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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招标采购管理规范文件 乡镇招标采购管理规范文件有哪些(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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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招标采购管理规范文件 乡镇招标采购管理规范文件有哪些(7篇)
2023-01-15 12:43:03    小编:ZTFB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2023年乡镇招标采购管理规范文件(推荐)一

1、20--年1-12月份我县的招标采购工作,在改革进程中有了较大的发展。取得了必须成效,随着财政收支的不断增加,招标采购规模逐步扩大,我县的招标采购工作一向持续良好增长态势。

截止20--年1-12月份我县招标采购预算为10,896.3万元,其中:财政预算资金8400万元,自筹资金2496.3万元。1-12月份我县共实现采购次数50次,采购金额突破亿元大关到达10,059.9万元,节约资金,836.4万元,节约率为7.68%。

2、我县的招标采购工作,在全体招标采购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必须成效,这些成效的取得,一是得益于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二是得益于各个部门的协调配合,三是我们认真做好年初招标采购工作计划,编制好预算,做到心中有数,重点从大的项目工程(如:防沙治沙、小流域治理、农村新能源建设、城市污水处理等)抓起,透过参与、实施、监督、管理,把我县招标采购工作落实到实处。20--年1-12月份重点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1)为了做好20--年我县的招标采购工作,我们制定了20--年工作计划,并按照计划开展工作,首先我们从基础工作抓起,3月份我们下发了关于填报20--年度招标采购预算的通知,全县各行政事业单位按通知要求填报本单位20--年度招标采购预算,为更好的开展招标采购工作打下基础。另外,充分发挥信息网络作用,将每一项招标采购活动信息都透过河北招标采购网等媒体面向社会公布,使招标采购活动做到公开、透明。二是在供应商管理方面,我们采取了在招投标活动开始前,对参加招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整体状况进行严格审查,并主动与我县检察院联系,争取他们的支持,透过市检察院反贿赂信息网络对各供应商有无犯罪记录或其他违法行为进行查询。对有违法记录的供应商坚决予以取消其资格,并记入不良记录,三年内不容许进入兴隆县招标采购市场,从根本上保证招标采购活动环境的纯洁性。三是加强招标采购工作人员的管理,主要从业务素质、防腐倡廉等方面入手,紧紧围绕兴隆县财政经济工作和招标采购工作,开展学习,提高认识,为了使每位工作人员做到廉洁自律,我们聘请纪检、监察部门领导进行专题讲座,组织人员参观警示教育展览,使每位同志从思想上牢固树立据腐防线。同时,我们还与监察部门签定“防腐保廉承诺书”、“无违纪违规职责书”,并在相关信息平台公开发布,自觉理解社会公众的监督。

(2)20--年对教育系统教学设备、取暖煤及卫生系统医疗器械设备采购等方面进一步加强了管理,使教育及卫生系统的招标采购工作得到规范。6月份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对教育系统教学设备、信息系统、安保、消防器材等项目进行采购,涉及采购金额400万元,节约资金54万元。

(3)在县政府领导及局领导大力支持和领导下,我们除在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学校、卫生院等办公房的财产、大型会议、(人大、政协会议,全县经济会议等)通用设备、车辆保险、办公用品等实行了定点采购外,用心和充分发挥招标采购监督职能,与监察、审计等部门密切配合对全县各部门的招标采购执行状况进行监督。如20--年4月我们和监察、审计等部门对委托河北昊禹招标代理有限职责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对兴隆县柳河防洪综合整治工程公开招投标,我们对招标活动进行全程现场监督,此次招投标共有“河北水利工程局”、“任丘市水利建筑工程公司”、“承德市北方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秦皇岛新禹水利工程有限公司”、“衡水滏新水电工程有限公司”、“保定市建筑安装工程处”等六家企业进行投标,经评审专家认真评审推荐,招标领导小组确定“任丘市水利建筑有限公司”、“河北水利工程局”、“承德市北方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等三家供应商分别在一、二、三标段中标,中标金额2,021.9万元,节约资金479.21万元。

(4)4月份为全力支持我县的抗旱工作,我们和县水务局共同采取询价招标的方式,组织了兴隆县水务局抗旱设备的招标采购,共有4家贴合招投标条件的供应商参加了投标,经过询价小组认真评审,报询价领导小组确认“宣化市正远钻采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总价189.8万元中标,节约资金10.2万元。有力的保障了全县抗旱工作的顺利开展。

(5)9月28日,受县卫生局委托,组织了卫生局为村医配备电脑、打印机采购招标,按照《招标采购法》的要求,在监察局、审计局、人大、检察院等监督单位的现场监督下,严格按照招标程序进行招标,本次采购预算为105万元,中标金额91。35万元,节约资金13.69万元。10月21日受兴隆县人民医院委托,采取邀请招标方式对兴隆县人民医院信息系统进行招标采购,此项目预算资金130万元,中标金额85.54万元,节约资金44.46万元,到达了透过招标采购节约资金的目的。

3、按照省、市、县的文件要求和领导的指示精神,6月份重点参加了全县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工作中全体同志用心努力加班加点认真细致工作,及时准确的为领导带给第一手材料,从而有力保障了公车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为下一步公车专项治理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招标采购改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我县招标采购工作起步比较早,从目前招标采购工作上看,无论是监督管理,还是操作运行,仍然存在一些与形式发展、任务要求不相适应,与制度和程序规定不相符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一是招标采购政策宣传不够普及深入;二是一些采购单位和采购执行单位的招标采购法制意识淡薄,有的脱离甚至规避监管,有的违法违规操作;三是招标采购制度不尽完善,个性是监督约束机制不够健全,至使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力度不够,工作不到位。招标采购活动中的随意性和不规范问题时有发生;四是对乡镇级招标采购还没有完全纳入县级招标采购统一管理,是我县招标采购工作比较薄弱的环节,出现了管理上的空白。

三、今后我县招标采购工作的思路

今后我县招标采购工作总的思路是“坚持四项原则”:一是统一政策,分级管理原则;二是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原则;三是公开招标采购为主,其他采购方式为辅原则;四是“管采分离、职能分设、政事分开”的原则。

(一)继续扩大招标采购范围和规模。将招标采购工作与年初预算编制结合起来,以预算编制、综合预算编制为基础,编制年度招标采购预算,加大招标采购力度,能够进行招标采购的全部由招标采购,在采购的项目品种上,要增加节能、环保等项目,尤其是关系到群众利益的公共项目。在资金范围上,要将上级补助专款和年终追加预算资金纳入招标采购范围。

(二)进一步健全机构,完善制度。加强招标采购管理部门的力量配置,管理机构和采购机构要彻底脱钩,实现“管采分离、职能分设、政事分开”。同时,继续完善规章制度,增强可操作性。

(三)进一步加大招标采购工作的监管力度。与监察、审计等机关部门搞好配合,构成合力,重点检查与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及时发现和解决招标采购中出现的问题。加强行政自我监督,自觉理解人大及社会监督,努力做到采购法规、需求信息、评标方法和标准、采购过程、采购结果、采购记录、纠纷处理结果、采购信息发布“八个公开透明”,提高采购效率,遏制腐败问题发生。

(四)进一步提高招标采购人员的综合素质。要加强业务学习、培训和调研工作,树立和强化服务意识。努力造就一支“懂政策、会管理、廉洁高效”的招标采购队伍。

2023年乡镇招标采购管理规范文件(推荐)二

邹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局就环卫保洁服装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

一、招标人:邹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邹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局环卫保洁服装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zzc20xx013-jgb-02

四、采购内容:环卫保洁服装采购,预算总价约70.5万元,如下表:

详见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有的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并能够提供货物能力的投标人(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2)投标人参加投标时须携带并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等证书的原件,否则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获取: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点击下载。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邹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局于20xx年4月25日9时前在邹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邹城市太平东路2666号)受理投标文件的递交。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邹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局

联系人:白女士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颖 联系电话:0537-5293188

监管单位:邹城市公管办 联系电话:0537-5317969(政府采购监管科)/5317979(法制督查科)

采购内容询问及质疑请联系招标人,如有投诉请联系监管单位。

邹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局

20xx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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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乡镇招标采购管理规范文件(推荐)三

兴国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兴国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兴国县人民政府(兴府办发[20xx]21号)批准,并经主管部门批准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兴国县国土资源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西建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招标内容:兴国县农村集体土地(含建制镇)地籍调查及确权登记发证、农村地籍调查数据库及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2.2建设地点:兴国县境内。 2.3项目规模、面积:兴国县辖区 25 个乡镇含1个经济开发区、约4778 个村小组;全县面积约3214.56平方公里(建制镇确权登记范围约7.78平方公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范围约141平方公里,以实际面积为准)。2.4招标金额:约1800万元(各标段招标控制价在招标文件中明确)。2.5工期:项目总工期自20xx年5月至20xx年12月止,其中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地籍调查成果必须在20xx年9月前通过江西省国土资源厅的验收,并同时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地籍数据库及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地籍调查成果必须在20xx年5月前通过江西省国土资源厅的验收,并在20xx年9月前完成农村地籍调查数据库及信息管理系统(含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全部建设并交付使用。2.6质量要求:根据国家有关技术规程要求,严格按照《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技术规定》、《江西省农村地籍调查技术规定》、《江西省农村地籍调查成果检查验收办法》及省、市、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实施方案等其他相关规定操作,以确保调查成果质量。调查成果必须经江西省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检验合格,并通过江西省国土资源厅的验收。2.7标段划分:两个标段。一标段:河东片区。包括乡镇为:潋江镇(含经济开发区)、江背镇(试点乡镇)、古龙岗镇、梅窖镇、龙口镇、兴江乡、樟木乡、东村乡、兴莲乡、杰村乡、社富乡、埠头乡、长冈乡十三个乡镇。二标段:河西片区。包括乡镇为:高兴镇、良村镇、永丰乡、隆坪乡、均村乡、茶园乡、崇贤乡、枫边乡、南坑乡、城岗乡、方太乡、鼎龙乡十二个乡镇。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要求: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经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或江西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资质审查符合江西省农村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土地地籍调查及土地登记代理机构投标资格;③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和违背测绘职业道德的行为。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及应提供的相关材料名称4.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4.2投标人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材料:①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②在有效期内的测绘资质证书副本;③法定代表人证书及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④江西省土地登记代理注册证书;⑤投标保证金进账单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等。(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符合上述要求的,并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xx年4月 13 日至20xx年4月 20 日上午:9:30分—11:30分,下午:14:30—17:00分(节假日除外)到兴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记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资料费1000元,均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xx年5月 3 日上午 9 时 30 分,地点为兴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有关此项招标事宜,可按以下联系方式:招标人:兴国县国土资源局(章) 办公地址:兴国县凤凰大道49号 联系电话: 0797-5310703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建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章) 办公地址:南昌市高新五路966号北六楼 联系人:林祖根 联系电话: 兴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兴国县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将军中学往汽车站方向100米处)联系电话:0797-5308856

8、招标监督单位:

兴国县监察局

20xx年 4月 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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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乡镇招标采购管理规范文件(推荐)四

招标编号:scty-20xx118

招标编码:cbl_20xx0428_6689115

开标时间:20xx-05-25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其它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投资金额:259万元

所属地区:四川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为安岳县元坝镇过境公路建设工程已由安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局以安发改函[20xx]7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岳县元坝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投资及乡镇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安岳县元坝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地方财政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由安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安发改函[20xx]7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20xx031848)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天元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安岳县元坝镇过境路段。

2.2 建设主要内容及规模:

2.2.1改建过境路长1.5公里,宽6.5米,以及相关配套设施。

2.3 计划工期: 36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的全部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标段划分:施工 1 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0xx年以来至今已完成2个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xx 年4 月 29 日至 20xx 年 5 月 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2:30 时至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安岳县橄榄枝大酒店301室(安岳县公安局侧) 持下列证件原件(留存复印件)及符合要求的材料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原件;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监理除外)。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xx 年 5 月25日 14 时30分,地点为安岳宾馆北楼一会议室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送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岳县元坝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安岳县元坝镇

邮 编: 642359

联 系 人:黄建国

电 话:028-24120560

传 真:028-24120757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天元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金牛区银河北街3号八期综合楼4楼10号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郑杰俊

电 话: 028-87622639

传 真:028-87622639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3年乡镇招标采购管理规范文件(推荐)五

安徽枞阳县20xx年度光伏扶贫试点工程招标公告

安徽正鼎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枞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枞阳县20xx年度光伏扶贫试点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枞阳县20xx年度光伏扶贫试点工程

项目编号:zyzc-20xx07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62-321146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枞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地址:枞阳县枞阳镇0562-3211467

联系方式:刘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安徽正鼎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友义150556996

代理机构地址:岳西县天堂镇山货大市场三组团创业楼第六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安徽正鼎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枞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的委托,现对“枞阳县20xx年度光伏扶贫试点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建设规模

1、项目名称:枞阳县20xx年度光伏扶贫试点工程

2、项目编号:zyzc-20xx071

3、采购人:枞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4、建设规模:

总装机规模35.3mw,分三年实施,20xx年招标装机规模为8.65mw:

①户用光伏扶贫电站:在枞阳县235个行政村内每村建设10户,共2350户分别建设一座3kw户用光伏扶贫电站,装机规模7.05mw;

②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在枞阳县22个乡镇境内建设22个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每个乡镇一个村),其中7个乡镇分别建设一座100kw村级光伏扶贫电站、15个乡镇分别建设一座60kw村级光伏扶贫电站,装机规模1.6mw。

以上光伏扶贫电站建设包括土建施工、电缆敷设、杆线采购安装、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安装、调试、测试、并网、试运行、维保、人员培训、验收及临时工程等。

5、投资概算:约人民币6000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光伏产品生产企业或光伏工程施工企业;

光伏产品生产企业:是指生产光伏组件或逆变器的生产企业,如中标后委托光伏工程施工企业进行施工的,其资格也必须符合招标文件中关于“光伏工程施工企业”资格要求。

光伏工程施工企业:具有机电设备安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是指接受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三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查询结果为无行贿犯罪行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5、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6、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三)、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xx年8月16日9:00时至20xx年8月22日17:00时止(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逾期拒绝办理。

2、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报名方式:

(1)本项目只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址:枞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枞阳县枞阳镇银塘路46号),报名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

(2)报名资料:投标人单位介绍信(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联系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光伏施工企业还应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装订成册。(注: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为“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安徽省政府采购网、枞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五)、开标时间:20xx年9月12日10:00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六)、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七)、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枞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联系人:刘先生电话:0562-3211467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正鼎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友义电话:0556-2699688

20xx年8月15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光伏产品生产企业或光伏工程施工企业;光伏产品生产企业:是指生产光伏组件或逆变器的生产企业,如中标后委托光伏工程施工企业进行施工的,其资格也必须符合招标文件中关于“光伏工程施工企业”资格要求。光伏工程施工企业:具有机电设备安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是指接受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三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查询结果为无行贿犯罪行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5、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000.0万元(人民币)

时间:20xx年08月16日09:00至20xx年08月22日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枞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枞阳县枞阳镇银塘路46号)

招标文件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xx年09月12日10:00

五、开标时间:20xx年09月12日10:00

六、开标地点:

枞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交易大厅(枞阳县枞阳镇银塘路46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023年乡镇招标采购管理规范文件(推荐)六

邹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局就环卫保洁服装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

一、招标人:邹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邹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局环卫保洁服装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zzc20xx013-jgb-02

四、采购内容:环卫保洁服装采购,预算总价约70.5万元,如下表:

详见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有的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并能够提供货物能力的投标人(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2)投标人参加投标时须携带并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等证书的原件,否则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获取: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点击下载。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邹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局于20xx年4月25日9时前在邹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邹城市太平东路2666号)受理投标文件的递交。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邹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局

联系人:白女士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颖 联系电话:0537-5293188

监管单位:邹城市公管办 联系电话:0537-5317969(政府采购监管科)/5317979(法制督查科)

采购内容询问及质疑请联系招标人,如有投诉请联系监管单位。

邹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局

20xx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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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乡镇招标采购管理规范文件(推荐)七

1、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2、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为充分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建设新农村,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土地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

1、流转位置、范围、面积:甲方同意将在 乡(镇)

村 组承包经营的土地 亩的经营权流转给乙方经营(其中:耕地 亩,林地(山地) 亩、水面 亩)。具体面积和范围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载明面积为准;如经甲、乙双方实地测绘,实地测绘与承包经营权证载明面积不符,则以实地测绘面积为准。

2、流转用途:

3、流转期限:

一、土地流转方式:租赁。

二、土地流转价款:

经双方协商,采取以下第---- 种价款计算方式执行。

价款计算方式1:合同签订后第一年,按每亩 元/年的标准计算,之后每 年递增一次,递增率为 %。

价款计算方式2:按每年每亩 公斤 (某种实物)的标准折合人民币计算,其价格以当年国家挂牌收购价计算,如无国家挂牌价,则按当年当地市场价折算。

三、土地流转租金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为:

土地流转租金支付采用人民币直接支付或折合人民币支付的方式,由甲方委托代理人收

取并分配租金,支付时间经过甲乙双方商定为 。

四、出租土地的交付时间及要求:甲方在签订合同并收取第一年土地租金之日起 日内,将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交乙方使用。乙方在流转土地合同到期之日后 日内,将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无偿移交给甲方。

1、甲方权利和义务:

(1)有权监督乙方按规划合理利用土地,制止乙方违反合同约定使用土地的行为;

(2)甲方享有按时向乙方收取土地租金的权利;

(3)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若该土地在流转期间被依法征用、占有的,甲方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土地使用补偿;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2、乙方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收益权;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的约定用途,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给土地地力造成永久性损害。保证在合同期届满后,土地仍能正常使用;

(3)按期向甲方支付约定的土地租金和相关款项;

(4)土地流转期间,乙方如将土地再流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需经甲方同意,并另签流转合同;

(5)合同期满后,乙方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如需继续流转,合同到期前六个月,应及时向甲方协商继续流转事项,并重新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合同期满,乙方投资的固定资产和基础设施除取得合法的产权手续外,应按来修去丢的原则,无偿归甲方所有,若甲方不需要这些设施,乙方在三个月内清理完毕;如乙方继续流转,在与国家政策不相抵触的前提下,同等条件,乙方享有优先流转经营权;

(6)乙方生产经营必须符合环保相关规定;

(7)若该土地在流转期间被依法征用、占有的,其征收范围内的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附着物及青苗所有者所有;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本合同以非法定原因不得解除为原则。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

2、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

3、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国家征收土地等)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6、甲方个人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或以其他形式使用或占用流转给乙方土地的,乙方有权追究甲方个人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本合同条款。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必须承担赔偿相对方损失的责任;

2、甲、乙双方签订正式合同后,因甲方原因,乙方未能如期进场,造成土地闲置、荒芜达3个月,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因乙方原因,逾期3个月未进场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未及时缴纳租金的违约责任;

3、乙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4、合同期内,乙方不按时交纳土地租金超过两个月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5、由于第三方(农民)原因,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生产经营的,乙方经两次请求甲方出面制止,仍无法消除影响的,乙方有权退出。

1、合同争议解决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也可以请求当地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调解协调不成的,可以向土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在流转期内,如遇国家政策性征收流转范围内的土地,被征收部分的合同自行解除,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3、在同等条件下,流出土地的农民具有劳动能力的给予优先安排就业;

4、本合同不得因双方人事变动和单位名称变更而影响合同效力;

5、本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做出书面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当地乡镇政府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机构一份。

7、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

甲 方: 乙 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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