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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经济发展的通知范文(通用20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19 08:20:00 页码:13
保障经济发展的通知范文(通用20篇)
2023-11-19 08:20:00    小编:ZTFB

总结是对过去的记录和总结,也是为未来的规划和目标铺垫。如何处理人际关系,建立和谐的社交网络?以下是一些总结的典型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保障经济发展的通知篇一

第一条为加强地方税收征收管理,保障地方税收收入,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税收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地方税收保障,是指地方税务机关以及有关机关、单位和个人为保障地方税收及时、足额收缴入库所采取的税收预测、控管、协助、监督以及举报奖励等措施的总称。

第三条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决定。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涉及地方税收内容的,应当征求同级地方税务机关的意见,并按规定上报备案。

第四条地方税务机关应当广泛宣传税收法律、法规,无偿提供纳税咨询服务,依法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滥用职权不征、少征、多征税款或者刁难纳税人。

第五条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违反税收法律、法规以及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举报。地方税务机关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予以查实,依法处理。

地方税务机关对被举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查实后,应当根据举报人的贡献大小给予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省地方税务机关会同省财政等部门依照国家规定另行制定,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六条地方税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制约和监督管理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完善执法责任制,做到秉公执法,清正廉洁,文明服务,依法接受监督。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阻挠或者取代地方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

第七条地方税务机关应当加强税收征收管理,严格税源控管,积极培植税源,依法组织地方税收收入,应收尽收,不得混淆预算级次或者改变税种,不得虚收、异地征收、提前征收或者截留、挪用税款。

第八条地方税务机关应当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税源实际情况以及国家税收政策等,科学预测地方税收收入,并于每年11月20日前将下一年度的地方税收收入预测及其说明,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地方税务机关,同时送本级财政预算编制机关。

财政机关编制、调整地方税收收入预算草案时,应当充分听取同级地方税务机关的意见,并保持与本行政区域的本级次税源相适应。

第九条公安机关应当与地方税务机关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协作,及时打击税收违法行为,维护税收秩序。

地方税务机关在查处涉税违法行为中,发现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十条地方税务机关与其他有关行政管理机关、单位之间应当建立信息共享制度。有关行政管理机关、单位应当定期将下列情况以书面或者电子信息的形式通报给同级地方税务机关:

(一)发放、变更、注销生产经营许可证照的情况;。

(二)发放、变更、注销土地使用证书以及土地交易的情况;。

(三)发放、变更、注销房产证书以及房产交易的情况;。

(四)其他与地方税收征收管理有关的情况。

第十一条演出活动主办单位在每次演出2日前,应当将演出合同、演出活动安排和演出收入分配方案等材料报演出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演出合同和演出活动安排发生变化的,演出活动主办单位应当在演出前1日内重新报送有关情况。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告知当地的地方税务机关:

(一)为个人进行建筑施工或者进行室内装饰、装修并取得收入的;。

(二)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或者个人出租房屋的;。

(三)其他应当依法纳税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并经查实纳税人未依法纳税的,地方税务机关应当比照举报奖励的规定给予奖励。

第十三条地方税务机关可以对下列零星分散和异地缴纳的税收实行委托代征的征收方式,有关机关、单位和人员应当给予支持和协助:

(一)拥有并使用车辆的纳税人应当缴纳的车船使用税;。

(二)从事客货运输的纳税人应当缴纳的地方税;。

(三)房屋租赁过程中应当缴纳的地方税;。

(四)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以及人才交流过程中应当缴纳的地方税;。

(六)依据有关规定可以实行委托代征的其他地方税。

第十四条地方税务机关应当与受托方签订委托代征税款协议书,并按规定向受托方发放委托代征税款证书。

委托代征税款证书的式样由省地方税务机关制定。

第十五条委托代征税款协议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委托双方的名称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姓名;。

(二)代征税款的对象和范围;。

(三)代征税款的税种、税目、税率或者单位税额、计税依据、计算方法等;。

(四)委托代征的期限和要求;。

(五)代征税款的解缴期限和程序;。

(六)代征手续费;。

(七)违约责任;。

(八)其他必要的内容。

第十六条受托方应当按照委托代征税款协议书的规定,以地方税务机关的名义依法征收税款,并不得擅自扩大或者缩小代征范围。

受托方代征税款时,必须出示委托代征税款证书。受托方不出示委托代征税款证书的,纳税人有权拒绝缴纳代征税款。

第十七条纳税人拒绝缴纳代征税款的,受托方应当于纳税人拒绝缴纳代征税款时起1日内告知委托代征的地方税务机关,地方税务机关应当及时作出处理。在地方税务机关作出处理前,受托方不得自行处理。

纳税人直接向地方税务机关缴纳税款的,受托方不再代征此项税款。

第十八条受托方应当依照规定领取、保管、使用税收票证,单独设立代征税款账簿,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依法解缴代征的税款,不得挤占、挪用或者延迟解缴代征的税款。

第十九条地方税务机关依法对代征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必要时,地方税务机关可以派员协助受托方征收税款。

第二十条财政部门应当依照委托代征税款的入库级次,在同级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比例的委托代征手续费,并按季度拨付给地方税务机关。

地方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向受托方支付代征手续费,不得截留或者挪用。

第二十一条地方税务机关应当对举报人和报告人的情况、受托方的情况以及有关行政管理机关、单位通报的情况严格保密。

第二十二条有关机关、单位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非法干预、阻挠或者取代地方税务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的;。

(三)未履行法定职责并给地方税收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二十三条地方税务机关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及时提供地方税收收入预测及其说明的;。

(三)截留、挪用税款或者代征手续费的;。

(四)未依法履行保密责任的。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11月1日起施行。

保障经济发展的通知篇二

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达到一定阶段的的产物,市场经济对社会资源的配置上起到了调节功能。我们从发展的角度来看市场经济,在现代社会的市场经济发展中,很多地方都为提供了有力的物质基础使其不断地发展,其中表现在:市场范围的扩大、种类的增多、法规的完善;市场的发育程度、主体的自律自主意识以及消费者的不断提高,市场主体的自律、自主意识不断增强,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的提高等。进而对其进行了优化和改良。而且市场经济的合理性、有序性的发展是依附于工商管理的不断发展,其两者是互补和相互完善的,进而实现了共同发展的关系。在一个良好信誉制度的经济环境下,如果缺少相应的法律制度,那么这个经济将无法运行下去,难以使经济持续健康的发展下去。只有交易的双方充分的自觉维护信誉社会的经济运行效率才能上去,社会主义经济才能发展。在政府,各部门职能是一一对应的,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是工商管理部门的主要任务之一。因此,工商管理部门在经济行政管理系统上有着起到了重要作用并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在市场经济中,每一个经营主体都是维护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不仅使自己的利益得到满足,在另一方面还要贡献于社会。就长远来看,工商管理部门要做好市场经济主体的引导,使其向目标的长远发展努力奋斗,还要以安全、公平、诚信的环境为前提,使他们在良好的信誉和经济秩序下发展。所以在经济环境下,要充分的强调信誉制度,在强调的同时,也应有相应的法律制度来制约,是经济持续健康的发展。这就体现了工商管理的地位,只要双方在交易过程中自觉地维护信誉,社会的经济运行效率和发展才能提高。工商管理部门在对待管理和引导的关系上,一定要以正确的方式有效地促进发展经济,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之间从大的层面来讲,利益是共存的。在当今市场经济中,国家的一些法律、法规和政策在一定程度上牵制着所有的经济主体,而工商管理部门对待经济主体的问题上必须监督到位、严格要求,要明确国家的利益最大,但是事实表明商品经营者的最终目的是将自己的利益最化,就会不顾国家的利益来实现自己利益,继而使国家利益受损。与此同时,我们要早发现对他们进行劝导纠正,引导他们以国家利益为重。我们要对症下药,可以从以下几点进行:(1)对于他们产业的发展我们要引导其向最基础的方向发展。(2)引导产业转行对其严格把关,比如象一些设备陈旧、销售效益不佳、污染厉害的产业进行引导转行,在其转行必须得到政府部门的支持,使企业的改革科学妥善地进行。

二、经济发展对工商管理进行完善有着推动作用。

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生产关系是互补的,人类生产力的发展的不断提高,其生产关系同时也要进行调整和提高,这也正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人类经历了很长时间的演变,从一开始的自然经济状态下,商品经济还不复存在,直到进入封建经济和资本主义经济时,商品经济才活跃了起来,并在交易的活动中,经济主体都存在着相互依存、独立的现状,其主体的利益关系在两者之间产生的,其渠道是通过商品交换和生产进行的,但在这样的模式下矛盾也逐渐显现出来了。首先,鉴于经济主体的单一性,其追求的是自己的利益最大化,然而在满足了自己的利益的同时却与国家的整体经济目标相违背了,所以对于这类情况我们要及时调整和整顿,但是个体的力量是有限的,再加上市场的手段也是力不从心,不尽人意,市场的弊端还是存在的。这时就需要工商部门的管理,在其管理范围内有效地运用其手段和政策措施进行协调和监督。另外,单个经济主体以谋求自身的最大化经济利益为目的,加之在其相互间的交易活动之中所获取的经济利益差异,会促使激烈的'市场竞争,会直接导致市场经济的活动中出现更加激烈的矛盾,甚至激发新矛盾的出现。这就需要工商管理部门对实际市场的现有情况加以考虑,以建立和维护有序、公平和开放的竞争型经济市场为目标,科学、合理地管理和干预各个利益主体进行的交易活动。最后,我们将范围扩大到世界市场领域当中来,世界性的市场是国家和国家之间的进行交易活动。但是和个体经济一样也有自己的利益需要。对商品市场经济的和谐稳定发展造成冲击的因素主要表现在:外汇制度、倾销以及资本流动贸易的限制。所以工商管理要扩大、提高,解决和协调国际贸易中的矛盾和在交易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才能对世界经济的稳定发展,以及交易的公平性、交往秩序的和谐性进行更好地维护。经济的飞速发展,使得经济主体在对于经济利益之间的矛盾更加复杂化了,引起矛盾的根源是生产力的进步、发展和生产关系在原有的基础上提高了。由于市场的调节机制过于单一、不够完善,其制约力度有限,所以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有效地维护、管理监督市场经济,就势必要求工商管理的机制不断地提高和完善发展。

三、结束语。

进入21世纪的中国,经济的发展实现了工业化和信息化的发展,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我们的工商管理部门要实现管理效率的最大化,就要对各项的职能进行合理的分配和整合。这不仅推动了企业自身的发展,还使得工商管理部门有了创新意识,加快了管理的步伐。为此,我们在促进企业发展的稳定性和健康性,使经济建设发展更快的同时,就需要工商行政管理机构职能的发挥的力度最大化。总之,工商管理和市场经济发展是相依附的,工商管理牵制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所以它的完善是重要的。

保障经济发展的通知篇三

经济发展落后,是难以实现经济增长与环境协调发展的主要障碍。我国简单、粗放、单一型的经济增长方式,使得生态环境面临严峻挑战。再加上我国在生态能源方面的利用率不高,技术落后,也加剧了对自然环境的掠夺。

1.2制度不健全,缺乏必要的环境监督机制、激励机制。

我国的自然资源产权制度落后,导致自然资源利用率低,浪费严重,而且现行的环保制度、环境违法处罚制度使得司法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在环境保护方面的作用相对有限,对公众的环境权利或环境权利界定不足,导致监督的失效。同时,环境保护机制中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使得公民个人、企业单位成为制度的被动遵守者,以致有些不法分子纷纷钻法律法规的空子谋取私利。

1.3环境生态保护意识淡薄,重经济、轻保护唯。

gdp观的政绩观,形成了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的发展模式。长期以来,我国经济发展基本上沿用着这种简单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模式,重发展速度和数量,轻发展质量,对资源重开发,轻保护,重利用,轻补偿对环境造成恶劣的影响。

2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1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

实行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生态环境是经济发展的前提条件和重要的物质基础,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条件。如果破坏了生态环境基础,无论是人类的生存发展还是经济的发展都将受到严重的制约。

2.2保证改革开放事业成功,保证人民共享开放成果的'保证。

改革开放是我国一项重大的经济改革,关乎经济发展全局。现如今,改革开放进入了深水区、攻坚区,要保证改革开放事业的的不断发展,就必须更加深入地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这就需要保证生态与经济的协调发展。只有把经济发同环境保护结合起来,才能最大程度地促进改革开放事业的发展,也才能保证人民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

保障经济发展的通知篇四

各街道办事处:

为确保年新农村建设继续在全市领先,加快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现将明年新农村建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几个特点:

今年下半年以来,各街道办事处抢抓机遇,提前运作,强化措施,加大力度,全面推进年新农村重点村环境整治工作,掀起新一轮新农村建设热潮。截至目前,全区初步确定的17个重点村中,已有11个村先后启动,新农村建设快速推进,成效明显。

一是启动早。城西街道村、街道村、街道宁家村和街道前村换届选举结束后,立即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早安排,早规划,早动手,力争抓早、抓快、抓出成效,为后续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二是力度大。街道高家村新农村建设工作全面启动,清理“三大堆”、石砌边沟、硬化村路等基础工作已基本结束。共投入70万元,清理“三大堆”300方,石砌边沟4000米,硬化村路4000平米,农村环境焕然一新。

三是全面铺开。城西街道规划的6个新农村重点村在全区率先全部启动,建设速度快,整治效果好,街道新农村建设全面推进。累计已投入220多万元,硬化主干道7200平米,平整次干道7800平米,铺设彩砖800平米,开挖边沟6500米,石砌边沟2400米,清理“三大堆”5500方,拆除旧房46间。

二、对年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几点要求:

一是加快整治速度,全面启动。各街道办事处的所有重点村11月15日前必须全部启动,通过观摩、宣传、奖励等方式调动起各方面的积极性,及时进行督促指导,限期落实。

二是提高整治标准,提档升级。各街道办事处要针对不同实际,不断总结整治经验,完善建设标准,提高建设档次,突出建设特色,确保新农村建设上档升级。

三是加大整治力度,狠抓成效。各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安排得力班子逐村靠上去抓,力促各重点村在短时间内整出成效、创出亮点,为节后打造高标准的全市新农村建设观摩点提供现场、做好准备。

保障经济发展的通知篇五

参与疫情应急处置的人员中,直接与混管检测异常人员接触的人员穿防护服,戴医用防护口罩(n95)、一次性橡胶手套、脚套等;其余人员戴医用外科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2022年4月11日。

扬州中学教育集团树人学校新冠疫情防控突发疫情应急处置流程图。

扬州中学教育集团树人学校。

新冠疫情应急处置工作组职责。

负责牵头和落实一旦学校发生疫情的应急处置相关工作。负责引导校内出现发热等症状师生员工至临时隔离观察室,开展疫情应急处置及引导工作;加强与属地疾控机构对接,及时将疫情应急处置信息上报所属教育部门和属地疾控机构,并配合属地疾控机构做好相关工作。校医负责对学校内发现的发热等症状人员询问核对临床症状,并对其前14天内流行病史进行初步排查。

负责保障疫情防控所需防护用品;为在临时隔离观察场所(含宿舍)观察的师生员工提供食物、饮用水等物资。

划定候车区,做好防护,配合相关部门分类分批分车做好转运工作,配合维持候车区秩序。

配合疾控机构等相关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负责落实一旦学校发生疫情,根据学校指挥部要求按照应急预案开展消杀工作。负责对出现发热等症状师生员工学习和生活区域及其接触的公共区域进行开窗通风和预防性消毒;负责联系属地疾控机构或由其委托的第三方消杀机构进行终末消毒,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提供师生员工和家长心理支持、心理疏导、危机干预等服务,消除忧虑和恐惧,树立战胜疫情信心。

负责一旦学校发生疫情,按学校指挥部要求根据应急预案通过校园广播系统向师生员工发布相关指令和进行教育引导、稳定情绪等相关工作。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及时妥善处置,引导师生员工和家长关注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发布信息,不信谣不传谣,在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领导下统一扎口对外信息发布。

负责一旦学校发生疫情,配合相关部门落实对有关人员采取集中隔离、对校园整体或局部地区采取封控等措施。

负责一旦学校发生疫情,根据提级指挥体系要求配合相关方面进行核酸检测。制定全校师生员工抗原及核酸检测方案;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开展抗原自检工作,协助做好全员核酸检测采样点设置,检测分工安排和其他配合工作;跟进抗原及核酸检测结果,并及时进行反馈。

负责一旦学校发生疫情,根据学校指挥部要求按照应急预案排查混管相关人员,并开展信息报告流转等。按照归口管理原则做好各类学生、教职工、志愿者、后勤保障人员等管理,落实校内师生员工健康日报告等制度;及时掌握师生员工出现可疑症状以及其他突发疾病情况,并对外联系医疗机构。

落实校园封闭管理和校门管控要求,根据封控级别,划定健康管理区域,布置警戒线,设置单向通道,对校内各幢楼宇出入实施管控;负责校园各区域24小时安全巡查。

负责一旦学校发生疫情,根据提级指挥体系要求停止线下教学和实习活动,执行在线教学方案,组织开展师生线上教学工作;根据情况延迟考试时间,调整考试形式;安排线上健康教育等。

附件:扬州中学教育集团树人学校新冠疫情应急处置工作组对接联络。

保障经济发展的通知篇六

摘要:为健全住房保障体系,上海市在财政方面建立了一些支持机制,加大了财政的支持力度,还探索了一些有效的支持方式。在税收方面,从保障性住房的房源筹措、运营管理和消费等环节都出台了相应的优惠政策。上海市的房产税试点有助于拓宽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来源渠道,能提高住房资源的配置效率,还能促进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协调。

建立住房保障体系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实践,涉及到政府所履行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等各项职能,需要从财政和税收等方面予以重点安排,为住房保障工作提供坚实的财政支撑和政策支持。在对住房保障体系的探索过程中,上海一直高度重视财税配套问题。不仅严格贯彻落实中央有关部门的政策措施,而且注重结合实际情况积极开展试点。

多年来,上海一直在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努力将有限的财政资源配置到关键领域和重点行业,形成了“三个聚焦”的思路,即聚焦惠民生、聚焦调结构、聚焦促和谐。其中,加大保障性住房的财政投入就是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重要内容之一。

1.建立财政支持机制。着眼于切实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上海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出台了一系列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的财政政策,建立了一些有效的财政支持机制。首先,明确住房保障专项资金的来源渠道。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来源主要包括地方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廉租住房保障的资金、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安排用于廉租住房保障的资金、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扣除计提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全部余额以及中央划拨的专项补助资金。另外,还设立了动迁安置专项补助资金和公租房专项资金,来源渠道主要是地方财政预算和土地出让收入。其次,明确保障性住房免收的全国性及地方性非税收入项目。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动迁安置住房,一律免收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其中,免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白蚁防治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等项目;免收的政府性基金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城市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城市公用事业附加等项目。再次,探索财政支持机制的新思路。

上海计划启动实施一项新的政策,要求市与区县从区县商业性项目取得的土地出让净收益中各统筹15%,建立“上海市保障性住房专项资金”,用于全市保障性住房的重点项目建设。

2.增加财政支持力度。近年来,上海不断加大财政支持住房保障建设的力度。年,上海市区两级安排廉租住房补贴资金21.3亿元。年,上海廉租住房市级补贴为1亿元,区级补贴约23亿元,另外在政府性基金中提供城镇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资金10.2亿元。年,根据财政部《201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规定的新增科目,上海住房保障市级支出为17.2亿元,政府性基金中城镇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资金支出为16.5亿元。从公开的信息看,多数区县的住房保障支出在2010年有所增长,不仅表现在相对年初的预算上,而且体现于同比指数上。比如,黄浦区在的住房保障支出为1.48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05.5%,相比前一年增长了8.3%;卢湾区在2010年的住房保障支出为0.63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00.7%,相比前一年增长了18.5%。

年,上海市本级财政预算的住房保障支出为22亿元。此外,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上海市在2011年的政府性基金中,用于廉租住房补贴资金、旧区改造资金等保障性住房支出为30亿元,将在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入(政府性基金)中予以安排。多数区县在2011年的财政预算中所安排的住房保障支出也都有所增长。

3.创新财政支持方式。住房保障建设任务繁重,资金需求巨大,仅仅依靠政府财政投入,难以保证住房保障建设的可持续性。因而,上海还积极创新财政支持方式,充分发挥政府财政投入的引导带动作用,放大财政政策效能,通过采取财政贴息、政府资本金注入、税费优惠等措施,吸引社会力量参与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建立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比如,针对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和运营难题,上海探索建立一批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机构。由市区两级财政共同出资,向这些机构提供一定规模的资本金,从而使这些机构成为负责公共租赁住房投资、建设筹措、供应和租赁管理的主体,并引导各类社会投资主体参与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和运营。

税收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经济活动,也是国家凭借公共权力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一种方式。根据不同时期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总目标,国家会在既定的制度框架内对某些税收采取相应的激励和照顾措施,以减轻特定纳税人应履行的纳税义务,从而起到引导、规范和调控的作用。

住房保障体系的建设离不开税收政策的支持。由于住房保障是一项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工作,从国民经济运行的角度看,也是一种收入再分配的方式,因而与税收属于同一范畴。从这种意义上说,对住房保障一些环节实行税收优惠或予以免征,可以节省征税成本,减少行政资源的浪费。而且,住房保障作为一种公共服务,社会意义远大于经济意义,因而应通过税收优惠或相关措施,鼓励各种社会力量参与住房保障工作。另外,对住房保障工作给予税收配套,还体现了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发展导向。

基于不同标准,可以将税收分为若干种类。比如,按照课税对象的不同,与住房保障相关的税收可以分为流转税(包括营业税)、所得税(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财产税(包括房产税、契税)、行为税(包括印花税)、资源税(包括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再比如,按照税收的计算依据为标准进行分类,又可以分为从量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从价税(包括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契税、土地增值税等)。在此,为了全面描述上海围绕住房保障体系而提供的税收配套措施,拟从保障性住房的房源筹措、运营管理和消费等几个方面进行分类。

1.保障性住房房源筹措环节的税收配套。

(1)城镇土地使用税。按照财税[2008]24号、财税[2010]42号、财税[2010]88号等中央有关部门文件的规定,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改造安置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商品住房等开发项目中配套建造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改造安置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依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可以按这些保障性住房的建筑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2)土地增值税。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改造安置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余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3)印花税。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经营管理单位与相应保障性住房相关的印花税予以免征。在商品住房等开发项目中配套建造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改造安置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依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可以按照各类保障性住房的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开发和建造单位的印花税。

(4)契税。对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回购经济适用住房继续作为经济适用住房房源、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回购已分配的改造安置住房继续作为改造安置房源的,免征契税。

(5)所得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捐赠住房作为廉租住房和公租房,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个人捐赠住房作为廉租住房的,捐赠额未超过其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准予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2.保障性住房经营管理环节的税收配套。

(1)营业税、房产税。对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单位按照政府规定价格、向规定保障对象出租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房产税。但是,公租房租金收入与其他住房经营收入应单独核算,未单独核算的,不得享受免征营业税、房产税优惠政策。

(2)印花税。对廉租住房、公租房租赁双方签订租赁协议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

3.保障性住房消费环节的税收配套。

(1)印花税。对廉租住房承租人、公租房承租人、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

(2)契税。对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在上海市现行3%契税税率基础上减半征收。其中,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经济适用住房的,凭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出具的首次购房证明,契税税率暂按1%征收。

(3)个人所得税。对个人按照法定途径获得的廉租住房货币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但对于所在单位以廉租住房名义发放的不符合规定的补贴,则不能免征个人所得税。

4.保障性住房税收配套的管理。

为了做好各类保障性住房的税收配套工作,上海市的相关部门建立了一种名单管理机制。对符合规定的保障性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建设项目以及开发企业名单,由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通过书面形式定期向上海市地方税务局提供。市地方税务局收到名单后,负责将名单转发给所属税务征收分局。各税务征收分局据以办理相关税收的减免。

三、上海市的房产税改革试点。

保障经济发展的通知篇七

根据2012年9月1日起实施的《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第四章第二十二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履行安排残疾人就业的义务,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1.6%的比例安置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应当按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规定,现就申报缴纳2015年度省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缴纳范围。

2015年12月31日前成立的省级各机关、企事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工商注册地或经营地在成都市锦江区、青羊区、武侯区、成华区、金牛区、高新区等六区的企业(用人单位)、中央在川单位和外省驻川单位;在省地税局直属税务分局注册登记的各类经济组织(含涉外经济组织)。

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应当由用人单位履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或者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可以在劳务派遣协议中与用工单位约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缴纳事项。

保障经济发展的通知篇八

[提要]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突飞猛进,出现了很多社会问题。本文就社会保障水平和经济发展之间的适应性关系进行探讨,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一)经济的持续发展能够为社会保障制度的健全提供物质基础。社会保障制度的健全离不开经济支撑,经济能为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提供一切物质所需要素。比如像日本、美国这些发达国家,他们的社会保障制度十分健全,覆盖比较全面。在美国,居民遇到危机情况可以拨打911呼叫求救,短时间内公民的问题就能得到有效解决,这是其他国家在社会保障制度方面难以达到的高度。在非洲、印度这些欠发达的国家,他们的社会保障制度就不够健全,总会有小孩因为饥饿失去生命,而政府却没有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来保障儿童的生命安全。可见,经济是社会保障制度的物质基础。

(二)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是经济持续发展的保证。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能够使社会始终处于健康、协调发展过程中。中国的gdp总值比较可观,但人均生产总值比较低,根源就在于国人的贫富差距过大,地区发展不平衡等。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缩小城乡、贫富差距,提高农村的整体消费水平,扩大市场内需,从而推动经济的增长。此外,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解决老百姓住房难、看病难等问题,能够解决社会矛盾,稳定社会。整个社会达到相对和谐的状态,更能拉动经济的平稳增长。

(一)经济发展不平衡,社会保障水平有差别。我国城乡经济发展不平衡。城市的生产总值和人均生产总值均高于乡村的生产总值,城市的人均消费总值也高于乡村的人均消费总值,相应的,城市的社会保障水平也普遍高于乡村,比如城市的环境有统一规划,有清洁人员负责城市环境的绿化与整洁。城市有公园,并配备相应的公共设施,为城市居民创造舒适宜人的居住条件;而在农村,农民的垃圾通常是自己随处扔置、无人管理,也没有为人们提供休闲娱乐的场所。对比可以看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导致了社会保障水平高低不同。

(二)整体经济发展水平不高,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我国的经济发展起步晚,整体发展水平还不够高,社会保障制度并不健全。比如,人们存在住房难、看病难等问题。一方面虽然公民的平均工资有所增长,但与此同时,物价也不断上涨,特别是房价的飞涨,很多人成了房奴、车奴;计划生育制度的实施,导致现在的80后和90后都要面临两个人赡养4个老人1个小孩的巨大生活压力,国家却没有相对健全的制度来缓解这种社会矛盾。在看病方面,很多公民表示“病不起”,一个轻微的感冒,到医院去做个检查、拿副药就要几百元甚至上千元,更别说什么大病了。这说明我国医疗方面的社会保障制度还不够健全。在就业方面,很多大学生面临“毕业就失业”的尴尬局面,很早以前一则闹得沸沸扬扬的关于“清华大学毕业生当屠夫卖猪肉”的新闻,还有毕业生找不到工作在家啃老等新闻报道,这都反映了一定的社会问题。也说明了我国在就业方面的保障制度还不够健全。综上所述,不难看出,我国经济发展水平还不够高,社会各方面的保障制度还不够健全。

三、在当今经济形势下建立水平适度的社会保障制度。

(一)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根据城乡人民的收入状况、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来调整社会保障的待遇水平,让社会保障的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比如,城市居民的收入高,但物价也高,如果看似不断增加的工资只能勉强与不断上涨的物价持平,这样城市居民的生活压力就会加大,并不能过上和谐舒适的生活。根据经济的发展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要求物价部门根据居民收入情况和消费情况对商品价格作出规划,防止因物价过高导致居民生活艰难的局面。

(二)构建城乡多元化的社会保障体系。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是一个庞大的生活群体,建立多层次、多元化的`社会保障体系,发挥社会财富再次统筹分配的作用,为农村居民和生活没有保障的居民提供相应的社会保障,这样能够缩小城乡的贫富差距,构建社会和谐。比如,现在实施的田地补助保障措施,就是保障农民在自然灾害的意外情况下,尽管没有收入来源,但有政府的补贴来维持生活。又比如农村合作医疗的举措,就是为农村居民看病求医承担一部分费用,为他们的健康提供资金上的保障。

(三)扩大社会保障制度覆盖面。一方面要使社会保障制度覆盖到农村及边远地区,让每个公民都能享受到这种社会保障福利。比如,山区的孩子上学难,政府应该派相关人员深入基层,详细了解山区的情况,根据当地的情况健全相应的社会保障制度,为山区建设学校等,让孩子接受教育。此外,也应该建立相关的教师志愿者保障制度,鼓励城市的年轻教师去山区支教,提高山区的教育教学水平;另一方面社会也应该建立全套的社会保障制度,让居民在生活的各个方面享受到社会保障,比如从就业到住房、从医疗到养老等等,使社会保障制度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相协调。

(四)加大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投入力度。政府在合理的情况下,应该增加社会保障方面财力的支出。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有利于社会稳定、文明和进步,更有利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在社会保障方面加大财政投入,对社会各个方面的平衡和稳定是极为有利的。比如,现在最紧要的住房难和看病难的问题,政府可以加大这两方面的资金投入,采取一系列有效的措施。针对住房问题,可以推出经济适用房这些社会保障措施;针对看病难问题,可以发放医疗卡等社会保障措施。

四、结语。

社会保障的水平要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这样社会才能稳定发展。政府应该根据经济发展情况,相应的健全社会保障制度,让更多的公民享受到更多的社会保障福利。

主要参考文献:

保障经济发展的通知篇九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助力复工复产复市,充分发挥临时占道摊点在搞活经济、繁荣市场、方便群众生活中的积极作用,根据xxx《关于优化城市管理助力经济发展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城市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在城管领域出台扶持“地摊经济”十二条措施,现通知如下。

一、制定发布“摊区地图”。县城市管理委员会根据我县城区区域布局、街路分类、交通状况,按照市场类摊区、临时占道经营类摊区和主干街路临时占道店外经营三个类别,划定坐商、游商经营禁止区、限时经营区和允许经营区。作为扶持“地摊经济”的一项重要举措,分阶段确定从事占道经营的街道、路段、时段,制作了摊区地图。确定xxx、xxx、xxx等区域xx个市场类摊区,xxx、xxx周边等26个临时占道经营类摊区,以及xxx、xx等城市主干街路临时占道店外经营区域,列入《xxx县扶持“地摊经济”摊区地图》,向社会公开发布(第一批摊区地图附后),并根据实际需求及时进行调整,便于游商寻找经营地点。

二、拓展市场摊区范围。即日起,全县已登记的市场摊区,全部恢复经营,各区可结合实际,扩大现有市场摊区经营范围。对具备经营条件的临近区域,可根据实际情况纳入市场摊区经营范围,增加经营摊位,吸收流动经营者进入市场摊区规范经营。符合条件的早市、日市,可延长经营时间。

三、开辟临时摊点摊区。统筹组织利用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体育场馆、公园周边,休闲广场、闲置厂区空地等场地开办临时摊点摊区。划定具体经营区域范围,明确经营项目,确定经营时间,采取“一街一策”、“一点一策”的方式,引导游商进入摊点摊区有序经营。

四、开办居民小区周边临时市场。针对居民小区周边缺少相应配套便民摊区的情况,可以利用街路、闲置场地等区域建设临时市场,在满足不污染环境,不扰乱居民生活秩序的前提下,可在小区周边适当区域,划出经营摊位,规定经营时间,开办小区临时市场,为小区居民提供便民服务。

五、适度允许店外经营。有店外经营需求的临街门店,可在本通知确定的负面清单以外,由城管部门在店外门前划定区域,开展店外经营。商家开展店外经营前,须与所在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签订门前三包协议并按协议内容履行。

六、开办商品促销活动。允许大型商场在商场门前自有区域内设置展棚展位开展促销活动。由各区政府组织辖区内商超、企业利用双休日、小长假、黄金周假期等消费集中时段,在具备条件的开放性公共空间,有序开办节假日步行街、周末大集、二手商品交易市场、休闲文化专区、地方品牌、特色产品等促销消费活动。

七、减免业户相关费用。对临时设置的摊点摊区和店外经营,免除占道费用。

八、实行包容监管机制。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应本着方便经济、搞活流通的原则,文明规范开展执法管理活动,坚持柔性执法和审慎包容监管,对轻微违法以教育疏导为主,慎用处罚和强制措施,对拒不遵守禁止性要求的企业、商户,依法取缔其经营和促销活动。

九、加强政策宣传引导。进一步加强组织保障和宣传引导,通过网络、报刊、电视等多种媒体,发布助力“地摊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信息,及时总结好经验、做法并广泛推送推广,积极取得市民支持、商贩认同。

十、实行负面清单管理。除下列禁止经营区域、项目、行为外,均可在城管部门规范管理下开展经营活动。

禁止影响行人通行和妨碍有序停车的占道行为;

禁止占用消防通道、地下人行通道、公交站台等影响安全的区域;

禁止占用国家机关、医院、学校和幼儿园等环境要求敏感区域;

禁止占用城市公园、风景区等区域;

禁止占用城市绿化隔离带。

经营项目方面:禁止活禽销售及活禽宰杀;

禁止室外经营油污及油烟过大的餐饮项目;

禁止在无配套卫生间等环卫设施情况下,从事室外经营的餐饮项目。

经营行为方面:禁止室外明火作业等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禁止露天烧烤、噪声扰民等污染环境的行为;

禁止占道加工作业等影响市容和交通的行为;

禁止损毁绿地、树木,破坏城市绿化环境的行为。

十一、搞好服务保障。1.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县城管综合执法局)负责政策制定,信息发布,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2.各街道办事处要充分发挥属地管理主体作用,对搞活流通促进消费活动进行全方位服务和监管,优先引进解决生计的小商小贩、农民自产自销、便民鲜活产品,在规划确定临时摊区摊点过程中与辖区交警大队有效沟通,避免影响道路微循环。3.城管部门、卫生部门等部门要加强对环境卫生的监管,引导游商、个体商户强化环境卫生责任意识,履行保持环境卫生义务,并及时跟进环卫保洁和垃圾收运。4.公安交警、市场监管、安全应急、卫生防疫等主管部门应按照管理职责主动开展相应服务工作,各部门要协同开展规范管理,指导占道经营者安全用气、用电等,对经营中存在的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隐患进行排查和处置。

十二、统筹兼顾疫情防控。要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部署和当地疫情防控形势,严格落实疫情防疫责任。坚持做好扫码+登记+测温+戴口罩“四保”工作,落实好戴口罩、防聚集、勤消毒等常态化防控措施,指导经营者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力保商户防疫复工两不误。

xx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x月xx日。

 

 

 

 

 

 

 

 

 

 

 

 

 

保障经济发展的通知篇十

摘要:

交通运输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当中的基础产业,是我国经济发展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能够有效促进我国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在基础设施的投资方面起到调节的作用,进而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交通运输逐渐成为了我国政府进行宏观调控的关键领域。在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如何更好利用交通基础设施的投资实现内部需求的扩大、促进经济的快速发展等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基于此,本文针对交通运输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展开分析以及研究。

关键词:

交通运输;经济发展;关系研究。

前言:

经济发展与交通运输之间存在着间接性和直接性的促进作用,对于整体提高交通运输的经济发展水平,促进国民经济增长方面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城市如果想获得快速的发展,就应该先解决其交通运输方面的问题,交通运输与国民经济发展有着非常密切的练习,城市发展过程中不同资源的有效利用、区域经济的健康发展、对外交流开放扩展、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等方面的问题都与交通运输紧紧相关,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公路运输与轮船、飞机、火车等相比更加灵活,能够覆盖和延伸的范围比较广。

一、交通运输是社会生存的关键基础。

交通运输实际上就是指运用运输工具和设备,在消费、交换、分配以及生产四方面领域之内,有效实现物和人进行位移的过程和活动。社会的发展和人类的生活都与交通运输。人类在发展中为了生存应该进行不断的物质生产,在实际的生产活动当中,劳动者、劳动产品、劳动对象以及生产工具等都会发生一定的位移。随着市场经济和社会分工的不断发展,交通运输所具有的重要性也在日渐提升[1]。

任何的企业在生产和发展的过程中都需要通过交通运输在市场当中获得工具、设备以及原材料,将产品转变为商品,想要实现商品的价值就必须要通过交换或者是买卖,而这样的运输过程就是需要交通的参与。因此,是社会在再生产的过程中不能够缺少的关键环节。针对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交通运输也发挥了非常大的支撑作用。交通运输对于地区的社会、文化、政治以及经济等不同的方面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促进和保障的作用。因此,在社会经济的发展过程中交通运输是不能够缺少的前提和基础。

二、交通运输的发展应该与国民经济的发展相协调。

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运输需求的增加,交通运输量将相应增加。我们把交通量增长率和这种关系的国家的经济增长被称为运输弹性系数,在一定程度上,它反映了交通运输业的发展是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适应程度要保持持续、快速、协调发展国民经济,它要理顺生产关系,对国民经济的发展与交通运输的增长保持适当的比例关系。这种关系限制了二者并将它们连接起来[2]。交通运输业对国民经济增长有不可磨灭的贡献。人口和经济的发展给运输带来了更大的需求,促进了交通运输业的发展。

交通会导致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交通发展的具体表现,导致产业结构的改善,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促进人口素质的提高,改善城乡结构,促进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增加就业机会,增加收入,消除贫困是投资型政府扶贫,提高整个社会的生产质量,大大缩短了经济交流和文化交流,促进人民生活水平m入高质量阶段。由于国民生产总值始终反映着一个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的综合指数,因此通过分析交通运输业对国民生产总值的贡献,可以清楚地看出交通运输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

三、交通运输与区域经济之间相互作用。

区域经济是一个庞大的系统,交通运输是整个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交通运输与区域经济的关系是复杂的、密切的,二者是多层次、多层次的互动关系。区域经济是在一定地理范围内具有特定结构和功能的经济系统。区域经济系统是一个开放的动态整体,与一定的空间范围相联系,由经济单位相互作用,形成一个有机整体的双重属性结构特征和空间特征。对区域经济发展的基础交通运输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为大面积发展,区域经济运输的好坏往往是一个重要的条件,有没有保证一个良好的运输系统,这是一个很好的资源,没有劳动量不能转化为经济效益的现实,最终将难以成功的大规模发展,更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交通运输不仅推动了区域经济的发展,而且也对区域经济产生了反作用力。区域经济是交通运输子系统的基础和服务对象,各经济部门的原材料和产品在运输领域的人员流动是由区域运输子系统完成的,区域经济水平决定着区域运输的发展水平。

不仅要重视交通运输业的发展,还需要考虑协调交通发展与社会经济发展之间,研究交通发展与社会经济发展之间的联系和数量比例关系,遵循交通运输业自身发展规律。交通运输业作为一个产业部门,以满足需求为目的,在运输需求的规模上发展。在任何时期,社会经济发展对人和物空间置换的需求,是交通运输业生存和发展的市场基础。没有运输需求,没有运输的运输业是不可想象的'。

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看,西方发达国家伴随着经济发展的加速,产生了交通运输业发展的高潮。因此,社会经济发展对交通运输业的需求规模适度,是交通运输业发展最基本的边界。众所周知,交通运输业的发展离不开社会经济发展的力量[3]。发达国家先进的运输系统使发展中国家的运输系统相形见绌。人们往往比较发达国家的人均道路长度为目标。但是先进的交通系统不是凭空产生的。它需要技术、资金和丰富的资源,这就需要经济的发展。毕竟,交通运输业是一个需要大量资金才能成长的行业。

结语:综上所述,在国民经济的增长过程中交通运输是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是我国社会生产、消费、交换以及分配有机融合的载体,促进交通运输的经济发展有助于我国社会稳定与和谐以及国民经济的良好发展,对于促进人类文明进步和社会发展方面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应该在不断的发展过程中不断的摸索和探究交通运输以及经济发展的有效措施,进一步发展、培育以及完善交通运输市场,并且在这过程中还应该实行非常有效的管理和发展模式,有效促进交通运输经济的长远和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保障经济发展的通知篇十一

(2005年3月1日)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省税务工作会议和市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坚持“科技加管理、素质加法治”的建局方针,以“创新活力”为主题,以组织收入为中心,以数据管理为重点,强化宏观责任意识,扩大征管改革成果,建立“有效执行”长效机制,实施精细化管理,规范“两基”建设标准,搭建素质教育平台,培育地税团队文化,营造团结和谐氛围,为促进我市地方税收事业的科学发展创新活力。年度重点工作目标:围绕“创新活力”这个主题,抓住组织收入这个中心,突出“数据管理”这个重点,着眼“两基”建设需求,构建素质教育新体系;确立“数字地税”基础框架,构建税收管理新支点;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构建税收征纳新秩序。具体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淡化数字税收观念,强化职能税收意识,高质量地完成税费收入任务2005年,省局下达给我局的全口径税收收入计划为143,600万元,增长12.9%;按照市人大通过的财政收入指标和增幅要求,我局全口径税收收入计划安排152,400万元,可比口径增长22,2%,增加27,646万元,其中,财政口径安排150,380万元,可比口径增长22.5%,增加27,572万元。为了实现上述目标,我们必须把握好以下几个重要环节。(一)正确分析税费收入形势,明确组织收入指导思想和阶段工作目标。今年,是实施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的第二年,税费收入受大环境影响较大,有利因素与不利因素同存,但不利因素给收入任务完成带来的难度和风险,不可忽视,必须正确分析税费收入形势,明确组织收入指导思想、主要矛盾和阶段工作重点。今年组织收入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提高收入质量,扩大收入规模,注重收入结构,做实各级财力”。阶段性工作重点是:上半年加大基础税源管理力度,挖掘小税种增收潜力,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超半;下半年加强对新增税源监控,确保收入规模,力争超额完成年度税费收入任务。(二)转变计划管理重点,加强有效税源监控。今年将继续实施双重计划管理模式,以税源模拟计划为主,以基数计划为辅,逐步取消税收计划调度会,定期召开税种税源管理分析会,认真落实“五变”要求,实现动态调度;调整计划考核方式,重点加强税源管理能力考核;突出对数据结果的分析、比较和运用,完善区域经济和税收分析预测制度,建立税收进度和税源监控预警机制,提高税收风险预期判断能力。二、夯实征管基础建设,实行税源精细管理,切实提高税费源转化为税费收入的能力(一)建立税收管理员制度。今年,将建立税收管理员制度,进一步明晰税源管理责任。同时,强化税收管理员对税收政策的理解、运用、解释能力,着力培养一支高素质的税收管理员队伍。要建立下户巡查、信息采集、资料上报、工作考评、能级管理、廉政督察和定期轮岗等制度,开展责任区达标、评优活动。激励税收管理员的工作积极性,(二)实行税源分类管理。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和重点税源集中管理,一般税源分级监控;区分、界定税源管理科与地税所(分局)的税源管理范围和责任;根据税源规模和区域分布及纳税人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分类管理方法和标准;在具备条件的大中型企业和重点税源企业中,全面推广应用网上报税系统;建立个体税收征管责任区制度,完善定期定额软件管理系统,规范持卡纳税管理办法;对未达到起征点的业户实施动态管理;认真开展纳税信誉等级评定工作,对a、b、c三类纳税人采取不同管理措施。(三)夯实征管基础建设。充分利用地税外网,实现税务登记同城网上办理;简化报表,积极推广“持卡”纳税、网上申报纳税等多元化申报方式;继续做好税务管理地理信息系统的普及应用工作,以经纬网将税收征纳活动锁定到点,实现网格化税源管理;适时在宾馆、餐饮、娱乐、洗浴、大型电子游戏等场所强力推行税控装置,遏制税款流失;建立征管要素管理制度和规程,满足实现税源要素管理要求;建立“时点形成、阶段归档、电子档案按户、纸质档案分类”的档案资料管理新模式;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和税收票据的管理,扩大定额刮奖发票的使用范围,实现发票领、供、存的全程监控;进行户籍管理复查,细化普查录入登记表;坚持“三个淡化、三个强化”的考核原则,以“要素”为依据,以税源转化税收能力为衡量标准,建立健全征管质量动态考核机制。(四)转变税费政管理职能。两级税费政部门要将工作重心转移到税费源调查、监管和制定办法、堵塞漏洞上来。巩固企业所得税、印花税核定征收成果,实施盐业资源税核定征收,落实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切实做好取消审批项目后的管理工作;开展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个人所得税的税源调研,加大矿产资源税征管力度;研究契税应税行为全程控管的细化管理措施;完善旅店业税收管理措施,挖掘该行业税收增量;进一步完善社保费征收办法,落实联动机制,协助有关部门搞好扩面征收,提高征缴率,切实加强费源管理。(五)充分发挥税务稽查的职能作用。以“开放式稽查”为主线,实施规范、效能、威慑稽查,积极探索电子稽查新路子,基本实现“文书标准化、底稿要素化、卷宗电子化、过程规范化、全程数字化”的目标。加强对实行核定征收的企业和业户的稽查,彻底根治无效稽查,坚决杜绝“白板件”;要坚决遏制稽查执法“放水”,开展案件复查,提高稽查质量。要认真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资源税、服务业临时服务人员的个人所得税,检查重点行业为金融保险、房地产开发、建筑施工、服务(包括宾馆、餐饮、娱乐、洗浴、大型电子游戏等)、采矿业以及经营周期短、获益高、税源不征即失的行业。当前,要组织专门力量检查刮奖发票,遏制相应行业税收下滑势头。加大对游离于正常征管范围以外涉税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逐步将其纳入规范管理。要通过稽查透析征管质量,每个稽查组每年至少要写出2篇有质量的分析报告。要重点分析研究大型超市和大型餐饮、娱乐、洗浴业的管理、核算软件,不断增加税务稽查的科技含量。同时,要以查处举报案件为突破口,加大对恶意偷逃税行为的打击和曝光力度。要完善举报奖励兑奖办法,重奖举报人。(六)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切实维护税收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出台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和涉税审批工作规程;明晰区域税源管理职能,界定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税务稽查责任,强化对税收执法权的监督制约,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深入贯彻《行政许可法》,加强对非许可行政审批项目的清理和取消审批项目的后续管理;认真落实修订后的《税收执法检查规则》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加强对重大税务案件查办情况的监督;建立欠税(费)档案,落实欠税(费)催缴、公告、滞纳金加收等制度;加强相关法律的学习和培训,提高自我纠错能力;以搞好“第14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为重点,加强税法宣传,做好“四五”普法教育验收年的相关工作。三、从提高思想认识入手,加强新机制运行监督,深化征管改革试点工作(一)抓认识提高。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税收征管改革理论学习,提高系统干部对改革艰巨性、长期性的认识,正确面对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克服“松口气”思想,消除改革“休克期”,做好推进征管改革向深层次发展的思想准备。(二)抓机制运行。一是理顺关系。要对征收、管理、稽查三者之间和机关与基层、专业化税源管理科与区域化地税所之间的工作关系、业务边界进行重新梳理,进一步明晰责任范围、畅通运行渠道。二是加强领导。严格按照征、管、查“三分离”的要求制定工作流程、设置工作环节、分配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修订工作制度、考核工作质量,确保新机制健康运行。三是强力推行。要坚定不移地将税收工作各环节置于新机制下运行,正确应对传统管理方式对新机制的干扰和冲击,严防“穿新鞋走老路”。(三)抓机制磨合。要正确认识新机制与征管现状存在的差距,认真解决不适应、不习惯、不规范、不顺畅的问题,冲破“传统惯性”束缚,自觉适应新机制要求,在探索中实践,在实践中磨合,在磨合中提高,尽量缩短“磨合期”。(四)抓机制配套。保证新机制顺畅运行,要建立相应的配套机制,对运行过程进行跟踪、监督和信息反馈,及时提出修改意见,完善新机制;根据相切、相接、相融、不相交的要求,对各工作岗位职责进行再论证、再修订,建立科学完善的岗责体系;进一步量化考核指标、统一考核标准,建立符合质量效益原则的考评机制。(五)抓标准统一。检验新机制的标准,就是看其是否有利于权力制约,是否有利于税源监管,是否有利于效率提高,是否有利于涉税服务。要通过运行、磨合新机制,使其更加符合经济与税收发展的客观规律,符合税收征管实际。四、突出数据管理重点,整合信息资源,加速税务信息一体化建设步伐(一)明确建设方向。目前,我局信息化建设处在阶段性过渡时期,在认识上应由“学与用”向“支撑与统领”过渡;在应用上应由“简单操作”向“提出支持逻辑分析业务要求”过渡;在投入上应由“硬件配置与软件开发”向“管理与服务”过渡;在技术上应由“分散维护”向“集中维护”过渡;在数据上应由“采集与存储”向“加工与支持决策分析”过渡。总体要求是:全面覆盖,局部提高,确立“数字地税”基础框架,构建税收管理新支点。工作重点是:研究需求,整合资源,提高网速,管理数据。阶段目标是:信息化与专业化有机结合,信息化的支撑作用日趋突出。(二)整合应用平台。一是对现运行软件需求进行类别梳理或程序重写,实现各种软件功能初步整合,达到内部一个界面。二是对系统进行初步整合,重点对社保、征管、办公、数字地税系统、持卡缴税系统、定额定期核定系统进行整合、完善,改善、提高现有应用软件对税收业务、税收政务的支撑功能和对纳税人的服务功能。三是分别整合“内网”、“外网”,研发“网上办公室”等一系列软件,强化内网支持政务、管理、服务的功能。四是进一步强化网络链接功能,建立与政府和有关部门的信息数据交换系统和与纳税人进行互动式双向沟通的语音服务、视频服务系统,实现信息资源高度共享。(三)加强数据管理。市局党组决定将今年确定为“数据管理基础建设年”,强化数据管理观念,强化数据加工、处理、分析、应用和相关软件的研发。一是市局将建立并尽快启动数据处理中心,对数据实施专业化重点管理。二是出台数据管理方案,明晰各种信息采集的要求,提高信息采集质量和利用率。三是建立数据复核录入、备份管理、灾害预防和修改报批管理机制,确保数据的准确与安全。四是加大数据整合力度,强化信息加工和应用,逐步消除信息“孤岛”,构建公共信息广播式发布、个性信息订单式制作的信息管理新模式,形成“系统信息发布一个口径、数据运行一个通道”的良好局面。五是在全系统实现办公、会议无纸化的基础上,努力实现决策无纸化。(四)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完善系统网络建设规划设计方案,加大对各级办税大厅的辐射、服务功能,增加网络带宽,满足基层应用和数据物理集中的需求;做好数据大集中前的物理集中,对现有资源进行重新调配;将网络服务向税收监控、报表分析、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等宏观领域延伸,形成对税收业务、税收政务和管理决策的强有力支持。(五)充分发挥主观能动作用,加强税收软环境建设,推动税收服务体系有效运行(一)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率。大力开展“亲情”服务活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加强内部的协调与配合,坚决杜绝推诿扯皮、敷衍应付、该办不办、久拖不办的现象。扩大网络服务功能,在解决共性化服务的基础上突出个性化服务。(二)拓展服务渠道,消除“服务盲区”。要跳出“单纯服务”的圈子,直接涉税事宜要服务,纳税人的间接难题也要主动帮助解决。打破所有制和规模大小的界限,提供服务一视同仁,落实税收优惠不打折扣。(三)放大自我责任,当好参谋助手。要用发展的眼光去认识和把握经济与税源发展客观规律,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提供税源分析报告,介绍国家、省新出台和新调整的.税收政策,为党委、政府制定经济发展战略和阶段性经济、税收目标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依据。(六)坚持“以人为本”,激活内在潜能,为促进地方税收事业的科学发展创造新的活力(一)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和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在教育活动中要抓住学习实践“三个代表”这条主线,把握保持先进性这个主题,明确提高执政能力这个着眼点,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这个方针,切实加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要创新教育方式,创新教育载体,创新教育措施,做到教育活动与提高驾驭地方税收能力相结合,与深化征管改革相结合,与税收软环境建设相结合,与培养树立先进典型相结合,与培育地税团队文化相结合,与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相结合,真正取得扎实成效。(二)加强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提高驾驭地方税收工作的能力。今年,继续按照“工作有新思路,管理有新举措,活动有新载体,典型有新品牌”的要求,狠抓“两级班子”建设。一是从“两级班子”建设创新机制入手,加强制度建设。重点解决政务公开、决策公开,努力形成权力运行规范化、流程化。建立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领导干部责令辞职和引咎辞职制度、领导干部调研制度、联系点工作制度、完善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领导干部交流、重大事项报告等项制度,充分发扬民主,增强领导班子的活力。二是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完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把领导干部理论学习情况尤其是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作为考核评价和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领导干部每年至少要完成一篇质量较高的理论文章,努力创建学习型班子、争做学习型干部。三是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增强驾驭地方税收工作的能力。按照“能力看实绩、实绩看发展、发展看比较”的要求,建立科学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能力考察评价体系,把是否全面落实各项税收政策,是否善于发挥税收杠杆作用促进地方经济快速发展,是否真正重视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扎扎实实抓精细化管理,是否以人为本、坚持不懈地抓好干部素质,作为考核工作政绩的重要内容。四是领导干部不仅要做到嘴勤、手勤、腿勤,更主要的是做到勤思考、勤统筹、勤督促,始终保持头脑清醒、思维超前、协调有效、工作创新。五是认真开展“双争双好”活动,使两级领导班子建设水平提档升位。(三)建立“有效执行”长效机制,培养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一是抓细节、抓环节。二是抓管理、抓管理者。市局机关将建立下基层和召开会议、索要报表申报制度,服务基层实行“首问负责制”和“限时服务制”,重点解决职责不清、工作推委问题。重点解决中层干部自身能力弱、对上沟通少、对下督促少、同级交流少和重管事、轻管人等问题。三是抓养成、抓考核,注重过程监督,强化点滴培养,从个人素质积累做起,形成团队作风优势。(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着力提高干部职工素质。一是按照《辽宁省地税系统加强基础建设指导意见》,制定我局“两基”建设标准,开展争创“五星级所”建设活动,二是构建岗位技能培训新体系,以政策运用、税收征管、稽查、软件应用、服务技能为重点,变“灌输式”为“引导式”培训,提倡自我提高、自学成才,并开展多种形式竞赛。三是实行公务员岗位能级管理,以能定级、以级定岗、以岗定责、以责定绩、以绩定级,以级定奖,级次高的任期内奖金上浮一个档次。在省、市组织的技能竞赛活动中取得名次,通过考试获得“三师”资格,将作为能级评定的硬性条件。四是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比武”、“争当百名征管能手”活动,掀起比学赶帮超热潮。五是完善竞争激励机制。凡在国家、省、市局组织的各项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或在国家级、省级财税刊物上发表文章和获奖的,以及自学获得“三师”资格证书的,都要给予奖励。六是开展“优秀论文”评选和“好信息、好建议、好点子”评比活动,鼓励干部深入实际调研,激发干部参与管理的积极性。(五)倡导勤政廉政,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实施纲要》,以税务稽查环节为重点开展执法监察。从责任分解、考核、追究三个关键环节入手,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完善监督体系,重点监督《党组议事规则》的执行情况和“两权”运行情况,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禁有案不报、有案不查和姑息迁就;围绕涉税环节违纪、稽查环节违纪、票证使用环节违纪和财务管理违纪制定纪律处分规定,将制度倡廉落到实处;大力培养和树立党风廉政建设典型,打破廉政典型无人敢当、无人愿当的局面;将廉政文化融入地税文化建设之中。(六)创建精神文明,推动整体工作再上新台阶。以争创“全国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和文明单位”为目标,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地税团队文化”建设。二是继续创建学习型机关。开展学习型科室、学习型基层分局(所)、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建立全员经常化、制度化、长期化学习机制,加速“五型机关”共同愿景建设的步伐。三是加大先进典型选树培养和宣传力度,要善于挖掘、总结、推广和启用典型,用典型弘扬正气,推动各项工作。四是选准载体,虚功实做。要将创建文明行业、文明单位、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示范岗、成立业余文化体育协会、举办包括系统首届田径运动会在内的文体活动等作为有效载体,促进全系统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健康发展。

保障经济发展的通知篇十二

论文摘要:地级威海市建立以来,在日益加快的城市化进程中,威海市始终坚持科学发展理念,大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有力地促进了经济与环境、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威海市生产总值以年均18%的速度递增,先后荣获第一个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群、优秀旅游城市群、联合国“人居奖”等称号。坚持正确处理四个关系:

一、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的关系。

坚持一手抓产业发展,一手抓生态建设,二者相互促进和互利双赢。主要抓四个重点。建立更具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和节约型产业结构。按照“抓二产带一产促三产”的发展思路,通过建设现代制造业、旅游度假和海产品加工出口“三大基地”,不断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大力实施制造业立市战略,积极培育运输设备、电子信息等“五大产业群”,不断提升经济发展的层次。优化生产要素投向。从资源小市的市情出发,优先把土地、淡水等要素向投入产出率高的优势产业、骨干企业、知名品牌集中。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坚持“减量化、再使用、再循环”的原则,加大技术创新,推行清洁生产,集约利用资源,加快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积极从源头上控制污染。为避免陷入“先污染后治理”的怪圈,在产业项目审批上,坚决实行环境一票否决制,所辖三市综合经济实力全部进入全国百强。在经济长足发展的同时,城市空气质量全年有一半时间达到一级,达到了国家自然风景区标准。

二、城乡建设与生态保护的关系。

在城市建设上,坚持世界精品城市的标准,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高水平经营,促进城市建设与生态环境共同发展、相得益彰,努力打造“居住在威海、创业在威海、成功在威海”的城市品牌。突出抓了五方面工作。提升规划的龙头地位。树立“一体化威海”发展理念,编制覆盖全市范围的城市总体规划,促进中心市区与所辖市区间的对接,建设组团式的城市群。大力完善城市载体功能。围绕打造世界精品城市,以公路升级、铁路提速、港口扩建、机场开放为重点,展开了新一轮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功能日臻完善。坚持城乡互动、协调发展。推动城市的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城市的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形成空间结构融为一体、基础设施系统配套、生态环境相互融合、环境面貌各具特色、城乡人口素质优化的城乡发展新格局。积极稳妥地调整镇级区划。根据发展的需要,将原有的72个镇合并为50个,鼓励农村二、三产业和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聚集、转移,努力把乡村建设成城市的生态圈。优化整合工业园区。按照适当集中、形成规模、体现特色的原则,采取“小园拼大园、大园接大区”等方式,对全市的工业园区进行整合,并通过制定优惠政策,引导工业企业向园区集聚,避免要素分散、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提高投资强度和产出水平。

三、生态改善与环境保护的关系。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威海得以扬名、聚集人气、创造商机的重要优势。这一优势既要靠现有的环境资源在利用中不受破坏,同时又要不断改善和培育。多年来,以创建生态市为目标,将改善生态与保护环境摆上同等地位,同步推进。重点做到“三个提升”。加大环境保护力度,提升城市的环境质量。广泛开展了“碧海、蓝天、青山”行动,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五小”工业、大气和水污染治理,强化滩涂、湿地和海岛的保护。实施“绿化、美化、精品工程”,提升城市的精美程度。搞好城市绿化立体化、园林化、森林化和城郊一体化,从在城市里建花园,转变为在花园中建城市;先后实施了“换新装”、“戴红帽”、“改门脸”和“光亮工程”,城市旧貌换新颜;坚持精心规划,精心设计,精雕细琢,精挑细选,努力做到件件是精品,处处有文化。围绕建设现代人居城市和旅游目的地,提升城市的生态优势。中心市区体现“海在城中、城在山中、楼在林中、人在绿中”的风格,形成高处山头翠绿、中间红瓦淡墙、低处碧波荡漾,山衬水托、交相辉映,全年有花、四季常青的城市整体风貌。

四、政府推动与社会行动的关系。

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事业,公益性、社会性强,必须发挥政府的推动作用,凝聚全社会力量,形成强大合力。主要建立完善了“五个机制”。政策协调机制。把生态市建设纳入经济社会总体规划,在实施中坚持做到统筹兼顾、协调联动,建立起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领导目标责任考核机制。把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纳入考核体系,与经济建设成效同等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干部政绩和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多元化投入机制。在保障财政资金投入的同时,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向生态建设和改善居民生活环境上。舆论宣传机制。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增强全社会的环境安全和生态忧患意识。社会化参与机制。建立了城市容貌义务清洁日、生态绿化包山头等制度,设立了多渠道的监督网络,调动社会公众积极投身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伟大事业。

保障经济发展的通知篇十三

(四)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水平,熟练应用办公软件;。

(五)工作踏实认真,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备良好的沟通交流能力。

应聘者应提供以下证件: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从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备查,并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

二、工资待遇面议。

保障经济发展的通知篇十四

针对目前我国的经济发展实际,要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就必须努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加快人才引进战略的实施,加快科技进步,促进高科技、高消耗、高环保技术的开发,通过加强教育发展和加强科技创新力度来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3.2加快产业化结构升级,推进企业清洁生产。

加快产业化结构升级,加速清洁能源产业的发展进程,逐步调整一、二、三产业的比例,重点调整高污染、高耗能的老旧工业企业。以“耗能减量化,回收再利用、资源节约化”为原则来发展循环经济,推进清洁生产。

3.3增强环保意识,促进经济与生态环境和谐发展。

将和谐观念深入实践,把环保意识深入群众,形成全民参与的环保行动。摒弃城市发展的效率模式,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对城市经济环境进行系统的协调,建设和谐美好的城市家园。

4结束语。

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相协调在我国社会主义事业中表现得非常突出和明显。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是相辅相成的。生态环境保护得好,经济发展才有后劲,经济发展的成果才有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存环境才能不断得到改善。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既对立又统一,两者关系处理得好,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处理不好则一损俱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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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万黎琴.浅谈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j].经济纵横,20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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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张金华.正确处理经济与生态协调发展的几个内在关系[j].中国商界,,(12).

[5]李永军,侯文超.经济发展应与环境保护并重[j].河南城乡经济报,,(3).

保障经济发展的通知篇十五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72号)及省政府印发《湖北省房地产去库存专项行动方案》(鄂政发【2016】14号)文件精神,为发挥新政在住房公积金“两提高”中的作用,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社会效益。管理中心进一步调整了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即十公管发10号,为便于贯彻执行现对调整后的政策作如下解读。

一、取消家庭房产登记查询,允许一个家庭两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对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首套房贷款政策执行;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对之前已有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按二套房贷款政策执行,对之前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按首套房贷款政策执行。

新政策取消出具住房套数查询证明,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为依据,允许家庭两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第二次使用公积金且还有贷款余额的按二套房贷款政策执行,同时公积金贷款余额加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超过最高限额即十堰城区(含郧阳区)50万元,县(市)35万元。若有商业住房贷款余额的贷款额度不与商业贷款余额挂钩但与还款能力挂钩。

二、取消异地缴存职工在十堰辖区内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户籍限制。

新政策取消了异地缴存职工在十堰购房的户口限制,凡正常缴存职工凭异地缴存证明,不论户籍在何地只要在十堰购买住房都可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

三、缴存职工为父母、子女购房可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新政策缴存职工不仅可为子女也可为父母购房还取消了无房、未婚、省内购房等诸多条件限制。住房套数以借款人和共同还款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为依据。

四、取消对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进城务工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住房使用公积金的限制性条件,同等享受正常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政策待遇。

新政策对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进城务工人员取消了限制性条件。具体操作中借款人和共同还款人需提供近六个月的银行账户流水,其银行账户流水月均余额不低于每月还款本息,用所购住房作抵押。

五、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对一次性付清房款的允许借款人用已有住房作抵押。

新政策对已付清房款的借款人允许个人缴交保证金由房地产企业办理所购住房抵押也可用借款人已有的住房及他人房产作抵押,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

六、缴存职工在异地购房,尊重本人的意愿可在十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原政策十堰缴存职工只限定省内异地购房,省外购房出具缴存证明到购房所在地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新政策购房地扩大到全国范围,即可由十堰出具缴存证明到购房所在地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也可提供购房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房屋查询备案证明、购房合同及增值税发票在十堰住房公积金申请贷款;对异地购房在十堰申请公积金贷款受理人员要通过购房所在地房地产市场信息网、购房地地税网站或拨打电话(购房地区号+12366)核查购房真实性。可用借款人已有的住房或他人房产作抵押,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或房屋评估价值的70%。

七、降低贷款保证金缴交比例,全市统一按贷款金额的5%缴纳。

原政策十堰市城区房地产开发企业按要求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证金比例按8%缴交,没按要求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保证金比例按12%缴交。县(市)按要求建立了公积金制度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保证金的缴存比例按5%;未按要求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按10%缴交。新政策规定不论是否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全市统一按5%的标准缴交贷款保证金。

八、装修自住住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最高提取额度为25万元。

缴存职工装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具备的条件为:

1、装修提取申请时间与实际装修时间不超过12个月;。

2、提供合法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提供正式的装修合同,装修工程预算表;。

5、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两名以上的经办人员现场查验装修情况;。

6、具体提取额度为提供的装修材料税控发票总额,最高额度不超过提取最高限额25万元,不超过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九、实行委托按月划扣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待业务软件网络改造升级后开始执行时再予以解读。

十、缴存职工购买住房可允许先提取住房公积金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套房提取公积金金额与公积金贷款金额之和不超过房价的80%;二套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金额与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之和不超过房价的70%。

缴存职工凭购房合同和首付款税控发票,先提取夫妻双方公积金账户余额,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加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首套房不超过房价的80%;二套房不超过房价的70%。

十一、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无逾期记录的职工再次购买住房、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本息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有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5年之内,无逾期记录的缴存职工,可提取本人及配偶账户公积金余额,用于再次购买住房和偿还商业贷款本息。

十二、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无逾期记录的职工,提前全部或部分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可先提取住房公积金,后办理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

有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5年之内无逾期记录的缴存职工可先办理提取再办理公积金贷款,提取申请人授权由贷款银行经办人领取支票,提取人配合将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以防止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被挪用。若挪用,提取申请人及配偶5年之内不得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及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并上报市信用办纳入失信人员名单。

保障经济发展的通知篇十六

社会保障与社会支持,是人们容易混淆的两个社会学概念。其中社会保障是国家或政府通过立法的手段,保障社会贫困群体能够满足日常生活的安全性制度模式;而社会支持,是指社会网络通过一种物质或精神化的手段对社会中的弱势群体进行无偿性支持的一种社会性的行为模式,这两种行为模式既存在着一定的联系,也有一定的差异。因此,在现阶段的社会发展过程中应该合理运用,从而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逐渐发展的过程中,社会保障形式以及社会支持这两种制度形式是截然分开的形式,但是,在运行及执行的过程中也存在着一定的联系性,以及相互融合的关系。这两种社会形式会给社会中的个体带来一定的安全感。但两种形式在针对主体时,会有一定的差异性。对于社会保障而言,是制度化的经济资源分享机制;社会支持,主要是指广泛的正式或是非正式的融合机制形式。因此,在现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及发展的过程中,应该充分认识到这两种形式的发展需求,正确认识社会保障以及社会支持的基本内涵,掌握内在的联系性以及主要的区别。

一、社会保障的基本内涵。

社会保障,也被称作社会安全。其主要的内容是指,国家通过基本的立法,积极动员社会中各个方面的资源,确保没有收入、低收入或是遭受意外的公民可以维持自己的生活,同时也可以保证劳动者在年老、失业、生育等情况下可以确保自己的基本生活不会受到任何影响,从而在根本意义上提高我国国民的基本生活质量。社会保障的主体,主要是国家或政府,其中国家作为社会管理过程中最高的权力机关,而政府作为执行国家基本权力的集体代表,保证全体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是其主要的职责,社会保障是国家或政府政策建立以及立法过程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制度形式。而社会保障的客体,主要是社会中的贫困群体。社会保障的主要内容就是,在整个制度实施的过程中全面满足社会贫困群体的基本需求,而社会保障中的具体内容,是根据基本方式的差异性划分为四种基本的模式,分别为: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以及社会优抚。社会保障的基本手段,主要的形式是立法,国家或政府所实施的社会性行为,是通过法律得到充分保证。在社会发展过程中,我国政府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通过制定法律形式的建立,为社会中贫困群体的日常社会提供了充分的保证。

二、社会保障的本质特征。

社会保障是一种社会制度形式。社会制度以及社会行为,这两种实施形式存在着一定的联系性,也存在着一定的区别。其中社会制度是建立在一定的生产方式之上的基本社会结构,主要反映了一定的社会关系以及基本的制度模式及规则,是社会行为中的规范性体系。社会保障制度,主要是通过立法而形成的基本模式,作为一种基本的社会活动形式,社会保障具有一定的.变异性、稳定性和阶段性。这种保障形式的建立主要是为了满足社会的公平,在根本上保证社会发展过程中的稳定。

三、社会支持的基本内涵。

社会支持,可以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在制度建立的过程中是客观支持的,主要包括援助以题与对策问及社会中网络化以及社团性的服务关系;另一种是主观支持的社会模式,这种形式主要是指个体所体验到的情感上的支持。在整个制度建立的过程中,要科学进行相关制度形式的界定,从根本上保证社会支持的周延性、确定性,从而为整个社会支持制度性的建立提供充分的保证。对于社会支持的主体而言,主要是社会支持的实施者,将这种主体界定为社会网络是较为合理的,这其中的原因主要是由于,社会网络是范围相对较为广泛的,在这种网络形式的建立过程中,可以充分满足社会关系的稳定性发展。社会支持的客体,主要是社会支持的接受者或对象,有些学者将这种群体称之为社会的脆弱性群体,对于这类群体而言,在日常的生活中通过自身的力量很难维持基本的社会生活,所以是社会支持的主要对象。社会支持的基本特征通过对社会支持中主体、客体以及相关内容的充分了解,可以充分地掌握这一内容的周延性、确定性,但是在整个内容界定的过程中,应该准确认识到其中的周延性以及确定性只是基础形式,而抽象性只是表述性的要求,本质性的问题是关键性的因素,因此,在研究社会支持的过程中,应该站在社会行为的角度对整个内容形式进行充分了解。

四、社会支持的本质性特征。

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是社会性,也就是说社会支持是一种社会性的行为模式,在内容实施的过程中会受到一定社会行为以及历史条件的约束,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展示出社会性的基本特点;第二是选择性,也就是说,在社会支持制度建立的过程中,社会主体在执行社会支持的过程中具有较为明确的目的,这种选择性主要是主观因素以及客观因素相互制约所产生的;第三是无偿性,也就是说,社会支持是对社会中弱势群体进行无偿性的社会行为,社会支持的主体与客体之间并没有经济学中权利与义务的基本关系,从而形成一种无偿性的支持模式。

五、社会保障与社会支持之间的关系。

社会保障与社会支持的联系。首先,对于两种制度形式而言,历史的起源是相同的,这两种制度形式是与人类社会共始终的。在整个社会形式形成的同时,人们在日常的生活过程中就是通过相互支持、相互依存而生活的,因此,我们可以发现,在人类社会建立之初就在某种意义上存在着社会保障与社会支持。其次,整个制度建立的过程中,其客体是相同的,只是内容表述过程中存在着一定的差异性,并没有本质上的差别。社会保障与社会支持,虽然存在着内在性联系,但是,在整个内容实施的过程中也存在着差异性。首先,对于这两种制度形式而言,主体存在着差异性,社会保障的实施主体是国家或政府,而社会支持的主体不仅包括国家及政府,还包含着群众及个体;其次,内容制度上存在着差异性,对于社会保障的基本形式而言,主要是满足贫困群体的基本物质生活,而对于社会支持而言,既要满足社会弱者的物质需求,还要满足社会弱者的精神生活需求。

六、把握社会保障与社会支持内在联系的意义。

对于社会保障与社会支持而言,在整个内容形式的建立过程中,应该正确认识到两者之间的内在联系。社会保障是一种内在的社会支持,主要是指社会保障与社会支持在一定程度上与社会支持的历史起源、客体形式以及目的都保持一致,只是在主体的认知过程中存在着外延上的差异性。而在现实的生活过程中,人们比较重视社会保障内容形式的建立,对于社会支持没有得到更多的认识,从而出现了用社会保障取代社会支持的现象。通过对社会保障与社会支持的分析可以发现,社会支持在一定程度上大于社会保障中的相关内容,所以,若想通过社会保障取代社会支持是不合理的。因此,应该正确认识到这两种形式的联系性,从而为整个社会的发展提供充分的保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只有建立起系统性的制度管理模式,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社会弱势群体存在的基本问题,从而为整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充分的保证。

总而言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及发展的过程中,应该充分认识社会保障与社会支持的重要作用,通过两种形式的充分应用满足社会弱势群体的基本需求,在不断实践的过程中,将基本的社会保障与社会支持有效结合,从根本上实现和谐发展,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充分保证。

保障经济发展的通知篇十七

当人类在进入奴隶制社会以及封建社会以后,由于扩大了商品的生产,后来就渐渐形成了国家而且还使得国家的集权不断地加深,为了维护私有制和统治阶级利益,详细内容请看下文论工商管理与经济发展。

设置一个专门性的工商管理机构来对商品经济的市场主体以及一些市场交易行为进行管理与监督,维护并规范市场的经济秩序就显得尤为重要。因此,以商品交换和商品生产为代表的商品经济产生及发展是工商管理产生的前提和基础,同时也是最根本的决定因素。我们还不难发现,工商管理机构的形成,正在随着经济发展不断地向成熟和完善迈进。

经济发展与工商管理是相互促进的。

当商品经济在发展到一定阶段的时候,就有了市场经济这一产物,它是市场作为一种配置社会资源的“无形的手”在发挥基本的调节功能的经济。从一般的市场经济来看,现代社会的市场经济:市场的范围不断扩大,市场的种类不断增多,市场的法规不断完善,市场的发育程度不断提高,市场主体的自律、自主意识不断增强,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不断增强等,都为我国的工商管理不断发展提供了一定的物质基础以及需要对其进行优化、改良的紧迫性。而且,工商管理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也促使了市场经济自身更加合理、有序地发展,两者之间是由于互相补充和完善从而实现共同发展的。

保障经济发展的通知篇十八

根据《关于推进民生幸福工程的实施意见》(扬发z{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市区住房保障工作实际,市区住房保障实施细则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调整:

1、准入收入线常规动态调整。

根据国家和省关于住房保障的工作要求,各地要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状况,依据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水平每年调整住房保障收入线标准,其中廉租房准入收入线按照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50%以上进行调整,公租房准入收入线按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80%以上进行调整,经济适用房按照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50%-80%进行调整。根据统计局统计数据,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564元。依此测算,20市区公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准入收入线分别为人均月收入2371元和1482-2371元。拟将2016年公租房和经济适用房保障收入线标准分别从的2200元、1600元调整为2400元、1700元。

2、国家相关政策引起的调整。

(1)父母与已婚子女房产面积不再合并计算。主要考虑以下三个方面原因:一是国家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提倡生育二孩,新的政策规定不能再以独生子女的条件进行限定。二是借鉴了外地的一些做法。经了解,我省除苏州、淮安、宿迁外其它的地级市(无锡只对已去世的父母、子女房产进行审核),对父母与已婚子女的房屋面积均不合并计算。三是考虑保障房房源等情况。

(2)要求各区、功能区修订新就业和外来务工人员公租房保障办法。根据国家和省新型城镇化工作要求,各地要逐步将农业转移人口纳入住房保障范围,故2016年公租房保障实施细则里对各区、功能区提出了要求:各区、功能区房管部门要根据居住证政策和鼓励货币化保障等最新要求,修订本区域新就业和外来务工人员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做好市区新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工作。

(3)重残申请人不再限定离婚年限。根据国家对残疾人社会保障方面的有关政策,2016年住房保障实施细则拟对持有市残联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等级为一级的残疾人不再限定离婚年限。

3、资格审核工作流程调整。

在住房保障资格准入方面,申请家庭的收入是由民政部门负责审核,以往都是社区街道初审后送至区房管部门审核住房等情况,区房管部门审核完房产后再交至区民政部门审核收入,串联的工作方式导致材料审核周期较长,为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2016年在复审环节拟采取串联+并联的审核方式,即:社区街道初审结束后,区房管和区民政部门同时审核,以提高审核效率,缩短审核周期。

二、购房货币补贴、租赁补贴计算方法。

各项补贴的计算方法没有变化。

1、购房补贴。

申请家庭属无房家庭,未购买或享受过政策性住房的(政策性住房主要是指房改房、安居工程房、解困房、公有住房解危房、集资合作建房、定销房、经济适用住房或公有住房拆迁〈搬迁〉等),购房面积不低于当年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不高于120o,按补贴标准足额补贴:1-2人户家庭65o15万元、3人户家庭75o17万元、4人及以上户家庭90o20万元。

购房面积低于当年每户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60o,75o,90o)(不得低于准入条件中人均住房保障面积标准),按实际购房面积乘以2280元/o计算补贴款。

申请家庭已购买或享受过政策性住房的,需扣除其房屋建筑面积后再乘以2280元/o计算补贴款。不托底。

申请家庭拥有私有住房的(已购买或享受过政策性住房的除外),需扣除其房屋建筑面积后再乘以2280元/o计算补贴款,不足8万元的给予托底保障补贴8万元。

2、低租补贴。

发放标准为18o、12元/人o月(使用面积13.5o、16元/人o月)。计算方法:每户每月补贴额=(18o-该户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元/人o月×保障人数。(简单来说,未购买或享受过政策性住房的,无私房的计算一人216元。)。

已购买或享受过政策性住房的面积必须扣除,并给予每户每月216元的托底保障。

通过民政部门(总工会)审核享受低保(特困)的家庭,发放的租赁补贴在现标准的基础上再增加20%,其中每月低于350元的,按350元托底保障。(简单来说,有低保或特困,最低350元)。

3、公租房租赁补贴。

按建筑面积5元/o月享受租赁补贴。其中通过民政部门(总工会)年度审核连续享受低保(特困)2年以上的享受建筑面积9.25元/o月的租赁补贴。

三、社区受理申请的截止时间。

20社区受理申请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30日。

保障经济发展的通知篇十九

1、学校防疫物资的采购要按照计划进行。

2、总务处收到预报的物品请购单后,要确定需要采购的物品清单。 。

3、总务处根据请购单采购物品。

4、学校物资采购要求: 采购防疫物品要保证采购物品的规格和质量。 。

5、在物资采购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杜绝弄虚作假,暗箱操作,要坚决维护学校利益,坚持原则,廉洁自律,相互监督。

1、学校采购的物品运抵学校后,都必须办理验收、入库手续。验收工作由校长负责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2、保管员要按照物资种类、数量、规格,当日填写入库单(复写件)并签字,一份报财务处负责人备案。所有入库物品,后勤办公室必须建立完整的财产帐册。

4、学校库房内的各类物资要分类存放,摆放合理。库房内一律不准存放私人物品。库房内应保持整洁,防止物资霉烂、变质、损坏,并做好防火、防盗、防爆等工作。

1、消毒用品每周一领,隔离服口罩等用品开学后由校医领取保管。 。

3、后勤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制度,不徇私情,按程序、按标准发放物品,认真做好各类物品的入库、领用登记,所有“物品领用单”统一保存,以备查验。

5、凡领取必须归还的物品如消毒喷壶等,到疫情结束时,应按时送还仓库,后勤人员要严格检查是否有损坏、残缺情况,分情况上报校长处理。

6、所有疫情防控物资不能外借,要节约使用。 。

保障经济发展的通知篇二十

凡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按其差额人数全额征收保障金;差额不足一人的',按差额比例计算缴纳。用人单位安排一名盲人按2人计算。

应缴纳的保障金=(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1.5%(上海市为1.6%)-已安排残疾职工人数)×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在职职工总数,按用人单位年平均职工人数核定,也可参照人事、劳动、统计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的人数核定。

安排残疾人就业必须是单位正式职工或与单位依法签定1年(含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国家规定由所在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职工。已安排的残疾军人和因工致残人员,经鉴定符合国务院规定的残疾标准,并办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方可计入安置比例。

假定您的公司在北京,贵公司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为80000元,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为200人,无残疾人。

申报单位:已安排残疾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人员或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人员)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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