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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中介签署协议书如何写 留学中介服务协议(4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15 05:08:28 页码:12
留学中介签署协议书如何写 留学中介服务协议(4篇)
2023-01-15 05:08:28    小编:ZTFB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关于留学中介签署协议书如何写一

推荐人是在什么环境下认识申请人,以及相识多久。

申请人希望申请的哪一个学期和科系。

推荐人初识申请人时,对他有何特别的印象。

举例证实推荐人对于申请人的评估结果。

结论:推荐人对于申请人的整体评估。

评估申请人完成学业以后,未来在个人和专业上的发展。

申请人会为这个科系及团体带来什么贡献。

写推荐信的目的是让你所申请的学校教授能了解到你现在的老师对你的看法,并从推荐信中了解你未来发展的潜力和过去的事迹,所以慎选推荐人是很重要的。下面是留学推荐信要求,由提供。

推荐信的内容要求真实可信,简明形象。我们在国内需要推荐信的时候往往找单位的最高领导或学界泰斗,推荐人则泛泛地谈论被推荐人的品性业绩。所以推荐信在国内作用有限(阅读者更看重官式文件提供的信息或人际关系),使用也有限(一般只用于求职推荐)。相反,作为信誉担保的文件,推荐信在信誉制度比较完善的西方社会里却发挥着很重要的作用。它是阅读者了解被推荐人的重要途径之一,被广泛地使用于求学、求职,甚至评选、租房。

在国外,推荐人一般是具备必要资格而且最了解被推荐人学习、工作、品性等某个或某几个方面的人,推荐信的内容要求真实、准确、完整,而且与被推荐人要达到的目的有直接或间接的联系。鉴于中西文化思维的差异,中国学生在准备留学推荐信的时候要注意下面几点:

(1)推荐人要能够有较多机会了解被推荐人,而且几个推荐人能够从不同角度展示被推荐人的学习、工作和品性。所以被推荐人不能一味去找对自己了解甚少的院士或外国教授,也不能几个推荐人说来说去只反映了某个方面却不能反映其它方面。

(2)从一般阅读者的常识看,推荐信的内容是合理的。如果公司的老板知道被推荐人上大学时某门课程的具体分数,或者大学的普通任课教师知道被推荐人全部课程的平均分数,一般来说都是不合理的。

(3)切忌推荐信的内容空洞泛泛。在推荐信中,推荐人笼统地列举被推荐人学习、工作、品性各个方面的许多优点,其实效果反而不如在合理的范围内具体地叙述三、四个优点。另外,推荐人与被推荐人之间的关系、接触时间及推荐人的联系方式也都应该写清楚。

关于留学中介签署协议书如何写二

北京市自费出国留学中介

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自费出国留学申请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编码: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编码: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乙方(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

资格认定书编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经办人):

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电子邮箱

为了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提供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 服务项目

1、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以甲方的名义申请赴 (国家)留学,留学类别属 (学历或非学历教育)。并同意乙方以甲方的名义与所赴国驻华使(领)馆联系,代为甲方办理申请签证手续。

2、申请类型、学校名单(标准)、申请数量和所选择的相关专业等以《院校专业确认表》(见附件)为准。

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应符合中国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条件,遵守国家关于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规定。

2、甲方须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申请学校及申办签证所需的甲方全部资料,但以为实现合同目的所必须的资料为限。在申办过程中,如前往国家的留学政策、签证政策或申请留学院校的入学要求等有关方面的政策、规定发生变动,需要甲方补充材料时,甲方须在乙方根据相关国家、学校或使(领)馆规定而向甲方提出补充文件材料的合理期限内提供所需的材料。

甲方应保证及时、真实、全面地向乙方提供上述所有材料,如因甲方无法联系或提供材料不及时、不真实、不全面或提供不合法、无效的材料而导致申办不成,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如果因以上情形导致乙方遭受处罚或损失的甲方应当予以赔偿,但以直接损失为限。

3、甲方须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如更改联系方式应提前 日以(书面/ )的形式通知乙方,确保双方沟通途径顺畅。乙方按甲方提供的联系方式进行文件或通知的送达。

4、按照政府有关法律规定,甲方在收到乙方为其代为办理的校方录取通知书后,须自行在当地公安机关办理申领个人因私护照。按照使(领)馆规定,签证时甲方应自行到使(领)馆面签。如所赴国使(领)馆规定不需要面签时,甲方可委托乙方代为与使(领)馆联系办理签证手续,使(领)馆收取的签证费用由甲方负担。

5、甲方须自行承担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发生的第三方费用,该费用由甲方自行向有关机构缴纳,缴费标准和缴费方式以相关收费机构对甲方的要求为准,也可选择委托乙方代为缴纳,委托缴纳需另行办理相关手续。甲方自行或委托乙方代为向第三方缴纳任何费用的缴费、退费事宜根据第三方规定的条款执行,乙方可以向甲方提供协助。

6、其它 。

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受甲方委托代为甲方办理申请入学的相关事宜。乙方应提供自费留学咨询服务,介绍相关院校的综合情况。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校方所需文件清单,按照有关法规协助甲方准备材料,代表甲方与校方联系,为甲方办理相关手续。申请成功以甲方收到符合《院校专业确认表》约定的任何一所院校的录取通知书为准(包括有条件录取通知书及无条件录取通知书)。

2、乙方受甲方委托代为办理申请签证的相关事宜。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有关方面所需文件清单,介绍相关规定,协助甲方准备材料,办理相应手续。服务成功以甲方获得其申请的所赴国签证为准。

3、乙方有责任对甲方提供的个人资料予以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国外院校、所赴国驻华使(领)馆、法律授权的机构以及为申请留学所涉及的相关机构之外的其他机构或个人披露这些资料。如乙方未经许可擅自泄露甲方个人资料,所导致的一切直接及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

4、在申办过程中,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办理留学申请的进展、结果。甲方向乙方询问有关申请的进度、结果,乙方应当积极答复。如有关方面的政策发生变动,需要申请人补充材料,乙方须提前 日通知甲方。乙方接收甲方递交的全部资料时应向甲方出具接收清单,注明资料名称、接收时间等,并由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乙方公章。

5、其它 。

第四条 收费

一、中介服务费用

1、乙方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服务所收取的中介服务费共计人民币(大写) 元整(¥ )。

2、付款方式

□ 一次性付款方式:

甲方在签署本合同 日内,需缴纳乙方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元整(¥ ),乙方在收到此款项以及完整的入学申请所需资料后 日,开始代为甲方申请入学手续。

□ 分期付款方式:

甲方在签署本合同 日内,向乙方交纳第一笔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元整(¥ ),乙方在收到此款项以及完整的入学申请所需资料后,开始代为甲方办理申请入学手续。

甲方在收到校方录取通知书 日内,向乙方交纳第二笔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元整(¥ ),乙方在收到此款项以及完整的签证申请所需资料后 日,开始代为甲方办理申请签证手续。甲方延期支付的,乙方有权中止履行相关义务,在收到甲方第二笔款项后继续履行。

3、支付方式: □现金 □信用卡/借记卡 □汇款

采用现金和pos刷卡付费的形式,在乙方缴纳;采用汇款方式缴纳可将服务费汇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

4、甲方须按所申请学校的要求,直接向校方及时缴纳校方所要求的申请注册费。

5、甲方在办理留学申请过程中如留学意向发生改变,例如变更申请学校、专业、开学日期等,均须在合理时间内以(书面/ )的形式提前告知乙方。如乙方已实际完成本合同委托申请事项,则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乙方相关费用;甲方改变申请后的费用应另行支付。

6、乙方为甲方申请本合同以及《院校专业确认表约定所数学校,超过本合同以及《院校专业确认表》约定所数学校,每增加一所学校,甲方须另缴纳中介服务费(大写) 元整(¥ )。该费用应于确认增加申请院校之日起 日内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此款项以及完整的入学申请所需资料后,开始代为甲方申请新增院校的入学手续。

二、其他服务费

乙方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以外的下列服务,甲方须在中介服务费之外另行支付费用:

1、甲方获取签证后,如需要安排住宿、接机等服务,乙方可为甲方联系,服务费标准为 ,涉及的第三方费用须由甲方自行承担。

2、乙方可为甲方办理 次录取通知书延期申请,服务费标准为 。如院校要求甲方重新提交入学申请时,则视为加申学校,延期结果由申请院校决定,延期不成功乙方延期服务费不予退还。"

第五条 退款条款

本合同生效后,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可以办理退费(乙方退费范围仅限于乙方按照本合同第四条中约定并实际收取的中介服务费,不包含咨询费、其他服务费和乙方受甲方委托向任何第三方缴纳的费用)

1、在双方正常履行合同前提下,如甲方在 年 月之前未能获得任何一所院校的录取通知书,或校方签发的录取通知书与《院校专业确认表》中所载明的申请类型、院校、专业等不一致的,甲方可向乙方提出退款要求,乙方须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将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元整(¥ )退还给甲方。

2、在双方正常履行合同前提下,甲方签证申请被拒签后,可向乙方提出退款要求,乙方须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将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元整(¥ )退还给甲方。

甲方可以在不申请退款的前提下要求乙方为甲方再一次申请同国签证,涉及第三方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再次申请成功的,不退费;再次申请不成功的,甲方可向乙方提出退款要求,乙方须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将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元整(¥ )退还给甲方。

3、在上述1或2的情况发生时,乙方须协助甲方按校方退款政策索还甲方支付给校方的费用,具体退费金额以学校政策为准。

4、甲方已向乙方提供入学申请材料,乙方尚未向外方送交甲方该材料,甲方要求解除合同,乙方收取中介服务费总额的 %,共计人民币(大写) 元整(¥ ),剩余已收中介服务费须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5、乙方已向外方送交甲方入学申请材料,在收到符合《院校专业确认表》约定的任何一所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前,甲方要求解除合同,乙方收取中介服务费总额的 %,共计人民币(大写) 元整(¥ ),剩余已收中介服务费须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6、在甲方收到符合《院校专业确认表》约定的任何一所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后,乙方为甲方提供签证方案设计前,甲方要求解除合同或因甲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收取中介服务费总额的 %,共计人民币(大写) 元整(¥ ),剩余已收中介服务费须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7、在甲方收到符合《院校专业确认表》约定的任何一所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并获得签证后,甲方要求解除合同,乙方已履行了合同所约定的所有义务,已缴纳的中介服务费不予退还。

8、其它 。

第六条 违约条款

1、自合同生效后,如因甲方单方面解除、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申请留学不成功,属甲方违约,甲方所缴纳的中介服务费按本合同第五条相关退款条款执行。

2、自合同生效后,如因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或因乙方过错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造成甲方申请留学不成功,属乙方违约。甲方所缴纳的中介服务费全部退还,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涉及第三方费用返还的,则以第三方的相关规定为准;乙方不对甲方无法向第三方主张返还的费用承担责任。

4、如甲方申请留学不成功,并符合本合同退款条款时,乙方须在甲方提出退款申请后的 日内向甲方退还相应款项,如未能按本合同规定按时退款,属乙方违约,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如甲方违反所就读学校的规定或所在国的法律法规,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6、由于政治原因或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应在十五日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其对本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免除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7、其它 。

第七条 附则

1、本合同书双方签订后自甲方付款之日起生效。如是外地邮寄合同汇款客户,以款到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合同履行完毕之日。

2、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一致同意选择以下一种解决方式,其裁决结果对本合同具有最终法律效力:

□提交 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提交 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3、本合同的组成:本合同由合同本身及《院校专业确认表》组成,本合同和《院校专业确认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可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其它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签字(盖x): 乙方代表签字(盖x):

日期: 日期:

合同签订地:

院校专业确认表

姓名:

在读/毕业学校:

专业:

毕业时间:

确定申请学校名单

序号

申请类型

学校名称(标准)

申请专业

1

2

3

4

5

6

7

8

9

10

甲方代表签字(盖x): 乙方代表签字(盖x):

日期: 日期:

1

关于留学中介签署协议书如何写三

由于大部分美国学校要求三封推荐信,所以建议申请者联系5个左右的推荐人,有两个推荐人作为备用,以备不时之需。

1、推荐人与申请者的关系是直接可信赖的。

所谓直接,是指推荐人与申请者有过较长时间的直接的接触,教过申请者相关课程,指导过申请者项目、研究、论文,是申请者实习期间的直接上司等都属于直接的关系。

这一原则主要是为保证推荐人对申请者的学术背景、个人潜质等拥有一定程度的了解,保证推荐人具备推荐资格,能够对申请者某方面的能力和素质进行评价,增加推荐信的可信度。

所谓可信赖,是指两者的关系可以保证推荐信的公正、客观,是指对于学校来说,推荐人的推荐值不值得信赖。

直接与可信赖必须同时满足,比如申请者的父母,虽然跟申请者的关系是直接的,对申请者也很了解,但是在校方看来,他们对申请者所做出的推荐可能会有所偏袒,也就是无法信赖的。

2、推荐人与申请者的关系与所申请专业相关。

推荐信的目的在于从第三者的角度对学生的专业背景、专业潜质等做出评价,是为校方筛选、录取学生服务的。所以,推荐人与申请者的关系应该与所申请专业相关。

比如,如果选择教过申请者相关课程的老师来写推荐信,那么,选择相对应的专业课的老师就比较好。如果选择指导老师作为推荐人,那么选择指导其进行过与所申专业相对应的专业领域的研究的老师就比较好。

当然,如果跨专业申请,确实找不到那么多所申专业领域的推荐人,也可以选择原专业领域的推荐人,推荐信则应着重体现你的能力和潜质。

3、在前两者都满足的基础上,推荐人的职位越高越好,影响力越大越好。因为这无疑会增加推荐信的含金量。

比如,如果推荐人是专业领域内权威的专家、在国际上有一定声望,甚至可能与申请学校的教授有着业务来往、私交,那这封推荐信在申请中能起到的作用就是普通的推荐信远不能比的了。

注意:只有在前两者都满足的基础上,第三条才适用,如果只是职位高,比如学校的校长,但是对申请者在校期间的表现并不十分了解,也不建议采用其作为推荐人。

因为推荐人对申请者的评价需要通过具体的事例和细节来展现,美国学校并不会只看推荐人的名誉、声望。唯一的例外情况是,申请者的资源能够强大到,无论你怎么写推荐信的内容,对方都能够签字,这种情况下,也可以考虑选择其做为推荐人。

推荐人大致可以分为两类,即学术推荐人和工作推荐人。

学术推荐人主要包括授课老师、论文指导老师、负责项目(研究、实验等)的老师等。对于专业经历很丰富的申请者来说,建议选取后两者作为推荐人,主要对申请者的学术研究能力,研究潜质等作出评价。

对于专业经历不太丰富的申请者来说,也可以选择其本科阶段的授课老师作为其推荐人。建议选择核心专业课程的授课老师,跨专业的申请者,也可以选择核心基础课程的授课老师作为推荐人。

一般情况下,选择大学后两年的授课老师来写推荐信会更好一些,毕竟在前两年,申请者接触到的课程难度通常不会太高。

也有一部分申请者会选择自己有过接触的一些领域内的一些权威教授来帮自己写推荐信,比如曾经有申请者通过参加某教授的讲座,争取到与教授面对面交流的机会,并在会后主动与教授保持密切联系,向教授请教专业领域内的一些问题,并成功争取到其作为自己的推荐人。

总之,推荐人的选择,也有很大的灵活性,只要有利于向学校展示自身的专业能力和水平,对申请有利,都可以尝试。

工作推荐人主要指申请者实习、工作期间的领导、同事等熟悉申请者实习、工作期间的表现的人。

如果申请者曾经有过在相关行业的大型公司的实践经历,申请项目也比较看重实践运用、就业导向比较强的话,三封推荐信中提交一封工作推荐信对于申请也是很有帮助的。

一般情况下,对于大部分在读申请者来说,可以选择三封学术推荐信,有的学校官方网址也会明确写明只接受学术推荐信。部分就业为导向的专业或者申请者有特别出彩的实践经历的除外。

对于在职申请者,提交工作推荐信是必要的,因为毕竟你离开学校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学校更希望了解你最近的表现。

但是工作推荐信的数量不宜太多,除非申请者有很多很多年的工作经验,可以选择两封工作推荐信以外,都建议申请者选择两封学术推荐信加一封工作推荐信或者三封学术推荐信的组合。尤其是对于phd申请者,除非你所作的工作是在企业的研发部门从事研究性的工作,否则不宜提交超过一封的工作推荐信。

1、学术推荐人一般至少要有教授、副教授或者博士学位。一般情况下,不建议选择讲师作为推荐人,特殊情况除外。

2、推荐人的选择应保持一定程度的多元化,争取达到一个从多角度向校方展示申请者的目的。比如,可以选择授课老师、论文指导老师、项目研究负责老师、院系领导、实习(工作)期间的上司等进行合理搭配。

搭配的意义在于:一方面避免推荐信内容无意义的重复,比如如果两封推荐信都是对你的研究能力做评价,这就不可避免地会造成内容的雷同。

另一方面,不同的推荐人能够从不同的角度针对申请者的不同方面的能力和素质进行评价,进行合理地推荐信搭配能够使学校更全面地了解申请者,也能够更好地把申请者的优点和特点都展现出来,这也符合美国学校对persity的要求。

3、一般意义上来说,外国教授的推荐信要比本土教授的推荐信含金量高,但是,同时也要考虑外国教授一般情况下都会实话实说,并且不会让申请者看到推荐信内容等因素。

在选择外国人作为推荐人时,一方面要确认他与自己确实有一定程度的了解,并能够对自己某方面的能力和素质做出评价,另一方面,可以从其他渠道了解一下,往年这个推荐人对待推荐信的态度是怎样的,内容是否会乱写,网推是否及时等。

4、理想的推荐人通常具备以下特点:与申请者有较长时间的相识;熟悉申请者的学术背景、潜质;了解申请者个性特征;在专业的特定领域对申请者有过指导和影响;了解申请者留学的动机、学术兴趣、职业规划、学术目标等;在专业领域拥有一定地位和声望。

在确定推荐人时,可以询问一下对方对自己的评价,印象比较深刻的事情等,可以作为后期写作的参考。

如果推荐人是业内比较知名的教授,也可以请对方给一些选校的建议,因为他们推荐的学校里往往都会有他们认识的教授。在美国学校录取审核的过程中,熟人推荐往往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力。

关于留学中介签署协议书如何写四

委托人(自费出国留学申请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受托人(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

资格认定书编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为了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委托人与受托人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提供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项目及费用

第一条委托人申请赴(国家)(院校外文名称,以外文为准)(院校中文名称)留学,就读专业,留学类别属(学历或非学历教育)。

第二条受托人向委托人提供留学前往国家的咨询、代办入学申请手续等中介服务。

第三条委托人向受托人缴付出国留学中介服务费合计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包括、等。支付方式为。

二、受托人义务

第四条提供信息

1.受托人承诺向委托人提供的出国留学信息、宣传介绍材料、广告等,内容真实。

2.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介绍前往国家的教育制度、留学政策、留学签证政策和申请留学院校的性质、办学资质、入学要求、入学申请程序等基本情况。

3.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介绍留学层次(属于就读所在国的高中、预科、专科、学士学位、硕士学位等)及就读专业的详细情况。

4.受托人应当告知委托人申请留学院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缴纳费用的办法。

第五条申请入学

1.受托人协助和指导委托人准备入学申请的相关材料。

2.受托人代为委托人办理入学申请手续。

3.受托人指导或为委托人办理缴纳报名费、学杂费等有关费用的手续。

4.受托人对委托人委托的留学申请,应当在年月前取得委托人申请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如到期不能完成(包括校方签发的录取通知书与委托人原申请的学校、院系及专业等不一致),受托人应当在年月前,向委托人退回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元。

5.受托人应当及时向委托人报告办理入学申请的进展、结果。

第六条办理签证

1.受托人指导委托人进行签证申请准备,协助委托人办理签证或入境批准文件。

2.受托人收到委托人按委托人前往国驻华使(领)馆要求准备的全部申请签证材料后,应当在工作日内向委托人前往国驻华使(领)馆递交签证申请材料。如该使(领)馆在递交签证申请材料、送签时间有特别要求的,应按其要求办理;需要进行面试的,受托人可协助安排预约时间等。

第七条其他

1.如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申请入学、签证服务等,其收取的费用应在本合同第三条中介服务费中标明。

2.受托人收取委托人的中介服务费,应当为委托人开具有效发票。

3.受托人收取的中介服务费以外的其它费用,应为委托人出具有效发票或盖有企业财务专用章的收据,并在本合同终止前,将收据换为有效发票。

4.如受托人代委托人向国外院校缴纳报名费、学杂费等费用,受托人应向委托人提供收费方的符合法律要求的证明文件。

5.受托人对委托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负有保密义务。除为委托人入学申请、签证申请的目的之外,不得向无关的第三方透露。

三、委托人义务

第八条委托人应符合中国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条件,遵守国家关于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规定。

第九条委托人向受托人送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陈述的内容应合法、真实、有效。

第十条委托人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按受托人要求,把入学申请所需全部材料交与受托人。

第十一条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前往国家的留学政策、签证政策或申请留学院校的入学要求发生变化,委托人应根据新的要求,及时提供补充材料。

第十二条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委托人前往国家驻华使(领)馆要求委托人进行面试,委托人应按要求参加面试。

四、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受托人和委托人应履行合同中全部条款,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受托人违反合同条款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应向委托人退还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元,并在年月前,负责追回(或先行给付)委托人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第十五条受托人为达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委托人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除全额退还中介服务费外,还应按中介服务费的%的人民币,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委托人。

第十六条受托人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为委托人申请到拟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受托人,受托人应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如委托人要求继续履行,受托人应负责在年月前为委托人申请到拟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并向委托人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人民币(大写)?d元。

第十七条委托人为达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受托人提供虚假文件材料,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不退还委托人缴付的中介服务费。

第十八条由于委托人的违法行为,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不退还委托人缴付的中介服务费。

第十九条委托人因自身原因,要求解除合同,按以下办法处理:

1.委托人已向受托人提供入学申请材料,受托人尚未向外方送交该材料,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元。

2.受托人已向外方送交了委托人入学申请材料,委托人尚未得到申请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元,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3.委托人获得入学录取通知书后,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元,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4.受托人尚未向拟留学国驻华使(领)馆递交,委托人签证申请材料,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应当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元,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5.受托人已向拟留学国驻华使(领)馆递交了委托人申请签证材料,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应当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元,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五、不可抗力条款

第二十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重大自然灾害、瘟疫、战争、骚乱等。

第二十一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立即通知对方,说明不可抗力的发生日期、事件性质,预计持续的时间及对该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并应当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_____日内提供证明。

第二十二条对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响,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办法和补救措施。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应尽力采取合理措施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否则应对由此而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六、适用的法律及争议解决方法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的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

第二十四条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第一种: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二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合同的补充、变更、修改

第二十五条如委托人未委托受托人进行签证服务,本合同第六条对当事人双方无效。

第二十六条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变更、修改应采用书面补充合同形式。补充合同在双方签署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生效及终止条款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由委托人及其代理人、受托人、受托人法定代表人签署,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委托人与受托人各执一份。

第二十九条双方履行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后,合同终止。

委托人(签字):受托人(盖章):

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

签字地点:签字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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