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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笔迹鉴定申请书简短(优秀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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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笔迹鉴定申请书简短(优秀14篇)
2023-11-19 01:11:27    小编:ZTFB

总结是对一段时间内的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综合评价,用于指导我们的进一步发展。在写总结时,我们可以适度运用一些引用和举例,来支持和丰满我们的写作内容。接下来将呈现一些具体实例,希望能够为您提供一些思路和参考。

时间笔迹鉴定申请书简短篇一

申请人:王xx,男,汉族,19xx年11月18日生,住xxx。

依法申请鉴定被告河南省xx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向法庭提交的“收到条”中的签名‘王xx’三个字不是申请人本人所签,该签名笔迹系被告摹仿、伪造。

事实与理由:

被告河南省xx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向法庭提交签有申请人名字的“收到条”一份(收到条的内容:今收到河南省xx建安公司钢材款50000元,20xx年9月15日,王xx),该收到条的内容及签名均不是申请人所写。收到条上的签名笔迹与申请人平时的签名笔迹从运笔、笔画交叉、连接搭配、笔顺等特征以及形成字体的结构等均有明显的不同、区别,可以清楚的看到该收到条上的笔迹系他人摹仿申请人笔迹所形成的。况且,被告购买申请人钢材后,申请人从没有受到过被告五万元的钢材款。

至此,为使法院依法查明本案事实,追究嫌疑人摹仿、伪造申请人笔迹的法律责任,故申请人特依法申请笔迹鉴定。

xx市中原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日期:

时间笔迹鉴定申请书简短篇二

申请人:何某洋,性别:男,________人,身份证号:________,现住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依法申请鉴定原告xx服饰有限公司向法庭提交的《公司财务20xx年1月对账单》等证据中的签名“何某洋”三个字并非申请人本人所签,该签名笔迹系被告摹仿、伪造。

事实与理由:原告xx服饰有限公司向法庭提交的《公司财务20xx年1月对账单》、《公司财务220xx年2月份对账单》、《公司财务20xx年3月对账单》、《公司财务20xx年6月份对账单》、《公司财务20xx年9月份对账单》、《公司财务20xx年11月份对账单》等证据均系原告单方制作,签名并非申请人所写。该签名与申请人平时的签名笔迹从运笔、笔画交叉、连接搭配、笔顺等特征以及形成字体的结构等均有明显的不同、区别,可以清楚的看出该签名笔迹系他人摹仿申请人笔迹所为。

因此,为使法院依法查明本案事实,公正裁判;故申请人依法申请笔迹鉴定。

此致

____省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何______20____年____月____日

时间笔迹鉴定申请书简短篇三

:刘女士,女,汉,42岁,19xx年xx月xx日生,住合肥市xx区xx路xx号x幢x室,电话:xxxx。

依法申请法院委托相关鉴定机构鉴定被告安徽xx公司向法庭提交的证据“文件发放(回收)登记表”中的签名“刘女士”三个字不是申请人本人书写,该签名笔迹系被告摹仿、伪造。

被告安徽xx公司向法庭提交的.证据“文件发放(回收)登记表”中的签名“刘女士”三个字不是申请人本人书写,该签名笔迹系被告摹仿、伪造。此刻被告坚持是申请人书写,为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真相,故申请法院委托相关鉴定机构鉴定,以示公正。

申请人:_____

20___年__月__日

时间笔迹鉴定申请书简短篇四

申请人:

依法申请鉴定被告河南省xx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向法庭提交的“收到条”中的签名‘王xx’三个字不是申请人本人所签,该签名笔迹系被告摹仿、伪造。

被告河南省xx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向法庭提交签有申请人名字的“收到条”一份(收到条的资料:今收到河南省xx建安公司钢材款50000元,20xx年9月15日,王xx),该收到条的资料及签名均不是申请人所写。收到条上的签名笔迹与申请人平时的签名笔迹从运笔、笔画交叉、连接搭配、笔顺等特征以及构成字体的结构等均有明显的不同、区别,能够清楚的看到该收到条上的笔迹系他人摹仿申请人笔迹所构成的`。况且,被告购买申请人钢材后,申请人从没有受到过被告五万元的钢材款。

至此,为使法院依法查明本案事实,追究嫌疑人摹仿、伪造申请人笔迹的法律职责,故申请人特依法申请笔迹鉴定。

时间笔迹鉴定申请书简短篇五

申请人:______________,女,汉族,出生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住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敬礼

申请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时间笔迹鉴定申请书简短篇六

申请人:

依法申请鉴定原告******************向法庭提交的.20xx年10月17日签订的合同编号:*************号,(当金)抵押合同中的尹建文的签名和手印;以及*****************************号“他项权利证书”的相关抵押手续中的******************的签名和手印不是申请人本人所签,两处的签名笔迹系被他人摹仿、伪造。

事实与理由:

原告向法庭提交签有申请人名字的签名不是申请人所写。************************抵押合同上的签名笔迹与申请人平时的签名笔迹从运笔、笔画交叉、连接搭配、笔顺等特征以及形成字体的结构等均有明显的不同、区别,可以清楚的看到该合同上的笔迹系他人伪造的。

人民法院。

申请人。

二0一0年九月六日。

时间笔迹鉴定申请书简短篇七

法定代表人:陆成胜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郭伟俊内蒙古经略律师事务所xxx。

请求二审法院对被上诉人一审提交的证据:由牛永贵20xx年5月2日与20xx年元月4日分别以担保人名义所行成的两张借条的真实性做出司法鉴定:

第一、该两张借条书写内容与落款年月日所形成的时间做出鉴定;

第二、该借书些内容与盖章的先后顺序做出鉴定。(字压章还是章压字)。

第三、借条书写内容与担保人“牛永贵”的签名是否属于同一人牛永贵所写做出鉴定。

20xx年2月20日被上诉人起诉申请人要求偿还他们的款项,一审时被上诉人称该借条是后盖的章,既然如此那么应该时章压字了,但时从肉眼就可以看出时字压章。说明原告在说谎!申请人从来没有借过被上诉人的钱,更没有让牛永贵做过什么担保人。但内蒙古自治区清水河县人民法院(20xx)清法民初字第54号民事判决书不顾事实却认定了两张借条的真实合法性,并据次判决清水河县新岗冶炼有限责任公司败诉。

事实上该两张借条是20xx年由原告在起诉时伪造的,为了能准确查明事实,确保判决的合法性、公正性,申请人请求二审法院对以上请求鉴定事项做出公正合法的'鉴定。

此致

xxx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20xx年8月x日。

时间笔迹鉴定申请书简短篇八

申请人:

对被上诉人桂焕厚提交证据《租赁合同》与《结算单》中陈心明的签字进行比对鉴定。

申请人四川资阳市天宇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未承建过成都中海国际社区8号地块项目,且被上诉人桂焕厚向原审法院提交的《结算单》中“陈心明”的签字也与上诉人向原审法院提交的《租赁合同》中“陈心明”的签字不符,因上述证据系被上诉人在20xx年9月13日开庭时才提交原件予上诉人质证,上诉人在质证过程中凭肉眼上观察系看出上述两处书写的“陈心明”三字不是同一人书写,该两份证据系本案主要证据,若其中一份系伪造或存在虚假,则该证据就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因此为使法院能依法查明案件事实,做到公平公正的审理以及维护被告的合法权益,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特向贵院依法申请对被上诉人桂焕厚提交贵院的《租赁合同》与《结算单》中陈心明的签字进行比对鉴定。

时间笔迹鉴定申请书简短篇九

申请人:王xx,男,汉族,19xx年11月18日生,住郑州市管城区十八里河镇东吴河村。

依法申请鉴定被告河南省xx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向法庭提交的“收到条”中的签名‘王xx’三个字不是申请人本人所签,该签名笔迹系被告摹仿、伪造。

事实与理由:

被告河南省xx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向法庭提交签有申请人名字的“收到条”一份(收到条的内容:今收到河南省xx建安公司钢材款50000元,2004年9月15日,王xx),该收到条的内容及签名均不是申请人所写。收到条上的签名笔迹与申请人平时的签名笔迹从运笔、笔画交叉、连接搭配、笔顺等特征以及形成字体的结构等均有明显的不同、区别,可以清楚的看到该收到条上的笔迹系他人摹仿申请人笔迹所形成的。况且,被告购买申请人钢材后,申请人从没有受到过被告五万元的钢材款。

人民法院。

申请人:

****律师事务所***律师咨询电话。

时间笔迹鉴定申请书简短篇十

申请人:

请求二审法院对被上诉人一审提交的证据:由牛永贵20xx年5月2日与20xx年元月4日分别以担保人名义所行成的两张借条的真实性做出司法鉴定:

第一、该两张借条书写内容与落款年月日所形成的时间做出鉴定;

第二、该借书些内容与盖章的先后顺序做出鉴定。

第三、借条书写内容与担保人“牛永贵”的签名是否属于同一人牛永贵所写做出鉴定。

20xx年2月20日被上诉人起诉申请人要求偿还他们的款项,一审时被上诉人称该借条是后盖的章,既然如此那么应该时章压字了,但时从肉眼就可以看出时字压章。说明原告在说谎!申请人从来没有借过被上诉人的钱,更没有让牛永贵做过什么担保人。但内蒙古自治区清水河县人民法院(20xx)清法民初字第54号民事判决书不顾事实却认定了两张借条的真实合法性,并据次判决清水河县新岗冶炼有限责任公司败诉。

事实上该两张借条是20xx年由原告在起诉时伪造的,为了能准确查明事实,确保判决的合法性、公正性,申请人请求二审法院对以上请求鉴定事项做出公正合法的鉴定。

时间笔迹鉴定申请书简短篇十一

申请人:王xx,男,汉族,19xx年11月18日生,住郑州市管城区十八里河镇东吴河村。

申请事项:

依法申请鉴定被告河南省xx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向法庭提交的“收到条”中的签名‘王xx’三个字不是申请人本人所签,该签名笔迹系被告摹仿、伪造。

事实与理由:

被告河南省xx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向法庭提交签有申请人名字的“收到条”一份(收到条的内容:今收到河南省xx建安公司钢材款50000元,20xx年9月15日,王xx),该收到条的内容及签名均不是申请人所写。收到条上的签名笔迹与申请人平时的签名笔迹从运笔、笔画交叉、连接搭配、笔顺等特征以及形成字体的结构等均有明显的不同、区别,可以清楚的看到该收到条上的笔迹系他人摹仿申请人笔迹所形成的。况且,被告购买申请人钢材后,申请人从没有受到过被告五万元的钢材款。

至此,为使法院依法查明本案事实,追究嫌疑人摹仿、伪造申请人笔迹的法律责任,故申请人特依法申请笔迹鉴定。

此致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10月18日

时间笔迹鉴定申请书简短篇十二

申请人:_______,男,汉族,____年____月____日,身份证号: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申请事项:请求对申请人提交的,落款为的“借条”进行笔迹鉴定。

事实和理由:申请人____诉被告________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由________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案号为________。

因被告否认申请人提交的落款为的“借条”系由其书写,故向贵院申请对该“借条”进行笔迹鉴定,以确认该“借条”实由被告书写。

此致

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时间笔迹鉴定申请书简短篇十三

逼急鉴定是可以成为法庭上的证物,那么想要申请笔迹鉴定说要写得。

申请书。

到底要怎么写呢?本站小编为你整理了一些笔迹鉴定申请书的范文,希望对你有用。

申请人:王xx,男,汉族,19xx年11月18日生,住郑州市管城区十八里河镇东吴河村。

依法申请鉴定被告河南省xx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向法庭提交的“收到条”中的签名‘王xx’三个字不是申请人本人所签,该签名笔迹系被告摹仿、伪造。

事实与理由:

被告河南省xx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向法庭提交签有申请人名字的“收到条”一份(收到条的内容:今收到河南省xx建安公司钢材款50000元,20xx年9月15日,王xx),该收到条的内容及签名均不是申请人所写。收到条上的签名笔迹与申请人平时的签名笔迹从运笔、笔画交叉、连接搭配、笔顺等特征以及形成字体的结构等均有明显的不同、区别,可以清楚的看到该收到条上的笔迹系他人摹仿申请人笔迹所形成的。况且,被告购买申请人钢材后,申请人从没有受到过被告五万元的钢材款。

至此,为使法院依法查明本案事实,追究嫌疑人摹仿、伪造申请人笔迹的法律责任,故申请人特依法申请笔迹鉴定。

此致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申请人:朝鲁门,男,1978年7月16日,达斡尔族。

住址:内蒙古呼伦贝尔鄂温克族自治旗巴彦托海镇锡尼河路平安街电信2栋241号。

身份证号码:7162039。

联系方式:

申请人:xxx律师事务所xxx律师。

某某某涉嫌受贿一案,我所接受某某某的委托指派赵海根律师为本案被告人某某某的辩护人。现因案件需要对涉案的书证材料上黄某某的签名是否其本人笔迹进行笔迹鉴定。因黄某某曾于1998年因某某案件接受贵局调查,在贵局案卷材料中留有其本人签名,可作为对比检材,故委托贵局对书证和对比检材上的签名是否同一人所签进行鉴定。

此致

某市公安局。

申请人:xxx律师事务所。

经办律师:xxx律师。

20xx年二月十六日。

尊敬的某法院或法官,在贵院或您审理的某某案中,我(必须以申请人第一人称)认为原告(或被告)提交的某证据上的我的签名不是我本人所写(或某字迹不是某某本人所写),特此申请笔迹鉴定,希望解决诉讼争议。

申请人:谁谁谁。

20xx年二月十六日。

时间笔迹鉴定申请书简短篇十四

笔迹鉴定学认为,笔迹是通过书写活动形成的具有个人特点的文字符号形象系统。它的本质是人的书写习惯和书写技能。笔迹鉴定是文件检验的重要组成部分,多数情况下,笔迹鉴定的目的是通过两部分笔迹之间的比较鉴别,确定是否同一人的笔迹。

文件书写形成时间的检验则是笔迹鉴定的难题,目前只能有条件地解决部分问题。书写形成时间检验可分为文件的相对形成时间检验和文件的绝对形成时间检验。所谓相对时间检验,是指有比对样本的检验,通过将检材与样本进行比对,来确定检材的形成时间是在样本的先或后。所谓绝对时间检验是直接对检材进行时间检验,确定检材的形成时间,不需要比对样本。目前我国能进行的多是相对时间检验。

文件的绝对形成时间鉴定难度比相对形成时间鉴定大得多。国内目前对文件绝对形成时间的'检验主要有传统的对蓝黑墨水的“硫酸盐扩散法”,以及在重庆市科委立项的针对蓝黑墨水的“热差分析法”、在公安部立项的针对印章印文的“印油再扩散法”和最近在安徽省公安厅立项的针对大多数墨水、印油的“多次测定法”。这几种方法的检验范围均较狭窄,只有满足一定条件的文件才能鉴定,所以只有20%左右的案件能作出鉴定结论。

圆珠笔完全可以进行笔迹鉴定,这一点你放心。

但鉴定笔迹的形成时间就不一定了,我国最好的鉴定部门就是位于重庆市的西南政法学院鉴定中心.

而且纸张也非常重要,炭写纸是不能鉴定的,炭写纸就是那种不需要夹复写纸即可在第二页印上字迹的纸,第二页不能鉴定,第一页是可以鉴定的。

今天一早去了杭州中院。

事情是这样的。当事人离婚后发现丈夫有隐匿共同房产的情况,于是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分割共同房产。之后,第三人以前夫婚姻存续期间的借据起诉当事人和前夫要求偿还。经当事人辨认,确实是前夫的笔迹,但是之前并未听说此事。怀疑是前夫事后制作的借据企图抵销共同房产中当事人应得的部分。

这个案件的关键是通过鉴定认定前夫的借据不是落款时间所签而是近期所签。这个鉴定问题就是今日中院鉴定处找当事人谈话的事情。

汪处认为这个鉴定属于笔迹的时间鉴定。目前难度很大,西南政法大学在做这方面的鉴定。

它的基本原理是不同时期的笔迹的光谱和色谱有所不同。

基本条件是提供落款时间点和可能的实际时间点在同一种纸张上的笔迹。时间间隔越长越有利于鉴定。

这个鉴定受纸质、墨水、保存条件等各方面的影响。

鉴定的启动需要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批准。

就鉴定机构而言,是否可以鉴定存在不确定性。

另外,其鉴定结果,法院是否采信具有不确定性。

汪处指出上述问题的存在是对当事人告知说明义务的履行。是否申请鉴定,当事人具有最后的决定权。

后来,当事人考虑到不鉴定也没有别的办法,还是决定鉴定。做了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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