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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上班准备的通知范文(模板14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19 04:56:10 页码:10
做好上班准备的通知范文(模板14篇)
2023-11-19 04:56:10    小编:ZTFB

通过总结,我们可以更好地规划未来的目标和路径。合理安排时间和进度,按部就班地进行写作和修改,以提高文章的质量。以下是一些常见面试题和回答范例,供大家参考面试准备。

做好上班准备的通知篇一

近日,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认真做好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前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下面是正文:

今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认真做好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前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做好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前营业税、营业税改征的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并针对部分地方出现的营业税、营业税改征的增值税等收入非正常增长的`情况,明确出台六项禁令。

目前,部分地方出现了营业税、营业税改征的增值税等收入非正常增长的情况。这其中既有经济企稳、房地产业回升等原因,也有搞运动式回溯性清税,甚至弄虚作假收过头税等因素。如放任营业税等收入非正常增长,势必影响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和落实好对企业结构性减税,不利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最终危及整体经济未来发展。

《通知》要求各级财政、税务部门要做好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前营业税、营业税改征的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为全面推开营改增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通知》还明确了六项税收征管过程中禁止的行为。包括严禁跨月、跨季度征收或调整预征缴办法提前征收;严禁改征增值税收入进项税抵扣部分该抵不让抵,对企业该退税的不退或缓退;严禁运动式清理欠税、补税,属正常办理程序除外;严禁5月1日前要求纳税人先缴或多缴,5月1日后办退或少缴;严禁采取人为手段不开增值税发票,或增加开票手续;严禁与企业串通调账等。

另外,加强国税地税合作。5月1日后,试点纳税人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发生的应税行为需要补缴税款的,应按照营业税政策规定补缴营业税,由原主管地税机关负责相关欠税的追缴工作,管户移交后的主管国税机关应积极配合做好清欠工作。

对增幅明显异常的地区,《通知》要求财政、税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大监管力度,在核算2016年中央与地方增值税分配时,对超出合理增幅部分予以扣回,先扣减增值税基数返还,不够的还要扣减转移支付,具体办法另行制定。对收过头税、搞回溯性清税等行为要严肃处理,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情节严重的,将由国务院对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予以问责。

最后,《通知》要求各地财税部门要认真组织自查自纠,核实有无擅自改变纳税期限、征收过头税问题,有无以清理企业欠缴营业税为名,用不正当手段增加收入问题。对发现的不应在2016年1-4月征收的收入,包括擅自改变纳税期限征收的过头税、借清理企业欠税之名虚增的收入,必须立即退付给纳税人。

做好上班准备的通知篇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建设兵团水利局,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科学院、黄河水利科学研究院、珠江水利科学研究院,各试点城市:。

为做好第一批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以下简称“试点城市”)验收工作,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全国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水资源〔〕145号)《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验收办法》(办资源[]48号,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要求,现就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验收依据。

《水利部关于开展全国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水资源〔2013〕145号)《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验收办法》(办资源2016[48]号,以下简称《办法》)以及由我部审查通过、地方人民政府批复的各试点实施方案是验收工作的`主要依据。

二、验收内容。

主要包括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完成情况、指标完成情况、建设成效、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宣传推广情况等。具体验收内容及要求详见《办法》。

三、验收程序。

(一)申请验收。

根据实施方案批复文件明确的试点建设实施年限,各试点城市均应于底前完成试点建设。请各试点城市所在地市级人民政府商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于4月30日前向我部提出验收申请,随文提交自评估报告和相关证明材料,填报附表。到期不申请验收的,应行文报部说明理由。

为加强试点经验宣传与总结,请各试点城市按照“讲好一个故事、印发一本宣传册、推荐一个水系连通或者河湖生态保护与修复典型示范工程、提炼一条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完成一篇新闻通稿”的要求,一并提交宣传成效及有关材料。

(二)技术评估。

对验收申请符合要求的,我部将组织有关技术单位开展技术评估。技术评估工作包括复核申请材料、现场查勘、听取汇报、质疑答疑、集体评议和现场评分。

技术评估单位应认真做好评估工作,切实做到科学、客观、公开、公正。技术评估完成后,应于一周内向我部水资源司提交技术评估报告、评分结果和是否同意验收的意见。

技术评估不通过的试点城市,应在6个月内整改到位,并将整改情况报我部。收到整改情况报告后,我部将再次组织技术评估。

(三)行政验收。

我部将根据技术评估意见,会同试点城市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开展行政验收。

四、其他要求。

(一)试点城市应按时完成试点建设,及时开展自评估工作,做好验收准备。

(二)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指导督促辖区内各试点城市按时完成试点建设和验收准备工作,及时提交验收申请。

(三)两次技术评估仍不符合开展行政验收条件,或超过试点建设期1年仍未完成建设任务的试点城市,将终止其试点资格。

(四)验收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八项规定”有关要求。

五、联系人。

水利部水资源司:李云成,刘韶杰。

邮箱:szybhc@。

水利部办公厅。

202月28日。

附表: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建设成效指标统计表。

做好上班准备的通知篇三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市防汛办通知,预计未来几天内我市将出现短时降强雨天气,请各关单位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防汛值班,保持通讯畅通。重点对基坑开挖,土石方工程、大型机械设备、临时用电、脚手架、临建设施等重点部位和环节的监控和检查,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险情要立即上报并启动应急预案。

20xx年7月4日。

做好上班准备的通知篇四

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防汛指挥部防汛工作的要求和部署,切实抓好今年城市防汛工作,确保安全度汛,现就做好20xx年度防汛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强化对防汛工作的领导,局成立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赵金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协调防洪后勤保障和救灾物资调配工作,朱少华同志为联络员,联系电话:80xxxxxx,139xxxxxxxx。各防汛责任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

二、明确责任分工。

根据市防指下达的防汛区域和防汛要求,结合实际,将我局负责的区域划分成4个地块,实行局领导挂钩地块责任制,相关科室(单位)具体负责责任地块的防汛工作,市诚信公司各地块责任人负责本地块防汛所需大型机械设备的调拨工作(局领导挂钩责任地块分工表、防汛责任地块网络图、局系统防汛工作责任人网络图、主城区防汛区域划分图见附件)。

三、相关要求。

1、做好前期准备。各责任科室(单位)要做好防汛准备工作(包括在建涉水工程(含跨汛期施工工程)度汛方案编制,低洼地易涝点、地下空间及危房等居民安全转移方案,地下管网疏通及高水位倒灌等应急预案),加强排水管网、供水供气等关键部位的安全检查,备足防汛器材,及时消除隐患。挂钩局领导要加强督查检查,全面掌握责任地块防汛情况。

2、实行值班巡查。要根据汛期特点,结合工作实际加强人员值班与巡查,特别是汛期和较大的暴雨期间,要实行24小时值班巡查制度。

3、加强防淹排涝。各责任科室(单位)要加强对责任区域内的防淹排涝工作,出现险情要全员跟上,立即排除,确保人民群众财产不受损失,确保防汛区域安全度汛。

特此通知。

xx城乡建设局。

20xx年x月x日。

做好上班准备的通知篇五

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水生态体系完整、水生态环境优美、水文化底蕴深厚为主要内容的水生态文明,是生态文明建设的资源基础、重要载体和显著标志。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既不可或缺又无以替代。发展生态水利,实现人水和谐,是生态文明的必要基础和重要标志,对于强化生态之基、促进人水和谐、实现科学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开展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举措和有效途径,对于统筹解决水资源短缺、水灾害威胁、水生态退化三大水问题,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做好上班准备的通知篇六

各单位、全校师生员工: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为进一步做好学校秋季学期开学准备工作,根据《xx》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将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和返校工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

按照教学计划,执行原定秋季开学时间安排,实行错峰返校。

1.在校生于x月x日至x月x日报到、注册,x月x日正式上课。

2.2021级新生开学时间按照原计划执行,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错峰返校具体安排:

符合返校条件的省外学生x月x日返校。

鉴于国内疫情防控形势,同时考虑到省外学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存在感染风险,允许省外学生经个人申请,学院批准后,延期两周返校。

1.学生工作处、人事处牵头统计师生员工现居住地基本情况,x月x日起,全体师生员工不得离开居住地外出旅游、探亲,做好开学前14天内居家健康检测,教职工通过“xx”、研究生通过“xx”、本科生通过“xx”app上报健康状况。

2.低风险地区且返校前14天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符合返校条件的省外师生员工返校,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检测,须持48小时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健康码(行程码)绿码返校。到校后由校医院会同属地疾控机构第一时间组织进行核酸检测。

3.省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的低风险地区师生员工,须持48小时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健康码(行程码)绿码返校。

4.境内外籍师生参照境内中国籍师生返校要求安排开学,境外外籍师生申请返校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7.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师生,暂不返校,待治愈且经学校同意后方可返校。

8.全体师生员工及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要完成开学前14天健康监测。各单位要做好疫情期间师生员工数据统计工作,统计滞留在外人员数据,全面掌握每日校内外师生员工人数、健康状况和出行轨迹,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加强人员分类管理。

鉴于疫情发展的不确定性,结合全国、全省疫情防控的形势变化,学校突发疫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将实时跟踪研判,作出科学安排,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做好上班准备的通知篇七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市直学校:

我省已进入主汛期,全省防汛抗灾工作面临强降雨多发、洪水高发、山洪地质灾害易发的关键时期。目前又正值“三考”(高考、学考、中考)重要时期,省委副书记乌兰对进一步做好当前防汛抗灾工作作了重要指示,市委书记彭国甫、市委副书记邹文辉也作了重要批示,为贯彻省、市主要领导的指示精神,切实做好全市教育系统防汛工作,做到防范工作及早介入、防范措施及早落实、安全教育及早开展,确保高考、学考、中考等考试顺利进行,特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认真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责任。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高度重视今年防汛工作,要以对人民负责,对学校师生生命及国家财产负责的态度,把防汛工作摆上重要位置,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紧抓好。全市教育系统上下务必牢固树立防大汛的思想,万不可麻痹大意,万不可存在丝毫侥幸心理。按照“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宁可信其大,不可信其小”的要求,做到思想上再重视,认识上再提高,准备上再充分,措施上再到位。全市教育系统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全面落实防汛责任制,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明纪律,服从指挥,狠抓落实。对因值班值守和应急抢险执行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

二、完善防汛预案,做好隐患排查。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根据《转发省防指关于迅速贯彻落实乌兰副书记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当前防汛抗灾工作的通知》(怀汛〔〕45号)及《关于印发怀化市教育系统防汛救灾应急预案的`通知》(怀教通〔2017〕39号)的要求,结合各自实际,进一步完善防汛应急预案,确保预案的可操作性,同时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和抢险队伍的组织。要认真开展有针对性的隐患排查工作,突出防范重点。要立即组织人员对学校的校舍、在建工程、供电设施、枯树、围墙及学校周围情况进行摸查,对学校防汛设备及排水管网进行维护、疏通,对强降雨可能引发的山洪、山体滑坡、泥石流等情况要进行分析和防范,对不宜师生居住的危房校舍要及时组织转移。

三、加强联系配合,抓好安全教育。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主动加强与当地防汛抗旱指挥部、水利、气象、公安、武警、交通、卫生等部门的联系,密切关注天气形势变化,及时预报预警,及时处置灾情。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开展以防范灾害天气为主题的教育活动,重点开展以防范洪涝、泥石流等灾害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活动。要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宣传栏等传统媒介及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微博、微信等新媒介宣传防汛知识,增强广大师生的应急避灾能力。

做好上班准备的通知篇八

各系、各部门:

按照上级部门和属地疫情防控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就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与返校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1年秋季学期原定开学返校、新生报到时间延期至x月x日之后,具体返校报到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的总体情况另行通知。所有学生在未收到通知前,一律不得擅自返校。

二、按照“延期返校不停学,延期返校不停教”的原则,2021年秋季学期所有课程按照原定教学计划开展线上教学,补考延后,具体安排由教务处另行通知。全体师生积极做好线上上课准备。

三、非特殊情况,教职工x月x日起原则上不再离开xx地区;外地教职工原则上于x月x日之前返回xx地区。教职工开学时间为x月x日,所有管理人员及辅导员正常到校工作,授课教师可在居住地进行线上教学。

四、全体师生要严格遵守属地疫情防控规定,切实做好个人防护措施,严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尽量减少流动和聚集。符合疫苗接种条件、未完成疫苗接种的师生应关注所在地疫苗接种安排,及时主动接种疫苗,做到“应接尽接”。

如疫情形势变化或上级要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做好上班准备的通知篇九

各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当前,我市已进入防汛关键期,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汛减灾工作的紧急通知》(川委办发电〔2017〕18号)要求,汲取6月24日阿坝州茂县叠溪镇新磨村发生高位山体垮塌造成上百人失联的深刻教训,切实抓好防汛减灾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

要认清当前防汛减灾工作的严峻形势,保持高度警惕,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迅速把防汛减灾和防治地质灾害工作再部署、再落实。要进一步完善领导责任制,切实做好隐患排查、动态巡查、灾情报送、值班值守、预警预测和应急准备等各项工作。

二、强化监测预警。

要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及时掌握本地区的雨情、险情、灾情,落实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对具体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加密监测,组织力量对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地区进行研判,充分发挥群测群防网络的作用,及时预警。对险情趋势明显,降雨趋势不断恶化的地区,及时果断组织受威胁群众提前转移到安全避险场所,避免发生群死群伤。

三、强化隐患排查。

要立即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全面排查,重点对在建工程、沟口地段、高陡边坡、场镇、居民集中区周边的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点要积极采取主动防灾、避灾措施,并把措施落实到乡(镇)、村、组、户,做好各项防范工作。防汛抗旱、地灾防治指挥部要加强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气象、水务、国土、住建、交通、安监、民政、应急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协调联动,形成合力。

四、强化值班执勤。

务必坚持24小时轮流值班值守,强化动态查岗和电话查询,切实督促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员上岗到位,严阵以待。一旦出现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必须第一时间报告市委、市政府,并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启动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以最快的速度赶赴灾害现场,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努力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做好上班准备的通知篇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推进改革试点加快无车承运物流创新发展的意见》(交办运〔〕115号)印发实施后,各省按照要求启动了无车承运试点工作。截至目前,29个省(区、市)共筛选确定了283个无车承运试点企业并报部(详见附件1)。为加强对无车承运试点工作的运行监测,规范试点运营行为,确保试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并取得实效,现就做好试点运行监测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分级负责、稳步实施、协同监督的原则,以规范试点行为、防控试点风险、总结试点成效为目标,充分利用互联网及信息化手段,重点针对试点企业的“运输业务、运输资质、服务质量及信用、运行绩效”等内容开展动态监测,总结推广先进的运营管理模式,推动无车承运物流规范有序发展,促进货运物流业的“降本增效”。

二、监测内容。

对各省(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向交通运输部报备的无车承运试点企业开展运行监测工作,主要内容包括:

(一)运输业务监测。对试点企业的运单数据与实际承运车辆运行轨迹数据等进行比对,加强试点企业运输业务单证与其实际运行数据的一致性监测,并与税务等部门做好信息协同对接。

(二)运输资质比对。对试点企业、实际承运人、实际承运车辆的经营资质进行比对,加强对运输过程和实际承运人经营行为的动态监测。

(三)服务质量及信用监测。对试点企业的保险赔付制度落实情况、服务质量管控情况、业务投诉处理情况等进行动态监测,加强对试点企业的信用评价。

(四)运行绩效监测。通过对试点企业运单数据的动态监测,对试点期间试点企业业务增长和拓展、运营组织模式创新、促进物流“降本增效”情况,以及管理部门法规制度及标准规范创新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三、组织安排。

无车承运试点运行动态监测工作采取平台监测、重点督导和企业自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无车承运人试点运行监测工作的统筹指导。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是监测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本辖区内试点运行的监测工作,建设监测平台并对试点运行情况进行重点督查。试点企业应按照要求做好数据接入,加强企业自律并配合管理部门做好监测工作。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部交科院)、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国家物流信息平台管理中心)负责运行监测的技术支持工作。

(一)平台监测。

1.建立部、省两级监测平台。交通运输部委托国家物流信息平台管理中心建设部级试点运行监测平台(以下简称部监测平台),部监测平台向包括试点企业在内的运输企业提供实际承运人的“人、车、户”基本信息、总质量12吨及以上货运车辆接入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入网信息查询服务。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建设省级监测平台(以下简称省监测平台),监测平台应具备数据采集和比对监测、异常情况预警和处理、运行数据统计分析、信息查询等基本功能,并实现与部监测平台的互联互通。暂不具备条件建设省监测平台的省份,部监测平台将对各省开放本辖区内的试点企业数据信息,作为省级监测虚拟平台,用于各省对试点工作的运行监测。

2.做好数据接入。试点企业应参照《部无车承运试点企业运行监测平台接入指南》(以下简称《接入指南》,详见附件2)具体要求,完成企业信息系统接口改造工作,江苏、浙江、河南、湖北、贵州五省试点企业于3月31日前实现与部、省两级监测平台的对接,其他省(区、市)试点企业于204月30日前实现与部、省两级监测平台对接,并按照要求及时上传数据。

3.做好监测及异常情况处理工作。部监测平台对企业接入的数据进行自动监测分析比对,对出现的实际承运车辆资质信息异常、总质量12吨及以上货运车辆未按要求接入道路货运车辆公共平台、以及单证信息与实际运输轨迹不一致等异常情况,及时向省监测平台(包括省监测虚拟平台)推送异常情况提示。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及时登陆本省监测平台(包括省监测虚拟平台)查看异常情况详情,督促试点企业针对异常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如单证数据填报不全,可在核对更正后再次向部、省监测平台(包括省监测虚拟平台)上传运单。部监测平台将在推送异常情况提示后的次月最后一日对异常单据进行再次比对,比对结果并经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确认后纳入本省试点企业异常情况统计范围。交通运输部根据部监测平台统计的各省试点企业异常率,定期通报各省及各试点企业运行监测异常及处理反馈情况,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根据部通报的相关情况建立试点企业考核和退出机制,对未按要求接入监测平台或异常率较高的企业,督促其及时进行整改,对拒不整改的试点企业,取消其试点资格。交通运输部将对试点期内试点企业运行监测情况进行综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部深化试点工作,完善试点政策的重要依据。

(二)重点督导。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加强对试点企业的考核和督导,建立定期考核和通报机制。针对本省及试点企业的试点实施方案和试点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组织专家赴企业进行现场调研和督导。针对运行监测内容,逐项进行检查和考核。对平台监测异常率较高、定期考核较差的试点企业要进行重点督导,督促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整改。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将对试点企业的考核和督导情况,纳入试点运行监测情况分析报告一并报部。

(三)企业自律。

各试点企业要根据试点运行监测的相关要求,结合企业试点实施方案,定期对企业试点运行情况进行自检自查,针对自检自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平台监测反馈的异常信息和省级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处置措施并进行整改。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将试点企业自检自查报告及整改处置情况作为省级督导检查的重点内容。

(四)定期报告。

各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分别于5月20日和11月20日前编制完成本省试点运行监测情况分析报告(监测报告编写指南见附件3),并报送交通运输部。部将于5月31日和11月30日发布全国试点运行监测分析报告,总结梳理试点工作取得成效及存在的问题,结合平台监测和重点督导情况,对各省和试点企业运行情况进行通报,指导全国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四、工作要求。

(一)加快组织实施。运行监测是开展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的重要内容,各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快建设省监测平台,并与部监测平台有效对接,组织和督导试点企业完成数据接入。对部、省两级监测平台反映的异常情况,要及时组织试点企业进行调查分析和反馈处理,要加强对试点企业的定期考核和督查,督促企业落实相关主体责任。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解决试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运行动态监测工作取得预期效果。

(二)确保数据质量。试点企业应利用道路运政信息管理系统和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系统,做好“人、车、户”等基本信息的自查核验工作,确保实际承运人经营资质合法合规。要按照《接入指南》要求,及时完成系统接口改造和数据接入工作,上传运单数据,并对数据的真实性负责。针对监测平台告知的单证异常情况,试点企业应及时分析原因并做好处置,如实反馈相关情况。

(三)强化技术支持。国家物流信息平台管理中心要做好部监测平台的开发建设、运营维护,以及试点企业系统接口改造和数据接入的技术培训工作,确保能够及时准确自动比对运单数据。部交科院负责跟踪了解全国无车承运试点企业运行监测情况,依托部监测平台的运行数据和各省上报的试点运行监测情况分析报告,编制全国无车承运人试点运行监测分析报告,汇总记录各省、各试点企业单证异常情况并进行定期通报。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向部监测平台提供总质量12吨及以上的重型普通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的运行轨迹信息用于运单的真实性校验。

(四)做好数据保密。部、省两级监测平台要强化网络安全整体防护能力,保障试点企业运单数据上传交互过程中的信息安全。各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相关技术支持单位在试点运行监测工作中,须对试点企业运单数据严格保密,严防信息泄露,禁止利用企业上报的运单数据进行商业开发。

附件:1.无车承运试点企业名单。

2.部无车承运试点企业运行检测平台接入指南。

3.无车承运试点运行监测分析报告编写指南。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运输管理局(处)。

做好上班准备的通知篇十一

各行政村、社区党委、镇属各单位党组织:

今年是中央确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为进一步做好基层组织建设年和创先争优活动的各项工作,根据阶段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抓好落实。

一、迎检工作。

省、市督查组将于7月2日到我县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和创先争优活动第二次督查工作。此次督查时间为5天,将涉及所有行政村、社区和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现将主要督查内容告知,请提前做好准备:

施、完成时限、责任人员等情况上墙公示,自觉接受党员和干部群众的监督。三是建立一个工作台账。各党组织要建立分类定级、整改落实、创先争优公开承诺和特色工作情况工作台账,整改内容实行项目化推进和挂牌销号。四是整转一批党组织。对分类定级为较好、一般、较差的基层党组织,要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整转,使较好、一般的党组织实现晋位升级,较差的党组织基本得到转化提升。五是做好一次宣传。像抓换届纪律一样抓知晓率,要结合七一期间各党组织召开党员会议的有利时机组织党员学习宣传卡上内容,并将基层组织建设年宣传卡发放到每一位党员(由于省督查组会随机抽查5位基层党员,因此,在将基层组织建设年宣传卡发放到党员手中时要让其阅看,特别是要牢记“一个主题、四项要求、五个目标和阶段步骤”的具体内容)。同时,要以悬挂横幅或张贴标语的形式开展宣传,社区要充分利用楼道小黑板开展宣传,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群众对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知晓率。

2、督查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为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善始善终完成,这次督查继续把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列为督查内容。主要督查党组织创先争优承诺和“一句话承诺”是否上墙公示,是否已建立长效机制等情况。请各党组织6月30日前将党组织创先争优承诺和普通党员“一句话承诺”以及建立长效机制情况以电子版形式发送到何如星处。

天以上时间对党组织书记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专题培训的工作要求,为便于口径一致:镇党委于4月25日组织党组织书记召开全镇干部大会作为党组织书记社会管理集中培训;将今天会议作为对党组织书记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专题培训。

二、组织召开好半年民主生活会。 各党组织要本着“有利于团结、有利于工作开展、有利于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原则,以“深入解放思想,增添发展动力,推动科学发展”为主题,围绕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在“七一”前后组织召开半年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确保民主生活会的质量。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请在7月5日前书面报告交至镇组纪办。

三、党员发展工作。发展党员工作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不断为党的肌体注入新鲜血液、永葆党的生机活力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党组织要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严格发展程序,严把党员发展“入口”关。一是要在坚持质量标准的前提下,按照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把符合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吸收到党内来,避免只要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就一定能转预备、预备党员就一定能转正的思想,充分体现“票决”作用。二是要严格党员定向发展、公推、公示、票决、“1+1”培养联系、预审、检查指导和责任追究等八项制度,严格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数超过支部有表决权正式党员半数的、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半数的“票决”规定,对一些在外未返村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不充许采用不计入应到会党员的方式进行核减。

四、村级重大事务“五票制”工作。根据前一阶段对村级“五票制”工作的情况掌握,仍然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程序不到位的情况,为便于各村有针对性的开展“五票制”工作,现将操作过程中需要注意的几个事项作进一步明确。一是推行“五票制”的行政村采用五票制决策的事项不少于4个;二是采用“五票制”决策的事项不能仅限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五票制”决策范围内的其他事项应占适当比例;三是参与征求意见的户主代表数不少于户主总数的50﹪,应尽量扩大参与面;四是要严格按照《关于推行村级重大事务“五票制”实施意见的通知》(千镇委201152号)附件所列的格式制作“户主意见票”等五张票,有签名的要填好签名。五是“户主意见票”除村两委提议的事项外应当有户主自行提议的其他事项,村两委对“户主意见票”进行汇总,汇总表上的事项要多于村两委提出的事项(例如:村两委最初提议5个事项,征求户主意见后形成30个事项)。六是做好台账资料收集整理。做好每一个票决环节原始票的'保存,重点做好“户主意见票”的收集保存;做好会议记录,每一次召开会议要形成专门的会议记录,记录好会议表决结果;做好会议图片资料收集,村里召开会议应当悬挂写有“五票制”字样的横幅(可利用投影设备),便于会议图片拍摄,采取上门征求户主意见形式的,要收集好村干部上门征求户主意见的图片;做好决策事项实施前、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完毕的图片资料拍摄。

请各联村工作组、社区办和工办人员对上述党建工作做好督促,抓好落实。

千岛湖镇党委

2012年6月27日

支队所属各单位:

按照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消防支队关于落实《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专职消-防-队专业化建设工作方案》的安排意见要求,为切实做好迎检准备,望各单位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2、大、中队领导的《个人安全行动计划》于10月13日前报本单位主管安全工作副职处备案。

3、大、中队领导本人认真按照《个人安全行动计划》项目,提供相应的实施证据。实施证据要与本人业务工作中的相关记录、会议记录、教育培训计划、教案内容等相关资料相吻合,严禁生搬硬套,造假应付。

4、大、中队领导要按照直线责任、属地管理原则对直线下属实施《个人安全行动计划》的辅导(可采取大(中)队长对大(中)队副职、大队长对中队长或按照安全联系由大队领导副职对联系单位领导的形式)。辅导周期为每半年一次,内容以实施《个人安全行动计划》为主,按照辅导反馈表格式填写。

安全科

2017年10月8日

做好上班准备的通知篇十二

发改委23日发布关于开展2017年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终期验收和资金清算的通知。通知要求,本次终期验收范围包括至获得三部委同意实施方案且尚未验收的试点城市(已获三部委同意延期验收的试点城市按复函明确的.延期时限验收)。已获得三部委同意,方案实施未满5年的试点城市,如满足验收条件,也可按本通知要求申请验收。

发改办环资〔2017〕431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经信委)、财政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市政市容委、绿化市容局、市容园林委、市改委),相关试点城市:

根据《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中期评估及终期验收管理办法》(发改环资〔〕240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以下简称三部委)决定开展2017年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以下简称试点城市)终期验收和资金清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本次终期验收范围包括20至20获得三部委同意实施方案且尚未验收的试点城市(已获三部委同意延期验收的试点城市按复函明确的延期时限验收)。已获得三部委同意,方案实施未满5年的试点城市,如满足验收条件,也可按本通知要求申请验收。

列入此次验收范围但未达到验收条件的试点城市,所在地省级循环经济综合管理部门、财政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市容环卫)部门应于3月31日前向三部委提交推迟终期验收申请,说明逾期原因、拟采取措施和计划验收时间等,延迟时间不得超过1年(已获三部委复函同意延期的,不得再次申请延期)。未按期提交验收或延期验收申请的试点城市,按不通过验收处理。

二、验收标准。

验收以三部委批复的实施方案(或批复同意调整的实施方案)为依据。试点城市新增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能力应达到实施方案设定目标的90%以上,中央财政补助项目基本完成,配套政策基本落实,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使用规范。(标准详见附件1)。

三、验收方式和程序。

(一)验收方式。

验收采取自评估和第三方机构审核相结合,书面验收和现场验收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二)验收程序。

1.试点城市自评估:各试点城市对项目建设运营情况和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自评估,对基地建设项目进行工程验收,根据项目工程决算等材料对项目建设总投资提出清算资金申请,撰写自评估报告(大纲详见附件2),汇总相关支撑材料,尽快报送至省级循环经济综合管理部门、财政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市容环卫)部门。

2.省级主管部门审核:省级循环经济综合管理部门、财政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市容环卫)部门应根据相关规定,对试点城市报送的自评估报告、清算申请额度、支撑材料的真实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并联合出具验收和清算审查意见,于3月31日前报送三部委。

3.第三方复核:三部委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对各地循环经济综合管理部门、财政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市容环卫)部门报送的材料进行复核,并视情况进行现场抽查。第三方机构依据材料审核和抽查情况向三部委提交验收和清算报告。

4.发文确认:三部委根据第三方复核情况,印发正式文件对试点城市验收结果予以确认。

5.结算资金:中央财政根据清算情况,对通过验收的试点城市按核定清算额拨付剩余补助资金,核定清算额不超过原方案补助资金总额;对未通过验收的试点城市,按照发改环资〔2015〕2408号文规定,收回部分已拨付中央财政资金(没有开展实质建设工作的,全部收回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取消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称号,不再拨付剩余补助资金。

各试点城市要抓紧开展验收工作,尽快将验收和清算材料报送至省级循环经济综合管理部门、财政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市容环卫)部门。省级循环经济综合管理部门、财政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市容环卫)部门要及时对试点城市报送材料进行审核,按时将审核意见和验收材料报送至三部委。验收工作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保证廉洁公正。

做好上班准备的通知篇十三

海南省气象局已经发布台风二级预警,台风“银河”将于26日夜间在万宁到琼海一带登陆,中心风力9到10级,登陆后将穿过本岛陆地,27日上午进入北部湾海面,今夜到明天本岛有强风雨。7月26日,为切实做好农业防风防汛工作,海南省农业厅向各市县农业部门及厅属单位下发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防风防汛工作的领导。要牢固树立防灾减灾意识,克服麻痹大意思想,主要领导当班坐镇指挥,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及时组织人员深入田间地头、进村入户,组织发动群众做好防风防汛工作,努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切实落实防风防汛各项措施。组织农民和企业尽快采取支柱加固、及时培土、修剪等措施,做好香蕉、胡椒、橡胶、芒果、荔枝、木瓜等经济作物的防护,防止被风吹断刮倒。疏通排水渠道,及时排涝,避免作物受淹,防止水稻倒伏或被大水冲毁沙埋。对畜禽栏舍采取牵拉加固等措施,防止畜禽栏舍倒塌和雨淋畜禽发病,同时注意用电安全,防止事故发生。切实做好大棚设施、南繁育种基地、农产品加工企业、预冷库及休闲农业等防风防汛工作。

三、加强值守,确保信息畅通。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防汛防风政令畅通,一旦发生险情、灾情,及时向省农业厅报告。

做好上班准备的通知篇十四

按照《关于开展甲醇汽车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节〔〕42号)相关要求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已备案的《甲醇汽车试点实施方案》时间进度安排,决定对完成试点运营的试点城市组织开展验收工作。为保证验收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试点城市在试点运营工作结束后,应按要求抓紧完成各项相关检测工作,对试点采集技术数据进行全面汇总整理和分析,尽快做好验收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参与甲醇汽车试点工作的甲醇汽车制造与运营、燃料供应与加注、数据采集等单位,分别完成本单位试点工作总结报告(编写大纲见附件1)。试点城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编制完成试点总体工作总结报告(编写要点见附件2)。上海、长治、西安、宝鸡、榆林等已完成试点运营工作的城市,请于3月底前向所在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正式提出验收申请。其他试点城市请在完成试点运营工作后1个月内,向所在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正式验收申请。

二、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预验收。

甲醇汽车试点地区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收到试点城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的正式验收申请后,抓紧组织专家对试点工作进行现场验收,对试点总体工作进行审议和评定,形成预验收意见,完成预验收。在完成预验收后1个月内,向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提出正式验收申请。

三、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正式验收。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收到试点地区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的验收申请后,会同发展改革委、科技部组织专家组对试点工作进行现场验收,并召开试点工作验收会,对试点总体工作进行审议和评定,形成专家验收意见,完成试点验收。甲醇汽车试点工作全部总结报告和配套支撑性说明材料(纸质文档和电子版),由甲醇汽车试点办公室统一保存备查。

附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1月20日。

附件1。

一、任务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试点相关文件、地方省市文件,建议列表描述)。

二、依据(经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的实施方案,省市批准的有关文件或管理办法等)。

三、工作进程描述(整车制造企业应有车辆公告申请的描述和介绍)。

四、投入情况(编制的操作规范、组织机构情况、投入的人力、物力、资金等)。

五、产出情况(标准、检验测试结果、科技成果等)。

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试点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实施的相关改进措施)。

七、建议(指所属试点工作领域)。

附件2。

一、工作概述。

按本地区甲醇汽车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规定内容和试点运营进程予以描述。主要包括报告编制单位基本情况,试点运营实际承担的任务和运营工作;试点运营基本要素,选择的试点车辆及生产制造单位,投入的车辆数量和运营管理单位及人员等,加注站点的数量和运营单位,管理运营机制等基本要素。

二、主要工作。

甲醇汽车试点开展情况,包括工作过程描述、遇到的问题、采取的措施与方法、取得的成果等。重点对《甲醇汽车试点工作技术数据采集汇总管理办法》中涉及的条目及数据进行试点工作前后分析、对比、总结。应将对应的检测报告和分析报告作为支撑文件附后。

三、任务完成情况。

对照实施方案阐述的目标任务、运行指标、工作进度安排等的实际完成情况。

对按照实施方案超出部分应说明理由和阐述效果。对按照实施方案规定进行调整的部分,应说明理由并阐述效果。

对未达到实施方案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应说明理由以及试点地区主管部门批准的证明,同时说明对试点运营总体效果的影响。

四、取得的成效。

试点工作对推动甲醇汽车及甲醇燃料行业技术进步、产业培育、自主创新等方面的意义。取得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形成的专利、著作权、技术标准、新技术、新产品、新装置等。

五、存在问题及建议。

报告编制单位所承担试点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建议。试点工作体系中上下游产业链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甲醇汽车应用推广进一步需要解决的问题和建议。甲醇汽车制造、甲醇燃料制备和输配送及加注、甲醇汽车推广应用三个方面的政策建议。

支撑附件:

——按照《甲醇汽车试点技术数据采集管理办法》(工信厅节〔〕19号)规定要求的检测报告。

——具有环境保护监测资质的机构在试点期间对试点。

地区燃料生产企业、甲醇燃料加注站、甲醇汽车驾驶室、发动机及整车实验室、维修车间定期进行监测的检测报告。

——甲醇燃料检验报告(批次检验单等)。

——甲醇汽车技术数据报告。

——由试点工作形成的专利、著作权、技术标准、新技术、新产品、新装置清单和相应的证明。

——认为有必要说明和证明的其他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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