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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刑事财产鉴定申请书(优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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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刑事财产鉴定申请书(优质10篇)
2023-11-19 14:29:51    小编:ZTFB

总结可以使我们从复杂的事物中抽丝剥茧,找到解决问题的最佳路径。有效的时间管理可以提高工作和学习效率,我们应该如何合理安排时间?接下来,我们将分享一些关于总结的经典案例,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启示。

刑事财产鉴定申请书篇一

我辽宁瑞兴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近期拟进行战略重组,需要了解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因此要进行企业价值评估。以下就我公司基本情况做简要介绍。

1.辽宁瑞兴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xx年,总部位于辽宁省辽阳市铁西路8号。公司总占地面积16万平方米,总注册资金1000万元。

2公司现有员工260人,其中各种专业技术人员30人,高级工程技术人员6人。

3.公司主要生产经营二硫化碳、高纯五硫化二磷、石油焦、煅烧焦、预焙阳极、超高功率石墨电极、天然气、硫磺、磷酸辛酯等产品。主要产品二硫化碳36万吨/年,五硫化二磷2万吨/年、煅烧焦30万吨/年、预焙阳极20万吨/年、超高功率石墨电极2万吨/年。公司是目前全国二硫化碳、五硫化二磷行业龙头企业,是国家标准的起草单位,现拥有各项技术专利15项。

4.公司下属企业9家,产品行销全国20多个省市,现有用户15000多个。企业所在地区有23条送货上门的供应渠道,其他地区有31个代销售网点。且我公司主要用户均为重点骨干企业。

我公司希望贵公司能够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遵循相关法律和资产评估准则,做到客观真实地估算本公司的经营价值,保障股东权益,今特此向贵公司提出资产评估申请,望贵公司能够及早受理。

此致

敬礼!

xuexila。

20xx年x月x日。

相关。

刑事财产鉴定申请书篇二

深圳市xx区人民法院:

关于原告xx诉被告xx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第一审程序期间,原告向贵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原告担保人xx为其保全申请向贵院提供了位于xx的物业作为担保。贵院据此查封了被告坐落于xx房屋一间。

现原告和被告已于二审诉讼期间以调解结案,被告的调解金额现已实际履行到位,本案诉讼已经终结。因此,原告特向贵院申请解除对原告的担保物和被告房产的保全手续,并将原告的担保物返还给原告担保人。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xx年xx月xx日。

刑事财产鉴定申请书篇三

请求事项:

请求法院依法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司法鉴定单位对申请人的经济损失进行评估。

事实和理由。

20xx年10月18日至10月24日期间,被告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老君堂村村民委员会无故擅自派人强行拆除车间房屋,打砸厂内生产设备,损坏原告用于出口的货物,造成原告无法再继续生产经营,经济损失巨大。为了查清事实损失数额,请求法院依法委托鉴定单位进行评估鉴定。

此致

敬礼!

xuexila。

20xx年x月x日。

刑事财产鉴定申请书篇四

第一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为保护公民合法权益,规范医学鉴定工作,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医学鉴定,是指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对人身伤害医学鉴定有争议需要重新进行医学鉴定和精神病的医学鉴定。

第三条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范围包括:死亡原因的医学诊断;损伤情况的医学诊断;疾病的医学诊断;伤害与疾病的关系;伤害后有无并发症、后遗症;伤害后有关生理、病理状态;其他涉及医学专门问题的诊断等。

第四条人身伤害医学鉴定有争议是指法院、检察、公安不同系统之间在办案过程中,因同一人身伤害的有关医学鉴定或医学诊断(限第三条所指的医学鉴定范围)结论不一致,办案单位认为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的。

第五条对人身伤害医学鉴定有争议需要重新鉴定的,由办案单位委托省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以下简称指定医院)按下列区域划分进行鉴定:

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杭州市。

宁波李惠利医院―宁波市、舟山市。

温州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温州市。

浙江省人民医院―湖州市、嘉兴市、绍兴市。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金华市、衢州市。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台州市。

温州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丽水地区。

第六条法院、检察、公安在各自办案过程中,对指定医院作出的人身伤害医学鉴定,认为仍有疑问,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的,经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的法医部门审核同意,报省法医鉴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委托浙江省人身伤害鉴定委员会进行医学鉴定。

第七条浙江省人身伤害鉴定委员会由指定医院和浙江大学医学院的专家、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的资深法医组成,挂靠在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鉴定结论由该院出具。

第八条涉及损伤程度、尸体现象、死亡性质、死亡及损伤时间推断、损伤工具推断、是否造作伤等法医学鉴定由法院、检察、公安等法医鉴定机构作出。

第九条法院、检察、公安系统内上下级之间,对人身伤害法医学鉴定结论有争议,由办案单位按各自案件管辖权限和办案程序,进行补充鉴定或逐级鉴定。

第十条法院、检察、公安之间对人身伤害法医学鉴定有争议,经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协调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报省法医鉴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委托浙江省人身伤害鉴定委员会进行法医学鉴定,鉴定结论由浙江省人身伤害鉴定委员会出具。

第十一条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由办案单位委托省人民政府指定医院按下列区域划分进行鉴定:

浙江省精神病医院―全省。

杭州市精神病医院、杭州市公安局安康医院―杭州市。

宁波市康宁医院、宁波市公安安康医院―宁波市。

温州市鹿城精神病医院―温州市。

湖州市精神病医院―湖州市。

绍兴市精神病医院―绍兴市。

金华市精神病医院―金华市。

衢州市精神病医院―衢州市。

台州市精神病医院―台州市。

舟山市精神病医院―舟山市。

丽水地区精神病医院―丽水地区。

第十一条办案单位或当事人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结论有异议,办案单位认为需要重新鉴定的,委托浙江省精神病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

第十二条浙江省精神病鉴定委员会由指定医院的专家和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的资深法医组成,挂靠在浙江省精神病医院,鉴定结论由该院出具。

第十三条各指定医院成立医学鉴定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一名院领导负责,有关职能科室和主要临床科室负责人参加,下设若干专业组,并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

第十四条指定医院的医学鉴定工作领导小组和参加鉴定的成员,必须具备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参加鉴定的专业人员应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第十五条医学鉴定应有法院、检察、公安等办案单位书面委托,并提交下列材料:

2.被鉴定人的有关伤、病资料;。

3.有争议的各种不同鉴定结论;。

4.指定医院认为需要提供的与鉴定有关的'其它材料。

第十六条指定医院受理医学鉴定委托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鉴定结论出具给委托单位。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鉴定结论的,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但应提前与委托单位联系并说明理由。

第十七条指定医院结人身伤害和精神病的医学鉴定,应指派三名以上相关专业人员参加。重大、疑难复杂的鉴定和省人身伤害鉴定委员会、省精神病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由五名以上相关专业人员参加。鉴定人应在鉴定结论上签名,如果意见不一致,可以分别写出自己的意见,并按多数人的意见作出鉴定结论。鉴定结论需经鉴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签发,并加盖医院医学鉴定专用章。

第十八条省人身伤害鉴定委员会委员和省精神病鉴定委员会委员,如是本案的原鉴定人,不得参加委员会对该案的鉴定。

第十九条指定医院制作《医学鉴定书》,主要内容包括:委托单位、委托理由、受理日期、被鉴定人一般情况、主要伤病史、检查情况、分析论证及鉴定结论等,并注明文号、日期。

第二十条《医学鉴定书》一式两份,一份交付委托单位,一份由鉴定医院存档。鉴定医院应将各种鉴定材料一并交还委托单位,不得遗失。

第二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或理由干预鉴定工作,鉴定人的人身权利受到法律保护。

第二十二条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不得再从事鉴定工作。鉴定人的回避和出庭作证按《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鉴定费用由指定医院向委托单位收取,收费标准由省有关部门制定。

第二十四条浙江省人身伤害鉴定委员会和浙江省精神病鉴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和省政府指定医院区域划分的调整,由浙江省法医鉴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浙江省法医鉴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委政法委员会执法监督处。

第二十五条对违反本规定的医学鉴定,办案单位不得作为定案依据。

第二十六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刑事财产鉴定申请书篇五

1.中心在一般受理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工作,并出具完整、规范的鉴定报告。

2.中心在实施鉴定前,鉴定人应预先阅卷,了解案情,作必要的核实。对疾病的诊断要明确,有科学依据,对各种法定能力的评定和因果关系的评定要准确。

3.精神病司法鉴定工作由办公室主任或中心指定的人员主持,参加司法鉴定的人员不少于三人(其中鉴定人不少于二人)。

4.在作出精神病司法鉴定结论后,参加鉴定的精神病司法鉴定人应当签署鉴定意见,如有不同意见时应记录在案。

5.精神病司法鉴定结论以《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的形式作出;经鉴定人签字并加盖本中心公章后生效。

6.精神病司法鉴定工作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并将《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送达委托机关或鉴定申请单位。

对该鉴定有异议的,可以由当事人在被告知的`时候直接提出重新鉴定的要求。或者在开庭前要求重新鉴定。但为了提高司法效率,最好提前提申请。

刑事财产鉴定申请书篇六

人民法院:

公司xx(原告)与限公司xx(被告)纠纷一案由贵院作为一审法院立案并进行了审理,案号xx民初字第xx号。在诉讼期间,原告向贵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原告担保人公司为原告的保全申请向贵院提供了位于,价值的商铺作为担保。贵院据此对被告拥有的位于予以了查封。

一审判决后,原告不服上诉至人民法院,经过开庭审理,现本案已经审结,法院于xx年xx月xx日下达xx民终字第xx号民事判决书,依法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本案诉讼已经终结。因此,原告特向贵院申请解除对原告担保物的保全手续,并将原告的担保物返还给原告担保人。

此致

敬礼!

人民法院。

申请人:xx。

刑事财产鉴定申请书篇七

请求事项:请求事项:1、立即查封被申请人蒋雪光的银行账号,冻结其账户的存款。2、立即查封被申请人经营店铺,位于长沙市三湘汽配城三湘汽车生活馆1-015号的“湘生汽车用品商行”店内的商品和财物。3、立即查封被申请人经营店铺的仓库,位于三湘汽配城的泰时三湘金地1栋2楼4号事实与理由:事实与理由:2010年4月至今,被申请人批发和零售侵犯申请人专利权的汽车方向盘锁,情节严重,2010年5月申请人为了维护合法权益请求长沙市知识产权局处理专利侵权纠纷。长沙市知识产权局认为被申请人销售的产品侵犯申请人的专利权,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责令被申请人立即停止侵权产品的销售,并且不得以任何其它形式将其投放市场。但被申请人目中无法,拒不赔偿损失,也不执行处理决定,为了牟取非法利益而继续大量销售侵权产品。为此,申请人请求长沙市公证处对被申请人销售侵权产品的行为和过程进行了保全证据。现申请人拟就这一专利侵权纠纷向贵院起诉,索赔标的40万元。因被申请人藐视国家法律,视执法机关的法律文书如废纸,在长沙市知识产权局的庭审调解时,被申请人曾口出狂言:“一分钱也不赔”其无所畏惧的法盲姿态可见一斑。现情况紧急,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和隐匿财产,导致判决后无财产可供执行,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向贵院申请采取诉前保全措施。查封位于长沙市三湘汽配城内三湘汽车生活馆1-015号店铺,“湘生汽车用品批发商行”的商品和财物;查封位于三湘汽配城的泰时三湘金地1栋2楼4号,被申请人的仑库;冻结建设银行卡号:6222802920991067789,户名蒋雪光的账户资金;冻结农业银行卡号:6228481090735711319,户名蒋雪光的账户资金;冻结交通银行卡号:6222600640004729803,户名蒋雪光的账户资金。申请人愿以名下的长沙碧桂园威尼斯城的房产作为担保。如因我方申请保全错误给被申请人造成不应有的损失的,由我方负责赔偿。

此致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罗士中。

刑事财产鉴定申请书篇八

化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科:

今收到贵院化检刑委代211号告知书,得知周x涉嫌故意伤害一案正在贵处审查起诉,现我作为本案被害人,依法申请对我的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进行重新鉴定。

申请事由如下:

一、我已经在侦查阶段办案机关化州市**局东山***将(2010)化公刑鉴字第153号人体损伤程度鉴定结论告知我的当日向其书面提出重新鉴定申请,侦查机关并在我的`申请书加注了“同意申请”的意见(见附件)。但是,侦查机关并没有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安排重新鉴定。现在我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八十二条关于审查起诉中的侦查监督的规定和第二百五十四条关于审查起诉中对被害人进行医学鉴定的规定,向贵院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

二、根据《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规定:胸部损伤引起血胸或者气胸,并发生呼吸困难的,为重伤;或者肋骨骨折致使呼吸困难的,为重伤。我的伤情同时具有气胸、血胸、肋骨骨折诸要素,属于胸部损伤严重,经胸部插管引流十多天才能排清破烂。经我今日咨询我在化州市人民医院的主治医生杨水贵主任医师(其过程附音像资料dvd一张),其最后结论是:根据呼吸指数(r)28-20次/分钟及肺组织受压55%两个指标,医学专业人士(包括法医)足以认定“呼吸困难”;呼吸指数低至28次/分即为气促、呼吸困难,肺组织受压达到30%以上即表现呼吸困难。而这两个指数在原鉴定书中都已经录入(见原鉴定书),原法医师却认为没有呼吸困难的记录,原鉴定错误非常之明显。申请人复印的病历也有“气促”“胸闷及呼吸困难”的记录(见证据第3页住院情况、第4页住院病历现病史),“病情记录”也有相关记录(医院保存)。人身伤害鉴定应当根据受伤害时的情况(或者入院时的病情),并非治疗后的情况。并且,伤情鉴定最主要应当依据生化指标,而不应当仅限于文字表述。

综上,请贵单位依法安排重新鉴定。

申请人:

诉讼代理人:徐文勇。

重新鉴定、勘验申请书(辩护律师用)。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________________律师。

申请事项:重新鉴定、勘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9条的规定,特提请对____________________事项重新鉴定、勘验。

此致

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

律师事务所:(盖章)。

刑事财产鉴定申请书篇九

申请人:___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联系电话:____,系____的辩护律师。

申请事项:申请对被告人____是否患有精神疾病,作案时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作出认定。

事实与理由:____。

我作为____案被告人____的辩护律师。通过会见被告人并听取其亲属的陈述,认为____的行为及精神状况,患有精神疾病之可能性。基于被告人亲属的再三请求对被告人作司法精神鉴定。为此,本律师特提请____人民法院对____是否患有精神疾病,作案时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作出认定。

理由一:申请人会见被告人时,发现其逻辑非常混乱,表述不清,七拼八凑,答非所问,异于常人;理由二:被告人的父亲称____曾因为头痛导致一只眼睛失明,医院认为这种情况无法控制,时隔多年,辩护人认为其脑部神经很有可能患有疾病。

综上所述,____的`行为和其以往的病史,如不对他作精神病司法鉴定,就有可能会造成刑加精神疾病患者的严重后果。

最后,恳请贵院接受司法鉴定申请,依法启动司法鉴定程序,为____作刑事责任能力鉴定。

此致

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刑事财产鉴定申请书篇十

人民法院:

公司(原告)与限公司(被告)纠纷一案由贵院作为一审法院立案并进行了审理,案号xx民初字第号。在诉讼期间,原告向贵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原告担保人公司为原告的保全申请向贵院提供了位于,价值的商铺作为担保。贵院据此对被告拥有的位于予以了查封。

一审判决后,原告不服上诉至人民法院,经过开庭审理,现本案已经审结,法院于年月日下达xx民终字第号民事判决书,依法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本案诉讼已经终结。因此,原告特向贵院申请解除对原告担保物的保全手续,并将原告的.担保物返还给原告担保人。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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