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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区工程开工申请书通用 单元工程开工申请(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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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区工程开工申请书通用 单元工程开工申请(五篇)
2023-01-15 05:21:41    小编:ZTFB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推荐厂区工程开工申请书通用一

一、车辆出入管理

1、车辆进入公司减速慢行(车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礼让三先,不抢道占道,不鸣喇叭,不随意停车下客、等客。

2、外来车辆需进入公司,请提前与门卫处联系,以便掌握情况及时放行。

3、办公用具等货物进出公司必须符合管理规定,并经门卫处同意,开具物资进出通知单,方可放行。

5、公司车辆不得将与工作无关的人员、推销人员带入工作区,严禁车辆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二、车辆停放管理

1、公司内所有路段严禁停放各种车辆,各种车辆应按指定的位置停放。自觉接受门卫人员的指挥,在规定区域或指定车位居中有序停放,保持车头朝向一致。

2、篮球场内数字1-6位置为公司车辆专用停车位原则上只供内部停放车辆,具体的车位分配由所属部门自己掌握和协调,其它部门和人员的车辆不得占位停放。

4、来公司装卸货物过秤车辆、货物不得堵塞通道,必须保持通道畅通。

5、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车内不存放贵重物品,停车后及时关锁门窗。停车时避免与其它车辆发生碰擦,如有碰擦,应主动与车主或现场门卫人员联系,妥善处理。

三、违章处理

车辆进入公司后,驾驶人员应自觉遵守公司的管理规定,文明行驶,文明停车。对不遵守停车、行驶管理规定、不配合工作、不服从指挥的,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1、公司内部车辆不按规定停放和行驶的,综合部有权对该车辆行使处罚并张贴上罚款单, 一次10元人民币 。

2、安全保卫人员将对厂区内不按规定停放和行驶的车辆进行查处,对违规车辆进行拍照,并设立专门栏目予以公布曝光。

推荐厂区工程开工申请书通用二

为了确保公司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司利益,规范人员、车辆、公司货物出入。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人员管理

1.本公司员工按规定时间上、下班并打卡。按《考勤打卡管理规定》执行。新厂与老厂在不同区域上班的员工,须按规定在本区域打卡,不得异地打卡,保安要加强监督。

2.未到下班时间,员工不得提前下班。如有需要外出的,保安凭《出门证》放行。

3.上班期间需要外出办事的,须持有车间主任或生产制造部开的《出门证》,保安凭《出门证》放行,并记录出门和返回的时间。

4.外来人员无故不得进入公司(厂)。如因工作、业务等需要的来访者,须填写《来客登记簿》并填写《来客接待申请单》,申请单要注明接待人的姓名,当来访者离开时,由接待人签注姓名,回单交回门卫处。

5.对携带物品进出的人员,保安要例行检查,员工应积极配合。

6.严禁公司员工带未成年人子女进入生产区域。

7.公司行政、办公人员进出生产厂区的不用出门证,但保安要做进出记录登记,有携带物品进出的,凭《出门证》或《出库单》第二条:车辆出入管理

8.各类机动车辆进入公司(厂)区内,应注意安全第一,车速应控制在10公里/小时内。如因超速而发生意外的,由驾驶人承担全部责任。

9.公司各种车辆包括私车在新厂或老厂之间往来办事的,凭内部通行证进出,但要按规定区域位置停放。出厂时,如保安有要求,应主动配合检查。

10.外来车辆须按规定填写《车辆进出登记表》,离开时加注离厂时间。

11.外来车辆空车离厂时,保安必须检查。

12.公司员工的摩托车、电瓶车、自行车等,统一停放停车棚内,一律不得进入生产区。

13.各种车辆装货出厂的,保安门卫凭仓库的《出库单》或制造中心开出的《出门证》,才准许放行,否则一律不得放行。

14.本公司货车出门的,保安要登记车辆出厂时的公里数,去向目的地,车辆返厂时记录总里程,(一车一本登记簿记录)每月汇总。

15.政府机关、财税、银行、工商等相关部门车辆进出公司,无须填写《登记簿》。在进入公司的同时,保安应通知有关部门,做好接待工作。

第三条:物品出入管理

16.外来物品进入公司(厂),客户携带工具或物品进入公司(厂)的,由客户在《登记簿》上注明所带物品,当客户离开时,保安门卫要核对后才放行。

17.需外出维修的公司物品、设备,由设备动力科填写维修联系单,并经生产制造中心副总鉴字,门卫凭单子放行。

18.委托外加工、委托外检测的成品,半成品,各车间需外发的原材料,门卫凭《出门证》放行。

19.设备外借,《出门证》须经生产副总签字审批确认,门卫要作详细登记后才许放行。

20.产成品出厂:门卫凭仓库的《出库单》,经核对无误后放行。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与前制度有不一致的,按新制度执行。

银宇控股集团办公室

20xx年5月31日

推荐厂区工程开工申请书通用三

发包人:

承包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10号令)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办公楼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施工地点:。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1.3工程户型:以装饰专业施工图纸为准。

1.4施工内容及做法

1.4.1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⑴室内精装饰工程:包括研发、办公楼室内装饰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分项工程;

⑵建筑给排水安装工程:包括研发、办公楼卫生洁具、龙头、自动感应器及配件安装工程。

⑶建筑电气安装工程:包括研发、办公楼室内所有电气安装调试相关内容。

1.5工程承包方式,经商定采取下列第(1)种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

(2)承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发包人提供其余部分材料;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提供全部材料。

1.6工程期限: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7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为:--元整(--元),详见附件一:《施工图预算书》。

若变更施工内容或材料等,变更部份对应的工程款按实际发生另计。

第二条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1本工程质量执行国家标准gb50096-1999《住宅设计规范》、gb50327-20__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

2.2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应严格执行gb50325-20__《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等相关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

第三条发包人责任

3.1开工前3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并进行现场交底。在现场交底前还应向发包人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4份,其余工程所需标准与规范由承包人自备。

3.2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水、电接驳口,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水电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负责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文等手续并承担应当由发包人支付的相关费用。

3.3发包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管道设施。

(5)强令承包人违章作业施工的其它行为。

3.4凡涉及3.3款所列内容的,发包人应请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使用性进行核算并出具相应的设计变更文件。

第四条承包人责任

4.1根据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报监理单位和发包人审定。

4.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范、防火安全规范和环境保护规定。

4.3积极配合发包人代表开展正常工作。配合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单位开展工作,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和阶段性工程验收。配合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4.4严格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理设施。

(2)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旧厂区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承包人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3)负责工程成品、设备的保护;

(4)保证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5)负责将装修垃圾装袋,及时清运到指定位置,并承担外运费用。

4.5自备施工工具,并充分利用辅材和主材,减少材料浪费。

4.6在施工项目不变更的情况下,工程的结算价格与预算价格误差不超过5%,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各方代表

5.1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任命为发包人代表。

5.2总监理工程师

监理单位任命为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单位需要报发包人批准的其他事项:工程变更;工期顺延及费用索赔的认可或确认;停复工指令;对发生不可抗力造成工程无法继续施工的处置;工程竣工验收及分项验收的确认;工程最终造价的确认;发包人单方面终止合同的决定;撤换项目经理;其余按本工程合同执行。

5.3承包人代表

承包人任命为项目经理。

第六条工程变更

6.1合同签定后,在施工前或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有权增加或减少工程项目,双方协商一致后,调整相应费用。

6.2施工中,如果发生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必须办理相关手续,否则不认可。

(1)设计变更由业主代表确认后盖章下发给监理单位和承包人;

(2)现场签证报告由承包人在现场签证事件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向监理单位递交,监理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审定,并报发包人在5个工作日内审批。

6.3工程变更导致综合单价调整的方法

6.3.1因发包人原因或设计变更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清单的分项工程综合单价按下列原则确定:

(1)施工图预算书中有相应分项工程综合单价的,按施工图预算书中分项工程综合单价进行确定;

(2)施工图预算书中无相应分项工程综合单价,但该分项工程包含的材料,在施工图预算书中有相应价格的,按施工图预算书中的材料单价确定该分项工程的材料价格,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根据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计算,报监理单位审核,发包人审定。

(3)施工图预算书中无相应分项工程综合单价,且该分项工程包含的材料,在施工图预算书中没有相应价格的,由承包人根据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报价,报监理单位审核,发包人审定。

6.3.2因发包人原因或设计变更减少部分的工程量清单的分项工程综合单价按施工图预算书中相应的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进行确定。

6.3.3施工图预算书中遗漏或工程量存在偏差的分项工程综合单价按下列原则确定:

(1)施工图预算书中有相应的分项工程综合单价,实际工程量与预算工程量比较存在偏差,该分项工程综合单价保持不变;

(2)施工图预算书中遗漏的分项工程,其综合单价按6.3.2条款的原则确定。

6.3.4因设计变更、工程量偏差或漏项导致措施项目费调整的方法: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进行结算。

6.3.5本合同执行的计价文件和计价依据如下:

(1)浙江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2)浙江省装饰工程计价定额;

(3)浙江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

(4)浙江省建筑工程费用定额;

(5)湖州上辐电线电缆高技术有限公司研发、办公楼室内装饰施工图。

第七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发包人与承包人须协商一致,共同签署工程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工程变更单是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依据。

7.1发包人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

7.2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7.3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7.4因设计变更或非发包人、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停气及不可抗力的因素,影响工期,工期相应顺延,发包人、承包人均不承担该责任。

第八条关于工程质量、验收和保修约定

8.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包括水、电等隐蔽工程的验收);

(3)竣工验收(包括室内环境质量验收);

(4)其他约定的项目验收。

8.2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向监理单位提出验收申请,由监理单位组织发包人验收。监理单位自接到通知起7日内组织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后,发包人和承包人要在14日内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发包人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验收、移交,需及时通知承包人。但发包人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承包人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发包人提前入住,视为验收合格,发包人应自行承担工程有关的质量问题,但承包人仍应承担合同的保修责任。

8.3监理单位与承包人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若发包人要求复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办理复验。如复验合格,发包人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影响工期,责任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8.4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及材料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8.5本工程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2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5年,电路工程的保修期限为2年。

第九条关于备料预付款、工程款支付的约定

9.1备料预付款

9.1.1备料预付款支付时间与金额

备料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承包人提交履约保函并进场施工后15天内/拨付,备料预付款的金额为人民币(小写):/,其支付办法及抵扣方式按本条有关规定确定。

9.1.2备料预付款抵扣方式

当工程款(含备料预付款)达到合同价的/时开始对备料预付款进行抵扣,每次扣除当月进度款的/,直至全部备料预付款扣完为止。

9.2安全文明施工费

9.2.1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内容、范围和金额的约定:以现行浙江省统一计价依据规定为准。

9.3进度款

9.3.1支付期间:以月为单位,以形象进度为准,具体为:

按监理单位、发包人审定的实际完成工程量相应的进度款的80%每月拨款;工程竣工验收后付至已完工工程预算价的90%;竣工结算完成审查核定且竣工资料提交招标人后支付至该工程结算审定造价的95%;

9.4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后,承包人应开具统一发票交于发包人。

9.5在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向监理单位和发包人提出工程量确认及拨款要求后,监理单位和发包人应在三个工作日内组织工程量审核和确认,并在确认后7个工作日内出具同意拨款的书面证明材料,拨付工程进度款。

第十条、关于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10.1质量保证金的金额及扣留

10.1.1质量保证金的金额:为结算审定造价的5%。

10.1.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本工程保留结算审定造价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保留期限为1年。

10.1.3`质量保证金的返还时间:如无出现其他问题,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14天内付清。

第十一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1.1本工程使用的建筑装饰材料,应为符合工程设计要求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系列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并具有法律效力的合格证书或检验报告。

11.2发包人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并与乙方办理好交接手续。凡约定由承包人提货的,发包人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承包人,由发包人承担运输费用。承包人发现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发包人提出,发包人仍表示使用的,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供应的材料,经组织检测验收后交承包人保管。由于承包人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11.3发包人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室内装修,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挪作它用。如承包人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发包人。

11.4承包人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经组织验收后,由发包人确认备案,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第十二条有关安全施工和防火的约定

12.1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要求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12.2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12.3由于承包人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承包人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及奖励约定

13.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他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3.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其他两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13.3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同意划拨每批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应向承包人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12.4由于承包人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最多不超过8万元。

第十四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任何争议,调解不成时,选择以下第(1)种解决方式:

(1)提请湖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其它约定

15.1施工期间,若发包人和监理单位发现承包人违规施工或有其他违反合同的行为时,有权要求承包人暂时停工,与承包人交涉,要求返工或作相应补救措施,情节严重时,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施工期间,发包人无正当理由阻止工程施工,或拒绝按约定支付工程款项,经承包人交涉无果时,承包人有权中止合同。

15.2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交付发包人使用后,发包人在保修期后使用过程中再发生任何质量的问题,承包人不再承担质量责任;但承包人可优先为发包人提供有偿维修服务。

第十六条附则

16.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除保修条款之外的其它条款,在工程验收、交接完毕,甲方支付相应款项后自动终止;保修期满,甲方支付保修对应尾款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合同文本一式六份,合同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二一份,合同副本二份,双方各执二份。

16.2本合同签定后工程不得转包。

16.3本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⑴.本合同

⑵.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⑶.施工图纸;

⑷.施工图预算书;

⑸.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记录和文件;

⑹.发包人和(或)工程师有关通知及工程会议纪要;

⑺.工程进行过程中的有关信件、数据电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

发包人:

承包人:

推荐厂区工程开工申请书通用四

(一)车辆的管理

1、对公司内机动车辆使用部门每月检查一次,公司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车辆检验由公司安全部门组织检验,并经常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的车辆禁止行驶。无牌照的机动车辆禁止驶出公司。

2、车辆安全装置必须齐全有效。机动车辆的操纵机构、制动机构、灯光等必须齐备、灵敏、可靠和有效。经常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二)车辆的行驶

1、一切车辆靠右行驶,互相礼让,不争道、不抢行,通过交叉路口、弯道、公司大门口应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

2、让车与会车:货车让客车,大车让小车,拖拉机让汽车,非机动车让机动车,空车让装载车。

3、公司区内机动车的行驶速度:

3.1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大小货车、三马车、叉车、铲车在厂区主干车道行驶时速度应≤10km/h;

3.2各种车辆出入公司大门、厂区、仓库时,倒车、经过路口及转弯时速度应≤5km/h,车间内行驶速度≤3km/h,有其它规定的,按规定行驶。

4、公司内机动车行驶严禁超车,倒车时,驾驶员 先查明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倒车。必要时应有人在车后进行指挥,指挥人员应与车辆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以防发生意外事故。

(三)车辆的停放

1、公司生产区内一切车辆按指定位置依次停放,不准停放在有碍生产、影响交通的地方;定点作业时,要在不妨碍通道的情况下进行。要按指定地点停放。

2、距交叉路口、公司大门15m内不准停车,消防栓前2m内不准停车,马路的中央不准停车。

(四)车辆的承载

厂区内行驶的各种机动车辆,严禁人货混载,除该车辆有固定座位可载人外,一律不准载人,若违反规定,首先要追究驾驶员的责任。

(六)驾驶人员管理

1、驾驶员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本管理制度,按交通标志行驶,并听从交通管理人员指挥,服从公司相关部门管理、监督和检查。

2、驾驶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参加安全学习,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并定期进行审核。

3、不准驾驶机件失灵车辆,违章装载的车辆不准超速行驶。

4、驾驶中严禁吸烟、饮食和闲谈或做其它有碍安全行车的活动,不得私自将车交给其他人员驾驶。

5、执行“三勤三检”制度。

6、严禁酒后驾驶。对迫使驾驶员违章行车者,驾驶员有权拒绝。

(七)奖励和事故处理的规定

1、对安全生产和预防交通事故发生、保养车辆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者,公司给予表扬和奖励。

2、厂区内交通事故的处理,本着“四不放过”和“以责论处”的原则,发生事故后除按公司考核办法考核外,还要对责任者视事故性质、情节轻重、损失程度,给予批准教育、或处以罚款。

3、对公司内交通违章,无故造成车辆损坏者,相关部门可根据违章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讨或罚款处理。

4、对公司内发生的重大交通事故,报市劳动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会同处理。

5、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员应立即停车抢救受伤者,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单位领导报告,听侯处理,肇事潜逃者加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安全科

推荐厂区工程开工申请书通用五

篇一:厂区绿化方案

随着开发区工业产业的发展,现代化企业对生产区环境提出了新的要求。生产园区不仅满足生产工艺要求,对于周围的环境美化也要达到花园式工厂的标准。宜人的生产区绿化环境不仅陶冶人的情操,也有益于员工的身体健康,提高工作效率。因此制定厂区绿化实施方案时十分必要的。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厂区空地都应绿化,用以改善和美化厂区环境。一般厂区绿化范围包括生产管理区、主要出入口、交通道路(主干道、次干道、支道)两侧、生产设施周围等。

1、厂区绿化的作用

(1)生态作用:厂区绿化可以改善生态环境效应,尤其改善局部气候效应,影响附近风力、温度、湿度等;可以调节气温,夏季吸收日晒热能,冬季绿化地段散热相对较慢;可以净化空气,吸收工业生产过程中排放的有害气体,对空气中的烟雾、粉尘起过滤阻滞的作用。

(2)防火减噪:许多树木具有防火功能,含树脂少、水分多、着火时不会产生火焰的树木,可以阻止火势芡延,隔离火花飞溅。一定宽度和一定树种的搭配可以减弱噪声,实测资料表明,18米宽的林带可以减弱噪声16分贝,2.2米宽的绿篱也能降低5-6分贝。生产企业可以根据车间的特性选择不同的树种。(3)保护作用:植物的水土保持作用明显,树冠、草坪可以使坡面避免雨水的直接冲淋;树木和草地的根系发达盘根错节,可以减弱流水对土地的冲刷,固定沙石土粒的作用。

美化环境:优美的环境使人们的神经系统得到放松,从自然的的赋予中感受心理的宁静,得到视觉和心理的平衡。工厂交错林立的钢结构厂房,贯穿厂区的管架这些硬质的物体同柔性的绿地组成和谐的工厂空间形态。

2、厂区绿化的日常维护

厂区的绿化景观初步形成,后期重要的就是要作好绿地的维护计划。企业的绿地管理措施,建议加强以下几点:

(1)深人开展宣传教育,增强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

(2)针对厂区的绿化管理工作制定相应的管理政策,做到有规划有管理。

(3)在树木绿篱、草地花卉的全局维护管理上,应大力发展本土树种,定向培养多种类型、不同规格的苗木。

(4)在树木绿篱、草地花卉的具体维护管理上,以植栽维护管理为主,主要包括浇水、施肥、修剪、防止病虫害、补植等。

工业厂区绿化必须针对企业生产特点和环境保护要求兼顾美化厂容进行布置。突出自然的环境建设思想,研究厂区绿化的特殊性,根据厂区的规划结构形式,采取集中与分散,重点与一般,点、线、面结合,提高现代化企业绿化设计的品位,创造出具有特色的工业绿化景观。庭膝玲驻任自域库舰客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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