是中西哲学关于“自然”理解上的重要差别。对“自然”的不同理解,产生了对“理性”的不同解释。中国哲学主张天人合一,其“理”是天人合一之理,西方哲学主张天人相分,其“理”只能是人的理性。中国哲学承认自然界有“内在价值”,其最高价值就是“生道”或“生理”,故称之为“天德”;西方哲学则认为自然界没有“内在价值”,其价值是由人赋予的。中国哲学认为人是实现“天德”亦即“生理”的德性主题,对自然界负有义务和使命;西方哲学认为人是认识和改造自然的认识主体,对自然界并无任何义务。

2、“生理”或“生生之理”作为“自然之理”的核心内容,是生命和生命创造的秩序和原理。“秩序”标明其存在意义,“原理”标明其价值意义,但“秩序”是显性的,“原理”是隐形的。“生理”的根本意义在于其目的性,而不是机械论的必然性。目的之所向即为“善”,“善”就是目的。但是自然界生命创造之目的即善,是潜在的,其真正实现者则是人。因此,人就是目的。儒家主张“性善论”,其根据在此。

关于这一点,从朱子关于“天地之心”与“人心”的论述看得非常清楚。自然界有没有心的问题,是逻辑概念难以说清的,但中国哲学说清了这个问题。自然界并无心,但自然界能“生物”,而所生之物则有心。人也是天地所生之物,但人心由何而来?只能由自然界的生命创造而来。追根溯源推上去,天地自然界也有心,即以“生物”为心,亦可说“生物之心”。这个心是无心之心,即目的之义,亦可说是无目的之目的。天地之心是潜在的,只能表现在“生物”上,但所生之物即人,却将其真正实现出来,这就是人心。这“人心”,不是生物学上所说的“心”,而是有目的、有意志、又道德情感的。因此朱子说:“天地以生物为心,而所生之物,皆得夫天地生物之心以为心,故人有不忍之心。”(《仁说》)如果说,天地生物之心,只是生命创造的目的,那么,人心就是真正的道德目的。朱子说过,人的“本心”是善的,这个“本心”就是人心,这个“善”就是“继善成性”之善,即生命目的之实现。在中国语言文字中,“心”字最初是“棘心”、“木心”,即木尖,其主要意思就是生长。所以,由“生”而说明“心”,是源远而流长的。由“天地生物之心”过渡到“人心”,是一种生命目的性关系。这正是“所以然”与“所当然”,即存在与价值何以能够统一的基础。

这当然不是说,自然界就是一个道德世界,也不是说,天是一个绝对超越的实体。“天地生物之心”是对“生理”的目的性的一种表述,基本上是存在论的说法,但其中却包涵着价值的意义,而“人心”则是它的实现。从发生学上说,这是一种道德进化论的学说,在生命进化中即包涵着道德目的,并在人类的生命中得到实现。

3、从“生理”到“仁理”的实现,体现了人是创造价值的主体。我们说自然界有“内在价值”,是说自然界有生命创造和道德生成的价值,但这又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过程。说到人类的价值,则只能靠人类自身来完成。因为只有人才有目的和价值诉求,并能创造价值。

这里有两层关系,缺一不可。第一层关系是,人的生命价值从根源上说来源于自然界的“生理”,自然界是人的生命之源和价值之源。这所谓“根源”,在哲学上同时具有宇宙生成论和本体论的意义,但以前者为基础(这是中国哲学的特点)。人凭自己的理性创造了价值,但人的理性也是从自然界而来的,可称之为“自然理性”。朱子所谓“有知觉之理而后又知觉”,就是此义。“知觉之理”即是“生理”之一种。第二层关系是人作为“生理”的实现者,同时就是生命价值的创造者,实现的过程就是创造的过程,因而并不完全是“自然主义”的。完成这一过程,正是人的真正使命,也是人的目的所在,这里并没有功利或利益上的打算。“仁理”就是这样的创造,同时又是不断努力追求的目的。“仁理”作为生命价值的最高原则,有其生命存在的基础,因为人首先是一个生命存在。“生理”在气中存在,“仁理”在心中存在,而心在形体中存在,本来就不是二元的。但人在自然界有很高的地位,能够“为天地立心”(张载语,而为所有理学家所接受)。“立心”就是实现目的,即立“仁德”、“仁理”。人实现了仁德,就是为天地立了心。因为人心就是天地之心的实现。但这又不是“人为自然立法”。“人为自然立法”是人类中心论的说法,人是自然界的主宰,“立法”是为了人的利益。“为天地立心”则是天地本有心而未能全部实现,因此靠人去立,“立”了之后就实现了天人合一境界。这是非人类中心主义的。

4、在“生理”与“仁理”的统一中,“所以然”与“所当然”实现了统一。“生理”作为自然界“生生不息”的“所以然”之理,目的性地蕴含着“所当然”之理。“生理”作为自然界生命创造的秩序,是一个客观事实,即所谓“事实”或“存在”问题,但是,其中却有价值意涵。我们之所以称其为“道德进化论”,就是说,其中包涵着道德的萌芽与生成。这在某些动物身上也能看得出来。为什么有些动物能够无私地救助人类或其他动物?有些动物不仅有情感、思维和语言,而且有社会,甚至有文化?这是用自然本能无法解释的。就此而论,价值并不是人类专有的。

但“仁理”作为“生理”之完全的实现,不仅是一个“存在”的问题,而且是一个价值的问题,即“所当然者”。但“仁理”又是从生命之“所以然”而来,并不是凭空创造出来的。实际上,仁既是“所以然”,又是“所当然”,是二者的统一。我们说仁是“所以然”,就是一个陈述句,即陈述一个客观事实,回答“是什么”的问题。比如说“人者仁也”(孟子语),就是回答人是什么的问题,即人是具有仁德的动物。同样,我们说仁是“所当然”,就是一个祈使句或命令句,即要求自己或别人应当如何去做,即回答“应如何”的问题。同样是“人者仁也”,则可回答人“如何做”的问题,即人应当按仁的要求去做,“仁民而爱物”,等等。

“人者仁也”,是所有儒家都使用的说法。这是中国哲学语言表达的一个重要特点。在中国哲学中,虽然没有西方语言中的“being”(即“是”或“存在”)这个词,但“者”字却能同时包涵两种不同的意思,一是“是”,一是“应当”。仁既是人之所以为人者,从存在上讲“所以然”;仁又是人应当遵守的法则,从价值上讲“所当然”。这正是朱子为什么将“所以然”与“所当然”放在一起,称“所以然与所当然之理”的原因所在。前面说过,理的核心是“生”,故称“生理”,而“生理”之在人者即为“仁”,而“仁”是从理上说的,具有客观普遍性,故称之为“仁理”。万物各有其理,朱子主张“格”万物之理,但从生命的意义上说,万理都归结为一理,这个“一理”就是“生理”亦即“仁理”。朱子不是一般地“格物理”,而是必须“穷到极处”,即理之“至极”。这所谓“极”,就是“仁”,而“仁”就在人的心中。因此,朱子在谈到“格物穷理”时,也要说“穷其所以然与所当然之理”,而不仅仅“穷”其“所以然”之理。因为万物之理都通向“仁理”。所以,不仅要“格物”,而且要“致知”。“致知”就是尽心中之知,即实现仁的自觉。

5、就主观与客观的关系而言,由于人与自然界是生命整体,而不是二元对立的关系,因此,从根本上说,不存在客观事实与主观价值的对立。理者,天人合一之理,可表述为“生即仁,仁即生”(程颢最先有这样的表述)。这又是中国哲学语言的一种特色。“即”字并不说明二者没有任何区别,完全是一回事,而是说明二者相即不离的统一关系或蕴涵关系。客观地说,理是“所以然”之“生理”,这是一个客观事实,但“生理”之中潜在地包涵着“仁理”,因此可以说“生即仁”(即“生理即仁理”)。主观地说,理即是“所当然”之“仁理”,这是一个价值判断,也是一个价值诉求,但“仁理”之中又包涵着“生理”,因此可以说“仁即生”(即“仁理即生理”)。这并不是什么“含混”、“混淆”,而是对生命存在及其价值的辩证式的表述。

6、我认为,语言分析离不开某种哲学,纯粹的语言分析,只具有工具的性质。所谓语言本体论,也只是一种哲学,而且在我看来,将语言视为第一位的存在,会丢弃很多东西,特别是有关人的存在价值以及心灵一类的问题。

分析是重要的,特别是对中国哲学而言,我们很需要分析。但分析并不是一切,也不是唯一目的。要真正解决人生价值的问题,还需要认识的“综合”,更需要生命的“体验”。就朱子和理学家所说的“理”而言,大体上可以说,“自然之理”是从源头上说,也是从生命整体上说。“自然之理”即是“本然之理”。“使之然”是其动力因素。“所以然”是其存在的形式或本质。“所当然”是其目的即价值。“性理”即“所以然”与“所当然”、存在与价值的统一。其终极目的则是“极好至善的道理”,即最高价值,也就是真、善、美的统一。“所以然”与“所当然”的统一,就是这样实现的。

总之,朱子哲学从根本上说,是一种整体论的生命哲学,也是一种目的性的过程哲学(不是通常所谓的目的论),而不是观念论或实体论哲学。理的各种意义及其关系,都是在生命过程中“体会”出来的,在实践中体会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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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语文教学过程范文汇总篇七

教学目标:

1、通过阅读,理清三只猫不同的命运遭遇。

2、感悟作者的心路历程和人生感慨。

3、联系生活,感受身边善待平凡生命的举止。

课前预习:

猫:哺乳动物,面部略圆,躯干长,耳壳短小,眼大,瞳孔随光线强弱而缩小放大,四肢较短,掌部有肉质的垫。行动敏捷,善跳跃,能捕鼠,毛柔软,有黑、白、黄、灰褐色。据说猫还是老虎的师傅呢!

1、如此亲密的”接触”,你有过吗?(学生自由谈论)。

小结:我们在生活中都或多或少的亲密的接触过不同种类的小动物,甚至爱上了他们。然而有一位作家却在和小猫几次亲密”接触”后就再也不愿养猫,这是什么原因呢?今天我们就一起随着郑振铎学习这篇课文——《猫》来揭开谜底。

(设计意图:由一幅有趣的图片谈起易勾起学生的兴趣,同时提出了一个疑问:作者也亲密接触过小动物,却为何不愿再养小动物,以此导入到文本中去,水到渠成。)。

一、文中作者有几次养猫经历?三次的结局总是怎么样的呢?

三次;失踪或死亡。

二、把握”遭遇”“感悟”“历程”:

过渡语:三次养猫的结局为什么总是失踪或死亡呢?难道作者不会养猫吗?我想,这其中必有复杂的原因吧!

1、我们就来看看作者第一次是如何养猫的。

(1)同学们觉得这只猫的最大特点是什么?有具体的根据吗?

很活泼;(学生自由寻找并抓住重点语句谈论)。

(2)这样的一只猫,“我“喜欢吗?但是这种快乐长久了吗?

我坐在……微笑……心上感着生命的新鲜与快乐。

(3)当听说小猫死了,我的心情如何?

(感着一缕的酸辛):”我”喜欢这只小猫,所以当它突然离去时,”我”感到”一缕的酸辛”。

更有趣更活泼;(学生具体谈论)。

(2)看来我们的生活离不开它了,那么当有一天它突然失踪了,你猜”我”会怎么样?

找出反映”我”当时的心理变化(状况)的语句。

(4)尽管作者企图存在侥幸心理,但是结果还是残酷摆在了面前,他的心情如何?

怅然愤恨。

小结:”我”喜爱这只小猫,所以当它被人捉去后,”我”十分的怅然和愤恨。

(1)这只猫是如何得来的?我家为何要收养它?

追问:(一只流浪猫)(同情、可怜它)。

(2)这只小猫与前两只相比最大的特点是什么?(难看、忧郁)。

(不大喜欢、若有若无)那只花白猫对于……似乎也特别注意,常常跳在桌上,对鸟凝望着。

(4)然而就是这一”凝望”埋下了祸根,后来发生了什么事情?当”我”得知芙蓉鸟被害的第一反映是什么?”我”判断是谁干的?为何说”一定是猫”?真的是它吗?说说你的证据。

(芙蓉鸟遇害事件)。

(5)于是,”我开始觉得我是错了”,”我”错在了哪里?(冤枉了它)。

(6)此时,心情又是如何的呢?(要求找出描写心情的小节)。

小结:”我”冤枉了这只流浪猫,所以当它被”我”一棒打跑并死去后,”我”很难过。

全文小结:作者之所以不愿再养猫,从表面上讲是因为他曾经爱过猫,而且爱得很深,以至于失去得太痛苦;也曾经恨过猫,而且恨得太冲动,以至于终身遗憾。从根本上讲是因为他有一颗爱心——把世间所有的生命当作生命的爱心,即善待身边一切普通、平凡甚至微乎其微的生命的心。

(设计意图:通过一个个小的切入口来一步步从不同角度解读三只小猫的不同命运遭遇,同时在此过程中穿插作者情感的解析,使之浑然一体,当然重点语句的品味又将增强文本解读的语文味)。

课堂练习:

小学语文教学过程范文汇总篇八

席慕容的《贝壳》是一篇很值得玩味的小品散文,让人读了如品香茗,似尝野果,细啜慢嚼,愈品愈觉得其酽醇浓郁、余味不尽。作者以女性特有的纤敏,以自己独特传神的笔触精心表现了自然的绮丽多彩,幽静雅致和蓬勃活跃,以小小的《贝壳》录下自己心弦的律动段幽婉而又深挚的情思,达到很高的艺术水平。

面对辽阔的大海,有不少文人雅士欣然命笔,发出造化神奇、岁月沧桑的感慨,席慕容却从海边的贝壳这一平凡细小的事物中,对生命和人生意义作深沉幽婉的探索,挖掘出精深而又内在的含义,表露出恢宏而又博大的思想内容,显示了清新而又睿智的见解,令人耳目一新。

文章开篇,作者惊讶于贝壳的“坚硬和精致”,为上苍的细心、巧手所打动,把贝壳看作是神奇的艺术珍品,认为不能用它当作货币进行交易。她慧眼独到,深情别具地写道:“回旋的花纹中间有着色泽或深或浅的小点,如果仔细观察的话,在每一小点周围又有着自成一圈的复杂的留样。”叙述似平直,情思实搖漾,纡徐平淡之中足见作者赞美之情。一句“在我手里躺着的实在是一件艺术品,是舍不得拿去和别人交换的宝贝啊!“含意隽永,耐人咀嚼。作者既没有涂饰夸张矫揉造作之势,也没有奇词诡语哗众取宠之态,而是以自己的至情至性,空灵飘逸的艺术,叩击着读者心底的丝弦。

接着,作者宕开一笔,从这小小的贝壳去感悟人生哲理。《贝壳》写的虽然只是贝壳,是自然界的物象,而其中却寄寓着作者对人情世态的`独特感受,流露出自己对人生的感喟和断想。她喟叹岁月的无情,让贝壳里的“柔软的肉体早巳死去”:她又感念上苍曾一丝不苟地“为了这样一个短暂和细小的生命为了这样一个跪弱和卑微的生命”制作—个‘’多精致”的居所,从两曲折地吐露出作者内心深处复杂的思绪与情意,在这时空广漠的世界上,人们怎样严肃来对待人生呢?于是作者的心灵火花一闪:我该怎么办呢?是不是也应该用我的能力把我所能做到的事情做得更精致、更仔细、更加一丝不苟呢?“请让我也能留下一些令人叹息的东西来吧。”文章是这样地寓情于景,融情于事,幽婉内在,隐曲深挚。她既是咏贝壳而非单纯写贝壳,既是作者自况而又远非是作者的自画像,既是对贝壳的咏赞而又决非单一的比附,涉笔成趣,寓有深意,使小题材溶进了如此博大如此丰富的内蕴,获得了深刻而广阔的社会意义。

“这是一颗怎样固执又怎样简单的心啊!“作者设想千年之后人们对自己留下的“痕迹”也会忍不住这样地“轻轻叹息”。这里以简洁而有力的议论作结,进一层透示出作者熠熠闪光的社会理想,表现出作者雄劲柔韧的崇高人格。她开启读者的思绪,激起读者的联想。读者可以通过各种的想象和阐释,玩味此中深刻的积极的意蕴。这样,对贝壳写的意义更加显豁,文章的意境也更加深远。

席慕容的散文艺术造诣极其精湛。有人称她的散文“是蓝天上的一朵白云,小石潭中一尾游鱼,夏晨荷叶上的一滴露珠”。《贝壳》是她散文中的一个珍品。本文最大的特点就是以小见大,以微显著。作者经过精细炼意,从平凡的小事物中有新的发现和独特的感受,获取了有个性素质的意象,提炼出不平凡的意义,同时展示自己的内心世界,达到“小我”与“大我”的完美统一。作者所描述的像贝壳这样浅白的意象,看似在咀嚼一己之悲欢,然而却道出了从“小我“的天地升华到“大我”的境界的全部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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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语文教学过程范文汇总篇九

在儒学中,有所谓“事实”与“价值”的关系问题,但是一直没有确定的语言来表达。直到朱子,才用“所以然”与“所当然”这两个概念将其表示出来。但是,朱子一方面区分了二者的不同意义,另一方面却又将二者完全统一起来,由此表明了他的哲学立场。对于朱子的这一重要学说,有必要作出现代的解释。

但是,要解释清楚“所以然”与“所当然”的统一关系,首先要理解朱子关于“理”的学说。因为“所以然”与“所当然”只代表理的两种重要涵义,而理还有更基本的涵义,二者的统一就是在其基本涵义展开的过程中实现的。

一、今人对朱子之理的解释。

为了更好地理解朱子的理,有必要了解今人对理的一些解释。这里只举出几种主要见解。

1、泛指理性或某种理性。研究者认为,朱子是理性主义者,理即是代表理性的,理就是理性。但它是何种理性?却又有不同理解。有人认为是“思辨理性”,因为朱子所说的理是“形而上者”,即是指绝对观念或精神,不是今人所说的科学理性。有人则认为是“实践理性”,是指导人的行为的普遍法则或原理。又有人认为是“实用理性”,即为现实政治服务并提供论证的,或为现实目的服务的。当然还有人认为是“认识理性”,即概念的认识。

究竟何为理性?在西方哲学中是有争论的,但是,有一个基本的共识,就是指人的理智能力,这种能力能够把握事物的客观普遍性,必然性。如果从这个意义上说,朱子之理也可以称之为理性,但究竟是哪种理性,则由于个人的理解不同而不同。

2、指本体。即认为朱子是讲本体论的,理就是本体。但是,一说到本体,就很容易用西方的本体论进行解释,认为朱子的理就是西方哲学所说的本体。但是,西方哲学的本体就是实体,本体论就是实体轮(主流派),本体与现象是对立的,分属于两个世界。一方面,本体是现象之本体(根据),现象是本体之现象(显现);另一方面,只有本体是真实的,现象则是不真实的。有学者指出,西方哲学的本体“真而不存”,现象“存而不真”,中国的哲学本体在现象之中,而现象是真实的(张岱年)。这当然很有道理。但是,即便如此,朱子所谓理是不是实体?这还是值得进一步思考的。朱子所说的“道体流行”、“天理流行”,就同静态的不变的实体并不相同。

3、规律。即认为朱子的理是指自然界的普遍规律。但是,规律之说同自然科学有密切的关系。西方近代以来的科学是以牛顿为代表的物理学,与此相应的哲学则是机械论、还原论的,即认为自然界是一个机械的物理世界,受因果律支配。世界犹如一架钟表,甚至人本身就是一架精巧的机器。但朱子哲学的理从根本上说是讲生命的,而生命现象是不能用机械规律所能解释的。即使是朱子所说的“物理”,同西方物理学上所说的规律也是不完全相同的。朱子所说的“物理”,是与生命有联系的。“桎梏有性”之说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

4、法则、原理。即认为朱子的理是指某种客观法则或原理。但是,这里也有一个问题,这个“法”是谁立的?是靠人来立的?还是超自然的绝对主体所立的?或是自然界固有的?一谈到“法则”,总会想到有一个“立法者”。西方基督教哲学主张“上帝立法”,主体论者主张“人为自然立法”,也“为自己立法”,自然主义者主张“自然法”,如此等等。很多人认为,朱子是客观主义者,其所谓理是客观的,外在的,那么,这个“法”究竟是谁立的?是什么力量用这样的“法”来主宰自然界和人类?朱子说过“主宰”的话,但所谓“主宰”者,并非有一个上帝在那里发号施令,所谓主宰者就是理,而理不在别处,就在心中。因此,人可以自我作主。如果说,朱熹是他律论者,似乎也有一定的困难。

5、形式。即认为理是事物的形式(或样式)。这是用亚里斯多德的“四因论”中的形式因解释朱子的理,认为理气关系是形式与质料的关系。按照这种解释,任何一物,都是由形式和质料构成的,形式是一物之所以为一物者,质料是一物之成为一物者。任何事物,都有各自的形式,有多少事物就有多少形式。因此,世界上没有无形式之物,无形式之物只是一堆材料,什么也不是。由此进一步推演,形式就成为规定事物之所以为事物的根源性的东西。所谓“本质主义”就是如此。形式之说在解释理之“所以然”时确实很有用。但是,朱子的理却不是纯粹形式,它不仅是在气(物)中存在的,而且是有内容的。在朱子哲学中,一物之成为该物而不是他物,不仅由理决定,而且由气决定。不仅由于理不同而物不同,而且由于气不同而物不同,所谓“理同气异”之说就是如此。这样看来,情况就极其复杂了。

6、秩序。即代表事物发展变化的秩序或方向,能使其“顺而不乱”。这是一种动态的解释,比较符合中国哲学的原义。秩序存在于事物之中,又能决定事物发展变化的道路和方向。秩序之说肯定事物的发展是有序的,而不是无序的;是有方向性的,而不是还原论的;是不可逆的,而不是可逆的。这就同机械决定论区别开了。秩序之说同规律也不相同,规律可在相同条件下不断重复,但秩序是不能重复的,一次性的,有历史的。这就好比人走路,只能沿着一个方向前进,直奔目的地,而不能走回头路,也不能重复已经走过的路。秩序决定了事物之间的和谐,繁而不乱,多而不杂,使世界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这同单子论的“预定和谐”有一点相似,但是单子论强调个体的“自由意志”,而理则是个体与整体的有机统一,一物有一物之理,但总天地万物之理,则又是一个理(太极),因此,是整体有序的学说。

7、观念或理念。即认为朱子之理是柏拉图式的理念。这与形式之说有一定关系,但形式是就具体事物而言,理念则是纯粹概念论的。概念又是有等级的,由此分出一般与特殊、共相与殊相的关系。一类事物有共同的理,一类中之特殊事物又有特殊之理,类之中又有大类,而总天地万物所有的理,便是太极之理。太极是最高理念,相当于柏拉图的善。从逻辑概念讲朱子之理,可称之为“逻辑分析”(但不是逻辑实证主义所说的分析,而是一种概念分析)。但是当概念被抽象出来之后,就变成独立的存在,如同实在论、新实在论所说。因而,在朱子哲学中便有一个“理世界”,这个“理世界”在现实世界之上,是超时空的。对于朱子的理,有必要进行概念分析,但是,能不能说成是独立存在的“理世界”,就值得进一步研究了。事实上,在朱子那里,逻辑分析只有认识的意义,并无存在的意义。从存在上说,理就在物中且只能在物中。在朱子哲学中,只有一个世界,没有两个世界,很难说朱子是观念论者或理念论者。

上述这些解释,各自都有一定的资料来源或理论根据,但是,大部分都是按照西方哲学的某种观念解释朱子的。应当承认,今日研究中国哲学,不能离开西方哲学的背景,不能离开西方哲学的语言、概念,我们总是参照或使用西方哲学的某些概念对中国哲学作出解释。但是,当我们这样作时,既要看到它的适用性,即中西互通的一面;又要看到它的不可适用性,即二者之间的差异。这样,才能保持中国哲学的特性,不致在所谓“共通性”的口号下,用西方哲学概念进行套解。我并不同意中西哲学完全“异质”而“不可通约”的说法,但是承认差异(包括观念和方法),讲出中国哲学的特点,这才是进行对话与沟通的前提。

二、朱子本人对理的解释和用法。

朱子是理学家中唯一对理作出全面解释的思想家。他虽然运用了一些概念分析,但又不是纯粹概念分析的哲学家。他在不同情境中说明理的不同用法,在不同语境中说明理的不同意义。这些不同用法和意义又是相互联系的,可以说共同构成理的全部内容。

具体地说,朱子之理有如下几种用法与涵义。

1、“所以然者”。

这是朱子最常用的说法,表示理的最重要的一种意义。理作为“形而上者”,具有抽象概念或观念的性质,是客观的、普遍的。“形而下”之物则是具体的、可感知的。“所以然者”就是一物之所以成为一物的本质规定者,具有形式或“范型”的意义,它使一物成为此物而不是他物。“所以然”还有原因的意义,但不是因果律中的原因,后者有时间的先后,先因而后果。这里所谓原因,是从逻辑上说的,先有“所以然”者,后有所然或实然之物,但这仅仅是一种逻辑的推论,并不是事实上如此。朱子所谓“推上去时,理在气先”云云,就是从这个意义上说的,并不是说,理真地先于物而存在。

朱子虽然运用了逻辑推论,强调“所以然”之重要,但并不以此为据,说明“所以然者”是独立的、超时空的存在。朱子不讲“存在”,但是讲“存”、讲“在”。他所谓“存心”,不是存一个空灵之心,而是存心中之理,心即是理之所“存”。他还讲“在物为理”,就是说,理存在于物中。这都说明,理不能独立存在,只能在心或物中。这也就是形而上者“不离”形而下者的意思。“所以然”之理虽是形而上者,却不能离开形而下之物而存在,只能在形而下的事物中存在。“形而上者”只具有认识意义,却不是存在本身。存在就是具体事物的存在,时空中的存在。这样看来,朱子所谓“所以然者”,同西方的观念论是有区别的。在这个问题上,朱子认为,既不是“本质先于存在”,也不是“存在先于本质”,而是“本质即存在”,本质与存在是同时存在的。

一般地说,“所以然者”是说明事实的,并不涉及价值问题。一物之为方为圆、为舟为车、有其为方为圆、为舟为车的“所以然”之理,它只讲事实本身,与人的善为恶之类的态度无关,并不涉及人的主观愿望或需要。人们喜欢或不喜欢某种事物,并不能改变这种事物的性质或本质,它是客观的。但是,朱子认为,“所以然”之理是可以认识的,他的“格物”之学,就是“即物而穷其所以然之理”。这不仅是获得知识,更重要的是要解决人的存在及其价值的问题。存在和价值最终是要统一的。

2、“所当然者”。

这是朱子关于理的另一个重要规定,与“所以然”具有同样的地位,故经常连用并提,合称“所以然与所当然之理”。关于二者的关系,后面要专门讨论,这里只谈谈“所当然”问题。

“所当然”就是“应当”,“所当然之理”就是应当如此的道理。按照这样的道理去做,就是“理所当然”;不这样做,就是“理所不容”。这显然是一个价值范畴。从语言表述上说,“所以然”是陈述句,“所当然”是祈使句或命令句,即要求人们如何如何去做,才是正当的。这种要求被认为是出于人的主观愿望,并不涉及事实本身。但是,作为一种理性,同时意味着它是一种普遍原则,也是一种无声的命令,人们应当去遵守。

如果是经验的,那就是在人们的时间活动中逐渐形成的,或者是一种习惯,或者是基于某种需要而制定的条规。但是,经过“内化”之后,就变成人们日常行为的准则,需要自觉地去遵守。朱熹的“所当然之理”,似乎不是这样的理。因为朱子虽然重视经验积累,但从根本上说,理是先天具有的。

这是一个极复杂的问题。如果说朱子是自律论者,那就必须承认,主体自身就能创造道德法则。这所谓主体,就是先验的道德本心,自身便是道德理性。考察朱子的著作,确实有这样的论述。他认为,心体就是性,而“性即理”,即认为心的本体存在就是“所当然”之理。如果说朱子是他律论者,就意味着不承认自心具有道德理性,理在心之外,只能通过认识获得这种法则,这个心,只能是认知心。如果是这样,“所当然之理”就只能是客观理念之类的东西。

但事实上,朱子同其他理学家一样,是天人合一论者,不是人与自然对立的二元论者。这是一个基本前提。尽管他们之间有这样那样的区别与争论,但基本的出发点和理论趋向则是一致的。朱子所谓“所当然”,毫无疑问具有客观性,但他并不认为心只是个认识心,而毫无道德主体之义。在朱子学说中,固然有“心外有理”及“格物致知”之说,但这并不妨碍其“心体即性”以及“本心”之说。在认识层面上,朱子承认有主客之分,因而有“穷理”之学。但“物理”最终通向“性理”,而“性理”则是存在问题,不是认识问题。我们说朱子学说有认识论的成分,但从根本上说是存在论的,就因为其学说的基点是天人合一论的,人与自然是一体的。因此,“所当然”之理,既是天地自然之理,又是人心所具之理。客观地说,它是自然界的法则,主观地说,它是人心所具之理。如果一定要作一个区分,那么是否可以说,就其作为自然界生命创造之原则及其价值而言,它是他律的;就其只能存在于人心并由人心来实现而言,它又是自律的。在这里,人是真正的主体,其心即是道德心。因此,不能用“非此即彼”的逻辑来看待朱子学说。

3、“自然之理”

这是从源头上说理。当朱子同时谈到“所以然”与“所当然”时,常常说道,这“无非是自然之理”。可见,“自然”是同时包含“所以然”与“所当然”的。而朱子所说的“自然”,就是最高存在,其中包含着可能的最高价值。在“自然”之上再没有任何东西了,“自然”就是儒家所说的天,是宇宙自然界的全体,亦即生命整体。“自然之理”就是“天理”。既然如此,那么,一切形上与形下、体与用的关系,都存在于这一整体之内。“形而上者”决不是超自然的绝对观念或绝对精神,而只是其中的一个层面。对于物质的自然界而言,它有超越性,是精神性的,但决不是绝对超越的实体。人也是自然界的一部分,既不是与自然相对立的主体,更不是凌驾自然之上的“主宰”,但是在自然中占有特殊地位。在朱子学说中,可以说心是人之主宰,理是自然界的主宰,但心者人之心,身心是合一的;理者自然之理,理与自然界是统一的。更重要的是,理不在别处,就在心中。这就是朱子的天人合一论,同西方人与自然的二元对立是绝然不同的。

自然是存在及其功能之全称。就存在而言,它是最高主体,但不是实体,而是“天道流行”的过程,“自然之理”就是自然界发育流行的过程所具有的秩序。就功能而言,“自然”就是自己如此,自然如此,自己决定自己,没有其他主宰着。有人从这个方面解释自然,当然是正确的。由过程说明存在,由功能说明本体,这正是朱子学说的本来意义。但是,不能只讲过程而不讲存在,或者只讲存在而不讲过程。

4、“生理”或“生生之理”。

这是理的核心内容,也是理的价值意义之所在。“生理”就是生命创造的原理,是“自然之理”所包涵的。所谓“自然之理”,就其实质而言只是“生生之理”。自然界是“生生不息”的生命创造的过程,其生命创造是有秩序的,此即所谓“生理”亦即“天秩天序”是也。但“理”字能表现其普遍性的意义,可说是一种“自然理性”。但这又是关系到人的生命意义的大问题。

《易传》说:“天地之大德曰生。”“生生之谓易。”这个“生”字是全部《周易》的精髓,也是全部儒学的精髓。人们都说,“易”有三义,即变易、不易、简易。但“易”之三义不是一般地讲自然界的变化之道,而是以生命为其核心内容的,因此才有《易传》的“天人合一”之学。阴阳变化错综复杂,但阴阳从本质上说蕴含着生命。所谓“不易”,正说明生生之道是一切变化中之不变者。所谓“简易”,正说明乾坤所蕴含的生命意义是最简易明白的。《易传》说:“易简而天下之理得。”这个“理”就是“生理”。“生”的哲学是中国哲学发展的'一条主线,《易传》之“生”的学说是理学最重要的思想来源。周敦颐的“万物化生”,张载的“乾坤父母”以及“天地之心以生为本”,程颢的“天只是以生为道”,程颐的“心者生道也”,无不以“生”为道为理。朱子作为“集大成者”,当然也不例外。他虽然对理做出了各种解释,但以“生理”为其核心这一点则是可以肯定的。他在《仁说》中提出著名的“天地以生物为心,人得夫天地生物之心以为心”的学说,就是对这一思想的进一步发展。在这里,“心”字和“生”字有内在联系,二者与“理”又有本质联系。这是朱子天人之学的关键所在。

5、“性理”。

人们都说,朱子和程颐都主张“性即理也”,故是“性理”之学。“性理”就是人性中之道德理性,理就是道德理性。这已经事主体化的说法。但是,“性理”同“生理”又有不可分割的联系,“性理”就是“生理”的实现。如果说,“生理”是从客观上说,或者从存在上说,那么,“性理”就是从主观上说,或者从价值上说。但这又不是截然分开、成二元式的独立存在,“性理”就是“生理”之在人者。存在之中有价值含义,价值之中有存在基础。中国人之重价值,于此即可见。

在理学中,性有二说。一说是指“性者万物一源”(张载语)之性,与《易传》所说“天地之大德曰生”有关。自然界是有“德性”的,这是西方主体论哲学不能接受的。“德”与“性”是价值词汇,其基本内容是“生”,其基本意义是“善”,所谓“元者善之长”、“继善成性”是也。善是指生命创造的目的,善就是目的,即向着完善、完美的方向发展。宋儒把“天德”说成是自然界的最高价值,就是以“生”为其存在论的基础。这已经是“天人之际”的问题了,不只是一个客观的陈述。

二是说人所禀受之性即人性,一般称之为“心性”,因为性就在心中。朱子说,“天道之赋于人者为性”,实际是以“生理”为人性之来源。“赋”字是一种目的性的授予。如果说“生理”是存在论的,“性理”是价值论的,二者如何统一呢?这正是需要回答的问题。

性理具有客观普遍性,既是“万物之一源”,则万物皆有性。但是,从现实上说,人与万物毕竟不同,人能得其全而万物不能得其全,“只能得一些子”(朱熹语)。何以会如此?程颢和朱子都从气上作了解释(不能详述)。但最重要的是,天地自然之生理是普遍的、无私的,故人与物都有可能禀受其全而成其性。因此,人对万物也就是没有资格以优越者自居,倒是有关爱万物的责任和义务。

总之,“性理”是“生理”之在人者,人是“生理”之实现者。人首先是生命存在,同时便具有价值,是有价值的存在者。其价值虽来源于“生理”,但其实现却完全在人自己。人的主体性、创造性主要表现在这里。

6、“使之然者”。

体用关系是真正讲存在问题的,是从本末关系发展而来的。如同一棵大树,有本有末,本是由根而生之主干,末是枝叶花实,其实是一个生命整体。体用关系也是如此。体虽是本原性、根源性的,但它是通过用而实现的,用就是实现体的,不是在用之外有个体(熊十力先生对此有深刻分析)。体用关系是动态的,不是静态的。既如此,理便不是静止不动的实体,而是流行过程中的动因。

7、“道理”。

“道理”之说很通俗,如同今人所说,“做事要讲道理”,“此人不讲道理”。但究竟什么是道理?是什么道理?按朱子所说,就是指道德义理,更具体说,就是“情理”,即所谓“天理人情”、“合情合理”。既合理又合情,情理合一,就是“道理”。朱子说:“今且以理言之,毕竟却无形影,只是这个道理。有如此道理,便做得许多事出来,所以能恻隐、羞恶、辞让、是非也。”(《语类》,卷四)理无形影,看不见,摸不着,但是却有实际内容,其内容就是道德情感。因此,一旦说出或表现在实际行动中,便能做出恻隐等等许多事出来。这些事都是情理中的事,一点也不抽象。他举出孟子的“四端”之情说明“道理”,正表明“道理”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这虽是日常生活中的道理,但又是很高的,真所谓“道中庸而极高明”,高而至于太极之理。太极者理之“极至”,是“极好至善的道理”。这个“道理”,是人生追求的最高目的。在这里,“道理”就是“所以然与所当然之理”。

二、朱子本人对理的解释和用法。

朱子是理学家中唯一对理作出全面解释的思想家。他虽然运用了一些概念分析,但又不是纯粹概念分析的哲学家。他在不同情境中说明理的不同用法,在不同语境中说明理的不同意义。这些不同用法和意义又是相互联系的,可以说共同构成理的全部内容。

具体地说,朱子之理有如下几种用法与涵义。

1、“所以然者”。

这是朱子最常用的说法,表示理的最重要的一种意义。理作为“形而上者”,具有抽象概念或观念的性质,是客观的、普遍的。“形而下”之物则是具体的、可感知的。“所以然者”就是一物之所以成为一物的本质规定者,具有形式或“范型”的意义,它使一物成为此物而不是他物。“所以然”还有原因的意义,但不是因果律中的原因,后者有时间的先后,先因而后果。这里所谓原因,是从逻辑上说的,先有“所以然”者,后有所然或实然之物,但这仅仅是一种逻辑的推论,并不是事实上如此。朱子所谓“推上去时,理在气先”云云,就是从这个意义上说的,并不是说,理真地先于物而存在。

朱子虽然运用了逻辑推论,强调“所以然”之重要,但并不以此为据,说明“所以然者”是独立的、超时空的存在。朱子不讲“存在”,但是讲“存”、讲“在”。他所谓“存心”,不是存一个空灵之心,而是存心中之理,心即是理之所“存”。他还讲“在物为理”,就是说,理存在于物中。这都说明,理不能独立存在,只能在心或物中。这也就是形而上者“不离”形而下者的意思。“所以然”之理虽是形而上者,却不能离开形而下之物而存在,只能在形而下的事物中存在。“形而上者”只具有认识意义,却不是存在本身。存在就是具体事物的存在,时空中的存在。这样看来,朱子所谓“所以然者”,同西方的观念论是有区别的。在这个问题上,朱子认为,既不是“本质先于存在”,也不是“存在先于本质”,而是“本质即存在”,本质与存在是同时存在的。

一般地说,“所以然者”是说明事实的,并不涉及价值问题。一物之为方为圆、为舟为车、有其为方为圆、为舟为车的“所以然”之理,它只讲事实本身,与人的善为恶之类的态度无关,并不涉及人的主观愿望或需要。人们喜欢或不喜欢某种事物,并不能改变这种事物的性质或本质,它是客观的。但是,朱子认为,“所以然”之理是可以认识的,他的“格物”之学,就是“即物而穷其所以然之理”。这不仅是获得知识,更重要的是要解决人的存在及其价值的问题。存在和价值最终是要统一的。

2、“所当然者”。

这是朱子关于理的另一个重要规定,与“所以然”具有同样的地位,故经常连用并提,合称“所以然与所当然之理”。关于二者的关系,后面要专门讨论,这里只谈谈“所当然”问题。

“所当然”就是“应当”,“所当然之理”就是应当如此的道理。按照这样的道理去做,就是“理所当然”;不这样做,就是“理所不容”。这显然是一个价值范畴。从语言表述上说,“所以然”是陈述句,“所当然”是祈使句或命令句,即要求人们如何如何去做,才是正当的。这种要求被认为是出于人的主观愿望,并不涉及事实本身。但是,作为一种理性,同时意味着它是一种普遍原则,也是一种无声的命令,人们应当去遵守。

如果是经验的,那就是在人们的时间活动中逐渐形成的,或者是一种习惯,或者是基于某种需要而制定的条规。但是,经过“内化”之后,就变成人们日常行为的准则,需要自觉地去遵守。朱熹的“所当然之理”,似乎不是这样的理。因为朱子虽然重视经验积累,但从根本上说,理是先天具有的。

这是一个极复杂的问题。如果说朱子是自律论者,那就必须承认,主体自身就能创造道德法则。这所谓主体,就是先验的道德本心,自身便是道德理性。考察朱子的著作,确实有这样的论述。他认为,心体就是性,而“性即理”,即认为心的本体存在就是“所当然”之理。如果说朱子是他律论者,就意味着不承认自心具有道德理性,理在心之外,只能通过认识获得这种法则,这个心,只能是认知心。如果是这样,“所当然之理”就只能是客观理念之类的东西。

但事实上,朱子同其他理学家一样,是天人合一论者,不是人与自然对立的二元论者。这是一个基本前提。尽管他们之间有这样那样的区别与争论,但基本的出发点和理论趋向则是一致的。朱子所谓“所当然”,毫无疑问具有客观性,但他并不认为心只是个认识心,而毫无道德主体之义。在朱子学说中,固然有“心外有理”及“格物致知”之说,但这并不妨碍其“心体即性”以及“本心”之说。在认识层面上,朱子承认有主客之分,因而有“穷理”之学。但“物理”最终通向“性理”,而“性理”则是存在问题,不是认识问题。我们说朱子学说有认识论的成分,但从根本上说是存在论的,就因为其学说的基点是天人合一论的,人与自然是一体的。因此,“所当然”之理,既是天地自然之理,又是人心所具之理。客观地说,它是自然界的法则,主观地说,它是人心所具之理。如果一定要作一个区分,那么是否可以说,就其作为自然界生命创造之原则及其价值而言,它是他律的;就其只能存在于人心并由人心来实现而言,它又是自律的。在这里,人是真正的主体,其心即是道德心。因此,不能用“非此即彼”的逻辑来看待朱子学说。

3、“自然之理”

这是从源头上说理。当朱子同时谈到“所以然”与“所当然”时,常常说道,这“无非是自然之理”。可见,“自然”是同时包含“所以然”与“所当然”的。而朱子所说的“自然”,就是最高存在,其中包含着可能的最高价值。在“自然”之上再没有任何东西了,“自然”就是儒家所说的天,是宇宙自然界的全体,亦即生命整体。“自然之理”就是“天理”。既然如此,那么,一切形上与形下、体与用的关系,都存在于这一整体之内。“形而上者”决不是超自然的绝对观念或绝对精神,而只是其中的一个层面。对于物质的自然界而言,它有超越性,是精神性的,但决不是绝对超越的实体。人也是自然界的一部分,既不是与自然相对立的主体,更不是凌驾自然之上的“主宰”,但是在自然中占有特殊地位。在朱子学说中,可以说心是人之主宰,理是自然界的主宰,但心者人之心,身心是合一的;理者自然之理,理与自然界是统一的。更重要的是,理不在别处,就在心中。这就是朱子的天人合一论,同西方人与自然的二元对立是绝然不同的。

自然是存在及其功能之全称。就存在而言,它是最高主体,但不是实体,而是“天道流行”的过程,“自然之理”就是自然界发育流行的过程所具有的秩序。就功能而言,“自然”就是自己如此,自然如此,自己决定自己,没有其他主宰着。有人从这个方面解释自然,当然是正确的。由过程说明存在,由功能说明本体,这正是朱子学说的本来意义。但是,不能只讲过程而不讲存在,或者只讲存在而不讲过程。

4、“生理”或“生生之理”。

这是理的核心内容,也是理的价值意义之所在。“生理”就是生命创造的原理,是“自然之理”所包涵的。所谓“自然之理”,就其实质而言只是“生生之理”。自然界是“生生不息”的生命创造的过程,其生命创造是有秩序的,此即所谓“生理”亦即“天秩天序”是也。但“理”字能表现其普遍性的意义,可说是一种“自然理性”。但这又是关系到人的生命意义的大问题。

《易传》说:“天地之大德曰生。”“生生之谓易。”这个“生”字是全部《周易》的精髓,也是全部儒学的精髓。人们都说,“易”有三义,即变易、不易、简易。但“易”之三义不是一般地讲自然界的变化之道,而是以生命为其核心内容的,因此才有《易传》的“天人合一”之学。阴阳变化错综复杂,但阴阳从本质上说蕴含着生命。所谓“不易”,正说明生生之道是一切变化中之不变者。所谓“简易”,正说明乾坤所蕴含的生命意义是最简易明白的。《易传》说:“易简而天下之理得。”这个“理”就是“生理”。“生”的哲学是中国哲学发展的一条主线,《易传》之“生”的学说是理学最重要的思想来源。周敦颐的“万物化生”,张载的“乾坤父母”以及“天地之心以生为本”,程颢的“天只是以生为道”,程颐的“心者生道也”,无不以“生”为道为理。朱子作为“集大成者”,当然也不例外。他虽然对理做出了各种解释,但以“生理”为其核心这一点则是可以肯定的。他在《仁说》中提出著名的“天地以生物为心,人得夫天地生物之心以为心”的学说,就是对这一思想的进一步发展。在这里,“心”字和“生”字有内在联系,二者与“理”又有本质联系。这是朱子天人之学的关键所在。

5、“性理”。

人们都说,朱子和程颐都主张“性即理也”,故是“性理”之学。“性理”就是人性中之道德理性,理就是道德理性。这已经事主体化的说法。但是,“性理”同“生理”又有不可分割的联系,“性理”就是“生理”的实现。如果说,“生理”是从客观上说,或者从存在上说,那么,“性理”就是从主观上说,或者从价值上说。但这又不是截然分开、成二元式的独立存在,“性理”就是“生理”之在人者。存在之中有价值含义,价值之中有存在基础。中国人之重价值,于此即可见。

在理学中,性有二说。一说是指“性者万物一源”(张载语)之性,与《易传》所说“天地之大德曰生”有关。自然界是有“德性”的,这是西方主体论哲学不能接受的。“德”与“性”是价值词汇,其基本内容是“生”,其基本意义是“善”,所谓“元者善之长”、“继善成性”是也。善是指生命创造的目的,善就是目的,即向着完善、完美的方向发展。宋儒把“天德”说成是自然界的最高价值,就是以“生”为其存在论的基础。这已经是“天人之际”的问题了,不只是一个客观的陈述。

二是说人所禀受之性即人性,一般称之为“心性”,因为性就在心中。朱子说,“天道之赋于人者为性”,实际是以“生理”为人性之来源。“赋”字是一种目的性的授予。如果说“生理”是存在论的,“性理”是价值论的,二者如何统一呢?这正是需要回答的问题。

性理具有客观普遍性,既是“万物之一源”,则万物皆有性。但是,从现实上说,人与万物毕竟不同,人能得其全而万物不能得其全,“只能得一些子”(朱熹语)。何以会如此?程颢和朱子都从气上作了解释(不能详述)。但最重要的是,天地自然之生理是普遍的、无私的,故人与物都有可能禀受其全而成其性。因此,人对万物也就是没有资格以优越者自居,倒是有关爱万物的责任和义务。

总之,“性理”是“生理”之在人者,人是“生理”之实现者。人首先是生命存在,同时便具有价值,是有价值的存在者。其价值虽来源于“生理”,但其实现却完全在人自己。人的主体性、创造性主要表现在这里。

6、“使之然者”。

体用关系是真正讲存在问题的,是从本末关系发展而来的。如同一棵大树,有本有末,本是由根而生之主干,末是枝叶花实,其实是一个生命整体。体用关系也是如此。体虽是本原性、根源性的,但它是通过用而实现的,用就是实现体的,不是在用之外有个体(熊十力先生对此有深刻分析)。体用关系是动态的,不是静态的。既如此,理便不是静止不动的实体,而是流行过程中的动因。

7、“道理”。

“道理”之说很通俗,如同今人所说,“做事要讲道理”,“此人不讲道理”。但究竟什么是道理?是什么道理?按朱子所说,就是指道德义理,更具体说,就是“情理”,即所谓“天理人情”、“合情合理”。既合理又合情,情理合一,就是“道理”。朱子说:“今且以理言之,毕竟却无形影,只是这个道理。有如此道理,便做得许多事出来,所以能恻隐、羞恶、辞让、是非也。”(《语类》,卷四)理无形影,看不见,摸不着,但是却有实际内容,其内容就是道德情感。因此,一旦说出或表现在实际行动中,便能做出恻隐等等许多事出来。这些事都是情理中的事,一点也不抽象。他举出孟子的“四端”之情说明“道理”,正表明“道理”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这虽是日常生活中的道理,但又是很高的,真所谓“道中庸而极高明”,高而至于太极之理。太极者理之“极至”,是“极好至善的道理”。这个“道理”,是人生追求的最高目的。在这里,“道理”就是“所以然与所当然之理”。

三、“所以然”与“所当然”如何统一?

以上分别说明朱子关于理的不同说法和用法,在于说明理有不同层次的涵义,具有丰富的内容。这些不同涵义相互联系在一起,形成一个有机整体。理就是这样一个多层次的动态的整体性范畴。正如朱子本人所说,“如人观火”,从不同方向去看,会有不同形状,但却只是一团火。既然如此,就说明理决不单纯是逻辑分析的结果,而“所以然”与“所当然”不仅不是互不相干的,而且与其他意义紧密相连。

朱子是主张“条分缕析”的。所谓“条分缕析”,就是逻辑分析,就理而言,从中分析出各种不同涵义。理的上述不同意义的提出,就是“条分缕析”的结果。但是,分析之后,并不是将这些意义平铺地摆出来,如同商店里的货架,摆满了各种商品,由人们分别去选择。而倒是像中药铺里的方格子,分别装有不同性能的药材,但是真正使用起来,必须将各种药调配在一起,才能起到治病的作用。就方法而言,这里当然有综合的问题。

康德有所谓“先验综合命题”,认为先验的范畴形式,能够将经验材料综合起来,形成新的知识,只靠分析是得不出新知的。但是,“先验综合”后来受到了批判,认为这是形而上学的,不能证明的。中国哲学从总体上说,缺少分析,而重视类比与综合,但基本上是一种经验性的综合。这样的综合有没有普遍必然性?这就成了问题,因而受到了质疑。

朱子关于理的学说,是怎样的综合呢?这是一个新提出的问题。我尝试作出一个解释,即整体论的要素分析与生命论的类比综合,很难用超验论还是经验论来划分。如果说是超验论的,则缺乏两个世界的明确划分以及纯粹形式化的分析;如果说是经验论的,则又有某种形而上的“预设”。因此,用纯粹先验论或经验论来划分朱子哲学,会遇到很大困难。这就如同直觉一样,既有经验主义的直觉,又有理性主义的直觉,还有超理性的神秘主义的直觉,要根据不同哲学的不同语境而定。

可以肯定的是,朱子虽然运用了“条分缕析”的方法,但不是逻辑分析主义的;他虽然很重视经验积累即“铢累而寸积”,但也不是纯粹经验主义的。从总体上说,理具有某种先验形式,但又是以经验为内容的,其先验形式不是“纯形式”,其经验内容也不是“被给予”的材料,而是真实存在的。我们可否说,朱子关于理的学说,主要是在人生体验中得到的,其中既有先验理性,又有人生经验,二者在实践中得到了统一。正如程颢所说:“天理二字,是自家体贴出来。”这“体贴”二字,很值得玩味。它既不是纯粹概念的认识,也不是单纯经验的集合,而是生命体验的结果。“体验”中既有认识,又有实践;既有理性,又有情感。总之是整体性的。朱子之所见、所思、所悟、所愿,在于人与自然界的生命联系与整体和谐,在于追求“天理流行”的人生境界。这种境界既不是纯粹认识的,也不是上帝“启示”的,毋宁说是“自然目的论”的。“所以然”与“所当然”正是在生命目的性的学说中得到了统一。

在西方哲学看来,“所以然”与“所当然”是表述两种截然不同的事物的,根本不能统一。朱子将二者合在一起,不作区分,认为“所以然”就是“所当然”,“所当然”就是“所以然”,笼统地说一个“所以然与所当然之理”,就是概念的含混不清,语言的意义混淆。按照分析哲学的说法,“所以然”是讲事实的,是陈述句,因而是客观的;“所当然”是讲价值的,是祈使句或命令句,因而是主观的。事实和价值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绝不能混淆。事实是客观存在的问题,价值是主观愿望或好恶的问题,主观与客观的界限是十分明确的。

自从休谟提出“事实”与“应当”的区分之后,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许多哲学家。现代西方哲学普遍接受了这种二分的观点,并且从逻辑分析到语言分析,不断进行论证,使之成为“定论”。现代分析哲学家(如艾耶尔、卡尔纳普等人),将价值完全主观化,甚至私人化,使伦理道德变成个人的兴趣、爱好,没有任何客观性,因而出现了“道德的沦丧”(麦金太尔语)。现在,又有一些哲学家试图将二者统一起来,建立“值得信任”的真理和价值观,比如理查德・罗蒂,从新实用主义的观点出发,将真理与价值合而为一,但是受到许多人的批评。

有趣的是,中国哲学早就提出了这一类的问题,“所以然”与“所当然”的关系问题就是最好的证明。中国的哲学家如朱子,并不是将二者混为一谈,而是区分二者的不同涵义。但是,他们并没有将二者完全对立起来,而是以独特的方式解决了二者的统一。这是很值得我们重视的。

但是,中国现代的一些哲学家,似乎没有遇到事实与价值的关系问题有现在这么严重,因此没有来得及对西方哲学家提出的挑战作出回应。他们只是从各自的哲学观点出发,对“理”作出了各自的解释。以冯友兰与牟宗三两位先生为代表,他们的理论兴趣不同,其结果也就不同。冯先生的兴趣在“所以然”,因而将其完全形式化,变成“共相”,建立了他的“新理学”。他讲人生境界,更多地是讲概念认识。牟宗三先生的兴趣在“所当然”,因而将其道德化,变成“实体”,建立了他的“道德形上学”。二人都讲本体论(或存有论),但冯先生讲出来的是“真际世界”,牟先生讲出来的是“价值世界”。二人各有侧重,但都没有直接就存在与价值的关系问题进行专门的讨论。

现在将前面的讨论归纳起来,专就“所以然”与“所当然”的关系问题提出进一步的解释。

1、理是一个整体性的范畴,其中有各种不同的要素,因其功能、作用不同而有不同的涵义和用法。其中,“自然之理”是整体自身。朱子所谓“一理而万殊”之“一理”,就是整体性的“自然之理”,它不是数学上的“一”,而是包涵很多因素和层面的有机整体。尽管它是从“形而上”的层面上说的。这所谓“自然”,即是生命整体,人只是其中的一部分,虽然是居于特殊地位、具有特殊意义的一部分。这是中西哲学关于“自然”理解上的重要差别。对“自然”的不同理解,产生了对“理性”的不同解释。中国哲学主张天人合一,其“理”是天人合一之理,西方哲学主张天人相分,其“理”只能是人的理性。中国哲学承认自然界有“内在价值”,其最高价值就是“生道”或“生理”,故称之为“天德”;西方哲学则认为自然界没有“内在价值”,其价值是由人赋予的。中国哲学认为人是实现“天德”亦即“生理”的德性主题,对自然界负有义务和使命;西方哲学认为人是认识和改造自然的认识主体,对自然界并无任何义务。

2、“生理”或“生生之理”作为“自然之理”的核心内容,是生命和生命创造的秩序和原理。“秩序”标明其存在意义,“原理”标明其价值意义,但“秩序”是显性的,“原理”是隐形的。“生理”的根本意义在于其目的性,而不是机械论的必然性。目的之所向即为“善”,“善”就是目的。但是自然界生命创造之目的即善,是潜在的,其真正实现者则是人。因此,人就是目的。儒家主张“性善论”,其根据在此。

关于这一点,从朱子关于“天地之心”与“人心”的论述看得非常清楚。自然界有没有心的问题,是逻辑概念难以说清的,但中国哲学说清了这个问题。自然界并无心,但自然界能“生物”,而所生之物则有心。人也是天地所生之物,但人心由何而来?只能由自然界的生命创造而来。追根溯源推上去,天地自然界也有心,即以“生物”为心,亦可说“生物之心”。这个心是无心之心,即目的之义,亦可说是无目的之目的。天地之心是潜在的,只能表现在“生物”上,但所生之物即人,却将其真正实现出来,这就是人心。这“人心”,不是生物学上所说的“心”,而是有目的、有意志、又道德情感的。因此朱子说:“天地以生物为心,而所生之物,皆得夫天地生物之心以为心,故人有不忍之心。”(《仁说》)如果说,天地生物之心,只是生命创造的目的,那么,人心就是真正的道德目的。朱子说过,人的“本心”是善的,这个“本心”就是人心,这个“善”就是“继善成性”之善,即生命目的之实现。在中国语言文字中,“心”字最初是“棘心”、“木心”,即木尖,其主要意思就是生长。所以,由“生”而说明“心”,是源远而流长的。由“天地生物之心”过渡到“人心”,是一种生命目的性关系。这正是“所以然”与“所当然”,即存在与价值何以能够统一的基础。

这当然不是说,自然界就是一个道德世界,也不是说,天是一个绝对超越的实体。“天地生物之心”是对“生理”的目的性的一种表述,基本上是存在论的说法,但其中却包涵着价值的意义,而“人心”则是它的实现。从发生学上说,这是一种道德进化论的学说,在生命进化中即包涵着道德目的,并在人类的生命中得到实现。

3、从“生理”到“仁理”的实现,体现了人是创造价值的主体。我们说自然界有“内在价值”,是说自然界有生命创造和道德生成的价值,但这又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过程。说到人类的价值,则只能靠人类自身来完成。因为只有人才有目的和价值诉求,并能创造价值。

这里有两层关系,缺一不可。第一层关系是,人的生命价值从根源上说来源于自然界的“生理”,自然界是人的生命之源和价值之源。这所谓“根源”,在哲学上同时具有宇宙生成论和本体论的意义,但以前者为基础(这是中国哲学的特点)。人凭自己的理性创造了价值,但人的理性也是从自然界而来的,可称之为“自然理性”。朱子所谓“有知觉之理而后又知觉”,就是此义。“知觉之理”即是“生理”之一种。第二层关系是人作为“生理”的实现者,同时就是生命价值的创造者,实现的过程就是创造的过程,因而并不完全是“自然主义”的。完成这一过程,正是人的真正使命,也是人的目的所在,这里并没有功利或利益上的打算。“仁理”就是这样的创造,同时又是不断努力追求的目的。“仁理”作为生命价值的最高原则,有其生命存在的基础,因为人首先是一个生命存在。“生理”在气中存在,“仁理”在心中存在,而心在形体中存在,本来就不是二元的。但人在自然界有很高的地位,能够“为天地立心”(张载语,而为所有理学家所接受)。“立心”就是实现目的,即立“仁德”、“仁理”。人实现了仁德,就是为天地立了心。因为人心就是天地之心的实现。但这又不是“人为自然立法”。“人为自然立法”是人类中心论的说法,人是自然界的主宰,“立法”是为了人的利益。“为天地立心”则是天地本有心而未能全部实现,因此靠人去立,“立”了之后就实现了天人合一境界。这是非人类中心主义的。

4、在“生理”与“仁理”的统一中,“所以然”与“所当然”实现了统一。“生理”作为自然界“生生不息”的“所以然”之理,目的性地蕴含着“所当然”之理。“生理”作为自然界生命创造的秩序,是一个客观事实,即所谓“事实”或“存在”问题,但是,其中却有价值意涵。我们之所以称其为“道德进化论”,就是说,其中包涵着道德的萌芽与生成。这在某些动物身上也能看得出来。为什么有些动物能够无私地救助人类或其他动物?有些动物不仅有情感、思维和语言,而且有社会,甚至有文化?这是用自然本能无法解释的。就此而论,价值并不是人类专有的。

但“仁理”作为“生理”之完全的实现,不仅是一个“存在”的问题,而且是一个价值的问题,即“所当然者”。但“仁理”又是从生命之“所以然”而来,并不是凭空创造出来的。实际上,仁既是“所以然”,又是“所当然”,是二者的统一。我们说仁是“所以然”,就是一个陈述句,即陈述一个客观事实,回答“是什么”的问题。比如说“人者仁也”(孟子语),就是回答人是什么的问题,即人是具有仁德的动物。同样,我们说仁是“所当然”,就是一个祈使句或命令句,即要求自己或别人应当如何去做,即回答“应如何”的问题。同样是“人者仁也”,则可回答人“如何做”的问题,即人应当按仁的要求去做,“仁民而爱物”,等等。

“人者仁也”,是所有儒家都使用的说法。这是中国哲学语言表达的一个重要特点。在中国哲学中,虽然没有西方语言中的“being”(即“是”或“存在”)这个词,但“者”字却能同时包涵两种不同的意思,一是“是”,一是“应当”。仁既是人之所以为人者,从存在上讲“所以然”;仁又是人应当遵守的法则,从价值上讲“所当然”。这正是朱子为什么将“所以然”与“所当然”放在一起,称“所以然与所当然之理”的原因所在。前面说过,理的核心是“生”,故称“生理”,而“生理”之在人者即为“仁”,而“仁”是从理上说的,具有客观普遍性,故称之为“仁理”。万物各有其理,朱子主张“格”万物之理,但从生命的意义上说,万理都归结为一理,这个“一理”就是“生理”亦即“仁理”。朱子不是一般地“格物理”,而是必须“穷到极处”,即理之“至极”。这所谓“极”,就是“仁”,而“仁”就在人的心中。因此,朱子在谈到“格物穷理”时,也要说“穷其所以然与所当然之理”,而不仅仅“穷”其“所以然”之理。因为万物之理都通向“仁理”。所以,不仅要“格物”,而且要“致知”。“致知”就是尽心中之知,即实现仁的自觉。

5、就主观与客观的关系而言,由于人与自然界是生命整体,而不是二元对立的关系,因此,从根本上说,不存在客观事实与主观价值的对立。理者,天人合一之理,可表述为“生即仁,仁即生”(程颢最先有这样的表述)。这又是中国哲学语言的一种特色。“即”字并不说明二者没有任何区别,完全是一回事,而是说明二者相即不离的统一关系或蕴涵关系。客观地说,理是“所以然”之“生理”,这是一个客观事实,但“生理”之中潜在地包涵着“仁理”,因此可以说“生即仁”(即“生理即仁理”)。主观地说,理即是“所当然”之“仁理”,这是一个价值判断,也是一个价值诉求,但“仁理”之中又包涵着“生理”,因此可以说“仁即生”(即“仁理即生理”)。这并不是什么“含混”、“混淆”,而是对生命存在及其价值的辩证式的表述。

6、我认为,语言分析离不开某种哲学,纯粹的语言分析,只具有工具的性质。所谓语言本体论,也只是一种哲学,而且在我看来,将语言视为第一位的存在,会丢弃很多东西,特别是有关人的存在价值以及心灵一类的问题。

分析是重要的,特别是对中国哲学而言,我们很需要分析。但分析并不是一切,也不是唯一目的。要真正解决人生价值的问题,还需要认识的“综合”,更需要生命的“体验”。就朱子和理学家所说的“理”而言,大体上可以说,“自然之理”是从源头上说,也是从生命整体上说。“自然之理”即是“本然之理”。“使之然”是其动力因素。“所以然”是其存在的形式或本质。“所当然”是其目的即价值。“性理”即“所以然”与“所当然”、存在与价值的统一。其终极目的则是“极好至善的道理”,即最高价值,也就是真、善、美的统一。“所以然”与“所当然”的统一,就是这样实现的。

总之,朱子哲学从根本上说,是一种整体论的生命哲学,也是一种目的性的过程哲学(不是通常所谓的目的论),而不是观念论或实体论哲学。理的各种意义及其关系,都是在生命过程中“体会”出来的,在实践中体会出来的。

小学语文教学过程范文汇总篇十

傍晚,我在操场上跑步,经过篮球场时,忽然有所感悟,便这下这随笔。

为了发扬体育精神,学校每隔两年都举行一次大型的运动会。可是,现在离运动会的开始还有很长时间呢!有很多人都已经开始练球了。看着他们被汗水浸湿的衣服,我不由得心生佩服。尽管这样,在明年的.运动会上,他们也不一定会取得最终的胜利,因为他们在进步,同样他们的对手也在进步啊。事实上,我们有很多付出都不能达到预期的结果。就像他们打篮球一样,要想在比赛时拿到名次,他们就会付出很多的训练。成功的喜悦只有那么短短的几分钟,喜悦的背后又有怎样的心酸,恐怕也只有他们自己知道了。

我们总是在最值被欣赏和关注的时期,无人问津。因为体能训练而酸痛的四肢,因为运球而挥洒的汗水,都只有他们自己知道。能让他们坚持下来的也许是团队的荣誉,更是他们各自的信念;能让他们快乐的也许是每一次进步的过程和队友带来的关心。也许,他们会像深山野果一样,开花时无人欣赏,唯有蜂蝶作伴,知道接触果实时才有几个人来采摘,甚至还会嫌弃果实太小。尽管这样,我相信他们也会有所成长,他们会难过或许不是因为输了比赛,而是因为所有场下的人只看到不尽人意的结果,没有看到结果背后的心酸。

在这个注重结果的世间,愿我们不随波逐流的只看重结果,学会享受在取得更好的结果的那个过程。不管是在球场上、学习上还是在生活上,因为在这一场场现场直播里,才是中心,别人只是构成你人生这部戏的某个角色罢了。所以,尽情的享受靠近那个结果的过程吧!

此刻,太阳早已落山。球场上依稀能看出那些为追寻硕果而努力的人。我知道,他们是享受的,不然怎么连天黑了都感觉不到呢!

小学语文教学过程范文汇总篇十一

过程与结果的关系是一个哲学问题。过程必然产生结果,结果是过程的必然,结果的预期也会反作用于过程。任何只注重结果、轻视过程或只注重过程、无视结果都会导致有失偏颇甚至严重后果。美术教学活动也不会例外。

证审美体验的活动过程,才能慢慢形成一定的写生能力和审美实践能力。如果没有这种美术教学活动过程的实施是不会有积极的教学结果的。色彩的教学过程是学生的判断、比较、选择、分析、综合、概括的过程,学生在这个过程中自然学习到色彩的基本知识和写生技能,学会色彩的观察方法和感悟色彩作品的审美体验,形成高尚审美情趣。所以美术教学活动过程直接决定教学结果。

在以往的美术教学活动中,只重视学生的作业效果,考试比赛成绩,以专业化的'角度去评价学生的美术作业和审美水平,这种只重结果轻过程的情况固然不对,但现在只强调学习过程、学习活动、教学过程、审美体验,或者只强调人文思想,培养创新意识等,而不在乎基本美术技能技法和作品效果等现象也时有出现,这就有点矫枉过正了。例如,在《美术鉴赏》的教学当中,通过综合实践的方式指导学生去确立课题,搜集资料,研究分析,得出结论。这种综合探索的教学方式给学生带来的审美体验和知识的理解巩固程度是相当深刻的,但这种教学过程实施的时间长,在当前高中生紧张的学习时间和巨大的高考压力中,要在《美术鉴赏》大部分课程中实施这种综合探究式教学是不现实的,这需要教师去权衡处理。美术作品效果反映美术教学活动过程,美术教学活动过程决定美术作品效果,两者是对立统一的关系,相辅相成,互相促进。

二、既要重视美术教学的结果,更应重视美术教学的过程。

因为美术教学活动过程与结果是因果关系,所以美术教学活动过程也可以说是果,既应重视美术教学活动结果,更应重视美术教学活动过程。

1.注重美术知识技能的传授掌握,更应重视美术知识技能水平形成的过程。

美术知识技能分常识性的知识和探索性的知识。对于常识性的知识只需要直接传授即可,而探索性的知识则需要探索感悟的过程才能掌握。知其所以,不知其所以然,这样获得的知识很难融会贯通。学生没有探索体验的感受,是很难理解运用并形成能力的。

2.注重美术教学活动过程产生的形而下结果,更应注重由美术教学活动过程产生的形而上的结果。

重视美术教学活动过程中给学生带来的多种综合素质发展,通过教学活动使学生取得较好作品效果的同时,更要让学生在获得知识体验过程中形成意识,提高学生的观察能力,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形成独立的思维方式、学习能力和正确的学习方法,以及高尚的审美情操。

3.注重教学结果的评价,更应重视美术教学过程的评价。

教学结果的评价重要,美术教学活动过程的多样化评价更重要。美术教学过程的多样化评价,体现在由关注知识、注重结果向关心能力和身心发展、注重过程方面转化。美术教学活动过程中,教学过程的教育价值对于学生各种学习能力、思维能力、学习与生活态度、人生价值观等的形成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教师应在教学活动过程中设计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的目标、内容和活动评价表,在日常教学活动中进行教学和学生的综合评价考核,以解决单一靠美术作品评价带来的不足。

在当今多元文化背景下,随着美术教育不断的改革创新,审美观念、审美情趣越来越趋向多元化,美术教学活动形式不断更新变化,笔者期望这些不成熟的观点能引起同行们更多的探讨,以创新美术教育理论,推动美术教育发展。

小学语文教学过程范文汇总篇十二

“语文味”是语文教学中最重要的一部分,但是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语文味在语文教学过程中缺失的现象越来越严重,这对相关学校的语文学习产生了极大影响。

一、职校语文教学现状及原因分析。

语文是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最基本的课程,它对提高学生的综合学习能力以及对各种知识的吸收能力都有一定的影响。但是在中职教学中,许多学校忽视了对语文的教学,其对语文重要性的认识还普遍存在不足的现象。从而致使学生的语文基础薄弱,听说读写的能力不能够达到基本的要求,这对中职学生进一步的学习造成了极大的阻碍。造成中职语文教学状况不能够符合现代教育标准的原因除了学校重视程度不够外,学生的学习动力不足也是其重要原因。就目前中职院校的学生情况来看,绝大数的学生认为自己只要把专业课学好即可,学校语文知识对于自己未来的职业并不会有多大的帮助,所以在语文学习的过程中,往往采用消极的态度去面对,从而导致其语文学习状况越来越差。

二、加强职校语文教学语文味的措施。

语文教师的教学情感直接影响学生学习语文的兴趣与积极性,因此要想改变职校的语文教学状况,语文教师就必须加强教学情感的投入。语文教师的教学情感要尽可能的柔和一点、轻松一点,为学生的语文学习营造一个比较好的环境。在语文教学过程中,语文教师还要注重人文性,根据不同的教学内容选择学生能够接受的教学情感,充分尊重学生的不同思想与需求,把中华文化的精华的魅力去感染学生,从而增强其对语文的兴趣,加强学生学习语文的积极性。因此在职校选择语文教师时,一定要注重其综合素养,切不可随便指定一个也许文化底蕴并不丰富的教师担任语文教学的职责,因为只有教师有了一定的文化底蕴,其在教学的过程中才能够把情感运用的恰到好处,最大限度的让语文这门学科发挥出其真正的魅力。

2、要营造合适的教学氛围。

语文教学环境的创立对于语文教学语文味的体现具有重要作用,语文教学的目的就是让学生能够在思考的过程中获取质的发展,因此在实际的语文教学过程中要尽可能的为学生的学习创造良好的氛围,让学生能够在完成学习的基础上把思维进行最大程度的发挥。教氛围营造的主要方法之一就是创造合适的教学情景,适宜情景的创设对于学生兴趣的激发、情感的调动以及思维的活跃有着直接影响。在情境创设的过程中,可以运用问题情境创设的方法。通过对所设定的问题进行交流探究,让学生对语文知识的理解更加深入。

3、要发挥学生的主动性。

发挥学生的主体性是语文《新课标》和《新大纲》最核心的理念,是确定评价的根本性依据。新课程要求以学生的学为主,学生成为课堂的主人,语文优质课堂评价的前提是学生参与教学的积极性是否得到充分调动,学生是否自主地参与到教学的各个环节中,学生的个性是否得以表现。学生的学情是教学的起点,学生的发展是教学的落点。教师充分发挥其主导作用,善于根据教学目标引导学生自主学习,提升学生学习品质,语文课堂生态、互动。从而最大程度的使职校语文教学具有语文味。

4、要对教学课堂进行改革。

职校教育目标、培养对象的特点,决定了职业学校语文教学独特的个性。学生语文应用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强弱,将直接影响到就业及后续发展。语文能力对于职业学校学生来说,最重要的是语言表达能力,在交际中善于说话,善于流利地表达自己的思想和观点。因此中职校语文课堂教学内容必须体现实践性、专业化与生活化特色,课堂中学生有更多讨论、交流、评价与合作的机会,这是评价中职语文优质课堂的不可或缺的要素。课堂教学过程优化,具有较强的时效性,教师以最经济有效的方法和手段来组织课堂教学,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条件,将学生引入较为真实的生活情景之中,安排多样的、有明确目标与要求的学生活动,给学生思考与表达的时间和空间,突出培养学生相互协调、相互合作的团队意识,体现交际语言教学的思想,锻炼与培养学生语言表达,最大限度地促进学生语文素养的形成与发展,从而提高课堂教学有效性和高效性。

5、要加强教师素质的提升。

只有语文教师的综合素质达到一定水平,其才能够在教学过程中收放自如,因此教师自身“语文味”具备的状况直接影响其教学中“语文味”的状况。因此要想营造出具有“语文味”的课堂就必须加强语文教师综合素质的培养,尽可能的提升语文教师的文化底蕴,让其能够在教学中能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专业素养的具备能够让教师在教学中随意的发挥,而不是死背教案,这对学生语文学习环境的营造具有重要作用。

结语。

加强职校语文教学过程中的语文味体现是改变现在职校的语文教学状况最重要的措施之一,要想增强职校语文教学中的语文味,就必须从教师、学校多方面进行改革。

参考文献。

小学语文教学过程范文汇总篇十三

《爬山虎的脚》。

(一)直观导入。

为了激发学生的求知欲,诱发他们的学习热情,使他们进入想学、愿意学习的境界。上课伊始,我通过质疑提出问题,来引发学生对事物的欲知性和提高学习兴趣。

一开始上课,我是这样说的:“你们知道什么动物会爬墙吗?那有没有会爬墙的植物呢?今天我们就来学习这种会爬墙的植物,它叫什么名,它是怎样爬墙的。”(板书课题揭题)学生读题。

由于学生没有见过爬山虎,所以此时我导入电视教学光盘导入部分,(导入录像)学生进行仔细观察,用眼睛感知爬山虎是什么样的东西,什么颜色。我又引导学生找爬山虎的脚、茎、叶柄等分别是指它的哪个部位,让学生来个赏试观察法,叫学生们先自己观察爬山虎的各个部位是怎样的,这样,学生既更直观地认识了爬山虎,又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二)整体感知。

学生在读准字音、读通课文的基础上,我以问题:“作者是先写爬山虎的什么,再写了什么,最后写什么?”然后引导学生打开课本看课文作者是怎样对爬山虎的各个部位进行观察和表达的,由此学生整体感知课文大意,理清了叙述脉络。

学好普通话是语文教学的重要任务。在初读课文时,为了引导学生读准生字新词的字音,我让电视里的老师和学生进行读字、读词、读文的练习,不仅鼓励学生跟着读,还结合学生实际情况,巧妙采用多种形式来读词,如做游戏读、赛读等,既实现了电视与课堂的互动,又引起了学生的注意力,提高孩子们学习的兴趣,很有效地突出了重点和难点。

(三)读文感悟。

3、4年级的阅读要求就指出:能联系上下文,理解词句的意思,体会课文中关键词句在表情达意方面的作用。因此,在这部分教学中,我让学生注意找出关键句词,认真读读,体会,感悟。

在指导学生理解爬山虎的脚怎样一步一步爬墙,怎样根据课文内容的介绍和自己的理解画一幅“爬墙图”时,我为了调动他们的学习积极性,巧妙借助电视里学生的简图,根据本班学生的实际情况,我投其所好:采用男女生竞赛的方式,调动学生们的情绪,使学生注意力一下子都集中在了这个焦点上。然后我让学生根据课文内容,仔细观察互相比较,发现问题、提出疑问、找出图文不符的地方。男女生之间为了电视里学生简图的缺点,便会十分认真地边看书边观察,从爬山虎的颜色、叶片、茎、脚生长的位置、脚的样子,甚至连爬山虎的生长经历中的变化提出种种理由,课堂气氛也就一下子达到了高潮。我趁势让每一个学生都动手画一幅爬墙图,要求是看谁画得准、画得像。我又趁热打铁进一步引导学生之间进行互相评价和指正,相信许多细微的知识点在同学们的发言中一个一个地突现出来:爬山虎的脚是长在叶柄的反面的;叶片是一顺儿朝下的;爬山虎是靠细丝头上长出的小圆片巴住墙一步一步往上爬的„„如此一来,便可形象地突破难点,又增加了学习的趣味性,也降低了理解难度。

(四)拓展延伸。

我是这样对学生说的:“你们瞧,爬山虎的脚巴得多牢固呀!它的生命力多么顽强,让我们再来细细欣赏这一墙墙爬山虎,体会它顽强的生命力。导入电视教学光盘中爬山虎的叶子的画面,用画面再现情境,用音乐渲染情境,从而让学生入境动情。待学生欣赏后,对他们说:“孩子们,让我们捧起课本,带着刚才看画面的感受,美美地读读课文吧。”这样设计的目的是让学生用朗读来感受情境,在语言文字的诵读中去体会、去领悟。

为了能给予学生活动的时空,选择的权利,发展的舞台。让他们有更多思考和探索的机遇,有更多表达情感的平台。在学生读文后,我用动情的话语创设情境:“同学们,今天我们学习了《爬山虎的脚》,了解到大千世界,万物百态,大自然的神奇。希望同学们做有心人,留心周围的事物,用你的慧眼去发现世界,用你手中的笔去描绘美好的世界。下面,就给同学们一次展现自己的机会,请你在“诗”、“书”、“画”、“文”等形式中选用自己最喜欢的一种来表现爬山虎或者是其它的植物。“诗”指朗诵简短的诗文,也可以背诵本文3至5自然段中自己最喜欢的一段;“书”指选用课文中自己喜欢的句子,进行书法创作并展示;“画”指创作简笔画并当众展示解说;“文”指把你平时观察到的某种植物最有特点的那部分写下来。学生创作完后,展示得意之作,培养学生欣赏的眼光。

案例二。

《桂林山水》。

我们常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那么好的教学理论也需要教学过程来进行检验。为了达到教学的有效性,我准备用以下几个环节来完成本课的教学任务。

(一)激发兴趣、导入新课。

一节新课的开始好比提琴家上弦,歌唱家定调,第一个音定准了,就为演奏和歌唱奠定了基础。上课也是如此,第一锤就应敲在学生的心灵上,像磁石一样把学生牢牢地吸引住。我是这样设计导语的,请同学们以小组为单位,展示课下搜集的桂林山水的图片、文字资料或歌曲。

桂林山水)。

(二)初步朗读、整体感知。

引导学生自读课文,这一部分大约需十分钟的时间。是这一堂课中占时较多的一部分。之所以安排这么多时间,是因为这是一篇写景抒情的美文,充分的朗读是让学生体验这篇文章最好的办法。

新课程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而“读”就是“自主”学习方式的最直接体现。巴金说过:“写吧,只有写,才会写。”我们是否也可以这样说:放手让学生读吧,只有读,才会读。让学生在读中感受,在读中思考,在读中品味语言文字的魅力。这一部分大约分这样几步:

1.学生自由朗读,然后分排进行有感情的朗读;通过朗读,感受作者的语言美,以及语言所表达的景色美。

2.教师范读,学生标出生字在课文中的位置和本文出现重要词语;

三、

四年级的学生,四年级的学生初步学会默读,不指读,学会略读并粗知文章大意,所以在默读的时候,我给学生布置了简单概括文章的大意的任务;另要求学生学会借助相关工具书查阅生字词的意思,所以我还安排学生自己查词典并解决生词释义。)。

4.检查朗读的任务完成,并引导学生概括文章大意。

首先我请两名同学分别读出8个生词,并进行组词。带领学生解决了生词的问题,再来初步概括文章大意。这里仍然采用检查任务完成的方式,请4名同学分别说出每段最主要写了桂林的什么美景。得出如下线索:

(1)桂林山水甲天下;(2)漓江的水;(3)桂林的山(4)桂林的山水。

老师根据学生的回答,在黑板上板书。

(三)深入阅读、攻克难点。

初步感知文章的大意和结构以后,接下来就要重点学习文章如何运用优美的语言来描写桂林的美景的。在这个环节,我采用让学生分段研读的方法,因为本文每个段落的主题都很鲜明,整体形成总--分--总结构,进行分段研读非常适合。分段研读的设计如下:

1.第1段,统领全文:前面我们已经概括了每段的大意,第一段最主要的一句话就是“桂林山水甲天下”。为什么这么说呢,接下来学习第2段。(板书:桂林山水甲天下以这7个字为纲,统领整篇课文)。

2.第2段,漓江的水:

(1)请一名同学读第二段,教师重点讲解:波澜壮阔、无瑕。

(2)攻克重点:体会作者描写漓江水所采用的手法。

a.作者要写漓江的水,为什么先写大海和西湖?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描写手法?

b.作者写了漓江水的哪几个特点?具体是怎么写的?

(板书:漓江水:静、清、绿)。

学生:静得让你感觉不到它在流动;

清:采用引读法,教师:漓江的水真清啊。

学生:清的可以看见江底的沙石;

绿:采用引读法,教师:漓江的水真绿啊。

学生:绿的仿佛那是一块翡翠。

这里,采用了排比法,突出了漓江水的特点;还采用了比喻的手法,把漓江的绿水比喻成一块翡翠。

(3)第3段,桂林的山:(板书:桂林的山:奇、秀、险)。

a.请一名同学读第3段,重点讲解:危峰兀立、怪石嶙峋。

(说明:由于本文第二段和第三段所采用的描写手法是一样的,学生根据前面老师的讲解,结合小组讨论,可以对第三段进行分析了,所以我采用了学生自主探究和小组讨论的方法。)。

小组讨论以后,预想学生会总结出桂林山的三个特点:奇、险、秀,和采用的修辞手法:对比、比喻、排比,老师就可以根据大家的回答,按照第二段的模式写成板书。

(4)第4段,桂林山水:

a.请一名同学朗读,重点讲解:连绵不断。

(四)整体回顾、拓展延伸。

攻克了本课的重点和难点,我会带领学生对本节所学的内容进行回顾,并进行相应的拓展。我是这样帮助学生回顾整体知识的:

1.本文先用一句“桂林山水甲天下”来总领全篇,又分别从漓江的水、桂林的山进行景色描写,最后写桂林的山和水汇成一副美丽的画卷,采用了“总--分--总”的结构。

2.作者在描写景色时,用了排比、比喻、对比等修辞手法,使描写桂林的语言跟美景一样,格外美丽。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也见到了很多美景,你能否可以模仿本文的写作手法“真静啊,静得„„;真清啊,清得„„;真绿啊,绿得„„”,描写你所见的一处风景。

3.我们的祖国,大好河山真的很美,像画卷一样。同学们,如果你们可以,一定要多出去看一看,多开阔自己的视野,多培养自己开放的胸怀。

(五)布置作业:

小学语文教学过程范文汇总篇十四

清晨,蔚蓝的天空像被雨水冲洗过后,一尘不染,空气像被滤过似的。东边出现了一片红霞,太阳公公露出了红彤彤的半张笑脸,天渐渐亮起来。

七点三十分,同学们来到操场。操场上熙熙嚷嚷,很热闹。操场上成了红色的海洋。每个班分两个纵队,按年级从高到低游动向西排。老师的队伍在最西边。同学们、老师们的脸上都挂着笑容。管乐团站在旗杆北面,每个同学都准备开始升旗。

七点四十分,主持人宣布:“濮阳市油田第一小学升旗仪式现在开始。第一项,出旗。”同学们立即肃立,眼睛目视前方。管乐团奏起了节奏鲜明的出旗曲。国旗班的七个同学手戴雪白的手套,肩披绶带。前面一个同学引领,中间四位同学各持红旗一角。后面两个同学敬着礼,守卫国旗。这几位同学迈着坚定的步伐,表情严肃地走向国旗台,把国旗交给了升旗手。

接着,主持人介绍旗手事迹。他们有的拾金不昧,有的助人为乐,还有的勤奋好学……我要向他们学习,学习他们的精神。

然后,升国旗,唱国歌。管乐团奏起了雄壮的国歌——义勇军进行曲。我们敬队礼,嘴里轻声唱着国歌,瞻仰着五星红旗徐徐上升。我听着国歌,看着红旗,想到了红军举着红旗跨五岭,越乌蒙,巧渡金沙江,飞夺泸定桥,过岷山……还想到了毛主席在天安门广场上升起第一面五星红旗,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了,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还有许多革命烈士为祖国抛头颅,洒热血。红领巾是国旗的一角,身为少先队员的我,现在要努力学习,长大后要为祖国增光添彩。

第四项是国旗下讲话。这次是唐校长讲话,她希望我们做一个讲文明、懂礼貌的好学生。我决心“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要从脚下做起,从现在开始,我要做一个讲文明,懂礼貌的好学生。

最后是颁发流动红旗。当大队辅导员读到五年级九班获得课间操流动红旗时,同学们欢呼起来,这是同学们一个星期以来汗水的结果。

太阳公公把一切都披上了它早晨独有的金黄色,看起来是那么柔美和谐。一群小鸟在枝头欢唱,一丛丛小草在清晨的微风中快乐摇摆。我凝视着五星红旗,想:“五星红旗啊,我为你骄傲,我为你自豪。我要发奋学习,为你增光添彩。

小学语文教学过程范文汇总篇十五

过程和结果哪个重要呢?有人说是结果,好的结果就有好的过程,结果坏了,那么说明你不够努力。还有人说是过程,只要你的过程很完美,很努力,那么结果就没所谓了,因为你认真过,还有一次机会。那你会选过程还是结果呢?下面看一下我理发的一个故事吧。

“呜,你头发长得好快啊!快去理吧!新的那家吧,我带你去。”奶奶说道。奶奶带着我走进了某家理发店,奶奶办完事之后回了家叫我自己回来。那位理发师安装好理发器后,看了看,在细细研究着从何开始。拿起理发器轻轻地从我头发开了过去,一大块平了,又小心翼翼地把太阳穴那边的头给理掉,然后把后脑勺的头发给理了。

他聚精会神地理了十几分钟,我心想:真是一个细心的人啊!他拿出水往我头上一喷。额,这是干嘛的?他又拿出剪刀和一把梳子,原来这是修理一下理的不好的头发。他好像不是很拿手,剪得又是很痛,有的头发剪的好似被拔掉一样痛。折腾了大概半个钟头吧,终于理好了,看着镜子前清爽的自己,我笑了。

小学语文教学过程范文汇总篇十六

这个备忘本是专门记录那些曾经不会做、做错和代价昂贵的问题,可以避免放虎归山又为虎害的的失误我在订这个备忘本时,做到以下几点:

(1)勤记。不要疏忽于此,打江山容易守江山难。备忘本上的每一个问题都曾经使我为难,如今可能使我再次翻船的记录,切实解决这么一道题比做十题更具实际意义。

(2)分类。分类的目的在于便于查询,分类掌握。可按学科编排目录,每一部分内容再按照题型排列。

(3)适时释放。重复若干次之后,一般就能切实掌握该问题,这时就应该从备忘录上取消。这个“罪犯”已被教育改造成新人,理当释放。

(4)忌滥。不要把所有需要重复的内容都记在小小的备忘录上,过于庞杂的备忘录会使你头痛以致厌烦。小巧才实用。

小窍门之二:掌握记忆的窍门。有些人认为“记忆力是天赋”,其实不然,我认为记忆不得法才是造成记不住的根本原因。我总结了几条较好的记忆方法:

(1)归类记忆:按照某一标准将同类事物放在一起加以记忆,

(2)重复记忆。重复是战胜遗忘的有力武器。那些在第二次见面时能唤出对方姓名的人往往给人留下好感,其实并非他的记忆力超人,在第一次接触后,他有意记住你的姓名并加以重复了多遍。

(3)比较记忆。这种方法适用于在某一点上有可比因素的多个事物的记忆。一是寻找事物间的共同性,二是强调两者间的差异。比如,我们常用列表的形式来让自己对两个相似的概念有更深的认识。

(4)编口诀记忆。这是一种各不相关的事物用字的谐音串起来的方法。比如,化学中化合价的记忆,往往就是用顺口溜来帮助记忆的。

小窍门之三:巧做课堂笔记。我周围有的同学笔速很快,上课时,老师说的`每一句话都能被他记下。但借来一看,笑话百出。比如,老师为了让大家轻松一下,开个玩笑说的话也被他一字不漏的记了下来。我想这样面面俱到的记笔记,实在不敢恭维。其实像上面这样做笔记不仅根本没达到效果,而且还影响了思维。我觉得,记课堂笔记,关键记那些经过老师自己的思考而总结出来的东西。至于一些概念,完全可以直接在书上用直线、圈点注出来,有疑问的地方,可以在书的空白处,用简单的片语只字写上自己的理解或质疑。平时经常翻笔记,补充一些想法,复习时多看,这想这才是笔记的真正价值。

小学语文教学过程范文汇总篇十七

可使用课件,目的是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引出本课的课题。

二、识文认字,检查预习。

1、2、3、4、5、出示本课生字(带拼音)学生认读。

三、品读感悟,理解课文。

1、2、3、4、初读课文,理清课文主要内容。

重点段落的学习,抓住重点字词句的教学学生谈感悟指导朗读。

四、自主检测,巩固延伸可以用小练笔的形式。

五、总结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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