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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变更申请书格式如何写 保险变更申请书怎么写(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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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变更申请书格式如何写 保险变更申请书怎么写(7篇)
2023-01-15 13:34:06    小编:ZTFB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关于保险变更申请书格式如何写一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 男 □ 女 户口性质:□ 非城镇 □ 城镇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用工单位”)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配合丙方的运营与发展,甲、丙双方进行人事调整,现就更换用工管理机构所涉及的劳动合同用人主体变更及其他权利义务等相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的劳动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经三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变更协议。

1、乙方原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的劳动合同,用人主体变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原职务__________变更为__________,其他劳动合同条款不做任何变更。

2、原劳动合同期限双方确认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3、变更后,丙方负责办理乙方的用工与社会保险缴纳、代发工资等相关手续。

4、丙方认可此协议所涉及的用工主体调整,不影响乙方在丙方的服务年限连续计算。

5、变更协议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经三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保险变更申请书格式如何写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为丙方的母公司,现甲方因经营发展的需要,需向丙方进行人员迁移,现就劳动合同主体变更及其他权利义务等相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的劳动法律、法规,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变更协议,以供各方遵照执行。

1,乙方原与“__________________”签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变更为“ ”,原职务、薪资待遇及其他劳动合同条款保持不变。

2,原劳动合同期限双方确认,变更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3,变更后,丙方负责办理乙方的用工与社会保险缴纳、代发工资等相关手续。乙方在甲方的工龄,丙方予以认可,不影响乙方在丙方的服务年限连续计算。

4,除上述条款外,原劳动合同的其他内容不变,三方同意履行;本协议与原劳动合同有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5,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关于保险变更申请书格式如何写三

上诉人(一审原告):_________________,男,汉族,19年月日生,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_________________保险销售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劳动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无锡市区人民法院于20__年1月9日作出的(20__)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现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_________________

1、请求依法撤销(20__)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对本案予以改判;

2、请求判决被上诉人支付拖欠的工资6万元、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5.4万元、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1.2万元、支付上诉人工作期间业务发展费用报销款9107.53元,合计:_________________¥135107.53元

3、本案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

上诉理由:_________________

一、关于《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工作底稿》、《20__年预算表-管理营运费用》认定错误。

一审中查明:_________________蔡为被上诉人的高管,职务为市场总监兼业务管理部负责人;王系被上诉人工作联系人,公司的多份文件中皆列明其身份。

被上诉人一审提交的关于与蔡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书》载明:_________________双方劳动关系自20__年4月30日起协商解除,而上述“工作底稿”系20__年4月16日由蔡签署,蔡签署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对“工作底稿”中的内容的确认系代表被上诉人的确认。

王于20__年11月1日转发的电子邮件,附件为“_____20__年预算”(含《20__年预算表-管理营运费用》),邮件正文中说到:_________________“根据董事长11月1日的会议精神,20__年度的预算略有变化,以这套表式为准”,该预算表在上诉人与蔡的邮件往来中也进行过确认,显然,该预算系公司行为,此后上诉人又从被上诉人处用优盘再次拷贝下这个预算表,打印后作为证据在一审时提交。

上述两份证据原件系被上诉人持有,被上诉人对工作底稿及预算表中的内容予以否认,违背了禁反言原则及诚实信用原则,是滥用抗辩权的行为。同时,依据最高院民诉证据规则第75条规定:_________________“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

一审法院却认定上诉人不能提交原件,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显然是未查明事实,枉法裁判。

二、关于上诉人的工资标准认定错误。

一审法院直接采用无锡市最低工资标准作为上诉人的工资标准,事实未查明事实,法律适用错误。

一审中被上诉人提交的证据《直销营业部负责人岗位聘任协议》及《保险营销员合同书》,经查明因被上诉人未签署盖章,还未生效。而上述预算表中的“20__年度预算编制说明”第3条“管理费用中的人事费用是指从事行政管理责能人员的工资总额,包括各类社保、公积金及计提的三金”,预算“项目明细”中又列出了“员工工资”、“劳务用工费”、“负责人津贴”、“业务发展费”等一系列组成内容及标准。

但一审法院却以两份未生效的合同来确认上诉人的收入组成,并要求上诉人对其进行举证,全然不顾上诉人的双重身份——“营业部负责人”兼“保险营销员”,并对公司作出并确认的预算表中关于上诉人的收入组成及标准不予理涉,裁判严重错误。

上诉人一审中主张了自己的工资标准,同时,上述工作底稿及预算表中明确记载了上诉人开始两个月工资为¥6000/月,此后为¥12000/月。但被上诉人对此均不予认可。

依据最高院民诉证据规则第6条“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依法应当由被上诉人举证是否发放工资及发放金额。

同时,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6条规定:_________________“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因此,劳动者工资支付凭证的制作和保存是用人单位应承担的一项法定义务,该项法定义务不因任何事由而免除,一审法院应当根据上述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者的工资支付凭证,以查明劳动者真实的工资收入及标准。

最高院民诉证据规则第75条规定:_________________“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

综上,一审法院依法应当推定上诉人主张的工资标准成立。

三、被上诉人违法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上诉人依法应获得经济赔偿金。

一审法院未查明事实的情况下得出“无证据证明双方劳动关系解除”的结论,同时也以此结论作为不支持经济赔偿金的理由。

上诉人一审诉讼中主张是被上诉人违法解除了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因为被上诉人停止了设立之中的无锡营业部,同时也未向上诉人提供其他工作岗位,事实上解除了双方的劳动关系;一审中,被上诉人的答辩时甚至认为双方自始就没有建立过劳动关系,并且被上诉人提交的证据之一《关于保险公司销售服务(上海)有限公司停止经营的通知》也载明:_________________“各分支机构所有员工停止上班,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离职手续”,由此可见,被上诉人提交的证据也证明了上诉人的主张是属实的、无争议的。一审法院却武断的作出判断。

显然,一审法院未查明事实,适用法律错误。

四、被上诉人应当向上诉人支付上诉人垫付的应报销业务费用。

一审中,上诉人要求被上诉人报销垫付的业务费用,被上诉人不予认可。

但是,上述工作底稿中被上诉人已经明确上诉人已经将票据提交被上诉人,且对用途及发生时间进行筛选,剔除不能报销的费用后,确认应报销款项为¥9107.53元。同时,被上诉人一审中提交的证据之一《工作了结的说明书》中也载明了上诉人垫付的业务费用未得到报销,说明被上诉人对此事实是认可的。

上述工作底稿审计的事项是“资产负债审计”,通俗的说就是被上诉人对外的负债,被上诉人拒绝支付报销的款项,也就是不履行债务,则应当出示报销款项已经支付给上诉人的证据,因为垫付业务费用发生的票据原件已经由被上诉人一方持有。

一审法院仍然以上诉人未提交业务费用的相关票据为由驳回上诉人要求获得报销款的请求,显然是错误的裁判。

一审法院在案件事实未查清、法律适用不当的情况下,就草草驳回上诉人相关诉请,实在是有失法律之公允;为维护上诉人的合法权益,特上诉至贵院,以求得到一个公正的判决。

此致

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_________________

关于保险变更申请书格式如何写四

原告:起重机有限公司

被告:上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剩余货款97,155.54元及利息损失。(以97,155.54元为基数,自3月25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20__年11月22日原被告签订《起重机采购合同》,被告向原告采购起重机及附件,总金额为280,000元(含17%的增值税),总价包含设备的设计、制造、包装、运输、保险、装卸、保管、安装调试、验收、培训、维保、应付税款、劳务、办证费用等与设备相关的全部费用。合同约定,合同签订生效后5日内支付总金额的30%,即84,000元,货到并经初步验收后5日内支付总金额的30%,安装调试合格且取得相关的使用证件后支付总金额的35%,即98,000元,质保金为总额的5%,即14,000元,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且无质量问题时退还,质保期为两年。

后因增值税税点降至16%,合同总价款变为277,600元。原告已按约定履行了合同义务,被告应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货款,被告两次付款分别为96,000元和84,444.46元,尚有97,155.54元未付。原告多次催告被告拒不支付,故原告诉至法院,望法院判如所请!

此致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

关于保险变更申请书格式如何写五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分公司于20xx年12月13日收到了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下发的《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分公司》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特此公告。

机构名称: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分公司

机构负责人:孙超

机构编码:000020650000

许可证流水号:0140603

成立日期:20xx年1月9日

机构住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号恒昌大厦1、2、4层403室、24、25层

业务范围:个人意外伤害保险、个人定期死亡保险、个人两全寿险、个人终身寿险、个人年金保险、个人短期健康保险、个人长期健康保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团体定期寿险、团体终身保险、团体年金保险、团体短期健康保险、团体长寿健康保险、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人身保险业务。

关于保险变更申请书格式如何写六

甲方(用工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注册地址: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乙方(职员,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性别:□男 □女 户口性质:□非农业 □农业 家庭住址: 联系方式:(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email: 紧急状态联系人: ,联系电话:

根据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为了保护甲方和乙方在实际工作岗位中的合法权益,调动发挥乙方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从事劳务工作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岗位 1、甲方聘用乙方在 岗位从事工作。 乙方的录用条件如下(该岗位的具体工作内容和考核标准详见甲方的规章制度或另附协议)。

2、乙方应认真履行双方约定的岗位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其本职工作;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

3、聘用期间,甲方可因工作需要和乙方的工作能力,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并通知乙方的调整薪金标准,乙方应予以服从。

第二条 岗位变更

1、乙方在首次与甲方签订上岗协议,存在试用期的,在试用期内甲方可就乙方的工作情况表现,通知乙方后即可进行岗位调整。

2、甲方因生产和工作需要,依据乙方的专业、特长、兴趣、工作能力和表现,需调整乙方工作岗位的,原则上应协商一致,但以下情况除外:

(1)甲方因经营服务需要,产业、产品结构调整及工艺规程、组织机构设置等情况发生变化需调动乙方工作岗位时,乙方应予接受;

(2)甲方因经营服务需要,临时安排乙方从事其他岗位工作。

(3)乙方因技能、身体等因素达不到生产服务、工作质量、产量等指标,不能胜任工作的。

(4)工作岗位调整时间从乙方按规定做完工作交接之日起算。薪酬调整从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的下个自然月起算。

3、岗位发生变更,双方协商同意变更的,上岗协议应同时进行调整,并办理变更协议手续。

第三条 聘用期限

1、本合同聘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为试用期)。

2、聘用期满,本协议即行终止。双方如有意续签的,由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本协议;聘用期如需超过《劳动合同》期限的,乙方应先与甲方另行签订或修订《劳动合同》,否则超过《劳动合同》期限的聘期无效,本协议到达《劳动合同》终止期限时即行终止。

3、《劳动合同》解除终止的,本岗位协议同时随之终止。

4、《劳动合同》发生续订,不影响本协议履行的,本协议继续履行。

5、《劳动合同》发生变更,影响本协议履行的,须重新签订协议。

6、甲方可以依据其生产经营情况及乙方在聘用期内的业绩、表现等综合考评,在聘用期满后重新签订本上岗协议。

第四条 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对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提供详尽的职责说明便于乙方执行遵循;

(2)甲方对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提供必要的培训与指导;

(3)甲方对乙方从事的岗位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与劳动保护;

(4)甲方对乙方从事的岗位工作负责日常教育、管理、考核和岗位调整;

(5)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岗位工作与考核情况,负责向乙方支付工资报酬。

2、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按照劳动合同及上岗协议的要求,做好本职工作;

(2)乙方协议终止,岗位变动,应主动配合工作交接。

第五条 劳动报酬和保险福利

1、 根据甲方和乙方签署的《劳动合同》,乙方在受聘期间,根据工作责任和任务,每月 日前享受下列基本薪酬:

(1)试用期内乙方每月税前/税后基本薪酬为 元人民币(包括法定险种个人缴 费部分);

(2)试用期满后乙方每月税前/税后基本薪酬为 元人民币(包括法定险种个人缴费部分)。

(3)乙方的加班加点工资、事假扣除标准、带薪假期工资标准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确定(或薪资协议书)。

(4)乙方的绩效工资、奖金、法定福利外的其他福利待遇和工资调整机制由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业绩、劳动成果和实际贡献按照内部分配办法经考核确定。

2、根据乙方和甲方签署的《劳动合同》,乙方在受聘期间,由甲方按照国家和市劳动局有关规定,依法为乙方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人身意外险、生育保险及失业保险;其中依法应由乙方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或由个人申请放弃社保协议书,领取公司社保补贴)。

第六条 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

甲方根据国家和市有关部门规定,为乙方提供保障安全和健康的工作条件和环境。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将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以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同时,乙方有义务在劳动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有章不循、违规操作、违章指挥、强行危险作业或强令冒险作业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

第七条 工作纪律、保密要求等

1、 聘用期间,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岗位操作规则。

2、 聘用期间,乙方对甲方的商业秘密以及规章制度中列入甲方商业秘密的内乙方掌握甲方的科技秘密的,乙方欲解除本协议时,应提前 个月通知甲方。在此期间,甲方可以安排乙方转岗脱密。

4、 乙方离开甲方后,应继续承担保密义务,不得非法使用甲方的技术成果和资料,不得侵

3、 乙方违反保密义务时,乙方有权对其追究法律责任,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4、 本协议履行期间,甲方认为有必要时,可以与乙方签订《竞业禁止协议》。

第八条 过失性解除协议的情形

乙方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立即解聘乙方:

1、 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甲方聘用要求的;

2、 严重违反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的;

3、 乙方连续旷工超过3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5日;

4、 乙方出差或因私出境逾期10天(含)以上不归的;

5、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使甲方利益一次直接损失超过1500元或年度累计超过5000元的;

6、 工作失职、营私舞弊,有回扣及其他不当得利行为的;

7、 私拿甲方、客户、第三方财物,且没有正当理由的;

第九条 非过失性解除协议的情形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协议,但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 岗位聘用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岗位聘用协议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岗位聘用协议达成一致意见的;

4、 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第十条 乙方解除协议的情形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1、 乙方在试用期内;

2、 乙方能够证实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

3、 乙方能够证实由于甲方的原因而未获得劳动报酬或甲方未提供协议所约定的劳动条件的;

4、 乙方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辞职申请,并获得甲方批准的。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协议终止:

1、 协议约定聘期期满的;

2、 甲方解散或者被撤销的;

3、 乙方退休、死亡、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的。

4、 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第十三条 解除协议不当的赔偿责任

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十条第4项的规定未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辞职申请,除了赔偿其一个月的工资给甲方以取代提前通知期外,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其他事项

1、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乙方如为甲方出资招用或接收甲方出资研修、培训、分房或提供其他特殊待遇的,可在另行签订的单项协议中约定服务期和相应的违反服务期的违约金。

3、 本协议内容如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变更而与之不一致的,均以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为准。

4、 本协议未尽事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5、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提起劳动争议仲裁。

6、 乙方确认下列地址和电话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的送达地址或联系方式,如以下信息发生变化,乙方应在发生变更后的5日内告知甲方;没有及时告知或因乙方处于联系障碍状态而不能联系的,乙方委托本合同首部的“紧急状态联系人”作为乙方的受委托人,该受委托人享有接受和解与调解,代领、签收相关文书的权限。

第十五条 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劳务合同的补充协议,与劳务/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关于保险变更申请书格式如何写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行为,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律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名称:

第三条 公司住所:

第四条 公司由 共同投资组建。

第五条 公司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法人资格,公司经营期限为 年。

第六条 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 公司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的监督。

第八条 公司宗旨: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经理均具有约束力。

第十条 本章程经全体股东讨论通过,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第二章 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十一条 本公司经营范围:

(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二条 本公司注册资本为 万元人民币。

第四章 股东的姓名

股东甲:

股东乙:

第五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 股东享有的权利

1、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2、有选举和被选举执行董事、监事权;

3、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权;

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分取红利;

5、依法转让出资,优先购买公司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6、优先认购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7、公司终止后,依法取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第十五条 股东负有的义务

1、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2、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3、办理公司注册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4、遵守公司章程规定。

第六章 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第十六条 本公司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甲: , 以 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 万元整,占注册资本的 %。

股东乙: , 以 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

万元整,占注册资本的 0.%。

第七章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七条 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其出资,不需要股东会同意。

第十八条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

1、须要有过半数以上并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同意;

2、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若不购买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3、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第八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九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的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0、对公司兼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宜作出决议;

11、修改公司章程。

第二十条 股东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指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定期会议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当公司出现重大问题时,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第二十一条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但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作出的决议,应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纪要,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纪要上签名。

第二十二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二十三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5、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条 执行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二十五条 公司设经理,经股东会同意可由执行董事兼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有关负责管理人员。

第二十六条 公司设立监事一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七条 监事任期每届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二十八条 监事行使以下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当执行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执行董事、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第九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九条 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担任。

第三十条 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允许由非股东担任。

第十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方法

第三十一条 公司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解散:

1、营业期限届满;

2、股东会决议解散;

3、因合并和分立需要解散的;

4、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5、其他法定事由需要解散的。

第三十二条 公司依照上条第(1)、(2)项规定解散的,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人选由股东会确定;依照上条(4)、(5)项规定解散的,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三十三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理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三十四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其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第三十五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公司财产能够清偿公司债务的,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级别和劳动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

公司财产按前款规定清偿后的剩余财产,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分例进行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按第二款的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股东。

第三十六条 因公司解散而清算,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第三十七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构确定,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一章 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第三十八条 公司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三十九条 公司应当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1、资产负债表;

2、损益表;

3、现金流量表;

4、财务情况说明表;

5、利润分配表。

第四十条 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依法经审查验证,并在制成后十五日内,报送公司全体股东。

第四十一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5%至10%列入公司法定的公益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第四十二条 公司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 在依照前条现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第四十三条 公司提取的法定公益金用于本公司职工的集体福利。

第四十四条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润,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四十五条 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和证明具备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如有不实而造成法律后果的,由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经股东签名、盖章,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股东签名(盖章):

20xx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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