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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账户安全管理协议书 保障账户资金安全的协议(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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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账户安全管理协议书 保障账户资金安全的协议(七篇)
2023-01-15 14:12:55    小编:ZTFB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有关资金账户安全管理协议书(精)一

拆出单位(甲方) 名

拆入单位(乙方) 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号 帐

电挂: 传真: 电传: 电挂: 传真: 电传:

拆借资金人民币(大写)

拆借利率(月息)

拆借期限

日至

日止共计

为维护甲、乙双方权益,经双方协商一致,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1.甲方应根据本合同议定的借款时间将款项于借款起始日上午九时,用加急电报汇至乙方账户,并起息;乙方应于借款到期日上午九时用同样方式还 款,并止息。双方划款时均应派员到开户银行督办。如发生资金在途,属于拆出方或该方邮电局或银行的延误,由拆出方承担在途利息,反之,由拆入方承担。

2.利息清算应按日计息,利随本清,利息由乙方归还借款时,一并主动划付甲方。

3.逾期:到期未能归还,逾期部分按日息5■计收罚息,由乙方主动计还甲方。

4.本合同在执行期如遇国家调整利率,其拆借资金之利率经双方协商后作相应的变动,或按原利率即刻还款,重新订立新合同。

5.责任:乙方所拆入资金的用途应受信贷计划制约,要符合金融政策和信贷原则及资金拆借有关规定,如有违者乙方自行负责。

6.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加盖公章,法人代表签章后,在签订的日期起生效,外系统金融单位拆借资金时还须有担保单位加盖公章、法人签章。无担保单位,需持有拆入资金地区的银行承兑汇票抵押。

7.款项经划入帐后,本合同即成借据。

8.担保:如乙方不履行合同条款时,其担保单位要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9.本合同一式五份,由甲乙双方及签证的金融市场和担保单位,计划部门各执一份。五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合同终止:甲方接到乙方所归还的款项,经查收本金及利息无讹后,本合同自行终止;否则需查时,查询待本利清算后才能告终。

拆出资金单位

公章

法人代表 拆入资金单位

公章

法人代表 担保单位

公章

法人代表 金融市场

公章

法人代表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有关资金账户安全管理协议书(精)二

委托人:(下称甲方)

受托人:(下称乙方)

借款人:(下称丙方)

经三方友好协商,就委托贷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提供人民币 的资金,并委托乙方一次性贷给丙方。

二、贷款期限为 月。(从 起至 止)

三、贷款利率:

四、甲方将委托的资金拨入乙方在银行开立的账户内,乙方将根据甲方的委托将款项拨至丙方指定的账户。

五、丙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委托金额的0.6%作为委托贷款手续费,于乙方拨款前由丙方一次性支付。

六、贷款用途为流动资金。

七、借款偿还:本贷款属委托性贷款,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展期。丙方保证按本协议所规定的借款期限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本贷款可以提前归还但需一周前书面通知甲方、乙方。

八、丙方归还贷款时,应将款项划至乙方在银行 开立的 账户。乙方收到资金后将款项划至甲方在银行开立的 账户内。

九、风险责任:本贷款本息收回风险由甲方承担,乙方负责监督贷款使用和按期收回贷款本息。

十、本协议适用中国法律并根据该法进行解释。

十一、本协议从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丙方还清本息时即自动失效。本协议正本叁份。

甲方:乙方:丙方:

(公章)(公章)(公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有关资金账户安全管理协议书(精)三

编号:_________

甲方(申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发卡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基于知悉并理解《中国工商银行牡丹国际信用卡章程》和本合约文本,自愿申领牡丹国际信用卡(以下简称国际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约。

一、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所有申请资料真实、可靠,并同意配合乙方向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调查了解甲方有关资信、财产和其他有关方面的情况。

二、乙方根据甲方的资信状况给予甲方国际卡的人民币账户____________元的信用额度和外币账户____________的信用额度,并有权根据甲方资信状况的变化调高或调低甲方账户的信用额度,信用额度的透支期限为自银行记账日起60日。

三、甲方应承担因其国际卡而发生的全部债务(包括信用额度内及超信用额度透支的本息及超限费、滞纳金、年费、手续费、追索费等各项费用);

甲方还款顺序为先偿还已计息贷款,后偿还未计息贷款,还款的顺序均为利息、费用(超限费、滞纳金等)、取现/转账和消费等贷款。

四、甲方应在规定的透支期限内偿还全部债务,否则,乙方有权按约定采取依法处分抵押物/质物/质押权利、向保证人追索等措施。

五、甲方应遵守《中国工商银行牡丹国际信用卡章程》,履行本合约有关条款,并亲笔在所领用的国际卡片背面签名栏内签上与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相同的姓名(应易于辨认),熟记并妥善保管密码,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六、除使用密码和彩照卡外,甲方在国内使用国际卡消费、转账或支取现金均须同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在境外用卡时可以不出示身份证件(除受理点有特殊要求外,持卡人在用卡时无须出示身份证件)。凡使用密码进行的交易,均视为甲方本人所为。

七、如遇国际卡单据有误或内容不全,但经确认交易确实存在,乙方不得拒绝支付该交易款项。甲方不得以与受理点发生纠纷为由拒绝支付所欠乙方的款项。

八、乙方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提供国际卡章程、使用说明及收费标准等有关资料。

(二)建立投诉制度,公开投诉程序和投诉电话。

(三)提供对账服务。

(四)提供书面挂失和电话挂失服务。书面挂失为正式挂失。发卡机构对电话挂失只协助防范,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对甲方关于账务情况的查询和改正要求,人民币账户内的交易应当在30日内给予答复;外币账户内的交易应当在90日内给予答复。

(六)向甲方提供24小时电话咨询和自助服务。

(七)除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对甲方的资信情况保密。

九、甲方有权享受乙方提供的各项服务,有权监督和投诉乙方的服务质量,有权向乙方索取最近2个月的对账单。

十、甲方应及时对账,对不符账务须在索取对账单之日起1 0日内向乙方查询或提出书面拒付申请。

甲方在对账单发出日后1 0日内仍未收到对账单的,应及时向乙方索要对账单,否则视同甲方已收到。

十一、甲方在申请表中所填内容有所变更时,须立即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十二、甲方出租或转借国际卡及其账户的,视为违约。除限期改正外,还应向乙方支付1 000元违约金,并同意乙方从其账户中划收。

十三、甲方遗失国际卡应及时就近向发卡机构申请书面挂失。甲方国际卡遗失后发生经济损失的,如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凡书面挂失前及发卡机构受理书面挂失起至次日24时(含)内的经济损失;

(二)甲方与他人共谋欺诈或有其他不诚实行为;

(三)乙方调查情况,遭甲方拒绝的。

十四、国际卡有效期最长为两年。甲方使用的牡丹国际卡有效期满,如不换领新卡,应于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则,乙方视为甲方自愿更换新卡。到期时甲方未及时办理换卡手续的,则已过期的卡片不能继续使用,但本合约继续有效。甲方不更换新卡或中途停止使用牡丹国际卡的,须还清债务,并将所领用的牡丹国际卡交回乙方,按规定办理销户手续。

十五、国际卡的所有权属于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无需通知甲方即可停止其国际卡的使用,同时可自行或授权有关单位收回其国际卡,并对甲方未清偿款项进行追索:

(一)甲方违反章程、本合约及有关规定;

(二)甲方资信状况恶化;

(三)本合约项下的担保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而甲方又未能提供令乙方认可的担保的:

1.担保合约中途解除;

2.保证人丧失保证能力;

3.抵押物/质物/质押权利毁损、灭失、价值明显下降、权属发生争议。

十六、甲方领卡后需要停止使用副卡或部分商务卡,必须将停止使用的国际卡交还乙方,其未偿还的债务由甲方负责。

十七、乙方受理甲方销户申请30日后按有关规定为甲方办理销户手续。销户时,商务卡账户的资金应当转回其基本存款账户。

十八、本合约不因牡丹国际卡章程所依附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修改、章程的修改、收费项目或标准的变化、利率的调整、甲方中途换领新卡、甲方持卡人人数的变化、甲方资信额度的调整等情形而改变。

十九、本合约所依据的章程修改、收费项目或标准变化、利率调整等一经公布,不论甲方是否得到通知,即为有效。

二十、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约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起诉讼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十一、本合约自乙方批准之日起生效,至甲方销户之次日起失效。

甲方(申领人):____________乙方(发卡机构):__________

有权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有权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为商务卡申领人填写: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批准日期: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关资金账户安全管理协议书(精)四

第一章 声明

第一条 委托人承诺及声明

委托人保证及委托资金的来源及用途合法,签订本合同之前已经阅读本合同全文,并了解了所有相关的权利、义务和风险说明。

第二条 管理人承诺及声明

管理人承诺以诚实守信、审慎尽责的原则管理委托资金,但不保证委托资金的一定盈利,亦不保证委托资金的最低收益率,管理人过往业绩和对委托资金未来收益预测仅仅供委托人参考,不构成管理人保证委托资金不受损失或者取得最低收益的承诺。

第二章 当事人权利及义务

第三条 委托人权利

(一)可通过中国国际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查询委托资金的盈亏、净值等数据信息;

(二)监督委托资金的管理情况,依据本合同约定的情形终止资金管理委托。

第四条 委托人义务

(一)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向管理人交付足额的委托资金;

(二)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管理费用、管理人业绩报酬以及如果发生在合同期结束前提前提取委托管理资金的而产生的违约金;

(三)不得干涉管理人在本合同授权范围内执行委托资金管理的投资策略及下单指令;

(四)不得自行对委托资产管理账户进行操作。

第五条 管理人权利

(一)依据本合同约定,收取管理费及管理人业绩报酬;

(二)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按照本合同约定对委托资金进行投资管理及运作。

第六条 管理人义务

(一)进行专业投资分析,制定和执行投资策略,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不得从事有损委托人利益的行为;

(二)发生可能影响委托人利益的重大事项及变化时,应该提前或者在合理的时间内告知委托人。

第三章 委托资金

第七条 起始委托资金

(一)委托人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足够的向期货管理账户___________(期货公司名称:___________)移交起始委托资金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以完成资金的委托。

第八条 委托资金的管理期限

本产品的委托管理运作期限为___年,自__年__月__日(委托资金运作起始日)起至__年__月__日终止。

第九条 合同存续期内的委托资金提取

本合同存续期内,不允许委托人对委托资金进行提取,如果委托人确有需提取委托资金,则委托人需要向管理人提出书面申请,管理人受到申请后两个工作日内,对委托方收取违约金后委托人方可提取委托资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违约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1、委托资金运作起始日不满1个月的,需按照其实委托金额___%支付违约金。

2、委托资金运作起始日不满3个月的,需按照其实委托金额___%支付违约金。

3、委托资金运作起始日不满6个月的,需按照其实委托金额___%支付违约金。

4、委托资金运作起始日不满12个月的,需按照其实委托金额___%支付违约金。

5、如果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情形不视为违约。不可抗力因素指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洪水、火灾、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政府征用、魔兽、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管理人业务出现重大故障、瘫痪、停止运作、期货交易所及证券交易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

第十条 资产管理账户管理

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管理者同意,委托人不得注销资产管理账户,不得自行通过银期系统,从资产管理账户向银行结算账户划款。委托资产管理账户信息及委托人银行结算账户信息如下: 资产管理账户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结算账户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投资标的

(一)本合同下的资管管理业务投资范围为:中国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交

易所、郑州期货交易所以及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商品及其他期货,且标的合约持仓不得少于1万手。如持仓期间该合约持仓低于1万手,则应平仓或向持仓高于1万手的同品种合约移仓;

(二)根据实际投资需求,委托人和管理人可以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调整投资范围,否则管理人无权对约定以外的投资标的进行投资。

第四章 投资风险

第十二条 风险承担机制

(一)委托人不承担管理账户由于交易发生的亏损。

(二)如果合同到期时,委托账户剩余资金加上客户已经分配利润后金额低于起始委托资金,则管理人需要将低于委托资金的部分在合同到期后三个工作日内赔偿给委托人。

第五章 资产管理业务费用及业绩报酬

第十三条 委托账户管理

(一)如无特别说明,以下用于计算的权益数据皆以中国保证金监控中心提供的结算单为准;

(二)管理人管理费用及利润分配进出账户:

第十四条 业绩报酬

(一)投资收益分配结算时间点;

投资收益超过8%部分的分配采取按月分配的方式,从20__年5月30日起开始计算,每个月的15日为月度委托账户收益结算时间点,进行一次投资收益的分配。

(二)投资收益分配的具体措施:

本合同约定的委托账户投资收益分配方式如下:

1、如果账户盈利,账户资金收益的前8%(包含8%)优先分配给委托人,8%(不包含8%)以后的收益委托人和管理人按照4:6进行利润分成,委托人获得资金收益的40%,管理人获得资金收益的60%。

2、每个月结算时,如果账户最新权益大于起始委托资金是,委托人需要对超出起始委托资金的部分全部提出并进行利润分配,如果账户最新权益小于起始委托资金时,则账户依旧保留最近权益资金进行下一个月度结算周期的操作。

3、在合同到期时,统一按照全部已分配收益加上最新权益后计算账户最终总收益后得出委托人和管理人最终应获得的收益分配,按照管理人多提取的部分退回资金产管理账户,不足的部分从资产管理账户扣划的方式统一进行最后一次分配。例如:假如一个3个月合同周期的资产管理账户(假设管理人按50%的比例分配),1月收益10万,管理人获得5万,2月份收益20万,管理人获得10万,3月份亏损10万。那么最终账户总的已经分配的收益为10万+20万-10万=20万,则管理人应该获得的收益分配为10万,实际管理人已经分配了15万,那么多分配的5万管理人应该退还给委托人的资金管理账户。

4、账户结算后得出相应的利润分配比例,委托人应将管理人应获得的投资收益部分在结算日3个工作日内转账到第十三条选定的管理人账户内,否则视为委托人违约。

第六章 资产管理账户信息

第十五条 委托人查询委托资产管理账户方式

(一)委托人可以每天通过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查询委托资金的盈亏、净值等数据,登录用户名:_______,登录密码:_____。

(二)银行密码:

委托人需要自己保管好银行密码,管理人无权从任何渠道获取委托人的银行密码。

(三)交易密码:

交易密码由管理人保管,并不提供给委托人,以防止资金账户异地登陆给资金账户管理带来的影响。

(四)资金密码:

资金密码由管理人保管,只有在第一次的管理费用提取日以及每月结算日告知委托人以供委托人对账户的管理费和每月的收益进行出金、分配。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委托人违约责任

若委托人违反合同规定的条款,则构成违约,造成的全部损失和法律责任由委托人承担,并按下述方式处理:

资产管理账户最新权益大于起始委托资金时,委托人只能从管理账户提取委托资产。当资产管理账户最新权益小于起始委托资金时,委托人只能从资产管理账户提取资产管理账户最新的权益额度,管理人将不再对亏损部分进行任何补偿。

第十七条 管理人违约责任

若管理人违反合同规定的条款,则构成违约,造成的全部损失和法律责任由管理人承担,并按下述方式处理:

资产管理账户最新权益大于起始委托资金时,委托人从资产管理账户提取全部金额,不对收益进行任何利润分配,全部的收益归委托人所有。如果资产管理账户最新权益低于起始委托资金的_100%,则管理人需对低于100%的额外亏损进行全额承担。

第八章 免责条款

第十八条发生以下情况之一,合同一方可以免责:

(一)任何一方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时,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该方的责任。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合理的期限内提供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证明,并采取适当的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二)由于以上所述不可抗力时间致使合同的不能履行,如果委托账户最新权益大于起始委托资金,则对超过起始委托资金的部分依然按照第十四条约定的比例在委托人和管理人之间进行分配。

(三)由于政策法规修改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等因素,导致该合同任何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本合同,免除其相应的责任。

第九章 保密条款

第十九条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双方的法律、会计、雇员除外,但不包含关系企业)泄露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内容以及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情况,以及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对方及对方关联公司的任何信息。

第十章 法律适用及争议处理

第二十条

(一)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均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经协商后仍得不到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管理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本合同的订立、执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第十一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1、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的注解、附件、补充合同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资金账户安全管理协议书(精)五

为进一步加强产业扶贫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规范扶贫项目实施与运行,加大涉农整合资金使用透明度,确保项目实现预期效益,结合我县扶贫产业园实际,制定本方案。

整合涉农资金2400万元,用于全县15个脱贫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及产业发展。

(一)大营子乡二八地村光伏移民产业园和老君沟村易地扶贫搬迁产业园,投入230万元。

1、二八地村光伏移民产业园占地1200亩,建设安置房200户,可安置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00余人;安装光伏发电系统200套,人均年收益2500元,所得收益直接分配各户;建设设施农业暖棚50栋,人均收益700元,所得资产收益按入住人口分配至各户,同时为入住贫困户提供设施农业生产就业机会。

2、老君沟村易地扶贫搬迁产业园占地591.7亩。新建温室大棚137栋,总投资886万元;新建移民搬迁安置房138处,总投资722万元。项目涉及贫困户121户,262人,同步搬迁17户39人。

(二)官地镇下官地扶贫产业园和两棵树扶贫产业园,

投入230万元。

1、下官地扶贫产业园是集易地移民搬迁、无公害蔬菜基地建设为一体的扶贫产业园。(1)易地移民搬迁+设施农业。项目占地500亩,总投资2100万元,规划建设安置房76栋,日光温室大棚76栋,高标准经济林100亩,规划建设生态餐厅1处,同时配套建设供水、供电、道路、广场等基础设施。(2)无公害蔬菜产业占地300亩,总投资350万元。与180户农户签订订单合同,发展形成1000亩辣椒生产基地,其中贫困户56户。(3)通过流转贫困户土地、优先雇佣贫困劳动力务工等方式,带动65户贫困户增收致富。

2、两棵树扶贫产业园占地约3800亩,总投资3020万元。由设施农业产业园、南山2500亩经济林、垂钓园、农业“嘉年华”、农乐意合作社、蔬菜种植基地、绿禾园脱水蔬菜加工厂等项目构成,是官地镇着力打造的集现代农业、休闲垂钓、观光采摘、餐馆娱乐、农事体验于一体的综合扶贫示范园区。

(三)新城子镇海棠湖“野果富民”生态扶贫产业园、七合堂“野果富民”生态产业园和双井中草药扶贫产业园,投入450万元。

1、海棠湖“野果富民”生态扶贫产业园总投资5000万元,新造经济林1850亩,换植1300亩,山杏嫁接扁杏3000亩,规划建设农家乐2家,采摘园13处,自驾游营地1处,停车场4000平方米,修建旅游公路7.7公里,建设综合展

厅1处。

2、七合堂“野果富民”生态产业园是集野果生产、采摘和生态观光、旅游于一体的综合性产业园。现有果树面积7300亩,年产水果1.2万吨,销售收入2500万元。2017年维修加固50栋闲置暖棚,更新配套水利设施,新栽植油桃、樱桃等树种。森林覆盖率达86.1%,从生态建设中创造的产值达2660万元。

3、双井中草药扶贫产业园总投资735.7万元。共流转土地3200亩。2017年实现农机服务和种植业收入60万元,合作社户均增收1.5万元。2018年继续发展中草药种植,大黄芩400亩、赤芍1000亩。发展肉驴养殖,养殖规模450头只,年出栏200头。流转800亩水浇地,种植甜玉米500亩、大豆100亩、种植青豆等农作物200亩。

(四)统部镇扶贫生态产业园,投入230万元。产业园规划面积约8500亩,总投资1.1亿元。园区主要产业:23000亩内蒙野果经济林、1300亩大扁杏;4000头育肥牛养殖基地,占地300亩;1000栋设施农业冷棚;4900平高标准育苗工厂;10000万蔬菜交易市场;500亩青贮和500亩大田蔬菜基地,是一个集观光、旅游、采摘、林下经济于一体的综合性产业园。

(五)新林镇蒙中药扶贫产业园和食用菌扶贫产业园,投入230万元。

1、蒙中药扶贫产业园投资360万元,其中投资140万

元新建仓储物流中心1处、2000平方米,投资70万元硬化晾晒场地10000平方米,投资150万元采购撞药机、输送机、打捆机、包装机、检验检测、烘干、服务等配套设施,服务规模化药材基地发展。投产后可实现收入50万元以上,能有效带动350名贫困人口稳定脱贫。

2、食用菌扶贫产业园占地500亩,投资800万元,建设食用菌加工厂1处,其中新建厂房1200平方米、冷库500平方米、加工车间300平方米,新购包装机2台、真空机2台、其他小型包装机15台。投产后可带动300名贫困人口稳定就业,实现增收脱贫。

(六)五十家子镇头道湾子设施农业扶贫产业园,投入230万元。

产业园总建设用地563.66亩,其中:移民产业园建设用地202.34亩,农家乐采摘园建设用地25.57亩,一期温室大棚建设用地99.87亩,二期温室大棚建设用地235.88亩。总投资为1501万元,其中:温室大棚投资1092万元,易地扶贫移民安置房投资224万元,基础设施投资185万元。

(七)大井生态扶贫产业园,投入230万元。产业园规划面积23000亩,是集生态修复、现代农业、旅游观光、产业引领、精准扶贫于一体的生态扶贫综合体,规划投资1.12亿元。园区初步形成以设施农业、林果经济、中草药种植、特色养殖为主导的产业格局,通过“红松岭”、“金鸡岭”、“向阳岭”的发展引领,着力培树“三岭一园”

为主体的生态扶贫产业发展体系。产业园现已带动农户400余户实现增收,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21户232人、户均增收9600余元。

(八)林西镇黄河子扶贫产业园,投入120万元。产业园规划面积1000亩,投资2000万元,建设工程分为三期,具体为:一期建设有机蔬菜采摘园50亩,养殖美洲雁5000只,建设休闲旅游度假区1处,完成基础设施建设;二期投资500万元,扩大种养殖规模,向河道上游延展旅游度假区范围,丰富旅游项目;三期投资1000万元,建成田园综合体示范区。

(九)十二吐乡脱贫产业园和凤凰岭经济林产业园,投入450万元。

1、十二吐乡脱贫产业园区规划面积2万亩,总投资1.2亿元,按照“园区+企业(合作社)+基地+贫困户”的“177”产业扶贫模式,建设成1个综合性示范园区,涵盖设施农业、肉牛、牦牛、肉羊、光伏、观光采摘、冷链物流7个脱贫产业,辐射7个行政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25户、795人。

2、凤凰岭经济林产业园在原有2000亩经济林基础上,启动实施2150亩,初步形成以“123”、黄太平、锦绣海棠为主打产品,以农家乐、采摘棚、保鲜库为配套设施的生态旅游产业园。

有关资金账户安全管理协议书(精)六

甲方:

乙方:

合同签订日期:

资金拆出单位(甲方):

资金拆入单位(乙方):

为调剂资金余缺,甲方同意向乙方拆出资金,乙方同意按期归还资金本息。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第一条、甲方向乙方拆出资金人民币(大写)贰佰万元,拆借期限自20_________?年?4?月?1?日起至20_________年?12?月?31日

第二条、甲方应根据本合同议定的借款金额和时间(见附件)将款项以银行转账(方式)汇出,并按所借金额起息。乙方应根据合同议定的还款时间,当日将款项汇入甲方账户,并止息。

第三条、本合同执行固定利率,即月息5.3‰(现行利率)。

第四条、乙方没有按约定的还款时间将应还款项汇入甲方账户,逾期部分按日息万分之五(0.5‰?)计收罚息,或双方协商解决。

第五条、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其它条款或解除本合同的,均需征得对方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六条、乙方按季度计提利息,合同到期时,由乙方在偿还本金时一并划付甲方。

第七条、甲、乙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借款总额限定,甲方根据需要随时拆借并起息。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协商解决。?。

第九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自乙方还本付息后合同终止。

第十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三份,由乙方保管。副本与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

有关资金账户安全管理协议书(精)七

委托人名称:________(法人或其他组织填写)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地址或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自然人填写)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投资于_________资金信托计划,委托人与受托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释义

“本信托计划”:指“_________资金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在信托推介期间,为受托人所发出的要约邀请;在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资金信托合同后,本信托计划即构成该信托合同的一部分。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除应当遵守相应的资金信托合同外,还应当遵守本信托计划的相应规定。

“本合同”:指委托人与受托人签署的《________资金信托计划a类资金信托合同(优先受益类)》及对该合同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资金信托”: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自己合法所有的资金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受托人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运用和处分的行为。

“指定用途资金信托”:指委托人设立信托时,在信托文件中就信托资金的运用方式、运用项目、运用期限等作出明确指定,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所作出的指定,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资金的资金信托业务。

“aaa公司/集团”:指_________公司。aaa公司/集团持有_________股份_________股,占该公司股本总数的_________%。

“信托资金”:指本合同委托人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受托人交付的资金。

“信托计划资金”:指本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资金的总和。

“信托计划资金专户”:指受托人在_________开立的信托计划资金专用账户。

“信托财产”:指在本信托计划中,受托人因承诺信托而取得的信托计划资金,以及基于本信托计划对信托计划资金进行占有、管理、处分或者以其他方式运用而取得的全部财产或权利。

“信托利益”:指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或处分过程中产生的全部收入的总和,扣除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税费和费用的余额。

“信托文件”:指本信托计划书(含附件《特别委员会规则》、《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者遴选标准》)、本信托计划的各个委托人和受托人分别签订的a类信托合同、b类信托合同或c类信托合同,以及信托财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等文件。

“信托收益”:指各类信托合同的受益人根据信托计划和相应的资金信托合同的规定所享有的相应收益。各类信托合同项下的信托收益,根据信托计划和相应的资金信托合同的规定计算并确定。

“总信托收益”: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集合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计划资金过程中产生的信托利益,减去信托计划资金后的余额。

“信托受益权”:指本信托计划项下之各类信托受益人享有的本信托计划和相应各类信托合同所规定的,包括但不限于信托收益权和信托财产分配权等在内的信托权益的总称。

“a类信托合同”:本信托计划信托合同的类型之一,即《_________资金信托计划a类资金信托合同(优先受益类)》。该类合同的受益人根据本信托计划及其信托合同享有优先信托收益权等信托权益。享有该类合同信托受益权的a类信托合同受益人,称为优先受益人。

“优先信托收益权”:仅指a类信托合同受益人根据本信托计划和a类信托合同的规定,享有的请求分配信托收益的权利。本信托计划项下总信托收益,将优先用于支付优先信托收益权项下的信托收益。

“b类信托合同”:本信托计划信托合同的类型之一,即《_________资金信托计划b类资金信托合同(普通受益类)》。该类合同的受益人根据本信托计划和其信托合同的规定享有普通信托收益权和信托财产普通分配权等信托权益。享有该类合同信托受益权的b类信托合同受益人,称为普通受益人。

“普通信托收益权”:仅指b类信托合同受益人在优先受益人的优先信托收益权得到满足后,总信托收益若仍有剩余时,按照本信托计划和b类信托合同的规定,享有先于特定受益人请求分配信托收益的权利。

“信托财产普通分配权”:仅指b类信托合同受益人所享有的信托财产分配权,即根据本信托计划和b类信托合同的规定,享有先于特定收益人分配信托财产的权利。

“c类信托合同”:本信托计划信托合同的类型之一,即《_________资金信托计划c类资金信托合同(特定受益类)》。该类合同的受益人根据本信托计划和其信托合同的规定享有特定信托收益权和信托财产特定分配权等信托权益。享有该类合同信托受益权的c类信托合同受益人,称为特定受益人。

“特定信托收益权”:仅指c类信托合同受益人所享有的,在优先受益人的优先信托收益权和普通受益人的普通信托收益权均得到满足后,总信托收益若仍有剩余时,对剩余部分之信托收益的分配请求权。

“信托财产特定分配权”:仅指c类信托合同受益人所享有的信托财产分配权,即根据本信托计划和c类信托合同的规定,在普通受益人的信托财产普通分配权得到满足后,享有分配剩余信托财产的权利。

“委托人”:指与受托人签订相应类型的资金信托合同,并向受托人交付信托资金的投资人。在本合同中,除非另有述明,专指本合同列明的委托人。

“受托人”:指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以集合方式管理和运用委托人的信托资金的信托投资公司。在本信托计划中,指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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