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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阻居民回家申请书 回家的请示(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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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阻居民回家申请书 回家的请示(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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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精选劝阻居民回家申请书(精)一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名 称(姓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为位于舜华路20xx号的舜泰广场8#楼(以下称本物业)提供物业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舜泰广场8 号楼

物业类型: 办公写字楼

坐落位置:济南市高新开发区舜华路20xx号

甲方拥有本物业 层 房间,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二章 物业委托服务事宜

第三条 本物业范围内所有的公共地上、地下建筑物,附属配套设施,其中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玻璃幕墙、楼梯间、电梯井、设备管道井、走廊通道、门厅等该物业共用部分的清洁、维护、保养和管理。

第四条 公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上下水管道、供配电系统、供暖系统、给排水系统、中央空调系统、公共照明、安全秩序管理系统、消防系统、楼内消防设备、电梯、地下层的排风系统等。

第五条 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地漏、化粪池、各类地下管线及管井、泵房、地上下停车场等。

第六条 安全秩序与消防管理,其中包括:维持该物业区域内公共秩序(巡逻、门岗执勤、装修管理、访客登记),项目区域内的警卫以及对各种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理;火灾的预防和发生火灾的救护和处理;保安监控和消防监控;并协助公安机关处理刑事案件。

第七条 道路交通与停车场管理,其中包括:负责物业道路交通管理,停车及车辆疏导服务等。

第八条 日常保洁与定期清洁,其中包括:该物业公共区域内的清洁卫生;每日办公垃圾的收集、分拣和清运,化粪池定期清掏服务等;物业室外通道的地面道路清洁。

第九条 本物业绿化,其中包括为本物业的花木及绿地提供日常养护服务。

第十条 管理本物业及本物业相关的工程竣工图纸、物业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档案与竣工验收数据。

第十一条 代收代缴服务,负责向物业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代收代缴水电费等。 第十二条 建立、健全物业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的账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第十三条 对于甲方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及设施的维修、养护以及其他服务要求,在甲方提出委托时,乙方在其能力及服务范围内,接受委托并另行收取合理报酬。

第十四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乙方应当予以劝阻、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

第三章 服务期限

第十五条 本物业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本合同终止之日起15 日内,乙方须按照有关物业管理的规定向本物业服务区域的三分之二以业主确定的代表或者其新聘选的物业管理公司交还有关物业管理档案资料、物业服务用房及代管的专项维修基金等。

第四章 物业服务质量标准

第十六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应达到《山东省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规范》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五章 物业服务等费用

第十七条 物业服务费用

1、物业服务费由甲方在本物业拥有的建筑面积计算,每月每平方米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甲方将其房产用于餐饮、超市、银行等商业用途,物业服物收费标准为按照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3.80 元。

2、车库或车位费用:执行《济南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中济南市物业管理辖区内交通工具看管收费标准的相关规定。

3、物业服务费、看管费每半年交纳一次,在每半年首月5日前交纳,甲方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车辆看管费的,每逾期一日,按欠交物业服务费、车辆看管费的万分之四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车位租赁费每半年初月5日前交纳一次,逾期不缴纳的,乙方不再提供车位。

4、水费按照5.4元/立方,电费按照0.9元/度收取,如遇政策性调整水、电价,则执行调整后的价格。对于乙方代收代缴的水、电等费用,甲方应当于次月5日前缴纳,逾期按照拖欠应缴纳费用的日千分之三标准支付滞纳金,该滞纳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需要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5、甲方将物业出租给他人使用,并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及设施设备运行费用的,从其约定,甲方负连带交纳责任。

6、业主应于开发商通知交房之日起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注:不论业主是否实际入住相关物业,均需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标准承担全额物业服务费】

第十八条 乙方受甲方的委托对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 约服务的费用,乙方另行收取合理报酬。

第六章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九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遵守本物业的《管理规约》或者《临时管理规约》等物业管理制度,监督乙方的物业服务行为;

2、甲方应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支付物业服务费及其他费用;

3、甲方将位于本物业的房产出租、出借的,应当书面告知乙方,甲方对基于其房产所应缴纳的物业服务费、水电费、采暖费等全部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4、甲方有权利和本物业的其他业主共同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物业管理方案、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财务预算及决算,但上述制度、方案、计划、预决算应根据《临时管理规约》的程序确定,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管理服务方案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甲方于本合同签订后办理产权登记时,按购房价款的3%缴纳专项维修基金,专项维修基金由乙方代为保管。

6、甲方不得利用本物业外墙及本物业的其他任何公用区域为载体发布广告等任何图文信息。

第二十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拟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

2、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3、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4、依据本合同向甲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交纳相关费用或者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人可采取公示、停止服务等正当的、合法的催缴、催改措施,但不能影响正常交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5、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经本物业三分之二以上(包括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并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6、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7、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 中修方案,按临时管理规约规定的程序通过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8、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9、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10、乙方享有本物业的楼顶广告设置权,楼顶广告位的出租收益的归属乙方;乙方在物业服务期间,考虑提升本物业整体形象、营造商务氛围的需要,可以在本物业的通道、楼梯、电梯、大堂等公用区域设置广告,所得收益归乙方所有,但所设置广告不得影响业主对上述区域的合理使用,不得影响上述区域的美观。

11、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业主委员会移交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 本区域物业公用部位由甲方委托乙方经营管理,收益归属乙方,以弥补乙方可能发生的管理亏损。

第二十二条 如果政府部门需要对本小区建筑实施亮灯工程,如政府部门不承担的,所发生的费用由业主共同承担,按照业主的建筑面积进行分摊。

第二十三条 甲方与本物业建设单位基于委托建设合同所产生的任何遗留问题,除本 合同另有约定外,由甲方与建设单位协调解决,与乙方无关。

第二十四条 甲方在装饰装修房屋前,同意与乙方签订书面的《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就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装修施工人员的管理、装修管理服务费用、国家装饰装修规定等事项进行约定,乙方应事先告知甲方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五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达到预定的服务质量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达到合同约定;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顺延支付相应物业服务费时间,直至乙方完成整改;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六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二十七条 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3、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4、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5、除上述条款外,其他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

第九章 合同的终止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无故解除本合同,但本物业三分之二以上(包括三分之二)业主表决同意解除本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时,本合同解除。

第十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三十一条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有关材料设备供应商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三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精选劝阻居民回家申请书(精)二

业主、使用人(甲方): 物 业 公 司(乙方) :

合同双方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吉林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物业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物业服务合同。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 市 船营 区 (街道)号

占地面积: 3000 平方米

物业类型:

第二章 物业服务内容

1 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供暖管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 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 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卫生清洁、垃圾的收集、清运。

5. 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6. 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7. 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8. 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9. 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服务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三章 物业服务合同期限

本合同管理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章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

2. 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

3. 按照法规、政策的规定决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管理;

4. 当业主和使用人不按规定缴纳物业服务费时督促其缴纳;业主入户后不论是否入住,都要足额缴纳物业费;

5. 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工作。

第五章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根据甲方的授权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在物业区域内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2. 有权要求甲方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务行为;

3. 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

4.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物业管理制度的行为,有权根据情节轻重,采取劝阻等措施。

第六章 违约责任

1.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不能提供约定服务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且严重违约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2. 乙方未能按照约定提供服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3.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4. 业主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乙方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缴费用千分之三加收违约金。逾期不交物业费的,视为甲方放弃物业公司对其服务。

5. 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影响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解除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6.为维护公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的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情况,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财产损失的,当事双方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章 附 则

1.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 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六个月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4.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提交吉林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

5.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6.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及各执一份。

7.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精选劝阻居民回家申请书(精)三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的城市更美丽了。但是由于一些人保护环境的意识差,认识不够深刻,破换环境的事情常有发生,我们的生态环境还得大大地加以改善。为此,我倡议全校同学开展“爱护环境”主题活动。

一、爱树种花。人人要爱护花草树木,不攀折,不践踏,见到有破坏花草树木的行为应给予及时的制止和教育。校园花草树木由各班认养,各班同学要按时给认养的.花草树木浇水、施肥,有条件的地方要多种一些花,以改善我们的学习环境和生活环境。

二、劝阻吸烟。吸烟不但危害身体健康,而且在一定程度上还会污染环境,所以同学们在家要通过各种方式劝阻家长不要吸烟,在社会上尽量多宣传吸烟的危害,尽可能劝阻人们不吸烟。

三、不烧树叶。要改正以往烧树叶的错误做法,今后打扫卫生时应把树叶装起来,然后倒入垃圾桶,由清洁工人统一处理,以防污染空气。

四、按时清扫。每天要清扫好教室和家庭内外的垃圾、灰尘,保持教室、家庭内外的清洁卫生,让人人在清洁的环境中生活。

五、不随地吐痰。痰液中含有大量的细菌,挥发后容易传播疾病,因此同学们要养成不随地吐痰的好习惯。

六、拣拾垃圾。每月每班组织一次社会清扫活动,每人带一个塑料袋拣拾公共场所的果皮纸屑等垃圾,保持社会环境的卫生。

“爱护环境,人人有责。”作为二十一世纪的主人,让我们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地投身到爱护环境活动中!

精选劝阻居民回家申请书(精)四

为构建和谐社区,加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使广大居民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规范居民行为,增强法制观念,维护居民合法权益,使其真正做文明人、讲文明话、办文明事,弘扬文明新风,特制定本居民公约:

第一条每个居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邪教组织作斗争。

第二条居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搬弄是非。

第三条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第四条严禁偷盗设施、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严禁赌码、赌博,严禁替罪犯隐藏赃物;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电、交通、生产等公共设施。

第五条严禁非法生产、运输、存储和买卖爆炸物品,非法生产、销售烟火、爆炸物品和购置各种枪支,须经公安机关批准。拾到枪支弹药、爆炸危险物后,要及时上缴公安机关。

第六条严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非法侵占他人住宅,不准隐匿毁弃、私拆他人邮件;不制作、出售、传播淫秽物品,尊重妇女,遵守社会公德。

第七条严格用水、用电管理,不经批准,不准私自安装水电设施,节约用水用电,严禁偷水偷电,一经发现,给予处罚。

第八条认真遵守户口管理规定,出生、死亡要及时申报或注销;外来人员需要在本社区短期居住的,应向社区居委会汇报,办理相关手续;在本社区暂住务工、经商的外来人员,必须服从本社区的居民公约,严禁非婚生育,否则接受处罚。

第九条对违犯上述社会治安条款者,按以下办法处理:一触犯法律法规的,报送司法机关处理。二情节较轻、且尚未触犯刑事或治安处罚条例的,由居委会批评、教育。

第十条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易俗,反对搞封建迷信活动、邪教组织及其它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第十一条倡导婚事新办,反对铺张浪费,推行丧事从俭,实行殡葬改革,破除陈规旧俗;不请神弄鬼,不算卦相面,不看风水;不听、不看、不传迷信或淫秽书刊、音像。

第十二条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不搞宗派和宗族活动;广泛开展学科学、用科学、靠科学发家致富的“比、学、赶、帮”活动。

第十三条积极参加社区组织的各种文化、体育活动,倡导全民健身运动;提倡见义勇为,伸张正义,遵守社会公德,尊老爱幼,加强自身修养,学习科技文化,跟上社会步伐,做新时代的榜样;积极申请加入党团组织。

第十四条服从城市建房规划,不扩占、不超高;搬迁、拆迁不提过分要求;拆旧翻新或新建必须经社区居委会、规划局、国土资源局批准,统一安排,不准擅自动工;自觉拆除一切违章建筑。

第十五条确保道路畅通,不准在道路上随意乱开口子,必要时申请社区居委会批准。

第十六条违犯上述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较重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七条居民之间要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帮助、和睦相处,建立良好的相邻关系。

第十八条在经营、生活、借贷、社会交往过程中,应遵循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小事不斤斤计较。

第十九条依法使用房屋,不乱搭乱建,不挤占公共场地,不得损害整体规划和四邻利益,不得侵占道路和下水道等基础设施。

第二十条居民饲养的动物、家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承担经济责任;没有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监护人应承担经济责任。

第二十一条邻里发生纠纷,能自行调解的自行调解处理,不能自行处理的依靠组织解决,不能仗势欺人、强加他人。对不听劝阻制造纠纷的当事人,情节轻微的给予教育,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的必须承担医疗费用及法律责任,返还或修理、重做、更换被损害的财产,并按实际损失的一倍以上进行赔偿。

第二十二条社区居民要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尊老爱幼的原则,建立团结和睦的家庭关系。

第二十三条婚姻大事由本人作主,反对他人包办干涉,不得借婚姻索取财物。

第二十四条自觉做到计划生育、晚婚晚育、少生优育;育龄夫妇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有关政策。

第二十五条夫妻在家庭中的地位平等,反对男尊女卑,不准打骂妻子,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家务劳动,共同管理家庭财产。

第二十六条父母、继父母承担未成年人或无生活能力子女的抚养教育,不准虐待病残儿、继子女和收养的子女,不准使中小学生中途辍学。

第二十七条子女应有赡养父母的义务,提供居住及生活环境,承担相应生活费及医疗费,使老人过上安逸的晚年生活。

第二十八条居民各家各户,应自觉缴纳卫生垃圾清运费,门前院内要保持清洁,消除暴露垃圾,清理卫生死角,清除废弃堆积物;禁止在公共场所乱吐乱扔,乱倒垃圾、污水和渣土。

第二十九条搞好公共卫生和居容整洁,确保街道畅通,道路两边不准长期堆放沙、砖、石等建筑材料。凡有上述情况者,应自觉纠正,不准挤街占道,乱搭乱建。

幸福社区居民委员会

精选劝阻居民回家申请书(精)五

“预防为主,安全第一”,全员行动,努力确保新城在用系统设备安全运行,最大限度地保护人员生命,减少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全面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制定消防系统应急预案:

(一)应急组织结构

组 长:

副组长:

消防控制中心:

给排水抢修:

通风抢修:

强电抢修:

电梯抢修:

后勤保障:

(二)应急小组职责

组长:对火灾事故有直接指挥、下达命令、组织抢救的绝对权力。

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现场指挥安排和决策后的各项处理工作。

消防控制中心:消防控制中心操作人员坚守岗位,听从组长的指令操作设备。

给排水抢修组:负责处理关于喷淋、消火栓等消防水系统抢修和运行的各项工作。

通风抢修组:负责处理关于排烟、正压鼓风等关于消防通风系统抢修和运行的各项工作。

强电抢修组:负责处理各设备断送电、消防应急电源等消防电系统抢修和运行的各项工作。

电梯抢修组:负责处理电梯设备断送电、抢修和运行的各项工作。

后勤保障:负责应急过程中所需的抢修物资材料和相应的后勤保障工作。

消防中控室主机出现报警应立即分析现场是哪种情况发生,具体步骤如下:

根据报警主机显示的报警地点、设备,应立即派消防操作巡检人员进行现场核实。

1、如果是误报警或者设备本身的问题,应按消防操作规程处理;

2、如消火栓、喷淋头意外爆裂跑水,应立即启动给排水系统应急预案(详见《给排水系统应急预案》);

3、如突然停电,不超过2小时,消防系统本身的ups可以维持正常运行;超出2小时,应立即启动停电紧急预案(详见《强电系统应急预案》)。

1、本物业内任何人员在任何区域发现烟火时,应立即使用最近处火灾报警按钮、消防电话、对讲机向消防中控室报警(电话:)。报警时要讲清起火的具体地点、燃烧物、火势大小、报警人的姓名、身份、所在部门和位置及是否有人员受伤。现场人员视情况拨打119报警电话,同时向值班领导和物业前台值班员报告。

2、发生初起火灾,发现人员应立即报告消防中控室,然后采用就近的灭火器材进行扑救。

3、由应急小组组长根据火情报警情况,确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组长宣布应急预案启动后,进入现场指挥和事件处理决策安排,各副组长负责落实组长的指挥和安排决策,各小组成员根据副组长的要求,迅速开展各项应急处理工作。各部门应密切配合,程序如下:

⑴各部门接到火情通知后,除按指定任务执行外,其他人均应岗位待命。

⑵公共秩序维护员维护现场秩序,根据情况疏导辖区内的车辆和人员及通道,以便公安消防队顺利到位,防止其他人员进入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火灾现场,同时负责楼内人员的疏导和解释工作。外围工作人员立即将停放在外围的车辆进行疏散,暂时将前来的车辆或人员引导到安全场地,劝阻疏散围观的人员。

⑶派人到本物业外围主要路口引导公安消防队到达本物业区域的火灾现场。

⑷维修班长携带通讯设备迅速赶到变配电室,给排水维修工携带通讯设备迅速赶到消防水泵房,电梯维修工视情况停止电梯运行,消防维修工携带通讯设备迅速赶到消防中控室,按照消防应急小组组长的命令保障消防联动系统正常运行。

⑸若超市、半地下车库发生火灾,除消防广播联动外,消防控制中心操作人员听从消防应急小组组长的指令操作设备,适时开动消防应急广播系统,通知业主疏散(半地下车库同时通知车主)。通知的顺序为:发生火灾区域→可能受影响区域。按指令将相应的非消防类风机的电源切断,相应楼层的正压送风口接受其动作信号(或者是强起),同时打开相应的正压风机,同样消防中心打开相应区域的排烟口并接受其信号(或者是强起)同时打开相应的排烟机。消火栓和喷淋灭火系统按灾情进入灭火状态。着火区域内的扶梯将由消防控制室停止其运行,垂直普通电梯立即迫降至首层并停止其运行,而消防电梯则迫降首层待命。对非消防类电源进行切断同时启动应急照明,疏散通道上的防火卷帘将会根据相应的感烟、感温探测器进行两次安降,确保人员疏散,而着火区域内中厅处的防火分区卷帘则会一次降至底部,以防止火势的蔓延。

⑹后勤保障人员准备好饮用水、食品等物品,同时做好各种联络工作。

4、受伤人员现场救护

发现有人员受伤,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等待医疗单位救护。

1、全面疏散后,各部门要清点自己人员人数,查看是否全部撤出危险区域。

2、在火灾扑灭后,负责与供水公司、然气公司、供电公司等单位联系;及时恢复消防设备及其它设备的状况,将所有设施设备复位。及时与公安警务部门联系,处理善后事宜。

3、负责保护现场,并重新配备消防灭火器及损坏的相关设施。

4、应迅速清理保护范围以外的其他区域,尽快使其恢复正常。

5、火灾扑灭后,除保护好火灾现场外,其他地方应尽快恢复原状,由组长宣布应急预案解除,转为正常生产管理程序

1、小区内发生火灾事件,门岗值班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向本部门领导和物业前台值班员汇报,物业前台值班员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值班领导汇报。

2、当火情由本物业公司自己组织力量可以扑救时,不惊动公安消防机关。

3、确认火情时应注意:不要草率开门,先试一下门体、锁把,如无温度异常可开门观察;如温度较高,已可确认内有火情。此时如房间内有人,应先设法救人。如没有人,应做好灭火的一切准备后再开门扑救。开门时不要将脸正对开门处。

4、公安消防队到场后,应急组长主动介绍火灾情况及根据其要求组织所有人员协助做好疏散和扑救的工作。

5、火情发生后,所有对讲机或其它通讯设备应处于待命状态,呼叫时,要用简明的语言,准确报告情况。

6、处理火情时一定要镇定,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绝对不能说不利于人员情绪稳定的话。配合疏散时,要将业主有秩序的从安全通道疏散,绝对不能引起混乱,要防止不知火情危险的业主再回到他们的办公或生活区域,疏散时由专业人员负责带路和断后。疏散中不能停留、堵塞通道。

7、应急电话:火警---119 急救中心---120 匪警---1

精选劝阻居民回家申请书(精)六

20xx年,在x公司和x公司(甲方)的正确领导下,我处认真对照年初签定的目标责任书,结合小区实际,扎实工作,勤奋敬业,协调各方,周到服务,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和既定目标,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自身队伍建设质量提高

一年来,我处强化了内部管理,从基本制度建设、员工队伍建设和服务质量建设入手,从严要求,正规管理,在提高自身建设质量上狠下功夫。

(一)规范行为。管理处员工统一着装、挂牌上岗;对业主、客户服务按公司规程操作;员工按时上下班,请销假需经管理处领导批准,出勤率达%,管理处现形象识别系统符合公司要求。管理处每两周召开一次例会,在员工汇报工作的基础上,小结讲评前一阶段完成任务的情况,同时布置新的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员工分工明确,熟知岗位职责、工作标准、工作规程;由公司管理部和管理处主任对员工每月的考核完成率达%。

(二)规范秩序。管理处的岗位职责上墙,办公区域整洁,各项工作日志、文件记录清楚,内容完整。有完善的会议记录,会议中布置的工作完成率%。建立了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对收集到的各类资料、图纸等各类文件分类归档完整,有检索目录,文件贯彻率达%。同时,管理处初步实施了计算机化管理,各种联系函、通知、报告电脑中都有存档,可随时调阅。

(三)规范服务。管理处牢固树立服务理念,员工各负其责、各尽其能,按公司规定进行各项管理服务工作,公司对我处考核每月都有评定,考核到个人,并对我处管理质量有较高评价。小区设置了服务中心和24小时服务接待电话。业主(住户)的服务需求、建议、咨询、质疑和投诉等处理及时;业主有效投诉处理率%,业主(住户)服务需求回访率达%以上。同时,我处积极协调与工程部、售楼部、业主的关系;并从公司利益出发,处理各项事务。管理处有明确的改善管理服务质量的实施方案和阶段(月、季度、年)工作计划;工作计划完成率%以上,不合格服务整改合格率%。中秋节我处和开发商一同成功的举办了业主、客户联谊会,促进了物业与开发商、业主的友谊。在业主入住率较低的情况下,暂未开展其他社区文化活动,以降低成本。

二、房屋管理细致到位

一年来,管理处严格按照公司的要求,依据三方协议,深入细致地对小区房屋实施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

(一)交房工作有条不紊。管理处完成了10月底一期联排业主的交房工作。我们积极和x公司协调,筹备交房事宜,布置交房现场,周到服务,耐心解释业主有关物业方面有问题;积极促成三方签订业主临时公约、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对业主验房时提出及发现的房屋质量问题进行妥善整改维修。

(二)房屋验收认真细致。管理处从开发商信誉和物业管理程序出发,与开发商共同组建房屋维修整改小组,我们主要负责现场整改工作,对一期房屋的整改维修部位、维修过程、维修质量实施全程管理。为了进一步完善小区一期85栋别墅及3栋公寓楼的维修档案。雨后我们对房屋渗水的部位进行文字记栽及照像处理,并分析渗漏的原因,并将资料上报发商。同时配合开发商、施工队、监理公司等各部门抓好一期房屋的整改的协调工作。至年底,整改维修外墙渗水、屋面渗漏、窗台渗水工作基本完成,完好率达%以上。管理处本着对业主负责的态度,对照已交房《业主房屋验收表》陆续对已交房屋进行全面检查,统计房屋渗水等需维修整改的问题,及时报给工程部及时解决。

(三)管理维护及时到位。管理处安排管理员及保安人员每天对小区进行巡检维护,确保房屋外观整齐,外墙及梯间墙面基本无污迹,公寓楼楼道在业主入住率很低的情况下,管理处安排保洁人员每月进行三次清扫保洁,以保证梯间卫生,公共区域无乱贴、乱涂、乱画现象。对正在装修的房屋,我们严格按房屋装修规定,督促业主和住户按规定进行装修,使装修协议、装修申请表、装修登记证齐全,杜绝违章情况的发生。我们严格日常巡查记录完整,对违反规划私自乱搭乱建及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现象、破坏房屋安全情况及时劝阻、报告,并有相关记录。对小区已装修业主发生房屋渗漏的,管理处积极联系施工单位,针对业主向物业反映的问题落实维修。同时,积极上门与业主沟通、协调,就业主对维修的要求及思想动态反馈给开发商现场负责人,达成与业主的意见统一。另外,我们加强了对施工方的现场管理,及小部分工程量的核算及施工方案的检查监督、现场人员施工安全的管理等,施工队进行维修时,保安人员主动要求施工人员在维修完工后关好门窗,清理完现场后方可离场,规范了维修现场的管理。

(四)日常设施养护良好。今年以来,我处坚持定期对小区日常设施、设备进行保养维护,使其完好正常。对小区路灯进行了全面检修;对供水系统进行了防冻处理,保障了设备正常运行。对小区标志性建筑进行了检查,发现部分标志物上的字缺损等情况,这些情况直接影响小区形象,及时报告x公司有关领导,及时进行了修缮。

三、绿化保洁全面彻底

我处注重小区的绿化与保洁工作,保证小区常年草绿树壮卫生整洁。全年绿化面积xx亩,维护树木120棵,消毒除害xx次。

(一)提高了小区绿化水平。绿化人员坚持经常对小区的草坪进行杂草清除、打药、施工等工作。由于小区环艺公园草质不是很好,绿化人员将主要精力投入到拔草上,每月对草坪进行修剪,确保草坪整洁美观无明显杂草,重点对中心广场的8颗景观树进行松土浇水养护,根据季节、气候的变化适时对草坪进行浇水,对花草树木定期培土、施肥、除杂草、修枝、补苗、浇水和病虫害防治,保证区内的绿化养护质量。树木修剪期,安排专业人员对树木进行了修剪、造型,目前树木长势良好。对一期二阶段绿化,因在施工方养护期内,我处对业主提出的绿化方面问题及时向工程部反映,或直接向绿化公司负责人反映,及时处理业主提出的问题。我处近期准备再次清除杂草,将杂草消灭在萌芽时期;对树木进行刷白、防冻处理。

(二)保持小区卫生整洁。每天我处有保洁管理员对小区的保洁质量进行督促,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以保证小区的环境卫生。坚持每天按照保洁操作程序检查保洁人员工作的具体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每星期对三泉(叠泉、涌泉、喷泉)进行清洗和维护,对4栋样板房和85栋别墅的蜘蛛网每月清扫,各个岛屿安排一名保洁人员进行保洁,主要负责岛屿的路面卫生、草坪上的杂物、树上的蜘蛛网、别墅内的清洁、公寓楼走道的清扫,对内河和沿河的飘浮物由专人每天进行清除,生活垃圾由专人负责清运到区外大集城管指定的存放点,装修垃圾实行袋装存放在指定的位置由专车进行清运。针对小区的蚊虫较多,每隔一星期对小区内各部门及生活场所进行进行打药除虫,针对冬季售楼部和小区沿湖别墅大量爬虫栖落在屋沿下,组织保洁班将重点工作放在打药除虫上,并派专人负责。区内的道路、休闲椅、指示牌、儿童游乐场、岛门等每天进行清扫、擦拭。

四、安全保卫扎实周到

x小区地处远郊且靠近自然村湾,治安相对复杂,我处把小区的安全保卫工作作为“树形象、保安全”的大事来抓。全年,小区安全无事,保安精神面貌良好,赢得了较好的声誉。

(一)履行防卫职责。x小区保安中队x名保安队员,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住宅区守卫护卫制度,履行防卫职责。我处根据实际情况,将中队分成两个值勤班一个备勤班,每个班由一个班长负责,对小区的主入口、岛屿、休闲区、工地入口均实行24小时值守,对窗口地带如:售楼部、门岗、中心广场精心挑选业务熟练的队员在此值勤,各值勤点用专用的通讯对讲机与班长互联确保信息畅通,发现突发事件值勤备勤队员均能及时赶到现场,进行前期处置。制定保安外出请假制度、保安班长纠察制度、巡逻队员值勤登记制度、车辆进出登记管理制度、小区业主物品搬迁制度、小区来人来访登记制度,由于管理制度的健全和认真的贯彻执行,使管理责任造成的责任事故为零。

(二)强化保安训练。我处按照用什么、学什么、练什么的原则,坚持每天傍晚利用队员的休息时间对备勤队员进行军事科目演练及理论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制定小区治安突发事件的紧急处理程序和消防应急紧急处理程序的演练方案。根据治安管理条例和消防管理条例,每月对队员进行不少于一次实战演练,提高实际指挥演练水平。

(三)完成任务出色。由于我队队员通过各种专业理论的培训,使队员在x公司组织的各种活动中都能出色完成各项治安保卫工作,受到公司领导的好评。驻地一方保一方平安,与x派出所、x社区警务室的社区民警密切联系配合,警保联勤制度在我区得到有效实施。我处队员主动参与维护建筑工地的治安防范工作,确保x公司工程部人员在现场的安全。一年来,队员多次制止了外来人员在内湖钩鱼、车辆占压草坪、随处方便和安全火险等。

五、财务收费款实账明

我处严格执行公司财务制度,按照有关协议收取服务费,合理控制消费性开支,节约经营成本。2019年收取服务费共计x元。

(一)账目管理详实清晰。我处根据财务的分类规则,对于每一笔进出账,分门别类记录在案,登记造册。同时认真核对发票、账单,搞好票据管理。按照财务制度,我处细化当月收支情况,定期编制财务报表,按公司的要求搞好每月例行对账。从全年的情况看,与财务部衔接流畅,没有出现漏报、错报的现象。

(二)收费管理及时无误。我处结合x小区的实际,遵循服务费协议收缴办法,认真搞好区分,按照x公司、业主和我方协定的服务费,协调关系,微笑服务,定期予以收缴、催收,2019年全年的服务费已全额到账。同时,协助x公司及时收缴施工单位的水电费。

(三)合理控制开支。合理控制开支是实现盈利的重要环节,我处坚持从公司的利益出发,积极为公司当家理财。特别在经常性开支方面,控制好消费性开支,想方设法管理好食堂,处理好成本与伙食的关系,严格把好采购关、消耗关和监督关,防止铺张浪费。

六、下步需要改进和解决的问题

一是小区设施设备较多,但工程部至今未向我处移交各类工程图纸、说明书、质量保证书等;也有部分设备达不到运行要求,甚至有的设备没有配备齐全;更没有向我处正式进行设施设备移交,且大部分设施设备仍在保修期内,仍需工程部协调处理。

二是大量房屋存在不同程度的渗漏水情况得不到及时解决,装修的业主有x户,别墅栋、公寓楼栋,均有渗漏情况,工程部已安排施工人员维修,但渗水问题一直没能得到彻底解决,对业主的影响较大,且维修施工工艺不能达到解决渗漏水要求。此事,我处正积极联系甲方工程部尽快解决,以免影响管理费收取。

三是小区内的标识系统仍不完善,如:停车牌、限速牌、草坪警示牌等,这个问题我处多次有联系函发给甲方公司但至今未解决。

精选劝阻居民回家申请书(精)七

用气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气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用气手续

1.甲方向乙方提出书面用气申请后,乙方应当查验甲方用气场所的供气条件及供用气系统、用气设施等是否合格。乙方查验合格后,应当为甲方办理有关用气手续。

2.乙方为甲方办理用气手续时,应当与甲方签订本合同,并将收费项目、标准及依据告知甲方;乙方应当自本合同签订后

________ 个工作日内予以供气。

第二条 用气地点、用气性质、用气设备情况

1.用气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用气性质: □ 生产用气 □ 公共服务 □ 发电

□ 采暖 □ 制冷 □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户类别:

□ 中央和国家机关及驻京部队办公楼、外交使领馆

□ 学校

□ 幼儿园、医院、敬老院等

□ 市属党政机关办公楼

□ 餐饮、娱乐等商业设施

□ 工矿企业

□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供用气数量:

供用气额定量: ________ 立方米/年(或立方米/月)。

供用气最小量: ________ 立方米/年(或立方米/月)。

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以共同确认的结算计量器具作为计算供用燃气数量的依据。

乙方根据供用气额定量安排供气。当甲方实际用气量高于供用气额定量或低于供用气最小量时,由双方协商后调整供气量。

3.本合同签订时,用气场所燃气管道情况:

□ 未作改动

□ 甲方已经乙方确认后自行改动

□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了改动

□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气设备情况:

名称型号数量安装时间额定耗气量

燃气计量器具情况:

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安装时间

室内公用燃气阀门设置情况:

□ 有公用阀门 □ 无公用阀门

第三条 供气质量

乙方向甲方供应的天然气气质应当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供气压力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四条 用气价格、计量及结算方式

1.乙方按照价格管理部门批准的天然气价格收取燃气费。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价格管理部门调整燃气价格,则自批准文件规定之日起,按照新价格执行。

本合同签订时,

________ 价格为 ________ 元/立方米;

________ 价格为 ________ 元/立方米;

________ 价格为 ________ 元/立方米;

________ 价格为 ________ 元/立方米。

2.双方约定,以 为燃气费结算周期。

3.乙方用抄表方式计量燃气费的,按照抄表通知提示的日期抄表,以燃气计量表的读数为依据结算每个计费周期的燃气费。乙方应当在抄表后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派送付费账单。甲方接到乙方账单后,应当按照账单提示的期限、方式及金额缴费。

甲方如使用ic卡燃气计量表,应当按照乙方定期公告的预购气规定购买燃气。当ic卡燃气计量表的基表与ic卡控制器出现数据不同步时(基表故障除外),以基表计量为准。

4.燃气费支付方式:□ 转账 □ 现金 □ 支票 □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燃气计量及计量器具的维护、更新

1.乙方为甲方安装的燃气计量器具应当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对正在使用的燃气计量器具,乙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周期检定(如规定调整按照新规定执行)。经检定计量误差超过规定指标的,乙方应当在 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换,甲方应当给予配合。

计量器具表号表位首检日期检定周期

2.乙方应当对超过使用周期的燃气计量器具进行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应当给予配合。

3.双方对燃气计量器具的计量准确性有异议时,向双方认可的具有法定检定资质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检定。燃气计量器具经检定不符合标准的,检定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同时负责维修或更换燃气计量器具;经检定符合标准的,检定费用由提出检定要求方承担。在申请检定期间,甲方仍应当按期足额缴纳燃气费,双方再根据检定结果退还或补缴错误计收部分的燃气费。

4.因甲方原因造成燃气计量器具损坏或计量不准确的,甲方应当及时请求乙方更换并承担更换费用,由此计量误差给乙方造成的燃气费损失,甲方应当补足。

第六条 燃气设施安全、维护和管理责任

1. 甲乙双方按照燃气设施的安全、维护和管理责任分界点(下称“分界点”)承担相应的安全、维护和管理责任。

分界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1)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至分界点之间的燃气设施管理、运行、维护、维修、更新改造等权利、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2)从分界点至甲方户内用气设备之间的燃气设施管理、运行、维护、维修、更新改造等权利、责任及费用由甲方承担。

甲方可以委托乙方对相应的燃气设施进行管理、维护,委托范围、双方权利义务和有关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2.双方对燃气设施安全、维护和管理责任的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乙方免费对甲方负责管理的用户设施及用气设备安装、使用情况进行安全检查,并对甲方进行安全用气技术指导。安全检查周期为 (每年不少于一次)。

4.乙方实施安全检查前,应当提前告知安全检查时间,并安排专职人员上门检查。乙方人员应当主动出示有关证件,甲方应当配合乙方人员入户安全检查。

5.乙方入户安全检查应当执行行业标准《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第3.5.2条的规定,包括下列内容:

(1)确认用户设施完好;

(2)燃气管道不应被擅自改动或作为其他电器设备的接地线使用,应当无锈蚀、重物搭挂,连接软管应当安装牢固且不应超长及老化,阀门应当完好有效;

(3)用气设备应当符合安装、使用规定;

(4)不得有燃气泄漏;

(5)用气设备前燃气压力应当正常;

(6)计量仪表应当完好。

6.安全检查后,乙方应当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甲方,甲方应当签字确认。

7.安全检查周期内,甲方要求增加入户检查次数的,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安排入户检查。甲方应当向乙方另行支付上门服务费 元/次。

第七条 甲方权利义务

1.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天然气。

2.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方式和收费标准支付燃气费,并有权就燃气费明细向乙方进行查询。

3.应当为乙方正常维护燃气计量表和抄表工作提供便利。

4.应当安排人员接受乙方的技术指导,熟练掌握燃气设施、用气设备的使用说明,并严格按照《安全用气指导手册》(附件一)操作使用设备。因甲方未按照上述规定使用燃气设施或用气设备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5.对自用燃气设施、用气设备按照《安全用气指导手册》进行日常管理、维护,对超出使用年限、存在安全隐患的燃气设施、用气设备应当及时更新、改造;接到乙方发出的燃气设施、用气设备隐患整改通知后,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必要指导。

6.不得擅自操作室内公用燃气阀门;不得擅自安装、改装、迁移、拆除室内燃气设施;需安装、改装、迁移、拆除室内燃气设施的,应当委托乙方实施作业。自行安装、改装、迁移、拆除室内燃气设施的,应当对产生的后果承担责任。

7.不得擅自改变用气性质。有变更燃气用途、改装、拆除、过户或变更用气量、变更用气设备、暂停用气、中止用气等事项时,应当向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8.发现室内燃气设施、用气设备有异常、泄漏等情况时,应当立即向乙方报修。

9.对乙方根据市人民政府决定采取的控制供气措施予以配合。

10.政府对乙方采取接管的,甲方应当配合与第三方签订新合同。

11.应当按照《北京市消防条例》的规定在用气场所安装燃气浓度检测报警装置。

12.应当遵守燃气设施、用气设备安全使用规定,履行《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及本合同明确的其他义务。

第八条 乙方权利义务

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应当向甲方持续、稳定、安全供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天然气。

2.应当建立用户档案,向甲方发放《安全用气指导手册》,指导甲方安全、节约用气,对甲方燃气及用气设备使用、燃气设施运行状况和安全管理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监督甲方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安全用气,发现甲方有危害燃气设施安全、违反规定使用燃气等行为的,有权劝阻、制止,将甲方行为记入用户档案,并向燃气行政执法部门举报。

3.应当自收到甲方查询燃气费明细申请之日起5日内予以答复。

4.甲方擅自改变用气性质的,乙方有权通知甲方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采取暂停供气措施,并有权向甲方追缴相关费用。

5.发现甲方燃气设施或用气设备存在安全隐患,乙方书面告知后甲方仍不采取有效整改措施并危及公共安全的,乙方有权在提前告知后,对甲方采取暂停供气措施。

6.不得擅自暂停供气或降低供气压力。因工程施工、设施检修等情况确需暂停供气或降低供气压力的,应当提前48小时采用公告或书面通知等形式告知甲方。

7.遇不可抗力或燃气设施抢修等紧急情况需临时中断供气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积极有效的抢修措施,尽快恢复正常供气。恢复供气前,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8.应当安排人员24小时值守接受报修,并按照承诺时限进行现场处置。

报修电话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9.应甲方要求对安全隐患整改提供必要帮助;对甲方用户设施及用气设备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检,并将复检结果书面通知甲方。

10.甲方室内有公用燃气阀门的,乙方应当设立永久性警示标志,并告知甲方不得擅自操作公用燃气阀门。

11.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对甲方采取停业、停产处理的,乙方可以配合采取停止供气措施;

12.履行《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及本合同明确的其他义务。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时足额缴纳燃气费,除须按照合同约定缴纳燃气费本金外,还应当自逾期之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经乙方书面催缴,甲方在催告期限届满仍未缴纳燃气费和违约金的,乙方有权对甲方采取限制供气或暂停供气措施。

2.除本合同另有约定,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天然气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供气责任事故,导致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发生的天然气供应事故造成甲方损失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乙方责任。

4. 除甲方不予配合的原因外,乙方未按照规定周期及内容入户进行安全检查、发现甲方燃气设施和用气设备存在安全隐患后未向甲方书面告知,造成甲方、他人或公共利益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甲方因擅自拆改室内燃气设施、未按照合同约定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用气、拒绝乙方入户作业和安全检查、拒绝乙方提出的设施隐患整改建议等行为,造成自身、他人、乙方或公共利益损失的,除承担自身损失外,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

1.房屋产权关系或房屋承租关系发生变更时,甲方应当及时书面告知乙方,并与乙方解除本合同,燃气费用及相关费用一并结清。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因用气性质、供用气量、燃气价格等合同主要条款发生变更或其他供用气情况发生变更,或甲方对安全检查、供气服务等有特殊要求且乙方具备实施条件,需修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________ 年,自 ________ 年 ________ 月 ________ 日至 ________ 年 ________ 月 ________ 日。合同有效期届满,如双方对合同延续均无书面异议,本合同自动延续 年。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合同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按照以下第 方式处理:

1.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本合同正文及附件、补充协议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约定事项为基本要求,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对合同内容另有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

用气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供气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登记证书号: 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

组织代码证书号: __________________ 燃气经营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应急联络人:__________________

应急联络人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精选劝阻居民回家申请书(精)八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用气人(甲方:填写房屋产权人或公有产权房屋使用人):_________

供气人(乙方:填写供气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国家和本市燃气法规等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用气地点、室内燃气燃烧器具、燃气计量表等情况

1.用气地点:(填写到甲方楼门牌房间号)

2.房屋用途:□自住□出租

3.燃气燃烧器具、燃气计量表清单

4.室内燃气管线现状:(按实际情况,在相应的□内划√)

□未作改动 □乙方或乙方委托改动

□甲方改动,乙方认为没有隐患 □甲方改动,乙方认为存在安全隐患

5.甲方安装技防装置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甲方拟连续两年以上不使用燃气的,应提前3日告知乙方采取相应安全措施。

第二条 气源种类

□天然气;□压缩天然气(cng);□液化天然气(lng);□其他

乙方保证提供的气体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第三条 用气价格及结算方式

1.价格:执行政府价格管理部门规定的燃气价格。

2.结算方式:

□ic卡:甲方应按照乙方定期公告的预购气规定购买燃气。当ic卡燃气计量表的基表与ic卡控制器出现数据不同步时(基表故障除外),以基表计量为准。

□抄表:乙方按照抄表通知提示的日期抄表,以燃气计量表的读数为依据结算每个计费周期的燃气费。甲方接到乙方账单后,应按照账单提示的期限、方式及金额缴费。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燃气计量装置维护、更新、检定责任

1.甲方使用的燃气计量表无法正常使用的,由乙方无偿更换,甲方应予以配合。因甲方原因造成燃气计量表损坏的,甲方应承担表具维修或更换、安装费用。

2.双方对燃气计量表的计量准确性有异议时,均可向具有法定检定资质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检定。燃气计量表经检定不合格的,由乙方承担检定费用并负责维修或更换燃气计量表;经检定合格的,由申请方承担检定费用。在申请检定期间,甲方仍应按期足额缴纳燃气费,双方再根据检定结果退还或补缴错误计收部分的燃气费。

第五条 燃气设施安全巡检、维护、维修及更换责任

1.燃气计量表及表前管道、阀门、附属设施,由乙方负责维护、维修、更换并承担相应费用。

2.燃气计量表后的管道、阀门、附属设施及燃气燃烧器具,乙方应提供免费的周期性安全巡检,巡检周期为_____个月(不得超过24个月)。需进行维修和更换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本合同签订时,最近一次安全巡检时间为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3.乙方应提前____日在甲方住宅单元门口或电梯口等明显位置公示巡检时间并告知甲方留守。因甲方原因未能按公示时间进行安全巡检的,甲方应主动与乙方预约巡检时间;乙方未能按照公示时间进行安全巡检的,应再次主动与甲方预约巡检时间。

4.甲方在承担费用的前提下,有权要求乙方增加入户安全检查频次。

5.乙方安全巡检人员上门服务时应主动亮明身份证明、证件。

6.安全巡检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户内燃气管线、阀门、燃气计量表等是否有燃气泄漏;

②连接软管是否存在安装不符合标准及影响安全使用的情况;

③燃气燃烧器具是否属于淘汰产品,器具安装是否符合要求;

④向甲方宣传燃气使用安全常识,介绍燃气安全使用防护技术和方法;

⑤甲方室内有公用燃气阀门的,乙方应设立永久性警示标志;

⑥乙方应将检查结果告知甲方,就安全隐患提出书面整改建议;甲方应对整改建议签字确认。

第六条 安全用气责任

1.甲方应对室内燃气设施及燃气燃烧器具进行日常检查,禁止实施下列行为:

①操作公用燃气阀门;

②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接地引线;

③使用不符合气源要求、不合格、超过使用年限(按照国家标准规定,燃气热水器、灶具、壁挂炉等自售出之日起,8年后不应再使用)的燃气燃烧器具;

④擅自改动室内的燃气管线、阀门、计量表等设施,或包封燃气管线;

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危害供用气安全的行为。

2.甲方发现室内燃气设施异常、燃气泄漏、意外停气等故障或其他不安全隐患时,应随时向乙方报修。乙方应提供24小时报修值守服务;接到甲方关于室内燃气设施异常、燃气泄漏、意外停气报修时,乙方应不迟于甲方报修后____小时上门检查,其中对燃气泄漏的报修要立即安排人员上门核查、检修。

3.乙方应采取多种方式开展经常性燃气安全使用宣传,指导甲方安全使用燃气。

4.甲方应了解燃气安全使用常识,配合乙方实施安全巡检作业,并及时整改安全隐患,更换超过使用年限的燃气燃烧器具、连接管等设施设备。

5.甲方对外出租、出借房屋时,应保证所提供的燃气设施和燃气燃烧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告知房屋使用人安全使用燃气的注意事项、本合同有关内容并应配合乙方的安全巡检作业。

第七条 双方其他权利义务

1.乙方应在售气网点和营业场所等主动向甲方公示有关燃气安全、质量、收费标准和服务质量承诺。

2.乙方应在非售气服务时段提供24小时应急购气服务。

3.乙方因计划检修、更换设施等情况需临时调整供气量或暂停供气的,应提前48小时在甲方住宅单元门口或电梯口等明显位置予以公示。

4.甲方需要改动燃气计量表及表前燃气管线、阀门等,应由乙方实施作业;甲方需要在燃气计量表后改动燃气管道、阀门及安装技防装置等,应由乙方或乙方委托的具有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的单位实施作业;甲方改动需求符合规范要求的,作业单位应于2个工作日内告知上门服务时间,并按双方约定时间实施作业,按公示价格收取费用,承担作业质量责任。

5.甲方有下列情形并经劝阻无效的,乙方在履行书面告知义务后可采取限制或暂停供气措施。

①存在盗用燃气行为;

②拒绝乙方入户安全检查;

③拒不整改危及公共安全的燃气隐患;

④将生活用气擅自改为经营用气。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因擅自拆改室内燃气设施、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燃气燃烧器具、拒绝乙方入户安全检查、拒绝乙方提出的安全隐患整改建议等行为,导致发生燃气安全事故,给自身、其他用气人、乙方或公共利益造成损失的,除承担自身损失外,甲方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除自然灾害和战争等不可抗力外,乙方停气、调整供气压力未按本合同约定提前公示而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甲方擅自操作公用阀门造成乙方和其他用气人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未按照约定周期及作业内容进行安全巡检、发现甲方燃气设施和燃气燃烧器具存在安全隐患未向甲方书面告知,导致发生燃气安全事故,给甲方、其他用气人或公共利益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5.甲方出租、出借住房,但没有证据证明已向房屋使用人告知安全使用燃气的注意事项及本合同有关内容,对燃气事故应承担连带责任。

6.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缴纳燃气费用,经乙方书面催告后30日内仍未缴纳的,乙方在履行书面告知义务后可采取限制或暂停供气措施,并向甲方收取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____________;甲方支付上述费用后,乙方应及时恢复供气。

第九条 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长期有效。用气人和供气人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告知对方,并与对方解除本合同,燃气费用一并结清。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根据双方另行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__________(签字)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燃气经营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 24小时报修服务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办公场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精选劝阻居民回家申请书(精)九

第一条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法建制、以制治村,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保证居民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以“生产发展、生活宽裕、村容整洁、乡风文明、管理民主”为目标,调动居民建设富裕、和谐、文明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促进本居委会政治文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联系我居委会实际,由全体居民讨论,民主制定。

第三条居民自治是在党的现行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范围内,在社区党支部的领导下,由居民委员会具体组织管理本居委会的政治、经济及其它社会事务的一种制度。

第四条本章程是全体居民的行为规范,在章程面前人人平等,人人都必须严格遵守。

第五条本章程由居民委员会具体安排实施。居民会议和居民代表会议监督执行。

第六条居民会议由户口在本居委会的18周岁以上的居民组成,是居委会最高权力机构。居民会议设立居民代表会议,居民代表会议由居民代表及居委会里的各级人大代表、居民委员会成员组成。

居民代表必须是:具有一定的觉悟和参政、议政能力,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热爱集体,关心群众,坚持原则,主持正义,有群众威信的居民,同时能收集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居民委员会反映,协助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居民代表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必要时也可以经居民会议罢免和补选。

第七条居民会议每半年举行一次。有十分之一以上的居民提议或三分之二以上的居民代表提议,应召开居民会议。召开居民会议,要有本居委会18周岁以上的居民的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居委会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居民代表参加; 所作决定,要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居民会议也可分片召开。

居民代表会议每季召开一次,在特殊情况下或有三分之一以上代表提出可以临时决定召开。召开居民代表会议,要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居民代表会议成员参加。

居民代表会议议事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决定问题要经居民代表会议成员的过半数通过;居民代表会议的决定不得与居民会议的决定、决议相抵触。

第八条居民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一)依法选举、罢免和补选居民委员会成员;审议决定居民委员会成员的辞职请求。

(二)决定聘用本居委会财会人员和其他居委会事务管理人员;决定本居委会享受补贴人员及补贴标准。

(三)听取、审查和批准居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财务收支计划和执行情况报告;审议决定本居委会规划建设、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以及有关公共事务、公益事业的其他重大事项。

(四)审议决定本居委会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居委会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方案,决定居委会集体经济收益的使用。

(五)审议决定办公益事业的经费的筹集办法。

(六)审议决定宅基地分配、计划生育指标安排的方案。

(七)决定对居委会财务和居委会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评议居委员会成员的工作。

(八)制定和修改本居委会居民自治章程、社区民约等规章制度,并报街道办事处备案。

(九)撤销或者改变居民代表会议、居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议、决定。

(十)审议决定居民会议认为应当由其决定的涉及居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居民会议第二至第七项职权交由居民代表会议代为行使。

第九条为强化居民代表管理居委会事务作用,在居民代表会议下设会议召集组、监督组和发展组三个独立工作小组。三个组的人员组成原则上通过召开居民代表会议从居民代表中推选产生(发展组组长由社区“两委”干部担任,并可吸收非居民代表成员),每组由3至5人组成,分别设组长1名。

会议召集组的职能:根据符合法定人数的居民(居民代表)依法提出召开的会议而居民委员会不作为时,可以召集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会议,具体负责沟通各方、协调会议召开时间及做好会务有关工作。

居委事务监督组的职能:主要负责居委事务监督和民主理财职能,负责监督居委事务、财务活动。有权否决居委会、不合理的开支。在讨论居委事务公开和经费使用议题时可以列席居民委员会会议。

发展组的职能:发展组是居委会发展经济的智囊和参谋,负责调研论证本居委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收集掌握生产发展信息,提出本居委会发展经济、兴办公益事业的计划和项目建议,协助筹措发展生产和兴办公益事业资金,并为居民发展生产提供信息指引。

以上三个组的成员统称为居委事务管理人员,任期与居民委员会成员相同,可以连选连任。居民委员会可以对不称职的居委事务管理人员通过召开居民代表会议表决罢免。

第十条居民委员会是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由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具有法人资格,受街道办指导和社区党支部的领导。

居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由居民直接选举产生,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一条居民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居委会属于居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编制并实施本居委会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管理本居委会财务,教育居民爱护公共财物和设施,珍惜土地,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二)巩固和壮大居委集体经济,管理本居委会居民集体所有的各类经济组织;尊重集体经济组织和其他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支持和组织居民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居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的财产权及其他合法的权利和利益;承担本居委会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本居委会经济发展。

(三)编制并实施本居委会规划建设,按照规划修建硬底化道路,指导居民建设民房,整顿环境,发展公益事业,搞好公共卫生,改善居住环境,提高居民健康水平。

(四)促进居民团结和家庭和眭,照顾五保户、困难户和军烈属,依法调解民间纠纷;代表本居委会处理与其它(村)居委会的纠纷,维护社区与社区之间的团结;协调处理居民小组之间的关系;协助有关部门维护社会治安和生产生活秩序;协助有关部门对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居民进行教育、帮助和监督。

(五)开展多种形式的精神文明活动,提高居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水平,移风易俗,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六)宣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和推动居民履行纳税、服兵役、计划生育等依法应尽的义务。

(七)协助街道办事处开展工作;向街道办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八)召集居民会议和居民代表会议,并报告工作;执行居民会议和居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决定。

第十二条居民委员会的工作制度。

(一)学习制度。每半月学习半天,主要学习党的农村现行政策和各级党委、政府的有关文件,不断提高思想水平和政策水平。

(二)会议制度。居民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办公会,半年一次汇报会,年终一次总结会,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召开。

(三)值班制度。居民委员会实行轮流值日制度,保证在上班时间都有一位成员在居民委员会办公场所值班,处理居委事务。

(四)建立任期目标、年度目标和分工负责制度,并定期进行总结检查。

(五)居委事务公开制度。凡需要居民知道的居委事务大事都要公开,主要包括:

1、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级的有关政策规定;

2、居委会干部的分工,居民委员会三年任期目标、本居委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计划执行情况;

3、年度财务计划及各项收入、支出和债权债务情况;

4、集体资产及其经营管理情况,包括土地、物业等生产资料的经营情况以及承包经营方案、投标结果、承包费收缴、合同履行情况;

5、居委集体经济收益及其使用情况;

6、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以及招标投标、建设承包方案及实施情况;

7、征用集体所有土地各项补偿费的收入和使用情况;

8、救灾救济、扶贫助残、拥军优属、社会捐赠等项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情况;

9、各级政府下拨的补助经费、专项经费的收支情况;

10、居委会干部工资、奖金、补贴及其他福利,公务活动方面的开支情况;

11、当年宅基地的申报、批准和使用情况;

12、安排计划生育指标、落实计划生育节育措施和计划外生育费的收缴、管理、使用情况;

13、协助街道办开展工作情况;

14、十分之一以上居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居民代表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

公开的形式:设立公开栏,发放明白纸,居委会干部述职。

第十三条居民委员会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各委员会工作由居民委员会成员分工负责。

第十四条凡户口在本居委会的居民在社区内享有以下权利:

(一)享有《宪法》规定的一切权利。

(二)参加居委事务活动,提出有关居委事务的批评和建议,对居委会干部和居委事务进行监督。

(三)享受本居委会举办各项公共事业和公益事业的权利。

第十五条每个居民在社区内都有以下义务:

(一)遵守居民自治章程,执行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和居民委员会的决议、决定。

(二)按时完成居民委员会分配的各项任务。

(三)团结互助,尊老爱幼,维护集体利益,同一切危害、破坏居民利益的行为作坚决斗争。

(四)自觉开展移风易俗,争当文明居民、文明户的活动。

第十六条居民委员会成员是全居委会居民的公仆,必须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立足于本职工作,努力为居民造福。要求做到: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认真学习政策,学习经济管理知识和农业科学技术知识,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坚持实事求是,讲究工作方法,遇事同群众商量,尊重居民意见,善于做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四)不请吃、不受礼、不以权谋私、清正廉洁,敢同不良倾向作斗争。

(五)以身作则,在各项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六)坚持原则,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七)维护集体团结,执行会议决议,齐心协力共同开展好工作。

第十七条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居委会务管理制度。如居委事务公开民主管理规定;居民代表议事规则;社区民约;财务管理制度;“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办法;土地、宅基地管理使用制度等规章制度(这些规章制度另行制定,经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通过后公布实施)。

第十八条 每个居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地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第十九条 居民之间要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聚众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搬弄是非。

第二十条 严禁偷盗、敲诈、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严禁赌博。

第二十一条 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利、交通、通讯、电力、生产等公共设施。

第二十二条 严禁私自砍伐集体或他人林木,执行护林防火“十不准”,不准在社区附近或田边、路边乱挖土,严禁损害庄稼、瓜果及其它农作物。

第二十三条 对违反社会治安规定者,情节较轻,尚未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由居民委员会或调解会、治保会给予批评教育并酌情处理,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 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提倡婚事新办,移风易俗;破除旧的丧葬习俗,推行火化 ;反对封建迷信及其它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第二十五条 居民之间要互相尊重、相互理解、相互帮助,和睦相处,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

第二十六条 依法管理宅基地,执行村庄规划,不损害整体规划和邻里利益。

第二十七条 邻里间发生纠纷能自行调解的,自行调解,不能自行调解的,要依靠组织解决,不能仗势欺人,强加他人。对不听劝阻制造纠纷的当事人,情节轻微的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的,必须承担医疗费用,并按损失折价赔偿。

第二十八条 居民要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尊老爱幼的原则,建立团结和睦的新家庭。

第二十九条 婚姻大事由本人做主,反对他人包办干涉,不借用婚姻索取财物。

第三十条 夫妻在家庭中的地位平等,共同管理家庭财产,反对男尊女卑。

第三十一条 计划生育是国家基本国策,要贯彻执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

第三十二条 不准虐待老人。对丧失劳动力的老人,其子女必须尽赡养义务,保证老人晚年生活。对不赡养老人者,由居民委员会按上级规定供养标准,令其子女均摊。

第三十三条 父母担负未成人或无生活能力的子女抚养教育,不准虐待病残儿、继子女和收养的子女,不得让小学生辍学。

第三十四条 鼓励居民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不断发展本居委会医疗保障事业。

第三十五条 本居委会发生自然灾害,要及时向街道办事处报告,并积极协助民政部门做好救灾、查灾、报告工作。上级发给本居委会的救济粮、款物,应根据受灾程度,及时地发放到受灾户。

第三十六条 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做好低保工作。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个别条款如与国家和地方性法律、法规有抵触的,按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由居民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由居民会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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