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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收益分配方案范文简短(大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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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收益分配方案范文简短(大全17篇)
2023-11-19 15:11:37    小编:ZTFB

方案的成功与否往往取决于执行的过程,所以在制定方案时也要考虑到实施过程中的各种因素。方案的实施需要持续跟踪和监测,以确保目标的实现。请您仔细阅读下面列举的几个方案,它们可能对您的问题有所启示。

村级收益分配方案范文简短篇一

20xx年春节即将来临,为充分体现党和国家以及公司对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的关怀和尊重,让他们过一个快乐、祥和、平安的节日,根据省委和市委、县委和阿克苏电信公司通知精神,开展“送温暖、办实事、促发展”新年慰问活动,为做好这次慰问活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村级收益分配方案范文简短篇二

第一条为加强光伏扶贫项目管理,规范光伏扶贫电站发电收益(以下简称光伏扶贫收益)分配,根据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切实做好扶贫促进增收工作的通知》(国开办司发〔2020〕3号)、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办法》(国能发新能〔2018〕29号)、国务院扶贫办《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国开办发〔2017〕6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发改能源〔2016〕621号)、辽宁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现行政策下光伏扶贫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辽扶贫办发〔2018〕64号)等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光伏扶贫项目收益是指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资建设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并网发电取得的收入扣除运维费用、保险费等支出后的净收益。

第三条收益分配方面,各乡镇(街道)按照规范光伏扶贫收益分配的要求,将村级光伏扶贫电站的发电收益形成村集体经济,收入主要用于开展公益岗位扶贫、小型公益事业扶贫、奖励补助扶贫等。2020年光伏扶贫收益的80%用于贫困人口承担公益岗位任务和参加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劳务费用支出,以后年度按上级的相关指导意见进行调整。具体收益分配范围:

(一)设置公益岗位工资支出。贫困村通过设立保洁、绿化、防火、护河、电站管理、护理老弱病残等公益性岗位,让有劳动能力或半(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参与力所能及的劳动,通过劳动获得相应的报酬。合理设置公益岗位,因需设岗,一岗一人,防止公益岗吃空饷,同时要避免公益岗泛化的问题。

(二)开展小型公益事业劳务支出。如村内生产设施维护、道路维修、环境卫生整治等。

(三)设立奖励补助支出。奖励先进、资助困难等,如无劳动能力深度贫困户、困难家庭学生上学等,进行生活补助、学习补助。

第四条规范村两委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村民委员会评议、公示公开资金用途和金额等内容程序防止简单直接打卡发钱,发钱、发物现象,切记平均主义,杜绝“一发了之”。对奖励补助收益分配对象的确定,按照贫困户申请、村评议、乡镇(街道)审核、市审批备案等程序进行:

(一)户申请。村委会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分类摸底,初步确定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名单,组织建档立卡贫困户提出申请。各乡镇(街道)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

(二)村评议。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提出申请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结果在村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三)乡镇(街道)审核。乡镇(街道)对村上报名单进行审核,在乡镇(街道)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无异议后将光伏扶贫收益分配对象名单统一报市扶贫中心。

(四)市审批。市扶贫中心对各乡镇(街道)上报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名单汇总,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开栏,公开光伏扶贫收益分配办法、光伏扶贫收益分配对象和举报电话,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由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审批。

第五条市扶贫部门指定或委托相关机构负责光伏扶贫发电收入结转工作。县级供电公司电价对应收入按季度结转到相关机构的专户,并由该机构划拨至建档立卡贫困村;光伏发电财政补贴于第二年一季度前结转至相关机构的专户,并由该机构划拨至有光伏扶贫任务的建档立卡贫困村。

第六条村委会每年制定收益分配使用计划,提交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后上报乡镇政府审核并报市扶贫中心备案。收益分配使用计划向村民公示,作为实施收益分配依据。村委会根据分配使用计划年度实际发电收益进行分配,并在年底公告收益分配使用结果,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第七条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和使用应统一以村设立账簿和科目,分村建立台账,实行光伏扶贫专户管理。各乡镇(街道)、行政村要严格执行扶贫政策,不得弄虚作假。严禁截留、挤占、挪用或不按规定使用光伏扶贫资金,市纪检监察、扶贫、发改、财政、供电等部门要加大联合督查,发现问题要及时纠处,问题严重的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规查处。

第八条本办法由市扶贫开发事务中心负责解释,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如有变化,本办法将进行相应修改。

第九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村级收益分配方案范文简短篇三

为加强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使用管理,建立利益联结和带贫减贫长效机制,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开办发〔2017〕61号)、《自治区扶贫办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的通知》(桂开办发〔2019〕10号),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是指在具备光照、资金、土地、接网、消纳等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村建设,纳入国家光伏扶贫计划和光伏扶贫项目补贴目录,促进贫困村和贫困户增收的光伏扶贫电站。已在贫困户较多的非贫困村建设且纳入国家光伏扶贫计划和光伏扶贫项目补贴目录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比照本办法执行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单体装机规模一般不超过300千瓦,具备就近接入条件的可放大至500千瓦。

第二条村级扶贫电站资产确权给村集体。相关企业已参与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投资建设的,由区人民政府根据自身财力制定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回购计划。

第三条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发电收益形成的村集体经济收入,在扣除电站土地租金、管理运维等费用后,主要用于以下支出:

(一)设置公益岗位。如道路维护员、水利管护员、乡村保。

洁员、安全巡护员、护林防火员、照料护理员等。

(二)开展小型公益事业。如村内道路维修、环境卫生整治等。

(三)设立专项补助。对于无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经过贫困户申报、村民代表大会评议公示、乡镇审核、县级审批。

等程序,为其设定补助金额,每年实行动态管理。

(四)结余部分。通过一事一议等方式确定支出。

第四条区人民政府指定或委托相关机构负责光伏扶贫发电收入结转工作。供电公司根据光伏扶贫电站实际上网发电量核算发电收入。燃煤标杆电价对应收入在指定委托相关机构开具发票后,由供电公司按季度结转至相关机构的专户,并由该机构划拨至相关扶贫村或贫困户;纳入国家补贴目录的村级光伏电站光伏发电财政补贴在财政部将相关款项拨付后,由相关部门将补贴结转至区人民政府或者委托的相关机构的专户,并由该机构划拨至相关贫困村。

第五条有关村委会每年制定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使用计划,提交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后报乡镇政府审核,并报区扶贫办备案。收益分配使用计划向村民公示,作为实施收益分配的依据。村委会根据分配使用计划对年度实际发电收益进行分配,并在下年初公告当年收益分配使用结果。

第六条区扶贫办将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纳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光伏扶贫子系统进行动态监测管理。供电公司应按年度录入光伏扶贫电站发电量、发电收入以及补贴资金发放等信息,相关贫困村按年度录入光伏发电收益分配信息并积极建立光伏扶贫电站智能管理系统,切实提高运维效率。

第七条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和使用应统一设立账簿和科目,各镇人民政府应分村建立台账,确定专人管理、专账核算,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挪作它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管理费等费用,确保资金安全。区纪检监察、扶贫、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光伏扶贫电站运营、收益、分配、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规操作,截留、挤占、挪用收益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第八条区扶贫办通过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光伏扶贫子系统,对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实施动态监测,跟踪掌握各贫困村光伏扶贫收益使用管理情况,严禁截留、挤占、挪用或不按规定使用光伏扶贫资金,对违反本办法行为和违规违纪问题督促整改并进行问责。区扶贫办对各地光伏扶贫收益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抽查检查。

本办法由钦州市钦北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村级收益分配方案范文简短篇四

按照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民政部、司法部《关于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中农发〔2019〕5号)要求,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安吉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认真践行“两山”理念,建设中国最美县域,按照打造实施乡村振兴先导区的总体部署,结合实际,加强和创新乡村治理“八个村”建设,大力发展美丽经济的同时推广乡村治理“余村经验”做法,发挥试点示范引领作用,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力争创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

1、党建引领。将村党组织的建设贯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始终,注重发挥村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和政治功能,增强感召力、影响力,使其成为服务群众、凝聚人心、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坚强战斗堡垒;以党建引领乡村振兴。

2、三治融合。应正确处理好自治、法治、德治三者的协同关系,将三治结合的理念和方法,应用于乡村治理各个环节、各个领域,实现自治、法治、德治有机结合、相互贯通。

3、以民为本。坚持群众主体,依靠群众解决群众身边的问题,引导群众增强自主意识,激发群众活力与能动性,积极广泛参与乡村治理。

4、因村施策。根据本村村情、民情与人文风俗,注重培育多元治理主体,建立符合本村实际、既有共性又有特色、实用且可操作的乡村治理体制机制和模式。

5、传承创新。继承发展“枫桥经验”、“后陈经验”、“余村经验”,顺应时代、把握规律,推动乡村治理理念、方法与体制机制创新。

到20xx年,乡村治理“余村经验”推广运用全覆盖,“八个村”建设为主要内容的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建成市级乡村治理示范村57个以上、覆盖率达到30%以上,高质量完成省级善治示范村建设任务,力争《乡村治理工作规范》地方标准申报国家标准。乡村治理在理念创新、实践探索上持续走在全省全国前列。

到20xx年,“余村经验”的内涵和外延不断创新丰富、影响力持续扩大,自治、法治、德治水平显著提高、结合程度更加紧密,“八个村”乡村治理工作规范更加完善,建成市级乡村治理示范村76个以上、覆盖率达到40%以上,建成省级善治示范村57个以上、覆盖率达到30%以上,社会治理与生态文明同步推进、善治乡村与美丽乡村一体建设,在全省全国率先建成乡村治理现代化样板区。

(一)坚持“支部带村”,凝聚乡村社会治理合力。

1、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加强党组织对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等基层组织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领导作用。创新党组织设置,以“大村带小村、强村带弱村、村企联合”等形式,探索推进镇村区域党建联盟和农村新社区党建工作。推进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做到能兼则兼,其中1000人以下的村原则上全面实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

2、巩固基层战斗堡垒。深入贯彻落实“双创双全”组织力提升工程,大力推行党支部“b(标准)+t(特色)+n(若干任务)”内容体系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员民主评议等党内基本制度,持续深化党建工作规范提升。结合“美丽党建”强基行动,深入实施新一轮“百村示范、千村晋位”专项行动,到20xx年,县级整乡推进示范乡镇(街道)党委比例达到1/3以上,县级先锋示范村党组织比例达到1/3以上。

3、壮大党员先锋队伍。深入实施“头雁领航计划”,培养选拔政治强、能带富、善治理的村党组织带头人,抓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备案管理,建立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一人一档”,推行“三色管理”和不称职村社干部“歇职教育”,建好用好村社干部信息管理系统,到20xx年,村党组织书记大专以上学历比例超过50%。深入实施村党组织书记“雏雁计划”,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按照每村2名(40周岁以下的至少有1名)后备培养对象的要求,逐村建立后备力量名单。

(二)坚持“发展强村”,增强乡村社会治理动力。

1、持续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完善《安吉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若干意见》,坚持“输血”与“造血”相结合,因地制宜,精准推广“飞地强村”发展模式,有效盘活闲置、低效的村级集体存量资源资产,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积极推动人才、资金“上山下乡”,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强化要素保障。到20xx年,基本消除村集体经营性收入40万元以下的村,村均集体经营性收入达120万元以上,年收入200万元以上的村达50%以上。

2、促进农村产业高质量发展。延长农产品产业链,发展“高质量、高水平”绿色生态高效农业。大力开展乡村经营,积极发展美丽乡村全域旅游、乡村共享经济等新产业新业态,做优做精美丽产业,促进农村电商稳步增长。到20xx年,完成1个国家级特色农业强镇建设,2个省级特色农业强镇建设,提升茶、竹两条示范性农业生产链产值30亿元以上;乡村经营示范村达35个;建成a级景区村庄20个,其中3a级以上5个;电商专业村达25个,村级服务网点实现全覆盖,农产品网上销售额达到25亿元。

3、全面创造农民群众美好生活。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向乡村延伸,打造“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的综合服务平台。探索建立农民利益联结机制,鼓励农户以闲置农房、承包经营权等多种方式入股,与村集体、工商资本等合作取得收益。完善农村养老、公共教育卫生体系,加大农村常住居民社会保险参保扩面。加强对低收入农户的帮扶和救助力度,拓宽低收入农户增收途径。到20xx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3、6万元,城乡收入比缩小到1、7:1以下。

(三)坚持“民主管村”,激发乡村社会治理活力。

1、强化村级自治。积极引进社会化服务,发挥志愿者协会等社会组织作用,完善乡村社会治理体系。发挥村规民约效能,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制定修订村规民约,善用舆论和道德力量来强化村规民约执行力,发挥法规、村规、家规在基层乡村治理中的协同作用。在“微网格”基础上探索开展以村民小组(自然村)为自治单元的“微自治”,激活乡村治理的“神经末梢”,拓展村民参与村级公共事务平台。

2、丰富自治形式。以“遇事大家议、决策大家定、有事大家干”为原则,完善提升“三重两轮票决制”、“五议两公开”制度,不断丰富基层民主协商实现形式。大力推广“五个所有”、“四个不出村”、“两山议事会”、“和谐共建会”等经验做法,推进以民主议事为形式,集科学决策、合力干事和效果评估于一体的基层民主管理方式。支持建立“村民微信群”、“乡村公众号”,推进村级事务即时开展。

3、鼓励多方参与。积极培育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农村社会组织,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共同参与乡村建设和治理。开展统战工作,全面建立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的人才库,积极发展县级层面的“联谊会”,通过搭建工作载体、规范建设标准、试点稳步推进,引导各类人才在乡村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推广“专业社会工作者队伍”“志愿者队伍”“优秀人才队伍”等经验做法。

(四)坚持“依法治村”,保持乡村社会治理定力。

1、提升民主法治村等级。大力实施全国首个民主法治村建设市级地方标准《美丽乡村民主法治建设规范》,全面落实《湖州市民主法治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xx)》,按照“有标识、有阵地、有人才、有服务”的“四有”要求,实施亮牌提升、阵地建设、队伍建设、法治服务四大工程。到20xx年,建成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3个,省级民主法治村55个,市级民主法治村达标率100%。

2、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全面推动法律服务乡村全覆盖,加快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e服务微信群”建设全覆盖,实现线下、线上服务有机融合,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一站式”服务。推广律师站点驻村、法官联村等创新模式,下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定期开展村务“法律体检”,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乡村社会治理中的职能作用,推广车载法庭等巡回审判方式,推动法律服务延伸至末梢。

3、营造依法办事氛围。坚持开展法治教育,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培育一批以村干部、人民调解员为重点的“法治带头人”。加大宣传普及法律法规力度,建立“法律大讲堂”,开展“法治宣传村村行”专项行动和“以案释法”活动,建好村村需“裸晒”、户户能点播的“法治家园”数字电视云频道,提升农民群众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五)坚持“道德润村”,提升乡村社会治理内力。

1、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抓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安吉试点,深入推进“一七百千万”实践中心体系建设,常态化开展文明实践走亲“最后一公里”系列活动,弘扬崇德向善、扶危济困、扶弱助残等传统美德,培育淳朴民风。发挥“一约四会”制度作用,着力推进移风易俗,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常态化开展“垃圾不落地、出行讲秩序、办酒不铺张、邻里讲和谐”等活动,营造健康向上的文化环境。

2、提升农村思想道德建设。深化“安吉好人”选树等;建立千万元安吉好人基金;加大志愿服务组织和引导力度,打造“家园先锋”、“家园卫士”、“家园文工”、“家园园丁”、“家园医生”“家园顾问”等六大家园志愿服务队伍;深化未成年人“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结合基层道德文化特点,加强区域道德品牌建设,生动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实现治理效能与道德提升相互促进。

3、推动农村文化建设升级。以全省实施万家文化礼堂引领工程为契机,大力推进农村文化礼堂“建、管、用、育”一体化,到20xx年,实现文化礼堂建设行政村全覆盖。以农村文化礼堂为主阵地,整合农村宣传文化、体育健身等公共服务资源,推进基层“六文”阵地建设,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实施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行动计划,组建基层文艺团队,以团队带活动,丰富农民业余文化生活,提升农民文化素养。

(六)坚持“生态美村”,增添乡村社会治理魅力。

1、打造生态宜居环境。正确处理经济发展、村庄建设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执行生态红线管控制度,杜绝不合理开发,保护水资源、公益林,提升环境总体质量。深入实施生态文明示范建设行动,全面落实烟花爆竹全域“双禁”等措施,持续打造一批生态文明建设与“两山”实践创新示范点。到20xx年,高标准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35微克/立方米以内,空气优良率达到85%以上。

2、提高美丽乡村层级。根据《美丽乡村建设条例》,着力打造“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升级版,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开展美丽乡村全域建设,持续高品味建设美丽乡村,高品质推进乡村振兴,引导控制村庄整体风貌,融入文化元素、突出乡土特色、体现乡土风情,实现“一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韵”。到20xx年,美丽乡村精品示范村达60个,市级美丽乡村全覆盖,省级新时代美丽乡村全覆盖。

3、实施长效规范治理。大力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垃圾源头分类的村实现全覆盖,推广“垃圾不落地”等经验做法。到20xx年,188个行政村农村垃圾源头分类全覆盖。健全完善城乡生活污水治理长效机制,切实打造更干净、更整洁、更美观的农村人居环境。积极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卫生县城和卫生村镇建设成果,深入推进“厕所革命”,推进农贸市场改造升级、背街小巷及乡村结合部环境卫生治理。

(七)坚持“平安护村”,消除乡村社会治理阻力。

1、构建立体化治理体系。深化“基层治理四平台”建设,全面提升综治工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等平台的运行效能。大力构建“防控人网+数据智网+全科地网+监控天网”的立体化、信息化、智能化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基层综治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落实相应政策。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建设。深入实施村居“雪亮工程”,建立健全镇村户三级联网联控的视频监控网络。

2、完善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加快推动法院跨域立案系统、检务办事标准指引、公安“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延伸至农村,提高响应群众诉求和为民服务能力水平。大力开展自防自治,积极推广“平安家园卫队”、“优秀人才”有益经验,不断壮大护村队、护厂队等群防群治队伍,分级分类培育打造一批社会治理样板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纠纷早化解”。

3、加强全科化网格建设。建设专职的“六+x”模式“全科网格员”队伍,发挥其在协助做好基础信息收集、社会治安巡防、问题隐患排查、矛盾纠纷化解、政策法规宣传等方面的作用,确保“点上有人守、线上有人巡、面上有人控”。深化“支部建在网格上”,依托网格建立党支部或党小组,推动党员干部就近、就亲、就熟联系服务群众,把党的工作延伸覆盖到每个全科网格。

(八)坚持“清廉正村”,规范乡村社会治理权力。

1、规范农村基层公权力运行。推进村级事务精细化管理,围绕人、财、物管理等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完善落实村级事务清单及流程规范。制定村级微型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管理办法,规范发包方式,加强全程公开和监管。加强村级廉情工作站建设,构建村级联合监督模式。落实安吉县清廉正村八项要求,完善清廉乡村评估体系,推进清廉乡村示范村、示范带、示范群建设,塑造具有鲜明安吉特色的清廉乡村建设品牌。

2、全面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深化村级“三务”公开信息平台建设,完善“三务”公开目录,细化公开标准,建立数字电视、手机app等多元化公开渠道,确保群众见得到、看得明、能监督、易参与。深化阳光村务指数评价,推行“点题公开”“疑问反馈”、“公开到户”等制度。完善“村财民理乡管”模式,全面推行村级非生产性开支村务卡结算制度,推行村组集体资金竞争性存放,全面实行村级行政事务零招待和村级财务逐笔公开。

3、加大基层“腐败”惩处力度。加强乡镇纪委(监察办)规范化建设,推动监察职能向乡镇(街道)、村居基层延伸,强化对基层公权力运行情况的监督。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发生在民生资金、工程项目建设等领域的违纪违法行为。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严厉打击“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及其“保护伞”。深化完善巡镇带村工作,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一)启动阶段(2019年7月—2019年10月底)。

成立安吉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并安排专职人员;召开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会,明确责任,落实分工。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11月—20xx年10月)。

1、细化方案。围绕“八个村”试点内容,细化相应的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氛围营造。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广泛宣传乡村治理“余村经验”创新做法和突出成效,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建设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的良好氛围。

3、组织落实。根据试点细化方案,落实横向、纵向责任分工,鼓励试点先行,推动形成以点带面的示范效应。加大政策扶持,健全完善农村各项制度,深化和提升农村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对照建设工作任务要求,固强补弱,确保成效。

(三)总结阶段(20xx年12月底前)。

及时总结试点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做好试点工作总结、典型案例撰写、改革经验提炼等相关工作,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可示范的乡村治理机制体系。同时,完成总结报告,迎接评估鉴定。

(一)完善工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争创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摆在重要位置,作为打造新时代浙江(安吉)县域践行“两山”理念综合改革创新试验区的重点工作之一加以推进。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农业农村部门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体制,县委、县政府成立安吉县争创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农村局。强化工作统筹,明确推进计划,全面细化落实,狠抓督查考核。加强对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治理的实绩考核,纳入打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示范区工作考核和综合考核内容。

(二)明确职责分工。县农业农村局要发挥好加强和创新乡村治理工作总牵头总协调作用。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督促抓好“清廉正村”,大力推进清廉乡村建设。组织部门牵头负责“支部带村”,以党建引领推动乡村治理。宣传部门牵头负责“道德润村”,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农村文化和道德建设。政法部门牵头负责“平安护村”,强化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民政部门牵头负责“民主管村”,指导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创新民主协商形式载体。司法行政部门牵头负责“依法治村”,全面提升乡村法治水平。农业农村部门牵头负责“发展强村”“生态美村”,指导美丽乡村建设、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统战部门要做好统战、农村宗教等工作。财政部门要健全对乡村治理的投入保障机制。工青妇、农合联等组织要发挥好各自联系群体的作用。其他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应的指导和推进工作,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强要素保障。优先保障“三农”资金投入,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优先保障领域和金融优先服务领域,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和财政补贴等多种形式提高乡村治理能力。加强“三农”工作干部队伍的培养、配备、管理和使用,优化乡镇(街道)干部队伍结构,集聚乡村治理人才骨干力量;制定实施乡村治理专题干部培训计划,开展好全科网格员、社会工作者等乡村治理人员培训。发挥各级各类智库作用,及时总结提炼创新做法和有益经验,举办与乡村治理密切相关的各领域交流合作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利用全媒体的传播优势,多形式、多渠道宣传乡村治理的做法和成效,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浓厚氛围,凝聚全社会共同推动乡村治理的磅礴力量。

村级收益分配方案范文简短篇五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使用管理,建立完善利益联结和带贫减贫长效机制,保障光伏扶贫工程的实施效果,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开办发〔2017〕61号)和《安徽省扶贫办关于印发的通知》(皖扶办〔2018〕82号)、《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皖发〔2017〕26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光伏扶贫的指导意见》(皖政办〔2015〕3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是指在具备光照、资金、土地、接网、消纳等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村建设,纳入国家光伏扶贫计划和光伏扶贫项目补贴目录,促进贫困村和贫困户增收的光伏扶贫电站。已在非贫困村建设且纳入国家光伏扶贫计划和光伏扶贫项目补贴目录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比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村级扶贫电站规模根据帮扶的贫困户数量按户均5千瓦左右配置,最大不超过7千瓦,单个电站规模原则上不超过300千瓦,具备就近接入和消纳条件的可放宽至500千瓦。

第四条村级光伏扶贫电站资产确权给村集体。

第五条村级、村户、户户联建光伏扶贫电站(以下简称光伏扶贫电站)发电收益形成的村集体经济收入,在扣除电站土地租金、管理运维等费用后,主要用于开展道路维护员、水利管护员、乡村保洁员、安全巡护员、护林防火员、照料护理员等公益岗位扶贫,村内道路维修、环境卫生整治等小型公益事业扶贫,奖励先进、资助困难等小微奖补扶贫,鼓励支持老弱病残贫困人口或半(弱)劳动力贫困人口就地就近就业,通过力所能及的劳动获得劳务收入,帮助贫困村“三无”贫困户增创收益。各相关镇街可采取虚拟到户、动态调整的方法,确保相关贫困户获得光伏扶贫收益。

第六条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和使用应统一设立账簿和科目,分村建立台账,并接受有关部门检查与监督。区、镇(街)级扶贫部门加强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使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和其他违规违纪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并问责,对好做法好经验及时进行总结推广。

第七条有关村委会每年制定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使用计划,提交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后报乡镇政府审核,并报县级扶贫办备案。收益分配使用计划向村民公示,作为实施收益分配的依据。村委会根据分配使用计划对年度实际发电收益进行分配,并在下年初公告当年收益分配使用结果。

第八条区扶贫办将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纳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光伏扶贫子系统进行动态监测管理。区供电公司应按年度录入光伏扶贫电站发电量、发电收入以及补贴资金发放等信息,相关贫困村按年度录入光伏发电收益分配信息。

第九条本办法由贵池区扶贫办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村级收益分配方案范文简短篇六

根据上级安排党委政府文件的指示精神结合我村实际工作,村两委及时召开会议研究成立秸秆禁烧领导小组:

领导组组长:郭本育

成 员 :童庆凤 胡华稳 陈晓梅 黄素敏

宣传氛围:

1、召开村民组长会议,宣传秸秆禁烧重大要求和责任。

2、在我村的主要路口要道悬挂横幅标语7条。

3、村级广播确保在主要时间段滚动播放。

4、村级租用一辆宣传车,每天保持在全村范围内循环巡查。

工作措施:

上圩村共有村民组18个,总划为4个片,塘拐、楼岗、松楼、小庄、桥头有主任童庆凤同志负责,松林、汪郢、曹坊、西大郢有营长胡华稳同志负责,石板、东大郢、双楼、莲花有文书黄素敏同志负责,上圩、水库、中郢、小街、河西有计生专干陈晓梅同志负责,村支书每天保持一至二次在全村18个村民组督查,如发现分片人员不在岗,对照有关文件及制度要求严格执行,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值班责任:

上圩村虽小、但地形复杂,我们村书记主值班,每天滚动一名村干配合值班,实行村干督促组长,组长督促群众,夜间巡逻时刻不间断,如果发现不在岗的严格按照规定办事,出现火情严格罚款并问责,并且将发现有着火冒烟立即上报。如果午秋两季两委工作人员确保秸秆禁烧顺利进行,真正做到不着一把火,不冒一缕烟,村将除镇奖补外,还给予午秋两季各2000元每人补助;相反倒扣午秋两季2000元每人。

农作物收割情况:

目前油菜收割已进入尾声,小麦没动,估计在15天内结束。

主要做法 :

现将油菜秸秆动员各户堆积腐烂,必要的情况集中堆放腐烂,确保不焚烧。

(征求意见稿)

一、认识要到位。

1.秸秆焚烧是隐形的杀人凶手。秸秆焚烧严重污染环境,危害群众健康,影响交通安全,造成许多高速公路上出现了严重伤亡事故多起,从某种意义上来讲,秸秆焚烧是隐形的杀人凶手,今年上海举行世博会,村民如秸秆焚烧将会严重危害国家国际形象。

2.焚烧秸秆是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交通法》,《国家安全法》,都有相关的规定。

3.无论别人烧不烧,印庄秸秆不能烧。一是我村土地地处高速公路两侧,地理位置十分重要。二是今年国家实行遥感卫星监控焚烧。三是09年我村由于个别村民焚烧秸秆,已经列为市政府重点监控村。四是市政府、镇政府对焚烧秸秆村将采取各种严重的制约措施,如焚烧秸秆我村各类公共事业的`发展将会受到影响,受害的还是广大村民。

4.坚定信心。无论多大的困难,只要大家团结一心,办法总比困难多。

二、宣传到位。

1、村干部要逐家逐户进行宣传, 发放宣传单,与村民鉴定《承诺书》。

2、村广播要不断播放秸秆禁烧各类宣传内容。

3、张贴宣传标语。

三、措施到位

1、村建立秸秆禁烧领导小组。总负责:朱三峰 组长:张万华,副组长:丁海群,印庄片:徐霞 张向阳 前陆片:丁春红。村干部按照分工包组到人。

2.要求村民用久保田机械收割,然后立即用大机深翻,或将草送到失迷巷收集,每斤9分钱.

3。每组落实2人24小时巡逻、灭火。

4。村设立举报电话:13701436867,13921704287。鼓励村民举报,如在第一时间举报属实,奖励村民50元,并负责保密举报人。

5。属地管理原则。村民如田间出现秸秆焚烧现象,追究土地种植人责任。

6.召开党员、村民代表大会。

四、责任到位

(一)村干部责任

1、宣传到位。

2、措施落实到位。

3、24小时驻村,24小时保持手机畅通,5分钟内发现火点,10分钟之内形成隔离带,并达到灭火效果。

4、灭火工具:耙子、铁叉等随身携带。

5、干部工作无力度,按火点月度扣分,如被上级追究责任,村干村将被撤职、辞退、党内处分、罚款5000元,同时扣发一年工资。

(二)巡查责任

1、未能在5分钟之内发现火点。

2、未能在10分钟之内隔离破灭火点。

3、擅离岗位等。

4、将进行罚款、在大广播内公开点名批评。

(三)村民小组责任

1、村民之间要相互宣传、提醒,弘扬正义,共同制止秸秆焚烧现象发生。

2、村民小组内,有一户出现秸秆焚烧现象,在同等情况下村两委会将优先解决其他无秸秆焚烧村组的路、渠等公益设施。

(四)村民责任

村民如田间发生秸秆焚烧现象根据情节轻重将附下列责任:

1、罚款1000元,夜晚火点罚款2000元。如是本村第二火点罚款1200元,夜晚火点罚款2200元,以此类推。

2、列为村不受欢迎的村民。

3、在村大广播上进行公开批评。

4、向其子女所在的学校或打工单位如实发通报,反映其家庭在秸秆禁烧工作中的实际表现。

5、低保、无保、建房、路道等各类问题的解决,将适度暂缓。是党员的要进行党内处理。

6、刑事拘留

村民如在秸秆禁烧工作中表现良好突出,村优先评为十佳文明户,并给予村级表彰。

村级收益分配方案范文简短篇七

被一票否决黄牌警告的决定下发后,我村党支部、村委会进行了严肃认真地学习研究,对去年我村在综合治理工作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进行了深刻地检查和反思,决定按照、市政府以及办事处的要求对全村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整改。为落实整改措施,改变我村现阶段综合治理工作暂时落后的局面,特制定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市、县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总体部署,以解决民生诉求、化解社会矛盾为重点,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为着力点,以建设和谐平安金果村庄为目标,强化社会管理,深化专项整治,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为我村经济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整改重点

整改的重点是:群众法制观念淡薄,应急处置机制不健全问题;基层组织战斗力不强,软弱涣散的问题;干部工作作风不实,宣传不到位的问题。

三、工作目标

通过整改,总体上达到:党员干部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明显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思想道德水平明显提高;基层组织建设明显加强;应急处置能力明显提升。

四、组织领导

成立金果村综合治理整改领导小组。陈传刚同志任组长; 以村综治成员为负责人为成员。

五、整改措施

针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必须从强化宣教加强普法教育、法制教育学习、加强建设、完善机制、专项整治等四个方面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整治有力、整改到位、整体见效。

(一)强化宣教,从思想上打牢综治基础

1、公民道德法律教育。在全村广泛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以《宪法》、《刑法》、《治安处罚法》、《矿产资源法》和《信访条例》为主要内容的 “法律六进”法制宣传活动。引导每个村民自觉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积极承担应尽的社会责任,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的自觉性。同时,通过诚信守法和勤劳致富典型的示范宣讲,引导广大群众讲诚信、讲公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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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党的惠民政策宣传。继续开展惠民政策宣传活动和党的惠民政策与当前发展形势宣讲活动,让广大群众深切感受党的政策带来的温暖,确保党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结合实际,侧重宣传我村失地农民保障、医疗保障、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政策和当前社会形势。

3、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按照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的“五好”要求打造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按照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的“五带头”标准推出一批优秀党员,通过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党员的带动,在全村形成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增强党员队伍生机活力,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整体水平。

(二)加强建设,从组织上提供综治保障

1、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进一步改进干部作风切实提高工作效能,开展“人民满意单位”“好村官”、“岗位标兵”等评选活动,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大力整治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行为,不断提高村委效能,优化政务环境。

2、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以村党员的教育与管理为重点,制定出台《关于加强村党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聘请党校老师对全村干部进行一次集中轮训;开展村级活动场所建设攻坚年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切实解决本村党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村级组织发展后劲,切实提高村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

3、加强综治基层基础建设。大力推进综治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村级治保会的建设,充分发挥前沿阵地作用,提高化解各类社会矛盾以及防范和处置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水平和能力;充实专职巡防队员,壮大群防群治队伍,大力加强治安防范组织网络建设;着力解决综治工作的保障问题,确保有人办事,有钱办事。

(三)完善机制,从制度上强化综治责任

1、综治工作责任机制。制定《金果村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意见》,明确党政领导班子、党政一把手、分管领导和单位其他领导干部抓综治工作责任。逐级落实责任到人。

2、 矛盾化解责任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的要求,构建信访、调解、综治“三位一体”,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二调联动”的大调解格局。要经常开展村民矛盾和安全隐患拉网式排查,在全村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和突出问题集中化解月活动。对排查出的矛盾和问题,要追究当事人和领导的责任。

3、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不断提高处置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工作水平和能力,把不稳定性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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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收益分配方案范文简短篇八

为深入贯彻党的精神,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强化环境保护执法监管共同责任,切实提高全村环境质量,推动全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按照村委、村政府的统一部署,摸清我村林业生态环境保护隐患,强化监督,落实行业环境安全责任,不断整改消除隐患,完善风险防范设施,有效遏制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发生,保障我村生态环境安全。

为加强对全村林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村林业局成立林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主要领导对各自部门工作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1、办公室:负责生态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报道;重大环境安全事故信息的接收、报送;重大环境安全事项的综合协调和监督;应急救援物资的协调等。负责局机关院内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

2、森林公安局:负责林业维稳信息的接收、报送;牵头负责环境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林产站:负责林业局直属国有林场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市国有林场、苗圃及林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4、执法队:负责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指导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5、林政法规股:负责生态环境保护上访事件的接待和处理。

6、营林股:负责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林业局直属事业单位内企业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指导全村森林公园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7、防火办:负责全村森林防火工作的监督管理。

8、林调队:负责按照上级要求审批木材加工建设项目。

9、森保站:负责全村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的监督管理。

10、计财股:负责村林业局生态环境保护经费的安排。

11、监察室:负责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失职、渎职等行为。

12、生态公益林站:负责监督生态公益林的监督管理。

13、项目办:负责监督重点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

14、退耕办:负责监督退耕还林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

1、协助环保部门对林业行业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排查,严防发生各类环境安全事故,保障公众健康、生命财产和环境安全。配合环保部门开展环境保护知识培训,指导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可操作性强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或应急措施,完善环境污染事故管理制度。

2、加强林业生态环境灾害防御应对体系建设,深入扎实开展灾害防御实战演练。充公利用森林防火专业队伍,开展林业救灾演练,提高防控和救援能力。强化应急值守工作,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

3、加大宣传引导力度,要把生态环境保护与林业法制、体制、机制建设、基层基础工作、日常监督执法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加强林业行业环保意识。

4、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的各项应急制度等长效机制,建立健全风险源数据库和环境应急预案管理,以防止环境污染事件和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确保我村社会稳定和生态环境安全。

村级收益分配方案范文简短篇九

为加强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使用管理,建立利益联结和带贫减贫长效机制,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开办发〔2017〕61号)、《自治区扶贫办关于印发的通知》(桂开办发〔2019〕10号),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是指在具备光照、资金、土地、接网、消纳等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村建设,纳入国家光伏扶贫计划和光伏扶贫项目补贴目录,促进贫困村和贫困户增收的光伏扶贫电站。已在贫困户较多的非贫困村建设且纳入国家光伏扶贫计划和光伏扶贫项目补贴目录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比照本办法执行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单体装机规模一般不超过300千瓦,具备就近接入条件的可放大至500千瓦。

第二条村级扶贫电站资产确权给村集体。相关企业已参与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投资建设的,由区人民政府根据自身财力制定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回购计划。

第三条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发电收益形成的村集体经济收入,在扣除电站土地租金、管理运维等费用后,主要用于以下支出:

(一)设置公益岗位。如道路维护员、水利管护员、乡村保。

洁员、安全巡护员、护林防火员、照料护理员等。

(二)开展小型公益事业。如村内道路维修、环境卫生整治等。

(三)设立专项补助。对于无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经过贫困户申报、村民代表大会评议公示、乡镇审核、县级审批。

等程序,为其设定补助金额,每年实行动态管理。

(四)结余部分。通过一事一议等方式确定支出。

第四条区人民政府指定或委托相关机构负责光伏扶贫发电收入结转工作。供电公司根据光伏扶贫电站实际上网发电量核算发电收入。燃煤标杆电价对应收入在指定委托相关机构开具发票后,由供电公司按季度结转至相关机构的专户,并由该机构划拨至相关扶贫村或贫困户;纳入国家补贴目录的村级光伏电站光伏发电财政补贴在财政部将相关款项拨付后,由相关部门将补贴结转至区人民政府或者委托的相关机构的专户,并由该机构划拨至相关贫困村。

第五条有关村委会每年制定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使用计划,提交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后报乡镇政府审核,并报区扶贫办备案。收益分配使用计划向村民公示,作为实施收益分配的依据。村委会根据分配使用计划对年度实际发电收益进行分配,并在下年初公告当年收益分配使用结果。

第六条区扶贫办将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纳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光伏扶贫子系统进行动态监测管理。供电公司应按年度录入光伏扶贫电站发电量、发电收入以及补贴资金发放等信息,相关贫困村按年度录入光伏发电收益分配信息并积极建立光伏扶贫电站智能管理系统,切实提高运维效率。

第七条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和使用应统一设立账簿和科目,各镇人民政府应分村建立台账,确定专人管理、专账核算,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挪作它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管理费等费用,确保资金安全。区纪检监察、扶贫、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光伏扶贫电站运营、收益、分配、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规操作,截留、挤占、挪用收益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第八条区扶贫办通过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光伏扶贫子系统,对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实施动态监测,跟踪掌握各贫困村光伏扶贫收益使用管理情况,严禁截留、挤占、挪用或不按规定使用光伏扶贫资金,对违反本办法行为和违规违纪问题督促整改并进行问责。区扶贫办对各地光伏扶贫收益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抽查检查。

本办法由钦州市钦北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村级收益分配方案范文简短篇十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使用管理,建立完善利益联结和带贫减贫长效机制,保障光伏扶贫工程的实施效果,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开办发〔2017〕61号)和《安徽省扶贫办关于印发安徽省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皖扶办〔2018〕82号)、《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皖发〔2017〕26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光伏扶贫的指导意见》(皖政办〔2015〕3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是指在具备光照、资金、土地、接网、消纳等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村建设,纳入国家光伏扶贫计划和光伏扶贫项目补贴目录,促进贫困村和贫困户增收的光伏扶贫电站。已在非贫困村建设且纳入国家光伏扶贫计划和光伏扶贫项目补贴目录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比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村级扶贫电站规模根据帮扶的贫困户数量按户均5千瓦左右配置,最大不超过7千瓦,单个电站规模原则上不超过300千瓦,具备就近接入和消纳条件的可放宽至500千瓦。

第四条村级光伏扶贫电站资产确权给村集体。

第五条村级、村户、户户联建光伏扶贫电站(以下简称光伏扶贫电站)发电收益形成的村集体经济收入,在扣除电站土地租金、管理运维等费用后,主要用于开展道路维护员、水利管护员、乡村保洁员、安全巡护员、护林防火员、照料护理员等公益岗位扶贫,村内道路维修、环境卫生整治等小型公益事业扶贫,奖励先进、资助困难等小微奖补扶贫,鼓励支持老弱病残贫困人口或半(弱)劳动力贫困人口就地就近就业,通过力所能及的劳动获得劳务收入,帮助贫困村“三无”贫困户增创收益。各相关镇街可采取虚拟到户、动态调整的方法,确保相关贫困户获得光伏扶贫收益。

第六条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和使用应统一设立账簿和科目,分村建立台账,并接受有关部门检查与监督。区、镇(街)级扶贫部门加强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使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和其他违规违纪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并问责,对好做法好经验及时进行总结推广。

第七条有关村委会每年制定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使用计划,提交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后报乡镇政府审核,并报县级扶贫办备案。收益分配使用计划向村民公示,作为实施收益分配的依据。村委会根据分配使用计划对年度实际发电收益进行分配,并在下年初公告当年收益分配使用结果。

第八条区扶贫办将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纳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光伏扶贫子系统进行动态监测管理。区供电公司应按年度录入光伏扶贫电站发电量、发电收入以及补贴资金发放等信息,相关贫困村按年度录入光伏发电收益分配信息。

第九条本办法由贵池区扶贫办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村级收益分配方案范文简短篇十一

各村委会:

1、村级光伏扶贫电站资产经验收合格后确权给村集体,联村扶贫电站资产按比例确权至村集体。

2、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工作实施主体为村光伏发电专业合作社。项目收益以村为单位,以建档立卡贫困户为直接帮扶对象,重点保障建档立卡贫困户,向老弱病残贫困人口倾斜,确保分配精准,坚持按劳分配、动态调整的原则,避免“终身绑定”。避免简单发钱养懒汉,鼓励有劳力或半劳动力人口通过力所能及的劳动获得劳务收入,通过设置公益性岗位进行分配,激发贫困户的内生动力。电站收益分配时避免平均分配,分红原则可根据贫困程度、家庭人口数、支持配合村两委工作三个条件来确定分红比例,并且进行张贴公示。每个村级光伏电站应设立一位运营管理员,定为公益性岗位,发放工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及分配应当建立台账,每年存档备查。

(1)老弱病残等无劳动能力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直接补贴。

(2)突发意外等急难贫困户的临时救助。

(3)各村设置的道路(河道)维护员、村内保洁员、护林员等公益岗位工资。

(4)贫困村产业扶贫项目扶持或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发展奖补。

(5)贫困村村级道路维护、环境卫生整洁、公共文化娱乐等小型村级公益事业支出。

(6)贫困村村集体经济积累。

(7)其他惠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支出。

4、乡镇经管部门按照村提供的光伏扶贫对象直补名单及收益分配方案,经乡镇扶贫工作站审核后,通过“一卡通”将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发放到户。

5、工作流程。村委会制定当年收益分配使用计划—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乡镇政府审核上报—县扶贫办、发改委备案—收益分配方案村级公示—村委会组织实施-年底收益分配使用结果公告。

6、经营管理的村级光伏电站作为村贫困户产业扶贫全覆盖项目进行实施,本村贫困户(除五保户外)均纳入受益范围,以参股形式享受利润分红,但不参与合作社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7、光伏发电专业合作社对村级光伏电站的日常经营管理和业务往来负总责,村级光伏电站产生的收益为村集体经济,其中5%作为光伏日常管理费用,60%直接分配给符合条件的扶贫对象(其中三分之二资金作为分配起步线,三分之一用于奖惩资金),35%作为村集体公益性扶贫资金使用。分红金额在一个年度内通过一卡通把贫困户受益分红全额打入个人账户。奖惩办法可参照以下执行(附件)。

8、2020年后,贫困户是否继续受益分红由本社社员大会讨论决定。

9、建档立卡户享受受益分红时,村光伏发电专业合作社应先对贫困户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细则100分以上为a级、90分至99分为b级、70分至89分为c级、69分以下为d级,再实行差异化分红,不得平均分配。

10、建档立卡户应配合村光伏发电专业合作社提供个人信息以及各类证件和一卡通账号。

11、各村委会负责对本村光伏扶贫电站发电发电量、收益、运营维护费用、收益分配等重大事项及时张榜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12、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和使用应统一设立账簿和科目,分村建立台账,确保资金安全。严格执行扶贫政策,按规定使用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做到专款专用。

13、监察、发改、财政、扶贫、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责任单位的监督,对违规操作、截留、挤占、挪用或不按规定使用光伏扶贫资金和收益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14、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村级收益分配方案范文简短篇十二

为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强化村级财务监督,严肃财经活动纪律,管好用活集体资财,提高集体资金使用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根据有关财经法规和政策,结合本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一)各类资金的收、支管理。

1、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由财政机关按照有关政策转入农经专户按村记帐,开支时按照乡政府确定的方案支出不足部分。

2、“一事一议”筹集的资金:严格按照《甘肃省村级范围内筹资筹劳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筹集、管理和使用,其开支范围主要用于村级道路建设、植树造林和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筹集体生产性公益事业,筹集资金实行上线控制,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5元,严禁自立项目或提高标准向群众筹资,加重农民负担。

3、专业承包合同收入的资金:无论是公地、园林、房屋,还是其它集体资产,只要是承包经营,就必须签订合同,依照合同收承包费,壮大集体积累,用于扩大再生产或其它公益性支出。

4、外来投资和拨付资金(包括捐款、各种赞助款、补助等):要做到专款专用,按时交存农经专户管理,不得随意乱花乱用,做到物尽其能,财尽其用。

5、经营性收入和其它收入资金:做到应收尽收、不准隐瞒虚报,更不得设置帐外帐。

6、各种结算类资金:要及时清理应收、应付款和内部往来款项,往来款项,积极催收欠款,清偿债务,提高资金的周转利用率。

(二)核算方法:各村财务收支由村报帐员具体经办,款项的拨付有政府乡长审签,支出票据由村主任审批,大额支出由村民主理财小组和村主任分别审批,乡经管站统一管理帐务的记载和核算。同时,实行全乡统一报帐日,对村社收支凭证进行报销。

二、现金管理制度。

1、建立岗位责任制:各村现金由村报帐员(文书)负责管理,其它人员一律不得插手经管现金。

2、向单位和个人收款,必须开据统一收据,不得用白条和以表代据收款,用完的收款收据必须及时销号交存。

3、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不准坐支现金,不准平调、挪用公款,不准公款私存,不准白条顶库,不瞒报收入,收入现金及时入帐。

4、备用金实行限额,村一级不得超过500元,社一级不得超过200元。

5、村级建立现金日记帐,准确核算现金收支,及时清点现金,并在每月报帐日和乡上进行帐面余额的核对。

三、票据管理制度。

1、必须使用统一收据,即财政统一的收据和经管站监制、提供的票据。

2、收据不得随意涂改、撕毁、转让、代开、倒卖、丢失和拆本使用,收据存根必须及时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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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收益分配方案范文简短篇十三

为认真做好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和监督,实行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利益,有效控制和化解村级债务,杜绝各种违反财经纪律现象的发生,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社会稳定。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各村财务进行一次全面审计。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七次、八次、九次、十次会议,以及中央纪委、省纪委五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为出发点,以依法治国、依法理财为遵循,以财经纪律为准绳,深入查处、纠正村级财务中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以儆效尤,堵塞漏洞,健全体制机制,在发现并解决突出问题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探索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预防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促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二、审计范围。

此次村级财务审计的范围为全乡9个村,20xx年度的财务收支情况。

三、审计方法。

此次村级财务审计审计采取分工到村、责任到人、一包到底的办法,村“两委”成员集体参与,严禁任何人以任何理由拒绝参与或拒不交账,审计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及时处理。

四、审计内容。

1、票据使用情况:查清票据及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帐;是否存在贪污、挪用、侵占、套取、虚假冒领、私分集体资产或设“帐外帐、小金库”等问题。

2、资产、资源清理处置发包情况:重新清理村组资产、资源,并登记入帐。资产、资源处置、发包是否采取招投标手续,进行公开发包。村级项目工程是否通过公开招投标进行发包。

3、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和惠农补贴发放情况:重点审计上级拨付的救济扶贫款、人居环境经费、党组织活动经费、村民建房理事会收集的“占补平衡”押金等资金使用情况,审查项目资金的专款专用情况,是否按规定的项目使用。惠农资金是否足额及时发放到农户,有无截留情况。

4、村组债权、债务情况:审计各村债权、债务情况,有无新增债务。坚决阻止新债务发生。重点清理有无借债用于政策以外非生产性开支,有无存在盲目借债事项发生,有无将集体资金、资产借给个人和外单位。

5、收支管理规范情况:主要审查村级财务收入的真实性、合法性、入账的完整性。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帐,有无坐收、坐支现象。村干工资、村干补贴,是否按时、按标准发放。财务支出原始票据是否真实,报销手续是否齐全,非生产性开支中的招待费用执行情况等。

6、财务审批执行情况:清理各项支出票据是否规范,入帐前是否有证明人、经手人、村财务负责人签字,超过5000元的是否经过村两委班子研究决定,并有挂点班子成员签字。项目开支手续是否规范,有无滥支乱占不合理开支入帐,村级招待费用是否超标准,是否用公款请客送礼等违规开支。

7、财务公开情况:村级财务公开是否按时、真实地实行公开,程序是否依法依规,公开内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惠农补贴”等资金是否按规定收取、发放。有无违规收费现象。

8、其他收入使用情况。

五、组织分工及时间安排。

乡政府成立财务审计领导小组。

(一)自查自纠阶段(1月22——25)。各村针对审计内容进行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上报财务审计领导小组。

(二)审计阶段(1月26日——2月4)。乡财务审计领导小组将对9个村财务进行全面审计。对自查自纠阶段上报的问题督促整改到位;对新发现的问题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情节严重移交纪委处理,涉及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几点要求。

(一)在村级财务审计过程中,各村支书记为第一负责人,督促“两委”成员及相关人员提供各项财务收支资料,村书记、主任、报账员对提供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书面承诺。

(二)村级财务审计牵涉面广、工作量大,群众关注度高,必须抓紧抓好。各相关部门要通力配合,确保村级财务审计取得实效。

(三)审计小组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要求和时间完成工作任务,形成书面材料经乡党政班子会议审议。

(四)加强财务管理,规范工作程序。进一步加大村账乡管、组账村管工作落实力度,进一步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并由乡村级财务管理代理中心出台相关管理制度。

村级收益分配方案范文简短篇十四

xx年春节即将到来,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为使广大人民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经社区居委会研究决定,今年春节将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现将春节文体活动的项目、奖金、时间、地点和负责人公布如下:

高树华黄家仁

时间:正月初一下午2点至初五

地点:xx文体中心

第一名3000元;第二名xx元;第三名1000元;

负责人:xx

(篮球赛具体赛程及赛事另行公布)

时间:正月初六、初七两晚(具体时间以海报为准)

地点:xx文体中心舞台

负责人:施扬新高树华黄家仁刘金屏张荣辉

(时间及地点以当天海报为准)

负责人:xx

时间:正月初一下午2点

地点:社区大院

奖励:第一名100元;第二名70元;第三名50元;第四名30元;

负责人:xx

时间:正月初一下午2点

地点:社区大院

奖励:第一名90元;第二名70元;第三名50元;第四名30元;

负责人:xx

时间:正月初一下午2点

地点:社区大院

奖励:第一名80元;第二名60元;第三名50元;第四名30元;

负责人:xx

时间:正月初三下午2点

地点:社区门前广场

负责人:苏小珍余荣丽黎雄香

农历十二月二十三日至二十九日止

xx社区办公室

1、篮球赛采取自由组队,运动员只准报名一个队参赛;

2、象棋、麻将、天九赛每人只准报名参赛其中一项,麻将、天九牌参赛者自带;

xx派出所社区治保会

村级收益分配方案范文简短篇十五

组长:黎明(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常务副组长:阳光熙(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万金瑜梁扬友王代富陶建川邓斌武樊胜军。

成员:李自国陈德虎高衡衔何丁孙国利。

易大刚杜作英范会兰文运刘久林谢春林黄代波王琴琴。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事业管理服务中心,办公室设主任由王代富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李自国、陈德虎、高衡衔、何丁同志兼任,并负责此项工作的筹划、组织和实施。

村级收益分配方案范文简短篇十六

为创新扶贫机制,瞄准扶贫对象,整合相关资源,实施精准扶贫,根据中央、省、市精准扶贫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深入落实精准扶贫重要思想,坚持“真扶贫、扶真贫,精准扶、扶精准,重点扶、扶重点,整体扶、扶整体,长远扶、扶长远”的工作方针,围绕脱贫目标,创新扶贫机制,转变扶贫方式,突出精准发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快贫困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

20xx年,全区统筹各级扶贫开发总投入达100万元,帮助600名扶贫对象脱贫致富,减贫率达16.5%以上;20xx年末,贫困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5500元以上,比上年增加800元,增长率达16%;完成22户农村贫困户的危房改造。

(一)精准扶贫到人。瞄准家庭主要劳动力在60岁以下、有劳动能力和较强脱贫愿望、处于扶贫标准线下、录入20xx年农村贫困户建档立卡的农村家庭居民,开展精准帮扶。20xx年,在进一步摸清底子(20xx年全区扶贫规模数3371人)的基础上,强化问题导向,精准扶贫到人,对1000名以上扶贫对象给予帮扶。

(二)精准扶贫到户。20xx年对400户以上扶贫户实施精准扶贫。对建档立卡的贫困户逐户了解情况,分析致贫原因,仔细甄别,因户制宜,分类指导,精准施策,做到“一人一本台账、一个脱贫计划、一个帮扶项目、一套帮扶措施、一名帮扶责任人”。对有生产能力、有发展意愿的扶贫户,集中力量帮助他们在住上安全房、喝上卫生水的同时,实现学有所教、业有所就、病有所医。

(三)精准扶贫到村。全区新一轮贫困村共2个,从20xx年起,对2个贫困村整村推进精准扶贫。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水、电、路、房、产业、文、教、卫、游、信息”等十项重点工作。在产业发展上,宜农则农、宜牧则牧、宜林则林,宜二、三产业则发展二、三产业。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上,能向贫困地区倾斜的要倾斜到位,确保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贫困人口全覆盖。在教育发展上,加大贫困学生资助力度,安排专项资金,资助特困户子女义务教育、“两后生”培训、大学毕业。在环境整治上,打造整洁、美丽、宜居乡村。从20xx年起,对2个贫困村,由省市区乡四级联动,分别派出扶贫工作队,开展驻村帮扶全覆盖。20xx年,实现每个贫困村扶贫项目整合投入20万元以上。

(四)精准扶贫管理。全面提高扶贫科学化管理水平。一是建立精准扶贫动态管理。各有关部门特别是扶贫开发工作部门,全方位、全过程监测扶贫对象、监管扶贫项目,建立健全扶贫信息网络和扶贫对象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机制。二是规范扶贫资金管理。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70%以上用于贫困村、贫困户。财政扶贫资金实行区级财政报账。统筹整合的相关涉农资金、行业部门资金,管理渠道不变。三是抓好扶贫项目管理。针对不同致贫原因,在征求贫困村和贫困户发展意愿的基础上,制定扶贫项目规划和分年项目实施计划,明确项目责任人,精准实施扶贫项目。四是加强扶贫工作队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目标明确,责任到部门、到帮扶人的驻村帮扶工作机制。市直扶贫工作队由市委组织部和市扶贫办共同管理、考核,区扶贫工作队由区委组织部、区农办(扶贫办)进行管理。对扶贫业绩突出的帮扶干部予以表彰或在选拔任用时优先考虑。

(一)加强对精准扶贫的领导。各乡镇和区直部门要高度重视扶贫工作,坚持扶贫开发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切实加强对精准扶贫工作的领导。把扶贫开发工作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结合,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在突出位置。主要负责人要树立“抓扶贫开发就是抓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意识,建立健全扶贫开发责任制,制定扶贫规划,采取过硬措施,帮扶到村到户到人。各级领导干部要强化精准扶贫理念,切忌“空喊口号”。各单位要立足本职,转变作风,协调配合,形成精准扶贫强大合力。

(二)加大对精准扶贫的投入。按照“统一规划、集中使用、性质不变、渠道不乱、确保效益”的原则,整合各单位、各行业资金100万元,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启动贫困户危房改造工程。其中省级扶贫村每个10万元计20万元,其他24个区级领导联系扶贫点每个2万元计48万元;各乡镇要将专项扶贫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区直包村单位每年从节约的“三公”经费中给予联系扶贫点对口帮扶。积极争取小额信贷扶贫试点,增加产业扶贫的信贷投入。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精准扶贫,鼓励社会各界与贫困村、贫困户、贫困人口开展“手拉手”、“一对一”结对帮扶。

(三)开展驻村帮扶全覆盖。按照“领导联村、单位包村、干部驻村”的要求,从区直单位派出2个工作队,乡镇派出2个工作队,对2个贫困村开展干部驻村帮扶。其中4名区级领导联点帮扶2个贫困村,区直扶贫工作队由区委组织部从区直单位抽调中青年干部或后备干部组成,队长由副科实职干部或优秀后备干部担任,兼任村党组织第一书记。联点的区级领导、区直包村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年到帮扶贫困村现场调研2次以上。驻村扶贫工作队三年一轮,三年内未脱贫的,原工作队继续帮扶。驻村扶贫工作队重点是围绕强调的扶贫“三件实事”来做,围绕中办发〔20xx〕25号文件的“十项重点工作”来抓,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做好扶贫各项工作。

(四)加强贫困村基层组织建设。要加强贫困村基层组织建设,选优配强村级班子,特别是村党支部书记,健全党员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对“一对一”帮助贫困户发展生产。着力引导扶贫对象树立“脱贫不等不靠,致富敢闯敢冒”意识,自力更生,增收致富。

(五)加强精准扶贫工作考核。20xx年起,将精准扶贫工作纳入全区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严格考核问责。主要考核各级党委、政府扶贫目标任务完成、扶贫预算投入、驻村帮扶工作情况以及各行业各部门的扶贫职责落实情况等。

村级收益分配方案范文简短篇十七

第一条为加强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使用管理,建立利益联结和带贫减贫长效机制,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关于做好财政支农资金支持资产收益扶贫工作的通知》和有关工作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是指在具备光照、资金、土地、接网、消纳等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村建设,且纳入国家光伏扶贫计划的电站。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单体规模300千瓦左右(具备就近接入条件的可放大至500千瓦),少数建设单村电站困难的建档立卡贫困村可以联建方式建设联村扶贫电站。

第三条村级扶贫电站资产确权给村集体,联村扶贫电站资产按比例确权至各村集体。

第四条享受光伏发电财政补贴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需纳入国家光伏扶贫计划,并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光伏扶贫项目补贴目录。

第五条县(市、区)政府指定或委托相关机构负责光伏扶贫发电收入结转工作。县级供电公司根据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实际上网发电量核算发电收入。燃煤标杆电价对应收入按季度结转到相关机构的专户,并由该机构划拨至建档立卡贫困村;光伏发电财政补贴于第二年一季度前结转至相关机构的专户,并由该机构划拨至有光伏扶贫任务的建档立卡贫困村。

第六条村级光伏扶贫电站的发电收益形成村集体经济,用以开展公益岗位扶贫、小型公益事业扶贫、奖励补助扶贫等。

第七条有光伏扶贫任务的建档立卡贫困村,由村委会每年制定收益分配使用计划,提交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后上报乡镇政府审核并报县(市、区)扶贫办备案。收益分配使用计划向村民公示,作为实施收益分配的依据。村委会根据分配使用计划对年度实际发电收益进行分配,并在年底公告收益分配使用结果。

第八条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和使用应统一设立账簿和科目,分村建立台账。各地应加强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使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本办法行为和违规违纪问题督促整改并进行问责,对好做法好经验推广宣传。

第九条国务院扶贫办通过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光伏扶贫子系统对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实施动态监测。各地应将收益分配工作纳入信息系统管理,县级供电公司按年度录入电站建设进度、发电量、补贴资金发放以及发电收入等信息,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所在建档立卡贫困村按年度录入贫困村收益分配信息。

第十条本办法由国务院扶贫办负责解释,各省(区、市)扶贫主管部门依据本办法出台实施办法。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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