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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商事登记申请书 撤销工商变更登记申请书范文(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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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商事登记申请书 撤销工商变更登记申请书范文(3篇)
2023-01-15 09:41:15    小编:ZTFB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精选撤销商事登记申请书(推荐)一

编号:

致受益人 :

鉴于贷款人同意向 (以下简称债务人)提供借款,金额总计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并于 年 月 日和债务人签订编号为 的 (以下简称主合同)。

经债务人请求,本保证人同意出具本担保书,自愿为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担保 事项如下:

第1条 担保方式

1.1在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时,贷款人向债务人提供而未获偿还的借款、承兑垫款及/或贴现款由本保证人在本担保书第2条所确定的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前,如贷款人根据主合同约定提前向债务人追索,本保证人亦在本担保书第2条所确定的保证范围内连带保证责任。

1.2贷款人和债务人之间就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利率、金额等达成展期协议书或变更有关条款,或贷款人在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内根据主合同规定调整利率的,无需征得本保证人的同意或通知本保证人,且本保证人均予以认可,不影响本保证人依据本担保书所承担的担保责任。

第2条 保证范围

本保证人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人的全部债务,包括介不限于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利息、罚息、滞纳金、赔偿金、其它有关费用,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调查取证费、处理质押物费用)。

第3条 保证方式

本保证人确认对上述保证范围内的全部债务承担经济上、法律上的连带保证责任。如债务人未按主合同及时偿还贷款、垫款或其他债务本息及相关费用,或债务人发生主合同规定的任何一项违约事件,贷款人有权直接向本保证人追索,而无须贷款人先行向债务人进行追索。即使有债务人或第三人为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保证或物的担保,贷款人仍有权选择先行向本保证人进行追索。即使在同时有抵/质押担保或其他保证人的情况下贷款人放弃、变更或解除抵、质押担保或变更、解除其他保证人保证责任,本保证人依然按本保证书的内容对贷款人承担所有保证责任,不因此免除本保证人对主合同规定的所有债务的保证责任。

贷款人发出的索偿通知书是终结性的,本保证人寻此绝列异议。对于债务人拖欠贷款人的款项,本保证人同意在收到贷款人书面索偿通知之日起五日内如数予以偿还,无须贷款人出具任何证明。除非发生明显及重大错误,本公司接受贷款人索偿通知书所要求的款项金额为准确数据。

贷款人亦有权采取认为适当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寄、专人送达、在公众媒体上公告等方式对本担保人进行催收。

第4条 保证责任期

本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垫款或其他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另加两年。

第5条 本担保书的独立性

本担保是独立、持续有效、不可撤销和无条件的,不受主合同效力的影响,不受债务人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的影响,也不因债务人的欺诈、重组、停业、解散、清算、破产等任何变化而变化。本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也不因受到任何指令、自身财务状况的改变、与任何单位或个人签订的任何协议而免除。

贷款人根据主合同规定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停止办理贴现或承兑,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贴现款项等,均不影响本保证人依据本保证书所承担的担保责任。

第6条 本保证人特别承诺如下:

6.1本保证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身份证号码为: ),

愿意用本保证人所有或依法有权处分的资产(包括夫妻共有财产)作担保(注:具体内容详见《配偶承诺书》),保证履行本担保书规定的义务;

6.2出具本担保书是本保证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欺诈或的因素;

6.3本保证人向贷款人提供的财产清单和其他所有文件,均是真实合法的,本保证人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

6.4根据贷款人的要求,出具“对保”书;

6.5本保证人 财务状况发生任何变化或与他人发生诉讼等事项,均不影响本担保书对本保证人的法律约束力,如发生上述变化,本保证人有义务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

6.6本保证人的继承人或受让人均受本担保己全部条款的约束。非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本保证人不会转让上述保证义务。

第7条 不视为弃权

在本担保书有效期间,贷款人对债务人和本保证人的任何违约或延误行为施以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执行主合同和本担保书贷款人应享有的权益或权利,均不损害、影响或限制贷款人依有关法律规定和本担保书作为债权人应享有的一切权益和,也不能视为贷款人放弃对现有或将来违约行为采取行动的权利。

第8条 术语

本担保书所使用术语,除另有明确说明外,均具有与主合同规定相同的含义。

第9条 通知

贷款人与本保证人之间关于本担保书的通知、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发送、由专人递送的,收件方签收视为送达(收件方拒收的,于拒收日视为送达日);以特快专递(ems)方式根据本合同所载地址和联系人发出的书面通知,无论是否被退回,均视为送达;传真方式递交的,收件方传真系统接收传真后视为送达。贷款人以在公众媒体上公告的方式向本保证人催收的,自公告之日视为送达。

本保证人联系地址为:

第10条 争议及纠纷解决方式

本担保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因本担保书所产生的争议,本保证人同意采取主合同所约定的纠纷解决方式。

如主合同和本担保书一并办理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则本保证人同意贷款人有权就本保证人在本担保书项下所负债务直接申请有管辖权法院强制执行。

第11条 本保证人为自然人时,本担保书于本保证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精选撤销商事登记申请书(推荐)二

中国农业银行____________行___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___(借款方)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__号文件的申请,贵行同意向其提供外汇贷款(大写)____________元。本保证人愿意为该项贷款提供担保。特此开立本保证书,向贵行保证下列各项:

一、本保证书为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书,担保金额为____________元整(大写)和贷款项下所发生的借款利息和费用。

三、本保证书在贵行同意借款方延期还款时继续有效。

四、本保证书是一种连续担保和赔偿的保证,不受借款方接受上级单位任何指令和借款方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的影响,也不因借款方是否破产,无力清偿借款,丧失企业资格,更改组织章程以及关、停、并、转等各种变化而有任何改变。

五、本保证人是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成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给营业执照的法人,并有足够偿还借款的财产作保证,保证履行本保证书所规定的义务。

六、本保证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至还清借款方所欠的全部借款本息和费用时自动失效。

保证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盖章)______________

保证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汇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精选撤销商事登记申请书(推荐)三

______________集团有限公司:

贵公司欲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日向______________银行__________不可撤销担保书,担保______________国际发展有限公司向上述银行提供之信用证额度及信托提货额度,现我公司向贵公司提供不可撤销之反担保书。

一般开出信用证额度共____________万港币,及其项下之信托提货额度共___________万港币,我单位(以下简称“反担保人”)现在此无条件及不可撤销地向贵公司提供__持续的不可撤销反担保,保证借款人按___________银行之要求偿还_切因上述银行便利而引起之全部应偿还款项,包括本金、利患、费用及其他应付款项,井同意:

1.如借款人未能按______________银行之规定依时偿还任何或_切因上述银行便利而引致之到期应偿还款项包括本金、利息、费用或其他应付款项,反担保人须在______________银行书面要求15天内,以_______________银行规定的货币,将借款人欠款金额,电汇至______________银行所指定的银行帐户内,反担保人同意在______________银行提出上述书面要求前,无须采取任何行动要求或强制供款人履行其在上述银行便利项下的义务。

2.反担保人在本反担保书项下的一切应付款项,必须全数清付,不得有任何抵销、扣减或预扣。若因法律规定或其他原因,反担保人不得不在其应付款项预扣或扣减任何税项或其他款项,反担保人须另付额外金额,以确保______________银行实收金额与预扣或损减前的应收金额相同。

3.反担保人同意本反担保书和其在本反担保书项下的一切义务,均不会因下述情况而解除或受到影响:

a)贵司原担保______________银行在任何时间给予借款人的任何时间或宽容或放弃、撤销或延迟行使对借款人的任何权利;

b)借款人的法人组织或股东的任何变更或人事变动;

c)反担保人的内部改组或人事变动;

d)任何经反担保人同意有关上述银行便利的有关文件之修改或变动及/或贵公司担保______________银行现时或今后持有借款人的任何其他担保、留置权、汇票、票据抵押、存款或其他抵押品。

__________银行给予担保人的任何通知或要求,当以书面形式按下述地址或电传号码(或担保人事先书面另行通知的其他地址或电传号码)发送: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号码:_______________

发送与反担保人的通知或要求当下述时间视为送达:

a)如采用信函,寄后第7天;

b)如采用电传,发送之时。

5.反担保人特此向贵公司陈述及保证:

a)反担保人乃完全根据香港有关法律而成立并存在之公司。

b)反担保人具有充分合法权力签署本担保书及履行本反担保书所规定之一切义务。

c)本反担保书构成反担保人之合法、有效及有约束力之义务;

d)反担保人已采取一切适当而必要之内部措施以授权签署本反担保书。

e)反担保人已从香港政府有关部门取得香港法律及规定所需有关签署、履行或执行本担保书之认可、执照、批复及委任,包括本文件所需任何以外币付款之批准。

f)本反担保书之签署与执行属民间商业活动而非政府或官方活动;反担保人不得以国家主权或任何香港法律为理由在法律诉讼、终审裁决以前之法律行为及有关反担保人本身或其财产之终审裁决之执行及其附属法律行为中享有豁免权。反担保人明确放弃所有现在或将来可能得到之法律豁免权。

6.此反担保书舆反担保书中所提及之所有权利、义务及责任均受香港法律管辖。

7.本担保书有效期自签署日起正式生效直至上述银行便利下所有应偿还款项包括全部本息、费用及其他应付款项全部清还为止。

8.本反担保书生效后,__________公司的一切债权、债务、经济往来及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反担保人承担。

见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反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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