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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卫生院采购范文通用(汇总15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10 09:15:02 页码:12
2023年卫生院采购范文通用(汇总15篇)
2023-11-10 09:15:02    小编:ZTFB

每个阶段都需要总结,这样才能更好地提升自己的能力。写总结要言简意赅,重点突出,表达清晰,让人一目了然。这些总结范文对于我们写出一篇较为完美的总结有很大的启发作用。

卫生院采购范文通用篇一

根据《xxx政府采购法》、《xxx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产生的中标结果,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供货范围、品名及价格等。

乙方为甲方提供各类耗材共计_____种,所供医用耗材具体品名、规格型号、单位、单价、厂家等以双方集中招议标结果为准,并附清单。计划外产品采购以双方临时议价为准。

二、交货时间、地点与方式。

1、乙方对所供医用耗材应适当备货,确保甲方需要。甲方采购中心下达的月采购计划应在_____天内供货到位,临时采购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供货,急诊或急救耗材必须保证随时下达计划随时供货,不得因供货不急时影响甲方正常医疗工作。

2、乙方所供医用耗材必须事先送达甲方库房(设备科)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医院非常规备库材料和非正常上班时间的急诊、急救(含手术)材料的供货,送货单必须由使用科室主任或负责人签收后再办理入库手续。

3、医用耗材的运达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运输途中的破损,由乙方负责。

三、资质保证。

乙方提供的医用耗材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并具有:

1、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2、医疗器械注册证(含注册登记表)。

3、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4、委托授权书。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组织机构代码证。

7、税务登记证。

进口医用耗材须有进口医用耗材注册证和口岸药检所的检验报告书。乙方所提供的医用耗材的有效期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计算,且有效期限不低于_____年;若在有效期内出现质量问题,要按质量承诺,由乙方负责退货并承担因此而导致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四、付款方式。

乙方按正常途径供货并办理入库手续后,甲方凭乙方开具的送货清单、发票,按医院财务规定的程序办理。

五、双方责任。

1、乙方保证所供医用耗材相关资质证照齐备、有效并符合《国家医疗器械管理条例》;相关资证到期前必须及时到甲方采购中心办理更新备案。

2、乙方保证所供医用耗材符合政府相关采购、销售管理规定。

3、乙方保证所供医用耗材为符合国家医用耗材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确保临床医疗安全。

4、乙方出具的发票必须为符合国家税法规定的正规、有效税务发票;。

5、乙方必须保证所供产品价格不高于政府招标价,有多个价时按“就低不就高”的原则。

6、乙方须备足货源,确保按上述时限要求及时供货、不延误甲方临床医疗工作;。

7、乙方需在甲方办理公司印鉴、法人和业务经理签名备案手续;。

8、甲方必须严格按照医院财务付款规定及时办理乙方货款的支付。

六、违约责任。

1、乙方供货时,如未遵守上述“五:1、2、3、4、5”的款约定,甲方有权终止该品种的采购并有权终止本供货协议;如导致甲方被国家相关行政部门查处,乙方须承担相关法律和经济责任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将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

2、乙方如逾期供货给甲方临床医疗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时,甲方将终止与乙方的所有供货业务关系。

3、乙方不按甲方规定办理公司印鉴、法人和业务经理签名备案手续的,出现公司业务、财务被不法侵害时一概与甲方无关。

七、因质量为题而发生的争议,由医用耗材监督管理局做出质量鉴定及省、市医用耗材检验所检验,该检验结果为最终结果。

八、本供货协议有效期为_____年:即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如在合同期间,由于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甲方需对乙方所涉及的供货品种重新招标并确定了新的供货商,则本协议自动终止。如乙方为因非违约而被甲方终止供货业务关系,甲方应优先邀请乙方参与投标。

九、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原与我院(含各分院、社区诊所、卫生所)所签耗材供销协议自动失效。

十、本合同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如果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前_____个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书面文本。

十一、本协议一式_____份,甲方_____份,乙方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卫生院采购范文通用篇二

1、依据20xx年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山西省基本药物补充目录实行网购。

2、网购员负责对我院及村卫生室上报的基本药物采购计划进行收集、审核、汇总、集中发送网上采购订单、对配送到位的药品验收、入库并分发至辖镇村卫生室。

3、由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认真研究我院常用药品的规律,科学、合理制定大宗药品采购计划。

4、网购员进行网购计划要参考本院临床医生的建议和指导,采购新药、特药时,因考虑到销售情况,需由医生签字负责。

5、药剂科应负责及时向全院临床医生发放网购药品新品种的详细信息。临床医生要认真学习基本药物目录,改变用药习惯,在基药目录范围内为患者服务。

6、对于临床上必须具备但网上招标没有的药品(即:网外药品),网购员在采购时需经主管领导批准。

7、采购频率:每月三次采购时间,为每月的5号、15号和25号三天时间。

8、建立药品购进检查验收制度,对送达的药品及时验收,并在24小时内完成网上入库确认工作。对生产厂家、品规、剂型等与采购订单不符和或者质量、有效期、包装等不符合要求的药品,验收人员要拒绝接受。

9、药品配送出现拒绝配送、超过规定时间配送,或质量、数量、有效期等不符合规定情况时,网购员应留取网购事实记录,并将配送违规情况上报卫生局。

卫生院采购范文通用篇三

严格药品质量验收制度,保证药品质量合格,为防止不合格药品进入把好药品质量验收关,特制定本制度。

1、药品购进后由药库人员、采购人员严格验收。对品质规格、数量、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厂家注册商标、有效期限、外观质量、包装情况、进价等项进行验收核对,全部合格经与原始单据核对无误,采购、保管人员双签字后,方可入库。

2、严格按照《药品质量验收操作程度》规定的取样原则和验收方法对购进的药品进行逐批验收。

3、药品入库后有完善的药品账本进行统计,定期清查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4、药品入库后对药品按性质、剂型分类存放,注意药品要求温度,低温保存药品需冰箱内存放,需避光药品注意放在非光照处,对有效期药品及时登记定期检查,做好防霉、防虫、防鼠措施,做好防霉、防虫、防鼠措施。

5、药库人员认真执行药政法,对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贵重药品、自费药品,必须按其有关规定严格管理。

6、保管药品库房建筑牢固,干燥通风,易燃易爆药品需保管入危险药品库房内,防火安全设施要齐备。

7、药剂科应在监督管理部门和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储存、保管和供应工作,其它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购、自制、自销药品。

8、药库由专人管理,应设置药品保管员及药品采购人员负责药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工作。库房保管采购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技术知识,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

9、药品采购必须在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下向证照齐全的生产、经营批发企业进行采购,选择药品质量可靠、服务周到、价格合理的供货单位,药剂科必须将供货单位的证照复印件存档备查。

10、药品采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及有关的法律法规,按照药品招标的中标目录和本院基本用药目录采购药品,保持相应库存量,以满足临床用药需要。

11. 在药事委员会药事办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储存和供应工作。其他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购、自制、自销药品。

卫生院采购范文通用篇四

本院从实施医改以来全部进行网络采购及使用国家规定的基本药物,无网外及私下购药,全部执行零差价销售。

所有药品全部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招标采购网上订单。

禁止采购非基药品,严格执行网上采购,标内采购。

按照上级文件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做采购计划,并及时进行药品验收入库。

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建立药品采购管理制度,药品质量管理制度,贮存保管制度,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库房管理制度等。

今年6月份才进行网上采购,自实施网上耗材采购以来,我院没有网外及私自采购其他非中标产品耗材,对购进的所有检验试剂及卫生材料都进行双人验收。

做到票物相符,价格与中标价格和国家制定的价格相符,对不符合的药品及时与供应商联系更换处理,验收人员在验收合格的票单上签名。

药品进行归类摆放,严禁乱摆乱放,保持药品清洁卫生。

药库有专人负责和管理,建立有效的管理手段,确保药品在存放过程中的质量。

对于需要低温存放的药品要放置到专用的冷藏设备贮存。

特殊药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采购计划需经主管领导,分管领导签字之后,方可以进行采购。

1、我院在采购基本药物品种中,配送商配送的某些药品价格远远超出网上采购价(例如:100ml的盐水及糖盐网上采购价为1.4元、青霉素粉针160万单位网上价为0.31,而配送商配送的价格为0.95元,氨苄西林针网上价为0.55,而配送商配送的价格为1.29元,而且配送青霉素粉针、氨苄西林针的数量远远达不到网上计划数量的三份之一,从而影响我乡用药紧张问题。

2、配送公司常用药品欠缺,无法采购常用药品。

加强内部协调及监管工作对发现配送价格与网上价格不一致及时给予清退,不断加强卫生院药事管理,确保人民得到更好更安全的医药服务。

卫生院采购范文通用篇五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卫生院首诊负责制度(精选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卫生院采购范文通用篇六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若干意见》(陕政发[2015]33号)精神,进一步规范乡镇卫生院的管理,加强卫生院的基础设施和内部建设,提高卫生院的综合服务能力,全面、扎实、有序地推进我县乡镇卫生院规范化管理工作,根据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以保障农民群众身体健康为目的,明确乡镇卫生院功能定位,进一步深化乡镇卫生院改革,规范管理,增强活力,提高综合服务能力,促进我县乡镇卫生院的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乡镇卫生院规范化管理,改革卫生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完善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乡镇卫生院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规范管理,强化对农村基层卫生网络管理,特别是对村卫生室的监管作用,不断提高乡村二级卫生机构的综合服务能力,促进乡镇卫生院自我发展,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就近、方便、优质的预防、保健、基本医疗、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指导等综合性卫生服务,不断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

以乡镇卫生院规范建设试点为引导,逐步在全县铺开,争取在1—2年内全县乡镇卫生院在环境建设和内涵建设两方面有根本性改变。

三、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

1、规范急诊室建设。乡镇卫生院设立急诊(抢救)室,配备适当数量的卫生技术人员,实行24小时应诊;医务人员掌握心肺复苏知识及技术操作,掌握急救设备使用;急诊室装备有抢救床、洗胃机、开口器、电动吸引器、呼吸球囊、担架车、氧气瓶、器械柜、止血带、导尿包、血压计、听诊器、药品器械柜等抢救设备以及必需的常规设备;中心卫生院还需配备急诊抢救箱、人工呼吸机、心电图机、气管插管、气管切开包、静脉切开包等。

2、规范产科建设。乡镇卫生院要把产科作为重点管理科室建设,产科的业务用房面积、设备装备、人员配备、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及院内感染控制等要达到《陕西省乡镇卫生院产科设置基本标准(试行)》的要求,凡未经审批或审批后尚未达到要求的一律不得开设。

3、规范计划免疫门诊建设。乡镇卫生院计划免疫门诊要达到以下要求:

(1)根据卫生部《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分为示范、规范、合格接种门诊三个档次。示范接种门诊由接待宣教室、接种室、资料室、办公室、卡介苗接种专室组成;规范接种门诊由接待宣教室、接种室、资料室、办公室组成;合格接种门诊由接种室、办公资料室组成。三个档次的各室之间均应相互连接在一起。

(2)设备要求:双门冰箱、速冻器各一台;有计算机、音像设备及计划免疫知识宣传光碟等;接种室有紫外线消毒设施,冬季应有取暖、夏季应有防暑设备;资料柜使用铝合金柜(或铁柜)。

(3)专职公共卫生医生要由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卫技人员担任,经培训考试合格,持有“计划免疫接种上岗证”。目前学历未达到要求的专职公卫医生,要在3—5年内达到中等以上学历水平。

(4)疫苗注射要求使用一次性注射器,注射器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统一供应。使用后的一次性注射器经严格消毒、毁形后作焚烧或深埋(至少1米以下)处理,严禁回收使用。

4、规范乡镇卫生院环境建设,绿化、美化就医环境。

(二)理顺乡镇卫生院的管理体制

1、华县卫生局统一管理所属乡镇卫生院的人、财、物及业务工作,对应部门为卫生局防保股,行使对乡镇卫生院发展规划、资格准入、院长聘用、政府投放经费、技术人才调配、等方面的管理职能,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乡镇卫生院的从业人员、大型设备、卫生技术应用要严格准入,规范管理。乡镇中心卫生院应承担起在片区范围对卫生工作的组织、管理、指导职能,负责对所辖片区乡镇卫生院的业务技术指导和工作统筹协调,并为乡镇卫生院提供技术支持。与此同时,乡镇中心、乡卫生院也应承担所在乡镇范围卫生工作的组织管理、指导职能,负责所辖乡镇的村卫生站的业务技术指导和工作统筹协调,并为村卫生站提供技术支持。

2、乡镇中心、乡卫生院要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开展农村卫生行政执法工作,加强对辖区内公共卫生和医疗市场的监管,协调解决各种矛盾,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发展农村卫生事业。

(三)开展乡镇卫生院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

1、实行院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卫生行政部门要制定乡镇卫生院院长的考核、奖惩办法,经考核不称职的卫生院院长要予以解聘。

2、卫生院要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要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要注重人才培养工作,确保2-3年内专业技术人员达到卫生院规范化要求。一般乡镇卫生院的卫生技术人员不低于职工总数的80%,中心卫生院不低于85%。各卫生院要制定人才培养计划,采取委派、轮训、对口支援等方式,确保卫生院不出现人才断层情况,使卫生院人才建设不断壮大,良性发展。严格控制乡镇卫生院规格,按服务人口、工作项目等因素核定人员,根据精简高效原则,因事设岗,按岗聘人,实行全员聘用制;禁止非卫生技术人员进入卫生技术岗位。

3、乡镇卫生院科室设置可分为公共卫生和医疗两部分。一般乡镇卫生院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不再向医院发展;中心卫生院作为一般乡镇卫生院的业务指导医院,要进一步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4、改革乡镇卫生院分配制度,卫生行政部门按照以收定支、适度积累原则,确定乡镇卫生院的年度分配总额,在总额控制的前提下,允许乡镇卫生院把档案工资和执行工资区别开,通过严格内部考核制度,使卫生院的分配水平与其对社会所提供的服务挂钩,使职工收入水平与其技术能力、服务态度和劳动贡献挂钩。公共卫生人员在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的前提下,福利待遇及奖金劳务费不应低于同级医务人员。

(四)加强乡镇卫生院制度化管理

1、乡镇卫生院实行目标管理,院领导和科室要有各个时期的工作目标和实施目标的具体措施,建立健全责、权、利相结合的`岗位责任制,做到人人竞聘上岗、有职、有责,明确工作任务。

2、建立健全急诊、门诊、出诊、住院、手术、转诊、值班、交接-班,三查七对、病案书写、病历讨论、死亡报告、差错事故登记、消毒隔离等各项医疗护理工作制度,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减少医疗护理差错,防范医疗纠纷,杜绝医疗责任事故的发生。

(五)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1、把好乡村医生的准入制度。加强对现有乡村医生的学历教育,乡村医生要达到中等以上学历水平,目前尚未达到的,通过考试逐年淘汰不合格的乡村医生,通过群众、村委推荐、乡镇人民政府、乡镇卫生院审核,卫生行政部门审批,逐步建立和完善乡村医生考核审查制度,确保准入上岗的乡村医生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和较强的业务素质。

2、严格村级卫生机构的准入制度。县卫生局按照区域卫生规划原则,以乡镇卫生院为中心,对乡村二级卫生机构进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村级卫生机构主要承担农村常见病诊治、疑难病人转诊、预防保健和健康宣传等工作,要通过对行政、业务、药品、财务等四方面的统一管理措施,建立起乡村卫生组织在管理运行机制上的内在联系,强化乡镇卫生院对村级卫生站的监管作用。

3、规范卫生服务行为。卫生行政部门要制定乡、村两级医务人员的行为规范,规范乡村卫生人员的服务行为,加强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教育,增强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责任感。

4、规范统一药品购销和规范用药。县卫生局逐步推行药品统一招标采购,村卫生室用药由乡镇卫生院统一代购,但代购方不得以谋利为目的;根据省卫生厅有关文件要求,制定乡村二级医疗机构的基本用药目录,规范用药行为,确保农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5、规范乡村医生例会制度。各乡镇卫生院每个月召开一次乡村医生例会,通过例会,以会代训,监督管理,加强乡村医生的业务知识培训,增强与乡村医生的联系。

6、逐步开展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乡镇卫生院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与乡村医生共同完成农村居民健康调查,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掌握医疗卫生服务对象,拓宽卫生服务领域和服务项目,为促进乡镇卫生院自我发展打下基础。

(六)开展农村卫生对口支援工作

1、每个县级医疗卫生单位都要与(中心)卫生院建立对口支援关系,县级医疗卫生单位每家对口重点支持3—4个(中心)卫生院建设,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和乡镇卫生院共同指导村卫生站工作。

2、支援单位与受援卫生院以签订协议书的形式确定对口支援关系,在协议书中要定目标、定任务、定方式、定时间,明确双方责任和权利。

3、支援单位要根据受援卫生院的实际需要,采取分期分批、定期轮换的办法,选派有经验的管理人员和卫生技术人员,到受援单位兼职、讲学和技术指导,举办各种专业培训班,开展技术协作和技术攻关,安排卫生院人员进修,将自身更新的适宜设备无偿赠送给受援卫生院,从而改善当地医疗卫生服务条件。

4、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对口支援的重点是开展规范化管理试点的乡镇卫生院和贫困乡镇的卫生院,要有完善可行的实施方案,重点扶持乡镇卫生院的基础设施建设、人才培养、技术建设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完善以及提高管理水平,使受援的乡镇卫生院在环境建设、内涵建设方面有明显变化。

(七)加强乡镇卫生院的医德医风建设

1、坚持社会主义的办院方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以病人为中心,优质服务。

2、进一步加强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教育。

3、贯彻《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制订完善确保廉洁行医的规章制度,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奖惩分明。

4、提倡敬业精神,乡镇卫生工作人员对业务技术要精益求精,对工作要认真负责。

(八)加强卫生院财务管理工作

乡镇卫生院的财务管理工作由院长负总责,严格遵守国家的财务制度,服从卫生局管理,接受相关部门监督,对重大决策要严格遵守请示审批制度。所有收入必须如实全部入账千元以上支出必须转账支付5千元以上支出需上报卫生局审批同意(合疗款发放与工资除外)不得以权谋私,或因工作疏漏给集体利益带来侵害,违者将视其情节按有关规定处理。

(九)加强卫生院会计,两干等岗位的人事管理

凡卫生院的会计、卫防专干、妇幼专干必须按照县会计、卫防、妇幼专干管理办法考核聘用。卫生院要确保会计、专干的工作时间及工资待遇,积极支持会计、专干的业务工作。如因实际工作需要调整,必须报请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卫生局批准同意后方可调整,卫生院不得随意更换。

(十)加强卫生院院长的管理工作

卫生院院长作为卫生院的主要负责人,要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各项工作,服从卫生局的管理,严格执行上级下发的各种政策、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并组织实施。按照院长任期目标责任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院长的行为要求按照华县乡镇卫生院院长规范十条执行(见附件)

此规定自2015年6月1日起执行。

卫生院采购范文通用篇七

坚持正宗、优质、品牌原则;坚持低价原则;坚持对方的配送时间长短、伴随服务质量、小品种供应能力与采购量相平行原则;坚持按计划采购原则;急救药品、特殊药品临时采购便捷原则。

2、药品采购实行规范化管理,药品采购包括中草药、中成药、西药及制剂用原辅料、包装材料等。所有药品必须在岳阳市药品招标(集中)采购中心定点采购, 每两周采购一次。中草药和制剂用原辅料、包装材料在医院中标定点公司(厂家)采购。制剂用原辅料、包装材料的采购由制剂室负责实施。

3、药品采购计划以表格形式提出,一式三份(采购员、药剂科主任、审计科各一份),交由药剂科主任修改审核后,再交主管院长签字同意,药品采购员在网上 采购;任何人不得私自向外发出计划,亦不能接受无计划送货。药品采购实行政府网上采购,采购过程必须有院纪检、监察或审计现场进行程序性监督,药剂科药品 采购员必须提前一天通知院院纪检、监察或审计,以便于工作安排。监督是否执行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规格网上最低价采购,对不符合规定者,院纪检、监 察、审计可否决。

4、网上采购完成,即打印采购清单,监督方签字同意,采购员在清单上签字后交审计科一份,药库一份、药剂科主任一份。

5、采购员负责按药品采购清单的.要求一一落实。

6、药库保管员按保管程序和职责对入库药品质量、数量严格把关,药品保管员应严格药品入库手续,收集齐相关检验报告,并负责装订成册。药品入库应按《药品管理法》做好入库记录。对不符合要求的药品应拒绝入库,同时向药品采购员报告,由采购员及时作出退货或换货等处理,采购员不能作出处理的及计划外的药品应向药剂科主任报告。

7、药品发票由药品会计负责收集并核对发票上药品采购实价是否与采购清单上价格相符,若不符应先与采购员核实后冲减或从发票中核减并将清单附在相应发票 后,月底交采购员签字,然后交药剂科主任签字确认,再交审计科进行审计,审计合格后再交分管副院长签字,签字后交财务科。

8、药品付款额度由财务科根据上月药品销售情况,按一定比例确定当月付款数,药品付款计划由药剂科主任提出并作具体分配,交审计科审计,审计完毕后交主管副院长审批,再交院长批准,财务科在规定时间内将药款付出。

9、与药品采购相关的原始资料由相应主管人员妥善保存,并按每季度装订成册。药品采购员每月要对药品采购工作以表格的形式进行工作总结。表格所需体现的 内容包括:(1)当月采购实价金额和零售金额、当月出库金额和销售金额及当月库存金额;(2)当月引进、停购药品名称和总的品规数;(3)当月抗生素药品 零售金额排名前10位的品种(4)欠款情况。

10、采购员要及时以书面表格的形式向药房及相关科室通报新药信息。

注:查看本文相关详情请搜索进入安徽人事资料网然后站内搜索卫生院药品采购制度。

卫生院采购范文通用篇八

自2001年开始医院实施药品采购,现在有些省的医院开始进入网上招标采购阶段,但真正能够有效控制虚高药价并有效运行的并不多。因此,要解决药价虚高问题,药品采购的内部控制等管理措施的建立并有效运行就至关重要。

笔者就医院药品采购管理措施做初步探讨。

1药品采购管理内容

1.1 医院药品采购管理要求 要求具体为:

药品采购管理标准尽量做到规范化;管理制度应当适应医院的管理目标,还应当维护医院的整体利益和整体目标;能够迅速及时发现差错舞弊;其基本结构要在相对稳定的同时具有适时自我调整的灵活性;管理措施应当具备合法性、适用性、全面性、系统性;药事管理委员会、药剂科、医务科及用药科室等各部门应当权力制约,互相牵制,权责明确;做到以预防为主、查处舞弊为辅,及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奖惩结合,实现管理制度化、经常化。

1.2 营造良好的药品采购管理环境 医院领导应当高度重视药品的采购、管理和消耗各个环节,加强药品采购与付款环节的管理,明确岗位职责、权限,合理设置岗位,加强制约和监督。同时强化药品从入库到出库整个流程中的监督和独立稽核工作,确保药品不浪费、不流失、不虚报,建立规范合理的采购机制。

企业向农村发展延伸,在具备条件的行政村建立连锁药店;不具备条件的地方,鼓励符合申办条件的个人开办村级药品便民店;在无药品经营企业或其延伸的经营网点地区,可采取乡镇卫生院为村卫生室统一代为采购药品的方式;允许通过gsp 认证、经营规范认证的药品连锁经营企业在购销双方签订配送协议的基础上,向其门店所在地的乡镇村零售药店供应药品。

2.3 推进gsp认证工作,规范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行为 通过监督药品零售企业实施gsp认证,规范其经营行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渠道购销药品,认真填写完整的购销记录,从根本上堵住假劣药品的流通渠道。

同时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政策措施,如对零售药店建档立卡实行户籍化管理;采取统一批零价格、统一店容店貌、统一配送等管理措施;大力发展药品连锁经营,倡导和支持管理规范、实力雄厚的医药企业到农村发展连锁门店,以规范零售药店的经营行为,扭转药品市场的混乱局面,使药品零售企业走上规范化和制度化的管理轨道。

2.4 推进“规范药房”建设,保证终端药品使用质量 实施“规范药房”建设是保证药品使用环节质量的根本措施。陕西省开展了农村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创建活动,从规范购药渠道、完善储存条件、建立购销记录、提高人员素质、推行“三室分离”入手,在创建过程中做好“四个结合”:一是与卫生部门医疗机构整顿相结合,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二是与城市社区卫生体制改革相结合,规范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使用药械行为;三是与药械市场专项整治相结合,以“规范药房”创建为载体,深化农村药品市场整治;四是与药械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相结合,促进农村医疗机构建立、完善自我约束机制和质量管理体系。目前,全省乡镇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已有2668家;全省村级“规范药房”已有24970家。

2.5 完善法律保障制药行业的特殊性更加要求法律法规的及时调整与更新,还要求监管部门将法律法规的`整理纳入日常工作中,使监督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反映到法律规范中。

日常监管是基层药监部门的主要职责,医疗机构(包括卫生院、诊所)占到监管对象的80%以上,管理好医疗机构的药品质量,对保证“两网”运转成效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针对当前国家医疗机构用药监管法律法规不够完善的问题,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全面实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加强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制订的调研,将突出问题及时向省人大、省政府反映,加快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出台,同时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日常监管的规范性文件,使药品安全的法律和制度体系更加完善。

2014年12月,陕西省以政府规章,即令的形式颁布了《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办法》,使得医疗机构用药的规范化管理有了政策性依据,为“两网”建设提供了法律保障。

卫生院采购范文通用篇九

初诊的科室为首诊科室,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应对其所接诊患者,特别是对危、急、重患者的诊疗、会诊、转诊、转科、转院、病情告知等医疗工作负责到底的制度。

(一)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对其所接诊的诊断已明确的患者应及时治疗。若病情需要留观察室观察治疗的病人,首诊科室的首诊医师应将病历记录清楚后收入观察室,由观察室医师继续治疗。若需要住院治疗者,首诊医师在完成门诊病历记录后开具住院证,收住入院治疗。病房不得拒绝收治,特别是危、急、重病人。如收治有困难时,应向医务科或医院总值班报告,协调处理。如因本院条件所限确需转院者,按转院制度执行。

(二)遇到复杂病例或诊断未明的病员,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应承担主要诊治责任,并负责邀请有关科室会诊。诊断明确后及时转有关科室治疗。诊断不明确者收住主要临床表现相关科室。

(三)对复合伤或涉及多学科的危急重病人,在尚未明确由哪一科室主管之前,首先由首诊科室负责抢救。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在实行必要抢救同时,及时邀请有关科室会诊、协同抢救。必要时通知医务科或总值班人员,以便立即调集各有关科室值班医师、护士等有关人员参与抢救。诊断明确后及时转主要疾病相关科室继续治疗。在未明确收治科室时,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应负责到底。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和拖延抢救。

(四)对危重、体弱、残疾的病人,若需要进一步检查或转诊或转科或入院治疗,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负责与有关科室联系并安排医务人员做好护送及病人交接手续。如患者确需转院,且病情允许搬动时,由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向医务科汇报,落实好接收医院后方可转院。

(五)患者在门、急诊治疗过程中病情突然变化,首诊科室医师要到场处理。若涉及他科疾病,应在进行必要的紧急处理后,请有关科室会诊或转诊。严禁相互推诿。

(六)已收住入院的患者,经检查不属本专业病种,或主要疾病不属本专业,需要转科时,经管医师应写好病历,经有关科室会诊同意后方可转科。

卫生院采购范文通用篇十

第一条 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药品采购环境,规范药品采 购工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 则,通过政府建立的非营利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采购药品。

第三条 药事管理委员会根据有关规定,在省级集中采购入围药品目 录范围内组织遴选本院使用的药品目录。 第四条 药品采购监督委员会负责对药品选购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五条 原则上不得购买药品集中采购入围药品目录外的药品。有特 殊需要的,由药剂科报药事管理委员会同意,报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工 作管理机构审批同意后方可采购。

第六条 药品采购由药剂科统一管理,其他科室不得自购自销药品。

第七条 药剂科根据药品阳光采购平台限定的药品经销商选择配送 商,选择原则应考虑配送商的企业规模、配送实绩(能力、信誉、服 务) 、经营范围等。 第八条 药品采购员和库管员应根据医院用药目录及药品的.库存情 况,拟定采购计划。

(一)每月盘点后编制月度采购计划,并填写“药品采购申请表”报 药剂科负责药品采购工作的主任审批。

(二) 对部分用量不确定的药品, 每日编制临时采购计划, 并填写 “药 品采购申请表” ,报药剂科负责药品采购工作的主任审批。

(三)每月月底汇总当月的总采购计划,报送主管院长批阅。

第九条 严格按照《合同法》的规定签订药品购销合同,明确品种、 规格、数量、价格、回款时间、履约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

第十条 药品会计每月月底将医院在各公司的购药发票汇总登记并报 药剂科主任和主管院长审阅、签名。

第十一条 本院基本用药目录中在编的某些贵重药品、特殊药品,药 剂科不作库存,需用时,由临床科室填写临时用药申请表,交药剂科 主任或负责药品采购工作的主任批准后按申请数量购进。 所申请的药 品必须在申请时间内用完。放置过期的经济责任由申请科室负责,药 剂科有敦促使用的义务。

第十二条 药品进价与零售价按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采购系统规 定物价执行。

第十三条 药剂科应积极采购临床用药和抢救用药,不得因计划不及 时而造成人为断药,影响治疗。

卫生院采购范文通用篇十一

-1-中心卫生院招标采购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医院政府采购的管理,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促进医院廉政建设,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招标投标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凡使用医院财政性资金采购的货物、服务和工程类项目均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医院政府采购项目必须经过立项、论证、审批等确认程序,并落实经费来源后方可组织实施。

第四条医院政府采购分政府集中采购、分散自行采购等两种类型。政府集中采购是指医院委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的、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且符合集中采购项目标准的采购活动;分散自行采购是指医院自行组织实施的、属于集中采购目录以内,但采购预算额度在“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和集中采购目录以外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项目的采购活动。

第五条医院政府采购活动,凡《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招标投标法》及政府其他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一律从其规定执行。医院政府采购领导小组是医院政府采购工作的领导、决策机构,研究决定医院政府采购工-2-作的政策、制度和有关重要事项。领导采购管理小组由院长任组长,由分管采购工作的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其他科室负责人组成。

其主要职责是:

(一)全面负责医院政府采购工作。

(三)审定医院各部门政府采购预算的申请。

(四)讨论、决定医院政府采购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医院原相关文件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卫生院采购范文通用篇十二

一、首诊负责制是指病人首先就诊的科室为首诊科室,接诊医师为首诊医师,必须对其接诊的病人,特别是对危、急、重病人的检查、诊断、治疗、会诊、转诊、转科、转院等临床诊疗工作负责制度。

二、凡来医院就诊的病人,首诊科室和医师应认真做好接诊工作,任何科室和医务人员无权拒绝,推诿病人。

三、首诊医师应详细询问所接诊病人的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和必要的辅助检查及处理,认真书写病历,并根据规定执行相应的报告制度。

四、诊断为本科疾患,首诊医师应负责处理,遇到诊治困难应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及处理。

五、诊断为非本科疾患,需请其他科室会诊,首诊医师应写好病历。被邀会诊的科室医师应按时会诊,执行医院会诊制度,会诊意见必须向邀请科室医师作书面交待,杜绝相互推诿病人。

六、副高以下职称的首诊医师请其他科室会诊,原则上必须先经本科上级医师查看病人同意。被邀科室应有主治及以上职称的医师参加会诊。

七、经会诊明确纯属他科疾病,门诊病人应做好转科工作,住院病人应主动与相关科室联系,并写好病历资料后转科,不得擅自更改科别或让患方联系。

八、两个或多个科室的医师会诊意见不一致时,应分别请示本科上级医师或本科主任。若双方或多方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由首诊医师负责处理并上报医务科或总值班协调解决,不得推诿。

九、对危重病人,首诊科室或医师应立即实施抢救,同时由病人陪同人员办理挂号和交费等手续,不得因强调办理手续等延误抢救时机。如不属本科疾病,应进行必要的救治处理,同时请有关科室医师会诊。复合伤或涉及多科室的危重病人抢救,在明确主管科室之前,除首诊科室负责诊治外,所有的有关科室须执行危重病人抢救制度,协同抢救,不得推诿,不得擅自离去。各科室分别进行相应的处理,并及时做好病历记录。

十、首诊医师抢救急、危、重病人,在病情稳定之前不得转院,因医院医疗条件所限,须由高级职称医师亲自查看病人后,决定是否可以转院,转院病人须科主任同意。对需要转院而病情允许转院的病人,由转院科室的医生预先与接诊医院联系,做好病情记录。同时认真做好有关告知谈话,征得患方同意。对途中注意事项、护送等应做好交待和妥善处置。

十一、遇到重大抢救或成批急诊病人时,必须及时向科主任及医务科或院总值班报告。

十二、对疑似传染病的病人时,应应及时请感染科医师会诊。按规定留察或收治,并采取相应消毒隔离措施。

十三、首诊医师应对病人的去向或转归进行记录备查。

十四、涉及医疗保险等病人转院时,应按医疗保险和医院有关规定办理手续,病情危急可先与医保办、总值班联系,事后协助办理必要的手续。

十五、对因未及时接诊处理或推诿而引发的医疗纠纷或事故,将追究当事人或及科室的责任。

卫生院采购范文通用篇十三

医师首诊负责制是指第一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对其所接诊患者,特别是对危、急、重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会诊、转诊、转科、转院、病情告知等医疗工作负责到底的制度。

(一)首诊医师须按照要求进行病史采集、体格检查、做好必要的辅助检查及病历记录等,对诊断已明确的患者应及时治疗。若病情需要应收住观察室或收住入院进一步治疗。特别是危、急、重病人,必须收住入院治疗。

(二)对已接诊的'非本科疾病患者,首诊医师应详细询问病史,进行必要的体格检查,认真书写门诊病历后,耐心向患者介绍其病种及应去的就诊科室。

(三)对已接诊的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首诊医师应在写好病历、做好检查后,请上级医师会诊或邀请有关科室医师会诊。诊断明确后及时转有关科室治疗。诊断仍不明确者,收住主要临床表现相关科室。若因本院条件所限确需转院者,按转院制度执行。

(四)如遇危重患者需抢救时,首诊医师必须先抢救病人并及时报告相关诊疗组、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参与抢救工作。首诊医师下班前应与接班医师做好床旁交接班,并认真写好交接班记录后方能下班。对已接诊的非本科室范畴的重危病人,首诊医师首先对病人进行一般抢救,并马上通知有关科室值班医师,在接诊医师到来后,向其介绍病情及抢救措施后方可离开。如提前离开,在此期间发生问题,由首诊医师负责。被邀请的医师,应立即赶到现场,明确为本科疾病后应接过病员按首诊医师的责任进行抢救,不得推诿,不得擅自离去。

(五)对复合伤或涉及多学科的危、急、重病人,首诊医师应积极抢救病人,同时报告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并及时邀请有关科室医师会诊、协同抢救。必要时通知医务科或总值班人员,以便立即调集各有关科室值班医师、护士等有关人员参与抢救。诊断明确后及时转主要疾病相关科室继续治疗。在未明确收治科室之前,首诊医师应负责到底,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和拖延抢救。

(六)对群发病例或者成批伤员,首诊医师首先实行必要的抢救,及时通知医务科或总值班分流病人、组织各相关科室医师、护士等共同参与抢救。

(七)对危重、体弱、残疾的病人,若需要进一步检查或转科或入院治疗,首诊医生应与有关科室联系并亲自或安排其它医务人员做好病人的护送及交接手续。

各科首诊医师均应将患者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严禁在患者及家属面前争执、推诿。因不执行首诊负责制而造成医疗差错、医疗争议、医疗事故,按医院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卫生院采购范文通用篇十四

1.门诊患者经分诊台分诊、挂号后到相关科室就诊,首诊医师应详细询问病史,完成病历记录和体格检查,精心诊治。如经检查后判断患者病情属他科疾患,应耐心解释,介绍患者到他科就诊。

2.如遇到诊疗有困难或涉及多学科的患者,首诊应先完成病历记录和体格检查。及时请上级医师进行指导,必要时邀请他科会诊。

3.首诊医师邀请他科会诊时,被邀请医师应及时会诊,做好病历记录,必要时协助首诊医师进行诊治。

4.病情涉及到两个科室以上的患者,如需住院治疗,应按照“专病专治”原则根据患者的主要病情收住,如有争议则由双方的上级医师商定,在确定接受科室前,由首诊医师对患者全面负责。

1.分诊患者经分诊、挂号后,到相关诊室就诊(危象患者应先入抢救室救治后挂号),分诊护士有绝对分诊权力,各科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病人(尤其在对分诊有疑议时)。护士分诊时应了解患者的基本情况,对于危重患者应在医师到来之前给予基本抢救处理(如吸氧、吸痰、监护等)。

2.如首诊医师经检查患者后,判断确实为其他科疾患,亦应书写病历,做必要的检查和处理,尤其对予危重抢救患者,首诊医师必须及时实施抢救措施,之后提请有关科室会诊或申请转科,在与有关科室当面交接患者后方可离开,在患者未正式转科前,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

3.凡遇到不能明确诊断或诊断、治疗上有困难的患者,首诊医师应先承担诊治责任,及时请示上级医师。上级医师应亲临现场查看患者,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记录病历,必要时牵头邀请有关科室会诊。各科在做出“排除本专业疾病”的结论时应非常慎重,在未确定接受科室前,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要对患者全面负责。

4.如不同科室的医师会诊意见不一致时,应分别请本科上级医师直至主任会诊。如仍不一致时,由急诊科主任裁决该患者应由哪科负责。急诊科主任不在或裁决有困难时,正常工作时间由医务科裁决,夜间或节假日由总值班裁决,仍有困难时及时请示分管院长。在尚未作出裁决前,由首诊科室负责诊治,不得推诿。

5.凡涉及多科室的危重患者,相关科室必须以患者为中心,协同抢救,不得擅自离开,各科室所做的相应检查和处理应及时记录。首诊科室在抢救过程中起主要协调作用。

6.急诊科严格限制以“共管”形式管理跨科、跨专业患者,应根据患者的主诉与病情程度分清主次,由一科为主管理患者,其他科室以会诊的形式协助诊治。若无法分清主次,则首诊科室全面负责,其他相关科室会诊。

7.急诊一线医师无权将患者转院,如患者病情确需转院,必须经上级医师诊查患者,同意后方可转院。患者生命体征不平稳,或在转院途中可能出现生命危险时,不得转院,如家属强行要求转院必须履行签字手续。

卫生院采购范文通用篇十五

减少库存,以避免药品过期失效及减少对我院资金运转的压力,特制定本院药品招标采购制度。

1、采购招标药品的品种、规格由医院药品采购领导小组根据医院临床用药情况和《医院招标药品选标方案》,在当年公布的《贵州省药品招标采购目录》中选定。

2、不得采购与招标品种相同的.非中标药品;由于中标单位无法供应的品种,以书面形式向市药品招标办公室汇报后,方可从其它渠道购进或者更换其它生产厂家的品种。

3、药品的采购先由库房保管根据药品现有库存情况对需采购的药品进行登记。

4、采购根据库房提供的登记,结合上月药品用量下达采购计划单(一式三份,医药公司一份,采购留存一份整理成册存档,库房保管一份待验收药品),注明采购计划时间、药品送达时间、供货公司、采购药品的品名、规格、数量(有生产厂家限制的需注明厂家或产地)。

5、采购量:原则上对于本地公司所供药品,采购量为半月常用量,对于外地公司所供药品,采购量为1月常用量。

6、采购计划单经药事委员会主任签字后生效。

7、库房管理人员依据采购计划单验收药品,验收合格的药品方可入库,分类存放;对不合格或不符和要求的药品应拒收,并当场退回。

8、加强对有关主管人员和财务制度的监管,及时检查督促清理往来帐户,购货支票统一由专管人员领取,由分管院长审批、支付。

9、我院自2014年8月18日起,在贵州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购进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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