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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设备报废申请书 保险设备报废申请书范文(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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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设备报废申请书 保险设备报废申请书范文(三篇)
2023-01-15 13:25:36    小编:ZTFB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保险设备报废申请书(精)一

乙方: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就乙方作为甲方大功率激光器成套设备代理商事宜,本着互惠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总则1.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大功率激光器成套设备代理商”,期限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代理商授权每年认证一次。

2.乙方有权在甲方授权区域内以“激光大功率激光器成套设备代理商”名义,从事有关销售激光大功率激光器成套设备的合法商业活动。

3.乙方必须按实际情况填写《激光大功率激光器成套设备代理商登记表》,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发生变更以书面通知甲方备案。

4.乙方有权发展下级代理商,所发展的下级代理商及签订的下级代理商协议应在甲方备案。

如未备案而乙方以低于甲方规定的市场最低售价出售产品,则按扰乱市场秩序对乙方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甲方可取消乙方代理商资格。

5.乙方有权对甲方工作(销售管理,市场推广,广告宣传,商务,技术服务,产品质量)做出评价和投诉,以报告形式直接交由公司相关部门处理。

6.本协议期满或甲、乙双方解决本协议时,乙方应立即清付完甲方货款,并签署终止协议。

二、甲,乙方责任和义务(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1.甲方负责培训乙方业务及技术支持人员;2.甲方为乙方提供序列产品销售和市场开发所需技术资料,本地客户档案资料和宣传材料;3.甲方负责序列产品的全国性广告宣传工作,指导、协调乙方市场的销售行为及广告宣传,最大限度地占领市场;4.甲方按序列产品质保书约定提供产品保修及维修服务;5.如乙方在经销商期间内,销售业绩良好,甲方应当给予提高代理商资格,提供优惠经销政策等相关奖励措施。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1.乙方有义务收集当地市场及相关竞争序列产品的有关部门信息,并及时反馈甲方;2.乙方应配合甲方地区性或全国性市场开发,销售或宣传活动,努力开拓市场;3.乙方有义务为客户提供技术服务和基本维修、维护;4.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制订的产品价格体系,乙方市场宣传价格不得低于甲方体系规定的全国统一报价;乙方对客户实际销售价格不得低于甲方价格体系规定的最低限价,特殊情况须经甲方批准视为有效;若乙方违反甲方规定的价格体系一经查实,甲方将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经销权。

5.乙方如举办与甲方序列产品有关的大型市场开发或公关活动,需甲方对其支持和谈判支持时,应提前通知甲方。

6.乙方应严格保密甲方技术。

不论协议期内或协议期后,乙方均不得以任何方式获取甲方序列产品专利、设计、知识产权的利益;不得以任何方式损害序列产品的声誉,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乙方独立承担责任。

三、价格体系及奖惩措施1.甲方按价格体系文件(附件)向乙方供货。

甲方价格体系调整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乙方在经销期内,业绩良好,市场信息准确,结算准时,甲方将把乙方总销售业绩的%作为对乙方的奖励,并适当放宽销售区域,提高经销级别。

3.系列产品市场报价,最低销售限价,经销价制定权,发布权在甲方,甲乙双方均有保守价格机密的责任和严格执行价格体系的责任。

四、结算方式1.原则上,乙方向甲方订购设备时,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作为合同预付款,%的余款在设备交验完毕时付清,甲方向乙方提供等额的相关发票。

2.由乙方提供信息协助销售,甲方直接和用户签订协议的,如果低于全国统一报价,则按价格体系中规定的提成比例,在甲方收回总设备款的

%后,甲方按约定的比例一次性转账或其他方式支付给乙方;如果由乙方的协助最终销售价格高于全国统一报价,以统一报价总价的金额按上述方式提成外,将高于部分扣除应该交纳的税款后,收回全部货款后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公司与下级经销商签订的合同,无论哪种情形,在收回全额货款后,一次性给予乙方合同总额的%作为管理奖励。

五、订货,付款及运输1.乙方订货时需要按要求同甲方签订购买合同。

2.双方约定交货时间,并按结算方式中的描述支付货款,款到发货。

3.运输方式及运费:运费及保险均由甲方承担。

4.验货:乙方在收到货物后可根据产品清单进行验收,并由甲方派出技术人员到指定地点进行设备安装调试。

双方确认后视为验收合格,如有异议应在收货一周内提出,否则视为验收合格。

六、法律效力1.甲乙双方若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严重违背商业道德和法律或损害对方利益,可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终止本协议。

2.甲方对乙方的授权期满,本协议自行终止。

3.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到期后可根据实际情况续签。

4.本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未尽事宜双方可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5.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双方约定,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1)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本协议条款及附件的解释权在甲方。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保险设备报废申请书(精)二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友好协商,本着相互尊重原则,甲方委托乙方制作业务,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完成任务,共同信守合约,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定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1、所有设备加工、生产、制作时需要用到的材料及工具由甲方提供,工具由乙方负责人办理借用、归还手续,丢失或者损坏由乙方按照甲方进价赔偿。

2、本劳务合同内的总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设备总工资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整(包括保险费)。

3、乙方在施工前,甲方负责提供给乙方图纸及资料,乙方弄清后方可按图施工,如图纸有误及时告知甲方更正,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无权擅自更改,如不按图施工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同时需负责做好材料预算工作交给甲方。原材料卸车到设备装车为止,施工时现场每天打扫一次。

4、本合同内容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完毕。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包含气候原因)延误工期,若有延误,每延误一天,甲方将扣除合同总额的1%作为惩罚,同时甲方有权拒付工资。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节材、节电、节时,同时施工时必须注意安全,制作现场及进入车间需佩戴安全帽;同时制作施工时需要注意各方面的安全,水电、动用气割焊具、行车的使用要符合规范。乙方必须购买人身安全保险(其费用可由甲方垫付,手续乙方办理)。一旦出现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负责,且工期不能延误,若有延误按照合同第四条规定处理。

6、如乙方用错或者开错材料,由乙方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在甲方的用户单位运行时出现乙方制作的质量问题,也有乙方负责(包括车旅费)。

7、验收标准:按照甲方企业标准和图纸及相关国家标准由甲方初步验收,最后以甲方的用户单位验收为准,在制作过程中乙方要绝对服从甲方的监督及标准,如出现质量问题及时协商解决。

8、赔偿办法:乙方要以房产等财产作为抵押。

9、总承包工资支付办法:年终一次性结清工资(按实际完成量结算)。

10、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双方按照国家民法典执行。

1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12、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有仲裁机关裁定。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险设备报废申请书(精)三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国家相关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空调设备供货有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建设地点:

1.3. 工程建设规模:

二、 工程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用包供货、包技术指导、包调试、保培训、维修,包验收方式。

三、 承包范围 :

3.1. 完成空调设备供货(详见附件供货清单);

3.2. 完成空调施工技术指导、调试、验收、培训、维修(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

四、 交货日期

4.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空调设备供货;

五、 执行标准、技术要求、质量保证

5.1. 制冷和空调设备噪声的测定jb/t 4330—1999

5.2. 房间空气调节器安装规范gb 17790—1999

5.3. 组合式空气处理机组噪声限值gb/t 13326—1991

5.4.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备 涂装技术条件jb/t 9062—1999

5.5. 房间空气调节器gb/t 7725—1996

5.6.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gb/t 17758—1999

5.7. 整体式机电一体化空调机组jb/t 8544—1997

5.8. gb 120xx.3-20xx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5.9. gb 19576-20xx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

5.10. 制冷剂编号方法和安全性分类 gb/t 7778—20xx

5.11. 其它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有关标准;

5.12. 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 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5.13. 乙方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先进工艺和最佳材料制造而成,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乙方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六、 合同价款

6.1.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6.2. 本合同价格为综合包干单价,不因国家相关政策及市场价格等因素变化而调整;

6.3. 本合同价格包括完成空调工程供货的以下费用:

6.3.1. 空调设备及材料费;

6.3.2. 乙方的利润、风险、税金;

6.3.3. 保险费;

6.3.4. 运输费、运输过程中的损耗费、上下车费;

6.3.5. 技术指导费、系统调试费、培训费、质保期维修费;

6.3.6. 政府相关部门检验、检测、验收所需的各项费用;

6.3.7. 其它不可预见费。

七、 合同文件组成

7.1. 供货合同、安装合同;

7.2. 施工图纸;

7.3. 空调设备供货清单;

7.4. 技术资料(中文)、说明书(中文)、培训手册(中文);

7.5. 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的其它附件;

7.6. 本合同所有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8.1. 甲方现场代表: 职务:现场代表,联系方式:。如甲方代表易人,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其后任必须全面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8.2. 甲方对工程实施全面管理及协调工作,对现场管理、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各项工作承担全面管理责任。

8.3. 负责审核、现场验收乙方进场所有材料、设备,组织设备进场报验、备案工作。甲方负责组织对乙方施工工程进行验收.

8.4. 甲方及时提供施工场地。

8.5. 甲方按合同约定向乙方及时支付合同价款。

8.6. 甲方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及时组织工程的完工验收。

8.7. 甲方提供施工用临水临电接驳点。

九、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9.1. 乙方现场代表: 职务:现场代表联系方式:如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其后任必须具有与前任同等的相关专业资格并全面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9.2. 乙方负责按照空调设备国家、行业标准及验收规范供货。

9.3. 乙方负责培训甲方和物业的有关工作人员,由于乙方未培训造成甲方或物业工作人员施工错误所导致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9.4. 在空调设备供货、安装、调试、运行期间、质量保证期内,在收到甲方提出空调设备材料存在质量缺陷的通知后,乙方应通过维修和(或)更换有缺陷部分空调设备材料的方式,确保空调设备材料的正常使用。

十、 货款支付

10.1. 到货款:乙方空调设备送货到甲方现场,办理进场验收合格,提交合格税票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即人民币元,大写:;

10.2. 安装调试款:乙方全部空调设备安装完毕,调试运行合格,提交合格税票后,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即人民币元,大写:;

10.3. 余%作为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年后天内支付,保修金不计利息;

10.4. 乙方申请工程进度款和结算款,应严格执行甲方的工作程序,提交相应的表格,由于乙方未按要求申请工程款,造成工程款延迟拨付的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

10.5. 在本合同下,除了最后的付款外,任何其他的付款都不应理解为是对乙方部分或全部履行合同的认可,任何付款都不应理解为对缺陷工作或不合格品的确认;

10.6. 乙方承诺不因为甲方暂时资金周转困难而中断供货,甲方有主动解决的责任和义务;

10.7. 甲方审定的因设计变更、洽商、合同外委托等造成的设备材料增减费用不随进度款支付,待竣工结算时一次支付。

十一、 交货及验收

11.1. 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前天以书面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 包装箱件数、总毛重量和备妥交货日期通知甲方。

11.2. 在交货前,乙方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出厂检验报告及合格证。乙方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在证书中加以说明。该证书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视为最终检验。

11.3. 货物运抵现场后,乙方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对进场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向甲方申报办理进行初验收,并提交相关设备材料检验证书。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货物规格、数量、外观或任一项都与合同不符,甲方有权在货物运抵现场后90天内,根据甲方检验结果或当地质检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更换或索赔。经初验收合格后,甲、乙方、监理单位共同签署进场设备材料验收单。该项验收单不做为最终验收的依据和申请支付全部货款的依据。

11.4. 乙方供应的主要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应有原出厂证明和质量证书,应在使用前进行试验检验,试验检验费由乙方负担,若一方对试验检验结果有异议,应进行复试,若复检复试合格,复检复试费用由提出异议一方负担;若复检复试不合格,复检复试费用由另一方负担,甲方对不合格设备材料依据有效的实验检测报告有权拒收及清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二、 包装、装卸、仓储保管

12.1. 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国家或专业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使包装适应于海运、空运、陆上长距离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雨、防粗暴装卸等保护措施,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坏、损失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12.2.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检验报告、质量合格证。

12.3. 空调设备材料到场的装卸,由乙方负责,装卸过程中因操作不当,造成材料设备外观破损、内部损坏,乙方应列明损坏清单及补货清单(注明补货到场时间),提交甲方确认。如补货时间造成工程施工进度延误,按供货违约处理。 12.4. 乙方负责对空调设备材料的管理。在仓储过程中发生偷盗、失窃、损坏等事件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三、 保险

由乙方办理货物运抵甲方现场的保险,保险以人民币按照发票金额的 110%办理“一切险”,保险范围包括合同项下乙方承诺装运的货物,保险受益人为甲方。

十四、 延期交货

14.1. 乙方应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

14.2.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乙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原因、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14.3. 如乙方非因不可抗力事件拖延交货,延误3个日历天以内,按合同总价1%/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误5个日历天以内,按合同总价2%/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误7个日历天以内,按合同总价3%/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误10个日历天以上,30个日历天以内,按合同总价20%/10日,向甲方支付违

十五、 索赔

15.1. 甲方有权根据现场监理检验结果或当地质检部门出具的质检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15.2. 在根据合同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8.2.1. 乙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18.2.2. 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18.2.3. 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18.2.4. 乙方根据合同负责安装或安装技术指导、督导,如因安装或技术指导、督导不正确而造成设备损坏或设备性能不合要求而遭受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8.2.5. 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7 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7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 内,按照本合同第 18.2 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货物付款中或从乙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支付。

十六、 违约责任

15.1. 由于一方过失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时,由过失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如属不可抗力因素,双方协商解决。

15.2. 甲方应按照合同规定向乙方及时支付货款,未按合同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 1‰作为延期违约金付给乙方。

15.3. 由于乙方原因,未按合同要求,派出技术人员提供安装、调试、运行、培训技术指导,造成工期滞后、延误,每延误一日,乙方向甲方交纳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

15.4. 如由于乙方产品质量问题造成其他专业承包商和最终客户向甲方进行索赔时,乙方必须赔偿承包商和最终客户的损失,乙方不能积极主动解决质量问题并赔偿损失时,甲方可代为赔偿,并可向乙方追索该笔赔偿金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当于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十七、 保修期

17.1. 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之日开始起计24个月;

17.2. 缺陷的修补和重做:乙方应负责修改、完善、重做出现于保修期内承包工程中任何部分的缺陷或损坏;

17.3. 由于其他承包商原因,造成乙方进行返工和维修的,乙方应无条件配合,费用经甲方协调由责任方支付;

17.4. 乙方确保在保修期间接报24小时内到达现场开始保修工作,在保证质量的前提条件下,在8小时内保修工作完毕,对因特殊原因(如气候、材料等因素)无法按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的,应采取应急措施,并在具备条件后立即组织保修工作。乙方同意以上承诺每落空一次,在继续履行维保义务的同时扣减本工程保修金的 3 %,必要时,甲方可另请第三方负责保修工作,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且甲方在付给第三方费用的基础上加收 20%的管理费,支付给第三方的费用经甲方签字后即生效。

十八、 不可抗力

18.1. 不可抗力应以国家和本市有关部门正式发布为准,不可抗力是指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地震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的延误和影响。

18.2. 当甲方或乙方因不可抗力的影响不能履行合同的责任时,履行合同的时间将予以顺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但合同价格不因此而改变。

18.3. 不可抗力发生后,受影响方应立即将不可抗力发生的情况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4天内出具事故发生地区的有关机构证明并取得另一方认可。上述情况发生后,双方应努力采取必要措施,密切配合减少不可抗力的影响。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应立即通知另一方。

18.4.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主管机关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18.5. 本条款所定义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对于市场环境变化、乙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及生产安排不周等情形,无论严重程度如何,均不理解为不可抗力。

十九、 适用法律 甲、乙双方同意按所在国中国法律来管辖、解释和执行由本合同引起或以任何方式与之有关甲、乙双方的所有权利、责任和义务。

二十、 争议的解决

任何因履行合同或与之有关而引起的争议,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通过协商不能解决时,则按下列第20.2 条方式解决:

20.1.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在仲裁期间,除正式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20.2. 依法向合同履约地法院起诉。

二十一、 合同生效与终止

21.1.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1.2.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需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补充协议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补充协议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二十二、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八份,甲方六份,乙方二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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