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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向居民集体收费的通知范文通用(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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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向居民集体收费的通知范文通用(四篇)
2023-01-15 10:09:17    小编:ZTFB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有关向居民集体收费的通知范文通用一

进一步全面落实_,以更好地服务社区居民为目标,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和驻街企事业单位党组织的资源优势,努力形成社区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区人人共享、区域性党建共驻共建的生动局面,为全力打造“三个适宜”的现代国际航空汽车城做出贡献。

二、活动的主体

社区党员(退休党员、在职党员)。充分调动辖区内的退休老干部、老军人、老教师、老科技工作者、老工人等志愿者参加,带动更多居民广泛参与。

三、活动内容

按照区委组织部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八个共同”,将社区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达到活动的宗旨。

一是强化宣传教育,提升居民素质。各个社区要充分利用教育阵地组织学习和培训,利用社区党校、市民学校这个阵地,通过召开读书会、谈心会、事迹报告会,举办培训班、知识讲座等方式,组织党员和志愿者向居民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社区内的居民进行传统美德教育,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普及科学知识,努力提升社区居民道德素质和文明程度。

二是创造适宜人居的宽松环境。创造安定的治安环境。强化治安巡逻,落实治安防范确保义务联防员、专职治安员定点定时巡逻;落实好帮教对象的帮教工作;加强对流动人员的管理,确保辖区内平安;创造整洁的居住环境,引导居民增强文明、清洁、卫生意识,保护公共设施和树木绿地,保持楼道卫生整洁。社区要积极争取辖区内单位支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在人力物力上给与帮助。动员辖区内的五老人员参加义务劳动,创造优美整洁的环境给居民。

三是广泛开展文体活动,活跃社区文化生活。社区和共建单位,要开展适合于社区居民的文体活动,通过开展活动,增进邻里之间的团结互助,提高居民思想道德水平,促进身心健康,形成浓厚的文化氛围。

四是关心弱势群体,解决实际问题。开展一帮一活动。社区支部牵头动员党员与弱势群体结成帮扶对子,定期不定期的进行走访慰问。通过社区的“爱心超市”等形式捐赠物品,为弱势群体解决实际困难;社区再就业服务中心尽可能为下岗失业人员开展再就业技能培训,尽可能提供再就业信息和岗位,利用社区各种优势,拓宽信息渠道;社区党组织要积极争取辖区内单位的支持,共同开展向居民群众的托老、托幼、餐饮、家电维修、家政服务、医疗、法律咨询等群众需要的便民服务;充分发挥党员活动小组、党员义工队、志愿者服务队作用,限度地为居民安居乐业创造便利条件;利用辖区内的健康药业开展面向群众、面向职工家属的健康讲座、健康咨询、义务服务等活动,积极开展向困难人群送医送药、心理辅导和健康救助活动。

四、组织领导

五、具体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社区和科室领导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街企联动、和谐共建”活动的重要性,要把此项工作摆到重要位置来抓,切实抓实抓好。

2、积极与共建单位搞好协调,组织开展活动。按照辖区居住的单位,结合实际开展一些行之有效的活动,社区要制定出具体规定,确定活动落实到实处。

3、抓好典型,以点带面,推动活动向纵深开展。注重在活动中涌现出的人和事,并及时进行推广。

有关向居民集体收费的通知范文通用二

本社区中心以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为动力,按照镇党委、政府对本社区工作的傲气,进一步深化对新形势下本社区建设重要性的认识,真正树立与时代发展要求相符合的本社区建设理念。

上半年,主要做了两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工作

一是制定相关规范、扶持、引导社会组织文件政策,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机制体制,为社会组织在--的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二是配合做好--会理事会换届事宜。中心协调相关居委做好分会理事的推选和把关工作,目前已完成莘城、水清两个分会的换届选举,确保了分会顺利交接。

三是进一步对接本社区服务站。将专业组织的服务进一步下沉到服务站,目前每个片区至少有一个站点提供公益服务和专业服务,不断满足本社区居民个性化需求。同时,通过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的牵线搭桥,近期社会公益组织将会在服务站开展“致夕阳”---为本社区空巢老人免费拍照以及“梦想diy”针对本社区外来务工子女及贫困家庭儿童的心理关爱活动,我办已初步物色了服务站对接相关活动,届时将做好协调、组织工作。

二、建立居民区环境卫生工作长效管理机制

一是做好国家卫生区巩固工作。

在本社区中心层面,根据相关部门的反馈情况,对各小区,特别是重点关注小区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小区卫生工作的长效性。在居委层面,由居委牵头物业公司,建立了由物业保洁员、居委干部、协管员以及小区志愿者组成的卫生巡查队伍,明确了各自责任,制定了工作时间表,每天进行环境巡视,随时了解掌握小区的卫生情况,对巡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及时汇总,及时处理,保持小区环境卫生整洁有序。

二是配合做好夏季灭蚊蝇活动。

发动居委利用黑板报、电子屏、宣传栏、海报等各种宣传方式向居民宣传灭蚊蝇知识,倡导居民养成文明的卫生行为。组织各居委开展卫生大扫除、蚊蝇灭杀行动,有效减少蚊蝇孳生场所和密度,确保居民身体健康。

下半年,根据总体安排,还要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社会组织工作。一是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党建进社会组织、志愿者风采节等组织协调工作。二是全面对接本社区服务站,丰富本社区服务内涵。三是依托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引进专业组织、企业志愿者等社会资源助力本社区建设。

二、卫生工作。下半年,是卫生区巩固工作的关键时期,我们将继续努力工作,落实有效措施,配合相关部门切实把工作抓深、做细、干实,经得起上级部门的检验和市民群众的评判。

三、协管员工作。做好五大协管员考核工作,用激励机制引导协管员争做岗位标兵、争当敬业奉献先锋,在本职岗位上争创一流业绩。

有关向居民集体收费的通知范文通用三

消防安全意识调查报告

一、 调查背景

当前,城市建设的飞速发展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日新月异的变化。随着城市社区建设的兴起和发展,城市社区消防也逐渐成为城市社区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与城市居民的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然而,火灾却成为城市社区居民的一个“无形杀手”,是当今城市主要灾害之一。

由于城市社区消防宣传教育还存在死角、死面,一些市民安全意识淡薄,缺乏基本的防火、灭火及自救逃生常识。此外,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各种高档家用电器逐渐普及,日常用火用电量增多,因电线老化,用火不当,没配备消防器材,消防设施过期损坏,消防意识淡薄,心存侥幸等原因,火灾发生的概率也越来越高,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事故时有发生。据消防部门统计,20xx年1至9月我市与去年同比,火灾起数呈上升趋势。火灾已成为一种较为常见的灾害,因此,提高市民消防安全意识,加强消防安全监管对避免和减少因火灾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财产损失具有重要意义。

二、 调查方法与过程

调查对象:此次调查的对象为黄石市普通市民、社区居民、社区居委会。

2、调查方法与过程:本次调查以问卷法与访谈法为主,辅以文献法。问卷由12道题目组成,主要围绕消防安全10个方面的内容,重点调查市民对消防安全的了解程度及身边的消防知识等方面的内容。

本次调查以抽样方式进行,抽取黄石港区、团城山区和峰烈山区的部分市民和社区居民为调查对象,共发放问卷400份,回收有效问卷320份,有效回收率80%。社区居委会主要由由调查员以访谈的方式进行调查。最后,全部问卷资料由调查员核实后进行编码,并利用spss软件进行统计分析,分析类型主要为单变量的描述统计和双变量的交互分析。

三、 调查现状与分析

“消防安全无小事”。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燃气普遍进入家庭,居民家庭生活中的自动化、电气化程度不断提高,用火、用电、用气十分普遍。然而,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是否随着家庭的现代化同步提高,消防安全意识是否为全体市民所掌握?最近长沙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所进行的一项关于市民消防安全素质的调查结果表明(此次调查的调查对象共4028人,其中学生1124人,男性1872人,女性2156人),我市居民在消防安全意识、消防安全知识、消防安全设施、消防安全隐患、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等方面尚存在诸多不足,需要引起我市各级各部门的高度重视。根据调查我们了解到,消防知识已经走入人们的生活。家庭中各种防火措施、社区里的各种消防器材都十分全面。市民和社区居民对消防安全知识都有一定的了解。

通过对黄石市市民消防安全意识调查分析,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市民消防安全意识比较淡薄,亟待提高。与此同时,政府和相关负责人对消防工作重视不够,投入不足,市区消防规划、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滞后,缺少处置特殊灾害事故的装备;一些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够,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消防设施不完善,特别是一些处于边远地方和无证照的工厂企业,仍存在较多的火灾安全隐患,主要集中在一些旧建筑和违章建筑商,城中村和出租屋的火灾隐患十分突出;社会消防安全意识总体上还比较薄弱,从业人员特别是外来工缺乏消防安全常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一、 市民消防安全意识现状:多数人消防安全意识有一定幅度提升,侥幸心理成为消防安全的重大隐患。 1、大部分居民注意消防安全问题。72.3%的受访者考虑过住宅遇到重大火灾时如何逃生;68%的人认为自己对消防安全的重视程度是非常重视和比较重视;80.1%的人认为家中备用灭火器非常必要或者必要; 52.5%的人表示关心自己周围环境如工作单位、居民小区所住的楼盘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92.1%的人赞成对存在消防隐患的单位和公共场所进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督查、监督;几乎所有的受访者都认为应将消防安全知识作为中小学生的必学内容。

与20xx年我局对市民所进行消防意识调查相比,我们可喜地看到,通过各级政府特别是消防部门的努力,市民消防安全意识有了明显加强,比如:20xx年91.69%的受访者表示家里“没有”简易灭火器,这一数据20xx年下降为70%。

2、消防安全中侥幸心理成为消防安全的重大隐患。

调查中,虽然有80.1%的人认为家中备用灭火器非常必要或者必要,但70.8%的家庭没有配备家用消防灭火器材,59.3%的家庭住宅没有预备遇到重大火灾时能及时逃生的物资器材;有50.8%人表示在平时进入商场、宾馆、酒楼歌舞厅时,不是十分注意安全出口和消防设备所在位置;冬天使用电暖器等取暖设备时,24.5%的人没有人离开即关闭电源开关的习惯。当问及为什么不注重消防安全问题的原因时,大多数受访者认为火灾发生的可能性小,因此没有引起足够重视。

二、 全面普及消防安全知识仍任重道远

消防安全知识对防范火灾的发生和火场逃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调查结果,我市居民消防安全知识有了一定程度的普及,在回答14个消防常识题时,大部分能作出正确选择,但在回答一些相对专业的问题时,能正确回答的比例偏低,说明我市居民消防知识普及仍有待深入。

受访者中明确表示知道灭火器的使用方法的只有32.6%,明确表示不会用的占18.5%;有11.6%的人认为消防队救火是收费的;35.4%的人认为自己对火灾中逃生自救方法不了解或者不太了解;在问到“如在高层遇到火灾,您会如何逃生?”时,有16.9%回答不知道或作出错误的选择(如选择乘坐电梯逃生等);有近7%的人不知道火警电话是“119”。

三、消防安全设施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近年来,随着我市消防安全工作的加强,消防设施建设有了一定的基础。市民对我市消防设施建设既看到了成绩,同时又提出了希望和要求。我市市政消防设施和居民家庭消防设施仍有进一步完善的巨大空间。

调查结果显示,家里配备有家用消防灭火器材的只有29.2%,70%以上的家庭没有配备和打算配备家用消防灭火器材;认为住宅小区配备的消防设施:①“有设施并且比较足够”占19.2%, ②“有设施但不太足够” 占36.3% , ③“有设施但没有及时更换维修”占22.6%, ④“没有足够设施”占13.5% ,⑤“没有消防设施”占8.4%;45%的受访者认为自己所在的住宅小区的消防设施遇到火灾时不能正常使用;32.9%的人认为自己所在的工作单位或者学校没有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

四、消除消防安全隐患需继续努力72.1%的受访者认为自己生活、工作、学习、娱乐等身边环境存在安全隐患或严重的安全隐患;对政府有关管理部门查处消防安全隐患的满意情况是,“非常满意”和“比较满意”的占41.4%,“一般”、“不太满意”、“很不满意”以及“说不清”的占58.6%。

五、消防安全教育形式单一

事实证明,大力加强消防安全教育是防范重大消防安全事故的最有效方式。市民普遍认为“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非常重要,并对消防安全教育提出了更高要求。

市民获得消防安全知识的主要途径是通过:①通过新闻媒体获知消防安全知识的占65%, ②“户外广告”占5%,③宣传橱窗”占3.7%,④ “消防知识专题讲座” 占20.2%,⑤“亲戚朋友和同学的介绍”占4%, ⑥“其他”占2.2%;有46.9%的受访者在最近一年内没有见到过或接受过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此外,市民对我市消防安全工作给与了评价,对我市消防安全工作“非常满意”和“比较满意”的占49.4%,“一般”、“不太满意”占45.4% ,“很不满意”和“说不清”的占5.2%。

六、提高我市市民消防安全素质的几点建议

加大消防安全的监督检查力度

消防行政执法机关应进一步加强日常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从调查情况看,各单位、居民社区、学校还存在不少安全“死角”,消防安全隐患在部分地区仍很突出。有关部门在抓好火险隐患的督促整改和对违反消防管理行为的依法处罚的同时,还应在各单位、居民小区和学校健全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目标到人,做到时时有人管,处处有人抓。此外,还应健全消防安全隐患的举报制度,公布和宣传举报方式,使消防监督与广大公民参与结合起来,推动依法治火的落实。

2、明确消防安全教育目标,努力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要充分认识提高居民消防安全素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消防安全素质是公民基本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调查表明:我市居民消防安全素质尚处在较低水平,各地的重大火灾事故出现就是验证。

3、政府组织协调,层层抓好落实

宣传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是一个系统工程,各级政府要以此为己任,加强协调,组织公安消防、宣传媒体、学校、单位和社区等部门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做好宣传普及工作,号召全社会都要关心消防工作,宣传消防安全知识。政府要把工作目标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和单位,投入足够力量,配置足够资源,落实具体措施,消防宣传教育要进单位进学校,城市要进社区进家庭,农村要进村进户,达到事半功倍效果。

4、广泛开展户外宣传和技能培训,丰富消防宣传形式

通过调查看出,市民获知消防知识的途径较为单一,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仍缺乏必要的火场自救知识和灭火技能。因此,应采取长效持久的宣传形式,配合生动活泼的方式,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如通过设立户外公益广告牌、张贴消防宣传挂图等方式开展长效宣传,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开展消防运动会、消防演习等活动开展随机宣传。

5、充分发挥宣传媒体的主渠道作用

信息时代媒体宣传作用深入人心,充分发挥宣传媒体的主渠道作用,是迅速提高消防教育实效的关键措施。宣传媒体部门要与消防部门密切配合,发挥自身优势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各种媒体可利用设立栏目、制作专门节目、发布公益广告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公安消防部门要编印《消防安全知识手册》,向社会提供消防安全知识读本,广泛向居民和学生分发,特别是农村居民和进城务工群体。社区单位要设立消防宣传栏,张贴消防标语口号,时时提醒居民提高消防意识,使之养成时刻注意身边不安全隐患的习惯,并能及时消除这些隐患。一是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加强消防宣传。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开辟专栏、专版,定期宣传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市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二是加强对企业、学校、社区、酒店等场所的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消防实战演练,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制定消防安全培训方案和制度。三是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力度,确保逃生通道的畅通和消防设施的合理配备。特别是对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设施、警示标志、安全通道进行严格排查,消除隐患。四是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对消防基础设施的检查,保证消防栓完好,消防水压达标。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到消防工作中来。该支队负责人告诉记者,这批台历的发放将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更好地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

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建议

1、抓好员工的安全教育、加强安全宣传的力度

在日常的工作中,广大员工总认为,消防工作是消防队或企业兼职消防队的事情,与自己无关,企业的消防灭火器材对自己来说,会不会用都一样,有人会用就行了。根本认识不到消防工作是关系到自己的生命安全。

?这就要求员工在入职时、分配到部门时,都要进行消防安全教育,让员工认识到安全不仅是企业的事,也是自己的事。员工在安全反复强调面,做得好的要奖励,做得不够的,要处罚,从而在工作中到到自己注意安全。

让员工明白“安全是天”,要树立正确的安全观,不仅是对你自己负责,也要对你的家庭负责。从而使广大员工在自觉不自觉中学习到灭火的技能,耳濡目染的增强自己对消防工作的安全意识,使企业的消防工作真正做到人人参与、群防群治的效果。

要让员工树立“自己安全自己负责,同事安全自己有责”的安全意识。

2、完善制度保障安全

为确保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应从人力、制度上入手,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的实施。

1)、成立专门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制定各部门的响应程序,周密部署各项消防安全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和责任人。

2、各部门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等方式,实行包干责任制,逐级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把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细化到每个每个工作岗位和每个人,做到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同时建立健全巡查机制,克服侥幸麻痹思想,推进消防安全工作有序开展。

3)、对出现事故的人及班组不得评优秀。对出现重大事故的人及班组给予处罚及降职或不得晋升。

3、消防安全工作要做到全面覆盖,不为隐患留空隙

1)、消防工作要抓重点部位。针对各消防重点部位定时定期开展日常自查自纠工作。坚持做到检查不留死角,隐患排查清楚,隐患排查要做到全员参与,整改工作要及时到位,努力实现各阶段消防工作的目标。

2)、是严抓薄弱环节。相对的越是消防隐患少的部位,往往越容易被忽略。但实际上,隐患少并不代表没有隐患。只有未雨绸缪,抓住消防安全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才能做到不为隐患留空隙。

3)、是要侧重抓细节。消防安全工作的开展应从大处着眼,从小处做起。越是细节问题越不易引人注意,但几乎所有的重大事故都是源于起初的“不注意”、“不小心”。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只有将这些被忽略的小细节一一拾起重视起来,才能将消防隐患消灭于萌芽。

4)、坚持严格管理。让员工保持安全意识不松懈,使员工有紧迫感、压力感。通过一些安全案例和安全事故发生的后果描述,从对危险源的认识开始,让员工感到遵守企业的安全操作规程及规章制度是必要的,并让员工在工作实施执行。

4、加强班组管理

1)教育内容

本班组的概况和工作范围、生产工艺、设备性能、本岗位、工种或其它对应岗位发生过的一些事故教训及预防措施。

本班组的危险源及控制措施。

本岗位工种的安全规程,安全职责;公司安全通则;通用和相关安全规程及有关安全生产制度。

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所操作机械设备、工具、器具的安全使用要求,岗位间的工作衔接配合安全注意事项。

各种事故的处理,紧急救护知识。实际安全操作示范,以老带新。

公司及本单位的安全动态。

2)、班组安全检查标准

班组长要组织进行班前、班中、班后检查。班前检查可结合交接班进行,对设备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和交接,有问题要交接清楚。各岗位班前要对所管区域、所用设备、使用工具进行检查。班中要对设备运行动态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是安全装置完好情况及设备是否有不正常现象等。工作结束后检查内容是现场是否整洁、工具是否归位等。划分责任到每个人,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事管,充分发挥集体的力量。

长期闲置不用的设备,使用前应全面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安全员应督促本班组人员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检查各岗位执行安全规程情况,检查各岗位查出问题整改及上报情况。

安全检查查出问题无论是否整改都应记入事故隐患检查、登记、整改记录本。一时无法整改的应立即上报,并注明报告部门和接受报告人姓名。

3)、制度管理标准

班组的每个岗位、工种和所操作的机电设备工具都必须有健全的“安全规程”并达到统一版本字迹清楚、人手一册,人人熟知,严格执行。

班组要根据生产设备等因素的变化,事故教训等情况及时检查现有规程制度是否健全。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检查现有规章制度是否健全,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提出修改意见,上报批准后执行。

凡抢修及临时性工作,班组都必须提前制定出书面安全措施,并由车间主管领导审批,大、中修安全措施逐级把关、审批。所有安全措施都必须在检修、抢修施工前认真学习,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临时安全措施中要结合现场、环境、季节、施工方案、危险区域、重点部位、标志等实际情况制定。

凡上级颁发的与本班组有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各类操作证、单、表、在班组必须健全,并妥善保管,经常组织学习,认真贯彻执行。

班组要保证经常抽考岗位安全规程,安全知识,公司安全通则,相关通用安全规程,相关规章制度,危险源控制措施。紧急情况的处理程序。

结合当天工作实际应学习,抽考相关安全规程的有关条款和相关的其它规程。

班组应适时组织岗位安全操作的技能训练,举行反事故演习,掌握处理各种故障的能力,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班组各岗位人员应熟知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岗位作业标准。

结语

关注消防,关注生活,消防安全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因此提高市民的消防意识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

此次实践活动丰富大学生暑期文化生活,提高大学生实践能力,通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让大学生自觉服务社会,无私奉献社会。

有关向居民集体收费的通知范文通用四

第一条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法建制、以制治村,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保证居民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以“生产发展、生活宽裕、村容整洁、乡风文明、管理民主”为目标,调动居民建设富裕、和谐、文明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促进本居委会政治文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联系我居委会实际,由全体居民讨论,民主制定。

第三条居民自治是在党的现行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范围内,在社区党支部的领导下,由居民委员会具体组织管理本居委会的政治、经济及其它社会事务的一种制度。

第四条本章程是全体居民的行为规范,在章程面前人人平等,人人都必须严格遵守。

第五条本章程由居民委员会具体安排实施。居民会议和居民代表会议监督执行。

第六条居民会议由户口在本居委会的18周岁以上的居民组成,是居委会最高权力机构。居民会议设立居民代表会议,居民代表会议由居民代表及居委会里的各级人大代表、居民委员会成员组成。

居民代表必须是:具有一定的觉悟和参政、议政能力,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热爱集体,关心群众,坚持原则,主持正义,有群众威信的居民,同时能收集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居民委员会反映,协助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居民代表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必要时也可以经居民会议罢免和补选。

第七条居民会议每半年举行一次。有十分之一以上的居民提议或三分之二以上的居民代表提议,应召开居民会议。召开居民会议,要有本居委会18周岁以上的居民的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居委会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居民代表参加; 所作决定,要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居民会议也可分片召开。

居民代表会议每季召开一次,在特殊情况下或有三分之一以上代表提出可以临时决定召开。召开居民代表会议,要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居民代表会议成员参加。

居民代表会议议事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决定问题要经居民代表会议成员的过半数通过;居民代表会议的决定不得与居民会议的决定、决议相抵触。

第八条居民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一)依法选举、罢免和补选居民委员会成员;审议决定居民委员会成员的辞职请求。

(二)决定聘用本居委会财会人员和其他居委会事务管理人员;决定本居委会享受补贴人员及补贴标准。

(三)听取、审查和批准居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财务收支计划和执行情况报告;审议决定本居委会规划建设、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以及有关公共事务、公益事业的其他重大事项。

(四)审议决定本居委会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居委会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方案,决定居委会集体经济收益的使用。

(五)审议决定办公益事业的经费的筹集办法。

(六)审议决定宅基地分配、计划生育指标安排的方案。

(七)决定对居委会财务和居委会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评议居委员会成员的工作。

(八)制定和修改本居委会居民自治章程、社区民约等规章制度,并报街道办事处备案。

(九)撤销或者改变居民代表会议、居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议、决定。

(十)审议决定居民会议认为应当由其决定的涉及居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居民会议第二至第七项职权交由居民代表会议代为行使。

第九条为强化居民代表管理居委会事务作用,在居民代表会议下设会议召集组、监督组和发展组三个独立工作小组。三个组的人员组成原则上通过召开居民代表会议从居民代表中推选产生(发展组组长由社区“两委”干部担任,并可吸收非居民代表成员),每组由3至5人组成,分别设组长1名。

会议召集组的职能:根据符合法定人数的居民(居民代表)依法提出召开的会议而居民委员会不作为时,可以召集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会议,具体负责沟通各方、协调会议召开时间及做好会务有关工作。

居委事务监督组的职能:主要负责居委事务监督和民主理财职能,负责监督居委事务、财务活动。有权否决居委会、不合理的开支。在讨论居委事务公开和经费使用议题时可以列席居民委员会会议。

发展组的职能:发展组是居委会发展经济的智囊和参谋,负责调研论证本居委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收集掌握生产发展信息,提出本居委会发展经济、兴办公益事业的计划和项目建议,协助筹措发展生产和兴办公益事业资金,并为居民发展生产提供信息指引。

以上三个组的成员统称为居委事务管理人员,任期与居民委员会成员相同,可以连选连任。居民委员会可以对不称职的居委事务管理人员通过召开居民代表会议表决罢免。

第十条居民委员会是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由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具有法人资格,受街道办指导和社区党支部的领导。

居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由居民直接选举产生,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一条居民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居委会属于居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编制并实施本居委会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管理本居委会财务,教育居民爱护公共财物和设施,珍惜土地,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二)巩固和壮大居委集体经济,管理本居委会居民集体所有的各类经济组织;尊重集体经济组织和其他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支持和组织居民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居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的财产权及其他合法的权利和利益;承担本居委会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本居委会经济发展。

(三)编制并实施本居委会规划建设,按照规划修建硬底化道路,指导居民建设民房,整顿环境,发展公益事业,搞好公共卫生,改善居住环境,提高居民健康水平。

(四)促进居民团结和家庭和眭,照顾五保户、困难户和军烈属,依法调解民间纠纷;代表本居委会处理与其它(村)居委会的纠纷,维护社区与社区之间的团结;协调处理居民小组之间的关系;协助有关部门维护社会治安和生产生活秩序;协助有关部门对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居民进行教育、帮助和监督。

(五)开展多种形式的精神文明活动,提高居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水平,移风易俗,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六)宣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和推动居民履行纳税、服兵役、计划生育等依法应尽的义务。

(七)协助街道办事处开展工作;向街道办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八)召集居民会议和居民代表会议,并报告工作;执行居民会议和居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决定。

第十二条居民委员会的工作制度。

(一)学习制度。每半月学习半天,主要学习党的农村现行政策和各级党委、政府的有关文件,不断提高思想水平和政策水平。

(二)会议制度。居民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办公会,半年一次汇报会,年终一次总结会,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召开。

(三)值班制度。居民委员会实行轮流值日制度,保证在上班时间都有一位成员在居民委员会办公场所值班,处理居委事务。

(四)建立任期目标、年度目标和分工负责制度,并定期进行总结检查。

(五)居委事务公开制度。凡需要居民知道的居委事务大事都要公开,主要包括:

1、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级的有关政策规定;

2、居委会干部的分工,居民委员会三年任期目标、本居委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计划执行情况;

3、年度财务计划及各项收入、支出和债权债务情况;

4、集体资产及其经营管理情况,包括土地、物业等生产资料的经营情况以及承包经营方案、投标结果、承包费收缴、合同履行情况;

5、居委集体经济收益及其使用情况;

6、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以及招标投标、建设承包方案及实施情况;

7、征用集体所有土地各项补偿费的收入和使用情况;

8、救灾救济、扶贫助残、拥军优属、社会捐赠等项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情况;

9、各级政府下拨的补助经费、专项经费的收支情况;

10、居委会干部工资、奖金、补贴及其他福利,公务活动方面的开支情况;

11、当年宅基地的申报、批准和使用情况;

12、安排计划生育指标、落实计划生育节育措施和计划外生育费的收缴、管理、使用情况;

13、协助街道办开展工作情况;

14、十分之一以上居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居民代表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

公开的形式:设立公开栏,发放明白纸,居委会干部述职。

第十三条居民委员会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各委员会工作由居民委员会成员分工负责。

第十四条凡户口在本居委会的居民在社区内享有以下权利:

(一)享有《宪法》规定的一切权利。

(二)参加居委事务活动,提出有关居委事务的批评和建议,对居委会干部和居委事务进行监督。

(三)享受本居委会举办各项公共事业和公益事业的权利。

第十五条每个居民在社区内都有以下义务:

(一)遵守居民自治章程,执行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和居民委员会的决议、决定。

(二)按时完成居民委员会分配的各项任务。

(三)团结互助,尊老爱幼,维护集体利益,同一切危害、破坏居民利益的行为作坚决斗争。

(四)自觉开展移风易俗,争当文明居民、文明户的活动。

第十六条居民委员会成员是全居委会居民的公仆,必须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立足于本职工作,努力为居民造福。要求做到: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认真学习政策,学习经济管理知识和农业科学技术知识,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坚持实事求是,讲究工作方法,遇事同群众商量,尊重居民意见,善于做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四)不请吃、不受礼、不以权谋私、清正廉洁,敢同不良倾向作斗争。

(五)以身作则,在各项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六)坚持原则,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七)维护集体团结,执行会议决议,齐心协力共同开展好工作。

第十七条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居委会务管理制度。如居委事务公开民主管理规定;居民代表议事规则;社区民约;财务管理制度;“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办法;土地、宅基地管理使用制度等规章制度(这些规章制度另行制定,经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通过后公布实施)。

第十八条 每个居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地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第十九条 居民之间要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聚众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搬弄是非。

第二十条 严禁偷盗、敲诈、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严禁赌博。

第二十一条 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利、交通、通讯、电力、生产等公共设施。

第二十二条 严禁私自砍伐集体或他人林木,执行护林防火“十不准”,不准在社区附近或田边、路边乱挖土,严禁损害庄稼、瓜果及其它农作物。

第二十三条 对违反社会治安规定者,情节较轻,尚未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由居民委员会或调解会、治保会给予批评教育并酌情处理,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 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提倡婚事新办,移风易俗;破除旧的丧葬习俗,推行火化 ;反对封建迷信及其它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第二十五条 居民之间要互相尊重、相互理解、相互帮助,和睦相处,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

第二十六条 依法管理宅基地,执行村庄规划,不损害整体规划和邻里利益。

第二十七条 邻里间发生纠纷能自行调解的,自行调解,不能自行调解的,要依靠组织解决,不能仗势欺人,强加他人。对不听劝阻制造纠纷的当事人,情节轻微的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的,必须承担医疗费用,并按损失折价赔偿。

第二十八条 居民要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尊老爱幼的原则,建立团结和睦的新家庭。

第二十九条 婚姻大事由本人做主,反对他人包办干涉,不借用婚姻索取财物。

第三十条 夫妻在家庭中的地位平等,共同管理家庭财产,反对男尊女卑。

第三十一条 计划生育是国家基本国策,要贯彻执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

第三十二条 不准虐待老人。对丧失劳动力的老人,其子女必须尽赡养义务,保证老人晚年生活。对不赡养老人者,由居民委员会按上级规定供养标准,令其子女均摊。

第三十三条 父母担负未成人或无生活能力的子女抚养教育,不准虐待病残儿、继子女和收养的子女,不得让小学生辍学。

第三十四条 鼓励居民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不断发展本居委会医疗保障事业。

第三十五条 本居委会发生自然灾害,要及时向街道办事处报告,并积极协助民政部门做好救灾、查灾、报告工作。上级发给本居委会的救济粮、款物,应根据受灾程度,及时地发放到受灾户。

第三十六条 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做好低保工作。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个别条款如与国家和地方性法律、法规有抵触的,按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由居民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由居民会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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