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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建公墓申请书怎么写(大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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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建公墓申请书怎么写(大全13篇)
2023-11-20 01:56:27    小编:ZTFB

总结可以让我们更有自信,更清晰地制定目标。总结中怎样抓住关键点,使读者一目了然?接下来是一些优秀总结的要素和结构,供大家参考学习。

林地建公墓申请书怎么写篇一

区人民政府:

永阳镇是溧水区委区政府所在地,由原在城镇、城郊乡、东庐乡合并而成,区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镇域面积144平方公里,常住农业人口10.6万人,辖11个村,年新增死亡600人左右。

目前全镇分别建有戴家茶场公墓、十里洛山公墓、沙河大岗山公墓、东山东庐山公墓、秋湖公墓等五个公益性公墓,绿化覆盖率达30%,总占地面积约125亩。建有高中低档三种墓穴总数有9222座,已使用7874座。

随着城南新区开发建设速度加快,城镇化建设的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的规划开发,位于我镇戴家公益性公墓周边大量土地已被征用,同时秋湖村农田整治,土地流转,涉及大量散坟平迁。现有公益性公墓接近饱和,无处安葬以及农村风俗习惯下葬的需求矛盾日渐突出。根据市、区相关要求,为加快殡葬改革步伐,本着合理规划、优化布局、节约土地、保护环境的原则,拟关闭戴家和秋湖两个公益性公墓点,在永阳镇秋湖村选址兴建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地点位于秋湖村芦基山,占地约120亩,具体界限以实际测量为准。资金来源:上级补助、镇村自筹相结合。管理主体:在秋湖村芦基山兴建农村公益性公墓,主要由永阳镇管辖,村民委员会建设、村集体经营、村委会管理,并指派专人负责日常管理、绿化维护和卫生保洁等工作。村级公益性公墓,主要用于本村、邻村骨灰安葬及散坟平迁。通过公益性公墓的建设,规范安葬秩序,消除乱埋乱葬,改善生态环境,形成良好的乡风村容,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协调有序发展。

妥否,请批示。

林地建公墓申请书怎么写篇二

全称包孝肃公墓园,位于合肥市内包河南畔林区,与包公祠紧紧相连。整座墓园面积1200平方米。包拯病逝于北宋嘉七年(1062年),次年由开封护丧归葬在今合肥市东郊大兴集。1973年建于此,1988年竣工。

目录简介名称由来内部介绍包公墓之谜收缩展开简介。

墓园内迁安了包拯及其夫人、子孙的遗骨。包公曾言:“后世子孙仕宦有犯赃者,不得放归本家,死不得葬大茔中。不从吾志,非吾子孙也。”故有“不肖子孙,不得入墓”的传说。墓园由主墓区、附墓区和管理区组成。主墓呈“覆斗型”,墓室内安放有包拯墓志铭和2.4米长的金丝楠木棺,棺内安放包拯遗骨。北侧是附墓区,有包拯夫人董氏及其子、媳等墓5座。整个墓园庄重肃穆,寓包拯禀性峭直、刚毅之意。主要建筑上置有全国著名书法家赵朴初、刘海粟、启功、溥杰等撰书的楹联。出包公祠东行不远,即见河畔高地的绿树丛中掩映着一片红墙黑瓦的古建筑,那就是包拯及其夫人、子孙遗骨迁安重建的墓地――包公墓园。墓园外有神墙围护,内有神道贯通。园区规模宏大,建筑古朴典雅,满园苍松翠柏,地势起落有致,与相距不远的包公祠和相邻的清风阁遥相辉映。

名称由来。

北宋嘉v七年春天(公元1062年),宋仁宗见包公年事已高,家中又无田产,曾下诏赏赐包公在庐州地界一片相当大的土地,以解决包公告老还乡之后的生计。包公坚持不受,只要了庐州城郊的一段淤塞已久的护城河。包公请人清理葑草,挖尽淤泥,以利舟楫。并嘱包家族人在护城河里植荷、养鱼,以水域养殖的收入聊补家用。这段护城河从此被人们称之为“包河”。

内部介绍。

直观景象如今的包河,是合肥的美丽港湾、园林景点。当你走进包河公园,会立刻感受到置身于另一番天地:北岸是一脉错落层林,那是依着城墙根的斜坡而自然形成的;南岸是一片密密的直插云天的水杉和常青的丛丛棕榈;周围河堤,绿柳随着轻柔的碧波节拍而婆娑起舞;河面波光粼粼,映着蓝天白云。河面,那高耸的玉带桥连着两大片草坪是对对情侣幽会的鹊桥。包河,处处景情相生,飘溢着温馨的氛围。包河美,美在它的整体意境;包河秀,秀在它那人文与自然的巧妙结合;包河雅,雅在它睡美人似的宁静安详;包河丽,丽在它那幽静中的动感。包河,合肥城中一个静静的迷人的港湾。今天的包河以它的自然秀色与肃穆美以及包公的美名,正迎待四方宾朋。设计风格合肥包拯墓园格局别致,主副分明,方正严谨中富有变化。墓园的主体建筑和附属建筑堂、亭、室、阙,均以宋代二品官葬制设计,一砖一石一瓦完全符合宋代建筑质地与规格要求,保持宋代建筑风格。这里风景秀丽,坡缓岗平,林木葱茏,是闹市中一块难得的雅静去处,人文景观与园林艺术集于一隅,引人入胜。整座墓园四周还有院墙围护,园内各处皆有神道贯通,建筑群落随形就势,满园苍松翠柏,芳草如茵,古朴幽静。不少建筑上还有全国百余位当代书法名家书写的匾额、楹联装点,更增添了墓园的历史氛围和文化底蕴。结构构成包拯墓园由主墓区、碑廊、附墓区、地下墓室和管理区等组成。穿过墓园大门,先映入眼帘的是大型照壁。照壁高4.2米,宽10.2米,上刻有“包孝肃公墓园”六个苍劲有力的楷书大字,系著名书法家方绍武书写。其功能是石阙前的屏障,起隐蔽作用,同时也起到装饰性作用。这方照壁是安徽省目前最大的照壁,其构造完全是按宋代《营造法式》建造而成。照壁的后面是“子母双石阙”。阙是古代宫殿、祠庙和陵墓肃穆处所的外部建筑,通常左右各一,也有在大阙旁建一小阙的称“子母双石阙”。中国建阙的历史可追溯到春秋时代,初为城门,城墙到此而缺以作为门,所以称城阙。墓门建阙约始于西汉。中国的古阙虽然很多,但大都残缺不全。像包公墓园之内的“子母双石阙”,只有这一座。“子母双石阙”的母阙高6.4米,子阙高4.5米。神道右边立有“龟趺螭首神道碑”。碑上撰写着包拯生平事迹,内容与墓志铭的内容基本相近。“龟趺螭首神道碑”竖立在之上,其实,是神道碑下的石座,民间习惯将它雕成似龟的动物形状,是取其力大能负重的意思。穿过神门,一条笔直的“神道”直达包拯墓冢。神道右旁立有石柱,名叫“望柱”,又称“华表”、“和表”、“桓表”和“诽谤之木”,相传立柱之习原是尧舜时竖立于交通要道的木牌,让人在上面写谏言之用的。后来,秦始皇定“诽谤”为罪,加上木头容易腐烂,就改用石柱,并在上面刻上多种形状和花纹,并逐渐演变成设在桥梁、宫殿、城垣或陵墓等前作为标志和装饰用的大柱。设在陵墓前的大柱又称为“墓表”,一般常见的均为石造,柱身雕有蟠龙纹饰,上为云板、蹲兽。包拯墓园的这根望柱,北宋时期二品官就是位应享受的待遇,柱呈八楞形,高3.6米,柱身刻有缠枝牡丹,柱的上端是寿桃型光焰。神道两旁各有石羊、石虎、石人一对,组成墓前石刻群,名为“石像生”。墓前石刻群既是一个朝代的艺术型制,又表现了一个朝代的政体特征。包拯墓前的石刻群是按照北宋陵寝墓前石刻型制刻制的,其数量、品种则沿用唐制,显示墓主是三品以上官员。登上几级石阶,迎面是包拯的享堂。享堂是包公墓园的重要建筑,专供祭祀活动之用。享堂正门两侧的抱柱上有一楹联。上联为:“正气慑王侯,铡恶除奸传万世”;下联为:“遗风昭日月,蜀山淝水庆重光”。联中的“蜀山”指合肥市西郊风景秀丽的大蜀山,“淝水”指穿城而过的淝河。作者从“正气”和“遗风”两个方面颂扬包拯的政绩和品德。一个“慑”字,写出了包拯的明察善断,执法如山及对王侯的威慑作用;一个“庆”字,点出了人民因怀念包拯而建墓园的欣慰之情,希望包拯的“遗风”得以发扬光大。享堂正门前的'一副楹联为安徽省已故著名学者吴孟复先生所撰。上写:“廉吏可为来者是式,故乡更美公乎其归”。上联“廉吏可为”是用典。春秋战国时,楚国有个名为孙叔敖的令尹,他辅助楚王称雄,政绩卓著,赢得楚国百姓的赞颂。他死后没有给他的后人留下什么财富,致使他的后人过着贫穷困苦的生活,被史籍称为天下第一清官。而和孙敖叔同时期的一些赃官、贪官,他们死后却给自己的后人留下了大笔财产,使他们继续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两者之间,对照鲜明,因而社会舆论感叹道:“廉吏不可为”。作者在此反其意而用之:包拯名传后世,光耀史册,所以“廉吏可为”,“来者是式”意思是后来人应当以包拯为楷模。下联意思是包拯逝世900余年了,他的故乡合肥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成为一座现代新兴城市,所以说“故乡更美”,远非宋代所能比。包拯病逝外乡,归葬故里,“公乎其归”既表现包拯对故乡的眷恋,也表现故乡人民对包拯的深情。享堂飞檐翘角,灰瓦彤柱,高约10米,是一座木结构九脊五开间的宋代建筑风格的殿宇。殿内,20樽凿花文饰的柱基上,耸立着20根丹红国漆大柱,撑起椽梁昂枋,使大殿显得气宇轩昂,宏伟壮观。享堂中央高支神龛,放置着包拯神位,神位前的供桌上设有香台,供瞻仰、祭祀者进香叩拜。神龛上方悬匾三块。中间的匾额上写的是“为政者师”,系清代江苏王均撰写,著名书法家刘炳森所书。左侧为“正气凛然”,为著名书画家刘海粟题写。右侧为“清正廉明”,是原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佛教协会会长赵朴初题写。享堂神龛两端的巨柱上悬一长联。上联为:“十五卷谠论排阊,江河不废仰止高山,正道自千秋,宇宙声名尊孝肃”;下联是:“九百年明德在世,人物凛然长留生气,凌云应一笑,岁时乡国荐芳馨”。全联上写“论”,下写“德”,对包拯的一生,作出了极高的评价。

巩县包公墓修于何时,很难考证。现存关于此墓最早的记录是明朝嘉靖年间的县志,从中可知修建的时间不晚于明代中叶。元、明两代史籍对此均无说明。既然如此,为什么要修这座墓,墓里面究竟埋葬着什么,等等,也就无从得知了。包公为什么有两座墓,已成为“千古之谜”;而合肥包公墓地出土的材料同时又给历史学家们提出了许多新的问题,成为“谜中谜”。比如,在墓地中轴线的西南部,有一较大的封土堆,高约4米,底径10米,整个外形略大于包拯夫妇迁葬墓。从这个封土堆的地表再往下深挖3米,都是一色的生土,可知这个土堆是典型的“疑冢”。包公墓为什么设此“疑冢”?它是什么时代修建的?实在耐人寻味。

林地建公墓申请书怎么写篇三

按照民政部统一部署,在清明期间我们认真组织开展了“文明祭祀,平安清明”主题实践活动,从县保安公司临时聘请十名保安与我单位工作人员配合,在陵园各主干道严防死守,禁止在墓区焚烧,一切焚烧行为被指定在两侧祭祀园内进行,有效避免了墓区火灾事故的发生。同时,从附近村庄聘请十余名农民工协助搞好垃圾清运、墓区保洁巡视工作,确保整洁肃穆的祭祀环境。另外,我们又从县团委招募了两名青年志愿者向广大祭祀群众散发了上万份有关节地生态安葬及文明祭祀方面的宣传单,与此同时,我们又在陵园内安插了100面五色宣传彩旗,利用墓区音响滚动播放文明祭祀相关规定,邀请县电视台到陵园现场采访,予以正面宣传报道。充分开展好人性化服务,向祭祀市民赠送鲜花、绢花、矿泉水、急救药品(速效救心丸、创可贴、仁丹等),全方位营造好生态文明祭祀氛围,社会满意度逐年增高。

(二)认真落实国家九部委文件,高标准做好节地生态葬示范区。

上半年,我们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等9个部委《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依托陵园东南部院墙精心设计,建造636格位的防火、防潮、防虫、防霉、防震的壁葬设施,占地少,省空间,价格低,性价比高,属惠民殡葬服务公益性质,为城区五保户、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等特殊群体实行减免服务,现在已投入使用。

(三)深化服务,实行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双赢。

为不断提升公墓形象,强化服务意识,近两年我们与县保安公司合作,聘请两名保安人员协助职工做好陵园日夜安全值守工作,尤其是对丧户夜间前来祭祀(“五七”等习俗)时,及时提供服务。今年3月份,我们又与县金诚保洁公司合作,通过打包服务,实行社会化运作,对墓区内外实行全年全天侯保洁服务,尤其是对艺术墓区作为示范点,确保每天及时清扫,对墓体进行冲洗抹擦,保持亮化美化,群众反映良好。今年艺术墓的销量已占总销量的50%以上,社会认可度大为提高。上半年营业额已突破400万元,上交企业所得税30余万元,基本实现了双赢目标。

二、存在问题。

(一)硬件设施有待加强。

近几年,我们虽已按照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以墓养墓”方针要求,将全部的有限收入用于绿化、美化、硬化陵园建设上,但是由于以往基础差、底子薄、发展慢,因而跟不上时代发展和广大群众的要求,例如:墓区主要干道由于施工碾轧及年久失修,毁损较重;陵园内外缺少监控系统,存在安全管理隐患;仅有一个祭祀园面积太小,只能满足日常使用,在清明节等高峰时节不能满足需要,绿化覆盖率有待提升,离上级关于建设“生态化、艺术化、园林化”陵园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壁葬、塔葬、草坪葬等节地生态葬式比例较小,有待下一步不断提高。

(二)软件管理有待提升。

我们目前的管理方法仍然是手工操作,缓慢滞后,尚未引进专业的殡葬服务软件系统,内部管理运行机制有待完善,职工队伍大多为临时工,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很难适应不断发展的现代殡葬业服务需求。

(三)工作规范亟待更新。

由于现在细致严谨的政治生态环境,原有的工作思路和方法已不能适应新形势、新要求,需与时俱进,及时更新规范,主要体现在职工福利发放等相关财务管理,大宗物品采购管理及内部工程管理相关方面。

林地建公墓申请书怎么写篇四

申请人:___,男,1931年8月15日出生,汉族,住___,___,___村一组,务农,身份证:申请人:___,女,1938年10月5日生,汉族,住址同上(系申请人___之妻),务农。被申请人:___,男,1967年住10月1日生,汉族,住___,___,___村一组,务农,住址同上。申请事项:请求确认位于___村一组滑石板地(地名)0.45亩地使用权为一组村民___、___所有。事实与理由:位于___村一组滑石板地(土地名)0.45亩地系第一轮土地承包时由发包方承包给___、___一家,对该土地的使用权人为:___、___、李贤飞、李贤群、李书兰五人。年申请人之子___与被申请人___签订了“关于___与___两家承包土地协议书合同书”,协议将地名为滑石板的土地进行转包,___收取了___给予的人民币15000元(壹万五仟元整),协议签订后___于1996年12月26日向有管部门申请办理了(宅基地使用证),证号为:(2820__)号,并在转包的耕地上修建了187.7平方米的永久性住房一栋。申请人___、___得知此事后,于20__年把___和___告上了法庭,___人民法院作出了(20__)黔水民初字第614号民事判决。___不是滑石板土地的使用权人,擅自与___签订的土地转包协议合事后为取得以上五位土地使用权人的追认,属于无效合同。___因对法律法规的无知,擅自处分了别人的财产,事后把收到的人民币15000元(壹万五仟元整)返还给___,情有可原。可是___不顾法院的判决,依然一错再错地侵占着别人的土地,并在地上修楼房,私自改变土地用途,既伤害了同村同组人的感情,也践踏我国法律的尊严。滑石板地(地名)是申请人在第一轮土地承包时就取得了该土地的使用权,并持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承包土地明细登记的该宗土地,笔迹清晰,四至界限明确,均与___家的土地无任何牵连,同时申请人还持有___村民委员会出具的两张证明,以上证据充分证明了滑石板地(地名)的使用权只属于申请人。现如今被申请人依然在申请人的土地上强行建房,申请人依据我国《行政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向___人民政府提出土地使用权确权申请,恳请将争议土地的使用权确权为申请人所有,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

申请人:___、___。

20__年5月26日。

林地建公墓申请书怎么写篇五

县委、县政府:

近年来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乡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但公墓建设仍然是个空白,公墓应该是城市建设的组成部分,在一定意义上象征着现代城市的文明程度,它的缺失会带来一些不和谐影响,特别是在我县全民招商、大上项目的环境下,由于公墓建设的滞后带来的问题日益显现。首先,由于缺乏统一规划,墓地零散地分布在县城规划区内的各个区域,致使项目建设无法避开墓地,受可葬土地资源紧缺的影响,有的墓地需重复搬迁,浪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增加了城市及项目建设的'成本。甚至有的坟地无地可搬迁,造成坟主漫天要价,延期了工程,更有甚者使项目搁臵。第二,由于县城区不断向外延伸拓展,城区土地已被大量征用,并且有扩展趋势,城区居民将面临失去自有土地的事实,出现逝者无地可葬的尴尬局面。

为此,我县建设公墓势在必行,本着合理规划、优化布局、节约土地、保护环境的原则,项目拟选址@@@以北、%%%以西,占地1000亩(南北长1000米、东西宽660米)。

妥否,请批示。

县民政局。

二〇xx年二月二十五日。

林地建公墓申请书怎么写篇六

提出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外,仲裁委员会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不予受理仲裁申请。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申请人:王某强,男,汉族,1962年x月x日出生,贵州省桐梓县人。住桐梓县某某乡某某村某某组。联系电话:

申请人:王某西,男,汉族,现年约60岁,贵州省桐梓县人。住桐梓县某某乡某某村某某组。

申请人:王某杰,男,汉族,现年约58岁,贵州省桐梓县人。住桐梓县某某乡某某村某某组。

申请人:王某勇,男,汉族,现年约56岁,贵州省桐梓县人。住桐梓县某某乡某某村某某组。

共同推荐代表人:王某强,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王某远,男,汉族,现年约45岁,贵州省桐梓县人。住桐梓县某某乡某某村某某组。

第三人:王某齐,男,汉族,现年约40岁,贵州省桐梓县人。住桐梓县某某乡某某村某某组。

申请事项:

2、请求依法确认位于桐梓县某某乡某某村某某组(小地名为“青杠林”的林地约26亩归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及第三人共同管理使用。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王某强、王某西、王某杰、王某勇系亲兄弟关系;被申请人王某远及第三人王某齐系亲兄弟关系。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父亲也系亲兄弟关系。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父辈(已故)生前共同承包有位于桐梓县某某乡某某村某某组(小地名为“青杠林”的林地约26亩,该幅林地登记在祖父王世先名下,但长期以来均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父辈在共同管理使用,并有当地村民可以证实。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父辈先后死亡后,该幅林地则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在共同经营和管理使用。

xxxx年9月,申请人王某强因自家猪圈柱头损坏,从而到原来共同管理的山林中砍伐林木一根用于更换,可第三人王某齐却出面干涉,认为该幅林地归其自己和大哥王某远共同所有,并已经颁发了《林权证》,于是双方发生纠纷。同年10月,申请人将该情况报告当地村委及林业管理员郭光华要求调查处理,当地村委经过调查后,于xxxx年2月27日召集双方进行处理,并由林业管理员郭光华向双方交代了调查情况,明确该幅林地归大家共同所有。后因被申请人及第三人不服,当地村委又于xxxx年12月26日组织双方再次进行调解,但最终未某够达成协议。xxxx年2月14日,当地村委告知申请人按照法律程序办理。随后,申请人向某某乡林业站了解情况,获悉桐梓县林业局已经于xxxx年向被申请人颁发《林权证书》,明确该幅林地系被申请人的林地,严重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利,以致双方发生权属争议,并经过多方协商、调解无果。

综上,申请人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七条:“土地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第十三条:“林权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主动、互谅、互让地协商解决。经协商依法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当在协议书及附图上签字或者盖章,并报所在地林权争议处理机构备案;经协商不某达成协议的,按照本办法规定向林权争议处理机构申请处理”之规定,本案双方之间的林地权属争议,属于个人与个人之间的争议,依法应当由某某乡人民政府处理。

为此,申请人现依法提出申请,请求人民政府立即进行处理。逾期,申请人将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此致

桐梓县某某乡人民政府。

申请人:王某强、王某西、王某杰、王某勇。

共同申请人推荐代表人:王某强。

xxxx年三月二十一日。

申请人:xx县。

申请人:xx县xx镇大村村委会洲上村民小组。

法定代表人:王xx,村民小组长。联系电话:xxxxxxxxxxxxxx。

被申请人:xx县xx镇茶园村委会。

请求事项:确认争议山场“石垅”山(包括对角、上高、下高)归申请人所有。

事实与理由:

“石垅”山(包括对角、上高、下高)历来归申请人所有,因被申请人无理对“竹山”进行逐步侵占,导致申请人的合法山林权属遭受侵害,特依法请求调处。

“石垅”山(包括对角、上高、下高)归申请人所有是不容争议的,理由如下:

一、申请人有(吉)林证字第20903号山林所有权证可以证实。

(吉)林证字第20903号山林所有权证载明:

茶园对角,xxx,200亩,东:岭尖;南:口石壁;西:岭尖;北:口。

茶园上高,xxx,275亩,东:岭尖;南:横路;西:岭尖;北:岭尖。

茶园下高,xxx,275亩,东:岭尖;南:岭尖;西:岭尖;北:横路。

上述山权归xx公社大村大队所有。

二、申请人有xx县xx镇大村村委会的书面证明可以证实。

xx镇大村村委会书面证明申请人所述上列事实全部“情况属实,请有关单位给予调解”,同时证明申请人洲上村民小组是真正的山林所有权人。

三、申请人有xx县人民法院“53年民三巡字第一七号”民事判决书可以证实。

该民事判决书明确上述争议山场归申请人所有,并且有明确的山权图。

四、申请人有王盛斗的“悔过保证书”可以证实。

1952年,王盛斗因为盗砍当时大村(现大村村委会洲上村民小组)王xx的林木,而在乡政府主任等监督下,立下“悔过保证书”,该“悔过保证书”可以体现争议山场“石垅”山(包括对角、上高、下高)历来归申请人所有。

五、申请人有王全生等证人可以证实。

王全生等证人对争议山场的历史情况比较了解,他们可以证实“石垅”山(包括对角、上高、下高)历来归申请人所有。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山林权。特申请政府有关部门依法调处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山林权属争议。

此致

xx县人民政府调处山林纠纷办公室。

申请人:xx县xx镇大村村委会洲上村民小组。

xxxx年五月十五日。

劳动仲裁请求事项:。

1、请求裁决先予执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医疗费4962.1元;。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031元;。

4、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护理费1400元;。

5、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交通费2272元;。

6、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申请仲裁的一切费用包括误工费、交通费;。

7、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承担全部仲裁费用.

事实与理由:。

申诉人于20xx年1月10日参加被申请人组织的篮球赛致膝关节严重受伤。20xx年8月1日至14日在北医三院住院治疗,20xx年11月22日由tt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20xx年12月29日经tt区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伤残六级。由于被申请人未能及时为申请人申报工伤,致使申请人在工伤认定前被迫自费承担了医疗费4962.1元(见医疗保险手册及有关的医药****)。《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申请人工伤治疗期间,被申请人于20xx年3月扣发了申请人工资564.42元(税后)、20xx年8至11月份扣发了申请人工资5335.41元,合计5899.83元(见本人的工资存折本)。在劳动保障部门作出工伤认定结论后,被申请人迟迟不予补发,拖欠申请人工资至今。根据《xx市工资支付规定》的有关规定,被申请人应当向申诉人支付所欠工资25%的补偿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一条的规定,申请人受伤前的平均工资为3907,本人应该获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56977元.由于被申诉人未给申请人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致使申诉人仅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50946元,相差6031元.根据《xx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少报职工工资,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造成工伤职工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降低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用人单位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后,重新核定工伤保险待遇.重新核定前工伤保险待遇的差额,工伤保险基金不予补支."因此,被申请人还应支付申请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031元.

申请人在20xx年8月6日住院治疗治疗手术后的两个多月的时间内,生活不能自理,需要生活护理(见邻居肖某的书面证实).其中,从8月6日至9月中旬的一个多月时间内,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翻身、大小便、穿衣及洗漱、自我移动方面均需要护理);从9月中旬到10月中旬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穿衣、自我移动方面需要护理).《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北京市20xx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4045元/12个月=20xx.75元.因此,被申请人须向申诉人支付护理费1400元.

申请人治疗工伤期间共花费交通费2272元(见相关车票),应由被申诉人承担.

由于被申请人未能依照有关规定落实申诉人的工伤保险待遇,给申请人带来极大的伤害.为维护申请人的`正当权益,特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

北京市tt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签名):。

20xx年xx月xx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公正、及时地处理林木、林地权属争议,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安定团结,促进林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林木、林地权属争议,是指因森林、林木、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归属而产生的争议。

处理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以下简称林权争议),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处理林权争议,应当尊重历史和现实情况,遵循有利于安定团结,有利于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有利于群众的生产生活的原则。

第四条林权争议由各级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林业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人民政府设立的林权争议处理机构(以下统称林权争议处理机构)按照管理权限分别负责办理林权争议处理的具体工作。

第五条林权争议发生后,当事人所在地林权争议处理机构应当及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在林权争议解决以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伐有争议的林木,不得在有争议的林地上从事基本建设或者其他生产活动。

第二章处理依据。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授权林业部依法颁发的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书(以下简称林权证),是处理林权争议的依据。

第七条尚未取得林权证的,下列证据作为处理林权争议的依据:

(一)土地改革时期,人民政府依法颁发的土地证;

(三)当事人之间依法达成的林权争议处理协议、赠送凭证及附图;

(四)人民政府作出的林权争议处理决定;

(六)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判决。

第八条土地改革后至林权争议发生时,下列证据可以作为处理林权争议的参考依据:

(二)土地改革、合作化时期有关林木、林地权属的其他凭证;

(三)能够准确反映林木、林地经营管理状况的有关凭证;

(四)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能够确定林木、林地权属的其他凭证。

第九条土地改革前有关林木、林地权属的凭证,不得作为处理林权争议的依据或者参考依据。

第十条处理林权争议时,林木、林地权属凭证记载的四至清楚的,应当以四至为准;四至不清楚的,应当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的,由当事人共同的人民政府确定其权属。

第十一条当事人对同一起林权争议都能够出具合法凭证的,应当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的,由当事人共同的人民政府按照双方各半的原则,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其权属。

第十二条土地改革后营造的林木,按照“谁造林、谁管护、权属归谁所有”的原则确定其权属,但明知林地权属有争议而抢造的林木或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章处理程序。

第十三条林权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主动、互谅、互让地协商解决。经协商依法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当在协议书及附图上签字或者盖章,并报所在地林权争议处理机构备案;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按照本办法规定向林权争议处理机构申请处理。

第十四条林权争议由当事人共同的林权争议处理机构负责办理具体处理工作。

第十五条申请处理林权争议的,申请人应当向林权争议处理机构提交《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申请书》。

(一)当事人的姓名、地址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三)争议的事由,包括发生争议的时间、原因;

(四)当事人的协商意见。

《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申请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权争议处理机构统一印制。

第十六条林权争议处理机构在接到《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申请书》后,应当及时组织办理。

申请人:银某某。

被申请人:北京某某有限公司。

请求事项:

1、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40234.80元。

2、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所欠加班工资25%的.补偿金10068.70元。

3、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标准二倍赔偿金12084元。

4、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70元及所欠差额工资25%的补偿金17.50元。

事实和理由:

20xx年2月23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建立劳动关系,20xx年2月26日双方续签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劳动期限至20xx年2月22日终止,其中20xx年2月23日至20xx年3月5日申请人担任实验员岗位,实行标准工时制度,20xx年3月6日至今申请人担任现场调度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每天工作12小时。

20xx年8月15日至20xx年3月5日申请人担任实验员期间,被申请人要求申请人每天加班,一天工作12小时,被申请人未向申请人支付加班工资,在申请人的强烈要求下,被申请人于20xx年3月6日调换申请人工作岗位,转为现场调度,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但被申请人要求申请人一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12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制度,严重违反劳动法的规定,总工作时间远远超过法定工作时间,且不支付加班工资,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20xx年x月x日被申请人违反法律规定与申请人解除劳动,严重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应向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标准二倍赔偿金。

基于以上事实,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法律规定,并给申请人工作、生活造成严重影响,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提出申诉,请依法裁决。

此致

申请人:xxx。

xx年x月x日。

申请人:______市_______贸易公司。

住所:_______市_____区______路______号。

法定代表人:_______,总经理。

被申请人: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_____市______区_____大街______号。

法定代表人:______,董事长。

申请人已就与被申请人之间的购销合同纠纷案的解决,向你会提交仲裁申请,申请贵会仲裁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返还所欠货款。根据申请人近日得到的消息证实,被申请人由于长期经营不善,亏损严重,已出现变卖车辆、转移资产,试图逃避债务的动向。

为确保申请人的经济利益能在仲裁裁决之后得以顺利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及《仲裁法》的有关规定,特向你会申请:请求对被申请人采取仲裁保全措施,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80万元或查封、扣押被申请人相应价值之其他财产。如因申请采取仲裁保全措施不当,造成被申请人的经济损失,则本申请人愿负一切赔偿责任。

此致

________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____市____贸易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林地建公墓申请书怎么写篇七

墓地风水之使不散,行之使有止,故谓之风水。风水之法,得水为上,藏风次之”。乘生气的理论,是风水的中心主题。生气,指流走于土中,具有致福生旺人的一种能量。生气能够调和阴阳、生发万物,住宅得之,生人则平安多福;墓穴接之,墓主子孙则兴旺富贵。风水学归根结底在于叫人识别运用生气为人类造福。

比如古代皇陵风水。因为皇帝是天子,生前“万岁”,死后得有“万年吉壤”。因此帝王是不能随便葬的,讲究人与自然和谐的统一“天人合一”,其实皇陵是讲究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环境观念的,帝王陵择址看似迷信,其实一点也不神秘。但是泰明还是不推荐北方随意在耕地下葬的方法。个人觉得对大型收割机似乎不太好。中国山区很多,,墓地和园林是能够共存的。

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城市人口的增多,公墓建设成为了城市发展的必然。此刻很多地方成片开发成公墓园,千万别认为整片公墓园风水地都一样或者差不多。其实不然,只要方位不同,具体穴位点的山形山势不同,那么风水的吉凶程度也不同。穴位点的山形,水势,朝向方位即使相差了一点点,吉凶程度便会相差十万八千里。

在进行公墓风水勘验和点穴时,因公墓中成千上百个墓穴一行行一排排有序地排列着,许多风水大师进入公墓后,根本就无从下手分析一个墓穴的吉凶祝福,不能区别紧临的两个墓穴的好坏,而这个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除了风水理论上的正误差别外,还有一个主要的原因就是思维方式有问题。

其实,在公墓中勘验墓穴吉凶和点穴,和在非公墓地点点穴勘验坟墓的道理是一样的,只是在公墓地点点穴和勘验坟墓时,只要把“穴点”前后左右凡是和“穴点”格局形态相同的那些坟墓当作没有、当作不存在、当作地平面看待就行了。而凡是那些特殊高起的建筑或山头或坟墓就务必的当作砂来看待,而那些低凹的坑或小山沟就务必的当作水来看,一句话:凡是在公墓地中显眼的特殊的事物务必的当作砂或当作水来看待,而那些没有任何特征没有任何个性能量的坟墓当作没有看待就行了。

这也就是说:以“穴点”为原心,如果近处没有特殊的能量的事物,那么就从原心开始一向向外前进,一向到出现有特殊形状的事物出现为止再论砂水,在特殊形状事物出现以前的那段距离上的所有坟墓就当作地平面来看待。只要思维上转过了这个弯,那么公墓风水的断法与普通地的坟墓风水断法是完全一样的。只要你的'风水理论正确,那就绝对不会勘验错误,也绝对不会点错穴位。

如何定公墓水口。

水口是看风水的首要条件。入山观水口,登穴看明堂,这在公墓风水中也照样通用。比如偌大的公墓区所占的山头不同,所选穴位的高低有别,就产生了水口不尽相同的现象。水口的确定还是以所在位置的水平线与罗城缺口水口砂的曲线的切点,即为水口。因此,不同的山头就有不同的水口,并非偌大的公墓只有一个水口。

如何确定墓穴。

一个好的风水格局也是来龙之气势要盛,墓地两侧要有护砂,密集坟地中要选一个依脉线下来的穴位,因为这是龙气旺盛之处。这就要有经验来决定。也不可选在龙之过峡处,因为《葬书》中说过:童断石过独,不可葬也。穴位明堂要大,但是罗城要环抱才聚气。随龙水要收到生旺水为佳。

一如何选取公墓园?

1,公墓园的风水的明堂也是十分重要。明堂的大小、高低,水的方位、远近等。

2,观看公墓园来龙的缓急,即观看公墓园风水的龙脉从何外来,龙气沿什么方位行,所选取的穴位务必是龙气能行到的方位。

3,公墓园风水的青龙山、白虎山、护山、案山、朝山、水口山也是务必重点思考因素,这些因素贴合风水山的要求。

4,观看公墓园的风水有没有主山、少祖山、太祖山。有条件的话务必选取有主山、少祖山、太祖山等背山龙脉的公墓园。

二如何选取公墓园中的吉穴?

在综合思考和平衡以上各方因素后,可根据风水原理,初步确定公墓园中风水地的位置。在龙脉一致的状况下,认真仔细观察公墓园的前后左右,选取最中,最能理解到龙气吉穴。因为在公墓中穴所受龙气的强弱程度是直接关系到子孙后代的富贵贫贱。最后在穴位上去看明堂,水路,砂向等是否合局,这是公墓点吉穴最为关健的一步。除此之外还要避开以下不利因素:

(1)要暖(即藏风聚气),即所选之穴要避风,尽量寻找没有风或风小的位置。

(2)因公墓大多以梯田形式开发,后排的墓地贴近山壁,易为淋头水或射穴水所害,后人易因此而伤丁,破财或患上奇证。

(3)避免穴前有小沟而水流直去,成为牵牛水,导致后代损丁破财。

(4)太近树木也不佳,因树根的延伸而搔扰棺木而使后代不安。

首先,地贵平夷,平地是最好的风水宝地,历代古人建墓,都要求靠山,也就是在山中寻找阳位,但是找到的阳位,也是在平坦开阔的山地中,而不是建在悬崖上。所以,墓地选址要平。

其次,环水寻真龙,好的墓地就要求有龙脉,所谓龙脉,也就是见光比较好的山头。在山地上寻找比较平坦的地势建墓,意思就是有山神镇压,野鬼不敢前来打扰。好的墓地,必须要有水,山位阳,水为阴,要做到阴阳调和。双水环绕,真龙显象。很多的古墓都在河道上挖出来的,就是因为这个。有山有水有植物,那才是比较好的墓地风水宝地。

林地建公墓申请书怎么写篇八

区人民政府:

永阳镇是溧水区委区政府所在地,由原在城镇、城郊乡、东庐乡合并而成,区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镇域面积144平方公里,常住农业人口10.6万人,辖11个村,年新增死亡600人左右。

目前全镇分别建有戴家茶场公墓、十里洛山公墓、沙河大岗山公墓、东山东庐山公墓、秋湖公墓等五个公益性公墓,绿化覆盖率达30%,总占地面积约125亩。建有高中低档三种墓穴总数有9222座,已使用7874座。

随着城南新区开发建设速度加快,城镇化建设的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的规划开发,位于我镇戴家公益性公墓周边大量土地已被征用,同时秋湖村农田整治,土地流转,涉及大量散坟平迁。现有公益性公墓接近饱和,无处安葬以及农村风俗习惯下葬的需求矛盾日渐突出。根据市、区相关要求,为加快殡葬改革步伐,本着合理规划、优化布局、节约土地、保护环境的原则,拟关闭戴家和秋湖两个公益性公墓点,在永阳镇秋湖村选址兴建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地点位于秋湖村芦基山,占地约120亩,具体界限以实际测量为准。资金来源:上级补助、镇村自筹相结合。管理主体:在秋湖村芦基山兴建农村公益性公墓,主要由永阳镇管辖,村民委员会建设、村集体经营、村委会管理,并指派专人负责日常管理、绿化维护和卫生保洁等工作。村级公益性公墓,主要用于本村、邻村骨灰安葬及散坟平迁。通过公益性公墓的建设,规范安葬秩序,消除乱埋乱葬,改善生态环境,形成良好的乡风村容,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协调有序发展。

妥否,请批示。

xx。

20xx年x月x日。

林地建公墓申请书怎么写篇九

莆田市民政局:。

仙游县游洋镇桥光村位于游洋镇北部,距集镇6.8公里,人口1368人,由于地处偏僻,交通不便,殡改工作难度较大,为了做好殡改工作管理,加强堵疏结合,经镇村多方筹资,投入资金60多万元,在游洋镇桥光村牛藤埯征地20亩,拟建设公墓100个,至目前已建设50个,已投入资金40多万元,由于镇村财力困难,自筹资金只有28万元,尚缺资金12万元,特请求贵局给予拨款补助资金10万元。

林地建公墓申请书怎么写篇十

请求事项:

1、确认_____________山场(四至:东__________;西____________;南____________;北____________)的林木、林地所有权归申请人所有。

2、确认_____________山场(四至:东__________;西____________;南____________;北____________)的林木、林地所有权归申请人所有。

3、

事实与理由:

此致

______________人民政府处理山林纠纷办公室。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1、申请书副本____________份;

2、权属、权源证明文件_________份;

3、权属争议区域等到有关图表__________份。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林地建公墓申请书怎么写篇十一

骨灰堂占地少,可以多个村(社区)联办或街道集中兴建,既节省建设经费,又方便群众,可以作为公益性墓地建设的补充和今后骨灰安葬的发展方向。建议,在加强公益性墓地建设的同时,积极学习济阳公益性骨灰堂做法,开展骨灰堂建设的试点工作,引导居民逐步接受新的安葬方式。

林地建公墓申请书怎么写篇十二

为更好满足城乡群众的基本殡葬需求,促进我县殡葬改革与管理工作健康发展,自7月份以来,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我局会同相关部门和各乡镇,强化工作责任,落实整改举措,持续不断加强乡镇公墓的规范化管理,启动了全县殡葬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朱刚副县长先后召开3次座谈会、问题分析会及工作部署会,全力推进乡镇公墓管理工作,乡镇公墓规范管理取得较好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乡镇公墓基本情况。

目前,全县23个乡镇,已建成并投入运营的乡镇公墓共17家,分别是城头、四河、峰山、金锁、朱湖、太平、半城、石集、魏营、归仁、梅花、天岗湖、曹庙、界集、龙集、陈圩、孙园。其中公办公营3家(城头、四河、金锁),其余14家均为公办民营。在--,市、县两级政府为了大力度推进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出台有关推进措施,积极鼓励各地走多元化投资的`新路子,广泛吸纳社会资本参与到公墓建设中来,有效破解大部分乡镇财力紧张的难题,使乡镇公墓建设呈现出投资多元化和经营模式多样化的特点。

但不论是公办公营公墓,还是公办民营公墓,我县17家乡镇公墓都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公益性质:包括实行骨灰免费寄存,对五保户、低保户、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体和散葬烈士迁葬实行减免措施等。

二、存在的问题。

从调查情况看,大部分乡镇公墓运营管理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

1、公墓价格未纳入政府定价范围。目前,17家公墓价格均未纳入政府定价范围,3家公办公营公墓也仅仅完成了成本监审工作个人简历,正式价格尚未出台,所以一直以来,我县乡镇公墓价格均为投资经营者自行定价。

2、公墓总体价格偏高。由于公墓建设一次性投入较大,成本回收周期过长,少数公办民营的公墓经营者为了追求利润,急于收回投资成本,热衷于建造超面积和豪华墓穴,导致墓穴售价出现偏高现象。

3、少数群众存在虚荣心态。受传统观念影响,城乡群众一味追求“体面”和“风光”,厚葬习俗根深蒂固,尽管各个公墓都建有中低档的墓穴,但丧户对此普遍不认可(如峰山公墓曾建有40个低档墓穴,有的卧式墓穴不足千元,3年没有卖掉一个)。一方面对高档墓穴趋之若鹜,互相攀比,另一方面又高喊墓穴价格太贵“死不起”,形成极度的矛盾心理。

4、土葬行为没有得到根本杜绝。受多年来“入土为安”思想影响,有少数群众既不选择公墓,也不选择灵堂,导致骨灰装棺再葬现象时有发生。

三、范文写作下一步工作建议。

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是深化殡葬改革,构建和谐殡葬、惠及民生的一项民心工程,为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殡葬权益,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需要进一步规范运营管理,促进殡葬改革事业健康发展,为此建议:

一是召开一次推进会。以县政府名义召开一次现场推进会,各乡镇分管领导、民政办主任、各公墓负责人以及物价局、市监局、国土局、新农办等部门分管领导参加,计划观摩两个先进乡镇,安排两家后进单位发言,推进乡镇公墓建设与管理工作。

二是规范公墓建设行为。各个公墓必须规划建设传统墓区、壁葬区、树葬区、花坛葬区和骨灰散撒区等不同类别的区域,推进骨灰处理多样化,以满足不同群体的丧葬需求。依据“生态、文明、简约”的原则,强制墓穴建设标准,单穴不得超过0.7平方米,双穴不得超过1平方米,碑高不超过地面1米。合理确定墓穴档次比例,坚持以中低档墓穴为主,中低档墓穴占比不低于80%,高档墓穴不超过20%,严格控制建设超大豪华墓穴,尽量降低墓穴成本。

三是统一墓穴销售价格。由物价局实施乡镇公墓成本监审,对公办公营乡镇公墓实行政府定价,对公办民营公墓根据成本核算实行政府最高限价,最全面的范文参考写作网站对擅自提价和价格虚高行为进行查处。

四是开展平坟还田工作。突出乡镇政府的主体责任,建立遗体火化与骨灰去向核对机制,从源头上杜绝骨灰装棺土葬、乱埋乱葬行为。开展殡葬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确保我县境内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乡干道、乡村道路两侧500米以内的农田里,除国家规定保留的坟墓外,均彻底平复。在此基础上,于秋收后逐步扩大平坟还田范围,巩固平坟还田成果。

五是严格监督考核。建议调整、充实县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建立由政府主导、民政主管、其他各部门共同参与、各负其责的管理体制,形成齐抓共管殡葬改革工作局面。民政局会同督查室等相关部门不定期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对成绩突出的乡镇予以表彰,对工作严重滞后的乡镇予以批评,对不落实殡葬改革政策规定的,依照相关规定予以问责。

林地建公墓申请书怎么写篇十三

论当代“中国墓地”

国家规定,墓地应该建在荒山荒地。禁止在耕地;防护林、经济林等林区;名胜古迹、风景区、文物保护区;水库、堤坝附近;铁路、公路等主干线两侧修建公墓。

建设公墓应该遵循的原则有:1)、方向性原则、即符合我国殡葬改革的方向,有利于革新旧的丧葬习俗,树立节俭、闻名、科学的新丧葬习俗;2)、节约型原则,即利用荒山荒地等不易耕种的土地,墓穴不宜太大,节约国土资源;3)、效益型原则,首先是社会效益,其次是经济效益。4)、管理性原则,即建立公墓须向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经过批准获得营业执照方可对外经营。

我国的墓地分类和商品房、保障房的区分类似,墓地中也有经营性墓地、公益性墓地之分。具体而言,所谓公益性墓地,是为农村村民提供遗体或骨灰安葬服务的公共墓地。其前身,即为农村常见的“乱葬岗“。为节约用地,政府倡导各村修建自己的公益性墓地,将本村亡民集中安葬,不得收费,也未明确使用年限,但禁止对外经营。然而城市居民就只能安葬在经营性公墓里。经营性公墓的土地来源颇为复杂。其中很大一部分是由民政系统自办的公墓;有的公墓是企业与集体联办,村集体以土地出资;而一些民办公墓,则是通过招拍挂的方式获得,具体还有商业用地、工业用地区分。经营性公墓实行有偿服务,属于第三产业。

由于我国墓地时实行市场定价的,墓地的价格受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而且人多地少是我国的基本国情,而这些年来,我国城市化和工业化、生态建设对土地资源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加上环境的恶化,土地沙漠化、水土流失等,使得土地资源的供需矛盾日益尖锐。正是因为土地资源的匮乏,政府对墓地申请的审批更加严格,目前已经很难申请到土地来建设墓地,因此墓地的供应大大减少。

在中国,墓地属于人们必须购买的商品,尽管存在着替代品,但是,人们往往不愿意选择这些替代品。从2001到2011年,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增加了亿,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增加了亿。我国逐步步入了老年化社会,老年人口的比例正在不断增加,对墓地的需求也越来越多。尽管火葬的普及率已经达到90%以上,但是奢侈的殡葬习俗并未扭转,很多公墓都打着“皇家”“豪华”等招牌,火葬后的墓穴很多都是和真人一般大小,甚至尤如宫殿一般,违背了方向性原则和节约土地资源的原则。

推行殡葬改革,打破以往殡葬行业的政府部门的垄断经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墓地建设由过去简单、普通、简陋向着规范、高档、生态方向发展,其规划设计、选材用料都比过去将就了许多,有些园区为了打造精品,其所用石材全部来自于外省,有的还从云南、福建等地选购上等石材进行装饰,成本造价大幅度提高,直接导致商品价位的攀升。

由于土地价格快速增长,导致与土地相关的商品价格也随之上涨。墓地的价格也随之上涨。

受中华五千年文化尤其是孝道文化的影响,厚葬老人、入土为安的思想意识十分强烈。

现在国家开始限制房价了,投资炒房受到限制,所以很多人开始转行投资炒墓地,一次性团购十几个墓地(团购价相对便宜),反正墓园也不限制一个人购买墓地的数量,不到一年转手一卖,就可以赚十几万或几十万。”预期,今后几年中,投资墓园的人将会越来越多。

根据我国的墓地发展现状以及需求、供给、政策、文化、成本等因素的分析。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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