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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公民财产保护申请书通用(优质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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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公民财产保护申请书通用(优质19篇)
2023-11-19 05:21:50    小编:ZTFB

总结是一种能力的锤炼,通过总结我们可以不断地提升自己的能力水平。在总结时,可以用单词、短语或图表来梳理思路。如果你正在为写总结而犯愁,那么不妨看看以下这些总结范文,或许能给你一些灵感。

公民财产保护申请书通用篇一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案件受理前或者诉讼过程中,对利害关系人或者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性措施。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财产保产分为诉讼财产保全和诉前财产保全。因此,财产保全申请书的内容可分为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和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诉讼中的财产保全申请书,是指民事案件、经济案件中,对于可能因当事人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将来的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另一方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对对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保全措施时制作的文书。其目的在于保障审判活动的正常进行,并保证将来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顺利地执行,从而使胜诉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维护法律的尊严和人民法院的威信。

申请诉讼财产保全,要具备一定的条件。这些条件是:

(一)必须是给付之诉。其他性质的诉讼不能采取保全措施,因为只有给付之诉才具有执行性。

(二)申请诉讼保全必须有可靠的事实根据和充分的理由。即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行为以及其他原因,使生效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这应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个是主观上的,即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恶意行为或可能发生这一恶意行为。如在法院作出判决前有出卖、隐匿、毁坏、转移、挥霍双方争议的财产或争议的标的物的行为或可能,从而使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难以执行或无法执行。另一个是客观上的,即受自然界客观条件的影响,如风雨的侵蚀、气温的变化、时效的期限等,使不宜长期保存的财产或物品变质、腐烂、失效、造成损耗,也会为将来生效裁判的执行带来困难甚至无法执行,否则将失去财产保全的意义。

(三)在时间上,申请诉讼财产保全必须在案件受理后法院尚未作出裁判前。

当事人提出诉讼财产保全的申请,申请既可能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口头提出的,由人民法院记录在案。当事人书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时,申请书中应当向受诉人民法院说明申请诉讼财产保全的原因,请求保全的标的或者有关财产的种类、数量、价额及所在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

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是指情况紧急,利害关系人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时所制作的文书。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将来提起的诉讼必须是给付之诉,即利害关系人之间的争议必须具有给付的内容。这样,采取保全措施,才有可供执行的对象,诉前保全才有意义。反之,将来提起的诉讼如果是确认之诉或变更之诉,由于没有可供执行的对象,利害关系人申请诉前保全也就没有意义。

(二)义务人有恶意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不采取保全措施,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将不能或者难以得到保护。

(三)情况紧急,如在起诉后申请财产保全将会因义务人的恶意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

(四)权利人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不得依职权主动采取诉前保全。

(五)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将裁定驳回其诉前保全申请。

(六)申请人必须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向该法院起诉,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以上六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申请财产保全,必须依照法律规定进行,不能随心所欲任意提出。双方当事人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受诉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递交财产保全申请书。申请合理合法的,将引起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所谓限于请求的范围,主要是指保全财产的价值与诉讼请求的数额基本相等。例如,借贷纠纷,冻结被告的银行存款应与借贷数额大致相等。所谓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是指保全的财物是本案的标的物或者与本案标的物有牵连的.其他财物。例如,请求返还木材价款之诉,被告已将木材加工成家具,家具就是与本案有关的财物,尽管家具的价值可能超过木材价款的数倍,法院仍然可以对家具采取保全措施。我国民事诉讼法之所以规定财产保全的范围,既考虑到要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也考虑到保护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范围过窄,会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可能得不到充分保护;范围过宽,又会使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不应有的损害。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财产保全的措施有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对需要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财物清点后,加贴封条,就地封存,不得擅自处理和转移。这种措施主要适用于不动产。

扣押,是指人民法院对需要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财物就地扣留或异地扣留保存,在一定期限内不得动用和处分。这种措施主要适用于动产。

冻结,是指人民法院通知有关银行等有储蓄业务的单位,不准被申请人提取或处分其存款。

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则指除上述三项措施以外的其他方法,这是一种弹性规定。如,扣留、提取被申请人的劳动收入;禁止被申请人为一定行为或者不为一定的行为;对不宜长期保存的已被查封、扣押的物品予以变卖,保存价款;委托有关单位保管有关财物;清点并责令被申请人保管被保全的财物;对不动产和特定的财产(如车辆、船舶等)可以采用扣押有关财产权证照并通知有关产权登记部门不予办理该项财产的转移手续,等等。

人民法院在财产保全中采取查封、扣押财产措施时,应当妥善保管被查封、扣押的财产。当事人、负责保管的有关单位或个人以及人民法院都不得使用该项财产。人民法院冻结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冻结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其他任何单位,包括人民法院都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规定:“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财产保全是人民法院在诉前或未决诉讼中,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的强制措施,以限制被申请人对该财产的使用和处分。在这一段时间内,被申请人无法对自己的财产行使权利,很可能会给被申请人带来一定的财产损失。因此,如果由于申请人错误申请所致,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的损失。这既是对被申请人合法权益的法律保障,同时也是对申请人慎重行使财产保全申请权的法律要求。

【文书样式】。

公民财产保护申请书通用篇二

一、教学目标 :

知识与技能:了解遗产继承、法定继承、遗嘱继承的含义和不同,了解遗产的内容、法定继承的范围、遗嘱继承的法定条件。

过程与方法:通过案例分析、学生讨论,培养学生归纳能力、分析能力。

情感、态度、价值观:通过教学提高学生学习法律的兴趣和意识,体会我国法律对公民的关爱与维护。

二、教学重点:遗产的内容、法定继承的范围、遗嘱继承的法定条件。

三、教学方法:讲解法、讨论法、案例分析法。

四、教学时数:一课时。

五、教学过程 :

我们每个人都有生老病死,不管你生前的财产是多是少;不管你是否愿意,都有一个后财产的“处分”问题。这一节课,我们就学习一下与之有关的知识。

学生讨论、归纳:

郑州张方的父亲于1998年7月6日突发脑溢血死亡。在清理父亲的遗物时,张方发现有一张1994年10月7日在工商银行的定期5年的5万元存款单。因母亲已于前年不幸病故,家中只有他和妹妹俩人。他们商定由张方持存单到银行办理过户和存款手续。但工商银行以他的手续不合法为由,拒绝给他取款,也不办理存单的过户。

请问:银行这样做对吗?张方和妹妹应该怎么办?

(学生讨论并总结)。

银行的做法是正确的。首先,存款人死亡后,即产生继承问题,也就是要根据存款人生前立的遗嘱或依照《继承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将属于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予以分割。只有依法取得继承该笔存款的人,方有权要求银行办理存款的提取和过户手续。其次,因为存款时,合法的继承人需要有能证明自己合法取款的证明,才能从银行取得该存款的所有权。

张方和妹妹应取得证明自己合法拥有该存款的证明。该证明的产生有两个途径;一是通过公证。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可以向当地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这时需要遗嘱、继承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和户口本)、存款人的死亡证明等。银行凭公证处办的继承权证明书,办理存款过户或支付手续。二是在对该存款的争议或是在尚未设立公证机关的地方,继承人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就存款人死亡后的继承问题进行审理,做出对该笔款处理的法律文书。

学生根据以上的分析回答:

法定继承的含义、范围。

案例分析:

1、张某45岁,凭着自己的劳动所得养活全家人。自己的母亲年迈、卧床不起,儿子年少,不懂事,妻子因为与婆婆不和,很多事不愿意去做,家里的负担全部落在张某的身上。不幸的是一天张某出车祸去世了,留下财产共计6万元,年迈的母亲、妻子、未成年的儿子都争着要继承遗产,最后乡领导决定他们三个各得2万元。

请你说说乡领导的做法对吗?为什么?

学生分组讨论,提出正确做法,师生共同归纳。

案例一:

1、乡政府的做法是不对的。

遗产纠纷案应由法院审判,而不是当地政府部门。

案例二:

1、根据国家保护公民个人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允许继承人继承的原则,李某留下的10万元储蓄和三间房子属合法财产,生前受法律保护,死后可以继承。

2、根据继承权男女平等的原则,长女有继承权:根据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的原则,小儿子严重残疾,收入微薄,可以多分点;长子有抚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应当不分或少分。

李某的弟弟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分得遗产。

公民财产保护申请书通用篇三

知识与技能:了解财产所有权、合法财产的含义。理解我国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受法律保护。能够结合实际,学会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财产所有权。

过程与方法:通过案例分析、学生讨论,培养学生归纳能力、分析能力和联系实际依法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能力。

教学难点 :财产所有权包含的四方面具体内容。

三、教学方法:讲解法、讨论法、案例分析法。

四、教学时数:一课时。

五、教学过程 :

导入  新课:

王波于1996年月10月3日购买一辆捷达汽车。1997年1月18日朋友李某以外出游玩为由,向王波借车。在返回的公路上发生撞车事故,汽车严重损坏。尔后,王波要求李某购买新车加以赔偿,李某拒绝赔偿。王波索赔未果,遂于1997年4月9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提问:这个案例反映了公民的哪方面的权利受国家保护?

五幅图:

1.张老汉买了一台拖拉机。

2.张老汉的拖拉机放在自己的院子里。

3.张老汉用拖拉机在耕地。

4.农忙时张老汉将拖拉机出租。

5.张老汉将拖拉机卖掉。

请同学们看图,并归纳下列问题:(配合展示课件):

图1问:拖拉机是干什么用的?它是属于什么物资?

归纳:拖拉机是进行农业生产用的。它属于生产物资。

问:张老汉将拖拉机买回家,说明什么?

归纳:合法财产。

图2问:张老汉将拖拉机放在自己的家里对吗?原因是什么?

归纳:对。因为拖拉机是张老汉的合法财产,张老汉有对拖拉机的实际控制权,即占有权。

图3问;张老汉在对自己的合法财产——拖拉机行使什么权利?

归纳:张老汉在用拖拉机耕地,是行使他对合法财产的使用权。

图4问:张老汉在农忙时将拖拉机出租,他的做法是否正确?原因是什么?

归纳:张老汉的做法是正确的。因为公民有权用自己的财产取得经济利益,这是公民对财产的收益权。

图5问:张老汉将自己的拖拉机出卖是在行使什么权利?

归纳:张老汉在行使其对拖拉机的处分权,是属于法律上的处分。

问:张老汉有权对拖拉机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原因是什么?

归纳:张老汉对拖拉机拥有财产所有权,我国民法通则第71条规定:“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板书:

请同学们听一个案例:“我先生从国外带回一架高档照相机,只用了两个月,就被13岁的儿子瞒着我们,以2000元的价钱卖给了他同学的哥哥。我们知道后,向买方索要,并欲将2000元钱还给对方,但对方声称我儿子有卖相机的权利,他们之间的买卖行为已生效,不同意还给我们。请问,我儿子的买卖行为是否有效?”

学生分组讨论:

归纳总结:我国民法通则第11条和第12条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根据这些规定,一般情况下,10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从上述材料看,一个只有13岁的孩子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只能进行简单的与其智力年龄相适应的民事行为。出卖家里的高档照相机的行为已经超出了13岁的孩子的行为能力。因此,其与买方之间的买卖行为应是无效的。我们今后要注意做一个合法的好公民,一个家里的好管家,决不能做材料中13岁男孩所做的事,你对家里的财产只有使用权,当你征得父母的同意后可以行使对财产的处分权(如花钱购买生活资料,将一些东西赠给或卖给别人),收益权(如储蓄压岁钱)。

1.地震灾区张北县大河乡人民接受的全国捐献的衣被。

2.张某赌博赢得3000元钱。

3.破烂王收购的一吨下水井盖。

4.小商贩赵某新近的一批黄色光盘。

5.赵薇一次演出的出场费一万元。

6.小孟买彩票中奖的500万元。

7.一同事送给自己的铂金项链。

8.一人撰写文章得的稿费。

9.一公司经理送给主管部门领导的价值5万元的礼物。

10.学生送给班主任老师的挂历。

学生讨论、归纳:只有公民合法的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财产的所有权才受国家保护。国家不保护非法财产的所有权,国家保护合法财产的所有权。

1、什么是合法财产(板书)。

(听案例并回归纳问题)“王某在某商场的有奖促销活动中,经过抽奖得到价值5000元的彩色电视机一台,其中奖所得应缴纳税款5000×20%=1000元。(因为王某的中奖所得属于个人所得税法中的偶然所得,应缴个人所得税。)”

请问,如果王某将价值5000元的彩电直接搬回家,彩电是否是王某的合法财产。

学生他讨论并归纳:只有王某将所得奖纳税之后,彩电才是王某的合法财产,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请同学看屏幕:假如哪位同学的文曲星借给别人使用而出现了画面上的情况,你认为采取哪种方式可以保护合法财产的所有权?请同学亲自上机操作。

所谓刑事法律手段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所有权,是指我国《刑法》第五章对侵犯财产的犯罪行为及处罚的规定。归纳起来有以下向种情况:“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聚众哄抢罪”、“侵占罪”、“敲诈勒索罪”,将对应受的刑罚处罚都做出了规定。

请同学们考虑一下,这两种法律手段的区别是什么?

学生讨论并归纳:

它们之间的区别在于,侵犯的情节是不同的。民法中说是“哄抢”,而刑法中则说是“聚众哄抢”,聚众与一般哄抢是情节不同的。因此情节严重的用刑事手段解决,大量的普遍的用民事方法解决。

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的保护,一种是通过刑事法律手段保护,一种是通过民事法律手段保护。我们应该学会用法律的手段保护自己,自己也要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社会主义提倡拾金不昧,如果昧而不还,必将受到道德的谴责和法律的制裁,拾到钱物不属于合法财产,不受法律保护。

公民财产保护申请书通用篇四

教学目标:

1、能够正确认识16个汉字,读准字音,认清字形。

2、能够根据图画,初步了解这些字的意思。

教学重难点:理解“东、西、南、北”四个主要方向。

教学准备:小黑板、生字卡片。

教学过程:

一、复习。

1、复习前面“认一认”中学过的10个生字。

多种形式读。

二、学习16个汉字。

1、认读生字中学习过的红色音节。

小黑板出示:

学生自由练读、指名读、齐读。

2、小黑板出示本课16个生字。

请同学们说一说有哪些字是已经认识的。教师相机表扬能够在生活中学习语文的学生。

(1)师范读。

(2)学生结合插图识记字形。

(3)检查读。

3、运用游戏巩固。

(1)第一组词语(做游戏识字)。

过渡:小朋友们读得这么好,下面老师请大家玩个送字游戏,根据老师的动作,找一个字送给我。

a、教师走出教室。

指名说,领着大家读。

b、老师出去后进来。

学生齐说入,齐读。

c、老师打开灯。

指名说:开开火车读。

d、关上灯。

指名读。

e、练习用开关说话。

我们还可以说开关什么?

(2)第二组词语(运用动作识字)。

a、运用动作识字。

看老师做动作找字,和可以说字请学生做出相应的动作。

b、多种形式读。

(3)第三组词语(运用儿歌识字)。

过渡:小朋友们学得这么认真,做得这么端正,老师奖励你们一首儿歌:早晨起床,面对太阳,前面是东,后面是西,左边是北,右面是南。(为下文做铺垫)。

a、小朋友们,你知道早晨太阳从哪边升起吗?

用手指着东的方向读东。

b、到了傍晚,太阳从哪边落下?

老师走到西面,学生用手指着西读。

c、根据儿歌内容读南、北。

南边同学、北边同学拿着南北读。

d、学生比赛读。

(4)第四组词语(联系生活实际识字)。

a、指名前后两人说说谁在前,谁在后,生拿卡片读。

b、练习说话:我的前面是谁?后面是谁?

c、我们回答问题举哪只手?写字呢?

d、生举卡片读,多种形式读。

4、打乱顺序检查读。

齐读、开火车读、指名读。

三、写音节。

过渡:你们真的和16个汉字交上了朋友,现在自己选三个音节来写一写,比一比谁写的漂亮。

1、师生同做写字操。

2、写音节。

3、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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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财产保护申请书通用篇五

申请人,翁,住xx市xx街道双塘村自然村号,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请求市公安局采取有效措施依法保护申请人的人身和财产权。

事实与理由:申请人翁所有的房屋坐落在xx市xx街道双塘村双渎自然村,该范围x年开始拆迁,但由于拆迁方未提供评估报告单,未按国家有关政策法律对申请人进行安置补偿等原因,双方至今未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经济技术开发区曾于x年7月14曰向申请人下达了一份针对申请人房屋强制的《限期签约腾空通知书》,后于x年3月23日被xx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撤销。

x年5月4日开发区xx街道分管拆迁的王波主任与我协商签约时向我下达了最后通牒,他说:“你再不签字就不会再有人跟你来谈了,没人来谈后你的房子只能强拆”。我提出“达不成协议开发区可以启动法律程序解决,强拆应当把程序走到位”。他说:“我也不赞成这种强拆,但开发区管委会成立了强拆督导组,拆与不拆、拆谁家的由督导组决定”。

自5月9日在我家对面工地安装了一个监控,专门对着我家大门,我于当日向施工单位提出质疑,他们就把监控拆掉了。5月11日我又发现装在暗处角手架安全网内的监控,还是对着我家大门,我又找施工单位要他们作出解释,施工单位没有作出解释,但几个小时后监控又被拆掉了。5月17日我又发现装在暗处的监控,还是对着我家大门。

据此,申请人认为王波主任并非是在恐吓,开发区已在为非法强拆做准备了,但是未经任何法律程序的强拆涉嫌刑事犯罪。

申请人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爱国爱家,但面对xx开发区将用恐怖暴力的手段来强拆我的家我感到恐慌。为了防止xx开发区的犯罪行为对申请人的财产和人身权利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鉴于犯罪嫌疑人公然挑战国家法律和公民人身财产权的底线,为了防止自己的家园惨遭故意毁坏、人身遭受不法侵害,请求贵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六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行使国家权力,对申请人的人身和财产进行保护,依法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并严格按照《公安机关执法细则》操作规则来保护公民财产,制止犯罪。特恳请贵局履行职责,保护申请人及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此至。

xx市公安局。

申请人:

x年5月18日。

附: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公民财产保护申请书通用篇六

教学目标。

1.组织学生“理解”与“朗诵”作品,在理解、感受的基础上朗诵,在朗诵揣摩的过程中加深理解、感受。

2.组织学生“理解”与“朗诵”作品,使学生准确把握作品内容、作品的思想内涵和感情倾向。

教学重点。

1、教学的重点是意义的构建与呈现,就是要通过一定的策略和方法,使学生把文本与直接、间接的生活经验联系起来,对文本产生富有“个人意义”的理解,并用自认为恰当的声音形式来呈现这种理解。

2、分析《致青年公民》的内在情感旋律,把握诗作内容,加深理解,寻找传达诗作思想情感的声音形式。

教学过程。

一、介绍作者和背景。

1、作者简介。

郭小川,河北丰县人,中国当代著名诗人,从中学时代就开始创作诗歌,他在当代文坛上献出的第一批作品,就是继承三四十年代“红色鼓动诗”传统的政治抒情诗。因此郭小川被称为“战士和诗人”。其诗歌创作分为四个阶段。主要作品有50年代中期的《致青年公民》(组诗),50年代后期有《致大海》《望星空》和叙事长诗“爱情三部曲”,60年代以后主要有《甘蔗林--青纱帐》《团泊洼的秋天》。

2、写作背景。

这是诗人郭小川1955至1956年以《致青年公民》为总题写的七首组诗中的第一首,也是一首颇具号召力、影响力的政治抒情诗。建国初期,祖国建设百废具兴,需要大量的人才。在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中,作者向青年人发出号召,号召青年人要像他们的父辈那样,积极投身祖国的建设事业,用他们的汗水,在火热的劳动中创造美好的生活,将青春献给祖国。于是他写了一系列的诗歌,命名为《致青年公民》。

3、郭小川诗歌的特点。

郭诗善于选取有重大社会意义的题材,表现出强烈的政治意识和参与意识。

他十分重视各种诗歌形式的学习和运用,《致青年公民》采取了当时流行的“楼梯式”。以后的创作运用了“半自由体式”,到了他的代表作《甘蔗林--青纱帐》,已经融化古今,创造了“郭小川体”。

二、学生诵读。

三、整体感知,理清脉络。

课文基本结构。

表达期望:青年是祖国建设的生力军--总写。

单纯乐观的青年应积极投身建设。

祖国建设需要青年--具体写。

青年应继承先辈事业。

青年的奋斗会改变祖国的面貌。

青年会在祖国建设中提升自己的价值--照应上文。

四、分析鉴赏,把握主旨。

20世纪50、60年代青年献身祖国建设,改造大自然,开创新生活的理想与激情。

五、讨论交流,自由欣赏。

积极引导学生,使其掌握欣赏诗歌的基本方法。

六、组织朗读,加深体验。

在理解诗文主旨的基础上,指导学生朗读诗文,采取多种形式的诵读方式,使学生进一步加深情感体验。加深对文意的理解。

七、学生提疑,师生交流。

组织学生质难问疑,师生共同交流,以加强对本文的体验与感悟。

八、小结。

冯牧在《郭小川诗选代序》中这样高度评介郭小川的创作:“他的.诗篇,他的歌,使我们看到了时代前进的脚步,使我们听到了时代前进的声音。”这首诗,恰恰就是那晶莹透亮的露珠,折射着时代的光辉。诗人以议论入诗,于感情汹涌中闪射出真理的光芒,使诗成为响亮的战鼓,时代的号角,因而受到青年读者广泛热烈的响应。可以说,化小我为大我,充满强烈的革命责任感,洋溢着真挚的革命激情,这正是郭小川诗的灵魂所在。

在形式上,诗人采用了马雅可夫斯基阶梯诗的形式。诗句简短有力,节奏鲜明,有如阶梯一样的诗行排列,造成了热情奔放的气势。郭小川在《关于〈致青年公民〉的几点说明》一文中曾解释道:“我之所以采取这种所谓‘楼梯式’的排列方法,私心倒不是想搬马雅可夫斯基的现成格式,恐怕主要是因为我不善于使用中国语言。为了表现稍许充沛一些的感情,我写的句子总是老长老长的(短句子总觉得不够劲),而如果把二十个字排成一行,那读者(尤其是朗诵者)一定会感到难念。”采用“楼梯式”排列,使诗充满了力度,增强了音乐性,形式和内容和谐统一。

当然,诗人当时正处于创作的爆发期,诗作在艺术上还不够成熟,存在议论多于描绘,思想多于形象的缺陷。

本教案自苏教版高中语文教学网:http//:。

公民财产保护申请书通用篇七

xx市公安局xx分局:

我们是xx市xx区xxx村居民,xx市人民政府于xxxx年9月8日发布xxx征收土地公告,该地块于xxxx年12月28日拍卖成功。也就是说xxx拆迁范围内的土地已征为国有,在该地被征为国有后,村集体组织不再对该土地具有所有权,而被拆迁人对土地上房屋仍具有合法物权。拆迁办只能在拆迁范围内依法进行拆迁活动,在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没有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情况下,任何人、任何单位不经法定程序,不得拆除被拆迁人的房屋。

但是,我们的房屋于xxxx年均被部分强拆(附被部分强拆后剩余房屋的图片见附件二),拆迁办的.这种做法反映了基层组织目无法纪,无法无天,公然与党中央依法治国,以人为本政策相对抗,应当依法治理!对于伤人、强拆等行为,我们均按照正常程序向贵局的派出所进行了报案,但贵局未能进行有效制止和侦破,致使暴力拆迁的伤人、强拆事件屡屡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特向贵局提出如下申请:

1、特恳请贵局履行职责,立即对我们已经报警的案件进行立案、侦破,给报警(案)人出具有关书证,并及时告知侦破进展。

2、特恳请贵局履行职责,立即对拆迁办的暴力拆迁行为依法进行调查取证,立即制止严惩违法犯罪行为。

3、特恳请贵局履行职责,立即采取切实措施,依法履行对我们的人身权、财产权保护的义务,对我们已经被强拆房屋剩余部分进行保护。

否则我们将依法向有关部门提出控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各媒体进行曝光。

希望贵部对于我们的书面申请能按照相关规定尽快给予书面回复,联系电话见背面申请人身财产保护名单。

申请人:xx市xx区xxx村居民(具体名单见背面附件一)。

xxxx年6月8日。

附件二:申请人申请被保护的房屋现状图片。

公民财产保护申请书通用篇八

xx市公安局xx分局:

我们是xx市xx区姚家岭村居民,xx市人民政府于2010年9月8日发布姚家岭征收土地公告,该地块于2010年12月28日拍卖成功。也就是说姚家岭拆迁范围内的土地已征为国有,在该地被征为国有后,村集体组织不再对该土地具有所有权,而被拆迁人对土地上房屋仍具有合法物权。拆迁办只能在拆迁范围内依法进行拆迁活动,在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没有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情况下,任何人、任何单位不经法定程序,不得拆除被拆迁人的房屋。

但是,我们的房屋于2011年均被部分强拆(附被部分强拆后剩余房屋的图片见附件二),拆迁办的这种做法反映了基层组织目无法纪,无法无天,公然与党中央依法治国,以人为本政策相对抗,应当依法治理!对于伤人、强拆等行为,我们均按照正常程序向贵局的派出所进行了报案,但贵局未能进行有效制止和侦破,致使暴力拆迁的伤人、强拆事件屡屡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特向贵局提出如下申请:

1、特恳请贵局履行职责,立即对我们已经报警的案件进行立案、侦破,给报警(案)人出具有关书证,并及时告知侦破进展。

2、特恳请贵局履行职责,立即对拆迁办的暴力拆迁行为依法进行调查取证,立即制止严惩违法犯罪行为。

3、特恳请贵局履行职责,立即采取切实措施,依法履行对我们的人身权、财产权保护的义务,对我们已经被强拆房屋剩余部分进行保护。

否则我们将依法向有关部门提出控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各媒体进行曝光。

希望贵部对于我们的书面申请能按照相关规定尽快给予书面回复,联系电话见背面申请人身财产保护名单。

申请人:xx市xx区姚家岭村居民(具体名单见背面附件一)。

xxxx年6月8日。

附件二:申请人申请被保护的房屋现状图片。

公民财产保护申请书通用篇九

申请人,翁xx,住xx市xx街道双塘村xx自然村xx号,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

申请事项:请求市公安局采取有效措施依法保护申请人的人身和财产权。

事实与理由:申请人翁xx所有的房屋坐落在xx市xx街道双塘村双渎自然村,该范围xxxx年开始拆迁,但由于拆迁方未提供评估报告单,未按国家有关政策法律对申请人进行安置补偿等原因,双方至今未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xx经济技术开发区曾于xxxx年7月14曰向申请人下达了一份针对申请人房屋强制的《限期签约腾空通知书》,后于xxxx年3月23日被xx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撤销。

xxxx年5月4日开发区xx街道分管拆迁的王波主任与我协商签约时向我下达了最后通牒,他说:“你再不签字就不会再有人跟你来谈了,没人来谈后你的房子只能强拆”。我提出“达不成协议开发区可以启动法律程序解决,强拆应当把程序走到位”。他说:“我也不赞成这种强拆,但开发区管委会成立了强拆督导组,拆与不拆、拆谁家的由督导组决定”。

自5月9日在我家对面工地安装了一个监控,专门对着我家大门,我于当日向施工单位提出质疑,他们就把监控拆掉了。5月11日我又发现装在暗处角手架安全网内的监控,还是对着我家大门,我又找施工单位要他们作出解释,施工单位没有作出解释,但几个小时后监控又被拆掉了。5月17日我又发现装在暗处的监控,还是对着我家大门。

据此,申请人认为王波主任并非是在恐吓,开发区已在为非法强拆做准备了,但是未经任何法律程序的强拆涉嫌刑事犯罪。

申请人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爱国爱家,但面对xx开发区将用恐怖暴力的手段来强拆我的家我感到恐慌。为了防止xx开发区的犯罪行为对申请人的财产和人身权利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鉴于犯罪嫌疑人公然挑战国家法律和公民人身财产权的底线,为了防止自己的家园惨遭故意毁坏、人身遭受不法侵害,请求贵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六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行使国家权力,对申请人的人身和财产进行保护,依法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并严格按照《公安机关执法细则》操作规则来保护公民财产,制止犯罪。特恳请贵局履行职责,保护申请人及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此至。

xx市公安局。

申请人:

xxxx年5月18日。

附: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公民财产保护申请书通用篇十

xx市公安局分局:

我们是xx市xx区姚家岭村居民,xx市人民政府于20xx年9月8日发布姚家岭征收土地公告,该地块于20xx年12月28日拍卖成功。也就是说姚家岭拆迁范围内的土地已征为国有,在该地被征为国有后,村集体组织不再对该土地具有所有权,而被拆迁人对土地上房屋仍具有合法物权。拆迁办只能在拆迁范围内依法进行拆迁活动,在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没有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情况下,任何人、任何单位不经法定程序,不得拆除被拆迁人的房屋。

但是,我们的房屋于20xx年均被部分强拆(附被部分强拆后剩余房屋的图片见附件二),拆迁办的这种做法反映了基层组织目无法纪,无法无天,公然与党中央依法治国,以人为本政策相对抗,应当依法治理!对于伤人、强拆等行为,我们均按照正常程序向贵局的派出所进行了报案,但贵局未能进行有效制止和侦破,致使暴力拆迁的伤人、强拆事件屡屡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特向贵局提出如下申请:

1、特恳请贵局履行职责,立即对我们已经报警的案件进行立案、侦破,给报警(案)人出具有关书证,并及时告知侦破进展。

2、特恳请贵局履行职责,立即对拆迁办的暴力拆迁行为依法进行调查取证,立即制止严惩违法犯罪行为。

3、特恳请贵局履行职责,立即采取切实措施,依法履行对我们的人身权、财产权保护的义务,对我们已经被强拆房屋剩余部分进行保护。

否则我们将依法向有关部门提出控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各媒体进行曝光。

希望贵部对于我们的书面申请能按照相关规定尽快给予书面回复,联系电话见背面申请人身财产保护名单。

申请人:xx市xx区姚家岭村居民(具体名单见背面附件一)。

x年6月8日。

附件二:申请人申请被保护的房屋现状图片。

公民财产保护申请书通用篇十一

申请人,翁xx,住xx市康山街道xx村xx自然村xx号,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xxxx。

申请事项:请求市公安局采取有效措施依法保护申请人的人身和财产权。

事实与理由:申请人翁xx所有的房屋坐落在xx市康山街道xx村xx自然村,该范围xxxx年开始拆迁,但由于拆迁方未提供评估报告单,未按国家有关政策法律对申请人进行安置补偿等原因,双方至今未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xx经济技术开发区曾于xxxx年7月14曰向申请人下达了一份针对申请人房屋强制的《限期签约腾空通知书》,后于xxxx年3月23日被xx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撤销。

xxxx年5月4日开发区康山街道分管拆迁的王xx主任与我协商签约时向我下达了最后通牒,他说:“你再不签字就不会再有人跟你来谈了,没人来谈后你的房子只能强拆”。我提出“达不成协议开发区可以启动法律程序解决,强拆应当把程序走到位”。他说:“我也不赞成这种强拆,但开发区管委会成立了强拆督导组,拆与不拆、拆谁家的由督导组决定”。

自5月9日在我家对面工地安装了一个监控,专门对着我家大门,我于当日向施工单位提出质疑,他们就把监控拆掉了。5月11日我又发现装在暗处角手架安全网内的监控,还是对着我家大门,我又找施工单位要他们作出解释,施工单位没有作出解释,但几个小时后监控又被拆掉了。5月17日我又发现装在暗处的监控,还是对着我家大门。

据此,申请人认为王xx主任并非是在恐吓,开发区已在为非法强拆做准备了,但是未经任何法律程序的强拆涉嫌刑事犯罪。

申请人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爱国爱家,但面对xx开发区将用恐怖暴力的手段来强拆我的家我感到恐慌。为了防止xx开发区的犯罪行为对申请人的财产和人身权利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鉴于犯罪嫌疑人公然挑战国家法律和公民人身财产权的底线,为了防止自己的家园惨遭故意毁坏、人身遭受不法侵害,请求贵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六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行使国家权力,对申请人的人身和财产进行保护,依法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并严格按照《公安机关执法细则》操作规则来保护公民财产,制止犯罪。特恳请贵局履行职责,保护申请人及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此至。

xx市公安局。

申请人:

xxxx年5月18日。

附: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公民财产保护申请书通用篇十二

尊敬的**市公安局**分局暨局领导:

我叫***,女,*岁,我们一家人居住在**区**街道********村史家胡同27号房屋。

xxxx年5月,***区住建委为******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拆迁人)核发了房屋拆迁许可证,许可其对东至**大街,南至***路,西至***大街,北至**西路范围内的房屋实施拆迁,进行**街道中心区一至五街改造定向安置房项目建设。我家所居住的房屋在拆迁范围内,房屋的权利人为我。

在拆迁过程中,我们已经对涉案的拆迁许可证提起了行政讼诉,该案正在审理中。我们还对拆迁裁决书提起了行政诉讼,此案也正在审理中。

根据《****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拆迁人申请核发拆迁许可证,应当向拆迁管理部门即区住建委提交市政府的征地批复,也就是说拆迁范围内的土地已征为国有。在该地被征为国有后,村集体组织不再对该土地具有所有权,而被拆迁人对土地上房屋仍具有合法物权。拆迁人取得拆迁许可证后,只能由拆迁人在拆迁范围内依法进行拆迁活动,在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没有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情况下,任何人、任何单位不经法定程序,不得拆除被拆迁人的房屋。

但是,在xxxx年4月29日,**街道******村委会给我下发了一份《帮拆告知书》。在告知书里说,因我与拆迁人还没有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村委会竟以村民自治的理由让村民帮拆我家房屋。多么可悲的法盲!这种所谓的帮拆行为不仅与《***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不符,其实质就是犯罪!

当前,党和政府正大力倡导建设法治国家,构建和谐社会,并加大打击违法强拆行为。这种帮拆事件反映了基层组织目无法纪,无法无天,公然与党中央依法治国,以人为本政策相对抗,应当依法治理!

村委会将我家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置于万分危险之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第二条关于“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特恳请贵局履行职责,保护我家人身及财产安全!

此致

**市公安局**分局。

申请人:

联系电话:

公民财产保护申请书通用篇十三

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

1.感受享有公民权利在个人成长及参与公共生活中的作用。

2.体味公民权利对个人、家庭、社会及国家的价值。

能力目标:

能够尊重他人合法权利,提高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

知识目标:

1.知道我国公民享有哪些基本权利,懂得享有这些权利的重要性。

2.知道公民基本权利的具体内容,了解其实现的具体方式。

【教学重点】。

知道我国公民享有哪些基本权利;懂得享有这些权利的重要性。

【教学难点】。

理解人权、公民基本权利与一般权利;理解我国公民权利的真实性。

【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

故事一、刘阿姨到超市买东西,被怀疑偷了其它商品,遭保安强制搜身。

故事二、老张因欠老王一万块钱,被其反锁在家。

思考:以上案例侵犯了公民哪些权利?那么,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哪些基本权利?

提示:两个故事中都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自由权,人身自由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非经法律允许,任何人都不得非法限制和剥夺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宪法是公民权利的确认书和保障书,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享有广泛的政治权利和自由,人身自由是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之一。今天我们一起来了解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

学习新课。

一、自主学习(出示自学清单,学生自主预习,在书上做好圈点批注)。

1.公民基本权利有哪些?

2.公民享有哪些政治权利和自由?

4.我国公民享有哪些政治自由?享有这些政治自由有何重要意义?

5.公民监督权的内容有哪些?公民行使监督权有何重要意义?

6.什么是公民的人身自由?它包括哪些内容?行使这一权利有何重要意义?

7.公民的人格尊严权包括哪些?

8.公民的社会经济与文化教育权利包括哪些内容?

二、探究与分享。

(一)政治权利和自由。

活动一:投上宝贵的一票。

“我这次回家,主要是来参加村委班子的换届选举。选好村委班子,是搞好村建设的关键。我要珍惜这神圣的一票,选好村里当家人!”从外地打工回家的某村民杨某真诚地说。为了这宝贵神圣的一票,在外打工人员有的按规定写委托书,委托他人代投,有的则借机回乡参加选举。

思考:(1)公民享有选举权应同时具备什么条件?(2)公民行使选举权有什么意义?

提示:(1)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年满18周岁;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行使这项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

知识识记:我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公民享有政治自由,有助于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

活动二:探究监督权的行使。

阅读教材第33页的第二个“探究与分享”

思考:罗先生实名举报是在行使什么权利?他在举报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提示:罗先生是在行使监督权。他在举报时应该注意: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要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客观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制造假证、诬告陷害他人;等等。

归纳总结:

政治权利和自由内容或条件地位和意义。

(二)人身自由。

活动三:案例回放——于某故意伤害案。

相比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某无期徒刑,二审虽然同样定为故意伤害罪,却依法按照各种情节判处有期徒刑5年。于某是在人身安全面临现实威胁的情况下才持刀捅刺,且其捅刺对象都是在其警告后仍向前围逼的人,可以认定其行为是为了制止不法侵害;于某行为属于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决书中有一句说得好:于某及其母亲苏某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应当受到法律保护,但于某的防卫行为超出法律所容许的限度,依法也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思考:(1)于某及其母亲的什么权利受到了侵犯?(2)该案给了我们什么启示?

提示:(1)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到了侵犯。(2)人身自由受法律保护,不要侵犯他人的人身自由,要学会依法维权等。

活动四:权利辨析——私拆、毁弃他人信件。

某校八年级学生张某为了集邮,竟然大量私拆、毁弃他人信件。

思考:张某侵犯了他人什么权利?

提示: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总结:

人身自由。

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住宅不受侵犯。

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教师归纳:对公民的人身权利,我国宪法都有明确规定,我们要明确自己的`权利,学会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

(三)社会经济与文化教育权利。

活动五:情景再现——抓小偷。

(阅读教材第37页的第一个“探究与分享”)。

思考:警察征用摩托车的行为涉及公民的哪项基本权利?

提示:财产权。

活动六:材料链接——教育公平。

第一个是保基本。保基本主要是保证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全覆盖,重点是义务教育。

第二个是补短板。补短板包括几个方面:一是补区域不平衡的短板。二是补齐农村地区的教育短板。三是补教育体系当中的短板。

第三个是精准扶助困难群体。一是保障贫困、困难群体的孩子们有受教育的权利。二是面向残疾儿童,办好特殊教育。三是要解决好社会关心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教育问题。

思考:国家采取以上措施促进教育公平有什么意义?

提示:有利于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

总结:

我国公民的社会经济与文化教育权利。

劳动权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受教育权公民有按照其能力平等地从国家获得接受教育的机会,并获得相应物质保障的权利。

文化权利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三、拓展空间课堂情景剧表演(教材40页)。

【课堂小结】。

通过这节课的学习,我们知道了公民的基本权利有哪些及宪法是怎样保护的,知道了这些基本权利的重要性,提高了认识,增强了权利意识,能够在社会中依法维护自己的各项权利。

公民财产保护申请书通用篇十四

申请人:

上列申请人与被申请人间,因纠纷,于年月日向你院起诉在案(或申请人即将提起诉讼),被申请人有损毁(或隐匿)诉讼争执标的物的可能(或者是其他什么原因),为此,申请给予实施财产保全。申请的事实根据和理由如下:事实和理由:

请求目的: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公民财产保护申请书通用篇十五

xx市公安局武昌分局:

我们是xx市武昌区xx岭村居民,xx市人民政府于xxxx年9月8日发布xx岭征收土地公告,该地块于xxxx年12月28日拍卖成功。也就是说xx岭拆迁范围内的土地已征为国有,在该地被征为国有后,村集体组织不再对该土地具有所有权,而被拆迁人对土地上房屋仍具有合法物权。拆迁办只能在拆迁范围内依法进行拆迁活动,在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没有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情况下,任何人、任何单位不经法定程序,不得拆除被拆迁人的房屋。

但是,我们的房屋于xxxx年均被部分强拆(附被部分强拆后剩余房屋的图片见附件二),拆迁办的这种做法反映了基层组织目无法纪,无法无天,公然与党中央依法治国,以人为本政策相对抗,应当依法治理!对于伤人、强拆等行为,我们均按照正常程序向贵局的派出所进行了报案,但贵局未能进行有效制止和侦破,致使暴力拆迁的伤人、强拆事件屡屡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特向贵局提出如下申请:

1、特恳请贵局履行职责,立即对我们已经报警的`案件进行立案、侦破,给报警(案)人出具有关书证,并及时告知侦破进展。

2、特恳请贵局履行职责,立即对拆迁办的暴力拆迁行为依法进行调查取证,立即制止严惩违法犯罪行为。

3、特恳请贵局履行职责,立即采取切实措施,依法履行对我们的人身权、财产权保护的义务,对我们已经被强拆房屋剩余部分进行保护。

否则我们将依法向有关部门提出控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各媒体进行曝光。

希望贵部对于我们的书面申请能按照相关规定尽快给予书面回复,联系电话见背面申请人身财产保护名单。

申请人:xx市武昌区xx岭村居民(具体名单见背面附件一)。

xxxx年6月8日。

附件一:申请人身财产保护名单。

附件二:申请人申请被保护的房屋现状图片。

公民财产保护申请书通用篇十六

申请人,翁,住xx市康山街道xx村自然村号,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请求市公安局采取有效措施依法保护申请人的人身和财产权。

事实与理由:申请人翁所有的房屋坐落在xx市康山街道xx村自然村,该范围x年开始拆迁,但由于拆迁方未提供评估报告单,未按国家有关政策法律对申请人进行安置补偿等原因,双方至今未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经济技术开发区曾于x年7月14曰向申请人下达了一份针对申请人房屋强制的《限期签约腾空通知书》,后于x年3月23日被xx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撤销。

x年5月4日开发区康山街道分管拆迁的王主任与我协商签约时向我下达了最后通牒,他说:“你再不签字就不会再有人跟你来谈了,没人来谈后你的房子只能强拆”。我提出“达不成协议开发区可以启动法律程序解决,强拆应当把程序走到位”。他说:“我也不赞成这种强拆,但开发区管委会成立了强拆督导组,拆与不拆、拆谁家的由督导组决定”。

自5月9日在我家对面工地安装了一个监控,专门对着我家大门,我于当日向施工单位提出质疑,他们就把监控拆掉了。5月11日我又发现装在暗处角手架安全网内的监控,还是对着我家大门,我又找施工单位要他们作出解释,施工单位没有作出解释,但几个小时后监控又被拆掉了。5月17日我又发现装在暗处的监控,还是对着我家大门。

据此,申请人认为王主任并非是在恐吓,开发区已在为非法强拆做准备了,但是未经任何法律程序的强拆涉嫌刑事犯罪。

申请人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爱国爱家,但面对xx开发区将用恐怖暴力的手段来强拆我的家我感到恐慌。为了防止xx开发区的犯罪行为对申请人的财产和人身权利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鉴于犯罪嫌疑人公然挑战国家法律和公民人身财产权的底线,为了防止自己的家园惨遭故意毁坏、人身遭受不法侵害,请求贵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六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行使国家权力,对申请人的人身和财产进行保护,依法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并严格按照《公安机关执法细则》操作规则来保护公民财产,制止犯罪。特恳请贵局履行职责,保护申请人及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此至。

xx市公安局。

申请人:

x年5月18日。

附: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公民财产保护申请书通用篇十七

xx市公安局分局:

我们是xx市xx区x村居民,xx市人民政府于x年9月8日发布征收土地公告,该地块于x年12月28日拍卖成功。也就是说拆迁范围内的土地已征为国有,在该地被征为国有后,村集体组织不再对该土地具有所有权,而被拆迁人对土地上房屋仍具有合法物权。拆迁办只能在拆迁范围内依法进行拆迁活动,在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没有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情况下,任何人、任何单位不经法定程序,不得拆除被拆迁人的房屋。

但是,我们的房屋于x年均被部分强拆(附被部分强拆后剩余房屋的图片见附件二),拆迁办的这种做法反映了基层组织目无法纪,无法无天,公然与党中央依法治国,以人为本政策相对抗,应当依法治理!对于伤人、强拆等行为,我们均按照正常程序向贵局的派出所进行了报案,但贵局未能进行有效制止和侦破,致使暴力拆迁的伤人、强拆事件屡屡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特向贵局提出如下申请:

1、特恳请贵局履行职责,立即对我们已经报警的案件进行立案、侦破,给报警(案)人出具有关书证,并及时告知侦破进展。

2、特恳请贵局履行职责,立即对拆迁办的暴力拆迁行为依法进行调查取证,立即制止严惩违法犯罪行为。

3、特恳请贵局履行职责,立即采取切实措施,依法履行对我们的人身权、财产权保护的义务,对我们已经被强拆房屋剩余部分进行保护。

否则我们将依法向有关部门提出控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各媒体进行曝光。

希望贵部对于我们的书面申请能按照相关规定尽快给予书面回复,联系电话见背面申请人身财产保护名单。

申请人:xx市xx区x村居民(具体名单见背面附件一)。

x年6月8日。

附件二:申请人申请被保护的房屋现状图片。

公民财产保护申请书通用篇十八

一、教学目标:

知识与技能:了解财产所有权、合法财产的含义。理解我国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受法律保护。能够结合实际,学会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财产所有权。

过程与方法:通过案例分析、学生讨论,培养学生归纳能力、分析能力和联系实际依法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能力。

情感态度价值观:通过教学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尤其增强学生依法保护公民合法财产所有权的意识。

教学难点:财产所有权包含的四方面具体内容。

三、教学方法:讲解法、讨论法、案例分析法。

四、教学时数:一课时。

五、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

王波于1996年月10月3日购买一辆捷达汽车。1997年1月18日朋友李某以外出游玩为由,向王波借车。在返回的公路上发生撞车事故,汽车严重损坏。尔后,王波要求李某购买新车加以赔偿,李某拒绝赔偿。王波索赔未果,遂于1997年4月9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提问:这个案例反映了公民的哪方面的权利受国家保护?

五幅图:

1.张老汉买了一台拖拉机。

2.张老汉的拖拉机放在自己的院子里。

3.张老汉用拖拉机在耕地。

4.农忙时张老汉将拖拉机出租。

5.张老汉将拖拉机卖掉。

请同学们看图,并归纳下列问题:(配合展示课件):

图1问:拖拉机是干什么用的?它是属于什么物资?

归纳:拖拉机是进行农业生产用的。它属于生产物资。

问:张老汉将拖拉机买回家,说明什么?

归纳:合法财产。

图2问:张老汉将拖拉机放在自己的家里对吗?原因是什么?

归纳:对。因为拖拉机是张老汉的合法财产,张老汉有对拖拉机的实际控制权,即占有权。

图3问;张老汉在对自己的合法财产——拖拉机行使什么权利?

归纳:张老汉在用拖拉机耕地,是行使他对合法财产的使用权。

图4问:张老汉在农忙时将拖拉机出租,他的做法是否正确?原因是什么?

归纳:张老汉的做法是正确的。因为公民有权用自己的财产取得经济利益,这是公民对财产的收益权。

图5问:张老汉将自己的拖拉机出卖是在行使什么权利?

归纳:张老汉在行使其对拖拉机的处分权,是属于法律上的处分。

问:张老汉有权对拖拉机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原因是什么?

归纳:张老汉对拖拉机拥有财产所有权,我国民法通则第71条规定:“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板书:

请同学们听一个案例:“我先生从国外带回一架高档照相机,只用了两个月,就被13岁的儿子瞒着我们,以2000元的价钱卖给了他同学的哥哥。我们知道后,向买方索要,并欲将2000元钱还给对方,但对方声称我儿子有卖相机的权利,他们之间的买卖行为已生效,不同意还给我们。请问,我儿子的买卖行为是否有效?”

学生分组讨论:

归纳总结:我国民法通则第11条和第12条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根据这些规定,一般情况下,10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从上述材料看,一个只有13岁的孩子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只能进行简单的与其智力年龄相适应的民事行为。出卖家里的高档照相机的行为已经超出了13岁的孩子的行为能力。因此,其与买方之间的买卖行为应是无效的。我们今后要注意做一个合法的好公民,一个家里的好管家,决不能做材料中13岁男孩所做的事,你对家里的财产只有使用权,当你征得父母的同意后可以行使对财产的处分权(如花钱购买生活资料,将一些东西赠给或卖给别人),收益权(如储蓄压岁钱)。

1.地震灾区张北县大河乡人民接受的全国捐献的衣被。

2.张某赌博赢得3000元钱。

3.破烂王收购的一吨下水井盖。

4.小商贩赵某新近的一批黄色光盘。

5.赵薇一次演出的出场费一万元。

6.小孟买彩票中奖的500万元。

7.一同事送给自己的铂金项链。

8.一人撰写文章得的稿费。

9.一公司经理送给主管部门领导的价值5万元的礼物。

10.学生送给班主任老师的挂历。

学生讨论、归纳:只有公民合法的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财产的所有权才受国家保护。国家不保护非法财产的所有权,国家保护合法财产的所有权。

1、什么是合法财产(板书)。

(听案例并回归纳问题)“王某在某商场的有奖促销活动中,经过抽奖得到价值5000元的彩色电视机一台,其中奖所得应缴纳税款5000×20%=1000元。(因为王某的中奖所得属于个人所得税法中的偶然所得,应缴个人所得税。)”

请问,如果王某将价值5000元的彩电直接搬回家,彩电是否是王某的合法财产。

学生他讨论并归纳:只有王某将所得奖纳税之后,彩电才是王某的合法财产,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请同学看屏幕:假如哪位同学的文曲星借给别人使用而出现了画面上的情况,你认为采取哪种方式可以保护合法财产的所有权?请同学亲自上机操作。

所谓民事法律手段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所有权,是指我国《民法通则》中规定的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私人财产的行为。如果有人侵犯了公民的合法财产或公民的合法财产受到了侵犯,公民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论“请求确认所有权”、“请求恢复原状”、“请求排除妨碍”、“请求赔偿损失。”

所谓刑事法律手段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所有权,是指我国《刑法》第五章对侵犯财产的犯罪行为及处罚的规定。归纳起来有以下向种情况:“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聚众哄抢罪”、“侵占罪”、“敲诈勒索罪”,将对应受的刑罚处罚都做出了规定。

请同学们考虑一下,这两种法律手段的区别是什么?

学生讨论并归纳:

它们之间的区别在于,侵犯的情节是不同的。民法中说是“哄抢”,而刑法中则说是“聚众哄抢”,聚众与一般哄抢是情节不同的。因此情节严重的用刑事手段解决,大量的普遍的用民事方法解决。

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的保护,一种是通过刑事法律手段保护,一种是通过民事法律手段保护。我们应该学会用法律的手段保护自己,自己也要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社会主义提倡拾金不昧,如果昧而不还,必将受到道德的谴责和法律的制裁,拾到钱物不属于合法财产,不受法律保护。

公民财产保护申请书通用篇十九

尊敬的**市公安局分局暨局领导:

我叫,女,*岁,我们一家人居住在**区**街道*村史家胡同27号房屋。

x年5月,*区住建委为*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拆迁人)核发了房屋拆迁许可证,许可其对东至**大街,南至路,西至*大街,北至西路范围内的房屋实施拆迁,进行**街道中心区一至五街改造定向安置房项目建设。我家所居住的房屋在拆迁范围内,房屋的权利人为我。

在拆迁过程中,我们已经对涉案的拆迁许可证提起了行政讼诉,该案正在审理中。我们还对拆迁裁决书提起了行政诉讼,此案也正在审理中。

根据《*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拆迁人申请核发拆迁许可证,应当向拆迁管理部门即区住建委提交市政府的征地批复,也就是说拆迁范围内的土地已征为国有。在该地被征为国有后,村集体组织不再对该土地具有所有权,而被拆迁人对土地上房屋仍具有合法物权。拆迁人取得拆迁许可证后,只能由拆迁人在拆迁范围内依法进行拆迁活动,在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没有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情况下,任何人、任何单位不经法定程序,不得拆除被拆迁人的房屋。

但是,在x年4月29日,**街道*村委会给我下发了一份《帮拆告知书》。在告知书里说,因我与拆迁人还没有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村委会竟以村民自治的理由让村民帮拆我家房屋。多么可悲的法盲!这种所谓的帮拆行为不仅与《*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不符,其实质就是犯罪!

当前,党和政府正大力倡导建设法治国家,构建和谐社会,并加大打击违法强拆行为。这种帮拆事件反映了基层组织目无法纪,无法无天,公然与党中央依法治国,以人为本政策相对抗,应当依法治理!

村委会将我家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置于万分危险之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第二条关于“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特恳请贵局履行职责,保护我家人身及财产安全!

此致

**市公安局分局。

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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