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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察督办申请书格式 督察督办申请书格式模板(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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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察督办申请书格式 督察督办申请书格式模板(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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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推荐督察督办申请书格式(精)一

近年来,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断加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地表水优良率和城市饮用水源地达标率100%,xx江出境断面持续保持地表水ⅱ类标准,空气质量首次高质量进入国家空气质量达标城市行列;xx、xx、xx县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获得“国字号”殊荣,xx县入选全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污染减排目标任务全面超额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22个问题全部整改到位,省委环保督察反馈的89个问题已完成整改86个;xx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率达到96.6%;去年空气和水环境质量排名全省“双第一”。良好的生态环境已经成为xx高质量发展的最大优势和最强底气。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对国之大者要心中有数。相较于成绩而言,我们更要保持清醒头脑,充分认识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具体来讲,一是党中央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决心之大前所未有。从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到党的十九大把“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列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三大攻坚战”之一,再到十九届五中全会部署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具体任务,无一不传递出党中央持之以恒抓生态环境保护的强烈信号。去年,习近平总书记向全世界做出了2030年实现碳达峰、2060年实现碳中和庄严承诺,减污降碳将成为今后一个时期我市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主攻方向和重要抓手。二是第二轮中央和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即将开始。今年7月、11月,我市将陆续迎来第二轮省委生态环保督察和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从第二轮第三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情况来看,督察更加规范、问责力度更大,截至5月9日,8个督察组已约谈党政领导xx人,问责xx人。三是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仍有短板。今年1至5月,我市空气质量改善幅度处于全省后位,中心城市存在退出国家空气质量达标城市的潜在风险,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好了还要再好,还有很多难题要破解,任何时候都不能掉以轻心。20座尾矿库和过境危化品道路运输对水质安全造成威胁,矿山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任重道远。对此,我们一定要保持清醒,始终心系“国之大者”,准确研判形势,加快补齐短板,驰而不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进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必须从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高度,扎实推动重点工作落地落实落细。

一是深入推进绿色循环发展。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聚焦高质量发展主题,紧盯“六大绿色工业”“五大特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和三产服务业,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和森林碳汇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引导、优化、促进和倒逼作用,推进“三线一单”落实落地,严格环评审批,全面实施排污许可制,落实好中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求,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绿色低碳转型。

二是扎实抓好重点问题治理。认真对照《xx市白石河硫铁矿污染整治工作实施方案》《xx河硫铁矿治理工作任务清单》要求,按照时间节点高质量推进整治。xx县要落实主体责任,确保xx河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和4处应急处置工程高效运行、发挥效益,编制好12个硫铁矿点“一点一策”污染治理可行性研究报告,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今年取得阶段性成效。各级各部门要加强举一反三,落实好全市有主矿山生态环境问题综合整治任务,特别是加快xx河流域、xx矿区等污染排查整治和生态修复工作。加大无主矿山治理修复项目策划包装申报力度,积极争取中省资金支持;配合生态环境部规划院编制好《xx江流域金属矿产开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规划》,争取全市域纳入规划盘子。

三是全力配合中省环保督察。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做出的重大制度安排,大家务必要高度重视,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要切实把第一轮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重中之重。市住建局要加快推进剩余3个问题整改;各县区、部门近期要认真开展一次中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回头看”,对反弹问题、尾巴问题要立知立改、彻底整改,坚决不能有丝毫侥幸心理;各市级领导要按照联系县区分工要求,开展一次生态环境保护调研活动,确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地落实。同时要提前谋划,积极准备,切实做好配合保障相关工作。

四是持续深化环境综合治理。紧紧围绕“提气、降碳、强生态,增水、固土、防风险”工作要求,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以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为抓手,强化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进一步巩固提升空气环境质量;统筹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保护、水资源利用,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持续开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有效管控土壤环境风险,让老百姓“吃的放心、住的安心”。积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坚持系统观念、法治思维,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当好秦岭生态卫士,打造秦岭xx段生态环境保护最佳区域。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是一场大仗、硬仗、苦仗。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九次集体学习时强调,“生态环境修复和改善,是一个需要付出长期艰苦努力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坚持不懈、奋发有为。”我们一定要强化责任担当,按照“勤快严实精细廉”要求,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

一要夯实压紧责任。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按照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规定,切实履职尽责。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是辖区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要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负责。市直管发展、管生产、管行业的部门必须履行管环保的责任。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要发挥好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齐抓共管,推动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强大合力。

二要加强执法监管。保护生态环境需要制度和法规,更重要的是要把各类制度法规落实到位。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管和惩处力度,坚持依法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对屡查屡犯、屡教不改的市场主体决不能手软,决不能下不为例。要保持高压态势,该处罚的要严加处罚,该关停的要坚决关停,公开曝光,形成震慑。同时要利用好生态环境执法正面清单,不搞简单粗暴“一刀切”,积极服务“六稳”“六保”。

三要强化考核问责。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要抓紧细化、量化、分解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持续完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机制,用好用足烟花爆竹燃放、秸秆焚烧督查扣分机制和“三色”督办制度,严格实施考核。需要强调的是,即将进入夏收季节了,发现一起焚烧秸秆的扣0.01分,并通报批评,该问责的要问责到位。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不力、失职渎职或者不作为、不担当等行为造成生态环境损害严重后果的,按程序向市纪委监委或县区党委移交问题线索,进行问责处理。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建立相应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机制,做到真追责、敢追责、严追责。

同志们,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克难奋进,久久为功,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不断加快xx生态经济强市建设,以优异成绩奋力谱写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

推荐督察督办申请书格式(精)二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回头看”暨x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排查整改工作会议。其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省、市x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暨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县x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全面做好迎接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省、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准备。刚才,x、x同志宣读了相关工作方案,并对各部门的工作做了详细的安排部署,责任明确、分工细致,我完全赞成。下面,就进一步做好全县环境保护工作再强调三点意见。

推动中央、省、市生态环境督察整改“回头看”和x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内涵。去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今年省、市也印(转)发《x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细则》,规定和实施细则以党内法规形式明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要规范化、常态化,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和省、市委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坚强意志和坚定决心。我县作为黄河上游生态屏障和重要水源涵养地,抓严、抓细、抓实生态环境保护已成为全县x万群众和各行各业义不容辞的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像爱护眼睛一样爱护生态环境”的理念,着力解决好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统筹解决好长远发展的瓶颈问题,才能实现新时期的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要本着对人民负责、对x发展负责的精神,切实增强抓好反馈问题整改“回头看”暨x经济带突出问题排查整改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底线性任务,坚决整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把中央和省、市的要求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强大动力、解决问题的有效对策和环境质量改善的实际成效。

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发展意识,自我加压、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今年,我县将接受第二轮中央、省、市生态环境督察。从通报的情况来看,2018、2019、2020三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我县问题共x个,目前已整改销号x个,年内需完成整改x个(长期坚持x个),各级各部门务必要切实在环境整治上下深水、见实效,下足绣花功夫,坚决防止问题反弹。现在,又要面临2020年第二轮中央、省、市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和x经济带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形势不容乐观。x月初,副市长x在全市生态环境推进会上,明确提出了加快整改各类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剩余问题,决不能拖全市、全省后腿,在此,我们也明确提出要求,哪个部门整改不到位,出了问题,拖了后腿就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坚决予以严肃处理。

第一,上级反馈问题要认真改、巩固好。针对反馈的x个方面问题目前已整改销号x个,还剩余x个问题(长期坚持x个)。各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第一时间调查、第一时间整改、第一时间报告,对至今仍然没有进行整改的问题要进行再梳理、再研究,划定时序步骤,有力有序整改。县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确保整改工作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各责任单位要切实承担整改落实工作职能,全力以赴抓好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问题的整改。各乡(镇、场)要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主动配合、积极行动,坚决做好整改落实工作,绝不能遗留任何问题,绝不能出现环境问题反弹现象,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要适时进行抽查核查,发现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现象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第二,执法督查抽查要常态化、控增量。我县地处x黄河两大流域重大生态保护屏障,是中央、省、市确定的生态环境保护先行实点地区,经过x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自查和中央、省、市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及其“回头看”,解决了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但是,通过自查和中央、省、市督查督导,始终不断发现新问题。今年,中央、省、市已经明确在开展例行督察之外,加大暗访抽查常态化力度,各乡(镇、场)和相关部门通过对辖区和行业开展自查,及时整改。按照x经济带自查发现问题清单动态管理的要求延伸扩展问题查找全面,认真梳理排查各领域、各层面、各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逐条列出清单,逐个研究解决,防止类性、重复性问题发生,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整改一起,决不能走过场、打折扣。

第二,重点领域问题要深入查、坚决改。各级各部门要对涉及还剩余的3个问题:一是x县污水收集管网建设;二是洛须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较慢,未建设完成投入使用;三是砂石行业总体整改效果欠佳的问题。按照省、市推进会要求,一件一件找原因、一项一项查源头、一个一个查主体,不回避、不遮掩、不手软,坚决彻底开展整改,精准查找问题产生的深层根源,根据问题成因对症施策,真正把突出问题整改好,按时完成阶段目标任务。同时,要结合今年x经济带突出问题排查,加大对“垃圾填埋场等生活垃圾处置不规范,未进行环保验收”,砂石采挖废弃物品处置,河道污染、饮用水源地环保监督管理等方面还要进行拉网式排查,将排查出的问题全部纳入x经济带自查发现问题启动整改,所有涉及问题必须先报请县生态环境督查整改领导小组同意后上报。

一要突出重点,用严肃的问责促进责任落实。要形成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勠力同心、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项环境问题的整改都明确了具体的目标任务,县委、县政府要成立联合督察检查组,对照已列出的责任清单,逐项督查整改效果,要针对督察整改任务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督促各有关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列出计划,挂图作战,坚决做到整改一件销号一件,直至任务全部完成。

二要抓住关键,用强有力的领导把整改做实做细。这次环保督察整改“回头看”暨x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排查是全县扎实推进生态环保、大力推动县域经济良好持续发展和持续巩固x、黄河生态屏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我县的生态地位在全市、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重要性大家都清楚,我们整改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全省、全市的环保督察的结果,务必要引起高度重视,不能有丝毫的大意。各级各部门一把手对整改落实工作负首责、负总责,认真落实责任分工,密切配合协作,扎实做好整改工作;这里,我重点强调一下,各级各部门决不允许出现推诿扯皮、敷衍了事的现象,决不允许出现观望、等待的现象,县委、县政府一旦发现,将严肃追究部门主要领导的相关责任,我们的目标是要全方位、多层级做好立查立改工作。

三要统筹联动,用多种手段形成工作合力。环保督察工作不是环保督环保的事情,涉及的部门多、范围广,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主动作为、勇于担当,着力构建“党政同责、整改带动、社会同心、多极联动”的环境保护工作新格局。牢固树立“环境保护一盘棋”思想,进一步建立完善协调联动机制,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形成合力。

同志们,“一分部署、九分落实”。保护生态环境是我们必须长期抓好的一项重大工程,也是各乡(镇、场)、各部门义不容辞的重大责任。我们一定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的各项决策部署,以更大的决心、更严的措施,不断提升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成效,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生态环境保障,为积极构建“生态、文化、幸福”x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

推荐督察督办申请书格式(精)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廉洁高效的督查工作体制,推动政务督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务督查工作制度的通知》(临政办字〔2019〕11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政务督查工作是指市城管局对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决定事项、重要文件、领导同志重要批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以及其他交办事项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的调度、督促、检查、通报、反馈等工作。

第三条 政务督查工作贯穿于城市管理工作的全过程,研究决策时提出督查要求,部署工作时明确督查事项,决策实施时检查落实情况,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第四条 建立市城管局统一领导、办公室组织实施、有关单位、科室参与的督查工作体系。

第五条 办公室具体负责市城管局政务督查工作,围绕市城管局中心工作研究提出年度督促检查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安排,组织开展督查工作,并定期在全市城市管理系统通报政务督查工作开展情况。

第六条 办公室要优化工作流程,提高督查效率,避免增加基层负担。从严控制督查总量,除上级每年部署开展的督查活动以及市城管局安排部署的督查事项外,原则上不组织周期性实地督查活动,同类实地督查活动一年内不超过一次,不在同一地方、同一时段开展多项实地督查活动。除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要求外,一般情况下不组织开展对县区全覆盖的实地督查。

第二章 督查工作范围

第七条 政务督查工作重点:

(一)上级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会议、重要文件和领导批示确定事项;

(二)市城管局重要工作部署,局长办公会、市城管局主要负责同志出席的综合性会议等重要会议安排事项,重要文件确定事项;

(三)市城管局主要负责同志批示件以及在讲话、调查研究和出席重要活动时确定的督查事项;

(四)列入市《政府工作报告》的重点工作任务;

(五)市城管局负责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六)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心的民生问题,重大网络舆情处置工作;

(七)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督查工作程序

第八条 督查事项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立项。办公室对需督促检查事项进行立项登记、备案,对督查任务实行清单式管理。对市局主要负责同志出席的业务性专题会议,由具体承办会议的单位(科室)制定督办事项清单,报办公室进行立项登记。

(二)交办。督查事项经市城管局分管负责同志审定同意后,办公室下发督办通知,对承办单位、科室提出工作要求。对需要几个单位、科室共同办理落实的事项,应明确主办单位(科室)、协办单位(科室),确保督查事项落到实处。

(三)承办。承办单位(科室)接到督查通知后,须报单位(科室)主要负责同志签批,根据督查事项的具体要求,认真研究工作措施,明确责任人及承办人员,并按照规定时限向办公室报告落实情况。对有特殊要求的事项,要随办随报。对需要多个单位(科室)会同办理的事项,牵头单位(科室)要主动与配合单位(科室)协商办理,配合单位(科室)要积极协助,不得相互推诿,更不得久拖不办。

(四)督办。办公室要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承办单位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调度,加强督促催办,限时办结。对情况复杂、矛盾突出的重大事项,应组织有关人员深入现场进行督查协调。

(五)审核。各承办单位(科室)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及时准确地反映工作进展情况,认真分析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建议。办公室对承办单位(科室)上报的办理报告应认真审核,对不符合办理要求的,责成承办单位(科室)重新办理。

(六)报告及通报。对完成的督查事项,办公室按照“一事一报”的原则,及时向市局主要负责同志和有关负责同志报告。对落实情况,视情制发政务督查通报,在一定范围内通报督办落实情况和承办单位办理质量。

(七)归档和销号。对已办结的督查事项,办公室在督查台账上进行销号,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收集、整理、立卷、归档。

第四章 督查工作方式

第九条 办公室应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调整督查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努力提高工作的实效性。

(一)书面调度检查。对需要报告办理结果的督查事项,办公室以书面通知承办单位(科室),明确提出办理时限和要求。承办单位(科室)要按照规定期限反馈办理结果。

(二)电话交办催办。对紧急督查事项,或不便下达书面通知的督查事项,办公室可电话通知承办单位抓紧办理,并跟踪了解督办事项的进展情况。

(三)组织现场察看。对情况复杂、承办单位落实比较慢的督查事项,办公室可派人深入现场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对策措施。坚持明察和暗访相结合,经常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深入了解真实情况。

(四)开展联合督查。对事关全局、涉及多个部门,或者严重超期未办结的督查事项,办公室可会同督察工作办公室、人事科、机关党委等科室,开展联合督查活动。

(五)开展“互联网+”督查。充分运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依托市电子政务网等平台,实现由线下督查为主向线下线上融合转变,拓展督查领域,增强督查效能。

第五章 督查事项办理期限和报告要求

第十条 对重要文件、重要会议、重大决策部署,凡要求按时限报告贯彻落实情况的,承办单位应按时限要求报告。

第十一条 对上级领导批示件和市政府立项督查内容,根据市城管局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负责同志签批意见确定具体承办单位(科室),牵头草拟反馈报告,经办公室把关、市城管局分管负责同志和主要负责同志审阅后,按时限要求上报。

第十二条 对办公室立项督查事项,承办单位(科室)要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办理,限时办结。对领导批示件,按照紧急程度分为特急件、加急件、普通件。原则上,特急件1个工作日内办结,加急件3个工作日内办结,普通件5个工作日内办结。

确因情况复杂等原因,难以在规定时限反馈或办结的,承办单位(科室)需在规定时限前提报办理进度说明,明确最终办结时限,经单位(科室)主要负责人审阅并加盖公章后报办公室,并在时限内办结完毕。

第十三条 交办事项办理完毕后,承办单位(科室)要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办公室报告办理情况。承办单位(科室)不得将下属单位的反馈报告直接转报。

第六章 督查结果运用

第十四条 办公室在日常督查调度时,对承办单位(科室)工作落实和报告情况进行纪实、评价,将办结时限、报送质量、按时办结率等作为重要评价指标,评价结果纳入市城管局年度综合考核,并作为评先树优的依据。政务督查工作要延伸到各县区(开发区)城市管理局,督导考核科负责将政务督查考核结果纳入全市城市管理综合考核。

第十五条 实行督查工作激励机制。加大正向激励力度,对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重要部署行动积极、措施得力、能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市城管局予以表彰奖励。对督查中发现的不落实或执行有偏差的,由办公室责成并督促有关单位(科室)认真纠正整改、汲取教训;对问题突出的单位(科室),由市城管局分管负责同志约谈相关责任人;对问题严重的,年底单位(科室)主要负责人不得评选先进,单位(科室)减少评先树优名额;造成恶劣影响或重大损失的,根据问题轻重程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年度考核时,办公室、人事科、督导考核科、督察工作办公室共同评价考核,考核结果经市城管局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定后,纳入市城管局年度综合考核和全市城市管理综合考核。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推荐督察督办申请书格式(精)四

中央环保督察表态演讲词

环保一直是社会关注的重要话题,那么你想知道关于中央环保督察表态发言要说些什么内容吗?以下是小编为你整理推荐 中央环保督察表态演讲词,希望你喜欢。中央环保督察表态演讲词 篇【1】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三秋大忙快要来临,秋季禁烧战役即将打响。面对严峻的禁烧形势,我们将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圆满完成秋季禁烧任务。具体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禁烧战场在田间地头,禁烧主体是广大群众。会后,我们将采取高剂量、大浓度的推进措

施,做到通告发放到户、保证书签订到户、奖励政策告知到户,宣传车反复巡回宣传,村村喇叭每天至少三次宣讲,宣传标语随处可见,横幅挂到田间地头,形成强大的宣传攻势,让更多群众自愿还田,让想点火者不敢去点。

根据全镇村庄和地块分布情况,成立10个三秋禁烧指挥部,班子成员带队,人员吃住在村。同时,对镇村干部进行责任细化,每个地块明确到人,每个农户细化到人,道路段段有人管,农田块块有人看,群众户户有人联,形成纵到底、横到边的网格化责任体系,最大限度推进秸秆还田,确保不发生焚烧秸秆现象。

合理调度机具,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突出做好主要交通干线、重点项目及周边地块的秸秆还田工作,做到一台机具、一名干部、收获一片、还田一片,彻底断掉大面积、集中焚烧的火源,保证禁烧的效果。

充分发挥各行政村入党积极分子、

预备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给任务,压担子,约定地块和农户,带头还田,带动还田,通过实际工作进行检验党性、锻炼党性。

对确实不能还田的,明确专人督促清运到指定的堆放地点。各指挥部实行24小时值班,地块经常不离人。抽调人员成立2个巡查小组,进行24小时巡查,确保禁烧措施落实。

各位领导、同志们,秋季禁烧是一场苦仗、硬仗,我们将继续发扬不怕困难、连续作战的优良作风,以坚定的决心、必胜的信念,全力以赴打赢三秋禁烧攻坚战。

谢谢大家!中央环保督察表态演讲词 篇【2】

各位领导:

秋收即将开始,秸秆禁烧工作“集结号”又将吹响,为确保实现我村“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秸秆全还田”的禁烧目标,我村将克服秋收面积大、收割时间长、群众思想难统一等不利因素,攻坚克难,突出重点,严格措施,落实责任,具体做

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我村将及时成立秋季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任组长负总责,村主任任副组长,其他村干部为成员的村领导班子。聘请各组有威望的老干部、老党员为各组联络员。领导小组坚决落实“三包”职责,即:组长包全村、副组长包片、其他干部包组,层层落实责任制。

我村将及时召开全体村组干部、共产党员、农机手参加的会议,传达镇会议精神,要求全体党员干部正视禁烧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克服怕苦畏难、悲观松劲、等待观望、对上依赖、盲目乐观等“五种消极思想”。在言行上做到“四个不准”,即:不准散布不利于秸秆禁烧的言论,不准对禁烧工作阳奉阴违、表里不一,不准在禁烧过程中表面应付、敷衍塞责,禁烧期间不准擅离职守、失职渎职。千方百计完成秸秆禁烧任务。

今天的秸秆

禁烧工作会议后,我村将迅速开展禁烧氛围营造工作,将“三封信”由各包组人员亲手送交到全村农户手中;在交通路口悬挂禁烧横幅不少于5条,张贴宣传标语不少于100张;每天组织宣传车到村庄田头开展禁烧宣传工作。为全村营造一个浓厚的禁烧氛围。

各位领导,秋季秸秆禁烧攻坚战即将打响,为打赢这场硬仗,我村全体村组干部坚决发扬“敢打、敢拼”的“二敢”精神,学习黄继光拼死堵枪眼、董存瑞舍生炸碉堡的不怕死的精神,坚决不辱使命,保证完成任务,向党委、政府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谢谢大家!中央环保督察表态演讲词 篇【3】

各位领导、同志们:

一年一度的秋收季节即将到来,农村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又进入到了一个关键时期。秋季禁烧有着突出的特点:战线长、点多、面广、焚烧影响大。同时,秋季气温较低,大量的烟雾很难消

散,容易造成呼吸系统疾病,给群众的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影响。秸秆禁烧既是一项艰巨的环保任务,也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容不得半点松懈。我们xx管区将严格按照镇党委、政府的要求,立即行动,抓早动快,全面打响攻坚战,全力确保秋季禁烧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结合本辖区工作实际,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切实增强做好三秋和禁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形势估计得严峻一点,把困难估计得多一点,把准备工作做得充分一点,从严、从细、从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今年三秋生产和禁烧各项任务顺利完成,确保不出任何纰漏。为了确保秋季禁烧工作顺利开展,各村成立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禁烧工作的领导,抽调精兵强将充实力量,尽快投入战斗。严格按照x政发【20xx】35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周密的包保措施,层层分解细化工作任务,落实责任,责任要落实

到村组,落实到户,落实到田间地头,道路段段有人管,农田块块有人看,真正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禁烧的战场在农村,主体是农民。各村按照“强化舆论导向,内容鲜明突出,覆盖方方面面”的宣传思路,充分利用召开会议、广播、张贴标语、悬挂过路横幅、下发明白纸、制定村规民约等一切能利用的工具深入宣传秸秆禁烧的意义、措施和办法,营造浓厚的氛围。总之,宣传工作针对性要强、形式要多样、氛围要浓,要贯穿整个“三秋”工作始终。要通过强有力地宣传,在较短时间内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使禁烧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变成广大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要把秸秆还田作为保证秸秆禁烧工作的关键措施来抓。积极借鉴今年“三夏”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坚决禁止在渠边、路边、树旁等区域堆放秸秆,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抓紧秸秆还田

工作,做到收获一片、还田一片,彻底断掉大面积、集中焚烧的火源,以保证禁烧的效果。

(1)各村成立禁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责任到人,实行包农户、包地块、包路段。

(2)各村与农户签订禁烧合同。

(3)各村配备灭火器材,成立10人以上的应急队伍,组成巡查小组昼夜24小时值班巡查。

(4)管区实行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送制度,值班人员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5)强化督导检查,建立巡查制度,管区成立巡查小组,24小时明查暗访,全程巡查。

总之,我们将按照镇党委、政府的要求,坚定信心,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努力夺取秸秆禁烧的全面胜利,为庆祝建国六十周年和第十一届全运会、曲阜国际孔子文化节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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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督察督办申请书格式(精)五

按照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统一部署,中央依法治国办第八督察组2019年12月份对甘肃省开展了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期间实地督察了定西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按照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办印发的《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甘肃省整改方案》要求,定西市坚持问题导向,对照反馈问题,明确整改措施和目标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坚持以问题整改为抓手,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建机制,着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新水平、再上新台阶。

坚持问题导向,制定整改方案

市委依法治市办对照中央依法治国办反馈的问题和甘肃省整改方案,结合2020年定西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了《定西市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甘肃省问题整改方案》和《定西市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整改任务不留死角、不拖“工期”。要求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制定整改方案或任务清单,建立整改销号台账,一件一件抓整改,一项一项抓落实,并及时报告整改情况,确保所有问题按期高质量清零。

聚焦突出问题,梳理硬性规定

为促进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察反馈问题彻底整改,根据《定西市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甘肃省问题整改方案》和《定西市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市委依法治市办结合实际,制定了《中共定西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强化重点措施落实促进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的通知》,梳理了强化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责任落实机制五个方面26项重点措施,明确每项措施落实的具体要求,以硬性规定推进问题整改清仓见底。

落实督察责任,持续跟踪问效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甘肃省法治政府建设重大责任事项约谈和挂牌督办试行办法》《甘肃省法治政府建设重大违法行政问题线索调查核实转交试行办法》等规定,市委依法治市办部署近期内开展整改专项督察,通过专项督察、重点督办、督促整改,推动层层靠实责任,传导压力,促进整改措施落地见效。

推荐督察督办申请书格式(精)六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切实抓好督察整改,根据第二轮第一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如下。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要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紧紧围绕建设“五个中心”和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把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作为重要契机和强大动力,从严压实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坚决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支持服务“六稳”“六保”,有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统筹兼顾,系统整改。坚持推动督察整改和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相结合,加快推进第一轮、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采取有力措施逐条逐项整改,确保全面覆盖、应改尽改。

  (二)实事求是,科学整改。坚持问题导向与科学治污相结合,紧密结合上海实际,以控制环境风险、消除环境影响为基本出发点,统筹考虑整改目标的可达性、整改措施的可行性、整改时限的合理性,科学制定整改措施,积极稳妥推进整改工作。

  (三)举一反三,全面整改。坚持即知即改与常态长效相结合,严格立行立改,强化常态长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注重解决深层次矛盾、结构性问题和体制机制性障碍,以整改促进优化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督察反馈意见全面整改到位。全面推进督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24项具体问题整改,2020年底前完成11项,2024年底前全部整改到位。督察期间交办的2481个信访件(目前尚有66个未办结)2020年底前基本办结和阶段性办结。继续加快推进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

  (二)生态环境质量持续稳定改善。到2020年底,全面完成我市“十三五”规划和污染防治攻坚战明确的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到2025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稳步提升,力争实现大气主要污染物的达标;主要河流断面水质优iii 类水体比例达75%左右,河湖水生态系统功能逐步恢复;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95%以上;森林覆盖率达19.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9.5平方米,湿地面积总量维持在46.46万公顷以上。

  (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对照最高标准、最好水平,进一步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上海市生态环境治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一)提高站位,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排头兵、先行者的政治责任

  1. 坚定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通过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形式深入学习,做到学懂弄通做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坚定不移地走高质量发展之路,坚决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到位。

  2. 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分工协作、共同发力。修订《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健全完善职责清晰、分工合理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体系。出台我市《关于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实施意见》,加快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走出一条符合超大城市特点和规律的生态环境治理新路。

  3. 健全完善生态环保督察机制。制定《上海市实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办法》,组织开展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推进例行督察,加强专项督察,严格督察整改。构建督察整改效果评价体系,完善整改项目验收、销项制度。

   (二)聚焦重点,坚决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1. 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加快推进中小燃油燃气锅炉提标改造,2020年9月底前完成剩余改造任务。扎实推进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现工业炉窑稳定达标排放。开展新一轮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深化治理工作,2020年底前完成我市20%重点企业深化治理工作,2022年底前全部完成。按照一厂一策、分步实施原则,持续推进宝钢、上海石化等重点企业大气污染治理。加大国三柴油货车淘汰力度,分步推进实施国三柴油货车扩大限行措施,加快淘汰国二及以下老旧非道路移动机械。加强车船油品质量的监管执法,坚决有力打击“黑汽柴油”违法犯罪活动。持续做好加油站、汽修、扬尘、餐饮等社会源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2. 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深化河湖长制,2020年底全市河道基本消除劣v类水体。大力推进竹园、宝山泰和、嘉定安亭、崇明城桥等一批污水处理设施改造和建设工程,持续推进市政管网雨污混接改造,加大市政泵站截污改造力度,优化排水设施运行管理。加快推进天山、泗塘、曲阳、桃浦、龙华和长桥污水处理厂初期雨水调蓄工程,推进苏州河深层排水调蓄管道系统工程试验段建设。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健全完善长效运行管理机制。推进海绵城市试点建设,2020年底建成区的20%区域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3. 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完成全市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编制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推动解决突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实施方案》,深入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控,抓好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严格监督执法,依法推动我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推进南大、桃浦土壤修复试点。坚持处置与利用相结合,规范河道疏浚底泥还田、还林行为,完善常态长效监管机制。持续推进“198地块”减量化工作,加强减量化复垦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不符合耕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地块,不用于耕种,依法进行分类管理,保障减量化复垦地块后续安全利用。

  4. 扎实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一步巩固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实效,着力完善全程分类体系,加快完善生活垃圾末端分类处置设施,健全可回收物回收体系,持续引领垃圾分类新时尚。加快推进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2020年底建成老港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实施我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的强制使用制度,2020年底前建成嘉定、浦东、松江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程。加快推进松江小昆山、金山漕泾、金山新江等非正规垃圾填埋场(堆放点)排查整治。

  5. 加强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2020年底前完成金山地区新一轮区域环境综合整治,推动区域环境质量明显好转。全面推进振华重工长兴基地环境综合治理,强化崇明生态岛环保监管力度,设立崇明区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加强对海洋装备领域的环保监管、指导和服务,深入推进嘉定区涉重金属企业规范化整治,加快推进宝钢钢渣堆场综合整治。加强我市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范围内的环境违法问题清理整治工作,完成罗泾码头、长兴岛第二发电厂灰场等整治工作。以点带面,积极推进道路交通噪声专项治理。

  (三)源头防控,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

  1. 实施空间分类管控。建立全域全要素国土空间管控体系,逐级落实“四条控制线”(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城市开发边界和文化保护控制线)管控体系,强化底线约束。开展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勘界,细化落实管控机制。印发《上海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持续深化分类分区管控要求,指导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并将该实施意见作为区域规划编制、产业布局和政策制定的重要依据。坚持保护优先,依法依规严格管控长江口滩涂开发活动,加大长江岸线保护力度。

  2. 优化调整产业结构。持续推进重点行业结构调整,加快淘汰“三高三低”企业,加快零散化工业企业向专业园区集中。加快推进“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落地,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推动产业布局优化。推进传统产业绿色升级,提质升级现有循环化园区,提升行业清洁生产整体水平。加快推动吴淞、吴泾、高化、南大、桃浦等重点区域以及星火、金山二工区等工业区的转型升级。

  3. 优化调整能源结构。加强煤炭控制,确保完成“十三五”减煤目标,2020年煤炭消费总量较2015年下降5%以上。全面完成中小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和工业窑炉排放治理,逐步推动30万千瓦公用煤电机组改造。完善全市天然气“一张网”供应布局,有序推进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建设。

  (四)以人为本,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环境问题

  1. 加大信访交办件的核查和盯办力度。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责任落实体系,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包括已办结和阶段性办结)的核查工作。对存在问题和整改不到位的信访件,建立督办和盯办工作机制;对未办结的信访件,制定整改方案并积极落实整改措施,做好群众的安抚和解释工作。

  2. 着力解决历史遗留和老大难问题。对交通噪声污染问题,各区、各有关部门认真开展排查,对污染严重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制定整改计划、落实相关措施、有序推进整改;对历史遗留的非正规填埋场问题,结合实际,科学评估,落实风险管控等相关要求,确保不产生次生环境污染。

  (五)改革创新,持续提升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

  1. 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加大对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侦办、起诉和惩处力度,健全生态环境部门和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联合调查、案情通报等协调配合制度。加大对车辆、船舶等使用燃油质量的抽检力度,强化对企业污水超标纳管、燃油锅炉超标排放等执法监管力度,加强对危险废物利用单位的监督管理。分类推进码头环保设施建设运行专项整治,健全完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长效管理机制,持续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违法问题巡查检查,依法依规惩处各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2. 完善环境治理机制。加快建立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的污染防治管理体系,全面落实企业治污责任,加强排污许可证证后执法监管和“三监”联动。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执法裁量权行使规则,健全宽严相济的执法机制。大力推进环评审批制度改革,加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落实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公益诉讼制度。完善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制度,建立完善环保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3. 加强环境治理能力建设。加快建设全要素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体系,完善重点园区特征污染物监测体系建设。全面推进生态环境“一网通办”“一网统管”,加快推进生态环境事项全程网上申报,加快普及“不见面”审批和网上服务,推动落实智慧监管。出台我市第三方环保服务规范,积极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鼓励支持第三方诊断服务、综合治理托管等新模式、新业态。

  4. 深化完善区域污染联防联控。坚持共保联治、共建共享,完善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协作机制。加大协同联动力度,重点推动区域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联动、柴油货车污染协同治理、太浦河水质预警联动、跨界水体联保联治。制定《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生态环境专项规划》。在示范区内率先建立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执法的环境监管体系,启动示范区“智慧环保”平台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上海市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并承担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职能,由市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市政府主要领导任常务副组长,相关市领导任副组长,市委、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统筹领导整改工作,并指导各区、各有关部门抓好整改。领导小组设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整改工作的综合调度、跟踪督办。各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健全整改工作组织领导体系,建立高效工作机制,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抓部署、抓协调、抓督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格局。

  (二)严格督察指导。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调度,及时掌握整改工作进展,确保有序推进。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要建立月调度、季通报、年考核的工作制度,适时采取专项督察、明察暗访、第三方评估监督等措施,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导督办,推动问题逐项整改、逐个销号。对整改推进不力、进度明显滞后、问题仍然突出的,予以通报、督办、约谈。

  (三)严肃责任追究。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4个责任追究问题,深入调查核实,厘清责任,严肃问责。问责方案报经市委同意后组织实施,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加大对整改工作的责任追究力度,对整改不力、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依纪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强化信息公开。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充分运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平台,及时宣传督察整改情况,主动接受监督,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对整改不力、问题突出的地区和部门,加大曝光力度,动员全社会参与和监督,形成整改合力。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做好相关预案,加强舆情引导,妥善应对。

推荐督察督办申请书格式(精)七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区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工作动员大会,对做好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安排部署和详细的安排,今天的会议十分重要,大家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深入贯彻落实。

6月30日,区委、区政府召开全区环保督察工作推进会,要求全区上下有力有序地做好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各项准备工作。按照会议精神,区迎检办督办组开始对10余个部门,11个乡镇(街道)和2个管委会全面督察,要求各单位加快推进重点难点环境问题的整改,尽可能地为我们接受中央环保督察争取更多主动。刚才,xx同志对近期省环保督察整改情况及中央环保督察迎检准备情况进行了通报,区城管局、区科经信局、区水务局、区农林局对有关工作做了汇报。下来后,各单位还要认真自查梳理,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要采取最大力量组织集中解决,对未准备好的迎检工作要尽快充分准备到位。我就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和中央环保督察迎检准备工作再讲五点意见。

同志们,最近几个月我们多次开会,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推进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确保中央环保督察前要基本整改到位。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我们的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总体情况还是比较好,从xx同志刚才通报的情况来看,剩下的31个暂时还没有完成整改的问题都是难啃的“硬骨头”,整改工作存在较大难度。但是,这是政治任务,必须完成。同时,我们还要在问题整改上争取主动。环保督察坚持问题导向,所以必须把问题整改作为重中之重,并贯穿始终。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及园区管委会要进一步查漏补缺,尤其高度重视督察组重点关注问题、交办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对照问题清单实行日扫描、周调度、回头看,争取能销号的销号,能提速的提速,尽可能在督察组入川前完成问题的整改。对短期内难以解决的问题,要细化整改方案,落实责任、明确完成时限,确保对督察组有交代。

督察过不过关,责任追不追究,关键就要看问题整改。我们是成都市的老工业基地,几十年粗放式的工业发展,生态环境欠账是比较明显的,突出环保问题必然存在,再加之十多年前的沱江污染事故,更容易引人注目,更需要我们加倍努力推进突出环境问题的整改。第一是要把平时掌握的问题列成清单,制定问题整改具体措施,推动完成整改。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要心中有底,核实清楚,切不可麻痹大意,要组织“回头看”,督促监管责任落实,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反复,决不能在平路上“栽跟头”。第二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要下决心、动真格,出重拳,集中力量攻坚,争取尽快啃下“硬骨头”。特别是各乡镇(街道)守土有责,环保督察的特殊时期,督察组公开收集群众突出问题,如果这个时候还不管好自己的“责任田”,出了大问题,肯定是要处理人的。第三要直面当前重大环保问题,对于短时间内无法完成的不要绕,不要躲,不能瞒,只有加班加点、实打实推进整改,彻底解决问题才是唯一途径。第四要避免新问题的产生,中央环保督查期间,要紧绷环保弦,要有舆情警觉,要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不忙中添乱,雪上加霜。需要强调的是,区委、区政府的态度是非常明确的,如果出现问题整改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将一查到底、严肃追责。

我再次强调:一是各有关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单位、本辖区环境保护督查问题整改工作负总责,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全力推进,切实督促各项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二是各有关责任单位要按照整改工作统一要求,认真对照整改清单分析存在的问题,明确具体的整改措施、倒排整改时间进度、集中精干人员队伍,对整改工作进行集中冲刺,力求中央环保督察前整改到位。三是整改工作中需要其他单位协助推进的,由各牵头单位负责联系对接,其他单位负责根据本单位工作职能职责做好各项配合工作,确保整改工作按要求全面完成。

中央把环保督察作为我们推进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抓手,作为检验区委区政府落实环保工作责任的标尺。这既是对地方党委政府执政能力的检阅,更是对地方环保工作的“大考”。在座的都是各单位一把手,大家要切实做到“五个熟悉掌握”,一是要熟悉掌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保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对环保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二是要熟悉掌握党的十八大以来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实施生态文明发展战略、把绿色作为发展本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等方面取得的成就。三是要熟悉掌握本辖区、本行业在生态环境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包括问题整改的目标、内容、措施、时限,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务必亲自到现场,担水到井边。四是要熟悉掌握成都市和我区各个重大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决策文件,对未来五年全市和全区生态环保工作的目标和指引,务必要创新思路、增添举措把规划落实好。五是要熟悉掌握中央环保督察的目的、内容、要求和时限,确保迎检工作有条不紊开展,为环保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区迎检办今天给大家发了迎接督察工作的《资料汇编》,内容十分详实丰富,大家要尽快研究熟悉。

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准备工作,是当前我区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大家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的安排部署,切实紧扣中央环保督察要求扎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接受中央环保督察取得好的效果。中央环保督察进驻时间长、涉及单位多、工作要求高,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尤为重要。我区迎检领导小组下设的综合协调组、资料组、督办组、交办案件查办组、信访维稳组、追责问责组、宣传组等7个工作组要立即到岗到位,迅速进入角色,认真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各区级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及园区管委要根据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对本辖区、本行业的问题进行再排查、再核实、再过滤,要明确配合中央环保督查的科室、人员,建立内部的联络机制和工作制度等,所有人员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对联系不上人员的现象,区委区政府将严肃问责,要确保每个问题、每个责任环节都要有人抓、有人管、有落实。

督察工作期间,工作作风要做到全、快、实。“全”:资料准备全,重点督察内容要做到心中有数,要有免责对策和万全准备,尤其是要完善书面佐证资料,确保督察组一发现问题原因答得上,佐证拿得出。“快”:督察期间,督察组要求提供的资料、要求办理的信访投诉问题要做到“五快”(快发、快查、快处、快办、快报),严格按时限要求完成,同时还要考虑送件路程的时间。“实”:资料决不能弄虚作假、错报、乱报,一经查实是肯定会被问责,督察组要求办理单位首先回答“属实”或“不属实”,“不属实”的问题督察组100%将会进行现场核实。因此,督察组交办的信访问题办理一定要根据实际情况,如实报告。

经过前期排查,我们已经梳理形成了详细的信访问题的清单,但不可能一网打尽。各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和园区管委会要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管好“责任田”,扫好门前雪,在中央环保督察开始之前再排查、再过滤、再处理一批潜在的环境信访问题,努力做好“减法”,确保信访问题不出辖区。尤其对有其他诉求夹带环保问题的,一定要高度关注,必须把环保方面问题解决好。督察期间公开受理群众举报时,肯定还会有不少我们视野之外,目前没有掌握、没发现的问题会暴露出来,具有突然性,各责任单位要本着高度负责态度,高质高效开展调查处理,不得推诿、不得拖延、不得隐瞒,确保处理到位、整改到位。督察期间,环保督察肯定会成为舆论焦点,区委宣传部要强化统筹,加强网络舆情监控,要有舆情警觉,每天收集报告舆情动态,对负面信息,及时进行澄清和正面引导,防止对敏感问题进行渲染炒作。

对于那些确实躲不过的“硬伤”,区委区政府将考虑主动追责,特别是在环境保护方面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涉及违法违纪的行为,将及时移送纪检监察依法主动进行查处。对整改不力、作风飘浮的将严肃处理。全区各单位和人员务必切实履行自身职责,绝不能因降低标准办或迟办,否则区委区政府将严肃查处。同志们,自己及时处理,肯定比督察组盯着处理好;

自己酌情处理,肯定比督察组从严处理好。主动及时处理,是按照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要求,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的体现,是敢负责、敢担当的表现,是对群众和社会的交代,也是对干部的保护。

同志们,抓好迎接中央环保督察是当前区委、区政府工作的重心之一,各单位一定要深刻领会和贯彻落实今天的会议精神,扎实全面完成督察各项迎检工作任务!

推荐督察督办申请书格式(精)八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对标《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督察反馈意见,现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以整改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为契机,推动各地各部门切实落实党委领导责任、政府主体责任、部门主体职责,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力度,在“晒比拼超”活动中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渭南,为谱写全市新时代追赶超越发展新篇章、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视程度不均衡。一是法治政府建设主体意识不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到位,有的领导干部站位不高,没有突出党委统筹协调法治政府建设职能,认为法治政府建设是司法行政等政府部门的事情,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二是有的领导干部缺乏法治思维和相应法律素质,不习惯和不善于运用法治方式解决矛盾与棘手问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能力亟待加强。

整改措施: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

2.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有关汇报,制定法治政府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问题。

3.认真落实《陕西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陕办发〔2018〕3号)和市委办《渭南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渭市办字〔2018〕22号),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度述职内容,探索在部分市直单位、县(市、区)建立党委(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试点机制。

4.积极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充分发挥先进标杆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

5.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提高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行政工作人员对法治政府建设全局性、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

6.举办党政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推动法治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7.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政府建设思想,将人民满意度和群众参与度作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的重要指标。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依法治市办

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12月底前

(二)制度建设水平有待提高。一是政府及政府各部门出台的文件之间有“打架”现象,存在未经合法性审查的情况。二是行政审批改革中出现不衔接、不配套的问题。

整改措施:

1.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所有规范性文件出台前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核,重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进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并由集体审议决定;加强备案审查信息化建设,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2.加大审批制度改革力度,推进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根,加快审批事项向行政审批局移交进度,完善许可与监管相衔接机制。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继续压减行政许可事项,清理简并多部门、多层级实施的重复审批;建立完善信息共享机制,整合政务服务相关信息系统,推动部门基础数据共享;深化“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办理和审批服务便民化,推行“综合窗口”服务模式。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审批局、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整改时限:12月底前

(三)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落实不够。市县乡村各级法律顾问制度虽然已经建立,但实际发挥作用有限,经费保障不足、“顾而不问”的问题在较大范围普遍存在。

整改措施:

1.严格落实《陕西省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陕办发〔2017〕38号)和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渭市办发〔2019〕2号),健全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机制。

2.畅通领导干部与法律顾问沟通机制,推进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提升政府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等涉法事务服务质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3.在全市推进镇、村法律顾问制度普遍落实,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乡村治理、公共服务和矛盾排查化解中的重要作用。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9月底前

(四)执法不规范现象仍然存在。一是个别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简单粗暴,存在乱执法、选择性执法现象。二是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尚未落实到位,执法记录仪因经费问题配备不足,基层执法人员主动使用执法记录仪的意识不强。

整改措施: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市县执法单位全覆盖,加快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指标体系工作任务。

2.加强行政执法的监督考核、问责力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水平和依法执法意识。

3.结合执法实际制定装备保障标准,提高行政执法质量。

4.推动各层面执法信息系统整合,统筹采集和应用有关执法信息,推进与社会征信系统的衔接;加大信息化、智能化监管手段的应用使用,提升对新兴领域和网络市场的监管实效。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市委网信办、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7月底前

(五)政府信息公开存在不到位现象。一些与人民生活相关的政府规范老百姓还不知道,网上查不到,询问不告诉,申请不理睬。

整改措施:

1.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拓宽公开的领域和范围,及时、准确、全面、具体地公开政府信息,增强政府公信力。

2.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确定、社会评议、工作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推广适用答复示范文本,做好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加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提升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政务服务(便民服务)中心的政府信息查阅服务水平。

3.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持续开展各种形式的政务公开活动,提高政务公开的社会效益。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6月底前

(六)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亟待加强。一是部分区县党政负责人,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一线行政执法人员共36人进行基本法律常识测试中,60分以上的只有16人,基层执法人员法律素养亟须加强。二是基层执法力量不足,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执法队伍存在较为严重“老化”现象。三是基层执法人员的身份有待进一步规范。环保系统共340余人具有执法资格证,但约40%是工人身份,48%是事业编制,只有12%具有公务员身份。

整改措施:

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大力推进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领域的市县综合执法机构改革,坚持执法力量向基层下沉,加强基层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执法梯队力量建设,加大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2.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广泛开展教育培训,不断提升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正规化、规范化、职业化建设水平。针对基层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普遍偏低问题,制定出台专项培训规划,建立可量化、可操作的考核指标体系,进一步细化奖励、问责办法,以考核倒逼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和能力提高。

3.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严把执法人员入口关。

牵头单位:市委编办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长期

(七)行政诉讼存在“一低一高”问题。一是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明显偏低。二是行政机关败诉率相对较高。

整改措施:

1.健全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机制,建立行政负责人出庭制度,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逐步解决行政诉讼“民告官不见官”的问题。

2.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培训,努力提高新形势下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3.行政机关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监察监督、司法监督,发挥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和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工作。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中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12月底前完善机制,长期

(八)营商环境需要进一步改善。一是民营企业家普遍反映,政府主动为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纾难解困说得多、做得少。二是政府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对维护民营企业公平竞争环境做得不够;有的政府项目仍存在拖欠工程款、“新官不理旧账”的问题。

整改措施:

1.修订完善渭南市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制度,完善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大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公平发展。

2.深入推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10+2”行动和三年行动计划,开展规范涉企收费、诚信体系建设、规范中介服务、优化便民服务、促进政策落地落实等5大专项行动,努力打造“三有四化”(服务有温度、市场有活力、发展有特色,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

3.认真落实《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陕市监发〔2020〕54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不公平、不合理的相关政策措施清理废除力度,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

4.持续压减工程建设、水电气暖、不动产登记等重点领域审批时限。降低企业信贷难度和成本,优化企业纳税服务。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降低企业运行成本。

5.加大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力度,扎实开展清欠工作,促进民营企业加快复工复产;督促完善还款计划,落实还款资金来源,提升政府诚信度和公信力。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办、市税务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12月底前完善机制,长期

(一)安排部署阶段(5月底前)。通报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督察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工作任务分工、措施要求和整改时限,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和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二)整改落实阶段(7月中旬前)。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各级各部门针对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督察指出的共性问题和具体问题,严密统筹谋划,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办加强督促指导,跟踪掌握整改情况。

(三)督导评估阶段(7月中旬前)。对各级各部门报送整改情况、追责问责情况进行梳理汇总、评估核查,形成我市整改情况报告,上报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

(四)巩固深化阶段(12月底前)。各级各部门坚持问题导向,以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督察指出的问题为重点,举一反三,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梳理总结经验、完善制度机制,提升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一)强化责任担当,狠抓整改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下沉我市督察是对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一次全面精准把脉,也是对我们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一次“政治体检”,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开展整改的必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扎实推进,高标准、高质量整改落实督察反馈问题。市委依法治市办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督察发现的问题,对该问责的严肃问责,筑牢筑紧守责尽责、失责追责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工作机制,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

(二)坚持对标对表,按期完成任务。中央依法治国办将视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督察“回头看”。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要对照反馈问题清单和整改任务,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整改任务不漏项、不留死角、不拖“工期”,确保事事能整改、件件有落实。各地各部门整改情况书面报告于7月6日前报送市委依法治市办。整改情况报告要明确整改措施制定情况、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未完成情况的原因分析及整改落实到位承诺等。

(三)强化工作结合,建立长效机制。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督察整改工作,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等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要举一反三,针对疫情防控中暴露出的问题,研究提出问题整改的法治举措,建立健全各项机制,进一步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和能力。

推荐督察督办申请书格式(精)九

根据中共**县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县依法治县委发〔2020〕1号)和省、市、县要求,对照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有效做好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切实提高法治政府建设质量和水平,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三次、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充分认识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指出问题的严肃性和整改落实的极端重要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的决策部署上来,牢牢扛起问题整改的政治责任,坚持问题导向,主动认领,举一反三,认真整改,固基础、强弱项、补短板,认真整改解决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不断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二、整改原则

按照“照单全收,直指问题,靶向施策,靠实责任,深入整改”原则,本着“认真对待,认真整改,举一反三,完善工作”的要求,对反馈问题不打折扣,全面认领,逐项整改,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整改任务。

(一)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督察发现短板弱项的严肃性,充分认识认真开展整改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扛起整改政治责任,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扎实整改,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彻查整改。紧扣反馈问题,全面“对标对表”,制定完善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任务不漏项、不留死角、不拖“工期”,确保事事有整改、件件有落实。对能够立即解决的问题立行立改,对需长期整改的制定整改计划,倒排工期,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同时坚持点面结合、举一反三,认真梳理各股室、各企业法治政府建设突出问题,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切实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水平。

(三)压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实效。严格落实党委、政府和部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强化责任督查考核,坚持以上率下抓好各股室、企业法治政府建设问题整改工作。各各股室、各企业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整改落实,对整改工作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不相互推诿扯皮,决不允许在整改上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强化督办问责,对虚假整改、数字整改、纸上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

(四)坚持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将整改工作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与打好三大攻坚战和全面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相结合,坚持标本兼治,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落实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新部署,统筹做好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各项工作,建立健全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及各协调小组和办公室组织机构,强化组织保障。全方位审视和改进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薄弱环节,推动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接放管服”改革,积极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建设创建,严格落实甘肃省法治政府建设重大责任事项约谈和挂牌督办办法、重大违法行政问题线索调查核实转交办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督察甘肃省反馈问题五方面21个;实地督察天水市反馈问题17个,其中天水市(含秦州区、麦积区)10个、秦安县7个。针对这38个问题,制定以下110项整改措施。

(一)实地督察甘肃省反馈问题

中央依法治国办从“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需要继续深化”“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还不到位”“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和决策机制有待完善”“行政执法能力和规范化水平有待提升”“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等五方面反馈21个问题。

问题1:一些地方和部门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学习领会不够,对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必要性、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建设法治政府目标任务缺乏责任感、急迫感。

整改措施:1.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特别是《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及省、市、县实施方案列入党政机关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内容,进行1次集中学习;2.就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及省、市、县实施方案组织专题法治讲座;3.将中央、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列为党政机关政治理论学习必学内容,进一步加强学习。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整改时限:6月底。

问题2:有的领导认为法治政府建设只是政府的工作,甚至是法制部门的事,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关心、不重视。有的地方把法治政府建设等同于一般性的常规工作,没有作为本地区本部门的重要工作去谋划和推进。

整改措施:1.局务会议和各股室每年至少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3次;2.县政府及部门按年度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或要点;3.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党委(党组)绩效考核和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加大考核权重。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3:少数地方对中央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总体部署和目标要求不熟悉、不了解,对法治政府建设没有明确思路和计划。

整改措施:1.各股室、各企业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及省、市、县实施方案进行全面自查整改;2.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法治督察。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工业股。

整改时限:6月底。

问题4:一些业务部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没有把法治工作与业务工作摆在同等位置,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现象。

整改措施:1.各股室、各企业对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进行自查整改;2.开展1次党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专项督察。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工业股。

整改时限:6月底。

问题5:少数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法治观念淡薄。仍然习惯于凭主观、靠经验决策。

整改措施:1.严格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宪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组织开展专题学习;2.开展“七五”普法总结验收,谋划“八五”普法工作;3.严格落实重大决策有关程序规定,提高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4.落实重大决策目录制度,实行清单管理。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6:有的地方党政机关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思想认识、工作力度、责任传导层层递减,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现象。

整改措施:1.严格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建立健全压力责任传导机制,压紧压实工作责任;2.将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公务员年度考核内容。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7:一些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不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动性不强,上级不督察检查就不过问、不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整改措施:1.各乡镇、各部门对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进行自查整改;2.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职责情况专项督察。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综合股。

整改时限:6月底。

问题8:有的地方党委履行推进本地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职责落实不到位,对本地区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不细不实,对重大法治问题没有及时研究处理,没有按要求听取本地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没有主动按规定对本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督察检查;部分地方党委理论中心组没有严格落实集体学法制度,没有或很少学习国家法律法规。

整改措施:1.县委常委会每年至少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2次,按要求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2.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法治督察工作;3.严格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加强对国家法律法规的学习;4.将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情况列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9:有的地方政府履行本地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落实不到位,没有按要求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按要求公开本地区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一些地方政府目标考核指标体系中法治政府建设比重偏低。

整改措施:1.县政府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2.通过门户网站或其他政务公开渠道,公开县政府及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3.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政府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体系中的比重;4.持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10:有的地方政府部门履行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落实不到位,没有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有的甚至没有制订实施规划和年度计划:个别部门制订的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计划、工作要点照搬照抄政府和上级部门文件,内容缺乏针对性,难以落实。

整改措施:县政府部门按要求制定实施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结合部门实际,增强规划和计划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11:一些地方制定重要规范性文件没有遵循规定的程序,有的起草前没有进行充分评估论证;有的虽然进行了合法性审核,但存在“走过场”、“赶会”现象,甚至个别规范性文件在合法性审核后依然存在越权设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问题;个别地方将应当主动公开的规范性文件定为依申请公开文件。

整改措施:1.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有关规定,将评估论证、合法性审核作为必经程序,加大合法性审核力度,杜绝越权设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问题;2.县政府及部门通过门户网或其他政务公开渠道,主动公开所有规范性文件;3.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1次自查清理。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综合股。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12:一些地方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不健全,有的未依法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有的在制定相关制度时没有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本地区、本部门重大决策事项范围、内容和程序。一些地方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未按规定进行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

整改措施:1.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机制;2.县政府及部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重大决策事项范围、内容和程序,增强针对性、可操作性;3.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有关规定,把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作为必经程序。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13:各地在制定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不同程度地存在征求公众意见渠道不畅、范围不广问题,公众意见因缺乏有效的意见反馈机制和平台无法得到有效体现。

整改措施:1.县政府及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进行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拓宽和畅通征求公众意见渠道,扩大征求意见建议范围;2.涉及社会管理事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过程中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不少于30日;3.在制定对企业切实利益或者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有代表性的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以及律师的意见;4.建立健全征求意见建议记录制度和采纳情况反馈机制。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14:行政执法中重实体、轻程序的问题在一些地方较为突出,存在不遵守法定期限、未保障当事人陈述申辩或听证等程序救济权利、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程序缺失、违规代收代缴罚款等问题。有的地方在征收土地、房屋时,征收范围不明确,或者不履行法定程序损害被征地农民权益。

整改措施:1.全县行政执法机关对照问题自查整改;2.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专项督察,将土地、房屋征收行为列为督查重点;3.按年度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不断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行为;4.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加大对违法或不当执法行为纠错力度。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综合股。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15: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够,一些地方行政执法信息公示不及时、不规范,一些执法部门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未严格进行法制审核。

整改措施:1.全县行政执法机关对照问题自查整改;2.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专项督察。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16:“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在一些地方流于形式,监督抽查结果没有得到充分应用,跨部门联合开展随机检查在基层尚未完全落地。

整改措施:1.全县行政执法机关对照问题自查整改;2.对“双随机、一公开”和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察。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综合股。

整改时限:6月底。

问题17:一些部门行政应诉能力不足,出庭应诉人员不能准确把握案件争议焦点,不能针对原告诉求提出合法合理的答辩意见。

整改措施:1.通过召开工作会议、通报典型案例、加强日常指导、开展业务培训等多种方式提升行政应诉人员应诉能力;2.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3.充分发挥行政机关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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