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答疑辅导个人申请书简短 辅导申请书怎么写(二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15 10:39:56 页码:11
答疑辅导个人申请书简短 辅导申请书怎么写(二篇)
2023-01-15 10:39:56    小编:ZTFB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最新答疑辅导个人申请书简短一

根据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民商事案件判后答疑和规范申请再审立案工作的意见(试行)》规定,现申请人陈满现就马xx、周xx、周金x、周金x诉刘 xx、陈xx、张运过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不认可贵院(20xx)x民初字第01941号判决结果,特提出如下答疑申请:(西安王斐律师:电话 18991107108;欢迎来电咨询、合作、交流!)

第一 关于本案诉讼时效问题的疑问。

根据《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本案诉讼时效应自人身损害发生之日即20xx年5月19日开始计算,期间并没有时效中断情况发生。本案起诉之日已过诉讼时效,申请人已书面递交关于时效的抗辩说明,法院为何对此抗辩不做回应,不做出任何审查认定?本案判决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在时效方面的事实依据与法律依据是什么?其次,贵院在判决书“经审理查明”部分中认定,20xx年1月18日周某虎死亡后原告多次与被告协商赔偿事宜,法院作此事实认定依据的是什么?从原告提供的哪份证据中得到此认定?

第二 关于周某虎死亡原因问题的疑问。

周 xx于20xx年5月19日受伤,早在20xx年8月1日即好转出院,时隔8个月病情不见好反而死亡,死亡到底是之前的损害所致,还是另有原因?原告并未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周某虎的真正死亡原因,就此认定死亡是由于之前损害导致,是否过于牵强?原告是否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法院在庭审中为什么不查明周某虎死因?法院最终认定周某虎的死亡与之前的损害具有必然因果关系的事实依据与法律依据是什么?

第三 关于申请人雇主身份认定问题的疑问。

本案所建房屋由房主张运过发包给刘xx,刘xx将砌墙工程分包给申请人陈xx,房屋上楼板时,申请人在人市介绍民工给刘xx。法院依据陈xx的砌墙分包事实和人市上介绍民工的行为,就认为申请人是周xx的雇主。申请人想问,法院认定雇佣关系中雇主身份的要件是什么?是工程受益人、管理人、和雇员报酬发放人呢?还是谁介绍的劳务谁就是雇主?本案认定申请人为雇主满足了哪些要件?

其次,判决书“本院认为”部分中称:“陈xx辩解事故发生时,其分包的砌墙工程已经完工,事故与其无关,不愿承担法律责任的意见,因转包未签订任何书面约定,刘锁全也予以否认,其又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实,本院不予采纳。”

申请人想问,法院认定申请人不能证明自己只分包了砌墙工程就推出楼板工程也是申请人承包,如此推理是否符合常理?申请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承包上楼板工程就推出申请人承包了上楼板工程,如此的推断是否符合法律证据规则?把申请人是否为雇主的举证责任分配给申请人,是否符合民法“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还有,法院在判决书之前已经查明申请人是建房的分包者,后又得出转包者身份结论,法院的认定前后矛盾,如此事实认定不清如何作为判决依据?

最后,农村建房一般分为打地基、建房、砌墙、上楼板、装修等阶段,申请人只负责砌了个墙,并且也是长期做砌墙的活,由此法院就推出上楼板也是申请人承包的活,依据是什么,仅仅是上楼板的工人是申请人介绍的吗?既然是申请人承包的。活,为什么当时是刘xx在现场,而申请人却在几里外另一个村干活?

第四 关于对本案起主要作用的吊车问题的疑问。

法院以本案涉及侵权之诉和合同之诉的竞合,原告选择了雇佣关系诉讼,而不追加吊车车主作为诉讼当事人。但追加吊车不仅仅是法律关系问题,而是对事实查明起决定性作用的问题。上楼板的过程是由工人与吊车配合完成,吊车的雇主依常理也应是工人的雇主,这对真正雇主的认定起到决定性作用,为什么法院不追加吊车车主为诉讼参与人?在能查明事实的情况下而不查明反而靠推理推出的事实能否作为判决的依据?

最新答疑辅导个人申请书简短二

和谐心灵,快乐成长

20xx年5月4日-6月5日

(一)大学生阳光成长训练营系列活动

1.女大学生自信心团辅训练

活动目的:挑战自我,提高自信,笑对生活

时间:5月周二下午

地点:女性心理健康与发展实验中心(体育馆一楼)

对象:经济困难学生

指导老师:罗艳红

主办单位: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承办单位:校资助中心

2.女大学生人际交往团辅活动

活动目的:提高人际交往能力

时间:5月周二下午

地点:女性心理健康与发展实验中心(体育馆一楼)

对象:在校大学生

指导老师:陈志坚

主办单位: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承办单位:校学生会心理部

3.女大学生压力管理团辅活动

活动目的:提高压力管理能力

时间:5月周二下午

地点:女性心理健康与发展实验中心(体育馆一楼)

对象:在校大学生

指导老师:李满林

主办单位: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承办单位:旅游系阳光之旅特色成长辅导室

(二)心理沙龙系列

1.班级心理委员座谈会

活动目的:加强工作交流,提高工作能力

活动时间:5月5日14:00-15:00

活动地点:综合楼四楼学生处会议室

主办单位: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承办单位:校学生会心理部

2.“自我成长故事”分享沙龙

活动目的:自我教育,自我提升

活动时间:5月下旬

活动地点:睿智楼108

主办单位: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承办单位:校心理健康协会

(三)心理信息联络员技能培训

活动目的:提高寝室长作为心理信息员的能力与水平,提高心理自助与互助能力。

对象:大一寝室长

培训时间及内容:

培训要求:

(1)请各系部(中心)心理健康专干(学生干事)协助做好本次培训相关工作,通知本系大一寝室长及时参加培训。

(2)严格(要求)考勤。指派专人负责本系部(中心)学生的考勤工作,并于每次培训开始之前10分钟完成签到工作。要求大一寝室长按时到场签到,不缺席、迟到、早退,原则上不准请假,如有特殊情况请到系部(中心)负责心理健康老师处请假并上交请假单。

(3)要求各寝室长认真参与、积极体验、做好笔记,培训结束后每人上交一篇培训感想(手写),由各系部(中心)汇总后统一交到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4)每次培训内容结束后均将安排10分钟左右的答疑时间,请学生提前做好准备。

(5)如培训学员有超过2次(含2次)以上无故缺勤或未上交培训感想者,将不予以结业,学生参加培训情况将作为班集体和个人评先评优和系部心理健康工作考核的依据。

(6)做好培训后的继续教育工作。各系部(中心)可根据具体情况在培训后安排心理信息联络员学习、座谈、讨论等活动,并建立符合本系部(中心)实际要求的心理信息联络员工作机制。

(7)经培训、考核合格的学生,由学生处颁发《湖南女子学院信息联络员培训结业证书》。

主办单位: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承办单位:校学生会心理部

(四)心理健康主题大赛

1.心理情景剧原创剧本大赛

活动目的:进一步强化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意识,推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开展。

活动要求:

(1)剧本应为原创,杜绝抄袭,如发现有雷同者,一律取消比赛资格。剧本内容需紧紧围绕大学生现实生活中出现的热点问题,普遍存在的心理问题、困惑,如情感纠葛、家庭因素、人际交往等一系列角色的心理冲突,心理调适及一些心理变化过程。剧本要求立意新颖,主题鲜明,剧情完整,内容积极向上,适合学校舞台展示。所有稿件需注明作者姓名,所在系别、年级、班级;打印稿件题目需用黑体2号字,正文需用宋体4号字,用a4纸打印,字数在1000-3000左右,来稿概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2)投稿时间:5月4日-5月24日

(3)投稿方式:

要求参赛者同时提供纸版稿件和电子版稿件,纸版稿件送交各系心理部负责人,电子稿件以附件形式发至心理健康教育中心部门邮箱czj7645@

(4)评选方法:

由各系部(中心)心理部进行初选后,于5月24日前推荐5篇文章交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办公室进行复选,本次比赛将设置评选委员会,根据稿件的质量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

参加对象:全校学生

主办单位: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承办单位:校学生会心理部

2.“十佳阳光女生”的评选活动

活动目的:通过评选阳光女生,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建立正确的价值体系,让学生形成自信、乐观、仁爱的健康个性和积极、奋进、奉献的优秀品质。

阳光女生参评标准:

(1)基本条件:乐观、自信、健康、美丽。

(2)具体条件:

①心态阳光,性格开朗;诚实守信,热情大方。

②孝敬父母,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

③严守纪律,积极上进。无旷课、舞弊等违纪行为,无补考课程。

④形象气质好,穿着得体;言谈文明,举止优雅。

⑤身体健康,积极参加阳光体育活动,至少参与一项校级以上的体育活动。

⑥积极参加阳光寝室评比,阳光寝室成员优先。

⑦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文艺活动,至少参与一项校级以上的文艺比赛活动。

⑧具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社会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积极为寝室、班级、学校和社会做有益的事情,经常参加义工活动,且产生良好影响,具有典型模范作用。

评选方法:

(1)初评。以辅导员推荐、个人自荐的方式由各系部(中心)初选候选人(推荐表格请见附表)。各系初选名额为:每个系部(中心)推荐2名学生,请大家将材料5月20日前交到体育馆二楼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罗艳红老师处。

(2)复评。由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综合面试和材料审核结果,评选出十佳阳光女生。

(五)心理咨询与危机干预案例研讨会

活动目的:提高我校辅导员心理危机干预能力

活动方式:研讨会

时间:5月26日

地点:综合楼4楼学生处会议室

主办单位: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六)辅导员团体辅导培训

活动目的:体验和学习团体辅导活动

活动时间:6月2日14:30-16:00

地点:足球场

主办单位: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承办单位:辅导员之家

(七)心理问卷调查系列活动

1.我校女生成长需求动态问卷调查

活动目的:真实掌握学生成长动态

活动时间:5月中旬

主办单位: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承办单位:各系成长辅导室

协办单位:校心理健康协会

2.趣味心理测试

活动目的:认识自我,完善自我

测试内容:智力、职业兴趣、心理健康、人格等各种测验

活动方式:以班级为单位申请个人网络测试用户名

时间: 5月12日-26日

地点:体育馆二楼女性心理发展实验室或校内联网计算机

主办单位: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承办单位:校学生会心理部

(八)“和谐之爱”阳光使者进宿舍活动

活动目的:宣传心理健康知识,提高心理健康意识

活动时间:5月15日

地点:学生宿舍

主办单位: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承办单位:校阳光使者团队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