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援助上海物资新闻稿范文 物资质量监督新闻稿范文(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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援助上海物资新闻稿范文 物资质量监督新闻稿范文(五篇)
2023-01-15 08:11:22    小编:ZTFB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关于援助上海物资新闻稿范文一

我区自1999年4月22日正式开通1600148热线,并成立了148办公室,于20xx年9月1日改号为12348。该办公室现有人员4名(其中专业接线员1名),配备12348热线平台一个,电脑四台,传真机一台、激光扫描仪一台,最新法规库(可随时更新升级)一个。今年区财政划拨148法律服务专项经费10万元,并做到每年有一定比例的增加。除了宁波市局,在整个宁波地区,我局148办公室是运行最好的。

开通至今,148办公室共接听解答咨询电话20xx4人次,月平均375人次;共接待来信来访2370人次,月平均接待43人次;共劝阻越级上访38批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68件。近五年来,12348法律热线在148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努力下,运作情况良好,较好地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也为社会的稳定作出了一定的贡献,受到了领导的好评和群众的欢迎,并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我们在5年中的具体做法是:

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做好工作,人的因素永远是第一位的。148工作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服务质量和12348法律咨询热线的信誉,因此,我们把加强队伍素质放在148工作的突出位置来抓。一是健全制度,在局里现有的制度上,148办公室又制定完善了值班与交接、设备维护、学习和卫生等九项制度以及值班、接待、微机管理人员职责等六项管理规定,并做到从严要求,经常检查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二是加强学习,每星期组织一次政治学习,每月组织一次业务学习和讲评,探讨问题交流体会,同时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各种业务培训班,学习接听电话、电脑操作与使用技巧,学习各类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工作人员解答问题的效率。

加强法律宣传,提升12348咨询热线服务知名度

1、运用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工作。前几年我们曾在鄞州电台开设了一个《今日关注》的咨询栏目,由法律服务中心田虹主持热线,一度取得过很好的宣传效果;20xx年,我们又与鄞州日报社合作,开办了“148法律服务专栏”,用实际案例选登、法律解答等形式,来宣传12348法律热线和提供法律服务,加深12348在群众心目中的印象;同时在《宁波新闻周刊》上开设专栏,以问答的形式解答群众的疑惑,用活生生的事实对148进行了最优质的宣传;从20xx年开始,我局在自己办的《鄞州普法》报上开辟一定篇幅,专门用于12348的宣传和解答比较典型的群众来电和来访,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2、利用普法阵地,加强宣传力度。在每年3月份的妇女维权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以及节假日期间,148办公室及时会同普法办、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组织人员下乡上街进行宣传和现场为群众解答,在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和法制素质的同时,更提高群众通过12348法律服务渠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今年12348改号以后,为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做到12348法律咨询热线家喻户晓,我局投入大量财力物力,专门制作了760块写有“寻求法律帮助请拨12348”宣传牌,在全区各镇乡(街道)中的醒目位置进行悬挂;同时还特制了300顶印有“寻求法律帮助请拨12348”的雨伞,分发给全区群众。经常有咨询者反映道:“我们是看到村里的“寻求法律帮助请拨12348”牌子后才来的。”

三、建立制度网络,加强法律服务工作

1、建立健全各类制度。几年来,我局先后出台了《鄞州区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办法》、《鄞州区法律服务实施若干规定》、《鄞州区法律援助办案百分考核制办法》、《鄞州区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制度,用制度来规范和提高法律服务的质量,以取得引导和促进法律服务工作的良好效果。

2、建立完善服务网络。经过几年的不断完善,我区基本形成了法律援助三级网络:与区有关部门联合成立的维护妇女、残疾人、职工、老年人、军人军属利益等专门性法律援助站;镇乡(街道)法律援助站;社区(村)级法律援助工作站。并严格按照司法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四个统一”要求,制定相应的工作办法,进一步完善接待咨询、办案指派、费用减免等一系列制度,以优质优量的服务为群众和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

四、创新法律服务渠道,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1、建立内外联动机制,加强督办落实工作。一是及时向网络单位通报12348每月工作情况,加强与区委办、区府办、区信访局的联系,互通情报,对一些可能引起上访的咨询,在积极做好工作的基础上以信息形式通报联动单位。二是启动内部联动网络,加强与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的联系,依靠内部运作,相互支持,及时解决当事人的法律服务要求。同时完善定期分析制度,充分发挥信息网络作用,使12348成为政府掌握社情民意的窗口,成为基层党政领导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桥梁,成为人民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工具。如20xx年4月,姜山镇司法所在接受当事人要求调处的一起赔偿纠纷中,因双方当事人对赔偿的责任认定有异议,调解陷入僵局,后在司法所的建议下当事人拨通148咨询电话直接向148值机员咨询,经过值机员依法耐心周全的解答,做通了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就赔偿达成了一致意见,使纠纷当场得到了解决。

2、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保障弱势群体利益。20xx年,我局全面实施“法律保障工程”,将全区被民政部门确定在最底生活保障线以下的特困家庭共2713户4970人逐一进行了注册,并向他们统一发放了自行设计的《法律援助专用卡》,为他们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持卡人可以凭卡要求区属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免费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等法律服务,同时也可要求减免代理刑事诉讼、辩护及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等费用,从根本上为弱势群体营造公正、公平的法律氛围。今年上半年,居住在下应镇的史某、钟公庙镇的付某、邱隘镇的陈某等5户低保家庭,面对因拆迁可以入住的新居,在办理房产权登记、房屋拆迁、房屋继承等手续时,因经济困难,为千余元公证费伤透了脑筋,眼看着快到办理房产登记的截止日期了,办公证的钱还没有着落,真是心急如焚,这时想到了手中的《法律援助专用卡》,于是,他们抱着试一试的心情来到鄞州区公证处,提出了公证法律援助申请,公证处受理他们的申请后,根据他们的实际困难,减去了他们50%的公证费用,使他们顺利办理了房产登记手续,解了他们的燃眉之急。事后,他们说:“手中的绿卡真有用”。

3、组建民企法律顾问部,维护民企合法权益。我国加入wto后,为保证我区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我局与区工商总会联合组建了区民营企业法律顾问部,顾问部由司法局、工商总会及律师事务所相关人员组成,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各类经济纠纷,提供金融证券、房地产、知识产权等专业性较强的特色法律服务,及时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知识培训。同时,聘请了一定数量的监督员,对顾问部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建议,这一举措的推出,受到了民营企业的普遍欢迎和一致好评。

4、开通防治非典热线,发挥法律服务职能。在今年上半年非典肆虐期间,我局迅速开通了依法防治非典12348法律服务热线,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和12348专线电话的职能作用,为群众详细解答预防非典等卫生方面的法律规定,为政府有关部门开展预防工作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并做到一日一报,及时反映全区防治非典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据统计,在我区防治非典期间,共解答来电咨询327人次,接待上门来访106人次,为有关部门提供《传染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实施细则》等相关行政法规37部,为我区防治非典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法制氛围。

5、开展服务周活动,宣传贯彻《法律援助条例》。国务院颁布《法律援助条理》以后,为更好地宣传贯彻《法律援助条例》,让全社会了解法律援助,参与和支持法律援助事业,我局结合“法律进社区”活动,开展了以“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呼唤法律援助,法律援助需要全社会的参与和支持”为主题的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周活动,以法律咨询、现场受理符合条件的法律援助案件等方式,为需要法律援助的贫困群众提供优质服务,让老百姓真切感受到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利益的关心。服务周期间,共分发各类资料1万余份,接受咨询198人次,受理法律援助8件。

几年来,尽管我局在148及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得到了党委、政府的肯定和人民群众的好评,但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人民群众法律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综观全局,也存在在着一定的问题和不足之处,主要有:

1、12348办公室工作人员不足。在148办公室成立之初,该办公室有人员5名,但经过机构改革和人员调动后,之剩下4名(专业接线员只有1名),但从这几年咨询电话和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数量来看,却是逐年增多,出现办公室工作人员不足的现象。

2、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亟待进一步提高。虽然我局有最新的法规库和订阅了大量的法律书籍,随着法律法规的不断颁布更新,群众法制意识的增强,但还是不能满足更好地为群众服务的要求,我们掌握的现有法律知识与群众的问题咨询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因此急需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各种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3、法律援助经费不能满足发展需要。从五年来的总体情况看,工作量在不断增长,而148办公室的硬件设备大部分是前几年置办的,部分已经老化,跟不上形势的要求,需要添置或更新,人员培训,资料搜集,调查研究也需要响应的经费保障。同时每年的法律援助案件上升较快,20xx年只有5起,而20xx年已经增加到了181件,随着《法律援助条例》的颁布和实施,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将以更快的速度递增,而法律援助办案补贴也已做相当的提高,因此除了区财政划拨的专项经费外,局里每年还要补贴不少,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了148和法律援助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关于援助上海物资新闻稿范文二

为进一步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切实帮助零就业家庭人员、家庭贫困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残疾登记失业人员等就业困难对象实现就业再就业,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相关要求,全省各地于1月5日至2月25日组织开展以“送政策、送岗位、送服务、送温暖”为主题的就业援助活动,通过开展宣传,家访,收集空岗信息,送岗位信息上门,落实就业扶持政策等活动确保了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帮助已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的稳定就业。

一、“就业援助月”活动基本情况

在活动期间,全省走访就业困难人员和家庭户数13827户;组织专场招聘会210次;登记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27047人,其中:女性就业困难人员13105人;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3189人,其中:女性就业困难人员就业6580人;帮助就业困难人员享受政策16881人;认定零就业家庭1266户;帮助零就业家庭至少一人实现就业1105户;帮助零就业家庭实现就业1157人。

二、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收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开展活动的文件后,省厅及时转发了云南省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通知(云人社发348号)文件发到各州市,确保全省顺利开展了“就业援助月”活动。要求各州市高度重视,抓紧落实,认真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下发的《关于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339号文件)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及时制定活动方案,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全省各州市以家庭贫困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长期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残疾登记失业人员,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4050”人员、完全失去土地未就业的生活困难人员等为重点,认真登记造册,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扶和援助措施,积极开展就业援助,落实就业扶持政策,促进一批援助对象实现就业。

(二)加强宣传,营造活动氛围。

为营造全社会支持和参与就业援助活动的浓厚氛围,利用报刊、电视、广播、条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宣传手段,向援助对象深入宣传《就业促进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内容,通过设立政策咨询点、开通政策和召开下岗失业座谈会等方式,大力宣传国家促进就业的经济社会政策、公平就业的原则、对劳动者提供公共就业服务、职业培训和对困难群体实行就业援助的具体措施。一是发布了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的消息,宣传和报道了各县市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的情况;二是印发政策宣传资料。活动期间,全省各地派发大量宣传资料,广泛宣传就业优惠政策,扩大政策宣传面,使就业政策宣传通过基层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延伸到大街小巷的每一个角落,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三是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信息栏、互联网和户外悬挂宣传标语等多种媒体和手段,扩大就业政策和就业援助活动的宣传。开展了声势浩大、影响广泛的宣传工作;四是在居民小区悬挂宣传条幅,组织工作人员深入社区进行宣传动员。在文化广场等人口集中的地方张贴宣传标语,设立宣传栏,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对就业政策进行大力宣传。

关于援助上海物资新闻稿范文三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20xx年就业援助月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339号)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20xx年就业援助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鄂人社函687号)文件精神,湖北省于1月5日组织开展了以帮助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实现就业为重点,以送政策、送岗位、送服务、送温暖为主题的20xx年“就业援助月”活动。活动期间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运作,与残联等部门积极配合,通过强化就业援助政策、提供个性化就业服务,开展了一系列就业援助活动,成效明显。

一、就业援助月活动情况

“就业援助月”活动期间,全省走访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27342户,登记认定的未就业困难人员32995人,其中女性就业困难人员18552人;组织专场招聘会349次,帮助21095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其中女性就业困难人员10937人;帮助就业困难人员享受政策34163人;认定零就业家庭522户,帮助501户零就业家庭至少一人实现就业,帮助零就业家庭实现就业597人。对于在“就业援助月”活动期间仍没有就业的困难人员,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其进行登记造册,并作为今后就业援助工作的重点帮扶对象。

二、主要做法

(一)以就业援助工作精细化、长效化为目标,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湖北省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高度重视此次活动,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进行汇报,得到当地党委、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成立工作专班,协调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共同研究制定就业援助月活动方案,完善就业援助工作机制,并全面组织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机构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鄂州市成立以市委为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召集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成立专班,布置安排各项工作;武汉市、荆州市等地人社部门联合市残联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制定活动方案,明确活动主题、援助对象、工作目标和措施要求,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形成上下联动、分工明确、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宜昌市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工作部署,将就业援助月活动作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重点,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二)以援助月活动为契机,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就业氛围

湖北省各地为组织动员用人单位和就业困难人员积极参与“就业援助月”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进行就业援助专题报导,并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层平台优势,贴近群众,广泛宣传就业扶持政策和就业援助活动,使援助活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宜昌市、鄂州市将招聘活动时间、活动主题、举办单位、用人单位提供岗位个数、主要工种、联系方式等信息在当地主要报刊和电视台公开发布;荆州市在当地电视台成立专题栏目,解读就业政策,现场答疑支招;恩施州依托建立的“三级联动”网络,通过各村劳动保障信息员,将收集到的岗位信息发放到广大农户手中;咸宁市组织各级职业介绍机构和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上门服务,进行职业指导和政策宣传,并在街道和社区张贴招聘岗位和培训信息;通过上述举措,使就业援助对像及时了解和掌握就业扶持政策和用工招聘信息,帮助其选岗应聘,促进就业。

(三)以入户调查为基础,摸清基本情况,实行动态管理

援助月活动期间,各地紧密依托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通过开展入户调查,摸清各类劳动者底数和就业动态,不断更新基础电子台帐数据;并在日常建立的就业信息库中重点对就业困难人员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掌握每一个就业困难人员基本情况和就业需求。武汉、宜昌、黄石、襄阳、孝感、潜江等地对基础台帐实行分类管理,各类数据一目了然,做到就业困难人员底数清、家庭状况清、下岗失业原因清、技能特长清、培训愿望向清、择业意向清等“六清”, 并随时掌握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失业变动情况和扶持政策落实情况,及时更新数据,实行动态管理。

(四)以“四送”活动为主题,多措并举,大力帮扶就业困难人员

各地以“送政策、送岗位、送服务、送温暖”为活动主题,通过收集一批适合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岗位信息;向街道社区下达收集公益性岗位目标任务;依托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深入乡镇、街道、社区,对援助对象提供职业咨询和创业指导;积极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对特别就业困难人员和残疾失业人员提供岗位适配服务,推荐就业等方式,人本服务,使得大批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得到了有效安置,真正做到了“出现一人,认定一人,扶助一人,稳定一人”。 宜昌市、十堰市通过公益性岗位,对多次帮扶后仍未实现就业的困难人员实行托底安置;荆州市针对援助对象不同需求和特点,进家入户上门送岗位、送政策;黄冈市以落实各项扶持政策为手段,稳定困难人员就业。

(五)以针对性帮扶为推手,重点扶持,努力完善就业援助保障机制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设立专门就业服务窗口,公布咨询电话号码,指定专人,突出重点,分类帮扶,对就业援助对象有针对性的开展个性化就业服务。一是对文化程度不高、缺乏技能的失地农民等就业困难人员,免费提供或推荐简单实用型技能培训,提高就业能力;二是对有能力愿意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等援助对象提供政策咨询、创业培训、开业指导、小额贷款、政策扶持、跟踪帮扶等“一条龙”服务,帮助实现创业;三是对年龄偏大,生活困难的长期失业人员和大龄失业人员推荐公益性岗位就业,缓解生活困难;四是针对援助对象类别,积极收集适合的岗位信息和组织各类用人单位提供岗位,举办高校毕业生、残疾人、返乡农民工和妇女等专场招聘会,帮助实现就业;五是积极落实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保补贴等各项扶持政策,帮助援助对象实现稳定就业。

三、下一步打算

就业援助月活动不仅在全省营造了关心和支持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的良好氛围,也为帮助更多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稳定就业奠定了基础。湖北省将已此次活动为开端,按照全国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制度和建立全国就业信息监测制度的要求,切实完善人力资源动态摸查机制,健全援助长效机制;对就业援助对象实施跟踪服务,定期了解其就业状况和有关政策落实情况。对一时未实现就业的特别困难援助对象,要求各地专门建档造册,并分析原因,列为今年重点帮扶对象,为其量身定制就业援助计划,确定专门人员,落实责任,确保其尽早实现就业。在健全就业援助长效机制方面,湖北省将加大各项就业扶持政策的落实和检查力度,进一步完善就业援助工作考核制度,确保各项就业扶持政策落实到位,充分发挥就业扶持政策的社会绩效。

关于援助上海物资新闻稿范文四

按照20xx年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专项活动的总体安排,为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我部联合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下发了《关于开展20xx年就业援助月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331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于20xx年12月下旬到20xx年1月中旬组织开展以“帮扶到人、岗位到手、政策到位、服务到家”为主题的就业援助月活动,帮助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就业。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就业援助月期间,各地按照《通知》要求,深入基层摸查援助对象情况,制定针对性的具体帮扶方案,强化服务措施,突出援助成效,切实帮助一批就业援助对象实现就业、稳定就业。据统计,活动期间,全国共走访62万余户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登记认定51.7万多名未就业困难人员,其中认定7.5万残疾就业困难人员;帮助36万多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其中4.2万残疾人实现了就业;帮助59万多就业困难人员享受了政策;认定近2.2万户零就业家庭;帮助1.8万余户零就业家庭中2.3万多人实现就业。

二、主要做法

各地按照全国统一要求,在援助月活动中普遍组织开展了送政策、送岗位、送技能、送服务等常规项目,并以推动就业援助制度化、长效化发展为目标,更加注重实名登记、精细援助、跟踪帮扶、优化服务等就业援助工作机制建设。

(一)实现实名登记,加强动态化管理。

随着全国统一样式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换、发证工作的开展和全国就业信息监测系统的建立,部分地区对就业困难人员基本纳入实名制、信息化、动态化管理。如浙江、山东、湖北、广东、重庆、云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地通过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为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进行登记认定,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纳入就业信息监测系统,实行实名制管理和援助。

(二)提供精细援助,提高就业成功率。

各地在实施就业援助过程中,更加注重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分类帮扶和重点援助,充分考虑援助对象的不同困难,进行精细化服务,提高了援助对象的就业成功率。如安徽省合肥市、河南省三门峡市和南阳市根据援助对象的不同需求,对收集的岗位信息先行甄选,将与援助对象情况匹配度高的岗位直接送到援助对象家中,提高了援助效率和就业成功率。湖北省建立分类援助制度,对文化程度不高、缺乏技能的失地农民等就业困难人员,免费提供简单实用型技能培训,提高其就业能力;对有能力愿意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政策咨询、创业培训、开业指导、小额贷款、政策扶持、跟踪帮扶等“一条龙”服务,帮助其实现创业;对年龄偏大,生活困难的长期失业人员和大龄失业人员推荐公益性岗位就业,缓解生活困难。

(三)强化跟踪帮扶,促进稳定就业。

为巩固援助成果,各地着力加强援助后的跟踪服务和后续帮扶工作,不仅让援助对象就业,而且能够稳定就业。如北京、黑龙江、江苏、安徽、山东、重庆、贵州、甘肃、青海等地为强化帮扶效果,通过回访本人、回访家庭、回访单位等方式,跟踪了解援助对象的就业状况,及时落实各种扶持政策,提高就业稳定性;对在回访中发现再次失业或有就业愿望但未实现就业的援助对象,纳入到日常援助计划,及时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援助服务,做到“随时出现、随时帮扶”。对已就业的援助对象,详细掌握其就业后的基本情况,对尚未享受扶持政策的,积极落实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就业扶持政策,帮助其实现稳定就业。

(四)加强人员培训,增强服务能力。

为了更好地做好就业援助工作,各地在援助月活动期间,还组织力量加强基层队伍培训,完善体制机制建设。如辽宁省盘锦市通过举办就业政策培训班的方式,对全市街道(乡镇)、社区平台500余名工作人员进行了就业援助相关政策培训。山东省按照“删繁就简、方便易行”要求,重新梳理了各项就业服务业务流程,通过优化业务流程,统一服务准则,使环节更合理、操作更规范、流程更顺畅,既方便了群众,也减轻了基层工作人员的压力。

(五)机构联动,促进残疾人就业。

各地人社部分积极与当地残联组织合作,开发岗位、落实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湖北省残联联合省人社厅、湖北日报共同举办“残疾人摄影技术创业培训基础班”,并跟进服务最终帮助培训班多名参训残疾人实现创业。重庆市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开通专门窗口,为残疾人及时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援助卡》、《重庆市城镇“零就业家庭”卡》等相关证件,分类建立基础台帐。青海省残联与省人社厅,为省内10家符合相关规定的残疾人企业提供岗位补贴、社保补贴、一次性奖励等经费共计496万余元。

关于援助上海物资新闻稿范文五

20xx年1-11月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17件,完成全年任务的105.28%;结案926件,结案率达91.05%;一篇法律援助案例成功入选司法部司法行政案例库。

(一)、夯基础,积极构建城乡网络体系。县法律援助中心便民窗口于20xx年7月1日正式启用,窗口位于县城繁华的花桥路商业街,交通便利,人员集中。20xx年再次对中心进行升级改造,并与20xx年11月投入使用。升级后的法律援助窗口一楼临街,设有无障碍通道,醒目的法律援助的标识一目了然,为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来访咨询和申请援助提供了便宜,中心合理划分功能区域,窗口内设专门的接待区、咨询区、等候区、私密接待室等。窗口实行开放式办公,有专人负责来电来访网上实时登记、专人接待、执业律师轮流坐班,为群众咨询法律问题、申请法律援助提供了便利快捷“一站式”的服务。

同时,在检察院、法院、看守所、律师事务所、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外出创业者协会、县总工会、妇联等机构设立了62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全县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设立424个法律援助联系点,法律援助联系站、点延伸到基层一线,构建了以县法律援助中心为主体,各法律援助联系站点为支撑的全县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实现了中心与各联系站点上下联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积极打造法律援助惠民“服务圈”,让群众在最短时间得到最为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降低维权成本,真正实现服务“零距离”。

(二)、拓渠道,大力营造浓厚宣传氛围。首先,扎实做好12348安徽法网和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便民服务。安排专人负责,及时处理网上预约申请、认真解答群众网上咨询,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其次,切实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采取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宣传民生工程实施情况和法律援助成果。结合“学雷锋”服务月、民生工程宣传月、“六一”儿童节、“八一”建军节、“九九”重阳节等重要节点,结合扫黑除恶、乡村振兴、征地拆迁、文明城市创建等重点工作,采用广播电视、出动宣传车、搭建宣传台发放宣传册、便民联系卡等方式深入乡村、社区、企业、学校、田间地头,宣传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现宣传工作深层次、宽领域、广覆盖、无死角,不断提高群众对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知晓率,扩大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影响力。

(三)建机制,不断强化案件质量监管。建立健全“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投诉查处制”等制度;积极开展旁听庭审活动,中心成立由中心律师、社会律师代表组成的法律援助案件旁听评议小组,定期组织对诉讼案件进行旁听;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从工作站和律师事务所分别抽取48份结案卷宗,组织律师事务所执业5年以上律师进行评查,评查结果予以通报,并将评分纳入司法所、律师事务所考评;扩大回访覆盖面,实现了结案案件100%回访,全面了解受援人的基本生活情况,援助案件承办结果,对援助机构服务态度,法律援助承办人员满意度,并形成回访记录,积极征求受援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处理和反馈,确保受援人获得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四)勇担当,有效提升为民服务水平。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教育为契机,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组织法援中心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法援工作怎么干”大讨论活动,梳理出制约法律援助民生工程高质量发展的短板,针对短板,突出问题导向,列出问题清单,找准解决路径,精准施策,进一步改进了工作作风、工作方法和服务态度,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推出“四延服务”。对行动不变的老年人、群体性集中讨薪案件,接受预约上门受理申请;牺牲中午休息时间,安排工作人员午间在中心大厅值班,有效解决群众“上班时间没空办事,休息时间无处办事”的困扰;窗口值班人员主动为受援人复印案件所需申请材料、证据材料,对年老、不识字的申请人义务帮助填写申请表,全程为受援人提供“暖心”服务。

(五)抓重点,重拳根治农民工欠薪。一是畅通绿色通道。开辟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法律援助申请事项一律免于经济审查,当日受理,当日审批,当日指派;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容缺后补”;对紧急法律援助事项“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对偏远地区的受援者,可通过“网上办、掌上办、预约办”,构建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多元绿色通道。二是配强援助队伍。重新调整驻劳动监察队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组成,配强工作站法律援助队伍;组建农民工法律援助专业律师团队,充分考虑农民工讨薪案件的特点,指派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具有丰富办案经验的律师承办农民工讨薪案件。三是精准有效施策。根据讨薪案件的不同特点,综合分析,从保护受援人的利益出发,多渠道进行指派,对没有完成劳务结算的受援人帮助对接县劳动监察队,协调对完成劳务进行货币化结算,部分案件的劳动报酬在劳动监察部门直接支付到位;对争议不大、标的小、当事人双方户籍又在同一乡镇的,启动“援调”对接机制,直接指派到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人民调解化解纠纷;对疑难复杂、久拖不予支付的案件,指派到律师事务所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四是优化保障措施。对所有农民工讨薪案件全覆盖回访,案件判决后未能完全执行的,帮助了解执行线索,协助、指导受援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达成调解协议没有立即履行的讨薪案件,帮助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为受援人解决实际困难,最大限度的利用法律援助资源,使法律援助服务的效果实现最大化。

下一步,舒城县将以深入贯彻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为契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工作,创新法律援助方式,深化便民利民惠民措施,扩大法律援助影响,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切实为困难群众提供覆盖城乡、便捷高效、普惠均等的法律援助服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

(二)加强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监督管理;

(三)深化法律援助民生工程规范化管理;

(四)提高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

(五)扩大法律援助宣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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