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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离婚条款协议书 言情小说离婚协议(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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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离婚条款协议书 言情小说离婚协议(七篇)
2023-01-15 01:42:19    小编:ZTFB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推荐小说离婚条款协议书(精)一

您好!

对不起,我昨天在您的课上看小说,被您发现了,我感到很抱歉。这是不尊重老师的表现,我们可以坐着上课,老师却只能站着上一节课。现在天气这么炎热,讲台那里又没有风扇,往往一节课下来老师一头的汗,我们还可以吹风扇上课。我在上课时间看小说,就是辜负的老师的苦心,老师上课这么的辛苦,我却学习态度这么的不端正。

我在上课看小说是因为下课的时候没有看完,上课的时候就接着看了。老师教授的这门课程是我所有成绩里面最差的一门。在我努力的想方设法的想提高成绩,但是成绩却没有丝毫起色之后,我就开始自暴自弃的不想学了。我这种想法是错误的,我知道,我不应该就这样直接放弃。提高成绩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我不能因为一次两次的失败就直接放弃。这种消极的想法不应该出现在我们高中生身上。而且我现在也才高二,还有一年半多的时间让我提高我的成绩,我过早的放弃只会让我的成绩越来越差,连现在的及格水平都保持不了。

我知道,老师并不反对我们阅读一些课外书籍,但是上课之后应该要立马收心,好好听讲,而不是还想着小说里面的情节,想把没看完的部分看完。要知道,看小说是会上瘾的,我现在可能只是偶尔的一两节课在看小说,之后可能是每一节课都在看小说了。那样我的学习成绩可能就会直接跌落到谷底了。如果想重新回到现在的这个成绩水平,就要我付出更多的时间。

我知道,因为我的成绩一直提高不了,我就上课不听讲,作业也不写,直接抄别人的,这样我的成绩只会越来越差。其实我上课是想听讲的,但是我实在是听不懂,就算一个题听懂了,下一次这个题换了一种方式出现或者出现类似的题目只是改了数据,我还是一样的不会。我知道我错了,在我学习遇到困境的时候我应该要寻求老师的帮助,而不是自暴自弃,更不应该上课不听讲,在下面看小说。

我以后,一定更加努力的提高自己这门学科的学习成绩,遇到不会的就多问成绩好的同学,或者直接到办公室问老师。老师说您也不会嫌弃我笨,您说老师都是希望学生的学习成绩能够提高的。我保证,我以后上课再也不看小说了,我要认认真真听讲。

此致

敬礼!

检讨人:xx

20xx年x月x日

推荐小说离婚条款协议书(精)二

本文讲述了一个美国士兵回家休假时候在海滩上冲浪,看到一位女士钱包掉进海里,冲过去帮她捡起,他们相爱,异地。共同期待未来,第一次休假后他们一同度过,期间发生的矛盾。911发生后,“我”志愿再当两年兵,莎文娜写了分手的那封信。父亲去世后,主人公去看莎文娜,看到了她的丈夫提姆病重,主人公捐了父亲的钱币,给提姆治病。在远处观望着莎文娜的幸福。

虽然情节就是一个普通的爱情故事,但是我看着看着仍然是看哭了。因为我想到了我的在魔都的乖乖。

但是对书中情节最不能接受的就是莎文娜还爱着约翰,就接受了提姆。也能理解当约翰一直在德国当兵,那么多年她也不好受。所以对这本书的印象也大打折扣。不过如果莎文娜不离开约翰,这本书就没什么好写的。不过莎文娜好可怜,从何约翰异地的一个坑到了要照顾提姆的坑。

不过我想我是一个太自私的了,总是只考虑自己,害怕付出。到最后约翰把钱币给提姆治病,我觉得我做不到这样付出。我也很害怕父母生病让我放弃我现在的自由。

开头的一见钟情还是让我觉得很唯美。看着那样傻傻的爱情故事不用动脑子还是很开心的,但是没有起伏的故事也没什么好讲,所以最终两个人一定会有磨难不在一起。我原来一直以为情节会是莎文娜得癌症什么的,不想让约翰伤心,所以编出谎话来安慰约翰,后来发现原来还真的是出轨了啊。有点失望。既然选择了提姆,那就不能后悔自己的决定,好像很不舍得约翰一样。

所以,莎文娜这个角色塑造得很一般。虽然有主见选择了约翰,但没那么坚强意志没有把这个决定一直坚持到最后。约翰这个角色又塑造得感觉太痴情了。是不是有点假。提姆他太不幸了,失去了父母以后自己又成了妻子的负担。每个人好像都有那么些许的不幸。

约翰第一次休假到莎文娜家,感觉自己对于莎文娜来说可有可无那种感觉深有体会。乖乖忙于自己的事情会不会真的觉得笨笨可有可无呢。笨笨有什么用呢。恋人吵架的原因原来是因为这样。两个人有些话没有直接说出来不爽,但是说不出好像干涉对方的自由,但是压抑心中又超级不爽。

但总体来说,这书还是是一本让我一口气读完的爱情小说,挺有趣的。

推荐小说离婚条款协议书(精)三

亲爱的老师:

您好!

在该学习的时候就应该好好的学习,在上课的时候就应该跟着老师来,不要再上课的时候把心思用在其他的事情上,对于学习就应该全神贯注,一心一意的,三心二意是不能做好事情的,到头来也只会什么也没有得到,还失去了自己宝贵的学习时间。这些都是在自己读书这么多年所懂得的道理,虽说道理自己都明白,但是要真正的做好还是有一定的困难的,我也一直都没有做到,要不是自己这次的错误我还不确定自己要到什么时候才能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

我现在自己的内心是十分的后悔和自责的,从一开始我就知道自己在上课的时候看小说是错误的,但是我还是没有控制住自己,在这一节课上课之前,我就在课外的时间看了一会,但是看着看着,眼看就要上课了,自己却被小说里面的情景和故事都吸引住了,一直到上课铃声响起之后我都还没有从书中回过神来,所以在上课的时候也一直都在看小说,而老师在讲台上面说的知识,讲的课我也都没有听进去,感觉自己完全沉浸在自己的小说的世界里面无法自拔,甚至于老师已经走到我的旁边我都没有意识到,自己在看书的时候完全把小说以外的世界给隔离了,知道老师把我的小说从我的手里没收,我才彻底的反应过来,才意识到自己现在是在上课的时间,才意识到自己犯下了很严重的错误,在老师把我的书没收之后,我这整整一节课的时间也已经过去一大半了,之后的时间也一直都在悔恨之中度过,所以自己这一节课的时间完全的被自己给浪费了。

老师,我知道自己做错了,课外书之所以叫做课外书,就是因为在自己学习之外的时间去阅读的,在课外去看的,所以我们应该懂得在上课的时候就应该认真的上课,在该玩耍的时候再去做与上课的无关的事情,现在自己的学习时间也是非常的宝贵的,有着这么好的学习环境,在师资力量如此优秀的学校里面,我还有什么资格不努力,还有什么理由不好好的学习,也正是因为自己已经彻底的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才会更加的后悔自己的错误做法。

由于自己的错误导致了自己在学习的时候没有好好的学习,浪费了自己的学习时间,所以我决定在之后的学习当中,一定会尽全力的去改正,去改变自己,绝对不能让自己的错误一直发展下去,我也会在之后的学习当中一步一步的证明自己。

此致

敬礼!

检讨人:xxx

20xx年x月x日

推荐小说离婚条款协议书(精)四

打开第一页,你便会被欧·亨利,这样一位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巨匠之一的细腻的文字所吸引,又会被他那辛辣讽刺的描写所折服。

欧·亨利将社会上那些巧取豪夺,坑蒙拐骗,利欲熏心,尔虞我诈的“上流人物”,“得意之徒”们的丑恶行径揭露无遗。通过他们的种种表现,形象逼真,不拘一格地向读者展现了“文明社会”的黑暗与滑稽本质,弱肉强食与天良丧尽的现实,并喻示在金钱万能,唯利是图的生存环境中,人性的异化和畸变。

然而在众多对丑恶人性的描写之中,也不乏许多使人肃然起敬的“小人物”,让人对荒诞,滑稽的故事漠然一笑之后,感慨万千。留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两位感恩节的绅士》这篇文章,它让我真正领略到了人性的魅力。

故事讲了两位美国绅士——其中一人根本不能称之为绅士,他只能说是一个常年受饥饿折磨的穷人。在他们之间有个奇怪的约定——每年感恩节,穷人便会坐在联邦广场喷水池对面人行道旁边东入口右面的第三条长凳上,等待着老绅士的到来。老绅士来了之后,会带这位饥肠辘辘的穷人饱餐一顿。这就是他们之间神圣的约定。对老绅士而言,一顿饭钱简直微不足道,但是,他却从其中找到了助人的乐趣。而穷人的目的也并不完全是在于那顿丰盛的饭菜,更重要的是能使一位老人如自己所愿。

这个传统延续了九年之久,第十年的感恩节,穷人照惯例走在去约会地点的路上。可出乎意料的事发生了。半路上,穷人被一幢住宅的管家请进了门,并可以享受一顿丰盛的大餐。原来住宅的主人——两位老太太,也有一个奇怪的传统——在正午把第一个饥饿的路人请进门,让他大吃大喝,饱餐一顿。但正因为穷人正在饱餐之时,他忘了和老绅士的约定。但穷人仍然去负约了,还装出很饿的样子狼吞虎咽起来。尽管穷人那时只剩下挪动身子和呼吸的力气。穷人吃饭后,老绅士付了账,两人便到了别。

故事的结局是——两人在回家的路上都晕了过去,被送进了医院。穷人是因为吃得太撑,几乎撑破了胃,而老绅士,一位在前些日子还家财万贯的富翁则是因为三天三夜没有吃东西,身体脱虚,而在路上倒了下来。

读这篇文章就好像是在嚼一只橄榄,甜味中带了一丝酸涩,让人在漠然一笑之后,思索良久。

文中的主人公,充其量不过是两个“小人物”,然而反映初等推己及人,相濡以沫的人性魅力却是那些“大人物”,“权贵们”所无法匹敌的。

那位绅士身上散发着诚信的光芒,而那个穷人,尽管吃不饱穿不暖,没有受什么教育,但是他比任何受过良好教育的“权贵”都充满魅力——那是人性的魅力,也许这很可笑,可是却是不是多么伟大,多么令人钦佩。不求活得轰轰烈烈,但求真真实实,充满意义,有所追求!

欧·亨利的作品就是这样一个人性的舞台,各种人性的善恶美丑都会在这里展现得淋漓尽致。但欧·亨利的作品更多的是教会了我懂得了我们要去关爱别人,这样别人才会爱我们,正是有了爱,人与人之间才会相互理解,人与人之间才有温情。人与动物之间也是因为有了爱,动物才会信任人类,不伤害人类,与人类和平相处。爱的力量真的是很伟大的,有一首歌里面就唱到了: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推荐小说离婚条款协议书(精)五

终于把《盗墓笔记》看完了。

我很后悔为什么没有早点发现这么好的一部小说。我本人是不爱看电子书或者长篇小说的,所以在《盗墓》出现这么久才对其关注。 其中几个人物的传奇的命运深深吸引了我。结局并不是偶像剧里大团圆的结局。这也正是这部小说的魅力所在。我想如果结局大家都各回各家各找各妈大团圆可能就背离了作者的初衷了。

吴邪,胖子喜欢叫他天真,加在一起就是天真无邪。他弱不禁风,胆子如鼠,遇到困难爱打退堂鼓。可是就在一次次的盗墓历险中逐渐成长为一个坚强勇敢有担当讲义气的一个小三爷。为了真相他铤而走险,为了朋友他奋不顾身。他单纯善良,甚至看到妖魔鬼怪死在他面前,他都会觉得一个生命就这么消失而为之心生怜悯之情。

张起灵。无邪胖子叫他小哥,背地里喊他闷油瓶。因为他经常地玩失踪 ,所以它又被称为职业失踪人员。他自称他是个没有过去未来的人,他所做的一切就是为了找到他和这个世界的联系。他经常失忆,这是他们张氏家族遗传所致。他身上流淌着的麒麟宝血,可以抵挡一切的牛鬼蛇神。这也正是他能成为张氏家族一代“张起灵”的继承人因素之一。他少言寡语,喜怒哀乐不会在他脸上浮现。他的眼神淡然如水。可是却透露着坚定和执着。在经历了无数的生生死死以后他回到了长白上云顶天宫的青铜门。

“我要守护的这个秘密的核心,就在这扇青铜门后面。守护这个秘密需要时间,我会进入青铜门之后十年,等待下一个接替者。”

“十年之后,如果你还记得我,你可以带着这个东西,打开那道青铜门。你可能还会在里面看到我。”

这十年本应轮到吴邪来守护,闷油瓶代替了他。

胖子,姓王。摸金校尉。他去盗墓的原因很简单,钱。起初看他就是一个爱财如命的人。爱骂娘,爱讲荤段子,不拘小节。简直就是一个流氓。慢慢故事发展下去,才发现表面看起来大大咧咧的胖子也是粗中有细。每每遇到危险的时候,他都会冒出一下奇怪的想法,而往往就是他这些奇思妙想救了大家。也是他的幽默感让我在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中能放松紧张的心情。后来胖子爱上了一个叫云彩的姑娘,他一心想着他与这姑娘以后美好幸福的日子,却不想命运和他开了那么大的玩笑,云彩死了。胖子变得少言寡语,他留在了云彩的家乡,白天做做农活,晚上看着月亮发呆。

潘子,吴三省最忠实的助手,军人出身。为三爷出生入死,毫无怨言。之前我并没有太关注他,可能因为不是主角的原因。但是后来潘子的离去,却让我心酸不已。看了这么久,第一次为故事里的人物落泪,不是什么大人物,不是主角,而是你—— 潘子。本以为吴三省消失以后他就可以安安稳稳的过他以后的生活,可是他终究还是没有逃离这该死命运的摆布。

“小三爷,潘子我没力气说别的话了,最后再为你保驾护航一次吧,我去见三爷了,你机灵点,给我和三爷有个好的交代。”

故事里还有很多人,心狠手辣老谋深算的吴三省,最后他的结局是个谜;带着吴三省面具的谢连环,同样的他也成了一个迷;为了一己私利不择手段的裘德考,最后终老而死;漫无目的效忠裘德考的阿宁,惨死于蛇澡鬼城的鸡冠蛇;为了真相一直不畏艰险探索的文锦和霍玲玲,她们结局必死更悲惨,她们因为误食了丹药成了禁婆;已然风烛残年的霍仙姑为了找寻女儿的秘密惨死于张家鼓楼;聪明伶俐的霍秀秀继承了母亲的家业;谢雨辰,小花,他因伤去了国外治疗两个月后回国继续打理霍家产业。

还有故事里出现的林林种.种的怪物。禁婆,尸蹩,蚰蜒,鸡冠蛇,人面鸟,海猴子,螭蛊,密洛陀等等。它们面目丑陋,凶残无比。死在他们手里的人不计其数。但是它们也只是单纯的为了生存而杀戮。正如吴三省所说的: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再可怖的鬼怪也比不上神秘莫测的人心。

故事已经结束了。可是真的结束了吗?也许这只是个开始……

推荐小说离婚条款协议书(精)六

《理智与情感》—读后感 读这本书之前,我去图书馆借来一本《简·奥斯汀》。此书十分全面地介绍了奥斯汀的生平,也让我对《理智与情感》的创作背景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和奥斯汀的其他小说一样,这本书同样以当时英国中产阶级人家女儿们的情感生活为题材。奥斯汀关注女性,尤其是年轻貌美的淑女们的感情与婚事,她的所有小说几乎都离不开这一话题,我想,这正是奥斯汀自己在现实生活中所接触到的吧,身临其境,所以有感而发。 小说以dashwood先生的去世作为开头,他躺在病床上,妻子女儿围着床无助地站着,她们知道床上奄奄一息的病人是她们唯一可以依赖的人。

而现在,dashwood先生即将去世,她们失去的不只是丈夫或父亲,更是这座庄园里的一切。按照当时英国的法律,女性在家中无继承权。所以,dashwood先生去世后,他拥有的norland庄园将由其唯一的儿子john继承,这就意味着dashwood先生的妻子mary,大女儿elinor,二女儿marianne,和小女儿margaret的生活将由john来安排。老先生似乎了解他去世后妻儿们面临的处境,所以临终前他再三叮嘱john要照顾她们的生活,他的做法让妻儿们很欣慰,但对她们来说,生活了十几年的地方转眼间将拱手让于他人,这将是多沉重的打击啊! 小说第一卷的第一章节就开门见山地交代了elinor和marianne这两位女主角的性格。

姐姐elinor多才多艺,虽只有十九岁,但做事理性谨慎,为人善良体贴,显得比同龄人更成熟。十七岁的妹妹marianne的才艺与姐姐相比毫不逊色,妹妹的性格与母亲很像,浪漫又多情,所有的悲伤与愉悦都直接表现在脸上。因此,当得知john的妻子fanny要住进norland时,她无法接受这一事实。相比之下,elinor就显得十分淡定,她甚至安慰起母亲和妹妹们来。姐妹俩的性格如此不同,似乎分别代表了“理智”与“情感”。《简·奥斯汀》中提到,《理智与情感》这本书的原名是《elinor与marianne》,这更让我坚信了之前的猜测:奥斯汀把elinor定义为“理智”,把marianne定义为“情感”。虽然john与三个妹妹并非同母所生,但他想过要遵循父亲的遗愿,照顾后母和妹妹们的生活。可以看出他对父亲很尊敬,继承了这样一份巨大的财产他也应该很感激父亲。

然而,我想,若john真的承担起了做哥哥的责任悉心照料继母和妹妹们的生活的话,那这本小说似乎就少了一些看点。fanny想方设法说服 丈夫降低给妹妹们的生活费,还以norland庄园新女主人的身份在庄园里我行我素,她太爱炫耀,一味的追求财富与荣耀,虽然表面上看来她是在为自己的丈夫和儿子维护财产,似乎是个懂得持家的好妻子,但她夸张做作的行为显得自私又虚伪,让人实在无法喜欢上她。 od。能成为dashwood先生的妻子,她显然也是出身名门。习惯了享受惬意的她无法忍受fanny的冷嘲热讽,最终带着女儿们离开了装满回忆的norland庄园。她尊重女儿们的想法,面对fanny的我行我素,她没有正面攻击,表现得优雅又从容,正式当时英国社会典型淑女的代表。 fanny的弟弟edward在norland借宿时与elinor相遇。edward性格沉稳,亲切又随和,向往简单平凡的生活,elinor渐渐喜欢上他。但marianne却觉得他身上缺少浪漫气息,又没什么才艺和志向。对啊,这样一个“淡定”的男子自然不会入她的眼。edward和elinor都将对彼此的喜欢深深藏在心里,机灵的marianne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她能看出两人彼此钟情,就连年仅十三岁的小妹妹margrate都看出了其中的暧昧,但他两人谁都没有向对方表明心意。

姐姐elinor做事一向沉稳镇定,她并未完全信任edward,所以,除非是他先向她示爱,她是不会主动追求爱情的。 然而,爱情面前谁都会迷失方向,面对爱情谁都无法做到完全理智。母亲和女儿们找到了合适的新住处便立刻搬走了。刚刚陷入爱河的elinor不得不和edward分别,两人以朋友

的名义简单地挥别,似乎什么都不曾发生。母亲和妹妹marianne都替elinor感到惋惜,但她却表现得十分镇定。搬入新家后,她立即适应了新环境,在家人面前很少主动提到edward。其实,分别让她很失落,她仍爱着edward,盼着他能来看她,只是没有表现出来而已。 年仅十九岁的elinor面对生活环境的巨变,面对朦胧爱情的幻灭时怎能表现的如此沉着冷静!在母亲和妹妹眼里,她如此理性有时甚至显得不够通情达理。她正是“理智”的象征,这个年龄不该有的成熟她都具备了,她体贴入微心思缜密,但却懂事得如此让人心疼。 marianne又结识了三十四岁的brandon上校,她的美貌和气质感染了上校,上校喜爱他,也大胆地追求她。但marianne却钟情于大雨中英雄救美的 willoughby,对上校接二连三的殷情表示不屑。willoughby勇敢又不乏浪漫,正是marianne心目中的“如意郎君”,她全身心投入到爱情中,沉醉在甜蜜的热恋里不能自拔,willoughby在大雨中英雄救美,又坚持每天拜访受伤的marianne,短短几天内就得到了dashwood太太的肯定,也得到了marianne的芳心。他年轻貌美、才华横溢,和marianne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他们爱好相同的名著、相同的作者、甚至是相同的文章节选;他们的性格也出奇地相似,两人都毫不掩盖自己的语言和情绪,对待某一话题的看法也惊人地同步。

他们的结合像是年轻女孩心中童话故事里的王子与公主,十分梦幻,令人向往。 在我看来,willoughby有时是幼稚的。她一心追求marianne, 似乎忽略了其他人的感受。众人聚会时,他只顾与marianne你侬我侬,沉浸在二人世界中,还时不时丢出几句话嘲讽木讷的branton上校。他对branton上校太过刻薄,几乎句句话都很针对他,就像一个赢得比赛的孩子蔑视失败的对手一样,还希望带动周围人一起讨厌branton。当然,在marianne眼里,他集天下英气与浪漫与一身,他是完美的! 不幸的是,marianne和willoughby的爱情未能如童话般圆满。willoughby来辞别了,这样突然放弃令人无比羡慕的爱情,他怎么舍得?定是有什么难言之隐吧。失去了心爱的王子,marianne一蹶不振,陷入漫长的思念与等待中,整日以泪洗面,寝食难安,她相信willoughby会回来找她。但是,故事并没有这么简单。到伦敦后,marianne不停歇地给willoughby写信,希望与他再次相聚,最终两人在一场聚会中见面。

分别数日后再次与恋人重逢的marianne别提有多高兴了,她一向不善于控制自己的情绪,见到朝思暮想的恋人更是激动地大叫他的名字,姐姐拉都拉不住。可是呢,willoughby却出奇地冷漠!似乎他不曾结识过这位姑娘,见面时一再躲闪marianne热情的目光,始终面无表情。与elinor一番客套寒暄之后,他丢下不知所措的marianne,假装什么时候未曾发生过,就这样离开了。 这次聚会上的相遇对marianne的打击是致命的,这还不够,几天后willoughby送来的分手信更让可怜的marianne深陷悲痛之中。事情传开后,willoughby的身世和恶行也被一一揭发了:他是个名副其实的负心汉,一度沉迷于纸醉金迷的奢侈生活,感情泛滥的他玩弄过年幼的少女后残忍地将其抛弃,又 为得到财富与上流社会女子结婚。如今真像水落石出,这无疑摧毁了marianne的全部憧憬,以至后来她无法从痛苦中走出,身体极度虚弱的她不幸染上重病,悲剧达到顶峰。

幸好上帝是对她是公平的,没有让年仅16岁半的她就此倒下,反而让她有机会重新审视成熟稳重的branton上校,找到真正属于自己的甜蜜爱情。 marianne的悲剧让我想起了曾听过的一句话:“在这个世界,凭理智来领会是个喜剧,凭感性来领会则是个悲剧”。按照这句话来分析,marianne的“感性”会酿成悲剧,而elinor的“理性”可能会迎来圆满的结局。但读完本书的第二部分,我发现其实“理性”的elinor也难逃悲剧的命运。自诺兰庄园分别数日后,edward的突然造访让原本死寂的家庭重现活力,一家人热情迎接了这位期待已久的客人。elinor仍然拼命克制自己的情感,她就是这样,必须要得到充分的证据证明edward真的钟情于她,否则她不会表现出来。同elinor一样,edward也是个理性之人,善于隐藏内心情感。原本以为edward的到来会使两人的感情有所升温,可事实却不尽如人意。edward不追求名利,一心想过简单舒适的生活,只希望做一名牧师满足自己的兴趣,但来自家族的压力和母亲的众望压得他喘不过气,无奈只能暂时逃离家庭。 偶然间结识了一位叫lucy的机灵姑娘,elinor从她口中得知了心爱的edward已有四年婚约,而且订婚对象正是眼前这会视她为贴心好友的lucy。

那一刻,理智的她仍坚信在没有得到充分证据之前lucy口中的edward与她所爱的edward不是同一个人,但当她看到那张再熟悉不过的袖珍肖像时,她倔强的自信心终于被击垮了。面对如此沉重的打击,她仍极力控制自己的情绪,不让lucy有所察觉,并答应为她保守秘密,甚至没有向至亲的妹妹宣泄一悲伤。她的选择是明智的。眼下妹妹正被爱情深深折磨,她不忍心让她任何更加悲惨的消息。她要一个人承担起所有的痛苦,她要默默忍受他姐姐的刻薄冷漠,他妈妈的蛮横无理,还要一遍遍故作坚强地听着lucy的愿望和自鸣得意,一边拼命掩饰深知自己无法与edward相爱的痛苦,一边又不停歇地安慰伤心欲绝的妹妹。终于,在marianne的逼问下,她吐露了掩埋了四个月的心声,那一刻,年仅19岁的她终于忍不住了,她向妹妹宣泄了所有的痛苦,直到这里,我才发现其实我和marianne一样,一直忽视了elinor。 与marianne轰轰烈烈的性格相比,elinor显得不温不火,有时似乎太过冷淡。父亲去世后,她承受的痛苦有增无减。母亲和妹妹一样过于冲动,elinor常常要站出来帮母亲收拾残局,她要协助母亲管理家庭开支,帮助妹妹度过感情难关,还要孤身一人带着妹妹应付伦敦上流社会中的种种应酬与调侃。她善良体贴,几乎没有心思和时间为自己考虑。她答应为lucy保守秘密,就真的履行了诺言;她得知edward因坚持履行婚约而被逐出家门,不但没有埋怨他辜负了自己,反而担心起他的未来生活,并一心希望帮助他渡过难关。

最终,lucy因贪恋财富与名利主动要求解除婚约,edward顺利在branton上校家附近的教堂求得牧师职位。摆脱了婚约与家族的束缚,他如重获自由的骏马径直奔向elinor并毫不犹豫地向她求婚。

推荐小说离婚条款协议书(精)七

贾平凹小说《古炉》读后感

初读《古炉》是从网上下载了前面的大部分内容,最近在单位图书馆又发现了原著,遂借下一口气读完。

《古炉》开篇的“冬部”,像电影的慢镜头,拉开了故事的序幕。故事发生在陕西一个名为“古炉”的村子里,这里贫穷闭塞却山水清明,村人们保持着传统的烧瓷技术和浓郁的民风古韵,仿佛几百年来从未被扰乱过。但动荡却从1965年冬开始了,古炉村里的所有人,在各种因素的催化下,各怀不同的心思,集体投入到一场声势浩大的运动中。直到1967年春,这个山清水秀的宁静村落,演变成了一个充满猜忌、对抗、大打出手的人文精神的废墟。贾平凹用真实的生活细节和浑然一体的陕西风情,将中国最基层的农村“文革”的历史轨迹展现在读者面前。

或许是我在农村长大的缘故,自己少年时代处于“文革”末期,也多少能感觉到“文革”的气息,所以看这部小说仿佛就回到了那懵懂的年代。

书中讲述随着红卫兵串联,文化大革命先是像轻柔的风刮进了这个小村庄,人们虽然有耳闻,但还是能够保持正常的生活秩序,该下地的下地、该养牛的养牛、该烧窑的烧窑。但是,就这样一个偏僻的村庄,最终仍然被文化大革命的狂风席卷了,原本由舅甥繁衍亲上加亲的村庄,在这场运动中开始裂变,以夜姓为首的霸槽成立了榔头队,以朱姓为首的天布成立了红大刀队,两派开始了你死我活的斗争。先是文斗,互相贴大字报,批斗对方拥护的人员,后来不可避免的上升到了武斗。而最终,两派的头目都被无产阶级专政了,成了那个疯狂时代的牺牲品。作者通过古炉村庄这样一个小小的窗口展现出了那时整个中国的景象。

如果说贾平凹的《浮躁》写的是中国人在八十年代改革开放进程中的迷失;《废都》写的是九十年代中国的颓废迷丧,那么《古炉》写的就是中国几千年来的朝代更迭历史,是活生生的历史,经历过那个年代的人,从中可以找到你、我、他。虽然《古炉》时间跨度仅春夏秋冬,但其中传递给人们的不仅仅是人间四季的更替,这里有中国最底层百姓的甘苦酸甜;有中国几千年文化在黄天厚土里所留下的积淀沉渣;有弱小民众的无声抗争;也有善人的天理演进……贫穷使人容易凶残,不平等容易使人仇恨。作者用一个西北边远古村的四季更迭,来告诉人们社会的兴衰、制度的更替、人性的丑恶、天道的轮回。文中我尤其欣赏“善人”这个人物,他是一位还俗的和尚,会接骨说病,在那混沌的年代里,他总是劝人向上向善,为了阻止一场两派的恶斗,他把一箱治病的蜜蜂全部放飞;为了保护古炉村标志性的树木,那棵百年老树白皮松,他据理力争,但他微弱的善举无法阻挡疯狂的恶行,绝望中他选择了自焚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从这个人物身上,让人看到黑暗中人性犹存的曙光。正如作者在后记中所言:善人是宗教的,哲学的,他又不是宗教家和哲学家,他的学识和生存环境只能算是乡间智者,在人性爆发了恶的年代,他注定是要失败的,但他毕竟疗救了一些村人,在进行着力所能及的回复、修补,维持着人伦道德,企图着社会的和谐和安稳。

我很喜欢《古炉》后记这段话:

有人说过很精彩的话,说因为你与你的家人和亲朋在这个世上只有一次碰面的机会,所以得珍惜,因为人与人同在这个地球,所以得珍惜。可现实中这种珍惜并不是那么就做到了,贫穷使人容易凶残,不平等容易使人仇恨,不要以为自己如何对待了别人,别人就会如何也对待自己。永远不要相信真正,没有真正,没有真正的友谊,没有真正的爱情,只有善与丑,只有时间,只有在时间里转换美丑。这如同土地,它可以长出各种草木,草木生出红白黄蓝紫黑青的花,这些颜色原本都在土里。我们放不下心的是在我们身上,除了仁义理智信外,同时也有着魔鬼,而魔鬼强悍,最易于放纵,只有物质之丰富,教育之普及,法制之健全,制度之完备,宗教之提升,才是人类自我控制的办法。

《古炉》这部鸿篇巨著,贾平凹仍是秉承一贯的写作风格,里边大多是陕西方言俚语,对于有文字洁癖的人来说,会觉得语言有些粗俗,但故事的确写得很真实且很有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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