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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票据池质押协议书汇总(模板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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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票据池质押协议书汇总(模板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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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不仅是对过去的回顾,更是为了更好的面对未来的挑战和机遇。想要写出一篇较为完美的总结,首先要明确总结的目标和对象。如果你常常感到时间不够用,不妨试试下面这些时间管理技巧。

票据池质押协议书汇总篇一

前言:

_________。

第一条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

_________。

第二条质押期限。

_________。

第三条专利件数、名称、专利号、申请号、颁证日。

_________。

第四条质押担保的范围。

_________。

第五条质押的金额与支付方式。

_________。

第六条对质押期间进行专利权转让或实施许可的约定。

_________。

第七条对质押期间维持专利权有效的约定。

_________。

第八条出现专利纠纷时出质人的责任。

_________。

第九条质押期间专利权被撤销或被宣告无效时的处理。

_________。

第十条违约及索赔。

_________。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方法。

_________。

第十二条质押期满而债权不能按时实现时,质物的处置方式。

_________。

第十三条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_________。

出质人(盖章):_________质权人(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票据池质押协议书汇总篇二

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止,_________有限公司向甲方借款__万元,银行承兑汇票为__万元,其中由_________有限公司以其位于衢州经济开发区的地号为b-29号地块、面积为__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衢州国用(xx)第3-277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担保的有__万元,由_________有限公司位于__市新桥街樟树底土地、衢龙路以北e-1r土地、e-1c土地和___东苑小区土地共同抵押了__万元。

现经甲、乙双方协商,就质押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被担保的主债权

乙方提供的质押存单担保的主债权为_________有限公司向甲方的借款、应付的银行承兑汇票并由_________有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的款项,该款项本息总共____万元人民币,_________有限公司欠甲方的其他债务与乙方无涉。被担保的主债权的支付期限已到期。

第三条本存款单担保的范围为被担保的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和实现质押的费用;

第四条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即将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存单提交给甲方保管;

第五条特别约定

本协议甲、乙双方约定,在衢州市土管部门将上述b-29号地块土地使用权过户到____市_________有限公司名下、并由乙方取得新的权证文本时,本质押协议生效。

第八条本协议自双方签盖章之日起成立;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二分,双方各执一份;

乙方: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票据池质押协议书汇总篇三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

质权人(乙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质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以质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质押。

第二条甲方质押担保的贷款金额为_________(币别)_________元整,贷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甲方对质押的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并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将质押物或权利凭证交付乙方占有并同时向乙方支付保管费_________元。

第四条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因借款合同而产生的借款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因借款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第五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条质押期间,乙方有妥善保管质押物的义务,因乙方的过错导致质物的价值减少的,应当:

(一)在借款人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后,乙方向甲方赔偿;。

(二)如借款人未能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乙方的赔偿责任可因未得到履行的借款合同债务而部分或全部抵消。

第七条非因乙方过错导致质物的价值减少,甲方应在30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八条质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转让、兑现、再质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质物。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兑现质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其所担保的债权。

第九条甲方以债权、存款单或其他有价证券出质的,其兑现日期先于还款日期的,乙方有权选择下列任何一种方式处理:

(一)到期兑现用于提前清偿贷款;。

(二)转换为定期储蓄存单继续用于质押;。

(三)用乙方认可的等额债权、存款单调换到期债券、存款单。

第十条质押登记。

(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必须办理出质登记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到有关机关办理权利出质登记手续。

(二)质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进行变更登记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在登记事项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到有关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一条质权的实现和消灭。

(一)借款人无论何种原因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履行到期应付债务(包括因借款人或担保人违约而由贷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债务或债权人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宣布解除合同而产生的损害赔偿),质权人有权直接变卖、拍卖质物或将质物折价清偿所担保的债权。如果采取变卖或折价方法处分质物,变卖价格或折价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质权人应采取拍卖的方法处分质物。

(二)处分质物所得款项在优先支付质物处分费用和本合同项下出质人应支付或偿付给质权人的费用后,用于清偿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

(三)质权因以下原因而消灭:

1.主债权消灭;。

2.质权实现。

质权因主债权消灭而消灭的,质权人应将其保存的质物及权利证书交还出质人。

第十二条缔约过失和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签订后,出质人拒绝或拖延交付质物,致使质押不能生效的,构成缔约过失,出质人应对质权人承担质押担保范围的赔偿责任。

(二)下列事件之一即构成质押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

1.因出质人的原因导致质押无效;。

2.出质人以任何方式(作为或不作为)妨碍质权人根据本合同有关约定处分质押物。

(三)在发生上述违约事件或缔约过失的情况下,出质人负有缔约过失或违约责任,质权人有权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1.解除与出质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或宣布借款合同提前到期;。

3.仅需通知,将出质人在质权人以及中国银行其他机构处任何账户内的资金或对质权人以及中国银行其他机构享有的债权与质押担保债权相抵消。

第十三条费用。

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质物有关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下的登记、公证费及质物的保险、运输、仓储、保管、估价、维修、保养、处分等费用),均由出质人支付或偿付。

第十四条权利放弃。

质权人给予出质人的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质权人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不应视为质权人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也不免除出质人在本合同项下应承担的任何义务。

第十五条合同的修改、补充和解释。

(一)本合同经双方书面同意,可以修改或补充;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二)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应按照本合同所担保的借款合同的有关条款解释或办理。

(三)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第十六条争议解决、法律适用和管辖。

本合同的一切纠纷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凡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协商无效时,双方同意采用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借款合同约定的人民法院起诉,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2.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与诉讼或仲裁有关的所有费用均由保证人承担,但法院判决或仲裁委员会裁决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七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下列条件满足后生效:

1.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

2.出质人本合同第五条质物清单所列质物交付于质权人。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由出质人执_________份,质权人执_________份,_________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质人(签章):_________质权人(签章):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时间及地点:_________。

票据池质押协议书汇总篇四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为支持乙方的发展,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向银行申请借款万元,期限个月,甲方为该笔借款提供担保,期限个月【《保证合同》编号:;《____银行借款合同》编号:】。

二、乙方承诺用应向丙方收取的应收账款【的应收账款】万元向甲方提供质押反担保。乙方保证用其资金足额归还上述银行借款。

三、丙方承诺应付乙方的账款余额不低于万元,丙方向乙方支付该笔应付账款时应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如乙方未按时足额归还上述银行借款,乙方无条件将应收丙方的应收账款足额归还上述银行借款。丙方保证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3日内无条件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应付账款。否则,乙、丙双方将承担担保金额20%的违约责任。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每方各执壹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二〇一四年____月____日

票据池质押协议书汇总篇五

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止,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向甲方借款____万元,银行承兑汇票为____万元,其中由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其位于衢州经济开发区的地号为b-29号地块、面积为____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衢州国用(xx)字第3-277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担保的有____万元,由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位于____市新桥街樟树底土地、衢龙路以北e-1r土地、e-1c土地和______东苑小区土地共同抵押了____万元。

现经甲、乙双方协商,就质押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被担保的主债权。

乙方提供的质押存单担保的主债权为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向甲方的借款、应付的银行承兑汇票并由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的款项,该款项本息总共________万元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欠甲方的其他债务与乙方无涉。被担保的主债权的支付期限已到期。

第三条本存款单担保的范围为被担保的`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和实现质押的费用;

第四条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即将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存单提交给甲方保管;

第五条特别约定。

本协议甲、乙双方约定,在衢州市土管部门将上述b-29号地块土地使用权过户到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名下、并由乙方取得新的权证文本时,本质押协议生效。

第八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二分,双方各执一份;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代表:

代表: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票据池质押协议书汇总篇六

为了方便于乙方核对数字,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先取得“_________专用发票的发票联”(以下简称“发票”)后付款的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为了确保甲方开具给乙方的发票不被人冒领,乙方每次领取甲方的发票时,均需出具领取发票函(格式见附件一)并附有签名式样。领取发票函均要盖乙方的公章,每张函自签发之日起三天内有效。

第二条乙方须在每月五日前至甲方签领发票,不得以未签领发票为由延迟或拒绝向甲方付款。

第三条甲方提供发票的汇总表是以通知单格式为准。

第四条乙方所指定人在领取发票时,应核对所领取的发票与通知单是否一致,若无异议,将在登记表上登记相关项目。

第五条乙方承担自乙方指定人在登记表签字领取发票后遗失的一切责任。乙方不得以遗失发票为由而拒绝向甲方付款。

第六条乙方应自乙方指定人在登记表签字后三天通过银行转账将相关费用如数的支付给甲方。

第七条乙方自乙方指定人在登记表签字后对发票有异议须在二天内提出,否则,甲方将按发票汇总表上所记录的.金额进行结算。若发生异议,将对无异议部分的发票进行先付款,后才对有异议部分的发票协商解决。

第八条乙方只有在结清上一次领取发票的款项后,才能领取新的发票。

第九条如果乙方不按本合同的操作规程领取发票,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此协议而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第十条本协议书为《费用结算协议》的必需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未尽事宜,双方可共同协商解决。本协议是费用结算协议的附件,其效力一样。

第十二条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票据池质押协议书汇总篇七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______年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号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_____投资的股权作质押,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

第一条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乙方依借款合同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的借款,借款年利率为__________,借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二条质押合同标的。

质押标的为甲方在__________公司投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

质押股权金额为__________元整。

质押股权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记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保管账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借款偿付的保证。

第三条甲方应在本合同订立后10日内就质押事宜征得__________公司董事会议同意,并将出质股份于股东名册上办理登记手续,将股权证书移交给乙方保管。

第四条本股权质押项下的借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本质押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股权质押项下借款合同规定相一致。

第五条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须作一定删节、修改、补充时,应不免除。

或减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第六条发生下列事项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借款本息。

甲方不按本质押项下合同规定,如期偿还借款本息,利息及费用。

甲方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第七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出质股权,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提前清偿借款本息。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经双方协议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期限内不能取得__________公司董事会同意质押或者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将股权出质给第三者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本息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十条本合同是所担保借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签章并自股权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票据池质押协议书汇总篇八

甲方(贷款人、质押权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乙方(借款人、质押人):

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第一条:总则。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本合同。乙方自愿以其合法所有的机动车质押给甲方,作为借款担保。为进一步明确当票以外其他事项,现依据《中华冉闵共和国民法典》、《典当管理办法》,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质押车辆基本情况。

质押典当车辆品牌:,型号:,数量:台。机动车牌照号码:,车架号码:,机器号:。

第三条:质押车辆担保范围。

借款本金(当金)、利息、综合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诉讼费、财产保全费等处分抵押机动车的费用以及可能产生的甲方代垫费用和其他费用。本合同有约定具体数额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依照相关单位出据给甲方的收款发票额为准。

第四条:借款金额(当金)及借款期限。

借款金额:,大写万元整。

质押车辆评估价值合计:元。

借款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借款的实际放款日以借据为准)。

借款费用:月利率:‰月综合费率:‰合计:‰。

第五条:乙方支付费用:

乙方按月利率:‰月综合费率:‰合计:‰支付利息和综合费用。当期在5日内,利息和综合费按5日计算。(本合同项下每30天计为一个月)。

乙方应于每月日前支付上月利息和当月的综合费用。如乙方逾期支付利息或综合费用累计达到15日的,乙方应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向甲方提交相应的《承诺书》承诺利息或综合费的支付时间与逾期费用。

乙方如需续当,应履行上述约定,如乙方未能履行此约定,甲方根据《典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向乙方追索当金本金、利息、综合费用及违约金,行使质押权。

本合同项下,日利率、日综合费为:

日利息=月利息/30;。

日综合费=月综合费/30。

第六条:乙方保证及承诺。

乙方是独立的法律主体,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责任。

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乙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乙方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贷款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且未向甲方隐瞒可能影响甲方做出贷款判断或可能影响乙方还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乙方保证本合同项下的贷款用途与有乙方向甲方提交的《典当申请表》所列的资金用途相一致。

乙方应承担本合同项下所有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评估费、登记费、保险费等。

乙方应遵循甲方办理典当业务相关的业务制度及操作惯例,包括但不限于配合甲方对贷款使用情况和乙方收入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提供甲方要求的资料、信息,并保证所提供资料和信息是真实、完整、准确的。

乙方保证对质押机动车辆依法享有所有权。并保证在与甲方签署本合同和当票时,质押机动车上不存在涉及任何形式的质押、借用、托管、查封、扣押、诉讼等,也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权属争议或其他权利瑕疵。

质押物共有人同意将本合同质押物进行质押,并与借款人共同承担偿还借款的连带责任。

第七条:双方责任。

质押车辆在交付甲方前,由甲乙双方共同对该车进行验车拍照(或录像),并由乙方当场签字确认。

质押车辆在甲方封存期间。甲方负责该车的安全并不得使用、转让、出租、出售、拆动(在当期内因车辆行驶时间长或自然老化造成的自然损坏除外)。(经双方协商可视情况变动)。

质押车辆的保险,由乙方到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保险费用由乙方负担。

在质押期间,甲方须妥善保管乙方交付的抵押车辆和有效证件与资料。若由于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免除甲方责任。

机动车质押期间,如果价值有所减少,甲方认为有必要对机动车重新估价时,乙方必须予以合作。重新估价后,甲方认为机动车价值不足以担保其债权时,乙方必须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当金。

第八条:绝当物的处理。

乙方在本合同借款到期后逾期5日未办理赎当或续当手续,甲方视为该质押物为绝当。甲乙双方约定按下列款项进行处理: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行使质押权委托拍卖机构将上述机动车公开拍卖,拍卖收入扣除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担保款项及拍卖费用后,剩余部分退还乙方。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有关拍卖等手续乙方均委托甲方代为办理。

第九条:特别约定。

本合同所约定的利率和综合费率不受本合同借款期限限制,借款人必须按时交纳利息和综合费用直至借款人清偿完债务为止。乙方逾期支付利息和综合费用,甲方每日按借款金额的5‰增收违约金。

随车手续:,由甲方保存。

第十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须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如需仲裁,可另行商定。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法律及国家商务部、公安部颁布的《典当管理办法》执行。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资信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甲方对当票、本合同及合同展期所做的保证义务为本合同及当票的补充条款,补充协议是当票及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当票及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在补充协议中未修改的继续有效。

借款人为企业的,本合同自乙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按手印并加盖公章、甲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附有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抵押决议及授权代表的授权委托书)。

本合同项下各条款间相互独立,各条款的效力不受其他条款的影响。某条款或某部分条款无效的,其他条款仍有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生效后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存档一份。

第十二条:提示条款。

乙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因乙方要求,甲方已经就合同条款做了相应说明,乙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予以充分、准确无误的理解。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抵押共有人:

委托代理人:

(签字并盖章)(签字、按手印或盖章)。

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

票据池质押协议书汇总篇九

鉴于乙方依法拥有在_________公司中的_________%股权,为保证还款,乙方拟将上述股权质押予甲方,甲方同意乙方上述质押。因此,双方兹达成如下股权质押协议:

1、甲方_________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

2、乙方_________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持有标的公司_________股,占标的公司总股本的_________%。

3、标的公司_________是依法经批准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公司注册资本_________元,总股本_________股。

乙方依法拥有在标的公司中_________%的股权,乙方拟将上述股权质押予甲方,作为其对甲方形成_________元欠款的还款保证。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生效后至标的公司股权登记机关办理质押登记或以双方约定的方式进行质押。

乙方兹向甲方作如下陈述、保证与约定:

1、乙方系根据中国法律适当成立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3、乙方未在本协议项下拟质押及(或)转让的股权上设立任何质押或其他担保;

5、乙方保证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还清对甲方欠款,如到期无法偿还,则依法将质押股权转让予甲方。股权转让协议另行签订。乙方有关部门负责促使标的公司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及履行一切必需的程序以确保甲方获得本协议项下转让的股权,并成为标的公司的股东之一。

甲方兹向乙方作如下陈述、保证与约定:

1、甲方系根据中国法律适当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甲方已采取一切必要的公司内部行动,以批准和授权一代表签署及交付本协议。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一条款或不及时、充分地承担本协议项下其应承担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以书面通知要求违约方纠正该等违约行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及时的措施消除违约后果并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之违约行为而遭致的损失。

1、如因本协议下的或有关本协议的任何争议,或对本协议的解释而产生争议,双方同意应尽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该等争议。

2、如在一方就该争议书面通知另一方后的三十天内双方仍不能满意地解决争议时,则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法院裁判。

本协议的修改仅可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本协议的双方盖章及授权代表签字。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盖章并经授权代表签署。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并完成本协议第三条所述登记手续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办理质押登记使用。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票据池质押协议书汇总篇十

为确保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主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质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甲方以“质押财产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质押。

甲方质押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贷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保证对质押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

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将质押财产交付乙方占有并同时向乙方支付保管费_________元。

质押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及利息、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及实现贷款债权和质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鉴定、保险、保管、运输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质押期间,乙方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乙方的过错导致质押财产的价值减少,应当:

1.在借款人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后,乙方向甲方赔偿;

2.如借款人未能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乙方的赔偿责任可因未得到履行的借款合同债务而部分或全部抵消。

甲方应办理质押财产在质押期间的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乙方。保险单证由乙方代为保管。

质押期间,质押财产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质押财产价值减少的,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质押财产,存人乙方指定的账户,质押期间双方均不得动用。

非因乙方过错致质押财产价值减少,甲方应在三十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质押期间,质押财产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损害,应由甲方独立承担责任。

质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质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财产。

质押期间,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其所担保的债权。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质押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兑现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实现质权。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质押财产实现质权、停止发放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3.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致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改变贷款用途、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________%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乙方有权就违约金、赔偿金直接与甲方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乙方依法处分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质押财产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利息;

3.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本金、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签订后自甲方将质押财产交付乙方占有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应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质押财产清单出质人: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签字)质权人: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签字)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票据池质押协议书汇总篇十一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______年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号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_____投资的股权作质押,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

第一条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乙方依借款合同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的借款,借款年利率为__________,借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二条质押合同标的为甲方在__________公司投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质押股权金额为__________元整。质押股权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记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保管账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借款偿付的保证。

第三条甲方应在本合同订立后10日内就质押事宜征得__________公司董事会议同意,并将出质股份于股东名册上办理登记手续,将股权证书移交给乙方保管。

第四条本股权质押项下的借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本质押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股权质押项下借款合同规定相一致。

第五条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须作一定删节、修改、补充时,应不免除或减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第六条发生下列事项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借款本息。甲方不按本质押项下合同规定,如期偿还借款本息,利息及费用。甲方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第七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出质股权,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提前清偿借款本息。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经双方协议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期限内不能取得__________公司董事会同意质押或者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将股权出质给第三者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本息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十条本合同是所担保借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签章并自股权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

票据池质押协议书汇总篇十二

质权人(以下称乙方): 。

第一条甲方用作质押的财产为:(附详细质物清单及出质人所有权证明): 。

(1)质物名称: 。

(2)规格: 。

(3)数量: 。

(4)帐面价格: 。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有关公证、保险、签定、登记,运输及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

第九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财产: 。

(1)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或经延期后仍未履行债务; 。

(2)债务人死亡而无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

(3)债务人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

(6)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双方商定如下: 。

第十三条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

附:质物清单及有关证书、单据一式_____份。 。

甲方:(公章)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

___年___月___日 。

乙方:(公章)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

___年___月___日 。

签订合同地点:_____ 。

(注:如果合同当事人为公民或非法人单位,应由该公民签字或单位主要负责人或经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

票据池质押协议书汇总篇十三

10.贷款到期,借款人不能归还或不足归还贷款本息时,贷款人有权以质押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兑现的价款优先受偿,实现质权。不足受偿部分,贷款人有权继续向借款人追偿。

11.贷款人按照本合同规定提前收回贷款时,有权按第四条第11款规定提前处分质押财产,实现质权。

12.当出质人或借款人被宣告破产或解散,卷入或即将卷入诉讼纠纷,或其他足以影响贷款人债权安全时,贷款人有权提前处分质押财产,实现债权。

13.在本合同担保期间内,出质人的担保责任不因借款人与其他单位签订有关协议和借款人财力状况的变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贷款人条款的无效而受到任何影响或免除。

14.出质人应予赔偿因其自身过失造成的贷款人损失,向贷款人支付借款金额_______%的赔偿金。

第五条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1.借款人必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政策性贷款账户管理及资金结算管理的规定;否则,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

2.借款人必须严格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同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计收利息。

3.借款逾期而又未签订延期还款协议,贷款人对借款逾期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计收利息。

4.借款人应及时向贷款人提供真实完整的财会报表和统计报表等资料,配合贷款人的调查、审查、检查;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包括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等相应的信贷制裁措施。

5.借款人有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联营等改变经营方式行为,均应最迟于变更前3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并积极落实债务;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和使贷款免受损失的防范措施。

6.借款人不得擅自对他人债务提供担保,以担保政策性贷款得安全。借款人对外任何担保均应提前30天通知贷款人,并以不超过其净资产总额为限。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和使贷款免受损失的防范措施。

7.借款人发现有危及贷款人债权安全的情况时,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并应及时采取保全措施。

9.对贷款人的违约行为,借款人有权向贷款人的上级行反映;因贷款人的违约行为而受到损失的,有权要求贷款人给予赔偿。

10.承担政策性任务的借款人,有权享受政策性贷款的各项优惠政策;贷款人不得擅自提高贷款利率,不得无故提前收回贷款。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

1.本合同生效后,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2.借款人因客观原因造成不能还清贷款的,应在贷款到期前10天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出质人同意后由贷款人决定是否延期。同意延期还款的,签订延期还款协议。

3.各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4.在合同有效期内,借款方、担保方更换法定代表人,改变住所时,应在变更后10天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协商或者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合同附件。

借款。

申请书。

借款凭证延期还款。

协议书。

授权。

委托书。

变更本合同条款的协议抵押物清单和贷款人要求借款人出质人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九条其他事项。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借款人、贷款人、出质久各持_______份。本合同自各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借款方。

借款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贷款方。

贷款单位(公章)负责人(签字)经办人(签字)保证担保人保证人(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经办人(签字)。

贷款人(质权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借款人(出质人):(以下简称“乙方”)。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鉴于: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当票(编号:),约定乙方向甲方借款,并自愿将其开具的支票质押给甲方,作为履行前述当票(借款合同)项下义务的担保。

为进一步明确当票约定事项,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典当管理办法》,经协商订立本合同,作为对当票的补充。

第一条质押标的。

质押支票种类:转帐支票;支票数量:张;。

开户行:银行支行;。

出票人全称:;。

出票人账号:;。

支票号码:;。

金额:人民币(大写)万元整。

第二条质押担保范围及期限。

1、担保范围:乙方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当票及本合同(包括展期协议)约定。

的借款本金(当金)、利息、综合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及质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诉讼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公证费、公告费、差旅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处分质押支票所需其他费用等)、其他相关费用。

上述债务在本合同中已约定具体数额或计算方法的,从约定;没有约定具体数额或计算方法的,按照有关单位出具的收款凭证所记载的金额确定。

2、担保期限:质押权设立之日起,至乙方清偿全部债务止。

第三条借款金额(当金)。

借款数额(当金):人民币(大写)万元整。

第四条借款期限。

1、借款期限: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实际放款日与上述借款期限始期不一致的,按实际放款日顺延。实际放款日以乙方向甲方出具的收款收据记载日期为准)。

2、借款期限内或期限届满后5日内,经双方同意可以办理展期(续当,展期期限和息费率以《补充协议》约定为准)。双方确认:依当票及本合同所设定的担保物权及于展期的债务。展期时,乙方须先行结清当期利息和综合费用。

3、提前到期:双方特别约定,在当票及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如乙方逾期支付利息和/或综合费用累计达到15日的,或乙方账户被查封、冻结、监管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借款全部提前到期。乙方应于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5日内偿还全部当金、付清利息和综合费用,并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

4、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提前还款;但利息及综合费用仍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给付。

第五条借款利息及综合费用。

1、自甲方放款日起按月计收利息和综合费用。

借款月利率为‰,月利息为人民币(大写)元整;。

月综合费率为‰,月综合费为人民(大写)元整。

2、乙方须于每月的实际放款日对应日前向甲方交纳下一个月的借款利息和综合费。

第六条质押支票背书与交付。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将质押支票背书“质押”字样并加盖公章,交付甲方持有。

第七条放款。

满足下列各项条件后,乙方可要求甲方放款:

1、各方已签署当票及本合同。

2、支票已交付甲方持有。

3、甲方已收到乙方股东会或其他权力机构关于同意本次借款和质押的决议。

4、乙方已付清本合同约定的有关费用。

第八条乙方保证及承诺。

1、乙方保证质押的支票填制完整、准确无误、无任何权利瑕疵,保证所质押的支票可以有效付款或行使票据权利。

2、在质押权存续期间,乙方不得挂失该支票。

3、如该支票所在账户被有关机构冻结或限制权利的,或支票所在账户余款少于支票金额的,或经营出现经营困难及面临解散、破产等情形的,乙方立即通知甲方,并另行提供其他等值财产担保。

4、乙方签订、履行当票及本合同已经依法履行了相关法律手续、取得了股东会或或其他权力机构及相关权利人的同意。

5、如甲方要求乙方更换所质押的支票时,乙方应无条件更换。

第九条质押权的行使。

1、在当票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或依本合同之约定视为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5日内,乙方应当结清全部当金、利息及综合费用、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等全部款项;否则,甲方有权行使质权:在不通知乙方的情况下直接自质押支票中支取上述全部款项。

2、甲方行使质权后,超过全部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第十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当票及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利息及综合费用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欠付利息及综合费用总额的千分之三另行支付违约金。(按上述标准支付至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或提前到期之日起5日内)。

之日止(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行使质权期间、诉讼期间、执行期间等)。

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约定义务,或由于非可归责于甲方的原因而致质押权未能有效设定、丧失或部分丧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另行提供有效担保及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或者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立即清偿本息及综合费用,并另向甲方支付当金总额20%的违约金。

4、如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

第十一条特别约定。

1、本合同所约定的质押担保条款独立于当票、本合同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如当票、本合同或本合同其他条款无效时,上述担保条款仍然有效,作为乙方履行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义务的担保。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给予乙方的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也不视为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

3、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评估、拍卖、公证、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全部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

1、与当票、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协商不成的,须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如各方同意办理公证手续,由公证机关依法赋予本合同强制执行效力的,若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约定义务,则甲方有权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行使债权、实现质押权),乙方放弃向法院提出任何抗辩权。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于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发生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合同终止。

当乙方还清全部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且已履行当票、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时,本合同终止。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各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的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处,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未涉及的内容,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

各方当事人确认本合同首页所列的联络方式准确、有效,各方当事人在收到书面变更通知前,通过上述联系方式所发出的通知等视为有效送达。

第十七条充分磋商与修改补充。

1,各方确认:本合同全部条款均系各方当事人平等、充分磋商后共同拟定,各方对本合同各项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理解和接受。

2,各方对本合同内容进一步修改、补充如下:

附件:乙方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下无正文)。

甲方:授权代表:

乙方:授权代表:

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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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池质押协议书汇总篇十四

质押也称质权,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房产质押。

协议书。

范文,供大家参考!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邮码:电话:

抵押物业地址:

协议书:

第一条总则。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会同担保人签定本房产抵押贷款合约(下称“合约”)。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与担保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即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的全部权益抵押于抵押权人,并同意该房产买卖合同项下的房产物业(即抵押物业),在售房单位发出入住。

通知书。

(收楼纸)后,立即办理房产抵押手续,以该物业抵押于抵押权人,赋予抵押权人以第一优先抵押权,并愿意履行本合约全部条款。抵押权人(即贷款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产买卖合同的全部权益及房产买卖合同项下房产物业,作为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抵押物,并接受担保人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担保责任,抵押权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贷款,作为抵押人购置抵押物业的部分楼款。经三方协商,特定立本合约,应予遵照履行。

第二条释义。

在此贷款合约内,除合约内另行定义外,下列名词的定义如下:

“营业日”:指抵押权人公开营业的日子。

“欠款”:抵押人欠抵押权人的一切款项,包括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

“房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指抵押人(即购房业主)与担保人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内所应拥有的全部权益。

“房产物业建筑期”:售房单位发出入住通知书日期之前,视为房产物业建筑期。

第三条贷款金额。

一、贷款金额:人民币____元;。

所有已归还(包括提前归还)的款项,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将上述贷款金额全数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存入售房单位帐户。

第四条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为____年,由抵押权人贷出款项日起计。期满时抵押人应将贷款本息全部清还,但在期限内,如抵押人发生违约行为,抵押权人可据实际情况,随时通知抵押人归还或停止支付或减少贷款金额,抵押人当即履行。

第五条利息。

一、贷款利率按____银行贷款最优惠利率加____厘(年息)计算。

二、上述之优惠利率将随市场情况浮动,利率一经公布调整后,立即生效,抵押权人仍保留随时调整贷款利率的权利。

三、本合约项下之贷款利率,按贷款日利率或根据抵押权人书面通知按市场情况而调整的利率。

四、合约有效期内,按日贷款余额累计利息,每年以365天计日。

五、贷款利率如有调整时,由抵押权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调整后的利率。

第六条还款。

一、本合约项下贷款本金及其相应利息,抵押人应分____期,自款项贷出日计,按月清还借款本息,每期应缴付金额(包括因利率调整带来的应缴金额改变),由抵押权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如还款日不是营业日,则该分期付款额须于还款日起延次一个营业日缴交。

二、抵押权人有权调整及更改每期应付金额或还款期数。

三、抵押人必须在____银行开立存款帐户,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的本息和一切费用,要照付该帐户,若因此而引致该帐户发生透支或透支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担偿还责任。

四、所有应付予抵押权人的款项,应送____银行。

五、抵押人不能从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项。如果在中国现时或将来有关法律规范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项(包括税款),则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权人补偿额外款项,致使抵押权人所得,相当于在无需反索的情况所应得不折不扣的款项。

第七条逾期利息及罚息。

一、每月分期付款应缴的金额,应按照规定期数及日期摊还;尚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况,抵押人必须立即补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的利率由抵押权人决定,按月息2%至5%幅度计收。

二、抵押人如逾期还款,除缴付逾期利息外,抵押权人有权在原利率基础上,向抵押人加收20%至50%的罚息。

三、抵押人须按照上述指定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项的利息,直至款项结清为止,无论在裁判确定债务之前或之后,此项利息均按日累积计算。

第八条提前还款。

一、在征得抵押权人同意的条件下,抵押人可按下列规定,办理提前还款手续:

1.抵押人可在每月的分期还款日,提前部分或全部偿还实贷款额,每次提前偿还金额不少于____万元整的倍数;所提前偿还的款额,将按例序渐次减低原贷款额。

2.抵押人必须在预定提前还款日一个月前给抵押权人一个书面通知,该通知一经发出,即不可撤销。

3.抵押人自愿提早缴付本合约规定的部分或全部款项,抵押人应予抵押权人相等于该部分或全部款项一个月利息的补偿金。

二、抵押人和担保人同意,在发生下列所述任何情况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还部分或全部实际贷款额,或立即追计担保人:

1.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违反本合约任何条款。

2.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本身对外的借款、担保、赔偿、承诺或其他借债责任,因:

a.违约被勒令提前偿还;。

b.到期而不能如期偿还。

3.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本身发生病变(包括精神不健全)、死亡、合并、收购、重组、或因法院或政府机关或任何决意通过要解散、清盘、破产、关闭或指定接管人或信托人等去处理所有或大部分其所属之财产。

4.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被扣押令或禁止令等威胁,要对具不动产、物业或财产等有不利影响,而该等威胁又不能在发生后30天内完满解除。

5.抵押人及/或担保人不能偿还一般债权人的欠债,在清盘、倒闭时不能清偿债项或将要停止营业。

6.如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因在中国法律规范下,变得不合法或不可能继续履行本合约所应负责任。

7.如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因业务上经营前景或其所拥有财产出现不利变化,而严重影响其履行本合约所负责任的能力。

8.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财产全部或任何重要关键部分被没收征用,被强制性收购(不论是否有价收购),或遭到损毁破环。

9.抵押人没有事先得到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而擅自更改其股权结构。

10.抵押人舍弃该抵押房产。

如发觉上述任何事项或可能导致上述事项的事故已经发生,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应立即书面通知抵押权人,除非上述事项在抵押权人得知时已获得完满解决,否则抵押权人可在该等事项发生后任何时间,以任何形式处分抵押物或根据本合同内第十三条担保人及担保人责任条款第一条第二点的担保期限内追付担保人。抵押权人于运用上述权力及权利时,而令担保人及/或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的损失,抵押权人概不负责。

第九条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一、抵押人应按贷款金额缴付手续费5‰,在贷款日一次付清,并必须绝对真实地提供本合约涉及的一切资料;若在签约后,发现抵押人所提供的资料与事实不符,抵押权人有权立即收回该笔贷款及利息,并对依约所收手续费,不予退还。

二、抵押贷款文件费,抵押人在贷款日一次过付____币____元整。

三、公证费用及抵押登记费用:有关本合约所涉及的公证及抵押登记等费用,全部由抵押人负责支付。

四、抵押人如不依约清付本合约内规定的一切款项,引致抵押权人催收,或因为任何原因,使抵押权人决定通过任何途径或方式追索,一切因此引起的费用(如处理押品的各种手续费、管理费、各种保险费等)概由抵押人负责偿还,并由各项费用确实支付之日起到收到之日止,同样按日累积计算逾期利息。

第十条贷款先决条件。

一、抵押人填具房产抵押贷款申请表;该申请表须经担保人确认。

二、抵押人提供购置抵押物的购房合约。

三、以抵押人名义,向抵押权人指定或认可的保险公司投保不少于重新购置抵押物金额的全险;保险单须过户____银行,并交由该行保管。

四、本合约由抵押人、抵押权人、担保人各方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

五、本合约须由____公证机关公证。

第十一条房产抵押。

一、本合约项下的房产抵押是指:

1.房产物业建筑期内抵押人的权益抵押:

(2)该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须交由抵押权人保管。

2.抵押房产物业:

(3)抵押人(即购房业主)现授权抵押权人在接获担保人(售房单位)发出的入住通知书后,即代其向____市房产管理机关申领房产权证书,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二、抵押房产物业的保险:

1.抵押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抵押权人指定的保险公司并按抵押权人指定的险种投保,保险标的为上述抵押房产,投保金额不少于重新购置抵押房产金额的全险,在贷款本息还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如抵押人中断保险,抵押权人有权代为投保,一切费用由抵押人负责支付;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抵押人须无条件全部偿还抵押权人,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索偿。

2.抵押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保险单过户于抵押权人。保险单不得附有任何有损于抵押权人权益和权力的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的金额。

3.保险单正本由抵押权人执管,并由抵押人向抵押权人支付保管费。

4.抵押人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为其代表人,按受保险赔偿金,并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为该赔偿金的支配人;此项授权非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不可撤销。

5.若上述保险赔偿金额数,不足以赔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权人的欠款时,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追偿,直至抵押人清还所欠款项。

6.倘该房产在本合约有效期内受到损坏,而保险公司认为修理损坏部分符合经济原则者,则保单项下赔偿金将用于修理损坏部分。

甲方。

乙方。

抵押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自愿公平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房产抵押事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为了确保甲、乙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日已达成的《合同》(以下简称为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并拥有使用权的位于____市____镇,面积为_____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为抵押物)的全部权利抵押给乙方,作为履行该主合同的担保。该抵押物名称、数量和价值等情况详见本合同的附件一。

第二条本抵押合同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中约定的主债权及利息,工程款,违约金以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第三条甲、乙双方特别声明,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主合同无效,不影响本抵押合同的效力。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有关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甲、乙双方持本合同及全套该抵押物的证明文件,到有关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物的登记手续。甲方还同意在本合同签订后,在抵押登记手续办妥前,土地使用权等证明文件可以交由乙方保管。

第六条抵押期间,未经乙方的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转让、出租、变卖、再抵押、抵偿债务、馈赠或以任何其他形式处置或转移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由此引起乙方的任何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甲方负责缴付涉及该抵押物的一切税费。甲方因不履行该项义务而对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应负责赔偿。

第八条发生以下情况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办理:

(一)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第六条;。

(二)当有任何纠纷、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抵押物有不利影响的。

第九条甲方保证乙方对主合同约定的主债权及利息,工程款,违约金的利益有对抵押物的优先受偿权。

第十条处分抵押物的价款不足清偿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

第十一条处分抵押物的价款超过应偿还部分,乙方应退还甲方。

第十二条甲方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同时还作声明及保证如下:

(一)乙方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

(二)甲方在占有抵押物期间,应遵守管理规定,按时付清该抵押物的各项管理费用,并保证该抵押物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诉讼。

如不履行上述责任,须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三)当有任何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抵押物有不利影响时,甲方保证在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十三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权提前处分其在合同项下的抵押物。

第十四条抵押权的撤销:主合同债务人已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期限清偿了债务或已提前清偿了债务,或甲、乙双方签定房地产转让合同并完成登记后,抵押权自动撤销。

第十五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抵押物:

(一)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产生后,甲方未依约清偿债务或所延期限已到甲方仍未清偿债务。

(二)甲方被宣告解散或破产。

第十六条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构成违约行为。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一切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既得利益、预期利益和为处理此违约行为而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律师费用等)。

第十七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的,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的协议。在未达成书面的协议之前,本合同的各条款依然有效。

第十八条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在双方协商后仍未达成协议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该补充协议必须是书面的。

第二十条本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在有关房产管理部门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附件:

1.抵押物清单。

2.甲、乙双方的有效证明(包括住所、电话、邮编、开户行、帐号等。)。

甲方:_____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人(下称甲方)身份证号:

抵押权人(下称乙方)。

鉴于债务人与乙方于年月日签订了(合同编号:,下称主合同),现债务到期,因债务人资金困难,无法按照主合同约定如期支付合同货款,甲方作为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自愿以其有权处分的房产为债务人履行主合同向乙方作抵押担保。甲方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设定抵押的房产如下:

第二条甲方保证上述房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第三条本合同抵押担保范围为乙方主债权,第四条抵押期间甲方不得擅自转让、买卖、租赁抵押房产,不得重复设定抵押,未经乙方同意,发生上述行为均属无效,并且乙方有权要求提前处分抵押房产。

第五条抵押房产由甲方占用与管理。甲方在抵押期间对抵押房产承担维修养护义务,负责抵押房产的安全与完好,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监督。如果抵押房产人为毁损、灭失以及发生其他使抵押房产价值减损的情况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修复抵押房产,或在7天内重新提供相应的经乙方认可的其他等值抵押物。

抵押期间,房产证、土地证等证件由乙方负责保管,除上述证件外,甲方还需向乙方提供办理房产抵押所需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甲方身份证复印件。

第六条本合同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记之日起至年月日止;抵押期满,如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又未与乙方达成延期协议的,则按法定程序处理抵押房产,清偿债务。处理抵押房产价款不足以偿还债务和承担处理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债务后有剩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七条除非另有约定,抵押人承担本合同项下的各项费用,包括税费、财产保险、公证、登记等费用。

第八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10日内,由甲乙双方共同到昆明市房产管理局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抵押期间,抵押房产被拆迁改造时,甲方必须及时书面告知乙方,且根据具体实际情况,变更抵押合同或以房产拆迁受偿价款偿还乙方债务,并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十条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抵押的房产作重大改装,减损其价值或改变其用途。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房地产抵押管理规定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和债务人各执壹份,登记机关留存壹份。

甲方(签字、捺印)。

住址: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日期:

乙方(签字、捺印)。

住址: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日期:

票据池质押协议书汇总篇十五

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 年 月 日在 公证处签订。

出 质 人:(以下简称“出质人”)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电 话:

质 权 人: (以下简称“质权人”)

身份证号码:

地 址: 电 话:

鉴于:

1、出质人合法持有有限公司(下简称“”)总股数股股份;

2、出质人和质权人基于相互合作的目的,签署了《借款协议》;

3、出质人同意将其持有股份中的万股限售流通股质押给质权人,作为出质人履行《借款协议》的履约担保。

故此,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

出质人:指

质权人:指

质押股份:指出质人持有的中的万股限售流通股;

借款协议:指双方于年月日签署的《借款协议》。

第二条 质押

1、出质人同意,以质押股份作为出质人根据《借款协议》以其合法持有的总股数中的万股限售流通股借用质权人万元款项的质押担保,质权人同意接受该质押担保。

2、如果出质人届时未能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履行全部义务,质权人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的规定处置质押股份并有权从处置质押股份所得的价款中优先扣除因出质人违约给其造成的损失。

3、如果按上述第2、2条处置质押股份所得价款不足以偿付质权人的损失,差额部分仍应由出质人补足,出质人同意质权人处置其持有总股数中未质押的其他剩余部分(足以偿还质权人剩余债务金额的相应股份)或资金补偿;如果上述价款在偿付质权人损失后仍有余额,则应返还给出质人。

4.质押的股票在质押期间所产生的孽息(如送红股、分红派息等),也归质权人质押。可用于质权人将来行使处置权。

5、在质押期间发生配股、配售时,出质人应提前将配股、配售资金划入质权人在登记中心的特别资金结算账户,质权人配合出质人参与配股、配售 ,否则一切损失由出质人承担。

第三条 质权的行使

如出质人未能履行其约定义务,则质权人有权按照下列方式和程序行使其质权:

(1)委托相关评估机构对质押股份进行评估;

(2)委托相关拍卖行将质押股份予以拍卖,质权人拍卖行应于拍卖前一个月内,至少在一种全国性报纸上发布三次拍卖公告,以尽可能地吸引潜在的竞买人,从而充分保障出质人的权益。但相关公告及拍卖费用应由出质人承担。

(3)在拍卖无人竞买的情形下,质权人有权以低于评估的价格将质押股份转让给任何买受人。

(4)拍卖质押物所得款按第2、3条规定处置,优先偿还质权人的债务。

第四条 陈述和保证

出质人向质权人陈述和保证如下:

1、出质人是质押股份的合法持有人,有权将质押股份质押给质权人;质权人在将来行使质权时不会存在任何法律上或事实上的障碍;出质人签订和履行本协议,目前和将来都不会使出质人违反它作为一方的任何协议或它须遵守的法律、法规及任何有关政府批文、许可或授权。

2、质押股份在本协议生效之日不存在任何质权、其他担保权利或任何其他类似权利(按本协议规定设立的担保权益除外)。

3、除非质权人事先书面同意,出质人将不:(1)转让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处置或者试图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质押股份;(2)直接或间接造成或允许在质押股份上设立任何担保权益(按本协议规定设立的担保权益除外)。

4、未经质权人事先书面同意,出质人不能对质押股份作任何可能致使其价值减少的改动。

5、质权人应获得因处置质押股份所需的一切证明、执照、许可和授权,出质人有提供或协助提供上述所需一切证明、执照、许可和授权之义务。

6、如在本协议期间,质押股份发生任何实质性变动,出质人应立即将上述情况通知质权人并向质权人提供必要的详情报告。如果前述情况导致质押股份价值减少,质权人有权要求出质人恢复质押股份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7、一旦质权人要求,出质人应立即将有关质押股份的状况资料提供给质权人并允许质权人指定的人员在任何合理的时间查阅。

8、出质人将促使其董事会作出决议,一致通过并授权其合法代表签署本协议使之有效,从而对出质人具有约束力并可按其条款执行。

9、出质人将在本协议签署后十个工作日内,与质权人一起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质押登记手续。

质权人向出质人陈述和保证如下:

在满足本协议第五条约定的质押到期条件和质押权解除条件后十天内,质权人负责完成解除股权质押的全部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解除通知书》提交出质人。

第五条 效力与期限

1、本协议经质权人和出质人各自合法授权代表签署并办理完毕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后生效。

2、本协议的期限及解除质押的条件与《借款协议》第三条约定的期限、与《借款协议》第四条第一款约定的条件一致。即出质人按期如数归还贷款后,质押权解除。

第六条 违约责任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质权人就出质人的任何违约或迟延履约而给予出质人的延期展期,不得影响、损害或限制质权人在本协议项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被赋予的任何权利,不得视为质权人同意出质人的违约行为,不构成质权人放弃对出质人已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亦不构成质权人放弃对出质人今后的违约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

第七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订立、生效与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因本协议发生的或与本协议相关的一切争议在协商解决不成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向质权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执行条款

本协议为具有法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若借款人不履行还贷义务,质权人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出质人自愿放弃一切诉权、抗辩权。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由本协议双方合法授权代表签署。

2、双方约定本协议在 公证处办理公证。公证费用由出质人支付。

3、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费由出质人支付。

4、本协议用中文书就,一式六份,其中出质人、质权人各持一份,其余供办理公证、质押登记手续等使用。

第十条 附件 本合同的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质押物清;

2、证券质押登记证明书;

3、证券账户卡。

出质人:(公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质权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签约地:

签约日期:

票据池质押协议书汇总篇十六

抵押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_号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自有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用作抵押的财产为(详见抵押财产清单):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共作价(大写)_____万元整,抵押率为___%。实际抵押额为万元整。

第三条抵押财产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责任如下:

1、抵押财产中的待甲、乙双方封存后,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财产中的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在抵押期内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2、抵押财产中的由甲方交乙方保管,并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抵押价额%的保管费。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不准挪用抵押财产。

第四条抵押财产中的必须由甲方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

第五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财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六条抵押财产意外毁损的风险承担: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公证、保险、鉴定、登记、运输及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变更主合同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抵押财产不列入破产清算范围,乙方并有权提前处分其抵押财产。

第十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抵押财产:

2、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产;处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贷款本息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一条抵押权的撤销:主合同借款人按期偿还借款本息的,抵押权即自动撤销,由乙方保管的甲方财产和财产保险单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二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第1项的约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抵押财产。

2、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第2项的`约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甲方有权用主合同中尚未偿还的借款与被毁损的抵押财产相抵销,并可追索剩余价款。或者要求乙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者要求乙方赔偿其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甲方违反第五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原状,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总额%的违约金。

4、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5、甲、乙任何一方违反第十二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贷款总额%的违约金,并应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6、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抵押人同意,变更主合同条款或转让主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抵押物。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第十五条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六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票据池质押协议书汇总篇十七

为了方便于乙方核对数字,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先取得_________专用发票的发票联(以下简称发票)后付款的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为了确保甲方开具给乙方的`发票不被人冒领,乙方每次领取甲方的发票时,均需出具领取发票函(格式见附件一)并附有签名式样。领取发票函均要盖乙方的公章,每张函自签发之日起三天内有效。

第二条 乙方须在每月五日前至甲方签领发票,不得以未签领发票为由延迟或拒绝向甲方付款。

第三条 甲方提供发票的汇总表是以通知单格式为准。

第四条 乙方所指定人在领取发票时,应核对所领取的发票与通知单是否一致,若无异议,将在登记表上登记相关项目。

第五条 乙方承担自乙方指定人在登记表签字领取发票后遗失的一切责任。乙方不得以遗失发票为由而拒绝向甲方付款。

第六条 乙方应自乙方指定人在登记表签字后三天通过银行转账将相关费用如数的支付给甲方。

第七条 乙方自乙方指定人在登记表签字后对发票有异议须在二天内提出,否则,甲方将按发票汇总表上所记录的金额进行结算。若发生异议,将对无异议部分的发票进行先付款,后才对有异议部分的发票协商解决。

第八条 乙方只有在结清上一次领取发票的款项后,才能领取新的发票。

第九条 如果乙方不按本合同的操作规程领取发票,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此协议而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第十条 本协议书为《费用结算协议》的必需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未尽事宜,双方可共同协商解决。本协议是费用结算协议的附件,其效力一样。

第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票据池质押协议书汇总篇十八

合同编号:

借款质押方(下称甲方):

借款质押权方(下称乙方):

地址:

4.借款的偿还:甲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内主动还本付息。

第二条:质押物明细。

质押期限:(或为: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还清乙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义务。

(一)乙方的义务。

1.对甲方上交的质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甲方到期清还借款本息后,将质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的交予甲方。

(二)甲方的义务。

1.应严格按照合同上规定时间主动归还借款本息。

2.保证在质押期间质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质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乙方通知甲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借款,并追偿已借出的全部借款本息。

3.甲方应在借款期间,对质押物的维修、保养及有关税赋等费用负责。

4.甲方在借款前不得隐瞒质押物状况,如违反此条例的情节,甲方应对衍生后果负全部责任。

5.准时向乙方提供资产负债表和财务报表。

第四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借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违约责任。

2.甲方如未按借款合同规定使用借款,一经发现,乙方有权提现收回部分或者全部借款,并对挪用借款部分在原借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的罚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乙方有权可以按照质押物性质,对质押物进行变现处理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或有其他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借款,并要求甲方提前归还已借款的本息,并加收每月的利息。

第五条:其他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1)甲方向乙方提供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2)甲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无力向乙方偿付借款本息。(3)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2.乙方有权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4.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质押物详情,用款和还款计划及与合同相关的其他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有关本合同的费用承担。

有关质押物的估计、登记、证明、等一切相关费用均有甲方负责。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七条:附加。

甲方:

时间:

指印(盖章):

乙方:

时间:

指印(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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