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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保洁管理协议书 河道保洁合同范本(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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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保洁管理协议书 河道保洁合同范本(9篇)
2023-01-15 05:21:12    小编:ZT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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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河道保洁管理协议书(推荐)一

(一)、加强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夯实理论基础正确引导干部职工围绕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以“创一流”科室为目标。自觉开展“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的学习,促进了广大干部、职工政治上的认识、思想上的升华,理论上提高,激发干事创业的能力和政治责任感。在业务知识上,组织职工进行《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洹河管理办法》等水行政法规及业务理论学习,全面提高职工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自觉灵活地运用到日常河道管理中。

(二)、落实岗位责任制,结合本科室实际,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河道管理做到细化量化。具体做到“五定”:定人员,定目标,定措施,定任务,定责任。“四严”:严格落实河道巡查制度,严格落实工作日志制度,严格落实处各项规章制度。克服闲、懒、散现象,正确履行科室管理职能。制定科室周、月工作计划。人员科学分工:将工程管理、河道度汛、水事案件、文字资料、安全生产等工作落实到个人,使科室内外管理树立大事有人抓,小事有人管的良好氛围,为争创河道处一流科室作出新的努力。

(三)、完成xx河道度汛工作,为切实做好xx河道安全度汛工作,我们按照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的要求,科学制定《20xx年xx河道度汛方案》,为了确保把度汛方案做细、做实,使其更具可操作性,根据xx河道实际情况,参考省、市有关资料,制订完善了《20xx年xx河道度汛方案》,同时要求龙安区、开发区报送《xx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度汛方案》,要求石武客专项目部报送《河道建设项目跨汛期度汛方案》。《20xx年xx河道度汛方案》对xx河道河道、低洼易涝区及城区基本情况、防洪任务、存在问题逐一进行了分析和明确。明确了各种洪水状态下的防御措施。为xx河道安全度汛提供了技术支持。

汛期,我所加大查险力度,按照“汛期不过,检查不止”的要求,落实防汛岗位责任制,要求河道人员明确职责,做到巡查有记录,处理事情有结果,切实做好各项防汛检查工作。

从四月初开始,我所针对汛前检查中所发现的跨河建设项目破坏的堤防、在河道范围内非法设障、不履行审批手续乱建、乱倒等水事违法行为进行了的治理整顿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通过治理整顿,加强了河道水事案件的跟踪复查,对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整改起到了促进作用。针对文峰区段xx河道京珠高速公路桥段缺口这一防洪隐患,我所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协调解决,确保在主汛期到来之前修复缺口。7月14日,xx河道京珠高速段堤防缺口修复完成,为xx河道安全度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完成了xx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年度督导工作,为加大城市水系建设三年规划xx河道综合治理工程督导力度,我所加强与建设单位沟通、配合、协调、通力合作,协助解决在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要求建设单位实行每周汇报工程进展情况,及时反馈意见,形成一个制度。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指定工程技术人员不定期到施工现场进行实地检查,检查是否按照xx河道综合治理工程规划进行实施,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和向上级汇报。截至11中旬,xx河道综合治理工程龙安区段和开发区段共计完成土方开挖13.4万方,堤防填筑1.2万方,护坡1.6678万方,完成投资2135万元。

(五)、依法查处水事违法案件4起,改善xx河道水事环境,维护水利形象。

1、查处了市水务集团公司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擅自在xx河道中华路桥段违法进行供水管道跨河施工的行为;

2、查处了高新区建设局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擅自在xx河道xx路桥段违法进行跨河电缆施工的行为;

3、查处了高新区建设局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擅自在xx河道中华路桥段违法设臵排污口的行为;

4、查处了杜官屯家具厂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厂房的违法行为。

在查处水事违法案件过程中,我所河道管理人员发扬“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行业精神,对每起水事违法案件认真调查,轮流对违法施工现场进行蹲守,严格禁止违法施工,全年累计在违法施工现场蹲守多达50天,直至水事案件得到解决。期间河道管理人员拒绝了多次当事人的吃喝拉拢,经受住了多起违法事主的打骂威胁。圆满完成了蹲守任务。

针对上述所查处案件的特点我所将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努力将水事违法案件控制在萌芽状态,以维护河道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

(六)、完成第十八届世界水日、第二十三届中国水周的宣传工作。3月22日世界水日我所根据处统一部署,对沿河村庄、单位开展了水法规的宣传活动,行程遍及xx河道全段,共发放传单20xx余份,接受群众咨询60余人次,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使群众不断树立水忧患意识,自觉履行起水资源保护义务,努力创建节水型社会,为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我市和谐社会建设做出贡献!

(七)、完成了xx河道违障建筑物的普查工作。九月份,我所贯彻落实市政府文件通知精神,开展了xx河道20xx年来建成的违障建筑物的调查登记工作。xx河道沿岸的违章建筑物多达30多处,其中20xx年后建成的的违章建筑物就有12处,河道管理人员克服了人员少、没车辆等困难,经过近一个月的艰苦细致的工作终于完成了任务。在调查过程中有些群众不理解,认为我们对违章建筑物的调查登记目的是为了以后要他们拆除,态度恶劣,拒不配合调查,面对这种情况,河道管理人员一次又一次的登门耐心的向他们解释,打消了他们的顾虑,最终完成了河道违章建筑物的调查登记。

(八)、发表信息4期;

(九)、做为我处建设成就的窗口之一,我科室迎接上级考察多次,较好地向上级单位展示了我处良好形象。

(一)、在政治理论学习方面,重参与轻理解,虽然制定了学习计划,但执行时还缺少针对性,学习的系统性不够;从学习内容来说,政治学习较多,业务学习偏少。理论联系实际上还有差距,对政策性的东西不能完全运用到工作实践中去。

(二)、管理上存在薄弱环节,管理基础条件差,我科室负责xx河道全长17.8公里河道的管理工作,巡查任务繁重,较之xx河道地处远郊,沿河道路崎岖,多为羊肠小道,加上缺乏应有的装备等,对巡查河道和水事案件的查处带来很

大的不便。

20xx年我们决心在处两委的正确领导下,以十七大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按照“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的总体规划,结合xx河道管理所工作实际,加大河道管理力度,促进各项工作贯彻落实,确保河道正常运行和防洪安全,我们的总体思路是:

(一)、加强政治理论知识和水事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理解,全面提高职工素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运用理论指导实践、突出解决职工队伍中处理实际问题不强的的问题,使河道管理逐步走向法制化、正规化的规道。

(二)、严格执行河道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政策性法律、法规,自觉维护河道处各项荣誉和利益,加强科室管理,健立健全科室管理目标责任制,明确分工,真抓实干,牢固树立以处为本、以所为家的思想,争创处一流科室。

(三)、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进一步加强河道巡查和维护力度,加强岗位责任意识,强化河道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确保正确履行管理职能,确保河道防洪渡汛安全。

(四)、加大水法规宣传,提高防汛和水患意识。广泛宣传《河道管理条例》、《防洪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增强人民群众对水事法规的理解,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加大xx河道综合治理工程督导力度,进一步完善工程进展周报制度,加强与建设单位沟通、配合、协调、通力合作,协助解决在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确保xx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目标如期实现;

(六)、加大汛期查险力度,按照“汛期不过,检查不止”的要求,切实做好各项防汛检查工作;

(七)、对河道内非法排污、乱倒、乱种等现象进行一次彻底摸底排查,积极配合局水政执法大队对无证、无审批手续的违法行为坚决给予处理或取缔,努力将各类水事违法活动消除在萌芽状态。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2023年河道保洁管理协议书(推荐)二

为保护和合理利用闽江下游河砂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省水利厅2018年5月批复的《闽江下游福州段2018-2020年河道采砂规划报告》,特制定《闽江下游福州段2018年度河道采砂计划实施方案》如下: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证河道行洪、交通航运、饮用水源安全为目标,坚持“科学规划、政府专营、强化监管、标本兼治”方针,实行开采总量控制,切实处理好河砂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关系,实现河砂资源依法、科学、有序、规范开采。

根据《福建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福州市河道采砂管理办法》、《关于开展闽江下游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的通告》(榕政[2010]9号)、《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的通知》(闽政办[2010]23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通知》(榕政办[2010]219号)等规范性文件,结合近年来河道采砂管理实际情况,认真制定2018年度河道采砂计划实施方案。

(一)闽清县河段

1.可采区:白河江河段可采区,长1.908km。

2.禁采区:(1)水口禁采区,长6.212km,范围为从水口水电站大坝下游开始至大箬禁采区(含水口大桥、水口调度站);(2)大箬禁采区,长2.167km,范围为从水口禁采区开始至白石坑禁采区(含北溪大桥);(3)白石坑禁采区,长2.588km,范围为从大箬禁采区开始至猴山禁采区(含在建的水口二道坝);(4)猴山禁采区,长2.266km,范围为从白石坑禁采区开始至白河江可采区(含猴山泵房);(5)白河江禁采区,长1.86km,范围为从白河江可采区开始至上马坪禁采区(含闽清大桥,渡口码头,渡口村易崩岸段);(6)上马坪禁采区,长1.507km,范围为从白河江禁采区开始至马坪保留区(含闽清县火车站);(7)下马坪禁采区,长1.509km,范围为从马坪保留区开始至马坪禁采区(含在建公路桥);(8)马坪禁采区,长0.60km,范围为从下马坪禁采区开始至汤院禁采区;(9)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的禁采水域。

3.保留区:无。

4.计划开采量:闽清县2018年白河江河段可采区年度采砂控制量为12.5万m3,安排小型链斗式采砂船1艘。

(二)闽侯县河段

1.可采区:(1)埕头可采河段,长2.130km;(2)沙白头河段,长3.0km;(3)马坑可采河段,长2.564km;(4)唐举可采河段,长2.988km。

2.禁采区:(1)马坪禁采区,长0.60km,范围为从下马坪河段禁采区开始至汤院河段禁采区;(2)汤院禁采区,长0.60km,范围为从马坪禁采区开始至埕头禁采区;(3)沙白头禁采河段,长0.652km,范围为从沙白头可采区开始至马坑可采区;(4)竹岐禁采区,长7.464km,范围为从竹岐河段保留区开始至荆溪河段禁采区(含竹岐水文站以及竹岐大桥,竹西渡口码头,青岐渡口码头,汶洲人渡码头,竹岐下游易崩岸段);(5)荆溪禁采区,长4.335km,范围为从竹岐禁采区开始至白头禁采区(含福州绕城高速公路桥以及向莆高速铁路桥);(6)白头禁采区,长3.601km,范围为从荆溪禁采区开始至淮安头禁采区;(7)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的禁采水域。

3.保留区:(1)马坪河段保留区,长2.082km;(2)大目埕河段保留区,长3.482km;(3)竹岐河段保留区,长2.556km。

4.计划开采量:闽侯县2018年4个可采区年度采砂控制量为135万m3,其中埕头可采区为48.5万m3、沙白头可采区为6.5万m3、马坑可采河段为40万m3、唐举可采河段为40万m3,安排中小型链斗式采砂船4艘以内。

(三)闽江南港河段

闽江下游淮安头至金刚腿河段均列为禁采区。

(四)总量

综上,2018年共安排5个可采区进行采砂,年度采砂控制总量为147.5万m3。其中,闽清县河段为12.5万m3、闽侯县河段为135万m3,安排采砂船控制在5艘内。

2018年度开采的河砂总量安排福州市境内省、市重点工程建设用砂117万m3(含水利工程建设用砂10万m3),由市重点办负责调度供应;各县(市)区重点工程及民生建设用砂30.5万m3,由市水利局负责调度供应。

闽江下游沿岸堆砂场设置总数控制在26处以内,其中市重点办所属专供砂场13处,县(市)区设置堆砂场13处。

(一)市重点办所属专供砂场由市重点办提出砂场设置方案报市水利局审批,砂场的内部管理由市重点办负责。

(二)县(市)区堆砂场指标分配如下:闽清县1处、闽侯县6处、仓山区2处、马尾区2处(含琅岐1处)、长乐区1处、连江县1处。根据科学规划、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属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砂场设置方案,经同级政府审批后,报市水利局备案。县(市)区堆砂场由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管理,市水政监察支队负责指导检查监管。

(一)统一组织开采。闽清县河段采砂工作由闽清县政府负责统一组织开采和监管;闽侯县河段采砂工作由闽侯县政府负责统一组织开采和监管。

(二)建立健全重点工程用砂专供机制。市水利局负责闽江河道采砂规划、年度采砂计划的编制,以及总量控制和监管。福州市境内的省市重点工程建设用砂,由市重点办负责调度供应,市城乡建总、交建集团负责专营,闽清、闽侯县应优先保证省、市重点工程用砂。县(市)区重点工程及民生建设用砂,由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向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用砂计划,经审批后由闽清、闽侯县政府指定的国有采砂企业供应,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调度,河砂销售价格由当地物价部门核定。计划指标内河砂出让收入扣除经营成本后专营收益的部分,由市、县按4:6比例分成,超出计划指标开采河砂的出让净收入全额上缴市财政。     

(三)建立《河砂准运单》制度。《河砂准运单》、《定额凭证》分别由省、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统一印制,河砂水、陆路运输准运单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每月核发量控制在15万m3以内,出境(出口)准运单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具。闽清县、闽侯县砂石办要根据经批准的年度河砂实施方案和经许可的采砂情况,有计划地对从事运砂的船舶、车辆开具河砂准运单。运砂的船舶、车辆必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河砂准运单,河砂准运单当日开具,24小时内有效,过期作废;未持准运单的,采砂业主不得为其装载河砂作业,否则以不按规定采砂行为论处;未持准运单运砂的船舶、车辆,由水政监察、公安边防、海事、交通部门依法予以查扣。建立运砂情况“一日一报”制度,闽清、闽侯等县砂石办与国有采砂企业应提前一天将当日采砂量与次日运砂量、运砂船船号及运砂车牌号、方量、目的地等以报表形式报市水政监察支队,市水政监察支队每月汇总一次供砂情况,作为核发准运单的依据。

(四)建立台帐制度。采砂业主应按“日填月报”要求,逐日如实填写采砂生产作业情况(有关台帐、报表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定),每月5日前向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报上一个月生产统计表,并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认真核实。凡虚报、瞒报、拒报或屡次迟报的,按有关规定处理。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县(市)区采砂情况的检查与指导。经许可的采砂船舶必须装置定位测量和在线监测设备,未装置的,不得开展采砂作业。闽清县、闽侯县要在可采区及闽江重要河段安装“全球眼”实时监控系统,设立现场监管点,严防超量开采。

(五)建立定期检查考核制度。要对闽清、闽侯等县河砂实际开采量、河砂运输情况,以及河床变化情况等实行半年和年度检查考核。对严格按计划开采的,予以通报表扬和奖励;对超计划开采、越界开采等违规行为予以查处并没收相应的河砂收益,同时扣减其下一年度的河砂开采量。对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要及时按规定进行处理。

(一)加强沿岸工程设施保护。要在有关水法律、法规规定划定工程保护范围基础上,尽可能扩大保护范围,列为禁采区,确保防洪堤、岸滩、桥梁、水闸、码头、取水口、电缆等有关设施的安全。

(二)加强总量控制。要严格执行河砂准运单制度,运砂船舶要按实计量,平仓运载,严禁超载。在每日通报采运砂情况基础上,闽清县、闽侯县要每月10日前向市水利局报告上一月实际采砂量及当月采砂量计划。

(三)严格《河道采砂许可证》发放程序。拟参与采砂的船舶经地方海事局进行适航条件审查合格后,由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按要求上报市水利局审核许可,审核通过后,由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将《河道采砂许可证》发放给采砂船业主。

(四)严格采砂作业时间。每天河砂开采时间为5:30-17:00,超时间开采按非法采砂论处。

(五)严格控制河砂运出闽江口销往境外。对未持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河砂出境准运单》的运砂船,港口部门不予批准过驳作业,海事部门不签发出港证。违者由港口、海事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六)建立联合执法巡查机制。落实河长制,闽清县、闽侯县河长切实履行职责,牵头组织闽江河道非法采砂行为整治行动。市水政监察支队与福州边防支队建立长期联合执法巡查机制,并会同闽清、闽侯县开展跨县联合执法。对闽江下游河道实行24小时不间断执法巡查,对查处的违法采运砂船一律实施扣押,对“三无”采运砂船一律依法予以没收、拆解和销毁,严厉打击违法采砂、吹砂、违规设置堆砂场等行为。同时,闽清、闽侯、长乐、仓山、马尾等沿江县   (市)区水政监察队伍要会同乡镇政府、公安派出所等单位开展联合执法,加大对岸滩盗采砂行为的打击力度。

(七)严格控制从闽江吹砂填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河砂吹填造地,县(市)区确需从闽江吹砂填地的,必须经市政府批准,违者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023年河道保洁管理协议书(推荐)三

为切实加强庙坡乡河道流域管理,保障防洪安全,改善和保护庙坡乡水域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法律法规以及万委办(【20xx】59号)文件精神的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禁止违规开采、挖砂、加工砂石。

(二)杜绝违法河道乱修乱建、无违规占用水域搭建与引洪排涝无关的房屋、棚舍或构建物;

(三)禁止电鱼、毒鱼、炸鱼行为。

(四)禁止乱倾乱倒工业弃置矿渣、石渣、煤灰、泥土和建筑、医疗废弃物等;

(五)禁止堆放,倾倒、掩埋、排放污染水体的物体;

(六)其他影响河道美观或妨碍河道防洪排污的活动。

乡人民政府(盖章): 村委会

责任人: 责任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023年河道保洁管理协议书(推荐)四

20xx年在系统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兄弟科室的大力支持和街道、社区的积极配合下,严格按照精神文明单位的创建标准,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所实际,以城区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及河道长效管理为重点,积极开展水环境建设和管理工作,全所上下团结一心、开拓奋进,保持了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全面推进我所河道建设和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现将今年的河道管理工作总结如下:

1、河道保洁管理和生态调水方面。河道是城市的生命之源是城市生态系统和景观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生态平衡的重要因素对河道的生态恢复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20xx年我所管理着城区80条122公里的河道,面对艰巨的河道保洁任务,我们不畏困难,根据创卫水环境要求和各段河道的不同特点,我所及时调整河道巡查、检查方式和管养标准,以快速解决问题为前提,落实专职河道巡查员,对河道保洁、工程设施养护等进行全面巡查,每日7时至17时间采取不间断巡查,做到对重点区域所有河道水域及陆域污染物的及时发现与及时处置;在5月至11月绿萍、水葫芦、蓝藻等水生植物宜发生大规模滋生与爆发季节,适当增加巡查与及时处置。通过全方位、多层面的巡视督察,有力推动了河道长效管理工作。坚持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对巡查检查情况及时进行沟通交流,做到检查有重点,落实有措施,解决有效果。今年8月份根据市政府“一把扫帚扫到底”的要求,将城市河道保洁工作移交给城管局。9月份以后,河道保洁正式移交给城管局,我们配合城管局对河道保洁做了大量分内分外的工作,为创卫工作作出了水利人的贡献。

在做好河道保洁工作的同时,为提高内河水质,改善水生态环境,我们充分利用东门泵站、国庆新村泵站以及新区活水泵站科学调度提水冲污,每天结合外河水位及天气情况白天提水7至8小时,泵站几乎满负荷运转,经统计全年共提水2737万立方米,最大限度地提高了城区的水质。汛期在做好生态调水的同时抓好防汛工作,在城区防汛小组的领导下,树立防大汛,抗大灾的思想。在汛前严格按照防指的要求,对防汛设备进行安全检查,5月份检修保养了全部6个泵站及启闭机,保持机械、电气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在暴雨来临之前,及时降低内河水位提高河道的调蓄能力,降雨后及时启动排涝泵站排水,保证了城区安全度汛。防汛期间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保持通讯畅通。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解决。

2、河道环境综合整治方面。20xx年市委市政府将城区59条河道环境整治列入为民办实事十大工程。59条河道未砌筑石驳墙,部分河道水生植物多,暴露垃圾多,河道淤浅、坝埂阻水、水系不畅,脏乱差现象严重,严重影响了群众的居住环境和城市形象。对照创建全国卫生城市的要求,我所按照“先急后缓,由内向外,分类整治,整体推进”的要求,从保持水面无水生植物、无漂浮物、岸坡无垃圾;清除河道内的渔网、鱼簖及栅栏,保持水流畅通;拆除坝埂、疏浚河道、沟通水系,提高河水的自净能力几个方面对城区河道全面进行整治。

到目前为止,已完成51条75公里,正在实施的3条4公里,准备实施的3条3公里,预计春节前整治结束。有2条河道在拆迁开发地段暂缓实施。本次河道环境整治共疏浚土方22万方,拆除坝埂6处,拆除违章搭建30余处,清理渔网渔簖379个,清理三无船舶17条,清理河坡垃圾2.48万方,清理水生植物35.1万平米,整治河坡32公里。通过河道环境整治,改善了环境,净化了水体,得到了实效。

3、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方面。为创建省水利系统文明单位,河道管理所成立了创建领导小组,所长任组长,下设工作班子;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定期召开创建工作会议,所长与每个职工签订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责任书,落实各级责任。创建中开展各种文化活动,丰富职工业余生活。组织职工进行理论业务学习,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考核制度。通过创建,我所管理更加规范、科学、民主,人际关系和谐,内外环境优美,职工文明意识增强,形成了上下统一、人人参与文明创建的良好氛围。11月份,顺利通过省水利系统文明单位的考核验收。

4、职工管理方面。在河道日常管理中,我们借鉴城市园林绿化、环卫等管理模式,将城区河道分为不同的等级,实行不同的管理模式,全面落实河道管理目标责任制。采取定岗位、定人员、定责任、定目标的方法,实行不间断的打捞河道漂浮物。同时组织人员,加强考核督查,确保目标落实到位,做到垃圾水草不积累、不过夜,保持水清、岸洁的良好环境。

5、安全工作方面。安全生产是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年初组织了全体泵站运行工集中进行专业培训,重点学习了机械、电气的操作规程以及灭火设备的使用,培训结束后对他们进行了考核,通过培训每一名操作工能够正确操作全部泵站。以后每月都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一次以上的安全学习,在学习中互相交流共同提高。我们还安排安全骨干参加市安监局及水务局组织的安全培训,使安全工作常抓不懈。在抓好安全工作的同时严格执行各项安全制度,要求所有值班人员认真填写运行记录,完善交接班手续,并与他们签定了安全生产和管理责任书,确保安全运行无事故。对水面保洁职工在使用保洁船时要求他们穿救身衣作业,并有专人进行安全督查。我们坚持每周一下午召开工作例会,每次例会都要讲安全,把有关安全文件及时传达到每个职工,让他们始终绷紧安全这跟弦,全年我所没有出现一次安全责任事故。

6、水工程管理方面。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区涉河工程建设项目增多,与此同时未经审批进行违章施工的现象越来越多,通常有沿河埋设电缆、铺设管线、搭建临时建筑、向河道内倾倒垃圾及各类废弃物等违章现象时有发生,给河道管理来一定难度。为确保河道行水畅通、河面清洁,我所派专人负责,结合河道保洁人员,加强河道日常巡查力度,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查处,全年共及时制止了10起涉河违章施工行为,其中按程序移交3起。

河道管理工作原有的传统作业方式已经不能适应当今管理的需要,水工程及泵站管理人员的专业技能不能完全满足需要,需对现有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补充专业管理人员。

1、进一步做好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完善河道管理制度、巩固长效管理机制,打造“水清、岸净”的城市水环境,提高我们的城市形象。

2、进一步规范用工制度,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加强职工管理,把我们的河道管理队伍打造成“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有较强凝聚力的队伍。

2023年河道保洁管理协议书(推荐)五

我们何家角村区域面积 4.25 平方公里,现有河道总长 8580 米, 在村镇共同管理下,全村河道总体保洁情况较好。目前我村河道上配 有专职管理人员 4 名(报酬为 1.8 万元/年) ,村每年用于河道管理上 的费用在 10 万元左右。

较好的完成了全村河道的年度保洁任务, 村级河道基本上做到了 河面无水花生、白色漂浮物,岸坡整洁无堆放物;在大坟头完成清淤 1400 米,成功创建生态河道一条;购置河道保洁用船 3 只;在杭桥 浜清理岸坡,种植树木 300 棵。

进一步落实河道长效管理机制。村庄河道管理工作,是优化生态 环境, 进行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着力点, 村两委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

年初,村与每一名河道管理人员均签订了保洁合同,进一步明确包干 范围和工作职责,并在平时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进行考核评比,根据考 核结果,年终适当提高河道管理人员的报酬。在安全管理方面,村为 河道管理人员购买了保险,并规定必须两人一组进行河道保洁工作, 以免发生意外情况时能互相有个照应。在夏天高温季节,为河道管理 人员及时发放防暑降温用品。进一步加强河道保洁宣传力度,努力在 全村营造河道保洁人人有责,生态建设利国利民的氛围。

以更高更严的标准来落实河道保洁工作, 努力使河道保洁工作成 为全村生态建设的亮点工作。完成杭桥浜进行清淤工作 1200 米。完 成上级交办的其他河道保洁任务。

2023年河道保洁管理协议书(推荐)六

山西永德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受山西省长治县水利水保局的委托,就其河道清理工程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密封报价。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河道清理工程

2、项目编号:sxyd20xx-0227号

二、项目概况与报价范围

1、项目概况:项目预算:152887.5元,建设地点:长治县南呈桥;计划工期:30个日历天;

2、报价范围: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8、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xx年9月23日至20xx年9月29日(北京时间:9:00-11:00,15:00-17:00)

2、地点:长治市解放西街28号10xx室

3、报名时携带资料: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规费计取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近期(投标截止日期前60天内有效)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报名时须携带上述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谈判小组的最终认定为准。

五、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1、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与:20xx年9月23日至20xx年9月29日(北京时间:9:00-11:00,15:00-17:00,节假日除外)在山西永德财务咨询有限公司购买谈判文件。

2、地点:长治市解放西街28号10xx室

3、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六、谈判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xx年9月30日下午:00(北京时间)

2、地点:山西永德财务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山西省长治县水利水保局

地址:长治市长治县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86*513注册或登录后可见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永德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治市解放西街28号10xx室

联系人:杜女士

联系电话

2023年河道保洁管理协议书(推荐)七

关于加强北京城区河道污染源头治理和系统治理的提案

北京的水资源问题是一项具有复杂性、长期性、艰巨性的系统工程,既涉及水源安全、供水安全,又涉及水环境安全、防洪排水安全,既有地下水的问题,又有地表水的问题,既面临水资源短缺的挑战,又面临水环境污染的严峻形势……并且这些问题相互影响、相互转化。其中,城区河道是北京城市生态环境和水资源问题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提供生产生活用水、防洪排涝、调节小气候、维持生态平衡、改善城市景观等多方面的功能。近年来,随着人们对生活品质的重视,河道污染治理情况越来越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各级政府也充分认识到加强城区河道污染治理工作的紧迫性,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城市水环境的治理力度。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发布的《20xx年北京市环境状况公报》称,20xx年,北京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略有改善。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源地水质符合国家饮用水源水质标准。河流、湖泊、水库水质总体保持稳定。尽管如此,我们还是应该进一步认识到,由于环境污染和生态恶化的长期累计效应,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尚未根本转变,当前北京市面临的水环境安全风险在加大,威胁在加大。加强河道污染治理,特别是城区河道污染治理,改善区域水环境,是未来几年首都水资源问题的重要任务之一。

分析

水环境安全是影响北京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是直接关系首都安全的经济和政治问题。目前,分属于海河流域的永定河、蓟运河、北运河、大清河、潮白河等北京五大水系100余条河流面临不同程度的污染。特别是在城区,东南地区的河流水质几乎都是劣v类,东部和东北部的河流水质也不容乐观。综合来看,北京城区河道污染的原因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工业废水仍在直排河道,生活污水成为污染主要源头。经过北京奥运会,一批重工业和污染严重的企业逐步迁出北京,工业污水、工业废水对河道水体污染的情况有所改善。但工业污水、工业废水直排河道情况依然存在,北小河、坝河、亮马河、通惠河等都存在直排问题,使得河水水质受到污染,这些地区的河道大多为劣v类水质。更加值得关注的是,北京的人口已经达到20xx多万,污水处理能力相对不足,生活污水已经成为北京市水体污染的主要来源。城区部分雨污合流,致使汛期污水随雨水排入河道,也是导致城区河流水质差且极不稳定的一个原因。

第二,污水处理设施能力不足。在全国来说,北京市的污水处理能力、污水处理率、再生水利用率等都是走在前列的。但即使如此,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不足,依然是北京水环境体系脆弱的一个重要原因。污水处理设施在建设初期,设计能力不足,城市迅速发展、人口迅速增加导致污水排放量增加,城区污水处理率为94%,郊区污水处理率仅为52.4%。五环路外大部分地区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管线尚未实施到位,污水直接排入河道而导致河道污染。

第三,“水少水脏”并存,水资源紧缺恶化城市水环境。水资源的紧缺状况加剧了北京生态环境、水环境安全的风险。对于人口和经济活动高度集中在城区,城区水资源紧缺的状况更加突出。由于将有限的水资源用于更急需的生活、工业用水,河湖几乎无清水补充,城市水体自净能力降低,水和水生生物资源遭到严重破坏,水生态系统自我修复的能力消失,进一步加剧了水生态平衡的失调,造成了水环境的日趋恶化。

建议

1.强化源头治理。河道作为水资源、水环境的重要载体,既珍贵又脆弱,既依赖本地区的保护又极易受上游水质的影响,因此源头治理是做好河道水环境治理和水资源保护的重要保障。以北小河、坝河、亮马河为例,朝阳区下了很大决心,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对境内河道进行治理,但是朝阳区是下游,东城西城是上游,下游治,上游排,河道水环境治理和水资源保护的工作成果难以巩固。因此,要加强源头治理,而不是按区域治理,应更加注重上下游的协调和联动,加强水利、建设、环保、环卫部门的沟通配合,进一步明确事权划分和责任分工,形成一套城区河道治理的长效机制。

2.加快系统推进。城区河道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既要实现污水截流,保证污水不下河,更要提高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污水的能力,同时在截污治污的基础上,开展河道生态治理,修复水生态系统。另外,城区河道还具有排水功能,应进一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完成市委市政府提出的4年完成中小河道防洪达标治理任务。总的来说,城区河道治理要在截污、道改、污水处理、防灾等方面系统推进。

3.加强市区统筹。城区河道治理涉及政策、资金、质量及安全等方方面面,而且还涉及市、区、镇和村等各个层面,如果没有良好的组织作为保障,很难推进河道整治工作深入开展。这其中,“市区统筹”是关键,也是根本,决策在市里,落实在区县。建议由市委、市政府牵头,组成统一的市区工作班子,形成市区联动工作机制,共同研究落实。

4.完善政策配套。发挥市级财力的牵引作用,根据区县工程实施情况市里予以奖励、补助,区县政府负责工程实施的配套资金。针对完善河道管理养护体系出台专门文件,市财政落实专门经费,实现城区河道管理养护规范化、长效化。

5.推动社会协同。进一步加大水资源法律法规的贯彻力度,运用各种宣传工具,采用多样形式和载体,进行宣传教育,增强排污机构和广大市民的水环境保护意识和水法制意识,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城区河道整治工作的理解、支持和参与,共同营造全社会爱水、护水的浓厚氛围。

2023年河道保洁管理协议书(推荐)八

宁波市甬江、奉化江、余姚江、甬新河河道保洁项目(项目名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波市甬江、奉化江、余姚江、甬新河河道保洁项目 ,项目业主为宁波市三江河道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水利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宁波市甬江、奉化江、余姚江、甬新河河道保洁项目(交易类别)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宁波市甬江、奉化江、余姚江、甬新河河道保洁项目

项目地点: 宁波市甬江、奉化江、余姚江、甬新河

项目内容: 包括保洁河段内水面及边滩水草、垃圾等漂浮物的打捞清除并按规范处置,以及部分河段垃圾的专项清理,保洁船的维修养护(包括日常保养和大修)等。

招标范围: 标段1:姚江青林湾大桥以上至蜀山大闸河段的突击清草及青林湾大桥至姚江大闸河段(包括姚江湾头和运河水域)的日常保洁,日常保洁范围为两侧护岸墙之间的河道,面积约165万平方米;标段2:姚江大闸——奉化江(庙堰碶闸)——甬江庆丰桥范围内水域的日常保洁,日常保洁范围为两侧护岸墙之间的河道,面积约248万平方米;标段3:甬新河市直管段(从甬新闸到杭甬高速公路桥)的日常保洁,长8.3公里,日常保洁范围为两侧护岸墙之间的河道,面积约54.2万平方米。

服务期限:三年(20xx年6月5日至20xx年6月4日)

业主控制价:标段1: 89.0000万元/年(其中日常保洁:44.0000万元/年,突击清草:45.0000万元/年);标段2:61.0000万元/年;标段3: 35.0000万元/年

标段:3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商注册经营范围包含河道保洁或水上漂移物打捞清运作业等类似水上保洁内容;提供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2 投标人近五年内(20xx年1月1日以来)必须承担过至少一项单体合同金额在30万/年(含)或河道面积在50万平方米(含)及以上河道保洁项目,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时间以合同签订日为准。其中标段1投标人需另行提供20xx年1月1日以来从事集中清理大面积水葫芦等漂浮物的水上作业经验,提供合同复印件或用户证明原件,合同原件备查;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为准,用户证明时间在开标截止之日前有效。

3.3最低配员要求:标段1:至少需配备7名船员;标段2:至少需配备5名船员;标段3:至少需配备3名船员;以上船只驾驶员需提供有效船员适任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设备要求(特指标段1):投标人须具备业主要求的相应清草设备且工况良好;若无,须新购置或租赁。对租赁的,须提供相关设备的租赁意向协议;对拟新购置的,须出具新购设备承诺书和购船意向合同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4投标人的工商注册地不在宁波地区的,须在宁波地区设有分公司级分支机构(以工商行政登记为准,并在本公告截止日之前设立有效),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长期服务。

3.5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3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只允许中标一个标段。

3.7投标人须具有《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及《交易员证》原件和ic卡。

3.8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xx年 4 月 19 日至20xx年 4 月 2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交易员证和ic卡,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窗口购买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4.2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xx年 5月 14 日 14 时00 分,地点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三江河道管理局

联系人:陈耀辉 余卫夫

电话: 0574-87648921 87648923

传真:87648923

招标代理单位: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李丹亚 沈国麟

地 址: 宁波中山西路77号鼓楼大厦西五楼

电 话: 0574-87308526 传真: 0574-87329662

2023年河道保洁管理协议书(推荐)九

我市近几年河道管理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过河道管理所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办法,结合我市河道现实状况和河道管理经验,以及在涉河建设项目审批、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河道采砂管理、河道疏浚等方面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就河道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然地理概况

我市地处浙江中部沿海,东濒东海,南靠台州市黄岩、椒江两区,西邻仙居县,北接天台、三门两县。总陆地面积2203平方公里,其中山区、丘陵占2/3以上,为“七山、一水、两分田”的地貌格局。沿海地带岛屿众多。地势自西北向东南倾斜,西南为括苍山脉,其主峰米筛浪位于我市与仙居交界处,海拔1382米,为浙东第一高峰,西北为天台山脉,中部为河谷冲积而成的大田平原,东部濒海为冲积,海积而成椒北平原,地势平坦,沟浦纵横,池塘密布。

(二)河道分布状况

我市有省级河道、市级河道——百里大河、平原河道和山溪性河道。灵江是我省八大水系之一,流域面积5370平方公里,干流河段贯穿临海市全境。以三江口为界,下游为椒江,上游至三江村称灵江干流为感潮河段,全长46.7公里,集雨面积1058平方公里,全部在临海市境内。三江以上为南北干支流——永安溪和始丰溪,各长141公里和134公里,集雨面积分别为2702平方公里和1610平方公里。

百里大河河网总长123公里,流域面积287.2平方公里。平原河道河宽在10米以上的共235条,总长609公里,水域面积为34.29平方公里,河宽在10米以下河道及水塘的水域面积为7.65平方公里。山溪性河道在我市分布较发达,全市流域面积10平方公里以上的主要支流有15条,这些山溪性河道坡降大,水流急,防洪能力不足5年一遇,且上游水土流失严重,部分河道河床较高,致使河道两旁大雨大灾,小雨小灾。

随着水法律、法规宣传不断深入,河道管理范围通告的出台和河界桩的埋设,涉河建设项目要审批已在社会上初步形成共识。我们在涉河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严格按照水法律法规的规定,以《流域综合规划》为指导,根据相关规划,认真分析涉河建筑物对防洪排涝的影响程度,并提出修改意见,对占用水域的必须确保水域“占补平衡”的原则,对不能满足要求和占补不平衡的决定不予审批。同时还制定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筑物及设施的安全管理责任状,对已批准的单位或个人必须签订责任状,建立了自查制度。

此外,我们积极地与城建、国土、林业、交通、海事、环保等有关部门加强协调和沟通,严格把好涉河建设项目审批关,此项工作得到了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自实施审批制度以来,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乱上项目和违章设障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例如:永丰镇更楼村村镇规划涉及到水塘岸边扩建两间房屋,安排给受今年“0414”号台风受灾户,城建部门告诉他先到水利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扩建规划等等。自近三年来,我们审批涉河建设项目90项,其中:临时性建筑67项,依法征收占用水源水域补偿费120万元。全市未发现一起城建、国土等部门单方面批准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房和擅自占用水域的事件。

我市河道管理工作克服了面广、量大、人员少、任务重。多年来河道采砂设障现象一直没有得到有效遏制,造成永安溪、始丰溪部份河段的“千岛湖”现象,超范围开采、无证开采和无序开发砂场等等现象时有发生,特别是河道淤积严重,给河道行洪、蓄水、排涝等综合功能带来一定程度上的影响,制约我市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

为此,我市为了规范采砂市场,打击非法采砂,提高河道行洪能力,确保防洪安全,改善水环境,以“流畅、水清、岸绿、景美”为总目标,同创建园林卫生城市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以建设“万里清水河道”为载体,使河道管理工作走入正常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具体体现几方面工作:

(一)河道规划编制工作

近几年来,我局相继编制完成了《浙江省灵江流域综合规划》、《灵江临海河段防洪规划》,同时,在2002年5月按照临海市人民政府(临政发〔2002〕103号)文件精神,结合临海实际情况,对灵江(庙龙港口以上)和始丰溪、永安溪临海段主河道作整治规划,主要为主河道切滩、清障和部分地段河岸保护,编制完成了《灵江流域临海河段切滩、清障、护岸专项规划》,今年五月又编制完成了《临海市河道疏浚整治规划》,尔后又委托台州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编制《临海市河道采砂规划》,该规划力争年内完成。这些规划的编制完成不但提高我市河道行洪能力,保障堤防安全,而且给河道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

(二)河道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的划定工作

河道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的划定,是一项河道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也是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河道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为此,局领导高度重视,专门为河道定桩划界成立工作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水政副局长任副组长,市河道管理所、水政监察大队工作人员任成员,并且召开相关流域的水利站长会议,进行布置任务,落实人员和指定专门用车,划出专项资金15万元。

根据《水法》、《河道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照《灵江流域综合规划》、《灵江临海河段防洪规划》拟定不同河段的河道泄洪宽度不同的要求,结合河道地形地貌和临海经济社会发展,先在万分之一地形图上标好红线,再到实地进行划定。到2001年底完成了市域内,灵江、永安溪、始丰溪、大田港、义城港以及城区的东大河、大庆河、洋头河等河道的定桩划界,累计河长228公里,埋设界桩2520支。

与此同时,拟草了全市河道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界定方案,分别征求城建、土管、交通、环保等部门以及各乡镇人民政府意见,报经市长办公会议讨论,市政府批准并出台了《临海市河道管理范围界定通告》,并张贴到全市各行政村。这为河道管理提供了可操作性强的政策依据,改变了以往因管理范围不明确而无法管理的状况。

(三)近几年河道疏浚整治情况

疏浚整治河道,恢复河道蓄、排水等综合功能,改善水质是水利的一项重要工作,省里称之为建设“万里清水河道”,是省政府实施水利建设的“五大百亿工程”内容之一。我市非常重视河道疏浚整治这项工作,结合河道实际,分缓急轻重,突出重点,制定计划,分年实施的原则。

一是专门安排疏浚资金150万元水利资金,出台了河道疏浚资金补助政策,疏浚市级河道每公里补助2万元,疏浚镇级河道每公里补助资金1万元。各镇、街道根据当地实际,因地制宜,将河道疏浚整治、土地整理、小流域治理等项目资金捆绑运作,积极探索,制订配套政策措施,运用市场化手段多渠道落实资金。杜桥镇实行镇财政配套追补,市级河道每公里再补2000元,镇级河道每公里再补1500元。

桃渚镇采取“以土养河、以土肥田”的办法,先取土制砖等,再将淤泥回填复耕等办法,有效解决了疏浚资金不足和劳力投入等问题,也弥补了村集体经济困难。城区洛河疏浚整治示范工程,按照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要求,结合污水处理厂建设,对东大河、洋头河、大庆河、大寨河等城区河道,实施污水截流,雨污分排,投资5000多万元完成截污管线11.7公里。清淤拓宽洛河,河宽从20米拓宽到80-120米,河岸种草植树增加绿化面积17.8公顷,再点缀些园林景点,建成洛河公园,成为市民休闲娱乐和垂钓的好场所。

二是全面灭除水葫芦工作。水葫芦生命力极强,没有被根除。今年2月份号称“风暴”行动,全面部署大清除,截止目前为止,共投入劳力2.5万工,资金100多万元,清除1920平方米水域。我市在2001年开始启动河道疏浚整治工作以来,到2003年底,共完成河道疏浚274.2公里,整治河道11.15公里,清淤土方480多万立米,投入资金4806多万元。今年计划疏浚整治122.5公里,任务已分解到各有关单位,目前已启动。与此同时还建立了河道保洁队伍,专门对河道进行巡查保洁工作。

(四)加强河道采砂管理,打击非法采砂,规范开采权拍卖

1.规范河道采砂管理

我市有中型(斗式)采砂机58台,小型吸砂泵15台,这些采砂机平常分散在灵江、永安溪、始丰溪河道采砂。由于近年来沙石资源逐年减少,好多采砂机不能正常生产,但部份采砂户在利益的驱使下,超范围开采和乱采滥挖等非法现象有所抬头。

特别有些采砂户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土、林业等相关部门批准,擅自与沿江一些村私下订协议,进行开采砂石。严重扰乱了河道采砂管理,同时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为此,我局针对这一严重问题,一方面制定了河道采砂管理的有关规定,对超范围开采三次以上的,除按水法律、法规规定处罚外,同时吊销采砂许可证。另一方面划定禁采河段,并树立了禁采牌150块。

2. 开采权公开招标拍卖

对河滩地的砂石资源开采权进行公开招标拍卖,同时,出台了临政发[2002]103号文件,关于加强灵江主河道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砂石资源开采权实行统一管理,并由水利牵头,组织招标拍卖等方式,有效地制止了私下订协议和乱采滥挖等非法现象,截止目前共审批拍卖采砂权的河段15个,拍卖金额达2000多万元。

同时对获得开采权砂场在显目处树立两块牌子,一块是开采砂场四至范围平面图,便于群众监督,另一块是设立警示标志,防止危及人身安全。其次,还提高清障押金,将从原来1千元提高到5万元,对开采面积大,清障任务重的砂场甚至提高到60万元。

3.抓好河道清障工作

我局每年在汛期前都开展河道专项执法活动,对河道进行地毯式的调查摸底工作,特别是对灵江、永安溪、始丰溪采砂河段弃碴按照“谁设障、谁清障”的原则,对设障较重河段当场发责令清障决定书,限期清障,截止目前共发清障决定书150份,清障弃碴1152.5万立方米。与此同时对历史遗留下来的弃碴,我局拨出专项经费120万元,组织挖掘机、推土机进行清障。

尤其机械设备不能进入的河段,我们专门审批了5台反击式破碎机,投资1850万元,进行把卵石破碎成黄砂、石子。五是加大查处和打击力度,建立和健全河道堤防巡查责任制;我们对灵江、永安溪、始丰溪河道采取定期巡查和不定期巡查,双休日巡查和夜间巡查相结合,乡镇级河道由当地水利站负责巡查,还聘任了村级水政监察员对本辖区进行巡查,做到巡查有制度,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

同时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不管逢双休息或晚上,接警后立即出击查处。近几年来,共出动巡查人员18500人次,巡逻艇535次,打击非法采砂机128例,超范围开采80例,即时处理1560起,处罚金额达50多万元。有效地遏制了灵江、永安溪、始丰溪河道非法采砂和私下订协议承包的被动局面,并受到了沿江两岸干群众拍手叫好。

(一)存在问题:

1.河道砂石资源逐年减少,危及堤防安全稳定时有发生,市政府对新增采砂机不再审批下达了文件,但沿江两岸村民将运输船改装吸砂船势头急增(改装方便,每台造价30多万元),照样开采,管理难度大。

2.占用水源水域补偿费计算有争议,没有硬性文件规定,如:水电站翻板坝计算方式。

3.政府工程,重点企业收费难,法律未跟上。

4.《河道管理条例》处罚欠高,措施不强。

5.平原河塘当地群众法律意识淡薄,借土地整理为名,擅自填塘行为有所抬头。

(二)建议:

一是尽快出台《浙江省占用水源水域管理办法》;

二是尽快出台《浙江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

三是多举办、多培训对涉河建设项目审批的培训班,制订统一示范模式,交流经验;

四是在涉河建设项目审批中,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问题,是否一律都要编制,凭各县(市)区把握,可能难以统一规范,请省厅统一规定政策,便于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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