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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维修工作记录范文范本 井下维修工工作总结(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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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维修工作记录范文范本 井下维修工工作总结(九篇)
2023-01-15 06:25:44    小编:ZTFB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最新井下维修工作记录范文范本一

地址:

性质: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出身年月: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 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至(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年 月 日止。

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为 天。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 乙方实行 工时制。

(一)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甲方如遇特殊情况需及时处理安全隐患时乙方必须服从安排,甲方按乙方加班时间补发加班工资。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

(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乙方可以自行安排,但必须提前一天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方可休息或休假。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五条 甲方按照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要求,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工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等各项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第六条 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乙方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乙方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第七条 甲方应督促乙方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相关作业规程,并向乙方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甲方应告知乙方以下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作业规程,进入作业地点时先检查作业地点范围内的安全状况是否符合安全作业要求,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以安全保生产的工作原则。

2、加强职业危害的防治搞好作业面的洒水降尘工作。

第八条 甲方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乙方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第九条 乙方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甲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有要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健康的行为,有对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甲方不得因此而降低乙方的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乙方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十条 乙方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一条 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相关作业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五、劳动报酬

第十二条 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 元∕月。(试用期间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工种、同岗位职工工资的80%)。

第十三条 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 种工资形式:

(二)固定工资。①特种作业人员工资为 元/月,②管理人员基本工资 元/月,岗位职责考核工资 元/月。

第十四条 甲方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十号,甲方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

第十四条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按不低于当地失业保险标准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费。

第十五条 乙方依法享有年休假、探亲假、丧假等假期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标准,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六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保险费用;社保费个人缴纳部份,甲方可从乙方的月工资收入中代扣代缴。

第十七条 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

2、

3、

七、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十九条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应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条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二十一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条 乙方在生产作业过程中不按操作规程、作业规程进行生产活动,违章作业,甲方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或者提出严重警告和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二十三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四条 经甲方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五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录用条件:① 年龄55岁以下、身体健康,从事煤矿井下作业时间一年以上。② 思想进步、工作踏实、安全意识强。③ 遵纪守法,服从管理,自觉遵守各项规章管理制度,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或劳动教养的。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继续从事煤矿井下工作的。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2、甲方违章指挥强令乙方冒险作业的。

第二十七条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解除本合同,如特殊情况需要解除合同的必须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到期,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九、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九条 甲方违反劳动合同,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除本合同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条 乙方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补偿甲方下列损失;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十、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一条 其他违约责任;

1、乙方未经请假批准,连续旷工5天以上(含5天),造成甲方工作任务不能按时完成或其他损失的,甲方对乙方将作出500—1000元罚款,同时解除劳动合同。甲方除发放给乙方应得正常工资外,不承担乙方其他任何经济责。

2、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对甲方所提供有设备、工具应加以爱护和否善保管,如人为造成损坏或丢失应承赔责。

3、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如不听从安排违章作业,造成本人或他人受伤的,应承担医疗费所付金额20%。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二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争议,当事人可向当地司法部门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当事人一方可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事项说明

第三十三条 以下专项协议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只适应于本单位固定工资劳动用工人员。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按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特别提示:以上条款内容乙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均应事先仔细阅读,并详细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内容,双方签字后即行生效。)

最新井下维修工作记录范文范本二

尊敬的各位领导:

本人相龙印,在采一工区从事采煤工作,为响应我矿相关安全管理制度,本人现做出书面保证书,望领导予以监督

1、不违章作业;违章是事故的前奏,事故是违章的结果。嫌麻烦,图省心,省力气,抢速度,终将酿大祸。养成遵章守纪的良好习惯。

2、提高安全意识;安全意识的提高就是安全事故的降低,加强安全意识、明确不安全隐患、熟知并落实安全操作规程是消除安全事故根本。

3、履行安全操作规程;坚决履行安全操作规程,绝不玩忽懈怠、绝不麻痹大意、坚决正确使用劳保用品与安全防护用品。

4、真正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不伤害自己。这"三不伤害"始终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基本内涵。

本人保证在井下作业过程中,服从领导安排,严格遵循煤矿《三大安全规程》,按照措施施工,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在工作期间按章作业,杜绝三违,时刻铭记“三不伤害”,确保个人与工友之间的人身安全。

保证人:

20xx年10月17日

最新井下维修工作记录范文范本三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名称: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期限为_____年。

2.无固定期限。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的期限。自___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4.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期限为_____个月。

二、工作内容

1.甲方根据生产(工作)任务的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双方可另签订岗位协议)。

2.因工作需要并与乙方协商后,甲方可变更乙方工作岗位。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实行_____工作制,每日工作时间_____小时。每周工作时间____小时,因生产(工作)需要加班加点的,按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补休。

2.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

四、劳动报酬和支付时间

1.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____元/月。

2.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每月工资____元。

3.甲方按有关政策以货币形式每月____日支付乙方工资。

4.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歇业,未超一个月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按不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费。

5.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时至次日6时期间工作的,每个工作日应支付夜班补贴____元。

6.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丧等假期期间,甲方按国家政策规定或约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7.甲方可执行依据政府公布的工资指导价位、工资增长指导线经企业与工会(职代会)集体协商确定的工资分配办法,并向本单位劳动者公布。

五、社会_____和福利待遇

1.甲方依照国家规定为乙方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项社会_____费用;社会_____费用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2.煤矿井下艰苦岗位津贴企业按有关规定执行。

3.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_____和劳动条件

1.甲方要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_____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2.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乙方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乙方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3.甲方应当督促乙方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乙方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4.甲方应告知乙方以下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甲方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乙方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6.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7.乙方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甲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甲方不得因此而降低乙方的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乙方订立的劳动合同。

8.乙方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9.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10.甲方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女职工特殊保护政策。

七、职业培训

1.甲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

2.乙方应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八、劳动纪律

1.甲方应将依法制订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及时告知乙方,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

2.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理、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九、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续订和变更

1.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三条至三十二条的规定。

2.本合同依法订立后,不因承办人或法定代表人变动而解除。

3.双方约定的其他劳动合同终止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1.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按有关规定执行。

2.甲乙双方一方违反合同时,应承担违约责任,依照法律、政策和本合同规定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元。

3.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附则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依照国家规定处理。本合同未约事宜,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执行。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约定事项违背国家规定或涂改、或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3.乙方确定下列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

地址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鉴证

(?)鉴字第_______号

经审查,本合同符合劳动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予以鉴证。

鉴证机关:(盖章)______

鉴证人:(签章)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最新井下维修工作记录范文范本四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煤矿建设安全规定》(晋煤办发( ) 号)、《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关于加强全省煤矿建设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晋煤办基发( ) 号)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的精神要求,为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法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明确建设单位(甲方)与施工单位(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切实加强现场管理,确保施工现场及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经共同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甲乙双方共同责任

1、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标准。

2、双方均应有安全组织体制,包括负责安全生产的领导、专职的安监人员,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殊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等。

3、双方均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组织施工生产时须先落实安全措施,以防止事故发生。

4、抓好安全教育,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止野蛮施工,防止施工扰民。

5、发生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事故处理。

二、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1、甲方对建设项目的安全施工负有监督和指导的责任,必须将乙方的安全施工列为本单位的重点管理范围。

2、甲方对乙方的安全、组织、技术措施三落实审核,并监督执行。

3、甲方负责组织设计、监理、乙方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有完整的记录和数据。

4、甲方制定对乙方的安全施工考核办法和实施细则,定期对乙方进行安全考核,考核结果与工程结算挂钩。

5、甲方监督检查乙方的施工质量及安全文明施工。对特殊作业、危险作业的施工项目,监督乙方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及实施情况。

6、甲方负责检查乙方安全体系的运行情况。监督乙方负责做好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安全活动和安全工作例会,及时向乙方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规定及通报等,并监督学习与贯彻执行。

7、甲方按照公司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要求每月进行一次验收,达不到一级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整顿。

8、甲方定期或不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质量问题,有权责令乙方限期整改、并对其进行经济处罚;隐患整改后,经甲方验收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和使用;对重大安全隐患如未按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甲方有权与乙方终止合同,并将乙方清退出场。

9、施工现场发生的工程建设重大事故的处理,依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同时甲方给予乙方相应的经济处罚并清退出场,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给予甲方全额赔偿。

10、甲方对乙方所有人员有建议处理权,有权要求乙方清退无安全资格证、操作资格证和无法保障现场施工安全的员工。

11、违反安全生产、治安、消防、文明施工规定的行为,甲方有权依据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三、乙方权利和责任

1、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和操作规程,对工程定期进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技术规范及质量标准等,严格执行甲方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有关安全工作会议,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和考核。

3、认真做好“三级”安全教育工作,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项目开工前,必须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同时要向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防护用具和用品,并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4、教育施工作业人员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时,也要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5、乙方必须加强规范化管理,进行安全交底、安全教育和安全宣传等各类安全活动。乙方必须定期向职工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安全标准要求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必须预防和治理职业伤害。

6、乙方必须按规定配备各级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安全监察人员,项目负责人必须有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根据工程项目的性质配备相应的操作工种,并持有效证件上岗操作,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经国家主管部门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7、乙方必须设立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实施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确保安全方案和措施得到落实;建立跟班队长、工长(班组长)、验收员、安监员、瓦检员(井下作业时需配备)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必须严格执行检查整改制度。

8、乙方必须按规定建立健全技术管理体系。设立安全、工程技术、机电、质量等专业管理部门,配齐专业技术人员、安全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配备相应的办公设施和安全装备,管理、技术人员能满足安全施工和编制技术安全措施、作业规程和需要。

9、乙方应积极主动接受工程所在地管辖范围内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监察机构的安全检查,对提出的安全问题要认真按照“五定”原则及时落实整改。同时,将整改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甲方或检查部门。

10、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中标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责任。

11、乙方接受甲方和上级的安全检查及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对甲方及其他相关部门所签发的隐患整改通知,乙方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完毕。逾期不改、整改不符合要求或受到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经济处罚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双倍经济处罚。

12、乙方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状态。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施工或者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当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13、乙方必须执行安全技术(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和操作规程)方案报批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例会制度与班前会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施工前按规定对员工进行作业规程的贯彻学习,施工人员考试合格后方可施工作业。

14、乙方必须制定领导带班下井(坑)制度,并报甲方备案,接受甲方检查监督,施工现场班班必须有领导带班作业,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纪行为,带班领导必须与员工同上同下。带班领导是指项目部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和副总工程师。

15、乙方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煤安标志(ma),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自检并报甲方和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大型机械设备和大型防护设施,自检后申报甲方监理单位查验,并接受政府专职部门的专业验收。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等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确保其性能指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乙方使用的特种设备在使用前,必须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取得检验报告书,并向有关管理部门和甲方提供相关资料进行备案。

16、乙方应按规定提供施工材料的合格证、试验报告、检验报告等有关资料。乙方有权拒绝使用(可购买)甲方末按合同规定,由甲方指定生产厂家、供应商提供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等。乙方有权拒绝甲方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在工程设计或施工作业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要求。

17、由于乙方管理不到位、防范措施不力等自身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设备损坏、建设项目停工等各类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管理(法律)责任、发生的费用及善后处理责任。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非乙方责任的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18、乙方必须及时如实向上级主管部门、甲方汇报生产安全事故和事故隐患情况,不得迟报、瞒报事故和事故隐患。乙方要积极配合甲方、上级主管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凡因乙方隐瞒不报、作伪证或擅自拆毁事故现场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19、乙方必须将施工现场的办公区、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选址应当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应当符合卫生标准,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办公和住宿。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

20、乙方必须为其从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和工伤保险,并向甲方提供相应的证时材料;扎实做好所有从业人员的维权工作,保证所有从业人员的工资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发放。

21、乙方必须在施工现场的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中、孔洞口、坑内交叉路口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安全防护和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应当设置好沟井坎穴的覆盖和施工标志,夜间应有照明警示标志。

22、乙方不得随意增加、挂靠、转包,一经发现立即清退。在工作中遇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由甲方配合完成的工作,应书面提出申请,经发包单位领导批准后,指派有关部门、班组配合完成。

23、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换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以及关系到施工安全及质量的特殊工种人员,特殊情况需要换人时须征得发包单位的同意,并对新参加工作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

24、承包商不得使用童工,施工人员不得有承包工程的职业禁忌症。

四、安全生产事故甲乙双方责任划分

1、乙方必须及时如实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甲方汇报生产安全事故和事故隐患情况,不得迟报、瞒报事故和事故隐患。

2、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因工伤亡报告制度,由乙方原因所造成的工伤事故,责任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以最快捷的方式及时逐级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和甲方。同时施工方积极组织抢救工作,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者要做好记录或拍照。

4、乙方要积极配合甲方、上级主管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凡因施工方隐瞒不报、作伪证或擅自拆毁事故现场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5、乙方必须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6、如乙方发生因工伤伤亡事故,甲方应协助乙方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五、罚则

执行甲方《基建矿井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安全检查处罚办法》、《安全奖惩办法》及甲方制定的相关管理罚则。

六、安全抵押金

乙方应按承包项目合同价 的标准,将 万元在签订合同后、项目开工前,交至甲方财务部门作为安全抵押金。

七、其它

本协议与双方签订施工合同时效相同。签订施工合同时,签订本协议。施工合同到期后,本协议同时终止。

本协议自 年 月 日开始实施,至 年 月 日完成。

本协议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份。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最新井下维修工作记录范文范本五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性质: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其中试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为天。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乙方实行工时制。

(一)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七条甲方要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八条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乙方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乙方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第九条甲方应当督促乙方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乙方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甲方应告知乙方以下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

第十条甲方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乙方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第十一条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十二条乙方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甲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甲方不得因此而降低乙方的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乙方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乙方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四条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五、劳动报酬

第十五条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元/月。(试用期间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工种、同岗位职工工资的80%)

第十六条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种工资形式:

(一)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以下几部分组成:、;其标准分别为元/月、元/月、元/月、元/月。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二)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约定为.

(三)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在本合同第条中明确。

第十七条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日,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应不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第十八条甲方安排乙方延长日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20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第十九条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时到次日6时工作的,每个工作日夜班补贴为

元;从事井下作业的,每个工作日井下津贴为元。

第二十条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歇业,未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按不低于当地失业保险标准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费。

第二十一条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丧假等假期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标准,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二十二条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有关手续。

第二十三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第二十五条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二十七条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八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二十九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行政处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三十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三十一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二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录用条件为:①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第三十三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三十条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三十四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地方政府规定的困难企业标准),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五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达到国家规定不得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级的;

2、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复员退伍义务兵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5、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6、担任集体协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职责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况的。

第三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相应的劳动报酬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三十七条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到期,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期满后,双方仍存在劳动关系的,甲方应与乙方及时补签或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就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补签或续订的合同期限应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月。乙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四十条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出现法定终止条件或甲乙双方约定的下列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九、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四十一条甲方违反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二条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除本合同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三条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四条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按第三十八条执行外,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月工资标准按甲方正常生产情况下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月平均工资计算,若乙方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则按企业月平均工资标准执行)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第四十五条甲方发生故意拖延不与乙方续订劳动合同、与乙方订立无效劳动合同、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约定侵害乙方合法权益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形之一的,给乙方造成损害,甲方应按下列规定赔偿乙方损失:

1、造成乙方工资收入损失的,按乙方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乙方,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

2、造成乙方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乙方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3、造成乙方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乙方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乙方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4、乙方为女职工或未成年工,造成其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第四十六条乙方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十、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四十七条当事人一方违反本合同时,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

第四十八条其他违约责任

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九条

十二、劳动争议处理

第五十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他

第五十一条以下专项协议和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

(二)

(三)

第五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五十四条乙方确定下列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

(特别提示:以上条款内容乙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均应事先仔细阅读,并详细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内容,双方签字后即行生效。)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名)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鉴证机关:(盖章)鉴证人:(签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井下维修工作记录范文范本六

我叫,20xx年6月30日毕业于*职业技术学院,毕业后在三盛有限责任公司实习试用一年后,由于吃苦耐劳、不怕困难、踏实能干的作风被领导看中,于20xx年初担任三盛公司井下二队资料工。

三盛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以井下作业小修为主,主要包括(检泵、转注、转抽、冲砂、打捞),二队作为公司技术支柱队伍之一,而2队作为二队的分支,同样是队伍的生产领头羊,以下对20xx年见习期的工作作出技术总结:

1、 增强执行力,严格控制成本

成本控制是企业增强竞争力的主要保障。企业竞争的基本战略有三种:成本领先、差异化战略、目标聚集战略。成本领先战略的目标是以成本优势获取竞争优势,其核心是企业通过一切可能的方式和手段降低成本,使自身成为市场竞争中的成本最低者,即成本领先者。井下作业公司是大量消耗材料、作业配套设备繁多的公司,设备包括修井机、罐车、水泥车、井架等。部分设备老化、施工工艺流程更新快等客观上影响了公司的作业质量。生产设备的数量制约着施工规模及施工能力,材料的大量消耗和损坏,进而影响成本控制的规模。

2、 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是公司今年来一直并不遗余力贯彻的生产政策,在公司的号召领导下,队部干部层的相应下,17队在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方法上坚持“实用、实际、实效”的原则,将教育培训向生产过程延伸、渗透在每周班前会开展业务知识培训,活动、提高职工的操作技能,推动生产现场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根本好转。在每天的班前会上对每个职工在上一个班的生产过程中,安全质量及操作上存在的问题,一一提出进行培训,让职工以理论知识指导生产实践。在作业现场,队管理人员对职工的违章行为和不规范操作当场予以纠正,并按规程规定进行规范指导;班组长从职工的劳动纪律、工序操作、生产任务、安全技能上进行现场考核打分,按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奖罚,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有效地提升了作业人员操作技能,增强了安全意识和管理意识,人人持证上岗,自主保安,规范操作,主动排除各种安全隐患和问题,减少了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提高自身及班员素质

1、转变领导的教育观念,是提高员工素质的前提与基础。树立企业发展,教育优先;企业竞争,素质为本的观念。把提高员工素质作为企业发展的一项基本策略,员工教育才会有一个长抓不懈的驱动力。

2、开展提高员工素质的学习活动,构建学习型企业。借公司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东风,组织员工开展学政治、学法规、学技术、学工艺、学管理的活动,及时借鉴国内外企业的典型经验和教训,并从中获益,从而使员工的思想观念精神面貌和生活方式都朝着有利于自身素质的提高方向发展。

3、强化培训质量,是提高员工素质的主要途径。企业必须不断探索适合员工特点的模式和教学方法,改变笼统的讲座方式,实操演练、案例分析、现场模拟、研讨交流等多种方法,因人施教,分层施教,力求以员工易于接受培训内容的教学模式开展培训,全面增强培训效果和提高培训质量。

四、提高修井质量的重要性

1、提高井下修井作业施工质量是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采油厂对修井作业队伍有了更过的选择,这就使得作业队伍之间可以有了正当的竞争,则施工质量就是竞争的基础。

2、提高井下修井作业施工质量是提高经济效益和参与市场竞争的迫切需要,作为传统计划经济的典型代表,井下修井作业企业是在一段时间内,质量管理工作相对薄弱,质量损失十分惊人,每年因各类质量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都在数十万元,这不仅增加了企业成本,减少了企业的收益,更降低了企业的质量信誉和竞争力,所以结合自身情况,进一步加强质量管理,提高修井作业质量是十分紧迫的任务。

在我任职资料工期间至今,每天开工前将三项设计充分阅读及理解,每天开工前配合班长对班员做开工前会议,将措施交底,明确施工任务。在20xx年度,被评为“先进个人”称号,我的荣誉离不开班员及领导的支持,我非常感谢你们,今后我会加倍努力的,表现会决定我的态度。虽然在见习期的工作可圈可点,但是要想成为公司的佼佼者,必须付出更多的努力和汗水;在见习期及以后的工作将不遗余力的配合干部、带领班组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员发动,将干部制定的针对各岗位、工种的特点,做出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做到上标准岗,干标准活,办标准事。并严格要求自己,确保不在自己的环节出现问题,让班组放心,让领导放心,让公司放心。

最新井下维修工作记录范文范本七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性质: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为 天。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 乙方实行 工时制。

(一)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 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七条 甲方要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八条 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乙方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乙方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第九条 甲方应当督促乙方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乙方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甲方应告知乙方以下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

1、

2、

3、

第十条 甲方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乙方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第十一条 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十二条 乙方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甲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甲方不得因此而降低乙方的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乙方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 乙方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四条 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五、劳动报酬

第十五条 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 元/月。(试用期间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工种、同岗位职工工资的80%)。

第十六条 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 种工资形式:

(一)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 、 、 ;其标准分别为 元/月、 元/月、 元/月、 元/月。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二)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约定为 。

(三)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在本合同第 条中明确。

第十七条 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 日,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应不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第十八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日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20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第十九条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时到次日6时工作的,每个工作日夜班补贴为

元;从事井下作业的,每个工作日井下津贴为 元。

第二十条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歇业,未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按不低于当地失业保险标准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费。

第二十一条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丧假等假期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标准,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二十二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有关手续。

第二十三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第二十五条 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

2、

3、

七、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二十七条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八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二十九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行政处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三十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三十一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录用条件为:①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第三十三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三十条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三十四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地方政府规定的困难企业标准),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五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达到国家规定不得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级的;

2、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复员退伍义务兵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5、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6、担任集体协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职责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况的。

第三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相应的劳动报酬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三十七条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到期,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期满后,双方仍存在劳动关系的,甲方应与乙方及时补签或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就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补签或续订的合同期限应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 月。乙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四十条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出现法定终止条件或甲乙双方约定的下列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九、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四十一条 甲方违反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二条 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除本合同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三条 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四条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按第三十八条执行外,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月工资标准按甲方正常生产情况下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月平均工资计算,若乙方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则按企业月平均工资标准执行)。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第四十五条 甲方发生故意拖延不与乙方续订劳动合同、与乙方订立无效劳动合同、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约定侵害乙方合法权益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形之一的,给乙方造成损害,甲方应按下列规定赔偿乙方损失:

1、造成乙方工资收入损失的,按乙方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乙方,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

2、造成乙方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乙方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3、造成乙方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乙方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乙方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4、乙方为女职工或未成年工,造成其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第四十六条 乙方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十、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四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违反本合同时,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

第四十八条 其他违约责任

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九条

十二、劳动争议处理

第五十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 他

第五十一条 以下专项协议和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

(二)

(三)

第五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五十四条 乙方确定下列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

(特别提示:以上条款内容乙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均应事先仔细阅读,并详细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内容,双方签字后即行生效。)

最新井下维修工作记录范文范本八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性质: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出身年月: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 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至(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年 月 日止。

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为 天。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 乙方实行 工时制。

(一)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甲方如遇特殊情况需及时处理安全隐患时乙方必须服从安排,甲方按乙方加班时间补发加班工资。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

(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乙方可以自行安排,但必须提前一天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方可休息或休假。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五条 甲方按照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要求,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工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等各项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第六条 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乙方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乙方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第七条 甲方应督促乙方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相关作业规程,并向乙方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甲方应告知乙方以下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作业规程,进入作业地点时先检查作业地点范围内的安全状况是否符合安全作业要求,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以安全保生产的工作原则。

2、加强职业危害的防治搞好作业面的洒水降尘工作。

第八条 甲方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乙方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第九条 乙方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甲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有要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健康的行为,有对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甲方不得因此而降低乙方的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乙方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十条 乙方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一条 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相关作业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五、劳动报酬

第十二条 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 元∕月。(试用期间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工种、同岗位职工工资的80%)。

第十三条 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 种工资形式:

(二)固定工资。①特种作业人员工资为 元/月,②管理人员基本工资 元/月,岗位职责考核工资 元/月。

第十四条 甲方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十号,甲方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

第十四条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按不低于当地失业保险标准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费。

第十五条 乙方依法享有年休假、探亲假、丧假等假期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标准,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六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保险费用;社保费个人缴纳部份,甲方可从乙方的月工资收入中代扣代缴。

第十七条 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

2、

3、

七、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十九条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应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条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二十一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条 乙方在生产作业过程中不按操作规程、作业规程进行生产活动,违章作业,甲方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或者提出严重警告和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二十三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四条 经甲方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五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录用条件:① 年龄55岁以下、身体健康,从事煤矿井下作业时间一年以上。② 思想进步、工作踏实、安全意识强。③ 遵纪守法,服从管理,自觉遵守各项规章管理制度,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或劳动教养的。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继续从事煤矿井下工作的。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2、甲方违章指挥强令乙方冒险作业的。

第二十七条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解除本合同,如特殊情况需要解除合同的必须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到期,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九、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九条 甲方违反劳动合同,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除本合同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条 乙方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补偿甲方下列损失;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十、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一条 其他违约责任;

1、乙方未经请假批准,连续旷工5天以上(含5天),造成甲方工作任务不能按时完成或其他损失的,甲方对乙方将作出500—1000元罚款,同时解除劳动合同。甲方除发放给乙方应得正常工资外,不承担乙方其他任何经济责。

2、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对甲方所提供有设备、工具应加以爱护和否善保管,如人为造成损坏或丢失应承赔责。

3、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如不听从安排违章作业,造成本人或他人受伤的,应承担医疗费所付金额20%。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二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争议,当事人可向当地司法部门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当事人一方可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事项说明

第三十三条 以下专项协议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只适应于本单位固定工资劳动用工人员。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按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特别提示:以上条款内容乙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均应事先仔细阅读,并详细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内容,双方签字后即行生效。)

最新井下维修工作记录范文范本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为   天。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  乙方实行                  工时制。

(一)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  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七条  甲方要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八条  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乙方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乙方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第九条  甲方应当督促乙方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乙方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甲方应告知乙方以下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

1、                                                                

2、                                                                 

3、                                                                 

第十条  甲方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乙方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第十一条  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十二条  乙方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甲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甲方不得因此而降低乙方的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乙方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  乙方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四条  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五、劳动报酬

第十五条  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     元/月。(试用期间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工种、同岗位职工工资的80%)。

第十六条  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    种工资形式:

(一)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     、     、     ;其标准分别为     元/月、     元/月、     元/月、     元/月。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二)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约定为     。

(三)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在本合同第     条中明确。

第十七条  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     日,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应不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第十八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日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20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第十九条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时到次日6时工作的,每个工作日夜班补贴为

元;从事井下作业的,每个工作日井下津贴为      元。

第二十条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歇业,未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按不低于当地失业保险标准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费。

第二十一条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丧假等假期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标准,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二十二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有关手续。

第二十三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第二十五条    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                                                                 

2、                                                                 

3、                                                                 

七、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二十七条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八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二十九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行政处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三十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三十一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录用条件为:①                                                     

②                                                      

③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第三十三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三十条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三十四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地方政府规定的困难企业标准),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五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达到国家规定不得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级的;

2、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复员退伍义务兵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5、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6、担任集体协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职责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况的。

第三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相应的劳动报酬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三十七条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到期,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期满后,双方仍存在劳动关系的,甲方应与乙方及时补签或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就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补签或续订的合同期限应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   月。乙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四十条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出现法定终止条件或甲乙双方约定的下列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九、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四十一条  甲方违反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二条  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除本合同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三条  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四条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按第三十八条执行外,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月工资标准按甲方正常生产情况下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月平均工资计算,若乙方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则按企业月平均工资标准执行)。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第四十五条  甲方发生故意拖延不与乙方续订劳动合同、与乙方订立无效劳动合同、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约定侵害乙方合法权益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形之一的,给乙方造成损害,甲方应按下列规定赔偿乙方损失:

1、造成乙方工资收入损失的,按乙方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乙方,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

2、造成乙方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乙方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3、造成乙方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乙方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乙方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4、乙方为女职工或未成年工,造成其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第四十六条  乙方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十、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四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违反本合同时,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

第四十八条  其他违约责任

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九条                                                               

十二、劳动争议处理

第五十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    他

第五十一条  以下专项协议和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                                                               

(二)                                                               

(三)                                                                  

第五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五十四条  乙方确定下列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

(特别提示:以上条款内容乙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均应事先仔细阅读,并详细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内容,双方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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