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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公安局接访方案范文汇总 公安领导接访制度(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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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公安局接访方案范文汇总 公安领导接访制度(九篇)
2023-01-15 05:47:05    小编:ZTFB

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方案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方案呢?以下就是小编给大家讲解介绍的相关方案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最新县级公安局接访方案范文汇总一

第一条 为构建科学合理的考核体系,推动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确保全县政务服务机构实体中心及网上政务服务中心规范、高效运行和健康发展,结合《咸阳市网上政务服务中心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相关内容(咸政发[20xx] 22号),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全县各镇以及县级部门的政务服务机构。

第二章 考核的组织形式

第三条 成立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考核小组,负责对全县政务服务方面的年度考核工作。考核小组由县考核办和县政务服务中心有关领导、人员组成。

第三章 考核内容

第四条 纳入全县各镇以及县级相关部门的政务服务工作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有:

(一)实体中心规范化建设方面(30分)

1、领导重视,出台或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了对加强政务服务机构工作的意见;

2、按照中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要求,政务服务中心的机构健全、编制落实、人员稳定、经费保障;

3、完成镇村两级政务服务机构的框架建设,镇(街办)便民服务大厅建设推进有力;

4、结合权利清单,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受理的审批事项和其它服务事项实行集中受理,限时办结,无双重受理;

5、制定出台本级政务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设收费窗口统一按规定收费;

6、窗口工作人员遵守政务服务中心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二)网上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方面(20分)

1、按照市、县政府文件要求,开展本级网上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落实;

2、根据网上政务中心建设内容,逐步完成镇、县级部门网上政务中心建设工作,并能够完成行政审批项目的网上预审或审批工作;

3、使用全市统一的网上办事平台,所办事项原则上都要使用行政审批系统登记办件,接受电子监察系统的全程监督;

4、完成本级网上政务中心的事项确认及公示工作,网上办事占有一定的比例。

(三)服务质量和效能方面(1 5分)

1、实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和服务承诺制,无超时办理,无服务对象的有效投诉;

2、窗口工作人员无 “吃、拿、卡、要”和损害服务对象的行为;

3、办事大厅管理规范,有专人负责办事环节中的实时监察,中心全年有无窗口及其工作人员的违纪违规情况。

(四)创新服务机制方面(1 5分)

1、对涉及多个行政审批部门的事项实行并联审批和联办合审,提高审批服务效率;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主动优化办事流程、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创新服务方式、提高即办件比例;

3、推进“两集中、两到位”工作进展得力,一站式办公落实到位;

4、针对优化服务、提升服务方面制定出相关的有效措施,并实施有力。

第四章考核办法

第五条 各镇及县级相关部门的政务服务机构工作考核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采取日常考评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法。

(一)日常督查考评。由县政务大厅牵头,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暗访等方式进行。检查和抽查结果计入年度工作考核成绩。

(二)年度考核。由县考核办牵头,对全县各镇以及县级各相关部门的政务服务工作完成年度任务情况进行综合考核。

第五章 计分原则

第六条 各镇及县级各相关部门的政务服务机构年度工作考核实行基本分基础上的累计加减分制。

(一)设立了政务服务中心机构并正常运行的基本得分共80分(具体量化分值见附表),其它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

(二)年度考核总得分计算公式为:实得分=实得基本分+实得加分一实际扣分。

第七条 加分原则

(一)及时优化办事流程,缩短办理时限,提高中心即办件数和受理总量的,根据工作情况加分,累计不超过5分。

(二)按照市、县网上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要求,完成各镇区以及相关部门的本级网上政务中心建设任务,结合应用情况和网上办件比例,加1-4分。

(三)认真做好工作交流和理论调研,并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或刊载,按刊物类别数量加分,市级每篇加0.5分,省级每篇加1分,国家级每篇加1.5分,累计加分不超过4分。

(四)镇政府把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部门窗口工作纳入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并占有一定比例的分值,根据工作情况加1-3分。

(五)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当地和上级党委、政府表彰的,按表彰层次加分,受到区(市)县党委、政府和市级部门表彰的每次加0.5分;受市委、市政府、省级部门表彰的每次加1分;受省委、省政府、国家部(委)局表彰的每次加1.5分。累计加分不超过4分。

(六)受到新闻媒体肯定性报道的,市级媒体每次加0.5分,省级媒体每次加1分,国家级媒体每次加1.5分,累计加分不超过4分。

(七)完成省、市、县政务服务中心临时交办的重要工作和任务,按项加0.5分,累计加分不超过2分。

第八条 减分原则

(一)已经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受理的事项,在中心窗口和机关内部两头受理或者还一直在原机关办理的,扣1-2分。

(二)实体中心办理的审批和服务事项未能完全录入行政审批系统;所受理的事项超过规定和承诺时限办结,根据工作开展情况扣1-3分。

(三)根据日常投诉及处理情况,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受到服务对象投诉并经查属实的,扣1-2分。

(四)受到当地和上级党委、政府通报批评的,每次扣3分。

(五)被新闻媒体曝光经查证属政务中心责任的,每次扣3分。

(六)对其它特殊情况需要扣分的,由县政务大厅审定。

(七)同一单位减分总数不超过加分总数。

第六章 考核结果的应用

第九条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全县各镇及县级各相关部门的政务服务工作按照考核细则表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将各镇及县级各相关部门的政务服务工作按分数划分为三个层次,按照县考核办对镇及县级相关部门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中占有的分值,报送至县考核办,对应进行扣分。

第十条 按照各镇及县级各相关部门的政务服务工作考核体系,参照考核结果,县政务大厅评选出一定比例的年度先进镇区及部门政务服务机构。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细则由县政务大厅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最新县级公安局接访方案范文汇总二

同志们:

今年是20xx-20xx年度全国、全省文明县城验收之年。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创建任务,对文明县城创建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创建省级文明县城作为重要的历史使命

省级文明县城是省委、省政府表彰的反映县城文明程度的最高荣誉称号,是城市形象、品位、发展水平和市民素质的集中体现。县城搬迁后,通过历届县委、县政府和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县城先后荣获“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国家卫生县城”、“国家园林县城”、“全国文明县城”等一系列荣誉,去年又成功创建为湖北省第一个县级“环保模范城”,提升了县城的美誉度和市民的归属感、认同感和幸福感。

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可以培养和倡导市民文明健康生活方式的形成,广大市民既是创建者又是受益者。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是我们的工作目标,但不是我们的根本目的,创建过程本身更重要,要让创建的过程成为全面素质提升的过程;文明行为教育的过程;社会和谐氛围营造的过程;日常行为规范的过程。要牢固树立人人都是投资环境,人人代表秭归形象的理念。通过创建省级文明县城这个载体,进一步把县城建设好、管理好、经营好,推动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

《湖北省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xx年版)共有158个具体指标,侧重于考核市民的基本素质、社会的文明程度、政府的服务水平和群众的满意程度等“软指标”。要达到这些指标,并不是靠短期突击、靠个别部门的努力可以做到的,需要大家齐心协力,共同努力。我县再创省级文明县城是在新的历史进程中再发展、再跨越的新征程,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我们一定要提振精神,凝聚共识,围绕目标,做好工作,不断提升秭归县城在全国全省的美誉度、知名度。

二、紧扣标准,突出重点,认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一)要全力抓重点。一要整治城市环境。重点突出城市“牛皮癣”、卫生死角、交通秩序、食品卫生、农贸市场环境、城郊结合部等重点内容和关键环节。强化对乱贴乱画、流动摊贩、占道经营、夜市、城乡结合部、高速路出口的整治。要继续坚决打击违法建设,虽然我们对违法建设进行了多次打击,但违法建设屡禁不止。违法建设是城市的“毒瘤”,必须坚决予以铲除。要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坚决遏制城区违法建设的蔓延势头。要加强对流浪乞讨、算命卜卦人员的管理。目前,城区道路狗粪问题日益严重,严重影响了城市公共卫生,要加强对居民养宠物的管理。要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采取有力措施,坚持严格处罚,做到标本兼治。二要整治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环境。强化安全责任,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市民的安全防范意识。深入开展化学危险品、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的专项整治,重点加强生产、交通、学校、易燃易爆物品和建筑工地安全工作,坚决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完善基层治安防控网络,强化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增强群众的安全感。三要整治“窗口”单位服务环境。当前要重点整治出租车、车站、医院、宾馆、商场超市等21个“窗口”行业,加大宣传教育与整改力度。同时,各级文明单位要发挥文明示范的带头作用。四要扎实开展“绿化美化行动”。这点我重点强调一下,绿化美化行动是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和重大惠民工程,通过绿化美化彰显秭归山之厚重、水之灵动、绿之生机、城之大气,塑造特美的城市形象。抓好以退耕还林、现代农业、三峡后续生态屏障区植被恢复等项目建设,今年要完成人工造林5万亩、全民义务植树170万株、城乡节点绿化面积200亩、创建森林乡镇2个、绿化示范村20个、森林人家20户,努力争创全省林业生态示范县。各乡镇各部门要围绕20xx年全县绿化美化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强化措施、精心组织,迅速掀起绿化美化工作的热潮,要积极采取多种形式,促进绿化美化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同时大力开展庭院、临街面、沿路的绿化美化活动,栽植“庭院林”、“通道林”、“护岸林”、“防护林”和“风景林”,通过拆违还绿、拆墙透绿、破硬增绿等方式,为居民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二)要着力强基础。一是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县城搬迁以来,我县按照历史文化与现代文明相结合的城市建设理念,大范围、大力度推进城市建设,设施档次进一步提升、城市功能日益完善。但是,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还有待改进完善。要高度重视背街小巷、城郊结合部和九里开发区的治理工作。要高度重视社区基础设施建设,集中力量着力解决好社区室内文化活动场所缺乏和综合性室外宣传栏不足等问题。要高度重视公益广告建设,在人流密集区域和交通枢纽地设立一批大型公益广告牌。二是要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创建文明县城,基础在基层,难点在基层,关键在基层,这次创建工作能不能成功,关键要看基层工作做得怎么样。全县各级各部门要继续深化部门、单位与社区结对共建工作,积极配合社区做好工作,扎实推进文化、卫生、法律、科教“四进社区”活动。要以文明社区创建为抓手,突出抓好社区教育、管理、服务工作,使创建活动延伸到居民楼院、居民家庭,夯实文明城市创建的基层基础工作。三是要做好创建资料归档。测评体系共有158个具体指标,其中83项采用的测评方法是部门审核,各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按照测评体系责任分工收集资料,迅速提供给创建办统一整理归档。

(三)要奋力创特色。这次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竞争十分激烈,秭归要在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既要认真抓好测评体系中的“规定动作”,更要结合实际积极创造我县的“自选动作”,努力做到攻强项、补弱项、扬优势、创特色。一要弘扬屈原文化。秭归历史悠久,是伟大爱国诗人屈原的故乡,具有深厚的巴楚文化底蕴,我们要持之以恒地在全县开展以屈原文化为主要内容的历史文化宣传教育,让屈原的后代了解屈原,弘扬屈原精神。二要挖掘历史文化。“百年追踪夏明翰”在秭归全社会引起了强烈的反响,要继续宣传烈士为理想献身、为后人立范、为新中国铺路的内涵,激励干部群众缅怀革命先烈,传承光荣传统,立足岗位建功立业,为建设和谐社会凝聚奋发向上的力量。三要张扬移民文化。为了三峡工程的兴建秭归人民作出了巨大的牺牲和贡献,体现了“顾全大局的爱国精神,舍己为公的奉献精神,万众一心的协作精神和艰苦创业的拼搏精神”,正是凭着这种移民精神,圆满完成了坝区和库区一线水位移民搬迁,确保三峡工程按时开工和大江顺利截流,提前实现县城整体搬迁。在新时期要继续大力宣传广大移民的先进事迹,使移民文化得到发扬光大。四要培育地方文化。“长江峡江号子”、“秭归花鼓舞”获全国群星奖,我们要继续挖掘、培植地方特色文化品牌,争取更多的地方特色文化品牌走出三峡、走向全国、走向世界。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形成创建工作的整体合力

(一)要大员上阵,专班主抓。县委、县政府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创建活动的组织、决策、管理、协调和检查督办,解决创建中的具体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创建办公室,具体职责是协调各项工作的落实、组织督导检查和业务指导。创建办下设8个专门小组,各相关部门一把手要把创建工作拿在手上抓,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按照“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形成合力,齐抓共管”的原则,精心组织,统一指挥,狠抓落实。

(二)要细化任务,明确职责。各单位要在县创建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真抓实干。根据《湖北省省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xx年版)的要求,县文明办已经将各地各部门职责进行了明确,请各单位认真学习《测评体系》,迅速查漏补缺,确保验收不失分,得高分。所有单位都要按照秭办文〔20xx〕68号文件要求,切实把县级领导和县直单位包片责任区的工作做好,关键时候要全天候值守。

(三)要广泛发动,全民参与。

一是要以人为本,感召市民。开展创建工作,必须充分发挥我们的政治优势,认真做好组织、宣传、教育市民的工作,依靠市民抓创建,依靠市民搞迎检。群众中蕴藏着极大的力量,需要我们去挖掘、去释放;市民中的先进事迹,需要我们去总结、去宣传;群众中的一些不文明行为,需要我们去做耐心、细致的工作,帮助他们克服和纠正。

二是要营造氛围,影响市民。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大造创建声势,使各个领域、各个层面、每个居民都了解创建工作,支持创建工作,参与创建工作,切实提高群众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真正使创建工作由“要我做”变成“我要做”,由“政府推动型”向“社会推动型”发展,真正使创建活动成为群众自觉实践、自我教育、自主管理的过程。

三是要开展活动,带动市民。要以社区为重点,充分利用城区文化广场这个阵地,组织市民开展大众广播体操、花鼓舞、船工舞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不断丰富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要充分发挥各类志愿者的作用,组织广大志愿者经常开展文明劝导、环境保护、扶贫帮困等各类社会志愿服务行动,吸引群众、带动群众参与文明县城创建工作。

(四)要强化督办,加强指导。建立两项制度,一是周汇报制度。县创建领导小组每周召开一次创建工作专题会议,听取有关单位汇报,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二是督查制度。县创建办要组织专班定期对创建工作开展督查指导,对各单位任务完成情况及时通报。创建办要每天一检查,每天一通报。县委督查室和县政府督查室也要加强督办工作,确保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

同志们,创建省级文明县城事关秭归发展和人民利益,是全县人民的共同愿望。我们要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群策群力,扎实工作,奋力拼搏,确保再创省级文明县城取得圆满成功,为下一步冲刺全国文明县城奠定坚实的基础!

最新县级公安局接访方案范文汇总三

政治建警是党对公安机关的一贯要求,既是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又是

立警之本、育警之道、治警之要。为此,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民警,一定要紧密结合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政治建警、改革强警、科技兴警、从严治警不动摇,锻造“四个铁一般”的公安铁军,以实际行动争做合格党员。今年,我很荣幸参加了公安部组织的“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培训,结合自已多年的从警经历,撰写了学习心得体。借此机会,我以《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为新时代公安工作提供坚强保障》为题给大家上一堂专题党课,与同志们共勉。

今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体现了党中央对公安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公安队伍的亲切关怀,更为新时代公安工作指明了方向。习总书记强调:从严治警一刻都要不能放松,要坚持政治建警、改革强警、科技兴警、从严治警,着力锻造一支有铁一般的理想信念、铁一般的责任担当、铁一般的过硬本领、铁一般的纪律作风的公安铁军。要把理想信念教育作为育警铸魂、固本培元的战略工程常抓不懈,坚持严在平时、管在日常,使全警真正养成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高度自觉。习总书记提出“四铁”人民公安警察要求,言简意深、重若千钧,为新时代公安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为铸魂育人提供了根本遵循。

公安机关是一支带枪的队伍,肩负着惩恶扬善、守土安民、维稳保安、执法执勤等职责任务,战斗在打击违法犯罪最前沿,直接与人民群众打交道,直接接触社会阴暗面,经

常面临着情与法、血与火甚至生与死的考验。加强公安队伍政治建设是公安工作永恒的主题,也是坚强的保障。

一是要以绝对的忠诚铸就信仰。绝对的忠诚就是唯一的、彻底的、无条件的、不掺任何杂质的、没有任何水分的忠诚。这就要求我们始终要以党的旗帜为旗帜、党的方向为方向,坚定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的必胜信念,坚定对党的领袖习总书记的高度信赖,坚决做到党叫干什么就坚决干,党不允许干什么就坚决不干。

二是以深厚的理论铸固信念。理论上的清醒才能保证政治上的坚定。切实学好弄通搞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蕴涵其中的战略思想和战略布局,深刻理解基本内容和精髓要义,深刻把握融贯其中的信仰追求、历史担当和科学思想,补足精神之“钙”,把其作为思想武器和行动纲领,改造主观世界,提高能力素质,提升思想境界。

三是以实际的行动铸牢信任。习总书记说“实干兴邦,空谈误国”,我们公安民警要按“四铁”要求校正为警坐标、把正为警方向、行正为警准则,使行动成为标杆、行为化成力量,躬身笃行、身体力行,坚决不做口是心非、表里不一的“两面人”,始终铁心向党,生命献党。

讲奉献、有担当,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必然要求,体现的是共产党员履职尽责、敢于担当的精神。这是党员干部的基本素质,是成就事业的必备品格。做合格党员,最关键的

就是要做到履责合格。广大党员民警要进一步树立强烈的担当意识,始终保持奋发进取、昂扬向上的精神意志,切实把心思用在努力工作上、把智慧用在干事创业上、把精力用在

狠抓落实上,真正以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忠实履行好肩负的职责使命。始终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和自已的责任担当,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是要加强创新社会治理。不断提高治理能力现代化,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和治安防控体系,建立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社会利益协调机制、化解社会矛盾机制、社会风险评估机制、预测预警预防机制,增强社会治理的预见性、精准性、高效性。尤其是县级公安机关要按照“学精神、控风险、守底线、补短板、严纪律”要求,将“大排查、大研判、大管控、大演练”常态化长效化,有效防控政治安全、社会稳定、暴恐袭击、公共安全、网络安全风险。紧扣“一村一辅警”、“邵阳快警”、“绩效一网考”三大抓手,不断深化农村警务、户政、交管、消防等领域的利民举措,完善人民权益维护、公共服务均等配套政策,真正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迫切、最现实的问题。

二是要护航中心发展任务。着眼“两中心一枢纽”战略,深入开展“集打斗争”、“扫黑除恶”、“扫毒除害”等专项工作,坚持政治、法治、德治并举,把扫黑除恶与反腐结合起来,与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与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结合起来,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的“政治基础”、“经济基础”、“社会基础”。要深挖彻查保护伞,做到“两个一律”: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矢志不渝做改革发展的护航者、人民利益的保护者。三是要崇尚实干主动担当。实干能成就梦想。我们要以“学在深处、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实际行动完成好2020年度工作目标,对政治建警、绩效评估、扫黑除恶、扫毒除害、精准扶贫等重点工作,要做到挂图作战、倒排工期、严格督导。今年时间已经过半,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都能紧紧围绕党组确定的年度目标,有力有序推进。但仍有少数部门工作乏力、推进滞后,需要进一步加压加力,全力攻坚。为此,各部门警种要紧密结合实际,切实加强宏观指导、统筹协调,扎实抓好各项相关措施要求的推进落实,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要求都能顺利实现。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1周年大庆之年,公安机关要紧紧围绕安保维稳任务,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为载体,以基层一线执法勤务类民警为训练对象,坚持实战实用实效导向,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围绕安全理念、战术意识、程序规范等方面开展现场执法处置训练,确保民警能够在保障自身安全、执法程序规范的前提下,高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全面提升公安机关的整体战斗力和规范执法水平,确保在关键时刻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

一是要抓好专项训练。围绕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安保维稳工作,开展基础技能战术、常见警情现场处置、个人极端暴恐事件处置、建筑物搜捕、嫌疑车辆查缉、群体性事件处置、野外搜捕、现场警务指挥等专项训练演练,同时将“语言控制训练”、“现场急救训练”、“科技装备训练”等课程融入到专项训练中,积极参加市局组织的“三警大比武”活动。一线执法勤务类民警重点开展现场执法规范、安全防护意识、单警装备规范佩戴、武器警械使用和常见警情模拟处置训练,提升民警的单兵、协同作战能力。警务辅助人员重点强化法律知识、业务技能、纪律作风等方面的培训,全面增强实战能力。

二是要抓好专题培训。县级公安机关要有针对性的组织举办“公安指挥调度”、“情报研判”、“反颠领域专案”、“网络安全管控”、“群体性事件现场处置”、“警务实战技能”、“治安维稳”、“搜爆搜毒”、“无人机驾驶技术”、“信访维稳”等培训班。围绕新时期公安工作形势任务,还要组织举办“涉黑涉恶案件办理和审讯”、“公安服务平台应用”、“大数据技术应用”、“深化执法规范化”、“涉众型经济犯罪打击防范”、“食药环案件办理”等专题培训。按照专业化能力建设和“干什么训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开展轮值轮训与岗位自训。

三是要抓好反恐实战演练。紧盯敏感节点,严密防范、坚决打击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宗教极端活动,确保不打响、不炸响。加强情报信息搜集研判,落实重点信访人员管控,确保不发生群体性非法聚集和个人进京非访事件,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中国成立71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讲规矩、有纪律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是必须坚守的底线和原则。习近平总书记始终强调,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的重要检验。做合格党员,最重要的就要是做到守纪合格。全县公安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

民警

一是要严格遵守党章和党规党纪,把尊崇党章、学习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作为最基本的标准要求,把学习党规党纪、践行党规党纪作为最起码的政治操守,切实弄清楚作为党员民警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该怎么做,坚决守住共产党员的做人基准和底线。

二是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把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最前面,发扬公安机关服从命令、听党指挥的优良传统,始终把公安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在重大原则问题上决不摇摆,在大是大非面前决不含糊,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切实做到党中央提倡什么就认真践行什么,党中央禁止什么就坚决反对什么。严格贯彻落实“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组织、副职服从正职”标准要求,推动形成“执行不讲条件、落实不打折扣、贯彻不能拖延”的优良警风,为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政治保障和纪律保证,真正做到在政治上讲忠诚,在组织上讲服从,在行动上讲纪律。

三是要切实净化规范民警交往行为。“二十个不准”既是禁止性规定,更是对民警的关心爱护。要对照“二十个不准”全面加强民警、职工、辅警日常管理,把行为管理和思想管理统一起来,把工作圈管理和社交圈管理衔接起来,把八小时之内的管理和八小时之外的管理贯通起来,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不留空档。要把现实教训当作鲜活教材,通过“身边事警示身边人,里面的人教育外面的人”,引导民警牢记交往有原则、有界限、有规矩,自觉净化社交圈、朋友圈、生活圈,做到不乱交友,不把公共权力用于结“人缘”、谋私利,防止被别有用心人员“围猎”甚至滑向违纪违法深渊。

同志们,做好当前各项公安工作任务艰巨而繁重,让我们以更加坚定的党性、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凝神聚力,开拓进取,团结奋进,扎实工作,把在政治建警激发出来的工作热情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全力做好新中国成立71周年大庆安保维稳工作,以优异成绩向建国71周年献礼!

最新县级公安局接访方案范文汇总四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室党员大会,对室机关党委进行换届选举,这是我们党员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我们政研室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刚才,志宏同志代表室机关党委作了重要报告,回顾总结了第二届本室机关党委工作,部署了新一届机关党委的工作任务。大会还通过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的机关党委。在此,我代表室领导班子向大会圆满召开和新当选的机关党委委员表示热烈的祝贺!对上一届机关党委委员所付出的辛勤劳动表示衷心的感谢!借此机会,我想对全室党员特别是新一届机关党委成员提几点希望和要求,与大家共勉。

一、学习、学习、再学习

学习是从业的资本,是兴业的前提,也是进步的希望。一个党员干部不刻苦学习那就难以安身立命从业。在当今时代,我们要把学习作为一项重要的任务,这里我想强调四个注重:一要注重学习态度。我们不仅要把学习作为一种工作需求,而且要作为一种政治要求、精神追求,孜孜不倦地学、持之以恒地学。二要注重学习内容。不仅要学习业务知识,而且要学习政治理论,特别是要潜心学习、苦心专研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努力用科学理论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三要注重学习途径。我们不仅要向书本学,而且要虚心向实践学、虚心向群众学、虚心向身边的同志学、虚心向先进人物学。四要注重学习目的。我们不仅要学有所思,而且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用有所成。总之,要通过学习,使我们的政治头脑更加清醒,理论视野更加开阔,知识素养更加全面,参谋水平更加提高,努力把我们的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发展的正确思路、促进发展的有力举措。

二、落实、落实、再落实

年初,我们下发了《20xx年省委政研室工作要点》,部署了今年的工作任务。最近,我们召开了全省政研工作会议,对打造党委核心智库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任务和举措。今天,我们又召开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大会,重点研究部署今后五年机关党建工作。可见,我们的政研工作、党建工作任务都已经明确。现在的关键是抓好落实,把这些工作任务真正落到实处、抓出成效。要深刻认识到,不抓好落实,再美好的蓝图也不过是蓬莱仙阁、空中楼阁,必须切实把抓落实的过程贯穿于我们履职的始终。这里,我就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特别再强调一下。总的来说,今年及今后一个时期,我们政研室机关党的建设一定要把握这样一个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八八战略”和“两创”总战略,着眼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发展党的先进性,以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为抓手,以开展创新争优活动为载体,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全面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提高机关党建工作的科学化水平,为打造省委核心智库提供坚强的政治、思想和组织保证。具体要环绕以下四个方面重点抓好落实:一是坚持把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作为重要任务,努力提高理论武装水平;二是坚持以提高素质、增强能力为目标,努力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三是坚持以增强党支部活力为重心,努力做好抓基层打基础工作;四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原则,努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三、创新、创新、再创新

党的xx大明确提出,必须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我认为在新时期,创新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动力和法宝。政研工作的创新我已在多次场合和会议作了强调。这里,我着重就机关党建工作创新提几点要求:第一,思想理念要创新。当前,对机关党建工作有两种片面思想观念,一种是重业务,轻党建;另一种就是就党建抓党建,把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隔离开来。这两种思想观念和倾向都要不得。我们要开创机关党建工作新局面,必须冲破这两种思想观念,力求做到“三紧贴”:一要紧贴中心,把党建工作与紧紧围绕省委的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党建工作跟政研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二要紧贴实际,紧密结合政研工作的实际开展党建工作;三要紧贴生活,更多的联系党员干部的工作和生活实际,倾注更多的人文情感、人文关怀,增强党建工作的亲和力和感召力。第二,工作载体要创新。要实实在在地研究一些行之有效的载体,来推进机关党建工作,我们可以在这方面做点研究、探索。比如,如何开展一些主题主旨鲜明的教育活动。中央、省委这几年每一个时期都抓一个主题、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如在全党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等等。我们政研室机关也应该有紧密结合自身实际的主题教育活动。又比如,如何开展一些常态化的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不要好像搞运动一样一阵子,要经常性地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再比如,如何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这几年,我们在“创先争优”方面确实是做了些工作,也产生了一些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党支部。但是,这项工作总的看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在这方面确实还值得研究。另外,机关党建工作不仅要围绕省委的中心工作、业务工作,同时还要在丰富文化生活、陶冶情操方面开展一些有趣味的文体活动。这些都可以作为机关党建的工作载体,进一步加大创新力度,真正使机关党建工作紧密结合实际,寓教于乐、寓乐于教。第三,工作机制要创新。党建工作的长久生命力在于建立和完善一套行之有效的长效工作机制。我长期以来从事党建工作,对党建工作深有感受。尤其是我感到机关的党建工作相对市县来说,有的地方还存在着盲区。因此,机关党建怎么抓,特别是党员的先进性怎么体现,值得深入研究。省委政研室100%是共产党员,如果50%是群众还有一个比较,全室都是党员,先进性怎么体现,我觉得要通过长效机制的建立,来进一步推动机关党建工作。有这么几项工作机制值得建立和完善:第一项是党建工作责任制。主要是室领导班子要履行“一岗双责”,既要抓业务工作,又要抓整个研究室的党建工作,切实解决机关党建工作“讲起来重要、抓起来次要、忙起来忘掉”的现象。我们要切实改变这一现象,突出抓好党员领导干部的示范作用,真正做到“四个带头”,即带头参加机关党组织开展的活动,带头做好机关党组织安排部署的工作,带头执行机关党组织的决议,带头接受组织和党员的监督。室领导班子成员在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方面一定要做到这样“四个带头”。第二项是机关党委工作运行机制。政研室的党员人数不是很多,机关党委的人数配臵也是比较少,只有一名专职干部。所以,机关党委的工作落实关键是要靠建立和完善好的运行机制。要通过机关党委工作规则,明确机关党委委员分工,制定机关党委委员职责,真正推动机关党委各项工作的落实。过去这一块还没有很成型的工作运行机制,新一届机关党委一定要建立这个工作机制,真正使每个机关党委委员履行起机关党委的工作职责。这样就形成整体抓党建的合力,否则机关党建工作,在机关党委这个层面就软弱无力。机关党委要在原来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这方面工作。第三项是党支部工作机制。要坚持处室负责人担任党支部书记,实行“一岗双职双目标”,促进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落到实处。我们的支部建在处室,特别是政研室基本上一个处一个支部,这样就有利于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紧密结合。处长是“一岗双职双目标”,两项工作一起抓。机关党建工作活跃不活跃,关键在支部的工作。同一处室里,党员工作在一起,同志们的情况最了解,活动最容易安排。各个支部在“创优争先”上,要不断创造新的活动方式,希望各个支部书记既要抓好业务工作,更要创新党建工作思路。这里,我还要强调一下,机关党委和各支部都要进一步完善思想政治工作制度,做到“三个及时、三个解决”,即:及时掌握干部党员的思想状况,解决他们存在的模糊认识;及时疏通和保持党员干部的联系,解决他们提出的合理建议和要求;及时分析研究党员干部思想问题,解决他们工作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机关党委要在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方面多下功夫。第四项是促进党员发挥作用的激励机制。通过“创优争先”主题活动,形成一种荣誉激励;通过开展学习先进典型活动,形成典型激励;通过完善公开、公平、公正的选人用人机制,形成导向激励。第五项是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机制。这方面很重要,加强监督是一方面,自律更为重要。

四、自律、自律、再自律

廉洁自律不仅关系党的事业,而且是关系我们干部的政治前途。最近我们省里又查出了好几个县级甚至省级领导干部违纪案件。现实社会中,陷阱很多,诱惑也很多,希望同志们好自为之。我为什么老是提醒这些问题?现在社会很复杂,你们不要以为洗头店、洗脚店好洗,可能自己不知道已经上当受骗了。一种是你自己不注意,另外一种是人家要陷害你,让你犯错误,我讲这个问题是有真实案例的。总之,关键要靠自律,做到勤政、廉政、善政。我们干部当到一定的时候,大家的能力水平可能比较接近,真正能分出高低的是在责任心、事业心、公心与廉洁这点上。有的同志很刻苦,一心扑在工作上,那他的水平,他所作的贡献就不一样。党员干部一定要有“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抱负,又要有“在位一天、赶考一天”的意识,努力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多为党和人民建功立业。在具体工作和生活中,一定要把牢“三条线”,做到“有四个心”、“五个一个样”。“三条线”:就是一定要清醒地把牢法律与纪律的高压线,这个高压线绝不能碰,谁碰谁触电;一定要清醒地把牢公与私的警戒线,公就是公,私就是私;一定要清醒地把牢个人与家庭的情感线,现在很多干部就是因为情感出轨,搞爱情的广度开放,所以出问题。“四个心”:就是以平和之心来对待名,以淡泊之心来对待位,以知足之心来对待利,以敬畏之心来对待权。概括起来讲,我们每个同志都要有上进心,但又要保持平常心。“五个一样”:就是始终要做到台上台下一个样,上班下班一个样,进家离家一个样,本地外地一个样,人前人后一个样。这是党对我们的要求,也是我们做人的起码的道德品格。有的人可能几个不一样,主要是修养不到家,也可能是环境造成的,所以我们要多方面努力,加强修养,做到“五个都一样”,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使我们政研室出更多的干部,出更多的人才。

最新县级公安局接访方案范文汇总五

今年以来,xx县始终坚持把脱贫攻坚工作作为改善藏区民生、凝聚人心的重要抓手,坚持“六个精准”,实施“五个一批”,统筹推进十七个专项扶贫方案,按战略部署强力高效推进全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截至上半年,各项工作进展较为顺利。

一、创新“三大机制”,保障扶贫攻坚

一是创新领导一线,机关干部参与的领导机制。建立县乡两级党政双组长制的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定期召开精准扶贫专题工作推进会;建立县级机关、乡(镇)扶贫专职干部工作机制,完善扶贫工作网格化管理;集中全县力量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四大家,县级机关部门,各乡镇主要领导都确定了精准扶贫联系点;签订县、乡、村、户四级《脱贫攻坚责任书》,层层立下军令状,强力传导脱贫攻坚压力,形成了以县委政府主要领导统筹,分管领导主抓,部门和乡(镇)具体落实,村社动员,群众参与,纵向到底的工作格局。

二是创新“六个一”帮扶责任机制。创新建立“六个一”帮扶责任机制,(即:建立每个村都有1名县级领导、1个县级部门、1 个驻村工作组、1名第一书记、1名农技员帮扶,每个贫困户都有1 名帮扶责任人)。全县32名县级领导、59个机关党支部结对帮扶55个贫困村、选派55个驻村工作组、55名贫困村第一书记、55名农技人员,落实帮扶责任人934人,明确了“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的工作要求。

三是构建全方位监督考核机制。建立多层次交叉督查机制,创新建立县委书记、县长抽查、各乡(镇)包点领导督查、3个片区工委交叉督查的扶贫攻坚督查体系。对执行不力和推进不快的严肃追责问责。同时,我县早在2015年,就率先制定了《xx县扶贫开发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效果纳入领导干部考核体系中。

二、加强动态管理,夯实攻坚基础

xx县贫困状况主要体现为量多、面广、程度深。2014年我县与全国、全省同步启动精准扶贫工作以来,2015年按照“一看、二比、三评、四核、五公示”的步骤对贫困户进行再“甄别”,重点以“八个比对”为主要清退对象,最终复核审定贫困村55个,贫困人口1184户5190人(其中:2015年最终复核1176户5074人,特殊群体8户116人)。全面完成国扶办业务子系统录入及“六有”信息平台建设,确定全县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1147户2571人,移民搬迁安置192户798人,低保兜底749户3026人,医疗救助554户692人。

合理确定贫困村贫困户脱贫时序和减贫计划:2015年实现减贫201户1016人;2016年计划14个贫困村“摘帽”,320户1460人脱贫(省、州下达目标为8个贫困村“摘帽”,186户845人脱贫);2017年计划14个贫困村“摘帽”, 264户1145人脱贫;2018年计划14个贫困村“摘帽”,256户1033人脱贫;2019年计划13个贫困村“摘帽”143户536人脱贫。

三、科学谋划,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今年,我县脱贫攻坚工作以县委十一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关于加快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决议》为纲领,以14个贫困村“摘帽”,320户1460人脱贫为目标,以十七个专项方案为载体,以层层压实责任为保障。截止目前,各项工作推进情况良好。

(一)精准规划。按照扶贫措施、规划制定到村到户到人的工作思路,结合实际情况,编制完成年度脱贫攻坚工作计划、17脱贫攻坚专项方案,严格按照脱贫标准因地制宜,进一步完善优化14个“摘帽”村脱贫规划,围绕贫困户的基本情况、收入水平、致贫原因、脱贫时限等要素,实行“一对一”、“点到点”的精准扶贫,确保从县到乡到村到户到人、分年分类目标任务清晰。

(二)精准投入。多方筹措资金,确保扶贫投入

面对脱贫攻坚的“最后一公里”,精准脱贫难啃的“硬骨头”,我县多方筹措资金,确保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资金投入。

一是主动作为不等不靠,安排县级资金。2016年县财政计划投入精准扶贫资金1922万元(其中年初预算专项扶贫资金930万元、安排存量资金992万元),整合各行业涉农资金5552.37万元,专项用于脱贫攻坚工作。同时安排专项扶贫资金200万元,圆满完成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分险基金的设立工作。

二是积极对接行业部门,获取专项资金。在上级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已完成1524万元住房贷款分险基金和200万元返乡创业分险基金的设立工作。

三是密切联系社会帮扶,争取社会资金。积极联系广东、泸州等社会帮扶单位,争取社会资金支持。

(三)精确滴灌。按照贫困村“摘帽”标准,因村施策、科学设置项目。

一是基础设施专项扶贫。已完成9个贫困村34.58公里的通村路硬化,完成投资2265万元;今年计划投入3022万元,建设5个村的通村硬化路和14个摘帽村的连户路建设,目前共计完成投资1558万元;计划投入203万元实施14个摘帽村的安全饮水改造提升工程,目前已完成6个村, 8个村正在加快建设,共计完成投资152万元;农田灌溉、通讯、电力设施等项目正在加快推进,目前共计完成投资3274万元。

二是农业产业专项扶贫。已完成青稞种植1498亩、油菜种植1470亩、马铃薯种植1020亩、蔬菜种植125亩,完成改良核桃300株、种植小杂水果80亩、种植草莓16亩、种植羊肚菌30亩、种植秦艽100亩;完成暖棚建设20个,扶持养殖专业合作社1个,共计完成投资370.59万元。

三是农村土地整治专项扶贫。完成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2400亩;完成土地整治项目1500亩,新增耕地250亩。共计完成投资668万元。

四是新村建设扶贫。按照上级要求,在确保14个摘帽村新村建设的基础上,自加压力实际启动了19个贫困村的新村建设。投入2869余万元实施贫困村村内主干道及联户路建设36公里;投入447万元新建8个、改造提升11个村级活动室;投入746万元对贫困村711户农户进行五改三建,完善住房功能,提升生产生活条件。目前新村建设完成投资1830余万元,完成总工程量的近40%。

五是教育扶贫。启动5所幼儿园建设和2所学校薄改工程,改善3所中小学校办学条件,目前项目正在挂网招标,预计7月底开工建设,计划投资3681万元。加强信息化建设,完成18所学校教学一体化仪器安装,完成局机关、牧区重点寄宿制学校、县中学、香格里拉重点寄宿制学校智慧教育中心。

六是贫困家庭技能培训和就业促进扶贫。实施果树嫁接、旅游服务等技能培训255人;扶持贫困群众实现创业1人,发放创业贷款10万元;公益性岗位促进贫困群众实现就业2人。

七是生态建设扶贫。巩固退耕还林3808.62亩,集体公益林补偿20557.64亩,新一轮退耕还林985.70亩,草原禁牧补助121712亩,草畜平衡奖励899597亩,耕地地力5827.21亩。

八是易地扶贫搬迁专项扶贫。移民搬迁安置34户171人,避险搬迁350户,藏区新区建设315户目前已动工建设。

九是医疗卫生计生扶贫。完成建档立卡5190人的患病调查,审定预脱贫对象享受医疗救助人数为694人;已完成11乡3镇的卫生院标准化建设,14个拟摘帽村的卫生室已动工建设。

十是社会扶贫。竣工泸州对口援建项目8个,完成投资4988.12万元;竣工广东对口援建项目2个,完成投资1838万元(其中援建资金1038万元);投入帮扶资金224.1万元,捐款捐物折资3.1万元。新修维修公路19公里,新建卫生院1个,文化站2个,资助贫困学生17人,救助火灾户3户;特殊困难家庭临时生活救助2户。

十一是财政金融扶贫。编制完成了《xx县财政精准扶贫金融互动政策实施方案》,与中国农业银行xx县支行和甘孜州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xx信用社签订合作协议。完成641户建档立卡户的评级授信,已发放精准扶贫贷款资金300万元。

十二是文化惠民扶贫。积极构建县、乡、村三级文化惠民体系。已免费开放金珠镇图书馆和文化馆,以及11乡3镇综合文化站。农村公益电影放映900场次,占放映任务1440场次的62%,电影观看人数达21400人次以上,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保障基础不断夯实,人民群众精神文化要求得到有效满足,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升。

十三是社会保障、工业产业、商务、旅游、科技等专项扶贫结合我县实际,正有序深入推进。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县的精准脱贫工作推进有序,但仍面临诸多问题和困难:

一是脱贫难度大。由于地处偏远,生态环境恶劣,绝大多数生活和建设物资不能自给自足,需从内地输入,物价指数和消费支出相对较高,即使人均纯收入越过国家划定的贫困线,与内地相比,群众仍处于贫困之中。截止2015年底,全县仍有贫困人口5190人,贫困发生率高达18.83%。虽然贫困村、贫困户和贫困人口总数不多,但占比不小,且贫困程度深、致贫返贫因素多,是最难啃的“硬骨头”,脱贫难度依然很大。

二是本级财政投入有限。由于我县的经济总量小,县级财政十分拮据,用于精准脱贫的资金极为有限,精准脱贫仍需依靠中央、省、州的政策及资金项目支持。

三是产业结构调整难度大。目前,农牧民群众增收的主要渠道为虫草、松茸等特副业收入,基本无其他收入来源,由于缺乏带动性强的龙头企业,产业化程度很低,结构调整难度较大。

四是自然环境恶劣,自身发展难度大。贫困人口大多分布高山峡谷和交通闭塞区域,过着“靠天吃饭、靠天养畜”的原始农耕生活。恶劣闭塞的自然环境以及原始落后的生产方式,致使农牧业生产率和农畜产品商品化程度低,与现代农牧业发展的要求差距大,难以适应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经济发展缓慢,自身发展难度大。

五是贫困村集体经济培育难度大。村集体经济是贫困村的“摘帽”的重要标准之一,由于我县地处高原,受气候、历史、村小、人少、人才缺等因素影响,集体经济发育程度低,短期内培育壮大集体经济难度大。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后,我县将继续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牢牢抓住脱贫攻坚这一实现藏区发展的牛鼻子工程,用发展实现我省“稳藏必先安康”的战略地位,确保国家安全和长治久安。要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工作体系、帮扶责任体系和全方位监督体系作用,直面我县脱贫攻坚工作存在的问题,科学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一是继续突出抓好交通、电力、水利、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改善藏区发展环境和群众生活条件;二是大力推进特色产业发展,把发展全域旅游作为产业富民的重要抓手,因地制宜积极发展现代特色农牧业和养殖业;三是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把生态保护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大力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等工程。四是加大教育扶贫,藏区贫困的根源在于文化知识观念的贫困,在大力实施十五年免费教育行动计划的同时,需要更加积极探索贫困人口文化素质提升路径,以增强藏区人民脱贫的内生动力。

最新县级公安局接访方案范文汇总六

我有幸参加了参加了县级骨干骨干的培训,本次培训的内容主要针对我们农村教师的需求,围绕新课程教育教学以及教学资源开发利用、校园文化教育及管理等方面进行的,目的是帮助我们这些农村一线教师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

通过学习,我深深地感受到国家对我们农村教育的重视,感受到远程教育的极大优势,感受到教师参加培训、提高自身素质以及教育教学能力的重要性,对提高我们教师素质,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逐步提高教学质量起到了催化剂的作用,这次培训对于我们日常教学工作将会有很大帮助。比方拿我来说从教以来,接触新课程也有一段时间了,但对新课改理念理解不够深入全面,教学中总存在许多困惑:虽然教材基本知识没有多大的变化,但备课就总是想到不够新颖吧?是否是在穿新鞋走老路子?跟课改步调一致吗?这次培训正好是我一个学习的机会,受益匪浅,使我真正体会到讲课是一种艺术。现就这次培训谈谈自己的几点收获:

一、教育教学的理论得到转变。

在集中培训学习中,听了好多现代教育教学理论的专家讲座,结合新课程,更新了教育教学观念。我深刻地认识到:在学习观上,要以学生为本,将学生看成是学习的主体,学生是学习的主人;在课程观上,教学不再只是忠实地传递和接受的过程,而是创建与开发的过程;在教学观上,教学是师生交流、积极互动、共同发展的过程,让学生主动地进行观察、实验、猜测、验证、推理与交流。新课程注重过程与方法,注重学生的感受、体验和经历。不仅教师的观念发生了变化,而且教师的角色也发生了变化,教师应是数学学习的组织者、引导者和合作者。自己也体会到,要转变观念,解放学生,让学生学会生活,引导学生追求崇高的精神境界,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并用人格力量的去引导学生,去感染学生才是我们应有的教育价值观。新时期师生关系在业务上应是双方积极性、创造性都得到充分发展的业务组合。在理论上应充分体现个性、民主和发展精神;而情感上应在个性全面交往基础上得到情感联系,是师生个性魅力的生动体现,是师生相互关爱的结果。同时我们应该去做一个创新型的教师,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全新的教育观念,合理的知识结构,熟练的教学监控能力,熟练的课堂教学管理艺术。在教学评价上,应着眼于学生,注重长期的效应,注重过程的评价。评价的目的不是为了证明,而是为了发展。

二、课堂教学的能力得到提高。

通过观看教学实录片断、倾听专家教师点评,特别是中学数学教学有了更深的认识,教学思路开阔了很多,对今后的教育教学有了新的目标和方向,可谓耳目一新,受益匪浅。在课堂教学中,学会了更好地设计教学,选择适当的教学模式,如何上好各种类型的课,怎样追求课堂教学的艺术。通过讲解与交谈,我体会到,教学是科学,也是艺术。既然是科学,就要按规律办事,改革课堂教学,以学生为主体,提高教学的质量。同时要讲究艺术性,尽量上好每一节课。另外要加强说课和评课,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水平和能力。在这一阶段里,我努力学习,不断地充实自己,煅炼自己,对课堂教学有了很深的体会和思考。体会一:课堂教学要注重教学的有效性,有效的课堂才能保证有效的教学。体会二:要处理好两个关系,第一,教材、教师、学生之间的关系,教师是数学学习的组织者和引导者、合作者,学生是数学学习的主人,教师要创造性地使用教材;第二,课前、课内、课后的关系,课前要吃透教材和学生,课内要重示范、点评、变式的教学,课后要及时跟踪、反馈,暴露学生的错误。体会三:课堂教学中要体现如下几条原则,第一,学生是学习的主体,课堂教学中要给予学生充分的动脑、动手、动口的时间和空间,让学生去经历、去感受,建构自己的数学知识;第二,要能够创设情境,让学生在问题的情境中学习,去解决问题,提示矛盾;第三,教师要形成自己鲜明的个性化的教学风格;第四,教学中要有创新精神,要常教常新。

三、教科研的能力得到发展。

在教科研方面,我深刻地体会到:一个成功的教师,必须有较强的教科研意识,要把教研和科研紧密结合起来,要用科研促进教研。通过培训,我认识到,要进行科研,必须做如下几点:第一,要注重自己的理论学习,为自己的科研提供理论以据;第二,要注重自己平时的教学研究和教学积累,为科研准备好第一手资料;第三,要找准自己教科研的切入点,注重科研的针对性、实效性。教师,即研究者,要不断地学习,不断地总结,不断地研究,及时将自己的经验写成论文,做研究型教师。

四、现代教育技术,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能更好的展现知识的发生,更好的传授,使课堂更精彩、更有效。

现代中学生具有较强的联想、想象能力,好奇心强,侧重于形象思维。现代教育手段的运用能更好,更有效地发挥学生的主体能动作用,激发学生学习兴趣,调动他们学习的积极性身在基层教育站线的我们,能够接触远程教育,步入信息课堂,能够运用先进网络采集信息,内心深感欣慰。本次培训,我深深认识到,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资源是为提高我们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服务的!是为提高广大学生的学习服务的!更是为新课标下的'教育教学服务的!学习虽然短暂,但却使我受益匪浅。我相信,在今后的教学工作中,我所学到的知识一定会有用武之地。

五、交流学习,取长补短,共同进步。

在本次培训中有很多中青年一线教师作为培训老师参与讨论、分析、点拨评论。他们的理论素养、实践经验、言谈举止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我们有很多的观点可以一起抒发和碰撞。每次有了问题后,我们都能踊跃发言,大胆地陈述自己的观点想法,提出自己感到疑惑的难以解决的问题。我们从教学活动的目标定位谈到重难点的确定,从课堂上学生的自读自悟谈到教师指导策略的运用,从情境的创设谈到学生发展的层次性和差异性。专家的点拨更使我受益匪浅。我在学习中始终信奉"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的信条,坚持和骨干班的其他学员保持密切联系,定期交流各自的感受与作业,使自己能博采众长,开阔视野。

总之我通过这次培训,受益匪浅,使我真正体会到讲课是一种艺术。总感觉要学习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了。不过我有信心通过自己的不懈努力和学习,尽快地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教学水平,从而真正成为一名优秀的教师,为教育事业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最新县级公安局接访方案范文汇总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督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依法对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消防监督检查。

第三条直辖市、市(地区、州、盟)、县(市辖区、县级市、旗)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具体实施消防监督检查,确定本辖区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由所属公安机关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

公安派出所可以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和上级公安机关确定的单位实施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的单位范围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工作主管部门共同研究拟定,报省级公安机关确定。

第四条上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对下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消防监督检查的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与公安派出所共同做好辖区消防监督工作,并对公安派出所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进行指导,定期对公安派出所民警进行消防监督业务培训。

第五条对消防监督检查的结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可以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告;对检查发现的影响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应当定期公布,提示公众注意消防安全。

第二章消防监督检查的形式和内容

第六条消防监督检查的形式有:

(一)对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二)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

(三)对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核查;

(四)对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五)根据需要进行的其他消防监督检查。

第七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根据本地区火灾规律、特点等消防安全需要组织监督抽查;在火灾多发季节,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前或者期间,应当组织监督抽查。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作为监督抽查的重点,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必须在监督抽查的单位数量中占有一定比例。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至少监督检查一次。

第八条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的法律文件复印件;

(四)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五)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六)其他依法应当申报的材料。

对依法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且没有进行备案抽查的公众聚集场所申请消防安全检查的,还应当提交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消防安全检查的申请,应当按照行政许可有关规定受理。

第九条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应当检查下列内容:

(一)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合格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抽查合格;依法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且没有进行备案抽查的场所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

(三)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员工是否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四)消防设施、器材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并完好有效;

(五)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六)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第十条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应当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检查下列内容:

(一)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是否通过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二)建筑物或者场所的使用情况是否与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时确定的使用性质相符;

(三)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

(四)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定期进行全面检测,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定期组织检验、维修,是否完好有效;

(五)电器线路、燃气管路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检测;

(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分区是否改变,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

(七)是否组织防火检查、消防演练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八)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九)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十)其他依法需要检查的内容。

对人员密集场所还应当抽查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第十一条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除检查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内容外,还应当检查下列内容:

(一)是否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是否开展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三)是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四)是否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还应当检查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中承担灭火和组织疏散任务的人员是否确定。

第十二条在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对活动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应当重点检查下列内容:

(一)室内活动使用的建筑物(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是否通过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二)临时搭建的建筑物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三)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四)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分工并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五)活动现场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配备齐全并完好有效;

(六)活动现场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七)活动现场的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并完好有效。

第十三条对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的施工工地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应当重点检查施工单位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

(一)是否制定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对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是否有相应的消防安全防护措施;

(三)是否设置与施工进度相适应的临时消防水源、安装消火栓并配备水带水枪,消防器材是否配备并完好有效;

(四)是否设有消防车通道并畅通;

(五)是否组织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消防演练;

(六)员工集体宿舍是否与施工作业区分开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是否存在违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

第三章消防监督检查的程序

第十四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消防监督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消防监督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如实记录检查情况。

第十五条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自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投入使用或者营业的决定,并送达申请人。

第十六条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现场在举办前进行的消防安全检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接到本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并将检查记录移交本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

第十七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接到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应当及时受理、登记,并按照程序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按照下列时限,对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进行实地核查:

(一)对举报投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以及擅自停用消防设施的,应当在接到举报投诉后二十四小时内进行核查;

(二)对举报投诉本款第一项以外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在接到举报投诉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

核查后,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依法处理。处理情况应当及时告知举报投诉人;无法告知的,应当在受理登记中注明。

第十九条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发现的依法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责令改正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当场制作责令改正通知书,并依法予以处罚。

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当场改正完毕,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可以口头责令改正,并在检查记录上注明。

第二十条对依法责令限期改正的,应当根据改正违法行为的难易程度合理确定改正期限。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责令改正期限届满或者收到当事人的复查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对逾期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罚。

第二十一条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城乡消防安全布局、公共消防设施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或者发现本地区存在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组织集体研究确定,自检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处理意见,由所属公安机关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解决;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还应当在确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进行整改。

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涉及复杂或者疑难技术问题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确定前组织专家论证。组织专家论证的,前款规定的期限可以延长十个工作日。

第二十二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应当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应当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予以临时查封:

(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

(二)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

(三)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

(四)公众聚集场所违反消防技术标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的;

(五)其他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

临时查封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但逾期未消除火灾隐患的,不受查封期限的限制。

第二十三条临时查封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决定和实施:

(一)告知当事人拟作出临时查封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听取并记录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应当组织集体研究决定是否实施临时查封。决定临时查封的,应当明确临时查封危险部位或者场所的范围、期限和实施方法,并自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制作和送达临时查封决定。

(三)实施临时查封的,应当在被查封的单位或者场所的醒目位置张贴临时查封决定,并在危险部位或者场所及其有关设施、设备上加贴封条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使危险部位或者场所停止生产、经营或者使用。

(四)对实施临时查封情况制作笔录。必要时,可以进行现场照相或者录音录像。

情况危急、不立即查封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可以在口头报请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同意后立即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实施临时查封,并在临时查封后二十四小时内按照前款第二项规定作出临时查封决定,送达当事人。

临时查封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组织实施。需要公安机关其他部门或者公安派出所配合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报请所属公安机关组织实施。

实施临时查封后,当事人请求进入被查封的危险部位或者场所整改火灾隐患的,应当允许。但不得在被查封的危险部位或者场所生产、经营或者使用。

第二十四条火灾隐患消除后,当事人应当向作出临时查封决定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解除临时查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自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解除临时查封的决定,并送达当事人。

对检查确认火灾隐患已消除的,应当作出解除临时查封的决定。

第二十五条对当事人有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组织强制清除或者拆除相关障碍物、妨碍物,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当事人逾期不执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作出的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决定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对有关场所、部位、设施或者设备予以查封,使被处罚的单位或者场所停止生产、经营、使用或者施工。

第二十六条强制执行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决定和实施:

(一)告知当事人拟作出强制执行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并记录。

(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应当组织集体研究强制执行方案,在当事人拒不改正或者处罚决定执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制作并送达强制执行决定。

(三)实施强制执行的,应当在被强制执行的单位或者场所的醒目位置张贴强制执行决定,并按照强制执行决定载明的强制执行方法执行。

(四)对实施强制执行过程制作笔录。必要时,可以进行现场照相或者录音录像。

强制执行应当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组织实施。需要公安机关其他部门或者公安派出所配合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报请所属公安机关组织实施;需要其他行政部门配合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提出意见,并由所属公安机关报请本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第二十七条对被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处罚的当事人申请恢复施工、使用、生产、经营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收到书面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自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送达当事人。

对当事人已改正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同意恢复施工、使用、生产、经营;对违法行为尚未改正、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应当不同意恢复施工、使用、生产、经营,并说明理由。

第四章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第二十八条公安派出所对其日常监督检查范围的单位,应当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公安派出所对群众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受理,依法处理;对属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管辖的,应当依照程序规定在受理后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处理。

第二十九条公安派出所对单位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应当检查下列内容:

(一)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二)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

(三)是否组织防火检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四)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室内消火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灭火器是否完好有效;

(五)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对设有消防设施的"单位,公安派出所还应当检查单位是否每年对建筑消防设施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

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公安派出所除检查本条第一款第(二)至(四)项内容外,还应当检查物业服务企业对管理区域内共用消防设施是否进行维护管理。

第三十条公安派出所对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应当检查下列内容:

(一)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确定;

(二)消防安全工作制度、村(居)民防火安全公约是否制定;

(三)是否开展消防宣传教育、防火安全检查;

(四)是否对社区、村庄消防水源(消火栓)、消防车通道、消防器材进行维护管理;

(五)是否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消防组织。

第三十一条公安派出所民警在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被检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责令依法改正:

(一)未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未组织防火检查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演练的;

(二)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室内消火栓、灭火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

(八)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

(九)生产、储存和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

(十)未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进行全面检测的。

公安派出所发现被检查单位的建筑物未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擅自投入使用的;公众聚集场所未依法通过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擅自使用、营业的,应当在检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书面移交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处理。

公安派出所民警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记录发现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责令改正的情况。

第三十二条公安派出所在日常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责令改正的同时书面报告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第五章执法监督

第三十三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健全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建立执法档案,定期进行执法质量考评,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应当自觉接受单位和公民的监督。

第三十四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消防监督检查中有下列情形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规定制作、送达法律文书,不按照本规定履行消防监督检查职责,拒不改正的;

(二)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公众聚集场所准予消防安全检查合格的;

(三)无故拖延消防安全检查,不在法定期限内履行职责的;

(四)未按照本规定组织开展消防监督抽查的;

(五)发现火灾隐患不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整改的;

(六)利用消防监督检查职权为用户指定消防产品的品牌、销售单位或者指定消防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消防设施施工、维修保养单位的;

(七)接受被检查单位、个人财物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八)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工作人员的近亲属严禁在其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经营消防公司、承揽消防工程、推销消防产品。

违反前款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工作人员予以处分。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确定为火灾隐患:

(一)影响人员安全疏散或者灭火救援行动,不能立即改正的;

(二)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影响防火灭火功能的;

(三)擅自改变防火分区,容易导致火势蔓延、扩大的;

(四)在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不能立即改正的;

(五)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要求,影响公共安全的;

(六)其他可能增加火灾实质危险性或者危害性的情形。

重大火灾隐患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认定。

第三十七条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且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应当纳入消防监督检查范围。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确定并公告。

第三十八条铁路、交通运输、民航、森林公安机关在管辖范围内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执行本规定所需要的法律文书式样,由公安部制定。

第四十条本规定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20xx年6月9日发布的《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73号)同时废止。

最新县级公安局接访方案范文汇总八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县社会救助体系,发挥社会救助兜底线、救急难作用,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xx〕47号)《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意见》(黔府发〔20xx〕37号)《黔西南州临时救助实施办法》(州府办发〔20xx〕5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临时救助是指国家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以及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救助。

第三条临时救助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应救尽救、及时救助的原则;

(二)坚持制度衔接、资源统筹的原则;

(三)坚持规范管理、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救助对象和救助标准

第四条 临时救助对象及救助标准。

(一)家庭救助对象及救助标准。

1.因火灾等突发性意外事件造成家庭财产重大损失,在领取各种保险、救助补助资金后,基本生活仍然存在严重困难的家庭,按共同生活人口数,参照当年我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人均给予3个月的基本生活救助,有两栋或两栋以上房屋的除外。有国家工作人员的家庭因火灾等突发性意外事件造成家庭财产重大损失,在领取各种保险、救助补助资金后,仍然难以维持基本生活的(即家庭当月人均收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按共同生活人口数(国家工作人员除外),参照当年我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人均给予1个月的基本生活救助。

2.家庭成员遭遇车祸、溺水、矿难等人身意外伤害,在领取各种赔偿、保险、救助补助资金后,基本生活仍然存在严重困难的家庭;或家庭成员遭遇车祸、溺水、矿难等人身意外伤害,责任主体不明确、责任主体无赔偿能力且家庭自身难以承担相关费用,导致基本生活存在严重困难的家庭,其临时救助标准应综合考虑人身意外伤害情形、救助家庭对象困难程度、处理善后事宜费用等因素合理确定,一次性给予3000-10000元救助。有国家工作人员的家庭成员遭遇车祸、溺水、矿难等人身意外伤害,在领取各种赔偿、保险、救助补助资金后,仍然难以维持基本生活的;或家庭成员遭遇车祸、溺水、矿难等人身意外伤害,责任主体不明确、责任主体无赔偿能力且家庭自身难以承担相关费用,导致基本生活存在严重困难的,其临时救助标准应综合考虑人身意外伤害情形、救助家庭对象困难程度、处理善后事宜费用等因素合理确定,一次性给予3000-5000元救助。

3.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各种医疗保险报销及医疗救助补助后,基本生活仍然存在严重困难的家庭, 其临时救助标准应综合考虑救助对象病情、家庭困难程度、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当地医疗救助最高救助限额等因素合理确定,一次性给予1000-10000元救助。有国家工作人员的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各种医疗保险报销及医疗救助补助后,自付部分超过50000元(含50000元),基本生活依旧存在严重困难的,其临时救助标准应综合考虑救助对象病情、家庭困难程度、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当地医疗救助最高限额等因素合理确定,一次性给予1000-10000元救助。

4.因支付子女或支付法定抚养人、扶养人非义务教育阶段(高中阶段或被国家国民教育高校正式录取)合理的境内教育费用,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其临时救助标准应综合考虑学生到学校报到的基本交通费用、学费、短期生活费用等因素合理确定,一次性给予1000-5000元救助。

5.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低收入家庭,其临时救助应综合考虑家庭人口、生活必需支出费用、基本生活困难期限等因素合理确定,一次性给予500-3000元救助。

6.因其他临时性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经其他救助措施帮扶后,基本生活仍然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其临时救助应综合考虑家庭人口、基本生活困难期限等因素合理确定,一次性给予500-3000元救助。

(二)个人救助对象及救助标准。

1.因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突发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困难,暂时无法得到家庭支持,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个人,其临时救助应综合考虑灾祸情形、个人困难程度、紧急处置费用、救助对象病情、医治费用等因素合理确定,一次性给予500-3000元救助。

2.符合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条件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按有关规定提供临时食宿、急病救治、协助返回等救助。

第五条 临时救助原则上保障救助家庭对象1-6个月的基本生活,保障个人对象从发生特殊困难至获得家庭支持前过渡期间的基本生活。

第六条临时救助属于一次性救助,申请人以同一事由重复申请的,无正当理由不予救助。同一申请中申请事由叠加的,可视家庭生活困难程度,在相关申请事由叠加项救助限额之和的范围内,一次性给予适当救助。对困难程度特别大,面临生存危机、心理危机,急需政府救助的急难家庭或个人,救助标准可酌情提高,最高救助限额不超过50000元。

第七条不属于临时救助范围的对象:

(一)因赌博、吸毒或拒绝就业等造成生活困难的。

(二)因酗酒、打架斗殴、服毒、自杀等伤害事故的。

(三)参与非法组织和活动导致家庭困难的。

(四)拒绝管理机关调查,隐瞒或不提供家庭真实收入、出具虚假证明的。

(五)法律、法规以及民政部门认定不应给予救助的人员。

第三章申请及审批程序

第八条临时救助申请受理方式。

(一)依申请受理。对于具有当地户籍、持有当地居住证的家庭或个人,以及在当地有相对固定工作或有相对固定住所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申请临时救助,由当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受理。申请人需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望谟县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表》,并出具以下证明材料:

1.本县户籍的需提供居民户口簿、申请人身份证(或复印件);

2.非本地户籍的需提供身份证及居住证(或复印件);

3.收入证明、致贫原因及经济支出证明材料;

4.保险、理赔、受助情况等证明材料;

5.单位和社会救助帮困情况证明等必须材料;

6.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对于上述情形以外的,当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应当协助其向县级人民政府设立的救助管理机构(即救助管理站、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等)或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救助。

(二)主动发现受理。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要及时核实辖区居民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事故、罹患重病等特殊情况,帮助有困难的家庭或个人提出救助申请。

公安、城管等部门在执法中发现身处困境的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失去主动求助能力的危重病人等,应主动采取必要措施,帮助其脱离困境。新闻媒体应发挥信息来源广泛、信息传递快捷的优势,及时将获悉的救助线索通报救助管理机构。

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或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救助管理机构在发现或接到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公民个人报告救助线索后,应主动核查情况,对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应协助其申请救助并受理。

第九条 审核审批程序。

(一)一般审核审批程序。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应在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下,组织人员采取入户调查、走访等方式,对临时救助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家庭成员情况、遭遇困难类型等逐一调查核实。入户调查至少保证有1名乡镇干部和1名村(居)干部参加。县级民政部门直接受理的临时救助申请,视情况可委托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组织入户调查,也可由本部门组织入户调查。

入户调查结束后,视情况组织民主评议,提出审核意见并在申请人所居住的村(居)民委员会张榜公示后,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非本地户籍居民申请临时救助的,户籍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应配合做好有关审核工作。

救助金额在1000元(含1000元)以下的,县级民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审批,但应报县级民政部门备案。救助金额在1000元(不含1000元)以上的,经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调查审核后,由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县级民政部门应对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临时救助审核审批情况适时进行入户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10%。对符合条件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审批手续;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并应在5个工作日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对无当地居住证或未达到在当地有相对固定工作和相对固定住所条件的非本地户籍人员,县级民政部门、救助管理机构可以按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有关规定审核审批,提供救助。

(二)紧急审核审批程序。对于情况紧急、需立即采取措施以防止造成无法挽回损失或无法改变严重后果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级民政部门应先行救助,紧急情况解除之后再按规定补齐审核审批手续。

第十条 对本行政区域内农民工等流动人口中的生活困难群众、艾滋病、麻风病、患病弃婴、无主精神病人等实施的临时救助,在认定事实清楚的情况下,可适当简化审核审批手续程序。

第十一条 各级临时救助的审核审批情况必须张榜公布,接收社会和群众监督。

第四章救助方式

第十二条 实施临时救助方式。

(一)发放临时救助金。全面推行临时救助金社会化发放,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将临时救助金直接支付到救助对象个人账户,确保救助金足额、及时发放到位。情况特殊的,可直接发放现金。

(二)发放实物。根据救助对象基本生活需要,可采取发放实物的方式予以救助。采取实物发放的,除紧急情况外,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提供转介服务。对给予临时救助金、实物救助后,仍不能解决临时救助对象困难的,可分情况提供转介服务。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或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条件的,要及时转介到相关职能部门并协助其申请;对需要公益慈善组织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通过慈善项目、发动社会募捐、提供专业服务、志愿服务等形式给予帮扶的,要及时转介到有救助意愿的相关社会团体、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第五章工作机制

第十三条健全“救急难”工作机制。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要建立以发现、认定、快速响应、社会力量参与和监督检查为主要内容的“救急难”工作机制,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面临生存危机、心理危机且无力自救的家庭和个人给予急难救助,有效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的事件发生。

第十四条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要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依托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政务大厅、办事大厅或社会救助经办机构,设立统一的社会救助申请受理窗口,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同时,建立“首问负责制”和“转介”工作制度,明确各相关部门的具体职责,明确分办、转办流程及办理时限和要求,跟踪办理结果,将有关情况及时告知求助对象。县级民政部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要公布社会救助热线,畅通求助、报告渠道。

第十五条建全社会救助信息共享机制。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级民政部门要建立社会救助管理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加快建设社会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民政与卫计、教育、住建、人社等部门的信息共享。要抓紧完善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的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全面开展核对工作,切实提高对象甄别能力。

第十六条 健全个案会商机制。依托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政府领导、民政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的个案会商机制,对单个救助管理部门难以解决的急难问题,及时开展会商,研究实施综合救助措施。

第十七条 健全社会力量参与机制。

(一)支持、鼓励和引导公益慈善组织、企业、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捐赠、设立帮扶项目、提供志愿服务等多种方式参与临时救助。要鼓励企业、个人及其他组织成立以“救急难”为宗旨,包括基金会在内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鼓励已成立的公益慈善组织设立“救急难”专项基金,在县级民政部门的统筹协调下,有效帮助解决现有社会救助政策全面实施后仍无法彻底解决的急难问题。

(二)县级人民政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开发社会工作岗位等方式,发挥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作用,为社会救助对象提供社会融入、能力提升、心理疏导等专业服务。县级民政部门要建立社会救助需求与社会救助供给信息平台,畅通公益慈善组织、企业、个人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的渠道,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社会救助。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的,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财政补贴、税收优惠、费用减免等政策。

第六章资金筹集管理

第十八条临时救助资金来源。

(一)中央及省级补助;

(二)州、县级财政预算安排;

(三)福彩公益金投入;

(四)社会捐助;

(五)其他。

第十九条 县级人民政府应加大临时救助资金的投入力度,积极拓宽筹资渠道,建立资金管理制度。县级财政按辖区常住人口每人每年不低于1元的标准安排临时救助资金。县级每年应从福彩公益金和社会捐助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资金用于临时救助;在保证足额发放城乡低保金的前提下,城乡低保资金有结余的地方,可安排部分资金用于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临时救助支出。

第二十条临时救助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年度结余资金转下年使用,不得挪作他用。临时救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要定期向社会公众,接受社会监督。

第七章责任与监督

第二十一条 县级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临时救助的实施和日常管理,履行主管部门职责,统筹协调好本行政区域内临时救助工作;财政部门负责筹集落实临时救助所需资金,加强资金保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卫计、教育、住建、人社等部门主动配合、密切协作,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监察、审计部门分别负责监督、审计临时救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发放。

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临时救助的受理、申请对象的审核、规定数额内临时救助的审批和资金发放工作。

村(居)民委员会受县级民政部门以及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的委托,协助承担临时救助的日常管理和服务等工作。

第二十二条 救助对象不如实申报家庭收入状况,提供虚假证明、采取欺瞒等手段骗取临时救助资金的,依法追回冒领资金,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在社会信用体系中予以记录。

第二十三条 对因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违规办理临时救助或贪污、挪用、扣压、拖欠临时救助金的经办机构和人员,严格追究有关机构和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四条 县级民政部门和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要设立临时救助举报箱和监督电话,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和咨询。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要加强对临时救助资金筹集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违纪违法现象发生。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 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需要开展紧急转移安置和基本生活救助以及属于疾病应急救助范围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不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二十六条本实施细则由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望谟县临时救助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望府办发〔20xx〕247号)同时废止。

最新县级公安局接访方案范文汇总九

同志们:

今年是20xx-20xx年度全国、全省文明县城验收之年。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创建任务,对文明县城创建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创建省级文明县城作为重要的历史使命

省级文明县城是省委、省政府表彰的反映县城文明程度的最高荣誉称号,是城市形象、品位、发展水平和市民素质的集中体现。县城搬迁后,通过历届县委、县政府和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县城先后荣获“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国家卫生县城”、“国家园林县城”、“全国文明县城”等一系列荣誉,去年又成功创建为湖北省第一个县级“环保模范城”,提升了县城的美誉度和市民的归属感、认同感和幸福感。

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可以培养和倡导市民文明健康生活方式的形成,广大市民既是创建者又是受益者。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是我们的工作目标,但不是我们的根本目的,创建过程本身更重要,要让创建的过程成为全面素质提升的过程;文明行为教育的过程;社会和谐氛围营造的过程;日常行为规范的过程。要牢固树立人人都是投资环境,人人代表秭归形象的理念。通过创建省级文明县城这个载体,进一步把县城建设好、管理好、经营好,推动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

《湖北省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xx年版)共有158个具体指标,侧重于考核市民的基本素质、社会的文明程度、政府的服务水平和群众的满意程度等“软指标”。要达到这些指标,并不是靠短期突击、靠个别部门的努力可以做到的,需要大家齐心协力,共同努力。我县再创省级文明县城是在新的历史进程中再发展、再跨越的新征程,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我们一定要提振精神,凝聚共识,围绕目标,做好工作,不断提升秭归县城在全国全省的美誉度、知名度。

二、紧扣标准,突出重点,认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一)要全力抓重点。一要整治城市环境。重点突出城市“牛皮癣”、卫生死角、交通秩序、食品卫生、农贸市场环境、城郊结合部等重点内容和关键环节。强化对乱贴乱画、流动摊贩、占道经营、夜市、城乡结合部、高速路出口的整治。要继续坚决打击违法建设,虽然我们对违法建设进行了多次打击,但违法建设屡禁不止。违法建设是城市的“毒瘤”,必须坚决予以铲除。要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坚决遏制城区违法建设的蔓延势头。要加强对流浪乞讨、算命卜卦人员的管理。目前,城区道路狗粪问题日益严重,严重影响了城市公共卫生,要加强对居民养宠物的管理。要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采取有力措施,坚持严格处罚,做到标本兼治。二要整治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环境。强化安全责任,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市民的安全防范意识。深入开展化学危险品、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的专项整治,重点加强生产、交通、学校、易燃易爆物品和建筑工地安全工作,坚决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完善基层治安防控网络,强化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增强群众的安全感。三要整治“窗口”单位服务环境。当前要重点整治出租车、车站、医院、宾馆、商场超市等21个“窗口”行业,加大宣传教育与整改力度。同时,各级文明单位要发挥文明示范的带头作用。四要扎实开展“绿化美化行动”。这点我重点强调一下,绿化美化行动是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和重大惠民工程,通过绿化美化彰显秭归山之厚重、水之灵动、绿之生机、城之大气,塑造特美的城市形象。抓好以退耕还林、现代农业、三峡后续生态屏障区植被恢复等项目建设,今年要完成人工造林5万亩、全民义务植树170万株、城乡节点绿化面积200亩、创建森林乡镇2个、绿化示范村20个、森林人家20户,努力争创全省林业生态示范县。各乡镇各部门要围绕20xx年全县绿化美化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强化措施、精心组织,迅速掀起绿化美化工作的热潮,要积极采取多种形式,促进绿化美化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同时大力开展庭院、临街面、沿路的绿化美化活动,栽植“庭院林”、“通道林”、“护岸林”、“防护林”和“风景林”,通过拆违还绿、拆墙透绿、破硬增绿等方式,为居民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二)要着力强基础。一是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县城搬迁以来,我县按照历史文化与现代文明相结合的城市建设理念,大范围、大力度推进城市建设,设施档次进一步提升、城市功能日益完善。但是,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还有待改进完善。要高度重视背街小巷、城郊结合部和九里开发区的治理工作。要高度重视社区基础设施建设,集中力量着力解决好社区室内文化活动场所缺乏和综合性室外宣传栏不足等问题。要高度重视公益广告建设,在人流密集区域和交通枢纽地设立一批大型公益广告牌。二是要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创建文明县城,基础在基层,难点在基层,关键在基层,这次创建工作能不能成功,关键要看基层工作做得怎么样。全县各级各部门要继续深化部门、单位与社区结对共建工作,积极配合社区做好工作,扎实推进文化、卫生、法律、科教“四进社区”活动。要以文明社区创建为抓手,突出抓好社区教育、管理、服务工作,使创建活动延伸到居民楼院、居民家庭,夯实文明城市创建的基层基础工作。三是要做好创建资料归档。测评体系共有158个具体指标,其中83项采用的测评方法是部门审核,各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按照测评体系责任分工收集资料,迅速提供给创建办统一整理归档。

(三)要奋力创特色。这次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竞争十分激烈,秭归要在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既要认真抓好测评体系中的“规定动作”,更要结合实际积极创造我县的“自选动作”,努力做到攻强项、补弱项、扬优势、创特色。一要弘扬屈原文化。秭归历史悠久,是伟大爱国诗人屈原的故乡,具有深厚的巴楚文化底蕴,我们要持之以恒地在全县开展以屈原文化为主要内容的历史文化宣传教育,让屈原的后代了解屈原,弘扬屈原精神。二要挖掘历史文化。“百年追踪夏明翰”在秭归全社会引起了强烈的反响,要继续宣传烈士为理想献身、为后人立范、为新中国铺路的内涵,激励干部群众缅怀革命先烈,传承光荣传统,立足岗位建功立业,为建设和谐社会凝聚奋发向上的力量。三要张扬移民文化。为了三峡工程的兴建秭归人民作出了巨大的牺牲和贡献,体现了“顾全大局的爱国精神,舍己为公的奉献精神,万众一心的协作精神和艰苦创业的拼搏精神”,正是凭着这种移民精神,圆满完成了坝区和库区一线水位移民搬迁,确保三峡工程按时开工和大江顺利截流,提前实现县城整体搬迁。在新时期要继续大力宣传广大移民的先进事迹,使移民文化得到发扬光大。四要培育地方文化。“长江峡江号子”、“秭归花鼓舞”获全国群星奖,我们要继续挖掘、培植地方特色文化品牌,争取更多的地方特色文化品牌走出三峡、走向全国、走向世界。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形成创建工作的整体合力

(一)要大员上阵,专班主抓。县委、县政府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创建活动的组织、决策、管理、协调和检查督办,解决创建中的具体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创建办公室,具体职责是协调各项工作的落实、组织督导检查和业务指导。创建办下设8个专门小组,各相关部门一把手要把创建工作拿在手上抓,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按照“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形成合力,齐抓共管”的原则,精心组织,统一指挥,狠抓落实。

(二)要细化任务,明确职责。各单位要在县创建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真抓实干。根据《湖北省省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xx年版)的要求,县文明办已经将各地各部门职责进行了明确,请各单位认真学习《测评体系》,迅速查漏补缺,确保验收不失分,得高分。所有单位都要按照秭办文〔20xx〕68号文件要求,切实把县级领导和县直单位包片责任区的工作做好,关键时候要全天候值守。

(三)要广泛发动,全民参与。

一是要以人为本,感召市民。开展创建工作,必须充分发挥我们的政治优势,认真做好组织、宣传、教育市民的工作,依靠市民抓创建,依靠市民搞迎检。群众中蕴藏着极大的力量,需要我们去挖掘、去释放;市民中的先进事迹,需要我们去总结、去宣传;群众中的一些不文明行为,需要我们去做耐心、细致的工作,帮助他们克服和纠正。

二是要营造氛围,影响市民。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大造创建声势,使各个领域、各个层面、每个居民都了解创建工作,支持创建工作,参与创建工作,切实提高群众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真正使创建工作由“要我做”变成“我要做”,由“政府推动型”向“社会推动型”发展,真正使创建活动成为群众自觉实践、自我教育、自主管理的过程。

三是要开展活动,带动市民。要以社区为重点,充分利用城区文化广场这个阵地,组织市民开展大众广播体操、花鼓舞、船工舞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不断丰富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要充分发挥各类志愿者的作用,组织广大志愿者经常开展文明劝导、环境保护、扶贫帮困等各类社会志愿服务行动,吸引群众、带动群众参与文明县城创建工作。

(四)要强化督办,加强指导。建立两项制度,一是周汇报制度。县创建领导小组每周召开一次创建工作专题会议,听取有关单位汇报,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二是督查制度。县创建办要组织专班定期对创建工作开展督查指导,对各单位任务完成情况及时通报。创建办要每天一检查,每天一通报。县委督查室和县政府督查室也要加强督办工作,确保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

同志们,创建省级文明县城事关秭归发展和人民利益,是全县人民的共同愿望。我们要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群策群力,扎实工作,奋力拼搏,确保再创省级文明县城取得圆满成功,为下一步冲刺全国文明县城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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