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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房屋征用协议书 农户房屋征用协议书模板(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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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房屋征用协议书 农户房屋征用协议书模板(七篇)
2023-01-15 04:49:15    小编:ZTFB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农户房屋征用协议书(推荐)一

按照重庆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的具体要求,我县选择有代表性的巷口镇、凤来乡2个乡镇共20户农户作调查对象,每个乡镇调查种植大户1户,村社干部2户,科技示范户2户,普通农户5户,对不同类型农户进行问卷调查,调查时,调查人员亲临调查现场,主动找到调查农户的户主,采取会见式方法,按照调查问卷的内容逐项调查记录。原始调查问卷完成以后调查人和被调查农户签字确认有效。

通过调查,收回有效问卷20份

(1)调查对象中35岁以下6人,占30%,36-50岁12人,占60%,51-60岁的2人,占10%;

(2)调查对象中家庭第一劳动力男性农民的18人,占90%,女性2人,占10%。

(3)家庭中第一劳动力文化层次为:小学文化程度3人、占15%;初中文化程度11人、占55%;高中文化程度6人、占30%。

(4)所在经济生态区域范围均为渝东南经济区;农户所在地理区域为低山区17户和中高山区3户;当地海拔高度在400米以下的4户,400—600米之间的4户,600—900米的12户。

(5)家庭人口组成各异,调查家庭中家庭总人口3人以下的1户,3-4人的11户,5-6人的7户,6人以上的1户。

(一)农户耕地资源状况:

在被调查的20个农户中,人均耕地0.5亩以下的没有,人均耕地0.5-1.0亩的占35%,人均耕地1.1-2.0亩的占55%,人均耕地2.0亩以上面的占10%。40%的农户人均土地减少了,5%的农户土地面积增加了,55%的农户人均土地没有变化;40%的农户人均土地减少的原因是:25%农户由于退耕还林,10%由于建设征地,65%由于其它原因。

(二)、粮食与劳动力问题。20户调查户中90%的不担心家里会缺粮,只的10%的担心缺粮;在农忙季节有65%的农户表示他们都较缺劳力,35%的回答不缺劳动力。在缺劳力的家庭,农忙季节,30%的家庭需雇工,55%的需换工,15%用农用机具来处理劳动力短缺问题;几乎100%的被调查者回答他们可以管理他们现有的土地,但是,管理自己的土地只是为了口粮,依靠种植粮食根本无法致富。由于种地辛苦,投入大、产出低,90%的农民不愿意在家务农。

(三)、家庭收入主要经济来源:通过问卷调查20户当中,90%的家庭收入都较以前增加了,20xx年底人均纯收入1500以下的占5%,1500-2500元的占45%,2501-4000元的占45%,4000元以上的占5%。15%的农民主要家庭收入的增加必须通过外出打工来实现。40%农民靠种植业,20农民靠养殖业,25%农民靠其它来源来实现。依靠管理的农作物一年人均产值500元以下占10%,500-1000元占45%,1001-20xx元占35%,20xx元以上占10%。

(四)、种植业投入情况:粮食生产的投入情况:在所有的投入中,农民对化肥的投入远远高于其它农用生产资料的投入,从调查的20户当中,除两户种植大户,其它每户投入肥料1041元;种子192元;农药97元;农膜158元。农药的投入波动性最大,不同年份、不同区域、不同农户投入量差距相当大。

(五)、农户对农业科学技术信息的需求

目前,农户最关心的问题是农资价格占50%和农产品价格35占%,其次是缺劳力;最需要的技术是田间栽培管理技术占55%,其次是新品种、病虫害防治和科学施肥技术;最受农民欢迎的农业技术是测土配方施肥占50%,其次是病虫害防治技术占20%,第三是免耕栽培和农产品简单保鲜贮藏技术;最关心的农村政策是种子直补占60%和农产品价格保护占35%;最关注的农业信息是农业农村政策占40%,其次是农产品市场行情和种植管理技术各占30%;100%农户回答他们知道有机肥和化学肥料的区别;60-90%的农户回答他们都不能识别真假化肥、种子和农药;90%的农民都关心出售农产品质量安全,都知道尽量少打或不打农药;60%农民知道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35%的农民知道国家规定的限用和禁用的农药种类。

农户通过农技员获取农业技术的占60%;通过自己电视、杂志等途径获得的占15%;通过左邻右舍交流的占10%。通过培训班或现场示范的占15%。对当地农技员是否满意:85%满意或基本满意;15%的很少见到农技员,或者是对农技员无印象。

(六、农民收入情况:大多数农民家庭收入包括三大部分,三大部分收入相辅相成。对于我们调查到的农民主流,其家庭收入一般都要包括三大部分,即种植、养殖、其它和打工所得。靠种地收入的占40%,靠其它收入的占25%,靠养殖收入的占20%,靠边打工所得占15%。因此,说明大多数农民的生活能不能过得富裕,还主要靠种植业和养殖业。种植业跟养殖业联系比较紧密,养殖业的收入是种植业的一部分转化而得的。如果种植业收成不好,养殖业就会受到很大牵扯。因此农民对种粮食和养殖业所得收入所占的比重较高。接受调查的20户在家务农的主要劳动力,如果在城里可以找到工作,有95%的农民不愿在家务农。90%的农民家庭人均年收入突破1500-4000元。

调查结果显示,农民最关注的是“农业农村政策”和“农产品价格保护”,证明农民想国家对农产品实行最严格的价格保护措施,农业是弱质产业,也是最基础的产业,还是不能替代的产业;农民是最基层的群体,也是最弱势的群体、收入产出不成比例的群体,最重要地是解决人们吃饭问题的群体。党中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就是要改善我国农村、农民面貌,提高农民收入是最基本的问题,要提高农民收入,农产品价格保护是最根本的`措施。

调查中发现:农村、农业自然资源流失现象较重,包括农村土地、劳动力、农业资金等等,土地经营在农户中的实际地位有了根本性变化,土地在农民观念中的地位已经降低了许多。农民期望国家在这些方面出台相应的配套政策措施,确保农业、农村有一个稳定的发展空间和环境。75%农民把家庭致富的现实方向锁定在非农活动中。在回答“如果在城里可以找到工作,你愿意务农吗?”时,95%的受访者选择的是“不愿意”;家庭经济收入来源:40%的依靠种植,20%是依靠养殖,15%的靠外出打工,还有25%靠其它收入。要提高农民的种地积极性,除了现有政策加大执行力度外,还应该尽快完善配套政策措施,确保我们农民利益能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有所增加才是的。

调查中发现,农民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认识也有新的提高,知道了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第一因素是合理有效使用农药、化肥、饲料加剂等化学元素,绝大多数农民都能自觉不打或少打农药了,但也有一些农民不知道国家限用、禁用的农药品种,难免造成农民误购限用、禁用农药使用。各级农业行政执法部门应该加大力度整治农资市场秩序,确保农民用上安全、效高的化肥、农药、种子。防治农资市场乱涨价、假劣农资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

调查还显示: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深入。特别是中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政策的出台,各种支农、惠农、扶农、工业反哺农业政策相继出台,农民得到了实惠,农民家庭经济收入呈现出增加势头,这已形成农民的共识。从这次调查中表现出来的家庭人均纯收入都比以前提高了许多。

基层农业技术服务组织主要是乡级农业技术服务中心,是乡镇机构的重要部分。一是,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必须是“以农为本”的推广服务理念,加强与农民沟通,做农民知心朋友,关心了解农民生产的生活生产需要,和农民朋友共同探讨所关心的问题,不断完善农业信息服务体系,拓宽信息渠道,传授实用技术,为农排忧解难,提高农民的技术能力和素质,取得农民的信任,使农业科技成果得以尽快转换成现实生产力。二是,农民最需要的三方面信息:购买信息、出售信息和科技信息。在农技推广服务时,要考虑到不同类型农户的不同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技术培训,进行分类指导,着力提升他们自身的生产能力。三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一方面农民种植、养殖离不开农牧业生产动态信息、农产品、牧产品市场行情信息、种植、养殖技术信息、防灾救灾技术信息,另一方面,农业部门的各类信息无法及时地、有效地传递到农民心中去,用于指导具体的生产经营活动,影响信息传递。因素主要有两方面:一方面是农民自身问题,如他们还不善于积极主动地与外部世界沟通,不善于认真有效地利用多种渠道获取有用信息;另一方面是外部条件问题,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主要表现为:农村信息传播的硬件设施落后,大众传媒的信息内容有明显忽视农村农民的偏向,应当由公共部门提供的信息服务体系不够完善。四是,农业生产经营的信息服务,特别是技术信息服务,政府部门应当给予大力支持;乡镇农业服务部门在加大技术服务的同时,加强化农业、牧业信息的传递力度,把农民需要的政策信息、技术信息、新品种信息、新的栽培技术信息、新的养殖技术信息、新的经营管理技术信息、生产动态信息、市场行情信息、民情民意信息有针对性地收集、整理、传递。五是,农民认为效果最好的技术服务和最能接受的方式是:技术人员下乡具体指导、举办各种技术培训班,所以,专业技术人员的直接指导是不可缺少、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

总之,从农民科技服务需求调查的结果看,农业技术人员经常深入农业生产第一线进行技术指导、设立示范点和示范户是最有效的农业技术传播途径,创新服务机制,急农民所急,想农民所想,供农民所需,加强沟通,多作宣传,搞好培训,狠抓示范,切实指导,理顺科技成果转化的机制,缩短技术传播链,从而更好地为广大农民提供有效的技术服务。

农户房屋征用协议书(推荐)二

根据市联社的要求,我县联社对县内20户农户进行了生产项目、资金需求、授信用信等方面的调查,调查结果分述如下。

(一)农户的组织形式

在参加调查的20户农户中,有5户是养鱼协会或养鸡合作社的会员,其余的15户都是一般农户。据这5户协会会员反映,协会在提供技术支持、购买药品、销售等方面起了较明显的作用,克服了单户农户生产抗风险能力弱和销售渠道窄等种种弊端,极大程度的解决了农户的技术、销售等多方面问题,确保了农户收入的实现。

(二)农户的生产项目和资金需求状况

农户的生产项目中,有5户从事农业传统生产养殖,其中的大部分农户目前在种植养殖方面是没有资金需求的,但是在去年或前年在种植养殖方面有过少量的资金需求,只有1户在过去和目前都存在其它方面资金需求,主要是用于修房。目前存在养殖方面的资金需求自有1户,主要是为了投资奶牛养殖。

另外有5户是从事规模养殖业,主要生产鱼苗、水花或鸡。这5户的资金需求主要是在养殖方面,希望扩大养殖规模。

调查的农户中有4户是在煤厂上班,同时从事少量的种植养殖活动。在养殖方面有资金需求的有3户,其中有2户是计划投资奶牛养殖,另一户打算扩大羊的养殖规模。另一户主要在其它方面有资金需求,主要想投入铅矿厂。

未从事农业生产养殖的农户有6户,包括开片石厂、铅矿厂、鞋材加工厂以及从事运输业的。这些农户在其它方面都存在较大的资金需求,希望增加投入,扩大其生产经营规模。

总之,从农户经营项目、资金需求来看,一般从事传统农业养殖种植的农户,在种植养殖方面的资金需求比较小或基本没有,只在修房等其它方面存在着资金需求。调查发现,没有从事规模化种植的农户,从事规模化养殖的农户在扩大养殖规模方面存在较大的资金需求。在工厂上班兼顾农业养殖种植的农户的资金需求主要集中在养殖方面,也有极少数在投入厂矿方面存在资金需求。另外,从事副业的农户在资金需求方面较大,普遍存在投入经营项目的资金需求。

(三)资金需求额与授信额

从事传统农业养殖种植的农户,在种植养殖方面的资金需求较少并且额度较小,一般在3000-5000之间,只在修房等其它方面存在着资金需求,这方面的资金需求相对大些,大多集中在10000左右。调查发现,没有从事规模化种植的农户,而从事规模化养殖的农户在扩大养殖规模方面存在较大的资金需求,资金需求视其自有资金和养殖规模从几万到几百万不等,需求额在5-10万的占大部分,仅2户的资金需求额在200万左右,而这两户的自有资金投入是100多万。在工厂上班兼顾农业养殖种植的农户的资金需求主要集中在养殖方面,在养殖方面的需求主要集中在7-10万元,也有极少数在投入厂矿方面存在资金需求,其资金需求在10万元左右。另外,从事副业的农户在资金需求方面较大,普遍存在投入经营项目的资金需求,这方面的需求从6、7万到20、30万不等,需求额6-10万的占部分,需求额20多万的仅有一户。

作为信用村的村民,信用社对农户的授信额一般是3万元,只有一户是1万元。调查发现,从事农业传统生产养殖以外的农户普遍觉得授信额相对较小,不能满足其全部资金需求。

(四)农户用信和资金缺口情况

从农户用信额来看,只有从事传统农业的农户用信频率和额度较小,其余的农户的用信都比较频繁,额度上基本都为2-3万元。农户资金充足,目前不需要贷款的有3户;农户用信后资金充足的有4户;农户用信后仍然存在资金缺口的有13户。

通过此次调查,发现在农户授信方面存在的普遍问题:对从事传统农业的农户而言,信用社的授信金额已能足够满足其资金需求;但对其他农户来说,信用社的授信额度远远不能满足其全部资金需求。

农户房屋征用协议书(推荐)三

(农户/农村个体工商户)

编号:____________

特别提示:借款人在签订本合同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合同全部条款,特别是对黑体部分予以重点关注。如有任何疑问或不明之处,请及时向贷款人及专业人士咨询。本合同一经签订,即视为各方理解并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

联保小组成员:1.______2.______3.______4.______5.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联保小组成员(即借款人、保证人)、贷款人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各借款人为(市、县)乡(镇、农场)村(连队)村民(农工或个体工商户)共人,已了解并自愿遵守农村信用社联保贷款的所有规定,在自愿的基础上结成贷款联保小组,而且均为借款人、互为保证人,对联保小组各成员在下列约定的期限和额度内,从贷款人处发生的贷款业务实际形成的债务共同互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二条借款人的借款种类、金额、期限、用途、利率和还款方式以每个借款人借款凭证记载为准。借款凭证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贷款人发放的贷款无需逐笔办理担保手续。

第三条放款

3.1放款的先决条件为联保小组成员未发生违反本合同项下所述相关应尽义务或违约责任内容的情形。否则贷款人没有义务向借款人发放或继续发放贷款。

3.2借款人授权贷款人依据本合同约定的贷款额度内,在贷款发放时划入本合同约定的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账户内,贷款利息自实际放款日起计算。

第四条还款

4.1借款人与贷款人约定按以下第种方式还本付息:

a.利随本清还款方式,到期一次性归还借款本息。跨年度借款,借款人要在每年12月20日结清借款利息。

b.按(月/季/年)结息,到期还本方式。结息日为每(月/季末月/年末月)的20日。借款人须于每一结息日结息。如借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偿还日不在结息日,则未付利息应利随本清。

c.其他还款方式:

4.2借款人可以到贷款人处柜面还款,也可以按双方约定的时间从本合同约定借款人还款账户中直接扣收借款本息。该账户内资金不足以清偿当期借款本息,贷款人有权决定是否划收。贷款人不划收的,该期全部借款本金作逾期处理;贷款人划收的,不足部分作逾期处理。

4.3在每期还款日前,借款人应向本合同约定还款账户中足额存入应偿还的借款本息,并授权贷款人于每期还款日从还款账户扣收;借款人有未偿还的借款本息或其他费用的,应及时存入还款账户,并授权贷款人随时扣收。

4.4若借款人还款账户发生挂失、冻结、止付、注销或借款人需要变更还款账户的,借款人应到贷款人处办理还款账户变更手续。在变更手续生效前,若原还款账户已无法足额划款,借款人应到贷款人处办理柜面还款。借款人未及时办理还款账户变更手续或未及时到贷款人处柜面还款,导致未按期足额清偿到期借款本息及其他费用的,借款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4.5借款人未按照约定偿还本合同项下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补偿金或其他费用的,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联保小组成员在贷款人处开立的所有账户中扣收相应款项用以清偿全部借款本息、违约金、补偿金及相关费用。贷款人扣收款项不足以清偿借款人所有债务的,贷款人有权决定清偿顺序,但是贷款人应当通知借款人、联保小组成员(从约定还款账户中扣划本合同项下已经到期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补偿金或其他费用的除外)。扣款通知发出后3日即视为送达,借款人、联保成员对扣收有异议的,应当在扣款通知送达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贷款人提出。

4.6贷款人扣收借款人、联保小组成员未到期的定期存款时,需全部提前支取的,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需部分提前支取的,提前支取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其余部分到期时按该笔定期存款开户日的定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因扣收而产生的利息损失,由借款人、联保小组成员承担。

第五条作为借款人的联保小组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a.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取得贷款。

b.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c.按约定使用贷款,不得擅自改变借款用途,不得将贷款交其他联保小组成员使用。

d.应贷款人的要求及时提供真实的相关报表及所有开户社(行)、账号及其他资料。

e.接受贷款人对其信贷资金使用情况和有关经营活动的检查监督。

f.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应事先通知贷款人,并不得影响贷款人到期收回贷款。

g.借款人保证不抽逃资金、转移资产或擅自转让股份,以逃避对贷款人的债务。

h.借款人同意,借款人所应支付的一切款项(含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可由贷款人(或商请其他行、社)在借款人的任何账户内扣收。

i.联保小组成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将贷款转让、转借给他人或集中使用贷款人贷给联保小组其他成员的贷款。

j.如果贷款人要求,借款人应办理小额信贷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不应短于借款期限,保险金额应不得低于贷款金额,并指定贷款人为该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保险单据原件交贷款人保管。

第六条作为保证人的联保小组成员的权利义务(保证条款):

a.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任一联保小组成员向贷款人借款均由联保小组的所有其他成员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即联保小组成员相互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相互联保。

b.保证期间为每一笔借款到期日(含展期到期日)后二年。

c.保证范围包括借款的本金、利息、罚息、逾期利息、复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因借款人违约致使贷款人采取诉讼方式所支付的律师费、差旅费、贷款人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及借款人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d.不管借款用于任何用途,都不影响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

e.因借款人违反本合同或借款凭证约定,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尚未到期的贷款,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

f.主合同借款合同全部无效、被撤销或被解除,所有保证条款仍然有效,保证人仍对债务人应履行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g.督促借款人履行合同,当借款人发生贷款挪用或其他影响贷款偿还的情况时,及时报告贷款人。

h.保证人同意,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所应支付的一切款项(含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可由贷款人(或商请其他行、社)在保证人的任何账户内扣收。

第七条贷款人的权力和义务

a.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前提下,按第一条的规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

b.贷款人有权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物资库存和贷款的使用等情况,要求借款人按期提供报表、文件、资料等信息。

第八条借款人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归还贷款的,须征得贷款人的同意。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借款人违约

a.不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又未获准展期。从逾期之日起按逾期贷款罚息利率计收利息(逾期贷款罚息利率按合同利率加收%计算);若贷款展期后逾期的,从逾期之日起按展期后的利率加收%的利率计收利息。

b.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借款,从未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借款之日起按未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借款罚息利率计收利息(未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借款罚息利率按合同利率加收%计算);若贷款展期后未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从未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借款之日起按展期后的利率加收%的利率计收利息。

c.不按期偿还贷款利息,贷款人依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计收复利。

d.借款人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时,贷款人有权停止本合同尚未发放的贷款和提前收回尚未到期的贷款,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9.2保证人违约

保证人不履行约定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贷款人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保密

贷款人应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对借款人为订立和履行本合同向贷款人提供的有关非公开信息保密,但下列情形除外:

10.1贷款人有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或金融监管机构的要求,将有关本合同的信息和其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身份、性别、职业和居住地址等个人基本信息、在个人贷款、各类信用卡和对外担保等信用活动中形成的交易记录等个人信贷交易信息以及其他相关信用信息)提供给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其他依法设立的信用数据库,供具有适当资格的机构或个人查询和使用,贷款人也有权为本合同订立和履行之目的,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其他依法设立的信用数据库查询借款人的相关信息和信用报告,借款人、保证人同意对贷款人作上述授权。

10.2借款人、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发生违约行为时,贷款人有权视违约情况公开违约信息,或为催收之目的将有关信息提供给催收机构。

10.3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通知方式

除信函方式外,借款人、保证人同意接受电话、短信作为通知、催收方式,并对贷款申请时所预留

电话的真实性负责,预留联系电话的接听人视为借款人、保证人本人;借款人、保证人联系电话号码变更后,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如因住址、联系电话变更未及时通知贷款人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借款人和保证人承担。

第十二条权利保留

一方若未行使本合同项下部分或全部权利,或未要求另一方履行、承担部分或全部义务、责任,并不构成该方对该权利的放弃或对该义务、责任的豁免。

一方对另一方的任何宽容、展期或者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均不影响其根据本合同及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任何权利,也不视为其对该权利的放弃。

第十三条变更、修改与终止

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进行变更或修改,任何变更或修改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本合同在其项下权利义务全部履行完毕前不得终止。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各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份,当事人各持一份,经各方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贷款人已提请联保小组成员(借款人、保证人)对本合同各条款,特别是黑体部分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联保小组成员的要求对相应条款作了说明,联保小组成员确认对本合同不存在误解或疑义。

贷款人:(公章或信贷业务合同专用章)

联保小组成员(签字、手印):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农户房屋征用协议书(推荐)四

(甲方)与_________乡(镇)_________村第_________联保小组(乙方)双方协定,自愿订立本协议。农户联保小组成员借款申请书及借款借据为本协议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联保小组保证遵守《浙江温州龙湾农村合作银行农户联保贷款管理办法》和各项规定。

二、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由农村合作银行在最高贷款限额内(见列表),对借款人分次发放贷款。最高贷款限额指最高贷款余额。在此期限和最高贷款限额内,不再逐笔办理联暴贷款协议。

三、每笔贷款最后到期日不超过上述终止日。每笔贷款利率以借款借据为准。借款手续生效后,借款人按货款人的要求,保证将所借货款用于申请用途,接受农村合作银行监督。

四、联保小组中的借款人与其他借款人自愿组成联保小组进行互相联保,并一致推荐_________为组长,协助农村合作银行货款收回。

五、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联保人对借款人的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本协议乙方中任何一户违约,其它各户自愿承担全部连带清偿责任。

六、保证范围:包括全部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所需各项费用。

七、偿还方式:货款到期,农村合作银行可直接从借款人或保证人帐户扣收,或由借款人、保证人主动偿还,逾期货款利息按月息_________‰结息。结息以约定日为准。超约定日部分,按农村银行罚息规定计算。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户房屋征用协议书(推荐)五

第一条合同双方当事人

1、甲方:等村位农户(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1:(村委会主任或村民组长),具体委托权限参见《授权委托书1》;

委托代理人2:(流转农户中产生的代表),具体委托权限参见《授权委托书2》;

委托代理人3:(担任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此代理人为可选代理人),具体委托权限参见《授权委托书3》

2、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第二条法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为充分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建设新农村,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土地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

第三条流转位置、面积、土地用途及流转期限

1、流转位置、范围、面积:甲方同意将在乡(镇)

村组承包经营的土地亩的经营权流转给乙方经营(其中:耕地亩,林地(山地)亩、水面亩)具体面积和范围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载明面积为准;如经甲、乙双方实地测绘,实地测绘与承包经营权证载明面积不符,则以实地测绘面积为准。

2、流转用途:乙方承租的土地经营除履行相关建设用地手续外,仅限于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业建设。合同双方约定:。

3、流转期限:

(1)耕地(含旱土)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年

月日止;(以农村土地经营权证到期时限为上限)

(2)林地(山地)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年

月日止;(以农村林地经营权证到期时限为上限)

(3)水面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土地流转方式价款

一、土地流转方式:租赁。

二、土地流转价款计算方式;流转价款按出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面积和流转期限计算:

(1)耕地(含旱土)

经双方协商,采取以下第——种价款计算方式执行。

价款计算方式1:合同签订后第一年,按每亩元/年的标准计算,之后每年递增一次,递增率为%.

价款计算方式2:按每年每亩公斤(某种实物)的标准折合人民币计算,其价格以当年国家挂牌收购价计算,如无国家挂牌价,则按当年当地市场价折算。

(2)林地(山地)

经双方协商,采取以下第——种价款计算方式执行。

价款计算方式1:合同签订后第一年,按每亩元/年的标准计算,之后每年递增一次,递增率为%.

价款计算方式2:按每年每亩公斤(某种实物)的标准折合人民币计算,其价格以当年国家挂牌收购价计算,如无国家挂牌价,则按当年当地市场价折算。

林地(山地)流转前,双方约定地上林木处理方式。

(3)水面:

经双方协商,采取以下第——种价款计算方式执行。

价款计算方式1:合同签订后第一年,按每亩元/年的标准计算,之后每年递增一次,递增率为%.

价款计算方式2:按每年每亩公斤(某种实物)的标准折合人民币计算,其价格以当年国家挂牌收购价计算,如无国家挂牌价,则按当年当地市场价折算。

水面流转前,双方约定水塘养殖物的处理方式。

三、土地流转租金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为:

土地流转租金支付采用人民币直接支付或折合人民币支付的方式,由委托代理人2收取并分配租金,支付时间经过甲乙双方商定为。

四、出租土地的交付时间及要求:甲方在签订合同并收取第一年土地租金之日起日内,将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交乙方使用。乙方在流转土地合同到期之日后日内,在耕地确保水放得进、排得出、便于耕种为原则的前提下,将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无偿移交给甲方。

第五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和义务:

(1)有权监督乙方按规划合理利用土地,制止乙方违反规定使用土地用于非农建设等行为;

(2)甲方享有按时向乙方收取土地租金的权利;

(3)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若该土地在流转期间被依法征用、占有的,甲方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土地使用补偿;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2、乙方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收益权;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给土地地力造成永久性损害。保证在合同期届满后,土地仍能正常使用;

(3)按期向甲方支付约定的土地租金和相关款项;

(4)土地流转期间,乙方如将土地再流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需经甲方同意,并另签流转合同;

(5)合同期满后,乙方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如需继续流转,合同到期前一年,应及时向甲方协商继续流转事项,并重新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合同期满,乙方投资的固定资产和基础设施除取得合法的产权手续外,应按来修去丢的原则,无偿归甲方所有,若甲方不需要这些设施,乙方在三个月内清理完毕;如乙方继续流转,在与国家政策不相抵触的前提下,同等条件,乙方享有优先流转经营权;

(6)乙方生产经营必须符合环保相关规定;

(7)若该土地在流转期间被依法征用、占有的,其征收范围内的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附着物及青苗所有者所有;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以非法定原因不得解除为原则。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

2、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

3、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国家征收土地等)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6、甲方个人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或以其他形式使用或占用流转给乙方土地的,乙方有权追究甲方个人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本合同条款。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必须承担赔偿相对方损失的责任;

2、甲、乙双方签订正式合同后,因甲方原因,乙方未能如期进场,造成土地闲置、荒芜达3个月,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因乙方原因,逾期3个月未进场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未及时缴纳租金的违约责任;

3、乙方擅自改变耕地用途或对耕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4、合同期内,乙方不按时交纳土地租金超过两个月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5、由于第三方(农民)原因,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生产经营的,乙方经两次请求甲方出面制止,仍无法消除影响的,乙方有权退出。

第八条其他

1、合同争议解决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也可以请求当地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调解协调不成的,可以向县人民法院起诉。

2、国家补贴到农户“一卡通”的资金由甲方享有;如遇国家重大政策性调整,按国家政策实施;

3、在流转期内,如遇国家政策性征收流转范围内的土地,被征收部分的合同自行解除,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4、在同等条件下,流出土地的农民具有劳动能力的给予优先安排就业;

5、本合同不得因双方人事变动和单位名称变更而影响合同效力;

6、本合同中的甲方系参与土地流转的农户户主,经过授权委托书1(见附件)指定的委托代理人1与乙方共同签订。

7、本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做出书面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当地乡镇政府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机构一份。

9、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

甲方(由委托代理人代为盖章):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住址:住址:

电话:电话: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户房屋征用协议书(推荐)六

甲方:

乙方:

甲方为推动散养商品肉猪循环养殖产业的发展,特在**县及周边地区培育有志于推广和发展商品肉猪散养循环养殖的专业合作社,以示范并带动当地农户通过散养商品肉猪养殖脱贫致富。经甲方考察,乙方已具备发展专业合作社的条件,甲方将予以重点扶持。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责权利,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公司+合作社+农户。即由公司统一供应猪苗、统一发放价格、统一养殖流程、统一疫病防治、统一供应药品、统一供应饲料、统一回收成肉猪、统一品牌销售;合作社负责发展农户,并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养殖流程即时跟踪指导、跟踪服务;农户严格按照公司和合作社的要求和指导进行养殖。

1、甲方向乙方生猪养殖的合作委托书,并协助乙方进行工商注册。

2、甲方按与乙方签订的《养殖合同》规定的价格供给乙方优良猪苗、疫苗兽药、饲料、养殖技术等,并指派专业技术人员协助乙方对养殖户的猪栏建设进行现场指导。

3、甲方免费对乙方以及农户进行生猪养殖管理、饲养、防疫等技术培训。并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乙方以及农户进行养殖专业技术的专家讲座和现场指导。

4、甲方为鼓励乙方积极发展养殖户,给予乙方一定的扶持政策:

①乙方向自己发展的养殖户提供猪苗,甲方将给予相应返利,即每只猪苗返利15元,并在当月底按返利款的80%进行兑付。

②乙方在甲方购买兽药的,甲方给乙方购买总额的12%的返利;乙方在甲方购买饲料的,甲方给乙方购买总额的4、2%的返利,并于当月底按返利款的80%进行兑付。

5、甲方将根据当地的养殖环境和技术要求,制定严格的养殖流程,其中包括防疫流程、饲养流程等,从而确保养殖的质量。甲方将安排专人负责,严格按照流程及时通知乙方,由乙方督促每个养殖户认真按流程规定用药、用料和防疫。

6、为了保证农户的养殖安全和质量,甲方将根据乙方所属养殖户购买猪苗的数量,按照甲方制定的流程进行疾病防疫和饲料投放的配比统计,并进行合理分析,如出现用药用料数据配比偏差太大而造成的养殖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7、甲方为保障乙方和养殖户的利益,甲方将逐年与乙方签订《养殖合同》,并确定肉猪的当年回收价格(此价格将根据市场价格的波动而随时调整),同时也制定出市场最低保护价。

8、回收指标:以乙方所购猪苗为基数,回收比例不低于95%。

1、乙方所建立的养殖基地,将做为其所在片区的示范养殖基地,从而带动该区域内农户发展养殖。

2、乙方要做好所属农户的技术培训和指导工作。在农户养殖期间,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制定的养殖流程及时跟踪服务。乙方解决不了的技术难题,应及时向甲方汇报,并由甲方派专业技术人员上门协助处理。

3、乙方在甲方的指导下进行生产养殖,充分发挥专业合作社的示范带头作用,积极发展养殖户,完成甲方下达的发展养殖户任务和养殖指标,其中:

①合同签订第一年,发展养殖户不得低于20户,养殖数量不得低于100头(如果乙方如期完成任务,本合同自动转入下一年);

②合同签订第二年,发展养殖户不得低于50户,养殖数量不得低于300头;

甲方将对乙方发展的养殖指标进行阶段性考核,如乙方能够完成上述任务指标,甲方在年底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剩余20%返利款的一半。如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完成养殖指标,前述应付返利款将不再支付;第二年仍未完成当年指标的,甲方有权中止与乙方的合作协议。

4、乙方向所属养殖户提供猪苗时,应按甲方合同约定的统一价格进行发放,不得私自涨价。否则,乙方除向养殖户退还多收的价款外,甲方还将扣除剩余的返利款,同时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超出合同价格部分的双倍罚款。

5、乙方要确保按照甲方规定的回收比例完成回收任务。当年乙方完养殖商品肉猪回收任务的,甲方将在年底兑付剩余10%的返利款。

6、乙方应认真督促农户按养殖流程进行喂养,否则,出现任何养殖事故,均由乙方和养殖户自行承担。

7、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即为甲方确认的养殖专业合作社,乙方所在片区有直接找甲方联系养殖事宜的,甲方本着自愿的原则,可根据养殖户的意愿介绍给乙方做为乙方的发展对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希望双方共同遵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农户房屋征用协议书(推荐)七

信用社农户联保借款合同书样本

(农户/农村个体工商户)

编号:____________

特别提示:借款人在签订本合同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合同全部条款,特别是对黑体部分予以重点关注。如有任何疑问或不明之处,请及时向贷款人及专业人士咨询。本合同一经签订,即视为各方理解并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

联保小组成员:1.______2.______3.______4.______5.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联保小组成员(即借款人、保证人)贷款人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各借款人为(市、县)乡(镇、农场)村(连队)村民(农工或个体工商户)共人,已了解并自愿遵守农村信用社联保贷款的所有规定,在自愿的基础上结成贷款联保小组,而且均为借款人、互为保证人,对联保小组各成员在下列约定的期限和额度内,从贷款人处发生的贷款业务实际形成的债务共同互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联保小组成员

借款用途

借款利率(‰)

借款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借款金额

(大写)

放款/还款

账号/卡号

第二条借款人的借款种类、金额、期限、用途、利率和还款方式以每个借款人借款凭证记载为准。借款凭证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贷款人发放的贷款无需逐笔办理担保手续。

第三条放款

3.1放款的先决条件为联保小组成员未发生违反本合同项下所述相关应尽义务或违约责任内容的情形。否则贷款人没有义务向借款人发放或继续发放贷款。

3.2借款人授权贷款人依据本合同约定的贷款额度内,在贷款发放时划入本合同约定的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账户内,贷款利息自实际放款日起计算。

第四条还款

4.1借款人与贷款人约定按以下第种方式还本付息:

a.利随本清还款方式,到期一次性归还借款本息。跨年度借款,借款人要在每年12月20日结清借款利息。

b.按(月/季/年)结息,到期还本方式。结息日为每(月/季末月/年末月)的20日。借款人须于每一结息日结息。如借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偿还日不在结息日,则未付利息应利随本清。

c.其他还款方式:

4.2借款人可以到贷款人处柜面还款,也可以按双方约定的时间从本合同约定借款人还款账户中直接扣收借款本息。该账户内资金不足以清偿当期借款本息,贷款人有权决定是否划收。贷款人不划收的,该期全部借款本金作逾期处理;贷款人划收的,不足部分作逾期处理。

4.3在每期还款日前,借款人应向本合同约定还款账户中足额存入应偿还的借款本息,并授权贷款人于每期还款日从还款账户扣收;借款人有未偿还的借款本息或其他费用的,应及时存入还款账户,并授权贷款人随时扣收。

4.4若借款人还款账户发生挂失、冻结、止付、注销或借款人需要变更还款账户的,借款人应到贷款人处办理还款账户变更手续。在变更手续生效前,若原还款账户已无法足额划款,借款人应到贷款人处办理柜面还款。借款人未及时办理还款账户变更手续或未及时到贷款人处柜面还款,导致未按期足额清偿到期借款本息及其他费用的,借款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4.5借款人未按照约定偿还本合同项下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补偿金或其他费用的,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联保小组成员在贷款人处开立的所有账户中扣收相应款项用以清偿全部借款本息、违约金、补偿金及相关费用。贷款人扣收款项不足以清偿借款人所有债务的,贷款人有权决定清偿顺序,但是贷款人应当通知借款人、联保小组成员(从约定还款账户中扣划本合同项下已经到期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补偿金或其他费用的除外)扣款通知发出后3日即视为送达,借款人、联保成员对扣收有异议的,应当在扣款通知送达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贷款人提出。

4.6贷款人扣收借款人、联保小组成员未到期的定期存款时,需全部提前支取的,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需部分提前支取的,提前支取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其余部分到期时按该笔定期存款开户日的定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因扣收而产生的利息损失,由借款人、联保小组成员承担。

第五条作为借款人的联保小组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a.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取得贷款。

b.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c.按约定使用贷款,不得擅自改变借款用途,不得将贷款交其他联保小组成员使用。

d.应贷款人的要求及时提供真实的相关报表及所有开户社(行)账号及其他资料。

e.接受贷款人对其信贷资金使用情况和有关经营活动的检查监督。

f.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应事先通知贷款人,并不得影响贷款人到期收回贷款。

g.借款人保证不抽逃资金、转移资产或擅自转让股份,以逃避对贷款人的债务。

h.借款人同意,借款人所应支付的一切款项(含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可由贷款人(或商请其他行、社)在借款人的任何账户内扣收。

i.联保小组成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将贷款转让、转借给他人或集中使用贷款人贷给联保小组其他成员的贷款。

j.如果贷款人要求,借款人应办理小额信贷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不应短于借款期限,保险金额应不得低于贷款金额,并指定贷款人为该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保险单据原件交贷款人保管。

第六条作为保证人的联保小组成员的权利义务(保证条款)

a.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任一联保小组成员向贷款人借款均由联保小组的所有其他成员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即联保小组成员相互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相互联保。

b.保证期间为每一笔借款到期日(含展期到期日)后二年。

c.保证范围包括借款的本金、利息、罚息、逾期利息、复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因借款人违约致使贷款人采取诉讼方式所支付的律师费、差旅费、贷款人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及借款人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d.不管借款用于任何用途,都不影响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

e.因借款人违反本合同或借款凭证约定,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尚未到期的贷款,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

f.主合同借款合同全部无效、被撤销或被解除,所有保证条款仍然有效,保证人仍对债务人应履行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g.督促借款人履行合同,当借款人发生贷款挪用或其他影响贷款偿还的情况时,及时报告贷款人。

h.保证人同意,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所应支付的一切款项(含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可由贷款人(或商请其他行、社)在保证人的任何账户内扣收。

第七条贷款人的权力和义务

a.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前提下,按第一条的规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

b.贷款人有权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物资库存和贷款的使用等情况,要求借款人按期提供报表、文件、资料等信息。

第八条借款人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归还贷款的,须征得贷款人的同意。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借款人违约

a.不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又未获准展期。从逾期之日起按逾期贷款罚息利率计收利息(逾期贷款罚息利率按合同利率加收%计算);若贷款展期后逾期的,从逾期之日起按展期后的利率加收%的利率计收利息。

b.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借款,从未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借款之日起按未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借款罚息利率计收利息(未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借款罚息利率按合同利率加收%计算);若贷款展期后未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从未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借款之日起按展期后的利率加收%的利率计收利息。

c.不按期偿还贷款利息,贷款人依据中国人*银行规定计收复利。

d.借款人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时,贷款人有权停止本合同尚未发放的贷款和提前收回尚未到期的贷款,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9.2保证人违约

保证人不履行约定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贷款人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保密

贷款人应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对借款人为订立和履行本合同向贷款人提供的有关非公开信息保密,但下列情形除外:

10.1贷款人有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或金融监管机构的要求,将有关本合同的信息和其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身份、性别、职业和居住地址等个人基本信息、在个人贷款、各类信用卡和对外担保等信用活动中形成的交易记录等个人信贷交易信息以及其他相关信用信息)提供给中国人*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其他依法设立的信用数据库,供具有适当资格的机构或个人查询和使用,贷款人也有权为本合同订立和履行之目的,通过中国人*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其他依法设立的信用数据库查询借款人的相关信息和信用报告,借款人、保证人同意对贷款人作上述授权。

10.2借款人、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发生违约行为时,贷款人有权视违约情况公开违约信息,或为催收之目的将有关信息提供给催收机构。

10.3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通知方式

除信函方式外,借款人、保证人同意接受电话、短信作为通知、催收方式,并对贷款申请时所预留

电话的真实性负责,预留联系电话的接听人视为借款人、保证人本人;借款人、保证人联系电话号码变更后,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如因住址、联系电话变更未及时通知贷款人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借款人和保证人承担。

第十二条权利保留

一方若未行使本合同项下部分或全部权利,或未要求另一方履行、承担部分或全部义务、责任,并不构成该方对该权利的放弃或对该义务、责任的豁免。

一方对另一方的任何宽容、展期或者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均不影响其根据本合同及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任何权利,也不视为其对该权利的放弃。

第十三条变更、修改与终止

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进行变更或修改,任何变更或修改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本合同在其项下权利义务全部履行完毕前不得终止。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各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份,当事人各持一份,经各方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贷款人已提请联保小组成员(借款人、保证人)对本合同各条款,特别是黑体部分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联保小组成员的要求对相应条款作了说明,联保小组成员确认对本合同不存在误解或疑义。

贷款人:(公章或信贷业务合同专用章)

联保小组成员(签字、手印)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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