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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山林养殖承包协议书简短(实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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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山林养殖承包协议书简短(实用8篇)
2023-11-19 08:30:12    小编:ZTFB

有效沟通是保持人际关系和谐的重要因素,我们应该学会如何与他人更加有效地沟通。可以适当提供建议和改进方案。不断反思自己的写作过程,总结经验,找到提高的方法。

山林养殖承包协议书简短篇一

乙方:___________。

因乙方的生产需要,为了更加提高经济效益,故需充分利用水资源,现就甲方自行所有的一口鱼塘,经甲乙双方认真协商订立本合同书,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发包的鱼塘座落及面积:该塘座落于:___________,面积约___________亩。

二、承包期限:本协议承包期限为年,即从20__年__月__日起到20__年__月__日止。

三、承包金额和付款方式:

1、合同的总金额为:___________元。

2、付款方式为:

20__年__月__日付款___________元。

20__年__月__日前付款___________元。

四、承包期间,鱼塘边不能栽种树木。

五、在承包期间,其塘塍、便的管理由乙方负责。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该鱼塍、便倒塌,修复由甲方负责,甲方因修复鱼塘便耽误乙方使用,如不减乙方当年承包金,其合同期限顺延一年。

六、在承包期间,塘内的蓄水由乙方负责管理,用水甲方负责安排,其塘内的最高水位以本塘常年平水缺为限,最低水位以塘中心60公分内。

七、乙方需要排水、抽水时,如发现水质有毒、污染物等情况,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处理。

八、承包期间,乙方不得随意改变该鱼塘的使用性质,不准建永久性建筑物。否则,在承包期满,将自动拆除。

九、承包期间,乙方不得随意转租他人。

十、本合同自承包开始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均不得修改或解除本协议。如甲方代表发生变更,不得变更本合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如甲乙双方双方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签订合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

日期:20__年__月__日日期:20__年__月__日

山林养殖承包协议书简短篇二

法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红森椿生态农场

法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为加快农村生态产业发展,促进农村林地、荒山的综合开发利用,发挥更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平等双赢的前提下,签订以下合同:

一、甲方将本社毛家山周围林地、荒山约 亩发包给乙方经营使用,界址 东 西 南 北,由乙方筹建生态农场。

二、毛家山期为30年,从2015年 月日起至2043年 月 日止。

三、毛家山林地荒山的承包金额为每亩300元,承包金实行年年支付形式,每年12月20日前付清当年承包金。

四、乙方在承包合同期产有下列权利:

1、综合利用和开发林地、荒地,对林地、荒地树、竹拥有所有权,有确伐和新栽种其它林竹等权利。

2、在承包范围内享有临时建设房屋、圈舍、道路、水渠、塘池、对坡、沟、坎有权挖填方和整治。

3、享有国家对上述承包范围内容各项补助或扶持资金。

五、甲方(含该社群众)应支持乙方正常的经营和管理,为其发展提供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和治安环境,甲方负责召开本社社员大会,在同意发包林地荒地意见表上签字按上指印,将此表原件交付乙方保存。

六、合同到期,乙方将承包范围内的林地、荒地按现时状况交给甲方(含基础设施),其它动产属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继续承包的权利。

七、违约责任:如一方违约,赔偿守约方经济损失捌万元整。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和官峰村委各执一份,签字生效,具有法律效益。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官峰村委:

二o一三年 月 日

发包方: 龙里 县 羊场 镇 翠微 村 甲摆勺 组(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提高荒山土地利用,发展农村社会经济,保护好生态环境,甲乙双方经协商,甲方愿意把大坡顶集体荒山承包给乙方开发,具体条款规定如下:

一、该幅集体荒山东面 甲摆金山 为界,南面 二组责任土 为界,西面 蛤-蟆关马路 为界,北面 马野山 为界。

二、承包年限为叁拾年,从贰零壹壹年 月 日,至贰零肆壹年 月 日止。

三、承包价款叁拾年共计 元整),签字后一次性付清。

四、乙方开发的项目不能有污染土地的项目,除此之外,乙方自主选择开发项目,甲方不得干涉。

五、甲乙双方签字后,甲方自行处理群众工作,如有阻拦等矛盾影响乙方利益,甲方负责减低损失。

六、乙方在开发中,如修建项目公路及其他临时用地,所占用的土地,由乙方进行施工开发,所遇群众工作由甲方负责同样给予解决,不准任何人阻拦,甲方必须无偿让出修建土地。

七、到期后,如甲方继续愿意承包出去,同等条件必须先等乙方承包,承包款另议,如协商不一致,甲方无偿收回。

八、所承包的荒山所有林木归乙方管理并受益,即所有权归乙方,甲方不得有争议。

九、如本寨有老人过逝选重乙方包的土地,可以使用,但面积在宽6米,长6米,多出的土地按市场折价。

十、本协议签字后发生法律效力,任何方不得违约,如违约付违约金拾万元。

十一、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村委会保留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甲方:芦草沟村委会

乙方:胡军 身份证号:6501081977071111038

为开发本地资源,响应政府倡导和鼓励兴办民营企业、推动我区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甲方依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经村民代表会议研究通过,将项下集体所有的荒山承包给乙方经营建厂,双方本着自愿、平等、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土地位置、面积:29亩

本合同项下土地位于芦草沟村五队西面荒山,东面二分厂,南面电线杆,西面马涛,北面高俊田养殖场,面积为29亩。

二、承包经营期限及承包费

该合同项下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年,自年 月日起至月日止。承包费每亩每年 元,每年为一个上交期,也可以分期交清,承包费于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交清。承包费总计: 元。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

2、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要保证乙方自主经营,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要依法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4、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要协调处理好乙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其他村名之间发生的争端纠纷,不得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不得擅自提高承包金。

5、在此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给乙方出具办理土地手续的相关证明并协助乙方办理土地使用手续。

6、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新发包该地块。

7、在合同履行期内,如发生土地权属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2、乙方在承包期内,必须依法经营管理,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承包期内的一切债权债务及经济、民事、刑事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与所雇人员发生的劳动纠纷、安全责任、经济纠纷、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3、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得将所承包的土地进行抵押、质押、担保。

4、乙方享有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经营所需的水、电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要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土地承包费。

6、乙方可在所承包的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设备。

四、合同的转包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遵照自愿、互利的原则,可以将承包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经主张任何权利。本合同所承包的土地流转后的承包方造成的损失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转包时要签订转包合同,不得擅自改变本承包合同中关于确保土地性质不变等内容。

3、本合同项下的土地转包后,甲方与乙方仍必须按本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

五、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及终止

1、本合同一经圈定,即具有法律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合同。

3、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工程,一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包合同。

4、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整体开发建设,该土地需被征用,该项策划给你包土地上的地面附着物经权威资质部门评估后,补偿费归乙方所有,土地归集体所有。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甲乙双方不想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六、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和合同到期金额的5%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若甲方违约退还乙方所付的全部承包费及违约金。

七、合同纠纷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申请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盖章:

乙方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山林养殖承包协议书简短篇三

甲方:

乙方:

甲方在目平湖外洲围垦了一个养殖场地,所有设施一应俱全(以清单为准),现承包给乙方经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特制定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承包区域和面积

承包区域位于南嘴镇目平湖外洲,东临赤山河沟左旭庭六九杨树山,西至汉寿芦苇基地,南抵袁述贵养殖基地,北靠岳纸承包芦苇山,水陆面积约700亩。

二、承包期限

暂定一年,从2012年元月1日起至2015年元月1日止,本合同期限届满后,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承包。

三、承包金额及支付方式

每年承包金额为陆万元。

四、生产设施交付管理办法

1、甲方现存有生产设施以造表登记的方式移交给乙方,所造登记表双方签字确认。

2、甲方造表登记的财产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只有使用权,承包期满后,乙方按原物归还给甲方。甲方财产乙方必须妥善保管,爱惜使用,如有遗失损坏,乙方必须修复、赔偿。

五、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承包期内,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自主经营权,但对由乙方保管

1

使用的资产,甲方有权监督检查权,如甲方第二年要自主经营,,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否则,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2、乙方在承包期内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因经营需要所雇请的员工自行承担费用。如第二年不愿承包,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3、在承包期内因生产需要改造生产设施或改变围垦设施,必须经甲方的同意后方可实施,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有承包费不予退还。

4、乙方只和甲方产生合同条款,甲方的一切债务和纠纷与乙方无关,如有问题甲方全权处理,乙方不负责任。

5、如在当年的(在乙方承包期内)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政府政策的变动所给予的养殖补偿所有归乙方享受。

6、甲方基地所载六九杨树木,乙方应负责管理,如有损坏,乙方应负责赔偿。

7、甲方养殖基地养殖的甲鱼,乙方应负责管理,严防偷盗,如发现偷盗甲方甲鱼行为,乙方应负责赔偿。

六、违约责任

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付承包租金即刻生效,如有违约,按合同法有关条款赔偿对方所造成的损失。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益。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11年 月 日

2

甲方:

乙方:

甲方在目平湖外洲围垦了一个养殖场地,所有设施一应俱全(以清单为准),现承包给乙方经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特制定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承包区域和面积

二、承包期限

暂定一年,从2012年元月1日起至2015年元月1日止,本合同期限届满后,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承包。

三、承包金额及支付方式

每年承包金额为陆万元。

四、生产设施交付管理办法

1、甲方现存有生产设施以造表登记的方式移交给乙方,所造登记表双方签字确认。

2、甲方造表登记的.财产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只有使用权,承包期满后,乙方按原物归还给甲方。甲方财产乙方必须妥善保管,爱惜使用,如有遗失损坏,乙方必须修复、赔偿。

五、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承包期内,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自主经营权,但对由乙方保管使用的资产,甲方有权监督检查权,如甲方第二年要自主经营,,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否则,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2、乙方在承包期内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因经营需要所雇请的员工自行承担费用。如第二年不愿承包,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3、在承包期内因生产需要改造生产设施或改变围垦设施,必须经甲方的同意后方可实施,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有承包费不予退还。

4、乙方只和甲方产生合同条款,甲方的一切债务和纠纷与乙方无关,如有问题甲方全权处理,乙方不负责任。

5、如在当年的(在乙方承包期内)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政府政策的变动所给予的养殖补偿所有归乙方享受。

6、甲方基地所载六九杨树木,乙方应负责管理,如有损坏,乙方应负责赔偿。

7、甲方养殖基地养殖的甲鱼,乙方应负责管理,严防偷盗,如发现偷盗甲方甲鱼行为,乙方应负责赔偿。

六、违约责任

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付承包租金即刻生效,如有违约,按合同法有关条款赔偿对方所造成的损失。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益。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11年月日

发包方:东升乡东兴村坤茂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 为了发展农村经济,维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项目

甲方将合作社所有的630头山羊,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1月31号

三、承包费及数额

1、承包费为每年每100头山羊在原有基础上增加25头

2、 承包费交款期限为2015年11月31号

四、违约责任

合同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条款,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增加新的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率。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不得因甲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或解除。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式一份。

发包方签字(公章) 承包方图章

甲方:六珠坪村村民委员会

乙方:六珠坪村村民 黄守银

为了发展我村集体经济,保证我村畜牧业正常发展,现将扶贫办发放给我村的61只绒山羊承包给群众饲养,经两委班子研究村民代表大会决定,面对群众进行公开招标承包,有关事项如下:

一、承包期为三年。

二、承包金额:一万元。

三、承包人把羊只承包后三年内保证交回集体羊只61只,必须保证原有斤秤。

四、承包过程中不得私自买卖,否则责任自负。

五、饲养过程中不管羊只发生病老全部由承包者承担。

六、如到时交不回羊只数量按当时市场价赔偿并交付村里损失费。

此协议一式三份,交县扶贫办一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甲 方:六珠坪村村民委员会

法人代表签字:

乙 方:

2015年12月29日

山林养殖承包协议书简短篇四

为发展商品生产,加大产业结构调整步伐,经党总支,村民委员会研究决定,将村旱田地承包给养殖户做养殖基地,具体协议如下:

1.四台子村为甲方,为乙方。

2.承包土地面积亩(拾亩分厘)。

3.承包期限___年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4.承包费元/亩年共计元整元×年×亩,在签定合同时一次性交齐。

5.该地乙方只能搞养殖使用,中途搞其它行业必须和甲方协商,否则甲方有权随时收回土地终止合同。

6.四台子村收取的承包费,主要包括20__年度村里已发生收取的税费,对于20__年度村未曾收过的税、费、公益事业负担均由乙方承担交纳。

7.合同期间,如国家上级征占该地,甲方返回合同未到期部分的承包款(不计利息)土地收回甲方,地上建筑物及附属物的赔偿归乙方所有。用电线路归甲方所有。

8.合同期满,乙方如继续承包,必须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承包年限,重新签定承包合同,承包款一次性交清。否则甲方有权可别行承包他人。甲方有权强行拆除地上建筑物及附属物,损失乙方负责。

9.在该地块上,只能承建与养殖有关的建筑,不能承建永久性住宅性质的建筑。

10.合同期满,在相同相等的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11.本协议双方盖章后,立即生效,如违约,一切经济损失和后果由违约方承担。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山林养殖承包协议书简短篇五

甲方:

组长:身份证号:

副组长:身份证号:

乙方:

村民:身份证号:

签订合同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县街街道办事石庄村委会小石庄村民小组,对安林证字(20xx)第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中,森林,林木,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业经登记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小石庄村民小组本着发展林业,繁荣林业,拓展林业经济。召开党员会,村民代表会及户长大会,将小石庄集体所有和部分村民经营的林权林地招标公示。经公示竞标结果,同意转让给本村村民沈克川承包经营管理。双方经多次反复协调,核实,对林地流转让,承包给的问题,共同达成以下协议:

一、承包竞价面积,按林勘面积178.6亩,另外小山头有约80亩林地(80亩由中标者到林业部门审批后方可采伐),实际面积待过林权证手续时甲、乙双方请有关测绘部门测量数为准。

二、在转让承包中,林地的四至分别为:

第一林班。

东至:以村民上山路()的左边为界;。

南至:第一段以文家林地为界;。

第三段埂上为界;。

第四段上为界;。

西至:以八角亭上山路边为界;。

北至:起为界;。

第二林班。

东南边至:上为界;。

西至:右边为界;。

北至:第一段;。

第二段:为界;。

第三林班。

东至:以沈家坟堂下村民上山路(麻栗坡-团地)的左边。

为界;。

南至:第一段:为界;。

第二段:为界;。

西至:第一段为界;。

第二段:为界;。

北至看守房后墙边两米为界;。

三、荒山林地转让承包的含义:

1、一次性将林地上的树木出卖,采伐手续由承包人去办理;。

2、林地采发以后,由承包人重新种植经济林木;。

3、转让承包期限三十年,从20xx年10月10日起,至2041年10月10日止。到期后,若因政策影响,可延长20xx年。

四、转让承包的价款及支付方法:经村民代表,党员会议多次研究决定:招标竟价总价不低于人民币伍拾万元。支付方法是以竞价当天现金支付。20xx年10月10日招标竞价,本村村民已人民币五十万五千元取得承包权,尾数五千元为村小组办完相关手续后支付。

五、转让承包的林地,甲方必须是以林权证上界定的范围为准,并以甲乙双方到林业部门给予办理林权流转手续,村民以户为单位由村小组办理,签名盖章为证并备案。

六、乙方承包林地以后,由乙方自主经营经济林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甲方不作干预。

七、乙方采伐林木,必须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数量,树种,范围,时间及重新营造林木的要求及缴纳的相关费用。

八、承包期间,若地下发现矿藏资源可利用,需要开采,

乙方必须按国家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并且向村小组按规定缴纳有关费用。

九、承包期间,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规定,帮助乙方协调与邻近社队发生的相关问题,特别是护林防火,安全保卫及水土保持等方面的问题。

十、在承包期间,国家征用该林地的赔偿,地上附着物,设施的赔偿归乙方所有;土地赔偿款扣减乙方不满的年限和林地投入的开发费后归甲方所有。企业单位占用,应赔偿的林地开发费归乙方所有。若国家征用和企业占用,承包期不满,甲方应按不满年限计算和荒山林地开发费,赔偿给乙方。

十一、在承包期间,遇国家对林业发展优抚的各种政策优惠及补助,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办理,归乙方享用。

十二、违约责任:属于国家政策变化,收到不能承包等影响,不算违约。甲乙双方造成的违约责任,按地上附着物和设施的现行价格,请有资质的评估公司评估,按地面附着物和设施总价值的20%比例,作违约赔偿付给守约方,合同照样执行。

十三、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反,若有异议,双方共同协商,以书面补充完善。

甲方:乙方:

山林养殖承包协议书简短篇六

鉴于,甲、乙双方共同确认:

2、乙方有意完全受让甲方上述林权及相关权益,用于经营国家法律准许的茶叶生产基地项目。

本着诚实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上述林权及相关权益的概括承包事宜,甲、乙双方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合同法》等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即甲方基于山地承包合同取得的山地部分山林地的林权及全部相关权益,具体包括:

1、甲方承包厦门所取得的全部林权,承包期限;。

2、甲方承包上述山林地所取得的地上物所有权,地上物包括但不限于等;。

3、甲方的.全部先期投入,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设施、道路设施、固定设备、土地肥力投入等。

乙方充分认可甲方对上述山林地的大量前期投入,并同意按照以下方式支付承包价款:

2、林权承包款分期支付,具体支付安排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按每年每亩__________元支付,并于每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按年支付。

1、仅限于用作茶叶生产基地项目。

2、乙方有权以转包、出租、承包、入股、抵押等方式流转上述山林地,有关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甲方应予以必要之协助。

3、乙方就上述山林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盈亏与甲方无关。

1、乙方对上述山林地享有充分的管理权和使用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对上述山林地的合法利用。

2、乙方应依法经营,不得违反《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土地管理法》等国家政策法规。

3、因项目开发需要,须在承包区域内征用建设用地时,乙方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并负担全部费用,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所指承包价款作相应调整。

4、乙方在项目开发过程中或经营项目时需要雇佣临时工或者招录工人,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雇佣发包方的村民。

5、上述山林地全部或部分被政府征收或征用的,发生的补偿赔偿款项除土地赔偿款归发包方所有外,地上物及包干等所有其他补偿赔偿款项均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且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所指承包价款作相应调整。

6、甲方承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甲方无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或者单方收回林权或有关权益。

1、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每日千分之一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甲方非法干涉乙方自主经营的,应赔偿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友好协商签署补充协议。

2、因本合同的效力与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林养殖承包协议书简短篇七

甲方:

乙方:

一、甲方要求乙方在承包期内必须按照乡镇及村委的整体规划进行合理整治,河堤上栽培花草树木。

二、甲方同意将河里的一切资源由乙方经营和管理。

四、甲方同意将河堤上现有山林木归乙方所有,看护、经营和销售。

五、承包期限为十年,自__年月日至__年5月3日止。在承包期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承包费用按每年柒万元人民币计算,共0年,总承包费用为柒拾万元人民币,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同乙方先交纳__年至__年的承包费用贰拾壹万元人民币,剩余承包费用按每年平均交纳或每三年交纳一次。

七、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1、甲方将河堤承包给乙方期间,不能以任何理由阻止乙方正常工作,负责村民与乙方所发生的一切纠纷。如有类此情况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甲方在承包给乙方期间,要积极配合乙方工作,多提宝贵建议。

3、甲方应认真履行协议中所规定条款,承担起自己的义务和责任。

八、乙方在承包期间的义务和责任。

1、在承包期间要认真的实事求是的将河堤按照乡镇整体规划进行整治,搞好河堤治理与维护。

2、要处理好上层建筑与群众之间的关系,履行协议中所有条款。

九、甲乙双方在承包期间内如有分歧,双方应及时提出相应的方案,协商解决。如甲乙双方无法解决,保留各自采取法律措施解决的权利。

十、以上条款希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乡镇主管部门存档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山林养殖承包协议书简短篇八

甲方:乙方:

为了发展养殖需要,本人根据本村闲置养殖场及水产养殖,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承包内容:

1、甲方闲置养殖场及水产养殖承包给乙方。

2、由张楼村委建造养殖场项目中基础设施在承包范围内。

3、养殖场道路及通电由甲方负责修通。

4、以上总承包费

二、双方义务

1、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干涉乙方任何生产及经营活动。

2、合同期内,租金每年年底一次性付清。

三、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年:年月月 日,合同期满后自行失效。

四、赔偿分配

1、由于该养殖场在沦陷区域,沦陷后所有建筑及基础设施均归甲方所有。

2、合同期内,沦陷后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归乙方所有。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合同中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甲方在目平湖外洲围垦了一个养殖场地,所有设施一应俱全(以清单为准),现承包给乙方经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特制定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承包区域和面积

承包区域位于南嘴镇目平湖外洲,东临赤山河沟左旭庭六九杨树山,西至汉寿芦苇基地,南抵袁述贵养殖基地,北靠岳纸承包芦苇山,水陆面积约700亩。

二、承包期限

暂定一年,从2012年元月1日起至2015年元月1日止,本合同期限届满后,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承包。

三、承包金额及支付方式

每年承包金额为陆万元。

四、生产设施交付管理办法

1、甲方现存有生产设施以造表登记的方式移交给乙方,所造登记表双方签字确认。

2、甲方造表登记的财产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只有使用权,承包期满后,乙方按原物归还给甲方。甲方财产乙方必须妥善保管,爱惜使用,如有遗失损坏,乙方必须修复、赔偿。

五、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承包期内,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自主经营权,但对由乙方保管

1

使用的资产,甲方有权监督检查权,如甲方第二年要自主经营,,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否则,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2、乙方在承包期内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因经营需要所雇请的员工自行承担费用。如第二年不愿承包,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3、在承包期内因生产需要改造生产设施或改变围垦设施,必须经甲方的同意后方可实施,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有承包费不予退还。

4、乙方只和甲方产生合同条款,甲方的一切债务和纠纷与乙方无关,如有问题甲方全权处理,乙方不负责任。

5、如在当年的(在乙方承包期内)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政府政策的变动所给予的养殖补偿所有归乙方享受。

6、甲方基地所载六九杨树木,乙方应负责管理,如有损坏,乙方应负责赔偿。

7、甲方养殖基地养殖的甲鱼,乙方应负责管理,严防偷盗,如发现偷盗甲方甲鱼行为,乙方应负责赔偿。

六、违约责任

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付承包租金即刻生效,如有违约,按合同法有关条款赔偿对方所造成的损失。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益。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11年 月 日

2

甲方:

乙方:

为了发展养殖业,方便全乡群众的仔猪来源,本人根据本村闲置的大棚进行养猪,为群众增加收入,充分利用现有的空闲地,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内容

(1)甲方将养殖场20个畜用棚及场地承包给乙方;

(2)甲方将养殖场耕地50亩承包给乙方;

(3)以上总承包费为拾伍万元整(150000.00);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为10年,从2012年1月1日至2022年1月1日。

三、甲方的义务

(1)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任何项目生产经营活动;

(2)甲方不得参与支配此次生猪养殖场项目方案实施分配,以后乙方争取来的资金由乙方自行运行,甲方无权参与。

四、乙方的义务

乙方的承包期内,必须年底将承包费付给甲方。

五、不可抗力

在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生产、经营的农副业产品损失,经调查证实后,甲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减少或免除乙方承担的义务。

六、其他

本合同承包之日起,合同期满自行失效,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订立合同,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乡政府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二o 年 月 日

甲方(发包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管理条例。按照自愿,平等、诚信合作、互利共赢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并达成一致,现就 养殖场(公司)生产技术及场内管理承包给乙方;相关事宜约定如下:

第二条: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管理条例。

第三条:甲方就位于 养猪场承包给乙方。

第四条:为方便双方统计与交接,双方合作前后其库存统计方式为:仔猪头数,保育猪头数,生长猪头数,育肥猪头数,可使用公猪头数,待淘汰公猪头数,后备公猪头数,妊辰母猪头数,哺乳母猪头数,空怀母猪头数,待淘汰母猪头数,后备母猪头数,各种饲料的库存量,各种兽药疫苗的库存量,以及其他的库存,作为合同附件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统计中没有饲养价值或治疗价值的猪只不得统计在内。

第五条:甲方将养殖场的技术管理全面承包给乙方,乙方对甲方的养猪的全面工作负责,甲方没有直接管理猪场的权利,但有监督的权利,养猪的全面管理由乙方负责,主要在于猪场的人员管理,猪场所需品的采购计划,猪场的运作以及猪场的疾病防疫监控等。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猪场的相关荣誉。并配合甲方做好猪场内外的行政工作,在此期间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获得的荣誉或收益由甲方全权拥有。

第六条:乙方不参与猪场的采购,由乙方计划相关的产品厂家,规格等,由甲方组织采购,甲方必须按照乙方提供的相关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将采购的产品运至猪场。

第七条:乙方根据猪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出猪场的免疫程序,并实施,甲方有监督和不定期检测的权力,若检测出不具备相应抗体,而乙方确定是按免疫程序进行注射的,则双方检查原因可更换产品供应厂家,必要时追究供应厂家责任,若据查由于乙方不按免疫程序进行免疫导致的,其导致猪场发生该类疾病,则由该类疾病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完全负责。双方制定的免疫程序见附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八条:乙方应根据甲方猪场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关的切实可行的保健或预防方案并加以实施。

第九条:猪场出现较大疫情时,乙方必须在第一时间向甲方报告,同时乙方应提供切实有效地处理方案,报与甲方加以实施。疫情发生后乙方若没有及时采取措施导致疫情扩散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疫情扩散后若甲方不能及时的满足乙方提出的切实有效地防控要求,导致疫情扩散所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负任何责任。乙方有权追究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权利。

第十条:甲方应保证猪场的水电设施正常运行以及完全能够满足猪场的需求。出现故障乙方上报与甲方,甲方应及时作出处理,并在两个工作日内恢复正常。若推迟或不处理则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负任何责任,乙方有权追究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权利。

第十一条:猪场的财务人员,后勤人员由甲方派人担任,并有权为甲方监督乙方,但服从猪场的管理,遵守猪场相关的制度。不得干扰乙方管理。

第十二条:后勤人员所统计的猪场的一切数据经乙方指定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能生效。

第十三条:经甲乙双方协定:乙方在承包甲方猪场期间应为甲方达到以下的的生产成绩。

1、年平均窝产头,每头有效能繁母猪年平均产仔窝。

2、年/批次平均仔猪成活率 。

3、年/批次平均保育猪成活率。

4、年/批次平均生长猪成活率。

5、年/批次平均育肥猪成活率。

6、能繁母猪年死亡率不超过。

7、能繁母猪年淘汰率不超过。

8、弱仔率不超过。

9、年/批次出栏肥猪不得低于。

第十四条:第十三条所有数据的核算方式如下:

1、年平均能繁母猪(能繁母猪包括空怀母猪,妊辰母猪,哺乳母猪)指;该年每天能繁母猪的存栏量相加的总和除以该年的天数得出能繁母猪的平均存栏量。

2、每头有效能繁母猪的年平均产仔窝数指:该年猪场内的产仔总窝数除以该年年平均能繁母猪的总头数。

3、年平均窝平产仔数指:该猪场全年的产仔总数除以该年总产仔窝数。

4、年平均仔猪成活率指:该年仔猪死亡的总头数除以该年仔猪的总数乘以100%。

5、年平均保育猪成活率指:该年保育猪的死亡总头数除以该年保育猪的总头数乘以100%。

6、年平均生长猪成活率指:该年生长猪的死亡总头数除以该年生长猪的总头数乘以100%。

7、年平均育肥猪成活率指:该年育肥猪的死亡总头数除以该年育肥猪的总头数乘以100%。

8、能繁母猪年死亡率指:该年能繁猪的死亡数除以该年能繁猪的总数乘以100%。

9、能繁母猪年淘汰率指:该年能繁母猪的淘汰数除以该年能繁母猪的总数乘以100%。

10、弱仔率指:该年全年所产仔的弱仔数除以该年的产仔总数乘以100%。 第十五条:乙方未能达到第十三条第2项年/批次平均仔猪成活率 %,第3项年/批次平均保育猪成活率 %,第4项年/批次平均生长猪成活率 %,第5项年/批次平均育肥猪成活率 %。按第2项仔猪 元/头,第3项保育猪 元/头,第4项生长猪 元/头,第5项育肥猪 元/头,补偿给甲方。

第十六条:本批次育肥猪人工费用包括饲养人员、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后勤主管以及炊事员的工资以及生活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安排的相关技术人员等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十七条:在乙方承包期间若遇以下其中之一的的问题,乙方可免除责任:

1、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

2、国家规定的一类疫病造成的损失。

3、由于甲方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及履行义务不力导致的直接损失。

4、在合同期内,阶段猪全群发病率大于10%,死亡率大于5%。

第十八条:甲方的所有人员不管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进入猪场都应自觉遵守乙方的相关规定。

第十九条:甲乙双方在合作期间若发生争议,应首先双方负责人协商解决,若不能达成共识,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前两个月可协商续订。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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