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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户接受采访话语范文 拆迁户代表发言(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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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户接受采访话语范文 拆迁户代表发言(4篇)
2023-01-15 03:12:08    小编:ZT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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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拆迁户接受采访话语范文(精)一

乙方 根据《湖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安全协议:

一、位居 地段,拆迁人委托确定拆迁面积为 平方米,甲方派工程技术人员到现场勘查,并拟定拆迁具体方案,乙方按甲方技术人员现在具体安排进行施工。

二、拆迁方案报房产局拆迁办审批备案后,乙方在开工前,向甲方呈交上岗施工人员身份证、安全人身保险,经甲方审核达到上岗合格,甲方发给上岗人员上岗证书。

三、乙方在此项拆迁房屋全部过程中,必须听从甲方委派安全负责技术人员的统一指挥,施工人员在施工中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责任制。

四、乙方在此房屋拆迁施工全部安全过程中,无论民发生任何大小事故,全部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施工工作人员在此工程下班时,必须上交甲方发给的上岗证书,下班以外所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六、此安全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壹份,报拆迁人壹份,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有关拆迁户接受采访话语范文(精)二

同志们:

###建设是20x年我区城区小学建设任务的重点工程,也是区委、区政府全力推进的今年第一个学校建设项目,对于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切实缓解城区小学大班额问题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建设的关键环节就是其规划建设区域的###拆迁安置。今天,我们专门召开这次动员会议,主要任务就是发动一切可以发动的力量,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手段,迅速行动,攻坚克难,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拆迁安置,推动##顺利开工建设,全力打好###的第一仗。参加今天会议的有:#####

现在,会议进行第一项,请###同志传达###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指挥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会议进行第二项,请###同志作重要讲话,大家欢迎。

同志们,刚才,##传达了相关文件,##作了重要讲话,对##拆迁安置工作进行了具体的安排部署,任务目标已经明确,工作责任已经落实。我们一定要切实认识到我区城区小学建设的任务之重、责任之大,齐心协力,奋力推进,确保不折不扣地完成@@@拆迁安置工作任务。下面就会议的贯彻落实,我再强调以下三点:

一、迅速行动,到岗到位,全力加快工作进度。###拆迁安置是##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直接关系##的顺利开工建设,也直接影响今年城区小学建设工作大局。为全力加快学校建设,市政府每周都要对我区城区小学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调度,工作的重要性和上级的重视程度可见一斑,我们绝不能有丝毫的松懈麻痹思想,我们也没有时间等待观望。会后,各部门各单位要立即着手开展工作,尽快制定工作方案,安排精干力量,以最快的速度、饱满的热情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去。拆迁指挥部的同志们是这项工作的主力军,大家要严格遵守每天上午八点点名制,明确各自的任务分工,千方百计破除工作障碍,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全力加快工作进度。

二、密切配合,加强协调,努力形成工作合力。###拆迁安置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需要大家齐心协力、一起推进。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努力形成推动拆迁安置工作的顺利开展的强大合力。对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负责同志要盯紧靠上,亲自协调解决,决不能推诿扯皮,贻误工作,要以超强的执行力和落实力,全力推进拆迁安置工作开展。特别是要树立主人翁意识,不等不靠,创新方式方法,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争取早一天完成工作任务,为顺利完成###建设奠定基础、争取主动。

三、坚持原则,把握政策,依法做好拆迁安置工作。拆迁安置工作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秉公执法,公开公正,切实做到为人民群众着想。一是要坚持依法拆迁,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政策、法规进行操作,不得逾越和违反。二是要本着从优、从厚、公开的原则确定拆迁补偿标准,严格规范拆迁改造工作人员的行为,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畴内开展工作,对于违法乱纪者严厉处分,保障拆迁补偿工作顺利进行。三是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理念,站在群众的角度来看问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真正让群众自觉自愿地配合拆迁改造。要坚持安置现行,积极帮助群众联系好房源,加快安置社区建设,绝不能让一名群众“流离失所”。

四、加强督导,强化考核,切实加快工作进展。区政府督查室、区教育局对拆迁安置进展情况,要一周一调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并及时向区政府领导汇报。对工作中的阻碍和问题,要认真分析,明确责任单位和人员,跟进督导解决。对工作不力,影响拆迁安置进度的单位和个人,我们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同志们,城区小学建设工作关系社会民生,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完成###拆迁安置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大家一定要齐心协力,扎实工作,加快推进###拆迁安置,保证###建设顺利启动,为我区教育事业的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有关拆迁户接受采访话语范文(精)三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征求意见通知

一、征收集体土地补偿标准

我县征地补偿原则上实行耕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耕地平均年产值统一按每亩1200元计算,各类土地补偿标准详见附件1。其中,部分区域实行区片综合地价(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最高为3.4万元/亩、最低为3万元/亩补偿。具体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由各项目指挥部(或乡镇、开发区)提出初步意见,报县国土资源局审核拟定后,提请县人民政府批准执行。

原则上在我县城区及开发区总体规划区范围内实施征地,按征地补偿协议确定的被征收农用地面积10%比例(不含留用地征用面积),实行按征收土地所在村就近预留土地,按照城市建设规划用于被征地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符合国家政策的二、三产业。

留用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并缴交相关规费,也可以委托县政府报批并出让,出让收入扣除相关报批费用、政府规费税金等有关成本费用后由县财政全部下拨有关乡镇政府,再由乡镇政府下拨村经济集体组织,用于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就业安置、发展生产。工业项目(含工业园区内的道路等工业配套项目)征地和政府原因无法兑现留用地指标的经营性项目、公共建筑项目以及水利、道路交通等公用设施项目征地,采取货币化补偿的方式对留用地指标予以变现。留用地货币化补偿标准根据该项目留地类型所处地段的基准地价或项目周边地块近期出让价,并扣除项目收储成本和相关报批费用、政府规费税金有关成本费用后确定。

二、征收土地的地上附着物和构筑物补偿标准

(一)征收土地上果树、果苗的补偿标准按附件2、4的相应标准执行。成片果树种植密度不得超过最大合理株数(详见附件3),若超过最大合理株数,按最大合理株数补偿。

(二)征收土地上林木的补偿标准按附件5的相应标准执行(林木种植密度必须在林业部门认定的合理范围内),其中零星树木和竹林按株清点补偿,其他成片林木按实际占地面积丈量补偿。经依法审批采伐的成片林木,采伐后林木归原林权所有者。

(三)征地范围涉及鱼虾塘征收的,主要分三种类型补偿:

1、垦区范围内在围垦前已建成的鱼虾塘,以及垦区范围外群众自行围建的鱼虾塘统称“垦前塘”。垦前塘土地按地藉档案中的地类补偿,塘建等地面建(构)筑物参照评估价补偿。

2、垦区范围内在围垦后群众自行围建的鱼虾塘属“垦后塘”。垦后塘收塘时按3400元/亩对塘建等地面建(构)筑物进行补偿。

3、鱼虾塘原为耕地等整理改造的,土地按地藉档案中的原地类进行补偿,塘建等地面建(构)筑物参照评估价补偿。

(四)征迁其他地上附着物、构筑物及其他项目的补偿标准按附件6、7的相应标准执行。畜舍、禽舍等临时简易搭盖物按建筑面积70-100元/ m2予以补偿,室外厕所、杂物间等附属房按建筑面积100-120元/ m2予以补偿,但不予安置;有合法审批手续的土地(主要指房前屋后空地或已建围墙内的空地),原则上按120—200元/ m2进行补偿,对执行留地政策范围内的空地,可根据该项目农用地补偿标准加上留地变现款适当进行调整。

三、集体土地的房屋征迁安置条件

被征迁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应给予安置:

(一)持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机关批准的建房用地手续等有效证件。

(二)虽无合法产权证件,但确系建国前建造的旧房或确认为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生效前建造的房屋。

(三)年1月1日至年8月1日《省村镇建设管理条例》生效前建造的房屋,房屋的使用人能提供地契、建设用地证明、建房纳税记录等有效原始资料并确系本人居住的。

(四)历年经国土、建设等部门行政处罚到位(含提供相应票据等),一直作为住房使用且只有一处住房的。

(五)无产权房屋的安置,在协商期限内搬迁的分别按以下方式处理:

1、年1月1日前建造的无产权房屋,经村镇审核并公示无异议的,三层以下(含三层)按建筑面积90%安置,余下部分及三层以上部分按房屋重置价结合成新评估后只给予货币补偿但不予安置。其中,城区及周边地区以年年初县建设局委托有资质单位航拍的影像图及数字化地形图作为依据。

2、年1月1日至年8月12日《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清理整治违法建设的通告》出台前建造的无产权房屋,经村镇审核并公示无异议的,三层以下的(含三层)按建筑面积75%予以安置,余下部分及三层以上部分按房屋重置价结合成新评估后只给予货币补偿但不予安置。其中,以年年底县海洋与渔业局委托有资质单位航拍的影像图及数字化地形图作为依据。

3、年8月12日至年12月31日建造的无产权房屋原则上不予安置,只给适当房屋重置价给予补偿;如有特殊情况,各乡镇及开发区在制定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时上报县政府批准执行。

4、凡属年1月1日以后未经审批建造的无产权房屋,一律不予补偿。在拆迁期限内自行拆除的,可适当予以补贴。

5、航拍图未覆盖区域,房屋建造时间以村、镇调查认定并经公示无异议后的具结书作为依据,按上述四款规定执行。

6、国有或集体企事业单位建造的无产权非住宅房屋,可办但未办理产权登记的,在协商期限内搬迁的,经县政府确认同意后可按70%给予作价补偿,不予以安置。

(六)商业用房认定及补偿安置。在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生效后,将未经规划部门批准、房管部门确认的非营业性用房改作营业性店面的,一律按原房使用性质进行补偿安置。但拥有产权和持有年1月1日前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初始营业证明)、税务登记证明,依法纳税并在协商期限内搬迁的,按其沿街底层第一自然间面积×60%×(店面区位评估价)确定。沿街底层第一自然间的进深按房屋的结构确认,但不得超过6米。

四、集体土地的房屋征迁补偿标准

房屋征迁补偿费用包括房屋及其所占的土地和其他地上建(构)筑物征迁补偿费。

(一)房屋征迁补偿费。按附件8、9、10、11相关标准执行。凡被征迁的主房只有一层平房的,按确认建筑面积另加300元/m2给予补偿,主房只有两层的按确认建筑面积另加100元/m2给予补偿。

(二)安置房价格。采取房屋产权调换安置方式的,安置房价格分三种类别:

1、安置价:多层安置房1300元/m2,高层安置房1500元/m2。

2、优惠价:多层安置房1500元/m2,高层安置房元/m2,

被征迁人所选安置房面积超过可享受的安置面积15m2以内的,按优惠价计价。

3、市场参考价:由有资质评估公司结合安置区片范围内商品房均价进行评估,评估结果随同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报县政府批准。安置房面积超过被征迁人可享受的安置面积15元/m2以上的,按市场参考价计价。

安置房等面积部分不计层次差价,要收取超面积部分(包括可享受的超面积和安置户要求增加的面积)层次差价,层次差价原则上不得高于50元/m2。多层的层次差价从第4层开始计算;高层的层次从第7层开始计算。

(三)安置方式: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征迁补偿采取房屋产权调换或货币补偿两种安置方式,由被征迁人自主选择。

选择产权调换方式的,被征迁人应选择与被征迁房屋面积最接近的安置房进行产权调换。被征迁房屋只为一层的,且建筑面积在100 m2以内的,按被征迁主房确认建筑面积的1.3倍面积予以安置;被征迁房屋只为二层的,且建筑面积在200 m2以内的,按被征迁主房确认建筑面积的1.1倍面积予以安置;被征迁房屋只为三层的,按照确认面积1:1给予等面积安置;被征迁房屋为三层以上的,一至三层部分按照1:1给予等面积安置,三层以上部分按房屋重置价结合成新评估后,只给予货币补偿但不予安置。

安置房配备工具间或商业用房的,计入安置面积,价格按实际评估价计价。

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按确认的建筑面积1:1作价补偿,即按被征迁房屋确认面积重置价结合成新补偿外,再给予货币安置作价补偿金,具体金额由县国土资源局或县政府授权的各项目指挥部(或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根据项目实际设定,报县政府批准。

项目因特殊情况需使用集体土地建设联体住宅进行征迁安置的,报经县政府批准后,可以参照多层安置房的安置标准执行。

(四)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征迁的,县国土资源局或县政府授权的各项目指挥部(或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须制定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和实施细则,并报县政府批准执行。

五、拆迁安置过渡期限

安置房建设为多层住宅(九层及以下)的,过渡期限为2年;安置房建设为高层住宅(十层及以上)的,过渡期限为3年。过渡期限计算按签订拆迁协议并搬迁封房之日起计算。安置房逾期交房按逾期交房之日起按双倍临时安置补助费补偿。临时安置补助费按附件13执行,在本标准执行前已实施临时安置补助的,按原标准继续执行。

六、其他说明

凡由国土资源部门上报办理土地征收审批手续的陆域土地,适用本标准;由海洋与渔业部门上报办理用海审批手续的海域部份,适用《省海域使用补偿办法》。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国家或省、市确定的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对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标准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标准执行;此前已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农转用及土地征收的,仍按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中核定的补偿标准执行。

有关拆迁户接受采访话语范文(精)四

甲方(聘用方): 乙方(受聘方):

甲方是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中国法律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是一家依中国法律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甲方为使自己的企业行为合乎中国法律的规定,使自身的合法权益获得中国法律的保护,自愿聘请 的律师为其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经协商双方达成合同如下:

1、服务期限

根据甲方的要求乙方指派本所律师为甲方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为甲方提供该专项法律服务之日起,至该项目经乙方论证可行并提供相应的法律文件,或不可行并出具相关法律文书时止,但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个月。

2、委托事由

甲方因征地拆迁一事而需要乙方律师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3、工作内容

就征地拆迁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

应甲方要求起草与征地拆迁有关的各类法律文书,征地拆迁是否可行出具法律意见书。

应甲方要求审查与征地拆迁有关的各类法律文书,提供修改意见。

应甲方要求参与与征地拆迁有关的谈判。

4、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向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真实资料,不得虚假陈述;乙方亦有权要求甲方对其委托办理的法律事务提供真实、全面的情况及材料。

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师进行违反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以及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活动。

甲方不得提前中止本合同,但乙方有重大过错除外。

乙方律师应当诚实信用,恪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严密审慎,尽职尽责地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乙方应选派具备相应业务能力的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乙方不得泄露在甲方受聘期间所接触的甲方商业机密、技术秘密,并不得利用甲方商业机密和技术秘密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乙方不得向甲方作无事实根据及法律依据的虚假承诺。

乙方必须在甲方授权范围内进行代理活动,不得超越代理权限。

乙方不得拒绝接受甲方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委托办理法律事务的要求。但甲方为谋取非法利益、提供虚假材料的除外。

5、特别约定

乙方在不妨碍、不拖延甲方交办的法律事务的前提下,可承接他方的法律事务。 5.2 如在本合同期间,甲方发生合并、分立、名称变更等事项,则甲方的权利、义务承受者享有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律师及助手不享有甲方员工依据劳动法及劳动合同规定享有的各项权利,亦不承担甲方员工依据劳动法及其劳动合同应履行的义务。

6、相关责任

甲方无合法理由单方解除本协议,乙方已收取的律师费不予退还。并承担违约金壹万元。

乙方无合法理由单方解除本协议,无条件退还乙方已收取的全部律师费,并承担违约金壹万元。

甲方无合法理由逾期支付乙方律师酬金超过30日的,经乙方书面要求仍不予支付律师酬金的,视为甲方单方解除本协议。

乙方无合法理由拒绝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超过30日的,经甲方书面要求仍不予提供服务,视为乙方单方解除本协议。

甲方有重大违法行为,严重损害中国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经乙方律师提出书面异议拒不纠正,乙方有权中止履行本协议,此项中止行为,不视为违约,由此产生的后果概由甲方承担。

甲乙双方之任何一方如解除合同,应以书面形式阐明理由并通知对方。

7、 律师费

该项目的专项律师服务费为:人民币 元正(¥ ),于本合同书签订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支付。

8、 附 则

本合同附件所确定的通讯地址及收件人为甲乙双方认可的文件送达地址,如有变更,变更方有义务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向原地址、原收件人寄送的文件(以特快专递方式)在寄出后第三日即视为已送达。

由本合同引起的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诉讼在本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合同文本为中文,共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签订。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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