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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取电子病历申请书 电子病历提交(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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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取电子病历申请书 电子病历提交(六篇)
2023-01-15 12:57:16    小编:ZT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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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调取电子病历申请书(精)一

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

申请法院调取。

事实与理由

关于我诉x局将我房屋非法过户到他人名下一案,因该局拒绝提供我购房档案中相关证据,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向法院申请调取该项证据。此致

申请人:xx

20xx年xx月xx日

2023年调取电子病历申请书(精)二

申请人:王,男,汉族,出生年月:1971年3月29日,住址:河南省x县司寨乡尹柳洼村2894组2号,联系电话:135x4630.请求事项:申请人民法院调取被告河南统领钢构有限公司为申请人王成林在新华保险公司签订保单出险后的理赔手续及新华保险公司安排申请人在xx省人民医院所做的五级伤残等级鉴定结论。

证据存放地址:郑州市花园路65号航天大厦新华人寿河南分公司。证据持有人联系电话:132x078(新华保险公司工作人员)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诉及河南钢构有限公司人身损害赔偿一案,贵院现已受理,因客观原因,申请人及代理人无法调取被告被告河南统领钢构有限公司为申请人在新华保险公司签订保单出险后的理赔手续及新华保险公司安排申请人在河南省人民医院所做的五级伤残等级鉴定结论。该证据对确定本案当事人有关键作用。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17条第三款之规定,特申请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该证据。

此 致

xx市管城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2023年调取电子病历申请书(精)三

申请人:王xx,男,汉族,出生年月:xx年xx月xx日,住址:xxx,联系电话:xxx。请求事项:申请人民法院调取被告河南统领钢构有限公司为申请人王成林在新华保险公司签订保单出险后的理赔手续及新华保险公司安排申请人在xx省人民医院所做的五级伤残等级鉴定结论。

证据存放地址:郑州市花园路65号航天大厦新华人寿河南分公司。证据持有人联系电话:xxx(新华保险公司工作人员)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诉xx及河南xx钢构有限公司人身损害赔偿一案,贵院现已受理,因客观原因,申请人及代理人无法调取被告被告河南统领钢构有限公司为申请人xx在新华保险公司签订保单出险后的理赔手续及新华保险公司安排申请人在河南省人民医院所做的五级伤残等级鉴定结论。该证据对确定本案当事人有关键作用。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17条第三款之规定,特申请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该证据。

此致郑州市管城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2023年调取电子病历申请书(精)四

申请人:代玉才,男,汉族,1955年7月15日出生,住河南省渑池县澧泉小区5号楼3单元4楼西户。

身份证411219195507152xxx。

1、申请渑池县人民法院依法调取代玉才与证人郭燕伟在20xx年7月上旬通话记录。

2、申请渑池县人民法院依法调取证人郭燕伟在20xx年7月上旬与原告赵红义通话记录(证人郭燕伟与代玉才和赵红义的通话是在一天,相隔时间很短)。

赵红义、王宝伟诉代玉才合同纠纷一案,贵院现已受理,因客观原因,申请人及诉讼代理人无法调取到证人郭燕伟与代玉才和原告赵红义在20xx年7月上旬某日几乎同时的通话记录。然而,该组证据对本案查清事实相当关键。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17条第三款之规定,特申请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该证据(当时各当事人通话时所用号码附后)。

此致

河南省渑池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2023年调取电子病历申请书(精)五

申请人(原告):xx公司,住所地:xx。

法定代表人:xx,职务:总经理。

申请事项:

1、请求法院向税务局调取被告(xx公司)增值税发票抵扣情况。

2、请求法院调取四位员工的社保缴纳记录。

事实及理由:

贵院已受理申请人(原告)诉被告xx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被告以申请人提交的提货单未有其公司印章为由否认20xx年之后双方仍存在真实的贸易关系。但真实情况是,申请人与被告在20xx年及20xx年均有多笔贸易往来,且申请人已经向被告开具并交付了全额增值税发票,现申请人请求法院依法调取被告增值税发票抵扣情况,以查明事实。

涉案货物原告均已送至被告处并由被告的上述员工亲自签收,现被告否认上述人员为其公司员工,为查明案件事实,请求法院依职权调取上述人员的社保缴纳记录。

鉴于上述证据申请人不能自行调取,同时上述证据对查明本案真实情况至关重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4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15、16、17条之规定,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以便于法庭的正常审理,特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调取以上证据材料。

申请人:xx

20xx年xx月xx日

2023年调取电子病历申请书(精)六

申请人:潘x,男,1968年出生,汉族,北京市xx汽车制造厂工人。现住河北省xx市xx村。

请求事项:

请求法院依法在海淀区房屋管理局拆迁管理科调取海淀区xx村26号院的拆迁资料,包括该院落拆迁补偿合同及相关的评估文书和拆迁补偿费用的领取情况。

事实和理由:

海淀区xx村26号院原系申请人和xx的夫妻共同财产,3月10日经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做出了海民初字xx号民事调解书。调解书载明,该院落内的南房三间归申请人所有。此后,该房屋一直由xx管理,申请人回到了河北居住。1月,申请人在托人了解上述房屋情况时,得知该房屋已经于20xx年被拆迁,拆迁款已经被xx支取。申请人委托代理律师去海淀区房屋管理局调取相关证据时,被告知该机构只对法院等司法部门提供调查。基于此,申请人一方无法得知属于申请人的房屋的拆迁补偿数额和相关的拆迁情况。

鉴于此,申请人依法申请法院调取上述相关资料

此致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委托代理人: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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