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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自行安装电表协议书如何写 同意安装电表证明(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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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自行安装电表协议书如何写 同意安装电表证明(4篇)
2023-01-15 14:25:05    小编:ZTFB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有关同意自行安装电表协议书如何写一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现就乙方在甲方预定铺位事宜达成以下意向,双方互相遵守。

一、纪用电、装修用电、电话安装、税金、工商管理费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同意将位于 号铺位,建筑面积为平方米预定给乙方从事 经营。

二、乙方同意在签定正式租赁合同时,提交相关部门批准核发的有效资质证明。

三、相关费用的确认:

1、租金:

第一年: 元/ 平方米

第二年: 元/ 平方米

第三年: 元/ 平方米

2、综合管理费:按建筑面积计算为人民币 元/平方米*月。

3、经营保证金:人民币 元。

4、商铺内的用电、装修管理费、垃圾清运、用水、电话安装、税金、工商管理费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其中电费为人民币元/度。

5、签定本意向书的同时,乙方应一次性交纳铺位定金人民币 元整。签定正式租赁合同时定金即转为合同款,多退少补。

四、乙方同意于本意向书签定后 天内签定正式合同;即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逾期甲方对乙方所定商铺按放弃处理,并将铺位另行出租。乙方所有缴纳的定金不予退还。

五、本意向书内容仅为预定铺位的依据。具体合作内容以甲、乙双方签定的合同书为准。

六、本意向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七、本意向书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其它事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有关同意自行安装电表协议书如何写二

答辩人:a某某,男,x年x月x日出生,汉族,x单位职工,住x街x巷x号x号楼x单元x层。电话:

被答辩人:b某某,女,x年x月x日出生,汉族,x单位职工,住x宿舍x号楼。电话:

答辩人因与原告b某某离婚纠纷一案,现答辩如下:

(一)、双方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并有幼子需要双方抚养教育,答辩人不同意离婚。

被答辩人所诉关于夫妻双方在办理结婚登记前后,双方性格不合,争吵不断的情况与实际不符;所诉答辩人在被答辩人怀孕后经常不回家的情况与实际不符;所诉答辩人在孩子出生后,与被答辩人仍争吵不断,对孩子不管不顾只象征性的每月交给孩子部分生活费的情况与实际不符;所诉x年至今,答辩人偶尔回家,未回家居住,与被答辩人分居达3年的情况与实际不符。

具体实际情况如下: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双方某某年相识恋爱,经过几年的相互了解和慎重考虑,两人于年结婚,婚后感情很好,两人相互鼓励,共同进步,在各自的事业上都取得了较大的发展。婚后,两人不仅在事业上获得了大丰收,某某年某某月还生下了一名健康、可爱的儿子c某某。从这个孩子的名字就可以看出夫妻感情非常深厚。

答辩人是一名普通工人。由于工作关系经常户外作业。这些情况在与被答辩人认识开始就没有隐瞒。被答辩人也支持答辩人的工作。今年答辩人被单位予以奖励并提拔。

自两人结婚后,答辩人的工资存折就由被答辩人保管,每月工资由被答辩人领取。

然而被答辩人全然不念夫妻之情和答辩人的牺牲,违背夫妻间相互忠实的法定义务,先后与名叫某某与某某的男人发生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使答辩人长期忍受了令人难以想象的痛苦和屈辱。考虑到这里面也有第三者不道德使然,不完全是被答辩人的过错,更加考虑到儿子现在年纪还小,这么早就双亲离异,得不到健全家庭的温暖,绝对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必然会造成儿子童年的人间悲剧,答辩人多次找被答辩人谈心,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并原谅了被答辩人的错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条、第八条之规定、且并无《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之情形,并不符1x年11月21日公布《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所规定的情况。

故答辩人认为双方婚前基础牢固、婚后感情和睦、两人的感情还没有完全破裂、还有和好的可能,答辩人不同意与被答辩人离婚,为了维护家庭的稳定和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请法庭驳回被答辩人的离婚诉讼请求。

(二)、如果被答辩人鬼迷心窍、执迷不悟,答辩人也只能无可奈何同意离婚,但是离婚的过错责任全部在原告。

根据《宪法》第五条、十三条之规定,《婚姻法》第十七条、十九条、四十一条、四十七条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3条第四款、第7条、第11条第一款之规定,x3年1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答辩人要求人民法院充分保护答辩人合法权益,依法作出支持答辩人如下请求的公正判决。具体答辩要求:

一、婚生儿子c某某应由答辩人抚养。,原告承担扶养费和教育费,一次性给付答辩人婚生儿子c某某抚育费万元(某元×3x%×12月×13年=某元)。

二、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答辩人同意按法律规定依法进行分割。

1、结婚后夫妻共同购置房屋一处,面积平米,市场价值x万元,房屋归我所有,我支付原告一半的房款计x万元。

2、银行存款为夫妻共同财产,存款数额的一半归我所有。鉴于原告有转移财产的可能性,我申请法院调取婚后原告b某某在银行的存款记录。

3、其他家庭共同财产约一万余元,因房屋主张归我所有,这些财产也归我所有,由我支付五千元给原告。

4、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负担。为改善生活环境,我先后两次借款一万元,用于做生意,但均已赔掉。这些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双方共同负担。

(三)、被答辩人的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以及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由于被答辩人与数名男人关系暧昧,不知收敛,并多次到答辩人单位、亲戚家里吵闹,并无中生有,捏造事实,侮辱诽谤答辩人。虽然,答辩人极力退避,但让被答辩人在亲戚、朋友、同事面前颜面尽失,忍受了令人难以想象的痛苦和屈辱,身心受尽摧残,严重影响答辩人的日常生活与工作。

请求法院判决被答辩人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公开赔礼道歉的民事侵权责任。并赔付答辩人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共计1x.531x万元,且负担相应诉讼费用、误工费、咨询费、交通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共计13.6312万元。

此致

x人民法院

答辩人:a某某

x年x月

有关同意自行安装电表协议书如何写三

辩人(被告):欧,女,29岁,汉族,籍贯湖南人,现户口为xx市,在xx市实业开发公司工作,住××市路××公寓。

被答辩人:(原告):姚,男,32岁,汉族,籍贯湖南人,原户口为xx市,于93年元月转为××市户口,在××市xx有限公司工作,住××市路××公寓。

答辩请求:双方感情并没有破裂,答辩人不同意离婚。

事实和理由如下:

中学毕业后我开始学习做成衣,由于我人品人缘较好,手艺也不错,因此大家对我评价较高,八五年x月经亲属介绍,我与被答辩人开始书信往来,当时被答辩人在××市做工。双方通信到八五年十月份,被答辩人对我很满意,主动提出回来相亲,因其在外地打工时间要求严格,随便请假不准许,因此

姚特让家里打一个“母亲病危”之假电报,借此缘由其才请假回家。此事显然不是起诉状所称他家里欺骗姚,而是姚欺骗××市之工作单位。

姚早年丧父,母亲年近七十且双目失明,哥嫂早已分居另过,原告十几岁便离家在外,早已不存在家庭管束。起诉状中所述姚在与我结婚问题上受到“亲属逼迫和众多压力”不知据何而来,事实是,姚从××市回来后,并不是马上进行成亲,我们又相处了十多天,姚对我很爱慕,约会时,经常主动与我拥抱、接吻。有一天晚上再三表示非我不娶,一定要与我白头到老,并提出发生关系,我出于对贞操的尊重和对婚姻的重视,婉言拒绝了。并且向他表示结婚问题最好双方再处一段确定,但姚坚决不同意,反复要求马上成婚。我父母认为姚家庭条件不好,其本人不过是个打工仔,不同意我嫁给他,我考虑到姚对我已表现出一片真心,也为他的态度所感动,因而就同意与他结婚。起诉状中所述双方婚前感情基础不牢,姚系受家庭威逼成婚均不是事实。

结婚后我即随姚赴××市,到某服装厂工作,住集体宿舍,姚在某电子厂打工,有一段时间双方分居,相距很远,姚也不管工作劳累,刮风下雨,下班后即来到我宿舍与我相会,在困境中我俩自己架起了铁皮房过夫妻生活,我连续怀孕三次均因无条件生养只好手术打胎,八七年x月份第四次怀孕实在不能再手术了,我才不得不回老家去生育,从而产生了原、被告之间的爱情结晶婚生女儿姚x。

在我分娩期间,姚几天来一封信,表示对我的思念爱慕之情(共有几十封均在我手中),我生下姚x4个月后,姚亲自返回老家将我接回。在此期间我们生活困难很多,但几乎没有发生什么口角,姚对我表示出真挚的爱,他曾自豪地对我说:“我们是恩爱夫妻苦也甜”。

夫妻关系多数是晴朗的天空,有时也飘过几片乌云。随着共同生活时间的延长,因为孩子、买股票等问题,我们也曾发生过口角,姚也表现出心胸狭窄和多疑的缺点,但我觉得,夫妻之间这种过份的观注,无非是爱情自私性的表现,也是彼此关心和注意的表现,是正常的。

1994年9月里的一天,我走在街上因身上没带证件被带到派出所,给姚打电话,他没有及时赶来送证件。为此我感到委屈。回去后双方发生口角并动了手,但原告诉我用水桶将其砸得血流满面根本不是事实。

至于接送孩子,确实主要由姚承担。因他搞业务时间机动,早晨接孩子的汽车八点到,而我七点多已出发上班。晚上五点多送孩子的车到,而我一般得在六点半左右才下班进家门,而且需买菜做饭。家里做饭洗衣等各类家务主要由我承担,姚诉我对家庭:“无人情味和责任感”是完全不符合实际的,说我“娇生惯养”,更是与我八年来的奋力工作辛勤持家无半点相同之处。

在工作上,我不仅没阻碍他,实际是时时处处支持他,维护他,我承担繁重的家务琐事,就是为了让他在工作中有发展,前途上有进步。可以说,姚有今天,与我的支持是分不开的,姚诉我“干扰他工作”与事实是完全相反的。

结婚八年,八个寒暑,我与姚克服困难,共闯远方,生育孩子,维系家庭,双方不是没有感情,而是有深厚的感情。姚与我拿出辛苦积攒的x万多元将三口人户口办到××市,就是为了全家扎根远方,共渡百年。九二年七月份我生痣疮,住在市中医院,每次换药打针,大小便等,均是由姚背来背去,医护人员和患者对我们之间的感情都很羡慕。姚诉我离婚一方面有生活中矛盾分歧的一面,也可能有人支使。我不认为姚与我已恩绝义断。就在今年春节后有人说姚准备起诉离婚时,姚还一度对我表示已撤诉,不离了。

俗话说:“三起三落过到老”。夫妻在某段时间内、某些事情上出现分歧是难免的,但为了孩子(孩子曾表示失去父母一方她就跳楼)和双方之长远与根本之利益,应该互相谅解,求同存异,共创美好人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只有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才准予离婚。我认为我与姚感情并没确已破裂,我坚决不同意离婚。

以上答辩请求,希法院予以采纳。

此致

××市××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欧

有关同意自行安装电表协议书如何写四

答辩人:杨,女,汉族,1xx年10月05日生,云南省巍山县人,教师,住云南省巍山县xx镇xx街号,身份证号码532923,联系电话139872。

被答辩人:高,男,汉族,1xx年4月21日生,云南省巍山县人,教师,住云南省巍山县xx镇xx街号,身份证号532324,联系电话138872。

答辩人就被答辩人高提起离婚诉讼一案答辩如下:

请求事项:

1、请求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2、本案诉讼费用由原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一、答辩人与被答辩人感情尚未彻底破裂,不符合离婚的法定条件,被答辩人诉称的离婚理由纯属捏造杜撰的不实之词,完全不成立。

(一)答辩人与被答辩人感情尚未彻底破裂,不符合离婚的法定条件。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于x年相识,后经四年的自由交往确立恋爱关系,20xx年10月23日双方登记结婚,随后办理了婚宴,被答辩人入赘至答辩人家,婚后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相敬如宾,双方夫妻感情一直较为融洽,并于20xx年08月16日生育儿子高。

结婚后,我们一起加入到我父亲经营的“经营部”,齐心协力地进行经营活动,生意做得红红火火,日子也过得红红火火,一家五口人其乐融融。20xx年,用一家人积攒的钱,我们还购买了250多平方米的房产,处于信任,在我父亲的主张下,该房产所有人登记为答辩人杨,被答辩人作为共有人。

(二)被答辩人诉称的离婚理由纯属捏造杜撰的不实之词,完全不成立。主要列举以下几点:

1、被答辩人在起诉状中编造双方认识的形式和认识时间,说明双方缺乏感情基础,是昧着良心杜撰的谎言。

被答辩人在起诉状中所述双方20xx年经媒人介绍认识,当年10月结婚,与事实不符。

事实情况是: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于x年认识并逐渐熟悉,被答辩人从此开始主动追求答辩人,双方经过四年多的恋爱,逐渐建立起深厚、真挚的感情,于20xx年10月23日登记结婚。经过婚前四年的充分认识、了解后才结婚,感情基础牢固,婚后夫妻感情较好,婚后夫妻感情较好,答辩人的父母、弟弟把答辩人当作自己亲人一样看待,相处和睦。所以,根本不存被答辩人所说的“婚前缺乏感情基础,婚后没有建立起感情”的情况,被答辩人所述与事实严重不符。

2、被答辩人在起诉状中编造双方自20xx年5月以来分居达二年的情节,是彻头彻尾的谎言,无任何事实依据。

事实情况是:答辩人、被答辩人、小孩以及两位老人一家五口人一直其乐融融地生活在一起,我们夫妻也从来没有出现分居的情况。仅仅是20xx年7月,我生孩子前面一段时间,被答辩人无缘无故离家出走了20多天,至今我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

3、被答辩人在起诉状中编造“20xx年3月被告(答辩人)提出离婚”,与事实严重不符。

实际情况是:20xx年3月,被答辩人突然向我提出离婚,我开始以为他开玩笑。后来,他用短信再次向我提出协议离婚,我父母得知情况后,当晚来做我们的工作。第二天,被答辩人说,为了孩子不离婚了,以后好好过日子。

4、被答辩人在起诉状中编造“20xx年5月12日,被告伙同娘家一家人来殴打我”,纯属无中生有。

5、被答辩人在起诉状中编造“20xx年5月13日,被告等人私自关闭经营部,转移了经营部的现金、文件资料”,属于典型的恶人先告状,意图混淆视听。

实际情况是:自20xx年2月起,我父亲感到自己年事已高,决定将“祥云县八达摩托车经营部”完全交给我们经营,由于我属于事业单位人员,无法担任法定代表人,于是我父亲将该经营部法人代表变更为被答辩人,生意上的资金往来也完全交给被答辩人打理,我父母协助守铺子,我本人继续上班。

20xx年1月开始,我们发现被答辩人做事变得神神秘秘,经常躲着打电话,而且不断有债主登门要债,经营部资金短缺,连铺面租金也无法缴付。

我们全家都感到非常奇怪,据统计,自20xx年2月被答辩人接手“经营部”经营以来,我们的销售利润应该在368万左右,何以会困难至此?后来经过调查才发现,原来被答辩人逐渐沉迷于赌博,嗜赌如命,加之在外肆意挥霍,我们全家辛辛苦苦的经营所得已经大量流失。一方面是有据可查的371万多元的利润,一方面是债主来了一拨又一拨,经营部里没有任何现金,连20xx年的铺面租金都是我去借钱缴付。被答辩人把大量的资金弄得不知去向,我为了维持经营活动和店面声誉,在被答辩人的欺骗下和他一起四处向朋友借钱替他还债。他反而恶人先告状,编造事实,意图混淆视听。

6、被答辩人在起诉状中编造“被告为准备离婚,恶意转移隐匿财产”,是荒唐的自欺欺人的说法。本案由被答辩人编造事实起诉离婚,答辩人为了孩子一直忍辱负重,不愿意轻易拆散完整的家庭,何来准备离婚之说,这是典型的血口喷人、贼喊捉贼。

上述情况充分证明,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双方感情较好,不符合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为维护家庭的和睦关系,以及子女的健康成长,请求法院判决不准离婚。

二、答辩人坚决不同意离婚,故对子女抚养问题及共同财产、共同债务问题不作任何答辩。

综上所述,答辩人认为:答辩人与被答辩人感情并未完全破裂,仍有挽回的余地,答辩人不同意离婚,恳请法庭能给双方一个缓冲的过程,给原本幸福的婚姻一个挽救的机会。被答辩人杜撰离婚借口,编造歪曲事实后诉至法院,其诉讼请求违反了我国民法的诚实信用原则,也违反了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没有任何法律依据,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予以驳回。

此呈

巍山县人民法院

答辩人:

20xx年0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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